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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固定资产定义精品(七篇)

时间:2023-07-04 15:56:1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工会固定资产定义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工会固定资产定义

篇(1)

一方面,建议提高工会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充分考虑当前的物价水平,科学合理的确定工会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在工会资产核算中,适当引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适当引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首先,建议对工会固定资产设置专门的辅助账,参照企业会计中每年年终进行的减值测试方法,合理确定工会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并利用相关的折旧年限,对各项固定资产做出比较科学合理的现值认定。其次,充分利用固定资产辅助账,做好对实物的使用、维护、预计残值等情况的登记工作,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从而最大限度地反映工会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二、完善企业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结构

(一)引入风险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应成为风险管理的督促与参与者,传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为以法令遵循及财务报告为主轴,须转变为以协助企业总体风险管理为重心的固定资产管理功能,积极参与公司策略决策过程,将公司目标、风险承受度及策略加以连接,以审视公司风险管理程序,并协助公司经营管理阶层,辨认及处理整个企业所有相互关联的风险,包括:针对经营管理阶层的风险评估基础与风险处理策略的适当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估;提供改善风险策略的建议,积极协助经营管理阶层掌握机会;依据经验、判断及管理咨询,协助定义尚未确认的风险容忍水平。

(二)完善咨询服务体系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应提升为管理部门咨询服务的对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若能有效发挥提供咨询服务的功能,基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身业务的了解应该优于外界专家,且能作后续有效的追踪服务,其效果更可能超越外界的专家,包括:随时掌握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发展,引领公司导入先进的信息作业环境;随时注意公司资产调控规章制度的优缺点,并思考改进缺点的方案,使其运作更有效率,重视工作简化及流程设计,对不适切的作业程序,提出改进方案;要能确实协助经营管理阶层,提升公司营运效果与效率。

三、增进企业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工作

(一)有效执行固定资产管理作业

为能执行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作业,企业首先应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依该制度,构建固定资产管理管理系统,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实施细则、标准审计流程及作业期限等,供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及受查单位遵循,并依上级管理部门核定的年度计划,进行年度固定资产管理作业。固定资产管理作业,可针对 BSC 策略目标、关键绩效(KPI)、行动方案、绩效考核、风险管理等进行查核,每年并进行一次企业层级内部控制自行检查作业、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及妥适性的复核。另外不定期做法规、政策、策略、指示、重要建议等遵行的查核。另外,针对上级管理部门交办查核事项,甚或舆论与媒体所反应的重要案件,也须办理项目查核。

(二)取得高层管理阶层的强力支持

一是完整参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参与公司各类型的重要会议,以便充分了解公司愿景、使命、核心价值、企业文化、经营策略、管理方针、营运活动等。二是完全独立。独立性是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以无偏袒方式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的能力,免于受到威胁。企业赋予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相对独立性、不受任何干扰的查核权力,以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的执行效果。三是足够资源。公司充分支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人力、设备、权限及经费。四是充分信赖。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以诚正、客观态度,专业执行职务,对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报告内容、建议事项,高层管理阶层应给予充分的重视与信赖。

四、利用大数据机制对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

篇(2)

[关键词] 会计电算化;自动转账;凭证;教学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21. 016

[中图分类号] F232;G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21- 0025- 03

会计电算化是融合了会计学、计算机科学和管理学等学科的一门综合性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笔者在近几年的教学过程中发现,学生对于综合性和前后连贯性很强的一些业务的处理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其中以自动转账功能的运用最为明显。笔者总结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并分析了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而提出一些解决的方法。

1 让学生理解自动转账功能存在的必要性

会计电算化教学过程中,如果只是单纯讲解一项操作如何完成,而不让学生清楚地认识到这项操作的具体原因或必要性,即使教师介绍的操作步骤非常具体,学生也不会长时间牢牢地掌握该项操作。因此笔者认为在介绍自动转账功能如何操作之前,一定要把该功能存在的原因明确地告诉学生。具体的分析如下。

在会计期末存在这样的一些业务, 它们每月或每期(年)重复且有规律地出现。例如, 月末结转制造费用,每月计提折旧, 月末计提坏账准备,按月分配工资, 计提职工福利费, 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期末结转各项损益到“本年利润”账户, 计提所得税, 年末利润分配, 年终结转等。如果为这些业务编制凭证,我们会发现凭证的摘要、借贷方科目始终不变, 并且凭证中的金额来源和计算方法也基本不变。如果采用与其他日常业务同样的处理方法,则在编制此类业务的凭证时, 每月(期)末都会做许多重复工作, 而且凭证中的金额必须在所有相关业务过账后才能查询并计算得到。稍有疏忽, 就会出现错误。因此,目前国内通用的财务软件都提供了自动转账功能。

2 让学生了解自动转账功能的含义和分类

所谓自动转账功能就是先定义好上述业务生成记账凭证时可以重复套用的模板,这些模板一定要包括以下关键要素:摘要、会计科目、记账符号以及记账金额的来源和计算方法;然后在具体处理这些业务时就可以调用相应的模板凭证来生成最终的记账凭证,大大提高了凭证的录入速度和准确率。

常用的财务软件中将自动转账功能分成两类:第一类是在账务处理模块中,为了辅助完成日常账务处理而存在的内部自动转账功能,例如自动转账、结转损益、期末调汇和期末结账等功能;第二类是在账务处理模块外的工资管理模块和固定资产模块中的费用的计提和分配,所以也可以称之为外部自动转账功能,例如工资费用的分配、计提折旧费用等。

3 引导学生具体使用各项自动转账功能

笔者认为,首先要让学生清楚地知道由于外部自动转账功能和内部自动转账功能所涉及的功能模块不相同,这两类自动转账功能的具体使用过程肯定也不相同。笔者在教学过程中是借助于金蝶KIS标准版财务软件来具体介绍各项自动转账功能的具体使用。

3.1 工资费用的分配

工资费用分配是“工资管理”模块中的最后一个也是最为核心的环节。该环节的顺利完成要依赖于前面各环节基础工作的完整和准确。笔者认为此时一定要提醒学生注意前面各环节的完成情况,例如工资项目的定义是否完整;工资计算公式的定义是否正确;每月工资数据的输入是否准确无误。只有这些环节都按顺序完成后,我们才能进行工资费用分配。工资费用的分配是通过“工资分配向导”的引导逐步完成各项关键要素的定义的。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定义企业的各类职工的工资费用应计入的成本费用账户,设置工资费用分配的凭证摘要和凭证字,做好这些关键要素的定义,就可以生成工资费用分配的记账凭证。如果企业的员工类别在以后各期没有大的改变,我们只需要在工资费用分配的第一期做好这些关键要素的定义。在完成前面各环节后,进入工资费用分配环节,只需要调整凭证日期就可以很快完成各期工资费用的分配。

3.2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也是各期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在计提折旧前,先要提醒学生把各期固定资产的变动资料完整录入。根据录入固定资产卡片时设定好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应计入的成本费用账户,我们只需在固定资产模块选择“计提折旧”,当设置好凭证摘要和凭证字后,系统就可以自动生成各期计提折旧的记账凭证。

3.3 自动转账

金蝶KIS标准版在账务处理模块专门设置了“自动转账”环节,主要是为了完成其他的自动转账功能不能处理的转账业务,例如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等,结转制造费用,计算和结转所得税费用,进行利润分配等。自动转账环节的具体操作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定义自动转账凭证,第二步是利用定义好的自动转账凭证生成凭证。

我们要先进行自动转账凭证的定义,当打开自动转账凭证录入界面后,我们需要做如下工作:

(1)填入自动转账凭证的名称,以便区别于其他的自动转账凭证;

(2)选择转账期间,通常为1~12(期);

(3)填入凭证的摘要,该摘要将会出现在各期生成的记账凭证中;

(4)填入借贷方的各科目代码和核算项目代码;

(5)选择各科目对应的转账方式,其实也就是各科目后面金额的取得方式;

(6)选择了合适的转账方式后,各科目的本位币金额公式也就可以顺利确定。

完成上述工作后,一张自动转账凭证就形成了。如果该自动转账凭证中各项金额的来源已经审核过账,就可以根据这张自动转账凭证来准确地生成各期所需要的记账凭证。

3.4 期末调汇

期末调汇是当企业有外币业务时,期末对汇率变动带来收益或造成损失进行集中调整的过程。在进行期末调汇时,必须提醒学生要将所有相关凭证进行审核过账,然后在期末汇率一栏录入具体的汇率结果,并选择产生的汇兑损益应计入的“财务费用——汇兑损益”科目,核对凭证摘要和凭证字是否准确,做完这些关键要素的设置后,系统就会自动生成一张期末调汇的记账凭证。

3.5 结转损益

结转损益是指月(期)末将所有损益类科目的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中,以便计算当期经营成果的过程。由于不同企业结转损益的业务原理都是一致的,因此财务软件已在系统内部设计好结转规则。我们只需点击财务处理模块的“结转损益”按钮,就可以进入自动结转损益的过程,在此过程只需输入凭证的摘要和凭证字,系统就会自动生成一张结转损益的记账凭证。

3.6 期末结账

到了期末,当所有会计业务都处理完之后,我们就可以进行期末结账。在账务处理模块,点击“期末结账”按钮,就可以进入期末结账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只需要录入用户密码,系统会帮我们做好账套数据的备份,可以很快完成期末结账工作,即本期业务全部结束,我们可以接着进行下一期会计业务的处理。

4 帮助学生总结自动转账功能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4.1 不能准确选择自动转账方式

笔者发现,在教学过程中,当学生使用“计提折旧”、“工资费用分配”等具有专有名称的自动转账功能时,基本不会出现选择错误。但在处理一些需要通过“自动转账”环节来完成的期末业务时,经常不能准确选择。很多时候他们首先想到通过账务处理模块的“凭证录入”来录入记账凭证,但编制凭证时却发现没有记账金额这一重要要素,这时才恍然大悟,只能重新选择处理方式。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当期末有会计业务发生时,有一个基本的判断标准可以帮助我们准确快捷地选择处理方式,那就是如果我们不通过查询相关的账簿信息则无法计算得到该业务的记账金额,那么该业务肯定要通过自动转账功能来实现。至于在上述自动转账方式中具体选择哪种就比较容易对号入座了。只有掌握好这一判断标准,才能真正体现自动转账功能存在的价值,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2 颠倒自动转账方式的使用顺序

需要进行自动转账的业务一般都是在期末这个特殊时点进行的,这些业务之间大多相互关联,并且有严格的处理顺序。因此在集中处理这些自动转账业务时必须保证按顺序生成相应的记账凭证。但是笔者也发现在一些相关的自动转账业务陆续出现时,有些学生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究竟应该先处理哪笔业务。究其原因,还是他们对于这些期末业务之间的关联没能把握好。有些期末转账业务必须依据另一期末转账业务产生的数据,如计提福利费必须依赖于工资费用分配产生的结果,所以我们必须先在“工资管理”模块完成各期的工资费用分配,然后才能到“财务处理”模块通过自动转账生成计提福利费的记账凭证;同样期末调汇产生的财务费用会影响费用数额,那么我们就要先进行期末调汇并将该凭证过账后再结转损益。诸如此类的业务关联还有很多,只要我们能够把这些业务之间的关联都把握好,自然也就可以理顺各转账方式的使用顺序。

4.3 多次重复使用自动转账功能,造成会计业务的重记

在账务处理过程中,有些自动转账功能有一些专项的设置,通常能控制一个会计期间内该功能被调用的次数,一般不会多次进行该自动转账,比如期末调汇、结转损益、期末结账、计提折旧等。而笔者发现另外一些自动转账功能可以也经常会被学生多次调用进而产生多张相同凭证,造成一项会计业务被多次重复记录。其实避免这个问题很简单,我们只需要查询已生成的记账凭证就可以验证某一自动转账功能是否已被使用,也就可以杜绝因重复使用自动转账功能而出现重记经济业务这样的记账错误。

4.4 忽视自动转账前后的审核过账工作

自动转账凭证中各科目的数据都是从账簿中取得、经计算后生成的。因此,为了保证所取数据的完整、正确,在调用自动转账凭证生成转账凭证前必须将本月发生的相关业务登记入账,否则,自动转账生成的记账凭证中的数据是错误的。但由于金蝶KIS标准版“自动转账”环节中自动转账凭证增加时可以允许从未过账的凭证中获取数据,造成一些同学存在即使不完成财务处理程序也可以完成自动转账的侥幸心理。但笔者在教学过程中仍要强调在自动转账前必须将所有的相关凭证进行审核过账。

自动转账后生成的记账凭证是未审核过账的凭证,因此我们仍需按照正常的凭证处理程序对它们进行审核过账操作,不然到了期末账务处理系统将无法结账。而对这些凭证的审核主要是审核凭证中的科目和金额是否正确。对于错误的记账凭证,系统一般不提供直接修改功能,只能先删除,然后通过修改自动转账设置后再重新生成。

篇(3)

【关键词】 会计 核算 方法

Abstract : The enterprise accounting have been changed and it affects the enterprise assets and profit and loss. After implementing the new standard, the employees' compensation accounting affects the current assets and the enterprise profit and loss, namely, reducing the current cost and increasing the current assets.

1.新会计准则的特点

1.1明确定义和规范内容。 新准则在第二条中就明确了职工薪酬的定义并规范其内容。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1.1.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1.2职工福利费。

1.1.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1.1.4住房公积金。

1.1.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1.6非货币利。

1.1.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1.1.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同时还在第三条中明确职工薪酬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这是会计准则中首次如此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

1.2首次系统规范 。此准则是相关规范内容的首次制定、归纳和颁布,即首次在一个准则中系统地规范了企业和职工建立在雇用关系上的各种支付关系。而以往则是分散在其他准则中零星地涉及规范。

1.3规范了确认、计量原则 。此准则规范和明确了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具体如:应由生产产品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存货成本;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成本;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应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进行计算,确认为应付职工福利的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费用,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冲减企业职工福利费负债的余额。而以往则是各类企业不尽相同,有的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并保留余额。有的则按实列支不留余额,此准则统一了对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

导入了新增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1)辞退福利:对于企业在正常退休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以及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的补偿。

(2)带薪休假等新型职工薪酬:对于非累积的带薪休假,诸如产假等,由于权利和义务不能结转下期,故会计上不作处理;对于可累积的带薪休假,由于权利和义务可以结转下期。

1.4增加了内涵 。此准则所规范的职工薪酬较以往相比内涵大为增加,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也包括以往包含在福利费和期间费用中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更是增加了诸如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新增的职工薪酬形式。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

1.5统一信息披露 。新准则统一了关于职工薪酬的披露原则,首次明确规范了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即因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各类社会保险福利费、住房公积金、支付因解除劳动关系所给予的补偿以及其他职工薪酬等项目的金额。同时规范了对于因接受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计划建议的职工数量不确定而产生的或有负债,应根据《或有事项》准则规定进行披露。

1.6 执行新准则关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规定,将减少当期费用,增加当期资产。

执行新准则后,职工薪酬核算对企业当期资产、损益的影响比较大,即减少当期费用,增加当期资产。

2.主要账务处理方法

企业为了便于归集职工薪酬,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同时下设“工资薪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辞退补偿”、“带薪休假费用”等各明细科目,进行统一核算。

2.1确认负债时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发生的职工薪酬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补偿”。

2.2货币性支付时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如职工的借支、代垫的家属药费、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用于工会运作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支付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工培训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企业负担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企业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补偿”,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2.3非货币利支付的核算 企业在给职工发放福利时,不仅仅用货币支付。有时还经常用实物等非货币形式发放。相对货币形式而言,非货币发放更复杂,因为它往往涉及到其他税法的规定,比如视同销售处理等。如果不按相关税法规定处理,在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时。往往是需要进行项目调整。

2.4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借记“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篇(4)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含应用指南),已于今年月日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这一企业准则体系既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又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想趋同,为我国各类企业现有的经济业务提供了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标准。下面分五个方面对新会计准则的变化给予简要的阐述。

一、资产的计价

新准则仅在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特定资产或者交易采用公允价值,比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另从稳健性与防止盈余操纵方面出发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作了较大的调整。

1、存货

存货的借款费用一定条件下可以资本化。现行准则关于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仅为固定资产,新准则关于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除了固定资产外,还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级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

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现行准则对存货发出成本的确定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但后进先出法未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因此新准则取消了存货的后进先出法,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资产减值一经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此准则不适用于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先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

规定了弃置费的会计处理。一些行业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往往很大,与现行准则相比,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预计的弃置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计提折旧。

修改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新准则修改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与国际准则趋同,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处理,即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这样,上市公司2007年1月1日执行新准则后,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将会相当谨慎,从而增加当期利润。

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长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不包括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在会计报表中将单列“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会计处理可以采用成本模式(与固定资产差异不大)或者公允价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谨慎使用公允价值。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视为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4、长期股权投资

改变了投资的分类方式和计量标准因为引入了金融工具的概念,新准则将短期投资修改为交易性证券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修改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均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成本法和权益法应用范围的变化。由于权益法或成本法核算对企业合并的结果并没有太大影响,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改用采用成本法核算,只是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由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

5、无形资产

定义和范围不同:现行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包括了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指商誉,但不包括企业自创商誉,外购的商誉按照无形资产核算,要在一定年限内摊销。新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明确规定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

规范了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现行准则对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新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对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现阶段支出,分别进行费用和资本化。

取消了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账面价值入账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四条规定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按照能够反映企业预期水泵该项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系统合理摊销,无法可靠确定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6、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需要注意的是《资产减值》准则中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的范围仅限于该准则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的长期股权投资等。存货、应收款项、短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及生物资产等其他资产减值能否转回还应根据其适用的其他具体准则的规定,存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存货跌价准备可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特殊行业业务处理

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规范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求,如石油天然气开采、生物资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准则项目。

1、石油天然气开采。属于新颁布的准则,石油天然气开采的计量可采用公允价值。

2、生物资产。新准则主要规范农垦企业对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属于农业企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其他行业很少涉及。新准则将生物资产划分为生产性、消耗性、公益性三类,分别进行会计处理。新准则一般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仅在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时,生物资产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3、新准则对金融企业使用金融上具具体准则的修改。新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使用制定了4项具体准则,这对于金融企业特别是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企业将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例如,新会计准则规定对于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最,并目要求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这就要求上市银行必须谨慎使用衍生金融丁具这把“双刃剑”,以避免给报表带来过大的波动。

4、新颁布了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金融工具列报6项金融方面的会计准则,取代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证券公司会计制度》

三、特殊业务的处理

1、债务重组

新准则重新引入公允价值,进而产生资产转让损益。新准则改变现行的“一刀切”将由于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恢复1998年版债务重组准则的原状,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新准则将原“非货币易”名称改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对非货币性资产再次运用了公允价值来计量,但是增加了限定条件以防止企业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蓄意虚增利润。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在新准则中,空间是采用账面价值还是公允价值计价,关键在于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判断。

3、企业合并

新准则对于一项企业合并首先判断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还是非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类似权益结合法处理,对于非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核算。新会计滩则对于合并会计报表理论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即由原来的“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化为现在的“侧重实体理论”;而对于合并报表的范围则更侧重于“实质性控制原则”,即母公司必须将其所有一能控制的子公司全部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其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另外,新准则还特别强调,即使是所有一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都应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

4、股份支付

新准则规定,股份支付就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中,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的义务。新准则对以权益结算和以现金结算两类股份支付,分别规范了会计处理方式,并引入公允价值计量。

5、企业年金基金

该准则为新制定的准则。新准则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产的会计处理均进行了具体规范,实务操作性更强。新准则的使得企业年金基金的核算有则可依,准则不仅对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产的会计处理均进行了具体规范,而且对企业年金基金资产负债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并以附录的形式提供了资产负债表和净资产变动表的具体格式,新准则较具可操作性,将使得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动作和保值增值的信息更加规范透明。

6、职工薪酬

与现行制度相比,新准则职工薪酬的内涵要广泛得多。新准则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新准则规范了企业职工薪酬的概念、确认、计量和披露,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企业施行新准则后,取消了计提应付福利费的规定,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职工薪酬一定条件下可以进无形资产成本,上述都可能会增加企业当期利润。

7、所得税

不再使用应付税款和递延法,只用债务法。所用债务法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不是原来的损益表债务法,因此,引进了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形成了最大的不同。

8、外币折算

在可选记账本位币的表述上有不同的描述。

四、财务会计报告

主要是报告准则的变化,报告准则指规范各类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关联方交易及其披露等准则项目。

1、增加“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增加了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取消了利润分配表;资产负债表单独列示:“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持有到期投资”,“应付职工薪酬”等;利润表要单独列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价值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并将原费用分类改为新的功能性分类即“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原来是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2、现金流量表准则有所变动。a、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部分增加了:“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b、披露在对净利润进行调节方面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营业单位的信息”等。

3、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披露范围。新准则规定对国有企业之间的关联方关系的确定延续目前的规定,即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国有企业之间只有当存在投资纽带或者其他裨性控制关系时才认定为存在关联方关系。

4、新增“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新会计滩则对于合并会计报表理论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即由原来的“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化为现在的“侧重实体理论”;而对于合并报表的范围则更侧重于“实质性控制原则”,即母公司必须将其所有一能控制的子公司全部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其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另外,新准则还特别强调,即使是所有一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都应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

五、其他。

1、,为了给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企业提供规范和指导,新准则体系中还包括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当于新旧会计标准的衔接办法。

2、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变化。基本会计准则在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增加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收入、费用、利润(增加计入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的定义、确认、计量,财务会计报告(组成及内容)等方面有所变化,特别是增加了一章“会计计量”,除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外,还增加了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尤其是现值和公允价值属性。

参考文献:

篇(5)

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会计要素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六方面构成,其中前三个会计要素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是资产负债表的构成要素,三者关系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后三个会计要素反映企业经营成果,是利润表的构成要素,三者关系是:收入-费用=利润,这里的“利润”是指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会计所得,而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又称税法所得)时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税法规定,当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有关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会计上计算的会计所得必须是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必要的纳税调整后的余额,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两者关系可表述为“应纳税所得额=会计所得±纳税调整项目金额”。下面笔者就从利润表的构成要素,即收入、费用等方面来分析会计和税法的差异表现。

一、会计制度和税法的主要差异表现

(一)收入方面的差异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差异

新会计准则对收入重新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对于收入的确认时间,新会计准则也提出了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收入准则规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额。而税法对于销售商品的应税收入确认与会计规定基本一致,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原则,例如有的企业发生分期收款业务时,税法规定可以按交付产品或商品开出发货票的日期确认收入,也可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但应该注意到,有的企业在实际发生分期收款业务时不是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按交付产品或者商品开出发货票日期确认收入,而是按收到价款的日期确认收入,这样可以起到推迟交税的目的,从而影响到国家税收收入的及时性。

2.非生产部门使用本企业产成品的差异

税法规定,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而使用本企业的货物的,应作为收入处理,其价格按同类产品同期市场价格确定。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则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而是按货物账面价值直接由产成品科目转入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相关科目。

3.销售折扣(现金折扣)与销售折让的差异

税法规定,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折让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折让后的销售额计算收入;如果将折扣额、折让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折让的金额。而会计制度规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即按总价法进行会计核算;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折让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4.接受捐赠收入的差异

税法规定,企业接受捐赠收入视为应税收入,对于企业取得的货币捐赠,应一次性计入企业当年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照合理价格估价计入有关资产项目,同时作为企业当年收益,在弥补企业以前年度所发生的亏损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较大,企业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平均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并应在相应期间的年度所得税申报中对有关收益额及分期结转额的情况做出说明。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接受的捐赠收入包括货币捐赠和非货币捐赠,不视为企业取得的一项收入,接受捐赠的资产一般会使企业的经济资源增加,将其纳入“资本公积”项目核算。

5.国债利息收入方面

税法规定,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税,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因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二)费用方面的差异

1.工资、薪金的差异

税法规定,(1)工资、薪金支出实行计税工资扣除办法的,按计税工资规定扣除。即企业实际发放工资、薪金在计税工资、薪金标准内的,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人均每月800元上调到1600元,同时停止执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

(2)工资、薪金支出实行工资、薪金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在工资、薪金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薪金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以内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企业按批准的工效挂钩办法提取的工资、薪金额超过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额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用于建立工资储备基金,在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实际发放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当期应负担的工资、薪金应全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冲减当期利润。

2.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差异

税法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高于其计税标准的,应按计税工资标准分别计算扣除;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低于其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而会计制度规定,当期应负担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全额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冲减当期利润。

3.业务招待费的差异

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即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应全额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冲减当期利润。

4.固定资产折旧的差异

(1)折旧年限。税法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都明确了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批准,可以自行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2)折旧方法。税法规定,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采取直线折旧法。确需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从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中任选一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表中予以说明。

5.资产摊销的差异

(1)无形资产摊销的差异

税法规定,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而会计制度规定,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2)开办费摊销的差异

税法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摊销。而会计制度规定,将开办费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当月损益。

6.研究开发费用的差异

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以上的,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年终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增长比例未达到10%的,不得抵扣。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可据实列入当期费用,冲减当期利润。

7.借款费用的差异

税法规定,(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发生的,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成本。

(3)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全额计入财务费用,冲减利润。

8.广告费用的差异

税法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其当年度销售(营业)收入的2%,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其当年度销售(营业)收入5%的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可全额计入营业费用,冲减利润。

9.捐赠、罚款、赞助支出的差异

税法规定,各种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得扣除;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各种税收的滞纳金和罚金不得作为扣除项目;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保险业为1.5%)以内,准予扣除;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对农村义务教育、中国红十字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等的公益性捐赠可全额扣除,(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省份)对慈善机构、基金会的公益性捐赠可全额扣除。而会计制度规定,捐赠、罚款、赞助支出全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冲减利润。

二、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的协调办法

会计制度与税法产生差异有其深刻的历史前景和理论根据。由于会计和税法规范的经济关系不同,这种矛盾的存在是客观的。然而,从我国的现状来看,这种矛盾是可以通过一定的办法进行协调的,如果片面强调各自的独立性,会产生较强的负面影响,所以我国应积极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对会计与税法差异进行协调,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相关政策制定部门应加强沟通

我国的会计制度与税法制度的制定分别隶属于不同的职能部门,会计制度的具体制定者为财政部门,税法的具体制定者为国家税务总局。他们在制定相关法规时应加强沟通与合作,财政部门在制定会计制度时,不仅要满足会计报表的报送要求,还要尽可能满足规范纳税基础的需要;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制定税收制度时,应尽可能与会计保持一致,使得纳税调整项目减少到最低限度,以减小实际征税的难度。

(二)税法应适当放宽对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限制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技术进步的加快,企业资产在实物形式上损耗和技术上的无形损耗都迅速增加。但是目前税法对企业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的限制性规定非常严格,如规定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0年,折旧方法一律采取直线法。这些规定极不利于企业技术进步和增强竞争力,同时也增加了会计核算工作的难度。当然为了防止企业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而达到调节纳税的目的,税法可以规定当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时,必须报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并且一经确定在一定年限内不得变更。

(三)加强会计信息的披露和相互宣传的力度

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并且应加强会计制度的强制性信息披露要求,以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效率。同时我国还应加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在会计界和税务界的相互宣传力度,结合实际情况,把会计知识与税法知识的培训、宣传纳入日常工作,组织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办税人员及广大经济工作者认真学习,搞好会计制度和税法的宣传工作,加深对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认识,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会计和税收改革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以提高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协调的有效性。

(四)会计制度尽量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

会计政策作为企业财务揭示所选定的会计原则、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企业组织形式及经营性质的差别以及发展阶段的不同导致了不同的利益驱动情况,加之企业管理人员对企业会计政策的了解程度不同,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利益驱动取向不同、目的不同,使得会计政策的选择情况千差万别。而税法对会计政策又规定得过死,必然与灵活的会计政策选择产生矛盾,产生大量的纳税调整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制度应尽量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规范会计所得与税法所得的差异调整方法,简化税款计算。而对于众多的非公有制小型企业可严格按税法的规定选择会计方法。

篇(6)

关键词:教学目标 会计思维 会计语言 对比衔接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5.079

1 引言

《中级财务会计》是高校财会专业的重要专业课,涉及的内容较多、难度较大。而独立学院的学生相比较于传统高校学生来说,普遍表现出缺乏良好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对新知识(尤其是一些较为抽象的概念)的接受和理解能力较差、因自卑感和心理压力导致学习缺乏主动性等特点,对该课程学习缺乏信心,而且不知道如何思考、如何表达自己的困惑和观点,往往看似学会了,一做习题或遇到考试却不知从何下手,很难达到令人满意的教学效果。根据多年的企业财会管理和学院教学实践,《中级财务会计》的教学过程中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使学生能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教材,掌握所学的知识。

2 调整教学内容,认真备课

中级财务会计涉及的内容很多,有些难度较大,考虑到实践工作的需要,和独立学院学生的基本专业技能培养要求,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教学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例如在存货、固定资产、金融资产、负债等多个章节均出现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法的问题,学生在刚学完基础会计,尚未接触更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相关知识的情况下,就开始学习这些比较抽象的内容,无疑缺乏足够的自信和理解。教学时可以考虑在学期末,让学生具备了相关的核算知识后,通过简单介绍财务管理中的货币时间价值概念,再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切入口,结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期付款购买资产、融资租赁(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和应付债券调整利息等内容,以专题形式具体讲解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法的概念和应用。而金融资产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中的企业合并形成的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相互转换;资产减值中的资产组认定及减值处理等内容,因为在大部分企业的会计实务中较少涉及,可以作为应了解的知识点对学生做简单的介绍,教学的重点应该是在前期基础会计教学的基础上,要求学生对会计的基本概念(包括会计假设、信息质量要求和会计要素确认)及有关货币资金、往来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的基本业务核算有更加深入了解和掌握,对财务报告的内容有全面的认识并掌握其基本的编制方法。实践证明根据学生认知程度调整教学内容能让教学更有侧重,有助于学生更好掌握重要的知识点。

在调整确定了教学方案后,应进行2~3次不同程度的教案准备工作。中级会计涉及的知识点多,有些内容因为会计准则的修订而发生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备课时要抠细节,要及时跟进准则的变化,这样才能正确引导学生学习,准确解答学生问题,使之少走弯路,更好掌握所学知识以应对将来的实习和工作需要。例如关于应收票据是否计提减值准备,在很多教材中都没有涉及,传统的教学是在其确认有较大可能无法收回时先转为应收账款,再计提坏账准备。但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应收票据属于应收款项的范畴应该可以直接计提坏账准备;又比如很多教材都提及企业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俗称“三项经费”),应分别按企业工资总额的14%、2%、1.5%计提,但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三项经费不再计提,而是在发生的当期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超过上述工资总额比例部分的需在年终做纳税调整。

3 重在培养会计思维和方法

不少人认为学会计就是要背,背概念、背分录,其实死记硬背是学不好会计的。会计知识因准则修订而处于经常的变化和调整中,加上外部经济和业务环境多样性和变化性,即便把书上的概念和分录背下来,不知其所以然,实训和实务中仍然会不知所措。所以在课堂上把理论知识“灌输”给学生,远不如教授给学生合理的学习方法和科学的逻辑思维来得重要。例如会计的主体假设是一个很重要的基本思想,有些教师在教学中往往一笔带过,但实践中恰恰就有很多企业的会计人员因为没有搞清楚会计主体,混淆企业和业主的收入与

出,做出一盘糊涂账。所以我们在学习中级会计时,应该在基础会计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理解掌握会计的基础概念,形成基本的会计思维,这是贯穿整个课程体系的主线。

具体到交易事项的会计核算,要引导学生从整体上把握,根据交易事项从简到繁,抓住最直观的(会计)要素变化来确定一个科目,再从业务关系角度去寻找相关科目,根据借贷平衡的记账规则编制分录。在每一章节结束后应将相关例题涉及的账务处理以丁字帐方式画出来,这样有利于对会计科目及账务核算程序的理解记忆和熟练应用。比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核算,既相似又不同,死记硬背的话在做题时很容易混淆。我们只需要抓住这几个账户涉及业务的共同点——资金往来,先看(会计)主体因往来业务是增加还是减少了货币资金、存货或收入,确定资金、存货或收入的借(贷)金额,很容易就写出对应的往来科目贷(借)金额,再根据业务特点和重要性原则来确定具体往来科目。

对会计专业知识的学习,要求学生既要严谨细致,对基本的知识点要结合准则规定去理解和掌握,但又不能过于教条死板,要灵活运用重要性原则去理解、应用一些会计科目。

4 注意前后知识的对比与衔接

会计教学中有很多知识点是前后衔接的,或者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因所处的会计主体不同,会计核算有所不同。在教学中应引导学生进行对比,将相关知识点相互衔接起来,以利于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例如,一方企业赊销商品形成应收账款,而另一方企业赊购商品形成应付账款,针对同一笔经济业务,站在不同的会计主体,便形成核算方法不同的应收账款核算和应付账款核算。在使用总价法核算该项业务时,业务发生时“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都是按发票总金额入账的,在折扣期内收到(支付)货款,双方都是记入“财务费用”,所不同的是,收款方由于提前收回货款而给予的现金折扣部分,作为理财费用,增加“财务费用”,而付款方由于提前支付货款而享受的现金折扣部分,作为理财收益,冲减“财务费用”。又比如资产的盘盈处理,都是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查明原因后,现金盘盈是计入营业外收入,存货盘盈是冲减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盘盈则作为前期差错处理,记入“以前年度损溢调整”。这样的对比分析,能帮助学生辨清一些相似业务的核算特点,理解和掌握各项经济业务的正确(会计)处理方法。 5 总结规律性知识点以达到融会贯通

在中级财务会计教学中还应当注意引导学生及时总结一些经济业务的核算规律,力求做到前后知识点的融会贯通。

例如资产的减值计提包括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前后贯通起来,帮助学生理解其基本原理。在这里首先要让学生回顾资产的定义,强调资产“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本质特征。然后在进行各项资产的期末计价时,分析其成本是否高于可变现净值(或市价、未来可收回金额),如果该项资产预计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表明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就要冲减掉该项资产的减值或跌价部分。最后以坏账准备、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等若干“准备”形式冲减资产,冲减的资产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这是适用于大部分资产(包括债权、投资)的做法。但需要关注的特例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因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总是相等,不存在减值(计提)的问题,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需要考虑可能出现的减值(计提)问题。这样既找到各章节相关知识点的共性,又区别出不同的地方,比较地去学,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6 善用生活化的语言和例子来解释会计术语

教学中我们不难发现,对刚入门的会计专业学生来说,会计的很多术语和表达其实有些抽象,甚至艰涩难懂。如何通过自己的表述来让学生尽快认识和适应这些会计语言,进而理解和掌握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是我们需要面临、解决的重要问题。信佛的人说,是真佛说家常话,即“佛理在家常话中”。我们在教学中应该尽量以简单生动的语言,结合一些学生熟悉的生活中的例子来解释抽象的专业术语,如资产的“经济利益流入”特

征、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甚至摊余成本及利息调整等,都可以通过一些具体生动的比喻来解释;在讲到资本化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区分时,不应局限于教材的一些书面化的例子,而采用口语化的生活举例来说明,如大家比较熟悉的汽车保养维修,在决定是否进行小配件的更换和发动机大修上就存在明显的态度差异,为什么?因为支出金额相差很大,其受益期限也相差甚远。相应的,我们在具体处理上也会有所不同,或计入当期损益或作为资本化处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摊销,与相关收入配比。在会计教学中有时候暂时牺牲一些抽象化的“严谨”和书面化的“条理”,以换取简单明了的表述来助其认识、理解和掌握所学的知识,对于独立学院的学生,或者说对于众多会计专业的初学者来说可能更为必要。事实上,我们对会计知识的学习,无一不是在长期的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地理解、巩固和掌握。

7 强化练习,引入实训

在中级财务会计的教学过程中,除了要注意以上几方面之外,还要加强学生的平时作业环节。对学生而言,会计专业的学习其实没有更多的捷径可走,临时抱佛脚不如平常多烧香,在认真听课做好每一章节的总结归纳后,要让学生通过大量反复的练习,及适当的闭卷或开卷测试,将压力转化为动力,在练习中熟悉各种经济业务和相关会计核算的题型,加深其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同时还可以引导学生自学,提高其知识归纳、整理的能力。例如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很多方面十分相似,但在核算上又有很多不同,可以安排学生在学习完固定资产核算后,分小组自学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处置与固定资产进行比较,做出相应的ppt演示文稿,如果时间允许还可以抽出一些小组上台演示,集体评议,最后再由教师点评,并对这一章的内容做一些重点讲解。实践证明这种创新的教学方式很受学生欢迎,既提高了大家的阅读、分析和理解能力,又锻炼了专业报告的撰写能力。

虽然与其他专业相比,会计专业所学的知识相对来说更容易直接在实践工作中得以应用,但仅仅通过课堂教学、做习题还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如果能在教学过程中适时安排一些模拟真实场景,配套具体真实的单据,通过分组进行模拟交易处理来让学生感性地认识和处理一些会计业务,无疑有助于提高学生专业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在有效调节教学气氛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专业教学效果。

8 小结

作为独立学院的专业教育实践者,我们有责任面对客观形势,与时俱进,探讨和研究中级财务会计的教学模式和方法,提高课程教学效果,力争培养出具有扎实专业技能,可适应社会多元化人才需求的优秀学生。

参考文献:

[1]刘永泽,陈立军主编.中级财务会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

篇(7)

【关键词】薪酬准则;新老差异;企业

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于2006年2月15日由财政部,自2007年l月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了一个基本准则及38个具体准则,在38个具体准则中,职工薪酬准则无论从它的范围、内涵上看,还是它的确认、计量上看,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本文从职工薪酬准则解读的角度,分析职工薪酬准则的一些要点及新老差异。

一、职工薪酬准则明确了职工薪酬的概念、范围及计量标准

我国原会计制度没有规定一个完整、统一的职工薪酬的概念,对企业人工成本的核算不完整、不准确,比较分散。新准则从薪酬的本质出发,指出职工薪酬定义: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即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所给予或付出的所有代价(对价),均构成职工薪酬。这个定义全方位、多角度地规范了职工薪酬的范围和内容,也为企业提供了完整的人工成本。

完整的人工成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一)职工的范围

准则中的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既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企业治理层和管理层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还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这比原制度只包括正式职工和计划内临时工的范围扩大了很多。

(二)薪酬的范围及计量标准

职工薪酬,包括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利,包括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

1、货币性职工薪酬

(1)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包括计入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物价补贴等。

(2)职工福利费,指企业内设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机构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计量上新准则改变了以前按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做法,而是采用按实列支的处理办法,超过税法规定允许列支的部分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3)具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货币性薪酬―“五险一金”,即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所在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计量,同时计入相应的费用成本。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应当按照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分别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和1.5%计提标准并计入相应费用成本;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计量。

2、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1)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

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同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销售商品相同;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利提供给职工,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2)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和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

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住房每期应提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应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住房每期应付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应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应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3)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了补贴的商品或服务

企业以低于取得资产或服务成本的价格向职工提供资产或服务,比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企业应当将出售价款与成本的差额(即相当于企业补贴的金额)分别情况进行处理:①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规定了职工在购得住房后至少应当提供服务的年限,企业应当将该项差额作为长期摊费用处理,并根据受益对象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②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未规定职工在购得住房后必须服务的年限,企业应当将该项差额直接计入出售住房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通常是指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的补偿,包括支付给内退人员的一切薪酬。

辞退福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管理费用:(1)企业已经制定正式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2)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如果企业能够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则表明未来经济利益流出不是很可能,因而不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

对于企业实施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由于这部分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应当比照辞退福利处理。

4、其他形式的职工薪酬

除上述工资、五险一金、非货币利等常规薪酬外,实务中还存在如下形式的职工薪酬:

(1)带薪休假

职工可能因为多种原因带薪休假,如年休假、生病、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一般来说,职工因在工作期间的劳动付出而获得相应的带薪休假权,该其是否可以结转下年可以分为累积带薪休假(既定累积带薪休假及非既定累积带薪休假)和非累积带薪休假。

①既定累积带薪休假

职工离开企业时对未行使的累积带薪休假权利可以获得现金补偿,称之为既定累积带薪休假。这种权利在职工离开企业时,企业必须对职工所有累积未行使的权利给予经济上的补偿。所以企业在确认应计负债时,应当包含职工全部累积未使用权利的总和。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企业应当在职工取得带薪休假权利时就确认为一项负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一一累积带薪休假”科目。同时,根据“谁收益,谁承担”的原则来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②非既定累积带薪休假

职工离开企业时对未行使的累积带薪休假权利不能获得现金补偿,称之为非既定累积带薪休假。这种权利在职工离开企业时,企业无须对职工剩余的带薪休假权给予任何经济上的补偿。所以企业在确认应计负债时,只需对资产负债表日因累积未使用权利而导致的预期支付的追加金额加以确认,而无需对所有累积金额加以确认。因为,这种权利会随着职工离开企业而自动取消。

③非累积带薪休假

职工带薪休假权只能在取得的当年行使,不可以结转到后续年度使用。如婚假、产假(包括作父亲和母亲)、丧假、病假等。当一名职工由于上述原因休假时,他可以享受带薪休假,在一定时间内带薪养病或者度蜜月,但是这种权利显然不存在递延性,也就不存在未来某笔支出与当期职工提供的服务有关联,所以无须在年末将其作为一项负债处理。若非累积带薪休假的权利人在取得权利的当年就行使该项权利,只需在实际发生时将其计人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如果权利人放弃该项权利,则需视情况而定。若企业对于非累积带薪休假没有货币补偿,无需作任何处理;如果企业对于职工放弃的非累积带薪休假有货币补偿,应在实际补偿时先确认一笔应付债务,再同工资一起以银行存款支付。

(2)利润分享和奖金计划

企业为了鼓励职工长期留在企业提供服务,形成了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达到规定年限后可以分享企业利润的奖金计划。确认为薪酬的条件有两项:①企业因过去事项现在负有作出支付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②利润分享和奖金计划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实务中,此薪酬仍然是由于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不是由企业与其所有者之间的交易而产生,因此,企业将此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不能作为净利润的分配。

二、单一的会计科目设置,保证人工成本核算的完整性

原制度中,职工薪酬按性质和形式,采用了“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分别核算。而新准则规定,所有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均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核算,在总账户下分别设置“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利”、“辞退福利”等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这样就保证了职工薪酬核算科目的统一性,同时也保证了人工成本核算的完整性。

(一)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1、工资、福利费、保险费。

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生产部门人员)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人员)

研发支出(研发人员)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人员)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职工福利

――社会保险费

2、非货币利

(1)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利发放给职工: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生产部门人员)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人员)

研发支出(研发人员)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人员)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同时:

(2)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等固定资产使用,按每期应提折旧: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生产部门人员)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人员)

研发支出(研发人员)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人员)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同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贷:累计折旧

(3)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按每期应付租金: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生产部门人员)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人员)

研发支出(研发人员)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人员)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同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贷:银行存款

3、辞退福利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二)发放职工薪酬

1、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医药费、代扣水电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3、企业支付职工福利费,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4、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补偿。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三、新准则实施对当前企业的影响

1、使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垄断企业的薪酬更加透明

以前对职工薪酬方面的规范分散在不同的文件制度中,没有统一的规范,使一些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的福利费变着法子走账,借方记入成本和费用,贷方记入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交(付)款,一些不好下账的福利费用记入其他应付款。而新准则把凡是由于职工提供服务而支付的报酬以及相关费用都统一到职工薪酬的范畴,并在统一的负债科目“应付职工薪酬”中核算,这就把以前可能躲躲藏藏的东西都暴露出来,而且还有可能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2、进一步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新准则将几乎所有的职工薪酬按受益对象处理,有助于企业正确核算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从而提供更为可靠的成本等信息;统一的薪酬披露规则使会计信息更具有相关性、可比性、可理解性。

3、对企业的损益会产生一定影响

新准则在确认、计量方面的变化对企业的损益会带来影响,比如计入成本的保险费等将增加期末产成品的账面价值,从而增加当期的利润;而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将减少当期的利润;改变福利费的处理方法和医疗保险费等的列支方法也将对企业的损益产生影响;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将增加企业的当期收益等等。

4、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留下空间

新准则扩大了职工薪酬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当职工薪酬在公司成本费用中所占比重较大时,职工薪酬可能成为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之一,即如果公司经营业绩较差而公司又在进行大规模基建时,公司可能将部分生产经营员工列为工程人员,将其薪酬资本化,降低当期成本费用,增加利润。反之,可以采用相反的方法来降低利润。辞退补偿也是如此。

5、为我国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起积极作用

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的反倾销诉讼中,会计准则未能与国际趋同是败诉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出口产品大部分还是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由于中国劳动力成本低,再加上根据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为职工缴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计入期间费用,没有计入产品成本,这样的处理是制度规定的,但对外方看来是为倾销作会计掩饰。新准则符合了国际惯例,将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全部计入职工薪酬(包括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并根据不同情况将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相关资产成本,这就提高了人工成本,得出合理出口价格。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为我国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陈敏.新会计准则变化点及案例说明:资产、负债与所有者权益[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2]刘常青.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思想发展路径的考证(之二)[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10(1):63-71.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