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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安全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2-06-24 01:08:1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超市安全总结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超市安全总结

篇(1)

论文摘要总结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发展现状,依据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和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阐述了测土配方施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基础作用,以及运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20世纪90年代,农业发展进入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并重的新阶段,为进一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国明确提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目标。经过10多年的努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01年农业部在全国启动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各级农业部门以蔬菜中高毒农药残留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控制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高毒农药、兽药违规使用和残留超标问题;以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市场准入三个环节管理为关键点,推动从农田到市场的全程监管;以开展例行监测为抓手,推动各地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以推进标准化为载体,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

1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发展现状

1.1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持续上升

根据2003~2007年37个城市蔬菜中甲胺磷、乐果等农药残留监测结果,我国蔬菜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持续上升。2007年1月、4月2次监测,蔬菜中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为93.6%。其中,蔬菜生产基地合格率为96.7%,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合格率分别为93.7%、91.7%和92.5%。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逐年提高。

1.2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

根据2003~2007年22个城市畜产品中“瘦肉精”以及磺胺类药物等兽药残留监测结果,近年来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总体呈上升态势。2007年1月、4月2次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和磺胺类药物残留监测平均合格率分别为98.8%和99.0%。从监测结果看,屠宰场、超市、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瘦肉精”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9.1%、99.5%、100%和96.5%;超市、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磺胺类药物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8.7%、99.0%和99.2%。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总体保持较高水平。

1.3水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呈上升态势

根据2005~2007年22个城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近年来水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处于上升态势。2007年4月对超市、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水产品进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污染监测,合格率为91.4%。水产品产地药残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水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增强了我国水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出口贸易稳步增长,2006年出口量和出口额达到301.5万吨和93.6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4%和18.7%。2007年1月、4月2次监测,水产品中氯霉素污染的平均合格率为99.6%,超市、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分别为100%、99.7%和99.3%。

2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和农产品安全质量国家标准

2.1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

建立和完善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是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无公害食品开发、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农业部2001年制定、颁布了73项无公害食品标准,2002年制定了126项、修订了11项无公害食品标准,2004年又制定了112项无公害标准。无公害食品标准内容包括产地环境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技术规范和检验检测方法等,标准涉及120多个(类)农产品品种,大多数为蔬菜、水果、茶叶、肉、蛋、奶、鱼等关系城乡居民日常生活的“菜篮子”产品。

无公害食品标准以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主要包括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三个方面,无公害食品标准主要参考绿色食品标准的框架而制定。

2.2农产品安全质量国家标准

为提高蔬菜、水果的食用安全性,保证产品的质量,保护人体健康,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制定农产品安全质量GB18406和GB/T18407,以提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国家标准。农产品安全质量分为两部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品安全要求。

本标准对无公害农产品中重金属、硝酸盐、亚硝酸盐和农药残留给出了限量要求和试验方法,这些限量要求和试验方法采用了现行的国家标准。

3测土配方施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基础作用

测土配方施肥是我国当前大力推广的科学施肥技术,是通过对土壤采样和化验分析,以土壤测试结果和肥料田间试验为基础,根据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和肥料效应,在合理使用有机肥的基础上,提出氮、磷、钾及微量元素等肥料的施用数量、施肥时期和施用方法,是以最经济的肥料用量和配比,获取最好质量的农产品产出的科学施肥技术。

3.1保证农作物产量,均衡土壤养分

农作物生长发育需要16种必需营养元素。测定土壤养分,可以得到所种植的土壤里有哪些营养元素,缺少哪些营养元素,再根据预计产量计算出应该施用哪种肥料,施用多少,以利于均衡土壤中各种养分的含量,使作物得到充足的养分供作物正常生长,从而提高农作物产量,获得较高经济效益。例如,2002年10月至2003年5月,中国农业科学院对上海佘山农场的土壤养分测定结果表明土壤缺锌严重,仅补施锌肥一项,小麦就增产18.3%、大麦增产22.2%。

3.2提高农作物品质,改善农产品质量

农作物养分不平衡不仅会导致多种病害的发生,而且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国农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不高,主要原因是农民施肥不当,特别是过量偏施氮素化肥导致蔬菜硝酸盐含量过高,水果变酸、皮厚、色淡,稻米、植物油的一些质量指标降低。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合理地使用肥料,就会减少作物病虫害的发生,从而提高作物品质,改善农产品质量,基本可以使农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无公害农产品标准。

3.3降低农业生产资料投入,控制农产品生产环境质量

肥料在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中约占50%,但是施入土壤的化学肥料不能被作物全部吸收。在我国,氮肥的当季利用率为30%~50%,磷肥为10%~20%,钾肥为50%左右。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可以减少不合理施肥造成的损失,提高肥料的利用率,并且增加农作物的收成,从而减低农业成本,增加农民收入,降低农业生产资料投入,控制农产品生产环境质量。

3.4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

测土配方施肥的开展,对土壤养分先行了解,可以避免盲目使用肥料而造成的浪费,从而可以节约资源,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施用的化学氮肥,如果不能被作物吸收,则会经过一系列的转化,被淋洗到土壤深层,发生还原,生成致癌作用很强的亚胺类化合物。磷肥中大都含重金属以及放射性元素,危害着人类的健康。而且有资料显示农田氮、磷是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营养源。通过测土施肥,使施入土壤中的化学肥料尽可能地被作物吸收利用,那么滞留在土壤中的肥料就会很少,这样就有益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4运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测土配方施肥

为降低污染,充分发挥肥效,应实施测土配方平衡施肥,即根据作物营养生理特点、吸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及肥料效应,确定有机肥、氮、磷、钾及微量元素肥料的适宜量和比例以及相应的施肥技术,做到对症配方,对症施用。具体应包括肥料的品种和用量,基肥、追肥比例,追肥次数和时期以及根据肥料特征采用的施肥方式。配方施肥是无公害生产的基本施肥技术。鉴于现行推广的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优势,结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生产流程,我们不难发现,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4.1测土配方施肥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的基础是扩大测土范围、提高测土精度,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依托于生产基地的环境监测建设。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过程中建立的耕地检测和评价数据库能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适时检测提供可靠数据;实施配方施肥要求在不影响土地环境的基础上维持土地的高产投比。

4.2测土配方施肥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作用

测土配方施肥为农产品的生长(不同种类和各个生长时期)提供科学的施肥配方,不仅提高了肥料的使用率、节约成本投入,而且可以降低残留量;也可以在生产的整个过程中进行营养诊断,为无公害农产品的残留检测提供适时数据,全程监测和控制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

5结论

综合运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根据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和肥料增产效应,在施用有机肥料为基础的前提下,采取化学氮、磷、钾肥和微肥的适宜用量和比例及其相应的施肥技术,可解决盲目施肥和投肥不足的问题,增产、节肥。测土配方施肥作为一种科学的施肥方法,是根据农作物各个生育期的需肥规律和土壤的养分含量,研究得出最佳配方并合理地使用肥料,因而就会减少作物病虫害的发生,从而提高作物品质,改善农产品质量,使农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因此,应用测土配方施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中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应该大力推广。

6参考文献

[1]邓仕槐,吴晓斌,卢益武.施肥对环境质量的影响[J].西南农业学报1998,11(3):106-111.

[2]马朝红,方建坤.蔬菜土壤养分积累状况与环境分险[J].长江蔬菜.2000(12):43-45.

篇(2)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受政府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1992年,我国政府作出了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始得到重视。从20世纪90年代末起,随着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逐步加大。1999年开始加强对饲料、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进入新世纪,农业部门以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主线,以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强化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2006年个别地区发生红心鸭蛋和多宝鱼事件后,国务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农业部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通过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改革开放要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依法管理的新阶段。二是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已建设了一批省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促进了全社会标准化意识的提高。三是强化产地和市场监测,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较为突出的农兽药残留、瘦肉精、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进行例行监测,农业部定期向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四是品牌农业加快发展,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3.8万多个,实物产量超过2亿吨。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已建设国家级(部级)质检中心323个,省地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1780个。

“十五”期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呈稳定提升态势,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检出率大幅度下降,农兽药残留超标导致的食用农产品急性中毒事件明显减少,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总体状况得到根本改观,居民食用农产品的消费安全基本得到保障。根据农业部2006年11月份组织的第五次例行监测结果,37个城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4.3%;22个城市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8.0%,磺胺类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为98.8%;8个城市水产品氯霉素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9.2%,孔雀石绿监测平均合格率为94.4%; 2006年与2001年相比,京津沪深四城市蔬菜中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监测合格率提高了近32个百分点。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上是安全、放心的。但是,与城乡居民日益提高的消费要求相比,与技术性贸易壁垒日益加剧的国际贸易形势相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瘦肉精、红心鸭蛋、多宝鱼等事件的发生,值得我们认真地总结和思考。

瘦肉精是盐酸克伦特罗的俗称,属于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不仅影响动物的正常生长,而且人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畜产品后,对健康有负面影响,严重的可引发中毒,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的药品。近年来,各地由于在饲料和饲养过程中违法使用瘦肉精已引发若干起居民中毒事件。瘦肉精对动物具有促进增长、大幅度提高瘦肉率、改善生产性能等作用,含瘦肉精的猪肉颜色鲜嫩,肥膘减少,一些唯利是图的不法商贩将其作为“秘密武器”在养猪业发达地区兜售,给养猪业的安全生产和人民健康造成严重威胁。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问题已经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专项整治。

去年,河北发生了红心鸭蛋事件。鸭蛋经销商以高价回收红心鸭蛋为诱饵,向养殖户销售化工染料苏丹红,河北省平山、井陉两县的部分养殖户饲喂蛋鸭时使用了从鸭蛋经销商处获得的苏丹红。事件发生后,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蛋禽饲料和蛋禽养殖场苏丹红专项检查。在抽查的2430个饲料生产企业中,产品未检出苏丹红;在检查的5598个蛋禽养殖场(户)中,有8个检出苏丹红,其中河北7个,浙江1个。河北、浙江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共销毁含有苏丹红的蛋鸭10400只、鸭蛋2025公斤,并封存饲料800公斤进行检测,有关部门正追查向养殖户非法销售苏丹红的经销商。

多宝鱼事件发生后,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开展专项督查。有关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对重点多宝鱼养殖场、育苗场抽样检测。氯霉素、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人用药品,早已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化合物清单》,孔雀石绿也是禁用兽药,一些不法分子却通过非法管道销售给养殖户使用。多宝鱼药残事件已给整个多宝鱼产业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许多养殖企业、渔农贷款投资,辛苦养大的多宝鱼不能出售,生产生活面临很大困难。对于事件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如养殖增长方式亟待转变,水产养殖业组织化程度低,药品和饲料市场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等,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渔业养殖的指导力度,统一检测方法标准,规范市场准入程序,确保合格的多宝鱼流通上市。

从这些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来看,除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起步晚、基础支持薄弱、检测手段滞后、监管制度机制不健全、相关责任不落实等原因外,还存在一些深层问题:一是小规模生产经营方式与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要求不相适应。我国农业分散、小规模经营现状短时期还难以完全改变,要实现按标准化生产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还有一个过程。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与社会期望值不相适应。社会舆论已经把政府能否管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作为衡量责任政府的一个刚性标准。目前各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认识水平还不平衡,工作条件和手段还不到位,与社会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与日益扩大的农业对外贸易不相适应。出口农产品因为质量安全标准问题屡屡遭遇贸易技术壁垒甚至被封杀,影响了农民利益,不利于我国农业对外贸易的发展。

可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一个长期课题,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又面临着严峻挑战。我们既不能因为发生了一些质量安全事件,就全盘否定农产品质量;也不能因为通过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就掉以轻心。我们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认为,应严格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点建立三项制度,着力采取三项措施,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项制度:一是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生产环节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要强化生产源头管理,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实行产地编码制度。强化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证安全放心农资的供应;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推广使用低毒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他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强化生产全过程控制,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要求,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确保产品安全。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行产地准出制度,种养企业和农户要建立和交验生产记录、用肥用药记录,建立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同时加强产品检测,禁止质量安全不合格的农产品上市。积极发展安全优质农产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和监督。

二是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是保证上市农产品安全、健康消费的重要关口。推行农产品标识制度,鼓励规范使用原产地标识、地理标志、基地标牌、认证产品标志等法定标志,并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报告制度,严格查验有关产品质量安全证书,决不让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产品销售市场直接对接或签订产销合同。强化农产品营销促销服务,采取举办交易会、农业网上展厅、专销区建设等多种形式,疏通优质农产品供给与销售信道,扩大优质安全品牌农产品销售市场。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职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要按照从生产地到销售地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档案登记制度,记录生产者以及基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田间管理、加工、包装等信息。健全农产品编码标准,确保全程质量控制信息的传递和可追溯。建立认证产品及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等数据库,创建农产品生产档案、产品标识卷标信息等质量安全信息录入与查询系统,形成互联互通、产销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产地农户、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质量安全信用警示系统,适时公布有关生产者、流通者的诚信状况,并实行失信惩罚机制。

三项措施:一是推进农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基础和主攻方向。应加强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建设一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以及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带动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企业实行标准化生产,建设质量安全控制和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开展品牌培育和宣传、培训等工作,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科学生产。

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执法检查。抓好监测与执法检查,是消除农产品质量隐患的可靠保证。实施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规划建设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依法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食用农产品污染物监控,全面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质量安全信息,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认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对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他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要坚决查封、扣押,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3)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这一中心,按照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完善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大力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与水平,全省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继续稳定向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跟踪检查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大常办传〔2015〕41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一)机构改革基本到位。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整合监管队伍,强化基层工作力量。目前,全省共有10个设区市、23个县(市、区)实行食药监、工商“二合一”,1个设区市和67个县(市、区)实行食药监、工商、质监“三合一”市场监管模式。已到位的市场监管局,全部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牌子,并加挂食安办牌子。全省共设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906个,已组建到位并履职的822个(含与乡镇食安办合署办公)。今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每个所人员配备原则上不少于8名,至少配备1辆执法车及专业化信息化执法装备,执法人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在领导干部任用方面强化基层导向,要求县级市场监管局中层干部应具备3年以上市场监管所工作经历,新录用人员必须在市场监管所工作3年以上。完成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调整工作。

(二)监管责任层层落实。一是落实政府责任。年初,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涵盖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审议意见》重点关注的问题。二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9月份,省食安委出台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新增一年2次的暗访和年中督查,明确了“一票否决”和减分的各类情形,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今年7月,省政府组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督查暗访,并将结果通报各市政府,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出台我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食品安全行政责任约谈办法》,及时督促各地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三)基层责任网络有效运转。目前,全省133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部成立食安委、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472名;行政村(社区)设立社会治理小网格8.7万个,配备协管员、信息员8.2万余名;成立食品安全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138支。2014年至今,全省乡镇食安办受理投诉举报2800余起,协调开展联合执法6400余次,开展宣传活动1.2万余次,协管员、信息员巡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0余万户次,发现并上报违法违规行为1万余起。省食安办组织编写出版《乡镇(街道)、村居食品安全工作实务手册》,有力促进了基层食安办和协管员、信息员能力提升。举办省、市、县三级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实务知识竞赛活动,全省累计有1.5万名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参加比赛。开展全省优秀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评选活动,在全省掀起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全程监管制度

(一)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机制建设稳步推进。省农业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签订食用农产品合作备忘录,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等合作机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各项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积极稳妥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严格查验供货商主体资质、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合格证明,大力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票通制度,实行供货商“一户一档”全登记,做到票、货同行,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建立IC卡结算制度。严格督促落实不合格产品退市销毁制度,严防不合格产品重新流入市场。

(二)全程追溯体系初见成效。省政府确定了五年内90%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体系的建设目标。今年,农业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进一步深化农产品、渔业追溯平台主体信息库建设。目前,全省已有3.7万家规模主体纳入信息库管理,82万条快速检测数据进入平台,4261家主体实现主体责任追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农产品智慧监管系统,在全省统一执行《农产品市场信息分类与计算机编码》,形成食用农产品统一编码系统。截至9月底,全省539家城区农贸市场已建成全程追溯体系和快速检测体系,占全省城区农贸市场的50%以上,其中快速检测体系免费向公众开放。

(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农资打假6个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5万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3.5万家次,发现问题451起,行政执法立案520件。在水产品养殖环节,以“五水共治”为契机,重点实施养殖塘生态化改造、稻鱼共生轮作减排、禁限养区划定与整治以及规模化水生生物的增殖放流四大工程,累计改造面积达150万亩,实现整治与转型并举,促进现代生态循环渔业转型升级。在食品生产环节,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专题研讨会,梳理归纳24大类食品主要存在的不合格和风险问题,形成相应风险提示和监管提示,指导各地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组织开展对2014年度抽检监测不合格和问题样品处置情况“回头看”。组织实施“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以冷冻饮品、肉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白酒等五类食品为重点,加强“飞行检查”和抽检监测,治理安全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在食品流通环节,以乳制品、散装食用油、肉制品、酒类、糕点、米面制品为重点食品,以农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以及农村市场等问题多发场所和监管薄弱区域为重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并根据排查结果,开展了饮用水、临保食品、网络食品等的专项整治。在餐饮服务环节,建立全省餐饮环节被行政处罚单位、食物中毒发生单位、食品抽检不合格单位、被投诉举报核实单位数据库,将上述四类餐饮单位列入“飞行检查”重点名录和重点约谈对象,要求对其检查覆盖率达到100%。1-10月份,省级共开展餐饮环节明察暗访和“飞行检查”220家次。在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省食安办建立日常舆情实时监测、专项舆情动态跟踪和月度、半年度及年度舆情汇总分析的舆情监测工作机制,前三季度共编发《每日舆情汇编》186期,相关舆情信息750篇,专项舆情监测30期。制定《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处置规程》,及时核实信息权威,妥善处置20余起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及舆情事件。

(四)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圆满完成。2013年至今,省政府连续三年把“千万工程”列入对各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今年是收官之年,各地将“千万工程”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经费投入,注重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强化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整治,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定点采购)率达97.8%、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率达98.5%、学校食堂A、B等级达76.6%、品牌超市进校园比例78.4%,上述指标均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深化。一是宣传教育立体多样。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工作,设立市级科普宣传展示中心12个,区级科普宣传基地45个,基层科普宣传站1700多个,开通“浙江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全省共创建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67个。在浙江经视开辟《食药聚焦》电视专栏,每周日20:40播放。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三品一标”宣传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百部公益广告宣传活动”、“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全方位宣传食品安全工作。二是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力推进。出台《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成立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保对接会,研究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示范性文本。加强对保险机构落实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六个一”措施情况的督查,切实推动保险为食品安全工作服务。目前,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单位5169家,保费规模比上年增长5倍多。三是“四个你我”活动有声有色。以“四个你我”活动为载体,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去年以来,全省共组织“我执法,你参与”活动7160余次(期),参与人数8.8万人次;开展“我宣传,你传递”活动12580余期(次),开辟媒体宣传专栏772个,宣传报道3747期(次),参与人数134.4万余人次;通过“你点题,我检测”活动,抽检10.78万批次,检出不合格1883批次;开展“你举报,我查处”活动,受理公众举报线索19355条次,查实举报7577起(次),发放举报奖励金90余万元。四是农村食品安全征信体系建设试点成效初显。在丽水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将食品安全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库,实行差别化信贷措施,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正在总结经验拟在全省推广。五是食品安全义工队伍不断壮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消保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全省食品安全义工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指导义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前全省登记在册的消费维权义工有7548名。组建“食品安全消费维权义工队”,开展食品安全义工“啄木鸟”公益行动。成立“产品质量百姓买样团”,委托百姓购买最关心最担心最想购买的样品进行检测,公布检测结果,做好后续处理。六是行业协会作用有效发挥。引导各类协会组建 “社会共治监督员队伍”,加强会员单位管理,强化行业自律,指导和督促会员单位诚信经营。省保健品行业协会实施保健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公益工程,免费为从业人员开展培训。

三、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一)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强势推进。市级层面,11个设区市均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组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湖州、衢州、金华、丽水、杭州、嘉兴等6个市级食品检验能力项目列为中央投资项目,累计获得中央投资3546万元。县级层面,2015年拨付专项资金4800万元支持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61个需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的县(市),已有45个启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其中3个列入全国试点。

(二)检验检测能力逐步提升。经过近年来持续投入和建设,我省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建成了“省级强龙头、市级创特色、县级重基础”的发展格局。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23家食品检验机构,取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机构31家,国家食品复检机构8家,我省食品检验能力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全面轮训基层食品检验人员,多层次举办检验检测业务培训,邀请省内外权威专家授课,有效提升各级食品检验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开放检测市场,引导市场力量服务监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1家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食品检验。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目前省、市两级疾控机构设备配置率分别为83.3%、78.6%;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溯源平台,率先推广食源性疾病报告卡与医院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提高监测效率与报告质量。

(三)食品抽检监测全面覆盖。持续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安排食用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1.7万余批次。安排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1.5万余批次,比去年同期增长约40%,实现地产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品种全覆盖。同时,加大专项抽检、评价性监测的力度,根据应急处置、举报投诉及案件查处、专项整治,以及考核评价等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抽检或评价性抽检,实现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四、破解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一)全面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 对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作进行系统、全面部署。以实施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进口食品、“三小一市场”和餐饮具及食品相关产品等六大质量提升工程为载体,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共治为原则,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9月份,省政府对各地餐桌安全治理行动情况开展首次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创新“三小一市场”监管。以属地管理为主,采取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手段,破解“三小”整治难题。在小作坊监管方面,积极探索负面清单与申报登记制度,初步做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底数清、情况明、安全可控,为规范管理、提升发展打下较好的基础。启动《小作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地方标准制订工作,为基层加强日常监管提供明确的依据和规范。在小餐饮监管方面,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实施监管重心下沉,强化乡镇(街道)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同时,扩大持证小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范围,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等级公示,提升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目前,全省共有持证小餐饮14.22万余家,等级公示率达91.7%。在小摊贩监管方面,各地结合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全面整治流动摊贩,引导小摊贩定点定时经营。在农贸市场监管方面,目前全省共建成539家农贸市场快检室并免费开放,提前完成今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指标。检测室设立统一标志标识,张贴免费开放信息牌,每日公示检测结果,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

(三)破解过期食品与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难题。在过期食品监管方面,制定下发《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指导企业落实临保食品提示、临保食品专区(柜)、临保食品退货、过期食品处理等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将过期食品作为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台账,如实记录退货、回收、处置台账。在加强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方面,省政府出台《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行动计划》,利用5年时间,开展设施能力建设、收运体系建设、资源化利用产品管理,全面推进我省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在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衢州6个市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处置台账、日产日清和流向追溯制度。

(四)开展食品冷库与进口食品安全重点治理。上半年,针对目前肉制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进口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等8种违法行为、冷库和仓储等7个区域为重点,全省开展了肉品和水产品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4万人次,检查食品冷库等各类重点区域或场所18.53万个,排查发现风险隐患817个,查扣问题肉品、水产品760余吨,涉案货值1600万元;行政立案4385起,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18起,公安部门刑事立案139起,形成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冷库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冷库管理标准,建立冷库经营档案。目前,杭州、宁波、台州、湖州等地冷库管理试点已取得实效,拟在全省推广。

(五)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队伍建设,6个市、29个县(市、区)相继挂牌成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门机构。强化涉食品犯罪问题打击工作,明确5大类食品安全犯罪打击重点。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梳理可能涉嫌食品犯罪的种类,解决农产品种植中使用禁限用农药等的定性问题。截至9月底,全省共侦破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517起,刑事打击1065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11.2%,端掉犯罪窝点110个,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40起,破获的3起走私牛肉等冻品案件被公安部表扬通报。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仍处在食品安全风险高发、监管职能磨合和监管力量薄弱的“三期”叠加阶段,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以来,食品安全监管的力量得到有效整合,但一些地方也存在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削弱、专业人才流失的现象。基层食安办虽已全部组建,但运行机制、经费保障仍显不足,协管员、信息员发现问题、排查隐患的能力相对欠缺。市、县渔业、林业主管部门缺乏专职的质量安全监管编制和人员,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设置尚有84个未组建到位,仍有5个地市、61个县(市、区)未设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门机构。二是难点问题巩固成果难。食用农产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时有发生、常用农药残留超标现象仍然存在。“三小一市场”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虽有明显改观,但尚不稳固,无证经营、脏、乱、差等现象容易死灰复燃。三是食品安全犯罪打击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食品犯罪呈现跨省、跨区域、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案件侦办成本高,影响全链条、全环节的犯罪打击。对于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定性问题,法律适用上缺乏统一标准。同时,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方面也存在检验鉴定不规范等问题。四是食品行业基础薄弱。目前我省乃至全国食品产业发展仍处于低、小、散、乱阶段,产业层次和集聚程度低,安全风险隐患还比较高,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不强,严重制约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也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

下一步,我们将以省人大常委会跟踪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为抓手,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为主线,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的审议意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一是进一步推进“两个创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对于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国家已同意我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杭州、宁波两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下一步,我们将把“两个创建”作为重点工作,围绕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完善政策举措,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局、取得实效。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力量。推动基层市场监管所应设尽设,加强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监管力量,强化执法保障,改善基层监管条件。组建专业讲师团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与水平。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健全各项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切实发挥协管员(信息员)作用。

三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用林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执法机制。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犯罪专门侦查机构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线索通报、信息交流、案件会商、倒查督办等制度,充分发挥刑事打击精准有力、震慑违法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深化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继续开展餐桌安全治理六大提升工程,着力治理农产品源头、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进口食品等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深挖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抓紧开展我省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制(修)订的前期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订和清理工作。通过组织举办全省食品安全论坛、食品安全法征文比赛、食品安全知识展览等活动,进一步深化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