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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30 15:45:4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供应链金融的风险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供应链金融的风险

篇(1)

Abstract: The supply chain finance model is based on the supply chain as a breakthrough point to solve the financing difficulty of SMEs. According to the position of the supply chain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dustry, the bank makes a comprehensive consideration, so that the possibility of enterprises obtaining credit would be bigger. Supply chain finance takes core enterprises as the core, connects the upstream and downstream enterprises, and makes logistics, capital flow and information flow in the supply chain highly unified, realizes better capital configuration, so as to make the whole supply chain more competitive.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supply chain operation there are also various risks, especially the credit risk. At present, to concern about the SMEs credit risk is not enough, so this paper starts from the supply chain finance credit risks, takes a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o the credit risk, so as to make enterprises suffer less risks, and the supply chain finance have better development.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融资难;信用风险

Key words: supply chain finance;financing difficulty;credit risk

中图分类号:F274;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8-0077-03

0 引言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中小企业的能否很好的发展至关重要,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这种现状越来越明显,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依靠银行贷款,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不稳定,造成信用评级不高,贷款非常困难。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对于保持经济的稳定健康的增长至关重要。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出了供应链金融业务,供应链金融很好的把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物流企业和商业银行联系在一起,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资金方面的支持,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的有效控制对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至关重要。

1 中小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信用风险分析

1.1 供应链金融及其信用风险的定义

供应链金融(supply-chain-finance,SCF),是一种新型融资模式,是以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为核心,为供应链中的单个中小企业或上下游多家企业提供较为全面的金融服务以及产品。供应链金融不是对单一的企业进行授信,以核心企业为核心,从原材料的采购,到产品的生产,最后到把产品卖给消费者,这整体的供应链把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整体,一个核心企业为多个企业提供了比较全面的融资服务,这样使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被充分地信用,使供应链的各个企业都能很好地获利。

供应链金融的信用风险,也就是违约风险,一般是指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不稳定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的其无法及时或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还银行贷款和利息,使银行受到很大的损失。

1.2 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

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存货融资模式、预付账款模式。具体如下:

1.2.1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应收账款融资是指在供应链核心企业承诺支付的前提下,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型企业可用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的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1.2.2 存货质押融资模式

存货质押融资是指融资企业把其存货作为质押的融资模式,其业务流程如图2所示。

1.2.3 预付账款融资模式

预付账款融资是指买方从银行取得授信,交纳一定比例保证金,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额的货款;按照购销合同以及合作协议书的约定卖方发运货物给买方,在货物到达后设定抵质押,把货物作为在银行的授信的担保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业务流程如图3所示。

1.3 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成因分析

影响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的因素有很多,这些因素都能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信用风险。关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风险的研究有很多,基于供应链的整体考虑,本文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两方面进行了分析。

1.3.1 供应链宏观层面的成因分析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供应链中存在很多风险,比如市场波动的风险、合作伙伴的风险、信息传递的风险、财务状况的风险、物流配送的风险、独家供应商的风险等。

①信息传递的风险。信息鞯萑绻不准确,会造成供应链上各类库存的积压,处理和管理这些积压势必会增加整体运营成本,增大运营风险。

②财务状况风险。大部分中小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很可能占用上下游企业的大量资金,一旦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不稳定,整条供应链都会受到很多大影响,因此会给供应链上的各个中小企业带来风险。

③独家供应商的风险和物流配送的风险。在供应链上,一般供货单位是独家的,此时若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出现问题,比如质量不合格、时间延迟、缺货等问题,就会使整个供应链的运转都出现危机,而一旦供应链无法正常运转,对于供应链上的企业尤其是下游企业来说是巨大的危机。

④合作伙伴风险。供应链是由多个企业组成的,而每个企业客观上在各个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别,包括企业文化、职业道德、人员素质、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这些差别决定了其能够在整个供应链中获利多少和整体竞争能力,其中的平衡决定着供应链是否稳定。

⑤市场波动风险。市场如果不稳定直接会影响销售市场的不稳定,有可能出现销售下滑,市场出现逆转。中小企业这种集中化经营的风险也许会使整条供应链面临很大的危机。

1.3.2 中小企业微观层面的成因分析

从微观层面分析,中小企业信用风险主要包括财务信用缺失、偿还能力不足、融资信用不足等,具体分析如下:

1)融资信用不足。目前,许多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很淡薄,都没有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没有及时还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企业在银行的信用;还有一部分中小企业偿还能力比较弱,信用风险偏高,银行不愿意放贷。

2)偿还能力不足。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容易受到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或者自身经营不好,造成中小企业偿还能力受阻,有可能在信用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从而造成信用风险的增大。

3)财务信用缺失。许多中小企业为了逃税避税,与审计部门串通在一起,制造虚假的财务数据,对外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还有企业设立分公司,开设很多不同的账户,进而达到套利的目的。为了欺骗投资者和银行,部分中小企业会在财务信息上作假,误投和流失了大量资金,加大了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

2 供应链金融信用评价指标的建立

通过对这些影响因素的分析,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综合考量,很好地对企业信用风险做出了判断,做出更准确的决策。

3 信用风险管理的措施

3.1 创建对应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首先建立全方位、全过程信用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然后对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完善,科学化地管理,使供应链金融业务不断地发展。供应链金融与传统的金融业务有很大的不同,所以要创建适应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对信用风险进行控制,进而促进供应链信用风险管理更加完善、更加高效。

3.2 合理选择供应链

供应链金融就是要把供应链各个节点企业间关系处理好,良好的协作关系能更好地促进供应链的运行。其中核心企业和优势企业保障了供应链协作关系很好地运行,同时也能保证银行更好地控制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信用风险。对此银行要做到:

①要选择具有良好发展势头的产业链;

②定期不间断地观查供应链运营情况,对供应链中弱小企业进行生产监督,评测其对核心信用的影响,调整信用转移矩阵,进一步作出风险度量,采取适当措施,并建立风险预警系统;

③要构建预警评价指标体系,可以设定特点风险值下的信用转移系数,来掌控供应链资金运转状态,确保供应链的有效运作;

④要以核心企业为中心,时刻掌握它的发展状况,调整相应信用评级;

⑤要建立供应链的建设保障机制。既要对物流、信息和资金进行全程掌握;也要实现银行控制资金流向,对信用风险的发生做到实时监控。

3.3 强化内部控制

由于内部控制和银行内部管理机制失效会导致操作风险的发生,由于供应链金融信贷管理很重要,并且与传统的信贷业务有很大的不同,更容易发生操作风险。因此,需要建立特定的服务部门,在满足业务的需要的同时能够操作模型,进而能够规避供应链金融业务不熟和模型操作所带来的风险。

3.4 组建专业的供应链金融操作团队

由于目前供应链金融的普及,传统信贷业务员已经不能满足目前对人才的要求,操作人员要不断学习供应链金融的有关知识和技能,组建专业的团队专门从事供应链金融,要不断地对产品特性进行分析,还要对整个企业的运营状况很好地把握,对风险很好的预警,控制好业务的风险;同时要不断调整模型,对风险度量地更加准确,更好地降低供应链金融所带来的信用风险。

4 结论

通过对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指标的建立和分析,分析出了影响因素,针对影响因素提出了解决措施,很好地解决了信用风险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李强.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研究[D].济南:山东财经大学,2012.

[2]林飞,闫景民,史运昌.供应链融资模式下第三方物流消解信息不对称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10(11).

[3]李娜.浅析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贸易融资中的商机和风险防范[J].广西金融研究,2008(03).

[4]熊熊,马佳,赵文杰,王小琰,张今.供应链金融模式下的信用风险评价[J].南开管理评论,2009(04).

篇(2)

近年来,在国际金融环境总体不够稳定的大形势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出现融资难的情况,而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模式和产业增值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文章以我国供应链融资理论研究基础和实践操作的现状为出发点,分析动产担保、权利质押、金融保险三种主要的供应链金融模式的法律风险,并提出解决这些法律问题的手段和规避风险的方式。

关键词:

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动产担保;权利质押;金融保险

在目前我国货币紧缩的大背景下,供应链金融是解决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国外对供应链金融的研究比较系统、全面和具体,而我国对于供应链的实践先于理论,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面对全球化经济形势的波动,如何有效保障我国企业的资金链稳定,特别是避免中小企业在采用各种融资手段进行融资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法律风险以及有效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最终建立持久稳定的供应链金融体系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1供应链金融概述

传统的供应链源于分工模式与制造模式的变化,是指在大规模定制的生产模式背景下产生的顾客与供应商之间有效衔接的一体化过程。在全球化经济不断壮大发展的情况下,供应链已经发展成一个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的集成网链。随着庞大资金流运转管理的需要,金融与供应链的结合而产生了供应链金融,为宏观经济形势大背景下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铺设了一条全新的融资路径。

1.1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供应链金融首先是由贸易融资演变而来的,根据我国学者雷蕾和史金召的研究结果显示,学者Berger(2004)最早提出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完整框架,阐述了“政府政策-金融结构-贷款技术”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新思路,并将供应链融资视为重要的技术手段之一。随后,包括Mapper(2004),Beck(2006),Klapper(2006)等众多学者从多个视角对金融与供应链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由于研究视角不同,供应链金融始终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直到2008年,MichaelLamoureux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做了相对完整而现代的定义,他认为:供应链金融是在以核心企业为主导的企业生态圈中,对资金的可得性和成本进行系统优化的过程。笔者以为,供应链金融是针对一个产业供应链,服务于其中一个或上下游企业的多个企业的金融产品,它可以使得上下游的配套企业围绕供应链核心企业运作,从而促进“产———供———销”这一资金链条的稳固和流转畅顺,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协作的方式,构筑了金融机构、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良性互动的产业生态。在我国,金融机构通常指银行,而需要银行提供融资服务的对象大多也是中小企业,因此供应链金融更多地指的是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1.2供应链金融的主要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联系着一个庞大的金融产业生态系统,它拥有多个参与对象,大致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第二部分是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第三部分是物流公司、仓储公司、物权担保登记机构、保险公司等;最后是监管机构。这些对象分别对应的是资金的需求主体、资金的供给主体、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支持机构以及监管机构。多个对象之间相对复杂的业务关系形成了多个融资模式,以现金流缺口包含的三个组成部分(即应收账款周期、应付账款周期和产品生产及存货周期)为切入点,供应链金融可以衍生出以下三种融资模式:一是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指由买方做反担保,卖方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作质押,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的行为;二是预付款融资模式,它的表现形式是在卖方承诺回购的前提下,融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卖方在委托的仓储监管方所指定的仓库开具的仓单为质押条件,而其提货权归属于银行;三是融通仓融资模式,是企业以存货作为质押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的行为。

1.3国内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状况在我国,供应链金融起步晚于国外多数地区,直到2000年我国商业银行才开始推行类似于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服务。同时,与国外独立于银行的金融管理公司作为供应链金融主导机构不同的是,我国的供应链金融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纵观供应链金融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从一开始国内各家银行出于业务拓展和竞争的需要逐步开展供应链金融方面的业务,到现在供应链金融已成为各商业银行和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和增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领域。但我们必须承认,这十多年来,供应链金融作为一个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在有效缓解了众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同时,也暴露出如法律途径的闭塞、信用体系的缺失、风险的扩大等诸多法律风险因素。

2供应链金融领域的法律风险分析

良好的供应链金融生态环境是保障信贷权利人的关键。对此有学者提出:“供应链金融生态环境中最重要的是法律环境,而法律环境的核心功能在于如何提供对信贷人权利的良好保护”。现实中,企业在融资中会遭遇多种多样的法律风险,通过分析这些风险形成的原因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规避风险,从而找到解决之道。

2.1动产担保制度的法律缺陷质押贷款是融资企业常用的一种融资手段,动产质押或是权利质押,两者都与动产担保制度紧密相连。在我国,《担保法》是规范这些行为的准则,《物权法》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担保物和目标权利的归属和行使。然而,虽然我国法律已经尽量做到适应目前复杂的金融交易,但是依然存在许多难以顾及到的方面。

2.1.1有关未来财产的法律空白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有关“未来财产”可以作为担保物,这就意味着我国法律并不允许融资企业利用“未来财产”进行融资,这在某种程度上抹杀了一些中小企业融资的期望。实践中,融资企业要进行生产急需资金,但并没有现实的财产可以抵押或者质押,只有采购合同。此时,银行会根据企业的信誉,以签发提货单的方式来提供资金,但这种以信誉为基础的提供资金的方式风险极大。假设有一套完备的法律规定直接定义“未来财产”,将“未来财产”可衡量化,而不是将其生搬硬套到担保物的领域,就可以让融资企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同时降低银行提供资金的风险。另一方面就是对于“未来财产”所涉合同的审查,现实中银行为了业务的快捷,合同审查环节会相对形式化,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这会带来很大的隐患,例如两个公司之间进行虚假交易骗取银行授信,或者直接伪造采购合同来行骗,而究其根本就是没有现行法律去约束这一类的融资行为。

2.1.2有关浮动抵押的法律缺陷与“未来财产”相类似,浮动财产抵押也处于法律空白状态。浮动抵押源于英国衡平法院(CourtofEquity)在司法实践中发展出来的,用以解决传统固定抵押局限性的一种特殊的抵押制度。在我国,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抵押应当向抵押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物权法》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浮动抵押的空白,对实践中企业采用价值量浮动财产进行抵押融资的实现提供了立法规范。但同时,《物权法》所确立的浮动抵押制度存在着严重的立法缺陷:第一,浮动抵押的设立主体过于宽泛,这不仅威胁抵押权人的受偿风险,而且容易滋生贷款诈骗行为;第二,浮动抵押的客体过于狭窄,浮动抵押的财产仅限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而将不动产和其他动产排除在外,极大限制了浮动抵押财产的范围,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难度;第三,浮动抵押的风险控制过于简单,一方面对浮动抵押权的实现以及优先权的问题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另一方面抵押人为逃避债务恶意处分财产时,抵押权人没有撤销权,这就导致抵押权人将承担巨大的风险。

2.1.3有关动产抵押登记的法律缺陷随着银行和企业之间融资业务往来数量的激增,一些原本不被重视的程序性环节和细节操作反而成了融资过程中最大的风险之一。任何关于物权的设立和转移都可能涉及到第三人利益,为了降低交易风险,一般都要求进行公示。但是在实践操作中,不论是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或者是浮动抵押,都会面临公示的难题。融资过程中,银行面对企业提供的形形的所谓“担保物”,银行根本无法保证其稳定性,而“担保物”的稳定性也成为担保债权稳定性和融资安全性的重要衡量指标之一。例如,甲公司将产品抵押给银行进行融资,因抵押物不需要转移占有,甲公司和银行也未办理抵押登记,甲公司在获得资金后又将产品卖给乙公司。此时,银行的抵押权如何实现便成为难题,如果乙公司是善意第三人,且甲公司又没有其他的资产,那银行的抵押权根本无法实现。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为了交易的便捷,忌讳于动产抵押登记程序的繁琐、内容的复杂、成本的高昂,特别是对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物的权属和价值等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银行往往会忽视动产抵押登记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动产抵押登记存在明显的法律缺陷:第一,我国没有统一的动产抵押信息联网制度,多个行政部门可以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登记信息分散、隔离、不透明问题严重,导致“一物多抵”现象无法杜绝;第二,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不统一,《担保法》既规定了“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即登记生效主义,又规定“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即登记对抗主义;第三,同一担保物上的优先受偿顺序不明确,容易导致抵押债权空置。

2.2权利质押领域的法律障碍企业通过权利质押来融资是供应链金融中相当重要的一种融资途径。法律上规定的可以用于质押的权利大致有汇票、支票、本票、债权、存款单、仓单、提单以及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等。这些权利看似门类众多,但就出质方式来说没有明显的区别,我们下面就以仓单质押为例,来说明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仓单质押是指出质企业将货物存储在物流企业中,由物流企业负责监管货物,出质企业以物流企业开具的(存储凭证)仓单作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仓单名下货物的价值向出质企业提供贷款。《物权法》第223条明确将“仓单”列为可以出质的财产权利之一,为相关现货企业解决了在交割回款时的资金周转难题,也为企业现货融资业务提供了法律基础。虽然目前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整的业务操作流程,但是对于控制融资过程中的风险却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一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用风险。仓单质押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银行、物流企业与出质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银行作为资金供应方,物流企业作为担保方,对于出质企业提供的质物的价值以及合法性缺乏科学评估的能力,如果出质企业存在故意隐瞒或欺诈的情况,两者的风险难以避免。二是质物的流动性导致的价值风险。一方面,对于同一仓单项下的货物可以在不同时间提取和补充的情况下,存在以次充好降低质物价值的风险;另一方面,质物的市场价格的波动,影响质物变现能力的风险。三是法律的不完善导致的权属风险。仓单随着交易的开展在不同的主体间转移,仓单项下的货物的权属极易产生权属纠纷,而《担保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关于仓单质押基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导致仓单质押业务面临法律纠纷风险。四是监管的无序性导致的安全风险。在国外,由于拥有第三方的金融管理机构,仓单项下货物的监管有充分的保障措施。但是,我国目前许多物流企业信息化程度低且不联网,又缺乏有序的监管程序、科学的监管技术和完善的措施,而银行又没有监管的能力,导致私自提货以及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极大。

2.3金融保险制度的规范不足供应链金融中风险长存,而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在供应链金融中加入保险机制能够有效降低风险。虽然我国有些银行已经开始尝试应对融资风险的服务产品,例如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但在理论与实践层面都还不成熟,这显然与我国法律规定的空白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保证保险,在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以保险费代替担保费为主要方式分摊银行风险的金融保险制度,可以为中小企业和个人获得银行融资提供便利的途径。然而,这种保险在《保险法》上虽有提及,但未形成明确的法律系统,甚至基本的性质问题———保证保险到底是保险还是保证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性,这不但导致适用法律选择上的困境,被保险人应优先行使担保物权或主张保证责任模糊不清;也导致保险机构在操作细节上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最终结果是限制了这一保险业务的开展。同时,保证保险作为解决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难问题的辅助融资类保险业务,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本应由政府承担更多的责任。当保险公司承接这一责任时,政府也理应提供更多的激励扶持政策对其发展予以支持。但是,保证保险并未得到这种支持,比如保证保险的保费要计入营业收入,违约风险准备金也不允许在计算所得税时予以扣除,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证保险的发展。

3对于完善我国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法律制度的建议

解决供应链金融中的法律问题,避免一些可以控制的风险事故,是构建一个和谐的供应链体系的必要举措。对此,笔者认为应该从多个方面去入手,以下就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几点建议。首先,要完善浮动抵押制度。一是提高浮动抵押的准入条件,将浮动抵押权的设定主体限定为公司;二是扩大浮动抵押权的客体,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以外的动产和不动产纳入抵押范围,提高企业资产的利用率;三是规范浮动抵押的实现程序,将其纳入司法程序的框架内;四是明确浮动抵押的受偿顺序,特别是要明确法定担保物权与浮动抵押权之间的受偿顺序问题。其次,要完善动产抵押登记制度。一要改《担保法》中关于动产抵押的“登记要件主义”为“登记对抗主义”,加快动产的流转速度和使用频率,提高动产抵押的效率;二要改“多头登记”为“统一登记”,提高动产抵押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避免“重复抵押”带来的融资风险;三要规范登记流程,统一登记内容、登记格式的标准,提高登记操作的规范性。再次,要完善权利质押监管制度。一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便于对质押物进行尽职调查,防止重复抵押情况的出现;二要强化监管审查力度,建立银行内部严格的质押条件审查制度、风险自查制度,以及监管企业的监管责任制度;三要探索第三方担保机制,保证质押物实际有效的存在以及控制价值的大幅度波动。最后,要完善金融保险制度规范。宏观上,针对融资企业的新型保险产品构建一个系统的法律体系,将其与传统财产保险进行严格区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且规定与之相应的处罚措施。中观上,一方面,明确金融保险的法律性质,以解决《担保法》对金融保险,特别是保证保险的法律适用上的困扰;另一方面,调整税收等相关法律制度,打破金融保险在政策、法律层面的制度约束。微观上,改进中小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级制度,建立符合中小企业和个人特点的评级指标、调整规则以及评价模型。

参考文献:

[1]胡跃飞,黄少卿.供应链金融:背景、创新与概念界定[J].财经问题研究,2009(8):76-82.

[2]于宏新.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及防范策略[J].经济研究导刊,2010(20):112-114.

[3]深圳发展银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应链金融———新经济下的新金融[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

[4]陈成.供应链金融及其风险管理策略[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1.

[5]马佳.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分析及风险公职[D].天津:天津大学,2008.

篇(3)

    关键词:供应链管理 金融供应链 风险管理

    Abstract: As the new research area i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financial supply chain focuses that cash flow should correspond with information and logistic. Due to the goal, this paper establishes the guarding risk mechanism in financial supply chain. It is hoped that what the author presented in this paper will stimulate the development of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in China.

    Key words: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Financial Supply Chain; Risk Management

    为适应现代市场竞争,带来规模效益,供应链这一企业经营运作模式应运而生。它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以及终端用户连成一个功能性网络,通过对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控制与整合,供应链上企业联结成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了产品库存和商业交易时间的最小化。实践证明,加强供应链管理是其增强竞争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因而,对供应链的构成、运作与协调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和企业界的广泛关注。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供应链管理侧重于对供应链物流和信息流管理机制的设计和优化,通过整合物流与信息流以降低运作成本、提高效率,而较少将研究视角集中在伴随物流、信息流的资金流之中。

    强调资金流在物流、信息流中整合和协调的供应链即金融供应链。在供应链的运营过程中,资金流的循环与增值是由现金转化为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结算资金,最终又转化为现金的过程。通过对资金流、物流与信息流的协调整合,可以保证供应链运营的顺畅以及资金的增值。与单个企业资金流的管理相比,金融供应链管理的范围更宽,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更加复杂,影响也更加深刻。因此,要实施金融供应链的风险防范,应将金融风险与供应链风险结合考虑。

    一、对金融供应链风险的界定

    企业经营中面临的风险是指企业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的偏离程度,并且更强调引起经济损失的可能性。金融供应链风险则是指在供应链运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而带来的影响,使得资金流与物流的协调性下降,供应链金融成本上升,资金供给不足而导致供应链延滞或者中断的风险。

    按照金融供应链风险的来源,可将其分为两类:外生风险和内生风险。

    外生风险主要是外部经济、金融环境变化影响供应链资金流与物流协调顺畅的可能性。主要来源于市场利率、汇率变动而导致的供应链上企业融资成本上升;或者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法律修订等因素导致产品需求中断、供应链增值难于实现,由此引起资金循环迟缓甚至中断的风险。

    内生风险主要是供应链上企业之间的不完全协作或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金融信用风险、贸易信用风险以及信息风险,如由于企业的违约而导致银行终止贷款,顾客信用等级评价失实而导致应收账款难以回笼,以及有关资金信息传递扭曲等问题。

    对金融供应链风险的认识有助于全面防范和控制风险。强化对不可抗性较小的内生风险的预警机制和对外生风险感应的灵敏度,是金融供应链风险防范机制的任务所在。为此,必须增强资金流与信息流、物流的协调性、提升供应链的协作效应。

    二、金融供应链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

    1、金融供应链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思路

    如上所述,金融供应链突出了资金流在供应链中的“血液”功能,强调资金流与物流、信息流的协调。如何实现协调,并在此基础上提高供应链在持续变化、不可预测的市场环境中的生存能力、增强灵活性,防止资金循环的迟缓或中断,确保资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是构建金融供应链风险防范机制的目标。

    所以,增强金融供应链的风险防范能力,必将以提高资金流与物流、信息流的协调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由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供应商、掌握核心制造技术的产品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构成的供应链网络中,仓储、运输及配送等物流服务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此外,它还将在供应链网络中起到信息中枢等重要作用,而其他企业则集中精力做好生产、销售等核心业务。 在原材料的供应、产品的制造与销售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能够在提供仓储、运输和配送服务的同时及时获取原材料、产品的供需信息。即以联结消费者的零售商为起点,将有关产品需求的信息以及库存信息及时反馈于制造企业和供应商,以便制造企业适时调整生产以及对原材料、中间产品的需求。实时、可靠的产品需求及库存信息,能够有效较低贸易信用风险,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并且这种物流与信息流的集成交互状态,实现了物流与信息流的协调。   在此基础上,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其他供应链上企业提供融通仓服务,将金融业务与物流业务实施整合。例如,物流企业可以为供应商、制造商和销售商提供贸易,代办销售、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收付款项的管理,并在此过程中对有关资金数据资料进行系统分析,实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在分析财务状况的基础上识别风险,并分析风险对供应链造成的影响,及时反馈于其他链上企业;此外,根据对供应链上企业金融信用等级评价的状况,建立供应链综合金融信用体系,为其他企业提供委托贷款、担保等金融服务。这样既可避免链上企业单独建立金融信用体系的不必要重复和较高的金融物流成本,又能够克服单个企业在与银行的金融服务谈判中只考虑自身利益,缺乏全局意识的弊端。这种物流服务与金融服务的集成式管理,以为供应、制造、销售架设的物流、信息流桥梁为纽带,实现了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的协调,对降低供应链运营成本和金融信用风险、信息风险,并提高供应链对外生风险的敏感度大有裨益。

    2、实现风险防范机制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三方物流企业业务能力的提高。在上述风险防范机制中,第三方物流企业扮演着“物流服务商”、“金融服务商”、“信息提供者”等多重重要角色,这对于物流企业的业务能力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这些业务的实施状况也将直接决定供应链运营的成败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奏效。

    信息传输的及时准确性。信息流的传输覆盖了供应链运营的各个环节,在第三方物流企业这个信息中心汇集,经过分析、加工与整理,再反馈给各链上企业。若包含了资金状况的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发生扭曲而带来“牛鞭效应”,不仅不能防范风险,还会形成更多损失。由此,信息传输的及时准确是风险防范机制实施的前提。

    收益的公平分配。供应链是企业结成的利益共同体,但并不排斥个体利益的实现,否则就会出现因缺乏激励而带来个别企业的“败德行为”,甚至供应链的解体。链上企业公平分配收益,是实现共赢的最直观表现,也是确保金融供应链风险防范机制顺利实施的根本保障。通过谈判确定收益分配原则并在运营中合理调整收益分配方案是实现收益公平分配的有效途径。

    三、相关保障机制的建立

    防范金融供应链风险、形成供应链上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赢格局,链上企业应当保持高度信任的状态,这可以通过订立契约,建立信息技术平台等措施加以保障。

    1、通过订立各项契约保证信任

    市场经济条件下,维系平等利益主体之间合作关系的基本形式就是契约,它将为供应链运营提供强制性的实施规则,保证各方提供完全信息。因此在供应链组建之初,就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合作性谈判等形式订立各项契约。而在运营过程中,供应链上企业应严格遵照契约,保证信息的高度共享,提高协调性。为此,在核心企业选择成员企业的过程中,应将信用度的评价作为一项重要标准,对各拟加盟企业进行严格筛选,将企业间原有的关联交易外化为契约交易,尽量避免摩擦,提高供应链的运营效率。

篇(4)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信用风险 激励

一、引言

由于标准普尔下调美国债券信用评级以及惠誉对中日两国发出的信用评级下调警告,全球实体经济面临着信用风险危机,再者中央银行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市场资金的流动性变差,银行对资金的流动性更加的谨慎,在这个大经济环境下,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中应加大力度对信用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二、供应链金融基本概述

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供应链金融是指银行将供应链上的多个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根据特定产品供应链上的真实贸易和供应链主导企业的信用水平,以企业贸易行为所产生的确定未来现金流为直接还款来源,通过对供应链交易结构的分析以及对资金流、信息流及物流信息的整合,借助相关的动产保护物权(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以核心企业为切入点,针对核心企业上下游长期合作的供应商、经销商,设计有效灵活的金融产品,为供应链上的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三、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成因

供应链的信用风险是指处于供应链条的中小企业的综合信用风险,不仅包括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信用风险,而且还包括供应链的风险因素给中小企业带来的信用风险,如信息传递、财务状况和市场波动因素。信用风险主要有道德风险和违约风险。道德风险是由于银企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银行通过现存的信用评价系统难以对融资企业进行评估,会出现劣质企业驱逐优质企业的逆向选择问题。违约风险是由于链条企业的需求被加倍放大,造成供应链的牛鞭效应,加大了供应链的库存,占用流动资金,增大了违约风险。

四、信用风险防范与控制

基于博弈论的理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要实行最优的激励合同,必须把银企之间的不对称信息最小化,商业银行必须在供应链中选择信用良好的企业,在事前设定完整的信用评价体系。信用风险的核心就是“保险”和“激励”两大问题。

1保险即是商业银行利用自己的信用评价体系对融资企业进行信用等级的划分,以判断是否能够参与供应链的合作。指标体系一般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展开:经营状况、企业规模、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金信用、合作历史、发展前景、管理者综合素质。在八个以及风险因子内,每个因子又可细分为几个子风险因子.经营水平(销售额增长率、市场占有率、利润总额增长率)企业规模(销售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资产流动比率、存活周转率)盈利能力(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产品销售利润率)资金信用(贷款偿还率、贷款支付率)合作历史(合作年限、合作收益率、合作关系度)发展前景(产品生命周期、新产品开发能力、发展规划与措施)管理者素质(性格、领导能力、团队协作力)。

银行在子因子内进行相应的评级,评级可有A-D四个级别进行判断,并根据综合的评级结果对融资企业进行选择,具体的评级标准对应着对企业的贷款程度及合作年限。等级A选择合作,年限为3-5年;

等级B为合作年限为1-2年;等级C、D不合作。

针对供应融资的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应加快建立一套完善的、全国性的客户信用评价制度与体系,并加强对贸易真实性的审查,以帮助商业银行进行定性定量的决策分析,优化贷款方向,改善投资结构,降低贷款风险;同时可以督促中小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供应链运营绩效,实现银企的双赢。

2基于委托之信心不对称情况下的最有激励合同,委托人(银行)应通过设定激励合同来迫使人(借贷企业)选择委托人希望的行动。具体的激励机制从以下方面进行探讨:

(1)根据以上的信用评级标准对企业实行不同的贷款优惠,对不同级别的企业设立不同的监管机制,根据企业的按期偿还贷款情况,制定相应的激励策略。A级企业:不违约情况下,维持评级,延长下次偿还日企,重点培育企业发展;违约情况,降低企业评级,减少贷款力度,减少合作年限,纳入银行监督体系。B级企业:不违约,提高企业评级为B+,提高贷款额度;违约,降低评级为B-,停止贷款,纳入银行察看期,直至偿还贷款。C、D级不作讨论。

(2)基于目标实现的激励。市场竞争的激烈,是企业在经营的过程必须加快发展速度,努力提高自己的销售额及利润率,银行应和企业在合约期内签订发展目标,贷款企业如在期内完成发展目标,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偿还贷款能力,同时还能与银行加强合作的同时,为银行带来经济效益,所以银行等信贷机构应该设立长期的发展机制鼓励贷款企业的运营,比如减少还款额度,加大大款力度,为其制定专门的金融决策,辅助企业的发展,同时也能让自己受益。

五、结论

全球经济面临二次探底,世界各大经济体面临被下调信用评级,中央银行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资金的流动性较差,所以银行等机构应避免信用风险的发生。本文从前期的预防和后期的激励两方面对供应链融资信用风险进行控制。商业银行还应对企业设定更精细的信用评价系统,细分评价指标,制定更有利于双方的激励成长机制,为贷款企业提高全面的金融服务,促进供应链金融的良好运营。

参考文献

[1]胡跃飞.供应链金融――极富潜力的全新领域[J]上海金融. 2007.

[2]李志辉,李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识别模型及实证研究[J].经济科学(5)2005.

篇(5)

农产品质押融资是存货质押融资的具体化,对破解涉农企业的融资困局具有重要意义。但农产品具有慢速变质、易腐蚀、难存储、难运输等特征,这致使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风险,所以探索农产品质押融资风险防范问题非常必要。在系统梳理供应链环境下的农产品质押融资风险类型基础上,采用层次风险和模糊综合评价方法评价企业开展业务的风险较为适宜。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农产品质押;层次分析;模糊综合评价

中图分类号:

F304

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7.03.12

一、引言

存货质押融资是供应链金融的主要运作模式,随着诸多学者的系统、深入研究,其理论体系日渐形成并逐步完善,这对引导业务实践健康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然而,现有关于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研究皆把质押物认定成一般性“存货”,应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影响了业务功能的深入发挥。有鉴于此,拓展业务应用范围,丰富供应链金融理论体系并满足更多社会融资主体的资金需求成为当下供应链金融理论研究的探索趋势。农产品是农户、合作社、农场及农业型中小企业的主要资产类型,定期地闲置在仓库之中,挤占了不少的流动资金,使得本就资金不足的他们更加窘迫,加之农业型中小企业通过正规途径获得资金的难度较大这一因素,致使这类个体或组织面临严重的资金不足问题。所以探索农产品质押融资问题对缓解涉农中小企业及农户等融资困境具有重要意义。但无法回避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农产品是典型的弱质性产品,这种特性致使农产品质押融资业务更为复杂、风险更多。有鉴于此,探讨业务风险防范问题对业务高效运行及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现有关于存货质押融资风险问题的研究集中在贷款价值比率[2][3]、物流企业道德风险[4][5]、组合质押价格风险[6][7]、风险因素分析[8][9]等问题上,与以上不同的是,本文在系统梳理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农产品质押融资风险类型的基础上,运用层次分析和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给定某企业开展该业务的风险进行了评价。

二、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农产品质押融资风险分析

尽管合作社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对其缓解融资困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开展业务过程中的风险不可回避。所以探讨合作社存货质押融资风险指标体系构建及防范问题变得重要。经过对合作社自身特性、存货特征及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运作流程分析,笔者提炼出农产品质押融资业务主要面临的风险类型有:外部环境变化风险、资信水平风险、供应链稳定风险、质押物风险、技术水平风险、法规风险。

(一)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农产品质押融资外部环境变化风险

外部环境包括的主要项目有:自然环境、市场环境、行业环境、区域环境等。自然环境变化如天气、气候、自然灾害对业务影响较大,因为农产品包括改良品(随着时间流逝存货在数量或质量上发生变化)。对天气、气候等自然环境变化比较敏感,良好的自然环境可以有效抵御农产品的变质损耗、引致活体农产品产量增加,市场供给增加,进而影响存货的变现等后续问题,市场环境变化描述的就是该类存货在市场上的供需、竞争、政策变更等情况所带来的不确定问题,行业环境变化和区域环境变化主要是指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在市场竞争水平、开发程度、技术水平、经济发展状况变化而造成的不确定问题。

(二)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农产品质押资信水平风险

资信水平风险是指业务中参与多方尤其是借款企业、物流企业因资信水平低下发生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参与的诸多主体中,物流企业及借款企业的资信水平等级对业务整体信用风险影响较大。借款企业往往为中小涉农企业、合作社、农场主、农户等,他们在财务制度、经营管理、内部风险控制、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加之经营产品的弱质性、季节性等特征,使得借款企业的资信水平整体较为低下,容易因自身或外界因素引发有意或无意违约、合谋等行为发生。物流企业在业务中扮演着中枢和桥梁的作用。农产品质押融资的特殊性决定对物流服务质量的要求较高,不仅需要完善的运送方案,而且需要较高的价值评估、质押存放、监管等条件,而物流企业的资信水平低下会造成与借款企业合谋骗贷、质押物丢失、毁损等结果发生,而引致物流企业资信水平低下的关键因素来自其规模小、财务制度不完善等因素。

(三)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农产品质押融资供应链稳定风险

探索农产品质押融资业务无疑对涉农企业破解融资困境有重要现实意义,但农产品弱质性、慢速变质、周期性等特性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接受,开展业务的积极性不高,所以借款企业需置身供应链环境中,且核心企业为其业务开展提供必要辅助对业务的顺利开展大有裨益。置身于供应链环境中且有核心企业的辅助,有效降低了单个企业的违约风险,但滋生了供应链稳定风险,主要体现为供应链控制风险、供应链协作风险、供应链竞争风险等。控制风险可解释为核心企业掌控整个链条力度强弱与否所产生的不确定性,掌控力度愈弱,该风险愈大;协作风险可被解释为链条中企业(包括横向企业和上下游企业)间的合作协调是否畅通所引致的损失,协作愈差,风险愈大;竞争风险可被解释为该链条与一个或多个同行业或类似行业链条的整体竞争能力强弱所导致的损失,争能力越强的链条,竞争风险就越小。

(四)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农产品质押融资质押物风险

质押物风险可理解为由于质押物品种选择有误、价值减少、违约处置变现不畅、自身变质等缘由造成的损失。经过实地调研和阅读归纳,质押物风险主要体现为如下几种风险类型:质物类型筛选风险、质物价格变化风险、质物违约处置变现风险及质物自身变质风险。

质押物是银行有意放贷的关键,但并不意味着每种农产品都适合开展质押融资业务,某些农产品因其自身结构特征使得运送和存储较为困难、变质速度较快、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处置变现较为困难等,具有这种特征的农产品是不适合作为质押物的。业务开展前,可预先设置准入机制,符合标准的质押物方可纳入,否则拒绝,这对防范业务风险具有较好的控制效果。质物价格变化及违约处置变现风险是农产品作为质押物所面临的比较重要的风险类型,农产品弱质性、季节性等特征导致其价格变化较大,而价格较大的波动会给其价值造成不稳定,不稳定的价值特性又影响变现效率,进而给参与主体银行带来潜在风险。自身变质风险大小取决于质押物类型、运送条件、方案及存储设备水平等因素。

(五)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农产品质押融资技术水平风险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诸多操作节点需要技术的支撑,而因技术水平低下所造成的损失则为技术水平风险。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依赖技术支撑的业务环节点包括,质物的价值评估,质物价格波动检测、质物存储条件、质物运送方案、质物违约处置、仓单真伪辨别、质物重复质押等,在这些业务节点上,若处理技术水平低就会造成一定的损失。

(六)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农产品质押融资法规风险

法规风险可被解释为因交易合同不符合法规范式和要件而无法获得法规保护所造成的损失。该风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合规性风险,是指合同条款设置规范与否、仓单样式合规与否、业务操作符合法规要求与否等;另一类为质押物权属风险,是指质押物所有权是否明细、是否存在重复质押、质押物来源是否合法、质押物类型是否合规等。这两类风险构成了法规风险的主要内容,尽管存在《合同法》及《担保法》,但现有法规对这一新兴业务的规制还不完善甚或缺乏,使得法规风险的发生概率增加。

三、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农产品质押融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上文分析,得到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农产品质押融资业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从表中易知,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1个,用字母R代表目标层,用字母A代表准则层,字母B代表子准则层。比较全面凸显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主要风险类型。

四、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农产品质押融资风险模糊综合评价

(一)层次分析法及模糊综合评价法概要

层次分析法是定性和定量结合适用开展分析的决策方法。该方法的特点是使用不多的定量信息让决策过程数学化,并给出量化结果,据此对复杂问题进行快速决策。该方法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分解研究问题,形成由若干层关联因素构成的结构框架;然后,对每层因素进行比较、打分获得对上一层指标权重;最后,对所研究问题的决策层依据权重大小进行排序。

模糊综合评价法是把定性问题定量化并根据模糊数学隶属度理论进行综合评价的一种方法。该方法旨在综合评价一个受多种因素制约影响的复杂问题,据此可得出一般性评价结论用于决策借鉴。该方法的特点是结果明确,系统性强,适用于回答非确定性问题。

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各自存在优劣,单独适用无法解决本文所谈问题,而结合两种方法的优势,方能给出一个关于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农产品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的综合评价结论。基本思路如下: 首先分解研究问题构建结构模型,然后确定关联因素对所属指标的权重,其次根据量化结果,应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开展综合评价并给出评价矩阵,最后结合权重向量及评价矩阵得出最终评价结果,形成一般性结论。

(二)构建风险指私峁鼓P

通过对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农产品质押融资风险梳理,已得出指标体系如表1,指标体系分为三个层级,目标层、一级层(准则层)和二级层(子准则层),目标层是我们最终需要达到的结果,为达到这一预期目标和结果,将其具体化为一级层(准则层)和二级层(子准则层),一级层和二级层是为实现目标所设计的中间环节,通过对一级层和二级层的技术处理之后,将实现预期目标,即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农产品质押融资的综合风险大小。

(三)构建判断矩阵

前文已给出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农产品质押融资业务风险指标体系,对所给指标处理的基本思路为:首先两两比较相同层级指标,构造成对比较矩阵,然后计算该层级指标对上层所属指标的权重,依次类推,最终得出对目标层的权重向量。一级层指标对目标层指标的影响权重采用1-9标度法赋值(Satty,1980),1-9标度相应值见表2。

(四)确定权重并一致性检验

1.一级层指标权重的确定

以目标层指标为准则,计算一级层指标对目标层重要性的两两比较,确定彼此间的相对重要程度,进而得到两两比较矩阵,即以本文所研究问题为准则,两两比较外部环境变化风险、资信水平风险、供应链稳定风险、质押物风险、技术水平风险及法规风险六个指标对目标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得出比较矩阵R-A。然后根据判断矩阵R-A,采用算术平均法,计算各指标的权重,结果见表2.

为验证表1中成对比较矩阵及权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论文对此开展一致性检验。先把成对比较矩阵及权重向量矩阵相乘得到BW,然后利用下面公式求最大特征根。

λmax=∑ni=1BWinωi=1n∑ni=1∑nj=1aijωjωi

求出λmax值后,将其带入公式C.I.=λmax-nn-1中得出一致性检验指标C.I.;根据表4随机性一致性检验指标R.I.,然后利用公式C.R.=C.I.R.I.求得一致性比例C.R.的值。若C.R.

SymbolcB@ 0.1,说明成对比较矩阵的一致性可以接受,否则,需要对成对比较矩阵进行调整,重新确定权重矩阵,直至满足上述条件为止。

结合上述一致性检验流程,易求得,λmax=6.265,C.I.=0.053,查表4可得R.I.=1.24, 所以有C.R.=C.I.R.I.=0.043

SymbolcB@ 0.1,说明成对比较矩阵一致性在允许范围内,误差能够接受。

通过计算得出一级层权重向量值为W=0.108,0.384,0.072,0.247,0.160,0.029。

2.二级层指标权重的确定

以各一级层指标为准则,两两比较所含二级层指标对一级层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得出两两比较判断矩阵。如以环境指标为例,此时,环境指标为一级层指标,以该指标为准则,两两比较其下一级指标,如自然环境变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环境变化、区域环境变化对其影响程度大小,构建成对比较矩阵,计算权重向量并开展一致性检测。依次类推,计算二级层指标对所属指标的权重大小,因篇幅限制,不一一进行列举,本文直接给出各二级指标的权重结果,计算过程略,各二级指标对一级指标的权重如下。

WA1=0.351,0.432,0.146,0.071

WA2=0.095,0.168,0.476,0.261

WA3=0.372,0.498,0.130

WA4=0.085,0.421,0.325,0.169

WA5=0.178,0.415,0.276,0.131

WA6=0.718,0.282

(五)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农产品质押融资模糊综合评价

结合本文所研究问题的系统性、复杂性等特点,选择模糊综合评价法作为分析方法,以此对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农产品质押融资整体风险给出一般性评价结论,以对业务实践提供理论借鉴。

1.确立评价等级

在已知评价指标及权重向量基础上,还需知晓评价等级及标准,才能开展风险评价。为使评价工作便于开展,论文将评价分成五个等级:很低、较低、一般、较高、很高。由此,可知评价等级集为H=v1,v2,v3,v4,v5 =(很低、较低、一般、较高、很高)。至于针对不同评价等级所涉及的标准,因篇幅限制,在此不予陈述,因本文主要意图是通过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评价农产品开展存货质押融资的风险状况,标准阐述与否不影响风险评价结果。

2.构造模糊评价矩阵

以重庆市某家开展农产品质押融资的涉农企业为例,该企业以其所拥有且暂时闲置的一批农产品质押给银行,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对该企业开展该项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价,邀请了25对业务熟悉的专家学者或企业负责人,其中4名来自物流企业、7名来自金融机构、10名来自高校及科研所、4名来自农业型企业,这些专家学者根据自身经验及所掌握的资料信息对该涉农企业开展农产品质押融资业务进行评价,对21项二级指标按照五个评定等级分别打分,然后对各指标评分进行整理和归一化处理,整理结果见表4。

由计算结果可知,综合风险的最大隶属度为0.270,对应于“较高”等级,根据最大隶属度原则,该企业开展农产品质押融资综合风险程度为“较高”。

五、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不断开展和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实践经验日益成熟,理论体系日渐完善,若进一步丰富理论体系和完善实践操作经验,拓展业务应用范围变得必要且有意义,在此背景下,把“存货”具体化为“农产品”,探讨农产品质押融资相关问题就顺应了目前的研究现状。农产品质押融资的开展不仅对破解农业型中小企业、合作社、农户等融资困局具有积极意义,也对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村繁荣、增加农民收入有重要作用。但不可回避的是,农产品慢速变质的特性决定开展该业务的风险问题必须克服和解决,所以探讨农产品质押融资风险问}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在系统梳理合作社存货质押融资风险类型的基础上,构建了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和模糊综合评价方法,评估了给定合作社开展该业务的风险程度。JS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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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匡海波,张一凡,张连如. 低碳港口物流质押贷款组合优化决策模型[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4,34(6):1468-1480.

篇(6)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P2P网络借贷;供应链金融信息服务平台

一、供应链金融研究意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2年三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2012年6月末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59.64万亿元,同比增长16%。上半年增加4.86万亿元,同比多增6832亿元。主要商业银行(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的发放增长速度(招商银行7.35%,民生银行10.35%,工商银行8.6%,建设银行7.83%)远低于整体贷款余额的增速。

从央行的数据与主要商业银行的年报数据的比较中可以看出,主要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积极性不高,其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速大大低于整体贷款增速。中小企业从商业银行融资难的问题可见一斑。

从目前的商业实践和理论探讨来看,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改善商业银行贷款结构,优化资金投向,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手段。

二、供应链金融概念

陈娟(2011)认为供应链是在价值链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供应链金融则是随着新型的供应链管理运作模式诞生和发展的,突出了供应链组织关系中资金流对这个过程增值的作用,并以此作为整个链条的整合,从财务的视角对整个供应链发展目标进行优化,为参与国际竞争的供应链组织提供一体化金融服务的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供应链金融的运作目标是帮助供应链企业最大化资金利用价值,并依托供应链三流(资金流、物流、信息流)整合帮助他们最小化资金的获得成本,保证供应链整体健康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1]。李伟伟(2012)认为供应链金融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依据,银行基于对供应链上下游客户交易流程的掌控而提供融资,以封闭控制商品流或资金流为原则,掌控商品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动向,能够有效的对信贷资金用途进行监管,降低银行融资的风险[2]。

笔者认为供应链融资是以供应链为依托,以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以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为贷款担保,一方面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另一方面扩展银行的放贷范围,优化资金配置的新型金融业务。

三、供应链金融的研究文献综述

国内目前有大量的关于供应链金融的研究文献,这些文献研究的方向和主题大致可以归纳为三大类: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建议。

1、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

目前国内文献对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分析,有的是从商业银行的实际供应链产品出发对供应链金融模式进行分类,有的从供应链上的商品流向对供应链金融模式做出划分,有的以质押品的不同区分不同的供应链融资模式,有的则对单一的创新产品进行分析。

杜瑞(2010)将商业银行开展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分为三大类:一是以核心企业为风险责任主体,银行为其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二是基于货权控制和存货质押的供应链融资。三是基于应收账款质押或转让的供应链融资[3]。李华(2010)以供应链各环节中小企业的动产能得到有效盘活且能顺利流转为研究目标,提出了一种创新的基于动态质押的融资集合模式,设计了该融资模式的结构和业务操作流程,并对动态质押和静态质押进行了比较[4]。陈娟(2011)从供应链融资实际提供者将供应链金融的模式划分为商业银行、第三方物流公司、第三方贸易平台公司和供应链上核心企业四大供应链金融模式[5]。李伟伟(2012)介绍了以“1+N”理论为基础的动产质押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保兑仓融资模式三种供应链融资模式[2]。邹里苏(2012)以中兴银行为案例分析了“1+N”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实践[6]。

2、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

银行在供应链金融面临的主要风险是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用风险。当然任何一项银行金融业务不可避免的也会产生操作风险。由于抵押品的价格波动导致的市场风险最终将在中小企业违约的信用风险上体现,通过对市场风险监控可以更好的把握信用风险的变化。相关文献主要也是针对如何识别、评估、控制和缓释信用风险来讨论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问题。

周纯敏(2009)认为信用风险是供应链融资的主要风险,并从信用风险识别、度量、评价和控制的角度来分析供应链融资风险,同时提出相关防控策略[7]。林树红(2010)认为供应链融资的风险主要包括融资主体的信用风险、融资支持的债项风险、融资过程的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8]。潘文东(2010)认为欺诈类风险、业务操作类风险、法律风险是供应链金融与生俱来的风险,故应重视信用评价系统在金融供应链融资产品中的应用,提出金融供应链融资产品信贷风险的控制与防范措施[9]。李小龙(2011)介绍了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面临的信用风险,提出供应链信用风险的相关因素,通过设计信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尽量避免企业失信的行为,实现供应链金融的良好发展[10]。刘双红(2011)分析了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面临供应链断裂风险、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动产质押风险、产品开发和推广风险及法律风险等,并在分析这些风险及产生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防控对策[11]。王威(2012)分析了供应链融资面临的信用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和合作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风险防控措施[12]。王卡(2011)认为供应链融资风险主要来源于专业操作能力低、交易合同的真实性和核心企业的风险传递,商业银行需要通过建立信息化电子平台、谨慎选择核心企业和设计与供应链融资需求相适应的授信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来控制风险[13]。

3、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建议

马苏川(2011)通过SWOT分析了供应链融资的优越性,并提出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采取低成本、低风险和多企合作等战略[14]。张敬峰(2011)认为银行应转变角色,培育优秀供应链,建立和完善供应链融资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供应链融资体系的应急处理机制;核心企业在供应链融资体系布局和管理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作为供应链融资服务对象的中小企业要规范管理、科学发展,通过这些措施多方面促进供应链金融的发展[15]。杨蓉(2011)从核心企业和建设良好融资环境出发,提出发展供应链融资的措施[16]。林声强(2011)认为商业银行应该从积极构筑全新的供应链性能评价体系、打破授信跨区域限制,实现金融产品一体化、赋予供应链融资叙做银行所有产品的职能和将供应链作为一种营销和培养优质客户群的策略与手段四方面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17]。张倩(2012)分析供应链融资产品品牌建设对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重要性,并提出品牌建设建议[18]。

四、供应链金融的可研究方向

1、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的研究

目前文献对供应链金融模式的研究仅限于从银行的角度出发,没有具体分析目前世界上成功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其他企业实体。如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较成功的案例有UPS Capital公司;第三方贸易平台公司,Trade CARD公司和阿里巴巴公司;供应链核心企业凭借自己的资金实力对供应链企业进行金融服务。可以分析这些成功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从而得出发展中国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可选择的路径。

2、供应链金融服务风险管理实施方案的研究

目前的文献主要偏理论阐述,而缺乏实际的实施方案。

大型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缺乏积极性的重要原因就是,对中小企业放贷的成本过高,而收益低。如何建立快速有效、适合供应链融资的信贷审批流程是降低大型商业银行放贷成本、引导资金流向中小企业的关键所在。国外较成功的例子是美国的富国银行。在90年代初,富国银行建立了成功的小微企业信用评分系统,成为小微企业业务成功的重要技术保障。另外,富国银行采用科学化、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式监管小微企业贷款,以保证风险可控。凭借独特的业务模式和风险管理理念,富国银行小微企业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截至2011年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8%,高于整体贷款增速7个百分点,“企业通”已处理超过200万笔贷款,其中2/3的贷款决策是由系统自动完成的。中国国内目前已经有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杭州银行等银行在采用“信贷工厂”模式,逐步优化小微企业的审批流程。

信用评级是信贷发放、风险防控的重要环节,研究适合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评级量化模型也是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一个研究方向。

3、供应链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的构建研究

信息流是供应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链中各种信息快速有效的传递,可以减少借贷关系中委托人和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借贷成本,促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发展。供应链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可以以P2P网络借贷平台为原型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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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

1供应链金融的含义

供应链金融大致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来分析,广义的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金融资源的整合,由供应链定的金融组织为其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狭义的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为上、下游提供的信贷产品。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说,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等特定的金融机构以供应链上的真实贸易为背景,以企业经营的贸易行为产生的确定的未来现金流为直接还款来源,并根据核心企业与相关贸对象的信用水平,为企业提供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以及产品销售环节过程中有针对性的信用增级、担保、融资、风险规避、结算等金融产品与服务。

2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因素分析

2.1政策风险

一方面,供应链融资作为一种新的金融产品,其相关的政策、法律不尽完善。随着供应链金融的不断充实与发展,新的金融信贷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新的信贷产品所涉及的市场与相关领域不断广阔,因此这些新的信贷产品所涉及的领域其法律法规往往存在空白,甚至有些地方存在着一定的矛盾,相关商业银行一旦遇到法律纠纷,通过相关的司法程序维护自己权益就会面临一定的困难,尤其是我国动产浮动抵押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动产浮动抵押面临主要抵押财产不特定性,容易产生担保物债权的不稳定。另一方面,供应链金融中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管理不完善。相关的管理机构对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内容撰写缺乏规范性的要求,而这些将导致商业银行在相应债权到期后无法顺利实现自身权利。

2.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被称作违约风险,它是指交易对手在合同到期时未能履行其义务而导致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是整个供应链金融中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也是商业银行在业务流程中面临的难题与制约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瓶颈之一。传统信贷业务是对单个企业作为主要考察对象,而供应链金融是通过核心企业作为传导,实现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仓储物流公司、第三方监管和银行多方位、多主体全面参与的有效运营模式。因此,供应链金融主体的多元化也势必造成风险源的多元化、复杂化,而这些风险突出的表现为资金引发的风险与质押货物引发的风险。在资金引发的风险方面,一旦核心企业资金链条无法正常运转,这样风险会迅速波及当前供应链条上的各个主体,给商业银行造成巨大损失,或者融资企业由于自身财务等问题,无法归还信贷资金与利息都会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在质押物引发风险的方面,由于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中,商业银行对质押物的管理较传统信贷业务有所创新,在整个监管过程中,商业银行只过于依赖第三方监管公司,如果监管公司对质押物处置不当就会导致商业银行遭受风险甚至重大损失。

2.3市场风险

所谓金融市场风险是指由于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动及不确定性造成市场商品价格大幅变动而给银行带来的风险,主要分为价格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首先,价格风险是市场上商品价格变动所带来的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中,企业商品流通产生的现金流是融资企业归还商业银行的第一还款来源,所以平稳的市场价格是融资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之一,一旦质押物因为市场价格下跌则会导致企业蒙受损失,进而影响商业银行收回信贷资金及利息产生风险。其次,汇率风险是由于汇率波动继而导致商业银行的长期市值和净收益下降的风险,供应链中,如果相关的供应链主体涉及国际结算,汇率则会对融资企业及商业银行造成一定的风险。最后,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对商业银行造成的损失。当前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融资产品在定价方式上仍然采取传统的信贷模式下的固定利率定价方式,如果国家对当前利率进行调整,而商业银行不能根据当前市场利率及时调整其战略计划,那么银行只能承担此期间因利率调整而带来的风险。

2.4操作风险

根据供应链金融的特点来看,其面临的操作风险主要因素有信贷流程不完善、内部因素、外部因素。首先,信贷流程不完善导致的风险,由于供应链融资过程较一般信贷业务流程主体众多且流程复杂,且由于供应链金融发展起步较晚,配套的业务规范、流程制度不完善,因此在操作过程中,信贷经办人员无据可依,进而造成操作失误引发操作风险;其次,内部因素导致的风险。内部因素主要是指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相关业务人员在业务调查、授信审批以及贷后监管过程中,由于其经验、技能不足或者人为主观原因产生渎职、欺诈等行为而导致的风险;第三,外部因素引发的风险。外部因素主要是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这些风险一旦涉及供应链融资中的相关主体或者是质押物,都会引发资金链断裂,直接或者间接给银行带来风险。

3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措施

3.1建立严格的准入条件

首先,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伊始要对核心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审查,挑选效益好、行业前景好且规模大,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企业作为核心企业,同时对供应链金融内的其他交易主体进行严格筛选。其次,鼓励核心企业对其上下游的交易企业设置奖罚措施,这样有利于商业银行利用核心企业的行业地位约束融资企业,降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最后,充分利用核心企业给予上下游企业的排他性优惠措施,有利于商业银行实施信用捆绑技术,降低商业银行承受的信用风险。

3.2建立科学的供应链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构建科学的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可以有效对供应链内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与防范,发现风险发生的源头,提前对风险源进行处理,降低供应链金融风险发生概率,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供应链金融风险预警机制:首先,建立科学的风险分析机制。科学的风险分析机制能够发挥供应链金融风险信号的检测诊断功能,通过发现供应链金融中的异常信号,应用当代科学的风险诊断技术对其进行分析与判断,对风险的大小与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进行评估。风险预警机制的基本办法是将其采集的信号传输给供应链金融预警分析系统,通过各项风险指标与风险预警的判断模型对风险的发展趋势以及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进行判断;其次,完善风险预警后相应措施。通过供应链金融预警信号进行分析,根据不同的风险类别对风险进行有效处理,将可能出现的损失降到最小。

3.3加强供应链金融现金流风险管理

供应链金融必须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并以贸易项下利润的实现与结算的控制去引导现金回流至银行的通道,进而保证了银行信贷资金的还款来源。因此信贷资金的专款专用体现了现金流的有效管理,也是保障融资企业还款来源的核心技术之一。首先,流量管理。商业银行对现金的流量管理具体地体现为授信额度与规模。因此,商业银行要重点考察现金流量与授信企业的经营规模与支持性资产的匹配状况,以及供应链网络内各主体的经营能力;其次,流向管理。商业银行要在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环节通过对回流资金的时间、额度与路径的控制,实现对现金流向的控制;最后,循环周期管理。这种管理方式要在综合行业结算方式、平均销售周期的基础上,计算出一个完成的资金循环时间,从而保证授信企业在供应链内完成资金流与物流的循环。

作者:薛静 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公司

参考文献:

[1]杨晏忠.论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防范[J].金融论坛,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