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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26 16:07:5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

篇(1)

2013年我委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2013年上半年,市国资委责任范围内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助推三次创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我委进一步落实了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全员负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全员负责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今年我委的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立以人为本、安全与发展并重的指导思想。年初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__资委发〔2013〕6号),强调坚持“一个方针”,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从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工作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三、广泛宣传,提高意识

为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我委认真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印发了《关于国资系统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国资委发〔2013〕2号)文件,成立了市国资委“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市属各企业召开了专题动员学习会,学习贯彻《__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各企业实际采用简报、专栏、广播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报道安全生产经验做法。根据市上统一部署,我们在委机关和国有企业中开展了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期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观看安全警示教育节目、举行消防演习、开展“打非治违”排查安全隐患等,“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进一步普及了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了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三、强化排查,整治隐患

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们在市属国有企业中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组织企业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__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掌握相关安全技能,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是福”的意识。中心汽车站坚持进站车辆必须安全例检,公示整改处理不合格车辆50余台次。开展“三不进站”、“五不出站” 车辆检查和“三品”旅客行李检查,查缴管制刀具、鞭炮等违禁品80余件,劝阻进站车辆90余台次。委机关和市属各企业在元旦、春节、“五一”和成都财富论坛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都做到了领导带班值班,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市投资公司加强对租赁门市、宾馆等经营性资产的防火、防盗检查,对各门市的安全设施进行了更换;市粮食储备库加强了对储备粮的防潮、防火、防盗等检查排查,对隐患进行了及时整改;城司和市政公司加强了对施工现场安全排查管理工作;中心汽车站对各工作场地和重要设施设备进行了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广泰公交公司加强公交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维修问题车辆、配齐车载灭火器、安全锤等,为全年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2013年下半年,我们将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篇(2)

李毅中发表了题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方式转变,开创工业行业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新局面”的讲话。李毅中指出,总体上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工业行业社会责任建设,要抓住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准确把握和有效应对工业行业社会责任热点、难点问题。关键是要建立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四位一体”、多元共促的社会责任推进格局。

李毅中表示,社会责任报告会是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定期展示和交流的重要平台。通过举办会,树立了典型和榜样,有助于带动越来越多的企业向社会承诺履责;通过建立定期信息披露制度,能够有效提升社会责任管理实践水平;通过会加强宣传引导,有助于形成公开透明的自我约束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对中国工经联近年来在推进工业企业和工业协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黄淑和指出,中国工经联每年组织召开的社会责任报告会越来越引起工业企业和工业协会的关注,成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协会社会责任报告的重要平台。希望中国工经联继续努力,创新发展,加大宣传推进力度,让工业行业都了解什么是社会责任,提高对企社会责任的认知度,关注和重视社会责任建设,监督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让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企业自觉行动,把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篇(3)

为认真贯彻全国“质量和安全年”工作的各项部署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省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组织协调,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2009]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工作目标,突出重点范围、内容和时段。

为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由省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闽政文[2009]33号)明确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省安监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督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二)省经贸委、福建煤监局负责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三)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四)省交通厅负责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内河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五)省建设厅负责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交企业以及城市公园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六)省经贸委负责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冶金、有色企业、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商场、市场,相关宾馆、饭店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七)省农业厅负责指导、督促农机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八)省水利厅负责指导、督促水利行业、水利系统管理的水电站及其域网发配电单位、河道采砂以及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和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九)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督促地质公园、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区域和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以及非法矿山排查、取缔工作。

(十)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指导、督促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以及渔港、渔排(含库港养鱼渔排)及其它渔船停泊点等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一)福建海事局负责指导、督促海上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二)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福建地方铁路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铁路行业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三)福建民航局负责指导、督促民航交通设施、航空公司、机场和油料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四)福州电监办负责指导、督促电力企业、重要电力设施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五)省教育厅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六)省国资委负责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七)省卫生厅负责指导、督促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医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八)省文化厅负责指导、督促歌厅、舞厅、卡拉OK斤等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十九)省林业厅负责指导、督促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等监管职责范围内有林风景区(点)等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二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导、督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二十一)省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景点、星级宾馆、饭店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二十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指导、督促道路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二十三)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二十四)省政府其他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所属行业和直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篇(4)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我国建国六十周年,国庆期间,国家将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省和市也将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确保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安全意义尤为重大。各区(经济功能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做好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本辖区、本部门当前最重要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节前检查的重点内容及工作分工

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紧紧围绕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检查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

(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重点检查消防通道、封闭逃生出口是否畅通,灭火器材配备是否规范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四)酒店、宾馆、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生产检查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重点检查游乐设施安全状况、人数限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五)交通安全检查分别由市公安局、××海事局和渔政支队牵头组织。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重点查处超载、超速、酒后驾驶以及无牌、无证、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由××海事局牵头组织,重点要加强对水上交通重点部位、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由市渔政支队牵头组织,严厉打击“三无”船舶等违法行为。

(六)教育和卫生系统安全检查分别由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其中,大学园区高校安全检查由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安全检查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卫生医疗机构安全检查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

(七)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检查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尤其要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坍塌、坠落、工地模板构件塌落、起重机械倒塌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经贸、文化、工商、城管、交通、质监、国土、劳动、气象、食品药品监管、水利、农业、港口、国资委、公路、供电等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分析形势。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认真分析,分析本辖区、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隐患以及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要结合“打非治违”工作,参照《省安委会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方案》中五项督查内容和要求,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并于9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材料书面报市安委办。

(二)执法检查阶段。从8月26日起到9月5日,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集中安全检查,并于9月5日前将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书面报市安委办。

(三)督查阶段。从9月6日起到9月20日,市安委办组织督查组对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是继省安委会6月底以来组织的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延续和强化,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检查方案,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二)严格执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全面、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执法,督促隐患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治,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限定整改期限,并派专人跟踪督办;隐患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大督查检查力度。9月6日开始,市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开展督查,9月10日至9月20日是,省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来我市督查,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对照《省安委会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方案》中五项督查内容和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检查工作,做好迎接督查工作的准备。

篇(5)

*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凡的一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攻坚克难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安全生产战线的同志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紧紧抓住抗凝冻、保民生、抓重建、保奥运等重点工作,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强化监管措施,大力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不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全面发展。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75起,同比减少89起,下降9.2%;死亡384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3.3%。发生较大事故7起,同比减少5起,下降41.7%,有效杜绝了重特大事故,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目标。亿元GDP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及从业人员十万职工死亡率等各项控制指标均在省下达控制数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再次荣获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一等奖,连续七年名列第一。回顾去年,我们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一是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军多次强调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将市安监局工作情况报告批转市四大班子及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并亲自带队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及重点工程施工安全,有力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袁周市长多次在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上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问题。在烟花爆竹“禁改限”实施工作中,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深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指导,每逢重要节假日,都亲临矿山、工厂、工地等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市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分析评价实施意见(试行)》(市组通[*]108号),把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作为考核评价依据之一,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在凝冻灾害和奥运会等重要时期,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筑委厅字[*]47号)、《在抗凝冻保民生抓重建中加强道路交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筑府办发[*]46号)等多份文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两个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及时将省下达控制指标和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市政府与11个区(市、县)政府和20个有关行业(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并对完成情况采取月通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等措施加强过程控制,有效落实责任制。二是严格目标考核,兑现奖罚。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拿出280多万元进行表彰,对突破控制指标的7家单位收缴安全生产责任金60万元,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三是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市国资委管理的16户重点企业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在1100多家企业推行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持续推进专项整治,不断强化安全监管。

在煤矿安全方面。一是继续巩固关闭整顿成果,加快资源整合和技改矿建设进度。到*年底,21家整合煤矿的开采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均获通过并已开工建设;66家独立技改矿,有45家开采设计方案已获批准,31家安全专篇已评审,20家开工建设。二是制订《规范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意见》,以瓦斯防治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实现了全市产煤区(市、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县级联网。三是大矿带小矿取得突破,成功协调乌当区小茶山煤矿托管省监狱管理局金西煤矿西苗井,为大矿带小矿产业体系建设提供了借鉴经验。四是开展雨季“三防”、节后复产等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年全市煤矿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7%。

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按照“五整顿”、“三加强”及整脏治乱、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开展“保安全,降事故”、排查治理危险路段等一系列行动,成效显著。一是开展了“冬防春运”、“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二轮摩托交通违法”、“百日会战”等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客货运输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二是加大改造交通设施投入。采取改造地下通道、新建人行天桥、清理占用停车场、拆除环岛等措施,减少事故隐患。同时增加执勤警力,强化路面管控,加大处罚力度,取缔马路发车点和停车场等措施消除重大隐患,全力压事故。三是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五进”主题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全年纠正违法行为32.88万人次,道路交通事故同比起数下降10.7%,死亡人数下降10.1%,其中较大事故下降33.3%。

在非煤矿山方面。严格行政许可审查,严把安全准入关,全市砂石矿山从650家减少到484家。认真吸取山西襄汾“9.8”特大溃坝事故教训,以尾矿库安全监控和隐患治理为重点,对全市12家尾矿库建立安全档案,完善防汛责任制,开展专项检查,查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整改治理。*年汛期至今,全市尾矿库运行安全正常,未发生溃坝等事故。同时,积极在地下矿山推广机械通风等技术,不断提高矿山安全保障水平。

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认真开展危化企业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已普查危化重大危险源284个,建档数达到100%,督促企业制订并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同时,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强化源头管理。针对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14年后缺乏管理经验和防范体系的实际,成立了*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袁周市长任组长,4位副市长任副组长,切实加强领导。同时建立应急指挥部,靠前指挥,严阵以待,通过明确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各环节责任部门和工作任务、许可证总量控制、统一配送、严打非法行为、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严密监管,确保“禁改限”期间未发生烟花爆竹死亡事故,实现了首战告捷。

另外,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农机安全等方面专项整治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年是隐患治理年,全市上下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分4个阶段在煤矿、道路交通等17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狠抓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深入推进。各区(市、县)和市相关部门也制定了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工作。全市有15358家单位进行隐患排查,累计查出事故隐患26758条,已整改26631条,整改率为99.5%,取得明显成效。不断加大打击“三非”力度,共掌握“三非”企业或项目2157个,已取缔1744个,正在查处413个。同时,建立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制度,推动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制度化。

(五)积极开展百日督查,自加压力务求实效。

一是扩大督查范围,全面开展督查行动。市政府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指挥部,制定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把煤矿、道路交通等13个行业(领域)作为百日督点,并突破上级关于督查面不少于30%的规定,明确市对各区(市、县)的督查面不少于50%,县对乡(镇)办事处的督查面不少于50%,自加压力,促进工作。各区(市、县)也成立工作机构,积极开展督查工作,全力除隐患、保安全、迎奥运。二是强化督促检查,深入推进百日行动。市安委会成立了7个督查组,分三轮对11个区(市、县)和部份重点行业督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行动期间,共督查政府、行业、企业总数达34139家(次),查出各类隐患32345条,整改29963条,整改率92.63%,成效明显。三是狠抓整改,务求实效。对国家、省、市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坚持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如对贵州水晶集团存在的重大隐患,列入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市、县两级安监、国土等部门组成现场督导组,取消国庆休假,进驻现场督促和帮助企业完成整改,恢复生产。

(六)加强基础管理,切实推动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年,全市共编制各类事故应急预案2292个,投入资金100多万元,组织2万余人(次)开展各类事故抢险演练50多次。成立了*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用房及装备已基本落实。同时认真学习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积极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初步建成了“一案三制”为重点的应急救援体系。

二是依法查处事故,利用教训推动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全年发生的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立案调查,到期应结案300起,实际结案276起,结案率92%;较大事故7起,到期应结案5起,已结案5起,结案率100%。对事故罚款518万元,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67人受到经济处罚。

三是安全文化建设成效明显。积极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出发仪式等活动,重点突出,贴近群众,再次获得“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参加“除隐患,迎奥运”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名列全省前茅;开展“送法规到企业,服务到基层”活动,深受企业欢迎,取得圆满成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一些重点行业事故居高不下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改变。如道路交通,全年发生7起较大事故,有6起是道路交通事故,占总数的86%;其它如火灾事故起数、金属与非金属矿死亡人数大幅度上升,建筑业事故较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篇(6)

通过对全市煤矿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一般事故大幅度下降,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煤矿事故控制指标,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力争控制在220人以内。依法关闭一批小煤矿。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日)。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工作,开展宣传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月日至月日)。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能投集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彻底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各煤矿企业对矿井安全、采煤工作面、掘进头进行自查,自查率要达到100%;按照管理权限,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跟踪,采取定点复查、定期复查、重点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面必须达到100%。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实施情况,对薄弱环节和实施不力的单位定点督促,落实整改。市经济信息委、重庆煤监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等部门要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各产煤区县(自治县)、有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煤矿企业必须达到30%;对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回头看”总结提高阶段(年月日至月日)。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对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能投集团及各煤矿企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操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头。对各类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问责,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能投集团及各煤矿企业要全面排查治理各煤矿企业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全面排查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排查建立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情况;全面排查建立煤矿重大隐患检查、登记、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情况;全面排查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煤矿灾难隐患情况。做到不留死角、不留余地,消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

(三)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执法。主要执法内容包括:一是各产煤区县(自治县)“打非”工作机构、人员、装备是否落实到位;二是对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打击和查处情况;三是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情况;四是煤矿证照不全或过期、停产整顿未经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情况;五是煤矿越层越界生产的情况;六是煤矿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以及以掘代采的情况;七是煤矿私自采购、储存、使用非法火工品的情况;八是煤矿无视政府监管,拒不进行停产整顿或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情况;九是对1个煤矿在3个月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情况;十是煤矿停产整顿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十一是煤矿1个月内3次以上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情况;十二是资源整合煤矿主体未明确、该关闭的多余坑口未关闭等十种类型的情况;十三是因地灾、洪灾等自然灾害影响,国土房管、水利等部门提请当地政府关闭的情况。上述情况中出现的非法违法煤矿,一经检查发现,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立即关闭。

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以下十三种情形的煤矿,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一是瓦斯超限作业的;二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三是高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四是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五是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六是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七是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八是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的;九是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十是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区域生产,或在其他区域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十一是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十二是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十三是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煤矿安全计量器具的。

(四)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能投集团及各煤矿企业要分解煤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要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和必需的设施设备,向煤矿派驻“一对一”安全特派员;严格执行“一通三防”制度;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三大经济政策;全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12本台账,特别是严格落实干部带班下井和安全调度值班制度;建立重点监管企业“黑名单”制度;运用推广金属支柱、壁式开采、三人连锁放炮器等技术;开展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加强煤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五)强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工作。坚持“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开展瓦斯示范区县(自治县)和示范矿井建设;严格执行瓦斯监测监控制度,年产6万吨以上煤矿必须建立瓦斯固定抽采系统,探头必须完好有效,数量必须足够,布点必须合理;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制度,严格做到瓦斯超限及时停产、及时断电、及时撤人、及时处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畅通,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六)全面落实汛期安全工作措施。全面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措施;全面落实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窑积水防治措施,制定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全面查清小煤矿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全面落实除险加固措施和完成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落实汛期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四、职责分工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检查责任制,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建立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参加的煤矿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市经济信息委、重庆煤监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安监局、市监察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加强督查和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能投集团要制订工作方案,切实开展煤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能投集团要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教训,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安全稳定是硬任务,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抽查、巡查工作。要特别注意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相结合,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和违法开采、矸石山安全整治、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工作。

篇(7)

国资委自2006年开始大力推进央企及国企重组,并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法规。同时伴随着国家调结构的产业政策,工信部也加紧制定各行业进行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近日,上海国资重组步伐加快;煤炭、医药等行业的兼并重组指导意见也陆续出台,都在支持重点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在未来的半年时间里,国企重组将上演纵横推进的连台大戏。

政策支持国企重组

6月30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听取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和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行业、各领域通过企业合并和股权、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积极进行整合,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产业组织结构不断优化。但一些行业产业集中度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较弱等问题仍然突出。依法推进国有企业强强联合,强强联合要遵循市场规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形成合理的产业集中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应采取多种方式,大力推动其并入优势国有大企业,以减少污染、节约资源、保障安全生产、提高效率。优势国有大企业要通过增加投资以及资产、业务整合等措施,充分发挥资产的整体效能,促进重组后的企业加快发展。

《意见》指出,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技改贴息、职工安置补助等方式,支持中央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通过财政贴息、信贷奖励补助等方式,激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支持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财政资金投入要优先支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确定的企业兼并重组。

横向兼并重组

从新东航到新上药,再到即将问世的“新友谊”,上海国资重组的步伐在加快。在上海市级国资密集整合的同时,多个区县级国资委也将整合提上议事日程。

2008年9月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明确:“要用3~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产业类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上海市属经营性国资资产证券化率须由18%提高剑40%左右”。

今年5月以来,上海国资旗下近10家公司相继停牌,“年内证券化率达30%”目标将完成。上海计划用3~5年基本完成产业类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市属国资资产证券化率提高到40%。

2009年上海整体资本证券化率从2008年17.96%提升至25.4%,预期重组公司资产证券化率可达到30%、增加约5个百分点。距离40%目标还有10个百分点空间,上海将继续大力推动有条件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将在未来1~2年内完成目标。世博会结束后市场预期上海将进一步研究和推动国资证券化工作。

根据上海市国资委统计,上海市国资委及各区国资委控股的71家上市公司,公司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房地产、商业贸易及机电电气四大行业,占比已经超过60%。不过,各上市公司的规模及盈利能力差异较大。

从控股公司的数量来看,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控股数量较多,而其旗下公司重组的预期也相对更高。

纵向推进

目前煤炭、医药等行业的兼并重组指导意见陆续出台,支持重点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强、做大。

“十二五”我国将继续推进大型煤炭企业的建设,提高大基地煤炭产量的比重,支持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10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战略意义。

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近日表示,未来煤炭生产将以大型煤炭企业、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现代化煤矿为主,到2015年,将形成10个亿吨级、10个5000万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而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数据,2009年全国共有9家企业当年的煤炭产量在500075吨以上,涉及到五家上市公司。

自2009年初从山西开始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目前已推广至河南、内蒙古和陕西等主要产煤省区。按照《意见》的要求,接下来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主旋律将由各省区内部煤企间并购行为转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煤炭资源整合进入深水区。

为了规提高药典生产标准,国家以文件形式治理医药行业的散乱局面。工信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明确,将推动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基本药物主要品种销量居前20位的药企,所占市场份额将达80%以上,医药行业的兼并重组将全面展开。

基本药物由于技术成熟,因此大量中小企业参与这一市场。在各省招标中,小企业往往能报出更低的招标价,挤占大型企业的市场。如今年安徽的基本药物招标,36片装规格的消炎利胆片招标价仅为1.5元,很多企业尚不能保本,该药的主要生产商之一广东罗浮山制药只得选择退出安徽市场。

福建、河南等省份均出现了类似的保护政策,当地小企业得以保全,令大型企业被迫放弃。上述医药集团高层表示: “如果各地政策不能改变,实现基本药物生产集中化是不可能的。”

《意见》出台的目的正是扭转这一乱相。如果按照医改方案的设想,基本药物销售额应占药品总销售额的70%以上。即便维持2009年全年8000l乙元的药品销售总额不变,前20强企业也将坐拥4480亿元的市场,平均每家将获2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