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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业务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30 15:46:1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农村金融业务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农村金融业务

篇(1)

1.1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供给缺失

从农村金融组织机构来看,机构形式单一,数量不足,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错位。由于国家的金融机构定位安排,使得正规金融形式单一且机构的覆盖率较低,业务服务不到位。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品种匾乏,主要集中在粮棉油的购销储活动范围,支农力度不足;中国农业银行实行商业化改革,业务定位转向城市及经济发达区域;农村信用社“一枝独秀”,势单力薄,难以支撑整个“三农”的金融需求;邮政储蓄又不断从农村吸储资金但又不能用于农村经济发展。正规金融的缺位,使得内生于农村经济的非正规金融如民间借贷挤入农村金融市场,尽管有其非合法性,但在有的地区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动力。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研究报告,中国农民来自非正规金融市场的贷款大约是正规信贷机构的四倍。

2.2制度供给缺失以及农村金融机构功能弱化

从金融制度供给角度来看,我国农村金融确实存在金融供给的总量不足、有效需求的地区性差异大等特点,但仍属于制度供给缺失所致。由于农村金融市场发育迟缓,存在着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所说的金融抑制,农村金融与经济发展陷入“双抑制”怪圈。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及体制的变革都是沿袭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的结果,存在严重的制度缺欠和制度供给不足的表现,这与我国“以农养工,以农养城”的整体经济发展战略导向是分不开的。从表象上看,我国农村金融抑制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供给型金融抑制,即农村金融机构少、资金量小,供给总量不足。二是需求型金融抑制,主要是由于商品化、货币化程度低,贷款难以及民间金融“挤出效应”等。三是供需结构型金融抑制,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机构以存贷款业务为主,保险、证券、信托、、结算等业务极少。

2金融机构产品与服务创新的功能界定

2.1农户的金融需求

是指以一家一户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农民的金融需求。研究发现,中国农户的金融需求现阶段表现为:道义小农和理性小农并存,生产性资金需求与生活性资金需求并存,“舒尔茨一波普金命题”在我国成立。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户倾向于单一型金融需求,低收入水平的农户其贷款用于生活支出的比例较高。由于非生产性支出往往占更大比重,故非农业生产性需求凸显出来,生活性借款比重加大。非农业生产性借贷需求和农业生产性借贷需求结合在一起,中国农村的生产性借贷需求呈上升趋势。而经济发达地区,农户的资金需求是收入等级越高的农户,其远离农业生产的程度越高,经营性资金需求加大,综合的金融需求、与城市趋同化的金融需求凸现。

2.2农业金融需求

农业金融需求,是指现代农业在生产、经营、加工和流通等各环节中,其生产和经营主体(包括农户和各种农业组织)所产生的金融需求。从广义上说,现代农业的价值链不断延长,正逐步呈现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管理、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根据。农业产业链向产前、产后和流通领域不断延伸,种养加工一条龙、产供销一体化各环节不断整合,新农业正在衍生出多元化的商业金融关联市场。农业金融需求可以按照农业生产过程划分的生产性农业金融需求和经营性农业需求;按照需求主体划分,分为农户的生产性金融需求和农业组织的生产经营性金融需求;按照农业组织形式的类型,可以划分为农产品初级产品——种植、养殖业的金融需求、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以及多种经济形式联合体的金融需求。3.3农村金融需求

农村金融需求泛指农村地区及县域经济区域性的各种个体和组织的金融需求,他们包括一般农民和种养专业户、乡镇企业务工人员、农村经济组织、乡镇工业及建筑企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需求的社会管理机构等。随着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我国农村金融需求呈现这样的特点:县域经济发展使商业金融客户群体不断扩大,金融需求层次不断提高。目前县域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以上,县域创造的GDP也占全国的50%。民营经济、特色经济、板块经济、劳务经济等多元化经济发展形式出现,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出现集群化特点,农业和非农业分离的格局开始打破,城乡交融的格局开始形成,这一过程中的金融需求呈现了多元化、差异化的特点。同时,在相关领域又形成一个与“三农”密切关联又相对独立的庞大产业市场,商业性金融资源潜力非常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与产品创新要求也很高。

3以实现金融功能为目标加快金融创新

3.1必须解决创新的动力问题

在现有农村金融的制度框架下,应引入竞争机制,在市场定位中解决好商业化运营的高盈利模式和“支农”的低盈利模式的社会功能矛盾问题。况且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及在亚洲获得成功的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证明了农村金融市场不是没有潜在市场前景。同时,要完善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以及中外农村新型村镇银行、贷款机构及社区银行的经营管理机制,完善法人治理机构,为金融创新提供保证。

3.2构建多层次的农村投融资体制

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对投融资商品的需求表现出较强的地域性和层次性特征,不同阶段、不同人口群体、不同产业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由此导致的金融需求也不一致。所以应该建立起“政策性—合作性—商业性”农村金融体系,农户就可以通过政策扶植维持简单再生产,在合作金融支持下实现初级层次的扩大再生产,在商业性金融的竞争条件下,真正具备经营能力的农户可以实现高级层次的扩大再生产。

3.3解决好农户信货抵押的问题

可以在土地金融、保险、衍生金融产品等方面探索创新,如农业保险、租赁、期货、银行卡、理财以及代收代付等业务,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在新一轮的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要完善金融政策、法律、法规的规范与指引,完善金融监管职能,保持农村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

参考文献

[1]张丽.完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的政策建议[J].济南金融,2005,(9).

[2]黄坤.农村金融体系改革:金融功能观视角下的反思[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3).

[3]董玉华.“三农金融”:组织异质化农村金融研究,2007,(10).

[4]王赟.优化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探析[J].经济问题,2007,(2).

篇(2)

关键词:城乡统筹发展;农村金融;涉农金融机构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11)03-0048-04

完善农村市场环境,强化农村要素市场建设,是推动我国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加快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利于打破我国农村发展的资金瓶颈,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支撑。为此,银监会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特别是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规范性文件等,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农村和农业发展。2009年,财政部也下发了《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放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按上年平均贷款余额2%的标准执行,并将补贴资金作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当年收入进行核算。在这些有利政策的推动下,各级各类金融机构在加大农村金融投入力度、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目逐年增加。据银监会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末我国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达172家。但是,与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需求相比,农村金融的发展还远远不足,不能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

一、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主要表现

(一)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少

1998年开始,国有商业银行推行市场化改革,对发展战略进行了调整,大量收缩县域特别是农村地区无盈利或微利的基层分支机构和网点,在某些区域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镇的营业网点基本撤销,同时业务权限上收,农村地区的银行分支机构不再具有审贷权,对“三农”的支持作用日渐减弱。另外,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大约有2900多个乡镇(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8%)没有金融机构,700多个乡镇没有任何的金融服务。由于受到诸多限制,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滞后,也缺乏规范。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严重不足,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农村金融服务品种少,水平不高

当前,我国农村的金融工具和产品比较单一,仍然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担保、理财、咨询等方面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还非常少。电子化建设水平比较落后,银行汇票、本票等现代结算方式使用很少。以农村信贷为例,不少农村金融机构仍沿袭传统农业贷款模式,贷款品种主要还是短期农业生产性贷款等,贷款金额比较小,一般还都要求有相应的担保,难以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据有关数据显示,2010年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47.9万亿元,其中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只有11.77万亿元,所占比重还不到全部贷款余额的25%,有超过75%的贷款投向了非农领域,城乡金融发展严重不均衡。由于没有任何激励措施,商业银行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为农服务的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进展缓慢,金融创新缺乏动力。

(三)政策性金融发展不足

我国农业领域专门的政策性银行仅有农业发展银行一家,政策性业务单一,主要的职能局限在农副产品收购等领域,涉农的政策性金融发展严重不足。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农副产品的收购主体日益多元化,在这种格局下,政策性贷款业务不断萎缩,加上政策性贷款往往收益率不高,农业发展银行逐步涉足商业贷款领域,发展定位正在逐步发生变化,发展战略的不稳定性不利于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影响了政策性金融的发展和支农效果的提高。

(四)农村金融人才短缺问题较为突出

金融业务的开展对人才的要求通常比较高。我国农村地区的整体条件相对落后,很难吸引优秀的人才,相关的金融、计算机、法律等诸多方面的人才都非常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按照网点数量平均计算,每个网点专科以上学历的在编员工不足一人。很多从业人员没有经过专门、深入的培训,业务水平不高,人才的短缺使得农村金融业务的创新和拓展缺乏支撑。

二、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原因

(一)城乡经济发展严重失衡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城乡发展失衡问题越来越突出。城乡分割和城乡差距的扩大,已经成为我国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一方面,城市逐步建立起现代化的工业化体系,服务业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广大的农村地区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城乡收入差距也进一步拉大。1997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6:1,到2010年已达到3.33:1,当前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不仅远高于发达国家,也高于巴西、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在这种城乡二元的经济格局下,我国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业在市场化导向战略的推动下,把大量的金融资本投向了城市地区,造成了农村地区金融资本投入的不足和发展的滞后。

(二)农村金融业务往往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这首先源于农业发展自身的风险,农村经济受自然气候、市场环境、政策因素的影响比较大,生产经营一般周期长、季节性波动强、风险大,加上农民生产组织松散、信息不灵,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抗风险能力较差。与工业、服务业等产业相比,农业金融业务往往额度较小、运营成本较高、收益率较低,系统性风险较大。基于成本收益的比较,商业银行往往会把资金投入到工业、服务业等产业的发展,而不愿将资金用于扶持农业的发展。

(三)金融机构改革相对滞后

从农村金融的管理模式来看,绝大多数的金融机构还是以常规方式和要求来管理、考核农村金融业务,还存在信贷审批权过于集中的问题,很多金融机构还实施严格的新增贷款责任追究制度。这种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将信贷风险与信贷人员的利益进行挂钩,有效强化了信贷的约束机制,但同时也束缚了信贷业务的创新。在我国金融机构市场化改革的推动下,很多金融机构不但不能为农村地区的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撑,反而将大量资金从农村地区抽走,加剧了农村金融市场的供求失衡。

(四)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不健全

农业生产本身的高风险性需要建立相应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这已经为许多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实。我国农村社会信用意识还相对淡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还很不健全,涉农的政策性保险和担保机构数量少、规模小,业务发展极不充分,运营不够规范。财政对涉农金融服务的激励机制和扶植政策还比较缺乏,国有商业银行对民间金融的信贷批发等业务合作缺乏保障,农村

资金外流现象较为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的发展。

三、城乡统筹发展视角下农村金融发展的思路

(一)加快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和支持力度,特别是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方面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积极培育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支柱产业,以工业园区为重要载体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积极培育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努力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发展为抓手,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和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我国农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增强农村经济对金融资源的集聚能力,使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相互支撑,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关系。

(二)发挥现有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的主导作用

农业发展银行应加大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努力拓展政策性银行支农业务领域;农业银行应发挥网点覆盖面广的优势,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在改进“惠农卡”和农户小额贷款等传统支农金融产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服务“三农”的新途径,提升服务能力,缓解“三农”贷款难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应继续推进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改革,积极向规范的银行类机构转变,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发展;邮储银行应发挥分支机构多、网点深入乡镇的优势,加快业务转型和创新,实现由吸储向综合业务的转变。

(三)培育和创新农村新型金融机构

适度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发展,满足农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加快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组织的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各类新型金融组织,扩大信贷资金来源。鼓励银行业通过设立简易网点、提供定时定点或流动服务等多种方式,扩大网点覆盖面,尽快实现基础性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的全覆盖。

(四)加快金融服务方式和产品创新

以提供更加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出发点,加大金融对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主导作用,重点加大绿色农业、环保、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加强对农业产业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方面的金融服务,建立并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等农业金融基础平台;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实行差别化的准备金管理制度,适当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试点实行更加灵活的利率政策;加强各涉农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鼓励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资金充裕的金融机构开展贷款批发业务,将贷款批发给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小额贷款机构,形成各类涉农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拓宽农村融资渠道。

(五)推进农村金融担保机构的建立与发展

加快涉农信贷担保公司等担保主体的发展,继续加快农户联保、互保等农村金融担保方式的推广,克服个体信用担保能力不足的制约,强化信用担保等新模式的示范推广,扩大农村信贷质(抵)押范围,探索林权、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库存产品和农村住房等为载体的抵押贷款,努力扩大可担保载体的范围,提高涉农经济主体的担保能力。

(六)建立并完善农村保险和再保险体系

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大力发展涉农保险,着力发展农业生产保险,扩大农村保险业务涵盖的品种数量、区域覆盖范围和保障力度。加快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以财政为主要支撑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特别是加大对特色农业等保险的保费补贴,降低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类因素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风险损失。

四、城乡统筹发展视角下加快农村金融发展的配套措施

(一)加快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的金融立法工作

借鉴国外相关经验,通过立法来规范农村金融发展中的市场主体培育、业务领域拓展、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以推动农村金融的有序发展。进一步明确农村地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义务,明确从农村地区吸收的储蓄应该有一定的比例用于向农村和农业发展发放贷款,确保全年“三农”信贷投放的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要高于上年,以加大金融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发挥财税对金融支农的推动作用

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范围的通知》,把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范围扩大到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设立金融支农风险补偿基金,对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涉农金融业务以及涉农金融业务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性金融机构给予贴息、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条件下,鼓励各级财政向开展政策性支农业务的金融机构提供贴息,降低金融支农的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建立健全财政补贴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制度体系,推动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支农信贷投入,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流向农村地区,引导和改善金融资源配置,为农村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三)搭建政银企支农合作平台

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不足、农村金融发展环境不完善的现实条件下,仅仅依靠市场经济的自发作用显然不能解决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问题,政府在加快农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要发挥积极的引导、推动作用。地方政府、人民银行要积极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与涉农经济主体之间的合作,通过举办投资洽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促进金融机构与涉农经济主体之间的信息对接、业务合作,努力探索政银企合作支农的长效机制,加大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篇(3)

关键词:辽宁省农村;金融生态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2月28日

一、辽宁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现状

辽宁省作为我国早期的工业基地和重要的粮食基地,虽然在我国工业初创期起到关键性作用,但在新一轮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竞争环境下逐渐落后。这主要是因为辽宁省的农业金融支持力度不足,致使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迟缓,也造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整体不佳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辽宁省通过一系列改革对省内农村金融环境进行改善。跟许多地方一样,辽宁省农村金融机构主要以农业政策性银行、邮政银行和信用社等为主要机构,并以民间商业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贷款公司等作为辅助。然而,近年来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使得实体经济陷入困境,各大金融机构也出现不同层次的缩水,这一现象也很直观地体现在农村的金融环境上。辽宁省在2010~2015年期间经历了营业网点的小幅收缩,各省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总数下降10%。(图1)

营业网点数量可以反映出各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相互作用的大小,所以从图1可知近年来辽宁省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的扶持力度是略有缩水的。再来看这些营业网点可为农村经济提供信贷的比例状况,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辽宁省农村区域只有50%~60%的商业银行网点能够提供信贷服务,也就是说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将近有一半份额无法满足农村金融服务的基本需求。邮政储蓄银行在统计期间的平均可信贷网点比例不足50%,而政策性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提供基础的信贷服务方面要优于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也仍然没能达到100%。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往往规模较小,且在近几年因能够提供适应农村发展和农户需要的金融产品而获得了良好的市场信誉以及发展机会,然而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通过不正规手段进行冒名贷款,使得部分金融机构严格了贷款审查机制,甚至关闭了农村金融信贷的服务。(表1)

再来看近年来辽宁省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状况,如表2所示。可以看到,农村信用社支农近年来并没有得到明显提高,反而其支农覆盖的企业数还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跌。由于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经历了快速的转制过程,近年来也在农村金融市场体现出了良好的竞争力和支农能力,但是其整体涨幅仍然不尽如人意。新型金融机构采用灵活的机制更能快速融入到农村金融市场,但是从市场化的水平来看,农村信用社以及合作银行目前仍然保持更持久的优势。(表2)

二、辽宁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环境较差。由于金融体系建设的相对落后,导致辽宁省农村地区的金融信誉环境也比较滞后。个体和企业对金融诈骗及风险防范的意识不充足也造成金融犯罪的现象屡屡发生。如2013年在铁岭市,由于对农村户口贷款的审批环境缺乏严格监管,以及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操作流程不规范等原因,发生了多次冒名贷款的事件。2014年一年内,锦州市某农村当地的信用社发生冒名贷款案例十余起,涉及金额高达380万元。这些不良的行为极大地影响了辽宁省农村金融市场的整体信誉,也严重阻碍了当地金融机构的发展。另外,由于一些治理结构的缺陷以及尚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证券市场证券中介机构运作中尚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某些金融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也未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办理农村金融业务,监管机构没能起到充分的管制作用,致使辽宁省农村金融市场面临着信誉危机。

(二)服务水平较低。首先,辽宁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制度正在有条不紊地建设中,很多机制仍然不够健全和完善,也缺乏足够完备的内部控制机制,导致其在应对许多突发事件时缺乏足够的响应速度,也使金融机构自身承担了更多的潜在风险;其次,辽宁省的农村地区还没有建立完备的金融信息数据库,不少农村金融机构缺乏对农户个人信息的把控。同时,由于受到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少、设备差的制约,农户们的信息不能及时更新,信息集中入库还需较长时间;最后,辽宁省大部分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仍处于低层次水平,很多地区仍无法顺利设立村镇银行;更多的地区无法对已有的金融机构实行良好的监管,导致了辽宁省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的恶化。

(三)存在金融盲区。由于金融生态环境不佳,近几年来辽宁省许多的金融机构都开始逐渐撤除自身在农村地区金融业务的开展。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国有银行自2010年开始就在逐步缩减辽宁省农村地区的经营网点,再加之对各个网点的金融设备维护不佳,导致辽宁省农村地区形成了许多的金融盲区。再加上近年来由于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的信誉问题,许多群众更愿意到附近的城镇办理金融业务,更加弱化了政策支农的效果,也使得金融盲区的范围远远大于金融网点未能覆盖的区域。

三、辽宁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发展对策

(一)创造良好信用环境

篇(4)

【关键词】宁夏 金融业 金融人才

“十二五”期间强调的是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将充分发挥信贷的引导作用以及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肩负起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使命。宁夏金融业在“构建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打造西北金融高地”的目的的指引下,为宁夏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一、宁夏金融业发展现状

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全面展开,宁夏经济发展迅猛,经济增长速度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随着宁夏经济结构的调整、发展方式的转变、民生的大力改善、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宁夏金融业的发展规模和范围也迅速扩大。与过去相比,金融服务在广度和深度上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金融体系逐步完善,金融实力不断增强

截至2010年底,宁夏全区金融机构法人单位共190家,金融机构营业网点1318家,其中银行类金融机构1095家,证券及期货公司分支机构24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共127家,其他金融机构营业网点72家。金融从业人员3.33万人,占总就业人口比重为3.75%,高于全国0.57%。全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586.66亿元,比年初增加519.03亿元,同比多增47.98亿元。全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419.89亿元,比年初增加491.37亿元,同比少增23.89亿元。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398.70亿元,增长25.1%。上市公司12家,总股本31.74亿股,总市值535.67亿元。全年证券交易额1469.08亿元。全年实现保费收入52.75亿元,比上年增长34.3%。

(二)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农村金融严重“贫血”,农民和农村微型企业贷款难是困扰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难题。针对此种情况,宁夏金融办在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结合宁夏实情,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方案。截至2010年末,宁夏小额贷款公司达72家,覆盖了各市、县(区)小额贷款公司的布点数量和实际到位资金领先全国其他省区;“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组织达770个,资金回流农村的载体明显增多。

(三)金融业跨越式发展后劲充足

宁夏坚持以金融促消费,以金融促就业,以金融反贫困,有效开展对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积极开展伊斯兰金融试点,积极试办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地方法人保险公司,打造实力较强的投融资平台。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物流调剂中心和村级互助资金等新型金融组织。

二、宁夏金融业展现状对金融人才的要求

宁夏金融业的发展特点对金融从业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金融业发展需要熟练业务操作的基层复合型金融人才

随着宁夏金融业的不断发展、更多的金融机构的进入及营业网点的扩张,将产生大量金融人才需求。各家金融机构都比较偏爱于具备较高思想道德和人文素质,扎实的金融、法律、财务和企业管理知识、过硬的金融业务技能,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不但能够熟练地进行业务操作,同时还能胜任客户经理、服务营销、理财、会计、结算等业务;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有一定的后续发展能力,有着良好发展空间的基层复合型金融人才。

(二)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熟悉农村产业结构的高素质复合型金融人才

宁夏积极践行“以金融反贫困,以金融促发展”的战略构想,通过组建宁夏银行、重组黄河银行、成立小贷公司等一系列举措,将金融、经济、农村、发展等要素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为农村、为农业、为农民服务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但现有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人员构成参差不齐,人员素质偏低,平均文化结构和业务水平较为薄弱,金融专业人员相对偏少,从业人员很少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普遍缺乏既懂政策法规又掌握金融、计算机、市场营销的专业知识人才及熟练银行柜台操作的基层复合型金融人才,这已成为制约农村金融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因素。

(三)金融业跨越式发展需要具有现代市场营销理念的应用型金融人才

随着宁夏金融业跨越式发展的不断深入,各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也将随之加大。一方面新的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研发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另一方面外来的金融机构必定会分截一些客户源,营销人员必须提高营销能力,提升金融现代化服务的质量,来吸引客户。这就要求金融人业人员要具备现代市场营销理念,掌握有一定的金融服务技巧和营销手段,了解金融产品营销的基本规律和运作模式,熟练制定营销策略,组织实施和开发市场,拓展和维护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具有较强的公营销、沟通协调和团队管理能力。

三、总结

宁夏金融业的跨越式发展需要大量高素质、高技能的复合型金融人才,这就要求宁夏区内大专院校的金融专业在办学中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培养即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能熟练进行金融业务操作,即具较好的职业操守,又掌握较强营销手段的复合型金融人才从而在人才的建设上推动宁夏金融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篇(5)

今年3月20日,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挂牌成立。政府高度重视邮政储蓄银行在支持“三农”中的作用,提出“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邮政储蓄银行要完成服务“三农”的社会职能,需要从其自身和外部环境两个角度进行思考。

农村金融服务匮乏

现有银行体系的竞争格局是“大银行、大企业、大市场”,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将战略重点放在大中城市和大中企业的高端客户,而社区金融服务,特别是农村市场被严重忽视。城市里金融理财产品每月几乎都有近10余种新品推出,而在县以下农村却不能保证商品生产基本的跨省以及全国性结算需求。据统计,目前全国金融机构存贷比为70%左右,而县以下只有56%。虽然监管机构积极引导农信社大力推进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在一定程度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但农村金融资源匮乏的问题依然存在。

农村金融服务不足和严重落后有社会原因、也有金融机构自身的原因。农村金融市场最大的问题在于竞争的不充分,农村信用社不仅在农村市场形成了垄断,而且存在管理落后、体制问题突出、资本充足率不足等弊端,难以担当起繁荣农村金融市场的重任。

邮储银行业务优势

邮政储蓄银行发展农村金融业务具有天然的资源优势。

网络优势。1998年至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大举撤离农村市场,共撤并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5000万元存款余额以下规模的机构),县域网点规模急剧收缩。相比之下,邮储银行遍布城乡3.5万多个实现信息化的邮政储蓄网点中,有2.6万个位于县城及县以下,为农村人口提供存取款、汇兑、保险等基础金融业务。邮政储蓄银行是目前在农村市场拥有最大网络的金融机构。邮政储蓄充分利用全国联网的信息化优势和遍布全国城乡的网点优势,以低廉的资费优势,在服务农村、农民中起到了积极作用,成为服务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力量。

品牌优势。邮政是百年老行业,是对农民提供服务时间最长、服务深度最大、服务面最广的部门。邮政储蓄在许多偏远地区已成为农民获得储蓄、汇款服务的惟一渠道。邮储拥有一支了解农村、熟悉农民的规模庞大的人员队伍,他们长期与农民保持着紧密联系,成为广大农民朋友的“贴心人”。

科技优势。全国邮政已建成以邮政金融核心业务系统为基础的强大的金融信息化网络,实现全网通存通兑,成为我国覆盖城乡网点最广、交易额最多的个人金融服务网络。目前,农村邮政储蓄2.1万个网点基本上全面接入中国银联网络,这个巨大的农村金融网络,已经成为农村居民个人结算的主渠道,为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探亲和旅游等提供了可靠、方便的结算业务。截至2006年底,县以下邮政储蓄余额达到5758亿元。2006年,通过邮政金融系统,从城市汇往农村的资金累计达到13800亿元。

运营成本优势。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络优势主要是依托邮政的庞大网络实现的,而在邮政网点办理金融业务是对邮政网络的价值增值,边际成本相对较低。而且,全国农村2万多邮政储蓄所,其中约有1/3从事金融业务的职工在农村,他们熟悉农村市场,在运营农户信贷业务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信息搜寻成本。这是其他机构不能比拟的市场优势。

邮储银行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办理零售贷款业务缺乏经验。零售贷款业务对于邮储银行来讲是一个崭新的业务,做成一定的规模需要能力的培养,更需要时间。如果在缺乏管理经验和巨大的放贷压力下贸然推进,必将导致巨大的风险和损失。因此,银行以风险可控为前提,必须稳健发展零售业务。现实情况是,农户贷款难本身同农村市场的制度环境有很大的相关性。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不清晰,抵押物不足,抵押范围狭窄。农村市场的信用体系完全是一个空白,市场又十分分散,信息搜寻成本较高,贷款风险较大,收益空间狭窄。在这种情况下,邮政储蓄银行在缺乏零售贷款业务经验的情况下,很难在较短时期内完成直接服务农户,将资金返还农村的社会职能。

网络运行成本较高。庞大的网络运营需要成本的支持,邮储银行为保证公众服务的社会职能,不会撤销金融网点,但网点的增加同银行的收益是负相关的。在其他国家,农村金融的发展要经历一个市场失灵的阶段,需要政策性金融的扶持和介入。因此,在邮储银行业务领域没有拓宽的发展初期,为保证银行的正常运营,应在税收方面给与优惠政策,直接提高收益水平,为银行的持续有效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特别是对于地处偏远地区的网点,其收益不能覆盖成本,但又要为当地居民提供基础服务,这一类网点应通过贴息贷款等政策补贴的方式维持其持续运营。

从长期发展来看,邮政储蓄银行服务“三农”社会职能的实现,需要依靠政策、监管等各方面支持,也需要其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为繁荣农村金融市场做出贡献,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发展农村金融市场

在政府大力推动和扶持农村金融的政策环境下,农村金融市场可能会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崛起,邮储银行应该抓住这个机遇,把农村金融作为自身的优势业务实施长远的发展战略。

继续向农村提供储蓄、汇款和保险等基础金融服务。

2006年,全国邮政储蓄县城网点储蓄余额为4000多亿元,县以下网点余额为5800亿元。邮政现有的网点共有7.2万个,今后,银行将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点的进一步扩张,继续加大农村网点建设,完善农村邮政金融服务网络,解决对农民的金融服务极度匮乏问题,引导农民逐步接受和使用现代金融服务。

邮政储蓄银行可利用网络优势,发放政策性资金和商业贷款,财政部门做好粮食补助金、退耕还林款和计划生育奖励金等政策资金的发放;与政策性银行和愿意在农村地区发展业务的其他商业银行合作,协助做好政策性贷款、商业性贷款的发放和回收等工作。

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大力发展包括基金、保险、小额期货等金融业务,适时推出一些人民币理财产品。在推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推动村镇商户POS机具布放,推动“绿卡村”、“绿卡镇”建设,为广大农民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

通过批发市场积极将资金返还农村。邮储虽然没有通过贷款的方式直接向农村地区输送大量资金,但实现了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协议存款、购买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等方式将资金间接返还农村。在批发市场,通过专项融资、产业基金和银团贷款等渠道,向农村地区和国家基础建设项目提供资金。同时,继续与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协议存款等业务,扩大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的协议存款,积极开展大型金融机构的银团贷款项目合作,逐步向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进一步提高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市场的规模。

2006年,邮储通过协议存款累计向农村金融机构返还资金46.1亿元,累计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提供协议存款700亿元,累计购买农村金融机构发行债券418亿元,累计从农村金融机构购买债券2242亿元。今后,银行将面向更多农村市场的区域性商业银行、乡镇银行以及贷款公司等,这部分金融机构能够在较低的运营成本基础上,灵活放贷,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保证运营效益,邮储银行可以向这部分机构提供资金,间接向农村市场“输血”。

加强零售贷款业务。截至2006年底,邮政储蓄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在全国13个省的累计贷款发生额已经达到28698笔,累计10.3亿元。今后,邮储银行将加大对农村零售信贷市场和人员的培养,将负债资金通过质押贷款、信用贷款等方式返还农村市场。对于这项业务,将进一步提高单一借款人的借款限额,不再规定质押存单的面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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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搞好调查摸底,积极筹措资金

在支持春耕生产中,银行应进一步树立为农服务意识,组织员工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客户回访调查活动,对农民春耕生产的金融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并主动与村干部、乡镇分管领导、农资经销商等配合,摸清农户去年的收支情况,掌握农户今年对资金的需求数量和项目,了解农户对金融服务的意见或建议,为贷款准确及时投放提供依据。同时,农村金融机构应积极筹措支农信贷资金,壮大支农资金实力,为信贷支农提供资金保障。

(二)做好宣传推介,强化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机构应抓住一季度人员往来频繁、资金流动快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介金融业务产品和服务措施。通过宣传推介,扩大农民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密切银行与农民的联系。

为充分发挥金融产品的融通效益,农村金融机构应努力创新适合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加大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和创新支付结算畅通渠道,让广大农民足不出村就能办理存款、取款、转账等金融业务,享受到“零”距离的金融服务。 同时,银行应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对农户小额贷款做到手续简便、及时发放,方便农民。银行还要加强对客户经理的业务培训,增强其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支农资金的及时到位。

(三)确定支持项目,优化信贷投向

农村金融机构应根据当地农业发展特点,积极调整信贷计划,优化贷款投向,确定支持的重点。

对当地政府规划的粮食、蔬菜、林果和农产品出口创汇等项目,积极给予支持;对国家标准化猪、牛、羊、鸡等养殖基地和畜禽品种的改良及引进,积极给予支持;对当地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积极给予支持;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推广引进积极给予支持。并对所需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具等生产资金优先发放,对农业产业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对科技兴农项目资金优先支持。同时,大力支持村户加大增产措施,改良土壤,兴修农田水利,改善生产条件,增加产量,提高商品率,增强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帮助农民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增产增收。

(四)抓好信息传播,防范业务风险

银行在为农民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还应开展送科技、送信息等下乡活动,聘请科技人员为农民举办讲座,向广大农民传授最新农业技术,提供致富信息,为农民发家致富献技献策。

篇(7)

一、文献综述

在金融市场上,银行与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进而产生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Stiglitz,Weiss(1981),Wette(1983)提出了信贷配给现象,指出随着利率(或抵押)提高,申请贷款的企业的平均质量会下降,而企业在得到贷款后会选择风险较高的项目。在市场均衡的时候,银行的利率(或抵押)会低于使市场出清的水平,此时,企业对信贷的需求高于银行对信贷的供给,一部分企业的信贷需求无法满足。通常情况下,中小企业缺乏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缺乏高品质的抵押物,对银行而言,中小企业是信息不透明的。Berger,Udel(l1995)的研究认为,大银行具有较低的中小企业贷款比重。Berney(1999)的研究表明,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客户一般历史较久,财物安全性相对较高,贷款种类一般集中于交易性贷款。中小企业融资上的小银行优势在国内学术界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张杰(2000)、林毅夫(2001)、郭斌(2002)等都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相对较为成熟的大银行而言,小银行更倾向于向中小企业放贷。针对目前国内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许多学者提出大力发展扶持小企业、完善我国金融体系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建议。综合以往的研究成果,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相对于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存在一定的劣势。商业银行需要有针对性的在组织机制和经营模式方面进行创新,才能更好地适应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本文结合国外商业银行服务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经验,分析我国商业银行进行改革的逻辑路径,探讨适合商业银行服务农村金融市场的经营模式。

二、国外商业银行改革经验

国外金融机构的成功经验表明,如果采取得当的措施,以适当的政策支持予以配合,商业银行依然可以实现对农村金融业务的成功经营。起源于1885年的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现已成为法国农业金融体系核心机构的大型商业银行,在促进法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发挥了极大作用。现阶段,它占据了法国农业信贷市场份额的85%以上,在66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分支机构,业务涵盖了商业银行、金融产品、证券经纪、保险、股票发行、以资产为基础的融资和私人银行等多个方面,已经跻身国际最大全能银行的行列。在其发展的这100多年来,法农贷结合法国农业的特点和自身的发展情况,探索自己独特的发展模式。早期,它是政府政策性金融与合作金融的结合,是行政导向与农民需求的统一。面对着经济的发展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单一的小额农业信贷无法确保可持续经营,促使中上层逐步走向商业化、多元化经营。最终,法农贷在业务上实施综合经营。法农贷在组织结构上也创新出了适合自己发展的合理架构,它实行自上而下的三层金字塔结构,由吸收和管理活期储蓄的基层地方信用社、自主发放贷款的区域银行和落实农村金融政策的农业信贷局组成。美国的农村金融组织从需求的角度来构建,由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系统、政府农业贷款机构、政策性农村金融和保险机构组成。凡是农业贷款占贷款总额的25%以上的商业银行,可在税收方面享受优惠。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是“二战”后由美国、日本及一些欧洲国家政府发起成立的,服务于欧洲的战后重建和复兴。目前是国际上进行中小企业贷款比较成功的银行之一。它的业务主要通过在各国、各地区的行开展,行单独考核与记账,及时撇除坏账。

三、我国商业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模式探讨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现状

自2006年以来,我国启动了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截至2011年1季度末,全国共有从事农村金融服务的新型金融机构552家,其中村镇银行500家,贷款公司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43家(见图1)。图1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状况到目前为止,包括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商行在内的几乎所有类型的国内商业银行,都竞相申请设立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在20世纪末大规模撤出农村金融市场的国有银行以及在农村地区一直经营不善的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也是如此。随着新型农业机构的发展,商业银行农业贷款的份额正在逐步流失(见图2)。

(二)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逻辑

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以现有金融机构为主导,对民间资本的进入进行了审慎的限制。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必须由现有金融机构作为主要发起人组建。尽管政策上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但却不允许其吸收存款,在转变为村镇银行时还要由现有商业银行作为发起人。资金互助社为社员提供存贷款、结算等社区互助,不得为非社员办理金融业务。由现有商业银行来组建村镇银行,当出现经营风险时其母行会进行救助,可以将风险损失内生化,降低了机构的风险行为;而由民间资本组建的小额贷款公司如允许吸收存款,当出现风险时只能由政府来实施救助,其冒险动机相对较强,但规定必须由全部自有资本运营则存在着过度防范金融风险,损害了经济效率。下面通过建立一个基于风险选择的道德风险模型来予以说明。假定农村金融机构面临两类借款人,分别拥有风险项目和安全项目,两类项目成功时投资收益分别为Rr,Rs,对应的概率为pr,ps,项目失败时没有任何收益。其中,Rr>Rs,pr<ps,pr*Rr<1<ps*Rs。假定投资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贷款,投资资金标准化为1。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本k和吸收的存款1-k,存款利率为r,度量项目风险需要成本c。当且仅当资本比例超过一定水平时,金融机构才会激励冒险。由pr[Rr-r(1-k)]≤ps[Rs-r(1-k)]-c,解得,k≥k*=1-(psRs-prRr-c)(/ps-pr)。可见只有当资本比例超过k*时,金融机构才会选择安全项目。政策要求村镇银行拥有少量资本金,如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最低要求,但必须由现有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或大股东。当村镇银行经营失败时,母行必须对其进行救助,甚至是直接实行并表监管。相对于母行来说,村镇银行的规模显得微不足道,这一举动就相当于给村镇银行注入了无限大的自营资金,将风险损失完全内生化,现有金融机构作为大股东没有任何冒险激励。商业银行纷纷在农村地区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处于对以下特权价值的向往。通过在农村地区设立新型金融机构,母行至少可以获得四个方面的收益:一是较大的存贷款利率差;二是农村金融市场垄断产生的价值;三是可能从事非农金融业务的价值;四是响应政府号召给母行业务发展带来的额外收益。正是这些特许权价值的存在使得现有金融机构有激励积极申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在短期内有助于改善农村融资状况(洪正,2011)。

(三)商业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模式探讨

现阶段,商业银行要想针对农村金融市场进行改革,就要做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在此制度框架内,非正规金融机构将有条件地被纳入正规金融机构之内,从而形成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新型金融机构能够兼具农村金融机构的优势,并引入竞争机制使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形成明确的分工和有效的合作,互相弥补业务与能力的缺陷,避免各自的不足,扩大金融服务的范围。因此,建立一套新型的商业银行型金融控股公司就成为当下农村金融改革的一种模式。它的组建方式、业务模式和组织结构有别于以往。由于信贷业务目前仍然占据着农村金融业务相当大的比重,因此,新型金融机构的建立可以考虑在强化和完善银行信贷业务的基础上加以实施和完成。可参考欧洲复兴银行的发展思路,借鉴“合作制”的组织结构,保留我国现有商业银行的身份,充分利用其资本资金实力,以及其在农村地区的营业网点和风险管理水平,以参股的方式参与经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互农业保险基金等地方性、基层性金融机构,建立因地制宜、灵活、高效的新型金融控股公司,保证客户和银行之间的有效沟通,银行的专业人士和当地农村专业人士或有威望的农业专家之间的良性合作。可借鉴法农贷的成功经验,尝试采取多级控股的思路重新设置商业银行,在总行、省级分行两个层面参股经营包括农业保险公司、农业产业基金、信托公司、农业租赁公司等在内的多种地方性、基层性金融机构(杨卫东,2009)。通过这种控股模式,能够满足金融机构商业化运作农村事业的需求,有效地解决大型商业银行面向中小企业客户时的规模经济和比较优势的问题,在整个金融体系中,既坚持了自己的优势,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经营特色,又合理地避免了与同行业的过度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