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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期货特点精品(七篇)

时间:2023-07-03 15:49:3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金融期货特点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金融期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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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金融期货市场金融期货品种法律制度自律监管

一、文献综述

20世纪70年代,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浪潮的冲击,国际经济环境动荡,全球范围内利率、汇率波动风险增加,具有套期保值功能的期货应运而生。此时,一些西方学者利用随机过程展开始对市场价格进行研究,获得了许多关于金融期货理论的研究成果。至20世纪90年代,国内也出现了许多对金融期货基本问题的研究。金融期货研究组(1993)孙超英(1995)等基本上都介绍了金融期货的基本情况及功能,并对于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提出了相关意见。杨玉川(1998)以国际金融期权期货发展为实证,对我国发展期货期货市场进行探讨。钱小安(1995)还曾从市场关系角度对金融期货进行研究,认为国债期货存在崩溃可能,但由于之后国债期货被暂停,这方面研究并未继续深入。21世纪以来,国内对期货研究逐渐增多,武春晓、姚文平(2001)讨论了股指期货交易规模问题,吕晓峰(2003)基于效率层面对金融期权、期货与基础市场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但我国对金融期货市场研究仍有待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二、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交易品种少、创新性不足

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作为期货交易中的一种,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点,同样具有发现价格、回避风险、套期保值的功能。但与商品期货相比较,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传统的金融商品,如证券、货币、汇率,利率等。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经历了二十多年历程,时间稍短,因此在交易品种方面还是有所欠缺。相较于国外发达的金融期货市场,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品种稍显匮乏。20世纪90年代,我国曾推出外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货等金融期货品种,但由于当时市场的问题,大多期货类型都未形成规模,只有国债期货得以幸免,但国债期货后又由于327国债事件被停止。如今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上外汇期货市场难以运行,股指期货交易品种数量少。而交易品种数量过少直接限制了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使巨额资金有机会对金融期货价格进行干预,为大资金操纵金融期货提供了可乘之机。早在2007年就有过关于沪深300指数是否被人为操纵的讨论,今年股指期货正式受监管层同意批复之后,中信证券就曾出炉一份报告,暗示股指期货存在纵的可能。倘若金融期货市场不进行品种创新,使金融期货的品种更加丰富,金融期货交易规模因此扩大,就难以消除被大资金操纵的风险。此外,品种缺乏还抑制了金融期货的交易需求。金融期货品种是金融期货市场的交易对象,是金融期货市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资源,期货市场所具有的价格发现和规避风险的功能也是依托于期货交易品种展开的。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上金融期货品种过少,不仅导致大多数行业规避风险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而且容易造成市场系统性风险积聚,即可能产生大笔资金相对集中于少数几个品种的现象,造成市场集聚效应,个别品种不堪重负,市场泡沫化;甚至引发金融震荡,成为社会不安定的诱因。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品种单一,主要是由于缺乏适宜的运行环境,市场参与者对金融期货了解不够深入,市场不够成熟。加之新品种上市机制存在缺陷,一个新的金融期货品种上市往往需要经过复杂的审批程序,面临环节多、成本高、周期长、不确定性大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品种单一的问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针对品种匮乏问题,可以积极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的经验,并依据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现状进行一定改造,优化品种结构,改善金融期货市场中的问题。

三、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完善

我国期货市场的往往法规是当某方面问题发生后针对相关问题制定的,金融期货市场利益诱人,易出现各种类型的非法事件,而发生的问题越多相关的法规也随之增加,过多的法规给期货市场上的执行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如中国证监会针对期货主要市场的问题就制定了十几个规范市场运行、控制市场风险、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行为的文件。不过是主要问题便已经制定十余个文件,那么要想解决市场上其他林林总总的问题所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数量之多便可想而知了。若是以这种方法用来全面规范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问题,那么将是繁复低效的。规范性文件过多只是我国金融期货市场法律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之一,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的法律监管方面同样存在着问题。在我国,虽然有许多关于金融期货市场的行政命令与法规,但到现在仍没有一部期货交易的法律,只是依靠效力层次和权威性并不足够的法律法规支撑,行政色彩过于浓厚,十分不利于期货市场的监管和规范。哪怕是美国,从创建期货市场到法律法规逐渐完善也经历了一百多年的时间,何况由于历史局限性,中国在金融期货市场走的是“先发展,后立法”的路子,因此法律体系存在不完善的情况情有可原,但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还是必须着手解决。要想改善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存在的法律缺陷首先必须建立全国性的立法支持,使得监管能够有法可依,监管进行起来能够“底气十足”;其次还要转变“一事一立法”的法规制定方式,建立一套完备的期货市场法律体系,更好的对金融期货交易进行监督,减少市场中违规行为的发生,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平稳运行。四、期货交易所的自律监管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行与改革开放的扩大,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继续深入发展的趋势不会改变。相较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还很年轻,金融期货交易所自律监管也难免存在缺陷。首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定位模糊,导致交易所自律性受损。《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期货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法人,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又明确规定金融期货交易为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二者内容相互矛盾,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定位不明确。不同法律主体的目标是不尽相同的,如果实行公司制,那么交易所将以营利为目标,而实行会员制则相反。如今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处在一个尴尬的地位,若是以公司制为出发点,那么交易所很有可能会为了获得更多利益而减少自律监管的支出,放松对会员交易行为的监管,交易所的自律性自然也就大打折扣。其次,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自律监管自身的积极性不足。中国金融证券交易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交易所,属于期货交易所,与证券交易所的性质相同,共同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监督管理。并且,在金融期货市场问题的处理中交易所的规定和一些行为也是由政府主导的,这种力度的监管大大降低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独立性与自主性,易滋生其对政府的依赖,自律监管的积极性必然也受到影响。有问题并不可怕,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促进我国金融期货市场成长才最重要。对于交易所自律监管所存在的问题,寻求期货交易所营利性与自律性的平衡是关键,只有定位明确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才能更明白自身的职责所在。当然,我国政府对期货交易所也应进行适度引导,给予交易所一定的独立性,使其能够积极进行自律监管。

参考文献

[1]甄征.发展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相关研究[F].华中师范大学,2007.

篇(2)

关键词:股指期货;监管;风险

股指期货是金融期货中产生最晚但发展最快的品种,诞生伊始就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把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带向了新的高峰。我国作为新兴市场国家,通过开展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能够有效地防范系统性风险,以相对较低的转轨成本促进资本市场的成熟和完善。随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成立和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的推出,我国资本市场将告别只有现货没有期货的历史,而股指期货作为首推交易品种也成为热门话题。

1股指期货概述

1.1股指期货的概念

股票指数期货(stockindexfutures)简称股指期货,是一种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金融衍生产品。目前世界上有37个国家和地区推出了股指期货。在此背景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挂牌成立,并在成立后迅速于2006年10月30日推出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律及我国资本市场现状,股指期货交易的正式推出近在咫尺。

我国股票市场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在上市公司数量、市场总量、交易量、上市公司数量、运作基础设施等方面都已初具规模,截止至2008年11月21日,我国境内上市股票数量已达1648只,股票市价总值达13.8万亿元,上市证券数2143只,初步形成了现代证券市场的基本运作架构。但作为一个新兴市场,我国股票市场同时也存在系统风险大,投机气氛浓,股价波动幅度大等特点。

国外多年的实践研究表明,股指期货不但可以使资本市场更加有效率和更加健全,而且同时有利于提高社会总效率,增强金融系统抵抗总体金融风险的能力。在此种情况下,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充分发挥衍生品的价格发现、套期保值、分散和转移风险的功能,对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结构,提高市场效率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1.2股指期货的基本特征

(1)合约标准化;

(2)保证金交易;

(3)每日无负债结算;

(4)交易集中化;

(5)T+0双向交易;

(6)提供较方便的卖空交易;

(7)交易成本较低;

(8)市场的流动性较高。

1.3股指期货的基本功能

一般来说,期货交易的功能有两个:一是价格发现功能,一是套期保值功能。作为金融期货的一种,指数期货也具有这两个功能,同时股指期货还具有风险管理和转移功能及资产配置功能。

1.4我国股指期货交易现状

我国曾在1993年进行了股指期货交易的尝试。1993年3月10日,我国的海南证券中心开办了以深圳综合指数为标的物的股指期货交易。由于当时我国的股票市场才刚刚起步,规模太小,在运作上又存在着许多不规范之处。深圳综合指数经常大幅波动并容易被人所控制,从而深圳综合指数期货交易只维持了半年即被中止。股指期货交易的最初尝试以失败而告终。

自2006年以来,中国证监会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积极筹建金融期货市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并于10月30日迅速推出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仿真交易活动。

在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合约设计上,每一合约的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300元。合约价值为股指期货指数点乘以合约乘数。合约交易的最小变动价位是0.2点指数点,交易报价指数点须为0.2点的整数倍。合约的交割月份分别为交易当月起连续的二个月份,以及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中二个连续的季月,共四期,同时挂牌交易。每日涨跌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其中,熔断价格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最低保证金水平由交易所确定,到期交割方式为现金交割。交易指令分为市价指令、限价指令等指令类型,所有指令当日有效;交易结算方面,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等;交易风险的控制方面,交易所实行价格限制制度,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交易所实行限仓制度。

2对监管部门的建议

(1)健全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相关法规。

股指期货是一把双刃剑,投资者既可以利用其套期保值的功能规避股票现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也可以利用其杠杆效应进行过度投机。因此需要监管机构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预防和打击股指期货市场发展初期的过度投机,稳定整个市场。在法规体系上,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主要依靠《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规范着市场的制度体系。针对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的推出,管理部门先后出台了《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实行办法》、《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也颁布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等交易所规则。但应该看到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从长期来看,应按照国际惯例,制定股指期货的监管、交易、结算、风险控制等的具体法律规定,从而形成在统一期货法规下证监会依法监管与交易所自律管理的股指期货监管体系。

(2)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从制度安排上防范市场风险。

金融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成效如何,事关金融期货的平稳推出、功能发挥和长远发展,是各项准备工作的重中之重。金融期货在国际上虽然发展比较成熟,但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广大投资者还比较陌生。金融期货专业性强、风险程度较高,其投资理念、风险控制与现货市场有着本质的区别,在交易标的、风险特征和运行规律方面,与商品期货也有很大不同。要通过投资者教育,帮助投资者增强对金融期货的风险意识,提高投资决策的水平,树立科学的投资观念,使投资者理性参与市场。对于金融期货要坚持正确的导向,既要看到投资机遇,更要看到市场风险。要帮助和促进投资者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建立健全风险内控机制,提高市场操作水平,充分认识金融期货的特点,客观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以做出科学理性的投资决策。

(3)建立突发风险的管理机制。

不可抗力造成的风险、国际游资的冲击以及由于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因素产生的风险变动,影响投资者对价格的合理预期,特别是突发的或偶然事件的发生,会带来很大的风险。如果政策不合理、政策变动过频或者政策缺乏透明度等,都可能在不可同程度上对期货市场的相关主体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影响,造成不可预期的损失,进而引发风险。政府的适度干预主要包括政策指导、修改法规、人市交易和出资救市等,严控操纵市场行为,预防突发的市场风险。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基金,适时平抑市场突发风险。

3对投资者的建议

(1)仿真交易有别于真实交易,股指期货真正推出时需谨慎投资。

虽然仿真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投资者与新生衍生品种之间的距离,但事实上目前的仿真交易与未来股指期货的真实交易相比有较大差异。交易所推出仿真交易主要目的在于测试系统、教育投资者,但归根结底,仿真交易不是真实交易。投资者必须认识到两者之间的区别,在股指期货交易正式推出时才能把握主动。

仿真交易与现货市场是割裂的。在真实的股指期货市场上,大量套利者的存在保证了股指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紧密联系,使期货价格无法大幅偏离现货价格。期货市场受到现货市场的影响,同时它又通过套利者在现货市场上的反向操作影响现货市场。但在仿真交易中,由于期货与现货市场的割裂,只存在投机类型的投资者,因此期货市场只能被动地接受现货市场的影响,套利机制的缺乏使期货价格偏离合理价格。但在真实交易中,必定存在套利行为,将期货价格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期货价格大幅度偏离现货价格的现象很难出现。

仿真交易使用虚拟资金进行交易同样会对投资者的心态产生与真实市场的偏差,在真实市场中,投资者可能因为实际损益导致心态的变化,进而影响其投资决策,而在仿真交易中投资者可以尽情地进行投机交易。正因为如此,虚拟交易中的策略可能并不能完全适用于真实市场。在沪深300指数期货正式推出后,投资者仍需进一步研究真实市场的表现,切忌生搬硬套在仿真交易中的成功经验。

(2)股指期货套利交易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现货指数或组合的买卖,投资者需考虑复制过程中的风险。

对于沪深300指数来说,各成份股流动性存在差别,在同一时间内完成现货指数的建仓存在难度。如果使用与沪深300指数相关的现货组合,则这些组合与沪深300指数间是否具有稳定的相关性是需要考虑的。至于使用跟踪股指的基金,该方法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复杂,而且运用指数跟踪型基金还存在流动性风险,毕竟我国目前指数跟踪型基金的日成交量还较低。而缺少流动性将对套利交易产生致命的风险。

篇(3)

[关键词]股指期货 传统股票市场 新思路

所谓股指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的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

我国的股指期货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物。继2007年初国务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之后,中国证监会先后了《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和《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等规章。2007年6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配套的八项实施细则。这些举措,使得金融期货市场形成了上有国务院层面的《条例》,中有中国证监会层面的规章,下有交易所层面的业务规则的全方位、立体性的法规、规章和规则体系,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规范了金融期货市场的建设和运作,标志着中国金融期货市场法规体系已经初步成型,同时也意味着股指期货推出前的规则准备工作基本完毕。进入7月,中国证监会陆续向各期货公司颁发了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牌照”。金融期货牌照的发放,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股指期货的正式推出渐行渐近。股指期货的推出将彻底改变我国期货市场的运行格局,结束我国只有商品期货的历史,进入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共存的时代。同时,股指期货的推出也将促进股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互通,并对股票现货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

2010年四月中旬,是一个值得记住的日子,不仅是因为中国的股指期货正式上马,还因为上证指数以此为分界线,结束了中国股市长达1年的大牛市。股指期货作为金融领域的重大创新,对传统的股票市场思维方式产生了重大影响和改变。要想继续驰骋在金融市场,到了应该改变思路的时候了。

一、股指期货对股票市场大盘的影响

期货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双边机制的产生,市场不再只有上涨才会盈利,加入了空方,市场立体感增强,多空双方对峙,共同维持市场稳定。以往主力机构在股票市场低吸高抛的单一盈利模式已经变得丰富而复杂起来。投资者普遍担心:由于股指期货具备做空功能,股指期货推出后市场将会进入一个长期熊市。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历史经验来看,在股指期货推出前后,股价指数的走势也不尽相同。高子剑通过对海外的恒生指数期货、日经225指数期货、KOSPI 200指数期货以及台湾加权指数期货的分析发现:从短期来看,这4个海外股指期货上市时,前一个月都是上涨,后一个月都是下跌。波段高点都与股指期货上市接近,全部是2周内见顶。从长期来看,恒生指数与日经225指数都是期货上市前6个月涨,上市后6个月后也是涨;韩国KOSPI200指数与台湾加权指数刚好相反,上市前6个月跌,上市后6个月后也是跌。也就是说,股市的长期趋势不会因为股指期货上市而改变。为了掌握股指期货市场的话语权,在股指期货上市前,机构的抢筹行动会带动大盘上涨;股指期货推出后,股指又受机构沽空行为的影响而下跌。这种走势是股指期货推出的必然结果,我国A股市场同样不可避免地会出现。

二、股指期货对证券市场结构的影响

我国传统股市的一大特点就是“二八”现象突出,正所谓大盘股搭台,小盘股唱戏,随着股指期货的推出,这种情况就会得到改变。

从上市公司的结构变化来看,股指期货的推出将为标的指数的成分股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促进上市公司的结构分化,强化成分股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根据Damodaran(1990) 对378种S&P500指数成分股与699种非成分股的研究,在1982年4月S&P500指数推出之后的5年,S&P500指数成分股平均上涨了88%,而非成分股只上升了38%;在1982年4月之前,这两类股票的涨幅并无明显区别。S&P500指数推出之后的5年,成分股的交易量比前5年上升了98%,而非成分股只上升了42%。这种效应也会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显现。统计显示,作为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的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总市值占沪深市场比例已达到73.3%,流通市值占沪深市场比例达到60.56%,具有很高的代表性。

三、股指期货的推出催生出的股票市场新思路

股指期货催生出的新思路主要体现在拥有双边机制。在以往,股票市场是单边上涨盈利的模式,主力机构集体拉高暴涨,高位出货进而导致暴跌,投资者特别是散户,一旦陷入其中,很难全身而退,而这种单一的模式也加重了股市的投机氛围,影响股票市场正常融资手段的发挥。而股指期货带来双边机制,引入卖空机制,牛市持股待涨,高位抛出获利;熊市通过套期保值保住胜利果实,或通过买空股指期货获利,不管股市的上升或是下跌投资者均可赢利。深层次地说,股指期货的推出推动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的变化,机构投资者的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将会成为整个市场的主流投资理念,并对其他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产生示范性的影响;其次,股指期货推出后,标的指数成分股较高的流动性及报酬率将会使投资者对以沪深300指数样本股为代表的大盘蓝筹价值股给予更多的关注,从而影响他们的投资观念和投资行为,促进价值投资理念的形成。

股指期货对股票市场的影响还有其他很多方面,对我国的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来说都是一场革命。对于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来说,不断学习,改变观念,紧跟时代步伐,正确认识和评价股指期货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把握股指期货的推出带来的各种机遇,防范其中的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肖辉 刘文财: 股票指数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关系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篇(4)

关键词股指期货;参与模式;中介机构

金融期货是在20世纪70年代世界金融体制发生重大变革,世界金融市场日益动荡不安的背景下诞生的。论文金融期货经过近20年的迅速发展,已占世界期货交易量的67%。近年来,比重更是上升到80%以上。由于实际条件和经济社会环境不同,各国金融期货市场参与模式呈现出不同的市场格局和发展特点。对于我国来说发达与新兴市场的借鉴重点将有所不同。在以美、英、日等国为代表的发达市场上,已形成成熟的期货行业体系,其完备的法律法规、规范的监控体系、丰富的产品系列、有序的参与层次,都有我国发展金融期货所必须认真借鉴的宝贵经验。而对于台湾这个新兴期货市场,在借鉴成熟市场经验的同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创新,摸索出一整套适用于东亚,尤其是大中华地区的金融期货市场文化,促进了金融期货市场的迅猛发展,这是我们要重点吸收借鉴的地方。

1境外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期货的模式借鉴

1.1美国期货市场发展及状况美国是期货市场和期货行业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其期货行业结构在原发型期货市场中最具代表性。

1.1.1美国主要证券公司参与情况。在美国,证券公司主要通过部门或者专业子公司2种方式参与金融期货。一些证券公司通过设立专业子公司从事期货交易,如美林期货公司、JP摩根期货公司等都是期货专营商。而另一些证券公司,则通过部门参与,如摩根斯坦利、所罗门美邦等公司都兼营期货交易(期货兼营商)[1]。

美国的大多数证券公司都在一些期货交易所取得会员资格,开展经纪、自营两类业务。既客户从事场内期货交易,也为公司特定的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从事自营交易。

1.1.2美国期货市场中介机构。美国《商品交易法》将其期货市场的中介机构划分为业务型、客户开发型以及管理服务型三大类。

第一类:业务型的中介机构。主要是期货佣金商FCM(FuturesCommissionMerchant)、场内经纪商FB(FloorBro-ker)以及场内交易商FT(FloorTrader)。FCM是各种期货经纪中介的核心,从其功能来看,与我国的期货经纪公司类似。据统计,在美国期货业协会(NFA)注册的FCM目前共有192家。而根据不同的营运模式,美国的FCM又可以分为3种:一是全能型金融服务公司,如高盛公司、花旗环球金融、美林公司以及摩根大通等金融巨头,期货经纪业仅占其业务的一部分;二是专业的期货经纪公司,以瑞富期货公司(Refco)为典型代表;三是现货公司兼营期货经纪业务,这类公司包括一些大型的现货加工商、仓储商、中间商和出口商等。它们最初涉足期货市场主要是为了套期保值,后来逐渐拓展到期货经纪业务,有些现货公司还下设了专门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子公司,例如嘉吉投资者服务公司(CargillInvestorServices)就承担了其母公司的套保业务。此外,型中介还包括FB和FT。FB又称出市经纪人,他们在交易池内替客户或经纪公司执行期货交易指令。FT与FB正好相反,他们在交易池内替自己所属公司做交易。如果是替自己账户做交易,通常称之为自营商(Local)。

第二类:客户开发型的中介机构。主要有介绍经纪商IB(IntroducingBroker)和经纪业务联系人AP(AssociatedPerson)。硕士论文IB既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但一般都以机构的形式存在。它可以开发客户或接受期货期权指令,但不能接受客户的资金,且必须通过FCM进行结算。IB又分为独立执业的IB(IIB)和由FCM担保的IB(GIB)。IIB必须维持最低的资本要求,并保存账簿和交易记录。GIB则与FCM签订担保协议,借以免除对IB的资本和记录的法定要求。在NFA注册的IIB目前共有466家,GIB则有1043家。我国尚不存在类似于IIB的期货中介机构,而期货经纪公司在异地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则与GIB颇为相似。在FCM的业务结构中,许多IB的客户量和交易量都远比FCM直接开发的要大,IB的引入极大地促进了美国期货业的发展。经纪业务联系人(AP)主要从事所属的FCM、IB等机构的业务开发、客户等工作。他们均以个人形式存在,包括期货经纪公司的账户执行人、销售助理和分店经理等。经纪业务联系人不允许存在双重身份,即不能同时为2个期货经纪机构服务。在NFA注册的经纪业务联系人共有53898人。其中,以账户执行人AE(AccountExecutive)最为典型,他们是FCM的业务代表,是专门为期货经纪公司招揽客户并替客户执行交易和提供市场咨询的人,与我国期货经纪公司内部经纪人的角色类似。

第三类:管理服务型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商品基金经理CPO(CommodityPoolOperator)、商品交易顾问CTA(Commod-ityTradingAdvisor)等。CPO是指向个人筹集资金组成基金,然后利用这个基金在期货市场上从事投机业,以图获利的个人或组织。CTA可以提供期货交易建议,如管理和指导账户、发表即时评论、热线电话咨询、提供交易系统等,但不能接受客户的资金。目前,在NFA注册的CPO有1470家,CTA有790家。

1.2台湾期货市场发展及状况台湾期货市场属于新兴的期货市场,其发展方式为先行开放国外期货市场,然后再建立国内市场,这与台湾证券市场的开放思路是一样的。台湾市场是新近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兴市场之一,并且由于金融改革历程、投资文化及投资者结构与大陆情况极为相似等原因,在诸多方面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1.2.1台湾证券公司参与情况。台湾证券公司可以作为期货兼营商,全面的参与期货业务,同时,存在一些期货公司作为期货专营商,提供更为专一的期货服务。截止到2005年10月底,台湾期货市场有专营自营商13家;有他业兼营自营商23家;有专营经纪商23家;他业兼营经纪商17家;交易辅助人75家;结算会员32家[3]。

台湾的法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部门等形式参与经纪业务,可以通过部门、子公司、交易人身份参与自营业务。需要说明的是,在台湾,许多期货公司都具有证券公司背景。如,台湾的元大京华,成立专门的期货子公司———元大京华期货公司,从事经纪和自营(1998年增加)业务,同时,元大京华证券公司下的自营部也从事期货自营业务,同时,经纪部从事期货交易辅助人业务。宝来证券在新金融商品处下设期货自营部,并成立宝来瑞富期货子公司,成为台湾最大的期货商,开展期货、选择权、期货经纪、结算、期货自营等业务。

根据仔细比较分析,台湾不同规模的证券公司在参与形式上,分别存在一定的趋同性。经纪业务方面,大型证券公司更倾向于采取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形式参与(这种子公司多为证券公司为开展期货业务而专设),中小型证券公司更倾向于采取部门形式参与。自营业务方面,证券公司一般都设有自营部门,但大型证券公司的子公司一般也开展自营业务,而中小型证券公司一般没有子公司,或者存在子公司也主要经营经纪业务而不开展自营业务。

1.2.2台湾期货市中介机构。台湾的期货交易商分为期货经纪商和期货自营商。期货经纪商包括期货经纪公司和兼营期货业务的证券商。一般企业法人不能成为交易所的会员。在台湾的证券行业与期货行业是混业经营,证券商既可以自营期货与期权业务,也可以兼营期货经纪业务。另外,仅证券经纪商可以申请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证券商兼营期货经纪业务的,不得申请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期货交易辅助人属期货服务事业,它接受期货商的委托,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招揽期货交易人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商接受期货交易人开户接受期货交易人期货交易之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商执行。期货交易辅助人从事期货交易招揽业务时,必须以委托期货商的名义进行。期货交易辅助人只能接受一家期货商的委任,但期货商可同时委任一家以上的期货交易辅助人[2]。

台湾地区的期货经纪商主要有4类:一是专营期货经纪商,只受托从事证期局公告的国内外期货期权交易;二是兼营期货商,包括一些本土及外国券商和金融机构;三是期货交易辅助人,主要是一些获许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的证券经纪机构,期货交易辅助业务包括招揽客户、期货商接受客户开户,接受客户的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商执行等;四是复委托公司,就是本土客户从事国外期货交易的机构,它们将委托单转给境内的国外复委托期货商,然后再转给境外的交易所达成交易。

2我国券商参与模式设计

我国期货业目前交易的期货品种仅限于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尚是一片空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尽快推出金融期货势在必行。通过对美国这个成熟市场及台湾新兴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教训来看,我们可以得到不少有益的启示。同是作为新兴期货市场的内地期货市场,要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券商参与模式可以参考如下几个方面。

2.1加快期货市场法规建设,完善监管与自律管理体系

尽管几乎世界各国在建立期货市场的过程中,都是采取“先建市,后立法”的思路,但香港、台湾的期货市场却是在借鉴美英等期货市场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先立法,后建市”的思路创立并发展起来的。医学论文这样,既可以避免少走弯路,节省“学费”,充分获得后发性利益,同时也可以使期货市场迅速与国际接轨,按国际惯例规范来发展期货市场。

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同时参考美国的监管模式,我国的监管主体应分为三级,包括国家监管、行业自律监管、交易所监管。《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据此规定,证监会是国家监管主体。在我国,金融期货推出后,如果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允许参与金融期货交易,那么有权力进行监管的行业自律组织将包括期货业协会和证券业协会。而市场及交易监管主体则为交易所。

2.2分层控制风险,层次化市场管理,形成金字塔型结构

无论是美国、台湾或是其他一些国家,在市场结构方面都反映出一个共性,那就是分层控制风险,层次化市场管理,减少交易所直接管理的机构数目。主要体现在结算会员与交易会员的分离以及IB业务的引进等。这种金字塔式的市场结构,有助于控制市场竞争,形成价值链结构管理。这在我国现在强调混业经营的同时,也要注意引导行业健康发展,避免行业恶性竞争。

2.2.1结算会员与交易会员分离。在香港,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是明显区分的。而在台湾,虽然没有交易会员这一说法,但从本质上看,参与交易的期货商就相当于交易会员,而期货商并不都是结算会员,因此,在台湾实际上也是交易会员与结算会员分离的模式。

而我国期货市场上,期货公司实际上资质差别很大,但目前不区分交易、结算会员资格,全部经纪公司都是交易所会员,都拥有交易及结算资格。可见,让部分资历较好的交易会员成为结算会员,可以将结算风险进一步过滤,减小了交易所的风险。

此外,我国现在有上海、大连、郑州3家期货交易所,每家交易所对各自的会员分别进行结算。若要到3家交易所同时交易就要结算3次。若能将3家交易所的结算系统统一起来,以交易实体为结算单位,即无论在几家交易所交易只需结算1次,这样既能节省结算费用,又有助于对交易实体进行综合风险的控制。当然,要实现交易所间结算的统一,这在当前还是有一定困难的,但随着市场的发展成熟,也将是一个必然趋势。

2.2.2推行IB业务。在台湾、美国等市场上,都有IB或类似的中介层次,并且,在台湾,只有证券公司才可以从事IB业务。这不仅有效地控制了参与风险,限制资质不达要求的金融机构的金融期货参与层次,同时又为他们提供了参与并分享金融期货业务的机会,还增加了金融期货市场的组织动员能力,有利于开发更多的期货投资者。因此,我国应借鉴这一经验,相应地推出IB业务。

2.3证券公司应成为金融期货尤其是股指期货业务的主导参与机构无论是在美国、英国等成熟的资本市场,还是在台湾、香港等新兴市场,证券公司都是金融期货市场,尤其是股指期货业务的主导参与机构。特别是我国期货经纪公司规模较小的现状,更加需要引入更有资金实力、规模更大、管理更好的证券公司参与市场,这对于稳定市场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证券公司还应该授予更多的选择权。尽管台湾的证券公司都朝着金融控股的模式发展,原本由部门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在有了自己的控股期货子公司后,也转为由子公司负责期货经纪业务的模式。但我们注意到,在市场发展初期,至少在法规方面,对证券公司的限制比较少,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选择期货参与模式,而非强制要求其一定要通过子公司或部门来经营。并且,从台湾的实际交易数据中分析发现,市场自营账户发生的交易量占到整个交易量的45%左右(表1),显示了台湾市场上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主导参与机构对市场的强大影响力,这一点是国内股票及期货市场所根本不能想象的。而基于证券行业相对期货行业绝对强势的国内实际情况分析,可以认为,未来证券公司对股指期货市场的影响将是很大的。

2.4推行“业务牌照”制度,合理控制市场参与者资质和数目尽管台湾目前有近200家证券公司,但真正参与期货交易的证券公司只有30多家,期货公司也只有20多家。台湾期货交易所已发展了近10年,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模式,但其参与数量始终在一个较小的比例范围之内。更为重要的是,台湾的金融期货业务并非只是一个统一的业务资格,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股指期货、利率期货等业务条件,并且,证券公司等参与者可以针对某项业务有针对性地申请该子业务资格,如股指期货业务资格。

同时,香港在2003年以前一直实行单一牌照制度,虽然这种方式不利于企业多元化发展,但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这对于市场早期的发展是有利的。但当市场成熟时,这种业务范围的限制就会抑制公司的发展。职称论文因此,实际上香港业务牌照制度从单一到多元的转变,也是一种市场逐步放开的过程。

这对于我国在开放股指期货的初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即市场准入一定要逐步放开,先紧后松,才能稳定市场;要是先松后紧,出了问题就容易造成市场混乱。我国之前对期货经营资源控制并不严格,以致目前拥有180多家期货公司,他们可以经营全部期货业务。事实上,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一些期货公司规模比较小,风险控制能力较弱等,也导致了一些违规事件的发生。因此,我国期货公司应借鉴台湾模式,朝着做强做大的方向发展,而非仅仅是做多。增资扩股、引入资金实力更强、管理模式更先进的公司为股东、甚至兼并收购等,都会起到整合市场的作用。

3结语

对于股指期货而言,国外有的市场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但是在借鉴别国经验的同时,必须结合我国已有市场的情况,不能强套硬搬。比如,我国期货公司数量多,质量差,这就与国外市场截然不同,因此我们需要充分考虑我国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市场参与情况。再如,我国期货交易所的客户承受能力有限,若将来股指期货在期货交易所交易,面临的很现实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同时接纳数倍于商品期货的客户交易,如何处理急剧扩大的交易量等。

对我国现实中收购兼并在操作上的繁琐,也决定了一些理论上可行的方案,在现实中就不太可行。总之,根据股指期货所具有的功能和国外股指期货市场的成功经验,在我国推出股指期货交易,对发展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体系,提高国际竞争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应该加强法律、市场监管和券商参与模式设计几方面的配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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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的成立以及股指期货的即将推出,不仅对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时对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也将产生深远影响。

股指期货交易结算:商业银行试水综合化经营的新领域

与目前国内商品交易所不同,中金所采取目前国际通行的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分层模式,并首度明确商业银行可以成为特别结算会员,为交易会员或具有会员资格的投资商服务,参与期货交易结算业务,此举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正式进入期货交易结算业务领域。

中金所股指期货交易结算模式与特别结算会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国内四家期货交易所中首度引入特别结算会员概念。特别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交易结算会员构成了中金所的三大类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定位为商业银行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特别结算会员的主要职责是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非结算会员进行期货结算,并对他们的交易行为进行风险管理。

通过上表可以反映出,中金所股指期货基本结算层级是金融期货交易所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再对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作为特别结算会员,商业银行在股指期货整体交易结算流程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特别结算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已经公开披露的有关文件信息整理,特别结算会员的权利与义务内容如表一:

通过列表分析可以了解,特别结算会员的主要权利与义务基本与期货经纪公司一致,因此,现阶段除不能发起自营业务外,商业银行承担着与期货经纪公司基本相同的作用。

商业银行作为特别结算会员,在金融期货市场发挥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方面从股指期货交易整体流程看,承担着不可或缺的股指期货交易结算作用;另方面从其权利义务关系看,商业银行已然成为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

可以讲,继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收购信托公司、参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后,中金所特别结算会员股指期货交易结算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试水综合化经营的新领域。

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结算对商业银行影响深远

成为中金所特别结算会员,提供股指期货交易结算服务对商业银行主要业务既有现实的影响,也有远期的影响。

现实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存款业务和中间业务两方面关于存款业务,由于特别结算会员主要的工作是对客户保证金的管理,因此保证金成为商业银行新的负债来源。初步测算,我国推出股指期货后,预计保证金规模将达到500亿元左右,鉴于保证金具有稳定且付息率相对较低的特点,因此该项负债是很好的资金来源。关于中间业务,目前特别结算会员的中间业务收入主要是手续费(佣金),预计推出股指期货后,金融期货市场年交易量将达到2500万手,据此测算,市场佣金规模将不低于25000万元,考虑到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成为特别结算会员实行准入制,会员数量有限,因此作为特别结算会员的商业银行,手续费可以成为其新的中间业务发展来源,有利于业务盈利模式的转型。

远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商业银行的业务拓展与产品创新方面 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必然带动商业银行业务领域的发展与创新。

一是资产管理业务,可以通过设立期货管理账户、发起设立期货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高端的现金资产管理业务;二是开展场外交易业务,24小时为客户提供闭市后的场外交易服务,报出买卖价并完成撮合、成交;三是投资咨询业务,为客户提供信息服务,或为客户提供理财方案;四是融资服务,根据监管政策,为信誉较好客户提供合规的融资服务,进一步巩固与优质客户的关系;五是发展自营业务,成为金融期货市场的做市商,可以为客户创造投资成交机会。

特别结算会员期货交易结算业务,对于商业银行业务不管是现实的影响、还是远期的影响的表述,其影响均表现在业务层面。从根本上讲,成为特别结算会员,提供股指期货结算服务,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有助于完善银行服务功能,争取高端客户资源,提升盈利水平,从而达到强化核心竞争力、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防范风险:商业银行备战股指期货之关键

虽然成为特别结算会员,开展股指期货交易结算业务,对于商业银行业务发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但是考虑金融期货市场交易的所有合约品种均具有高风险的业务特征,因此基于商业银行有关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等“三性”管理基本要求,防范风险应该成为商业银行应对股指期货推出并参与特别结算会员股指期货交易结算业务工作的核心环节。相应地,安全性应该是特别结算会员业务开展的重点要求。特别结算会员各项工作应该围绕上述核心环节与重点要求而展开。

在实施具体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金监控、业务行为的法律规范以及系统开发与维护安全性管理等三方面应该是防范风险重点工作内容:

加强以保证金账户监控为核心的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发展金融期货业务的基本要求商业银行作为中金所特别结算会员开展股指期货交易结算业务主要面临的风险是:非结算会员信用风险、内部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政策性风险。

上述风险的关键还是非结算会员信用风险。股指期货在我国金融市场上市,可能会出现连续涨停或跌停的异常交易情况,而此时如果非结算会员不及时做好客户的持仓监控与平仓工作,则客户账户保证金可能透支,容易产生信用风险。

因此,作为特别结算会员防范风险的重要部位,是非结算会员的保证金管理。

首先,必须落实中金所的有关风险控制要求。根据中金所风险管理要求,特别结算会员应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实行保证金制度、价格限制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等实施细则。

其次,研究建立风险管理监控体系,针对非结算会员保证金水平、开仓与持仓量、信用等级等要素建立非结算会员的风险计量模式,指导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加强内控管理,避免可能产生的内控风险:一是要明确岗位责任、岗位分工必须明细,内部授权管理必须明确、适用,具有可操作性;二是注意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熟悉市场,具有风险识别与判断能力,可以有效实施风险管理预案;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操守教育。

商业银行发展期货经纪业务过程中,必须注重业务行为的法律规范,避免产生法律纠纷及其带来的经济或社会的负面影响首先,在拟定和履行经纪合同方面,应当注意与客户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当事人关系应该体现以下基本要求:第一,遵循诚实信用;第二,尊重合法约定;第三,风险与利益相一致。

其次,根据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司法实践,商业银行开展股指期货交易结算业务,必须关注或避免下面业务行为:发展客户时,不履行风险揭示义务;本行员工私自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交易;未明确客户通知方式的约定以及未有效保留通知证据;未约定因银行结算人工失误导致客户产生不当得利时双方的确认及返还规则;未明确约定强行平仓的条件;没有明确约定电子化交易的免责条款。

篇(6)

一、期货市场间竞争的比较优势分析

为什么某国或某地区的某类商品的期货交易能够蓬勃发展?例如,为什么芝加哥能够成为美国乃至世界农产品期货交易中心而不是堪萨斯城?为什么美国能够在世界金融衍生品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为什么近年来欧洲金融期货市场能够迅速发展?按照波特的说法,影响产业发展的不仅仅是公司自己创建核心竞争力和竞争优势的能力,重要的是它所在的国家或地区是否具有或缺乏某些特定的属性。期货市场作为以现货市场为基础的衍生品市场,在竞争与发展过程中,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和地区或以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为基础的期货市场将因此而形成相应的比较优势。根据比较优势及相关理论,期货市场的比较优势主要来自于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要素条件、需求状况、竞争对手及产业政策。

1.要素条件比较优势分析。要素条件指的是期货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资源禀赋,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形成比较优势的重要因素。资源禀赋可以是创造的,也可以是继承的,一般分为四类。

(1)物质资源。物质资源的可获性、数量、质量和土地、水、矿产及其他自然资源的成本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物质资源。物质资源通常是不可再造的资源,对于以实物商品如农产品、能源等自然资源为基础的商品期货市场来说,显然是重要的条件之一。

(2)资本资源。期货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具备充分的流动性才能够实现套期保值与价格发现等基本经济功能。资本的可获性、数量、成本和可获资本的类型方面,各国的情况各有不同。如果某国期货市场遇到来自低资本成本国家或地区的竞争对手,低资本成本的期货市场可以保持低价,如较低的融资成本、充裕的资本供给等,就会迫使负担高资本成本的市场要么接受投资的低回报,要么撤出该类期货市场。

(3)基础设施资源。基础设施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银行系统、结算系统、运输系统、通信系统、法律系统以及这些系统的可获性与使用成本。成熟的期货市场,通常都具有非常先进的基础设施,这也是成熟期货市场重要的比较优势所在。

(4)知识与人力资源。如果某一国家拥有数量可观的、具有科学技术和市场相关知识的研发人员,就意味着这个国家具有知识资源。期货市场是重要的金融衍生工具,是金融工程的基础,同时也是信息、网络和电子计算机等尖端技术应用最为广泛的行业。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期货理论研究水平、各类相关研发人才及技术人才的数量,都影响着这个国家或地区期货市场的竞争力与发展潜力。

2.需求状况比较优势分析。期货市场是用于满足规避价格风险和投资需求的金融工具,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存在管理价格风险的商业需求,这种商业需求是否强烈与广泛,决定着这一国家或地区对期货市场的需求,并将推动期货市场的产生与发展,是决定期货市场能否形成比较优势的最重要因素。

3.竞争对手比较优势分析。竞争将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期货市场的比较优势产生重大影响。

创新是期货市场竞争的核心内容,创新能力与创新动力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或地区期货市场的竞争力。一个国家或地区内期货市场间的竞争有助于使本国或本地区期货市场保持生机与活力,并构成持续改进和创新的动力。没有足够的区域内竞争会使本地区期货市场产生自满,并最终丧失国际竞争力。因此,尽管从价格发现、最优资源配置的角度出发,一个国家或地区期货市场的数量不宜过多,但保持适度竞争将有助于期货市场在创新方面形成比较优势。

4.产业政策比较优势分析。产业政策是能够对期货市场竞争优势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鼓励性的产业政策将使一个国家或地区期货市场的比较优势得到增强,而限制性的产业政策则会使其比较优势受到削弱,国内避险需求外流,市场发展将受到抑制。

以上各项因素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都将影响到期货市场比较优势的形成。在这些因素中,

(1)物质资源是不可再造的资源,是开展以相关产品为基础的商品期货市场必须具备的条件。物质资源最终能否真正形成比较优势,还需要看在相关产业中是否具有规避价格风险的需求以及这种需求的强烈程度。

(2)资本、基础设施等其他条件都是可以创造的。其中,资本、基础设施、需求状况主要地体现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整体发展水平,构成了期货市场形成比较优势的基础环境,这些因素在短期内比较难以改变,需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而逐步得以改善。从长期或宏观层面看,期货市场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经济发展水平决定期货市场的规模与层次。

因此,资本、基础设施、需求状况决定了期货市场的总体发展水平,无论物质资源条件有多好,产业政策多么积极,期货市场的发展都不可能超越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

(3)知识与人力资源、国内竞争以及产业政策可以通过政府监管部门的政策调整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得以改善,即国家通过实施鼓励性的产业政策,向期货市场集中人力和财力,适度调整期货市场结构,为期货市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以促进期货市场比较优势的形成,增强期货市场的竞争力。在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和地区,物质资源及产业政策等将在期货市场的竞争与发展中起到较为重要的作用。

二、世界期货市场竞争格局的变迁

在期货市场一个半世纪的发展过程中,不同国家或地区间期货市场的发展是不均衡的,其中美国、欧洲、亚太地区在世界期货市场竞争格局的变迁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分析这些国家或地区期货市场所处的环境,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它们都具有各自的比较优势,从而构成了这些国家在世界期货市场竞争格局中所处地位的深层次原因。

(一)美国期货市场的竞争与发展

美国作为现代期货市场的发源地在世界期货市场中始终占居着绝对的主导地位。进入1990年代,欧洲和亚太地区期货市场迅速崛起,美国在全球期货市场中的绝对性主导地位受到挑战,市场份额持续下降。但是,就单个国家而言,美国仍是世界上期货品种最齐全、期货制度最完善、最具有综合比较优势的国际性期货交易中心。

1.要素条件与美国期货市场的比较优势。要素条件比较综合地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在世界期货市场竞争格局的变迁过程中,经济发展状况决定了不同国家或地区期货市场的比较优势及其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美国是全球最大的基础性产品如农产品、矿产资源、能源的生产国、贸易国和消费国,其实物资本占世界实物资本总量的33.6%,美国研发科学家占世界总量的50.7%,熟练劳动力占世界总量的27.7%.在如此优越的资源禀赋条件下,美国在世界实物商品与金融期货及期权市场中保持着较大的市场份额,在国际竞争中占有着主导优势。美国在除金属外各类品种中均占据着大部分市场份额,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这些商品的期货价格成为国际贸易的定价基准。在金融期货市场方面,美国也始终引领着世界金融期货品种创新的潮流,三大金融产品的首张期货合约即外汇、利率和股指期货均产生于美国,其S&P500、NAS-DAQ100、美国中长期政府债券以及主要的外汇期货和期权都是位居世界前列的金融期货品种。

2.需求状况、产业政策、国内竞争与美国期货市场的比较优势。在避险需求方面,美国经济市场化程度极高,期货交易保值避险的商业需求旺盛,期货市场已经发展成为完全开放的国际性市场,不仅满足了国内避险与投资需求,而且将全球避险与投资需求以及投资资本引入国内,从而形成了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比较优势。在产业政策与国内竞争方面,美国根据本国的资源禀赋条件,采取了金融期货与实物商品期货并重和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产业政策,全面增强了美国期货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二)欧洲期货市场的竞争与发展

欧洲期货市场在欧元启动的大背景下,借助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再次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在当今世界期货市场格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1.物质资源禀赋与欧洲期货市场的比较优势。从总体来看,与美国相比,欧洲各国基本上属于各类大宗商品的纯消费国,资源相对缺乏,1990年以后,英国的实物商品期货(除LME的有色金属外)如石油、农产品等品种的交易量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萎缩。而以英国、德国为代表的欧洲金融期货市场,凭借发达完善的金融体系、规模庞大的金融资本、众多的金融机构及优秀的管理人才,汇率、利率及股指期货都在世界期货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

2.技术、制度创新与欧洲期货市场的比较优势。1990年以来,欧洲期货市场借助交易方式创新,通过电子化交易形成了成本比较优势,实现了金融期货市场的快速成长。2002年,欧洲交易所(EUREX)借助电子化交易,突破欧洲的地域性界限,加紧建立自己的美国相关衍生品的市场。此外,欧洲期货交易所通过治理结构的创新,为金融期货市场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目前欧洲期货及证券交易所绝大部分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公司化交易所。而美国期货市场因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电子化交易和公司化方面明显落后于欧洲,使美国期货市场的竞争优势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亚太地区期货市场的竞争与发展

亚太地区新兴市场的崛起,源自于本地区巨大的避险需求。美国商品期货交易管理委员会(CFTC)1999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新兴市场的成功主要是满足了区域性风险管理的需要。如发达的工业为日本工业品期货交易提供充足的避险需求,目前日本的铂、钯和橡胶期货市场位居世界第一,黄金、汽油等期货市场位居世界第二。金融市场的发展为韩国金融期货交易提供强烈的避险需求,韩国证券交易所(KSE)的KOSPI200期权合约在1998——2002年五年间年交易量增长了40多倍,2001——2002年连续两年位居全球期货交易所成交量排名之首,充分显示了新兴市场的发展潜力。推进市场化进程和加入WTO,为中国大宗基础产品期货交易提供巨大的潜在避险需求。从世界范围看,中国在物质资源总量上仅次于美国,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后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大宗基础性商品保值避险的需求以及未来巨大的增长空间都是其他国家所不能比拟的,中国非常有条件、也有竞争优势发展成为东半球最大的世界大宗商品期货交易中心和国际贸易定价中心。

三、国家或地区内期货市场竞争格局的变迁

在某一国家或地区范围内,期货市场的发展同样是不均衡的。从美国、欧洲、日本期货市场竞争格局的变迁可以发现,期货市场作为价格发现和规避风险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必然要寻找到一个最具有商业需求、资本最集中、流动性最强、技术最先进、人力资本最充足、交易成本最低、最有助于其功能发挥的地理位置。这正是“区域增长极”理论中能够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增长中心,在这里将产生资本、信息、人才、技术等的聚集效应,使期货市场在本国或本地区竞争中形成比较优势。

1.美国期货市场:形成芝加哥与纽约两个中心并存的竞争格局。美国最多时曾有近20家期货交易所,经过竞争部分交易所被淘汰,部分交易所进行了合并与重组,目前美国国内共有7家期货交易所。从区域布局上看,不论是商品期货还是金融期货都呈现出向芝加哥和纽约集中的趋势。

研究美国期货市场竞争格局的变迁,我们能够发现,对世界期货市场具有历史意义的一系列创新并不是全部产生于芝加哥的期货交易所,例如,1891年明尼阿波利斯交易所创造了世界第一套现代期货清算系统,1982年堪萨斯城交易所推出了世界第一张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价值线指数期货合约,然而明尼阿波利斯、堪萨斯等城市的经济背景及其在美国经济中的地位等都使这些交易所很难在与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竞争中获胜。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以及在美国农产品生产流通中的重要地位所形成的比较优势,决定了芝加哥的期货交易所能够成为美国乃至世界的农产品期货交易中心。芝加哥由农产品期货市场起步,为其1970年代成功推出金融期货在知识与人才、资本方面形成重要的比较优势,芝加哥最终发展成为美国乃至全球最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心。目前芝加哥主要有芝加哥商品易所(CME)、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等,这三家期货交易所多年位居全球期货及期权成交量前十位期货交易所之列,2001年分别为第3、5、6位。纽约是世界最重要的国际性金融中心,其期货交易在全球期货市场中也占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2001年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期货及期权成交量位居世界第9位,期货成交量排名第6位,其中NYMEX的原油等能源类商品期货,及黄金和白银等贵金属期贷以及纽约期货交易所(MYBT)的棉花等农产品期货都位居美国和全球期货交易量的前列。

2.欧洲期货市场:伦敦面临的挑战与法兰克福的兴起。英国伦敦作为与美国纽约、日本东京齐名的国际性金融中心,凭借其先进的工业和发达的金融业,成为世界金属期货交易中心和欧洲金融期货交易中心。欧元启动是欧洲金融市场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促使欧洲整个金融市场以及期货市场的内部格局随之发生重大变化。首先,欧元货币区的中央银行所在地德国的法兰克福逐步成为欧元区内占主导地位的国际金融中心。欧元启动后,欧洲的11个国家采用欧元作为通用货币,从根本上消除了这11个国家货币和利率间的差异,欧元区其他国家以本国利率为基础的利率期货因此失去了市场需求,欧元区金融期货市场快速向EUREX集中。其次,EUREX通过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等积极有效措施,占据了伦敦国际期货期权交易所(LIFFE)的BUND期货合约90%以上的市场份额,成为世界增长最快的期货交易所之一。而英国没有在1999年第一批加入欧元,丧失了部分欧元区内的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的交易。就期货市场而言,伦敦在欧洲金融期货市场的霸主地位已经被总部位于法兰克福的EUREX所取代,法兰克福已经迅速崛起。

3.日本期货市场:东京成为衍生品期货交易中心。从日本期货市场的总体格局看,其主要特点是交易所数量较多,同一品种同时在多个不同地域的期货市场上市交易。以商品期货为例,1984年以前,日本有16家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所,经过合并重组,现在有7家商品交易所,仅大豆一个品种就至少有3家交易所在上市交易。在日本期货市场,东京的地理位置及其在日本乃至世界的经济、金融地位,都决定了东京地区的期货交易所具有强大的比较优势。2002年,东京地区商品期货总成交量(TOCOM和TGE合计)占其全国的市场份额达到67.9%.随着日本期货市场的不断发展,期货交易所间的进一步合并重组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四、期货市场的竞争与创新发展及其启示。

通过从理论与实证的角度分析期货市场竞争格局变迁的规律,我们不难发现:不同国家或地区间、一个国家或地区内期货市场所处的环境各不相同。一个国家或地区要发展期货市场,就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推行与之相适应的期货市场发展模式和产业政策,以形成本国或本地区期货市场的比较优势,从而在竞争中获取有利地位。

(一)不同国家或地区间期货市场的竞争与创新发展

1.发展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期货品种,通过合作促进比较优势的形成。由于物质资源的不可创造性,以及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经济开放程度、法律、人文等方面的差异,使得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期货市场通常只能根据自身的基础条件来发展自身具有比较优势的期货品种。从中国的情况看,中国与美国的自然资源条件比较相似,是大宗基础性产品农产品、能源、矿产资源等的主要生产国、消费国和贸易国,如中国的小麦产量排在世界第1位,玉米产量为世界第2位,大豆产量为世界第4位、进口量为世界第二,具有开展农产品等大宗商品期货的雄厚现货基础和巨大的保值避险需求。

中国加入WTO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上述各类大宗商品市场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价格波动将更加剧烈,现货企业需要期货市场来规避风险,需要利用期货价格来指导生产和经营。

同时中国远离国际期货交易中心,利用国际期货市场进行保值避险,犹如“隔山买牛”,不利于企业进行风险管理。因此,中国具备在东半球发展商品期货市场最有力的竞争优势,政府应在品种创新等方面制定一系列促进商品期货市场发展的产业政策。

2.寻求与优势互补型期货市场的合作,促进本国或本地区期货市场比较优势的形成。一个国家或地区如果需要发展期货市场,首先应认真分析与其他国家或地区间期货市场的关系,通过与资源禀赋差异较大的互补型国家或地区进行合作,来增强本国期货市场的竞争优势。例如,合并联网成为近20年来各国期货市场应对竞争的新策略,仅自1990年以来,就先后有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SIMEX)与CME、CBOT与EUREX、CME与NYMEX等数十家国际性期货交易所进行跨洲、跨国、跨城市联网,以此来改善双方的资源禀赋条件,互通有无,共享资源与市场。从中国的情况看,中国与美国是物质资源禀赋相近的国家,在商品期货交易方面属于竞争型关系,但是两国分处东西半球,在交易时间上形成互补关系,因此如果两国在农产品等期货交易方面能够进行联网交易、交叉结算等合作,即可实现24小时全天交易,从而使双方能够共享全球范围内的相关资源与市场,使双方的竞争优势均得到增强。

(二)同一国家或地区内期货市场的竞争与创新发展

在同一国家或地区内期货市场间的竞争中获取比较优势的关键,在于期货市场是否能够成功地整合本国或本地区范围内的各类要素条件,从而促进该期货市场在品种、技术、制度等方面创新能力的形成,提升期货市场内部核心竞争力。因此,尽管本文从外部环境分析了期货市场竞争格局形成的深层原因,但是,在期货市场竞争与发展过程中,外部环境与期货市场自身创新能力都是不可或缺的。良好的外部环境将有助于提高期货市场的创新能力,期货市场强大的创新能力则有利于更好地整合各种可以利用的外部资源条件,从而形成期货市场的比较优势。

1.针对区域性资源禀赋特点,发展最具比较优势的期货品种。同一国家或地区内的期货市场所处的经济、法律等环境比较相近,因此,一个国家或地区内的期货市场之间通常属于竞争型关系,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内期货市场的发展,期货市场的数量通常会经历由多到少的整合过程。如上所述,资源禀赋是决定期货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而每一种商品的生产、消费、流通都有其一定的规律和特点,以现货商品为基础的期货品种特别是商品期货就具有了比较鲜明的属地性概念。

篇(7)

【关键词】股指期货 股票现货市场 股票市场 证券投资

继2007年初国务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之后,中国证监会先后了《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和《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等规章。2007年6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配套的八项实施细则。这些举措,使得金融期货市场形成了上有国务院层面的《条例》,中有中国证监会层面的规章,下有交易所层面的业务规则的全方位、立体性的法规、规章和规则体系,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规范了金融期货市场的建设和运作,标志着中国金融期货市场法规体系已经初步成型,同时也意味着股指期货推出前的规则准备工作基本完毕。进入7月,中国证监会陆续向各期货公司颁发了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牌照”。金融期货牌照的发放,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股指期货的正式推出渐行渐近。股指期货的推出将彻底改变我国期货市场的运行格局,结束我国只有商品期货的历史,进入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共存的时代。同时,股指期货的推出也将促进股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互通,并对股票现货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对大盘的影响

股指期货推出之后股票现货市场的走向是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许多投资者顾虑:由于股指期货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杆效应强、保证金比例低、操作较为灵活等优点,股指期货的推出可能会造成股票现货市场中高风险偏好投资者的资金转移,成交量萎缩,从而导致我国股市出现大幅下跌。股票市场上,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各不相同且差异很大,股指期货的推出为高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了一条追求高收益的投资渠道。因此,随着股指期货的推出,一部分投资者可能会从股票市场转战股指期货市场,造成股票市场存量资金的减少、市场交易量的下降,从而对股票现货市场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另一方面,股指期货为现货市场机构投资者提供避险工具,增强了股票现货市场的吸引力,风险厌恶型投资者由此加大股票市场的投资力度,从而使得现货市场增量资金增加。同时,出于期现套利的需要,投资者对股票现货交易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在这两种因素的作用下,股票现货市场的资金量以及成交量会随着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而逐步放大。

从海外市场的经验来看,股指期货因为其具有高杠杆率、低成本、交易便捷的优点,吸引了大量的资金进入,交易量迅速增加。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在1982年推出S&P500股价指数后,短短三年时间就大幅超过纽约证券交易所现货股票成交量;在日本,其指数期货成交量更是远远超过现货市场成交量,最高时曾超过现货市场成交量的10倍。人们据此认为,由于开放指数期货使得资金从现货市场大量移转至期货市场。其实不然,一个被忽略的事实是同期股票现货市场的成交量也大幅增加,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在1982年推出S&P500股票指数后,短短三年时间里,股指期货和现货交易量大幅提高。香港在1986年推出恒生股指期货后,股票交易量当年就增长了60%,之后,股票交易量不断增加。据统计,2000年上半年,香港股票交易金额已达到17566亿港元,比恒指期货推出前同期香港股票交易金额已增加近50倍。Kuserk和Cocke(1994)等人对美国股市进行的实证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开展股指期货交易后,由于吸引了大批套利者和套期保值者的加入,股市的规模和流动性都有较大的提高,且股市和期市交易量呈双向推动的态势。虽然股指期货的交易量超过现货市场,但股指期货使用T+0与杠杆交易,实际参与交易的资金仅是现货市场的5%-10%,并且很大一部分是场外资金大量流入造成的,而不是对股市存量资金的分流。因此对于股指期货推出后市场资金面,投资者不用过多担心。

股指期货推出前后大盘指数的具体表现也是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投资者普遍担心:由于股指期货具备做空功能,股指期货推出后市场将会进入一个长期熊市。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历史经验来看,在股指期货推出前后,股价指数的走势也不尽相同。高子剑通过对海外的恒生指数期货、日经225指数期货、KOSPI 200指数期货以及台湾加权指数期货的分析发现:从短期来看,这4个海外股指期货上市时,前一个月都是上涨,后一个月都是下跌。波段高点都与股指期货上市接近,全部是2周内见顶。从长期来看,恒生指数与日经225指数都是期货上市前6个月涨,上市后6个月后也是涨;韩国KOSPI200指数与台湾加权指数刚好相反,上市前6个月跌,上市后6个月后也是跌。也就是说,股市的长期趋势不会因为股指期货上市而改变。

为了掌握股指期货市场的话语权,在股指期货上市前,机构的抢筹行动会带动大盘上涨;股指期货推出后,股指又受机构沽空行为的影响而下跌。这种走势是股指期货推出的必然结果,我国A股市场同样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特别是在上证指数从2006年初的1200点一直涨到4500点,其间没有经过像样的调整,随着股指的加速拉升,市场本身的调整压力也在加大,股指期货推出后即使股市出现调整也在情理之中。因此,短线操作的投资者应注意回避风险。长期来看,决定股市走势的是市场的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股指期货作为一个外生变量只是对指数带来扰动影响,并不改变股市的长期趋势。而且,由于股指期货的推出,大量场外资金的进入还会促进股市的活跃,增强现货市场的流动性,对股市的发展具有长期推动作用。同样,股指期货也不会改变A股市场的长期趋势,人民币升值和流动性充裕将支持我国证券市场长期向好。

虽然股指期货并不改变股市的长期趋势,但对市场波动性会产生影响。对于股指期货对现货市场波动性影响,国内外许多学者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但由于选择的研究对象、样本空间和研究方法不一致,结果各不相同。有一些学者,如Maberly、Harris、Brorson、Gulen & Mayhew、Brenner、Lee & Ohk、Antoniou&Holmes等,认为股指期货市场的建立增加了股票市场的不稳定性,加大了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如由于股指期货促进程序交易的快速发展而引起的“瀑布效应”,以及股指期货的“到期日效应”都是导致股市波动增加的重要因素。1987年全球性股灾发生后,著名的布兰迪报告就认为,股指期货加剧了股票现货市场的负面动荡,是股灾的罪魁祸首。但大部分学者认为股指期货不会增强股票市场的长期波动。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曾说:“金融衍生品市场极大地降低了对冲风险的成本,扩大了对冲的机会。而这些风险在从前都无法有效地进行规避。”对于我国股票市场来讲,由于股指期货具有价格发现和做空的功能,股指期货的推出会改变股市因为缺少做空机制而出现的暴涨暴跌的局面,熨平股市的波动。

二、对证券市场结构的影响

股指期货对股市的影响更主要的还是在证券市场结构的变化,这种结构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上市公司的结构;二是投资者的结构。

从上市公司的结构变化来看,股指期货的推出将为标的指数的成分股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促进上市公司的结构分化,强化成分股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根据Damodaran(1990) 对378种S&P500指数成分股与699种非成分股的研究,在1982年4月S&P500指数推出之后的5年,S&P500指数成分股平均上涨了88%,而非成分股只上升了38%;在1982年4月之前,这两类股票的涨幅并无明显区别。S&P500指数推出之后的5年,成分股的交易量比前5年上升了98%,而非成分股只上升了42%。这种效应也会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显现。统计显示,作为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的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总市值占沪深市场比例已达到73.3%,流通市值占沪深市场比例达到60.56%,具有很高的代表性。从业绩来看,2006年年报显示,沪深300指数样本股净利润为3173.5亿元,占沪深上市公司净利润总额的94%,沪深300指数样本股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为0.2807元,比沪深上市公司平均水平高出22.42%。沪深300成分股以其广泛的代表性和突出的盈利能力成为上市公司的精英,受到投资者追捧。从市场表现来看,受股指期货预期的影响,大盘蓝筹效应已经明显显现,牛市领涨、熊市抗跌,成为股市的“定海神针”。在股指期货推出后,在期现套利、套期保值过程中,标的指数成分股与非标的指数成分股及非成分股将面临不同的发展机遇,股指期货标的指数成分股将受到更多的关注和青睐,其流动性和影响力远强于非成分股。上市公司还将进一步分化,强者恒强,弱者更弱,中国证券市场将迎来大盘蓝筹时代。

股指期货的推出也会促进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的变化。近些年,在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推动下,机构投资者的规模正在迅速增加,但目前我国股市中的散户投资者仍然占很大比例,股指期货的推出有望改变这种格局,以散户为主的投资结构将会逐渐转由机构投资者为主而取代。在上文中我们提到,股指期货为现货市场机构投资者提供避险工具,增强了股票现货市场的吸引力,一些风险厌恶型投资者如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社保资金等机构因此而进入股票市场,从而增加现货市场股票的交易量。现有的机构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私募基金以及QFII等也会增加股票市场投资的比重,现货市场的交易人数或交易资金将会迅速增加。从期货市场的角度来看,由于股指期货的参与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可能因为资金不足,只能通过投资基金等委托理财的形式间接参与股指期货,从而促使机构投资者的规模快速增长,机构博弈将成为市场的主流。这些代客理财的机构和其它一些机构出于套利和套保的目的会增加对现货的需求。这些因素的综合影响将改变证券市场投资主体的结构和参与程度,使现货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对投资策略的影响

股指期货对投资策略的影响首先表现在投资者的投资模式将发生根本性变化。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目前没有卖空机制,只有股市上涨才能获利,集体做多导致市场暴涨,进而暴跌;当大势下跌时,只能空仓,否则,投资者的资金将面临巨大的市场风险,一旦被套,很难全身而退。股指期货的推出将使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从原来的买进之后等着股票上涨再卖出的单一模式变为双向投资模式。牛市持股待涨,高位抛出获利;熊市通过套期保值保住胜利果实,或通过买空股指期货获利,不管股市的上升或是下跌投资者均可赢利。对于机构投资者,特别是对基金来说,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在缺乏避险工具的单边市场,面对市场的变化,基金资产组合的调整会相当困难,只能任由基金净值下降而束手无策,一些采取被动投资的指数型基金更是如此。而股指期货推出后,投资基金就可以采取对冲的方式回避现货市场上的风险,即在股票价格高位时卖空股指期货,以防止股价回落造成的损失,如果股票价格继续上涨,可以在高位继续卖空股指期货以摊薄成本。当指数下跌到一定程度时,可以平仓股指期货,以所得收益弥补股票现货的损失。投资者除了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外,还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跨期套利、期现套利以及投机操作等。

股指期货在改变投资者投资模式的同时,也会改变投资者的投资理念。这其中的原因首先在于:股指期货的推出推动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的变化,机构投资者的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将会成为整个市场的主流投资理念,并对其他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产生示范性的影响;其次,股指期货推出后,标的指数成分股较高的流动性及报酬率将会使投资者对以沪深300指数样本股为代表的大盘蓝筹价值股给予更多的关注,从而影响他们的投资观念和投资行为,促进价值投资理念的形成。

股指期货对股票现货市场还有其他许多方面的影响,如风险状况、市场操纵、交易机制等。股指期货对我国的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来说都是一场革命。对股票市场的投资者来讲,正确认识和评价股指期货的影响,把握股指期货带来的各种机遇,防范其中的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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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强:论股指期货对股票市场的影响[N].期货日报,2006,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