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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合同管理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30 15:46:1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煤炭合同管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煤炭合同管理

篇(1)

关键词:合同管理;煤炭物资;采购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01

近年来随着煤炭企业的整合、兼并、重组的速度的加快,为保证煤矿工作面正常安全生产,煤炭生产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煤矿对于煤矿物资的需求在不断增加;在这种大的市场环境的影响下,煤矿物资采购部门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各煤炭企业都成立了适合本单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合同管理部门,明确了合同管理职责,为企业的经济活动保驾护航。

一、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基本现状分析

1.合同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低下

⑴合同管理员不设专人管理,部分的矿厂没有设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与财务管理没有分开,这样就造成一人肩负多种职务的现状,造成管理上的混乱。致使合同签订的效率低下错误频发。

⑵由于煤炭企业采购部门过去多年来一直是由业务科室中的业务员自行办理合同,所谓的“自行办理”就是业务员自己携带合同章与生产商或供应商签订合同,在办理合同的过程中无专业的合同管理员对内容进行审核,这样签订的合同就存在很大的风险,容易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⑶煤炭企业的管理者认为煤炭企业的主要任务就是多出煤、出好煤,搞好煤炭生产就万事大吉了,签订合同就是个程序,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只是盖章就行,忽略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各项合同管理方式落后单一,合同管理制度未落到实处

⑴合同签订审批流程未按照“四职审批”的要求进行,我局合同审批的流程是由合同业务员报采购计划后由业务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成合同再由合同审核部门审核通过打印签订,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审批流程偶尔会出现越级审批现象,这就导致合同签订内容与计划不一致的现象,出现“管理错误”。

⑵合同没有统一的文本,由于采购过程中签订合同的一方不是固定的,合同文本五花八门,合同内容不统一,就会出现合同条款不全,签订合同对方的信息不完整,有时还有错别字等情况发生。这就给合同审核制造了难度,增加合同签订后的法律风险。

⑶合同签订后对合同中涉及到货、付款等随后的程序没有监管,合同执行的过程是从合同的来源、订立、履行及落实跟踪合同执行情况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在现在使用的管理制度中对合同来源、订立两项可以说做到有据可依,但是履行一项没有落到实处,“履行”包括到货、验收、付款,由于涉及的部门较多,信息无法快速收集,导致对合同履行监管成为一纸空文。

⑷合同管理中合同统计没有实现自动化、信息化,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合同管理过程中报表统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为企业的决策者提供了依据,指导企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我局去年一年的合同量就达到6000多份,30多亿元,签订数量庞大;每个月合同还需人工进行统计,无形中增加工作难度降低了工作效率。

二、对策

根据以上阐述的煤炭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制定并使用同一的合同文本。积极与公司内部法律顾问处沟通联系,委托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者律师制定适用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中不仅要体现大部分合同中需要买受的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做出明确说明,还必须对付款的方式、到货验收和处理纠纷的方式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这样就使得煤炭内部所签订的合同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有效的阻塞了合同管理员的法律水平和语言水平的不足出现合同签订文本的漏洞。当签订合同双方有违约行为时,利于解决合同争议。

2.平时需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我们在审核合同过程中往往对合同中主要的部分审核不清,导致签订的小部分合同出现倒签、资质过期、价格无依据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合同管理员个人专业素质较低而产生的。煤炭企业就要在平时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教育,如聘请专业的法律院校的教师来煤炭企业授课、进行实际案例的电视讲座、通过自学参加法律顾问的考试等方式来逐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修养,推进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整体水平稳步提高。

3.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把合同审核制度落到实处。随着煤炭企业采购量的日益增多,合同管理职能的日趋重要。已往传统的合同管理模式终究将被合同信息化管理模式所取代,REP企业管理软件中合同管理部分能够实现合同的逐级审批,规范了审批流程,杜绝审批过程中的漏批或者是越级审批的现象。从而减少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合同审核的准确性,还实现了办公无纸化节约了工作成本。

4.加强合同履行全程的监管。煤炭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从报送计划、订立合同、履行合同三个重要环节组成的,而合同的履行是衡量合同执行过程是否合理、合法的重要依据。合同管理部门可以利用网络信息系统(ERP)把合同中的到货、验收、付款纳入信息监管,对履行过程的信息收集做到准确及时。通过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管,会发现采购合同中签订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是否依照约定履行,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准确的向企业各个部门反馈,排除履行阻碍,协调合同签订双方关系,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随着我国加入WTO以来,给煤炭企业带来的好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煤炭企业会真正的与国际市场接轨,合同管理也就成为防控市场风险,约束经济行为的一条准绳。这就要求我们煤炭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合同管理工作,为煤炭企业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煤炭企业;合同管理;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在企业经营活动当中,签订与履行合同的职责就成为了重要的工作之一。因此,煤炭企业如何才能够加强合同管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就成为摆在煤炭企业管理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

(一)提高企业效益

煤炭企业实现对市场的承诺,有利于企业的形象与品牌的提升,也能够体现出企业的诚信,更能够稳固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从而真正的实现煤炭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提高企业效益,就需要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其一,将煤炭企业的经营生产与市场相接,满足市场对于企业提出的要求,从而不断的提高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以及适宜市场发展的能力;其二,在履行约定的过程中,想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就需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促进企业发展

煤炭企业做好合同管理不仅仅是简单的签订、承诺等方面的内容,更多的是进行科学化、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在合同管理的规范与实施当中,坚决抵制违反制度的行为出现。另外,我们需要实现信息化的合同管理,也只有如此,才能够科学的规避市场风险、维护煤炭企业自身的良好信誉,达到预定的经营目标,不断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管理经营的水平,从而确保企业合同管理的不断完善与发展。

(三)促进煤炭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

合同制度是对于经济活动、法律制度的行为规范,凡是在合同主体之间进行的经济来往,都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需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不能够在合同签订中出现欺诈、威胁等行为,更不能损害国家、社会的利益。想要做到这些,仅仅使用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就显得“心有力而与不足”,必须使用法律手段的辅助,强化煤炭企业的合同管理,才能够及时的处理合同履行时存在的问题,从而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的有效开展。

二、煤炭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严格的审验条款

在条款的审验方面,主要涉及到了文字的误解以及歧义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核,对于在签订之后的违约条款没有详细的标准明确。例如:在合同当中的订金与定金仅仅相差了一个字,但是之后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就完全不相同。没能按时交付定金不会构成对于主合同的违约行为,而没能按时交付订金,则会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对于条款的审验必须做到严格、细致。

(二)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虽然在煤炭企业当中已经有了一套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在制度落实方面,很多时候没能够做到位。部分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化,没有实际的可操作,而在实际当中,主要表现在:没有强烈的合同法律意识;在合同签订当中,人情、关系所占比例较重;常常出现不签订合同以及在事后补签合同的现象;在合同的履行与验收方面,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

(三)前期调查细致度不足

在合同签订之前,没能够详细的调查合同对方的资格、履行合约的能力等。有的时候,仅仅是熟人介绍或者电话当中就当做事前的了解,导致出现了合同纠纷之后,出现了当事人无法履行约定,甚至是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出现,从而导致企业遭受损失。

三、加强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新思路

(一)合同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的建立、健全

想要法律化、科学化与规范化煤炭企业的合同管理,首先需要从企业的制度入手,只有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才能够让管理工作有章可依。在煤炭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当中包含了: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等等内容。

(二)在合同签订之后,需要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

企业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有效的履行合同当中的条款,防止违反合同的行为出现。因此,作为煤炭企业的法律顾问就必须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在监督的过程中,需要及时的查找履行受阻的原因,然后及时的将情况反映到相应的部门,防止发生违约事件。此外,在履行合同当中,合同的结算也是相当重要的内容,需要法律顾问与企业财务部门相互配合;合同的结算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需要严格的审查合同签订的实际情况,监督履行合同的进程,在实际操作当中可以采取货款支付复核的有关程序,进而真正的实现合同的有效管理。

(三)重大合同审查管理力度需要加强

在煤炭企业当中,主要是将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以及威胁到企业经济效益的合同作为重点的管理对象,让法律顾问以及相关的部门参与到合同的谈判、起草、修改、签订、履行等等程序当中,实行严格的控制与管理,如此才能够有效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管理、审计、财务、供应部门及合同中承办单位共同研究、共同把关,坚持无合同不结算、不入账、不付款,狠抓了合同的签约履行工作,有效避免了合同风险和合同纠纷,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益。对合同进行管理,在保证方面需要通过定期的检查来实现。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对合同管理体系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四)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重合同、守信用”属于一项外部的保障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在煤炭企业的内部合同管理上借助外部的措施进行共同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主要是通过合同法中城市信用的原则,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开展,最主要的目的在于维护经济与市场的秩序,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的履行率。最近几年当中,笔者所在的煤矿企业也获得了一系列的荣誉称号,从而在市场当中营造出了“重合同、守信用”的环境,树立出企业诚信的品牌,最终实现煤矿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健全机构,充分有关部门功效

参与到合同管理的有关部门需要针对实际的工作进行统观管理,认真的把握好合同签订当中的每一个环节,做到认真负责,要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合同的调查、谈判、签约等等环节(一般参与的合同属于重大类型),并且把好合同关,提供相应的法律保护服务。对于有损煤炭企业自身利益的行为要进行处理,防止发生欺诈与纠纷的行为出现。

四、结语

总之,作为煤炭企业,想要占据市场中的一席之地,就需要建立、健全法律规定,实行科学的、动态的、系统的合同管理,才能够真正的做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篇(3)

一、煤炭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在煤炭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合同管理风险指在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利益损失或损害存在的可能性。风险贯穿于合同管理的整个过程,涉及到合同管理的各个方面,既存在合同自身产生的风险,也包括外部因素导致的法律风险,这些风险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合同标的的实现,同样也制约着煤炭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一)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

一是合同策划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策划的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或者业务目标不一致;故意规避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将需要招标管理或需要较高级别领导审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标的金额较小的若干不重要的合同。二是确定合同对象的风险,主要体现为:将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对象确定为准合同对象;将具有履约能力的对象排除在准合同对象之外。三是谈判风险,主要表现为:对合同标的、产品的数量与质量、技术标准、价款的确定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争议的解决方式和地点等涉及合同内容和条款的核心部分,乃至关键细节等忽略或做出不当的让步,可能导致企业权益受损;对可能存在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之事项的忽略。

(二)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

一是合同文本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内容和条款可能存在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或表述不当,可能导致重大误解等问题;合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等。二是审核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审核人员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虽然发现了问题但未提出恰当正确的修订意见的风险;合同起草人员没有充分考虑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改进意见或建议,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等。三是合同正式签署风险,主要表现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盖了合同印章;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

一是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降低或丧失的风险。在煤炭经营中,由于受到市场经济形势、政策法规、客观环境的变化与影响,与其相关的合同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是不断变化的,往往会出现对方履约能力下降或者丧失的可能性,从而对煤炭企业的经营造成影响。二是合同变更或转让造成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应当变更合同内容或条款但未采取相应的变更行为;合同变更未经相应的管理程序,导致合同变更行为不当或无效;合同转让行为未经原合同当事人和合同受让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合同转让行为无效;合同转让未经相应的管理程序,导致合同转让行为不当或无效等。三是瑕疵履行带来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价格等因素会发生变化,但由于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或责任较低,违约所获得的利益大于违约责任的代价时,对方就可能降低履约质量或者直接违约,从而给合同履行带来风险。

(四)合同履行后的风险

一是履约完毕后对合同相对方及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存在的风险。对合同相对方分析评价客观真实的缺失,给以后合作埋下长期的法律隐患;在合同执行评价中未进行全面与重点相结合,造成评价失真。二是合同归档保管的风险。合同保管不善或丢失,涉及当事人在诉讼中可能面临提供证据不充分不足、不能提供原始证据、非原件证明力不被采信等举证风险,导致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二、内部审计参与企业合同

管理的责任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完善企业合同管理、控制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应该充分发挥这一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合同管理,担负以下具体责任:

(一)监督防范责任

内部审计通过参与合同谈判、审核合同文本以及查阅合同履行结果,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分析判断合同管理各个阶段的风险,在准确及时识别合同管理风险的基础上,坚持原则,反映问题,规避防范,扎实做好本职工作,担负监督责任。

(二)总结评价责任

无论是管理审计还是经济效益审计,内部审计都会围绕着经济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开展工作。对于煤炭企业合同风险的阶段构成、形成原因、损失程度作出分析,根据不同风险严重程度逐级排序,为下一步的风险处理提供决策基础。内部审计须加强自身人才队伍建设,具备专业化系统化的评价方法,科学有效地担负起风险评价的责任。

(三)咨询服务责任

咨询服务是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创新功能,也是内部审计转型的重要方向。由于企业管理的最终目的是要对风险的相关因素采取措施,识别、化解和转移风险,规避防范,分担和降低风险损失的影响,合同管理风险的应对也同样如此。煤炭企业内部审计应抓住这一转型机遇,积极拓展企业内部咨询服务业务,关注并参与到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应对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在合同管理中提供帮助、健全管理,更好地履行咨询服务责任。

三、内部审计参与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路径

(一)重大合同审计制度化

无论是煤炭生产企业还是煤炭贸易企业,其经济活动大都以合同的形式予以体现和实现。重大合同涉及企业的战略规划、发展策略以及经济效益,合同条款众多、金额巨大,稍有异动就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建立重大合同审计制度,内审部门既担负起了监督的责任,也发挥了参谋的职能,能够更好地实现内部审计由事后审查到事前预防的职能转变。

(二)合同风险预警及时化

在对煤炭企业合同进行内部审计的过程中,当发现重要的合同风险比如合同主体不具备履约资格、合同相对方财务状况不佳以及诚信缺失、合同个别条款变更后致使合同目标无法实现等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审计制度及时提醒业务负责人及公司高级管理者,并在预警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对方案,将损失降低到最小,以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三)合同风险总结常态化

篇(4)

一、合同风险管控制度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煤炭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越来越受重视,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合同风险管控制度建设初建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合同风险管控机构持续完善。自改革开放以来,煤炭企业合同风险管控机构几经变革,逐步从合署办公向独立运作转变,职能管理由单一向多项功能发展,合同风险管控重心有事中、向事前防范和事后监督转变,形成了多方位多层次立体合同风险管控体制。二是合同风险管控管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不仅煤炭企业总部配备合同风险管控人员,而且分支机构或部门也配备了合同风险管控人员;并引进了人才竞争管理机制,由原来的合同风险管控人员的调任制到现在的竞聘制的转变,形成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三是合同风险管控制度体系逐步构建。合同风险管控程序、权限、内容等要素不断规范,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体系。四是合同风险管控工作作用日益突出。积极向收购兼并、改革重组、重大投融资、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和重大经济活动渗透,全程参与重大项目合同谈判,法律论证审核,为企业重大决策和重大经营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规避了法律风险。

二、风险管控工作存在的风险源

当下,煤炭企业传统经济管理模式工作存在的风险问题还没有解决好,新的经济管理风险问题接踵而至,表现最突出并亟待解决的是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风险问题:

一是煤炭部分企业不按法律法规办事,对合同风险管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相对薄弱,存在“经营不问法、需法不懂法、涉险不知险、出险无对策”等问题,导致在项目开发、经营活动等方面存在一定合同风险。

二是部分煤炭企业合同风险管控人员未持证上岗,总法律顾问制度尚未全面推开 。

三是合同管理具体工作存在的风险问题:

(一)重大经济合同立项未经合同风险管控机构或合同风险管控人员事先参与调查

煤炭企业对外签订重大经济合同是具有一定的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的,在立项前,承办部门或单位要向煤炭企业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才能实施;立项后,要经合同风险管控机构或合同风险管控人员事先参与,调查了解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后,才能做合同风险管控的下一步工作。仅凭一张名片、几个电话或者熟人介绍,就盲目签约,致使合同出现纠纷后找不到对方当事人,或者对方当事人根本就没有履约能力,最终蒙受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合同风险管控机构或合同风险管控人员事先参与介入十分重要。

(二)重大经济合同立项未尽职调查

承办部门或单位对经合同风险管控机构或合同风险管控人员事先参与的重大经济合同立项,要写出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向企业负责人和合同风险管控机构或合同风险管控人员提交报告审查后,才能做合同风险管控的下一步工作。承办部门或单位未尽职调查的情况下,仅靠对方是好朋友、其他重要关系单位等因素,和对方签订人情合同、关系合同,这样的合同往往得不到履行的风险。

(三)重大经济合同未实行招投标制度

部分承办部门或单位不重视经济合同的招投标工作,签合同只不过走形式,思想中更没有招投标这个概念,往往产生经济合同纠纷,为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等方面埋下了很大的隐患和风险。还可能滋生腐败,走上犯罪道路。

(四)经济合同未实行协商会签制度

部分承办部门或单位对经济合同签订不够重视,不协商、不会签、不按法定条件、法定期限和法定形式办理,打个电话或口头打个招呼,简单了事。甚至不签书面合同,为经济合同纠纷埋下了隐患和风险。

(五)事后合同不断出现

由于煤炭行业不景气出现了产品供大于求的现象,部分承办部门或单位为了急于销售产品 ,不顾对方提出的苛刻条件,降低价格和同行竞争销售,或为生产紧急需要,不顾对方漫天要价,先销售或购买完再补书面合同,欠款或商品质量问题往往得不到解决,造成经济合同纠纷不断,为煤炭企业带来较大法律风险,和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六)合同风险管控规章制度亟待解决可操作问题

煤炭企业在合同风险管控方面虽然有一整套规章制度,但有很多制度不能落实至实处。有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有的缺乏执行保障,实际工作上不容易执行等等。

(七)合同条款审验不严

合同审验环节是开展合同风险管控工作的重点,是关系到合同签订成败的关键。但在煤炭企业现实工作中,合同风险管控人员却存在着条款把关审验不严问题。首先,没有规定明确的质量标准条款,因质量标准不明确易产生纠纷。其次,体现在对合同条款中的易产生歧义和误解文字审核不严格,对违约条款叙述不明确,如果出现单方的违约行为而进行诉讼,合同文字的歧义就会给企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如:在买卖合同中我们常见的定金和订金两个词语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完全不一样的,交付定金的协议属从合同,依照约定应交而未付定金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约;而交付订金的协议属主合同中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而未交付订金的,就构成了对主合同的违约,可见对合同条款尤其是文字的逐一审验是十分必要的,要避免这类风险的发生。

(八)缺少对合同的后续监管

合同的后续风险管控工作往往容易被企业所忽视,如: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合同签订前期中期的风险评价、对合同签订过程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资料的归案保管及纠纷处理不及时等。这些都是一些需在后续管理工作中具体开展的工作,往往存在潜在法律风险。

上述合同风险管控中产生的风险,有其形成的内外原因,有各自的特性和危害性,探索认清各种法律风险源,目的是好有的放矢,摸清其规律,及时应对和管控,防止煤炭企业经济事故的发生,减少煤炭企业不应有经济损失。

三、加强煤炭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控的对策

(一)提升煤炭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经济合同风险管控意识,培育煤炭企业风险文化

首先,煤炭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经济合同风险意识对建立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控机制起着重要作用,是培育煤炭企业风险文化的关键。其次,建立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控机制,培育煤炭企业风险文化,要从根本上消除经营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风险,使煤炭企业经营管理达到显著的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实现煤炭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在次,煤炭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特别是风险管控机构或人员带头学习风险防控法律法规,树立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合规意识、法律意识,带头遵守上级和本单位的制度流程,像重视安全生产一样重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努力营造企业文化氛围,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风险文化系统工程。

(二)建立、健全经济合同风险管控机构、制度体系

一是煤炭企业要进一步推进总部总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机构专业化、专职化改革,建立健全各级合同风险管控机构和专职或兼职合同风险管理员,形成专兼职结合,条块相连的合同风险管理体系,使煤炭企业在各个方面、各个部门、各个层次上的合同都有人把关,使各类合同处在有序的风险监控管理范围内。二是煤炭企业要对分支机构或部门专职或兼职合同风险管理人员有条件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并加大总部和分支机构或部门法律顾问人员(兼职合同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服务煤炭企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三是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煤炭企业与各分支机构或部门单位之间协调运行机制和监督考核力度,提升煤炭企业合同风险管理运行质量,实现重大经济合同审查率、签约率、履约率重大提升,防止事后合同的出现,降低经济合同诉讼纠纷风险的发生。

(三)动态监督与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合同风险管控全面覆盖到企业各分支机构或部门

制定风险管控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对煤炭企业各分支机构或部门进行动态全覆盖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分析,找差距、吸教训,并对经济合同风险管控情况进行了通报。通过检查,全面推动经济合同风险管控的合法、有效、稳定、健康发展,同时提升煤炭企业的经济合同风险管控能力。

(四)加大合同纠纷案件处理力度及问责制,使企业经济管理风险到达可控范围

篇(5)

XXX在工作中,本着维护集团的利益,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和相关流程进行合同项目的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摸索出了一套符合本集团内部的合同管理办法。从合同的签订、履行、验收等环节入手,严把合同管理大关,切实保证项目具有可行性、经济性、合法性和科学性。同时,力求规避风险,将风险控制在极小的范围内。全新的合同管理办法,不仅有效规避了合同纠纷,而且极大的提高了合同项目的执行能力。

2. 创新服务管理,完善后勤保障力

后勤作为生产过程中服务保障部门,在集团工作中占有极其显著的地位。为了更好地保障生产,服务生产,促进生产。XXX在招待所的工作中勇于创新,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服务管理办法。并且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宣传与教育,凝聚团队力量,使团队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高效、高质的完成了保障工作。

3. 深化现代化管理,加强企业竞争力

篇(6)

本文围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合同管理问题,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如何发挥合同管理效力作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为企业强化合同管理,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效力,确保企业经济活动合法、规范运行,减少和避免经营风险提供了一个参考。

【关键词】大型企业;生产经营;合同管理;效力发挥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材料购入、产品售出、劳动用工、建设工程、技术改造、资产租赁及企业并购等,无不涉及合同管理。如何强化合同管理,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效力,确保企业经济活动合法、规范运行,减少和避免经营风险问题,成为目前业界专家、国有企业高层管理者等研究的重要课题。现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如何发挥合同管理效力作用的问题作以下探讨。

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正在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合同管理问题,均按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配备了总法律顾问及法律事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外聘了专业律师,制定了合同管理机制,法律事务部门参与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但从合同管理的实际效力上看,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改善。主要问题有:

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机制不够完备,合同签订随意化。一些企业业务部门,尤其是部门领导法律意识、合同管理意识淡薄,无论是在经济业务合同谈判、缔约过程,还是在合同履行阶段,以至于出现不及时与法律事务部门沟通,尤其在合同签订前不履行合同合法性审查程序就草草签约等现象。甚至,有的合同签订完毕后才提请律师审查,这样即使发现了问题,也常常难以弥补,实质上失去了合同审查的意义。还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从管控机制上没有设定企业经济业务合同设立的法律审核程序,致使合同缔约签订游离在法律监控范围以外而呈现随意化。

2.以生产急需为借口,个别物资采购合同存在先履行后签订的现象,迫使合同的法律监管功能失效。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先签订后履行。然而,一些企业对于一些采购业务不按规定操作,常以生产急需为借口,先进货,后补签采购协议。后补签采购协议带来的后果,就是有些约定条款和厂家谈判十分困难,有时被迫做出让步,损害企业的利益。

3.企业经济业务合同涉及的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不规范,致使合同履行时不能按规范的技术要求维权,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毋容置疑,企业经济业务合同的主协议及技术协议条款同等重要。但有些企业仅重视主协议,而忽视技术协议,对标的物的规格、品位、版式、型号、技术参数、性能等技术要求条款表述不清,甚至不作约定,购进物资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没有约定清晰的技术标准向对方质询和交涉,有些情况下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4.企业经济业务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不是同一主体,导致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脱节。一些企业合同管理混乱,职责不清,进而出现个别业务合同由公司领导出面与对方业务人员签订,而付款、验收、监督质量和期限等履行事项没有明确或没有通知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办理,导致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脱节的问题,造成供需双方在履行和结算方面都十分困难,有时可能引讼纠纷。

5.企业经济业务合同履行管理不规范,在合同履行中对涉法维权的事项工作不到位,一定程度上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主要表现为:一是应变更的合同没有及时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业务,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合同内容变更或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但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经济损失。二是应鉴证确认的没有办理鉴证确认手续。履约过程中的鉴证是一种正常法律行为。但有些公司的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三是应当追究的却过了诉讼时效。超过了诉讼时效就等于放弃了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二、在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提升合同管理效力的对策

要克服上述问题,充分发挥经济业务合同的法律监控功能,全力提升合同管理在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效力,需要采取以下四方面对策:

1.加强企业各级领导及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业务培训,强化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针对出现的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管理业务素质较差的问题,需要筹划和制定一套系统的合同管理业务培训方案,通过组织自学、专家专题授课、以会代训、院校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企业各级领导及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全面、有效地培训,进一步强化受训对象的合同法律意识,提升合同管理业务素质,避免合同签订随意化、重视主协议,忽视技术协议、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脱节等问题的发生,为全力提升合同管理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效力筑牢基础。

2.完善和构建功能完备的企业合同管理机制,导向企业合同管理向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律化方向不断迈进。一般企业都设有合同管理办法,但管理办法是不是系统,是否设置了法律审核等关键程序和环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则难于评说,实施中大多欠缺程序化、规范化。从常规合同管理流程环节看,合同管理机制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管理体制及分级授权管理、合同主体及资信调查、合同会审与谈判、合同合法性审查、合同会签、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合同用章、合同登记、合同备案归档、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统计与检查、合同业务人员培训、合同管理考核与奖惩等。尤其是合同合法性审查、合同用章及合同管理考核与奖惩等三大管理环节的规范运作,对于发挥合同管理效力是至关重要的。比如,合同不经过合法性审查程序,领导就不予审批,执章人员则不予出章,合同自然不能签订。这样,通过机制程序控制,迫使合同主办业务部门主动与法律事务部门沟通,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确保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在法律监控之内,尤其可以避免“先进货,后补协议”问题的发生,使之逐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律化。

3.法律事务部门参与企业重大合同事项全程管理。企业重大合同,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影响重大的合同,包括:中外合资合作合同、企业并购及重组合同、联营合同、独家协议、重大技术改造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等。正因为重大合同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影响重大,故对这类合同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人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与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要安排法律事务部门参与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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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准备情况

公司认真制定了合同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明确了效能监察的工作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并分阶段组织实施。工作目的:通过有效的监督,严格的把关,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各项规定和程序,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工作方法:通过检查合同文本,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会签制度、招议标程序。步骤:4月1日-6月30日为自查阶段;7月1日-9月10日为检查阶段;9月11日-11月10日为整改阶段;11月11日-12月31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二、自查情况:

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等合同主办部门等在自查阶段能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部门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对相关制度依据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对照。各部门结合公司实际进行修订,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完善;能认真履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物,招议标流程管理和建立质量可靠、服务及时的供应商队伍信息库,并与各供应商签订了廉政合同。以上部门均将自查情况报告按时上报效能监察工作办公室。

三、检查情况:

在自查工作结束后,监察审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1、首先进行了基础检查。对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基础资料进行了查阅。检查合同的有关文本、会议纪要、资质资料、会签单以及廉政保证书、打分表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符合归档管理要求。通过检查,各类资料都较齐全,符合归档要求。

2、对执行程序、制度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按照大唐甘肃公司文件要求,30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大唐甘肃公司授权我公司组织进行招标,30万元以下可由我公司组织进行议标。在公司各项目招议标工作中,监察审计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通过检查,职能部门能按要求执行各项制度,按程序开展工作。

3、对合同文本进行了检查。检查合同文本内容是否严谨规范、会议纪要是否齐全、会签制度履行情况。通过检查,各项合同文本较规范,主要不足是:合同文本格式不统一、合同会议纪要不齐全、个别合同会签单上没有时间。事后,相关部及时统一了合同文本格式、补全了相关内容。

4、对合同承办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我们对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进行检查,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

经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对参与合同管理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各承办单位均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以及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情况,无吃、拿、卡、要和的不廉洁行为。

经检查统计分析,1-10月份,宏大公司共签订合同126份,其中:工程承包合同20份;工程发包合同29份;租赁合同31份;电热合同9份;灰渣合同18份;煤炭合同8份;其他合同11份。物业公司共签订34份合同。物资供应部共签订47份合同,总标底2017万元,节约资金75万元;兰西物资公司共签订合同51份,总标底1170万元,节约资金183万元。

三、监察建议:

各合同承办单位:

1、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办法中的各项规定,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2、统一合同各类相关资料的格式、内容、编号。

3、进一步加强对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查。

4、加强部门及合同承办人应履行的管理职责。

5、进一步完善招议标会议记录、会签单制度;合同相关资料必须统一、齐全、及时归档。

6、进一步加强合同生效的法人签字或法人授权书制度。

四、整改提高情况

在效能监察检查小组的督促下,各合同承办单位针对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1、各合同承办单位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