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3 15:49:3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餐饮业税收管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主要措施和作法
(一)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增强业务技能
为了使每位干部职工理解《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税源管理制度》,我局从去年3月份起多次组织召开税收管理员培训班,参训人员达到420余人次,基本上每位税收管理员参加了三次培训,另外还特邀请了市局领导将税收管理员工作手册的填写以及纳税评估的操作方法面对面授课,同时还将《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源管理制度》、《税收管理员考核办法》、《纳税评估办法》印制成《税收管理员手册》200余册供大家学习,让每个干部职工真正地理解“两制度”的实质内涵,并注重“干与学”相结合,全面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技能及综合素质,为“两制度”的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配套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完善征管机制
根据“两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分别制定和完善了《咸安区地税局税收管理员制度》、《咸安区地税局税收管理员考核办法》、《纳税评估操作办法》、《税源管理办法》、《重点税源管理制度》以及税收管理员的“六项制度”,使税收管理员清楚地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怎样做,更明白自己的权利及义务,以达到外促征管内促廉的目的。另外,我们还建立了税收管理员的公开制度,将税收管理员的相片、姓名、工作职责、服务范围等在办税场所及服务大厅进行公开;以及个体税收税负核定制度;欠税公告制度;注销户、停歇业户、非正常户、个体税负调整户的公示制度。通过制定和完善各种制度,规范了税收管理行为,完善了征管机制。
(三)界定机构职能,明确工作职责
为了更一步明确税收征管岗位职责,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将基层分局内设机构进行了优化重组,明确基层分局以“综合管理、办税服务、税源管理、检查督办”四大类型设置办公室、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股、行政督办股。税源管理股按照行业划分为企业税收管理岗、个体税收管理岗、集贸市场管理岗、重点行业税收管理岗,并明确各个股室及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企业税收管理岗位及重点行业税收管理岗位,我们实行竞争上岗和定期轮岗制,实现了人员与岗位的最佳匹配。同时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明确为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申报管理、征收管理、税源管理、日常检查、纳税评估、纳税服务、征管资料管理等,做到分工明确,各行其事、各尽其责。
(四)以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税源管理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规范税收管理员行为的制度,是加强税源管理确保税收收入的有较措施,我局是从以下几方面贯彻落实的。
1、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实施税源源泉控管
税务登记管理是税源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最难管的一个环节,在进行户籍登记时,我们要求各分局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纳税人进行全面摸底登记,使税收管理员清楚地知道辖区每户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纳税申报情况、税源动态情况,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在户籍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注重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与工商、国税、房产、土管、交通等部门的信息登记交换情况,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形成“社会综合治税护税网络”,增强管理实效,实现了税源在源泉上得到了监控。今年我局通过各部门的信息共享,核查出漏征漏管户46户,补办税务登记证46套,补缴税款3900元。
2、实行巡查巡管,寻找税源漏洞
我局根据户籍巡查制度的规定,统一建立巡查日志,列出需要巡查监控的内容和项目,要求税收管理员每月有针对性地在辖区内进行巡查,巡查面不得低于85%,每月的巡查次数不低于两次,并且有详细的巡查记录,以巡查巡管及时地了解、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票使用情况,停歇业、注销户、减免税户、末达到起征点户及新开业户的情况,实行税源动态监控。今年上半年通过巡查巡管,共巡查出假停歇业36户,假注销户6户,不符合减免税户13户,申报未达到起征点而实际达到的有42户,已开业而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有56户,并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
3、开展纳税约谈,深化纳税评估
年初,我局为了弥补税收征管上的空白,要求各分局成立纳税评估专班,由分管业务的局长负责,从分局内部精选数名业务技能比较好、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态度认真的税收管理员组成。并认真研究分析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及各种税收稽查案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纳税评估操作办法》,并对电源水电公司、信用联社等45家企业开展约谈、进行纳税评估,共评估入库税款400多万元。我们根据企业的税负率、税负变化差异、税负变化幅度、销售变动率,销售额增长幅度与应纳税额增长幅度对比、零(负)申报次数、销售毛利率、成本毛利率、往来账户异常变动情况、负债、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销售利润率、总资产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等一一进行对比,确定相关指标,然后按照行业税负监控结果,采取综合评估,确保纳税评估质量。
另外,我们准备进一步拓展纳税评估体系,在资历上由老手带新手;在业务素质上以能手带差手;在技术上从手工操作发展到征管软件及计算机网络信息;在岗责体系上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强化评估考核;在评估范围上从企业行业深入到建安、个体、集贸市场等各个行业及各个税种。从而形成人人会开展、个个会评估的局面。通过纳税评估,有效地对纳税人的依法纳税状况进行及时、深入地控管,发现涉税违法行为及时纠正;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和纳税申报质量;更淡化征管矛盾,融洽征纳关系,有较地制止了纳税人被稽查处罚的风险。
4、加强税源分析,挖掘税收空档
税收管理员根据月初收集的税收基础信息及上月的巡查情况,对辖区内的固定税源、流动税源、潜在税源、预期和发展税源从税务登记管理环节到税种管理环节,从行业变化到重点税源变化进行科学的评估分析,分析税收与经济总量之间关系、具体纳税人收入指标与相关财务指标之间关系、当前税收动态与上月税收情况等进行认真的分析,通过各项分析来确定税源的主流及挖掘隐藏的税源,并撰写出税源分析材料,从中找出征收重点,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完成每月的各项工作任务。
5、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管理
根据税源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管理制度,借etax征管软件建立重点税源监控数据库,按照税源的多少实行分级监控,凡是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税源户报省局监控;凡年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税源户报市局监控;凡年纳税额在5万元的税源户由区局负责监控。在餐饮业、服务业、娱乐业、房地产税收一体化行业除了以票控税外,税收管理员每月不低于两次对其纳税户的经营情况、纳税情况及进销货、成本、利润等进行科学的分析、预测、评估,通过重点监控管理来及时发现、纠正、处理纳税人纳税行为中的错误,来促进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对纳税意识淡薄、纳税申报不及时、隐蔽性强、流动性比较大的纳税户进行重点管理,跟踪监控其经营、纳税情况,确保其税款及时足额地入库。
6、实行行业管理,责任到人。为了便于管理,我们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对所有的税源分为企业组,个体组,市场组,建安组,车辆组,实行分行业管理。对税收管理员明确监控任务和工作标准,使税收管理员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同时各分局与各税收管理员签订了目标责任状,确定其任务和责任,按照制度的规定月月进行考核评估,并与当月的奖金挂钩,通过考核评估来调动税收管理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实现了税源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五)加强考核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工作成绩的好坏在评比和考核中得出结论。我们根据《咸安区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考核办法》及《咸安区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考核评分表》的要求,每月按照税收管理员工作手册填写的情况及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地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结果同税收管理员的经济利益、能级管理和评先评优挂钩,并且每个月及时地进行奖惩兑现,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使税收管理员制度做到“工作范围清、工作内容清、工作职责清、工作奖惩措施清”。到目前为止我局共有8人未按规定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受到惩罚,惩罚金额共计400元,6人能出众地完成税收管理员工作而得到300元的奖励。从根本上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
(六)强化事后监督,抓好检查督办
检查与督办的目的是更好地完成工作。为了更好地把税收管理员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分局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落实情况及考核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考核工作不兑现,工作落实步骤慢,不完善,不规范的分局进行通报批评,并且采取相应的处罚。各分局对税收管理员的考核情况每月书面报送给区局,区局将纳入个人档案,年终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二、取得的成效
(一)逐步解决了过去那种“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由于以前管理职能交叉,致使在收入任务分解落实上成难题,出问题,部门之间容易相互推诿。实行“两个制度”后,明确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和质量标准,分户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纳税人的动态管理和整体评价有了直接的责任人,有效地解决了责、权归属问题,保证了征管责任的层层落实。另外,税收管理员的观念得到了根本改变,树立了“责任大、管理细、要求严”的日常税收征管思路,消灭了各部门管理区域之间“空白地带、交叉地带”,减少了工作中的扯皮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税收管理员工作责任感明显增强。税收收入稳步增长,今年我区税费1亿2仟万能够如期如数地过半,是我局贯彻落实“两制度”的最好体现。
(二)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推行“两个制度”后,由于责任到人,税收管理员下户巡查次数也逐步增加,能及时准确掌握纳税户和税源的增减变动情况,从而减少漏征漏管现象。另外,税收管理员在巡查时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等税收知识,增强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和自行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使税收征管“六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两制度”实施以来,我局的征管“六率”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8%-17%,征管“六率”分别为:登记率100%,申报率95%,入库率100%,滞纳金加收率65%,处罚率71%,欠税增减率-15%。另一方面促使税收管理员及时收集、整理、录入日常税收管理过程中产生和形成的各种征管资料,确保了征管资料的全面、完整、规范。目前我局的征管资料基本实现了电子化,能在征管etax系统中查找到每户纳税人的征管资料。
一、统一思想,促进认识到位
在发票日常管理中,发票锁定的情形主要有:一是管理信息系统对简并征期的纳税人领用发票进行锁定;二是定额核定未到位,连续三个月领用发票超核定定额50%的;三是累计六个月领用发票超核定定额50%的;四是领用发票超核定定额100%的。分析其原因:一是对经营规模较大但税负偏低造成发票锁定;二是由于纳税人经营规模、场地扩大以及城区改造造成发票锁定;三是纳税人一证多店造成发票锁定,四是部分行业季节性生意造成发票锁定。为加强发票管理,降低发票锁定率,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定期听取各分局对发票管理情况的工作汇报,查看数据质量通报,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做到思想早统一、宣传早发动、工作早部署、目标早明确、责任早落实,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管理,促进措施到位
根据发票锁定情况,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管理。对照市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考核项目和考核指标进行认真梳理,及时制定相应绩效考核办法,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有针对性地加强发票锁定率的管理。加强巡查巡管,发现异常情况的及时调整定额,在发票管理工作中由于征管不到位造成发票锁定的,将责任落实到分局,落实到税收管理员,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促进分局和税收管理员上户进行巡查巡管或典型调查,促进分局加强管理。由于多元化申报及征管系统的原因,部分餐饮业纳税人实行简并征期在申报领用发票后系统锁定情况,及时部门协调,通知分局取消被锁定纳税人简并征期的申报方式。在申报征收期,纳税人主动要求提高营业额的,我们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审批,纳税人要求领用发票超过核定营业额的,不高于核定营业额50%的不作定额调整,超过50%的由纳税人申请,属地分局审核后重新进行调整。
(二)加强宣传。加强税法宣传力度,一方面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加大发票宣传力度,制作接受发票提示牌和纳税人使用发票须知2500块(份);配合市局“发票维权春风行”税法宣传活动,编写地税发票知识宣传单,宣传如何查询发票真伪,接受发票小知识,有奖发票知识问答和发票违法行为及处罚规定。通过发票宣传,做到了发票管理与税收征管有机结合,扩大了社会影响,消费者投诉明显减少,增强了纳税人的认知度和遵从度,达到了预期目的。
(三)加强协调。为减少定额户发票锁定,由分管领导牵头,征管、信息中心、属地分局、办税服务厅、发票所等部门协调配合,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撑,征管部门提供征管信息,办税服务厅提供征收信息,属地分局提供管理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及时掌握纳税人营业收入动态情况的变化,根据纳税人申报营业额大于核定定额的,办税服务厅根据申报信息及时反馈给属地管理分局,不因锁定率影响纳税人使用发票,属地管理分局派税收管理员上户进行巡查巡管及典型调查,宣传发票管理知识,进行税负调整,通过部门配合,优化纳税服务,做到了让纳税人满意,发票管理到位。
(四)加强督查。加强执法督查,对征管不到位,使定额户领用发票超定额锁定的,我局通过税收执法督查等办法,通报督查情况,对锁定率低的分局进行通报表扬,差的进行批评,并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过错,对责任人实行经济惩戒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实行加倍处罚,有效触动了税收管理员对规范发票管理的自觉性,从而促进了征管到位,减少了发票锁定。
三、持续改进,促进落实到位
一、一季度税收收入形势分析
(一)地税收入实现了“三增长”。一是地税总收入较去年同比增加756.95万元,增长17.99%;二是省级收入较去年同比增加603.57万元,增长了76.22%;三是县级收入较去年同比增加25.22万元,增长了1.18%。
(二)收入实现了均衡入库。1-3月,我局入库税收和基金附加收入5164.59万元,完成市局年度奋斗目标任务的27.25%,超时间进度2.25个百分点;完成县府年计划28.85%,超时间进度3.85个百分点。
(三)主体税种增收突出。1-3月税收增收主要集中在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四个税种共增收1649.80万元,对税收增量的贡献率达到227.20%。对税收入库的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其主体地位尤为明显,成为了拉动本季税收增长的主要因素。
(四)各单位组织收入入库发展平衡。2006年1-3月份城区四个直属单位(太和、直属、直属二所、稽查)共征收入库地税收入4726.6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26.09%,超平均进度1.09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比增长了93.94%,占地税收入总入库数的91.52%;11个基层所1-3月共征收入库地税收入437.9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39.07%,超平均进度14.07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比增长了308.72%,占地税收入总入库数的8.48%。总的来看,本季税收收入协调增长的态势明显,税收收入完成进度情况处于良好态势,城区和基层所税收收入均超额完成了本季收入任务。
(五)重点企业税收入库进度不均衡。1-3月,我县四大集团税收入库与去年同期比呈现出一增三减的格局,重点企业税收入库进度不均衡。其中:美丰公司入库1387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增加474万元;沱牌公司入库61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减少689万元;明珠公司入库181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减少252万元;银华公司入库60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
(六)单个税种呈现“八增四减”态势。按与去年同比口径,一季度增加的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维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八个税种,同比增加1709.6万元,减少的有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四个税种,同比减少1020.02万元。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我们抓住全县加快丘区示范县建设的有利形势,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进一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积极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税务稽查,促进了一季度税收的稳定增长。
(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认真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一是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落实,完善税收任务下达办法,更具科学性。及时分解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与各单位签订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强化任务意识,建立健全局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各征收单位的分片包干工作制,加强督导力度,确保完成奋斗目标任务;三是重新修订《射洪县地税系统季度(办年)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对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实行逗硬考核。
(二)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等税收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税收管理。县局成立了专门负责房地产税收征管的直属税务二所,对该所配了所长、两名副所长和纪检监察员,切实加强领导。自年初成立以来,实施房地产税收“四个一”管理效果明显,一季度,该所征收入库房地产税收1208万元,比去年同期入库数397万元增加811万元,增长2倍;二是加大服务业税收日管力度。一季度充分把握春节期间“假日经济”的有利时机,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等的有效监控,1-3月入库服务业税收234.59万元,同比增收34.26万元,增幅达17.10%;三是做好200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和管户建档建卡工作,全面落实了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了税收管理员下户巡查巡访制度,有效实施了税源监控。
(三)以深化机关效能革命为契机,做好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相关工作。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工作,对内部设置、岗责体系、工作流程作了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印发了《质量手册》和《工作规程》并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切实开展效能革命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效能革命工作的实施意见》(射地税发〔2006〕30号)并认真组织实施,开展了明查暗访,对未按规定着装的6位职工进行了通报并扣发了奖金,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及时召开了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与各单位和个人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二是严格执行领导职务任期制,逗硬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全面落实《遂宁市地税系统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选拔任用部分领导走上领导岗位,干部选拔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三是开展学习活动,把遵守、贯彻、维护作为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符合税收工作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季度,全局未发生一起违风党纪的人和事。
三、二季度工作要求
一季度全县地税形势较好,为完成半年收入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税收形势我们不能乐观,按市局年奋斗目标的任务要求,1-6月需完成各项税收任务9475万元。其中:工商税(含契税、耕地占用税)6475万元,企业所得税2700万元,基金附加300万元。要完成二季度的收入任务,特别是要完成县级收入任务,我们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务必引起大家高度重视。二季度,我们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同志今年3月4日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逸为耻。“八荣八耻”概括精辟,内涵深邃,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树起了新的标杆。作为地税系统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同志的这一重要指示,当务之急就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内涵,结合税收工作特点,树立正确的税收荣辱观,树立“以热爱地税为荣,以损害地税为耻”思想:一是要为纳税人服好务,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二是要在日常生活中遵循基本准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做个好公民;三是要讲科学,学业务,懂荣辱,做个合格的好税官。
(二)围绕组织收入的中心,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实现“双过半”目标。一是继续强化收入目标责任管理,逗硬实施月份收入考核,充分运用考核激励机制挖掘征管工作效能;二是进一步强化任务意识,继续实行局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各征收单位的分片包干工作制,加强督导力度,确保完成奋斗目标任务;三是继续深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确保房地产税收收入的稳步持续增长;四是加大各项基金附加征收入库力度,务必实现均衡入库;五是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发挥稽查和日常检查的职能作用,防止欠税,增加收入。
(三)开展发票、税票专项检查,加强税收票证管理。一是组织开展税收票证大检查。按照市局安排重点对2005年所填开的税票进行大检查,2006年严禁手工填开税票。二是开展发票稽核工作。加大对发票领用金额与所交税款之间的核查力度,对重点税源企业、建安项目、货运发票实施联查,防范和整治“头大尾小”。三是严格免税发票管理,做好下岗职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审查,制定和落实享受免税发票额度的政策界限,避免个别人钻政策空子导致税收流失。
(四)规范内部行政管理,做好政务事务财务工作。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会议、接待和公文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督查督办和目标考核工作,进一步做好安全消防、保密保卫工作和做好卫生绿化等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基层经费开支严格执行送监察室审核制度,切实做到财务管理有章可循。要规范工会活动方式和形式,机关和基层单位原则上不到县外开展工作活动、党员活动。
(五)深化效能革命工作,做好ISO质量体系认证各项工作。要坚持把开展“效能革命”工作贯穿于地税工作始终,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执行落实,要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制度把效能革命长期抓下去,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制度,机关首先从领导做起,领导班子成员均要按时到办公室进行签到,要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强化“两权”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影响效能革命、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人和事要坚决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ISO《质量手册》和《工作规程》,做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大众化餐饮是餐饮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指面向广大普通消费者,突出消费便利、快捷、安全、价格经济实惠等主要特点的现代餐饮服务形式,包括各类早餐、快餐、特色正餐、地方小吃、社区餐饮、团体供膳、外卖送餐,以及相配套的中心厨房和加工配送中心等经营类型。
二、本意见使用于2008年-2010年期间开业,并经市政府确定的大众化餐饮企业。
三、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大众化餐饮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和日常饮食卫生监督工作。在大众化餐饮企业选址或改建方案确定后,及时与卫生部门进行沟通,卫生监督部门要深入实地对卫生设施、操作流程进行指导并提出书面监督意见,对符合卫生防疫条件的要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免除办证费用。对食品从业人员体检费用(由所在区商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减半收取,免收一年培训费。在大众化餐饮企业开业后,要按照规定定期对餐具消毒情况进行检测,免收一年检测费。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大众化餐饮企业的营业执照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经市政府确定的大众化餐饮企业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免交一年工商行政管理费。
五、税务部门负责办理大众化餐饮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和税收管理工作。对新开办的大众化餐饮企业当年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的,经批准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对个体经营的个人,按每户每年8000元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上述优惠只适用于2008年开办的企业)。对随军家属开办的或为随军家属安排就业而新开办的快餐店,经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对新开办的当年安排下岗职工达30%以上的大众化餐饮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一年的企业所得税。
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财政部门对大众化餐饮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经营期限内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应缴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企业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有本人负担。社会保险费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用人单位凭缴费凭证,每半年向劳动部门申报,经认定后由财政部门补拨到用人单位,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对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客按照公益性岗位优惠政策规定,经用人单位申报,劳动部门认定后,由财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适当的岗位补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女35岁以上、男40岁以上自主或合伙经营快餐店的人员,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认定后,由财政给予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七、市级财政部门在2008至2010年要安排大众化餐饮建设专项补助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大众化餐饮企业给予扶持。
八、城管部门要大力支持大众化餐饮建设,保障其新建、改扩建施工顺利进行。自企业正式营业之日起3个月内负责清除周边无证(照)占道小餐饮摊点,3各月内经审批允许其在门前进行企业形象宣传。经市政府验收合格的大众化餐饮企业免交一年占用城市空间资源有偿使用费。
九、规划部门要会同城管部门对快餐店的选址规划给予大力支持,进行合理规划,科学布局。
十、电力、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负责新建、改扩建的大众化餐饮企业的水、电、气(煤气、天然气)有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对于新建、改扩建的大众化餐饮企业免收其水、电的配套费用,减半收取煤气、天然气的配套费用。对原有或改扩建的,办理电力增容、水管网改造时只收取工程费用。
十一、公安部门在符合交通管理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对大众化餐饮企业配送车辆提供市区通行、停靠等便利。
十二、大众化餐饮企业所涉及的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依法保护大众化餐饮企业的合法权益,严禁向大众化餐饮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
一、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发票印制上,种类过多,防伪水平较低。当前,我省地税部门管理的发票有60余种,其中统印发票46种,冠名发票至少16种,种类过多,不利于管理。同时,发票防伪方式单一,技术水平较低,容易为不法分子仿制。
二是在发票领购上,不法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纳税人买假发票、倒卖发票,严重违反发票管理办法;部分纳税人互相串用发票现象突出,严重扰乱发票管理;有的纳税人应该使用发票而自行印制收据代替发票;还有的纳税人将已开具的发票收回重复使用。
三是在发票开具使用上,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有的经营者以发票刚用完、不要发票打折或赠送礼品等手段不开或少开发票,或开具作废发票甚至以白条收据代替发票,而消费者往往图小利或方便而不要发票;一些纳税人为了少缴税款,开具没有实际经营活动的货运发票抵扣税款,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部分纳税人不按规定填开发票,特别是经营项目填写不全、品目混乱,违反规定跨区域开具等行为直接影响了发票的日常管理;有的纳税人将一些无法列支的招待费等,超范围转开为原材料发票入帐,而经营者为了招揽生意存在按消费者的要求开具发票的现象;一些不经常发生纳税义务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出于自身利益而不使用发票,用事业收据或白条收取款项,削弱了发票的法律凭据地位。
四是发票的保管不到位。部分纳税人不按规定保管存根联和记帐联,给发票核查和检查造成一定的难度。
五是发票的缴销不彻底。有的纳税人以发票丢失为由不按照规定缴销旧版发票而继续开具;由于缺乏严密的约束机制,走失逃亡户发票回收难度较大,未收回的发票流失在社会上为造成税款流失。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发票管理立法相对滞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是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的,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已经相对滞后于发票管理的实际需要,在与征管法的衔接、强化发票检查、规范处罚尺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都需要完善。
2、发票管理制度不完善且落实不到位。《发票管理办法》虽然对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等做了相应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具体到发票管理的各环节还需要有更加细化的、操作性强的发票管理办法和实际措施,特别是有的发票管理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如缴销制度、填开制度、登记备查制度等。
3、对发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当前地税发票管理中的制假贩假、使用假发票、不开或少开发票、白条代替发票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但我们在这方面投入的人力不足,不能满足强化发票管理的需要,特别是在深入打击发票违法行为方面力不从心。在日管工作中,一部分税务人员对发票管理重视不够,导致发票的日常管理不深、不透。
4、发票管理的科技水平不高。当前,对地税发票的管理措施相对滞后,不论是防伪水平,还是检验系统,都有很大差距,没有建立有效的发票真伪查询系统,对普通发票缺乏有效的稽核手段,管理监控手段落后,仍使用原始手工审核,为发票违法行为留下了较大空间。
5、发票的检查力度不大。在基层税务机关中没有设立专业的发票管理机构,不能开展经常性的发票专项检查。在税收管理工作中,仍相对侧重于涉税检查,而对发票检查不够重视,造成税务机关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6、发票违章处罚裁量空间过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对发票违法行为可以处10000元以下罚款,自由裁量权过大,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标准,执法人员在实施处罚时缺乏具体的定性、定量标准,不好把握,畸轻畸重现象时有发生。
7、消费者和经营者使用发票意识不强。增强消费者索票意识是发票管理的基础,虽然近几年不断加强宣传,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经营者自觉纳税意识不强,往往为了自身利益而想方设法不开或少发票。而消费者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自身权益的观念不强,索票积极性不高。据初步估算,白山市餐饮业索票率不足80%,小规模饭店比率更低,洗浴业索票率不足20%,娱乐业索票率不足10%,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索票率。
三、加强发票管理的建议
1、提升发票管理的法律级次。应加强普通发票立法,将“办法”上升到“法律”,尽快制定《发票管理法》,把近几年来税务机关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强化发票的管理。
2、完善和落实发票管理制度。将发票管理与征管质量考核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罚制度;严格落实发票日常管理制度,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发票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辅导工作,把发票违法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完善发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个环节的岗位责任,按照“谁负责谁受罚”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防止责任心不强或权利滥用现象的发生;健全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发票管理制度,如发票管理员制度、发票领购制度、发票填开制度、发票保管制度、发票缴销制度等,并严格执行,确保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衔接畅通和良性循环。
3、加大发票管理的检查力度。一是加强发票管理力量。基层税务机关的征管科要有专人管理发票。二是强化发票日常管理。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管理发票的主导作用,辅导纳税人正确领购、取得、保管、开具、使用发票,定期对纳税人使用发票进行全程跟踪巡查。三是加大发票检查力度。明确检点,确保检查质量,把查处重点放在集中打击假发票和不按规定开具发票上;应结合日管工作,把发票的日常检查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经常化;结合整顿经济税收秩序,定期开展大规模的发票打假活动。
4、细化发票管理的处罚尺度。增强发票处罚的科学性,对处罚标准加以细化,进一步规范处罚尺度。细化标准时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过罚相当原则,即处罚额度应与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相适应,防止偏高偏低;二是结合实际原则,即处罚额度的上限应适当提高并充分考虑相对人的经营规模和承受能力,不能一概而论。如对大规模企业罚款10000元也未必有很大压力,而对小个体户罚款500元就可能产生很大震慑。三是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原则,即在综合考虑行业、经营规模、经济性质、违法性质及后果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规定合理的处罚标准,且要尽可能缩小幅度区间。
5、加强发票管理的协调配合。一是发票管理部门要与征管、稽查等部门积极配合,互通情况,及时将发票管理规定传达到基层,及时发现发票使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力促所有单位在进行消费时依法索取发票,对本单位取得的票据严格审查,严格控制违规票据入帐。三是与司法机关搞好协作,借助公安机关的执法力量,联合出击,共同查处发票违法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净化税收环境,整顿税收秩序。
根据个体税收管理的需要,结合发票换版的相关要求,更好地执行信息管票的个体管理思路,对个体税收管理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个体定额核定基本要求
系统内所有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纳税人都必须进行双定鉴定,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核定定额。其中,起征点以下纳税人不得进行零鉴定,或者不鉴定。定额核定方法、方式、要求,根据个体社会化民主评税相关要求执行。
二、个体纳税人基本信息要求
(一)纯营业税户
确定征收方式:查帐征收(仅指安利业户、个体运输户)、定期定额征收(不加发票)或定期定额加发票征收”
1、查帐征收户:通过认定管理进行纳税项目鉴定,(申报类型选择按次)。
2、定期定额征收户:信息采集、双定定额信息录入、定额审核与调整、双定户鉴定、定额通知书打印。
(二)增值税户:
确定征收方式:查帐征收(仅指国税实行查核征收户)、定期定额征收不加发票。
1、查帐征收户:通过认定管理进行纳税项目鉴定,(申报类型选择按次)。
2、定期定额征收户:双定定额信息录入、定额审核与调整、双定户鉴定、定额通知书打印。
(三)为保证大集中系统按月批扣取数的准确性,达起征点的纳税人基本信息必须维护准确。主要包括:
1、银行帐号必须进行录入,帐号类型需选择为“纳税专户”,状态为“选用”。
2、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需要在税务机关认定信息,纳税人属性中进行选择,否则作为不享受减免税优惠处理。减免税审批流程根据大集中具体系统操作要求执行。
3、定期定额户的缴款方式需要选择为“ETS缴款”,征收方式选择为“定期定额征收不加发票或定期定额加发票征收”。
三、停业管理要求
需停业的纳税人需提前提出申请。15日(包含15日)之前提出申请的,由征收部门在扣款成功后录入,停业期可从当月1日开始。15日以后提出申请的,由征收部门在扣款成功后录入,停业期需从下月1日开始。征收部门在受理纳税人停业时,要收存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和发票。同时不得向停业期间纳税人发票发售。
四、个体纳税人按月批扣处理要求
二分局明确专人负责个体税银一体化的取数、发送扣款、反馈监控。第二次取数后,各征收部门对纳税人的定额信息和申报信息,不得再进行任何修改,包括:修改定额、作废申报表等操作。若要修改,需将名单位报市局征管科。
1、二分局每月3日前对个体税银一体化申报信息进行取数,并进行加工分析,将本月新增户、本月减少户、本月定额变化户、本月停业户四类信息和总清册放置FTP/市局下传电子文档/税银一体化文件夹中,并通过信息之窗通知各管理分局进行核对。
2、各管理分局接到征收部门传递的信息后,核对取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差异信息要及时进行系统处理,并在1日内将变化信息传递二分局取数人员。对个体停业户,必须在每月月底前进行系统处理;对确实不在经营且不注销的,或营业额变化达不到起征点,将定额信息调整到起征点以下;对拟注销的,在发送扣款前按流程办理注销登记;对未能正常取到数的,核查原因,补全拟扣款信息。
3、二分局根据各管理分局调整后的扣款信息重新取数整理,发送扣款。在第一次扣款后2日内,二分局专职人员查询扣款未成功信息,并发送各管理分局进行处理。
4、各管理分局根据征收部门传递扣款未成功信息进行相应处理。对账户余额不足的,督促纳税人补足税款;对账号信息错误的,及时进行核实维护,并在2日内将整改信息传递二分局,二分局进行第二次发送扣款。
5、第二次扣款后的次日,二分局专职人员再次查询扣款信息,如仍有扣款不成功的,按照上述流程再次传递、处理、扣款。确保在申报期内申报率、入库率达100%,市局将按月对税银一体化个体户的申报、扣款情况进行考核。
6、各管理分局要进一步加强个体户籍管理,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共管户实现联合办证、统一扣款账号、联合下发定额;要加强系统内的纳税鉴定、核定定额维护工作,提高信息系统的准确性,确保扣款取数到位;原则上个体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对确实不再经营,要督促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要充分发挥个体及零散税收社会化征管办公室(或助征点)人员的力量,加强个体纳税人的巡查巡管,及时监控个体税银一体化纳税人扣款账户余额,督促纳税人及时补足税款。
五、个体纳税人发票管理要求
根据南通市局发票换版的要求,对每月预计用票量超过100份以上的纳税人,原则上应推广使用网开发票系统。
对用票量100份以下的,尽量推广使用网开发票系统,若纳税人不愿使用网开发票系统,须推广使用税控机。
对用票量25份以下的,或定额在1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可以不推广使用网开发票系统和税控机,提供定额发票,但原则上只提供20元面额以下的定额发票。
定额不足部分起征点的纳税人只提供10元面额以下的定额发票。
对使用网开发票系统和税控机的纳税人,除纳税人有固定收费项目且客户不确定、客户繁多,可以申请部分定额发票外(如培训),其它纳税人不得提供定额发票。
当前已使用平推发票的纳税人,原则上必须要推广使用网开发票系统,用票量得别少的,可到税务机关代开。当前使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可先行推广网络开票系统,要使用税控机的纳税人,等税控机到位后,全面推广。
征收部门加强纳税人发票缴销,纳税人缴销时,必须按月进行验旧,同时加强对未使用发票的审核。对超三个月未缴销的要及时进行缴销,并控制纳税人下次领用数量。
六、收银系统备案登记管理
根据我市部分行业纳税人的特点,对餐饮业、洗浴业、住宿业、娱乐业另行使用收银系统的纳税人进行收银系统备案登记管理。
1、月定额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需填写《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和使用说明书,如果纳税人未使用各类软件和收银系统,需进行说明。
2、纳税人在向征收部门(或征收点)领票或者到社会化征收点时,征收部门需要向纳税人发放《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由纳税人填写,要求纳税人在下次领票时间,同时报送《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和使用说明书,纳税人未报送的,进行记录。征收部门收集后,于每月10日前登记清册后,向相应管理分局传递。对已报送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除另行变化外,不得再要求报送。
3、对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说明未另行使用收银系统的纳税人和未报送的纳税人在20日内到户进行核实,对已使用未报送的纳税人,发放限改通知书。在对限改未改的纳税人,管理部门在系统内录入停限供。
4、经过备案的纳税人,在按月缴销发票时需同时附报自行使用软件的营业明细情况,按月进行打印报征收部门(或征收点)。征收部门要与纳税人申报缴纳数、发票验旧数进行对比,若有未足额申报缴纳的,要进行补征相应税款。
一、税收收入增长与gdp增长不存在直接的、量的对应关系
由于物价因素、统计口径、gdp结构与税收结构差异等因素,税收的增长与gdp的增长并不存在直接的、量的对应关系。判断税收收入增长合理与否,不能简单地与gdp增长速度相比较。
1、价格依据差异
税收收入增长率是按照现价计算的,包括了物价上涨因素,而gdp增长率是按照不变价格核算的,没有包括价格上涨因素,两者之间存在因价格差异而导致的增速差别。在当前物价过快上涨的情况下,价格因素导致的增速差别尤其显著。如20__年上半年cpi上涨7.9%,ppi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分别上涨7.6%和11.1%,gdp按照不变价计算增长10.4%,如按现价计算则增长19.9%,与税收收入增速的差距相应缩小9个多百分点。
2、统计口径差异
相对于税收的调节范围而言,gdp的统计范围没有完全涵盖能够产生税收的所有经济活动。比如股票交易和房地产二手交易等虚拟经济活动,产生大量的税收,但不在gdp的核算范围之内。据统计,20__年沪深股市的交易总额已达46万亿,是同期gdp的2倍多,产生的证券交易印花税20__亿;房地产二手市场交易虽没有准确的统计,但数额估计也相当巨大。再比如一定资质等级以下的建筑企业、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以及典当、信息中介、家政服务、美容美发、洗脚等服务业和个体经济户等新兴行业,这些企业和行业产生大量的税收,在经济普查年度的gdp核算中纳入了核算范围之内,但在非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中,由于各种限制因素,尚未纳入gdp的统计核算范围之内。
3、gdp结构和税收结构差异
gdp由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构成,由于近年来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第一产业增加值的增长率通常较低,二、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长率则会高于gdp的增长率。一般情况下,第一产业增加值的增长率通常低于gdp的增长率6-7个百分点,而第二、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长率通常高于gdp的增长率2-3个百分点。比如,20__年gdp增长11.6%,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5%、13%和12.1%;20__年gdp增长11.9%,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分别为3.7%、13.4%和12.6%。
我国税收主要来源于第二和第三产业,即便税收收入的增长与二、三产业增加值增长同步,也会高于gdp的增长。如,今年上半年,gdp增长10.4%,而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1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1.4%,两者的增长速度都大大高于gdp的增长速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3%,进出口总额增长25.7%,也都高于gdp的增长速度,由此带动了上半年税收总收入增长33.5%,增值税收入增长22.6%,进口环节税收增长34.7%。
4、核算方法差异
按照支出法核算的gdp,在对净出口的核算方法上和税收收入的核算方法存在较大差异。
在支出法中计入gdp的是净出口额(出口减去进口),进口额在核算gdp时是减项,而进口额提供的进口税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则是我国重要的税源。近年来进口税收已占到税收总收入的20%左右,20__年进口税收增长24.3%以上,带动税收总收入增长4个多百分点。20__年上半年进口税收增长35.7%,带动税收总收入增长5个多百分点。
5、部分税种的累进制度带动税收超税基增长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对不同收入规模的纳税人设计了不同档次的税率,带有典型的累进特点,即随着纳税人经营规模和收入的提高,其适用税率也在“升档”;与此同时,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工资和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在一定时期相对固定,而收入却在不断增长,客观上对税收增长起到了累进作用。近年来,我国企业的整体效益、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使得纳税人整体的实际适用税率逐步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这些税种的收入相对于gdp出现了更快的增长。
二、主体税种收入与对应经济税源(税基)的增长基本协调
如前所述,税收收入增长并不能简单地与gdp的增长相比较,衡量税收增长是否正常,关键是看税收增长与其对应的经济税源(也就是税基)增长是否协调。从税收增长与对应的税基增长的对比分析中可以看到,“十五”以来,主体税种,如国内增值税、营业税、进口环节税收、企业所得税等与税基基本保持着协调增长的态势,而同期税基的增长都远高于gdp的增长。
1、增值税
增值税的税基大体相当于二、三产业中征收增值税的行业的增加值之和。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能抵扣,增值税的税基还要在行业增加值基础上再加上这些行业当年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金额。由于近年来我国处于工业化进程的加速阶段,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增长,带动了增值税收入的快速增长。近五年来,全国工业增加值从20__年的54946亿元增加到20__年的107367亿元,翻了将近一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也保持了快速增长,年均增长1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从20__年的55567亿元增加到20__年的137239亿元,翻了一番多,年均增长25%左右。相应地,增值税收入近五年来年均增长20%左右,增长速度与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基本协调。
2、营业税
营业税的税基是交通运输、金融保险、邮电通讯业、建筑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
销售不动产等取得的营业收入。近年来,以房地产、金融保险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较快发展,带动了营业税收入的快速增长。20__-20__年,交通运输业完成的交通运输总量年均增长速度在10%左右;邮电通信业完成的邮电业务总量年均增长速度也在20%以上;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5%以上并且存贷款利息差不断扩大,金融机构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过去的五年也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时期,交易面积不断攀升,交易价格近两年来以月均10%的速度增长。以上这些因素都带动了营业税收入的快速增长,从20__年的2844.45亿元增加到20__年的6581.99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增长速度与税基的增长速度基本协调。
3、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企业的应税所得额,企业的赢利状况决定着企业所得税的多少,从经济运行的整体上看,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的变化,决定着企业所得税的增减变化。近五年来,企业经营效益大幅度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从20__年到20__年年均增长率都在30%左右,与企业所得税的增速基本协调。
4、进口环节税
进口环节税的税基是一般贸易进口总额,从经济运行整体上看,进口总额的增速决定进口环节税的增速,而外贸进口总额是减计gdp的,因而进口环节税收的增长与gdp的增长不存在正相关关系。近五年来,一般贸易进口额从20__年的1876.51亿美元增加到20__年的4286亿美元,年均增长25%以上,由此带动了进口环节税从20__年的2788.59亿元增加到20__年的6152.21亿元,年均增长27%左右。进口贸易额的增速与进口环节税的增速基本协调。
5、其他税种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资源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的征税对象是土地、房产、车船等财产的占有和使用量以及占用耕地、签订合同、开采资源等某些特定经济行为发生的数量。近五年来,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年均增长20%以上,20__年更是高达30%;汽车消费持续高涨,销售量不断提高,20__年增长了22%;矿产资源需求持续上升,天然气产量年增长18%,十种有色金属产量年增长22%。这些税源的持续快速增长直接决定了对应税种收入的快速增长。
三、近年来税收政策的调整主要是减轻企业及个人的税收负担
“十五”以来,国家除了因宏观调控的需要,适当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提高部分矿产品资源税以及20__年6月阶段性地提高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之外,并没有出台大幅度增税的政策。相反,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轻企业及个人税收负担的政策,如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全面取消农业税、连续两次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在多个地区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降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税率,以及20__年4月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等等。这些政策调整都造成了大规模的税收减收,其中,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每年减收几十亿元、连续两次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减收近600亿元、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收近1000亿元、今年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预计减收近1000亿元,降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税率、实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都带来数百亿元的税收减收。除此之外,国家每年还出台大量税收优惠政策。由此可见,“十五”以来的税收政策调整,在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同时,客观上也降低了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
四、加强税收征管提高了税收的足额征收率,是推动税收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企业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针对各税种征管特点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税收征管。如:在增值税征管方面,落实“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要求,实行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加强对海关完税凭证、货物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副产品发票等“四小票”的抵扣管理;在企业所得税征管方面,按照“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加强了企业所得税管理;在个人所得税征管方面,以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为重点加强了个人所得税管理,去年以来首次开展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在营业税和消费税征管方面,加强了重点行业和品目的营业税和消费税管理;在其它税种的征管方面,实施了车辆税收“一条龙”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强化了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管理。等等。
经过近些年来的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收征管实践,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水平已经大幅提高,有效抑制了偷漏税现象,缩小了税收收入能力与实际收入之间的差距,提高了税收的足额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