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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规则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16 16:26:1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合同管理规则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合同管理规则

篇(1)

1.1具体风险点描述

(1)向客户指定系统内单位或利益关系人单位承揽设计、施工。(2)在供电方案制定、审核等环节“吃拿卡要”。(3)外部工程招标采购及工程分包不规范。(4)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受理、方案审核、验收送电。

1.2防控措施

依据《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家电网公司“三个十条”》和《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则》等相关制度,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落实“三不指定”各项工作要求。①公示业扩报装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合格施工及设计单位名录等信息;②加强宣传,转变思想观念,适应售电市场改革的新形势;③对相关问题责任人严肃问责。(2)依据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根据现场勘察结果、电网规划、用电需求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与客户协商一致后,拟定供电方案。供电方案变更,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3)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公司规定,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一次性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帮助客户落实整改措施,严禁执行差别化验收标准。整改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送电。

2客户工程项目方案制定、工程验收等环节,涉嫌“吃拿卡要”

2.1具体风险点描述

(1)多头受理、业扩报装流程各环节间缺乏有效监督制约。(2)供电方案制定不合理或随意变更。(3)利用他人户号为客户办理新装用电业务。(4)泄露客户用电工程相关信息。(5)放宽或提高验收标准,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送电。(6)附加协议与供用电合同相关条款冲突。

2.2防控措施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则》《国家电网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细则》《员工服务“十个不准”》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进一步精简业扩手续、提高办电效率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等相关制度,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1)受理阶段,严格客户房屋或土地使用证明、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资料审查,杜绝多头受理情况。(2)严格依据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与客户协商一致后,拟定供电方案。供电方案变更,应履行审批程序。(3)加大营配贯通数据运用,利用SG186后台数据库稽查和信息化手段,清理冗余数据,逐步消除“有户无表、有表无户”现象。(4)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行为,对泄露客户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的单位、个人实行责任追究。(5)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开展竣工验收。①竣工检验时,应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标准、规程和客户竣工报验资料,对受电工程进行全面检验。对于发现缺陷的,应以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形式一次性告知客户,复验合格后方可接电。②验收重点项目应为:线路架设或电缆敷设;高、低压盘(柜)及二次接线检验;继电保护装置及其定值;配电室建设及接地检验;变压器及开关试验;环网柜、电缆分支箱检验;中间检查记录;电力设备入网交接试验记录;运行规章制度及入网工作人员资质检验;安全措施检验等。(6)严格按权限及要求拟定供用电合同,严格执行审批和会签程序。

3临时用电办理不合规

3.1具体风险点描述

(1)不按规定收取、退还临时接电费或违约金。(2)违规延长临时用电期限。(3)不按规定装设电能计量装置。

3.2防控措施

篇(2)

关键词:公司内部制度;法律制度;衔接互动

中图分类号:D922.291.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6116(2012)03-0099--06

一、对传统民间法与国家法二元结构论的突破

所谓公司内部制度,是指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所处的行業特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指引下,以规范化制度文本的形式确认和调整公司内部关系,是公司内部适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和。公司内部制度建置好比是“公司立法”行为,即以成文化形式针对内部“人”和“事”的建规立制,确立稳定而普遍的行为依循之准则,从而形成一定的“规范秩序”,实现公司的规则之治。公司的这些制度规范具有强制性,员工应当尊重和遵守它们,违反规则的行为会导致惩罚性后果。西方法律多元化学者认为,如果说强制性规则的存在意味着一种“法律秩序”的存在的话,那么企業中就当然存在着这种秩序。作为一个社团性组织,企業的存续和运营必然要求其为自身创设具有强制性的、所属人员一体遵循的规则,用以判定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如此就形成了企業内部的“法律秩序”,每一个企業也就成为一片拥有真实“法律秩序”的领地。这种观点的价值在于,它指明了公司内部制度同国家法一样但却在不同的层面上,发挥着规则化治理和型构社会秩序的功能。事实上,它们不仅仅具有规则的效力,而且各国法院一般都承认合法制定的公司内部制度可以成为司法办案的依据,为法院所采信,决定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但不能就此认定它们为法,因为法与非法之间应当有明确的界限,并非所有成文规则都具有国家强制力而可称之为法,也并非可以作为司法办案依据的就都是法,在法律缺失时,政策、习惯、道德也可以作为司法依据,但它们显然不是法。这里所谓的“法律秩序”只是一种比喻用法。公司内部制度是一种民间社会规范,是城市生活中的商事自治规则。

作为民间社会规范,公司内部制度同国家法的关系突破了传统民间规范与国家法的二元结构,呈现出各自独立而又互相联动的上下位阶规则系统的新范式。公司内部制度同传统民间社会规范相比有诸多不同特征,比如它产生于陌生人社会而不是熟人社会,它是一种制度设计而不是自然生长形成,它表现为系统化的成文规则而非不成文规则等等。但最具有现实意义的一个区别在于它同国家法形成衔接关系而不是冲突关系,尽管现实中存在对法律的规避甚至背离,但衔接与协调是其必然的主导关系。中外学者的诸多研究都表明,传统民间社会规范常常游离于国家法之外,甚至经常呈现紧张乃至冲突关系,原因就在于传统民间社会规范的形成是独立于国家法的一个自然过程,因此冲突在所难免。而现代公司的内部制度已然深深地嵌入了法制的框架之中,是在法律许可下的一种制度建设,在内容和程序上要受到法的指引。

公司内部制度相对于国家法而言,既具有严格的从属性,又具有广泛的自主性,这是由公司内部制度既要受到法律调控这一法治原则、又必须自主调处内部关系这一公司自治原则所共同决定的。其中,从属性是首要的,如果违背法的规定将直接导致公司内部制度的无效;自主性是必要的,否则公司将丧失存在的商業价值。澳大利亚学者艾兰(carleton K.A11en)曾提出作为附属立法一种形式的自治立法说,很好地说明了这种双重特性。他认为社会中还有大量的法人,它们存在于政府系统之外,并被授予了为自身制定细则的权力,这就是附属立法的另一种形式自治立法。这些法人制定的规则具有明显的自治性,因为它们仅直接对特定法人成员产生效力;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则需严格地受制于司法审查。最常见的例子就是股份公司的章程。

这里的从属性,是指国家法对公司建立内部制度授予创设权或者作出强制性约束,违犯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轻则导致制度因违法而无效,重则公司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实际上,公司面临的制度规范由内外两个方面构成——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制度环境是公司的外部制度,是指社会存在的、用以调控生产生活和利益关系的规则体系及其结构,包括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规则。制度安排是公司的内部制度,是在特定领域内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组规则,是公司自身的制度选择,它至少应当具备两大目标:一是提供一种结构,二是提供一种机制,制度的规范结构和规则机制共同构成制度的形式和实质。在法治社会中,公司的外部制度环境主要是法制环境,公司的内部制度安排是在法制的许可和指引下展开的,两者应当协调互动,共同构成规范公司活动的制度保障。“如果说体现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主体走出自身而参与市场经济时所须遵照实施的基本规则,那么,企業自身的那些使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具体化的制度规范,则是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業在进入市场经济领域之前所应遵循的初始化的制度规范,和企業在走出市场经济领域之后而修缮自身时所应接受的规制。”

这里的自主性,是指在守法遵规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意志、理念和判断不受干涉地进行制度建设和创新。公司自主“立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業法人自治精神的基本体现。法治经济尊重私域社会中主体合法的自由意志,保护私权利的自主行使不受非法干涉,遵循任何私权若非法律特别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作为市场主体的公司应当也必须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其中包括自主制定内部制度的权利,只要法律没有明文禁止或者作出规定,公司就可以自行进行制度建置甚至制度创新。

当然,公司不同类别或者不同职能部门的制度建设所受到的法律规制的力度是不同的,这取决于该事项可能对于市场和社会产生的影响程度。在公司某些领域,法律的强制性规范较多,法律精神侧重对公司的监管;在有些领域,法律规范以任意性为主,法律精神在于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法律服务。若根据两者联系的程度不同,大致可以分为紧密型、适度性和松散型三种衔接模式。

二、公司内部制度与法的紧密型衔接

在法人治理和人力资源领域,衔接关系是第一位的,因为前者涉及公司的权益分配与制衡,从而影响到市场生态环境;后者涉及人的基本权利,因此公司内部制度安排面临从紧的外部制度环境。

(一)法人治理制度

作为公司内部制度的“宪法部门”,法人治理制度与法发生最为紧密和直接的关联。就像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问题,宪法部门是法的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的部门法一样,法人治理制度也规定了公司的根本问题,即组织结构问题,其核心在于设计公司的利益制衡机制,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之间责、权、利的分配与构成,从而确保公司经营处于正确的轨道上,成为公司权益分配的依据和经营管理的基础。因而法人治理制度居于公司内部制度体系中的基础地位。然而,公司对治理制度的内容是不可以随意规定的,因为它们的内容将影响市场主体的地位、性质、交易安全和内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因此国家各层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对此多有规定。实际上,国家法与公司制度的衔接最初也产生于公司治理领域特别是公司章程。

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的宏观框架应以本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主要依据。公司法以强制性规范规定公司基本的机构设置及其权限划分。比如,公司章程是公司中的宪法,为各种治理规则之首,各国公司法都规定了公司章程中的必要记载事项,公司章程不得通过约定排除或变更这些规定。我国对于上市公司的章程有更为严格的规范,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规章,对章程内容的框架设计做出专门指导。在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我国《公司法》、德国《股份法》、美国《示范公司法》等都提出基本要求,公司章程需要确认和细化这些法定内容。当然,还有大量的其他治理制度,如公司治理准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此都有各种专项规定。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由于涉及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如人身权、劳动权、社会保障权等,因而公司在劳动关系和劳动条件等主要方面受到较为严格的法律制度约束。在法治社会,人力资源制度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作为生产要素的规则化表现上,也体现在它具有重大的法治意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自经济大萧条后,政府开始放弃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并通过法律手段对公司行为进行引导和监管。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公司内部率先受到法律规制的就是人力资源管理。因为劳动关系不仅是公司和商業的问题,也是民生和社会问题;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文明。如今世界各国对劳动就業和社会保障都非常关注,尤其是在英美和欧陆的福利化国家,非常注重对公平就業、雇员的权利、薪酬福利、辞退限制、职業安全与卫生、退休金管理、社会保障以及其他劳动关系、劳动条件问题给予立法和司法保护。比如,就劳动关系而言,各国劳动法从企業劳动制度的建设义务、建立程序、备案或申报制度、劳动者周知义务等方面对人事管理制度予以直接规制,同时通过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内容对公司制度的内容进行确认从而形成契约化的间接规制。如今,是否能够在劳动就業和社会保障方面形成合理、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已经成为检验政府和政党执政能力的基本标准之一。

尽管经过20世纪后半叶以来的不断发展,发达国家在劳动就業方面的法律制度已经较为完善,但是国家法毕竟是解决社会一般问题的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的规则,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保护措施必须经由企業这个媒介予以有效实施才能实现,纸面上的法必须经由企業转化为现实中的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的规则才能产生实效。因此,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承担着高度的法治化要求,公司必须严格根据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规则文本,把国家的法律原则具体化为合法用工和保护员工的日常管理规则。以我国为例,任何公司制定人力资源方面的制度,都需要熟知八个方面的法律依据,包括劳动就業、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業培训、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可见,公司能否合法合理地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仅关系到公司的人力资本效用,也关系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有效实施,劳动争议的有效解决,进而关系到员工和公司合法利益的实现,经济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三、公司内部制度与法的适度型衔接

财务领域和生产领域涉及金融安全和民生安全,公司相关制度既有同国家法对接的一面,又有较大的自主空间。法律对企業内部制度的指引主要在于设定業务标准,比如会计标准、质量标准、内控标准等,对于如何具体实施和运作,企業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自主地进行制度安排。

(一)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会计处理原本属于自主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务,公司如何具体操作则与法无涉。但是会计实务的多样化不可避免地导致公司财务信息的混乱,会计师听命于公司管理层而在账面上调整资本价值的事例屡见不鲜,因此法律的介入成为必要。这一转变同样始于西方世界的经济大萧条之后。松散混乱的财务会计实务、虚假的会计信息被认为是导致30年代美国资本市场崩溃和经济大萧条的原因之一。经济危机爆发后,纽约证券交易所对当时企業会计事务中的一系列弊端提出了激烈的批评。为了平息社会各界对会计职業界的不满,稳定市场秩序,国会于1934年颁布了《证券交易法》,整肃公司的会计行为。该法赋予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制定有关会计规划的权利。实践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制定权授予了职業团体,由它们制定会计准则。由此,英美法系国家逐步形成了在国家法认可和支持的条件下由职業团体或民间机构制定并会计规范的做法。在大陆法系国家,则主要通过立法来规定企業财务会计的行为规范。

在当代商界,“财务指标成为法律确认的监管标准”。这是由于企業生产经营的社会化联系日益广泛,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的金融秩序;也由于企業的会计操作直接决定了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否,财务会计活动记录往往是国家征税的依据,同时它又直接涉及不参与企業管理的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还由于企業之间也需要运用相同的会计语言进行经济交流。因此,会计制度不仅仅是公司内部事务,更是必须由政府加以规范、指引和管理的目标和对象,国家有必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提出基本的業务准则。各国企業,在建立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体系时,都需要遵循大量的法律、法规,做到财务会计合规操作,否则企業将受到处罚,至少也会在解决纠纷的司法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跨国企業、企業和企業之间的国际交往等需求日益增多,国家在制定企業财务会计规则时还必须考虑同国际惯例的接轨。

公司财务会计职能部门的業务可以分为财务和会计两大块,两者在性质上有所不同,所以与国家法的衔接程度也不同。财务属于公司理财行为,只要不违反国家金融法的规定,公司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自主地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侧重记录功能,其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目的是要得出一本“真账”,法律监管趋于严格,各国公司在建立会计管理制度时都需要遵循大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做到合规操作,否则将受到处罚,至少也会在解决纠纷的司法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我国《公司法》设有专章“公司财务、会计”,规定企業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一般原则;《会计法》对企業提出了建立会计内部监督制度及其应当符合的法定要求,此外还有一系列财政部的非常细化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需要公司遵守。

(二)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这原本也属于公司自主管理事项,如何管理、用什么样的标准管理,取决于市场竞争环境、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商業伦理道德。但是随着生产过程越来越关乎工人的人身安全,产品质量越来越关乎公众安全健康,随着资本利益同公众利益之间出现矛盾并且不断激化,进而演变为社会公共问题,各国开始致力于寻求如何以最佳方式发挥政府在产品质量监管中的作用。毫无疑问,市场机制和法治模式是最有效的途径。20世纪后半叶以来,各国对企業生产和产品质量的立法规制蔚然成风,多数国家制定了全面的法制体系和标准来规范企業的生产,国际行業组织制定的ISO系列质量认证体系也获得了多国法律认可。国家通过引导和监督企業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流程,从源头上确保产品符合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法对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的调整范围,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是,为企業提供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要求的原则性框架和基本指向。在国家法这个框架之中应当填充什么样的具体制度,由企業根据自己生产和产品的特点自行设计和执行。二是,从给企業设定法律责任的角度提高企業违法成本,促使企業运用包括制度化管理的手段来保障产品质量,履行社会责任。

由于生产和产品质量管理涉及多方面问题,制定这部分的管理制度也需要细分为几个方面,才能形成健全、完善的生产和产品管理制度体系。在这些方面中,有些同国家法的衔接要求不突出,比如生产部门的组织和权责规则不存在法律依据问题,物料采购管理方面的规则一般应重点注意《招标投标法》,仓储和物流管理一般应重点注意《消防法》。而另些则由于其关涉基本人身权利,或者具有外部效应,与社会群体利益有关,因此国家法不仅提出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而且对公司制度可能涉及的内容还提出具体的法定要求,公司必须在全面了解国家法的规定的前提下,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比如,在安全生产和生产设备管理方面,公司应注意《安全生产法》、《职業病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产品质量管理方面,公司管理制度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标准化法》及其配套的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公司内部制度与法的松散型衔接

市场营销、技术研发、行政总务等领域主要属于企業自主经营、自主创新的范围,只要企業遵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相关法,就可以极大地享有自主进行制度安排的权利,外部制度环境较为宽松。

(一)市场和营销管理制度

这部分管理内容一般分为市场、销售和售后服务三大方面,是公司直接参与自由竞争的市场行为,在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不侵犯公众权益的前提下,国家法原则上不进行过多干预。企業在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时,只需注意不同《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相抵触即可。当然,对于特殊产品,国家法会有特别规定。比如在婴幼儿配方奶粉行業,为了保护婴幼儿的身心健康,促进母乳喂养,国际有关组织和我国都了规范性文件,禁止企業进行有碍母乳喂养的市场营销行为。经营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企業,在制定市场推广和销售管理相关规则时,不得违反1981年第34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WHO Code),我国已经成为守则的签署国;不得违反我国《食品广告暂行规定》(1998)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1995)。此外,中国广告协会2008年的《奶粉广告自律规则》,也是相关企業应当自觉遵守的行業规则。

(二)技术与研发管理制度

高科技企業通常都设立独立的技术和研发部门,一般公司则可以独立设置也可以在生产部门下设技术和研发机构。如何组织和进行技术研发工作,是公司自主创新问题,法律的任务在于对知识产权进行合理保护,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公司在这一领域制定的管理制度,应当重在管理和激励,并且不违背《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行政和总务管理制度

这部分管理事项比较繁杂,相关的规则文本也很多,比如办公室管理规则、公文处理规则、会议管理规则、档案管理规则、车辆管理规则、办公用品管理规则、保密管理规则、安全保卫管理规则、消防安全管理规则等无以尽数。由于这部分内容主要属于公司自主的行政管理事项,国家法无须干涉,公司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可以自主决定本公司的内部行政管理制度。当然,仍然有一些法律需要公司引为注意。比如在制定档案管理规则时,需要了解我国《档案法》(1996年修改)和行政法规《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修改)的规定。

篇(3)

房地产开发商从有投资意向开始至项目建设完毕出售或出租并实施全寿命周期的物业管理,大都遵循一个合乎逻辑和开发规律的程序。一般来说,开发项目的全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即投资决策分析、前期工作、建设阶段和租售与资产管理阶段[1]。商品住宅开发设计管理阶段与住宅项目开发流程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一、商品住宅设计管理的内容及流程

目前我国商品住宅设计管理的工作内容主要有如下十三项具体内容。1,管理研发。制定设计管理规则和程序,制定工作标准及图纸审查标准,图纸管理及原始资料存档的流程,外部合作伙伴的储备工作。2,技术研发。探讨产品组成,产品档次及相应的规划设计要素和配置,探讨新设备和建材的选用,探讨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性化的设计细节,对已开发项目进行技术总结。3,合作单位的协调管理。设计顾问的遴选工作,监督顾问履行合约及阶段付款的操作。4,全程规划设计管理。协调组织顾问公司的工作,建立组织顾问例会制度及技术例会制度,全程跟踪,解决和协调规划设计阶段的技术问题,图纸的审查、设计变更管理。5,工程管理服务。制定设计进度,符合工程进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协助完成招投标技术标工作,协助确保产品质量,现场设计交底及验收配合,解决工地现场问题,提供设计变更信息,协助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经验总结。6,采购咨询及招投标配合服务。确定采购标准与招投标过程,配合顾问准备技术标,参与答疑,撰写评标报告。7,市场及销售咨询服务。提供销售合同所需的图纸和面积预测,提供设计变更信息,配合销售培训的相关工作,配合销售图册的相关工作。8,配套报审服务:协助督导设计院,提供相关图纸,协助征询工作。9,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确认技术要求、进行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图纸会审。10,收集和提供项目工程设计参数与要求,负责委托工程设计,收集与管理设计单位资料。11,提出合理先进的建筑设计方案、应用先进的建筑技术及材料,收集与汇总技术资料。12,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扩初设计及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并组织图纸会审或技术交底以确保设计之可行性及实用性,并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13,编制和完善公司内部设计标准程序文本以提高公司效率和服务质量水平,及时通报项目管理中涉及共性的设计经验以提高整体设计管理水平。

二、房地产公司设计管理与设计单位设计管理之间的比较研究

房地产公司的项目管理是使用各种管理手段,通过对项目各项活动所展开的管理工作而为实现项目目标的管理活动。房地产公司设计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将项目经营计划和产品定位、将设计任务有效传达到设计单位,并对多家设计单位进行协调和管控,完成设计技术文件并移交到相关部门,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设计单位的项目管理是以单一项目为考核评价单位,设计单位的设计管理的任务是为了完成设计技术工作任务而进行的单位内部管理协调工作。设计单位设计管理者的目的是按时以及在预算内完成项目,并且该项目可达到满足委托人需要的质量标准。

房地产公司设计管理者工作的范围不仅包括对图纸设计质量和进度的把控,更多的从企业内部需求、从成本和市场、多家合作设计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上对设计单位的设计管理者起到管控作用。同时在企业内部各开发环节中起到沟通和衔接的作用,确保所开发项目按时竣工并交付使用。设计单位设计管理的范围仅限于本单位设计人员、设计成果和甲方对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人力等要求,设计管理的重点则是质量和进度管理。

房地产公司设计进度管理服从于整个项目经营计划目标,需要把控所有合作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展情况。房地产公司的设计管理进度目标通常是合作设计单位制定设计进度的基础,设计单位设计进度管理上更多的关注于完成图纸设计过程中,本设计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协调和进度安排。

房地产公司设计质量要把握所有合作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不仅高质量完成合约范围的技术任务,还要确保各合作单位技术成果的准确衔接,通过多家设计单位圆满完成整个项目开发的所有设计工作。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管理仅限于本设计单位任务范围内或与甲方签订合约中所涉及到的业务范围,更多的关注每个专业的技术细节,确保技术文件的准确性。

房地产设计管理人员通常被要求具有建筑设计或工程设计等相关专业背景,能够顺利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营销语言转化为设计任务书并指导设计单位翻译为形象的工程语言,同时具备成本、市场、工程等综合专业技术经验,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 具备管理知识经验。设计单位设计管理人员通常被要求是在本行业内具备丰富专业经验和资历,能够综合解决专业技术问题,协调各专业设计人员,同时作为乙方代表与甲方进行沟通的专业性人才。

三、设计合同管理

设计合同管理就是根据项目设计工作需要,选择适合的合作设计单位或顾问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和责权利关系对合作方的设计过程进行管控的过程。

实施全面的合同管理,主要应做好如下工作:

1、提前做好合同管理方案,完善合同内容。2、明确责权划分。3、在设计合同执行中,加强对进度、质量和成本的把控。4、限制合同转包或分包。

四、设计进度管理

设计进度管理在地产开发项目中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计管理人员按照项目设计流程、项目开发周期和设计内容要求等编制设计进度控制计划,并以此作为设计工作进度控制的目标,对设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经常检查、对照、分析、及时发现实施中的偏差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调整进度计划,解决发现或发生的问题,保证设计计划目标实现的过程。

设计管理人员应在项目前期策划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开发总体进度要求、设计的工作量、工程复杂程度,制定项目设计工作计划。

五、设计质量管理

设计质量管理就是在严格遵守技术标准、法律法规基础上,正确处理和协调技术、成本、资源、设计条件、业主要求等制约因素,使设计成果能够更好满足项目所需功能和使用要求,能充分发挥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最大化地创造出经济和社会价值。设计质量管理贯穿于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以及现场施工过程中的产品监控全过程。

设计质量控制的要点如下:

(1) 明确设计质量控制目标。设计管理人员在设计开始前要认真编制好有关的设计指导文件,如设计任务书、设计指引等。设计质量控制目标的具体描述对设计质量产生直接影响,所以,目标文件的语言必须明确、具体。

(2) 确保审核设计成果时使用的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引入竞争机制,组织设计招投标,选择综合评估后最适合项目的设计单位中标者承担设计任务。

(4) 设计过程中设计管理人员要进行设计跟踪,定期审查设计文件[2]。

六、设计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贯穿于整个开发项目的全部过程和每个方面,从项目策划开始,到项目设计、现场施工、招投标、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使用,每个环节都离不开成本管理工作。设计成本管理就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各阶段,通过制定规划设计成本管理方案和目标,并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在规划设计工作中对规划设计成本管理方案和目标进行实施和控制,以实现节省项目开发建设成本的目的。规划设计对项目建安成本的影响,在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大约为70-80%;施工图阶段大约为10-20%,项目招投标和开工建设阶段大约只有10%左右[3] 。

在商品住宅设计成本管理中,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众多复杂的因素,设计成本管理不仅要求在设计阶段合理控制造价,更要求在招标过程中,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协调共同控制项目造价。

参考文献

[1]刘洪玉.房地产开发.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

篇(4)

关键词:工程项目 财务风险 控制

1、成本管理的风险控制与对策

成本管理的风险控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中的核心问题。要规避投资成本管理的风险开发商首先应明确投资成本的构成,要建立企业成本管理体系,特别是要制订企业《成本管理制度》,对各成本细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房地产开发企业中投资成本的确定来源于项目可研报告中“投资总成本表”。单项投资成本是限额成本,是指导各单项资金流出的极限标竿。在预测各单项资金流出将突破极限标竿时企业应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建安工程成本控制与对策:建安工程成本是许多开发商在实际操作中最难以有效控制的科目。建安成本之所以难控制根本原因有两点:其一开发商未真正建立起成本管理体系,相应成本管理制度不建全。其二实施成本管理阻力巨大,强大的阻力来自于工程技术人员特别是技术管理人员。质量、工期、成本三要素中质量和工期目标是为大家所认可的,唯独成本目标在执行中有抗,性究其原因是未改变传统的思想观念、旧国企吃“大锅饭”思想依然严重,本位思想严重或有私心作祟,总认为实行成本管理限制了其管理权限,“无权”或“权少”了,说话不算数无威信。于是就以工作效率底、影响工程进度为由绕开或变相绕开甚至不执行成本管理制度,岂不知这样后果的代价是巨大的,“管理出效益”成为空谈。成本管理提倡全员管理,提倡团队精神,提倡严格按照成本管理制度规范化的活动。为此,工程成本管理应引起开发商的高度重视。提倡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工程项目建立起“限额设计、倒逼成本”的指导思想。对频繁变更工程应重视“价值工程”的应用,应重视与建筑承包商的谈判技巧,对建筑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结算” 技巧应有充分对策准备。这其中包括“施工合同”条款的研究和预防产生纠纷的措词。合同管理是许多开发商进行风险管理的“真空”地带。开发商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要改变合同一人洽谈、一人签约的危险现象,技术经济人员、法律顾问应在合同洽谈初期介入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非工程成本中的销售费用控制,开发商应重点对广告成本费用和售楼部装饰费用进行监控。售楼部装饰内部招标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广告费用使用的管理,就目前社会情况广告界存在着巨大“黑洞”现象。要解决这个问题,开发商同样应着眼于管理制度的完善,将销售费用控制纳入成本管理体制中,是否遵守“游戏规则”才是决定管理成败于否的关键所在。

非工程成本中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控制重点目标应是财务融资计划的管理,合理的融资计划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进行安排。为此,开发商应高度重视投资资金需求计划的安排,正确编制项目现金流量表决定了融资计划是否合理,同时亦体现出资金使用效率和经济性。成本管理成败主要是人的因素,只要开发商牢固树立成本管理思想,义无反顾推行成本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在投资管理中的风险是可以避免的。

2、公共关系的风险控制与对策

开发商与建筑承包商关系的风险控制对策主要是将此风险控制体系纳入成本管理制度中来防范风险。要注意施工单位的投标策略、施工中的索赔策略以及强化现场施工管理。特别是现场施工管理许多开发商认识不足,现场技术力量薄弱甚至于记录施工日志不完善,不善于运用管理技巧来规避“现场签证”带来被索赔的风险。开发商应重视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品德素质,增强技术素质的提高,运用“优胜劣汰”原理强化管理。

开发商与购房者关系危机的风险控制同样是管理的问题。首先开发商应真正树立“顾客是上帝,信誉是生命”诚信经营的思想。建立IOS9000系列体系,严格按照IOS9000系列的指导思想进行规范经营。开发商控制与购房者关系风险重点应注意“购房协议书”“认购协议书”等条款的措词上。对协议条款应仔细斟酌,应避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协议条款出现。要慎重处理如收取商品房预订(定)金、保证金等极易引起纠纷的活动。要树立品牌意识,不断加强公关人员、销售人员的素质培养特别是要彻底改变销售人员只会售房,不会看图、不会解释顾客提出的疑问。销售人员履行告知义务、恰当地解释和富有感染力的宣传是楼宇成功销售制胜的法宝,也是开发商规避公共风险最佳途径。

开发商与公共媒体关系危机的风险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开发商要善于和媒体交朋友,要真诚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开发商要懂得运用公共媒体这个平台,充分进行社会沟通、展示企业的风彩。开发商运用这个平台一方面展示了自己,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同、认可,同时也为企业锁定自己的目标顾客,寻找到发展商机,为准确市场定位奠定了基础。许多成功的开发商都有这方面的体会。为此,开发商应十分重视与公共媒体的关系。有条件的开发商可以定期与媒体举办一些公众研讨活动,研讨内容可以涉及如:房地产发展趋势、建立绿色环保社区、住宅产业革命、住宅需求与发展等社会公众关心的主题,还可以与媒体举办专题的征文比赛、房地产知识竞赛等。开发商与公共媒体的良好合作关系是开发商规避与公共媒体关系风险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开发商展示自我宣传企业形象最好选择,这种企业形象宣传效果是任何广告宣传无法比拟的。

3、控制策略

通过对上述风险控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并且风险的来源大多数是人为的原因。为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重视风险控制的同时应注重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体系;建立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发展预测、预警机制;建立良好的协调和制约监督机制同时提高企业营销策划、规划设计、技术创新、工程管理能力。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完全有能力规避风险、控制风险的。技术管理人员失误的风险。避免技术管理人员的失误风险管理者首先着重应对工程技术人员综合素质考察,专业技术水平、道德品质是关键,注重工作能力而不是学历。对于工程技术人员要专业明确、职责分明。要避免工程技术人员什么都管的管理弊病,特别是从事现场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十分注重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和工程项目的时时监控,不宜分心关注如内部材料采购、施工议标、合同订立等问题。因为如内部材料采购、施工议标、合同订立等属操作性、政策性、专业极强且最容易产生纠纷、产生许多问题、最不易控制的敏感性项目。对于上述敏感性项目管理者应通过制定管理规则、发挥各专业优势互补以专题论证解决。为此,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考虑组建“技术经济部”专业进行上述复杂项目及合同的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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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成本管理

1.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分析

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就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所消耗的人力、机械、材料和费用开支进行的监督、指导、协调和限制,除将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之内外,还应该进一步寻求最大程度的成本节约,确保项目成本目标的实现。要做好建筑施工单位成本管理,就必须做好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等工作。

(1)从项目部管理手段的角度出发,就是因为项目部在材料采购、入库、消耗等各个环节管理混乱,没有明确的管理制度,造成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意舞弊,从中牟利,使用人员不能做到节约使用材料,从而造成大量浪费。

(2)项目部人员缺少合同管理能力,在材料购买合同、分包合同等签订中,因为合同知识不足,不认真等原因,签订条款不合理,项目部处在不利地位。

(3)目前施工企业虽然实行了项目经理负责任,但大多数国有或国有改制的民营企业实际上也没有真正对项目实行责任成本考核,没有具体的操作性强的项目经营预算和成本分析。

2.建筑项目成本的管理内容分析

2.1 人工费管理

按照预测单价,分解出人工费,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管理,防止人工费超出指标。如人工费有节余,可奖励责任人或责任小组,在做人工费控制的过程中需要做到:配置具用熟练技能的工人;根据施工进度、技术要求合理搭配各工种工人的数量;注意各施工环节的搭配,减少工时浪费;减少零散的用工。

2.2 材料费管理

材料费控制在质量合格的情况下,主要是量和价的控制,材料用量要严格把关,不得超数量;材料价应货比三家,选择价格低者,不得超出投标材料价格。如价格上涨超出了投标文件规定的“不调整单价的幅度”时,应做好材料价格的原始记录,保存凭证,通过正常途径,向业主提出赔偿“工程造价增长预留费”;材料费控制应严格执行进、出库制度;进库要验收、记账;出库要登记数量、用途、领用人。

2.3 机械费管理

机械费的控制上限不得突破投标报价确定的机械费总额,在对机械费进行控制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严格执行机械的保养程序,减少不必要的修理费;合理配置机械。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配备适当型号的机械,以满足施工要求;减少油耗,制定机械油耗指标,按照指标要求供给油料;配备技术素质高的机械手,降低人为损坏的几率。

2.4 现场管理费管理

现场管理费是与工程施工直接相关的成本,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直到保修期满为止,现场管理费的控制过程汇总需要做到:做好雨季、冬季施工的准备工作,预防因突然的自然环境的变化而影响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施工.各个专业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对于不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施工成本增加,由执行责任人负责;防止质量事故发生。质量事故会增加返工费、停工费、返修费、事故处理费等。

3.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控制措施

2.1 成本管理体系建立

建立完整可行的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体系,对工程项目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成本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管理机制,完善企业组织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成本管理体系是企业搞好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基础。建立成本管理体系的目的是通过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来规定成本管理活动的目的和范围,企业需要应用价值链的思想来分析价值链上每项活动的成本驱动因素,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规则和处理流程,同时还要兼顾好预防道德风险和提高效率的关系。

2.2 PDPC的运用

PDPC法是指为完成某个任务或达到某个目标,在制定行动计划或进行方案设计时,预测可能出现的障碍和结果,并相应地提出多种应变计划的一种方法。这样,在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不利情况时,仍能按第二、第三或其他计划方案进行,以达到预定的计划目标。PDPC法概念图上统筹多路计划,选择不同的施工队使用不同的成本组合完成任务。这样通过寻找新的、更好的、更省的、效益更高的技术方案,达到优化方案,降低成本的目的。利用PDPC法,从全局和整体掌握系统状态以做出全面判断,按时间顺序掌握系统的进展情况。在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中,用PDPC法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恰当地提出所有可能的手段或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碰到困难时,迅速采取相应对策。

2.3 成本控制与冲突处理

冲突是指人们由于某种抵触或对立状况而感知到的不一致的差异。冲突与差异是否真实存在没有关系。只要人们感觉到差异的存在,则冲突状态就存在,施工计划在执行过程中,总会遇到许多管理冲突。采取切实有效的策略解决冲突。当冲突过于激烈时,项目经理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方法来减缓和削弱冲突。该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通过相应的解决冲突的策略,顺利地解决了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冲突,减少了不必要的返工、修复、施工停滞的现象,科学地指导了项目的施工活动,避免了质量成本和时间成本的浪费,最终达到了项目成本控制的目的。

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在其成本控制过程中,存在项目成本管理水平不高,成本控制的途径和方法落后,施工成本管理不细的问题。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项目必然要实施有效的监控,尤其要对其管理的绩效进行评价,以保证企业利润。而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理所当然地成为施工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的标尺,同时还为建筑企业对项目的考核和奖惩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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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煤炭 知识产权 保护

一、知识产权对煤炭企业的作用

现代化的煤炭企业是以高新技术的开发实施为基础,具有高智力投入、高资金投入和高风险的特点,只有加强对高质量劳动成果的保护,才能有强大的动力机制,促进煤炭企业迅速发展,现代化的煤炭企业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

1.知识产权为煤炭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理念。当今是知识经济的时代,而知识经济的核心是高技术。在这种背景下,煤炭企业只有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当前,我国煤炭企业进入了整合重组,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煤炭企业要生存、发展就必须要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就必须在技术进步、技术创新上多做文章,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技术创新与进步必须要更多地依靠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

2.知识产权为煤炭企业的发展确立了激励机制。知识产权制度用赋予知识产品创造者一定的专有权,使权利人可以独占市场,这样不仅能够收回发明创造付出的投入,而且能够取得比其投入更多的回报,从而继续新的发明创造,这样不仅改善煤炭生产的作业环境,提高企业科技化水平,增加企业效益,而且直接影响发明创造人的经济收益。因而,知识产权成为激发人们发明创造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机制。

3.知识产权能够促进新技术迅速转化为生产力。知识产权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把保护和鼓励技术发明的商品化和产业化作为根本的出发点。专利法规定,对发明人的奖励和报酬,重点不在发明完成后,而是在技术发明产业化以后,从其创造出来的效益中提取。专利制度的这一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促使技术创新,迅速应用于生产实践,避免了技术的闲置和浪费。

二、煤炭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在国外,企业已把知识产权当作企业发展的“命根子”,千方百计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然而,我国不少煤炭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很多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中不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科研成果研究出来后,不是去申请专利,寻求法律保护,而是进行成果鉴定,,公开成果,造成新颖性的丧失,进而也丧失了申请专利的权利。

2.知识产权流失严重。一方面煤炭企业科技人员的流动造成知识产权的流失。科技人员流动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择业自由的体现,也是实现科技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化配置的一项重要措施。然而,由于企业管理的缺陷,加上科技人员法律意识薄弱,不少科技人员在流动过程中,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管理制度,把本企业的关键技术或商业秘密当作提高自己“身价”的法码和资本,携其“跳槽”,导致知识产权流失;另一方面企业忽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导致知识产权流失。知识产权价值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对无形资产评估却未受到企业应有的重视,相当一部分企业在评估企业资产时,没有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有些企业即使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往往也是低评,远远低于知识产权的实际价值,从而造成知识产权的流失。

3.知识产权管理薄弱。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是美、日等发达国家企业的通常做法。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我们的差距很大,煤炭企业尤甚。目前,大多数煤炭企业没有专门设置知识产权事务机构,有些煤炭企业虽然设有专门负责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机构,但管理人员比较少,知识层次不高,保护意识也不强。另外,很多的管理机构并没有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更谈不上灵活地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来促进企业发展了。

三、完善煤炭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针对煤炭企业知识产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完善:

1.增强煤炭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1)大力宣传煤炭企业所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势,增加知识产权保护的使命感和危机感。通过宣传,让企业明白我国煤炭工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与其他企业的差距,克服盲目乐观和因循守旧的思想,增强忧患意识,从而以强烈的责任感去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氛围。

(2)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命根子”的观点。增强煤炭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宣传,使其认识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本企业发展壮大的根本,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从而使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到知识产权保护活动中去。

2.建立有效、严密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细化知识产权机构的职责,完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煤炭企业的内部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制定专门的责任制度表,明确机构内每个成员的分工和职责,由专人负责专利的申请、商标注册、科技成果登记、技术资料的加密归档、处理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等工作;完善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保密制度、成果归档制度、技术合同管理制度在内的一系列知识产权管理规则,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当今的形式下,煤炭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频繁,尤其要加强技术合同管理制度,在转让科技成果,进行技术交易时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法》有关的规定,签定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中介等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有关知识产权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事项。

(2)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激励机制,完善知识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对为企业知识产权建设作出贡献的人,企业要落实国家的有关奖励政策,从物质上和精神上给知识产权创造者予奖励,特别是对于为煤炭企业的发展作出了显著贡献的科技人员及管理人员予重奖,可采取一次性重奖、效益提成、技术作价入股等多种形式,给他们在工作待遇、生活待遇上予以回报,真正做到多劳、多贡献多得,从而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者的积极性,使他们自觉保护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3)建立利用知识产权文献的设施和制度。专利文献具有反映全球范围内已知技术水平、最新技术动态、未来技术发展趋势以及竞争对手经营战略的重要功能。所以说企业利用专利信息,不仅可以了解本技术领域世界科学技术的现状和水平,还可以预测技术发展的趋势和动向。故此,煤炭企业应该订阅专利文献,并搭建网络平台,利用互联网资源对本部门相关领域知识产权的动向予以充分的了解和掌握。

3.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经营保护战略

(1)发展自主知识产权,构建自己的知识产权壁垒

一是开展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所在。故此,煤炭企业要鼓励技术创新精神,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新技术开发研制成功后,尽快实现新技术的商品化。二是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手段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对于假冒、欺骗行为以及侵犯知识产权人正当商业秘密的行为,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加以保护,如本企业的工作人员泄露、出卖技术秘密等行为。

(2)在企业的产、供、销的各个环节要进行专利检索

煤炭企业在新技术开发前进行专利的检索,可以避免重复开发,也可以从中获得启发,节约开发时间和费用。同时通过专利的检索,对于那些依法已经到期或者未交纳专利年费等原因失去专利权的那部分专利,可以免费共享。煤炭企业在采购和进口机械设备的零部件或技术转让等环节应该进行专利检索,以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4.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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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速公路公路养护管理对策

1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特点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特点

(1)实施养护作业的强制性。高速公路在国家综合运输网络中所具有的地位及作用,决定了对高速公路的养护应当是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强制性养护。

(2)高速公路养护对象具有广泛性、全面性。高速公路的养护对象:道路、桥涵及沿线附属设施,交通工程设施、绿化环保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等全面的综合系统工程养护。

(3)养护作业方式的机动性与时效性。与一般公路养护相比,高速公路的养护更注重快捷机动、实用高效,养护工艺、操作规程程序的科学性,养护作业实施时需特别设置交通安全管制区段。

(4)养护技术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高速公路的养护除需要具备机械化、专业化外,还必须具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科学配套与有效实施。在养护检测手段上,必须具备现代化综合检测手段和设备。

1.2我国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护管理体制不够科学。目前我国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与一般公路的养护管理基本一样,大多仍采用事业型的管理体制,不能反映高速公路社会化大生产的市场价值规律要求;养护经费来源仍采用拔款方式,不能适应高速公路管理企业经营性要求,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养护技术水平的提高与管理机制的创新。

(2)养护运行机制落后“,重建轻养”思想严重。对养护管理强制性要求,缺乏足够的科学判断和认识及有效的法律监督与约束,主要表现为对养护责任及事故追究滞后或不到位,监管不严,处罚过轻;对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对科技进步重视不够,尚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和机制。

(3)缺少养护定额与规范管理。缺乏针对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特点的全国性或地方性统一的养护定额与技术规范以及实施细则,养护工程费支出缺乏严格的考核标准,随意性较大;养护质量的考核仍沿用一般公路养护的“好路率”指标,不能满足高速公路全方位养护的客观要求。

(4)养护管理人员总体素质普遍偏低。缺乏专业化技术养护队伍和管理队伍。

2我国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展对策

2.1改革养护管理体制

(1)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是指养护管理权限划分及养护管理机构设置、管理层级结构和人员配置的一系列管理规则、秩序及规范所构成的管理结构体系。

①建立集中统一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体制。管理与技术管理领导权必须高度集中,必须实施严格的分级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验收、资料统一管理与归当管理。

②从制度和机制上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力培育并开放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真正实现管养分离。实现养护管理用人机制和用工方式的全方位社会化,通过招标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高的施工队伍,建立养护工程的竞争机制,养护工程实现从计划任务形式向合同管理形式的转变,以适应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特点。

③建立专业化的养护队伍。只有人员精干、技术全面、训练有素、机械配套、安全措施完备的专业化养护队伍,才能完成高速公路各种突发事故的抢修工作。

④实现养护工程的决策,由经验型向专家系统型的转变。建立和完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数据库,充分发挥路面管理信息系统(PMS)、桥梁管理信息系统(BMS)及养护维修工程专家决策系统的主导作用;采用国际通用的服务类行业星级评价标准,对高速公路的使用能力与服务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2.2建立科学的养护管理法规体系

(1)按照《公路法》的条款内容,建立相关配套法规,完善法规的具体实施细则。

(2)加强政府对公路行业的监管力度。明确经营性公司只有在依法履行了养护、维修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才具有合法的收费、经营权力。

(3)对新建高速公路的设计与施工,明确规定有关养护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强制设计中的养护管理技术可行性,制定相应的公路养护方案,强调公路施工缺陷维修期施工单位养护的责任与义务,采用法律与经济手段进行约束。

2.3养护管理技术发展

(1)利用交通地理信息系统促进公路养护管理现代化。由于交通地理信息系统可以将空间信息数字化,并使这些信息可视化,为公路养护和运营提供大量、及时、准确的数据信息,为公路交通的发展、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2)利用高科技检测技术促进工程质量监测和公路养护智能化,通过利用高精度传感器、卫星扫描等先进技术,实现人工检测向自动化检测发展,由破损类检测向无损检测技术发展,使公路质量的检测、评估和病害分析更加快捷,使公路养护更加合理经济。

(3)吸收国外高速公路养护适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路面耐久性,延长公路使用寿命。

(4)养护机械发展对策养护机械化是公路现代化的必不可少的保障,养护机械化是实现高速公路使用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的关键。高速公路养护的主要特点是追求高效率、高质量、高效益,这要求养护机械要具有操作性能好、自动化程度高、作业能力大、速度快、污染小的特点。实现养护机械化,除了部分引进国外先进的大型综合养护机械外,必须不失时机的抢抓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大发展的机遇,立足养护机械的国产化,不断提高公路养护机械的装备率、配套率和技术水平。

(1)学习、引进国外先进的机电液一体化技术、电子显微技术。开发节能、高效、低噪声、低污染且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养护机械;研究开发故障自动监控系统,提高养护机械的安全性、舒适性和易操作性。

(2)养护机械向大功率、多用途的方向发展,提高机械的使用效益,适应高速公路安全、快捷的作业要求。

(3)引进国外先进的CNC加工设备和工艺技术,提高养护机械的制造技术和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及机械性能的可靠性,延长使用寿命。

3结语

高速公路的作用及特点决定了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如何搞好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是摆在公路管理部门及经营企业面前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正确树立“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养护也是发展,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必须发展”的观点,是我们从事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