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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精细化服务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22 09:22:5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税务精细化服务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税务精细化服务

篇(1)

一、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

精细化管理是税收征管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传统税收征管与现代税收征管的分界,是税收征管改革道路上的里程碑,实行精细化管理,意义深远。

1.现代公共管理的大势所趋。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国家掀起了新公共管理运动,主张采用工商管理的理论、方法,来提高公共管理部门的管理质量和效率。当前,我国政府正积极引入精细化管理思想,并在各级政府和公共管理领域得到积极应用,传统的、粗放的管理模式已走到历史尽头。税务部门作为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其提供的产品是政府公共产品的一部分,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税务部门乃至整个政府的形象。税收管理虽具有自己的特殊性,但绝对不能脱离公共管理的一般性特征。精细化管理在税收管理领域的不断强化,也就成了在此管理模式变革背景下的大势所趋。

2.解决当前税收管理问题的现实需要。长期以来,粗放的税收管理方式,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诸多问题,征管改革不到位带来的“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突出表现在:业务流程不顺、岗位责任不明,征、管、查衔接不紧,信息集中程度不高,横向信息交流不畅,信息利用不足,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源监控不够有力,人的能力和工作绩效考核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解决上述问题,必须通过精细化管理方式,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找准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将精细化管理理念落实到税收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防止“大而化之”,做到“精于细微”,既重视“面”,又重视“点”,确保“点”、“面”结合。

3.做好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必然选择。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正全面落实、世界经济―体化迅猛发展等,都对税收工作特别是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税收征管工作在理念、方式、方法、手段等方面都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只有实施精细化管理,才能强化税源监控,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为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资金保障;才能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只有实施精细化管理,才能全面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与国际惯例接轨,实现税收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实现途径

1.目标明确。精细化管理作为一种高效率的管理方式,突出特征就是目标十分明确,即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降低管理风险和成本。(1)提高管理质量。(2)提高管理效率。(3)降低管理风险。(4)降低管理成本。

2.组织保障。目标明确后,必须按照管理流程,根据工作职责,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予以保障。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规范机构设置。(2)健全岗责体系。(3)优化工作流程。

3.制度细化。应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制定细化的制度和办法,全方位构建制度保障体系,使所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堵塞管理漏洞。对外要从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基础工作人手,建立科学合理、重点突出、规范有效的日常监控机制・对内要在税额核定、资格认定等重点工作中建立合理分工、相互监督的分权制约机制。主要做到以下几个结合:

4.执行到位。管理制度制定后,需要不折不扣地去执行。决策之后不执行等于零,布置之后不执行等于零。执行是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精细化管理的效果。税收管理精细化要围绕征收、管理、稽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税收精细化管理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1.精细化与科学化的关系。科学化管理是精细化管理应当遵循的本质要求,精细化管理是由科学管理方法集成的管理方式;科学化是实质,精细化是形式。科学化管理,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的税收管理办法要符合征管工作内在规律,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完高管理实效;精细化管理,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完善税收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督办,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形成制度制定、执行、反馈的良性循环。

篇(2)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体现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就是要求我们以更加科学的态度和务实的精神,推进各项税收工作不断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我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务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应着重突出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正确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提高组织收入能力和水平

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中心工作。近年来,税务部门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深化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税收收入连年保持大幅度增长。但最近几年来,部分地区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开始出现偏离科学发展观倾向,出现了不顾经济发展现状,单纯追求税收高收入、高增长,违背了税收增长的基本规律。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即:全面的观点、协调的观点、可持续的观点。经济与税收是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用科学、发展的观点看,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是建立在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和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基础之上的。作为基层地税的一名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和组织收入工作水平,就要深刻领会这一治税思想的内涵和规律,用科学发展观去认识和分析当前宏观经济形势,把握经济增长与税收增长的规律,实现经济发展与税收增长的良性互动。

从地税实际看,近年来,地方政府指令性计划与现实税源不足的矛盾也比较突出。收入计划连年大幅度增长,但后续税源却明显匮乏,给税务部门组织收入工作带来了一定压力。我认为,我们在组织收入工作中,要牢固树立“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指导思想,一方面坚持依法治税,加强征管,大力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应收尽收,堵塞税收流失。在组织收入工作中,我们结合我市经济的实际情况,坚持“抓大、控中、定小”,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征收管理。另一方面,严格依率计征,依法征收,做到该收的足额入库,不该收的坚决不收。同时,根据经济发展与税收增长的内在规律,广泛挖掘新税源,在不违背税收政策法规和经济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努力开辟符合地方实情的增收渠道。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敢于面对现实,努力提高税收管理能力和水平

多年来的税收实践证明,税收收入的增长,税源是基础,管理是关键。没有税源,税收就成了无源之水;没有有效的税收管理措施,再丰厚的税源也不能变成税收。税收的实现是靠税源加管理完成的。因此,在实现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必须在现有税源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税收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能力和水平。“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深度管理,也是细节管理。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探索和掌握征管规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的实效性。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薄弱环节,不断提高管理效能。结合地税实际,我认为要实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重点要加强税源管理和征收管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敢于面对现实,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中尊重客观经济规律、遵循科学发展,既要克服盲目发展,又要“敢”字当头,要有胆略、有胆识、有远见,敢于打破,敢闯敢干,敢为人先,敢于面对现实,就是要不回避现实,不回避问题,要敢于担风险,不怕担“责任”,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勇挑改革重担,摒弃不利于发展、前进的思想观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开拓前进。

三、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树立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提高税收服务能力和水平

篇(3)

一、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要点

树立宏观征管的观念是这次加强征管的要点。这里我们所讲的税收征管工作不局限于征管部门日常所担负的、狭义的征管工作,而是全面的、宏观意义的征管工作。它不仅涵盖以税款征收、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为主要内容的税收执法管理工作,还涵盖以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划分、机关运行制度、人、财、物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税收行政管理工作。税收执法管理与税收行政管理是宏观征管既各有侧重又密切关联的两个方面。税收执法管理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征、管、查管理,它是税收工作的主体,是各级税务机关的天职、经常性工作和主要任务;而税务行政管理则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体制保障,管理体制科学,机构设置合理,行政廉洁高效,就有利于强化税务执法管理,降低税收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因此,加强征管必须在各级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税务机关各职能部门共同来推进,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特点

规范统一是这次加强征管的一个突出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机构设置和称谓的规范统一。众所周知,无论是1997年撤消税务所成立税务分局的征管改革,还是以专业化和信息化为特征的征管改革,在机构设置方面都存在一个通病,就是机构设置不规范统一。往往是总局下达文件后,各地在机构设置上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机构名称也是五花八门,有征收局、管理局、评估局、审理局、稽查局等等,不一而足,结果不仅纳税人摸不清头脑,连我们自己也搞不清楚。这次完善征管体制,总局十分强调全国范围国税系统必须依法设置对外称谓统一的国家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稽查局,按照行政级次、行政(经济)区划或隶属关系命名税务机关,这是与以往征管改革明显不同之处。各地在讨论机构设置时,必须把握这一点,不能离开总局的原则和规定擅自改动或变通。二是职能和职责划分的规范统一。以总局文件形式对征、管、查三者的关系以及县级局内设机构设置与职能进行规范统一,这在税务系统是首次。这几年,各地由于片面强调征、管、查三分离和专业化管理,在机构设置上很不统一,由此导致了征、管、查三者之间的职能划分和相互关系不明确,业务交叉,内设机构和税务人员的岗责分工标准依据不一样,有的按属地划分,有的按税种划分,有的按企业性质划分,有的按行业划分,有的按隶属关系划分,各有各的管法,这既影响税收征管的效率,给纳税人带来了许多麻烦,又加大了税收成本,影响国税机关的形象,社会各方面对此颇有微词,不改不行。

三、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重点

县(区)局是这次加强征管的重点。大家知道,税收行政执法管理是分层次进行的,从全省国税系统范围来看,省局是决策层,地市局是协调层,县(区)局和分局则属于执行层。但在执行层中只有县(区)局才是全职能局,分局是县(区)局的派驻机构,是县(区)局开展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总局才反复强调,县(区)局就是基层,县(区)局的工作重点就是税收征管。经历1997年和的征管改革,我省国税系统县(区)局征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体现在三个转变:管理方式上由下户征税向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转变;管理体制由集权统管向分权制约转变;管理手段由单纯依靠人工向依托信息化人机结合转变。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县(区)局机构设置不规范,征、管、查职能划分不清,业务交叉,衔接不紧,信息不畅,税源监控不到位,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等问题正日渐凸现。因此,总局把这次加强征管的重点定位在县(区)局的规范机构设置和业务重组上。做好这两项工作,必须遵循两化原则:一是属地化原则。属地管理实际上就是边界管理问题,它是税源管理的主要方式。坚持属地管理,就是在边界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不论其所有制性质,不论其隶属关系,不论其所属行业,一律就地就近管理,税务机构的设置也要坚持这一原则。二是扁平化原则。扁平化管理是今后行政管理一个大的发展趋势,其目的就在于减少管理层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坚持扁平化管理,必须适当分解和上收包括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在内的部分税收执法权,逐步强化县(区)局的税收征管职能,同时,对税收征管全过程实行科学、严密、高效的全程监控。

在这次完善征管体制中,总局要求各级国税局一般不再设置直属分局,地市局已经设置一时不能撤消的直属分局,必须说明情况,报总局审批后,暂时保留一个,但从长远看最终还是要撤消的。对于县(区)局的直属分局这次一律必须撤消。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工作重点是,撤消县(区)局直属分局后,如何选择有效的征管模式,加强税收征管。根据征管部门最近作的调查,目前全省县(区)局中冠以直属分局名称的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直属分局只承担县属企业或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同时在城区属地还设有其他税务分局,承担城区的其他企业和个体税收的征管工作。第二类直属分局既承担县属企业或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还同时承担城区的其他企业和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第三类直属分局不承担县属企业或重点税源企业的征管,而是承担城区及周边若干乡镇的税收征管工作。在这三类冠直属分局名称的税务分局中,第一类是真正意义的直属分局,第二类部分意义的直属分局,第三类则只有名无实的直属分局。针对上述情况,在征管模式上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模式是撤消县(区)局直属分局和城关镇所在地税务分局,由县(区)局内设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股直接负责税收征管,适当保留现有农村税务分局。这是总局要求最终必须达到的模式。第二种模式是撤消直属分局,将其所管辖的县属企业划归属地管理,同时在较大县的城区或管辖五个乡镇(街道)所在地成立税务分局,保留现有农村税务分局,县(区)局不直接负责税收征管。在这种模式下,县(区)局暂不内设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均设在分局一级,但这只是根据当前我省各地经济差异巨大这一客观现实而采取的一种过渡模式。到底选择哪种模式,各地应该结合实际,从有利于整合资源,加强征管,提高效率的角度来确定,并合理设置内设机构,不宜搞一刀切,形式要讲,但更要重内容。

四、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难点

这次加强征管的难点在于建立属地管理,基层征管合一,前后台分开并协调高效的征管运行机制。实践证明,基层的征收与管理是难以分开的,片面强调征、管、查三分离,

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片面强调管户制向管事制转变等做法是不够科学的,基层征管分开了,不仅纳税人办税不方便,还会导致税务机关内部分工分家、推诿扯皮,出现管理真空和漏洞。因此,基层征管必须合一。各级国税局要以贯彻省局即将出台的《办税服务厅工作规范》和《税收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为契机,进一步理顺业务流向,重组基层业务。重点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理顺基层业务流向。凡属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事务,统一由基层税务机关的前台办税服务厅负责受理和办理;凡属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事务,统一由税务机关的后台内设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二是要进一步简化事前审批,强化事后管理。对非法定管理环节,要清理废除,比如税务登记等常规事务的办理,只要纳税人申请资料齐全、合法,税务机关可以先发证,再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税源管理部门进行事后调查,以减少不必要的管理环节,提高效率,方便纳税人。三是要建立前后台既分工明确又密切联系的协调高效运行机制。前台在受理纳税人各项涉税事项时,能即时办理的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需要后台审批的统一交给后台管理部门;后台管理部门接收到前台报审事项,按政策法规进行审核,能即时回复的即时回复,不能即时回复、需进一步核实、评估、调查的,转交税源管理等相关部门限时办结;税源管理部门处理后,再将结果反馈给综合管理部门,由此形成闭环的工作流程。同时,依据上述流程,建立健全涵盖各各环节、各个岗位的责任制度,以明确分工、确保流程运转顺畅。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的建立涉及业务重组的力度很大,必然会对基层税务人员在观念上造成冲击,各级领导对此要有充分的估计,要作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五、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出发点

完善征管体制,夯实征管基础是做好税收征管的前提,也是加强征管的出发点。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首先,要针对当前税收征管的制度缺陷和制度缺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正确认识管事与管户的关系,彻底解决过去因管事不下户而造成的税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管事与管户其实是一回事。管事离开管户就没有针对性;管户不从具体事务入手就失去工作内容。二是建立科学的纳税评估办法。要探索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充分运用包括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在内的各种信息资料和数据,将分析评估与必要的检查结合起来,深入了解纳税人纳税情况,摸清规律,发现问题,增强管理的针对性。三是建立有效的分类管理办法。在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要把属地管理和分片负责有机结合起来,责任落实到人。对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管理,要重点监控分析;对零散税源和个体户税收,要完善电脑核定定额管理;对增值税起征点调高后未达起征点的业户,要实施动态管理;对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要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其次,要大力推行征管资料的一户式存储管理。征管资料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涉税活动的纪录,也是检验征纳双方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实行一户式管理,不仅能将过去散存于税收征管各环节的征管资料,按独立的纳税人加以归集,使之能全面反映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全貌,进而通过分析比对,找准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相应的强化和弥补措施。而且,还能避免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减轻纳税人负担。

六、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着力点

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完善征管体制,夯实征管基础的必然选择,也是这次改革的着力点。所谓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掌握规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税收征管的实效性。所谓精细化管理就是要针对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按照精、细、深的要求,通过重组税收业务,明确职责分工,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克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效能,降低征管成本。科学化和精细化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科学化是前提,精细化是保障。有了科学化不等于就做到了精细化,达到精细化也不等于完全实现科学化。从当前我省征管工作的现状来看,首先必须解决的主要矛盾是精细化管理问题。应该说,我们目前制定了许多制度,也还算比较科学,但却缺乏精细化,很多的管理工作还缺乏针对性,抓得也不够深、不够细、不够实,管理的效能还不高,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还没得到根本解决。可以说,离开了精细化,再科学的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都只是水中月,镜中花,都只是海市蜃楼,空中楼阁。因此,我们在这次改革中,除了要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组织体系以外,更重要的还是要着力抓好精细化管理,要全面实施纳税评估和分类管理,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这些都是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

七、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支撑点

征管改革离不开信息化这个支撑点。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有新的认识和定位,不能就信息化谈信息化,不能一讲信息化建设就赶时髦。这两年省局比较注意这个问题,比如全省门户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建设,我们就没有一窝蜂上,而是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的。今后,发挥信息化对税收业务的支撑作用,要在应用上下功夫、作文章。当前要重点抓好现有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以及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内部,要加快征管2.0版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系统和金税工程系统三大系统整合步伐,严把信息数据的入口关、维护关和考核关,实现内部各管理系统信息的共享。外部,要加强与工商、地税、海关、国库、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特别是要加强四小票信息的对碰,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在强调信息化对税收管理工作支撑作用的同时,必须认识到计算机系统的局限性,注重人机结合,不要迷信电脑。凡是电脑干不了、干不好的事项,如实地调查、案头评估、政策咨询等,要依靠税务人员从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加以判断、处理。

八、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落脚点

篇(4)

一、以鲜明性厘清工作思路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创建精品稽查局的工作方针、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从丘区国税工作所面临的地理条件、经济税源、征管方式、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入手,深入分析了丘区国税创建精品稽查局的现状、薄弱环节和突破口,形成了丘区国税创建精品稽查局“四破四立”的基本思路,即:破除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思想,树立改革创新、奋起直追的观念;破除等靠观望、停步不前的思想,树立自主创业、加快发展的观念;破除只查大案、只办要案的思想,树立办铁案、重质量、讲效率的观念;破除管理粗放、贪大求全的思想,树立培育特色项目、打造精细品牌的观念。具体来讲,就是在工作目标上做到“强主业、突质量、建精品、创一流”,在工作步骤上坚持“一年打基础、两年大变样、三年求赶超、四年创一流”,在工作重点上着力“硬件优化、素质提升、机制精细、信息创新”,在工作追求上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在设备配置上突出“优化基础、硬件一流、全面达标”,在职能完善上凸显“岗责明晰、运行规范、提质强效”,在加强领导上实行“党组领导、全局动员、齐抓共管”。三年来,我们按上述思路始终把创建精品稽查局作为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实、抓细、抓精、抓透,通过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阶段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既使我局的创建工作与省局的总体思路同频共振,又彰显了丘区国税创建精品稽查局的特点和亮点。

二、以复合型提升队伍素质

20*年我局创建精品稽查局之初,稽查局人员年龄老化,平均年龄43岁,没有一名30岁以下的人员,队伍呈显退伍转业干部多、退居二线的中层干部多和业务骨干少、懂计算机少的“两多两少”结构,使稽查的“尖刀”作用难以发挥,查账办案难以进行,稽查质量难以提高,严重制约了精品稽查局的创建工作。我局通过分析认为,全局懂计算机、精通业务、年龄偏小的人员较少,从整体工作的角度考虑,把这些同志调到稽查局不现实,要提升稽查队伍素质,就必须充分依托既有干部队伍,充分发挥退伍干部政治上过得硬、“二线”干部作风上过得硬的优势。通过岗位练兵、以师带徒、既查大中型企业、又查个体工商户这一抓大不放小等形式,着力把稽查人员建设成复合型队伍。为此,我局在稽查局积极开展以“学、比、争”为主题的岗位练兵活动,开展计算机操作“军事化”集训,从简单的Windows操作到每分钟打字30个以上,人人过关,强制达标;坚持“每周一题”、“每月一考”制度,努力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使全局干部职工基本达到了“三懂”、“四会”、“三过硬”;每月举行“举案说法”讲座,把典型案例通过讲解让稽查人员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开展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等专项培训,提高稽查人员业务水平;开展干部职工稽查技巧培训、取证知识培训、文书使用、税收及相关法律的培训,提高办案能力;每月召开一次稽查人员业务交流会,统一案件取证要求,规范稽查文书使用,使全局干部职工政治素质、稽查业务技能得到较大提升。经过三年努力,稽查局现有14名干部职工中有2名注册税务师、2名经济师、2名税务师、1名省局征管稽查能手、1名市局征管稽查能手,为精品稽查局的创建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通过积极开展能力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稽查人员克服了“恐大症”、“恐机症”、“恐外症”。20*年,稽查局人员到省局参加全省税收大检查,一举查出某石油公司偷税400多万元,让省局领导刮目相看。20*年9月,在检查县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稽查人员深入业户了解该站加经营情况中发现该站售气其工艺流程为天然气-加湿罐-脱疏塔-压缩机-缓冲罐-废气回收罐储气井-售气机,按此,该加气站气态通过五道加工过程变为液态产品,其税款征收应按工业加工6%征收率征收税款,不应按小规模商业4%征收,通过这一发现,该站就补交了增值税4.5万元,市局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了这一发现,对全市的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进行了专项检查,补征了税款300多万元。

三、以精细化健全运行机制

良好的运行机制是强化稽查主业、提高稽查质量的基石。我局采取环节控制、制度约束、标准量化、信息管理等多种手段,努力提高稽查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第一,坚持选案精细化。一是建立健全案源采集网络,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获取纳税人经营资料,并对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具体、正确的选案疑点、从而为稽查工作提供准确的案源;二是加强征管部门的信息传递,把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管理作为重要案源;三是把有关部门移交、转交、上级机关督的案件作为重要案源;四是做好群众举报案件的管理,加大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开辟新案源。如20*年3月,稽查局通过STIMS系统了解到*石化公司税负较低极不正常的情况,立即把该业户作为选案对象进行检查,一举查出该企业偷税8万多元。再如,20*年6月,一群众举报某汽修厂有重大偷税嫌疑,稽查局顺藤摸瓜,外查内调,最终查出该业户偷税2万元的事实,起到了检查一个业户、整顿一个行业的效果,并在全县同行业中起到了较大的威慑作用。

第二,坚持检查精细化。稽查局专门设计了检查工作基本流程图,明确实施税务检查前期、中期、后期各阶段所要做的工作,以及完成阶段工作的质量标准、时限要求、手续程序等。明确规定检查底稿记录要工整、齐全,使人一看就懂;取证要合法、规范;企业税负要达到规定的行业最低负担水平,低于标准的要深入剖析原因,并列为重点复查对象;科目之间勾稽关系要保持对应,关系异常的要在底稿中注明原因;重点科目审核要作文字说明;在纳税检查记录底稿上,检查人员必须通过静态资料来反映税务稽查的执法动态过程。同时,把税收政策运用、执法程序执行、稽查证据取得、稽查文书制作4个方面作为检查精细化的具体内容进行考核,实行环环相扣的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错漏发生。

第三,坚持审理精细化。审理部门在对案件审核定性时严格根据违法事实和已获取的证据资料定性,而不是根据稽查人员的结论定性。对证据不足难于定性的案件坚决退回补证,同时审理人员耐心听取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并认真进行核实,做到公正执法,准确定性。如稽查人员在查处*电力公司年缴税情况时认定偷税5.9万元,但经过审理人员反复取证后,认定该企业不涉嫌偷税,属企业申报口径计算错误所致,从而有效地避免了企业的经济损失。同时,稽查局还实行集体审议制度,对所有案件实行分级集体审议,严把案件的质量关、定案关,防止检查“走过场”和“人情案”发生。

为进一步整合精细化机制体制的资源,促进稽查各环节效率更快,质量更优,我们还自行开发了稽查精细化管理系统(V1.0版)。该系统采用Asp+Access数据库开发,以内部国税行业网为平台,既能够对稽查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又能够对实现稽查质量进行适时跟踪。特别是实现了法规文件、稽查规程、稽查表单、质量考评的一体化,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稽查管理科学体系。从20*年1月运行以来,稽查局的稽查政务全面实现了网上办公,稽查工作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该系统成为创建精品稽查局的重要成果,在日常工作发挥了显著作用。

四、以三满意彰显稽查效果

篇(5)

一、查帐征收户越来越少的原因

1、所有制结构变化。原来的企业以国有、集体为主,私营企业很少,国有、集体企业基本上为查帐征收户。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有、集体企业每况愈下,私营企业却日益壮大,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发生变化,国有、集体企业越来越少,私营企业越来越多。就都昌来说,20__年度都昌地税有管辖权企业所得税纳税户126户,其中私营企业却有100户,占80,处于绝对优势。除了一些国家命脉相关的行业客观需要国家垄断以外,其它现存的国有、集体企业也正在逐渐被私营企业赎买,顺应经济发展的潮流,私营企业牢牢占居主导地位。而目前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私营企业基本上是小规模、技术含量低、管理模式单一,税务机关对其的管理也趋于简单的核定征收。

2、企业自身的原因。一是核算水平低。由于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原因,私营企业大多起点低,有不少是家庭作坊式的,工艺简单、粗糙,技术含量低,缺乏做大、做强、长远发展的可行策略,就免不了存在短期行为,大多财务核算要求很低,无法达到税务机关查帐征收的要求。二是成本因素制约。由于信息的快捷,市场竞争越来越剧烈,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少,按查账征收的一套操作,除增加人员成本外,主要的还是要增加材料等费用的成本,规模小的企业总觉得有点得不偿失。三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少数高利润行业还担心暴露了行业秘密,如初期的房地产行业,都不愿查帐征收。

3、税务机关的原因。一是核定征收简单易操作,少数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图省事,不注意引导纳税人规范帐制,健全核算。还存在极个别的为完成收入计划,有意压制的现象。二是税务机关服务存在不到位现象。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而另一方面涉税审批手续麻烦,各种税务检叠,企业疲于应付。

二、查帐征收户越来越少的危害。

1、制约了企业的壮大,影响了经济的发展速度。由于绝大多数税收优惠政策都是建立在查帐征收基础上的,从而许多企业由于是核定征收,造成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不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而企业愈发展不起来,就愈不可能提高核算水平,这样势必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制约企业的壮大,影响经济的发展速度。

2、影响了税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大家都知道科学化、精细化是建立在一些财务数据之上的,由于企业没有科学的财务核算,从而使得一些税务管理的财务信息无法采集,这样就更没办法有效地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纳税评估无法有效地开展,纳税评估无法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这样只会增大税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税务管理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税务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3、不利于税务管理部门的决策。由于大部分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不高或是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税源管理所采集的数据可信度差,税源管理只能停留在粗线条的水平,无法定量,从而税源的分析和预测、税收计划的制订和分解都无法求精,不能为税务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提高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户比例的对策。

1、加强宣传。既要宣传好国家有关鼓励企业查帐征收的一系列政策,又要宣传政策落实的具体办法。税法宣传不能满足于税收政策讲解下去了,而是要考虑纳税人是否知道要如何操作?怎样才能达到查帐征收的几个条件?纳税人是否熟悉其所从事的行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国家鼓励发展的有哪些产业?哪些产业是国家限制或禁止发展的产业?从而纳税人,能恰当地选择其发展方向和挖潜从何处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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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税源监控管理思考

一、当前在税源监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建立起了以计算机网络技术运用为基础的集中式征税机构、贴近式管理机构和重点式稽查机构,对税收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新的管理体系没有有效运行之前,一些老问题依然存在,新的又不断产生。当前,税务管理方面,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1、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不强

新的税收征管办法取消了专管员管户制度,缴纳税款是依靠纳税人自行上门申报为前提,纳税人不申报是纳税人自己的责任。但是,在贯彻新的征管办法时往往并不如意。许多人纳税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不能正确理解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不能自觉遵守税法规定来纳税。所以,在要求主动申报纳税这一问题上,往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千方百计钻税收空子,钻征收管理空子,少报、漏报、甚至不报,从而使申报的内容失真,以致影响到对纳税人准确的了解,造成偷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第一线的税务管理人员力量的不足,使税务人员忙于应付其它的事务,深入税源第一线的时间减少,难以真实地了解纳税人信息,使零散税源、隐蔽税源、非正常纳税户出现了真空地带,存在税源底数不清和漏征漏管等问题。

2、税收监控手段落后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税收网络化建设带来了光明的前景。所以,在新的税收改革任务中明确以建立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问题是,无论是现在的管理体制还是信息技术的管理水平,都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当前在税务网络化建设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计算机网络化程度不够高。尽管在工商、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普遍地使用计算机进行税收业务活动或税收管理,有的部门内部还实现了网络化,并自行开发了很多软件,但智能化水平很低,同时在征收管理与税务稽查方面统一不够,造成一些数据资料的不全。此外,银行、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之间的网络化建设不够,缺乏横向联系,造成信息共享方面的困难,因而不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广泛、深入地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收入状况,不能够有效地实现信息共享。这些税务部门税源监控手段不先进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给纳税人在偷漏税款方面提供了有机可乘的机会。

3、税收管理员素质还不能适应精细化管理要求

新的税收征管的核心思想是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使税收管理建立在科学有序的基础上。这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从事税务管理人员来说,不仅综合业务素质要过硬,而且能够公正执法,不徇私情。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有部分税收管理员的素质不能适应新的征管要求。一是综合素质欠缺。新的税收征管体系是建立在对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之上,这就要求税收管理人员不仅要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技术,能够熟练地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录入、审核、检测和应用,能够实行过程管理和过程控制,能够严格按照数据处理流程和管理职责进行数据维护管理,而且,还要懂得并会熟练地运用相关的税务、财务等专业管理知识。在这方面具有综合性能力的,能够胜任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管理员却较为缺乏,无法满足税收精细化管理的需求,特别是一些不发达地区和农村情况更为严重。二是一些人政治素质不高,事业性不强,原则性不够,不能廉洁自律,讲关系,不能公正执法,办税徇私情,甚至向纳税人“吃、拿、卡、要、报、借”,败坏了税务人员的形象。这两种情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推进。

4、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力

税源监控管理的实现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的协调衔接,充分发挥税务系统内部的协调作用,同时还需要工商、银行、海关、房产、国土、技术监督等部门的配合,整个监控管理系统的作用才能有效发挥。尽管国家新的税收征管法对有关金融和工商部门与税务等部门配合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只流于形式,而没有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如有的企业,尽管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但却没有到税务部门登记。而当税务部门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一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采取某些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必去主动配合。从内部运行来说,负责征收的人员只能按照纳税人申报的数字、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纳税。而管理人员了解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却又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申报虚假情况。只有在申报期结束后通过征收部门传递的信息,才能看到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情况。这些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税源管理和税收征管质量。

5、税源管理人员紧张

新的税收征管改革强调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所以在人才的数量和质量的选择上侧重于这两个方面。相对来说,在税务管理第一线管理的人员配备上出现了弱化现象,导致第一线人员紧张,工作负担加重,特别是农村基层税务机关表现得尤为严重。如江苏的一些地区,每个管理人员管户达200户,这种所辖户数偏多的现状,已经让现有税收管理员超负荷承载,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监控管理上的漏洞,对提高征管质量造成了一定制约。

二、加强税源监控管理的措施

尽管在税收征管改革中出现了这些问题,而且有些问题带有普遍性。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办法总比问题多。只要我们循着问题产生的原因,对症下药,这些问题都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

1、加大税收宣传力度

加强税收宣传,做好税法普及工作是提高全社会对税收法律的认知度,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法律的遵从度的有效途径。宣传形式可以多样化,宣传内容应突出什么是税收,为什么要依法纳税,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等。正确理解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自觉遵守税法规定来纳税。同时,要提高被查处概率,提高处罚程度,增加偷税的成本,减少偷税的预期收益,从而抑制偷税利益动机的产生,矫正纳税人的不良纳税意识。使纳税人形成良好纳税意识的关键,形成“国税不能偷”的思维定向。同时,通过各种舆论手段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逃税收可耻”的良好舆论环境,提高遵从税法的纳税人的地位,对税收违法行为产生重重压力,从道德、情操、声誉等非法制方面加大依法纳税的驱动力量,逐渐形成人人懂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2、改进税收监控手段

加快信息网络化建设,建立健全税收征管信息网络,尽快在工商、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实现网络连通。在软件的开发方面,面对共性方面的处理进行协商,实现信息的处理统一和信息的共享。同时,大力规范税收征管基础资料,对税收征管收集资料要准确,在审核、录入、传递、归档要规范,全面实现对纳税人的生产、收支、经营以及纳税的申报真实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把握。要积极利用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如税控收款机的使用,不仅可帮助纳税户实现产品管理、降低经营成本、避免营业员舞弊损耗,还可方便纳税人报税。在税控收款机中,能够记录着每天该企业的销售金额,且不可被删除。税务部门可根据税控收款机的每月报表,计算应税额及纳税额。税控收款机的推行是加强税收征管和税源监控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纳税人申报自动化、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有效途径。

3、着力提高税收管理员素质

作为一名税务管理人员,他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是必要的。所以,在提高对税务管理人员的素质方面应该从这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思想政治教育。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税管人员是我国文明治税的窗口,对实现税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具有重要意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广大税务干部思想道德水平,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增强依法征税、规范行政的意识,弘扬求真务实、积极进取的精神,提高抵制腐败行为的自觉性,在全系统形成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二是要加强税收政策法规、征收管理、财务会计、稽查审计、信息化应用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特别是要着重提高包括税收管理员在内的税源管理一线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三是加强技术培训,特别是信息技术在税务领域应用方面的培训。要求取得操作资格才能上岗,以此促进全员技术应用素质的提高,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有利于税管人员熟练掌握对采集数据的录入、审核、检测和应用,实行过程管理和过程控制,做到严格按照数据处理流程和管理职责进行数据维护管理,从而将税收管理工作建立在科学规范的基础上。

4、切实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

税源监控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许多部门的配合和协调。在税务系统内部,需要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的协调衔接,建立三线联动机制,形成管理合力,改变纳税资料传递滞后、税款征收管理变成事后监督的情况。以房地产为例,中国的房地产业需要缴纳的税种比其他任何一个行业都多。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到房地产开发、转让、保有等诸环节,涉及的税种多达12个,不同的税种往往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同时,税务部门征税时,需要一些掌握在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的原始资料。而这些资料对税收管理部门来说,往往是不能及时的获得。可见,不仅税务部门内部之间要加强密切配合,同时,还需要建立和完善工商、国税、地税、公安、银行、海关、房产、国土、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促进信息资源使用效能的最大化,是防止税收征管出现空档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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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要对税收征管实施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基”建设,全面夯实征管基础。但目前基层税源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其产生的根源多种多样,必须加以梳理,找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认真分析,对症下药。

一、当前税源管理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内部管理缺陷制约了税源管理。一是征管模式与税源管理不协调。目前的征管模式和征收力量的设置和配置都没有充分考虑税源管理的实际需要。在机构设置、征管流程和岗责体系等方面有关税源的管理缺位,没有相应的机构和岗位负责有关税源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征管流程也缺少税源管理业务的环节和规定。二是税源管理办法不完善。现有的税收征管办法大多是属于规范征管行为和流程方面的,在税源管理方面没有形成一整套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税源管理工作基本上处于无章无序的状态。三是基层一线税务管理人员偏少。近年来,税务改革比较频繁,每一次改革都伴随机构的不断收缩、信息不断集中、人员向城镇富集。导致基层一线征管力量严重不足,全系统基层一线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只在30%左右,高的地方也不超过40%,这样的人员分布直接影响了税源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基层一线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机构分设后,国税系统进人比较少,一线税务人员年龄老化的现象比较严重,加之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对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税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迅速提升,大部分税务干部难以适应飞速发展的税收工作需要。四是信息综合利用率差。尽管实现了数据处理大集中。对海量的原始信息处理简单化。税源信息只是简单的数据堆积,只有情况,没有分析;缺少专门人才深层次的分析,决策参考依据性、准确性不强。

(二)上级导向影响基层税源管理。可以说,上面强调什么,基层就抓什么,导向性很明显。一是税收服务与严格执法关系问题。上级机关要求基层为纳税人服务的多,强调服务服从执法的少,有的地方出现执法服从服务现象,忽视了必要的税源管理。二是信息化建设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问题。上级部门强调信息化建设多,投入多,而没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基层把“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理解为“依靠”的错误倾向。信息数据主要来源于纳税人主动申报的几张报表,基本上是“死”信息。而一些动态的“活”的信息,如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工艺流程等相关指标无法掌握、无人掌握。基层一线管理人员依据工作流程和岗责要求坐在办公室等信息流、等纳税人找上门现象较多,主动管理的情况较少,人机结合程度差。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得不到保证。三是集中征收与零距离管理问题。强调数据集中、税款集中征收的多,对贴近式服务、贴近式管理要求偏少。管理责任区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任务,没有具体规定。一般乡镇没有固定管理员,大多实行巡查制,走马观花,职责不清,对税源零距离管理不到位,同时也,也影响了为纳税人提供零距离税收服务。四是税务稽查与日常管理问题。强调发挥税务稽查的打击查处、增强威慑力的多,强化税源日常性管理的少。在纳税评估中,不准实地检查、不准制作下达涉税文书,不了解纳税人纳税情况。导致日常性、经常性管理流于形式。

(三)外部环境影响基层税源管理。目前,地方政府干扰税收执法的现象屡见不鲜,特别是在对招商引资企业的“保护”方面体现的最为明显。由于地方政府及各部门的年终打分,将直接决定国税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和行风评议的排名,所以基层国税部门往往在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同时,或多或少地考虑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有时甚至受制于创建工作,税源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受到极大影响。同时,社会的法制、信用和信息化程度对税源管理也有着直接和重要的影响。在经济交易和结算中现金支付普遍存在,大量资金账外循环,税务机关对税源的管理监控难以实现。经济及涉税信息的社会监控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尽管新的征管法要求工商、金融等部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配合,实现信息的相互采集和交流。但与统计、工商、银行及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之间没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网络没有联通,交流渠道不畅通,信息得不到共享,税源管理缺乏相应的外部环境配合。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一)合理确定征管组织形式。基层税收征管的主要工作应该是抓税源管理,工作重心要向税源管理转移。根据税源管理的需要,按照总局“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34字征管模式,合理调整征管机构设置。规定不同级别的税务机关监管不同的税源,担负不同的责任。基层征收系列实行集中管理,撤并机构减少环节;压缩税政和执法管理人员,扩大管理系列的规模,强化职能,将大部分的管理力量和资源要充实到管理系列中来。管理人员要充实到基层一线,把新录用大学生放到基层一线锻炼2—3年,更新管理人员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税收管理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和利用,更好地适应税收征管的规律和要求。

(二)建立和完善税源管理办法。按照全国税务系统征管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员制度。进一步强化纳税人户籍管理,完善税务登记制度,加强清理检查,减少漏征漏管户。进一步实施分类管理,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做大做强纳税评估。充分运用各种信息资料,辅之以必要的日常检查,了解情况,分析企业销售(营业)、库存、成本、实现利润、实现增加值等指标与其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的关系,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和纳税人个体纳税情况,通过分析比较,摸清规律,发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行业平均利润率、平均增值率和各税种相对于其税基的平均税负等评估指标,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测算纳税人实际纳税与应纳税额的差距,评估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培养税务部门自己的精算师、分析师,加强税源分析。进行经济与税收相关分析。通过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把握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的措施。收入分析不仅要关注税收收入总量增减变化,更要分析各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关系,分析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变化原因,对不同地区、产业、行业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发现问题要深入到企业层面进行纳税评估,为强化管理提供依据。

(三)大力推进税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全方位的税源管理信息网络。包括反映国民经济宏观发展状况的各种数据、消息、资料,应该及时掌握国家的经济、税收政策对税源产生的影响;纳税人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全面把握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应税收入。开发税源管理、应用的计算机软件系统,搭建税基管理网络,系统解决税基管理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传递等问题。实现“一户式”信息储存,加强税源分析和纳税评估,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开发推广全国统一的税源监管软件。通过对已发生的涉税行为进行监督控制,在现有的大量数据里面找出异常数据。解决税源监控、税务执法行为监控、税务稽查行为监控等的缺位问题。配套征管决策分析系统、税收预警系统等辅助软件。充分应用征管软件数据和网络申报数据,金税工程数据,对分布式数据进行集中查询,对重点税源户的信息进行进一步挖掘,比对和分析,使得重点税源监控和管理向更高层次发展。运用征管预警系统,实现对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办理情况动态提醒。避免纳税人发生涉税违法行为。

(四)强化税法宣传,优化办税服务。对纳税人要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税法遵从意识,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行规范的税法公告制度,采取免费发放税收资料、召开政策会、送政策上门等措施,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纳税人实行税务稽查自查免除处罚的办法,培养和提高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着力提高稽查的威慑力,提高纳税人不遵从的成本,增大违法风险。在法律上适当增加税务部门查案办案的特许权,畅通税务案件侦查、审判的渠道,提高税务案件惩处力度。

税务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团队精神。为纳税人人性化服务,做好集约服务和分别服务,“一站式”服务和个。大力推行全程服务、首问责任制,方便纳税人。进一步把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落到实处,大力推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为纳税人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税收环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