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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经济企业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29 16:43:0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公有制经济企业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公有制经济企业

篇(1)

关键词: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 现状及原因 创新工程体系 对策

公有制企业历来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四川攀枝花市非公有制企业越发壮大,其产值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比例越来越重。2004年,民营企业增加值达到43.68亿元,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近1/4。为了在激烈的竞争洪流中立于不败之地,非公有制企业必须积极寻求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即经济技术创新。

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的内涵

经济技术创新概念,起源于美籍奥地利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1912年提出的 “创新理论”,其基本含义是指与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及商业化有关的技术经济活动。经济技术创新指企业将新的知识与技术用于生产经营之中,以创造和实现更高的经济价值和企业利润为目标的活动。它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引入新的产品、 采用和推行新的技术、开拓原材料的新供应源、开辟新的市场、采用新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法。

对于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本文认为,是通过教育培训,积极构建企业文化,全面提升员工的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让员工全面参与到生产、管理、经营的全过程,并在企业生产、管理、经营的全过程中,充分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运用、掌握新知识新技术,对生产经营管理流程中的不合理环节进行技术改造,创造新产品,实现企业运作机制的最佳状态。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的内容包括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方面。

攀枝花市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现状及原因

尽管攀枝花市非公有制企业在经济总量迅速增加的同时,经济技术创新能力逐渐增强。但是,与国内外、省内外发达城市先进水平相比,经济技术创新在涉及领域、数量、质量以及竞争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企业自主开发能力明显不足,职工参与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热情不高,且创新水平较低。

总括起来,制约攀枝花市非公有制企业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认识不足。许多企业满足于现状,他们认为目前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产量、降低生产成本,以获取最大的利益,而不是通过改进生产工艺,进行技术创新。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攀枝花市是以资源开发为主的重工业产业城市,非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是依附于大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在市场上不愁销售,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改进上没有充分的认识。半数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属家族式企业,缺乏现代企业的管理知识和管理经验,对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持可有可无的态度。

资金不足。资金投入不足仍是阻碍企业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最大障碍因素之一。2004年攀枝花市国民生产总值163.82亿元,但整体攀枝花企业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仅有8978万,其中非公有制企业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小于1%以下的企业占2/3以上。

人才缺乏。企业技术创新的成功与否、效果如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人才,尤其是科技人才。然而攀枝花市非公有制企业的人才现状令人堪忧,这是由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决定,攀枝花市非公有制企业由于规模小、发展前景差、福利待遇差等多方面因素,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

技术创新机制缺乏。机制不健全是阻碍非公有制企业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的一个深层次原因。攀枝花市非公有制企业在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中,没有形成有效的领导组织机制、运作机制和合理的激励机制。

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评价体系的构建

攀枝花市非公有制企业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尚处于“初始、本源”状态。因此,针对攀枝花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在活动的总体方略上采取需求拉动模式,即市场需求或生产需要销售信息反馈研究与开发技术改造创新的市场检验。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渐进性创新,能够迅速产生经济效益。完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使之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就要构建及完善其绩效评价体系。

指标体系基本内容

根据技术创新的内涵和基本要素,结合本地创新资源和企业状况,指标体系基本结构设置为三个指标类A、B、C和15个指标项。具体设置为技术创新投入(资源) A(包括RD资金投入强度A1、RD人员投入强度A2、技术改造投入强度A3、RD经费占年销售之比A4、网络建设情况A5、RD经费年增长率A6);技术创新产出(效率) B(包括主导产品更新周期B1、RD成果B2、企业开发成功率及转化率B3、技术引进消化能力B4);技术创新实现(效益) C(包括企业新产品市场占有率C1、企业新产品收益率C2、企业新产品销售率C3、企业劳动生产率C4)。

综合评价

指标体系设定之后,采用“线性加权和法”进行量化评价,其程序如下:

确定权重值,结合各项指标在体系中的作用程度,进行综合权衡确定,其各项指标权重αij值(A1=0.2,A2=0.2,A3=0.15,A4=0.15,A5=0.15,A6=0.15;B1=0.20,B2=0.30,B3=0.30,B4=0.27;C1=0.18,C2=0.21,C3=0.22,C4=0.18, C5=0.21)和各类指标权重Wi值(A=0.3,B=0.3,C=0.4)。

用Yij=50(Xij-minXij)/(maxXij-minXij)+50对每项指标统计值进行标准化处理,变为标准值。

指标项和指标类的评价值计算,指标项评价值Kij=αijYij,指标类的评价值Ki=∑nj=1WiKij。

评价分析,根据评价总值和各层次的评价值,对企业进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能力综合分析,也可对其中部分进行单项对比分析。按标准把经济技术创新划分为几个层次,这样可分辨创新能力和水平。通过评价分析可弄清创新企业的创新特点、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便于有针对性对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作进行管理,引导创新工作向纵深发展。

根据评价结果,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划分为四个层次,即评价值达到90分以上者为第一层次,达到80分至89分者为第二层次,达到70分至79分者为第三层次,达到70分至79分者为第四层次,60分以下者为第五层次。通过对攀枝花市非公有制企业创新能力层次的分析,发现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水平相差较大,低级水平的企业较多,第一、二层次的企业所占比太小,说明大部分企业技术创新较弱。从评价总分排列上,最高分为90.63分,而最低在45.64分,两者分数相差很大。可见,企业创新工作开展很不平衡,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采用该指标体系对非公有制企业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进行评价,其评价结果基本反映出活动的实际状况。该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方法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必将在非公有制企业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作中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

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对策

政府行为对策

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为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是促使攀枝花市非公有制企业经济技术创新,走上良性循环的保障。各级政府应考虑各种经济实体的协调发展,把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纳入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发展规律,以企业为主体,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科技力量积极参与的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企业自主开发或联合开发的经济技术创新机制,为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广泛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创造条件。

制定优惠政策,为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提供资金保障。国家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要给予非公有制企业更大的扶植和支持,以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更好地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攀枝花市建立和完善“财政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多形式多层次经济技术创新投入机制。

加快服务体系、网络的建设。国家应该加快建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信息技术咨询、指导和培训。国家应逐步建立完善为中小企业实施管理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各种专门机构,在此基础上建立信息港、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善区域性、全国性信息网,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信息和金融投资、技术交流与合作方面的服务。

企业行为对策

改变观念,提高认识 攀枝花市许多企业对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的认识存在严重不足,有的企业甚至认为没有必要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了非公有制企业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难以开展。要想改变这种局面,首先要从根本上改变企业的行为观念,提高认识,提升文化知识水平和现代企业管理水平。企业要认识到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是非公有制企业求生存图发展的永恒主题,是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企业长远、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以职工为主体,完善技术创新机制 企业必须坚持经济技术创新与企业制度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指导、综合推进,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载体、职工为主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科技发展要求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资金投入机制、人才机制、激励机制。

共同入股成立担保公司,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广筹资金 在攀枝花市最为有效的方式是非公有制企业共同入股成立“会员制、封闭型”的担保公司,将企业的融资需求、政府信誉和银行赢利愿望连成一条融资回路,为企业谋求发展。

加强技术管理,强化消化吸收和创新 加强技术管理,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缩短与国有企业和国外先进技术水平的差距。调整技术引进的结构,引进对象从以“产品导向”技术为主逐步向产业基础技术、主要技术和高新技术转变。加强技术引进的宏观管理,防止重复引进、盲目引进和低水平引进。引进以后要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管理,并加大投入强度,为企业创造效益。

此外,建立以产学研联合为主要形式的社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结合当前科研院所转变的契机,大力推进科研院所与企业的结合,使科研院所成为企业的重要技术源。

市场主导对策

充分发挥市场在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主导作用,这是市场积极体制与市场积极规律的客观要求。只有市场主体合格了,企业才会对市场信号有灵敏的反应,才会有技术创新的潜在利润,以及生存与发展的危机感才会成为技术创新的动力。

应递减一些行业进入壁垒,使金融业、通信业等有步骤地对非公有制企业开放。赋予非公有制企业的平等竞争地位,使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平等竞争、优胜劣汰、重组整合,其结果必然是善于技术创新的企业。

参考文献:

篇(2)

一、鼓励从事非公有制经济

凡符合条件的本市居民均可在本市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申办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凡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均可作为投资主体,在本市依法设立非公有制企业。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通过吸引国外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组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资本为纽带,组建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

鼓励外省市的非公有制企业到本市创办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参与本市企业资产重组,所涉及户口、子女就读、公用配套等问题,由公安、教育、建设等部门按有关鼓励政策予以解决。同时,支持本市非公有制企业到外省市投资,开拓市场。

二、实行规范一致的经营范围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范围与其他不同所有制企业一样不受限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投资和经营高科技、农业产业化、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大中型企业生产配套等项目。

对须经资质评定才能进入的行业,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同等标准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进行资质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进入,不得变相限制非公有制企业的经营范围。

除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明文规定的外,本市任何部门不得专门针对非公有制企业设定专项审批或者许可,并将其作为登记发照的前置条件。

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审批事项,要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对本市设定的审批事项,要进行梳理,凡不符合本文精神的应予以取消。

三、畅通融资渠道,公平税费负担

银行要在严格按照《商业银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贷款的同时,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并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有信用的非公有制企业。

除公司制之外的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可凭营业执照正本到银行开设帐户。对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银行给予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及其它便捷的结算业务。

积极探索建立贷款担保机构,为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服务。

市有关部门要以产业导向为主要标准,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取消所有制差别待遇。

完善税收征管方式,允许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法领取和使用增值税发票。

规范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程序,坚决制止对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对“三乱”有权抵制,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鼓励参与公有制经济的结构调整

市和区、县有关部门要结合产业、行业特点,制定具体规划,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公有制经济的产业结构、组织结构调整。

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公有制经济的调整,可以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等改变产权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租赁、承包、托管等改变经营权的方式进行。

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公有制经济的调整,涉及资产抵扣、税收征收、产权交易费用、收益处理等方面的政策,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按照市劳动、财税部门的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鼓励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有效下岗证明的本市下岗人员,可申办个体工商户或非公有制企业,并可依法担任该企业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其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市劳动、财税部门的规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五、鼓励参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鼓励和支持出国留学人员、具有一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以及其他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本市创办或联办高科技企业、企业集团以及科技风险投资公司。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与大专院校、研究院所联合进行技术研究、开发、应用,促进科技进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

非公有制企业或个人可将其拥有的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通过评估后作价投资。

非公有制企业在承担科研项目、申请科研成果鉴定、参与政府评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与公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非公有制企业在获得科技贷款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取得财政税收支持、开展进出口业务、引进人才等方面,与公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引导

各区、县要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纳入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市有关部门要研究落实个体工商户和非公有制企业的车辆牌照发放、进出口经营权、出国审批、人事档案管理、住房公积金缴纳、职称评定等事项,更好地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服务。

工商联要进一步加强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人士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管理、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要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新闻单位要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自觉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遵守市场规则,依法纳税,公平竞争。同时,要加强内部经营管理,提高经营者的素质。

七、梳理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管理的政策规定

篇(3)

早上给孩子喝的“好一多牛奶”,中午请外地朋友品尝本土小吃“花溪牛肉粉”,下班后到“星力百货”采购,随手买几瓶“老干妈辣椒”,回到家――你所住的商品房也许就来自“贵州龙”旗下的房地产公司……引号之处,皆是贵阳人耳熟能详的几家非公有制企业。

富民兴黔的重要增长极

贵州的非公有制经济虽说总体上落后于全国,但也是发展喜人,成就辉煌。据统计,1979年至2007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左右上升到31.4%,非公有制工业企业总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不足4%上升到44%,非公有制商业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7%左右上升到57.2%。

非公有制经济为贵州创造了一个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2007年底,国有中小工业企业改制面达到82.4%,促进了对外招商引资。一批省外、境外非公有制优强企业落户贵州,不仅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产业化发展,有力地推进了贵州省产业结构调整。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贵州做大做强地方经济的重要力量。贵阳市2007年非公经济对全市GDP年增长贡献率达到44.15%。遵义市非公有制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79年的不到0.5%上升到2007年的38.1%。2007年黔东南自治州非公有制经济工业实现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64.09%。2007年的23个经济建设强县(市、区)毫无例外地都是非公有制经济活跃的地区。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支撑贵州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2008年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纳税约占全省税收的半壁江山。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贵州促就业、保民生的主渠道。2007年,全省工业单位中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提供的就业岗位71.89万个,占全部工业行业的63.7%: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单位中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提供的就业岗位74.14万个,占全部批发零售贸易餐饮行业的81.8%。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贵州新技术、新产业发展的重要源头。据统计,1985年至2005年,我省非公有制企业申请职务发明占全省的43.02%,授权职务发明占全省的40%。贵州省高新技术企业中的95%以上为非公有制企业。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贵州经济社会扩大开放的生力军。如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已出口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贵州味美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成为新加坡、德国一些国外“大牌”食品企业的主要供货商。

非公经济人士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到2007年底,非公经济人士在我省实施光彩事业项目累计达812个,投资总额227亿多元,到位资金141亿元。

作为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的一股支流,贵州非公有制经济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已成为创造社会财富、增加就业岗位、实现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推动创新、催生产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

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2004年,我省在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处和六个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了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改革的职能管理部门――贵州省中小企业局(贵州省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这就理顺了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管理体制。

省中小企业局(省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赋予的职责,制定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在全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通过政策、资金扶持,重点支持了一批优强的“小巨人”非公有制企业,同时积极建立针对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协调企业融资难问题,开通中国中小企业贵州信息网,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贵州省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等免费培训,加强对信用担保、典当的行业管理和指导,构建由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中介机构组成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开展经济理论研究等,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提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全省上下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形成合力。2007年,省政府在2001年成立“全省推动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的基础上,成立了“全省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35个,办公室设在省中小企业局(省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对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除此之外,省委组织部、统战部、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协经济委、银监局、证监局及各金融机构等在私营企业人才需求、非公经济人士培养、政策法规支持、社会舆论宣传、上市融资服务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

全省9个市(州、地)和部分县(区、市)已建立了以监察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牵头的非公有制经济投诉机构,非公有制经济投诉网络和机制不断完善,初步形成全省上下维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联动机制和良好氛围。

公共政策的重要着力点

2009年5月8日,毕节市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开业,这是毕节地区正式挂牌营运的第二家小额贷款公司,也是全省首批17家小额贷款公司之一。目的在于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

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是中央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贵州加大政策落地力度、为非公经济解决急难问题的一项具体举措。近年来,贵州对非公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市场准入方面。贵州放宽了非公有制经济在高新技术、成品油、国防科技工业、外贸、公用事业、医疗机构、林业、金融业等行业和领域的市场准入。截至2007年底,全省加油站中非公有制经济数量为653户,比重为38%。

税收减免方面。贵州省先后出台了《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再次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落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文件。对非公有制经济在创业、提供就业与再就业岗位、技术创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方面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非公有制经济在上述方面的税收政策优于公有制企业。

财政扶持方面。国家、省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政扶持力度加大。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基本能对各种所有制一视同仁。

技术创新方面。2007年,我省出台《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进一步放宽了非公有制企业进入高新技术行业的准入条件。省国防工办出台了《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放宽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工产品生产的

准入条件。省科技厅和省经贸委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技术创新优惠政策的意见》,对可申请减税的技术开发项目内容进行了规定。

劳动就业方面。2006年,提出对下岗职工、复员转业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给予税费减免,对吸纳再就业人员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和贷款支持。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定了具体措施。从2003以来,国家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从2005年起贵州省实施“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这两大培训工程由财政资金进行补助,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免费培训。仅2008年两大免费培训工程共举办各类免费培训班41期,培训人员6837人次。

通过对非公经济的各种积极有效的政策扶持,我省正努力一步步向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迈进。

改革开放的重要试验场

在近期省有关部门组织的两次非公经济座谈会上,针对贵州非公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搜集到大量的问题。归纳起来有:思想保守、融资困难、管理混乱、负担较重、用地困难、环境不好、实力不足等等。

最根本的一点,结合我省非公经济在全国靠后的座次来思考,这表现了贵州非公经济对制度性公共产品的深切渴求。现在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许多还停留在宏观层面。在具体的制度安排、法律制度和运行细则方面,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原则有很大差距。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改革缓慢,对制度性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需求不相适应。

具体反映为投融资环境、人力资源环境、市场环境、内部管理等方面的不足。

投融资环境。与国有企业相比,私营企业由于规模大多比较小,抵押担保难、内部管理不规范和经营信息披露不够等原因,与银行之间存在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银行为规避信贷资金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非公有制企业发放贷款时更加谨慎,对企业的审核更为严格,银行反映对私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多有碍难,显现支持力度不够,也反映在非公有制经济一直存在的“贷款难、担保难”困难。

人力资源环境。非公有制经济整体上由于自身经济条件、职工保障等方面劣于国有企业,再加上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建在县城,远离大城市和教育、科研中心,因此人力资源环境要劣于国有企业。因此非公有制经济相对于国有单位而言缺乏对人才的吸引力。

市场环境。由于非公有制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技术水平普遍落后,对产品质量不够重视,中低档产品较多,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少,名牌产品少,因此很难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篇(4)

一、充分认识检察机关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崛起,不断发展,现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和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经济支柱。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赖于良好地法治环境。只有营造出健全的法治环境,才能确保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参与竞争,最大限度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有力促进非公制经济快速发展。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决打击危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犯罪,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既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赶超发展战略的迫切要求,也是检察机关与时俱进,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

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常常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只是个别业主的事情,甚至持排斥的态度。然而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力发展及其凸显出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巨大作用,进一步表明,非公有制经济已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平等地保护公共财产和私人合法财产,平等地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为非公制经济发展创造出与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同的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是必须也是应当的,也是检察机关应履行的职责。

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

检察机关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根深蒂固的一套单一的思维方式和法律评价标准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据此,要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改革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首先,要破除传统旧观念,转变过去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冷漠态度,以满腔的热情为非公有制经济予以支持。其次,要从片面理解对法律实施监督转变为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的观念。在过去,一提到法律监督职能,首先想到的就是打击和办案,没有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的最终目标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检察工作要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就不能偏离经济建设之外。所办的各类案件都要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要拓宽服务领域,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种危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犯罪活动。最后,要从过去单一打击的旧观念转变为打防并举的新观念。打击就是服务的思想已被人们所接受,但打击并不完全等同于服务。因此,在执法思想上要破除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单纯业务观念和机械被动的执法观念。要紧密结合检察职能,把打击、预防、服务有机结合,既防止以打击代替服务或把打击作为唯一的服务,又防止离开检察职能单纯为服务而服务的倾向。通过打防结合,大力开展预防工作,使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了解检察机关,也使检察机关了解非公有制企业,努力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

三、制定具体措施,切实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检察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极强的工作,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服务必须采取与自已工作的特点和性质相适应的途径,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策略性、实践性,最大限度地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具体措施可以是:

1、发挥打击职能,切实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杀人、伤害、绑架、抢劫等危害非公有制经济业主人身权以及盗窃、诈骗、哄抢个人和企业合法财产等侵犯财产权的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地方恶势力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收取“保护费”和强迫交易等犯罪,对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侵占、挪用企业财产和侵犯商业秘密、破坏生产经营等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其业主的合法权益。

2、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不断优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

切实履行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证照颁发、项目审批、税收征管、贷款发放、民事裁判等过程中向非公有制企业索贿受贿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侵犯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其业主、从业人员财产、人身、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作为办案重点,依法从严查处,利用法律手段净化投资环境。

3、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的法治环境

对侵害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业主合法权利的刑事犯罪案件,有关部门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要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督促其立案查办,法院对此类案件判决不公的,要依法抗诉;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其业主、从业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参与民事、行政诉讼,法院作出已生效的错误裁判,特别是因歧视非公有制经济或司法腐败导致裁判不公,损害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抗诉。

4、开展法制宣传,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通过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增强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法制观念,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明确向检察机关寻求法律帮助的范围和途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办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案件中,要注意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总结经验教训,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堵塞犯罪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

四、依法办案,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在办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犯罪案件时,要注重办案方式。在依法保证法律公正的基础上,各部门应紧密配合,加快办案进度,尽最大努力缩短办案时间,尽可能减少办案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要注意维护企业声誉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如因案件需要确需查询、冻结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帐户的,必须按规定依法进行;确需对涉嫌犯罪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的,建议做好交接工作,保障工作的衔接,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基础上,依法慎重进行,并将案件结果及时反馈。尽可能挽回企业经济损失,使企业受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办理影响较大,企业职工反映强烈的案件时,要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维护企业稳定。

篇(5)

(一)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数量明显增多

2012年末,12盟市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达到110736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数达到963446户,私营企业户数达到142120户,外资企业户数达到1794户。与2011年末相比,增加114789户,同比增长11.56%。

(二)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2012年末,12盟市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增加值10644.48亿元,占生产总值比重为57.87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357.23亿元,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6.48%。

(三)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地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2012年末,12盟市非公有制经济完成税收收入1602.07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62.38%。

(四)非公有制企业已经成为促进劳动就业的重要渠道

非公有制企业的快速发展及其产业链的延伸,为城镇居民、大中专毕业生、农民转产转业、下岗职工和外来民工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市场,为增长群众收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末,12盟市从业人员合计520.84万人,占城镇就业人数的64.90%和新增就业的95%以上。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盟市委、政府(行署)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12盟市均成立了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沟通和服务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问题,安排部署工作,还通过召开全盟(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形势,明确目标,出台举措,初步形成了上下贯通、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和共促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政策措施

各盟市认真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出台的有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及配套措施。呼市、包头、赤峰、锡盟、乌兰察布、乌海、阿拉善等盟市先后出台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95%以上的小微企业享受到税费减免优惠。呼伦贝尔市明确了市直相关部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职责任务,并制定了2012年度旗市区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责任目标及考核奖励办法。通辽市就进一步鼓励创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制定了具体措施。鄂尔多斯市、阿盟分别出台了促进中小微企业不同行业和领域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

(三)构筑发展平台

各地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创新载体方式,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12年包头市安排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56亿元和贷款贴息资金2亿元,乌海市财政补贴中小企业4000万元。通过召开银企对接会、开设金融超市等形式,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仅呼伦贝尔、通辽、巴彦淖尔、乌海四市就帮助企业融资130多亿元。包头市工商联建立了包头同心商会大厦,引进了金融、保险、法律等17个服务机构,入驻企业206家,形成了信息资源共享、辐射行业广泛、合作共赢显著、服务管理高效的包头非公有制企业总部经济阵地。鄂尔多斯市规划建设了18个承载能力强、设施配套功能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的现代工业园区,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搭建了一个广阔的平台。

(四)优化发展化境

各地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降低门槛,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清理和减免涉企收费,治理“三乱”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宽松、平等的发展环境。同时,各地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提高行政效能,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呼和浩特市实施了非公有制企业50强发展计划,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分类指导,派专人联系,帮助企业收集信息、跑项目、办手续,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包头市在全区率先批准成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维权投诉中心,专门处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投诉举报,开展法律咨询等工作。通辽市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商会主导型的仲裁委员会,成立了非公有制企业维权中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问题

尽管各盟市非公有制经济长期以来发展得比较迅速,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但从调研情况中了解到,在发展、政策、环境、服务、融资、统计和企业自身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和制约着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一)非公有制经济统计虚位

调研中发现,非公有制经济统计问题较大。2012年,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为50%左右,而12个盟市汇总数为57.87%,比自治区的数据高7个百分点还多;2012年非公有控股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自治区统计数是7130.95亿元,同比增长22.2%,占全部投资比重54.7%。12盟市汇总数是7357.23亿元,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6.48%,比自治区统计部门的统计数高出近2个百分点。这些数据存在较大误差,不能完全满足非公有制经济研究及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需要。

(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

主要表现为“五不”:即总量不高。西部省市和我区周围省区非公有制经济所占GDP比重分别是河北63.1%、重庆市62.7%、辽宁省60%、山西51%,民营经济均已成为主体,而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仅为50%,规模不大。发达省市广东省个体私营企业户数已达460万户,重庆市个体私营企业户数为131.5万户,而我区刚刚突破110万户。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为传统制造业和第三产业比重高,存在新兴服务业涉足不多而金融保险业、垄断行业比重低,流通服务型企业多而生产型企业少,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仍处在以资源开发和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链下端。发展不平衡,呼包鄂“金三角”地区集中了全区45%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实现的增加值达到5991.11亿元,占全区的56.28%。单独从盟市看,鄂尔多斯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达到了2530亿元,相当于东四盟市的总和,而兴安盟仅仅实现增加值150亿元,相差十几倍;呼和浩特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1722.21亿元、包头市1738.9亿元,而兴安盟、锡盟、乌兰察布、乌海和阿盟的总和仅仅是1606.65亿元。市场化程度不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济模式的影响依然存在,不少人认为公有制经济理所当然地应享受比非公有制经济更加优惠的政策,不平等竞争仍然存在,造成我区市场化程度不高,制约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据2010年度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化相对进程年度报告中,内蒙古市场化综合指数为6.51,比全国平均数低1.34,仅仅位列第18位,与我区自身发展实力与潜力不相适应。

(三)政策落实不到位

在座谈中我们了解到,有的行政部门在政策执行中有打折、截留现象,有些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优惠政策空置浪费,使得政策够用不管用、政策优惠难享用,无形中出现了“玻璃门”、“弹簧门”; 政策执行过程不透明,缺乏规范,尺度不一,降低了政策的正面效应;有些企业负责人普遍反映,对相关政策规定基本处于未知状态,信息掌握不对称;有些申办事项缺少“指南”,政策依据不清楚,查找不方便,网上信息不全。

(四)管理服务缺位

企业普遍反映,各盟市存在着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涉及部门多,职能既有交叉又有疏漏,又由于非公有制经济主管部门不明确,在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各自为阵,造成了管理上的缺位。政府服务中存在重管理处罚、轻服务扶持的“四多四少”现象,即收费多、服务少,设限多、扶持少,干预多、引导少,处罚多、教育少,尤其是在消防、质检、石油等部门管理方面存在较大反映;管理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在信息传递、创业指导、技术咨询、法律支持等方面服务不够;一些地方现有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不完善,企业申办审批事项时,有时还要在“中心”和部分部门之间两头跑;有的企业反映,有的职能部门以各种名目到企业去乱收费、乱摊派,一些职能部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吃拿卡要现象依然存在。

(五)金融服务失位

调研中发现,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更多面向规模以上的大型企业,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不够,基层银行的信贷额度不足,不能满足大量非公有制企业的资金需求;其他商业银行也普遍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持谨慎严格的态度,信贷服务限制多、程序繁、门槛高、额度低、期限短、品种少。再加上中小微企业贷款主要以抵押担保贷款为主,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基础相对薄弱,难以达到抵押贷款条件,基本靠自身积累和民间借贷;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资金分散在财政、经信、科技等职能部门,资金渠道虽多、但非公有制企业使用资金分散、资金数量少,加之企业条块分割,大大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信用担保机制也不完善、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偏小,担保面不宽,大量资金集中在少数重点企业,而且有的资金被长期占用,使多数中小微企业得不到贷款担保;大多数中小企业为国营大企业配套服务,受大企业的牵制,正常财务结算不畅通,到期款项经常遇到延期结算、拖欠等现象,为了正常生产不得不短期"高利贷",造成中小企业财务成本明显提高。据测算,中小企业一般都比大企业财务成本高5-6倍。

(六)非公有制企业素质不高

这次调研集中反映为“两低一少”,即:整体发展层次低。非公有制企业结构单一、规模偏小、产业层次较低,以初级加工和服务业为主,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工艺落后,利润空间小,竞争力不强。科技创新能力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非公有制企业非常少,大多数产品处于产业链低端,产品科技含量不高。非公有制企业技术研发资金投入普遍不足,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经济资源型特征明显,进入通信装备、计算机网络、电子设备制造业、现代商务贸易等高端服务企业发育不足,新产品研发和产品升级滞后,非公有制企业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管理人才少。企业经营者自身素质不高,普遍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在资本运营、技术创新、做大做强上往往力不从心。企业经营管理较为粗放,质量、营销、成本、资金、财务管理等方面大部分还处于较低水平。企业普遍没有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引进、留用和培养机制,专业人才诸如职业经理人、高级管理人才、各类技术人才以及外贸人才等严重缺乏,对熟练工、中高级技师的争夺尤为激烈,一部分企业还由于用工制度不规范直接造成了员工的流失,影响了企业员工队伍的稳定、素质的提高以及企业的持续发展。

四、几点建议

(一)制定出台我区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着力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策部署,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问题,围绕政策支持、优化环境、平台服务、维护权益、鼓励创业等等方面,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大力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二)制定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

在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框架下,按照构建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等产业发展的新格局和自治区“五大基地”的建设布局,对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行战略定位,制定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用目标引领发展,以硬的举措保障发展。

(三)加强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工作

各地各部门都要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强上下左右的组织协调工作,以更好的环境、更好的政策推动发展。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到目标考核内容。有关职能部门围绕目标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行监督和考核。

(四)加强统计分析工作

加快拟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办法,建立和完善概念清楚、科学规范、指标统一的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统计体系,合理界定统计范围,全面科学统计有关数据,确保真实反映非公经济发展情况,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宏观决策和制定发展规划提供重要依据。

篇(6)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 农民工市民化 制度创新

中国非公有制经济与农民工的产生和发展基本上是同步进行的。改革开放以来,在非公有制经济逐步壮大的同时,农民工的队伍也越来越庞大。现在,非公有制经济面临着进一步发展的机遇,中国农民工也进入了全面市民化的关键时期,如何在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加速发展的同时,逐步实现农民工市民化,这是中国在转型时期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逆市民化”现象

与其他国家乡城人口流动过程不同的是,中国劳动力的转移与市民化是分两个步骤进行的:第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非农化就业,即形成农民工,第二是农民工实现由农民到城市市民的转化,即市民化。因此所谓农民工市民化就是指借助于经济发展的推动,使农民工在身份、地位、价值观、社会权力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全面向城市市民的转化。这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解决农民工出现后所产生的许多社会经济问题的根本出路。

目前,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的现状是:一方面既有的改革已经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扫清了各种障碍,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城镇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农民工的规模越来越庞大;另一方面是没有完成的改革为农民工的市民化设置了各种障碍,农民工的就业城镇化与身份市民化发生了严重的偏离,致使农民工市民化不能有序进行,而且稳定性较弱。在这样的背景下,城镇的农民工只好游离于城镇社会与农村社会的边缘。目前这种边缘化主要表现为六个方面:(1)工作性质边缘化;(2)居住分布边缘化;(3)社会地位边缘化;(4)经济地位边缘化;(5)社会心态边缘化;(6)继承性边缘化。基于这样的背景,农民工进不能融入城市,退不甘回到农村,但随着年龄的增大,最后也只能是非自愿返乡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从而形成乡-城人口流动中的“逆市民化”现象。

世界各国乡-城人口流动的历史表明:在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先后(同时)实现职业与身份的转变,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的趋势,也是城市化与市民社会发展的基础。而我国农民工目前这种“逆市民化”的现象,显然与我国深层次的双重二元结构紧密相关。在我国城乡之间、工农业之间存在巨大差距的情况下,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中国农村出现了空前的人口工业化、人口城镇化的趋势,是以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为基础的。因此,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我国二元结构矛盾的缓解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但是,与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不同,我国不仅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二元结构,而且还存在体制方面的二元结构,为保障国家工业化、计划经济的资源配置要求而人为设置的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仍然在发挥、或者在变相地起作用。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尽管能够为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却不能解决劳动者就业变化与身份转化二者之间出现的分离后面的一系列的问题。换言之,就业安排与身份转化是在不同的制度安排下发生的,非公有制经济缺乏使农民工能够在城市就业同时实现农民向市民转化的内生机制和能力。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成为一种体制外的就业,这与城市市民在非公经济中就业存在本质的差别。

二、非公有制经济在推动农民工市民化方面存在的障碍

为什么要关注非公有经济发展与农民工市民化之间的关系?问题的出发点在于我国非公有经济已经成为农民非农化就业的主要载体。表1的数据显示,城镇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吸纳就业人数从1990年的13,895万人减少到2005年的7,298万人,平均每年减少439.8万人: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数从1990年的2,348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11,970万人,平均每年增长641.8万人,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同期中国就业人数一共增加11,076万人,平均每年增长738.4万人,这表明非公有制经济吸纳了新增就业人口的86.87%。

由于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与部分企业的倒闭破产,以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为代表的公有制经济的就业容量出现了大规模的收缩。因此,在城镇人口的就业都无法满足的基础上,这些企业已经无法大规模地吸纳农民工就业。但是这一时期是中国农民工人数迅速增长的时期(见图1),因此,不断增长的农民工只能选择在非公有制经济就业。在90年代以前,农民工主要是在乡镇企业就业。这一时期的乡镇企业,不同程度的存在产权不清晰的现象,随着改革的深入,乡镇企业大多实行转制;90年代以后,乡镇企业面临二次创业,就业容量迅速缩小,这一时期农民工大规模跨区域就业载体主要由城镇非公有制经济承担。基于这样的背景,可以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要就业载体。

尽管非公有制经济为农民工主要的就业载体,但是,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还不足以支撑农民工向市民化的转化。就业载体的不稳定是其首要原因。目前非公有制经济提供给农民工的工作多是“生存型”的工作,这就决定了农民工既没有时间、精力与财力去实现自身的提高与发展,而且这种“生存型”的工作位于劳动力市场的低端领域,发展起点低,职业升迁困难。另一方面,在现行的制度环境中,非公有制经济无法提供给农民工长期而又稳定的就业预期,因此,农民工提高自身素质与技能的积极性受到压制;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使用农民工只从短期效益出发,不注。重农民工的培训与提升,因此农民工始终处于低水平、低层次的产业领域,无法形成长期而又稳定的城市就业预期,只能游离在城市与农村的边缘,不能有续而又稳定地实现市民化。

其次,非公有制经济还没有成为农民工的市民化载体。所谓市民化载体是指借助于就业载体的推动,实现农民工由农民到市民的转变并融入城市生活的环境。因此,这种市民化载体包括了农民工的就业载体、平均的社会保障水平、社会的认可与平等的国民待遇等。但是,目前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显然难以达到这样的层次:(1)非公有制经济无力将农民工的工资维持在与城镇居民平均的水平上,只

好将其压低在当地生存水平附近,这一基本事实使得农民工无法维持与城镇居民同样的生活:(2)非公有制企业没有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台法权益,不仅工资水平低并经常拖欠,而且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和尊严、平等择业、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居住等合法权益也得不到有效保障;(3)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偏见,使得在其就业的员工“低人一等”,在加上城市居民对农民工观念上的根深蒂固的偏见与行为上狭隘的歧视,这就使得目前的农民工很难融人城市的主流生活;(4)现有的非公经济无法实现农民工身份的转变,现行的政策在给与非公有制经济自行招聘人才的同时并没有给与其相应地安排员工当地落户的权力。显然,非公有制经济内部也缺乏保障农民工市民化的内生机制。

从发达国家乡-城人口流动过程来看,只要有企业提供就业岗位,流动人口一般都能够顺利地在当地安居乐业。那么非公有制经济在承担农民工就业载体的同时为什么不能有续、稳定地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这其中既有非公有制经济需要进一步发展的原因,也与目前体制环境有关系:

1、政府扶持国有经济的内生偏好制约非公有制经济顺利发展。虽然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是中国市场经济的主体,但是政府的理性选择仍然是必须扶持国有经济,主要表现在使国有企业在市场准入、税费负担、社会公共服务体系、金融资源的获得与其他促进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等方面具有优先权,并在制度上对非公有制经济形成挤压,这就使得不同所有制经济在经济政策方面不能“一视同仁”,使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中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2、政府官员的有限支持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正常发展。政府官员是独立的利益主体,有追其自身效益最大化的要求,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是以符合自身利益为前提。因此,地方官员在对待非公有制经济上出现了悖论,该保护的不保护,该制止的不制止。一方面是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力,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的案例日益增多,一些行政执法机构对个体户、小企业滥施罚扣的现象时常发生;但在另一方面官员为了追求地方GDP的增长与推卸政府应该承担的公共义务,默许非公有制企业侵犯其员工的合法权益,导致许多非公有制企业无视甚至损害农民工最基本的合法权利,致使劳资关系矛盾日益加大,农民工无法顺利融八城镇。

显然,发展的不足,使非公有制经济无法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不能有力地支撑农民工市民化;不规范的企业行为,过度追求利润最大化,也在侵害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使农民工自身市民化的能力受到了钳制。

三、非公经济发展与农民工市民化的内在关系

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农民工市民化的基础,这既是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也是非公有制经济自身发展的需要。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是农民工的主要就业载体,顺势而为地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农民工市民化在实践上具有可行性、在经济上也具有可能性。

1、推动农民工市民化是源自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要求。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责任除了为股东追求利益之外,也应当考虑相关当事人的利益,即影响与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各方利益。纵观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历程,企业从一开始产生,就承担了一定的责任,并随时代的变迁而不断的变化:在上个世纪30-60年代,企业强调的经济责任,即要为实现企业所有者、股东的利润最大化负责,这时的企业理念是股东个人利益至上,企业经营者的唯一目的就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在上个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所导致的环境保护问题的兴起,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市场经济规则与市场经济内在的基本矛盾――劳资矛盾与社会道德,这就使得劳工问题、劳动权益保护等成了世界性的问题,企业的社会责任运动也就应运而生,并很快成为全球范围内关注的话题。进入新世纪之后,中国非公有制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愈发引起人们的关注,并成为非公有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直面与应对的巨大挑战。实际上,在现代社会中,不管是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的企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都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就意味着,企业在追求利润、追求企业扩展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的合法权益,包括农民工融入市民社会的合理要求。

2、推动农民工市民化是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长期以来,一些农民工所在企业都存在认识的误区。他们认为,由于中国存在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因此农民工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所以不必承担他们在医疗、工伤、住房等方面的保险支出,并且缺乏对由农民工转换而来的新产业工人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再加上地方政府监管职责的缺位,这就使得农民工收入长期过低、社会保障不到位,甚至是工资都被长时间拖欠。不但如此,有的企业还把给予农民工平等权力与企业劳动生产率对立起来。但是,就非公有制企业而言,过多追求企业利润的短期行为,而忽略农民工的发展与市民化,这实际上也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竞争实质上是人才、市场与技术等多方面的竞争,如果单纯拘泥于劳动密集与产品的低成本优势,而忽略了人的发展,企业的竞争优势肯定难以持续。2004年爆发在中国东南沿海的“民工荒”,就是企业长期忽略了农民工的权益与发展而导致的农民工用脚投票的结果。实际上,农民工的市民化,不但能促进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开发,而且也有利于人力资源配置机制的形成和发展,这就能促使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改进服务管理,从而激活企业的激励、竞争机制,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

3、企业给予正常待遇是推动农民工市民化的基本出发点。要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农民工市民化的基础,并不是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去承担企业以外的责任,而是要求企业改变用农民工的理念,正视农民工的权益,重视农民工的发展。实际上,只有企业能给予农民工正常的工资待遇、福利保障与升迁机会,农民工完全可以依靠自身的力量来逐步增强市民化的能力,从而有续与稳定地实现市民化。目前,要给予农民工正常的待遇首先就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充分尊重农民工的价值,根据来源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开放水平、消费水平以及劳动力流动的心理成本等因素的变化相应地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其次要坚决杜绝企业拖欠农民工资的现象,保证工资如期发放:第三要改善农民工的工作环境,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与行业要求,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第四要保证农民工的基本福利,按照城镇社会一般水平

的要求为农民工办理基本的社会保险,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基本的保障;最后要注重农民工的培训与提升,为农民工向上的流动提供创作必要的条件。

4、通过制度创新,非公有制经济具有成为农民工市民化基础的能力。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首先是党和国家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和制度已经基本形成,并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第二是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的自身素质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企业规模日益扩大,竞争优势不断增强;第三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已从原来数量扩张的阶段进入加快发展、持续发展的新阶段。中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并将进一步实行良性互动。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中,既是生力军,也是主力军之一。

因此,随着政策完善、制度创新与企业素质提高的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必将迅猛发展,自身的实力也将日益增强。在这样的背景下,非公有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必将相应增强,能够保障农民工的正常待遇,重视农民工的发展,给予农民工在城市长期而又稳定的就业预期,提供农民工融八城市主流生活的机会,在巩固农民工就业载体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农民工市民化基础的制度创新

要想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农民工市民化的基础,必须进一步加快制度创新:一方面要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另一方面需要营造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环境,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农民工市民化的基础,稳定、有序地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具体而言,这些制度创新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制度

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给予他们在市场准入、金融支持、土地与税收等方面公平的待遇,是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这首先就需要市场准入平等化,给予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同等的“国民待遇”,真正落实党和国家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八的政策,向非公有制经济开放更多的领域,以拓宽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其次需要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融资便利,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与金融支持平等化。要逐步改变政府对公有制经济的“父爱贷款”,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鼓励金融服务创新,开发适合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架起非公有制企业与银行信贷的桥梁;同时要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拓宽非公有制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第三是需要财税支持的平等化,通过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支持政策,给予非公有制经济在税收、土地等方面公平待遇,为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2、严格的产权保护制度

对个体私营企业财产权和收益权的保护,是充分释放非公有制经济潜能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设施,但这只能由政府提供。目前,非公有制经济产权和收益权经常受到两个方面的侵害:来自民间的是对企业资产与生产成果的盗抢破坏,来自政府部门则是以撕毁合同剥夺企业的经营权来剥夺个体和私有产权。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产权保护制度,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这首先需要尽快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所必须的法制建设,充分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的财产权与收益权,使侵害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的行为得到法律制裁。其次需要建立政府行政约束机制,从根本上制止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以及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其他不当干预。

3、有效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经济是主体,政府是为市场经济服务的,因此必须建立与完善有效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推动政府由“全能政府”、“管制政府”向“有限政府”、“服务政府”转变,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这首先需要建立合理的政商关系,明确政府作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责任与义务;其次需要通过宏观调控与严格的市场监管措施为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与金融环境,保障正常的市场次序;第三需要大力发展各类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信息、咨询、评估、中介、法律等服务,从而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提高市场交易的成功率;第四需要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开展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培训,加强科技创新服务,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第五需要政府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城市公用等设施建设步伐,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

4、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经济的发展决定了企业的生产与组织形势,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企业会采取不同的生产与组织形势,并不断进化。目前,在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中,家族企业占据了较大的比例。不容否认,在私营企业初创阶段,家族企业的家族经营制曾经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家族企业经营制在经营机制与管理制度上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与缺陷也日益明显。因此需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革,将非公有经济体制的优势与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制度上保证非公有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当然,我们也必须从实际出发,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客观情况和现实阶段,探索符合现代企业制度方向的制度创新模式:总体上应以公司制作为制度创新的选择,一些发展态势较好的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向现代股份公司制转变;部分中小企业应参照《公司法》,调整内部组织机制,向有限责任公司制靠拢;分散的个体、私营家族企业根据各自特色考虑向股份台作模式靠拢。

5、统一平等的社会制度

统一平等的社会制度是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农民工市民化基础的重要条件,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目前,完善统一平等的社会制度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政府必须给予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同等的社会地位,正视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尤其是对从其从业人员的歧视;另一方面是非公有制企业必须给予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国民待遇”,要通过不断协调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消除约束农民工融入城镇主流生活的二元户籍制度,创新企业劳动用工制度,从而提升农民工的市民化能力,推动农民工与城镇社会的融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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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约河北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因素分析

近几年,河北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很快,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2010年末河北省非公有制企业210万个,其中法人单位19.6万个,从业人员709万人,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1800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58%左右,营业收入42043.2亿元,上缴税金1361亿元,占河北省全部财政收入的55%左右。全省非公制经济吸纳就业人员1419.3万人,占全社会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61.1%,对增加就业和转移农村劳动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非公经济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除全国共性问题以外,河北的非公经济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土地仍是制约非公有制经济项目建设的“瓶颈”。关于项目建设,用地缺口仍然很大,如保定市2011年列入省级项目92个,用地总量需4万多亩,省下达指标1.2万亩,仅占用地总量的四分之一,同时,土地不能落实也影响了项目深入洽谈和落地。如果能有效解决大部分项目用地问题,今年全省利用外资将有更快增长。如,廊坊开发区计划投资总额达182亿的联通北方基地至今无法解决项目用地问题;世界著名跨国公司丹麦朗格斯特在廊坊开发区早已注册公司,但至今仍没有解决用地问题。唐山市有36个合同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面临土地不足,合计利用外资19.3亿美元,需要用地指标10067亩,大部分集中在开发区和工业区。邯郸市引进的意大利独资洗涤设备制造项目、德国耐高温紧固件项目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的聚集,外资额较大、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但均因土地问题一再推迟建设进度。各市普遍反应,目前土地政策多是倾向于传统意义上投资额大的项目,虽然一些投资小、成长性好、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用地不多,但因为不符合重点建设项目标准,即使本地有土地指标,他们也无法利用。

2.产业结构调整矛盾突出。第一,河北省民营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资源型的重工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形势严峻。第二,河北省非公有制企业大多属于传统产业,位于产业链的低端,缺乏核心技术。据调查,目前河北省有19.6万家非公有制法人单位企业,但建立研发机构只有1000多家。由于缺乏核心技术,多数非公有制企业过度依靠低价竞争,一味地拼劳动力、拼资源、拼环境,持续发展的能力不强,需提高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提升产业层次。

3.对非公有制企业扶持政策亟待落实。2010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聚集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冀政【2010】90号)规定,省级各类发展性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升级聚集区内项目建设。在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区中心城市的省级聚集区每年可安排2000万元,用于区内重点项目建设贷款贴息。同时,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冀政【2010】135号),建立省级开发区(园区)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初期规模10亿元,采取私募方式面向社会筹集,省财政适当予以支持引导。引导各类政策性资金向开发区(园区)倾斜,重点是产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资金等。缓解开发区建设资金压力。

4.环境建设还有不尽人意之处。一是设区市对出国招商手续问题反映强烈,认为招商出访的指标限制过严、程序过繁,临时出访出不去、多次出访不方便。二是有的非公有制出口企业提出,国家标准集装箱在陆运集港过程中,经常被视为超高而受罚。三是政府与非公有制企业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仍然存在,有的企业家对政府去年乃至更早出台的投资政策还不清楚,对用足用好国家税收、金融政策认识还不足,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熟练运用各类外贸工具规避风险的经验还不丰富。四是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缺乏系统的招商专业知识,项目谋划、包装水平低,洽谈能力弱。

5、经济发展方式有待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产业调整压力加大。我省非公有制经济总体来说是传统产业多,新兴产业少;粗放经营企业多,管理创新型企业少;初加工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低附加值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一般产品多,自主品牌少;低附加值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宏观形势的变化让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面临严峻考验。

6、融资渠道还不顺畅。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存在资金投入不足、融资贷款难度大的问题。非公有制企业投资担保体系、民间融资体系尚未建立,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财政扶持乏力,发展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企业产品研发及扩大生产规模的一大“瓶颈”。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尽管有好的项目,但金融贷款数量少、难度大,融资渠道和手段有限,致使非公有制企业不能筹集到必要的技改、扩建资金,企业扩大规模受到一定影响。一方面,银行在“零风险”的新责任制度下,对信用制度未建立、规模小且分散的个体、私营经济更加“惜贷”。另一方面,非公有制企业自身条件欠缺,可供抵押的资产少,缺乏融资条件,取得银行信贷支持困难较大。非公有制企业谋求向民间融资,缺乏中介组织,且利息远高于国家贷款利率,难以承受。

7、非公有制企业的自主创新动力不足。产品科技含量低,缺乏人才,缺乏发展后劲。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在持续创新的推动下获得了快速发展,但在现实中还存在许多制约非公有制企业创新发展的负面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省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存在动力不足,得过且过,不想创新;风险太大,不敢创新;能力有限,不会创新;融资太难,不能创新等问题。第二,法制环境对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创新的影响。长期以来,由于对假冒产品打击不严,对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影响到非公有制企业对创新投入的积极性,造成了非公有制企业不敢创新、不愿创新的尴尬局面。第三,政府和金融机构对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创新扶持力度不够,企业自主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对保定市非公有制企业抽样调查显示,有近50%的企业没有科技创新活动。在企业技术创新费用来源构成中,约92%来源于企业内部筹集;4%来源于银行贷款;4%来源于减免税和政府资金支持。此外,因为税收、创新环境和政策吸引力不强及其他原因等,没有起到吸引企业创新的作用。

二、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对策

1.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首先,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尽力筹措资金,加大研发投入,尽快实现由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由低端产业向高端产业、由外来加工向拥有核心技术、从贴牌向创牌、由本土化向国际化的转型。其次,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从“低成本竞争战略”向“差异化竞争战略”转型。第三,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从“规模扩张战略”向“质量提升战略”转型。第四,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从“跨越式发展战略”向“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型。同时,还可以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筛选出几个或几十个转型升级的先进典型,用典型企业带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2.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一是要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尽快转变政府部门职能。必须出台具体的、过硬的奖惩措施,使政府有关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在产权保护、纠纷调节、市场秩序维护、提供信息等服务上逐步完善。二是要减少政府行政审批手续,变直接干预为宏观管理。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改变部门之间权责交叉、模糊现象,减少政府部门“缺位”。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公示等制度,简化手续,方便客商。三是要提供可能的优惠政策,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从经营领域、经营条件、财税政策、行政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家地位等方面扶持健康发展的环境为目标,以规范执法、强化服务为根本,以行风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坚持不懈地抓好治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四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正当合法权益。依法查处侵害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的行为。

3.拓宽融资渠道,破解资金瓶颈。要建立非公有制经济融资体系,重新构建金融支持系统。一要多途径建立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的担保联保机构,整合担保资源,创新担保模式,扩大担保规模,降低担保成本,更好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二要加大对金融机构引进的力度,积极争取国内股份制银行以及国外银行落户河北。三要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基金。省财政每年可按非公有制经济上缴税金的一定比例提取发展基金,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启动、发展贴息资金,专项用于非公有制经济贷款贴息支持。四是鼓励确有实力的民营资本建设一批私营中小型金融机构,尽快构建“大、中、小银行共同发展,国有、外资、私营银行互为补充”的多层次金融体系。五是支持企业自身努力提高信用度,加快产品创新,规范内部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不断提高发展后劲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融资打好基础。六是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发挥中小企业局、工商联或者金融管理部门的作用,建立金融机构与非公有制企业对接机制。举办好银企洽谈会,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4.加大科技和资金扶持力度,高强度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节能减排。我省非公有制经济虽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也消耗了不少资源,付出了一定的环境代价。今后要严把项目审批、核准关,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凡是列入国家和省里淘汰目录的,要坚决完成。加大小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力度,要坚决关停高污染、高能耗、安全生产不达标的化工企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并编制节能规划,建立节能责任制,完善节能管理制度。省政府应逐步增加节能专项基金,用于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节能技改项目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研发。

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河北省非公有制企业应树立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意识,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制定节能、降耗、减排实施方案。在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的同时,必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努力优化能源结构。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废物排放和处置的监测、监察工作,并通过建立健全技术咨询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对于钢铁、化工、机械、水泥、玻璃、皮革、印染等环境污染较为严重、需要大量淘汰落后产能的非公有制企业,各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积极为其提供信用担保,缓解资金问题。

6.以京津冀经济圈一体化为契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构建对外开放新领域。《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已经提交给国务院,如果这一规划能够顺利获批,京津冀都市圈将成为继长三角、珠三角之后的“经济第三极”。河北省应该以此为契机,不但要做好京津的“菜篮子”和“米袋子”,还应该积极努力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争取成为京津地区相关产业的配套基地,通过有序的合作真正缩小河北省与京津地区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