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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法律知识问题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调查概况
本次调查主要采取抽样调查、发放问卷的方式进行。本次问卷的设计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信息,包括被调查对象的性别、年龄、民族、专业等共四项。设计性别选项的目的在于了解性别对法律意识的影响;设计年龄的目的在于了解不同的年龄段对法律意识的影响因素;设计民族的目的在于限定这次的调查对象;设计专业的目的在于排除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参与此次调查问卷;第二部分共计26道问题,可以分为六类:第一类(1~5题) 问题的设计目的在于研究被调查者的法律知识。第二类(6~9题)问题设计的目的在于研究被调查者的法律理想。第三类(10~14题)问题设计的目的在于研究被调查者的法律情感。第四类(15~16题)问题设计的目的在于研究被调查者的法律意志。第五类(17~23题) 问题设计的目的在于研究被调查者的法律评价。第六类(24~26题) 问题设计的目的在于研究被调查者的法律信仰。
为保证答卷内容的真实性,被调查者以匿名的方式答卷。我们共发放问卷500份,实收478份,其回收率为95.6%,符合统计要求,保证了抽样调查的可靠性。
二、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分析
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信息,包括被调查对象的性别、年龄、籍贯、专业等共四项。
性别问题的调查表明,性别因素并未对此次问卷调查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由于本次调查是随机抽取,这从另外一个侧面也表明研究者设计这项调查项目是欠考虑的。
关于年龄问题的调查表明,被调查的民族地区的大学生,其年龄段都在18~22周岁之间,其中18~19周岁的有405人,占被调查总数的81%名。20周岁以上(包括20周岁)的有73人,占被调查总数的14.6%。这表明民族地区大学生从法律责任能力上来讲,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为本次研究者主要研究西部民族地区民族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问题,故而研究者在培训调查员的过程中就已经明确指出被调查对象必须是民族地区大学生他们占被调查人数总数的100%。
关于专业问题的调查表明,专业和法律意识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专业对法律意识的影响是非常小的,或者说几乎不产生影响。
三、被调查对象对“法律知识”回答的相关分析
法律知识是人们关于社会法律现象科学认识活动结果,它是人们关于法的一般理论和法律发生发展的历史过程及其规律,以及一个国家和地区现行法律的内容和特点等方面的知识的总和。法律知识是公民形成法律意识的知识和理性基础。[2]显然,法律知识也是民族地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认识和理性基础。
为此,我们设计了5道问题。它们包括:(1)您知道我们国家施行的《国家法》吗?(2)您知道我们国家施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吗?(3)您知道我们国家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吗?(4)您知道我们国家正在准备制定《民法典》吗?(5)您知道我们国家已经修订了《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吗?
研究者在这里用“听说”、“知道”、“知道该法的原则精神”、“熟知”和“不知道”来验证被调查者对于上述问题的认知状况。按照《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听说”是指“听人说”,[3]也就是听别人说;“知道”的解释是“对于事实或者道理有认识”;[4]“熟知”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清楚地知道”。[5]按照语言学的一般常识,我们得知五者认知程度的一般关系是:“熟知”>“知道”>“知道该法的原则精神”>“听说”>“不知道”。
通过调查,研究者得出的初步结论是:
(一)爱国和维护祖国统一意识非常强烈
众所周知,《国家法》是我们国家对台政策的法律化,而其本身也是对台政策的新发展,体现了我党执政水平的发展和提高,获得了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理解,为反对和遏制“”分裂势力作出了重大贡献。[6]从调查结果来看,回答“听说”者占调查总数的26.9%,回答“知道”者占调查总数的37.1%,回答“知道该法的原则精神”者占调查总数的12.8%,回答“熟知者”占调查总数的22%,回答“不知道”者仅占调查总数的1%。这说明民族地区民族大学生对于国家政治层面的大事是十分关注的,这体现出其完美的政治理想、强烈的爱国精神和强烈的维护祖国统一的精神。
(二)《民族区域自治法》深入人心
我们知道,《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多年来,对于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保证民族自治地方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考察民族地区大学生对于这项法律的认知程度,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考察他们法律意识的基础问题。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回答“听说”者占调查总数的25.6%,回答“知道”者占调查总数的42.3%,回答“知道该法的原则精神”者占调查总数的10.2%,回答“熟知者”占调查总数的21.2%,回答“不知道”者仅占调查总数的0.5%。这说明民族地区大学生除了极个别的同学不知道外,99.5%的同学最低限度均知晓这项法律,而这对于他们将来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民族共同繁荣,在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利,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高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维护国家统一等方面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与自身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之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甚多
从“您知道我们国家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吗?”这一设问的调查来
看,回答“听说”者占调查总数的19.2%,回答“知道”者占调查总数的55.1%,回答“知道该法的原则精神”者占调查总数的11.5%,回答“熟知者”占调查总数的7%,回答“不知道”者仅占调查总数的7%。这说明对于像《治安管理处罚法》这样与民族地区的大学生之间有切身的影响和关系的法律,即便是新修订的,他们也会及时的予以关注。所以他们回答不知道者仅占总数的7%,这也就不足为怪了。
(四)对个别部门法了解甚少,部门法意识较为淡薄
我国著名的民法学学者苏永钦教授认为,民法典至少有五个方面的历史功能:统一国法、揭橥价值、建立体系、集中资讯、整套继受。[7]对于这样一部对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来说,民族地区大学生群体应该了解和掌握。但从问题的回答来看,回答“听说”者占调查总数的23%,回答“知道”者占调查总数的17.9%,回答“知道该法的原则精神”者占调查总数的3.8%,回答“熟知者”占调查总数的1.2%,回答“不知道”者竟然占调查总数的53.8%。这说明民族地区大学生对于仅次于宪法的基本部门法的民法的相关内容并不十分了解,虽然知道民法与自己有很大的关系。这反映出我们在对新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及最新的法律法规动态方面还存在不足。这从另一个层面说明了西部民族地区大学生群体对于我国部分法律的漠视,法制意识在某些部门法中相对较淡薄,还说明了民族院校在《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中相关内容并没有及时更新,教师在讲授时也缺乏对新知识的吸纳。
四、最终结论和讨论
通过对作为形成西部民族地区民族大学生群体法律意识的知识和理性基础的法律知识的调查和分析,我们得出的结论是:
(一)西部民族地区民族大学生群体对法律知识的吸纳主要来源于《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知识》课程的讲授,故而对《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知识》进行改革以适应新形式和新时代的需要就显得尤为必要。有学者建议,对《法律基础》课程改革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对教材的内容进行新的编排,可将教材的内容分为五部分:政治行为编;经济行为编;日常行为编;家庭行为编;专业部分。其次是教学方式的改革,在教学中要突出四种教学方式:一是与社会的重大时事热点结合起来;二是通过让学生更多的走出课堂,参观公开的司法行政部门的活动;三是设立相关校外法律实践基地;四是指在课堂教学中亦应将单向的法律知识灌输式方式转变为双向互动的模式;最后需要改善的方面是考试模式应采取开放的命题形式。[8]对此,笔者甚以为然。
(二)西部民族地区民族大学生群体虽然有着强烈的爱国热情和维护祖国统一的决心,但对于诸如像《民族区域自治法》这样与其将来从事的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缺乏相关的认知度。如上文所指出的调查结果,“知道该《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原则精神”者仅占调查总数的10.2%,这样的结果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因此,我们认为,在民族地区的高等院校中,加大诸如像《民族区域自治法》这样与其将来从事的岗位或者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通过相关的知识竞赛、社团活动等形式来更为深入的学习和交流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如上所述,西部民族地区经济的振兴、文化的发展、社会管理秩序的维护主要是靠现在还在民族地区院校的大学生尤其是民族地区的大学生。
(三)西部民族地区民族大学生群体受市场经济“利益”价值取向影响较大,应在实际工作中对此群体予以必要的正面引导。从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回答“不知道”者仅占调查总数的7%这个调查结果来看,有93%的民族大学生群体“知道”或者“听说”或者“熟知”这项法律,这是一个令人欣慰的数据。而这样的调查结果与西方法社会学中对于这个问题提出的两种基本的解释视角是基本吻合的。
西方法社会学认为,在研究人们的法律意识中有两种可供选择的视角:一种是工具性视角,即认为人们之所以服从法律,是基于实际利益的考虑,人们是否服从法律,取决于他们在法律服从过程中所获取的收益和所付出的代价。另一种是规范性视角,即认为法律服从的动因是内在的价值取向。人们之所以服从法律,不是因为这样做对自己“有用”,而是因为认为这样做是“正义的”,是“正确的”,是“应该的”。[9]显然,民族地区的大学生群体从法律意识纵向结构之法律知识的角度来看,更多的是工具性视角,在他们的“显意识层面上涌动的是道德符号,而在潜意识层面上涌动的则是利益追求”。[10]这说明,市场经济中过多的追求效率,过多的追求利益的价值观念已经影响到了“象牙塔”内的学子,而这样的价值观念应该重新引起人们的反思和探讨。
研究者认为,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理念就应该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而与时俱进,强调“效率”、“利益”等价值观念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当越来越多的人以“利益”等价值观念来衡量对人或者物的取舍时,我们是否已经意识到,这样一种单一的价值观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当现代社会的各个群体把利益的追求推向极端,异化成为一种“利益拜物教”的时候,这样的价值观念是否应该引起我们长久的反思?而事实上,已经有很多学者在这方面进行了相关的探讨。①学术界的探讨应该和实务界结合起来才能起应有的作用,否则就是闭门造车。而在实际的教学活动过程中,对价值观重新认识无疑能够给西部民族地区的民族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起到必要的引导作用。
参考文献:
[1]朱玉福.民族高等院校实施民族法学教育研究[J].民族教育研究,2006(1).
[2]刘旺洪.法律意识之结构分析[J].江苏社会科学,2001(6).
[3]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134.
[4]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457.
[5]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056.
[6]张帆.国家法析[J].求实,2005(S2).
[7]苏永钦.民法典的时代意义[EB/OL]法律思想网.
[8]赵雪梅.《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J].江苏高教,2006(3)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素养;提升路径
大学生法律素质不仅是公民法律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个体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研究通过了解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意识以及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从而了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状况。本文通过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的理解与分析,探讨大学生法律素养现存问题及提升方式。
一、大学生法律素养问卷调查基本情况分析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20份,回收499份,其中有效问卷483份,问卷回收率为95.9%,有效率为96.8%。本次调研对象为上海电机学院13.14.15.16级的学生,女生比例28.6%,男生占71.4%。问卷分为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意识、运用法律知识能力三部分内容,就学生对我国现行法律的了解程度、遵守程度、对违法行为的反应、自身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的解决情况等基本内容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分封闭题和开放题)。经过总结分析,该样本群体的总体倾向性意见为:
(一)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现状
大学生在进入大学前就已经开始接触法律知识,他们除了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普法活动外,更多的是通过书报、电视和网络来获取法律知识。从调查结果的显示来看大学生基本实现了普法教育。
在“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问题中,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表中显示,选择正确的只有 51. 3%,大四学生的准确度远高于其他年级的学生。
(二)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
在“在遇到与法律有冲突的事情发生时,你会怎样处理”问题中,71.3%的人选择寻找法律途径解决,而选择先主观地去解决问题,再顾及法律问题的仅为 22.9%。可见法律至上在大学新生的法律观念中还是占据着中心位置。
在“当你的权利收到侵害时,你的第一反应是”该问题中,有 74.75%的人首先想到的是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排在第二位的是通过关系解决,占15.5%。可见在大学生的内心中,对法律具有一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依赖感。
大学生对常识性法律知识的掌握较好,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80%以上的大学生认为学习法律知识可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可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对法律观念及法律价值的认同,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与之前相比有了明显的提高,对法律的信任以及情感也正在逐步上升。
(三)大学生法律应用能力现状
在问卷中设置了“对考试中作弊现象的看法”,70%以上的大学生都认为是严重违反校规的行为,应该坚决抵制;25%以上的大学生虽然认为对于这一行为可以稍加宽容,但也能深刻的认识到这一行为的错误,对于大学生实际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能明辨是非,坚持站在正确的一边。
在“你认为自己目前获取的法律知识能否应付日趋激烈的社会竞争”问题中,有63.8%的同学对自己的法律应用能力不是很自信,只有21.4%的同学认为足够应付,可见学生对自己运用法律的能力缺乏信心,法律意识并没有外化为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律行为。
二、目前大学生法律素养存在的问题
与此同时当代大学生在法律素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大学生总体上法律知识匮乏
问卷中设置了这样一题,“您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义务吗?”选“知道,我的行为就根据这个来确定的”占23.7% ,选“大体知道我有什么权利义务的”占47.1%,选“我只知道不犯法的”占12.8%,选“不知道,做人靠良心,那些无所谓的”占16.4%。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界定社会关系的两种手段,法律知识是构成主体法律素养的基础。法律知识是否丰富是衡量法律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尺度。从问卷中可以看出,超过70%的大学生并不完全清楚自身的权利与义务,法律知识较缺乏。
(二)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问卷中“当您发现有人行窃您会?”该题中,选“明哲保身,视而不见的”占31.3%,选“立刻报警的”占13.5%,选“上前阻止小偷的”占6.1%,选“立刻告知被行窃者的”占49.1%。大学生在面临具体的法律问题时的选择几乎都很理性,不是直冲枪口地去指出小偷,但高达31.3%的大学生选择忍气吞声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在对大学生进行调查了解的过程中,有不少同学认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对事态度,可见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意识并不高,正义和理性并没有在他们心中生根发芽法律的意识相对比较淡薄,对于保障人权以及物品和财产的归属权问题也并不重视。
(三)大学生维权意识需继续加强
根据我们对于“您是否会在购物结束后拿去发票?”的这一问题,70%以上的人选择“拿完东西就走,没有留发票的习惯”,不留发票就会出现在商品有质量问题需要退换时,因没有发票而遭到拒绝,作为消费者,自身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调研表明部分大学生缺乏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高校大学生法律素养培育实施路径
通过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的调研和分析,有部分大学生仅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也缺乏对法律行为的判断力。针对这些不足本文从以下方面来思考培育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途径。
(一)高校法律素养培育“硬件”建设要发展
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只有真正的信仰才会愿意去学习,愿意去遵守。我们应该善用大学生常用的传媒方式,拓宽法制宣传的场所和舞台,比如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微博博文来宣传校园法律法治实施的方式举措,通过校园广播、滚动屏幕等传媒方式增加专门的法治宣传栏目。通过与学生良好沟通的方式使大学生日常“所见所闻”经常接触法律知识,在显性和隐性教育中不断提升大学生法律敏感度。
(二)高校法律教育回归重在理念及提升自我培育能力
1.法律知识教育重在理念。
关注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要比普及法律知识点本身重要多了。一些政法高校和法律专业的学生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可以看出,只关注学习法律内容、法条教育的“本本主义”、“教条主义”不能从根本上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高校在重视法律内容外,加强法律精神、培育法律素养更为重要。
2.重视自我培育方式。
法律素养培育真正的主体是大学生,要让主体具备正确的自我意识,实现法律的自我教育。大学生借助于互相学习、互相作用、互相启发的自我活动,不断的提高自我对法律的认识,进而提升大学生自我法律需求,从而实现完善自我法律素养的教育活动。
(三)高校法律环境维护要重视休闲生活的引导
高校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休闲与道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环境,引导学生从事积极有意义的活动,努力将犯罪扼杀在萌芽中。
1.重视消费观念的正确引导。
大学生第一次面对经济自理,正确的消费观在大学生的价值观中占有重要位置。我国大学生财产类案件不在少数,沉迷于奢靡的消费问题是走向歧途的重要原因。日常应该加强大学生经济型犯罪法律知识普及、强调经济型犯罪的后果,重视树立大学生的勤俭节约意识、合理消费理念,减少犯罪的发生率。
2.重视文娱活动的法律宣传。
摒弃传统的校园文化活动方式,通过创新的方式,如相声、话剧、小品、舞蹈等,将法律知识融入到艺术表演之中,加强法律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律知识普及程度,提升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兴趣度,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程度。在潜移默化中,一点一滴的积累法律知识普及度和法律素养的提升。
参考文献:
调查时间为2009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⑴、你生长在()
A、农村74%B、城市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A、有18%B、没有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A、能24%B、不一定能14%C、大部分能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32%
B、缺乏法律知识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A、经常12%B、偶尔74%C、从不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A、三个月22%B、六个月48%C、一年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A、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32%
B、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42%
C、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26%
D、不重要0%⑻、超市的工作人员要求搜身,你会怎么样做?()
A、拒绝84%
B、如果对方态度强硬就接受10%
C、完全接受0%
⑼、假如你的亲人欠某基金会的钱无力偿还,基金会连同民政局把你的亲人抓去关起来,放话拿钱才放人,你会怎么做?()
A、忍气吞声,凑钱领回亲人8%
B、到民政局理论,要求放人16%
C、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亲人的人身自由权76%
⑽、当你参加勤工俭学或是工作时,你会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吗?()
A、有72%B、没有28%
从⑻、⑼、⑽的数据可以发现,依然有少部分大学生不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1)缺乏主动性。根据调查了解到,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式,大学生将更多的时间放在自己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他们普遍认为只要学好专业知识,锻炼好各方面的能力,将来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也就可以了,不必浪费在学法律与自己的专业不相关的知识上,而且,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学生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对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2)缺乏远见性。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即使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侵犯时,也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调查表明,很多大学生认为,自己目前并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时,才觉得为时已晚。(3)缺乏实践性。在调查中,很多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是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应用,而长时间后,知识便逐渐淡忘,每个非法学专业的专业都开设有《法律基础》这门课,详细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理论知识没有结合实践,而最终流于形式。
[关键词] 公安专业;学生;法律应用能力
[中图分类号] D523.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7)02-0066-03
引言
法律应用能力主要指的是,应用我们在学习过程中所掌握的法律知识,通过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来对实际生活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如果从内容上对法律应用能力进行解释的话,其应该要包括我们在学习过程中所学习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以及法律实践,所以说,要想提高自身法律应用能力,在公安院校学习过程中,我们就一定要尽可能掌握法律知识,促进法律思维的进步,从而才能具备较为良好的法律应用能力。
一、 学生法律应用能力影响因素
(一)学习目的不够明确
公安院校学历班内所存在的学生大多是普通高考所录取的,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我们本身就缺乏相应的社会经验,而为什么会选择这个专业,如果具体而言的话很少有同学会知道为什么,所以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我们对于这一门专业需要具备的技能以及需要学习什么都是较为模糊的,更不用提对于公安执行重要性的认识,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就经常会出现学习目的不够明确这一现象。而处在这种盲目学习的状态下,对于相关课程的学习就会变得十分的被动,没有积极性,最终就很难掌握较为扎实的法律知识,从而对于法律知识的理解以及应用只能停留在一些较为简单的层面上[1]。
(二)法律基础知识不够扎实
要想真正提高自身法律应用能力,首先就应该要具备较为扎实的法律基A知识,因为法律基础知识是我们法律应用能力得以实现的基础,对于我们法律实践以及法律思维都会有着较为直接的影响。但是,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我们却经常会出现法律基础知识不够扎实这一现象,所以经常会听到教师反映:在教刑事侦查课的时候,要求我们利用法律知识对相关问题进行解决的时候,我们找不到解决的方式。此外,还有同学也反映出学习了三年的法学课,遇到具体的法律问题还是不知道要怎样进行处理,而这主要就是因为我们在学习过程中没有打好坚实的法律基础知识,所以在之后面对问题的时候才很难对其进行解决。所以说,除了自身学习目的不够明确这一点之外,法律基础知识不够扎实这一现象也是我们法律应用能力影响因素之一。
二、 公安专业学生法律应用能力养成的措施
(一)明确学习目标,掌握法律基础知识
上述分析中我们提到,法律应用能力主要包括了法律知识、法律思维以及法律实践,而我们要想真正养成良好的法律应用能力,首先就一定要对法律应用能力的养成有一个较为具体的认识,意识到这一项能力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我们应该要有计划的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专业技巧以及职业素养训练,掌握系统的法学知识,然后养成法律职业理性思维,从而才能真正养成法律应用能力。针对这一点,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对学习目标进行明确,在学习过程中扎实的掌握法律基础知识,比如说17门核心课程法理学、民法、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刑事诉讼法、环境法、宪法等等,而在这其中我们需要认识到公安机关主要就是承担行政执法以及刑事侦查这两大任务,所以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对于法理学、宪法、行政处罚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学一定要合理的掌握,以此来确保自身具备较为良好的法律知识能力,为今后法律应用能力的养成奠定基础。
(二)通过课堂学习,培养自身法律思维
要想养成良好的法律应用能力,课堂学习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在法学教育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学习到基础的法律知识,还需要注重自身法律思维的培养,这也是法律应用能力必须要具备的能力。对于执法者来说,思维方式有时候比他们专业知识更加的重要,只有具备理性的法律思维,才能真正提高自身法律应用能力。而要想真正提高自身法律思维,就一定要在课堂学习过程中经过不断的训练才能获得,所以说,在实际课堂学习过程中,一定要对法律课程教学起到足够的重视,在学习过程中养成良好的法律良知以及法律判断能力,这样就能形成一种较为稳定并且公平的理性法律心态,最终促进自身法律应用能力的提升。总之,在实际学习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课堂学习的重视,通过课堂学习来培养自身法律思维促进法律应用能力的提升[2]。
(三)做好课外学习,以此来拓宽自身法律知识
在法律应用能力养成过程中,法律实践是较为重要的一个部分,而对于这一部门,我们除了要在课堂上通过教师各种教学方式来进行法律实践之外,还需要在学习过程中做好课外学习,通过这一方式来对自身法律知识进行拓宽,从而也能起到提高自身法律应用能力的目的。针对这一点,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可以按照自身在课堂上所学习的知识提出相关问题,然后对这一问题做出解答,这样就能真正在实践过程中提高自身法律应用能力。例如,对于网络所存在的一些犯罪与刑罚案例,我们在看到之后可以对其进行思考,按照自身所学法律知识对其进行分析,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和其它同学组成辩论小组,采用辩论的方式来提出自身的看法,并且从他人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思考,这样就能真正在实践过程中提高自身法律应用能力,起到良好的法律应用能力养成的效果。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公安院校学习的过程中,要想真正养成较为良好的应用能力,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我们一定对学习目标进行明确,在学习过程中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并且通过课堂学习来培养自身法律思维,最后还可以做好课外学习,以此来拓宽自身法律知识,真正提高自身法律应用能力。
[参考文献]
(一)性质定位问题
当前对法制教育性质的定位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高校法制教育是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并不是将法制教育作为德育教育的一部分。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没有明确法制教育和法学教育的真正意义。法学教育和法制教育都是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使学生树立起法律精神,培养起学生的法律意识。但它们又有着明显的不同,法制教育面向的是所有全面发展的公民,而法学教育则是针对专业型的法律人才进行培养。在教育的内容上,法制教育主要培养人们的法律观念,形成良好的素质,而法学教育则是重视培养人的系统法律知识和制度等。在我国的高校法制教育中,很多的教师都将其性质混淆,将道德与法制之间的本质联系分离,使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产生对立的关系。当前,大学生犯罪的案件一直不断出现,主要原因并不是学生不懂法律知识,而是他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有所扭曲,学校并没有重视起培养学生正确的观念。当他们丧失了道德的控制之时,就会产生邪恶的想法,使得犯罪事件发生。因此,高校法制教育应将道德教育放在首位,使学生增强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守法。
(二)目标定位问题
在高校的法制教育目标定位上,有的人认为法制教育就是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教育,而有的人则认为是对学生进行守法教育。这些法制教育目标定位在一定程度上都有些片面,将法制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混为一谈。这样的教育只是淡村的进行法律知识概念教育,导致学生在课堂教育中根本没有真正的领悟法律知识,同时在法律意识上也得不到强化,使得法制教育课堂起不到真正的教育效果。因此,高校的法制教育课堂应把握住有限的教育时间,明确教育目标,提升教育的效果。
(三)教育内容和方式定位问题
我国高校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将法制教育当做一门课程来对学生进行教育。学校领导对此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教育上没有做到真正的法制教育融合,教学内容比较知识化、概念化。这样的教学使得学生对法律缺乏真正的认识,导致学生学法而不懂法,懂法而不守法。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首先在法制教育的教材内容设置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教材中主要是对法律知识的论述,使得教师也很难对内容进行拓展。其次,教师的专业水平有所欠缺,一部分法制教育的教师并非法律专业出身,对法律知识自身也很难把握,在教学中自然无法正确的组织教育。而对于教育的方式来说,近年来相关人士也一直在不断的进行研究,但强化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网络化的法制教育课堂等都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1]。
二、对高校法制教育正确的进行定位
(一)正确定位法制教育性质
高校法制教育中应重视起对学生的德育教育。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中的重要部分,同时也是教育的一项基本内容,对高校大学生的培养应牢牢的把握住“德”的教育,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当前已经有很多国家将法制教育包括在了政治教育当中,而政治教育则是德育教育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中的一部分。此外,我国关于学生的法制教育文件中明确的规定了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中的内容。因此,高校一定要积极的对法制教育进行改革,重视起学生的德育教育培养。
(二)正确定位法制教育目标
对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进行正确的定位,有利于高校的法制教育活动开展,有助于指导培养方案。当前我国的高校学生法律意识已经有所提高,但法律素质却迟迟得不到提升。因此,高校法制教育应将重点内容放在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对高校的法制教育进行及时的更新,保证与时代接轨,将法律素质教育作为教育学生的重点。新时代的大学生应有高尚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成为我国未来发展中的优秀人才[2]。对此,法制教育的目标定位,就应该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素质为主,帮助学生养成而健康的意识。
(三)正确定位法制教育的内容
当前高校法制教育内容只重视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而忽视学生的道德素质教育。正确的高校法制教育内容应培养学生的正确法律观点,使学生养成高尚的道德素质。法制教育的内容对学生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性意义。大学法制教育的课堂时间是有限的,教师不可能将所有的法律知识全部传授给学生,即使学生记住了这些法律知识,了解了法律条文,但也无法避免学生的犯罪事件发生,因为法律是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的,一旦出现了新的条文和规范,薛恒所学的法律条文就不能再起到作用。因此,在高校的法制教育内容上,应将对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价值观念等放在首位,而不是对学生进行单纯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知识教育。在高校的法制教育方法上,学校应采取综合性的教育方式。在现代多元化的社会中,任何的单一教育方式都很难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只有采取多样化、综合性的方式才能起到更好的教育效果[3]。例如教师可以在理论课中结合一些案例进行分析,利用多媒体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等,增加法制教育的有趣性,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从而保证教育效果得到提升。
关键词: 初中政治 法制教育 教学渗透
1999年3月15日,我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诚然,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武器,在每个人生活中都扮演着重要作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初中阶段教学中,思想是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的重要途径,需要教师在教学中重视法律知识的渗透,发挥思想政治法制教育功能。但是在实际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法制教育缺乏、法律知识教学不健全成为当前初中思想政治教学面临的难题。本文结合这些问题探讨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对策。
一、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法制教育渗透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法制教育缺乏是一个比较普遍和常见的问题。究其原因,教师在教学中对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应试化教育现象严重,影响法制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的渗透。总结下来,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法制教育渗透存在的问题如下:
1.教师法律知识体系不健全。
对法制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的渗透,笔者认为需要教师在教学中有健全的法律知识,尤其对《法律基础知识》有系统的了解。但是,实际教学情况却是这样的:对于很多初中思想政治教师而言,他们并没有经过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很多教师的法律基础薄弱,连教师都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甚了解,何谈在教学中渗透法律知识呢?教师法律知识的空白,影响了法制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的渗透,从而影响了初中思想政治教学全面发展。
2.应试教育理念影响法制教育渗透。
当前,对于绝大部分学校而言,“升学率”依然是衡量学校教学效果好坏的重要标准。对于升学率的重视,不仅是学校,还有来自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和家长的关注。因此,为了迎合当前社会的需要,很多学校在教学中将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师教学效果的标准。这就使得很多教师在教学中面对日益激昂的素质教育呼声置若罔闻,教师只能将教学核心和重点放在提升学生考试成绩上,而对于所谓的全面发展,所谓的素质教育则一般视而不见。教师这种教学理念影响法制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的渗透,并影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3.教学内容狭隘,难以实施有效的法制教育。
近年来,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运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但同时,网络暴力及各种消极信息盛行,影响了很多青少年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教师在教学中更加应当强化法制教育,提升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情感。但是,在实际教学中,很多教师的教学重点都是放在课本内容上,教师根本不结合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和丰富初中思想政治教学,难以实施有效的法制教育,从而影响初中思想政治教学全面发展。
二、法制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的渗透对策
针对当前法制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渗透存在的问题,以及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上升的趋势,笔者认为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初中思想政治教师应当自觉承担起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任。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法制教育渗透,全面增长学生的法律知识,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懂得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结下来,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教师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渗透法制教育:
1.加强学习,夯实教师的法律基础知识。
对于初中生而言,他们需要了解的不过是法律一些常识和基础知识,教师不可能给学生讲解多么深奥的法律知识。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加强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水平。此外,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学校还应当强化对教师的培训,而法律知识培训应当是思想政治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教师法律基础知识的夯实有利于促进教师在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进行相应的法律知识教育,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2.培养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好习惯。
好的习惯可以让人受益终身。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教师应当培养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好习惯。因为对于在校学生而言,最能约束他们日常行为习惯的,无非就是学校的校规校纪。如果学生连最基本的校规校纪都遵守不了,何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因此,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教师要培养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习惯,为法制教育的渗透奠定基础。
3.结合时事热点渗透法制教育。
时事热点是思想政治教学的重点,也是难点。相比较快速发展的社会而言,任何一门教材都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尤其对于思想政治这种需要关注时事热点的课程,需要教师在教学中紧密结合时事热点渗透法制教育。例如,教师在教学中要紧密结合当前国内外发生的大事,尤其一些颇有争议的话题,教师要结合法律常识在给学生讲解时事热点的过程中灌输法律知识,让学生用全面眼光看待问题,提升学生的法律修养。
4.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制观。
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教师要结合课堂教学内容和课本教材,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在课堂中创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让学生自觉遵守课堂教学纪律,遵守班规班纪,提升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常识。
总而言之,法制教育是初中思想政治教学的重中之重。初中思想政治教师要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到当前初中思想政治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善于结合当前最新教学理念,结合新课程改革要求,重视法制教育渗透,全面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能力。
关键词:高职院校 大学生 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G4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11-115-02
一直以来,我国的高职院校并没有引起社会和国家的重视,使其处于教育边缘化的位置。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经济适用型人才和技术性人才的需要量不断的增加,近几年来高职院校越来越得到了国家的重视,并决定将其发展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尽管国家和社会开始重视高职院校的发展,高职院校本身仍存在许多矛盾的问题,如教学设备差、师资力量弱、学生素质差等诸多问题。在许多的高职院校里,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也非常的欠缺,还会出现许多集体斗殴的现象,遇到矛盾时并不是用法律等正当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而是采取比较野蛮的以怨报怨方式。本文将着重探讨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以帮助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健康成长。
一、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现状
法律意识在一般看来,是指人们对于法律知识的理解、法律现象的认知和把握而形成的一种比较稳定的关于法律的意识形态。在不同的学者看来又拥有着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有的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意识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主观把握形式”。但不管法律意识怎么定义,它们具有的共性就是人们对于法律知识形成的一种包括认识、理解、心理上和情绪上的意识形式。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对于法律意识的把握是非常欠缺的,其法律意识的培养现状包含在以下三个方面。
1.法律知识的缺乏。法律知识是指一些关于法律的基础知识,在许多的高职院校里根本就没有开设法律基础知识的专门课程,而是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一门课中附带的讲一点关于法律的基础知识,使得学生在学习中没有学习到相关的法律知识。一些高职院校也并没有专门教法律的老师,是将其附在思想政治教育的旗帜下,以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来讲解法律。这就在法律知识的课程和教学方面使学生学不到关于法律的基础知识,导致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知识的缺乏。另外,高职院校的大学生许多相对本科的大学生来说自学能力和自制能力比较差,在课外业余的时间里,很少主动地去学习法律的基本知识。这也导致了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基本知识的缺乏。
2.法律观念淡薄。法律观念是人们对于法律的一种常识性的判别。在多数高职院校里,大学生由于没有学好法律的基本知识,很多对于法律的功能、作用并不了解,因而就不会拥有一定的法律观念,运用它来解决矛盾和维护自己正当的权利与利益。许多学生的学习还过于功利化,认为有用即学,没用则不学。当同学之间发生矛盾时,许多的同学不是付诸法律的意识,而是采取私了的方式,有些甚至出现暴力和的事件。在自己的权利遭到侵犯时,许多的学生要么采取的是忍气吞声,要么采取暴力的方式,而从不诉诸法律等等。由此充分地说明了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观念的淡薄。
3.法律信仰缺失。法律信仰是人们对于法律效力、法律权威的崇拜和敬仰,并以之来作为行动准绳的一种信念。一个人只要具备了法律的信仰,内心就会产生守法、用法和执法的自觉自愿的行为,而要产生法律的信仰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高职院校里,由于许多的原因使得大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非常欠缺,许多学生根本就不相信法律,反而会相信一些非法律的准规则,法律信仰自然会严重的缺失。在许多高职院校的法律信仰调查中,绝大多数的学生都没有法律的信仰,每一年在高职院校发生的许多事件也会得到很好的佐证。
从以上对于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现状的分析得出,许多大学生由于学校、教师和学生自身等原因导致了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困难重重,因此,必须首先分析出高职院校法律意识培养的关键是什么,以找出解决的途径。
二、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关键
根据社会对于大学生的界定可以看出,大学生是集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于一身的高素质群体,学好法律的基础知识也成为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必需。对于高职院校的大学生来说同样如此,他们虽然比较重视职业技能的培养,但作为一个现代的人,法律意识的培养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关键应在于以下两点。
1.让高职院校大学生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高职院校的大学生由于受专业的限制,许多的学校都采取的是三年制的教学方式,培养的目标的是专业型的技术性人才,所开的专业主要以经济适用型为主。学生在校学习基础知识的时间一般只有两年,而并不像一般本科那样学习四年。学习基础知识的时间也就非常短,还要完成课程所需要的学分。这使得高职院校的大学生两年的基础知识学习时间非常的仓促,加上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差,因此,在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方面,也就不应该像本科生那样的要求,要学生完成相应的学分并熟知法律的条文。对于高职院校的大学生来说,法律意识培养的关键应在于使他们懂得法律的基本知识,这一方面使他们能够守法,行为时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是当权利遭到侵犯时能够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2.促进高职院校大学生自主守法和践行法律。许多的高职院校大学生由于自身的素质及自主的学习能力比较差,在自己与别人发生冲突时,经常采取的方式就是非理性的暴力。同样在遇见别人与别人发生矛盾时,往往也是袖手旁观。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关键就是促进其能够自主的守法和践行法律,这其一就是帮助高职院校大学生拥有法律的意识,形成守法的精神,不去做一些违法或有损于法律的事情;其二就是帮助大学生在实践中能够践行法律,在自己和别人遭到不法的侵犯时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保护他人,而不是采取冷漠的态度;其三就是能帮助高职院校大学生健康的成长。
三、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途径
1.改革高职院校的课程设置。目前,大多数的高职院校由于学校的性质而并不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法律知识的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合二为一开设,这门课就是《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其中谈到法律知识的仅有三四章的内容,而且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少而简略。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生想学到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就显得相当的困难。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得我国必须向法制国家迈进,相应地人们的素质也必须得到提高才能适应。高职院校的法律课程必须予以改革。而具体改革的总目标就是让学生们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首先高职院校在注重职业技术培养的同时,也应注重基础文化课程的设置。法律基础课程应作为文化基础课基本课程之一,而不是附带在思想政治教育下,开设一门专门的法律基础知识课,让学生对这门课程引起重视。其次在课程的章节安排上,应把最基础的法律部分,如民法、刑法等放在开头的几章里。因为这会引起学生的关注,如若放在后面的章节里,往往会被忽视而让学生学不到知识。再次在课程的时间安排上,不要总是把这样的课程安排在一天最后的两节课上,应下午前一二节或早上三四节课上,这样学生才愿意或容易接受。
2.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教师作为大学教育的中坚力量,其素质对于学生的教育和成长至关重要。在国内目前的大多数高职院校中,法律基础知识课一直是系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课程下,并且只是简单的作为小小的三个章节来讲解,而教师并不是专业的学法律的教师,多数由教思想政治的老师上课。这就会导致法律知识教授的老师是一个非专业的人士,缺乏应有的法律素养,使得教学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在高职院校里,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首先就要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用专门学法律的人士来教授学生法律知识。学生就既能接受专门的法律知识教育,也使得学生能够很好的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使得法律素质得到真正的提高。
3.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要高职院校大学生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除了以上课程设置的调整和教师的法律素养外,学校还可以外在的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也就是运用广告和海报等形式来宣传法律知识,以帮助大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具体的途径有:一是学校可以将法律的基础知识部分印成小册子分发给每一个学生,让学生在业余时翻阅,或当学生在不懂或遇到困难时可以及时地阅读和运用以学习法律知识;二是学校学生处可以制作展板,在展板上附上许多相关法律的案例,让学生们有兴趣去看和思考,并从中学习法律基础知识;三是学校可制作宣传片和相关的法律性的光碟,挂在校网上或是在公开的场合、节日上放映,让学生们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
4.建立大学生自主的法律咨询中心。在高职院校中,大学生作为具有较高素质的群体,拥有着自主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在法律意识的培养里,学校的相关机构就可以创立一个自主的法律咨询中心,此中心的目的就是为广大学生提供一系列的法律知识咨询。在运行的方式上必需要有专门的老师来加以指导,学校给予大力的倡导和支持。这样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麻烦事时,就可以先咨询法律咨询中心,最后用理性的方式、法律的方式,而不是用非理性或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在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遇到有什么不懂的问题时还可以自主的咨询以解决难题。以此就能发挥学生的积极性,方便而快捷地了解法律知识和解决现实问题。
因此,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对于法制社会的今天来说已成为必需,而要做好法律意识的培养工作,就必须认真的分析当前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现状,探讨其关键性,最后才能找到合理的培养路径来。本文对于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提出了四个途径,从外在性来看,主要是要改革高职院校关于法律知识课程的设置和加大外在法律知识宣传力度,这有利于深化法律知识对于学生的重要性;从内在性来看,就是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和创立属于大学生自己的法律咨询中心,这就从内在调动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最终帮助形成具有较高素质的综合性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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