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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在建工程;核算;转固;明细科目
一、概述
我国于2006年2月颁布并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将有关在建工程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原则作为固定资产的取得形式与固定资产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进行解释和规范,并没有将有关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作为专门的会计准则,在这方面基本上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不过,结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屡创新高,新建、改扩建等项目投资活动在企业、事业单位不断涌现,占用了其数量可观的资金,成为企业、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企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关键环节。笔者认为,将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准则,对于在建工程项目的核算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对在在建工程核算过程中的具体细节出台具体的操作办法,规范在建工程科目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行为,确保有关在建工程的会计信息具有充分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按照新会计准则,企业自行建造或以购入、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易、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在确认为“固定资产”项目之前,发生的工程成本、资本化利息费用等通过“在建工程”核算,待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办理竣工结算后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此外,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本文依据新会计准则,结合在建工程核算实践,对在建工程项目会计核算过程中常用到的几个科目进行归纳整理,并对在建工程转固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探讨,最后以案例研究的形式对前述进行解释说明,以期增强本文的可理解性,更好的指导在建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实践。
二、在建工程项目核算过程中相关明细科目设置
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当结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科目相关核算范围尽量保持前后一致,口径相同。同时,还应当紧密结合企业自身的业务性质和规律,设置与之联系的会计明细科目。对此,笔者结合现阶段在建工程项目会计核算的特点,对在建工程相关的、较常用到的会计明细科目进行归纳如下:
(一)“在建工程――成本――三通一平”
“三通”主要包括通讯费用、通气费用以及通热费用等,而“一平”主要是指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费等为达到在建工程项目可以正常施工的土地平整费用等。“三通一平”是任何一个在建工程项目所必须面临的费用,对该项费用进行归纳归集,有助于为决策者提供该方面的数据信息,便于其进行在建工程项目决策。
(二)“在建工程――成本――利息支出”
众所周知,利息支出可分为资本化利息支出和费用化利息支出。而与在建工程相关、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仅指资本化利息支出,这也是确认为该科目核算的前提条件。一般而言,企业在进行在建工程投资时需要大额的专项贷款和一般贷款,由此产生的利息费用应当按照新会计准则有关利息费用的相关规定予以区别,属于资本化利息支出的部分计入该科目。
(三)“在建工程――成本――建安费用”
一般而言,建筑安装费用是在建工程成本中份额较大的费用支出,也是核算难度较大的环节之一。建安费用一般包括房屋、构筑物、工艺管道、专用电线电缆等设备以外的土建安装,包括应与预期转固可辨认部分与不可辨认部分分开列示。建筑安装费用是在建工程项目必然发生的费用项目,企业可以在该科目基础上按照重要性原则结合在建工程实际建筑安装费用明细设立下级明细科目,分别予以核算。
(四)“在建工程――成本――设备投资”
设备投资同样对于在建工程项目而言必不可少,单独设立科目反映有利于获取与在建工程相关的设备投资及回收情况。该科目不仅包括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外购的机器设备,还应当包括购置设备相关的各项税费(例如进口的成套设备检验费、相关特种设备检验费、设备所附土建及安装费等)。
(五)“在建工程――成本――材料”
该科目反映用于在建工程项目的各种材料,包括企业库存商品、设备配件、低值易耗品及其他除设备外的各种材料。材料一般具有数量多、单位价值不大的特点,在进行明细核算时可以按照类别进行归集核算。
(六)“在建工程――成本――待摊投资”
该科目反映在建工程期间发生的其它费用,包括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工程项目管理费、质量监督检查费、工程项目报建费、招标服务费、勘探费、基桩检测费、临时设施费、建设其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其它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费用。与在建工程项目投资相比,该科目反映的费用尽管种类繁杂,但金额一般不大,且均一次性投入,故设置该科目予以汇总反映。
(七)“在建工程预付款”
该科目用以反映在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给付工程建设方进度款情况,同时也可以对在建工程项目资金流出信息和预付款结转情况进行反映,主要用于与供应商或工程承包方对往来账。在建工程满足所有转固定资产条件时,此时出包工程部分财务结算完毕,“在建工程预付款”账户余额清为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科目均为在建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实践中常被用到的科目,但不是在建工程项目会计核算科目的全部,企业应当根据工程建设中的具体情况和经济业务重要程度设置更多下级明细科目核算,如可按照项目部设置辅助查询账簿。
三、在建工程转固的两个问题
按照新会计准则有关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担任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在建工程在具备固定资产的各种特征时方可转为固定资产。对此,新会计准则中对在建工程转固的规定是,“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并办理竣工决算后,转入固定资产,并开始计提折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可按暂估值预列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调整原以计提的折旧额。”企业在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过程中除了需要注意转固环节的把握,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转固时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在未完工时发生减值,应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但有关在建工程完工后转固时相关减值准备的处理却没有规定。在实践过程中,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1)按照历史成本原则,结转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即为在建工程账面余额,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相应结转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以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固定资产的基础,以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在建工程账面余额减去提取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对于实践中存在的两种处理方式,笔者倾向于后者,因为后者更能够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更具有决策相关性。
(二)含土地使用权价值的在建工程转固时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该项土地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摊销。企业在利用土地建造自用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相关在建工程。”如此一来,在含有土地使用权价值的在建工程转固时,在实践中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1)土地使用权在列示于在建工程的期间内不进行摊销。但在转入固定资产后,如果土地使用权的预计剩余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则在预计该房屋、建筑物的净残值时,应当考虑这一因素,并将其作为净残值预留。待该房屋、建筑物报废时,将净残值中相当于尚可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的部分,转入继续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如果不再继续建造房屋、建筑物,则将其价值转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2)土地使用权在列示于在建工程的期间内继续摊销,并将其记入“在建工程”账户的借方。在转为固定资产时,仍应考虑土地使用权的预计剩余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的因素,并将其作为净残值预留。对此,笔者认为第二种方法比较合理,因为土地是一项有法律受益期限的有偿使用的长期资产,如何在土地使用权证规定的期限内合理承担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相关费用并一贯摊销,是非常重要的。
四、案例研究
案例:Y公司是一家电力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以外包方式委托甲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建造一生产车间,2009年1月-3月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预付甲公司工程款100万元;
(2)购入一批工程物资,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物资全部被工程项目所领用;
(3)车间所占用土地账面价值为100万元,按10年摊销,已摊销2年;
(4)发生建筑安装成本为300万元,,全部以银行存款方式付讫;
(5)企业为该工程项目专门从银行借入款项,在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可资本化利息为20万元;
(6)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三通一平”费用为100万元。项目筹办期间的设计费、招标费、检验检测费用合计为50万元;
(7)期间,在建工程发生减值为10万元,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账面价值为10万元;
(8)项目于2009年3月31号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办理了竣工决算。
按照前述的核算要点,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依次为:
(1)借:在建工程预付款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2)借:在建工程――成本――设备(材料) 117万元
贷:银行存款 117万元
(3)借:在建工程――成本――土地使用权 80万元
累计摊销 20万元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00万元
(4)借:在建工程――成本――建安成本 300万元
贷:应计利息 300万元
(5)借:在建工程――成本――利息费用 20万元
贷:应计利息 20万元
(6)借:借:在建工程――成本――三通一平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7)借:管理费用 10万元
贷: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0万元
(8)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完成验收。
计提2009年1-3月无形资产摊销额10*3/12=2.5万元
借:在建工程――成本――累计摊销 2.5万元
贷:累计摊销 2.5万元
借:固定资产――车间 629.5万元
贷:在建工程 629.5万元
五、总结
一般而言,在建工程项目一般具有工期长、核算项目复杂等特点,这决定了在建工程核算的复杂性,在实践中绝非像案例说明的那样简单,甚至需要会计人员亲临施工现场,了解工程项目的费用特点,据以进行综合考虑,才能确保在建工程项目的会计信息具有信息含量。对此,必须加强在建工程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认真解决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以确保会计核算的质量。
参考文献:
[1] 姜琳. 在建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 财会研究, 2009,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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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于洪福. 在建工程核算的几个费用界限[J]. 冶金财会, 2010, (12) .
【关键词】 项目管理 建筑工程 财务核算 应用
一、房建项目管理过程中强化财务核算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房地产建筑企业在市场需求快速增长过程中不断壮大,房建项目成为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开建大型的工程项目前,需要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先后经过项目立项、批准,编写项目建设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环境评估、安全评估和项目设计书等过程,最终上报给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批。审批成功后,企业需要再进行招投标、项目管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其中涉及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施设备供应等等,这其中的每一个过程都离不开财务核算与管理。
如何确保项目管理中财务核算信息质量,的确给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财务核算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了更好地确认和计量“在建项目”,准确、实时地反映项目财务状况、对项目动态监控,有必要强化项目管理过程中财务核算管理。
二、房建项目管理过程中财务核算的具体应用
1、房建项目核算相关科目的设置
在建工程项目是指那些正在施工建设中的固定资产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生产性、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以及施工前期立项准备项目、在建的新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以及恢复项目等。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在建工程应该达到以下一些要求才能获得认可并明确。第一,在建的新建、改建项目等与该在建工程相关的业务往来财务收支的可能性;第二,该在建工程的成本费用可量化,且成本费用可真实测算。在建工程的财务核算主要是对企业基建、改造等实际支出,对符合资本化运作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要转入固定资产价值。具体的核算科目设置可以依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在建工程”及单项工程等明细科目核算财务支出。针对在建工程中发生减值的情况,财务人员应对其核准后,在本科目下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
2、房建项目具体科目的核算内容
房建企业在项目管理中同时开建多个项目,每个项目下均会设置一些相对独立的项目单元,这些项目单元会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分别开展财务核算工作。依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性质、用途的不同,实际操作中对具体的项目单元加以细分和归类。
(1)设置“建筑工程”明细科目。“建筑工程”科目主要包括材料费、工程费和其他费用等一些三级科目。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可大致分为两类:自建和外包。第一种情况是企业以自建的形式来建设固定资产项目,工程中涉及的财务支出可以分为“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材料费”等明细科目来进行财务核算。第二种情况是通过整体外包的形式来建设固定资产,按照合同约定,与施工单位按照工程约定的时间节点支付各阶段工程价款,以此作为工程建造成本,通过设置“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工程款”来对其进行财务核算。
(2)设置“安装工程”明细科目。安装工程可以按照材料费、设备款和其他费用等明细科目划分。房建企业根据实际安装工程需求购入新设备时,可以通过工程物资科目转入该明细科目,总的财务核算路径按照“在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款”科目执行。同时,在建的安装工程所负担的劳动力成本,应借记入本科目,贷记入“应付职工薪资”科目;而在安装工程中发生的其他成本费用,例如,水电设备安装、维护、材料运输等劳务成本,同样借记入本科目,贷记入“辅助生产”等科目。
(3)设置“待摊投资”明细科目。“待摊投资”主要是指在建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征地费、监理费、公证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可以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在建工程所发生的借款费用;由于设计方案、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施工单位责任等原因所造成的在建工程的暂停或终止,以及在建工程的废除,其带来的材料成本、劳动力成本等进行赔款后的净损失;或施工建设中发生的设备报废、物资盘亏的净损失、盈利的工程物资的净收益等。
(4)设置“预付工程/设备款”明细科目。企业如果采用外包的形式建设固定资产,需要依据合同约定提取预付部分工程款;合同中对甲方提供转账材料设备的情况,企业在将设备转移交付给施工单位承包商时,应按照“预付工程/设备款”明细科目进行财务核算。
(5)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应按实际在建的单项工程计提、核算。当项目可回收的资金总额明显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财务人员应与项目组确认后计提施工项目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通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进行财务核算。当在建工程发生减值时,须按照应减记的金额,借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入本科目。
3、在建工程项目竣工后的财务核算内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按照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估价后工程的总成本转入,借记入“固定资产”等科目,并进行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后应红字冲回初始估计价值的进度款,再依据实际建造成本进行适当调整,按照估计价值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已计提折旧不需调整。
从具体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来看,建议以工程验收合格证书作为“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衡量标准,不仅使项目财务核算结转的标准确定,同时也使得财务部门能够适时地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在建工程项目与固定资产之间的财务核算执行情况。
三、加强房建项目管理中财务核算的措施
1、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
工程项目的施工预算是建筑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定额,在施工图预算控制范围内所编制的预算。房建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是体现企业现代管理制度对财务核算与管理的客观要求,加强财务核算应用,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有助于企业对项目管理的预算控制,降低项目运作风险,加强资金的可控性。施工单位根据具体工程所需的材料、人工数量、成本、机械设备台数、班次等,计算施工单位的成本费用,并提出各类外加独立项目的具体内容,以便更加有计划地、合理地组织施工进度,配置资源,达到提高设备利用率、人员高效配置。
2、加强项目资金集中核算与管理
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中,资金核算管理分散问题明显。各个项目独立的子项目各不相同,资金情况难以统筹运作,这给项目财务人员资金核算与管理带来巨大的难度,只有通过资金集中核算与管理,才能从源头上解决一些难以控制的财务风险问题。集中核算与管理制度,使得劳务与考核等与用人单位分离,实行统一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施工单位造假现象。集中资金核算管理,可以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根据企业战略规划统一调配使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稳健周转,减少因资金分散而造成的资金闲置,减少了不必要的融资风险,保证经营的正常运作。
3、强化建筑工程项目的财务风险管理
建筑工程企业的财务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合同签订风险、债务融资风险、成本控制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应从以下几点强化建筑工程的财务风险管理。首先,加强财务人员的风险管控意识,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加以控制或规避风险;其次,建立适用于房建企业的风险控制体系,从整体上分析项目运作各个过程的风险点,评估风险并设定风险预警点;最后,建立业务的常见财务风险点,以备新项目筹备中及时识别可控风险。
4、建立现代财务核算与管理制度
建立现代财务核算与管理制度,首先要完善财务部门的组织架构与职能分工,明确财务、审计、经管和结算的岗位权责。财务部门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财务核算与控制,主要关注资金的流转、管理和运作;经管部门则负责对项目预期收益、预算编制和经营资本进行重点预测与评估;内部审计部门要保证项目事前、事中的财务风险控制,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结算部门则相对独立运作,负责调度资金以及融资信贷。财务管理部门在明确职责基础上合理分工、收支分离,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建立健全的建筑工程项目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国家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的调控措施,以及房地产企业之间竞争加剧,房地产的暴利时代也将快结束,行业利润也将回归正常利润水平。在这种形势下,只有更加重视成本控制,提高企业成本管理水平,加强财务核算的应用,对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力、扩大经营规模、防范和规避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和壮大。市场经济给建筑工程企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企业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提出巨大的挑战。2014年,国家加大对土地政策管控力度的政策环境下,各大银行金融机构采取房贷收紧政策的情况,房建企业要在外部环境不利的情况下,稳健运营各项在建工程,必须严格控制好各个项目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强化项目管理中财务核算的应用,通过加强对资金核算与管理的重视,保证资金良性循环,从而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洁: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J].有色冶金设计与研究,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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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陈轶青:施工项目管理与项目成本管理[J].内蒙古石油化工,2011(12).
关键词:新医院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 在建工程 预付工程款 建筑工程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3-175-02
我国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于1999年1月施行。该制度实施以来,对于规范公立医院的会计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共财政体制各项政策的逐步建立,医疗卫生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化,为了适应各方面情况变化和需要,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的会计核算,提高医院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医院的财务、预算与成本管理,由财政部、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立医院中正式施行。
在建工程项目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建工程核算的内容较复杂,涉及的方面较多,正确对在建工程进行核算,能够真实地反映医院资产拥有情况,有利于管理者根据真实的会计信息作出正确的决策。因此,在在建工程的核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强化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解决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新制度中对在建工程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作了更完善的补充和调整,增加了预付工程款明细科目的核算,将现行制度中在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的工程预付款纳入了在建工程科目的核算内容。在修订后的新制度下通过在建工程这一个会计科目就能清楚地反映医院对建筑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的资金总投入,避免项目的盲目扩大和资金的浪费。与施工企业间的往来账款的结算、核对也更便捷和清晰。
一、在建工程各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
新医院会计制度中的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是医院进行的不属于基建项目(指经国家或地方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批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成本。在建工程科目下应设置“建筑工程”、“设备安装”、“预付工程款”等一级明细科目,并分别按照具体工程项目、安装设备、施工单位、施工项目等设立二、三、四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中在建工程预付款业务不是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核算,而是通过预付账款科目反映,这样的结果是不能完整地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反映出建筑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在转入资产前医院对其的资金投入,对其项目规模和资金的投入失去了有效的控制。本文将对新医院制度下在建工程科目的核算内容作一个深入浅出的说明。首先说明在建工程各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
1.“建筑工程”明细科目是用来核算医院为建造、改建、扩建、大型修缮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类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同时应在该明细科目下按工程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如:“在建工程/建筑工程/门诊楼改造”。这样便于某工程实际成本的确定,避免因建设标准过高而造成资金的浪费,同时也确定了该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时的入账价值。
2.“设备安装”明细科目是用来核算医院购置的待安装设备的成本以及进行设备安装所发生的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实际成本。该科目下按安装设备的名称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如:“在建工程/设备安装/磁共振仪”。能最后确定该资产的入账价值。
3.“预付工程款”明细科目用来核算医院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预付的工程价款、备料款以及购入待安装设备所预付的款项。在该明细科目下应按建筑工程(设备安装)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并按施工企业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按施工项目设置四级明细科目。如:“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建筑工程名称(设备安装)/湖北楚雄公司/主体工程”。这样可以更清楚地反映医院与施工企业往来账款的结算情况。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使用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预付的工程款项,通过“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目核算,而不在本明细科目中核算。
二、建筑工程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的账务处理
在建工程核算的内容、涉及的方面较多、较复杂,其中建筑工程的核算为重难点。为有效解决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关键在于加强科学化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接下来笔者详细介绍“建筑工程”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的账务处理。
1.建筑工程发生的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相关税费等一次性费用在发生时根据付款单据和税务发票金额一次记入“在建工程/建筑工程/XXX(工程)”。
使用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的一次性费用,按支付的金额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同时,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XXX”科目,贷记“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
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报废或损毁时,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报经批准后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
建筑工程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根据应计利息,分别情况处理:属于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属于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管理费用。
2.按合同规定向施工企业预付工程进度款时,按预付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XXX/施工企业A(B)/施工工程C(D)”,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当施工企业工程完工决算时根据工程决算书按医院应承付的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XXX/施工企业A(B)/施工工程C(D)”,贷记就“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A(B)”等科目,同时根据决算书中施工工程实际结算价款,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XXX”,贷记“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XXX/施工企业A(B)/施工工程C(D)”。这样可以更清楚地反映医院与施工企业往来账款的结算情况,及该施工企业工程完工时的实际成本。
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款时,按照支付金额,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同时,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XXX”,贷记“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
3.当一个建筑工程下的所有施工企业A(B)的施工项目C(D)全部都完工时,根据各施工企业工程决算书中所承包工程的实际结算价款将预付工程款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结转至该建筑工程XXX下,这时“在建工程/建筑工程/XXX”科目的借方余额就是该建筑工程XXX待转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XXX”。
需要指出的是,当医院在同一期间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筑或安装工程时,一个施工企业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工程时,要分别做好建筑工程和施工项目的明细核算。为了方便我们对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内容的理解和工作中的实际操作,现举例说明。
案例:
「例某医院2008年2月开工自行新建一栋19层手术大楼,2009年11月发生业务如下:一次性支付市勘探设计院设计费50000元,浩华公司工程审计费20000元,当月基建借款利息7000元;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进度款:(1)高艺公司内装工程款完工80%,预付工程款600000元。(2)泰立公司消防工程完工60%,预付工程款100000元。(3)楚雄公司建筑主体工程完工100%,预付剩余20%的工程款800000元,并经验收单位验收合格及审计部门审计后出具工程完工决算书。……2010年4月末手术大楼整体竣工并验收合格,“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手术大楼”科目的借方余额145000000元。
实际操作如下:
2009年11月
支付市勘探设计院设计费50000元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手术大楼 50000元
贷:银行存款 50000元
支付浩华公司工程审计费20000元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手术大楼 20000元
贷:银行存款 20000元
支付当月工程贷款利息7000元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手术大楼 7000元
贷:银行存款 7000元
预付高艺公司内装工程款600000元
借: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手术大楼/高艺公司/内装工程
600000元
贷:银行存款 600000元
预付泰立公司消防工程款100000元
借: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手术大楼/泰立公司/消防工程100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00元
预付楚雄公司建筑主体工程款800000元
借: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手术大楼/楚雄公司/主体工程 800000元
贷:银行存款 800000元
同时根据楚雄公司主体工程决算书中确定的工程结算价款结转楚雄公司预付工程款40000000元(4000000÷10%=40000000)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手术大楼 40000000元
贷: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手术大楼/楚雄公司/主体工程 40000000元
2010年4月末,将手术大楼在建工程结转至固定资产145000000元,并从下月起计提折旧
借: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 145000000元
贷: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手术大楼 145000000元
新医院会计制度中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所以在增加固定资产的同时不需再作固定基金的核算。
从以上对在建工程概念的解释到实际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在新会计制度中关于在建工程会计科目的重要性,它对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和清理施工单位的往来账款结算非常必要,对建筑成本和设备安装成本的分析、控制和提高资金的利用效果提供了依据,为院领导对医院的宏观发展规划提供了重要的信息资料。其中预付工程款明细科目是这次新制度修正中的重点和难点,平时工作中应做好预付工程款的备查账,方便和提高单位间往来结算款项的核对,发挥会计核算的价值。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医院会计制度.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2.赵红.建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2006(8)
3.牛玉.浅析信息化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经济师,2011(7)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 , 费用核算管理
Abstract: the reform open way, along with to the reform of the economic structur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enterprise autonomy to expand. The face of market competition intensifies, in cost accounting management to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enterprise put forward higher request. Not only to meet th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enterprises with the needs of the accounting reports, more important can satisfy th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enterprise management decision needs. But with th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enterprise development, the current cost accounting method shortcomings of gradually revealed, this paper mainly on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enterprise cost accounting management is discussed.
Keywords: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enterprise, cost accounting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面临我国经济体制深化改革,我们要勇于发现现在现行的费用核算方法所显露出的问题。通过不断的借鉴和完善,形成利于企业发展的新的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工程核算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核算科目不规范。一些工程核算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 而在“其他应收款”、“递延资产”等科目中串进串出。“在建工程”下设的子目不按工程项目汇集, 而按施工单位、施工承包个人或供货单位分设; 甚至把多项工程混在一起称为“综合户”、“其他户”,形成一笔糊涂账。
( 二) 入账凭证不合规。突出表现为付款手续不健全, 白条满天飞, 甚至无任何凭证也款。此外还存在无批准文件, 无施工合同, 无工程预算、无决算书等现象, 造成付款失控, 往往工程款付过头, 事后难追回。
( 三) 工程造价成本失实。混淆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把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水电费、修理费、办公费以及业务招待费都计入工程成本; 也有利用职权, 假公济私, 乘拆迁分房之际, 塞进关系房、子孙房、亲戚房, 加大工程造价成本。相反, 也有把应该计入工程的支出列作企业待摊费用或直接予以消化, 同样造成工程成本失实。
( 四) 没有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企业在建工程的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 或向社会和企业内部高息集资, 资本成本过高, 超过了基建项目内含报酬率, 加大了企业财务风险。
( 五) 固定资产的处理和转账滞后。有些企业对工程前应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不及时转账处理, 建后成本虚假。最常见的是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 但长期不转作固定资产, 不仅不提折旧, 还继续把基建借款利息计入工程成本, 造成企业利润虚增。还有的固定资产转账时, 账务处理过粗, 房屋不分土建、装璜; 机器设备并入房屋价值, 难以分类进行折旧核算。
( 六) 工程材料管理混乱。如施工单位的来料少用多算; 建设单位供应的三材和用具多供少结; 施工场地的材料被盗; 完工后剩余材料短少损失等现象普遍。
二、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工程核算和管理的几点建议
( 一) 清理“在建工程”账户, 规范核算程序, 健全入账手续。
1. 收集和补齐在建工程的各种档案资料,包括项目批准书、施工合同书、工程预算书、工程决算书等, 确保工程施工核算资料的完整、合法和有效。
2. 清理“在建工程”账户。按会计制度规定, 把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修理工程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都归集到“在建工程”科目并分户核算。严格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限, 剔除那些不应该计入工程成本的企业期间费用。较大的工程项目可单独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企业通过“在建工程”控制, 平时经营核对余额, 清理往来,加强监督管理。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后, 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转作固定资产; 尚未办好竣工手续的, 也应估价转作固定资产, 待以后办好竣工决算手续后, 再进行调整。
3. 清理工程所占用的资金, 完善付款手续。付款必须取得合法凭证, 严禁白条和无凭证付款以及大额支付现金等; 预付工程款要从严掌握, 留有余地, 切忌超付。施工单位领用的材料物品, 要有偿结算。用于工程项目的银行贷款, 其利息支出在工程未完工前计入工程成本。
4. 建立健全有关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如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费用审批控制制度、财产物资保管制度等。
( 二) 重视基建审计工作, 做到在建工程项目必审。凡在建工程项目都必须进行审计; 内部审计必须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始终。竣工审计也可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 因为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具有公证性、权威性, 对施工单位高估冒算造价能起到仲裁核减作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控股母公司的董事会都应重视和检查企业的在建工程。
( 三) 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提高核算管理水平。
三、房地产开企业可实行以变动费用计算为主的核算办法
如何借鉴直接成本计算法, 改进房地产开发企业现行的核算办法, 根据工业企业的情况, 大体上有三种意见。
一、“双分录”业务会计处理专用科目
新《制度》为了适应扩大“双分录”会计处理业务,在净资产中取消了老《制度》中的“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又增加了“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两个科目。
(一)关于“资产基金”科目
“资产基金”科目核算的内容主要有7个方面,即主要是对行政单位的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共7个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在实际进行会计处理过程中,应当在“资产基金”科目中下设“预付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 等7个明细科目,按类别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贷方登记预付账款等以上7个内容的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金额的增加额,借方登记预付账款等以上7个内容的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金额减少额。本科目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行政单位预付账款等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
(二)关于“待偿债净资产”科目
“待偿债净资产”科目核算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即主要是对行政单位发生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需要在净资产中冲减的金额。该科目的借方反映行政单位因发生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在净资产中增加的应当冲减的金额,是行政单位实际产生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时的金额。贷方反映行政单位偿付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在净资产中减少的应当冲减的金额,是行政单位实际偿付的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的金额。本科目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行政单位尚未偿付的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需在净资产中冲减的金额。由此可以明白待偿债净资产是行政单位净资产的抵减项目。
二、“双分录”业务会计处理
新《制度》规定的“双分录”会计业务共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存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9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行政单位在开展购货、服务等业务活动中,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及行政单位依据合同规定支付的定金。特别要注意的是行政单位支付可以收回的定金不属于预付账款的核算内容。为反映行政单位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情况,新《制度》新增了“预付账款”科目,该科目借方登记行政单位预付账款的增加额,贷方登记行政单位预付账款的减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行政单位实际预付但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主要账务处理为:
1.当行政单位按照合同发生预付款项时,按照行政单位预付给供应单位款项(含支付的定金)的实际金额:
借:预付账款——某单位、个人等
贷:资产基金——预付款项同时: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银行存款
2.当行政单位收到所购货物或服务时,按照之前实际预付账款的金额:
借:资产基金——预付款项
贷:预付账款——某单位、个人等
若收到物资还要按照收到所购物资的实际成本;
借:资产类有关科目
贷:资产基金——有关明细科目
3.对于发生的补付预付款项,按照实际补付的金额: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银行存款
(二)关于“存货”
存货是指行政单位在工作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主要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家具、用具、装具等实际成本。为反映行政单位存货的增减变动情况,新《制度》新增了“存货”科目,该科目借方登记行政单位存货的增加额,贷方登记行政单位存货的减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行政单位实际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主要账务处理为:
1.当行政单位外购存货收到验收入库时,按验收入库存货的实际成本:
借:存货
贷:资产基金——存货同时,按照实际支付存货的金额: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银行存款
若有尚未支付存货款项的,应当按照应付未付存货的实际金额:
借:待偿债净资产
贷:应付账款——某单位、个人等
2.当行政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等发出、耗用存货时,按照发出、耗用存货的实际成本:
借:资产基金——存货
贷:存货
关于发出存货实际成本的确定,行政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来计算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三)关于“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行政单位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行政单位的新老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核算所设置的会计科目是一致的,强调一点是“固定资产”科目是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原价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是相对固定不变的。主要账务处理为:
1.对于外购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按其外购确定的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 余额账户用款、银行存款
2.若外购固定资产需要安装时,待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以其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冲减在建工程:
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3.对于外购固定资产若尚有未付款的,应当按照应付未付款的金额:
借:待偿债净资产
贷:应付账款或长期应付款
4.对于经批准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作待处理财产损溢,作会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按账面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5.对于经批准无偿调出、对外捐赠的固定资产,则不用转作待处理财产损溢,直接冲减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按账面已提折旧额)
贷: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四)关于“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行政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交付行政单位使用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基建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及信息系统建设等内容。新《制度》新增了“在建工程”科目,该科目主要用来核算行政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交付行政单位使用的基建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及信息系统建设等建设工程的实际成本。借方登记行政单位发生的建设工程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行政单位建设完工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行政单位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在建工程”科目除按具体工程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外,还应设置“待摊投资”和“基建工程”两个明细科目,用以分别核算需要分摊计入不同工程项目的间接工程成本和由基建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这里主要介绍除基建工程以外的改建、扩建、修缮等的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和信息系统建设等非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处理。主要账务处理为:
1.若单位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修缮时,应先将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会计处理:借:在建工程(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贷: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还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固定资产累计拆旧(已计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2.如果单位将改建、扩建、修缮的建筑部分拆除时,则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按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
贷:在建工程
如果对改建、扩建、修缮的建筑部分拆除产生的有残值收入,则对残值收入作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经费支出同时还应该按残值收入部分:
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3.单位支付并结算改建、扩建、修缮工程款项时,按实际支付的款项:
借:经费支出 (实际支付的款项)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银行存款同时按工程结算金额作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结算工程总价款)
贷: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若有应付未付的款项,则按照应付未付款项的实际金额作会计处理:
借:待偿债净资产
贷:应付账款
4.在建工程项目结束时,若有需要分摊间接工程成本的,则要按照应当分摊到该项目的间接成本作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项目
贷:在建工程——待摊投资
5.单位改建、扩建、修缮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其实际成本:
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项目同时按相同金额:
借:固定资产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对于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暂扣的质量保证金,按照暂扣的质量保证金额会计处理为:
借:待偿债净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6.单位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购入设备的实际成本:
借:在建工程(购入的实际成本)
贷: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银行存款
7.在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安装支出,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在建工程
贷: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同时按照相同金额:
借: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银行存款
8.在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后,按照交付使用设备的实际成本:
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同时按照相同金额:
借:固定资产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五)关于“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著作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以及非专利技术等。新《制度》增设了“无形资产”科目,用以专门核算行政单位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本科目借方登记增加的无形资原价,贷方登记减少无形资产的原价,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期末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同时规定行政单位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的原价和摊销年限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具体会计处理为:
1.对于单位外购、自行开发、接受捐增增加的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确定的实际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银行存款
若外购有未支付的款项,则按尚未支付的金额:
借:待偿债净资产
贷:应付账款
2.根据规定按期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摊销金额:
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3.行政单位经批准出售无形资产时,会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按其账面价值)
累计摊销(账面已计提摊销)
贷:无形资产(账面原价)
若行政单位将无形资产对外无偿调出或捐增,则直接冲销:
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其账面价值)
累计摊销(账面已计提摊销)
贷:无形资产(账面原价)
(六)关于“政府储备物资”
政府储备物资是指行政单位直接储存管理的各项政府应急或救灾储备物资等。新《制度》增设了“政府储备物资”科目,专门用以核算行政单位管理的政府储备物资的实际成本,借方登记增加政府储备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减少的政府储备物资,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期末政府储备物资的实际成本。主要帐务处理为:
1.行政单位外购、接受捐增、无偿调入而增加政府储备物资时,按其确定的实际成本:
借:政府储备物资
贷:资产基金——政府储备物资按其实际支付的款项金额: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银行存款
2.行政单位将政府储备物资发出、无偿调出时,按照先进先出、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计算其发出实际成本,会计处理为:
借:资产基金——政府储备物资
贷:政府储备物资
若对外出售则应将其转入损溢,会计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政产损溢
贷:政府储备物资
(七)关于“公共基础设施”
公共基础设施主要指行政单位占有并直接负责维护管理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城市交通设施、公共照明设备、环保设施、防灾设施、健身设施、广场、公共构筑物等工程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新《制度》增设了“公共基础设施”科目,专门用以核算行政单位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实际成本,其借方登记增加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减少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期末公共基础设施的实际成本。主要会计处理为:
1.行政单位自行建设而增加的公共基础设施,按其确定的实际成本:
借:公共基础设施
贷: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同时按同样的金额:
借: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若行政单位接受其他单位移交而增加的公共基础设施,则按其确认的原账面价值:
借:公共基础设施
贷: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
2.对于行政单位向其他单位移交公共基础设施时,按照移交时的账面价值:
借: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账面已提折旧)
贷:公共基础设施(账面原价)对于报废、毁损等原因而减少的公共基础设施,应转入损溢,会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账面已提折旧)
贷:公共基础设施(账面原价)
(八)关于“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主要是指行政单位因购买物资或服务、工程建设等而应付的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款项。新《制度》增设了“应付账款”科目,专门用以核算行政单位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的增减变化。其主要会计处理为:
1.当购买物资或服务、工程建设等而产生增加应付款时,按照应付未付的款项:
借:待偿债净资产
贷:应付账款
2.当偿付应付未付款时,要作“双分录”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待偿债净资产
同时: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银行存款
(九)关于“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主要是指行政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一年(不一年)的应付款项。新《制度》增设了“长期应付款”科目,专门用以核算行政单位尚未支付的长期应付账款的增减变化。其主要会计处理为:
1.当产生增加长期应付款时,按照应付未付的款项:借:待偿债净资产
贷:长期应付账款
2.当偿付长期应付未付的款时, “双分录”处理:
借:长期应付账款
贷:待偿债净资产同时:
借:经费支出
[关键词]建设发展;基建会计;财务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身健康问题日趋重视。政府对全民医疗条件的投入呈大规模增长的趋势。新医院制度下,基建核算要求并入财务大账,如何科学、规范地进行基建会计核算,有效地提高基建财务管理效能和成本控制目标,将会是今后医院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1基建核算并入医院财务大账的原则
新医院会计制度要求,医院在进行基本建设项目时,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同时,基建账的相关数据并入医院财“大账”。医院财务至少每月记录基建账套中的相关科目发生额。
2基建核算并入医院财务大账的作用
改变了以往基建核算自成体系的状况,财务人员改被动支付为主动参与监督管理,基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共同着力,有效控制和减少项目的成本,提高基本建设投资的效益,及时调整决策,防止投资损失。基建会计核算内容正逐渐成为医院财务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医院应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计基建会计并入财务大账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结合基建会计的专业优势和医院财务的资金调节和统筹管理功能,为医院各项基本建设保驾护航。
3基建核算并入医院财务大账的实务操作
按新会计制度规定,在2011年6月30日或2011年12月31日将基建账套中的科目余额分析调整并入新账。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在医院会计账中“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的“基建工程”科目中填列。基建账套中“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余额转入医院会计账“固定资产”科目。如有“基建投资借款”,将科目余额记录在医院财务账中的“长期借款”科目中。如有财政拨款,财务大账除按新制度规定追溯调整“固定资产”余额中财政补助和会计项目资金形成的金额为“待冲基金”外,确认“在建工程”支出时,同时贷记“待冲基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抵减“医疗业务成本”或“管理费用”等科目。完成基建会计账套与财务大账的衔接后,日常核算中,基建仍然按照独立账套处理基本建设支出:按具体建设项目设立明细在建工程科目,下设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同时建立往来单位明细账。由于医院的事业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性质,基建虽然有独立基建账户便于单独核算和管理,但资金来源主要为医院业务收入和财政拨款。在实务操作中,财务大账可考虑并入各在建工程项目余额,同时核实基建账户资金余额。财务账中可考虑设立“预拨基建工程款”,体现拨付基建资金。基建可考虑按月度编制资金平衡表,资金来源体现月度医院财务和财政拨款,资金占用体现在各在建工程资金月度使用情况,银行利息收入、预留质保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单独列明,“预拨基建工程款”科目余额体现基建账户余额,“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反映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这样,医院财务大账既能总体把握基建资金使用情况,按预算的工期和资金投入监督工程进度,又解决了医院自身业务纷杂,无法兼顾基建日常支出核算的弊端,同时基建独立账套的在建工程核算明细也可以满足日常管理需要。专门的基建会计人员切实参与工程运作当中,及时了解工程现场情况和预算调整,按进度、保质量、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经办人员、工程监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医院负责人逐一签字,严把资金使用关,在全体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将有限的医院基本建设资金统筹使用,发挥更大的作用。
4基建核算并入医院财务大账须注意的要点
基建核算并入医院财务大账初期,应注意清理预付、应收、应付款项,并将其在医院财务大账中一一反映。日常账务处理时,根据基建月度汇总报表,同步“在建工程”当期发生额,核对项目余额。第一,资金来源中,属于医院拨付的,增加“应付基建工程款”,减少医院银行账户余额,支付工程款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应付基建工程款”。属于财政拨付的,如属于财政直接支付的,支付工程款时,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的同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待冲基金”。待该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按照财政资金所占投资比例,在应计提的折旧额中予以冲减;如属于财政授权支付的,收到拨付资金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拨付基建使用时,减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基建支付工程款时,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发生额,减少“应付基建工程款”。同时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贷记“待冲基金”。以2014年11月为例,基建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分别支付××大楼、全科培训基地、急诊楼工程款774000元、2339000元、4885000元,以单位拨款方式支付医院东宿舍楼、东院零活、××大楼、西院、西院污水处理手续费等。基建单独记账核算后,报送汇总报表用于财务并账,财务处理如下:借:在建工程—医院东宿舍楼200000在建工程—东院零活800000在建工程—××大楼382063.39在建工程—××大楼774000在建工程—全科医生培训基地2339000在建工程—急诊楼4885000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医疗卫生(××大楼、全科培训基地、急诊楼)7998000在建工程—西院2433415.29在建工程—西院污水处理317000付手续费150贷: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医疗卫生7998000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大楼774000—全科培训基地2339000—急诊楼4885000其他应付款—质保金—烟台冰科公司171004.71—济南同方嘉禾公司103616预付账款—预付基建工程款3858007.97第二,为基本建设项目按规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时,资金打入医院银行账户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借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资金直接打入基建账户时,借记“应付基建工程款”,贷记“长期借款”,待基建月度汇总在建工程发生额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应付基建工程款”。应注意的是,长期借款在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利息应计入“在建工程”,工程交付使用后,计入“管理费用”。
5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实行新本文作者医院会计制度下基建并账的制度要求,结合本单位财务的实际操作情况,阐述了自己的心得体会,结合实际不断探索财务工作和医院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希望能为医院财务实务处理提供参考,同时得到业界专家和同行的指导和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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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萍.对医院基建会计核算的探讨[J].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2(4):31.
关键词: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强化措施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建筑工程市场不断扩大,建筑工程投资规模也不断增大,尤其是大型商业建筑以及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加,需要更加精准的消防安全监督工作。以上建筑在设计施工阶段就存在较多消防安全隐患,如果无法消除建筑消防隐患,严格审批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建设,就会出现消防事故,导致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还有可能影响居住人员的正常生活。对此,消防监督部门应该关注在建工程的消防管理工作,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定期抽检建筑工程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安装情况,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符合消防建设的基本要求,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在建工程消防事故特征
1.1事故波及范围大,伤亡人数多
对于投资建设规模相对较大的施工区域,一旦在建设过程中突发火灾事故,由于人员疏散不及时或恐慌情绪,很可能在撤离过程中出现踩踏事件,对建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由于在建工程项目场所的施工人员密集,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在建工程内部人员的逃生率。在通常情况下一旦在建工程内部出现火灾,人们第一时间会感到恐慌,而施工现场内消防设施不足,无法及时扑灭火灾,瞬间会有大量人群涌向出口方向,从而造成在建工程消防出口拥挤,没有专业的人员维持现场秩序,降低人们的逃生概率,同时,在恐慌情绪的支配下,还可能会出现人员摔倒或踩踏事故,极大地降低了人们的生还率。
1.2经济损失较大
当前,国家经济持续性建设以及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大量的城市基础工程以及住宅工程为乡镇地区的工人带来工作机会,而这些人员的消防意识淡薄,一旦在建筑施工时出现火灾,不合理的灭火方法往往会适得其反,加上人员密集,工种复杂,施工场地内缺乏安全防护装备,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带来较大的经济财产损失。
2在建工程消防隐患以及安全监督管理问题
2.1消防隐患
2.1.1设施布置不合理施工项目进入施工阶段时,为了满足现场施工与管理的需求,施工单位需要在施工现场临时搭建施工基础设施,比如临时办公室、居住区等。受建筑工程用地的限制,以上临时设施在建设的过程中很难满足建设要求,经常出现设施防火距离不足、防火通道堵塞等问题,容易引发消防事故,造成严重的损失。比如,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区域与在建工程距离小于15m,而其他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更是小于6m的基本要求,再加上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物料摆放随意,容易堵塞消防通道。2.1.2可燃物管理不到位在建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的材料种类较多,其中不乏易燃易爆的施工材料,常见的有木材、塑料、油漆等。现场管理人员应该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如果出现存储不当的情况就有可能导致火灾事故,威胁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比如,2017年12月,天津市一城市大厦建设项目,其38层电梯间随意堆放废弃物,后因施工人员遗留火种,引起材料燃烧,造成严重火灾事故,经过紧急救援依旧造成现场10人死亡。2.1.3临时用电存在隐患为了方便在建工程施工建设,施工人员会在施工现场设置很多临时用电的点,导致临时用电出现随机性的特征,临时用电的网线比较复杂,缺乏有效管理,经常出现铺设问题,影响其他施工项目的进行,同时也增加了消防安全隐患。有时候还会出现一个开关盒连接多个电器设备的情况,导致开关电源负载过大,增加了火灾隐患。除此之外,施工管理人员不重视现场的用电规范问题,尤其是在起居室与办公区,经常出现违规使用电器的情况,造成负载过大,容易引发火灾。2.1.4消防设施不完善我国对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具体的要求,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供水系统以及应急照明等装置。然而很多施工单位为了解决建设成本,在施工现场并未配备消防设施,有的甚至都没有灭火设备,难以消除现场火灾隐患,还会造成更大的伤害。而有些施工单位按照要求为施工现场配备了相应的消防设备,但缺少日常维修与保养,导致现场消防设备存在管理不善、备件不足等问题,难以应对火灾事故。比如,有的建筑内部消防照明设备由于长期不使用而又缺乏定期维护,从而出现故障问题,如果商场出现了紧急事故或者火灾情况,就很难利用照明系统开展疏散救援工作。其次,很多人员密集的场所都缺乏自动报警装置以及自动喷淋装置,导致该区域在火灾发生的时候无法进行消防灭火处理,对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影响[1]。
2.2安全监督管理问题
2.2.1前期监管不到位一般情况下,建筑项目在立项设计阶段就需要进行消防方面的监督与审批,确认其设计施工方案满足建筑消防要求之后才能够进行施工建设。但是一些建筑工程项目通常会以工期紧、任务重为借口,并未取得工程报建许可就开始施工,更有甚者已经直接竣工并投入使用却未取得消防审核许可,导致消防安全前期监管完全失去效力。很多施工设计单位为了满足企业建设要求,节约施工成本,并未遵循消防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还有的施工单位为了应对消防监督审核,提交的施工设计图与实际投入施工的设计图存在差异,导致建筑消防建设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很多施工单位在实际施工中抱有侥幸心理,无视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导致建筑工程出现严重的消防隐患。除此之外,一些城中村改造工程、自建房工程等,都存在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要求的情况,这样的建筑单位明知道建筑设计违反消防技术规范,建筑之间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依旧开展施工建设,对居民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2.2.2消防责任主体不明确建筑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不足,在实际施工中经常出现随意挤占消防通道、擅自增加层数、随意改变建筑设计与使用性质等现象,最终建设出的建筑与申报的建筑项目大相径庭。另外,在施工设计阶段,有的设计单位为了满足建设企业的需求罔顾建筑消防安全要求,在明知道设计方案无法实施的情况下弄虚作假,一味追求经济效益。除此之外,还有的建筑消防单位资质不足,其消防管理人员都是临时拼凑而来,缺乏专业技术知识与工作经验,难以开展有效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在建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在隐蔽工程建设中还存在偷工减料、降低施工标准等问题,导致建筑消防等级不足,影响整个建筑的施工质量。施工消防监理单位形同虚设,监理人员不了解具体的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与条例,检测单位人员存在恶意竞争的情况,影响建筑施工的效果。2.2.3二次装修不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完成之后,有的单位会擅自进行扩建与二次装修,这就容易出现违规操作的情况,增加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比如有的建筑人员在扩建的时候私自拆除防火墙,擅自封堵安全出口与消防连廊,还有的装修单位忽略了建筑的消防安全要求,为了满足装饰美观的需要破坏建筑原有的消防设施。比如装修施工人员在进行房屋吊顶装修时将自动灭火喷淋装置遮挡起来,导致消防设施难以发挥效用;还有的施工人员将楼梯间的防火门进行更换,影响了防火门的消防功能。这样的违规建设行为都会增加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对居住者造成较大的影响[2]。
3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强化措施
3.1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要想强化建筑消防监管效果,消防部门就应该找准消防管理的源头,进入各级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与技术委员会,参与建筑规划与项目开发工作,推动城乡消防规划工作的进行。消防部门还应该从教育、商务、卫生等各个行政审批部门入手,加强对消防安全相关事项的管理与审批,针对不符合消防建设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准建设。另外,消防部门还应该配合监察管理工作,提高在建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力度,落实各部门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工作政令畅通,以防出现渎职行为。对于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城、老旧住宅区、集中出租屋等场所,消防部门应该定期进行火灾风险的排查与整治,根据建筑需求增加消防设施,降低消防风险。
3.2完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
只有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才能够促进消防部门职能的改革深化,提出统一的消防监督工作标准,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效率。针对在建工程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工作人员首先应该明确工作标准,并参考相关消防管理法律法规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实现消防监督责任的落实,明确分配监督管理工作与任务,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消防安全意识。只有将消防安全管理放在与自身经济利益同等重要的位置才能够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保障建筑的消防安全。与普通建筑的消防监督工作相比,在建工程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难度更大一些,监督管理项目也更多。要想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建筑内部还应该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设备与消防设备,加强消防设备维护工作,减少建筑消防隐患,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消防管理能力。比如,工作人员可以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融入物联网技术,这样就能够完善火灾事故报警专线,并通过控制系统对消防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发生火灾时,系统能够触发应急机制,并通过智能化系统给出指令,使用自动喷淋的方式降低火灾的影响。同时,智能化系统还能够发出警报,提示工作人员。因此,消防工作人员应该完善消防设备定期检修以及维护工作,保障消防设备的有效性,这样才能够提高消防工作的效率[3]。
3.3实现多部门联动综合管理
随着我国区域公共安全体系的不断建设与完善,消防部门应当整合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内容,将其与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取得其他社会安全管理部门的联系,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联动管理工作,完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体系,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确立在建工程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目标,提高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效果。消防部门还应该不断完善自身职责,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提升基层消防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引进信息技术完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系统,实现各部门消息的互通以及工作的联动。另外,消防部门还应该根据该区域的消防隐患情况制定出应急方案,开展实战练习,提高消防隐患治理与救援工作的效率[4]。
3.4构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人们生产活动也不断增加,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隐患与消防事故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然而当前使用的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并不能够满足日益增加的消防管控需求,甚至在当前的信息系统建设中也存在管理系统不够完善的问题,无法发挥出信息管理系统的真正效用。对此,技术人员应该提高自身消防监督专业水平,致力于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完善消防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首先,消防部门技术人员与领导层应该创新监督管理意识,推动信息化建设发展,实现消防监督管理智能化发展。其次,消防部门还应该通过信息技术实现与防火管理系统的整合,这样就能够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同时还能够完善消防应急工作内容[5]。
3.5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
针对在建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还应该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市场秩序,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发展,积极探索建筑工程消防技术审查以及行政审批分离的可能性,优化消防审批流程,明确部门职责,创新消防监管审批模式,保障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首先,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建筑施工多单位、多机构的诚信制度,规范参与建筑项目各主体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其能够自觉遵守建筑工程消防建设技术要求。针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消防建设等环节中出现违规现象的一律不能够通过审批,建筑必须返工,不能够投入使用,对于行为恶劣的单位还应该给予惩处。对于建设过程中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单位,应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同时共享信息至各行政部门,作为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市场监管、银行贷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4结语
综上所述,在建工程具有较高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此,消防工作人员应该重视其消防监督以及检查工作,通过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消防设备维护、规范市场秩序等方法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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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宇财.关于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及对策[J].建材与装饰,2020(05):189-190.
[3]孟二备,李俊帅.建筑消防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消防界(电子版),2019,5(14):44.
[4]刘毅炜.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分析及消防安全监管对策[J].安全,2019,40(10):7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