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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药品流通企业数量众多,但规模较小、发展良莠不齐,并且相当多的企业缺乏现代化管理技术和基础设备的支持,没有形成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经营,无法实现规模经济。同时,由于物流手段原始,运营效率低,造成了整个行业运营成本上升,药品流通业的利润率不断下降。为了创新我国药品价格管理的产业环境,这些药品流通企业必须改革,建立现代化的药品流通模式,使其继续生存和持续发展。
一、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模式所具备的条件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以及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有利于改革药品流通企业的政策,对现有药品流通企业的改革势在必行,对于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的建立我国已具备以下条件。
1、医药产业不断发展的客观需要
我国医药产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目前药品价格居高不下已经成为医药产业再度腾飞的最大“绊脚石”,如何解决医药价格虚高问题也已成为当今的热门话题。针对药品价格虚高,政府已经先后19次对药品进行集中降价,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集中配送、举办非营利医院、制药企业和平价药房等众多办法,但是药品价格一直居高不下。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与药品流通密切相关,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是解决药品虚高问题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医药产业不断发展的客观需要。
2、相关产业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
第一,药品流通业本质上是物流业,但由于药品的特殊性,使药品流通业不仅具有一般物流的属性,还具备药品行业的特殊属性。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物流业已初具规模,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模式的建立从很大程度上是依赖现代化物流业而存在的,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可以借鉴现代化物流企业的经验。例如,依托成功的现代化物流企业发展药品流通业务。
第二,药品流通业作为药品营销中的一个环节,与众多相关产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药品流通业的发展和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受到相关产业的影响。随着中国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加入WTO后国家对相关产业的战略调整,我国很多产业的实力都得到大幅提升,尤其是与药品流通业相关的信息技术产业和交通运输业。这些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为企业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例如交通运输业的提升,为药品流通企业实现快速准时送达的目标提供保障;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为企业实现流通管理信息化和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和网络环境。
3、国家政策法规对改革的支持
近两年,国家制定的有利于药品流通企业改革的政策有:(1)国家出台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规范药品流通企业的经营行为;(2)国家强制要求药品流通企业必须通过GSP认证;(3)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禁止药品销售地方保护的法规文件;(4)《医药行业“十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在未来几年内培育5至10个面向国内外市场、多元化经营、年销售额达到50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集团,建立40个左右面向国内市场或国内区域性市场、年销售额达到20亿以上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集团;(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5年5月正式提出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来组建大型的药品物流中心,以期与外资物流企业抗衡。
这些政策为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提供了保障和支持,有利于规范药品流通领域,淘汰不符合药品经营条件的药品流通企业,打破地区保护主义,促进药品流通的跨地区经营,应对外资对我国药品行业的冲击。
4、良好的融资环境
药品流通企业的现代化改革必然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资金的来源通常分为以下两类。
(1)企业经营过程中积攒的资金。大型的制药企业发展前景良好且利润率高,自身已具备雄厚的改革资本,小型制药企业可以通过组建“企业联盟”的形式,积少成多,从而对企业进行现代化改革。
(2)药品流通企业向企业外部进行的融资。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药品行业已成为国家的重要产业,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例如筹建大型药品物流中心就获得国家的贴息贷款,因此药品流通企业可以向国家申请贷款获得改革所需的资金。再者,随着中国药品市场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海外资金伺机而动,具有关权威市场估算,境外有大约有600亿美元在中国医疗投资市场外徘徊。此外,国内一些大型企业也看好药品行业,准备通过资本运作(兼并、重组或联合)进入这一前景诱人的行业。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目前药品流通企业拥有良好的融资环境,可以保障企业改革的顺利推进。
二、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的步骤
构建科学、高效、新型的药品流通模式,必须大力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消除一系列体制,为医药流通企业创造合理的生存空间,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合理设计我国药品现代流通目标模式和分步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医疗保险制度三项改革。具体而言,应该先确定药品流通企业的发展方向,再确定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的路径。
1、确定药品流通企业的发展方向
为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必须先确定发展方向,目前药品业的规模经济和管理现代化、信息化已成为大势所趋,贴牌生产也将渐渐进入医药行业,还有现代化物流技术的运用也必将融入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的建立,包括以下几个发展方向。
(1)物流信息化。信息流承载着药品流通中的各种重要信息,是对药品流通进行有效管理的基础。因此信息化是药品流通企业能否成功扩张、能否提高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的关键因素,而且物流信息处理已经成为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作为联系药品流通业上下游的纽带,药品流通企业比其他企业更需要建立现代物流,实现物流信息化。此外,有迹象表明,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国家计划在药品招标采购中推行网上公开招标模式。因此,药品流通企业应利用国家规范药品流通领域的契机,加快企业的物流信息化,实现由传统的人工仓储向自动化物流的转型。通过现代化的自动存储、自动拣选和功能齐全的计算机仓储管理系统,将大大降低差错率和物流成本,提高劳动效率和利润率。
(2)管理现代化。随着我国药品市场的不断整合和规范,在淘汰了相当一批效益低下、管理落后、运作原始的药品流通企业后,经过GSP认证达标的系统改造,药品流通企业的管理体制将日趋完善,管理能力逐步提高,特别是一些大型药品流通企业通过体制改革,逐步朝着企业集团化、管理现代化的方向发展。集约化管理、规范化经营是药品流通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管理效能的提高最终会使药品流通企业经营利润提高,有力地支持企业的生产和发展。为此,所有药品流通企业必须不断吸引、培养和提升专业的管理人才,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3)企业规模化发展。我国的药品流通企业必须实行强强联合,进行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和联合,实现企业发展的规模化,从而降低物流成本,增加利润空间,维持企业的生存和持续发展,尤其是在外资物流企业利用资金和管理优势进入中国市场的情况下。
(4)销售合理化。随着政府各项降价措施的实施,在限定出厂和零售价的情况下,药品流通企业的利润必将受到影响,为了提高利润、合理化药品销售网络,由原来的几级分销变为直接向销售终端供货,如组建连锁药店,也是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此外,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推行,根据“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将实现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这意味着,未来5年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推行将可能带来每年大约450亿元的药品销售市场。目前我国农村药品流通尚处于流通业的初级阶段,药品的分销层次繁多,销售网络冗繁,与大中型城市药品流通现状相比,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和提高,但这对于拥有完善分销网络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因此,药品流通企业应加快完善网络建设,扩大网络覆盖面,逐步实现向终端市场直接销售的目标,同时抓住农村药品市场快速发展的契机,扩充业务覆盖范围。
(5)贴牌生产。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这对于药品流通业来说是一个新的发展契机。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可以通过药品委托生产来发展自有品牌,通过后向一体化有望获取新的赢利点。一些上规模的连锁药店可以仿效沃尔玛、屈臣氏连锁超市等迅速推出自有品牌。对于这一政策的出台,药品流通企业应积极地探寻新的商业模式,寻求与药品生产企业的战略合作,建立自己的品牌。这样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知名度,而且可以通过后向一体化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
2、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的路径
确立药品流通企业的发展方向之后,就需要国家、社会和企业采取必要措施来确保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的建立,具体路径如下。
(1)严抓药品的审批。严抓医药企业和药品的审批就是防止药品注册审批中的作假,是从源头上控制医药业的低水平重复,为医药行业注入新鲜血液的源头。这个过程要以监督为中心,突出对药品研究、生产、销售、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申报新药、仿制药品的科学性、真实性,注重对新药研究原始试验资料和档案的真实、科学、规范性的监管;加强对药品研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申报新药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如:第一,建立一个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全独立的评审中心,这个评审中心一定要重视社会监督的作用;第二,改革专家委员会的产生办法和药品技术审评模式,实行透明、公开的审批体制;第三,加强对于药品审批部门官员的监督,制定严格的内部审批监督管理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第四,确保法律实际实施效果,立法以预防为主,打击并重,治理与整顿并举,从源头上遏制药价虚高、从业腐败等现象的发生。
(2)规范药品定价制度。规范药品定价制度要求政府完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政府必须要严把药品价格初审关,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关系,严格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不留价格水分、压缩价格空间,从源头上控制药品虚高价格的产生,增加老百姓对药品的知情权,有效地抑制药品市场中的无序竞争。如:第一,出台药品商品名称管理法规,规范药品名称,对部分常用药品进行统一合理定价;第二,实行最高零售价格限制,形成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价格控制的倒逼机制,缩小流通环节特别是隐易者的价格空间;第三,跟踪和利用药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成交价,及时校正政府定价;第四,对原创药和仿制药、品牌药和非品牌药,应实施差别对待的定价办法;第五,采取让政府定价与市场形成价格相结合,在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兼顾生产企业和分销企业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的比重;第六,建立职能完备的药品价格监督管理机构,实现药品定价部门与新药审批部门的一体化管理,将价格定价部门、质量成本监控部门与市场准入、运行规程制定与管理机构合并,让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经销单位以及广大群众了解药品价格政策,规范行为,接受监督;第七,完善药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密切关注药品市场价格行情变化;第八,改进药品价格监测方法,扩大监测内容,既监测市场零售价格,又监测流通环节实际成交价格,及时上报药品价格动态;第九,建立和完善药品价格信息披露制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零售单位和群众提供全面、快捷的价格信息服务;第十,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导下,建立由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专业性消费者协会代表等共同参与的价格听证制度,形成相互制衡的约束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
(3)为药品流通提速并加强监督力度。面对我国药品流通的分销层次繁多、销售网络冗繁的现状,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需要做到:第一,引导流通企业进行差异化竞争、品牌竞争,培育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控制率;第二,规范药品流通的市场中介组织,通过配套改革,建立“药厂―物流配送中心―零售终端”的药品流通模式,大力减少流通环节,为药品流通降费增效提供条件;第三,以大型药品制造和流通企业为轴心,构建快速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第四,在药品采购方面,成立区域型(类似云南宣威的模式)专门的药品集中采购组织,接受多家医疗机构的委托,形成较大的药品采购订单,再与药品生产商或批发商谈判,在获得比医疗机构分散采购更低的药品价格的同时,把医疗机构从繁琐的采购事务中解放出来,降低医疗机构的运行成本;第五,大力规范药品的广告宣传,尽量详细地向公众展示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制定药价等方面的全部过程,增强舆论监督,提高各个流通环节的自律和信用,减少药品流通中的信息不对称。
由此可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路径,如表1所示。
三、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的系统动力模型
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需要以下四大条件(医药产业不断发展的客观需要;相关产业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国家政策法规对改革的支持;良好的融资环境)为动力,以物流信息化、管理现代化、企业规模化发展、销售合理化、贴牌生产为方向,以三大路径具体措施为主体,最终实现药品流通企业的现代化改造。可以得出建立现代化药品流通企业的系统动力模型,如图1所示。
【参考文献】
一、国内医药流通行业的现状分析
1.医药流通行业地方保护问题突出
医药流通不同于一般商品的流通,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市场机制才能保障医药流通规范进行。受计划经济时代政策影响,以及国内对药品流通严格的监管,药品在国内范围内流通并不顺畅。一些地方政府通过设立地方贸易壁垒,阻碍外区域药品进入本地市场。例如:通过药品检验、审查等行政手段影响一些非本土药品的本地销售。地方政府的地方贸易壁垒不仅严重干预了市场机制,造成了市场的不公平竞争,还使一些地方药品流通企业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尽管我国药品管理办法第69条规定地方政府不得设立药品流通地方保护政策,但从国内药品流通的现状来看地方保护问题还是非常突出。造成药品流通地方保护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国内相关的法规机制不完善。
2.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还不成熟
制药产业发展带动医药流通行业发展,但国内医药流通企业大多规模小,而且企业经营盈利能力差。目前国内初具规模的医药流通还是以国营为主,民企医药流通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2014年度药品流通企业中上市公司共17家,市值总值为2593亿元,但平均市值只有152.54亿元,是远远不能满足国内潜力巨大的医药消费市场的。新时代背景下医药流通电子商务也有了一定发展,截至2015年6月30日,拥有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的企业合计仅为425家。与发达国家相比,国内互联网药品交易平台也还远远不能满足国内的药品物流需求。“多、小、散”的产业生态还是当前国内医药流通的主要现状,市场竞争力较弱。近几年国内医药流通企业数量统计如表1。
二、基于价值链分析的国内医药行业
1.医药行业价值链组成分析
医药行业价值链由医药原料供应商、医药生产商、医药流通企业、医院或零售药品、顾客等组成。在整个价值链中医药流通是处于承上启下的链条环节。全球医药市场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据国际权威医药咨询机构IMS预计,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新兴医药市场,2020 年将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市场,市场份额将从3%上升到7.5%。2013年医药工业总产值达到222,97亿元,同比增长18.79%。随着医药工业总产值的不断增长,需要高效的医药物流做支撑。另一方面,随着医药生产产业的快速发展,医药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医药生产端与销售端的利润空间不断缩水。由于医药流通不完善,药品流通行业运营成本增加、毛利率不高,导致医药流通成本过高。医药流通成本过高必然不利于医药产业发展,因此医药流通成为了制约医药行业发展的瓶颈。
2.医药行业价值链保障措施分析
行业价值链分析的主体部分是价值链的各个组成部分分析,此外就是价值链价值保障的组成部分分析。保障组成部分包括规范的医药市场秩序、医药信息化和智能化、医药物流创新服务、雄厚的资金保障、优秀的人才队伍等,是保障价值链各个环节发展的关键。在价值链模型分析中,明显能感受到国内医药行业在相关保障方面的建设比较滞后。例如:2015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确认文件的有93家,开展物流延伸服务的有68家,承接药房托管的有64家,承接医院药库外设的有22家。同时,从国外发达国家医药流通企业的发展经验来看,高度集中、降低成本、发挥细分市场的优势、创新发展是医药流通企业发展的新趋势。但以国内医药流通企业现状和规模来看政府不及时出台相关的保障措施是很难实现的。
三、国内医药流通企业转型的策略
1.加强药品流通行业整合,发展一批规模型的医药流通企业
在美国,医药流通业务主要集中在麦卡森、卡地纳、美源博根三大公司。由于业务高度集中,这三家公司获得了稳定的利润来源,从而有足够的资金和实力支持医药流通模式创新。例如:对上游建立OEM业务,为下游提供药房管理、医疗手术用品定制、自动售药系统和医院信息化服务等业务。在龙头医药物流企业的带动下,美国国内医药流通水平大大提升。国内医药流通企业发展还不成熟,需要加快国内医药流通企业的行业整合。行业整合不仅包括行业内整合,还包括上下游行业整合,打造一批核心药品流通服务企业。通过行业整合也能在医药流通行业内引发鳗鱼经济现象,提高国内医药流通市场的活力,从而实现提升流通效率、下降流通成本的改革目标。借鉴美国成功的经验,加强行业整合实现国内医药流通企业集中度,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增加医药流通行业转型动力。为实现国内医药物流企业集中发展,需要鼓励金融市场向医药流通企业倾斜资金扶持,鼓励和支持医药流通行业企业兼并和重组,也可以鼓励上下游的医药生产企业、医药销售企业进入医药流通行业,增加市场活力。当前国内物流行业发展迅速,药品流通企业加强与物流行业企业合作与整合也是非常必要的。鼓励一些专业物流企业进入医药流通行业也将促进医药流通的大发展。
2.在医药流通企业内部积极转变经营理念
利润增加是推动医药流通企业转型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医药流通企业的转型应该以利润增加为主要目标。在企业内部加强营销渠道建设无疑是流通企业转型中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首先,转型过程中流通企业要正确定位自己,认清当前的市场形势,变被动等待为主动发掘客户需要的营销观念,积极开展营销渠道建设。结合价值链模型分析,医药流通企业是连接消费终端和生产企业的重要环节,掌握销售市场才是流通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因此,转型中营销渠道的建设应以提高企业对营销渠道控制为主。对于医药流通企业来说,强有力的控制力能够提升其与医药生产企业的议价能力,从而提高其在行业中的竞争能力。为了提升企业对营销渠道的控制力,需要在传统管理模式上大胆创新。例如:某知名医药流通公司通过收购兼并药品零售企业发展建立自己的药品零售连锁体系,获得了绝对的市场话语权。思维创新方面国外有很多方式可以借鉴,例如:医院药房托管业务。积极拓展医院药房托管业务,使其能覆盖更多的医院、诊所和卫生院等,一定能为医药流通企业带来客观的利润。管理思维理念上需要打破常规,可以通过让销售终端入股的方式,牢固企业与销售终端的联系,还能为企业吸纳更多的发展资金。
3.完善医药流通行业的市场规范机制
完善医药流通行业的市场规范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建立起完善的市场机制才能为企业转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首先,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行药品的定价制度体系和新药审批制度体系,坚决治理医药流通地方保护贸易壁垒,实现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受国内传统药品监管政策的影响,地方政府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同时也是监管者。这样的现状是完全不利于医药流通市场化发展的。改革国内医药及医药流通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透明的医药行业流通保障机制十分必要。近几年国内药品监管及审批制度不断修订,但与欧美药品审批制度比较,还是有很大差距。例如:美国的法规体系由三级组成,包括了基本法案、具有法律强制作用法律及技术指导原则。欧盟的法规体系则分为法规、法令、通知、指南四部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药品管理体系加强国内医药市场规范机制建设,将药品准入检测交给第三方专业研究机构,实现地方政府对药品监管部分放权。监管中将社会监督纳入监管范围,同时适当提高该行业的准入门槛,以此来淘汰一批盈利能力弱、服务水平低的弱小药品流通企业。市场机制的创新还要避免药品流通企业内部恶性竞争,提高药品流通行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
【关键词】
药品市场;流通;对策
作者单位:056002河北省邯郸市第一医院
1 引言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药品可以防病治病,康复保健,同时药品又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管理有方、用之得当,药品就能治病救人,保护健康。反之,则会变成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毒药。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制药大国,改革开放以来医药工业在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建设一个健康有序的药品市场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在解析药品相关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我国药品流通模式就我国药品市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关见解。
1.1 药品的定义及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关于药品的定义是: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药品虽然具有商品的一般属性,但是事关国家发展大计和人民生命健康,又极具特殊性。具体而言,药品的特殊性表现在:
第一,社会公共性。药品关系到整个人类社会的繁衍和发展。药品的社会公共性是建立全民医疗保健和医疗保险制度的依据。
第二,质量的单一性。药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低于或高于规定的质量标准都可能降低甚至失去药品的疗效或者加剧药品的毒、副作用。因此,进入流通渠道的药品,只允许有合格品,绝对不允许有次品或等外品。
第三,作用的两重性。药品可以防病治病,康复保健,同时药品又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管理有方、用之得当,药品就能治病救人,保护健康。反之,则会变成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毒药。
第四,适用的局限性。由于缺乏治病防病所需的专业医学和药学知识,人们多数情况下只能在执业医师和执业药师的指导下,甚至还要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才能合理用药,达到防病治病、保护健康的目的。若滥用药物则容易造成中毒或产生药源性疾病。
第五,鉴定的专业性。药品质量的优劣、真伪,一般消费者难以识别。必须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专门机构,依据法定的标准,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合乎要求的仪器设备,才能做出鉴定[1]。
1.2 我国药品的流通模式
改革开放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药品按国家计划生产,统购统销,价格实行国家统一控制,分级管理。改革开放后,我国医药行业部分实行市场经济,但药品定价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按医保用药、非医保用药,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以及精神类专用药的不同分别采用国家定价、国家指导最高零售价以及市场价等方式实施。厂家在药品出厂后以出厂价将药品给各地区总经销、、市级、县级批发商,经销商再以直接联系或招标的模式向医院销售。药品从出厂到最终消费者手里,在国外成熟市场一般为2~3个,在我国往往有6~7个环节。此外,厂家往往要设立办事处,与各级批发商及医院或零售药店打交道。通常,各级批发商和厂家办事处都可直接对医院和零售药店进行销售。
2 我国药品市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由于我国药品生产流通的不透明性,加上药品市场的高额利润,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我国药品市场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2.1 药品名称不规范,一药多名的现象非常普遍
一药多名不仅给医务工作者带来了诸多的记忆不便,而且由于药品名称的相似,造成药名彼此相互混淆,致使用错药的事件屡屡发生。更主要的是一药多名给普通老百姓带来重复用药和吃错药的危害。根据报导,每年因一药多名吃错药的达250万人次之多。同时,那些不断出现的一药多名的现象给药品价格也带来了混乱,给一些厂家虚高药价,谋取暴利创造了机会。比如以胞磷胆碱注射液为例,规格为0.25/支,价格为1.9/支,换成另一商品名称恩康, 规格相同, 价格却变成了31.49/支,药品的价格翻了十几倍。
2.2 零售药店管理不规范
药店销售人员的业务素质直接关系到购药者的最后医治效果,有统计数据显示,80%以上的购药者会向药店销售人员咨询,其中大多数最后会采纳其意见选药。然而现在药店销售人员70%以上没有经过正规的医药知识培训。不少药店的销售人员为了药店的利益及“厂家提成”而不负责任地向顾客推荐价格不菲的药品。并且部分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不严,进货渠道庞杂,进货验收敷衍,购销记录不全,出现药品质量问题的事件时有发生,药店经营面临着诚信挑战。
2.3 药品购销不规范,商业贿赂严重
提到药品回扣,通常都会联想到医药代表。早在1988年我国出现了第一批“医药代表”当时这些医药代表的职责并不是直接推销药品,而主要是做学术推广。客观地说,第一批医药代表无论是基本素质还是专业基础都是十分优秀的。随着医药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许多国内制药企业纷纷仿效这一做法,大肆招揽医药代表,使很多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人也加入到这一行列。有些企业甚至鼓励医药代表采取不正当的推销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一时间形形的医药代表活跃于医药市场,鱼龙混杂。药厂和医院行贿受贿行为已是公开的秘密,造成药价高启,以某制药厂生产的一种名为软骨素注射液的药品为例,供货价是每支3.5元,但到患者手中便成了38元,药品的价格翻了十几倍。
2.4 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屡禁不止
1998~2002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查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28万多起,涉案总值18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088个,一方面反映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直在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专项斗争,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不法分子生产假药、劣药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制售假劣药的行为更加猖獗。假劣药品的危害决非普通日用消费品可以比拟,它不仅使患者最宝贵的生命健康受到了严重威胁,同时也破坏了药品市场秩序。
2.5 药品虚假广告铺天盖地
夸大药品疗效被许多药品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奉为营销宝典。近年来,违法药品广告频繁见诸报端。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测结果显示:2001年9月1日至15日,全国31个省会城市晚报上的1318条药品广告中,就有957条违规,占72.61%;2002年7月15日至30日,1589条药品广告中,违规广告竟高达1357条,占85.40%;2003年药品广告的违法比例为84%。而在2004年10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04年第四期《违法药品广告汇总》中出现违法广告5次以上的企业名单中,94家企业“榜上有名”,其中不乏国内的知名企业[2]。
3 规范我国药品市场的对策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的商品,药品市场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是影响到老百姓切身利益、关乎人身安全的大事。解决这些问题意义重大。
3.1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统一制定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制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3]。
3.2 建立完善的药品市场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建立完完善的药品市场信用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设置惩罚机制以杜绝商业欺诈和不良动机的投机行为。通过相关法律的制定,使遵守以法律形式确立的市场规则的企业能够得到保护和发展,而将有“坑蒙拐骗”等不讲信用行为的失信企业从市场中铲除出去。从而保证药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
3.3 加强政府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加强政府监管一方面要完善药品定价机制,控制药价虚高现象。针对目前药品定价、核价中的不科学、不合理的现状,可以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药品定价委员会,专门负责国家药品价格的制定。增强药品定价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进一步降低不合理的药品价格。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药品市场中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依法对药品市场中虚假广告、无证经营,药品销售中商业贿赂情况进行查处。
3.4 完善药品流通方式
根据药品的特殊性,借鉴国外药品流通的经验,我国药品流通模式应该由传统的分级销售向现代化的物流模式转变。在确保药品流通全过程安全性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医药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实现药品流通高效率、高效益和低成本。规范药品生产流通。
3.5 建立医药分开体制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前提下,医院药房经济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医院的生存和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医院药房经济收入几乎占全院收入的40%~70%,这种现象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医院为了创收,开大处方卖贵药也成了一种必然。因此,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管办分开的模式,解决“以药补医”问题,同样是扼制药价虚高的关键问题[4]。
4 结语
药品市场出现的问题,影响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关乎到老百姓的人身安全, 虽然药品流通市场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但是,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我们相信,经过坚持不懈的探索,在不远的将来一定能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药品流通市场。
参 考 文 献
[1] 王秀兰.药事管理学.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
[2] 何静.药品市场的政府监管与有效市场的建立.集团经济研究,2006,(15).
关键词:药品流通;品牌;现状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一、引言
20世纪60年代,美国市场营销协会对品牌的定义为:品牌是用以识别一个或一群产品或劳务的名称、术语、象征、记号或设计及其组合,以和其他竞争对手的产品或劳务相区别。可以看出,品牌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区别于竞争对手,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药品流通企业作为药品供应链中重要的环节,是我国药品分销的主要渠道,负责向医疗机构、药店等销售终端配送药品。近期我国政府出台《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国家正逐步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的整顿,药品流通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二、药品流通企业品牌塑造现状
1.缺乏独特的企业品牌标识,宣传不到位
品牌的定义中最基本的元素就是标识,标识是顾客对产品或者服务产生品牌联想的基础。我国药品流通企业基本具备自己的企业商标,但企业商标并不等同于企业的品牌标识。企业标识经过独特的设计、并融入品牌内涵后,才有可能成为企业的品牌标识。我国药品流通企业在品牌标识依然沿用之前的企业标识或者在品牌标识设计上缺乏创新,从而使得企业标识缺乏吸引力。由于药品流通企业经营的药品绝大部分为其他制药企业生产,药品包装上没有药品流通企业的相关标识,使得药品流通企业通过产品宣传企业的可能性较小。正因为此,药品广告中生产企业的宣传远远多于流通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塑造的是整个企业的品牌,而不是单独的产品,在宣传上应偏向于企业这个整体。由于宣传途径等因素的制约,当前我国药品流通企业在宣传方面做得相当不足,给消费者留下的印象较为模糊,使得消费者记住的并不是这些标识,而大多是企业的名称;或者说消费者面对某个药品流通企业的标识时,并不能充分联想到这家企业及其产品。
2.品牌意识薄弱,投入不足
企业要实施品牌建设,首先应具备强烈的品牌意识,要清楚的看到通过品牌能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带来怎样的作用。我国医药流通企业未充分认识到到企业的品牌应该由什么组成,怎样定位企业的品牌,怎样宣传和丰富企业品牌并扩大品牌的影响力。这些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医药流通企业品牌意识薄弱,在日常经营行为中,对品牌知识的认识严重不足,忽略品牌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企业品牌的建立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该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等资源,而且在短期内不能形成可观的品牌权益。我国医药流通企业整体都较为重视企业发展速度的增长,从而放缓了品牌建设的进度,未将品牌看作企业的资产,同时也忽视了品牌对于企业今后的多元化发展经营的作用,这都使得医药流通企业的品牌建设之路发展缓慢。
由于品牌意识薄弱,以及企业对品牌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从而使得企业在当前发展过程中,错误的认为品牌是企业当前可有可无的,即使投入了一定的资源打造企业品牌,也不能对企业的销售有明显的提升,同时认为品牌是等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才去关注和发展的。这使得我国的药品流通企业在品牌塑造投入上相当欠缺,或者说重视程度极为低下。企业更愿意投入资源来提升企业的的仓储能力、配送能力、改善企业内部管理等,并没有投入相应的资源来打造企业的品牌。
3.品牌定位不准,品牌战略缺失
品牌定位指把品牌自身的优势特征与目标消费者的心理需求相统一的过程,通过在目标消费者心目中确立与众不同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和位置,从而锁定目标消费者。药品流通企业的目标消费者不是直接购买药品的消费者,而是医疗机构、药店等销售终端。当前我国药品流通企业品牌定位不准,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相比尚未形成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同时,我国药品流通企业的发展起步晚、时间短,仍处于企业发展的成长期,发展的重心在于提升企业规模,增加市场占有率,当前并没有形成自身的品牌战略,没有围绕质量、价格、营销和管理等多方面进行的全局性谋划方案,这都使得我国药品流通企业的品牌建设之路受到阻碍。要成功塑造企业的品牌,只有成功定位企业的品牌后,才能有效实施品牌战略,然而我国药品流通企业在这两面做得都较为欠缺。
三、结束语
我国药品流通企业面临品牌意识薄弱、品牌建设投入不足、品牌定位不准、缺乏品牌战略等问题,使得企业的品牌建设滞后于企业规模的发展。药品流通行业的竞争已经不再停留在产品、价格层面,更多在于企业的服务、品牌等方面。因此,我国药品流通企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品牌建设对企业的作用,增强对品牌的认识,准确定位企业的品牌,积极投入相应的资源,实施品牌战略。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壮大企业的品牌,借助品牌的力量推动企业发展,以品牌实现企业资产增值,并提升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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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凯文・莱恩・凯勒.战略品牌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关键词:药品流通领域 问题 成本控制 方法 对策
一、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
(一)药品安全问题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有着特殊的功能与规律,其根本作用是治病救人。由于药品的特殊性,其配送、储存的要求各不相同,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及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效果,部分需要冷藏,部分稳定性要求较为严格,同时也不乏时间要求较为紧迫的药品。这就要求在药品的储存、运输过程中加强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以保证药品质量与治疗效果,因此导致了药品流通成本较高的现象。
(二)药品流通价格问题
在我国,目前药品的成本构成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即生产成本与流通成本。而医药物流成本与药品的商业成本共同构成了药品的流通成本。药品的物流相比于其他行业的物流成本相对更为复杂,究其原因,主要是隐性成本突出所致。近年来,随着卫生部医疗改革方案的不断深入,药品毛利润不断降低,但其储运成本却并未随之降低,使之较前有了更为明显的增加,已达销售额的40%甚至更高。因此,如何能够降低流通过程中的成本,将对药物成本的降低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我国医药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三)药品库存问题
药品的仓库存储具有较强的周期性,根据药品销售的稳定性,可将药品分为稳定性药品,如治疗高血压、糖尿病、消化系统药物等;该类药品可由零售商或医院根据需求量的大小进行订货;而用于各种急性疾病、流行性疾病治疗的药物因受疾病流行、发病等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导致需求量浮动较大,常需零售商或医院拥有一定储备,以备不时之需。但目前我国的药品流通多实行从“仓库”到“仓库”的物流模式,药品从生产商仓库发送至医药公司仓库,再从医药公司仓库发送至零售商或医院的药品仓库。也就是说,从药品生产源头的制药企业到药品流通企业及零售商与医院,各个流通环节都在投资建设自己的仓库,各仓库分别由各方管理,如此一来,便极大地提高了药品流通过程的成本,同时也造成了效率低下的弊端。
(四)药品流通环节繁多
药品的流通指的是从药品生产出来之后,自生产厂家运送至患者手中的过程。当前我国的药品流通渠道主要为三级批发,其通路较长、层次较多,整个流通过程呈金字塔形分布,导致效率低下、成本较高,且在此过程中的成本控制相对较难实现,到流通的终端环节,医药企业对于药品成本的控制能力几乎丧失。在各个流通环节中,由于成本较高,且各级批发商均需从中获利,同时因顺加作价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的存在,导致药品成本虚报、定价抬高等普遍存在。另外由于上述流通市场集中度较低的现象,导致了医药企业与零售商或医疗机构之间的直接接触较少,从而强化了后者的垄断地位,医疗机构拥有处方权,同时拥有药品专卖权,加上医患双方医疗信息不对称,患者丧失了对药品的消费选择权,如此一来,流通高成本与医疗机构的利益驱动便导致了药品价格虚高的现象。
二、药品流通领域成本控制的方法与策略
(一)加强流通过程中的成本控制
现阶段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尚不完善,仍在较大程度上采取以药养医的高药品价格机制,约有60%以上的药物需通过医疗机构向患者销售。流通过程中,目前多采取将采购、存储、分装、销售、配送等各项活动分割独立进行,且上述各项活动均具有各自的目标与计划,可能存在冲突,从而增加内耗,抬高成本。因此,要降低药品流通成本,实施过程管理势在必行。在药品流通过程中,实施配送,在上述活动中均由配送机构的专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SOP)进行整合,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以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的同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二)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
传统的医药企业对于医药零售商及医疗机构的需求信息了解相对较少,基本处于信息孤岛,因此只能通过加大库存量来满足零售商及医疗机构的需求。从而造成流通资金周转较慢,流通过程隐性成本增加。随着近年来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医药流通也应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使药品生产企业、批发商、零售商或医疗机构的信息实现网络共享,从而提高库存管理、采购、运输、订货及配送的工作效率,减少各环节仓库数量及药品库存量,从而减少因仓库建造与管理以及药品库存维护保养等所需费用,从而降低流通成本[7]。同时实施标准化药品编码,采用无纸化药品仓储、配送、分拣、运输,优化各环节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三)采用JIT物流模式
JIT(准时生产方式)是伴随着供应管理思想的产生而出现的,即在恰当的地点、恰当的时间提供恰当数量、质量的物品的一种物流模式。该模式体现在在现代医药的流通,即为将药品流通链中将各个环节当成一个整体进行运行,建立一种面向市场的供应系统,以提高药品分销的效率,形成稳定的产销网络。从而可将各环节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商、零售商或医疗机构等根据其自身特点与资源条件进行合理分工,在药品种类、数量、供货时间与方式等方面按照最终客户即患者的需求进行多方面协作,整合信息资源交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一种新型药品流通机制,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减少中间环节因职能重复或冲突造成的资源浪费,从而降低成本[8]。该模式已在国外得到了广泛应用,且已取得了良好效果。在美国,药品供应商和医院保持非常紧密的关系,并承担着判别药品需求和供应的职能。此种方式下,药品供应链上各节点单位通过整合资源和信息交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从而实现药品物流成本降低的目标。
三、结束语
近年来药品价格虚高现象已引起了广大群众及相关部门的广泛重视,对于建立和谐社会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因此,整合医药流通环节,构建一体化现代药品的物流体系,降低药品流通成本成为如今药品供应链发展的重点。在现有资源基础上建立现代化的药品物流体系,解决中间环节繁多、管理不善及顺加价格等问题对于降低医药销售价格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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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药品销售 虚高定价 医疗机构 价格监管
一、关于药品售价市场问题的提出
药品价格虚高是“十七大”重点强调的“三高”问题之一。据统计,20多年来,我国人均收入提高了十几倍,而药品价格却上涨了100~200倍。由于药品是兼具商品性与公益性的易垄断商品,其价格的形成及市场价格的管理的复杂性,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息息相关的直接性,表明药价已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价格问题,而是一个政策指向下的制度安排问题,是历史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新出现问题的叠加。虽然为整顿药品市场价格秩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自1997年始,政府已在全国范围连续实行了22次药品强制削价,然而由于药品价格在制度安排上存在的先天不足,它的边际效应日益递减,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反而因其持续上涨,导致药品市场价格秩序混乱,极大地影响了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卫生保健水平,其主要表现是:
1.医疗机构药品高于社会零售药店;
2.经包装改造的同种同规格药品价格要明显高于简装的老品牌;
3.同类药品由于不同厂家而产生价格差异;
4.同一规格型号药品因不同的进货渠道而价格不一,一般药店与平价药店的价格差异更大。
当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进货渠道、营销手段的不同,同一商品在同一市场出现价格差异是正常的经济现象,但同一种类药品在同一时间、同一市场存在巨大差价,是绝对不正常的经济现象,不能不引起社会的重视。
2007年“3.15”期间,笔者在沈阳市皇姑区的长江北街、北陵大街北及泰山路一带最大的六家大药房中,就中药中两味常见药天麻和仙茅做了一下调查,结果发现每10克天麻(片剂)与每10克仙茅的价格,在个别药房差额巨大,最高价与最低价之间相差3~6倍。国家发改委2006年在修改中的《药品定价办法》中规定终端加价率不超过15%,个别药房的销售价显然已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加价率。
药价虚高决不仅仅表现在某一城市,某一地区,而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反映普遍而广泛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已成为老百姓不能忍受之痛,根治药价虚高的顽症迫在眉睫。
二、构成药价虚高的成因分析
药价虚高指药品价格偏离价值所形成的过高水平。我国药价虚高问题,尽管目前尚缺乏相应的参照标准,但针对我国药品价格不仅远远高于生产成本,而且政府最高限价也远高于药品中标价格等现象,就不难看出药价虚高的社会现实。其结果是:药品市场的供过于求与价格虚高并存;在质量相同情况下价格越高反而越有市场竞争力;药价虚高与制药行业经营困难并存,这种与经济学原理相背离的药价运行方式,让消费者医药费负担越来越大,也使许多药品生产企业处于亏损状态。究其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药品的特殊性决定了药品市场竞争的不充分性和药品市场的垄断性。由于药品需求的绝对性和药品缺乏可替代性,导致了药品需求的价格弹性极低,无法产生由供需双方决定的均衡价格,市场机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我国药品销售的85%都是通过医院销售的,形成了医院的买方垄断和在医药行业流通链条中的绝对优势地位,医院在与生产企业和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具有很强的讨价还价能力。在医患之间,医疗机构会利用其对疾病与药品的信息优势,提高药品的销售价格,对患者过度医疗,多用药、用贵药;在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之间,医院又会利用其终端销售的垄断地位,降低药品的购进价格。在信息不对称、竞争非均衡的医药市场上,政府面临放松规制与加强规制的两难抉择。
2.药品流通秩序混乱,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过度竞争。在打破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三级批发加零售的销售体制后,始终没有确立清晰的药品现代流通体制改革目标模式。一方面是过于重视药品的商品性,而把药品作为一般商品全面放开经营的政策,使药品市场秩序混乱。过多的药品经营流通环节和过多的没有经营资质的交易主体,直接加大了药品流通中的不良成本,降低了流通效率,提高了药品价格。另一方面,制药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生产结构严重趋同,产品同质化严重,大量生产能力闲置,产能过剩分摊到药品价格构成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推动价格上扬。在利益驱动下,不少疗效好、价格低的药品被挤出市场,形成了劣药驱逐良药现象。由于没有完善、成熟的流通体制,不规范的竞争行为大行其道,将不良竞争产生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3.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缺陷与政策缺失。现行药品定价依据是社会平均成本,但由于药品生产的专业性和差异性,社会平均成本难以计算,致使药品定价依据难以测定。此外,在审批和备案的管理模式下,政府定价部门对生产企业虚列成本、多计费用缺乏有效的审查和监管手段,无法掌握企业的真实成本,价格主管部门只能根据企业报送的成本资料再加上规定的差率制定药品价格,刺激了医院和各个流通环节加价销售药品特别是高价药的热情。对进口药、合资药、国产新药的审批与药品合理定价脱节,药品审批与药品定价之间缺少沟通和协调,使不少药品定价存在很大盲目性和随意性。目前还没有找到可供参考的市场成交价,以确定最高限价的有效机制。
4.利益补偿机制的错位是药品价格虚高的根本性因素。我国将医疗机构分为盈利性和非盈利性进行管理,政府举办的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这些医疗机构的利益补偿有三个来源:财政补偿、药品销售收入、医疗服务价格。由于财政补偿长期以来难以到位,调高医疗服务价格又面临一定的压力(事实上我们现在的医疗服务价格既不能体现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劳动价值,又没有拉开档次),医疗机构的价值补偿的主要来源就是药品销售收入,这种以药养医的做法,在客观上对现行的药品购销方式及其伴生的虚高定价行为起到了纵容作用。
以上现象表明,由市场调节价和政府定价两种价格形式构成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药品价格虚高的内生机制,药品价格虚高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是众多矛盾的外在表现,价格形成机制、药品流通体制和利益补偿机制中的不协调,导致市场机制在药品生产、流通和消费方面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市场失灵、社会效率下降和社会资源的浪费,加重了患者和国家的负担,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解决药价虚高的路径选择
药品价格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既要考虑消费者用药利益,也要兼顾医疗事业的发展,更要支持医药产业的发展和医疗事业的承受能力。特别在定价方面实施改革,要考虑成本因素、比价关系和竞争因素,积极寻找政府定价与市场调节之间的最佳结合点,合理引入竞争机制,使医药行业、医疗机构、药店和消费者都成为制度改革的受益者。
1.以控制政策目标为主,继续加强对药品价格的政府管制。要通过加强政府管理而不是市场机制的调节,来抑制药品价格总水平的上升。针对医疗机构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和患者对医疗需求的刚性特点,采取针锋相对的抑制政策,以患者支付能力作为控制政策的出发点,来重塑医疗市场结构,建立起市场制约力量。对市场上竞争激烈、不易形成垄断的药品价格可尝试市场调节为主的方式,以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同时也不会引起价格与价值的严重偏离。在寻找政府定价与市场调节之间的最佳结合点,合理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政府应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动向、价格信息,并向社会,使消费者能够多方面的获得大量信息,在医院中建立类似证券市场的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和类似电信服务的费用清单查询制度,推行医药价格明码标价,从而改善消费者与医院信息短缺和不对称状况,增加消费者博弈力量。
2.合理设计药品现代流通目标模式,积极引进市场竞争因素。提高药品市场的集中度和透明度,推进药品分销企业的规模化、信息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加快对药品流通全过程的流程再造,构建以信息化引领的药品现代物流体系,大力发展医药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建立一种符合经济运行规律的、少环节、低费用、高效益的药品流通体制。同时改变药品销售模式,积极发展药品零售业等一些有益的竞争因素,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消除医疗机构在药品销售环节中的垄断地位,改变其不公平、不公正的购销关系。在现行的药品招标采购办法中,要消除行政干预、政企不分、主体错位等弊端,建立真正独立的招标机构。调整药品生产格局,制定严格的成本审核制度,建立科学的符合我国国情的药品生产和经营成本的评价体系,抑制不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市场准入条件,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3.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深化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虚高的药价混淆了药品商品与其它商品及药品商品内部的比价和差价关系,使市场无法通过价格信号正确引导资源配置,造成资源浪费。但是单纯以降低药品价格为手段,并不能真正解决体制上的弊端。国家发给委与物价部门已作出指示,中国药品定价格的管理重心,要逐步从对药价水平的简单控制转向对药价形成机制的管理,要建立科学完备的药品政府定价体系,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逐步完善定期调整、审查价格的制度。同时不断扩大市场调节的作用,保护和促进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和药品价格的市场监测体系,规范以价格行为为导向的市场监管模式,降低药品质量信用成本和价格信息成本。
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也是这次“两会”期间备受代表、委员共同关注的焦点之一,代表、委员们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研究,,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一些代表委员认为:看病难问题与国家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直接有关;看病贵、药价高表面上看是政府监管不到位造成的,但本质上是体制机制不合理造成的,不改变这种制度设计,不理顺医药卫生领域各种收入的分配关系,即使再加大监管力度,付出更多的行政监管成本,也难以在看病难、看病贵、药价高等问题上取得突破。政府有关部门已经连续进行了次药品降价,但国家整体医疗费用并没有减少,因此来说,采取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方式,单纯靠降低药品价格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药价高的深层次问题,多管齐下已经成为两会代表委员的共识。鉴于此,笔者认为,增加药品价格透明度,在药品包装上直接标示药品价格不失为有效降低药品价格的方法之一。
大家都知道,从宏观政策角度来说,药品价格实行国家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从药品流通微观角度来说,药品价格分为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还有一个不成文但客观存在的医院药房价。按照现行的药品流通体制,无论是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还是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通过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层层加码,有的药品到患者手中价格成倍的翻番,有的甚至翻成了天价。国家为了降低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价格,在药品最高限价的基础上实行政府招标采购,然而操作过程中无形又增加了一笔不菲的招标费用,这些费用最终又通过销售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还有就是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商和广告人为了谋取暴利,相互勾结,擅自变更药品功能主治范围,肆意夸大药品疗效,高价销售药品坑害消费者。所有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根本目的是利益驱动,根本原因是药品价格透明度不高。尽管国家价格主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了药品价格公告,但是群众对此真正了解和熟知的并不多,这就给了违法违规分子以可乘之机。
那么如何进一步增加药品价格透明度呢?笔者建议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新修订“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增加“药品价格标识”条款。同时,对已经批准的药品包装重新进行审订,增加药品价格标识内容,并限令截止一定时间停止使用。具体来说,对于尚未正式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只适用于临床实验而禁止上市流通的药品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原则依法核准药品价格,并在药品包装上直接标识临床实验价;凡属于国家定价的药品、标识出厂价和流通价(国);属于政府指导价的药品标识出厂价和流通价(导);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药品,标识出厂价和流通价(市)市场调节价由政府相关部门(发展改革委、物价部门)依法通过必要干预的方式,会同药品生产企业共同制定。药品零售企业通过销售利润返利的方式从批发企业获得一定比例的销售利润,药品生产企业与批发企业、医疗机构,批发企业与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通过销售利润分配方式实现双赢。未设立药品批发流通环节的,药品零售企业直接通过销售利润返利的方式从药品生产企业或者其商处获得一定比例的销售利润,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通过销售利润分配方式实现双赢。
那么,直接标识药品价格的方法的好处具体有那些呢?
⒈以透明度明显增强的药品生产、流通环节两价制取代原来透明度相对较低的批发价、零售价和医院药房价的三价制,既有利于价格主管部门监管,又有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和自我维权,杜绝了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层层加价的现象。
⒉促使药品招标由原来的价格为主,质量为辅的招标模式向质量第一的药品招标新理念的转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或者杜绝暗箱操作、收受投标企业回扣的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使政府药品招标采购行为不断得到规范。
⒊能够有效遏制虚假药品广告坑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发生。没有了肆意加价牟取暴利的空间,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商再也不会做赔本赚吆喝的傻事,从而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违法药品广告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疑难问题。
⒋有利于药品市场的良性竞争,实现优胜劣汰,从而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断得到规范。那些药品品种市场竞争力差、低水平重复生产的小型药品生产企业将会逐步淡出药品市场,从而激发企业提升药品研发和创新意识,研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药,进而带动整个药品生产企业的良性发展势头,推动我国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我国药品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⒌能够有效规范医生职业行为,有效预防违背职业道德、滥用临床实验药品收取红包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有利于患者自主选择是否同意使用临床实验药品,依法维护自身健康权和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