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 > 银行市场风险分析及对策
时间:2023-06-16 16:25:5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银行市场风险分析及对策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2月23日
一、前言
自2006年12月11日起,中国加入WTO的过渡性保护期结束,我国金融市场将全面开放。按照我国之前的承诺,我国将逐步开放银行业,主要措施有:取消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并逐步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这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将处在同一个竞争平台和竞争环境当中。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银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起步较晚,管理机制相对来说并不完善,目前尚处于相对初级阶段,外资银行的进入将带来更多竞争,也将加剧我国金融业界的风险;同时,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对外开放以及分业界限的日渐模糊、商业银行经营重点的转移,使得金融市场风险正日益成为商业银行最重要的风险之一。如何提高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尽快与国外银行的管理水平相同步,已成为我国银行业不容回避的问题。
我国银行业于2006年底全面开放,这是我国经济与世界相融入,参与全球化竞争的标志,更重要的是要求我们遵照国际惯例。外资金融机构和企业已经发展并采用了一系列的技术来度量和管理市场风险,目前国际上金融机构所采用的市场风险量化管理方式主要是VaR方法。VaR方法是在1994年由J.P.Morgan银行提出的。该方法一经推出,就受到国际金融界的普遍欢迎,迅速发展成为风险管理的一种标准,并被许多金融机构采用。我国商业银行只有在学习国外先进的、科学的度量和管理方法的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市场风险度量模型和管理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水平,提高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对于我国来说,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VaR模型基本原理
VaR(Value at Risk)按字面意思解释就是“按风险估价”,就是指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内,对给定的置信度、给定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值。VaR有三个要素:(1)VaR的值。VaR把资产组合的市场风险用一个具体数值来表示,代表投资组合的可能最大损失;(2)持有期。计算VaR值时,必须事先指定具体的持有期;(3)置信水平。置信水平是指对发生VaR表示的最大损失额的把握程度。
VaR的数学定义为:P(P≤VaR)=1-σ,其中P表示在t时间内某资产的市场值的变化,σ为给定的概率。即:对某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在市场条件下,对给定的时间区间和置信水平,VaR给出了其最大可能的预期损失。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以1-σ的概率保证,损失不会超过VaR。
也可以将VaR定义为下式:VaR=E(W)-W*,其中,E(W)为资产组合的预期价值;W为持有期末资产组合的价值,设W=W0(1+R),W0为持有期初资产组合的价值,R为收益率;W*为一定置信区间C下最低的资产组合价值,设W*=W0(1+R*),R*为最低的收益率。
三、VaR模型度量上市商业银行风险的步骤
参数法是计算VaR时常用的方法,这种方法的核心是基于对资产报酬的方差―协方差矩阵进行估计。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目前流行使用的J.P.Morgan银行的Risk Metrics TM方法,它的重要假设是线性假设和正态分布假设。这样通过样本估计出均值与方差,对某个给定的概率,就可计算出相应的VaR值。获取标准差σ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等权重方式,它度量的是无条件波动;另一种是指数权重计算方式,它度量的是有条件波动。在对工作日内的风险及隔夜风险进行分析与估计时,正态性假定是很有效的。但对非经常事件,正态性假定是不恰当的。事实已经证明,收益率的分布是厚尾的,因而正态性的假定会导致对极端事件的VaR值的严重低估。
上市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主要是通过股票价格来体现,我们通过对上市商业银行股票价格波动性,即股票收益率的VaR值的计算步骤的描述,以体现VaR方法对上市银行市场风险的度量的基本思想。
第一,应该先选取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初步的处理。一般是选取约4年的股票的日收盘价,根据公式ln(Pt/Pt-1)来求得收益率(其中Pt与Pt-1分别代表相邻的两个收盘价)。
第二,对检验求得收益率的正态性。主要的统计量是看偏度、峰度、JB检验值及Prob值的情况。
第三,检验对数收益率是否存在ARCH效应,最常用的是LM检验。
第四,选取合适的模型进行拟合。通常数据都会存在“尖峰厚尾”的分布特征,在选取模型时根据之前众多学者的研究GARCH(1,1)模型的拟合度较好。
第五,选取方法计算VaR的值。
第六,对VaR进行检验。为了确定VaR的准确与否这一步是必不可少的。
四、VaR模型在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中的适用性与局限性
由于我国的金融市场与国际市场存在一定的差异,以及我国风险管理的发展起步较晚,使得VaR在中国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VaR模型大多是建立在资产组合的收益和市场价格变动呈正态分布的基础上的。但是从我国大量相关的数据分析可以得知,数据普遍存在“尖峰厚尾”现象,这就不符合正态分布,如果再继续使用服从正态分布的VaR来度量风险,则会造成估计值不准确,风险也就不能正确估量出来。因此,银行业在使用VaR度量风险时要考虑到数据的特性,开发可以克服“尖峰厚尾”现象的模型。
计算VaR时需要大量的历史数据,这就存在了一些问题。我国的股市起步较晚,有些股票历史数据仅有几年的累积而已,在计算VaR时存在困难。即使是那些已经有十几年积累的股票,也未必能得到准确的VaR值,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股市还并不是很成熟,数据的计量方法也一再的变动,例如自2002年9月23日起,上证综合指数采用新股首日上市计入指数的计算方法,必然导致股级虚增,造成数据的失真,若是采取这个时间段的数据进行风险度量也必然得不到准确的结果。
根据对VaR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局限性分析,可以看出在应用VaR时需要的条件如下:一是累积及规范数据,数据是使用VaR测算风险的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数据的量关系到测量结果的准确与否;二是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在开发过程中要遵循系统的开发原则,注重系统的特殊性。主要有两方面的要求:第一点是风险的定量管理不仅需要复杂的模型或算法,而且大多数情况下还需要综合运用这些模型或算法,这是需要在设计系统时注意的问题;第二点是要注意系统的广泛可操作性。在商业银行的各个部门及整个银行组织机构的各个层次都不同程度地需要进行风险监控与管理,因而风险管理系统的使用者将是各种层次的管理人员,他们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与需求不同。为了使所设计的风险管理系统能真正地服务于银行的日常工作,在系统设计时,应注意尽量使系统的操作简单、方便。
五、结论及建议
综上所述,中国的商业银行在使用VaR作为度量市场风险的工具方面还并不尽如人意,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方面,随着金融市场发展,需要进一步促进银行业市场风险监管和管理能力。中国银监会也高度重视金融市场发展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
商业银行面对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注重加强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一是重视市场风险,逐步建立起适应金融市场发展和业务创新的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二是逐步集中统一管理市场风险;三是加强对市场风险管理资源的支持,培养专门的市场风险分析人员,建立适应自身特点的风险管理系统,增强风险管理力量,提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水平;四是学习国外先进的理论经验,灵活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五是注意累积数据并且要保证数据的可用性、准确性。
主要参考文献:
[1]都郁.银行业全面开放后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河北工业大学,2007.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市场风险;公司特有风险
一、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析
按照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风险分类标准,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信用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与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相比,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主要集中体现在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上。信用风险主要是在银行的表内和表外业务中交易对象无力履约,操作风险则在于内部控制以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的成因分内外两方面因素。本文把国有商业银行风险划分为两大类:市场风险和公司特有风险。
(一)市场风险的成因
国有商业银行市场风险具体包括国家经济金融政策风险,经济体制风险、利率风险、国际收支风险、社会信用风险和银行竞争风险。在转轨时期国有商业银行市场风险产生的原因表现在:(1)国有企业“绑架”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历史和体制方面的原因,加之我国企业以间接融资为主,以国有企业为主造成的国有商业银行累积的制度性不良贷款,虽然通过发行次级债券、不良资产剥离、动用外汇储备注资,使得目前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大大下降,然而,只要国有企业还没有改制成真正的股份公司,国有企业仍将过度依赖国有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被“绑架”的现状仍将继续。因为在政企不分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相当于一个人身上的两个口袋,对一个人来说,把左口袋的钱放在右口袋“绩效”相同。然而,现实情况是国有企业这个口袋的底破了,放多少钱漏多少钱!因此,只要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都没有改制成真正的股份公司,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体制风险就大大增加。(2)社会信用意识淡薄,信用评估体系缺乏。在西方发达国家,信用大于生命。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不仅仅是一种产品,而更是一种信用。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独立的信用风险评级机构,商业银行无法获得有价值的信用风险信息,客户信用审查的成本极高;现有的会计、审计等信息中介机构独立反映企业财务风险信息能力较差,有时甚至出现提供虚假信息现象;还没有面向金融机构提供风险管理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的专业化公司。因此,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很大。(3)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性地位问题。维持国家商业银行的非竞争性甚至垄断性地位是目前整体和宏观视角的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目标。这一目标不仅仅是银行内部存在抵制竞争、保护垄断地位,更主要还是政府行为。其理论依据是:银行业数量太多有可能影响金融稳定性,因此,非竞争性甚至垄断性银行结构是有效的(马尔科·斯科雷伯,1999年),在某些情况下,集中性银行要比竞争性银行体系更加有效,如拥有众多竞争性银行的美国金融业曾经表现出极大的不稳定,而一些由几家大银行垄断控制的国家则表现出了比较高的稳定性(富兰克·艾伦,2002)。然而过度集中意味着只有少数几家银行享受经济地租,并且有可能因为缺乏竞争而导致效益和效率低下。2003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2.9%的平均资本利润率,远远小于世界1000家大银行17.6%的平均资本利润率就是很好的证明。可见,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外在的政策体制风险同时内部化了其盈利性风险。
(二)公司特有风险的成因
公司特有风险是指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一个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自身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主要有资本风险、流动性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在转轨时期国有商业银行公司特有风险产生的原因有:(1)外在风险内在化。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目前股份制改革处“形似”阶段,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国有商业银行本身对此无能为力,因而国有商业银行主体错位、权责不明,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本位意识不强,虽然政府宏观层面对风险监管和防范非常重视,而微观上银行企业还是被动式风险管理,因而管理风险仍然存在。(2)内控制度不健全,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不完善。完善的内控制度是现代银行有效进行风险管理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内部制度保障。内部控制不仅要求现代银行企业建立内部制度政策与程序,还要检查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是否得到了遵守。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一方面控制不足,表现为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部门衔接不充分;一方面控制分散,表现为规章制度数量庞大,文件满天飞,缺少整合性。在风险管理方面,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都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也没有专职的风险经理,没有一个独立的部门有能力承担起有效管理银行全面风险的职责。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较大。(3)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落后。风险量化管理和模型化是现代银行企业管理在技术上的重要发展趋势。而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风险量化管理技术和工具方面非常薄弱,没有建立信用风险评级系统和市场风险计量系统。总之,把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分内、外两个方面并分析其成因,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管理风险,进而进行全面风险管理,向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过渡。
二、银行ERM的国际经验
美国著名的专业机构COSO在2003年7月份公布了《全面风险管理框架(草案)》。该框架规定:“全面风险管理(EnterpriseRiskManagement,简称ERM)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受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的影响。这个过程从企业战略制定一直贯穿到企业的各项活动中,用于识别那些可能影响企业的潜在事件并管理风险,使之在企业的风险偏好之内,从而合理确保企业取得既定的目标。”ERM框架有三个维度,第一维度是企业的目标;第二维度是全面风险管理要素;第三维度是企业的各个层级。企业的目标有4个,即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全面风险管理要素有8个,即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交流、监控;企业的层级包括整个企业、各职能部门、各条业务线及下属各子公司。ERM三个维度的关系是,全面风险管理的8个要素都是为企业的4个目标服务的;企业各个层级都要坚持同样的4个目标;每个层次都必须从以上8个方面进行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也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蕴涵的风险管理新理念,是当今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新趋势。全面风险管理是全程、立体、动态、计量的风险控制。目前,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理念体现在:
(1)市场化的经营理念。国际先进银行市场化经营理念的实质是利益均沾、风险共担,以求共赢。以香港地区为例,香港大小银行150多家,但无论大小都有明确的市场定位。即使有能力满足单一客户的大额贷款要求的大银行,它们往往也不会“独吞”,而是采取“银团贷款”的方式分散风险。市场化的经营理念有效预防和分散了风险,造就香港弹丸之地却支持各家银行盈利的奇迹。(2)明确的风险管理战略。董事会依据经济环境的银行的市场定位,制定中长期的经营战略。在此基础上,依据主要股东风险偏好,在风险和收益间进行权衡,确定投资回报目标,制定银行的风险战略管理。银行的高级管理层依据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战略和风险管理战略,负责银行的经营管理,经营绩效由董事会考核。(3)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实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相互独立的、立体的风险管理体系,即所有者从外部对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测,高级管理层对分支机构的业务风险、管理风险进行实时控制。董事会下设风险审计委员会对全行的风险尤其是高级管理层的道德风险进行全面监测。银行高级管理层则建立另一套风险控制框架,实行风险的自我控制与管理,通常设立内部审计部或稽核部。(4)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随着信息技术和计量经济的发展,国际先进银行的风险管理广泛运用了数学模型。运用模型,根据建立的庞大健全的数据库,能够准确地计算出客户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从而大大提高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效果。
三、符合国际惯例适合我国国情的国有商业银行ERM构建
尽管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为全世界的各类银行设计了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法,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告诫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实施新资本协议要有充分准备,不应盲从,要考虑本国实际情况,不应该降低实施质量,应在完全或基本遵守《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基础上向新协议过渡。因此,我国转轨时期,国有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核心思想是,风险管理战略必须与银行的经营战略相适应。如果二者不匹配,其结果将是:在经济扩展时,银行对业务发展给予更多关注,风险管理没有受到应有重视,而在经济紧缩时,风险控制受到高度重视,市场开发则缺乏足够动力。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息资产;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06)07-0030-03
一、银行信息资产风险管理概念及其现状
银行信息资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信息技术处理业务活动的信息系统及其所产生的生产经营信息、研发和服务能力、管理水平以及其他与信息化相关的各种有形和无形资产。银行信息资产风险。是指信息资产在形成、运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风险。在银行业务与信息化高度融合的业务处理系统、信息‘;680987257L;’管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中,存在大量信息资产风险。它不仅涵盖了传统的操作风险、信誉风险,而且还包含了在银行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许多与信息化相关联的其他类型风险。
商业银行的内控应该以风险管理为中心,尤其是银行信息资产的风险管理。目前虽然各银行都有自己的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并作为信息安全的建设者和维护者,对信息安全有着丰富的现场经验与专业经验,但由于他们身兼运动员和裁判员双重身份,所以很难向最高管理层保证信息安全的有效性。因此,建立科学的信息风险监督机制,对加强银行风险管理,确保银行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持续有效地运行,显得尤为重要。
新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银行业不仅要在宏观管理层面上,有统一的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文化,也要在微观操作层面上,全面考虑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在内的各种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必须逐步应用于信贷决策、资本配置、贷款定价、经营绩效考核等方面,贯穿于业务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对于操作风险的管理,直接涉及到对银行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因此,加强操作风险的管理,就必须高度重视银行的信息资产风险管理。
根据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精神,世界上已有不少国家的监管当局已经开始探索银行信息资产风险监管的新方法,我国也不例外。
在2004年2月出台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明文规定:“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数据系统进行检查。”这成为银行信息资产风险监督的最初起源。信息风险监督是指对特定环境中的信息系统及其处理的传输和存储的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等进行监督,进而对其安全性进行风险分析、评估,找出潜在的致命缺陷和易被忽略的问题,为信息系统的安全设计,选择合理的安全产品和安全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信息风险监督的内容包括信息系统的物理安全、系统安全、网络安全、技术安全保障和安全管理控制五个部分。
2005年初,银监会提出了《银行业信息资产风险监管暂行办法(送审稿)》。从最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数据系统的监管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到后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风险监管暂行办法》,再到如今的《银行业信息资产风险监管暂行办法(送审稿)》,可以看出,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信息资产风险管理的监管思路在不断走向成熟和趋向系统化。这既是我国金融业适应金融全球化趋势和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强调金融风险管理的要求,也是我国金融业迎接跨国银行的竞争,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息资产存在以下风险:
1.信息系统软硬件本身存在着很大的脆弱性。
一方面表现在设备的自然损耗、制造缺陷和不可预测的自然环境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难。另一方面表现在由于技术发展的局限和人类的能力限制,面对庞大的操作系统、复杂的应用程序,在设计之初人们不能认识所有的问题,失误和考虑不周在所难免。
2.银行数据传输网络的脆弱性。
随着金融网上业务的拓展,网上银行、移动银行、电子商务等,已成为银行追逐的利润增长点。银行业务系统要顺应开放和互连的趋势,其信息安全范畴已经突破了以业务系统物理隔离和协议隔离为基础的传统银行信息安全,在公网环境下防止黑客、病毒的破坏,在Internet上保证金融数据的安全采集、安全存储、安全传输和安全处理,将是金融信息系统建设面临的重要挑战。
3.安全技术保障的欠缺。
当前,我国金融业信息安全建设,在整体安全系统、内部网络安全监控与防范的、智能与主动性安全防范体系、全面集中安全管理策略平台定制等方面,都有很多不足之处。
4.信息资产的结构和质量存在不足。
目前,我国诸多商业银行大多是国有银行,并且按地区按部门分割现象严重,其信息资产的功能和结构也比较僵化,业务流程不畅,组织结构和风险管理缺乏弹性,快速反应能力不足,不能及时适应竞争环境的变迁和客户需求的变化。
二、实施商业银行信息资产风险管理的措施
1.要有前瞻性的信息资产设计战略。
即首先要建立集中统一的面向业务目标的端到端的信息资产战略及解决方案。其包含的主要内容有:支持业务战略的明确的信息资产战略;以优化的技术方案实现业务功能;弹性的、灵活的信息资产基础设施;信息资产投资计划、信息资产规划和管理。尤其是信息系统的设计要具有超前眼光,能支撑起银行未来的业务发展。因此,总行领导和相关信息资产主管必须具备非凡的洞察力和专业胜任能力,必须明确当前和未来客户的类型及需求特征。
此外,总行应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统一核算模式,打破原来财务系统按部门或地区分割的模式,总行的信息管理要随时能够反映和监控全行所有部门、所有网点的运营状况。
2.建立适应客户需求变化的信息资产风险管理统一框架。
内容包括风险管理框架的统一设计;风险管理业务及信息技术流程的建立;信用风险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反洗钱及智能预警等信息资产系统的建立和实施。还包括全面支持核心业务能力和全行风险管理、全行单一的客户视图及多渠道整合解决方案;面向服务架构(SOA,Service-or-ientedArchitecture)的信息资产系统设计;提供强大的新产品创新支持等。
在完成信息资产系统基础设施的集中后,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整合、业务信息整合、应用整合和业务控管应进一步向总行、省行集中。实施优质资源的整合,提高风险管理的整体经济效果和效率。
3、建立与现代银行治理结构相对接的信息资产日常风险管理规范。
随着银行业务跨地区跨国家的发展和银行客户业务的日趋复杂化。银行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也日益加大,尤其是信息资产的风险日趋集中,那么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和公司治理规范就成为化解银行风险的有效工具。
因此,根据国内外关于银行公司治理的规范要求,建立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受托责任问责机制。加强常规性的风险管理,是保证银行稳健经营的根本保证。根据IMF的公告,内部控制是一套按持续性基础控制组织活动的机制,这些活动来自组织的中心、部门或分部,有效内部控制的关键元素是牢固会计和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并拥有良好的适应性的控制文化。
商业银行信息资产风险管理应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的职能和性质,构建多重防御体系,并将风险监控和增强信息透明度相结合,综合运用现场检查、非现场分析与评价、规章指引、强化市场约束等手段,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4.设立信息资产风险监控指标。
首先对银行业务过程按照控制规范的要求,进行风险控制点的分解,并设立相应监控指标作为风险预警信号,由系统自动检查和评价,并在状态异常下自动报警。主要指标可分为三类。分别是关键业绩指标KPIs(key perlormance indicators),过程主管指标POIs(process owner indicators)and风险分析指标RAIs(risk analytical indicators),这三类指标可持续适用于银行业务微观过程和交易方法,并通过比较银行风险点监控目标与实际指标的差异,来加强信息资产过程控制。
如可将银行信息资产监控过程划分为一体化监督控制、审计跟踪、风险分析和履约事项监控等过程,每个监控过程通过包含信息自动更新的现场知识管理系统实施在线评价和过程审计,以促进银行业务内部规则的沟通和过程变革的管理。
各风险控制点指标由过程监控人采集,并负责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和报告,风险控制点主管按照事件发生的概率评价各风险程度和预计损失大小,这种信息被及时传递到相关业务决策部门,以帮助银行各级部门提前作好风险防范。
5.加强对信息资产的过程审计和风险验证。
银行可在信息系统当中。对信息资产的各环节设立微处理器进行记录和控制。银行内部审计师使用微处理器的步骤作为审计清单。并评价过程负责人所作的风险自我分析,评估执行的过程,和风险自我分析的准确性。这种方法有利于审计师及时跟踪重大风险和异常状况。提高审计的成本效益比。
如银行的经营风险矩阵可按0到5五级风险矩阵排列,这种风险评级要求有风险因子概率和潜在的损失数量。并按照银行的风险分类调整这些数字,对业务线的风险水平作出估计。一旦按业务线的估计完成,一张风险及其暴露表就生成。按照巴塞尔协议计算的资本分配条款及其风险大小也自动显示出来,这些风险分析及分解方法是重要的审计计划和审计资源分配工具。
银行可将业务处理的广泛文件记录都分解给不同的微处理器。使用这些微处理器作为控制工具的一个前提是这些微处理器的都在公司的内部网上。这些微处理器的图示可描绘风险结构中的不同风险,并进行风险预警。
银行信息资产分类指标分别是指关键业绩显示指标、过程主管显示指标和风险分析显著指标。其中关键业绩显示是指有助于战略监督和审计分析评价的宏观指标。如净资产报酬率、毛利率和销售成本率;过程主管显示指标是指在功能绩效中支持过程主管的分析指标,如一段时间单位客户的接待次数,客户、产品交易的总量;风险分析显示指标是对每个具体的局部单元风险的量化,如错误数、微处理器的有效记录数,后台徼处理器在一段时间的差错数。从目前来看,越来越多的银行在信息资产中使用SAP系统和它的关系数据库来进行计量和方便系统监督和例外事项的报告。根据SAP和其他公司系统所得的关键计量指标逐渐出现在为微观过程、交易和战略转移监督服务的指数形式中,例外事项预警也根据精心拟定的协议提供,决定它们是否被传递到下列实体,如过程主管、高管人员、内部审计师或外部审计师。
参考文献:
[1]秦尚民:掌控全成本,构建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中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高层论坛,http://省略 2005年4月9日,新浪科技
[2]Bell,T.B.,Mars,F.O.,Solomon,I.,and Thomas,H.,Auditing Organizations Through aStrategic-Systems Lens:the KPMG Business Measurement Process,KPMG,Peat Marwick LLP,Montvale,NJ 1997
[3]CICA/AICPA.1999.Continuous Auditing,Reseamh Report.The Canadian 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Toronto,0ntario
[4]Secretariat of the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The New Basil Capital Accord,January 2001
[关键词]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商业银行;利率风险
2005年以来,短期融资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多种直接融资工具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开始显现。
值得关注的是,多年来发展缓慢的企业债券市场也出现了加速发展迹象,而无论从国际经验还是从国内趋势看,境内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将对商业银行带来机遇和挑战。因此,准确把握境内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脉络和动态,深入研究其对商业银行可能带来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历史分析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是在政府监管部门严格管理下逐渐规范化发展的直接融资市场。在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中,监管部门对企业债券发行额度和利率的管制、企业整体信用状况不佳和金融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成为制约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概念界定
按照1993年颁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发行的债券均属于企业债券。在此基础上,如果发行人还满足《公司法》中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即发行人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发行的企业债券属于公司债券。
因此,从概念界定上看,尽管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两者均属于企业法人发行的债务契约,债务人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时期,偿还本金并按照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从严格意义上讲,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是不相同的,企业债券所包括的范围更广,不仅包括公司法人发行的债券,还包括非公司法人发行的债券。鉴于企业债券这一概念更符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因此本报告将围绕企业债券展开分析和讨论。另外,从理论上讲,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也属于企业债券的范畴,但由于金融债券有其自身特殊性,因此未列入本文研究范围之内。
(二)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简要回顾
企业债券(包括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1984-1994年,即企业债券市场的创始及整顿期。1987年《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颁布,企业债券发行迅速增长,并于1990-1992年出现了一轮发债,1992年当年企业债券发行总额为684亿元,大大超过原计划发行规模(王铁锋,2005)。但此阶段,企业债券发行缺乏有效约束,发债企业良莠不齐,部分地方政府也利用企业债券变相集资,“乱集资”现象较为普遍。
第二个阶段为1995~2003年,在1993年《企业债券管理条例》颁布后,企业债券市场运行逐渐规范化,但由于监管部门采取限额管理和审批制的管理办法,市场发展速度缓慢。根据《条例》规定,这一期间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扩大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但实际上发行主体绝大多数为能源、交通、通信、重要原材料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国家重点项目,如三:峡工程(超过110亿元)、铁道建设(超过180亿元)等,普通企业发债较少。同时,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市场的逐步规范,企业债券市场的投资主体逐渐由以个人投资者为主转向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企业债券亦被允许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企业债券流动性有所提高。
第三个阶段为2004年至今。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为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市场正式流通提供了依据。人民银行并据此批准了7只企业债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改变了企业债券只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方式单一的状况。2005年,随着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开闸”,企业债券市场亮点频出。《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经过6年的修订,亦有望在2007年出台,企业债券市场的“黄金期”即将到来。
(三)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内在矛盾
从融资次序理论看,企业债券具有银行贷款所不可比拟的优势。首先,企业债券作为一种标准化的有价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内以及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其流动性远远高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一般只有通过证券化才能在市场上公开出售)。其次,由于企业债券市场是一个债权人、债务人和中介商共同“议价”而形成的具有共同约束力的市场,需要定期披露各方面相关信息供市场决策参考,因此在信息对称方面也优于商业银行。其三,企业债券具有信用工具和市场投资工具的双重属性,其利率决定因素包括实体经济供需情况以及金融市场动向等,因此利率水平更能反映资金市场的真实价格。从国际上看,许多发达经济体债券市场融资额一般是股票市场融资额的几十倍,而在企业外源性融资中,企业债券融资额亦超过股票融资额数倍。
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规模远远小于银行信贷市场和股票市场规模,其制度建设也较为落后,在融资体系和企业融资结构中始终处于从属地位(见表1)。总体上看,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现实与理论及发达国家经验不相符合,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企业总体信用水平不佳以及监管部门对企业过多的行政干预。因此,有效解决这些矛盾是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关键所在。
1.行政化利率管制与企业债券发行期限中长期化。为规避“高息揽存”现象,1993年颁布的《条例》规定,企业债券发行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140%。为吸引投资者,企业发债均倾向于将利率定至规定内的上限,这容易导致风险不同的企业债券定价趋同的现象出现,导致风险收益严重不对称(袁东,2004)。
2001年以前发行的企业债券其期限以1—3年以内的中短期为主,2001年以后,部分企业开始发行期限超过7年的固定利率债券,企业债券发行期限出现了中长期化的趋势。主要原因在于,2001年以来,宏观经济增长稳定性不断增强,物价上涨压力较小,金融体系利率水平保持低位,企业有意识地发行中长期债券以规避未来的升息风险。
但是,由于定期储蓄存款最长期限为5年,从而并没有期限与长期企业债券相对应的银行储蓄存款品种。因此,中长期企业债券的利率水平事实上已经规避了《条例》的利率管制,这愈加凸显出《条例》中关于利率管制的滞后性和不适宜性。尤为重要的是,这种对企业债券的行政性利率管制,再加上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下限的严格控制,使得价格信号失灵,5年期以内的企业债券利率定价基准较为混乱(赵新杰,2006)。
2.银行担保与风险转嫁。《条例》并未对企业债券发行做出强制担保的规定,但人民银行1998年4月8日的《企业债券发行与转让管理办法》则规定,企业发债应提供担保,但经人民银行批准免予担保的除外。2001年以前,大部分企业债券都是由企业集团或者建设基金进行担保,2001年以后,商业银行逐渐成为企业债券的主要担保者。2002-2005年,企业债券累计发行72只,规模为1659亿元,其中,银行担保的企业债券60只,规模为1211亿元,占比分别为83.3%和73%(安义宽,2006)。
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商业银行对企业债券发行提供担保起到了降低企业债券兑付风险,提升投资者信心的作用,但这无形中也将企业信用风险转嫁给银行,商业银行承担了与担保费并不对称的信用风险,风险与收益不相匹配。银行担保也使得发行人和投资者风险意识淡薄,市场对企业债券系统性风险的估计和准备不足。
更为严重的是,银行担保使得企业债券市场成为以银行信用为主体的失衡市场,企业债券的商业信用属性并未得到充分体现,这也不利于市场均衡发展。
3.发行主体的单一性与功能偏差。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始终较为单一,企业债券创始时期,发行额度分配时按照“济贫”原则,把额度分给质量较差的国有企业,后来则将企业债券的发行权集中于少数国有大型企业。国有大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主要目的是弥补固定资产投资和市政建设项目的资金不足。从这个角度看,相当多的企业债券在某种意义上属于市政债券的范畴,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债券。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债券仅仅能够履行其融资功能,很少发挥其改善企业融资结构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功能。
4.多头监管与效率低下。2000年以来,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工作由国家发改委(原为计委)负责,发改委制定债券发行计划,并逐级分配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中国人民银行在企业争取到额度之后,对企业债券的发行利率进行审批,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企业短期融资券的监管,中国证监会则负责企业债券的承销审批以及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批。
二、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现状及前景展望
尽管发展遇到制度及市场等重重约束,2005年以来,企业债券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仍不断拓展,机构投资者队伍也逐渐壮大。预计2007-2008年,企业债券市场的监管政策将有重大突破,企业债券市场的制度、产品和机制创新将不断深化。
(一)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现状及特点:2005年至今
1984年,我国首次发行企业债券,从1998年到2005年,国内市场累计发行企业债券1997亿元。2005年末,企业债券市场余额占债券市场总余额的2.75%。截至2006年11月末,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市场存量为2800亿元,占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托管债券总量的3%。在市场总量不断增加的同时,企业债券市场运行机制、市场参与者也呈现新特点。
1.资金用途多样化,期限长期化,品种创新加快。传统意义上的企业债券,其资金主要用途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但目前,企业债券的募集资金投向已经不仅限于上述项目,还包括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贷款等其他目的。
期限结构方面,截至2006年12月13日,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中,约有164只发行期限在5年以上,136只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仅有3只发行期限为3年。
品种创新方面,2005年以来,企业债券市场陆续推出了浮动利率债、含选择权债、保底浮动债、期限20年至30年超长期债等新型债券品种。但总体看,由于衍生工具目前在我国尚不成熟,我国金融市场运行也较为平稳,因此产品创新缺乏必要的空间和内在需求。
2.发行数量有所增加,发行者范围有所扩大。2005年以来,我国企业债券发行有所加快。全年发行企业债券37只,发行量为65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4.74%和100.47%。2006年上半年,企业债券发行32只,发行量为508亿元。截至2006年12月18日,2006年企业债券累计发行48只,发行量为945亿元。
此外,企业债券发行者的范围也有所扩大。2005年发行的企业债券全部为中央企业债,2006年上半年,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扩大到地方企业,地方企业成为2006年企业债券发行的一大亮点。2006年上半年,地方企业债共发行21只,发行量达到261亿元,超过同期中央企业债的发行总量,达到上半年企业债券发行总量的51.38%。
从行业角度看,2005年以来,企业债的发行主体仍主要集中于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通信、市政建设等大型国有企业或者大型项目上。
3.投资者结构转向以机构投资者为主。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债券投资主体定位于主要在交易所交易的个人和中小投资者。然而,由于企业债券相对于国债等“金边”债券具有更高的风险,因此企业债券投资更适合于有较强分析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近年来,机构投资者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份额逐渐增加。2005年12月,人民银行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年第30号),简化了企业债券交易流通的审核程序,从事前审批改为备案制;允许所有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投资企业债券,扩大债券投资主体范围。这项规定的主要创新点就是商业银行被允许投资企业债券,企业债券的投资主体进一步扩大。
目前,企业债券市场的投资者群体包括个人、企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信用社等,范围广泛,但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日渐成为企业债券的主要投资者。
2006年1-11月份,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用社、基金四类机构投资者认购总额占到了2006年以来企业债券发行总额的87.2%(见图1)。
4.交易渠道从交易所逐渐拓展到银行间。目前企业债券的交易渠道有两条。一条是通过上海和深圳的交易所进行集中撮合式“零售”交易,一条是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批发”交易。2004年12月,人民银行允许企业债券进入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丰富了企业债券的交易方式。截至2006年2月末,共有33只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规模总计为697.2亿元。由于企业债券更适宜于以报价驱动为主要交易方式的场外市场交易,因此企业债券进入银行间市场交易的速度将继续加快。截至2006年11月末,企业债券托管总量为2768.99亿元,其中在交易所市场流通总量仅为407.75亿元。
5.企业债券需求旺盛,投资者“惜售”导致流动性相对较低。由于企业债券相对于国债和金融债利率较高,且由于发行主体大多数为信誉优良的国有大型企业,因此信用风险也较低,众多机构投资者对企业债券的需求十分旺盛。其中,出于资产负债“匹配”策略的考虑,保险公司等长期型机构投资者对长期债券分外“青睐”。截至2006年11月末,保险公司共持有企业债券1397.92亿元,占企业债券市场存量的50.48%;商业银行共持有企业债券364.81亿元,占企业债券市场存量的13.17%(2005年末商业银行仅持有企业债券82.98亿元);基金持有企业债券223.42亿元,占企业债券市场存量的8.07%(见图2)。
在长期企业债券供给数量偏少的前提下,机构投资者普遍存在“惜售”心理,多数机构投资者对企业债券采取持有到期的策略,企业债券的供求严重失衡。因此,尽管企业债券本身属于流动性较高的资产,但是现阶段我国企业债券市场流动性相对较低。
(二)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前景
企业债券市场担负着促进储蓄转化为投资、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并降低金融市场风险的重要职能,2007-2010年,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1.可能的政策变动预测。在2007年,已经沿用十多年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可能重新修订。企业债券市场在信息披露、利率定价、发行主体资格审定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将更趋完善。
预计企业债券监管政策将有以下主要变动:首先,继续加强企业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要求企业债券发行人定期披露企业债券的主要条款、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财务结果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发行人业务情况、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税务问题等一系列信息。
其次,企业债券发行许可将由目前的审批制逐渐过渡到核准制或者注册备案制,并逐步实现规范化和法制化。这项政策如果得以实施,企业债券发行的效率将大大提高。
第三,取消企业债券发行的额度和利率控制。政府部门将逐渐降低、直至取消对企业债券发行总规模的限制,逐步取消对企业债券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140%”的控制。
第四,登记托管体系将实现统一化。柜台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及交易所市场的连通机制将逐步建立,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的联系将越来越紧密。
2.未来的发展前景。在美国等以直接融资为主导的融资体系中,企业债券占融资总额比重大约在25%左右。以银行等间接融资为主导的融资体系中,企业债券依然占有重要地位。例如,欧洲1998-2005年间的债券发行总量中,一般企业发债比重稳定在15%左右(赵兴耀,2006)。
预计未来3-5年内我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增长速度将在10%-30%之间,大中型民营企业将成为企业债券市场的重要发行者。
除政策因素外,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将有以下因素作为支撑。首先,股票市场“全流通”的顺利实施对企业债券市场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其次,企业债券的投资者将继续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在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机构投资者对企业债券的需求正在逐步增加。第三,《证券法》中公司债券的主要发行条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健成长,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司(企业)将越来越多。
三、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的机遇与风险分析
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为商业银行带来广阔的机遇,与此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定风险。商业银行应抓住机遇,规避但不“逃避”风险。
(一)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的机遇分析
发展企业债券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增加盈利来源,有效提升市场价值:通过投资与交易企业债券获得利息收入与交易价差收入;通过发展企业债券承销业务,获得中间业务收入;通过在资产组合中合理配比信贷资产、债券资产以及其他资产,实现风险分散化。
1.优化资产组合,提升资产流动性。截至2006年11月末,商业银行持有企业债券数额仅占其持有债券余额的0.55%(商业银行持有债券余额为65781亿元)。商业银行持有企业债券情况见表2。
随着未来企业债券的大量发行,加大企业债券投资力度可以减少贷款替代的负面效应,实现资产组合多元化,并有效提高银行资产的收益率和流动性。
首先,随着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部分商业银行贷款将逐渐被包括企业债券在内的直接融资工具所替代,投资企业债券可以减缓这种“替代效应:’的冲击,弥补优质贷款流失的部分损失,实现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的平稳过渡。
其次,增加企业债券投资比重可以增强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便于商业银行改善流动性管理,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信贷资产的综合收益率虽然高于债券资产,但是信贷资产只有经过证券化后方可具备较好的流动性,其流动性显然弱于企业债券。
第三,如果《条例》修订后,监管部门对企业债券利率的行政管制大幅度放宽,企业债券利率有可能出现整体上升的走势,再加上企业债券本身相对于国债和金融债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因此提升企业债券在证券投资组合中的占比有助于提高债券资产的总体收益率。
2.深入发展承销业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条例》中第23条规定,“非证券经营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企业债券的承销和转让业务”,这条规定使得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不能参与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
然而在经济发达国家,大多数企业债券主要通过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例如,在美国,只有很少一部分评级较高的投资级企业债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绝大多数企业债券都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因此,未来我国企业债券将可能主要通过场外的银行间市场进行发售和交易。目前,商业银行已经成为企业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随着《条例》的修订,商业银行将可能进入企业债券的承销市场。
深入发展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不仅能够增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还能够据此维持与传统客户的业务联系,吸收相应的企业存款并增加债券投资收入。从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的经验可以看出,谁拿到了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资格,谁就能够拿到相对更多的短期融资券,并且有可能夺走其他银行的传统优质客户。因此,企业债券承销业务是一项综合回报率很高的战略性业务,需要商业银行密切关注。
3.降低银行业整体风险,提高银行体系稳定性。从理论上讲,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可以避免企业债务融资过度依赖银行,避免金融风险在银行体系内大量集聚,增强银行体系稳定性。这种企业债务融资过度依赖银行的风险在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就已得到体现。危机后,东南亚各国对企业债券市场建设非常重视。
事实上,我国企业债券到期违约率远远低于银行贷款损失率。根据有关材料,90年代是企业债券违约高发时期,1995年底全国逾期未付的企业债券(含短期融资券)占期末余额的比例为11%,到1996年6月这一指标又下降到10%。相比而言,同期商业银行贷款不良比率为29.2%。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未兑付的企业债券中绝大部分是企业短期融资券,期限为3、6、9个月,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债券,真正的企业债券违约率更低。2000年以后,由于企业债券发行采取了严格的审批制,迄今为止,企业债券发行尚未出现违约情况。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2004年以来出现的商业银行贷款中长期化趋势使得商业银行在中长期面临着很大的市场风险。未来宏观经济如果出现下行走势,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必然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失。而企业债券的发展,特别是中长期企业债券的快速增长,则为分散商业银行所承担的风险提供了有效途径。
4.提高商业银行利率定价水平。从企业的角度看,企业债券直接将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紧密相连在一起,其主要用途是弥补企业中长期经营支出。因此其利率定价将不仅仅参考金融市场利率,还将参考实体经济的中长期走势、实体经济中资金的供求水平,发行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利率定价比银行贷款包含了更多的信息。
这种价格信号功能能够给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提供更好的比较基准,可以使商业银行的贷款融资成本接近风险调整后的真正成本,使风险高的项目不能借到相对低的利率,提高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水平。
(二)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析
从商业银行角度看,投资企业债券与向企业发放贷款的性质基本类似,均属于债务融资,因此,投资企业债券将同样面临信用风险。此外,企业债券作为一种市场工具,也面临着由于价格波动而引发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往往相互作用和影响,从而“放大”风险。
1.从微观角度看,信用风险不容忽视。尽管从宏观角度看,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降低了金融市场的整体风险,但从微观角度看,信用风险仍然是企业债券风险中最为主要的风险,也是商业银行需要关注的核心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包括违约风险和信用等级降低风险。企业一旦出现较为严重的财务问题,并出现违约,则会出现以下几种可能的结果。一是企业债券发行人资不抵债,企业直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二是企业虽然不至于破产,但是信用水平降级,信用利差随着企业信用等级的下降而上升,导致企业债券价格下降,持有企业债券的机构的资产账面价值将缩水。三是由于债券的投资者广为分散,很难形成一个能代表整体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方案,协调成本偏高,因此企业在出现违约风险时,更容易导致企业直接进入破产程序进行清算,信用风险难以避免。
截至目前,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上市的企业债券发行者均属于现金流状况较好的国有大型优质企业,信用风险较低。但是随着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如果民营企业进入企业债券市场,企业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将会增加。
2.企业债券投资需警惕市场风险。企业债券的市场风险主要指企业债券的价格波动风险和利率风险。具体体现在:首先,利率、汇率等资产价格变动、宏观经济波动对企业债券价格将形成影响,从而影响商业银行持有债券的账面资产价值和流动性。其次,企业债券价格波动进而导致直接融资利率水平的变动,从而间接影响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
现阶段,由于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容量相对较小,品种单一,交易缺乏连续性,无法形成完整有效的收益率曲线。因此,商业银行在进行企业债券投资时将面临两个问题,一是难以精确测算企业债券收益率受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影响的程度,二是难以准确判断企业债券利率波动与国债和金融债收益率调整的相关性。
需要指出的是,短期内,由于企业债券的供给需求失衡情况仍较为严重,因此,长期企业债券收益率被人为降低在一个非均衡的水平。例如,目前发行的20年期固息企业债券利率均低于商业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这种局面并未反映出长期投资所内含的利率风险。如果利率进入连续上升的周期,商业银行持有的企业债券将遭受账面损失。
3.规避信用因素与市场因素的关联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是相互关联的。企业出现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信用风险,或者财务指标恶化,出现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能性,则首先直接影响到该企业债券的市场价格和到期收益率,形成市场风险。市场风险的扩散对企业债券的后续发行形成声誉风险,企业信用等级下降导致债券后续发行的难度增大。
为规避信用因素与市场因素交叉导致的关联性风险,商业银行在投资决策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宏观经济走势、债券价格、债券发行者的财务状况、信用评级水平、债券的发行期限、债券收益率曲线情况及债券发行相关条款等。
4.防范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对银行贷款的“替代效应”。如果企业债券市场在未来3—5年内形成一个较大的规模,则企业债券利率势必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形成重要影响。如果贷款定价相对于企业债券利率偏高,企业选择债券融资的冲动更强,企业债券对商业银行信贷的“替代效应”将增强。商业银行应对这一发展趋势进行预判并做好充分准备。
四、商业银行应对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策略
加快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扭转“股强债弱”的局面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企业债券在金融市场中的战略地位将逐渐加强。面对迅速变革的市场环境,商业银行应重新审视“脱媒”对商业银行的潜在影响,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同时不断提升企业债券资产占比。
(一)认清优劣势,从发展战略角度为企业债券业务定位
在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中外资银行全面竞争的大背景下,企业债券业务不应仅定位于金融市场业务的一项“子业务”。企业债券对于商业银行的价值不仅在于通过投资和交易获利,其对于完善资产组合、增强资产流动性,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商业银行应从发展战略角度为企业债券业务进行市场定位,将企业债券业务作为“入世”后银行业全面竞争的重点之一。
为此,商业银行应认清发展企业债券业务的优势和劣势。长期以来,商业银行与企业通过信贷业务、中间业务等建立了密切的银企合作关系,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有较深入的了解,因此在企业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控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商业银行发展企业债券业务的劣势主要在承销业务领域,尽管商业银行具备承销短期融资券的经验,但是在中长期企业债券承销方面的经验和人才储备不足。此外,短期内监管部门是否允许商业银行承销企业债券,仍旧是一个亟待关注的问题。为弥补这种劣势,商业银行应加大对企业债券投资和承销人才的培养力度,培育适应企业债券业务发展需求的营销队伍,并密切关注监管部门的政策动向。
(二)构建企业债券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控制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强项,经过多年来的运作实践,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但是涉足企业债券市场后,商业银行需要面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交叉性风险,由于这种复杂的风险环境是商业银行在以往的经营实践中很少遇到的,因此对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形成了挑战。
面对这种情况,商业银行须制定包括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具体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部门和市场风险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二是通过VAR等定量手段为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设立可容忍区间。一旦超出这一区间,风险管理部门须迅速调整相关参数和变量,将总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三是注意防控企业债券的相关衍生产品的风险。互换、掉期等衍生产品在规避市场风险的同时,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四是仔细计算企业债券投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按照有关规定为企业债券投资计提必要的拨备。
(三)加强对企业债券创新产品的研究
企业债券本身所具有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为企业债券产品创新提供了原动力。企业债券产品创新,包括利用基础方法进行的产品设计,如还本和付息方面的创新;也包括利用衍生方式进行的产品设计。20世纪80年代以来,利用衍生工具方法进行企业债券产品创新已经成为国际主流,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结构性债券设计开始兴起,企业债券的衍生产品越来越复杂(范飞龙,2005)。
目前,我国企业债券产品创新主要包括浮动利率、内含选择权的企业债券产品,产品设计相对简单。随着人民币汇率波动区间的增大,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企业债券的产品创新将越来越活跃。远期、期权、期货、掉期、利率上限、利率下限等衍生工具将更多地与基础性的企业债券相融合,形成企业债券的创新品种。
企业债券产品创新的新趋势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更多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管理手段,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因此,商业银行应调动其市场研究力量,加大对企业债券创新产品的研究力度。
[参考文献]
安义宽,2006.中国公司债券——功能分析与市场发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范飞龙,2005.企业债券品种设计与创新分析[J]。证券市场导报,(6):57—64.
袁东,2004.中国债券流通市场运行实证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王铁锋,2005.中国债券市场投资分析及组合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关键词】新监管标准;流动性风险指标;模糊层次分析法
1.引言
2009年9月,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明确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及时获得或者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或其他支付义务、满足资产增长或其他业务发展需要的风险。
2010年12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Basel III),中国银监会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成果,结合国内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实际,也于2011年4月末推出了《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新监管标准)。对中小型商业银行而言,在新监管标准指引下,银行业正在面临一次巨大的变革。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由于受到规模、管理水平和能力等自身条件的限制,流动性风险管理比大型银行面临更大的挑战和压力。
2.新监管标准下中小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认识
2.1 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模式不合理
中国银监会的《新监管标准》在全面评估现行审慎监管制度有效性的基础上,建立了更具前瞻性,有机统一的审慎监管制度安排。在新监管标准要求下,尤其在流动性监管方面,引入新的流动性监管标准,建立了流动性风险量化标准着重强调了流动性约束,要求监管更加细致严格。然而在新监管标准要求下,国内中小商业仍坚持传统的业务模式,尤其是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缺乏有效合理的、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流动性管理机制。具体表现为无法实时动态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流动性风险的度量、监测、控制和报告缺乏独立性和时效性,导致流动性管理措施无法有效执行;无法对资金流进行有效预测,综合权衡风险,合理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币种结构、分布结构;缺乏与银监会监管标准相符合的流动性监管措施;国内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日趋多元化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面临着一系列新挑战。
2.2 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指标体系存在局限性
银监会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关注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工作,采用了流动性监管指标评价流动性风险。流动性监管有众多指标,比如流动性比例、存贷比、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拆人资金比例和拆出资金比例等,现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主要有4个:存贷比、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比例和流动性缺口率。实践证明,以上指标在监管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现行流动性监管指标已难以充分揭示流动性风险,这些指标只是一种事后反映和静态控制,不能准确把握整个银行的流动性供需变化和缺口变化的。从实质上来说,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具有动态性变化的特征,同一银行不同时点的流动性变化可能存在巨大的差异。
Basel III提出的流动性覆盖率(LCR)和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两个新指标,两个新指标弥补了上述不足,因此银监会在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中提出我国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标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于2013年底和2016年底前分别达到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例均不得低于100%的监管要求。《新监管标准》中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调整为: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存贷比和流动性比例。新的流动性分线监管指标有助与中小型商业银行改进流动性指标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
2.3 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技术手段有待改进
当前,国际上先进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已经进入动态化、数量化、模型化时代,并且大量使用VAR值、压力测试、情景模拟、蒙特卡罗模拟等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同时,国际先进银行将流动性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进行有机整合,逐步形成了一套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相比之下,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尚处于定量风险判断的初级阶段,对国际广泛使用的先进理念和技术无论在认知层面还是在应用层面上都远远不足。从技术层面上看,《新监管标准》对银行的数据质量和系统建设提出了很高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准确、及时、全面计量、监测和报告流动性风险状况。然而,对于分布广泛,业务相对单一的中小商业银行而言,涵盖了银行表内外各项业务、涉及多条数据,而且为了保证数据准确性,监管机构还对报表中庞杂的项目设定了严格的检验条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难以满足如此苛刻的技术要求,大部分计量工作依靠手工完成,准确性差,耗时长,往往需要几周时间才能完成一次测算,指标监测频率低。
基于以上现状,短时期内《新监管标准》指引下,现行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指标评价对中小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并不适用。因此,在《新监管标准》下,建立一套适用于中小型商业银行流动性评价模型势在必行。
3.建立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3.1 指标的选择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阶段,完整的流动性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资产流动性的监控指标;对负债流动性的监控指标;资产负债流动性状况的指标。中小商业银行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及所面临的问题,在《新监管标准》要求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侧重定量测量,动态分析。所以对于中小商业银行来说,在结合《新监管标准》关于流动性风险指引,引入新的流动性监管标准的同时,仍需要从自身流动性管理现状出发,结合资产、负债特征,在与新指标相结合的条件下,保留并优化存贷比、流动性比例、流动性缺口率、超额备付金率,核心负债比例等流动性监管指标。同时增加商业银行市场信息指标,综合反映资产负债流动性指标,推动中小商业银行业构建多情景、多方法、多币种和多时间跨度的流动性风险监控和监测指标体系。
3.2 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评价指标分析
按照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发展,以下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划分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指标:核心资产流动性指标、核心负债流动性指标、资产负债流动性综合指标
3.2.1 核心资产流动性指标
资产流动性指标主要包括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存贷款比率、流动性覆盖率。
(1)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是指保证存款支付和资金清算的货币资金占存款总额的比率。目前,超额备付金是指商业银行存在中央银行的超过存款准备金率的那部分存款,即按规定在中央银行开设存款账户,存入一定数量的准备用于支付的款项。由于这个存款账户和法定存款准备金使用同一个存款账户,因此超额备付金就是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要求数量以外保留的准备金,其应达到的数额用占其存款总额的比率来衡量。计算公式: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备付金额/存款总额×100%
(2)流动性覆盖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在设定的严重流动性压力情景下,优质流动性资产与未来30天内的现金净流出之比,是衡量银行短期流动性风险程度的指标,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100%。计算公式:流动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未来30日内的现金净流出×100%
(3)存贷款率是评判流动性的总指标,贷款通常是流动性最低的资产,而存款而是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贷款对存款的比率越高,就预示着银行的流动性越差;反之,贷款对存款的比率较低,说明银行还有多余的头寸,可以利用稳定的存款来源发放新的贷款或进行投资。计算公式:存贷款比率=银行贷款额/银行存款额×100%
3.2.2 核心负债流动性指标
核心负债流动性指标主要包括核心存款比率、核心负债比率、短期投资比率、中长期贷款的比率。
(1)核心存款是指那些相对来说较稳定的,对利率的变化不敏感的存款。该比率高的银行流动性能力也相应较高,计算公式:核心存款比率=核心存款/存款总额×100%
(2)短期投资比率是一个正面的流动性指标,短期投资所占比重越大,则资产的流动性越强。同现金指标一样,该比率越高,则银行的机会成本越大。计算公式:短期投资比率=(短期同意存款+同业拆出+短期证券)/总资产×100%
(4)中长期贷款比率指标是存贷款比例指标的分解和补充,中长期是以一年期以上(含一年期)为限。该比率若接近或等于1,表明资产负债对应平衡:该指标若小于l,则表明出现流动性缺口小于l,则表明出现流动性盈余。公式:中长期贷款比率=中长期贷款总额/(中长期存款总额+中长期债券总额)×100%
3.2.3 资产负债流动性综合指标
资产负债流动性综合指标主要包括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比率、贷款总额与核心存款的比率、利率风险率、资信评级、净稳定资金比例。
(2)流动比率指流动资产总额和流动负债总额之比,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5.结论
在银监会《新监管标准》指引下,本文结合中小商业银行特点,分析了目前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管理技术,管理模式的发展现状,在原有流动性测量指标基础上,结合国际新流动性指标发展趋势,从中小商业银行发展实际出发,建立了一套综合的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综合考虑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因素,从核心资产流动性、核心负债流动性、资产负债流动性综合指标三大方面对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进行评估:指标体系从动态角度,实现了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估相结合,不仅涵盖了存贷比、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比例和流动性缺口率等传统指标比率,而且将中小商业银行发展现状与《新监管标准》相结合,进一步优化评估流动性风险指标,引入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率、流动性缺口率、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资信评级等动态指标,构建的综合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为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评估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参照依据。
通过对于商业银行流动性相关指标因素相对重要性的判断,结合层次分析法确定了12个流动性指标对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指标确定的权重;并结合模糊综合评价法对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进行评价,并最终得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评估的总体得分。在《新监管标准》指引下,该综合流动性指标体系的运用使得银行机构及投资者对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评价更加合理,从而有利于中小商业银行现代经营理念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林颖,关小虎.解读巴塞尔流动性风险监管新指标[J].经济研究参考,2012,31:59-66.
[2]杨伯元,杨小菊.当前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分析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2,2:69-70.
[3]侯勇,黄儒靖.我国中小型商业银行流动性现状分析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2,3:74-75.
作者简介:
“隔夜拆借利率超过30%!”一位政策性银行资金运营部总经理感叹,这是可以载入中国金融市场史册的严重异常!是的,这就是被视为中国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基准利率之一——上海银行间市场隔夜拆借利率在6月20日创下的纪录,一时全球轰动,各方风声鹤唳。
6月20日,上海银行间市场隔夜拆借利率涨578.4个基点,收于13.444%;七天期回购利率上涨292.9个基点,收于11%;一个月期限回购利率上涨178.4个基点,收于9.4%附近。当天临近收盘,隔夜拆借利率创下高达30%的罕见交易纪录,七天回购利率也一度飙升到28%。而在中国,符合法律保护的高利贷也仅为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即年化回报率为24%。
中国人民银行自6月以来就一贯持续收紧公开市场流动性,自身流动性风险管理较差的机构风险暴露,众多银行间机构,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需要借入资金以满足头寸需要,但作为主导借出方的国有大银行却选择了谨慎借款。一时间,供需双方在短时间内出现了严重不平衡,银行间拆借利率因此猛涨。
6月21日起,虽然上述利率迅速回落,但短时间的流动性紧张引起其他金融市场恐慌。一项事后证明为乌龙的某国有大银行违约传闻,一度蔓延到整个市场。
6月23日上午,另一家国有大银行的交易系统出现“系统升级”故障,众多储户当天上午的柜台取现和电子银行业务被迫中止约45分钟,这更让商业银行普遍缺钱的谣言四处扩散。所幸的是,有关商业银行迅速澄清传闻,从而避免了挤兑事件。
上述银行间市场流动性紧张事件,在经过一个周末发酵之后,传导至中国股票市场,随即带来巨大动荡。6月24日,A股上证指数大跌5.3%,一度跌破1949点,深成指数更大跌6.73%。次日,悲观情绪加速蔓延,两市恐慌性坠落,上证指数一度下跌近6%,创2008年以来最大跌幅。
6月25日晚间,一直“静观其变”的中国货币当局表态称,“已向一些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金融机构提供了流动性支持。”据《财经》记者了解,A股市场的大跌显然给决策层带来了更大压力,因为市场稳定向来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
至此,这场持续多时、暴发近一周的“钱荒”风波,以中央银行的应急出手而暂时平息,A股亦在6月25日下午提前完成V型逆转。6月26日,上海银行间市场拆借利率相应回落,市场情绪趋稳,一场麻烦暂时过去了。
这场自我诱导式的短暂危机,一方面体现了管理层对银行资产错配和大量表外资产的不满,但略为收紧的货币政策遭遇强劲博弈对手,市场如此激烈反应,也在倒逼货币政策适度放松。
更重要的是,这场短暂的危机说明:中国央行不会永远满足商业银行的要求而不断注入流动性,这需要各金融机构主动管控流动性缺口;中国并非不能发生金融危机。
比较积极的看法则是,这次类似危机的严重警示,对抑制中国商业银行不顾后果地扩张表外资产、进行大量资产错配的操作有校正作用。更有人认为,这是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另类压力测试,清晰勾勒出了中国金融系统风险传导的路径,应引起决策层重视。
一些业界人士相信,这次触发的货币市场异常事件,将促使监管机构对银行业资产结构问题和流动性风险管理更加重视,从而早下决心着手解决积累经年的关键性问题。
但此次短暂危机也有代价:造成市场短暂的波动和恐慌;也损伤了培育数年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的稳定性,为其一段时间内成为中国基准利率增加了难度。
对于主张市场化改革的人士而言,此次异常事件最为麻烦的可能是,一直被讨论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或因此暂时受到挫折。因为这次危机比较直接地暴露了部分金融机构管理流动性的能力欠缺,监管当局不得不担忧其承受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真实能力。
不过,决策层最近清晰表达了对金融去杠杆化的意愿,希望引导资金更优化配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但仅靠行政手段逼迫资金流向无法逐利的行业或前景不清晰的领域,这实质是实体经济在各领域的投资预期出现了问题,根源在实体经济不景气和投资空间有限。
为此不少专家建议,中国应首先意识到,资金大量流向房地产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有很大风险的,为此必须改变根本成因,及时给市场以清晰的信号,让大家看清未来改革将给资金提供哪些可投资的空间,以引导和激发民间投资热情。
这次货币市场异常事件,也考验了中国宏观调控的政策决心,管理层是否有勇气选择承受一定的痛苦而提早纠偏。 博弈流动性紧缺 央行此前拒绝注入流动性,是在其认为不存在流动性总量问题的前提下,希望通过流动性收紧,逼迫空转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激活存量货币
6月25日当天午后股市实现V型大逆转,上证指数报收1959.51点,微跌0.19%。据了解,当天上午,国务院召集“一行三会”研判局面,很可能影响了午后市场。此后,央行也召集国有大银行高层、首席经济学家等人士沟通市场情况,商讨相关对策。
当晚,央行发表《合理调节流动性 维护货币市场稳定》的声明,称近日央行已向一些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金融机构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一些自身流动性充足的银行也开始发挥稳定器作用向市场融出资金,货币市场利率已经回稳。
这表明,一直态度强硬的央行最后向市场妥协。随即,市场信心恢复,银行间市场利率应声回落,各金融市场趋于平稳。
在外界看来,央行表态传递的市场信心至关重要。不过,央行并未公布这次定向注入流动性的具体细节。
据《财经》记者了解,央行有可能启用了短期流动性工具(Short-term Liquidity Operatrons,简称SLO),向部分银行定向注入流动性。通常,SLO操作相关信息会在央行完成该操作一个月后公布。
有市场人士透露,6月20日,央行批评部分国有大银行有意收紧流动性、停止对拆融出资金,加剧了市场紧张情绪。
对此,多位金融市场交易员表示,当市场陷入资金恐慌时,若市场资金边界是1万亿元资金,即使只少了2000亿元资金,由于货币市场具有很强的预期性,最后呈现的流动性紧张程度也会被放大。
此后,在得到央行的口头要求后,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先后向外拆出资金,有效平抑了银行间市场利率进一步快速飙升。但是,货币市场的异常情绪随后传导到资本市场。国家开发银行一位知情人士对《财经》记者证实,在接到央行口头指导后,该行的确发挥了稳定银行市场流动性的作用,对外融出了资金,但他未透露国开行此次的具体对外融资金额。
多位市场人士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央行不出面维稳,市场将会出现更坏的局面。但主张彻底市场化的一些人士则感叹,央行功败垂成,没能在市场短期波动前选择坚持,或许再次错失了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契机。
在更多人眼里,货币当局适时的市场干预是必要且有效的。中国央行网站6月24日曾公开了一份签署时间为6月17日的《关于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事宜的函》,从这份文件看,早在6月17日,中国央行已经对商业银行进行流动性管理提示。
据《财经》记者了解,央行内部比较明确的认识是,这次流动性危机的演化一直在其掌控之下。6月27日晚,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纪志宏在陆家嘴论坛上回应道,央行对商业银行的爱是强硬的爱,而不是溺爱,要管教你的孩子,又要关爱他。
在市场出现过激反应后,维护股市的稳定成为决策层拿捏政策取向的一个重要因素。市场一度传出消息称,中央汇金公司将继续增持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股票。从其后几天来看,这一消息更像是一种特殊的预期管理手法,或反映了公众对国有机构干预市场的期待。
从更长远来看,今年以来中国央行持续收紧流动性的操作,体现了新一届政府有意去掉金融杠杆化的决心,这更能正面解释,为何央行在此前数月的主动作为有限。
6月19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更有力地支持经济转型升级。这是一个多月以来,国务院总理第三次提及存量资金问题。这一表态最早出现在5月13日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其后在6月8日,再度提及 “要通过激活货币信贷存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事实上,自去年四季度以来,中国社会融资规模的高速增长,显示出信贷政策比较宽松,然而经济走势却呈现出与资金环境的背离。即货币资金加速增长,但是经济增长乏力,甚至呈现出回落迹象。
摩根大通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朱海斌认为,这反映了最近新增信贷一部分没有流入实体经济,而是在金融体系内部空转,支持银行表外业务及其他一些监管套利行为。这些趋势显然得到了中国央行和国务院高层的重视。
今年以来,中国央行持续拒绝注入流动性,是在其认为不存在流动性总量问题的前提下,希望通过流动性收紧,逼迫空转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激活存量货币。
中国央行在6月25日的表态认为,前五个月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总量增长较快。5月末,金融机构备付率为1.7%,截至6月21日,全部金融机构备付金约为1.5万亿元。通常情况下,全部金融机构备付金保持在六七千亿元左右即可满足正常的支付清算需求,若保持在1万亿元左右则比较充足,所以总体看,当前流动性总量并不短缺。
也有金融业人士认为,市场流动性总量没问题,当前国有四大行是资金主要出借方,它们的行为如果一致地谨慎,市场资金面立刻会紧张,打破这种局面也实属必要,否则更会增加它们和监管当局博弈的信心。 “钱慌”致“恐慌” 6月20日,央行照例发行20亿元央票,回收流动性,这彻底打破了市场憧憬,直接导致市场利率恐慌性上涨。大银行对流动性的惜售心理,造成了银行间市场利率几近失控式飙升
6月26日,一位全国股份银行市场交易员看着银行间市场交易动态报价,长出一口气,感叹道:“终于可以放松了。”
在过去一个月,中国银行间市场利率经历了一轮“过山车”,这是1994年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立以来极为罕见的情形,交易系统因银行不能按时平头寸被迫延时,同业间隔夜拆借利率最高达到30%,这么高的利率显示可能有银行资金违约。
这引起海外投资者关注,一位大型券商在6月20日晚上收到来自海外同行的邮件询问称,“怎么回事,是不是真的危机爆发了?”那几天,全球各财经媒体对此亦议论纷纷。
美国独立风险分析师克里斯·维伦认为,对于国际投资者而言,货币市场的异常事件,会影响他们对中国市场的整体判断,如果说此前投资者对中国的持续高速经济增长还是正向看好,那么在异常事件之后,越来越多海外投资者转向负面不看好了。
所谓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近几年,随着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中国同业市场表现越来越活跃。
一家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梳理了银行同业业务发展情况发现,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同业资产比一级核心资本的比例较高,业务模式相对激进,通常这一比例最高值出现在每年的6月末,最高甚至达到9倍-10倍。而国有大银行的这一比例基本维持在1倍左右。
5月底以来,市场面资金紧张已经出现端倪,央行却未见放水迹象,反而刻意在强化从紧的政策姿态。6月20日,央行照例发行20亿元央票,回收流动性,这彻底打破了市场憧憬,直接导致市场利率恐慌性上涨。同时,大银行对流动性的惜售心理,造成了银行间市场利率几近失控式飙升。
一般来讲,同业拆借市场按有无中介机构参与可分为两种情况,即直接交易(网下交易)和间接交易(网上交易)。所谓直接交易是指拆借利率由交易双方通过直接协商确定。而间接交易是指拆借利率根据借贷资金的供求关系通过中介机构公开竞价或从中撮合而确定,也就是要借助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直接交易利率并不体现在同业市场的公开报价中。
据《财经》记者了解,在资金最紧的当天,市场上一度出现利率为35%的一笔资金拆借交易,不过这笔交易的资金融入、融出银行均是中小银行,最终未被外界过多关注。
也正因如此,这笔交易成为从业人员闲暇的玩笑调侃:“民间借贷利率最高24%(基本利率的4倍),隔夜拆借利率35%,到底是不是违法违规?”
通常来看,外汇占款、财政存款、公开市场操作是影响银行间市场流动性的三大核心因素。此外,端午小长假以及企业税款的延迟支付,大量银行理财产品6月集中到期,以及表外业务回表等,这些因素相互叠加,加剧资金的紧张。不过,这些可能引发流动性紧张的因素通常在银行预期之内。
今年自6月以来,外界预期新一届政府相关经济改革政策将陆续出台,货币政策有可能适当放松,银行对信贷提前卡位的意图明显,6月前十天,中国各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就超过1万亿元,这种提前布局,某种程度上是误解了央行的政策意图。
央行亦坦陈,受贷款增长较快、企业所得税集中清缴、端午节假期现金需求、外汇市场变化、补缴法定准备金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近期货币市场利率仍出现上升和波动。
在中国银行一位副行长看来,此次流动性收紧最重要的因素是外汇占款在发生变化,今年前几个月,外汇占款非常充裕,央行的政策是抑制热钱,现在进入到鼓励资金进入实体经济这个阶段,而商业银行前期对于外汇占款的变化关注度不够。
5月,国家外管局收紧跨境资本流动监管,中国各银行的外汇占款从4月接近3000亿元跌至670亿元左右。这意味着,与海外资本流入相对应的流动性大大降低,货币市场发生异常情况的概率在增加。 货币空转根源 银行发行了大量的理财产品,这些资金大部分进入了仍能提供高回报率的房地产、政府投融资平台等,业内人士预计,银行业这部分资产的期限错配平均应该在半年以上。一旦银行理财融资出现问题,银行业风险就会暴露
申银万国银行业分析师倪军表示,这次事件对商业银行的净利润影响不大,预计部分银行利润可能损失在3%-5%。监管层一直担忧的表外资产大约占整个行业资产的20%左右。
监管层意在清理的“影子银行”,是希望银行压缩扩张较快的银行理财产品和贴现票据等业务。近几年来,各商业银行发行了大量的理财产品,这些资金大部分进入了仍能提供高回报率的房地产、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等,这些项目往往是长期资金,理财产品则多为一个月、三个月或半年,业内人士预计,银行业这部分资产的期限错配平均应该在半年以上。一旦银行理财融资出现问题,银行业风险就会暴露。
政府则希望,这些资金降低期限错配风险的同时流向实体经济。显然,房地产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并不是政府希望看到的资金流向。
据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估算,2013年地方融资平台的还本付息规模将达4.16万亿元,如此大规模的偿还压力,无论是通过本级财政收入还是土地转让收益(按一定比例提取),都难以完全兑付。
针对地方融资平台清理,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余永定认为,所谓搞活增量、盘活存量的说法,有关增量和存量的定义就不清晰。
有银行业分析人士表示,目前银行的信贷资产,投入到房地产和地方融资平台的较难抽身,过分强迫调整银行资产结构,有可能引爆新的问题。
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认为,为了降低危机发生后的杀伤力,去杠杆是最有效的途径,但去杠杆的有效手段应该是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比如,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规模总量虽然巨大,但并不构成威胁经济的主要因素;真正威胁经济和金融安全的,却是仍不断制造债务的地方行政体制。这就需要进行行政体制和财税体制改革,通过减少地方政府的事权来缩减其财权,让其从大政府、经营型政府,转变为小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这样,其债务水平或许就可以有效控制。
许多人士主张,中国金融去杠杆的另一个重要手段是国退民进,即打破某些行业的行政性垄断,让市场充分竞争。但这取决于实体经济的活跃度。
今年前五个月,非金融企业定期存款增速达22.5%,活期存款增速仅6.6%;从增量看,前五个月企业新增定期存款2.8万亿元,活期存款下降5800亿元,表明企业的新增流动性主要用于储蓄,而非用于经营活动,这是实体经济并不活跃的另一写照。
华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煜辉认为,现行体制下中国很难主动进入实质性的金融去杠杆,长期金融流向不能创造实际利润的方向,资源错配至不具备经济合理性的项目和低效率部门,以至于许多企业已无法产生足够覆盖利息的资产回报率。
据中国央行公布的数据,今年1月至4月,全社会净融资7.9万亿元,同比多增3万亿元,广义货币增速显著反弹至16%。然而同期中国宏观经济明显疲软,结论只能是:有很多资金并没有进入实体而滞留在偿债环节。
根本原因在于,出口环境不好,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及劳动力成本升高等因素,导致资金投入实体经济的欲望在显著降低,而很多可以投资的领域却处于政府管制之中。
过去几年出现的国进民退的现象,也挤压了民营资本的投资空间,应该有序地让部分国有资本逐步出让和退出竞争性领域。
一位证券分析人士表示,政府主导的经济模式不可持续,必须通过改革改变这种现状。从光伏产业的扭曲繁荣和低迷现状,可以看出政府引导产业模式在市场波动面前的无力。 宏观审慎管理考验 建立明晰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最为重要,这需要在决策者、货币监管当局、市场之间有通畅的传递途径,保证政策准确、及时地传递给市场,防止市场发生误解而产生预期之外的波动
风波暂时过去,反思却未停止。
一位国有大银行副行长表示,即使这次异常事件完全平息了,各方面也有必要总结得失,特别是外汇占款出现趋势性下滑,怎么应对,一些商业银行之前比较乐观,流动性管理相对比较宽松,但市场异常情况超出想象,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也需要总结,央行还要考虑宏观政策应该如何应对,宏观政策要加强预见性和前瞻性,以减少市场波动。
多位金融领域的权威人士认为,很显然,清晰、明确的政策预期,是一个成熟的金融市场最为需要的,显然这次市场和央行之间缺乏相互了解,预期管理出现了偏差。
而要达到上述目标,建立明晰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最为重要,这需要在决策者、货币监管当局和市场之间有准确而明晰的传递途径,保证政策准确和及时地传递给市场,防止市场发生误解而产生预期之外的波动。这就需要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进行优化,预期管理应加强。
各金融机构的行为更值得反思。各家银行不负责任地盲目扩大扛杆、追逐利润、忽视自身资产结构的合理性,导致风险积累加聚。这次异常事件也暴露了不少金融机构主动管理流动性的能力不足,对市场风险的预警和应对也不及时,这为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留下了阴影。但这次事件也足以让金融机构的行为有所收敛,进一步去杠杆化的动力会有所增强。
更大的共识是,中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因此更需要加强。余永定认为,央行应该从供应量调控转到价格调控,因为中国的货币乘数并不稳定。
亦有银行业人士认为,在控制货币投放和约束商业银行行为方面,央行和银监会也应该统一协调,否则有时不同部委的政策会让银行业人员感觉到模糊甚至矛盾。
一位熟悉海外监管体系的金融业人士表示,海外监管机构能够及时、动态地掌握各家银行的资产结构,尤其是短期资产的匹配情况,中国监管机构也应该具备这样的能力,同时,这样的数据也应该充分地与央行共享。
多位权威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这次货币市场异常事件也给中国提出了警告,金融危机并非不可能在中国发生。随着大量地方政府负债的积累和银行资金期限错配日益严重,金融风险也有积聚的趋势,监管层应抓住这次契机,及早整顿银行业积累的风险。
自1993年以来,中国一直在金融领域实行分业监管理念,到2003年银监会成立,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构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组成的“一行三会”架构。分业监管为中国长期金融稳定提供了保证,但随着金融体系日益复杂化和业务交叉化,需要“一行三会”加强协调以应对可能的系统风险。
目前成制度的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机制,就是“一行三会”的部级联席会,从实际运行情况看,仅靠这一机制,并不能对金融市场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及时预警,也不足以解决危机发生时执行层面的紧密沟通和配合。因此,风险监控体系和执行层面的监管协调机制,均应在下一步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加以完善,从而减少类似异常事件,避免金融大起大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