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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董辅 市场化 市场化原则 所有制改革
作者简介:陈燕和(1971-)男,湖北武汉人,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现代市场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国际市场理论。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4-0049-01
注:今年为董老辞世5周年,写此文以作纪念。
20世纪80年代,董辅对社会主义经济模式问题进行了研究。从他的这些研究中可以总结出他的市场化原则理论。研究他的市场化原则理论,对于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市场经济建设,仍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一、董辅市场化原则理论及启示
董辅市场化原则理论内容是:市场化包括所有制改革和运行机制改革两个方面。所有制改革,变单一公有制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为多种公有制主导的多种所有制的混合经济;运行机制改革,变计划经济体制为市场经济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必须以所有制改革为基础,两者不可分割、相互适应、相互配合。所有制改革为市场经济创建微观基础,运行机制改革为所有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只有将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才能保证市场化的顺利进行。根据董辅市场化原则理论,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市场化改革包含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内容。董辅市场化原则理论强调所有制改革和运行机制改革,两方面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在市场化改革实践中,所有制改革和运行机制改革,绝不可仅仅偏于一方。只有两方面改革协调配合,才可能取得经济转型的成功。
所有制改革不等于市场化改革。所有制改革只是市场化改革的一个方面。一味强调所有制改革而忽视运行机制改革,认为只要进行所有制改革,传统计划经济就会自动走向市场经济的主张,只会使改革误入歧途。况且,即使把所有制形式全变革为非公有制形式,而缺乏市场经济的文化背景,也不可能建立起市场经济。
不进行所有制改革就不能进行彻底的市场化改革。忽视了所有制改革导致东欧原社会主义国家20世纪60年起的市场化改革的失败。在总结前东欧国家经济改革的经验教训后,董辅得出结论:不进行所有制改革就不能将市场化进行到底。所有制改革的作用在于,通过调整单一公有制的所有制结构、改变公有制实现形式,为市场经济创建微观基础。只有进行所有制改革,才能取得市场化改革的成效。
所有制改革必须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1985年,董辅提出建立以多种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结构,更加明确了所有制改革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宗旨。明确所有制改革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就使所有制改革具有了比较明确的改革方向:为了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本质,必须发展多种公有制经济;为了达到市场经济效率,必须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所有制改革既要为了市场效率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又要为了社会公平而发展多种公有制经济。否则,所有制改革就可能失去明确的方向。
二、对几种所有制改革片面认识的评析
董辅市场化原则理论启示我们,要全面认识经济体制改革,任何割裂所有制改革与运行机制改革有机联系的尝试,都将使改革遭致挫折。当前对于所有制改革,仍然存在一些片面认识。
1.对待非公有制经济的两种片面认识
对待非公有制经济有两种片面认识:(1)反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反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或者限制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的错误在于割裂了所有制改革与运行机制改革的联系。所有制改革的内容之一就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天然兼容;运行机制的改革就是建设市场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反对者和限制者没有看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2)完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支持完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人从另一个极端来看问题,除了赞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外,他们还赞同将所有公有制经济私有化。他们同样割裂了所有制改革与运行机制改革的联系,忽略了所有制改革必须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所有制改革的内容,但并非全部内容。所有制改革要求改变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但同时要求,要保留公有制,保持公有制在6个部门对整个社会主义经济起主导作用。如果连这部分公有制经济都私有化了,就谈不上公有制经济发挥主导作用,掏空了社会公平的基础,就会迷失社会主义方向。
2.对待公有制经济的两种片面认识
对待公有制经济的两种片面认识是:(1)反对公有制形式的任何变化。1978年,董辅提出改变公有制的形式。事后人们称董辅当年的壮举为“破冰之举”。当时几乎没有人赞同公有制形式上的任何变化。即使在今天,同样有人反对改变公有制形式。公有制形式的变化有两种:第一,公有制转变为非公有制。有人不加区别地称公有制转变为非公有制为“国有资产流失”,其实这里面有非法与合法的区别。非法的“国有资产流失”理应受到法律制裁。而合法的,如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以出售等方式规范地转变为非公有制,却也招致非议。反对公有制转变为非公有制的错误与反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人的错误一样,割裂了所有制改革与运行机制改革的联系。第二,改变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如将公有制转变为股份公司。反对改变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的人没有看到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变化,有利于公有制经济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如公众所有制经济的财产约束比共同所有制强,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的能力也比共同所有制经济强。从原因上看,这些人也是割裂所有制形式的变化与市场经济的联系。(2)公有制全部转化为非公有制。支持公有制全部转化为非公有制也持有私有化的主张,其错误与上面分析过的支持完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错误相同,此处不再论述。
参考文献:
[1] 董辅:《董辅选集》,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
一、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难题
无论是根据我国的宪法,还是从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来看,我们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国有从竞争性领域的退出和国有股权的转让出售,以及国有资产较低的积累率,必然是国有资产在整个社会中的比重迅速下降,最终是退居次要地位。这实际是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发展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国有经济(更确切地说是公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如何体现?有一种说法是,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并不取决于数量上占优势,而是体现在质量上、控制力上或发挥的作用上,典型的如国家作为股份公司的大股东可以控制超过自身数倍甚至数十倍的资产。应该承认 ,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但是,国家作为大股东如果能够控制股份公司,则这样的股份公司与传统的国有企业就没有什么区别,过去的弊端照样存在,这样做,不符合改革的初衷和要求。
所以,我认为,公有制占主导地位最基本的条件还是要在数量上占优势、保持优势,有了数量优势,作用上的优势也就有了保障,但又必须符合产权改革的方向和要求。这就是一个难题,破解这一难题关键则是要将国有制与公有制区分开来,并且不要将国有制当作公有制的基本形式。这一点,笔者在多篇文章中都有详细论述,这里仅作一个简单的说明。即:国有制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中都存在,性质也大不相同,这说明,国有制本身并没有一个什么固有的内在性质,相反,它的性质是由它所服务的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它是为作为社会基础的私有制服务的,它本身就是一种私有制,如资本主义国有制;相反,如果它是为作为社会基础的公有制服务的,它也就是、也才是一种公有制形式。实际上,作为社会主义基础的公有制基本形式就存在于民营经济之中。
二、社会经济形式结构图中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国有、公有、私有、民营等等概念实际上是从不同的角度对社会经济形式所作的分类,不同的分类是相互交叉的,许多人搞不清这一关系,这是造成有关概念混的原因。所以,下面我对有关的社会经济形式作一个系统的分类,见下表。
基本社会经济形式分类表
按经济性质
公 混合 私
按经济主体 国家(官) 国家公有国营 国家混合国营 国家私有国营 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 按产权结构
国家公有民营 国家混合民营 国家私有民营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社会(民) 社会公有民营 社会混合民营 社会私有民营 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
社会公有国营 社会混合国营 社会私有民营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上表作出的分类一目了然。经济性质维度:公—混合—私;经济主体维度:国家(官)—社会(民);产权结构的维度: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形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形态。三个维度两互交叉,构成12种基本类型(应该是8种,考虑公、私混合经济性质,为12种)。
“国家公有国营”和“国家私有国营”就是我们常讲的“国有国营”,性质有公、私之分。同样,“国有民营”也有公、私之分。隶属不同部门或地区的国有资产股份结合以后,就成为“混合国有”,它有国营、民营及公、私之分。
类似地,民(社会)有也有公、私、混合及国营、民营之分。合作制就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公有民营”形式;而“股份合作制”则是一种“社会混合民营”形式;“社会私有民营”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非公有经济,有两种类型,即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明显分离的小私有制(包括个体经济)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分离的大私有制。“社会公有国营”、“社会混合国营”就是过去存在过的集体经济和集体国有的混合经济,实际上是国营的,故被称之为“二国营”。
从上表看,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基本公有制形式有哪些呢?它应该就是“社会混合民营” 、“社会公有民营”,在此基础上可作一些扩展,如国家混合民营。国有国营只是少数。少数国有国营企业的目标主要不是盈利,而是社会目标、目标,是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的。
至此,我们可以就标题中的“民营经营”作一说明了。最广义的“民营经济”与“国营经济”相对称,指“国营经济”之外的所有经济形式,既包括国有民营经济,也包括其他非国有(包括公有和私有)的民营经济形式。狭义的“民营经济”实际上是“民有民营经济”,既有私有性质的经济形式,也有公有性质的经济形式。而最狭义的“民营经济”则指私有制经济或非公有制经济。我们最好在第二种含义上使用“民营经济”这一概念,或者范围再小一点,仅指“民有民营经济”。
三、关于“中国经济”和“中国社会主义经济”
“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或“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等概念的形成有其原因,它们最初确实包含“社会主义经济等同于中国经济的观念”——当时谁敢说中国经济还可以甚至应该包括非社会主义的成份呢!于是我们又用强调“中国特色”撇开了一些抽象的无意义理论之争,特别是批判了纠缠于理论是非忽视实践和阻碍实践发展(中国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的不良风气。可以说“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促进了思想解放。但它的实际含义却是有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经济,它强调中国经济的主体是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但并不意味着因此就可以将非公有制或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份也归到社会主义的经济范畴之中。
所以,现在看来,“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这一概念确实有它容易引起误解的地方,但它已约定俗成,我们不妨继续使用,只是要明确它的具体含义,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如果指中国经济,它所强调的是中国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这就是说,这一概念已内含着“非公有制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的含义,如果再提出“非公有制经济”也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就是出尔反尔,并引起人们的误会了。
当然,从语法的角度来看,用“社会主义的中国经济”或“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中国经济”来指整个中国经济应该更好,而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特指 “中国经济”中的社会主义部分的主体地位,或者用于强调中国经济的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
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相关的另一个整体概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概念是从调节经济的手段的角度来说明中国经济的,首先,它以市场机制为基础,这区别于传统的计划经济;其次,它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所以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十五大报告的提法是“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没有使用“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份”的提法,我认为是非常慎重的。
公有制是中国经济的主体,非公有制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份,因而中国经济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事物的性质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它也是中国特色的特色所在,这些本来是明明白白的事情,为什么人们仍然喜欢将非公有制经济往“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或“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堆里归呢?我以为仍然是“恐私症或恐资症”在作怪,这又与社会实际经济生活中非公有制经济、非社会主义经济继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有关。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除了要下决心切实纠正实际生活中的偏差之外,理论上的问题也应该搞清楚。但决不能为了使非公有制名正言顺而采取将它硬塞进社会主义经济的框框的办法,因为这样做,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对理论的进步都毫无补益,反而混淆了问题,使人们重新陷入姓公姓私、姓资姓社的无谓之争。
道理其实很简单,制度是为人服务的,是为发展生产力服务的。具体来说,公有制也好,非公有制也好;社会主义经济成份也好,非社会主义经济成份也好,都是为发展中国经济服务的,为中国人民服务的,我们最终选择了公有制为主体,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将非公有制、将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份也作为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因为这样做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的进步和中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个道理明白了,也就大可不必因为“恐私症”的阴影违背基本常识而牵强附会地将非公有制、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份归到社会主义的名下,大大方方宣称它们是发展中国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好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
1 朱正国:产权结构重心转移和主义劳动股,学术,1996(6);
2 朱正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新论,南方,1996(10);
1政策引导,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一是按照“谁造林、谁所有、谁经营、谁管护、谁受益”的营林方针,明晰产权,明确权属,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积极投入到造林、育苗等林业生产建设中来,促进了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是大胆探索承包经营方式。对宜林荒滩荒地和无力经营、粗放管理的林地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承包、租赁、拍卖、入股经营等多种形式发展林业多种经营,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在林地使用期限上,确定使用权可以一定70年不变,并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出租、转让、拍卖、继承,为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业主解除了后顾之忧。四是对在甘州区投资发展林业经济的私营业主,水利部门在打井及机井配套、渠道建设上给予大力支持,电力部门在电力配套上给予一定支持,并将营造生态林灌水计划列入水利部门配水计划之内,林业部门在苗木调配、规划设计、技术服务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确保了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发展。2领导重视,为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一是按照“内引外联”的思路,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先后从区内外引进飞龙、甘霖等非公有制造林大户和润星生物公司沙棘生产、加工产业项目等个体造林、育苗大户,示范带动了其他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私营业主在甘州区的发展壮大。二是区领导对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经营大户广开绿灯,对于省内外来甘州区投资搞林业开发建设的个体私营业主,在土地征用、水电利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政策,确保了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快速崛起。三是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对引进项目多的给予重奖,并与领导干部任期考核挂钩,促进产业项目的迅速兴起。3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促进非公有制林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甘州区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发展思路,确定了三建五公司、甘霖公司、飞龙公司、润星生物科技公司、大满鞠彪农林场等一批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建设典型,使他们成为全区林业经济建设的先行者,示范带动全区非公有制林业的建设和发展。三建五公司园林场自创建以来,先后投资1600多万元,开发荒滩480多hm2,营造防护林带66.7hm2,建成独龙架短枝葡萄、美国蛇果、中华寿桃等名优特经济林120多hm2;甘霖公司共投资400多万元,开发荒地266.7hm2,营造防风固沙林173hm2,使沉睡千年的石岗墩滩变成了绿洲;润星生物科技公司自2003年以来,共投资400多万元,从内蒙古引进楚伊、太阳、向阳、浑金、橙色、霞光、巨人等大果沙棘新品种12个,栽植大果沙棘63万株,面积达213hm2。该产业基地的建成,为甘州区发展沙棘林果产业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以上非公有制林业基地的建成,有效地带动了全区个体私营业主开发荒滩荒地、植树造林的积极性。4科技带动,非公有制林业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一是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推广普及林业实用技术。以林业技术中心推广站、林木种苗管理站、林木病虫害检疫防治站和18个乡镇林业工作站为主体,配备林业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开展科技培训推广。二是完善激励竞争机制。近年来,甘州区通过“走出去学,请进来教”等多种形式,提高科技人员的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于林业生产。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下派到非公有制造林点,签订《科技人员技术承包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实行百分考核制,从而强化了对科技人员的管理,提高了非公有制林业生产经营工作的科技含量。三是狠抓造林苗木质量。造林前在对苗木进行质量检验和病虫检疫的基础上进行公开招标,降低了苗木价格,提高了造林所需苗木的质量。特别是蹲点技术人员严把苗木质量关,确保了非公有制造林的苗木质量。四是大力推广应用林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ABT生根粉、抗旱保水剂等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使非公有制私营业主造林成活率有了很大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1非公有制林业经济总量和比重在区内林业生产总值中所占的份额还比较小,个体经营户起点低,规模小,分量轻等问题还比较突出。2由于缺乏国家对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发展的投入,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发展还相对滞后。3个别非公有制林业主对国家发展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吃的不透,思想认识不解放,观念更新慢,意识不超前,使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整体水平不高,林业产出效益低。4政府对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投入不足,资金扶持不够。
三、对策
关键词:恩施;非公有制经济;资金融通;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最具生机和活力的组成部分。同时,党和国家也非常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恩施州由于受地理环境、历史原因、经济基础、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缓慢,属于贫困地区,突出表现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滞后。然而,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是导致恩施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因此,如何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问题对于加快恩施州开发建设就显得尤其重要、更为紧迫。这个问题在全省、全国也具有普遍意义。
一、恩施州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目前,企业融资的渠道和方式主要有四种:银行信贷、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和企业内部积累。但体制、政策、企业内部等原因导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恩施州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的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
(一)非公有制经济自身信用不足
有的非公有制经济内部管理不规范,沿用家族式管理,缺乏市场化经营机制和科学化决策机制,极容易产生经营风险和决策风险。有的非公有制经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使银行很难掌握其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的真实性,从而对其开展信贷业务缺乏信任感。有的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小、产权不清晰,很难提供信用保证措施。有的非公有制经济信用意识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惜贷”
近年来,由于受“抓大放小”的影响,商业银行投入的重点普遍放在大企业、大项目上,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大都是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资料,银行无法对其进行信用等级评估,使银行把非公有制经济视为高风险贷款,过分强调了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忽视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贷款支持。近年来,商业银行实行集约化经营,加强信贷管理,以总行为一级法人,上收信贷审批权限,总行对各分行实行有限授权,除低风险授信业务外,所有的信贷审批权归总行。加之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小、信用度低,难以符合银行的信贷准入标准。这些都从客观上给非公有制经济放贷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社会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
目前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服务的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有的非公有制经济在向银行、信用社贷款的过程中,往往对企业的不动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抵押登记,因手续复杂、费用高而增加了融资的成本,使非公有制经济贷款增加了难度。还有的非公有制经济由于社会上的中介担保机构实力较弱,无法提供足够的担保,使融资难以实现。
(四)非公有制经济科技含量低、规模小、发展方式粗放
由于多数非公有制经济产品结构单一,起点不高,自主创新能力弱,发展方式粗放,没有受国家宏观政策支持的高科技项目,使得非公有制经济失去了向银行融资发展的机会。
(五)融资渠道狭窄、单一
目前,恩施州的非公有制经济通过上市融资尚无可能,多数又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融资主要通过自筹资金和民间贷款来完成。因而,融资规模往往不能满足其发展需要。
二、恩施州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的思路与对策
(一)认清非公有制经济的成长规律,有针对性地确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政策
按照格雷纳分类方法,企业发展通常要经历五个阶段,即创新成长期、指导成长期、授权成长期、协调成长期和合作成长期。在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其主要的融资方式也随之不断变化,并且明显表现出一种周期性。简要地说,企业成立的时间越短、规模越小,其家族性或“亲友性”特征越鲜明,内部信息的透明度就越低,这就决定了在企业的初创时期,一般很难借助风险投资、中短期贷款、投资基金等中间类型的外部融资获取资金,而只能依赖初始内部人融资、贸易信贷或天使融资等方式获得资金。所以,我们不能笼统地说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而是要针对那些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但仍处于初始或资金负债率偏高、内部管理不够完善和透明、信用状况不理想等状态下的非公有制经济。只有这样,制订出的解决方案和政策才能有效。
(二)政府要为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搞好环境建设
各级政府一定要从长远利益出发,强抓“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利用好国家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正确处理好保护银行债权和发展地方经济的关系,引导银企关系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一是要稳步推进信用工程的实施。努力创建“诚信社会”,严格规范管理改制企业,切实保护金融债权。二是要通过建立政银企联系会议制度等途径,解决好信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要强化法制建设,切实解决银企借贷官司执行难的问题。四是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信贷担保机构,建立地区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担保基金,切实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担保难的问题。五是扩大招商引资,为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提供更加宽松的环境。六是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企改革,为非公有制经济收购国有中小型企业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七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上市融资,进一步拓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
(三)加大国有商业银行对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的支持力度
在当今信用缺失的情况下,风险防范显得更为重要。一是各大商业银行要在加强信贷风险防范、落实信贷担保的基础上,积极面向非公有制经济开展小额信贷业务。二是要完善信用的评级体系,积极探索建立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评估标准和审批制度,提高授信效率,建立灵活、高效的非公有制经济授信制度,改变单凭财务报表评估的做法,应根据实地调查核实企业现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判断信贷风险。三是要增加信贷品种,多方提供非公有制经济信贷服务,积极开办动产抵押、优质非公有制经济联保等多品种信贷业务,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比重。
(四)非公有制经济自身要规范企业内部管理
在政府扶持、银行强化服务的同时,非公有制经济自身要全面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产量,不断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来建立企业的信誉。一是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企业内部改革,明晰产权,改变家族式管理模式,实行多元式产权管理模式,完善企业内部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都要按照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客观地、准确地记录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运行情况,按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接受外部审计和银行对信贷资金的监管,同时也为投资者了解企业财务信息提供方便,从而增强银行和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三是要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企业首先要建立一套规范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企业自身要重信用、守合同,同时要制约客户讲信用、守合同。加强信用管理不仅能够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公众形象,而且能够增强企业的信贷能力。
(五)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融资租赁可促进投资,增加银行在非公有制经济的间接融资;可提高资产管理效益,发挥资金的最大效应;可加速技术更新降低固定资产折旧,发展融资租赁能够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筹资的渠道。
(六)发展面向非公有制经济的中小型金融机构
在不少发达国家,中小型金融机构具有广阔的施展空间,而且其90%以上的资金贷给中小企业。一些中小型银行还对中小企业实行特别的资金融通办法,逐年大幅度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对那些前景良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则采取低息和优先支持措施,并且进行技术、经营等方面的指导,向中小企业提供最大限度的服务。有的还制定出中小企业特别支持政策和创立中小企业振兴基金,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等活动。目前看来,我国应大力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或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未来的社区银行中扩充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业务,以满足广大非公有制经济的需要,让其在发展中得到中小型金融机构的支持。在大型国有银行对非公有制经济普遍“惜贷”的情况下,鼓励民间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是个好办法。
(七)逐步将民间借贷活动纳入规范轨道,承认其应有的地位,发挥其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活动十分活跃,也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解了燃眉之急,而且规模不断扩大,正从“地下”走向“半地下”。在中央银行2005年度的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首次对民间融资活动做出了积极的评价,认为民间融资“具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减轻了中小民营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和分散了银行的信贷风险。”而据中央财经大学《地下金融资本调查报告》课题组的估计,目前我国民间金融的规模已经是正规金融规范的1/3,全国地下信贷规模大约在7400-8300亿元。央行对这一数值的估算则达到9500亿元,约占GDP的6.96%。实际上,即使是在计划经济期间,我国民间互质的借贷活动也比较活跃,其特点是运作灵活方便、服务及时到位,因此需求很大。这就要求我们对民间信用活动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并予以正确引导,推动其健康发展,并建立起相应的以商业担保、互助担保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信用担保服务体系。
(八)通过“小股市”的发展,积极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直接融资
早在1931年,英国麦克米伦报告就指出了中小企业融资中面临的缺乏长期性资金来源这一难题,认为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着长期资金缺乏的“麦克米伦缺口”。发展区域性证券市场,为生存状态好但缺乏流动资金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便利,不但是对优质中小企业的巨大推动和实实在在的支持,而且也有利于将国务院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三十六条”落到实处。因为与间接融资相比,考虑到中小企业融资所具有的风险相对较高、缺乏足够的经营信息、“麦克米伦缺口”等缺陷,直接融资具有更强的导向性和征对性,对于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是十分有效的。因此要积极发展中小企业股票市场,开拓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要借鉴世界各国开辟面向中小企业新兴股票市场的成功经验。如美国NASDAQ市场、英国未上市股票市场(USM)和专门为小规模、新成立的成长型企业服务的另类投资市场(AIM)。法国、荷兰在原已有SM、PM市场的基础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又开通了欧洲新市场(EU-RO-NM)网络,欧盟则开设了欧洲的NAWDAQ-EASDAQ,专门为欧盟内部的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在当前国有银行对向非公有制经济贷款“不屑一顾”或怕产生风险的情况下,在恩施州或者武陵地区发展区域性证券市场,使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通过兼并买壳上市,科技型企业利用高科技产业优惠政策,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上市等,这些都是改善恩施州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环境的可行办法。
参考文献:
1、陈烨.论政府对武陵地区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控制及其效应[J].当代教育研究,2007(12).
2、陈烨.金融政策应为落后地区发展提供资金支持[J].现代商业,2007(24).
3、陈烨.武陵地区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问题探析[J].市场论坛,2008(3).
关健词: 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发展;问题
高台县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蓬勃发展,打破了过去单纯依靠国家投资办林业的格局,积极吸纳民间资金,以优惠政策创建运行机制,为多元化筹资、多渠道发展林业事业创出了新路子,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已成为高台林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1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发展历程
党的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深入,各项林业政策逐步完善落实,极大地调动了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1981年开始的林业“三定”工作,高台县非公有制林业开始起步。随着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全县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逐步由生态型向生态经济型转变,1986年通过落实“谁造谁有,长期不变,允许继承,依法转让”的政策,从最初的依靠国家补助发展生态林向投资农田林网建设、林果业、林产品经销、木材加工等领域拓展,进入了大发展的阶段,在从事主业的同时,兼营农业和养殖业,以短养长,为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发展,正确把握发展方向,创造宽松发展环境,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及时协调解决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土地划拨、项目支持、确权发证、税费减免等方面为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大开绿灯,有力促进了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健康、稳步发展。
2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发展现状
截止2006年,高台县非公有制经济实体发展到922个,从业人员2 150人,经营总面积2.40万亩,新增加林地1.45万亩,绿化渠、路、林网162公里,植树216.50万株,提高森林覆盖率2.10%;总投资5 584.42万元,其中:国家扶持1 198.80万元,个体投资4 385.60万元,经济总收入达到419.29万元。
在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实体中,承包荒地荒滩造林50亩以上的大户31个,营造林地0.72万亩,建设林业生态游园2个,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个体户达71户,培育苗木的达17户,年育苗1 422亩,年产苗量355万株。全县4.67万户农民以户经营的面积达16.85万亩,其中经济林5.35万亩,农田林网3.75万亩,成片防护林7.75万亩。
3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发展模式
3.1荒滩荒地综合开发承包模式高台县地处沙漠边缘,区域面积大,荒滩荒地多,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县内外投资者积极承包、租赁和购买宜林荒滩荒地,开发土地资源,大力兴办绿色产业,成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主流。兰州服装经营老板成建华投资100万元,在明水滩创办的华海苗圃,已将昔日风沙肆虐、骆驼刺丛生的700亩荒地治理成防护林带交织如锦的绿色家园。
3.2苗木花卉产业培育模式由于政策导向和利益驱动,私营业主投资经营品种优、易运销、市场竞争力强的苗木、花卉,周期短、见效快,是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生力军。红崖子乡农民柴在军,在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用自己多年经商积累的资金,在南华淮创办三鑫苗圃基地,成功培育出樟子松、祁连圆柏、金丝垂柳等苗木80多种,年销售苗木100万株,积极与科研单位合作,聘请技术顾问,安置从业人员,有力推动了高台县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发展。
3.3特色林果业发展模式高台县水资源丰富,灌溉便利,昼夜温差大,日照时间长,发展经济林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在调整产业结构的同时,把发展经济林作为振兴农林经济、培植地方财源、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个体农户从经营小果园入手,规模发展,名、优、特、新品种联动,新建果窖,贮藏增值,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3.4木材经营作坊模式利用县域范围内林木蓄积量大、原材料充足的优势,建设木材作坊,进行木材贩销经营,从事木材粗加工服务,提高商品化程度,使木材资源优化配置,卖方市场和买方市场相匹配,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得到显著提高。
3.5生态旅游模式高台县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在规模化、特色化、产业化发展的同时,仍在以小果园、小苗圃、小林场、小庄园的形式遍地开花,在创办技术能力与经济实力进行整合的基础上,建园与游园相结合,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日趋明显。个体老板顾天亮创办的绿野庄园,营造农田林网108亩,实施退耕还林716亩,植树2.40万株,养羊600只、鸽子500只,建立风情园、蒙古包多处,已建成集农、林、牧 、餐饮、旅游于一体的观光林业综合实体,成为市民休闲度假的好去处。
4存在的主要问题
4.1认识不到位,生产存在盲目性非公有制林业经济涉及户多,种植分散,经营粗放,生产上有盲目性,人云亦云、贪图发财,重过程、轻管理,小农思想,小富即安,不求林业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的有机结合,给规模化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4.2资金缺口大,发展后劲不足资金匮乏,投资回收期长,早期获利困难,是制约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健康发展的最大瓶颈。有的农户仅仅投入的是劳力,投入到林木补植管护、灌水施肥、人工工资等方面的资金收不抵支,负债累累,经济力量薄弱,融资困难,更谈不上利用外资、股份林业,致使瞅准了的项目办不成、办不好,不能度过难关,发展后劲不足,严重打击了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4.3政策盲区多,保护乏力对非公有制林业,国家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措施。特别是果园、荒地承包、租凭、折股等方面的审批、公证程序,以及投资者及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等方面的不规范,木材采伐限额和生产计划受《森林法》的严格控制,致使个体造林、营林者无偿奉献社会,却得不到及时、合理的回报,无法变现继续发展生产,造林越多,负担越重,没有强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护非公有制林业经济产权,树绿了,眼红了,使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心寒,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
4.4市场定位低,规模小能力弱高台县非公有制林业经济企业规模小,营销能力弱,人才缺乏,产品定位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是制约其稳步发展的一大软肋。各类民营林业实体大多以独家、独户经营,发展规模小,建设档次低,创新意识较弱,科技开发力度不够,信息不灵,自身封闭,加之业主大多为行外人士,家族风盛行,缺乏技术人才,对当地的自然条件和人文环境认识不清,贪图便宜,乱引滥繁,致使大宗苗木多,名、优、新、特品种少,大路产品多、拳头产品少,市场竞争力不强,占有份额低,制约了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
5发展对策
5.1加强宣传,突出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重要地位面对林业发展的大好形势,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思想认识,以开放的意识、创新的观念和敢为人先的作风,宣传非公有制林业在造林绿化、发展经济、提供就业、为国分忧、促进改革、保持稳定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使全社会形成共识,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政策引导、制定规划、维护市场秩序和提供生产服务上来,继续为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
5.2加大投资,提高对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扶持力度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必须拓宽融资渠道,解决林业长效、迟效性的问题,要积极协调各金融部门,为非公有制林业者疏通渠道,筹贷资金,合资联营,股份合作,大胆利用日协贷款、国债资金营林护林,帮助他们做大、做强产业,提升层次,突现质的飞跃。
5.3完善政策,依法加强对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保护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保护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扫除经营机制上的一切障碍,让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吃上“定心丸”,放开手脚大干,以明晰产权为核心,依法达到“务林者有其地,森林有其主,林主有其权”的目标,真正体现经营者所拥有和处置的权力,活化使用权,稳定地方经济秩序,使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巩固和发展。
5.4科技扶持,引导非公有制林业经济抢占市场份额要加强科技指导和服务,加快科技进步速度,开展高新技术培训,引进培育各名、优、新、特品种,改变传统粗放型的增长方式,使非公有制林业依靠科技进步来提升经营管理层次,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不断增强市场的竞争力。
5.5深化改革,使非公有制林业经济走集约化经营的路子在进行非公有制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完善森林资源流转机制,健全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引导非公有制林业经济面向市场求发展。对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小打小闹、产品不定位、缺乏市场导向意识等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被动局面,按照“精品种、优布局、大规模、强科技、增效益”的思路,内引外联,优势互补,推行规模化经营,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项目。引导非公有制林业经济成份以小流域治理、连片绿化、发展多种形式的加工、运销、贮藏“龙头”企业统一规划,联合开发,形成大户,提升档次,做大、做好、做强产业化,增加抗御自然灾害和承受市场突变的能力,使非公有制林业经济走集团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的路子。
小荷才露尖尖角,全省工业化进程任重而道远
工业化是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工业化带动一个地区经济实力在较短时期迅速提升,是国内外发展的一条基本经验。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年来,我省工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以支柱产业为支撑、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特色工业体系初步形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工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为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3年一2007年,全省工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14.7%左右,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年均增长49.5%,第二产业占GDP总量的41.8%。
纵向比,成绩显著,横向比,差距明显。全国工业化已进入中期发展阶段,我省工业化水平仍处于起步阶段,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分析,2005年贵州工业化综合指数为13,比西部地区低12个百分点,比全国低37个百分点,为各省区市倒数第二。
当前,我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实施,工业基础进一步夯实,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0aO美元,意味着进入工业化加速发展期。同时又面临人口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等问题,意味着我省不能走传统工业化的老路,必须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既保护好青山绿水,又创造金山银山,实现贵州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跨越式发展。
春色满园关不住,非公有制经济是加速我省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力量
新型工业化是指坚持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从而达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能充分发挥的工业化道路。其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工业化同信息化等现代高科技发展紧密结合。二是注重经济、资源、环境、城乡之间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三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实现劳动密集型产业同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相结合。
非公有制经济植根于市场经济、发展于市场经济,又作用于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省创造社会财富、增加就业岗位、实现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推动自主创新、催生新兴产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在工业化进程中,非公有制经济为我省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基础支柱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成长为竞争性行业的主力军;造就了一大批第三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领军人物和龙头企业;在促进农业产业化,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提高我省城镇化率,实现创业带动就业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08年非公有制经济所占全省工业增加值比重为36.9%,比2005年提高了3.3个百分点。2008年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占全部社会投资额的49.8%,比2005年提高了4.6个百分点。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投资主要来源于非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是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的生力军。
信息技术是经济增长“倍增器”,是经济发展方式的“转换器”,是产业升级的“助推器”。坚持以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是我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必然要求。我省私营企业已达6.38万户,占全省工商注册企业总数的62%以上,绝大多数从事煤炭、食品、医药、旅游商品、装备制造业、化工、建材、商贸流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等行业。这些行业是我省传统工业的主体,同时也涉及大量为工业配套服务的现代服务业。要达到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需要通过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改造并提升这些行业,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效率,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催生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如此就能迅速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进而提高全省工业企业的综合素质。同时,制定、贯彻、落实一系列扶持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方针,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我省的能源和资源等基础、支柱产业,为以国有资本投资为主体的大项目、大企业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对促进我省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是非常必要的。
非公有制经济是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省最突出的竞争优势之一,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根本途径。建设生态文明要求我们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工业化,必须同可持续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推进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天然微观主体,能自觉和主动适应市场变化,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产品调整。因此,在资源日益紧缺、价格日益提升的市场环境中,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依靠自身灵活机制和市场适应能力,以及在政府引导和支持下,会成为通过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来降低成本、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力量。如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利用黄磷尾气加工高附加值产品、利用煤粉灰、矿渣等工业废渣加工新型建材和提取矿产品,都是非公有制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具体体现。
非公有制经济是加快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依靠。
新型工业化道路立足于城乡共同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互相促进、相互协调。2008年我省城镇化水平为29.1%,是全国唯一低于30%的省份。全省人口已接近4000万,城镇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将有约40万农村人口、也就是相当于一个中等县的全部人口的农村人口进入城镇生活、学习、就业。要实现我省城镇化率2012年提高到35%以上的发展目标,就意味着有近300万的农村人口要进城就业、进城消费。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是提高城镇化水平,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实施小城镇战略的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是创业带动就业的生力军,是新增就业的主渠道,而且同时是刺激消费需求的主要提供者和消费者。因此,提高城镇化水平,离不开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离不开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创业就业水平,离不开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投资水平。就我省而言,城镇化发展的主要依靠是非公有制经济,城镇化提速也主要依靠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出路。
一、鼓励从事非公有制经济
凡符合条件的本市居民均可在本市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申办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凡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均可作为投资主体,在本市依法设立非公有制企业。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通过吸引国外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组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资本为纽带,组建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
鼓励外省市的非公有制企业到本市创办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参与本市企业资产重组,所涉及户口、子女就读、公用配套等问题,由公安、教育、建设等部门按有关鼓励政策予以解决。同时,支持本市非公有制企业到外省市投资,开拓市场。
二、实行规范一致的经营范围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范围与其他不同所有制企业一样不受限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投资和经营高科技、农业产业化、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大中型企业生产配套等项目。
对须经资质评定才能进入的行业,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同等标准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进行资质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进入,不得变相限制非公有制企业的经营范围。
除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明文规定的外,本市任何部门不得专门针对非公有制企业设定专项审批或者许可,并将其作为登记发照的前置条件。
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审批事项,要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对本市设定的审批事项,要进行梳理,凡不符合本文精神的应予以取消。
三、畅通融资渠道,公平税费负担
银行要在严格按照《商业银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贷款的同时,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并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有信用的非公有制企业。
除公司制之外的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可凭营业执照正本到银行开设帐户。对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银行给予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及其它便捷的结算业务。
积极探索建立贷款担保机构,为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服务。
市有关部门要以产业导向为主要标准,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取消所有制差别待遇。
完善税收征管方式,允许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法领取和使用增值税发票。
规范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程序,坚决制止对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对“三乱”有权抵制,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鼓励参与公有制经济的结构调整
市和区、县有关部门要结合产业、行业特点,制定具体规划,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公有制经济的产业结构、组织结构调整。
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公有制经济的调整,可以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等改变产权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租赁、承包、托管等改变经营权的方式进行。
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公有制经济的调整,涉及资产抵扣、税收征收、产权交易费用、收益处理等方面的政策,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按照市劳动、财税部门的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鼓励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有效下岗证明的本市下岗人员,可申办个体工商户或非公有制企业,并可依法担任该企业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其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市劳动、财税部门的规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五、鼓励参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鼓励和支持出国留学人员、具有一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以及其他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本市创办或联办高科技企业、企业集团以及科技风险投资公司。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与大专院校、研究院所联合进行技术研究、开发、应用,促进科技进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
非公有制企业或个人可将其拥有的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通过评估后作价投资。
非公有制企业在承担科研项目、申请科研成果鉴定、参与政府评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与公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非公有制企业在获得科技贷款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取得财政税收支持、开展进出口业务、引进人才等方面,与公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引导
各区、县要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纳入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市有关部门要研究落实个体工商户和非公有制企业的车辆牌照发放、进出口经营权、出国审批、人事档案管理、住房公积金缴纳、职称评定等事项,更好地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服务。
工商联要进一步加强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人士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管理、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要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新闻单位要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自觉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遵守市场规则,依法纳税,公平竞争。同时,要加强内部经营管理,提高经营者的素质。
七、梳理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管理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