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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3 15:49:5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措施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是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的技术方法,也可以指经济主体用以降低风险负面的动态连续过程,其目的是直接有效地推动组织目标的实现。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价值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将通过风险成本最小化实现。
(一)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衡量
保险公司的风险识别应从风险源、受损标的、危害及危险因素四个方面入手:
1.通过风险源的识别可以分析出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外部环境风险,通常包括物质环境风险、环境风险、环境风险、环境风险、技术环境风险、经济环境风险、金融环境风险等几个方面,它们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来自外部,我们称之为非保险风险;
2.通过风险标的的识别可以认识到保险公司的主要受损标的是金融资产还是人力资本;
3.通过识别各个经营环节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可以明确保险公司的销售、承保、定价、理赔及投资风险与危害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了保险公司的内部经营风险。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风险造成的最大危害就是企业破产,除此之外,风险还会使保险公司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从而蒙受损失或丧失额外收益,这种结果也是保险公司的危害;
4.从危险因素入手,保险公司可以结合保险经营各环节进行风险分析。承保风险主要来自于被保险人的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以及在外部环境作用下可保条件弱化的影响日益严重;定价风险的产生主要是违背了保险定价的基本原则,使费率水平不能弥补保险人支付的赔款及营业费用,以及合理预期利润的需要;理赔风险产生了保险理赔过程,包括审核单证,委托理赔人,确定赔偿责任和金额,理赔人员素质,通融赔付五个方面可能造成损失;投资风险来自于违背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保险资金运用原则,保险投资后形成的金融资产组合结构的风险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较大,其中利率风险的影响最大;销售风险对保险公司的内部经营影响不大。
(二)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方法包括损失控制和损失融资
保险公司风险控制方法的目的是为了改变保险公司的风险状况,帮助保险公司回避风险防止损失,在发生损失时努力减少风险对损失的负面影响。保险公司内部经营风险可以根据各环节的特点采用不同的风险控制方法,普遍适用的方法是损失防范和损失减少,这一方法的核心内容是保险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保险公司外部环境风险也适用损失防范和损失减少的风险控制方法,这一方法的核心内容是保险合同的限制性条款的使用。保险公司风险融资方法的目的是为保险公司的损失支付赔偿金,并承担损失的财务后果。保险公司转移风险的方法包括再保险转移和非再保险转移两种:保险公司的再保险转移就是由再保险公司承诺承担损失带来的财务负担,保险公司非再保险转移就是风险的接受人不是法律注册的再保险人,保险公司遭受损失后由其他机构承担财务后果。保险公司的风险融资决策大多数是自留风险与转移风险在不同程度上的结合。自留风险的条件是保险公司有足够的能力承受与风险相关的最大可能损失,足够的能力是指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的偿付能力。如果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低或没有控制能力,保险公司就选择转移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如果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强,保险公司就选择自留风险(内部经营风险)。较高的额外费用或交易成本会增加保险公司选择自留风险的可能,但如果风险接受方提供的服务更有效率,使转移风险的成本比自留风险更低,保险公司将会选择转移风险。自留决策需要在两个方面进行基本的权衡:一是由于增加自留风险所带来的收益,二是由于更大风险从而不确定性增加所带来的期望成本。保险公司最佳的自留风险与再保险转移决策是:将可以合理预测的损失自留,将那些可能很严重地影响偿付能力的损失进行再保险,对拥有足够分散化的股票持有人的保险公司,无论是再保险转移还是非再保险转移都不可能减少资本的机会成本,转移风险要想增加保险公司价值,就必须能够增加期望现金流。再保险转移对保险公司期望现金流的影响包括两方面:通过支付附加保费减少期望现金流,通过减少保险服务成本、减少筹措新资金的可能性、减少财务困境的可能性及减少期望税收增加期望现金流。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最后的步骤就是对风险管理决策进行监控与评价,实施完整的综合风险管理,主要包括:1.保险公司必须解决集中控制和分散操作之间的关系,规模庞大组织分散的保险公司的办法是损失控制由当地部门分散处理,损失融资由总公司集中处理,并且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活动是一种综合功能,应当在董事会层次进行监督和协调; 2.监控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决策的手段是信息管理,它包括风险交流、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报告及成本分摊系统;3.可以通过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得到所有必要的服务来实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决策;4.评价风险管理决策的核心是衡量决策的效果,通常的证据是损失比率的趋势,由于很多综合风险管理措施都是一种长期活动,因此对风险管理决策的评价可能需要较长时间,风险成本是另一个常见的评价标准,保险公司的风险成本包括因为风险和不确定性所必须支付的一切费用,不仅包括直接成本而且包括间接成本。
二、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一)我国寿险公司内部经营风险主要表现
1.我国寿险公司业务核保不完善,承保风险还很突出,主要是重业务发展轻业务质量,重规模轻效益的现象还很突出;核保制度不健全,核保管理不完善;核保人员素质差;核保队伍建设不足;道德风险日益严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欺骗或隐瞒已存在的某种风险或故意编造保险事故的现象经常发生。
2.我国寿险公司费率管理存在,定价风险也很严重,主要是费率厘订过于标准化,不符合实际情况;费率管理高度统一,不利于引导保险公司专业化经营;费率审批手续繁琐,不适应业务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费率执行过程中费率监管弱化,恶性削价竞争较为严重。
3.我国寿险公司利差损风险将长期存在,主要因为盲目追求业务规模,经营体制上的弊端,缺乏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风险因素在短时间内很难彻底改变。
4.我国寿险公司投资风险表现突出,主要原因是形成的呆账严重,违规资金运用的问题仍然存在,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过于狭窄,新的寿险产品过于强调投资收益存在引发投保人信用危机的可能,这些风险导致了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普遍不足的局面。
(二)我国产险公司内部经营风险主要表现
1.我国产险公司保费增长过快的表外风险严重,主要是我国产险基层公司普遍存在重业务轻管理,重规模轻效益的倾向,业务员普遍缺乏风险意识和效益观念,领导追求任期内的业绩不采取长期的风险控制措施。
2.我国产险公司的资产风险日益突出,主要表现是资产总量高速增长但结构不合理,隐藏泡沫,增长方式原始,高效益资产所占比重甚小。同时由于资本经营机制不规范,造成的资金结构风险也很突出,主要是资产结构配置不合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机会成本浪费现象严重,表现在经营机构的设置方面尤为明显,而且缺乏明确的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对资本市场及投资渠道的调研论证缺乏性,投资决策的制定长官意志明显。
3.我国产险公司的核保核赔制度也不完善,承保理赔风险表现突出。主要是违反授权规定的承保理赔权限擅自承保定损理赔的现象仍然存在,违反承保实务规范要求盲目签单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违反《保险法》及监管规定违规支付手续费的也很突出,业务中的逆选择及过度承保风险一直存在,夸大虚构保险事故进行保险骗赔的案件数量和金额都呈现急速上升的趋势,保险理赔人员的素质不高甚至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各种人情赔款等都会增加产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4.我国产险公司的信用风险日益严重,主要表现为应收保费越来越多,单证领用管理混乱,再保险知识缺乏造成分保不能摊回的风险。
三、提高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针对保险公司可以控制和主动防范的内部经营风险采取的措施
1.加强资产风险的管理,建立宏观及微观风险管理模式,形成资产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召开风险管理会议,将资产风险管理贯穿在日常工作中;开发使用风险管理软件系统,利用VAR风险模型进行资产风险分析。
2.完善核保制度控制承保风险,坚持规模与效益并重,展业与管理同步的经营思想,加强业务质量考核,制定与利润相关的考核指标,并把这些指标作为经营者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完善核保制度,加强核保管理,科学设定核保权限,将核保质量同核保人员利益挂钩;提高核保人员素质,实行资格考核;改善核保条件,提高核保技术,提升化、信息化、化工作水平。
3.强化费率管理避免定价风险,建立并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不同险种的业务规模、经营期限、风险程度、技术要求,实施不同的费率管理办法,分别实行标准费率、审批费率、报备费率和自由费率;建立并实行差别费率制度,体现地域差别、被保险人差别、保险人差别;建立并实行费率稽查制度,尽快延伸保监会各地监管机构,合理确定稽查要素,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抓紧建立费率管理法规体系,使其能够适合现阶段保险业务的要求并覆盖费率管理的各个方面及各个环节。
4.加强道德风险的防范与管理,应提高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人承保质量的评估体系,建立和强化理赔报案制度,提高全民的意识和道德水准。
(二)针对保险公司不能控制只能化解的外部环境风险采取的措施
1.经营者要从单纯地追求业务规模、市场份额转变到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同时要改革的一级法人核算体制,对分支公司实行子公司化经营,使其经营结果直接与经营者和员工的利益联系在一起。
2.要加快培养人才,在短时间内培养一批懂寿险、懂经营、懂管理的经营者,按人寿保险自身的内在去经营管理寿险公司。
3.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发展低预定利率、非利率敏感型产品及资产管理型产品,大力发展保障型的产品,提高保险公司盈利水平。
4.实行财务再保险,提高风险转移的效率,扩大可保风险的范围并将风险直接转嫁到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来增强承保能力。
5.强化内部资金管理,聘请专业人员,增强时间效益意识和资金运用成本意识,采用先进的资金管理手段,提高资金收益率。
6.强化业务管理,严格核保核赔,提高业务质量,防范和控制风险,从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中提高直接盈利水平;加强人员培训,精简队伍,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间接盈利水平;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减少环节,集中管理,提高效益,增加费差益去化解利差损。
7.积极推动长期寿险业务的再保险实施,并对以前高预订利率业务采取措施鼓励退保或转保。
8.充分利用国家降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争取国家给予更多的财政、税收、投资的政策支持。
关键词: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
中国分类号:F84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4-0052-01
前言
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在服务经济社会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当前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过程中,保险业面临着比以往更加复杂的风险环境。为了加强风险控制,为决策的制定提供更加全面和确定的信息基础,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服务企业正在开发企业风险管理项目。如何建立及时、有前瞻性的风险管理体系已经成为各大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巨大挑战。
1 企业风险管理简述
近年来,许多学者和国际组织都试图对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作出全面和权威的定义,较具影响力的国际组织先后给出的定义如下:
风险管理是以文化、过程和结构为基础而驱动企业朝着有效的管理潜在的机会和同时是有效的管理潜在的不利因素的方向发展。风险管理是组织策略管理的核心部分,它是组织以条理化的方式来处理活动中风险的过程,其目的是从每项活动及全部活动的组合中获得持续的利益。企业风险管理是一套由企业董事会与管理层共同设立,与企业战略相结合的管理流程。它的功能是识别那些会影响企业运作的潜在事件和把相关的风险管理到一个企业可接受的水发:一是从限制不利和促进有利的角度;二是从战略目标和过程的角度。中国保监会在2007年下发的《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对风险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即“风险是指对实现保险经营目标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不确定性因素。”保监会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给出的风险管理定义为:“风险管理是指保险公司围绕经营目标,对保险经营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的基本流程以及相关的组织架构、制度和措施。”
2 国内财产保险企业网所面临的风险
保监会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对保险公司经营中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如下规定: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类主要风险包括: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这些风险是保险公司普遍意义上面临的风险。保险公司因地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而面临着上述各类风险中的不同风险。因此,保险公司要想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必须对行业现状和风险因素有清晰的了解和认识。
我国产险公司经营风险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保费增长过快的表外风险严重,主要表现为基层公司普遍存在重业务轻管理,重规模轻效益的倾向,业务员普遍缺乏风险意识和效益观念,领导单纯追求任期内的业绩,不采取长期的风险控制措施。二是资产风险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资产总量高速增长但结构不合理,隐藏泡沫,增长方式原始,高效益资产所占比重甚小;经营机构缺乏明确的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对资本市场及投资渠道的调研论证缺乏性,投资决策的制定长官意志明显。三是核保核赔制度也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承保理赔风险表现突出,违反授权规定的承保理赔权限擅自承保定损理赔的现象仍然存在,违反承保实务规范要求盲目签单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违反《保险法》及监管规定违规支付手续费的也很突出,业务中的逆选择及过度承保风险一直存在。四是信用风险日益严重,主要表现为应收保费越来越多,单证领用管理混乱,再保险知识缺乏造成分保不能摊回的风险。五是保险分支机构风险逐步增加,主要表现为随着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国内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也将迅速增加,分支机构经营风险将逐步加大,存在道德风险及短期经营效应等风险。
3 提高我国财产保险企业风险管理水平的措施
3.1 确立风险管理组织框架
尽快按保监会的要求设立风险管理部,具体履行风险管理执行职能,落实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管理层相关风险管理协调机构的决策和指示,制度性保证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提供风险管理的组织保证。同时,在经营子单位等层级,根据业务量大小分别设立风险管理处室或岗位,负责对所在单位经营活动的风险监测、记录、报告、考核等工作。分支机构较多的公司可以按经济区域或业务划分设立风险管理分中心,作为上级公司的派驻机构实施大区管理,增加独立性且便于人力调配。
3.2 加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一是不断优化保险公司股权结构。二是强化董事会的职能。三是建立完善的内部制衡与监督机制,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四是加强对公司治理的政府监管。
3.3 构建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
保险公司的组织管理模式,必须符合保险业的特点。一是实行大区执行管理模式。由总公司在各大区设立总部派出机构或事业部,把原属总公司的部分执行、监督职能前置下移至各大区派出机构负责实施。此举似乎有增加管理层次的弊端,但也有管理幅度适中、执行监督到位、分类指导有效等优势。如果职责划分得当,应当不失为一个有利的选择,值得深入研究探索。二是实行以渠道管理为主导的销售组织管理模式。以渠道管理为主线组织管理销售活动,既有利于保险公司实现各个险种的联合销售,又有利于保险公司对不同渠道的分销效率进行评估,研究制定不同的分销策略,提高销售组织绩效。三是实行以产品为主导的内部经营管理模式。保险公司按照各险种的特点划分不同类别,以相似的类别为基础建立管理职能部门,从而对各类产品的适应性、盈利能力进行评估、精算,进而作出恰当的计划、控制、调整决策,并适时提出产品开发需求。四是实行以项目管理为主导的研究发展管理模式。在产品研发、信息技术应用开发及其管理方面,应当逐步推进项目管理制。
3.4 加强风险管理队伍建设
目前,很多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人员数量和素质跟不上工作要求。风险管理的内容涉及到保险公司经营的各个方面,对人员素质的要求较高,不仅要懂风险管理业务,也要懂保险业务知识、沟通技巧等。要五招并施,一是积极引进外部专业人才I二是吸引业务单位优秀人才转入风险岗位;三是招聘储备高素质人才,四是构建风险管理人才成长通道;五是开展“请进来、送出去”的培训工作,明显改善风险管理队伍现状,提供风险管理的人力保证。
3.5 构建风险管理制度流程
全面梳理和完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整合业务操作流程,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管理平行作业的原则,建立各类风险管控措施。编写从风险信息收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评价、风险预警、风险处置到定期检查评估的整个风险管理流程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风险评估、重大事件应对、重大决策制定、重大信息报告机制。
【关键词】风险管理 COSO框架 保险公司 分支机构
近几年,我国保险行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保费规模不断扩大,行业整体实力逐步提升。但是,目前保险公司在管理上还较为粗放,精细化程度不高,风险管理能力总体偏弱,特别是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本文所称的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以下机构)“重业务、轻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致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上面临较大的风险隐患。美国反欺诈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提出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以下简称“COSO框架”)对我国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提供了理论指导,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一、COSO框架的主要内容
COSO是美国反欺诈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The National Commission on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的发起组织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的英文缩写。在总结《内部控制整体框架》(Internal Control-Integrated Framework)的实施基础上,结合《萨班尼斯—奥克斯利法》(The Sarbanes-Oxley Act)的相关要求,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之后,COSO于2004年颁布了全新的COSO报告:《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Integrated Framework)。该框架顺应了安然、世通等财务舞弊案之后,国际社会要求改善公司治理的呼声,拓展了内部控制的内涵,提出了企业风险管理的全新概念,在更高层次、更宽范围上推动和发展了内部控制,进入全面风险管理时代。
COSO框架对企业风险管理进行了详细和全新的描述,指出“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是由一个主体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战略制订并贯穿企业之中,旨在识别可能影响主体的潜在事项,管理风险以使其在该主体的风险容量之内,并为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将企业风险管理分为八个构成要素: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这八个要素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企业要综合运用、系统平衡这八个要素,制定最优的风险管理组合。
二、加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加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由公司内外部因素共同决定的,对行业发展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 由公司自身业务性质决定的
保险公司的经营对象是风险,经营过程面临的风险不同于一般企业;而且保险商品是一种特殊的无形商品,是对保险消费者的承诺,产品本身就具有较高的风险性,这在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理水平。分支机构作为保险公司的基层组织,是公司业务拓展的前沿和客户服务的终端,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承保风险、理赔风险、财务风险以及人力资源风险等。保险公司的很多风险是从分支机构发源的,而且各地分支机构的风险逐步积累到总公司,其影响是很大的,因此,必须加强风险管理,保证分支机构在经营上合法规范。
(二)由外部经济社会环境决定的
现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趋于复杂,经济社会的运行风险加大,企业开工不足、出口减缓、效益下滑,给保险公司的承保带来较大影响,分支机构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加大;随着自然灾害发生频率增加,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的不断提高,保险公司的赔付支出不断攀升;同时新《劳动法》的实施,加大了保险公司的劳动用工风险和人工成本。投资收益的不稳定、银行利率的波动,都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由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决定的
近几年,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建设越来越重视,先后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等制度,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组织机构、执行实施以及监督管理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是监管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必须在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下贯彻落实。
三、COSO框架在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全新的管理方式,改变了过去的思维方式和管理观念,构筑起风险管理的新框架;全面风险管理又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就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全面风险管理来说,要以八个构成要素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步构建科学、合理、适应的风险管理框架。
(一)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包含组织的基调,是企业风险管理所有其他构成要素的基础,为其他要素提供约束和结构,主要包括主体的风险管理理念、风险容量、董事会的监督、人员的诚信、道德价值观和胜任能力、管理层分配权力和职责以及组织和开发员工的方式等。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内部环境建设中,首先要树立风险管理意识,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必须树立起风险意识,把风险管理贯穿于企业流程的每个环节、渗透到员工的日常行为中,形成一种风险管理文化。其次是要组建和谐团结、精干负责的领导班子,领导层的重视是风险管理的关键;要设置精练高效、权责适当、与风险管理目标相匹配的组织构架,为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再次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利用,建立学习型组织,加强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同时风险管理要坚持人人参与的原则,将风险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做到全员参与、人人有责,构建全员的风险管理模式。
(二)目标设定
目标设定是事项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的前提,在企业管理层识别和评估实现目标的风险并采取行动来管理风险之前必须有目标,而且目标必须与企业的风险容量相协调,目标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经营目标关系到企业经营的有效性和效率;报告目标旨在为管理层提供准确而完整的信息,同时需要满足外部监管的要求;合规目标要求企业从事的活动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自律的规定。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设定风险管理目标时要重点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总公司战略选择,分支机构的目标应该符合总公司的战略要求,总公司的压力会通过目标的形式传导给分支机构;二是当地的市场环境,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市场保费容量、市场主体的经营现状、监管和行业自律环境等;三是自身所处发展阶段,这是一个分支机构的历史阶段问题,同时也是面临的现实问题,只有正确分析和面对发展阶段,才能设定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目标。
(三)事项识别
事项是源于内部或外部的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事故或事件,可能带来正面或负面影响,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企业管理层要对事项进行识别,以确定它们代表机会,还是代表风险,风险对企业实施战略和实现目标具有负面作用。事项是受内外部因素影响的,识别这些影响因素与识别事项是关联的,确定起主要作用的因素之后,管理层就可以考虑他们的重要性,进而集中关注影响目标实现的事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外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因素、政府行为、自然环境以及保险市场环境等,政治因素、社会因素和技术因素的影响较小,或者说影响作用发挥的很慢;内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基础结构、人员、流程以及技术等。通过分析发现,分支机构的事项主要包括承保、理赔、财务与人力资源等。
(四)风险评估
企业在对事项进行识别之后,需要对事项进行风险分析,从可能性和影响两个角度对事项进行评估,考虑事项对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在风险评估中一般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由于保险公司实行数据大集中,总公司设立精算部门对全国的数据进行测算分析,所以,分支机构在风险评估时可以更多地采用定性分析法,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进行分级,并依据重要程度进行分档,为下一步的风险应对和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五)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是企业在评估风险之后采取的应对策略,主要包括回避、降低、分担和承受,使总体剩余风险处于期望的风险容限和风险容量之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风险中,公司无力承担的承保风险、超过风险容限的、总公司资本金无法支撑的业务,就要采取回避方式应对;理赔风险是无法回避的,可以采取合理的分保方式进行分担,更多的可以采取降低方式,通过加强理赔管理挤压水分,堵塞漏洞;财务风险在风险容限以内的可以承受,违反外部监管规定的一定要回避,大多数时候可以采取降低方式,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出现财务上的危机;人力资源风险中,一般的人员流动可以去承受,但是关键岗位的离职以及带动核心业务流失的离职,一定要采取灵活的人力资源政策去降低、减少人员流动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六)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帮助确保企业管理层的风险应对得以实施的政策和程序,风险应对选定之后就要实施确保风险应对执行的控制活动,一般包括两个要素:确定应该做什么的政策以及实现政策的程序。根据COSO框架的设计,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控制活动的政策和程序主要是制度层面和执行层面。制度是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和流程的固化过程,分支机构需要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从目标到构成要素重新梳理和修订现有的制度,形成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在风险管理内部环境培养和制度推行的基础上,要通过内部考核和监督的方式为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构筑“硬性”边界,考核应该科学、合理,监督必须持续、深入,推动执行层面的建设逐步完善,切实解决执行力层层递减这一分支机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七)信息与沟通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企业要识别和获取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包括财务和非财务的大量信息,以便识别、评估和应对风险,进而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COSO框架指出,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信息系统的方式解决信息获取和利用效率的问题。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信息一般包括数据信息和非数据信息,数据信息存储在业务财务系统中,获取方便,使用上都有相关的分析模型,关键在于管控基础数据输入上的风险,防止“垃圾进、垃圾出”。非数据信息的识别和获取就显得更为重要,公司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管政策的传递是内部信息沟通的关键,同时与投保人、中介机构、同业公司、政府机关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等外部机构也要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
(八)监控
监控是对企业风险管理构成要素的存在和运行进行监督评价,可以通过持续的监控活动、专门评价或者两者相结合来完成。持续的监控活动发生在企业正常的、反复的经营活动中,起到监控企业风险管理有效性的作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经营报告、市场分析、内外部审计报告、监管部门报告以及员工意见反馈等。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来说,在监控活动中要重点做好内部稽核工作,内部稽核应该是广义的,包括内部审计以及其他基于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的内部检查等。在经营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完善稽核审计规章制度建设,加大稽核工作力度,提高稽核审计频率,明确重点风险领域和关键环节,更新稽核审计工作方法,提高稽核审计工作的效果。必要时,可以引入外部审计力量,对内部稽核进行有益补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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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叶慧霖.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控监管的思考[J].中国保险,2010(01).
关键词:保险公司 风险管理 措施
中图分类号:F84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164-02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是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的技术方法,也可以指经济主体用以降低风险负面影响的动态连续过程,其目的是直接有效地推动组织目标的实现。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将通过风险成本最小化实现。
一、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
按照风险影响的范围不同,可将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分为以下三类。
(一)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指除了影响保险公司经营外,也影响其他行业的企业经营的风险,主要包括:
1.政治因素风险。是指由于战争、以及其他政治动荡而带来的损失的不确定性。它主要影响保险市场需求量、需求类型、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决策及运用绩效与损益。而战争险的需求量将增加,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的绩效也将由于变现压力增大及资本市场低迷而受影响。
2.政策因素风险。是指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变革、政府法规、价格控制等可能由于未能顾及保险业的行业利益或与保险业发展的现实情况有一定差距而带来的风险。它将影响保险行业的竞争程度、成本结构以及资金运用绩效。保险公司的经营必须在特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下进行,这就使得保险公司必须注意研究国家各种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经营策略和方针,合理规避政策风险。
3.宏观经济政策风险。来源于通货膨胀、利率、汇率、房地产景气等。它将影响保险市场需求量、需求类型、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决策及运用绩效。其中,利率风险对我国保险公司的影响尤其突出。所谓利率风险,是指一个金融企业的资产与负债在期限或利率差价匹配不当时,或当浮动利率的金融债务对于以后的现金流动不稳定时产生的风险,由于保险产品的费率厘订是建立在预定利率的基础上,利率的变化势必直接影响到公司盈利和偿付能力。
近年来我国连续8次降息是导致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巨额利差损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利率下降同时还迫使寿险产品价格上升,影响行业整体市场扩张速度;而当市场利率走高时,一般消费者可能减少对于固定预定利率相对较低的保险产品的需求,这也将对保险公司的销售产生影响。
4.自然因素风险。是指由于地震、台风、洪水和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保险公司损失的不确定性。其影响具有双重性,一方面由于保险给付将影响保险公司收益,另一方面由于灾害的发生将激发个人与企业对于应用保险来转移各种风险的意识,因此也可能会影响保障型产品的需求量。
(二)行业环境的风险
行业环境的风险指保险行业所特有的外部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来源于产品市场的不确定性,客户偏好改变、各年龄段人口的比例、替代产品、产品多样性等。它会不同程度地影响保险市场需求量、需求类型、产品类型、保险公司培训课程的设计及营销方式等。
目前,个人理财是我国中、低消费阶层的一个极大需求领域,个人理财一般分为生活理财和投资理财两种。生活理财是指设计如何把自己的未来妥善安排,即使到年老体弱时也能保持现有的生活水平;投资理财则是指不断调整存款、股票、基金、债券等投资组合以取得最好的回报。保险在这两个方面都具有先天的优势,虽然由于分业经营的限制,保险公司还无法全面地进行代客理财,但全面的个人理财知识却是当前保险营销极好的一个切入点。
2.竞争风险。来源于现有竞争者竞争、新加入者、策略联盟、异业竞争、营销手段,它将影响保险公司的新业务来源、业务成本、业务稳定程序。竞争风险是保险公司面临的最严峻的风险之一,除了外资保险公司即将进入带来的压力以外,现有竞争者之间由于抢占市场的急迫性,也隐含了极大的风险,突出表现在:(1)同业间价格竞争的不合理性:通过低费率、高返还、高手续费、高保障范围、协议承保等方式争夺市场;(2)利用外来力量竞争的不公平性:在业务经营中渗透包括行政权力、私人关系在内的外来力量,并通过这种力量争夺市场。这些都有可能导致无限制地承揽风险而忽视对风险的管理。
3.财务风险。主要指资金运用限制等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损失的不确定性。它可能使得保险公司难以建立理论上的最佳投资组合。在一个竞争性的市场环境中,承保利润往往很低,甚至为负,投资利润在利润总额中占很大比重,因此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非常重要。我国2000年的全国保险公司总资产为3373.9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存款约占总资产的70%,导致保险公司受银行存款利率影响非常明显。因此,管理机构也正在积极研究放松资金运用限制。
(三)企业环境的风险
1.营销风险。来源于与营销人员有关的素质和人员流动等问题、营销成本、营销方式方法与市场的配合度、电子商务及银行保险。它将影响个别保险公司的新业务来源、业务成本、业务稳定程度及业务成长等。营销风险目前在我国保险市场上表现极为尖锐,寿险公司招聘的个人人来自不同行业,只经过短期培训,大多对金融知识知之甚少,综合素质良莠不齐,在展业过程中又比较急功近利,不可避免地对保险公司的形象与信誉造成一定的损毁,而通过营销员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起来的中资保险公司的形象却正是其能否在开放后仍然拥有一定市场的关键。
关键词:保险;财产保险;分类监管
中图分类号:F840.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8)05-0049-05
一、财产保险业实施分类监管的基本含义和必要性
(一)财产保险业分类监管的基本含义
广义的保险业分类监管,是指监管部门对经营水平不同、规模不同、效益不同的保险公司区别对待,给予不同的政策;狭义的分类监管,是指保险监管部门在综合分析保险机构非现场报表、现场检查、投诉等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对分类监管指标的监测,综合分析判断保险机构的风险状况,并对不同风险的公司划分类属,实施差异化监管的方法。
(二)实行分类监管是我国保险业监管的发展方向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眼2006?演23号)提出按照高标准、规范化的要求,严格保险市场准入,建立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实施分类监管,扶优限劣。量化风险和分类监管已成为各国保险监管部门的共识。美国保险监管信息系统(IRIS)根据指标分析,将保险公司按照不同风险程度分为三类进行监管;美国的财务分析和偿付能力追踪系统(FAST)根据保险机构的业务规模进行分类监管;风险资本 (RBC)监管方法是在量化风险之后,对不同风险的保险机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政策。我国保险业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保险监管工作呈现出国际化特征,客观上要求我国保险监管部门采取分类监管的方式。
(三)天津市财产保险业实施分类监管的必要性
天津市实施分类监管的客观原因是天津财产保险业快速增长,监管力量已显不足。截至2007年8月底,天津市共有财产保险分公司18家,支公司及营业部74家,营销服务部63家,财产保险监管员仅有10人,平均每人要监管15.5家机构。这要求监管机关避免平均分配监管力量,将“重点监管”和“一般监管”相结合。
分类监管有利于改进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通过运用风险评估模型量化保险机构风险程度,将保险机构按风险情况分类,可以减少监管人员的主观判断误差,使监管趋于科学化。
分类监管针对区域性保险市场的风险点,科学评测保险公司风险,对不同风险的公司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能够督促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控,从而提高行业整体健康度,实现市场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分类监管有利于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公司违反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侵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都将影响其监管类别。这将促使保险公司加强客户服务,尊重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
二、天津市财产保险业分类监管制度基本模式的选择
我国目前的分类监管模式主要有两类,一是按照省(市)辖区内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险发展层次进行地域分类,实行有区别的监管措施,二是建立一个评估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指标体系,对公司进行量化打分,将不同得分的保险机构分类进行监管。
(一)天津市财产保险机构评价指标的选择――基于美国财产保险公司破产原因的分析
设定分类监管指标体系的核心是围绕保险公司的风险构成。一般的研究思路是追根溯源,考察历史上一系列导致保险公司破产的主要原因,分析这些原因涉及的保险分公司具体经营行为,设定相应的指标。鉴于我国缺乏相关数据,本文参考美国评级机构A.M.BEST于1999年公布的研究报告。该报告研究了1969年至1998年期间破产的640家财产保险公司及其破产的主要原因,其中426家保险公司破产的原因可归纳为准备金不足、增长过快、恶意违规、高估资产等8类。“恶意违规”、“业务重大转变”、“不良关联交易”等三类原因难以设置量化指标,需进一步研究其与公司具体经营行为的相关性。对于其它5类可以量化的破产原因,可根据其涉及的公司经营行为设定不同监管指标(详见表1)。
根据表1分析可知,造成财产保险总公司破产的部分风险来自分公司经营活动。其中定价过低、增长过快等问题,在我市财产保险市场比较突出。
(二)天津市财产保险机构评价指标的选择――天津市场运行特点的影响
天津市财产保险市场在发展速度、业务开拓等方面存在一系列特点,对于设计分类监管指标体系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是市场规模增长迅速,经营主体不断增加。自2004年开始,天津市财产保险市场规模出现加速发展的态势,2006年财产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7.45亿元,同比增长22.84%。财产保险分公司数目由2004年的8家增加到2007年的18家。
二是各公司发展不均衡。人保、太保、平安三家公司占财产保险市场主导地位。截至2007年9月底,三家公司的市场份额合计达70%。部分综合实力不强、内部管理薄弱的财产保险公司显现出边缘化趋势。特别是少数新建公司,由于开业前期急于扩展业务,不重视内控建设,业务质量不高、管理基础薄弱,“三年怪圈”现象初现端倪。
三是机动车保险业务占据我市财产保险市场主导地位,也是财产保险市场各方拼抢的焦点,违规恶性竞争时有抬头并且手段更加隐蔽。
此外,各财产保险分公司的准备金提取均由总公司精算部门负责,准备金不足的问题对分公司不是主要矛盾。
结合天津市财产保险业运行特点,本文认为分类监管应当采用确定分类指标体系,通过全面评分,划分财产保险机构风险水平,进而采取不同监管措施的方式。
(三)建立财产保险业公司治理结构评价指标的探索
完善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被广泛认同为保险业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而且被认为是提升保险业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提出将公司治理与财务监管、市场行为并列为保险监管的三大支柱。目前学术界和监管部门所探讨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包括了治理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还涉及外部的资本市场、公司控制权市场、产品市场、经理人市场和利益相关者利益兼顾等。中国保监会于2006年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对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做出了规范,但是其指导意义主要停留在总公司层面。本文探索将保险分公司公司治理结构情况纳入分类监管评价指标体系。
财产保险业分公司的公司治理评价指标设计思路,是从包括被保险人在内的投资方角度出发,提出对所投资的公司治理和风险防范评估内容或评价指标。财产保险业分公司的公司治理评价指标,包括内部治理结构、管理机制、内部风险防范、经营管理成效、外部治理机制等五部分(见图1)。
三、天津市财产保险业分类监管的主要内容
(一)天津市财产保险机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
天津市财产保险业分类评价指标体系由发展能力、财务状况、服务质量、合规经营指标、总公司偿付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结构等七部分组成。可要求各公司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价,其结果作为监管部门评价的基础。也可由监管部门对财产保险公司进行评价,并根据监管重点、公司风险点确定重点评价内容。
发展能力指标用于揭示财产保险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和业务经营的稳定性。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部分。
财务状况指标包括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三项指标。其中盈利性指标揭示财产保险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成本控制情况,包括承保利润率、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3个指标。
安全性指标揭示财产保险公司风险资产的变化情况和偿付能力充足情况,包括未决准备金变化率、保费自留率2个指标。
流动性指标揭示财产保险公司资产的可变现能力和流动状况,包括应收保费指标。
内部管理指标评价反映保险公司内部管理、销售渠道控制、流程控制等方面的风险,重点在于揭示指标数据背后的深层次风险。包括25个方面的定性指标。
服务质量指标用于揭示保险公司承保理赔服务缺陷和产品缺陷引发的内生风险,分为定性和定量指标。其中定量指标为车险投拆率,定性指标为服务满意程度评价。
表6 服务质量指标评价细则1
合规经营评价指标用于揭示保险公司经营操作中存在的重大舞弊、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并通过违规动机分析预警保险公司经营策略方面深层次的风险。该类指标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种。
表7 合规经营指标评价细则
总公司偿付能力指标用于分析各保险分公司根源性风险。辅助分析分公司的经营策略、行为和风险状况,及时预警公司风险变化情况。
表8 总公司偿付能力指标评价细则
分公司公司治理结构指标评分参考以下标准?押
表9 分公司公司治理结构评价细则
(二)财产保险机构的综合评级及相应监管措施公司分类评价综合得分=发展能力得分*15%+财务状况得分*25%+服务质量得分*15%+合规经营指标得分*15%+总公司偿付能力指标得分*5%+内部管理得分*15%+公司治理结构得分*10%
监管机构在分析机构的管理架构变化、市场经营情况、违规情况等信息之后调整确定保险机构的监管类属。
得分处于全市前30%的公司,划定为一类公司,实施常规报告性监管。为其开拓业务提供政策支持,行政审批事项优先办理。
得分处于全市后30%的公司,划定为三类公司,实施重点监管。根据其风险状况和违规情况确定检查的频率和范围,实施定期经营情况陈述制度。要求其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由主要负责人向天津保监局汇报整政情况,直至问题解决。对得分处于全市最低水平的公司,在一定期限内经营管理状况无明显改善的,建议总公司撤换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责令其停止接受该项新业务;延缓或拒绝受理增设分支机构。
其他占全市40%的公司划定为二类公司,实施关注性监管。对其主要负责人不定期进行监管谈话,就其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进行提示。
进入天津市场不足12个月的公司视为非常规公司。其开业第一年作为督导期,暂不参加分类监管综合评价。监管机关工作重点侧重于法规教育和风险提示,内部制度建立情况。从开业第二年起,监管机关侧重公司的业务发展及风险情况,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被中国保监会明确列为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财产保险公司,或者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拟上市的财产保险公司,经天津保监局研究同意也可确定为非常规公司,暂不参加一个年度的保险机构综合评议。监管机关对此类公司侧重于掌握全面情况,开展针对性的调研和检查。
四、建设分类监管的政策环境
(一)营造有利于分类监管制度落实的政策环境实施分类监管的目的是促进财产保险公司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的监测和预警,科学评价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状况,提高财产保险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全面实现此目标,一方面需要各财产保险分公司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实现风险有效管理下的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需要监管机关提高引领保险业发展和防范风险的能力,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财产保险机构的分类指导。
为确保天津财产保险机构分类监管制度的落实,应当从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积极争取外部政策环境支持。2007年11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保监会在天津联合了《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保险企业、保险业务、保险市场、保险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创新措施安排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监管机关对分类监管中筛选出的经营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保险机构给与政策扶持,支持此类机构在管理模式、人才培养、产品、研发、营销渠道、理赔服务、资金运用等方面开展创新,实现新的突破。
2.发挥保监局、行业协会的作用,优化监管环境。一是按照分类监管的思路对财产保险机构区别对待进行监管,不断完善“偿付能力综合监管”,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建设服务型、法制型、效率型和创新型的保险监管部门。二是市政府金融办和保监局在加强对保险行业管理和指导的同时,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作用,重点研究建设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诚信信息共享平台,以及与公安交管局共同建立保险业的车辆信息共享平台。
(二)分类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一是分类监管评价指标体系当中的定量指标需进一步调整优化。各指标在体系中所占的权重需要探讨,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有待实践证明。
二是目前天津市各财产保险分公司所运用的财务核算方法存在差异,数据系统和业务系统的发达程度也不同。在实施分类监管之后,各公司使用统一的计算方法需要一段时间理解和消化。
关键词: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控制措施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拥有了更多的可用资产,因此对于风险的预防和理财的意识更加强烈,保险公司的业务随之增多,保险公司作为风险承担机构,需要承担的风险也随之加大,在业务量迅速增大的同时,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逐渐暴露出公司经营方面的各种问题,其中保险公司财务方面存在的风险尤为突出,对于人寿保险公司来说,亟待解决的财务风险问题如果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会影响公司长期发展,进而影响公司的偿付能力,对社会稳定也会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在财务风险管理方面需要实行一系列措施进行管控。
一、保险公司存在的风险问题
(一)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方面的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保险公司的业务量迅速扩大,但某些保险公司并没有完全意识到业务量增大后带来的赔偿风险,保险公司仍然遵循国外的经营模式和赔偿模式,并没有依据我国的经济现状和公司发展状况制定保险赔付规定。因此,短期内保险公司需要承受巨大的经济风险,盲目的夸大业务可能带来资金周转困难,因此会面对资金链断开的问题,保险公司的赔偿能力是否能跟上。
(二)财务管理方面的漏洞
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在保险公司的财务监管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到位,我国的保险公司相对来说,在财务监管方面的管理并不严格,因此给财务方面带来巨大风险,风险监督和管理集中在风险管控部门,没有有效的奖惩制度,财务部门的责任不够明确,风险管控部门内部管控措施不够,出现问题时不能迅速找到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大大增加了财务管理的难度。
(三)资金利用较为单一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保险金的利用较为单一也是一个存在的重大问题,保险公司在获得保险金后,通常会选择低风险投资项目,这样做的风险大大降低,但是收益也较少,资金利用较为单一,由于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相当一部分经济风险,因此保险公司要合理利用资金,通过投资等手段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否则遵循旧的模式会阻碍保险公司的多元化发展。
(四)预算计划缺乏短期考核机制
以整个公司战略作为其出发点,在经营计划编制过程中,构建了相应的预算管理机制,依照项目可研报告,来对执行概算进行编制,并在整个预算体系中经各个项目的预算整合进来,对每一个项目的预算严格执行,增强预算的刚性,使得每一个项目的利润均能得到保障,避免财务亏损问题发生。但是由于只有每年的年底才会进行预算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不能做到及时性的考核,以至于预算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短期偏差难以避免,进而导致财务风险加大。
(五)风险防控问题
在公司发展中,具有团体性、分散性等特点,且经营范围涉及了行业上下游、相关行业等,而正是受到这种特有发展方式的影响,使得公司风险抵御能力随之提升。但是对于资金管理来讲,所面临的复杂程度提升,公司外部市场风险抵御能力虽然能够明显提升,但是对于内部风险来讲,发生概率随之增加;其次,受到规模扩张的影响,造成内部组织层次复杂程度提升,需要面临市场的环境变化,这也加大了资金管理难度,想要完善资金风险防控体系,就需要从资金使用环节出发,打造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公司也要投入相应的资源,实现对内部资金的有效整合,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六)监督约束问题
在部分公司资金管理中,存在资金使用效益难以满足预期目标现象,究其原因是公司在资金管理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第一,部分公司中基础监督机制不牢固,如应收账款、资金集中管理等方面存在制度建设不足,造成对资金使用情况难以实现实时控制。第二,在公司中尚未建立独立资金管理机构,使得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第三,资金集中管理流程优化不足,并未按照企业的发展速度做好调整工作,造成资金管理出现不规范等问题,甚至还会出现与业务脱节等。
(七)管理方式、统筹机制问题
部分企业中所使用的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并不完善,单纯地将资金信息系统用于线上办公统计软件,并未将信息技术引入到财务、资金大数据等环节分析上,难以准确把握财务、资金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公司资金统筹管理完善度不高,对资金掌握程度不合理,难以实现公司统一发展目标。
二、优化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制定科学的赔付金额
首先,保险公司应该根据企业发展的现状以及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政策制定自身的赔付原则,而不是直接学习国外的赔付规定,通过对企业现状的分析和把握以及政策的要求和社会现状的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准确的赔付条例,避免带来一些企业与客户之间不必要的冲突,在赔付时企业可以依据条例做到有理有据、合理科学的办理,在与客户接触的过程中,保险公司方应该强化工作人员的职业责任感,认真落实赔付规定。其次,加强保险准备金制度,根据保险精算数据,科学合理的提取足额的保险保障准备金。加强再保险管理,对于超出风险承受范围的业务及时进行风险转化,实现保险风险分散管理。
(二)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和控制部门
企业管理中心需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建立相应的风险管控部门,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进行管理,并将具体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在每一个分公司中践行下去,在每一个分公司安排专门的人来负责提供一些风险指标以及监督后续的控制措施等。同时,还要求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系统以及风险管控机制,并针对每一个阶段形成相应的风险评估报告,当风险评估报告送往管理层之后,对风险管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重视资金预算管理体系的优化
①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是否合理会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需要根据保险公司制定的战略发展目标,采取高效合理的措施,提高资金管理效率水平,尽可能从不同维度和层面来削弱资金收支不协调带来的负面影响,确保预算资金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促进保险业务和资金流控制的有机结合,更好地达成资金预算管理目标。②重视资金的合理高效利用,根据战略发展目标的达成情况,对资金预算管理体系进行优化,选择多样化的预测方法,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控制。如果属于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在预算管理的时候,需要和企业的年度经营目标结合起来,确保预算资金设置的合理性。预算编制以及调度都应该提上日程,确保保险公司预算调控目标可以顺利达成。③不断完善资金预算执行考核机制,与年度资金分配和使用目标结合起来,构建更加高效合理的年度资金评价体系,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明确资金管理具体的考核细则,把不同的考核方式结合起来,进行全面性的考核评价,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与客观性,为企业制定调整和优化资金管理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重视资金管理制度的优化,达到更好的风险管控目标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需要不断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岗位需求来匹配不同的工作人员,落实责任承担机制,实施岗位不相容分离制度,能够确保工作人员之间可以形成良好的监督效果,对于工作效率水平的提高有很好的促进作用。资金业务开展的独立性需要得到保障,减少任何个体的干预和影响,借助分离制度的保障,提高业务开展的安全性。除此之外,还需要强化对票据的管理,尤其是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需要落实,并且在公司上下进行宣传,增强该公司人员的安全意识。对企业票据要定期核对与盘点,判断实际票据和账面信息是否保持一致,减少财务人员的违规操作。不断完善轮岗制度,定期管理资金业务,工作人员相互监督,确保能够把工作落实到位,减少监守自盗行为的发生。同时,分支公司的管理也非常重要,尤其是要不断完善员工管理制度,为员工转型提供便利,提高员工的业务操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与资金管理体系结合起来,合理分配人才资源,提高资金管理效率水平。日常经营过程中的操作环节需要落实到位,做好工作上的衔接,强化对资金管理成本的控制,扩大收益空间。不断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可以做到实时监控管理,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重视内部监控机制的完善,确保资金管理目标顺利达成。
(五)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
在信息时代快速发展下,需要从加大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出发,提高资金管理效果。打造资金管理共享中心需要借助管理中心中的信息平台实现对集团公司资金的有效管理。第一,完善企业信息系统,做好系统端口的对接,如内部上应当及时与业务系统、物料系统等对接在一起,为信息共享奠定基础。在外部上则需要及时与银行、金融机构等对接,落实资金监管工作。第二,完善信息化使用制度。在权限授权上应当做好授权工作,如申请额度等,确保资金信息的安全性。第三,完善大数据分析,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提取大数据进行管理分析,对于异常数据及时反馈相关部门进行追踪管理。
(六)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保险公司财务管控风险的很大一部分源于没有完善的监管体系,因此企业需要制定健全的监督监管规定,可以在公司内部建立员工间,尤其在财务部门内部互相评价监督的制度,鼓励有据可循的检举揭发,实行奖惩制度,在不同的部门间加强沟通与监管,确保责任与义务都能客观公正的履行,对于在业绩方面有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以此来激发员工的职业责任感,此外还可以通过专业人员对财务方面、账务上面的定期审查与考核,达到监管的目的。
三、保险公司财务的内部控制措施
(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提高投资回报率
企业应重视风险的事前控制,在风险发生前就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预测国家政策的变化,主动调整企业的投资决策,调整发展方向及时抓住市场机会以拓展企业的发展规模;通过调整决策,提高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报率,不断提高企业的收益,增强规避风险的能力,加强动态监控确保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应该培养工作人员的风险预警意识,提高相关员工的业务水平,提高整体风险分析能力,合理地规避风险,通过分析制定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以提高企业的投资决策水平。
(二)优化资产配置,增强运营效率
企业的资金周转和分配尽量满足企业各项活动所需,企业应该提高资金回收周期,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来提高企业的营运能力,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增加企业的可分配资金,及时调整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来提高企业的营运效率,制定明确的战略目标规划、具体的应对风险的措施、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制定完成目标所必需的步骤,减少资金浪费,提高企业的营业效率。
(三)多元化经营
保险公司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因此保险公司需要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要多元化经营,扩大企业的流入资金,通过在经营战略方面不断地创新,达到多元化经营,增强企业竞争力。当保险公司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试图对保险公司的核心产品扩大规模时,不要盲目加大产品的销售,而应该结合资金的流动性,预期债务和可支配资金的合理性。多元化经营首先可以分担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例如在面对经营不力或者保险公司的决策出现问题时,保险公司可以选择对企业的固定资金进行投资利用,并做好预期收益和风险承担,选择最优方案,在稳定成本的基础上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不能忽视监管的重要性。
(四)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考评体系
公司应当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列入考评范围。通过利用内部审计、财务的监督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内部工作流程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内部信息,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的漏洞和隐患,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内部控制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及时修正或改进控制政策,对于重点问题还要进行连续、系统、深入的核查。同时,考核结果还要与部门、人员的奖惩挂钩,加大对蓄意造假者的惩罚力度,激励和鞭策有关部门及员工尽心尽力地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五)规范业务流程
①承保过程。首先,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核评估机制,对投保人的真实信息进行充分调研,其次,相关部门应当结合我国的实际保险案例,完善优化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险行业的发展提供指引方向。②收取保费过程。保险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按照标准比例进行保费收取,对待客户一视同仁,充分考虑到保险公司长期发展。③保险理赔过程。在进行理赔时,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并对事故调查取证,必要情况下可引进第三方机构进行事故勘察,确保结果的真实性。
结语
综上所述,财务管理是保险公司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也是优化公司财务状况的重要措施,而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但容易受到忽视的部分。目前,保险企业的财务风险仍然存在风险内控环境较差、风险控制水平不高等财务风险管理问题。基于此,人寿保险公司需要依据自身财务风险管理情况,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内控环境,规范工作流程,从而提高财务风险管理问题解决效率,进一步提升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防控能力,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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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建议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1-0088-03
一、我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背景
偿付能力作为一个综合的监管指标,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具体而言,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仅受其产品内控、投资、再保险等多种内部因素的影响,还要受到利率、汇率、通货膨胀、行业周期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所以,对保险监管结构来说,选择合适的监管指标和监管手段对偿付能力进行有效监管并不容易。
因为世界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变化,全球金融监管改革不断推进,我国金融保险市场日益壮大,都对保险监管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原先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步伐,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一)我国第一代偿付能力制度的局限性
自保监会1998年成立以来,偿付能力监管制度逐渐得到加强和完善,最终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问世。我国第一代保险偿付能力的监管规定重点反映在《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以及《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等法律和法规中。
然而伴随着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的不断发展,第一代偿付能力已无法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首先,整体框架还有待完善,由于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相对侧重定量监管要求,使得对风险管理的定性监管要求不足,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也得不到良好发挥,在有效防范风险、引导保险公司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上还有待加强。其次,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在风险导向方面存在部分缺陷,例如保费规模与资本要求直接相关,风险计量不够科学,反映不够全面,风险类别没有细分,将各类风险合并在一起笼统地计提资本要求,因此总体上无法科学反映保险公司的风险状况。再次,第一代偿付能力覆盖风险的最低资本标准采用欧盟偿付能力I的模型和标准,这些并不适合我国快速发展、市场多变的新兴市场。最后,第一代偿付能力的发展趋势与国际保险监管不一致,国际偿付能力监管已逐渐向三支柱框架趋同。
(二)国际保险监管规则逐渐趋同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1997年首次保险监管核心原则,2011年了新版的26项保险核心原则,是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建设的里程碑。在偿付能力监管方面,从监管制度框架的发展看,各国偿付能力监管向三支柱框架趋同。巴塞尔委员会于1999年提出三支柱框架。近年来,各国保险监管逐渐接受三支柱框架,监管框架由原先单一的资本监管扩展为覆盖与偿付能力相关的所有风险的定量风险监管、定性风险监管和市场约束的三支柱框架,欧盟偿付能力Ⅱ在整体框架上借鉴了此三支柱体系。2008年之后,美国也开始使用三支柱框架来描述和解释其偿付能力中出现的问题。由于我国还属于保险新兴市场,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用偿一代无法解决,而各国偿付能力监管逐渐向三支柱框架趋同,针对我国的国情和具体问题,提出了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虽然偿二代具体的监管具有中国特色,但本质还是三支柱框架。
(三)我国偿付能力监管改革具有良好的基础
首先,我国保险市场是全国统一市场,全国所有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受保监会的监督和管理,这点美、欧的保险监管却并不具备。其次,在发展前景与发展速度方面我国作为新兴保险市场存在比美、欧更大的空间,这也为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更大的空间。第一代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借鉴了发达国家的保险监管制度,在探索适合我国实际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上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在偿一代监管制度下,保险监管已经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防范制度和机制,行业和公司树立了健全的偿付能力管理意识和风险意识。所以,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改革实际上已经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我国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框架和优势
保监会在2012年3月的《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指出,计划三至五年内建成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实现资本监管体系全面转型,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与偿一代相比有多方面的提升。
(一)我国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整体框架
2013年5月《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正式,其确立了三支柱框架体系和偿二代的总体目标,制定了偿二代建设的一些基本技术原则,使得偿二代整体框架在借鉴了欧美等国成熟有效经验的情况下,保持与国际监管接轨的大方向又贴合我国保险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极具代表性的偿付能力监管模式。
1.我国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制度特征。首先,我国正处于新兴保险市场阶段。偿二代充分考虑了我国作为新兴保险市场的特征,制定符合国情的监管制度。相比欧美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偿二代更加注重保险公司的资本成本,更加注重定性监管,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市场适应性和动态性,更加注重监管政策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更加注重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其次,我国保险市场实行全国统一监管,与欧美分散保险监管体制有很大区别,分散监管导致技术、制度方面安排起来十分复杂,统一监管简化了监管机制,提高了监管效率。最后,风险导向兼顾价值,偿付能力监管的永恒主题是防范风险,偿二代以风险为导向更好地反映风险。
2.我国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监管要素。三支柱是偿付能力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监管要素。三支柱分别从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三个方面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监督和管理。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也采用这一体系,可以说,该体系凝聚了全球金融监管者的智慧,在理论基础、具体实践等方面都较为成熟。国际主流的成熟监管模式与我国偿二代所采用的三支柱体系基本一致。定量资本要求是第一支柱,防范的主要是能够量化的风险,通过科学地识别、量化各类风险,要求保险公司具备与其风险相适应的资本。定性监管要求是第二支柱,防范的主要是难以量化的风险,包括监管检查和分析、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风险综合评级、监管措施等四部分。市场约束机制是第三支柱,借助市场约束力通过信息披露等手段,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进一步防范风险。
(二)我国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积极影响
偿二代的建设与实施,起到了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同时对于提升我国保险业国际地位等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现在,虽然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还在试行阶段,但是相比偿一代来说,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有很多的提升,它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为:提升行业风险管理水平,实现监管升级,推动市场化改革等。
1.提升行业风险管理水平。与偿二代相比,偿一代制度的最低资本要求只与业务规模有关,并不能准确反映出不同业务资产质量下不同的风险水平。而偿二代建立了与风险更相关、对风险更敏感的监管标准,资本要求与风险水平的关系更加直接和紧密。风险的计量比偿一代更全面、更准确、更透明是我国偿二代的重要创新和亮点。偿二代的建立不是为了提高资本要求,而是要更加科学、准确地计量和防范各类风险。第二代偿付能力的建设目标是要通过内部结构的调整,进一步提升资本使用率,更全面地计量风险。第二代偿付能力制度的建设,以风险导向兼顾价值为原则,通过科学设定资本要求,既要风险防范也要价值增长,使市场中业务快速发展与资本相对短缺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2.实现监管升级,推动市场化改革。在放松对市场行为行政管制的同时,强化对风险的监管,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调整监管流程,整合监管资源,加强对风险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监管。为了适应我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意识较为薄弱的现状,应用监管力量直接推动保险行业提升风险管理能力。这样更能适合偿二代将通过制度创新,为保险业市场化改革保驾护航,也为保险行业在产品、费率、投资、服务等方面开拓更多的发展空间。
为了减少监管部门和公司业务、产品的风险程度和资本消耗状况,偿二代通过细分和科学计量风险,增强风险与资本要求的相关性。因为在偿一代标准下资本要求与风险程度相关性不高,只需要业务规模相同,无论风险高低,资本要求基本相同,所以公司无法有效地配置和管理资本。而偿二代制度,对于风险高的业务和资产,将提出较高的资本要求。同时督促保险公司通过掌握不同业务和投资组合的资本占用情况,科学评估自身各类经营、投资行为的风险与收益,将资本配置放到效益好的业务和投资上去,实现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良性互动。
偿付能力监管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监管规定和要求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也是“第二支柱定性监管”和“第三支柱市场约束”的重要组成内容。偿一代监管框架侧重在第一支柱,也因此导致缺乏一个统一的框架进行协调,产生监管尺度不协调、重复监管的问题,不仅加重了公司负担,也浪费了监管资源。偿二代推进化的改革,实现了监管升级和市场化改革。
3.有效识别公司管理的优劣,遏制恶性竞争行为。第二代偿付能力制度有利于有效识别公司管理的优劣。第一,偿一代监管标准没有区别好公司和差公司,没有按照赔款或准备金的一定比例确定资本要求,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不论业务结构、风险管理水平、赔水平、质量是否相同,资本要求都是一样的。而偿二代对不同的业务、产品、资产配置,都有针对性地根据其风险大小来确定具体的资本要求。第二,在偿二代的标准下,资本要求与风险管理能力的强弱是紧密相关的,风险管理能力强的公司,其资本要求就可相应降低。相反,风险管理能力弱的公司,其资本要求就要相应提高,新资本监管制度的建设过程,不仅是监管制度完善的过程,也是风险管理能力的转型过程。第三,引入三支柱的模式,注重定量监管与定性监管的有机结合,在定量资本要求的基础上,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提出监管要求,进行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估与评价工作。
同时,偿二代也将遏制恶性竞争行为。比如偿一代标准下寿险法定准备金和最低资本要求,无法有效反映寿险公司的费用超支风险和退保风险,容易产生恶性竞争与销售误导。而偿二代将通过提高最低资本和加强准备金负债评估原则,及时识别各类潜在风险,进而抑制各类非理,改善公平市场竞争环境。
三、我国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的建设进展
自《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推出以来,先后共启动了16个保险相关项目组开展技术攻关,自主研制了偿二代技术方案并陆续偿二代技术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并开展多轮定量测试,至2015年上半年开始稳妥推进偿二代过渡期相关工作。
(一)偿二代过渡期平稳运行
2015年2月,保险业正式进入偿二代过渡期,偿二代多项主干监管规则。指导行业全力推进偿二代、制定偿二代相关配套制度、启动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的首次评估工作和加强偿二代国际交流与宣传,成为偿二代过渡期相关工作的重点。
1.指导行业全力推进偿二代。一是组织全面细致的培训,深化行业对偿二代的理解;二是通过设立多种方式与行业保持沟通,及时答疑解惑、听取意见;三是加强风险监控。定期分析行业偿付能力状况,了解行业运行、风险状况;四是调整监管机制。依据偿二代制度框架,开展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提升监管效率。
2.制定偿二代相关配套制度。一是根据偿二代监管框架要求,起草制定有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方面的规定,并且有计划地完成制定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保险公司法人机构风险综合评级的具体评价标准;三是制定保险集团相关配套制度,研究保险集团层面可量化的特有风险最低资本的评估标准,可量化风险的聚合、分散效应的标准、保险集团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的监管评价标准等。
3.启动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的首次评估工作。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是引导行业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过渡期内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的评估方案自2015年6月,使用“监管机构抽样复核评估”和“公司自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评估。目前,自评估工作保险公司均已完成。之后,将按照比例抽取部分保险公司进行复评评估,以此来总结经验,为偿二代的正式施行做好准备。
4.加强偿二代国际交流与宣传。随着偿二代监管规则的,我国也进一步加强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各国际保险监管组织通过联合工作组、技术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展开偿付能力监管的经验交流和技术合作,使得偿二代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高。
5.偿付能力监管加强,偿付能力状况总体良好。如果按照偿一代的标准,2015年上半年行业偿付能力指标表现良好。在第二季度末只有1家人身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指标表现良好。但是以偿二代的标准来看,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公司达到了11家,数量有了显著增加,不过总体来说保险行业偿付能力还是保持充足。可以看出,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二代相比偿一代,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风险,更好地识别保险公司的潜在风险。
(二)外部形势仍然严峻,多种措施防范偿付能力风险
尽管2015年上半年行业偿付能力状况总体形势良好,但目前国内外资本市场大幅波动,保险业仍面临着风险与挑战。下一步,应继续以推进偿二代试运行工作为核心,组织保险业各组织间继续做好偿二代全面实施的准备工作,继续研究制定偿二代全面实施的具体方案,继续开展试评估工作为偿二代全面实施积累经验;同时密切监测行业风险,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和继续加强偿二代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同时完善资本补充机制。
1.密切监测行业风险。首先,应实时分析股票、债券市场变化以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变化的情况,尽早发现风险,加强对偿二代特别是偿一代标准下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的监管力度,实行针对性、及时性的监管措施;其次,要求偿付能力降幅较快的公司提前做好风险防范预案,对偿二代下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下发风险提示函,督促尽快改善偿付能力状况,切实防范风险。
2.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当前保险业处于转型升级、跨界融合的重要阶段,积极引导保险公司调整产品结构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应鼓励创新,但应保持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在深入了解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端变化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督促保险公司做好资产负债匹配工作,担起投资主体责任,保障投资安全稳健。
3.加强偿二代的国际交流合作,完善资本补充机制。继续加强与国际组织、各国监管机构的交流,并互相分享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国保险业的国际影响力。同时,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拓宽融资的渠道,创新资本工具,行业资本实力得到提升的同时也将加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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