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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辩论技巧和方法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 高级英语 辩论 反思
1.引言
高级英语教材《现代大学英语》五、六两册共包含24篇课文,题材多样。其思想性、艺术性都堪称典范,其语言难度较之基础阶段教材的课文又提升了一个台阶。学生不仅要面对大量生词,分析丰富的修辞手法和写作技巧,还要深入探讨作品的文化和思想内涵。所以这门课程的课堂活动通常是以教师―教材为中心,由教师对课文进行逐词逐句的分析,讲授自己的研讨体会,而学生在课堂上则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高级英语课堂教学与课程教学目标相分离的现象,在英语专业教学中具有一定典型性。为了改善这种不良现象,贯彻《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重视学生能力培养的相关精神,广大教育工作者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进行探索、实践,力求使自己的教学体现实用性、文化性和趣味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确立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在新一轮课程改革中,教师普遍关注的热点是如何有效组织学生开展合作学习。在具体的课堂活动开展中,教师普遍以研究性学习为指导思想,注重凸显英语的工具性、实战性、应用性。和角色扮演、二人对话、小组讨论一样,辩论应作为重要的课堂活动受到充分重视。
2.活动设计
伶牙俐齿、能言善辩已成为现代人迫切的渴求、必备的素质。如何让对方赞同自己的观点又不伤和气,已成为一个现代人必备的能力。笔者于第五学期伊始,便在高级英语课堂上开展辩论活动,旨在引起学生对英语实用性的关注,激励其努力提高自身的说服技能。
2.1目的
此次课堂辩论活动的目的是考查的英语应用能力,锻炼其心理素质,学习辩论技巧,提高其辩论能力。
2.2准备
《现代大学英语》精读5的第一课是马丁・路德・金博士发表于1967年的演说“Where Do We Go from Here?”(《我们向何处去》)。文中金博士提到了这样一个观点:Love is ultimately the only answer to mankind’s problems.
综合考虑可辨性、难易度、教学内容相关度等因素,笔者将辩论话题定为“Love VS. Force:Which is the right choice in solving problems”。
笔者组织学生观看学习往届“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FLTRP Cup National English Debating Championship)的精彩视频、2008美国总统大选电视辩论等相关视频材料,营造辩论气氛,激发其参与其中的积极性。介绍基本的辩论知识及技巧,比较中外辩论赛异同点,使学生认识到议会制辩论模式重辩轻论的优越性。
2.3描述及问题评价
按照议会制辩论模式,四名学生分正反方就Love VS.Force展开辩论。辩论活动包括结构辩论环节(Constructive Speech)和反驳总结环节(Rebuttal)。发言顺序为正方一辩、反方一辩、正方二辩、反方二辩、反方一辩总结、正方一辩总结。有别于正式的辩论赛,活动并未采纳结构辩论环节所许可的质询(Point of Information)。活动时长20分钟,其中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3.1双方立论不够准确合理,不注意倾听对方立论观点。立论是通过结构辩论环节实现的,正方一辩(Prime Minister)的立论即是简单地重复了金博士的观点,而反方一辩(Leader of Opposition)则更简单到仅在以上观点中加上否定词“not”。双方均未能就各自观点进行深入、合理的阐述。这种情形一方面反映了学生的人文基本理论素质不够,另一方面反映了学生并不明确辩论活动中的重点环节。
2.3.2双方攻防技巧单一,不注意对方辩论技巧运用中的失误及其所要达到的意图。双方的攻防过程严格来讲是由相当数量的、关联不大的例子构成的,期间鲜有思想观点的碰撞。攻防过程中,正方二辩(Member of Proposition)提到2008年中国人民万众一心抗击汶川特大地震灾害这一事例,并以此证明爱的力量(power of love)。此时反方二辩(Member of Opposition)未就正方的论述作出任何回应,直接阐述了先前准备好的例子。这种情形一方面反映了学生缺乏辩论技巧,另一方面说明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薄弱,不能在短时间内从对方运用的技巧中找到失误与错误。
2.3.3双方不注意辩论各环节的逻辑性。最显而易见的是双方在发言顺序(Speaking Order)和时间分配(Timing)方面出现混乱。也因为如此,辩论活动未能整体反映辩论双方观点的合理性、辩手素质及整体配合能力。
2.3.4双方均遭遇不能表达自己的尴尬瞬间。具体表现为双方对一些辩论常用语(how to state an argument;how to ask for opinions;how to express agreement and disagreement;how to interrupt;how to settle an argument)掌握较差,不时会出现一位学生突然停顿,转头问同伴某某词该怎么说的情况。学生在语言表达方面缺陷明显。
2.3.5双方均有学生紧张,肢体语言僵化。学生的心理素质有待提高。
学生在活动中立论不够准确到位,有转移主题之嫌,攻防技巧单一,缺乏自发性。从Matter,Manner,Method,Spontaneity方面评估,此次辩论活动精彩程度不够,效果不甚理想。
3.限制因素
随着英语教学改革的深入,辩论这种长期处于受冷落位置的活动重新焕发活力,走进了英语教学课堂。然而正如此次辩论活动所反映的,课堂辩论往往精彩程度不够,未能充分体现对抗性。课堂辩论效果不佳,可探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缺乏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由于高级英语课程以培养阅读能力为中心,兼顾其它语言能力,课堂教学的微观方法体现在如下重心的转移,以区别于低年级阅读教学:从低年级那种机械性的“词汇―语法―练习”解释为主转移至高年级创造性地分析和评价文章的体裁特点、写作风格、修辞技巧等为主;从逐段讲解为主转移至课文讲解分析后综合解释为主;从对课文的字面理解为主转移至评价性或欣赏性理解为主;从获取信息式阅读为主转移至评析式阅读为主(孙亚,2005)。教学目的及教学方法的改变要求学习者实时改变观念,改进学习方法。未能及时适应这种变化的学习者常常觉得沮丧,其学习效果也不甚理想。不少学生仅仅把高级英语课当成是基础英语的延伸,结果常抱怨“学不到东西”、“英语水平没提高”,影响了其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3.2缺乏独立思考能力
在平时学习过程中,学生的学习内容长期局限在手头的课本上,对学习内容认识不足,且未能有效地把学习内容内化为自身的知识和技能。活动中,学生仅凭教材中的信息展开辩论,多数时间是照本宣科。其思路大多局限在语词概念或经验层面,虽唇枪舌剑、词锋凌厉,却缺乏深刻的思考。这凸显了学生在独立思考能力方面的缺陷。
3.3英语应用能力薄弱
在平时学习过程中,不少学生过于追求语言语调的标准,而忽略了通过语言表达内心的想法,在辩论中无法将想说的观点用英语有效地表达出来、表达到位。学生在辩论中的表现凸显出其英语实战能力的薄弱。笔者也认为学生在口、笔头表达上仍然没条理、没逻辑,对课文的主题等宏观理解问题知之甚少。
4.教学反思
此次失利的辩论活动启示教师从应多方面努力,消除不利因素,促进辩论活动的有效开展。在日常教学中,教师应首先让学生明确《高级英语》的学习目标是要进一步提高其语言交际能力(communicative competence),并培养其课文分析能力(text-analyzing capability);帮助其从思想和学习方法上作出转变。其次,教师要通过课上引导及课下指导,让学生接触尽可能多的学习内容,开阔其视野,促使其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主体活动,提高其英语应用能力。最后,通过观摩、培训、实践激发学生的兴趣,营造氛围,传达技巧。在具体的课堂辩论中,教师应鼓励每个学生发言,引导双方辩手换位思考,掌握好辩论时长,注重对学生辩论仪态和风度的训练。
最重要的一点是教师应对自己的角色进行反思,完成角色转变。教师不再是课堂中的权威和中心,但这并不等于说教师成了旁观者。这样反而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的工作将更具挑战性。辩论活动和传统课堂活动的不同是教师的控制减少了,学生投入大为增加,学生自主性加强了。必须明确的是,不管教师是示范者、组织者还是监督者,教师在课堂教学全过程的整体作用应是协调(coordination)、促进(facilitation)和指导(guidance)。教师要创造一种积极的气氛让学生得以充分调动、充分发挥,这是教师对课堂教学全过程担负的协调作用所要求的;不论学生的主体能力怎么样,教师都要通过课堂活动对他们进行有意识的策略和能力培训,使他们的自主创新精神更强,这是教师的指导作用所决定的,和学生的独立学习能力并不矛盾;不论学生的认知和技能达到怎样的水平,教师都要认真管理和引导,以保持课堂的动态平衡,这是一个调动各方因素的积极过程;不论怎样的活动,怎样的学习材料,怎样的课堂教学过程,学生的自我意识及在学习中选择并做决定的能力,都需要得到促进和培养,因为,这是研究性学习的基本特点。在这个过程中也对教师的原有知识提出了挑战,因为他们面对的不再是有现成答案的问题,而是无法预知的涉及各领域的难题。这能促使教师放下架子,敢于承认自己的不足,不断学习充实自己,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学生的需要。
5.结语
辩论让学生直接参与课堂活动的时间达到最大限度,让学生直接参与课堂活动的覆盖面达到最大限度,让学生的交际真实性达到最大限度,让学生相互学习的机会达到最大限度(文秋芳,1999:186-187)。这能够有效调动学生自主训练的能动性与创造性,大大提升其言语理解和输出能力,迅速提高以交际能力为核心的语言综合素质和智力水平。课堂辩论活动的必要性已毋庸置疑,如何有效地开展课堂辩论活动才是重点。宏观方面,教师应认真学习、贯彻大纲精神,根据学生学习英语的终极需要和其现有的语言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采取相应的基本进路和选定教学起点和教学技巧。微观方面,教师应做好辩前准备、辩中引导、辩后评价几个方面的工作。这需要教师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参考文献:
[1]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组.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
[2]孙亚.改革高级英语教学,提高语言综合技能.21世纪报・英语教学周刊,2005,(3).
[3]文秋芳,赵学熙,王文宇.专业英语口语指南[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4]杨立民,梅仁毅.现代大学英语(精读5、6).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
[5]曾丹.辩论法在大学英语教学中的效果探析.学术・理论现代企业教育,2006,(7).
[关键词]墨子;辩论;语言艺术
墨子是墨家学派的创始人,是先秦时期继孔子之后出现的第二位文化伟人,开创了墨学,提出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明鬼等具有积极进步意义的思想。为了宣传他的主张,墨子四处游说,言传身教,广征博引,以理服人。墨子的辩论与众不同,技巧高超,既不像孟子那样气势奔放、咄咄逼人,也不像庄子那样纵横跌宕、变幻莫测,而是朴实无华、推理严密。墨子的辩论讲科学、重事实,有理有据。“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明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以辩来别同异、明是非,形成其独特的“墨辩学”。墨子的辩论用词准确、语言缜密、百无疏漏,这在先秦诸子中是首屈一指的。下面从两个方面来论述墨子辩论的语言艺术。
一、墨子辩论语言的表达特色
语言是辩论的物质手段。先秦时期,诸侯争霸称雄,造就了大批能言善辩的社会活动家、论辩家,他们的论辩语言各具特色,有的言简意赅,循循善诱;有的恣意纵情,奇特浪漫;还有的驳难离析,淋漓尽致等。墨子的辩论,语言简朴、平实,准确、生动。如在《墨子非攻下》中,针对许多好战的国君常借商汤、武王的征伐行为,为自己的掠夺行为辩护,“今夫好攻伐之君,又饰其说以非子墨子曰:‘子以攻战为不义,非利物与昔汤放桀,武王伐纣,此皆立为圣王,是何故也’”墨子辩驳道:“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也。彼非所谓攻,谓诛也!”在这里,墨子明确区分了“攻”与“诛”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战争,其语言准确击中对方要害,墨子以简朴平实的语言,表达了自己对战争性质的认识,可谓一字千金。
墨子的语言不但准确,而且精炼。《墨子修身》篇说“慧者心辩而不繁说”,就是要求论辩语言要精炼。有一次墨子的弟子禽滑厘问他:“多言有益乎”墨子回答:“虾蟆蛙蝇日夜而鸣,舌干辟然,而人不听之。今鹤鸡时夜而鸣,天下振动。多言何益唯其言之时也。”墨子十分精炼地说明了墨家反对说大话空话,但不反对说有用的进步的合时宜的话。
墨子的语言不但简炼,而且生动感人。例如,有人反对墨家“兼爱”的思想,并再三向墨子发难。因而墨子与他们展开辩论,《兼爱下》记载了这次辩论,对方说墨子的“兼爱”主张虽然好听,但不实用,“即善矣,虽然,岂可用哉”墨子立刻反驳道:“用而不可,虽我亦将非之,且焉有善而不可用者”墨子认为如果“兼爱”思想只是好听而不实用,别说你们,就连我自己也要对它进行批判、指责,并进一步指出,哪有好东西只是中看不中用呢墨子的语言简明生动,在先秦诸子中,是无与伦比的。
刘勰曾在《文心雕龙》中评价墨子的语言“意显而语质”,也正是总结了墨子辩论的语言特色:准确、简炼、质朴、生动。
二、墨子辩论语言的逻辑技巧
墨子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他的辩论博大精深,涉及到哲学、文化、逻辑、语言、思维、心理、角色等方方面面,尤其是强大的逻辑力量,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就先秦时代而言,中国形成有自己独特特点的关于思维本质与规律的理论,墨家的思维形式结构论是中国‘辩学’或‘名学’的奠基。”墨子在辩论中创造性地制定了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学说,揭示了逻辑所构成的这三种思维形式的区别。墨子的辩术是我国古代辩论科学的精华。《墨子小取》所谈“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及“以名取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假”、“效”、“譬”、“侔”、“援”、“推”,以及《墨子大取》讲的“故”、“理”、“类”等,都成为墨子的辩论法宝,体现了他高超的辩论语言技巧。下面从“假”、“譬”、“援”、“推”四个方面探讨墨子辩论的逻辑技巧。
(一)“假”式反证法
《小取》:“假者,今不然也。”《经下》:“假必悖。说在不然。”《经说下》:“假必非也而后假,狗。假霍也。犹氏霍也。”“假”就是假使、假若、假如、假设,指在论证一个命题的时候,先假定与这个论题相反的命题存在,然后根据这个命题的虚假来证明原来的论题的正确性。简单地说,“假”就是为了证明某个论题,就先假说它为相反的论题并由此推出错误来的证明法,即我们今天说的反证法。“它是通过确定与论题相矛盾的判断(即反论题)的虚假,然后根据排中律,由假推真,来证明论题的真实性的一种论证方法。”在使用这个方法的时候,墨子强调,要注意假定的命题必须是错误的,才能证明自己的论题是正确的,即“假必非也而后假”,否则,不但不能证明自己的论题,相反,倒证明了论敌的论题。例如,要证明狗是没有姓的,就假定狗姓霍,而霍是霍氏人的姓,姓霍的人是不允许狗姓霍的,他们会反对这个荒谬的命题。于是,就证明了狗是没有姓的。又如在《节葬下》中,说当时的贵族统治者主张实行“厚葬久丧”,“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厚葬久丧”可以使贫者富、寡者众,墨子对此用“假”驳斥了厚葬久丧者的谬论:“使王公大人行此,则必不能蚤朝晏退;使士大夫行此,则必不能治五官六府,辟草木、实仓廪;使农夫行此。则必不能蚤出夜人,耕稼树艺;使百工行此,则必不能修舟车,为器皿矣;使妇人行此,则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纫。”为了批驳“厚葬久丧”,先假定它是对的,让国人都去遵守、执行,然而依从了这种主张。将会给国家造成一系列的恶果,执政者无法正常治理朝政,士大夫、农夫、百工、妇人都不能各司其职,根本无法富贫众寡,由此证明了“厚葬久丧”的荒谬。
(二)“譬”式证明法
《小取》:“譬也者,举他物而以明之也。”‘譬”就是譬喻,是说明道理的一种很重要的方法。它不同于一般的举例和形象比喻,它所举的事例必须是双方已知和公认的,而且必须以承认此物与他物属同类为前提,否则就不能达到“举他物而以明此物”的证明目的。《荀子释难篇》:“谈说之术,分别以喻之,譬称以明之。”譬喻就是因为直言不能将其事讲清楚而产生的,对于别人不信之“故”用譬喻来讲明。所以墨家将其借来作为“明故”的证明方法,这正是王充在《论衡目纪》中所说的:“何以为辩,喻深以浅。”墨子喜用譬,也善用譬,他根据不同的“譬”式要求,经常采取三种譬式证明法。第一,取像于其物,以说明一般的规律。如《墨子所染》:“子墨子见染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非独国有染也,士亦有染。’”墨子认为,人的思想犹如一块白布,时刻受周围环境熏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染于善人则善,染于恶人则为恶,比喻习染可以改变人的性格,交游不可不慎。第二,取譬于成事,以指导人们的行为。如《墨子耕柱》:“治徒娱,县子硕问于子墨子曰:‘为义孰为大务’子墨子曰:‘譬若筑墙然。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欣者欣,然后墙成也。为义犹是也,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然后义事成也。’”县子硕问墨子谈辩、说书、从事三种为义的方式中,哪种最重要墨子以现实生活中人人皆知“筑墙”一事为譬,巧妙地说明,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把墙筑起;为义和筑墙的道理一样,喜于谈辩的就谈辩,长于说书的就说书,善于从事的就从事,只有谈辩、说书、从事三者同时并举,通力合作,才能达到为义的目的。墨子如此譬喻,形象生动,使人有推窗观日、开门赏月的明快之感,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第三,以寓言作譬,以明辨义理。如《公输》:“子墨子见王,曰:‘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邻有敝舆,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舍其梁肉,邻有糟糠,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王曰:‘必为窃疾矣。’子墨子曰:‘王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墨子以寓言作譬,铺张扬厉,步步进逼,穷理析义,不容不信,终于使喜好攻战的楚王不得不大呼“善哉!吾请无攻宋矣。”
墨子运用“譬”式证明法,或说理以阐明自己的主张,或驳斥以攻破敌人的谬论。或譬醒以激发他人的觉悟,取譬明理,把精当的论述与摹拟形象的描绘融合于一体,既给人以哲理上的启迪,又给人以艺术上的美感。
(三)“援”式推论法
《小取》:“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独不可以然也’”孙诒让据《说文手部》所云:“援,引也。”解释为“谓引彼以例此。”“援”就是援引例子,即引彼证此,这种推论方法,就是逻辑学中的类比推理。
墨子“援”式推论所用的前提必须是对方说过的话或行过的事,或者是某人说过的话(如“圣王之道”、“先王之书”、“古书之言”)或行过的事并已为对方所承认和肯定了的。根据这个前提,墨子进行推论。如在《鲁问》中,鲁阳文君对墨子说反对“食其子而赏其父”的恶俗,“有啖人之国者,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岂不恶俗哉!”墨子道:“虽中国之俗,亦犹是也。杀其父而赏其子,何以异食其子而赏其父者哉!”在此,墨子以鲁阳文君所深恶痛绝的恶俗——“食其子而赏其父”作为前提,巧妙地推论出“杀其父而赏其子”同样是恶俗,有力地鞭挞了鲁阳文君好攻伐,使人民战死,又从而赏之的罪恶行经。这样的类比,入情入理,雄辩有力。
由于墨子的“援”式推论只要求其“然”必须相同,而不要求其“所以然”也相同,如只要承认“楚人非人”与“白马非马”这两个命题属于同类性质的命题,就可以由“子之然”类比推出“我之然”,至于为什么要承认“楚人非人”或“白马非马”的原因和根据等,就不便追究。所以,在使用这种推论方法时,可以暂时难倒对方,使自己获胜,但却不一定得到真理。
(四)“推”式推论法
《小取》:“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犹谓’也者,同也;‘吾岂谓’也者,异也。”“推”就是类推,类推是就同一类型的事物中,把还没有取得判断的这一部分和已经取得判断的那一部分相比较,从而给这一部分也定出判断来。“是犹谓”(这如同说)是用来表示相同意义的命题可以类推,“吾岂谓”(我难道说)是表示不同意义的命题不可以类推。孙中原认为“推”,“即以对方所不赞同的和所赞同的属于同类这一点为根据,来反驳对方的观点。这是应用矛盾律的归谬式的反驳方式……从推理形式上说,这是一种归谬式的类比推理。”如《天志下》载,“其所取者”“为不仁不义也”;“人人之场圃,取人之桃李瓜姜者”;“穴人之府库,窃人之金玉布帛者”;“逾人之栏牢,窃人之牛马者”;“逾人之墙垣,拘格人之子女者,不义”。所以,凡行窃者即“凡不与其劳获其实皆不义”。据此类推:今王公大人“攻伐无罪之国,入其沟境,刈其禾稼,斩其树木,残其城郭”,是“非其所有而取之”,故王公大人攻伐无罪之国是不义的。又如《公孟》载,公孟子曰:“无鬼神”,又曰:“君子必学祭礼。”子墨子曰:“执无鬼而学祭礼,是就无客而学客礼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也”。这其实是归谬和类比的结合。
为什么看辩论的人越来越少?
为什么对辩论指手划脚的人越来越多?
为什么现在的辩手个个感觉良好,而观众却不买他们的账?
为什么现在的辩论成为无聊的口舌之争?
为什么我一口气问了几十个辩手,他们却都不能告诉我辩论赛是在做什么?
他们还总是说一些诸如“思想的碰撞,理论的交锋”自己也觉得心虚的话。
倒是一位观众来的直接――“辩论赛就是把对方扳倒”。各位辩手,是不是觉得他说的很恶俗?但你们想一想,你们各位在台上争得脸红脖子粗,不就是为了这个结果吗?说到这,你又不爱听了。好,我们换一个文雅一点的说法:辩论赛与辩论是不同的,区别在于辩论是一种交流手段,是通过各种不同观点的碰撞而达成双方的共识,而辩论赛则是要想办法证明己方观点的正确和对方观点的错误。
那让我们再想一想,我们怎么把对方扳倒?也就是说,你们凭什么打赢比赛?
有几位高手已经说了,要“剑胆琴心”,“要有智者的当机立断,仁者的温文尔雅,凭借放怀天下舍我其谁的胸襟,凭借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于谈笑间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如果你有这样的人格魅力,你不用来辩论了,去随便做点什么都比搞辩论强。你只是一个平常的大学生。不要对你正在玩的东西抱有那么高的期望。要知道,正常的赛制之下你方发言的时间只有23分钟,平均每个人只能说5分多一点的话。也就是说你只能说一千多个字。就这一千多个字也是在对方的百般干扰下完成的。没有时间让你去表现你那高贵的气质。还是省省吧。
又有“资深辩手”说了,要靠逻辑、理论和技巧。什么是逻辑?辩题永远不是辩证的,双方都不可能用逻辑证明自己的观点,因为你们谁都不掌握真理。什么是理论?据我所知,目前没有人知道关于辩论赛的理论是什么。因为它还不是一门学科,根本就没有理论能帮你去赢得比赛。什么是技巧?话说得漂亮就叫技巧?怎么把话说得漂亮?话说得漂亮给谁听?对手不会因为你话说得漂亮就认输的。
说到这,我只能很遗憾的说,至今我还没能遇到一位能告诉我辩论赛是怎么获胜的辩手。
如果连这种问题都没有人能搞懂,辩论还有什么希望?
2
我并不想反对什么,也不想提出什么,我只是在说辩论的现状。作为一名辩手,我觉得这种现状让我很失望。
说到足球,我觉得这个例子举得很好。是,足球的目的有很多,对于参加者来说,可能是要锻炼身体,可能是要赢得奖金,也许只是为了吸引女孩的目光……;对于观看者来说,他们大多是“关注的是在结果刺激下的过程”。这些都没错,但这是对足球来说,而不是对足球的职业球员与教练。如果他们只知道足球是“思想的碰撞,体力的交锋”,而不知道怎么过人和射门;如果他们只知道足球是团队合作精神的表现,而不知道用什么队形;如果他们只知道球是要踢到一洞里面,却不知道如何用11个人与对方的11个人进行进攻与防守;那么足球还可能像现在这样吗?我想不会。
可是现在的辩论赛却是这个样子,辩手们不知道如何取胜。他们只知道要把对手扳倒,但拿什么可以扳倒,怎么扳才算扳倒。他们根本不知道。人们只是看到4个青年才俊在台上滔滔不绝,却不知道他们想做什么。如此下去,辩论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另外多说一句,现状如此,还有人想回避现实,说辩论越来越受欢迎了。看看现在的辩论都成什么样子了。再看看新浪上关于辩论的讨论――“辩论死了?”。我想如果一个东西活得生机勃勃,别人是不会去讨论它死没死的吧。
说到这里,我还是要再问,辩论赛到底是如何取胜的?
如果还是没有答案,我想大概辩论真的没有什么希望了。
3
说了这么多,现在是公布我的答案的时候了。
其实很简单,辩论赛得胜的根本在于――“说服观众”。
是不是很失望?是不是很不服?
哈哈哈。当你真正的悟到了这一点,你就可以很自信的说上一句:“只要是辩论赛,只要我在场,没有不赢的可能。”怎么?不相信吗?
告诉你,所有的辩手都有一个巨大的错误。他们把太多的目光集中在对手身上,忘记了台下的观众才是他们的衣食父母。你的对手会承认你说得对吗?不会,永远不会。
你靠什么赢得比赛?靠观众心服口服的掌声,靠评委的肯定。评委也是观众的一种,你在说服所有观众的同时也要说服他们。
我想这才是辩论赛的出发点,也就是说辩论赛是你和对手拥有同样多的时间去说服观众,谁让观众相信了自己的观点,谁就胜出。如果你打过够多的场数,你应该能理解我的话了。
再多说一句,说服不等于迎合,说服不等于讨好,说服不等于不考虑对手的说服。
还有,说服就是要无所不用其极的去说服,不要去说那些观众听不懂的理论和逻辑,不要自娱自乐,不要去诋毁别人的说服方法。开放,去接受一切新的作法。
去聆听你的观众吧,去团结你的队友吧,让那些“追求真理”的辩手悟虚去吧,让那些自以为可以永远欺骗观众的辩手退场吧。
1.通读小古文,读懂文意,了解通假。
2.学习有条理的辩论方法,初步学会有气势的辩论技巧。
3.多元拓展,了解有关太阳远近的科学知识,感悟孔子实事求是的品质。
从以上三个目标定位来看,一方面,我们要学习古文的知识,包括停顿、节奏、通假等等;另一方面我们要学习两个小孩辩论的艺术,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再一方面,我们还要明白关于论题的科学知识,读懂孔子这个人。
在以往的课中,我们过多地开发了阅读教学的阅读功能,旨在提高和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语文课堂教学,要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要让学生在实践运用中学习语文,这就离不开口语交际的运用。可以说,语文课大部分是要依靠口语交际的语言作为交际素材的。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教会学生说话,让学生在叙述、提问、辩论中发展思维,提高能力。所以,在阅读教学中,口语交际的学习应该跟阅读教学同步进行。本课的教学,就可以从“辩”字入手,指向口语表达。
一、初读课文,读得通顺
先让学生充分读课文,初步感知古文的韵味;接着检查朗读,疏通读音,读准节奏。同时,在借助重点词句的朗读中理解短文的意思,了解通假,最后齐读展示。
这样设计的目的,是试图拉近学生与小古文之间的距离,要让学生与文本充分接触。之后,引领学生初步领会其文意,让学生读通、读好,经历一个从陌生走向熟悉的真实过程。
二、理解文意,辩得明白
首先锁定第二至第五自然段,理清两小儿辩论的观点和依据;然后呈现非连续性文本(表格),让学生借助非连续性文本说话,感受两小儿辩论过程的条理性;第三步借助朗读,读出反问的语气,感受两小儿辩论的气势;最后,补充孔子资料,以“孔子是否有智慧”为辩题,学习文中辩论的方法并尝试运用。
这一板块的设计努力将口语交际引入课堂,从特定的文本中发现“争辩式语言”的交际形态,并契合文本特点进一步尝试运用。同时,借助板块的活动,将课堂学习的主动权交还给学生。将连续性文本转化为非连续性文本,再借助非连续性文本进行说话训练,由学生自己理清辩论的观点、依据及方法。“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随课文情境迁移练习,这是学生自主学习、练习提升过程的展现。
三、熟读成诵,演得形象
借助“演戏”的情境,先由学生自主背诵,巧记台词,再通过个别汇报,强化辩论式语言表达语气,最后集体表演,内化积累。
学古文,积累是非常必要的环节。增加古文语言的积累,可以为学生今后的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借助“演戏”,尝试将“理”与“趣”融通,一方面在表演中发现辩论展示的基本技巧,另一方面,在演中说出趣味,增加学生学习古文的兴趣。
三个板块的构建,其实就是学习古文的三个基本步骤:读通、读懂、积累。三个板块以学生的活动命名,实际上就把学生推到了教学的前沿,让学生在真正的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内化知识,提升能力,努力体现“以学为主”的课堂。
赢得法庭辩论的理论基础和工作基础
前面我支离破碎地谈了一些辩论当中的技巧问题,既不全面,也不一定科学,仅供大家参考。现在我要谈的是,技工归技巧,它毕竟只是赢得法庭辩论的因素之一,而并不是赢得法庭辩论的基础。那么,赢得法庭辩论的基础是什么?首先,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你没有理论功底,你就要犯错误,你再有技巧也没用,只是哗众取宠,只是嘴上功夫。其次,要有扎实的工作基础,就是说要充分地调查取证。你没有证据作基础,凭什么去辩论呢?有些律师连案卷都不看,被告也不见,大致了解一下情况后,就上法庭去辩论,效果如何他不管。我听说有这样一个律师,卷宗不看,被告不见,什么时候见被告呢?在开庭前几分钟把被告提来的时候同被告说几句话,就视为会见被告。出庭时连辩护词也没有,就是在法庭上跟人家耍聪明、斗嘴,这是极不负责任的。你没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口才再好也没有用,即使你是个演讲天才,你也讲不出真正有深度的理论内容和法律依据来;你没有调查研究,没有取证,也讲不出事实依据来。所以,当你在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都很缺乏的情况下,你再能讲也是毫无意义的。希望同行们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法庭辩论是一种技巧,但在这个技巧的背后,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同时,还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工作经验为基础。要不然,你这种技巧是没法发挥出来的。前面我曾经讲过,在法庭辩论的某些关键问题上,用一个恰当的比喻,就能起到很好的作用,比如我刚才说的私生子不是假孩子的比喻,确实产生了意想不到的作用,类似的情况我想大家都有可能遇到过。重要的是,当遇到这种情况时,你能否运用自如?因为这种情况往往是事先无法预料的,我当时没有想到,是逼出来的。但逼出来的前提是什么?是理论基础。如果没有理论基础,一旦说错了,那就了不得了,就会弄巧成拙陷入极大的被动。
现在我介绍几个在这方面可以引以为戒的例子,供大家参考:
例如,前面讲到的商禄案中,有一个非常荒唐的贪污情节:商禄率先搞承包,救活了一个企业,采用的方法是:他发动全厂职工缴纳承包风险股金,按风险金的比例承担风险和分红。风险金数额分成几个等级,工人最少,只有几百块钱,他个人最高,要缴1万元。当时,他拿不出那么多钱,他就在大会上表态,他用全部家当作抵押,如果不够,再用四个子女的家当作抵押。由于经营有方,第一年年底就盈利了。厂里成立了一个班子,研究分红的问题,关于如何给商禄分红还专门做了研究,后来决定,虽然商禄的风险金没有缴足,还是应当按照全额计算比例分红,因为他已经用财产作了抵押,如果亏损了,他同样也是要全额承担风险的。就是这么明显的一个问题,却被指控为贪污,说他贪污了那笔分红款,理由就是他没有缴足风险金。在法庭辩论时,我一再指出公诉人在此问题上混淆了民事法律关系与刑事法律关系的界限,因为,首先这笔分红款的取得是公开的,经过认真研究的,不存在私自侵吞或占有的问题。其次这笔款的取得是合理的,符合风险与利益对等的原则。退一步讲,即使这笔款不该得,充其量也是民事上的不当得利,根本不存在贪污问题。这个问题本来是非常简单而明确的,但公诉人却纠缠不休,不依不饶。后来,他很自信地打了一个比喻。他说:“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打个比方说,我们大家都把鸡抱到一个地方去下蛋,人家的鸡都抱去了,你的鸡还没抱去呢,你就去找人家收鸡蛋,这不是贪污是什么?”这个比喻恰恰使他自己栽进去了。大家想一想,这种行为怎么会构成贪污呢?这种时候我当然不会放过反击的机会。我当即指出:“关于分红款的问题,我本来打算从民事法律关系与刑事法律关系的界限上作以进一步的分析,现在看来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因为公诉人刚刚讲过的‘鸡生蛋’的故事已经非常生动、非常准确地证明了自己的错误。很显然,‘鸡生蛋’的故事反映的内容恰恰是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可见,公诉人在分红款问题上所犯的错误正是在这种错误认识的支配下形成的,由此看来,公诉人的错误也就不足为怪了。”
这个例子充分说明理论功底的重要性。理论功底深的人,是不会犯这种错误的,如果他自己都搞不清楚,犯这种错误就毫不奇怪。
还有一个更典型的例子,又回到刚才讲过的行政诉讼案。我在前面不是讲过,越南的货船是在分航点之前,在偏离国际航线避险时被查获的吗?所以,我在法庭辩论时强调说,“既然船还没到分航点,你怎么能断定它是去越南还是广西呢?认定走私必须以一定的行为事实为依据,在走私的行为事实还没有发生之前,就认定是走私,显然是没有根据的,纯属主观推断。”这时候,对方律师打了一个更加可笑的比喻。她用嘲笑的口吻对我讲:“被上诉方人怎么会连这一点常识都不懂?比如说贼进了屋,还非得等他拿了东西才能确定是贼吗?他只要进了屋就已经是贼了。这么简单的道理还值得一辩吗?”当时,对于这种说法我简直是哭笑不得。不客气地讲,我感到对于这种无知的比喻如果不加纠正简直就是一种失职,就是对不起良心。所以,我抓住机会,很不客气地反击了一番。我说:“上诉方人所讲的‘贼进屋’的故事非常深刻而又生动地反映了被上诉人在本案中贯穿始终的思想脉络。首先,我提醒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盗窃罪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刚刚公布,建议被上诉人人先认真学习一下这个司法解释,做律师是不能忽视学习的。俗话说得好,‘捉贼要捉赃,要捉双’这句话甚至连小孩子都知道,掏包的还要按住手腕才能认定盗窃呢,我实在无法想像,进了屋,没拿东西也是贼,这样的语言居然也会出现在法庭上!”接下来,我进一步指出:“‘贼进屋’故事的真正荒唐之处还并不在于‘进屋是贼’,因为对方人刚才所讲的是‘贼’只要进了屋,没拿东西也是贼。所以,事实上她把对贼的定性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就是说在进屋之前就已经认定是贼了。这种逻辑如果可以成立的话,恐怕只有一种例外,那就是:除非那个屋是贼屋,不是贼不往里进。否则的话,怎么能还没进屋就认定是贼呢?”接着我开始进一步发挥,指出“‘贼进屋’的故事讲得非常好,因为它充分暴露了上诉人的思维方式和违法行为的思想根源。从违法扣船到制造伪证,直至在法庭上的种种表现,一切都是先人为主,主观推定,就像丢斧子的人一样,把别人都当成偷斧子的人。正是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人为地杜撰了一部推理侦探小说。所以,上诉人在法庭上所讲的纯粹是一部推理小说,根本没有事实,更没有法律依据。”说实话,我这一席话讲得比较尖刻,但这也是被逼无奈,因为对方讲话实在太难听,太过分,而且太荒唐。
【关键词】 研究性学习;学科融合;创新能力;学习方式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场深刻革命,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形式。创建体现素质教育思想和要求的教学模式,着眼点就是要改变那种学生单纯、被动地接受教师知识传授的教学方式,帮助和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形成一种对知识技能进行主动探求,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学习方式[1]。
所谓思想政治课研究性教学方法,就是在思想政治课教学过程中创设一种类似研究的情境,以特定的、具体的某一主题或专题为载体,引导学生以独立学习或合作学习的方式进行研究性、探索性的学习,进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2]。
一、研究性学习实施的现实意义
“法理越辩越清,是非越辩越明”,这是中央电视台《以案说法》栏目中的一句压台词。研究性学习方法的实施,往往具有群体性,需要发挥集体的智慧,集思广益。不仅需要正面的意见和主张,而且要有反面的质疑和思考,这样更能使问题毕现,矛盾突出,有利于研究性学习的开展和实际问题的解决。对研究性学习课程中问题的辩论,我们可借鉴国际大专华语辩论会的一些成功做法,引入竞争机制,引入正方反方,明确辩论原则,划分辩论阶段。让学生站在正反两方,从不同的利益出发来对同一问题阐述不同见解,充分暴露问题争论的实质和焦点,从而有利于寻找到合理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和途径,也有利于提高学生参与问题研究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研究性学习课程教学中问题的解决,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无论是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上,还是在学生的主体地位上;无论是在问题的决策上,还是在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上,都应突破传统课程教学的局限,一切都应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敢于实践,大胆创新[3]。
二、研究性学习的组织实施
为探讨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型式,开展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跨学科综合能力,变学生的被动接受为主动探求,经过精心准备,政治组与化学组联合主办了一场以“关注环境――鱼死谁之过”为主题的法庭辩论。以环境污染的危害为内容、以法庭辩论为形式,通过学科之间的融合,不仅使化学知识生活化,而且能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锻炼学生的演讲口才和实践能力。
这场辩论从构思、酝酿、准备到“开庭”经历半个多月的时间。高一年级同学纷纷报名,经过师生推荐,确定了十一位同学。角色确定后,参加原告方、被告方、审判团的人员在老师的指导下,马上到图书馆查资料、找依据。他们找来了《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水的分析》以及有关法庭实录、演讲技巧的书。学生们查找资料、向老师咨询、观看有关民事审判的录像,弄清了法庭审判的程序,熟悉了法庭辩论的一些术语。短短几天,每个人都准备了厚厚一沓讲稿。
学生的辩论从单纯的环境问题延伸到了经济发展与治理环境的关系,并涉及到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思考,对每一个环节、每句话都仔细推敲。几位老师分别从化学专业知识的角度、法庭辩论程序与技巧的角度提出了建议与学生商讨,老师从台前走到了幕后,完全扮演了辅导者的角色,真正的实现了师生互动。
三、研究性学习实施的体会
这次活动发展了学生综合运用已学的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科学态度、方法和能力,发展了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创造性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法庭辩论在学生中引起很大的反响,许多同学说:这样的形式他们喜欢,欣赏的同时学到了知识;更有的同学说:时间太短不过瘾;还有些同学对辩论中的某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而台上的是一位同学感触更加深刻,尹万中说:“当了一次法官,真过瘾,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法庭审判的程序了。”刘坤说:“有机会他真想成为环保大使。”其他几个同学也都说:法庭不那么神秘了,化学更贴近生活了。这次以研究性学习为初衷的活动取得了成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重各学科的融合
把握素质教育的精髓,不拘一格,既落实了基础教育,又跳出了课本,特别是政治与其它学科的融合,为实现学科间的渗透,培养学生综合应用各科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2、采用新颖独特的方式
活动的方式新颖独特,它以化学知识为主要内容,以一些现实的问题为焦点,以法庭辩论的形式表现出来,不仅有效的实现学科之间的综合,而且充分发挥了学生的特长。
3、极具开放性的内容
活动的内容极具开放性,这也是这次活动区别于以前各种活动的显著特点。在整个过程中,始终贯彻一个思想:通过活动,让学生从全新的角度认识课本知识;只为学生提供一些思路,而不进行包办,给学生一个自由发挥的空间。这样学生每次排练,都会有一些新的内容是老师们没有想到而又情不自禁地拍案叫绝的,在辩论结尾所加的一段“关注环境是全社会每一个人的责任”的尖端点评更使这场活动受到了画龙点睛之效,引起在场每个人的深思。
四、结论
研究性学习是一种全新的学习方式,它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学会学习、学会创造为根本,改变了以单纯地接受教师传授知识为主的学习方式,为同学们构建开放的学习环境,提供多渠道获取知识并将学到的知识综合运用于实践的机会,培养了学生会合作,在学习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乐于合作、善于合作的团队精神,密切了学生的学习生活与自然界、社会生活的联系,加强了学生知识学习与实践活动的联系。
【参考文献】
[1] 张魏.研究性学习如何改变和凸显思想政治课本身的学科价值.政治研究性学习,2008-12-07.
[2] 朱佩群.思想政治课研究性学习初探,试题与研究:教学论坛,2009.12.
[3] 李波.高中政治课研究性学习课程问题的解决方法.人民教育出版社,思想政治普通高中2005/10-11合刊(总第13-14期)思想政治专辑(五).
【作者简介】
胡荣亭(1971-)男,中教一级,主要从事中学政治课程的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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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龚沛曾,杨志强等.大学生计算机实践能力培养的改革和实践[J].中国大学教学,2008(6).
[9] 樊新华,孟铂.“C语言程序设计”实验教学的探讨[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8(5).
朗读是一门艺术,涉及到把握语音、语调、节奏、语气的多种能力和技巧,
正确地朗读不同的文体,不同感彩的文体,是学生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功。而且经常朗读,可提高口头和书面语言的表达能力。因此,笔者在教学中,无论是文言文,还是现代文,都要求学生认真朗读,尤其是诗歌和散文的教学。每上一课,我先给学生范读,或听朗读磁带,或让朗读水平好的学生领读,至于朗读水平差的学生也给他们提供机会,跟读、自读、齐读、分角色读等,并对他们的朗读加以评点,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2复述
要求学生把自己感知的语言信息经过理解、加工和储存,根据表达的要求,将记忆的内容转换为口语表述出来。笔者在讲授小说和剧本时就大量地采用这种方法,如在讲授鲁迅的小说《风波》时,我就采用复述的方式,要求学生按时间的顺序,生动而形象地描述辫子风波的产生、发展、和尾声。实践证明,复述可以培养学生连贯而系统的说话能力。
3讨论
通过讨论获取知识,是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的好方法。教师在确定教学目标的前提下,可放手由学生讨论,通过思索去自己寻求答案。
笔者在教学中经常采用多种多样的讨论方式,如小组、大组,乃至全班。我在讲授课文《宝玉挨打》时,预先拟定了三个讨论的题材:1.分析主人公的性格和情节的发展关系。2.归纳《宝玉挨打》主题乃至《红楼梦》的主题。3.认识作者曹雪芹的艺术才华。针对这三个问题,我提出相应的要求,然后根据所拟题目的难易程度,采用不同的讨论形式,由学生在预定的时间内自学讨论,理解课文,寻求答案,再就讨论的问题,由教师指名发言,或学生自由发言,最后教师归纳和指点,这种授课方式既提高了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也提高了学生对口语练习的兴趣。
4演讲
高职院校是培养实用型人才的院校,高职的大学语文与之相应的任务即是能说会写。“能说”的演讲训练最能体现出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演讲教学在培养实用型人才方面有着极高的实用价值。演讲是一门综合艺术,一次成功的演讲,是技巧密集型的语言艺术,形体角色艺术和心理素质的综合体。高职学生的演讲如何能达到较高的艺术境界,我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分步训练。
4.1壮胆性演讲
第一步进行壮胆性演讲训练。如三分钟自我介绍,谈谈我的家乡等。结合这一训练告诉学生什么是演讲?演讲稿怎么写?演讲的具体要求有哪些?通过讲解使学生掌握初步的演讲知识和特点。
4.2有准备演讲
第二步对学生进行有意识的思维训练,即有准备演讲训练。教师可在新课结束后,结合课文命题,也可离开课文命题,但命题应结合高职学生的学习、生活、前途或当前人们关注的问题。如《六十分真的万岁吗?》、《我为北京奥运添光彩》。这样也可促进同学们广泛地阅读收集材料以构思演讲稿,明确写好演讲稿是有准备演讲成功的一个关键。当然,有准备演讲关键仍在临场演讲时的思维训练。尽管学生写了演讲稿,但不是原封不动地背诵讲稿。课堂上,教师可以结合演讲事例的选择和应用,命题演讲的开头和结尾的方法,同时讲解语言训练中的气息训练,字音训练,技巧训练,注意重音、节奏和停顿。
4.3即兴演讲
第三步进行即兴演讲的训练。如在教完《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后,让同学们围绕学习内容即兴演讲,这样就能使演讲者有言可发,有事可叙,有情可抒。
在即兴演讲中,教师应要求学生在立论上力避一般化,独辟蹊径,道前人未所道,这就锻炼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此外,即兴演讲还将培养学生勇敢自信,大胆表述自己思想的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培养却是传统教学所无法企及的。
4.4辩论性演讲
第四步进行辩论性演讲训练。由于平时对演讲训练的分步教学,学生掌握了理论知识,受到了实际锻炼,演讲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因此教师可安排四人为一组,把全班分成若干组,将水平接近的两组构成对手,现场出题,抽签确定正、反方,一个学期每组学生至少轮一次。在辩论性演讲中,教师着重指导学生以下两点:
(1)辩论中会听不会说的必败,会说不会听的必定乱辩,只有听说俱佳者才有希望取胜。
(2)由于一场辩论中要交锋多次,辩手应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麇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的心理素质。
社会的发展需要具备综合语文能力的人才,在诸多的语文能力中,培养说话能力的意义既是基础性的,也是综合性的,因此我们在高职语文教学中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刘叔成.美学基本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2]苏洵.嘉佑集笺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摘要:就高职学生语文说话能力的培养这一课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采用朗读、复述、讨论和演讲的方法进行训练,并重点探讨了演讲训练这一教学方法的实施过程,以达到提高学生说话能力的教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