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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风险评估;防范措施
工程项目建设是个工期长、技术含量高及投资数量大的复杂工程,尤其是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不断增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存在诸多不确定的模糊风险因素,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质量与投资控制的基本依据,合同管理受社会自然环境、规模与投资数量等因素影响较大,存在不确定风险,加强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可有效保障工程项目经济效益。
一、合同风险形式
1.客观合同风险
客观合同风险一般是法律法规、国际惯例与合同条件所规定的,这种风险责任一般是合同双方所回避,而人的主观努力通常无法控制的,诸如合同所规定承包商应该承担的变更风险、时效风险与市场价格风险等。工程变更在15%合同金额内,而承包商无法得到任何补偿,此时即为工程的变更风险;当索赔事件出现后,在28d内承包商应该提出索赔的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就会失效,这种风险发生便是时效风险;市场价格风险则是指合同价格规定不允许调整差价,在市场价格上涨后,承包商就要承担全部的风险。
2.主观合同风险
此种合同风险是由人为因素所引起,不过也可通过人为因素控制。在国内的许多施工合同里,业主运用自身有利条件,将苛刻条件隐含于工程合同条款之中,而有些承包商为承揽工程,制定工程项目合同时,对有利自身权利的理据不敢抗争,或者合同判断仅重视工期与价格,对于其他条款注意不够,在合同签订上存在较大随意性与盲目性,此时便会受制于业主,很容易被业主占据主导地位,合同平等性就很难体现,进而增加合同风险性。还有些承包商很容易轻信业主的许诺,草率签订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当业主因资金不足出现工程拖款情况时,承包商自身经济利益就会受到影响。
二、合同管理风险评估方法
风险评估是指在风险识别后,采取合理科学方法对工程项目风险进行辨别量化,然后按照权重大小进行排序,综合考虑工程项目风险事件可能发生的概率与损失大小。项目风险权重不同,重视程度就应该不同,风险评估是合同管理风险中的重要组成,是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必不可少的工作。在工程项目中,风险是必然存在的,加强合同风险评估,可有效控制不利风险因素,避免为工程项目建设带来影响,风险评估常用方法有下列几种。
1.模糊评估法
模糊评估法是指运用模糊集的理论对工程项目的风险给予评价,运用三角模拟或者蒙特卡洛等模拟方法对工程项目风险进行度量,通过改变参数,可对工程项目风险进行多次模拟,并运用模拟仿真的统计结果度量项目风险结果。
2.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是邀请评估专家,评估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与风险水平,并依据整体风险水平进行排序,以次来度量合同管理中的风险。
3.外推法
此类评估方法是最常见的,可分成旁推、前推与后推等类型,旁推是运用类似的项目数据对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给予分析评估,前推是依据历史经验数据对未来事件可能出现的后果与概率进行判断,而后推是没有历史数据状况下,将项目合同未来存在风险事件归结为有数据可查的初始风险事件上,从而对项目合同管理风险进行分析评估的一种方法。
在风险评估方法中,除了以上三种评估法外,还有故障树法、层次分析法等,在风险评估中,亦应考虑因资料不全及环境复杂等因素而使风险评估存在一定偏差的可能性。
三、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1.提高合同风险意识,加强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管理的主要法律文件,对项目风险的管理具有保障作用。承包商应有很强的风险意识,尤其是合同风险意识,依据企业原有项目所遇风险问题,对其整理归类,并对其风险出现与影响范围给予分析评价。在新项目合同签订与条约履行中,对每个细节与条款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让所有参与者都要参与,在思想上加强参与者的合同风险意识,在项目建设中,构建施工与企业经营不同层面风险的管理体系,完善合同风险的全过程分析与防范,并采取一定处理机制解除风险,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2.完善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的环节较多,主要包含合同洽谈草拟、评估签订、交底学习、履行跟踪与变更终止等,工程企业应不断规范本企业合同管理,将本企业经济利益在合同中尽量最大化体现,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并保障企业社会经济效益的获得,这就需要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可行性。
合同管理制度主要有责任分解、合同交底、审查批准与每日工作报送等,其中,责任分解制度是指合同管理者把各合同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小组,并明确其工作范围与责任,经过合同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员,然后积极配合协调工程合同的履行;当合同签订后,相关管理人员应对各项目管理者与工作负责人实施合同交底,解释并说明合同主要内容,以形成工程项目的合同交底制度;为避免索赔费用不能及时纳入月付款要求的状况,并便于管理者审核进度款,可建立进度款的审查批准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所指的是每个职能部门把本部门工作状况与未来一周计划送到工程合同管理部门,让合同管理者及时了解项目信息,以便作出准确决策。
3.实施全过程的全面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应该将合同作为主线来实施规范标准的制度化管理,制定与合同有关的工作规定,尤其是合同管理程序、组织、谈判、起草、签订与检查等工作环节,均要作出明确的规定。工程项目合同整体的实施过程中,每项工作均要严格按规定管理和执行,合同资料要记录收集齐全,尤其是索赔资料的收集。工程项目建设中,难免出现一些不确定风险,一旦发包商不能依照合同来履行责任,承包商就会因合同价款影响延误工期,这时承包商就应依法进行索赔,而索赔成功性主要取决于索赔强有力的证据与解释,加强合同资料收集,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确保企业应得利益。
4.提高合同管理人才培养
工程合同管理者应是高素质的综合人才,不仅要有良好的工程技术素质,熟知相关法律法规与合同业务,还要胜任合同的拟稿、谈判、修改与解释,对工程的合同管理、索赔管理、工程造价与财会账务等也要非常熟悉。同时,合同管理者还要配备精通合同管理与熟悉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士,以应对有些业主为避免承包商索赔,进而聘请专业工程技术顾问与法律专家来起草项目合同的情况,此类合同条款编制质量较高,隐含许多对承包商不利成份,承包商对业主的这些不利条款要避免盲目接受,应善于转移与限制合同风险,使风险在双方间合理分配。
总结: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工程项目规模、工期与投资数量均不断增加,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风险一旦发生,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采取一定风险防范策略降低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可有效保障工程企业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并获得最大经济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钱峰.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分析与防范[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12)
[2]闫爱勤.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与探析[J].中国商界(上半月),2009(08)
【关键词】:EPC总承包;风险管理;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X820.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EPC总承包模式由于工期、成本、质量等方面科学化、便捷化的管理优点,正逐步成为发达国家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主流模式之一。而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就要求加强项目风险管理,有效掌控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确保效益。
一、EPC承包模式的特点
采用EPC模式,可以采用阶段发包故缩短了建设工期,促进了项目的集成管理,将各个阶段合理交叉,实现了EPC的内部协调,发挥了设计的主导作用,降低了运行成本,提高了项目整体经济性,提升了项目综合效益;项目责任单一,合同关系简单,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易于控制。但该模式同时也有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业主择优选择承包方范围小等局限性。与传统模式不同,在EPC模式中,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其合同更接近固定总价合同,不可调价。
二、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风险
EPC项目主要集中在石油、煤炭、化工等大型能源工业领域,涉及到的各相关利益方错综交织,具有建设规模大,工期长,会有很大概率遭遇各种自然灾害,技术复杂,投资数额巨大,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风险发生,将会带来巨大的损失,所以我们要清楚预防和控制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风险,提高工程总承包抗风险能力。
1、贸然进入市场的风险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政治、地理环境相差悬殊,进行投标时弄清工程所在地情况,避免仓促投标。
2、盲目投标报价的风险
决策阶段业主提供图纸、资料较粗略,设计构想与施工方案不确定,或者频繁变化,造成实际工程量与预估差异较大;在EPC总承包项目中,大部分风险转嫁给了总承包商,加之竞争激烈,为了获取项目,承包商往往会紧扣成本报很低的报价,如果承包商未能充分详尽考虑到成本变化的因素,前述由不确定因素所引起的所有风险将会给承包商带来巨大的成本风险;进而,为了降低这种成本风险,承包商会尽可能降低成本,导致项目品质下降,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在项目前期的招投标工作中,需要业主方尽可能详尽地提供项目意图和相关资料,避免建设过程中的太多变化引起的成本增加;需要EPC总承包商尽可能熟悉业主项目意图和相关资料,将明确的和未明确的(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内容均考虑周全,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考虑详尽。业主方和EPC总承包商以此计算出合理的项目建设成本,降低项目建设成本风险。
3、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风险
由于前述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工期延长,质量缺陷等;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均由承包商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分包商以利益最大化,给EPC总承包商造成大量管理成本和风险。
4、合同缺陷的风险
合同是甲乙双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履行各自权利、责任和义务的约束文件,合同的详尽与否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各方的利益和风险,因此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尽可能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范围,尽量避免合同文件的含糊不清,遗漏,相互矛盾等。
三、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
在项目管理当中,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是EPC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是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式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其实质是按照经济人假设原理,通过将工程各阶段管理主体的重新划分,建立起了良好的约束激励机制,将传统模式下业主的部分管理权转移给承包商,赋予总承包商更多的管理权限,变外部监督为内部激励,使参与方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降低业主方因专业局限带来的管理风险,也使项目目标达到最大程度的实现。总承包项目管理过程就是一个不断的风险管理过程。其中风险有大有小,小的风险也可以酿成大的损失,只有把风险管理好、控制好,才能保证项目的目标顺利完成。总承包项目的风险管理可以分成五个阶段:风险管理规划、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监控。
1、风险管理规划
风险管理规划是项目执行过程中风险管理的指南性和纲领性文件,它主要包括: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风险识别的主要方法、风险判断和识别的依据、风险等级的划分、风险报告的编制方式,以及风险应对措施和策略等等。总之,风险管理觑划将指导相关责任人,按照其中的要求,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内容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找出应对措施,编制相关的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对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风险识别
根据风险管理规划中风险识别的具体方法,找出潜在的风险因素,识别风险可能的来源,对风险产生的条件,风险的特征进行描述。风险识别时要尽可能详细地找出所有的风险因素,将其逐一地罗列出来,为下一阶段的风险评估做准备。随着项目的进行和深入,项目收集的信息也越来越多,风险因素的识别将会越做越深越清晰,所以风险识别过程是始终贯穿于整个项目过程的,不断变化和不断完善的。
3、风险评估
对已经识别出来的风险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和研究,对风险发生的概率,风险危害的程度做出判断,对风险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排序。
4、风险应对
根据己经完成的评价结果,找出风险应对的方案和措施。该措施必须是综合及多角度考虑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针对一个风险因素采取的应对措施可能是单方面的,但这项措施本身也会导致其他的风险产生,因此就必须综合研究,真正找出切合实际的措施。通常的风险应对措施有: 回避风险、转移风险、降低风险和接受风险。
5、风险监控
风险监控就是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实施跟踪管理,随时调险管理规划,评估风险应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总结风险应对措施中的新问题,对有可能发生的新风险及时分析和研究,找出应对的方法。
四、EPC总承包的风险防范
基于EPC总承包自身的特点,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其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1、建立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
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方式以建立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是EPC总承包工程得以顺利执行的根本保障,同时也是EPC团队盈利的根本所在。因此,要重视团队全员相关资质和能力的把关以保证EPC项目管理团队由专家型的管理者和员工组成,从而提高方案的合理优化,提高执行力。
2、优化EPC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
成功的项目管理是要在项目的生命周期进行流程化的管理,对项目干系人进行组织管理,在全过程实现绩效管理,注重目标的实现,更注重过程管理,做到环环紧扣、道道把关,注重复杂的事情简单化,简单的事情流程化,流程的事情定量化,定量的事情信息化,并且要保障各岗位职责及工作界面清晰,工作衔接顺畅,责任明确。
3、重视造价工程师的费用管理作用
造价工程师在报价策略、成本管理、合同谈判与处理等事务中起着重要的费用控制作用。因此重视造价工程师的作用是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风险实现企业利润的重要措施。
4、优化合同模式管理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即工程价格包干,工程中的任何风险因素都不能引起工程价款的变化,这对承包商颇为不利。目标合同即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一个目标价格(以总价的形式确定),最终如果承包商通过设计以及实施方案的优化节约成本,则双方根据一定的比例分成。此种模式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双方共同努力以节约成本,降低风险,能实现公平共赢并符合绿色环保的理念,是目前EPC模式下最为优化的合同选择方式。
结束语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我国工程实践中应用时间还不长,但在国内大力推行EPC总承包模式是市场竞争的需要,是市场的发展趋势。工程质量的最终水平直接关系到工程建成之后能否安全稳定地长期运行,也直接影响到业主经济效益的取得,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是实现工程安全及业主和总承包方利益最大化的关键环节。
参考文献:
吴茵.EPC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管理优化.山西建筑.2010.
陈志华,于海丰,成虎.EPC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研究[J].建筑经济,2006,(12)
关键词: 建筑工程 项目管理 项目风险
Abstract: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risk management to belong to a high-level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work, it is to analyze and deal with the uncertainty to produce a variety of problems set of methods. So, fo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discussed in depth, and try to explore and avoid the risk of the enterprise, reduce dissolve the effective way of the risk loss very have realistic significance.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project risk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建筑工程由于其规模大、 周期长、 生产的单件性和复杂性等特点,所以随着建筑项目的规模不断扩大,影响因素的复杂化,以及技术难度增大、分工细化和综合集成化且市场竞争激烈等不确定因素地客观存在,建筑企业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种种风险,风险管理就尤为重要。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指建筑施工单位对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识别、 分析、 评估, 并在此基础上有效的防范风险, 以最低成本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本文重点阐述风险管理的特点、评估方法以及处理方法。
一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的特点
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作为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并超越人们主观意识的客观存在,而且在项目的整个寿命周期内,风险是无处不在 ,无时不有的。 这说明了为什么虽然人类一直希望认识和控制风险,但直到现在也只是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其发生的频率,减少损失程度,而不能也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
2.某一具体风险发生的偶然性和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
任何一种具体风险的发生都是诸多风险因素和其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一种随机现象 个别风险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杂乱无章的,但对大量风险事故资料的观察和统计分析,发现其呈现出明显的运动规律,这就使人们有可能用概率统计方法及其它现代风险分析方法去计算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同时也导致风险管理理论的迅猛发展。
3.风险的可变性
风险的可变性在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各种风险在质和量上的变化 随着项目的进行,有些风险将得到控制,有些风险会发生并得到处理,同时在项目的每一个阶段都有可能产生新的风险。
4.风险的多样性和多层次性
建设工程项目周期长 、规模大、涉及范围广、风险因素数量多且种类繁杂,致使其在整个寿命周期内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 ,而且大量风险因素之间的内在关系错综复杂,各风险因素之间并与外界交叉影响又使风险显示出多层次性,这是建设工程项目中风险的主要特点之一。
二、风险识别方法和风险评估方法
风险识别是指通过某种方法识别出工程项目质量、 安全、进度、投资等目标顺利实现的主要风险,是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步。这一阶段主要侧重于对风险的定性分析。风险识别主要有几种方法:专家调查法(包括专家会议法和德尔菲法等数10种方法) ,幕景分析法,故障树分析法等。风险识别的过程分4个步骤:
① 对工程进行详细地概况分析和限制条件分析,建立WBS和RBS (包括风源分解RSBS和风险事件分解REBS)结构图
② 确认各项风险事件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
③ 建立风险清单
④ 进行风险分析
风险评估是指采取科学方法将识别出的风险据其风险水平大小予以排队,按照一定的风险等级评定准则,对各个风险进行风险等级的划分,以便于风险管理方按照规定的风险决策,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管理好风险。根据风险评估的目的和对象的不同,有多种的风险评估方法。常用的风险评估方法有基于检测的风险评估法、 图表法、 层次分析法 (AHP) 、蒙塔卡罗数值模拟法、敏感性分析法等。例如目前最广泛使用的层次分析法[4,5],其计算流程图见图1。通过建立的工程项目层次分析风险评价模型,将复杂的风险问题分解为几个层次和若干要素,并在同一层次的各要素之间简单地进行比较、判断和计算,从而对诸多风险源进行归纳、评价和风险相对重要性程度的排序,并做一致性检验。根据所识别的风险,建立层次分析法风险评估模型,主要包括风险总目标层、风险子目标层、分部风险目标层以及风险因素四个层次。
三、建筑工程项目进行项目风险转移的方法
风险转移是指项目组将风险有意识地转给与其有相互经济利益关系的另一方承担的风险应对方式。转移风险, 包括向对方转移风险和向第三方转移风险。
向对方转移风险, 主要指推行索赔制度
工程索赔是一种权利要求, 其根本原因在于合同条件的变化和外界的干扰, 这正是影响项目实施的众多变化因素的动态反映。没有索赔, 合同就不能体现其公正性, 因为索赔是合同主体对工程风险的重新界定。工程索赔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重点在施工阶段, 涉及范围相当广泛。比如工程量变化、设计有误、加速施工、施工图变化、不利自然条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期延误等,这些都属于可计量风险的范畴。 FIDIC 红皮书关于工程索赔的条款已由第三版的 1 个分条款增加为 5 个分条款, 形成独立的主题。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索赔也作了相应的明确规定。这些索赔条款可以作为处理工程索赔的原则利法律依据。尽管工程索赔的解不是唯一的, 但却是可以计量的。利用合同条款或推断条款成功地进行索赔不仅是减少工程风险的基本手段, 也反映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对承包商而言, 不善于工期索赔必然导致工期延误的风险; 不善于费用索赔必然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 甚至亏本。实践证明, 如果善于进行施工索赔, 其索赔金额往往大于投标报价中的利润部分。因此, 树立合同意识、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 重视风险管理对降低工程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向第三方转移风险
包括推行担保制度和进行工程保险。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 风险转移是工程风险管理对策中采用最多的措施, 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是风险转移的两种常用方法。( 1) 推行保险制度。工程保险是指业主和承包商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向保险人( 公司) 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在工程建设中可能产生的财产和人身伤害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工程保险一般分为强制性保险和自愿保险两类。保险是最重要的风险转嫁方式。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 强制性的工程保险主要有以几种: 建筑工程一切险 ( 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 ( 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社会保险 ( 如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和其他国家法令规定的强制保险) 、机动车辆险、10 年责任险和 5 年责任险、专业责任险等等。其中,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对工程项目在实施期间的所有风险提供全面的保险, 即对施工期间工程本身、工程设备和施工机具以及其他物质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也对因施工而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过去, 一切险的投保人多数为承包商; 现在, 国际上普遍推行由业主投保工程一切险。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 建筑师、结构; 工程师等设计、咨询专业人均要购买专业责任险, 对由于他们的设计失误或工作疏忽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 将由保险公司赔偿。国际上工程涉及的自愿保险有以下几种: 国际货物运输险、境内货物运输险、财产险、责任险、政治风险保险、汇率保险等等。国际上工程保险的通行做法和特点是; 保险经纪人在保险业务中充当重要角色、健全的法律体系为工程保险发展提供了保障, 投保人与保险商通力合作是控制意外损失的有效途径, 保险公司返赔率高且利润率低。目前, 我国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开展了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 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一些保险公司在江浙一带开展了个人建房工程险,开始筹备开展设计责任险。一些利用外资工程普遍地购买了不同品种的建筑工程保险。国内重大工程购买相应保险的已经比较普遍。( 2) 推行担保制度。工程担保是指担保人( 一般为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商业团体或个人) 应工程合同一方(申请人)的要求向另一方(债权人)做出的书面承诺。工程担保是工程风险转移措施的又一重要手段, 它能有效地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许多国家政府都在法规中规定要求进行工程担保, 在标准合同中也含有关于工程担保的条款。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 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如下: 第一, 投标担保: 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之前或同时, 向业主提交投标保证金(俗称抵押金)或投标保函, 保证一旦中标, 则履行受标签约承包工程。一般投标保证金额为标价的0.5- 5% ; 第二, 履约担保: 是为保障承包商履行承包合同所作的一种承诺。一旦承包商没能履行合同义务, 担保人给予赔付, 或者接收工程实施义务, 而另觅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负责继续履行承包合同义务。这是工程担保中最重要的, 也是担保金额最大的一种工程担保; 第三, 预付款担保: 要求承包商提供, 为保证工程预付款用于该工程项目, 不准承包商挪作他用及卷款潜逃; 第四, 维修担保: 是为保障维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 承包商负责维修而提供的担保, 维修担保可以单列, 也可以包含在履约担保内, 有些工程采取扣留合同价款的5%作为维修保证金。以上四种担保是在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 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几种: 反担保、付款担保、业主无能为力担保、分包担保、临时进口物资税收担保、完工担保、差额担保、施工执照担保等。
3.通过分包合同向分包商转移风险。
非保险型转嫁方式是指项目组将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失通过合同的形式转嫁给另一方, 其主要形式有租赁合同、保证合同、委托合同、分包合同等。通过转嫁方式处置风险, 风险本身并没有减少, 只是风险承担者发生了变化。
四、结语
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方面,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应用,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我国的水平仍然处于引进、吸收和消化阶段。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特点下,竞争的需要和信息技术的支撑,促使了工程项目管理的全球化发展:国际间的工程项目合作日益增多以及国际化的专业活动日益频繁。因此,我国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国际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参考文献
[1] 王核成,陶力一,张远福.项目风险分析与管理[J].中国管理科学,1998,(4).
[2] 姜青舫, 陈方正.风险度量原理[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0.
[3] 周慧玲.风险管理学[M].武汉: 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出版社,1996.
关键词:承包商;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安全生产是供电企业的头等大事,做好安全风险控制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随着地区经济的发展,特别区县级供电局主配网分开管理后,地区配电网络得到了飞速发展,配网现场施工作业出现点多面广、作业环境复杂多样的情况。现阶段各类基建、技改、大修、检修现场的不断增多,且其中承包商施工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如何控制施工作业中的承包商人身安全风险,成为配网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1. 承包商人身安全风险
1.1承包商数量偏多、良莠不齐,部分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薄弱,现场控制存在不到位现象,特别是多班组、多工种协同作业现场,以及交叉作业现场欠缺协调、分工不清、职责不明、违章现象依然存在。
1.2承包商由于工程项目较多,施工人员不稳定,流动现象严重,造成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并存在以包代管的情况。
1.3对于大型、复杂或危险性高的现场施工作业,承包商事前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能力不足。
1.4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指挥及协调等综合能力不满足现场作业的要求。
1.5承包商自身管理不健全、不完善,部分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严重不足,项目监理人员紧缺,普遍存在一人兼管多项工程现象。
1.6施工现场生产机具、生产用电及个人防护用品存在管理不到位、使用不当和配置不足的情况。
1.7对于特种作业施工,譬如土建、电焊、气割等作业,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关专业资质或作业不规范。
2.承包商人身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2.1施工前风险管控
2.1.1项目管理单位及承包商应指定相应资质的管理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协调,明确业主项目部、项目管理人员、供电所项目管理人员及承包商项目管理人员职责,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项目管理及风险管理理论及知识。
2.1.2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至少在开工前一周按“十大必备条件”对施工组织机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健环设施、施工人员资质、开工前安全考试、应急措施等资料和签名情况进行审核,不具备条件不允许开工。
2.1.3项目开工前,承包商必须从人身、作业、用电设备、工器具管理、防护用品配置等方面对项目施工开展作业风险评估,并且要对施工单位全员进行风险和防范措施的培训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同时,将风险管控措施逐项落实到人,制作成风险看板装设在作业现场的显著位置。
2.2.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管控
2.2.1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及工作负责人的到位标准,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安全员、工作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不允许开工作业。
2.2.2严格执行计划管理措施,施工单位必须每日报送次日的施工作业计划,由承包商项目管理人员对施工计划的准确性负责。安全监察部门根据施工计划制定每日监察计划,落实安全监察工作。
2.2.3开展安全风险分层分级管控,充分发挥安全监察部门、业主项目部及属地供电所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安全员作用,对中级以上风险施工项目及隐蔽工程施工,实行全过程安全管控,如深基坑开挖、高支模搭建等。
2.2.4发挥现场监理人员的作用,并对其进行考核。项目监理人员要严格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服从项目管理单位的管理,监理人员严格按照监理大纲开展工作,监理人员有权对现场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教育和处罚,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行为,可向业主提出扣罚施工单位安全保证金的建议。项目管理单位应每月对监理人员到位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监理人员提请更换。
2.2.5落实项目实施的沟通协调机制,项目业主、监理人员、设计人员、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必须参加每周的工程现场例会,协调处理和安全质量有关的事项,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及工作负责人缺席两次及以上者,取消其个人在本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
2.2.6介入承包商内部管理。除对其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察外,采用定期和不定期“飞行检查”等方式,增加对承包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与学习、隐患排查与整改、人员配置和流动情况等内部管理的督察。
2.2.7项目管理单位应对承包商派出的工作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进行监督,对不符合管理和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责令其中止现场作业,并提出更换工作负责人或施工人员的要求,如承包商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负责人及施工人员,项目管理单位应向上级单位提出更换承包商的请求。与承包商签定的合同应有体现业主上述权益的条文,项目管理单位和承包商须切实履行职责,对因失职产生后果的项目管理单位和承包商进行问责。
2.2.8加强施工现场生产机具、生产用电及个人防护用品管理。项目管理单位人员、监理人员及安全监察人员共同参与监督承包商的安全防护资金和施工设施投入,监督施工现场的生产机具、生产用电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状况,对检查中发现涉及人身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2.2.9施工作业期间,业主项目部、监理和安全监察人员须对承包商现场工程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资质和施工安全实施监察,对没有资质注册、没通过开工前安全考试、未经业主项目部审核批准的人员坚决清理出施工现场。
2.2.10落实违章“说清楚”机制,即现场违章人员、工作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就违章事件的经过、原因及整改措施向安全监察部门说清楚,并对其进行问责,及时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2.2.11落实“站班会”制度,开展“三交三查”,“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工器具、查精神状态)。即工作前,全班集合,工作负责人检查每个成员是否穿工作服?是否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是否睡好觉?精神状态如何?然后进行分工,布置工作,交待技术要点、安全注意事项和危险点。必要时要求作业人员回答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工具、材料的准备情况。通过站班会使作业人员更快速的进入工作状态。
2.3施工后风险控制
2.3.1项目管理单位应每年对当年开展施工的承包商,根据其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安全评价,以来年选择安全管理基础良好的承包商,降低安全风险奠定基础。
结语
只有真正将承包商安全管理纳入供电企业安全管理中,真正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对施工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做好落实及监督指导工作,才能真正控制住承包商人身安全风险,为配网建设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发展。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施工阶段;承包商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施工合同是合同管理中的最主要部分,是调节业主和各类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同时,随着更多建筑企业走向国际,由于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丧失了大量国际竞争机会。从目前我国的施工合同管理及交易行为情况来看,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足,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国际化意识淡漠,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强化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意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促进我国建筑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本文从承包商角度来研究施工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一、国内外项目合同管理研究现状
(一)国际通用的施工合同
国际通用的施工合同主要有四种:一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订的FIDIC系列合同文本,其中《简明合同格式》、《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被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作为实施项目的合同协议范本。二是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制订的ICE合同条件和英国皇家建筑学会等组成的联合会(JCT)制订的JCT合同条件,二者广泛应用于英国、英联邦国家以及与英国关系密切的国家。三是美国建筑师学会(AIA)制订的AIA合同系列,现已形成三十多个文件,主要通行于北美和美国势力影响地区。四是欧洲发展基金会(EDF)制订的EDF合同条件,适用于EDF贷款的工程项目。上述国际标准合同文本,在种类上,合同条件呈现系列化;在内容上,合同文件一般每十年左右修改更新一次;合同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结构则较为稳定和统一;这些文本可以直接加以引用或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予以适度修改后作为项目合同文本,它们在世界各地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二)国内合同管理状况
上世纪80年代,随着国外项目管理理论和方法引入国内,FIDIC合同条款及相关合同管理理论也随之引入中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工程市场不断规范和完善,国内工程合同管理逐步受到重视并得到了广泛研究。尹贻林教授在《合同法与合同管理》中介绍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涉及的各类合同管理、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索赔、风险管理及合同信息管理系统;何伯森教授在《国际工程合同和合同管理》中介绍了国际通行各种合同文本,讨论了合同管理中的主要职责,研究了索赔和风险管理以及合同争端产生原因及解决;成虎教授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中介绍了合同总体策划的概念、原则和程序,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实施控制及索赔和反索赔等。此外,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实践,并借鉴国际合同条件,尤其是FIDIC合同条件,有关部门也制定颁布了一些标准合同文本,如建设部1999年颁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从2000年11月起实行。
二、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一是少数合同有失公正。从目前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业主占据了主导地位,往往提出一些不平等条件,将自身风险转移给承包商。二是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等。三是违法承包人利用其他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
(二)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重视不足
一是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不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而采用自制、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笼统、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起不到约束作用。二是“阴阳合同”现象严重。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中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法合同。这种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
(三)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一是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状态,归档程序要求不明确,履行过程没有严格监控,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合同管理流程没有优化,不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信息化程度偏低。二是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管理人员缺少培训。
三、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基本措施
(一)承包商在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一是合同策划,承包商应该从自己的基本目标和企业经营战略出发进行合同策划,确保选择合适的合同种类,主要包括投标方向的选择和风险评估。二是招标文件分析,在投标阶段,如果对业主的招标文件研究不够,将使项目执行面临困难。现在很多业主给承包商准备投标文件的时间都很短,有些承包商没有彻底理解业主要求,往往根据以往经验提交方案和报价并签订合同,这样往往会给以后的项目执行带来许多隐患。三是投标阶段风险管理,通常意义上的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投标阶段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和分类、风险评估、形成风险分析表,制定风险应对计划并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四是合同条款审查,合同过于简单,条文不全面不完整,没有将责权利表述清楚,没有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执,使承包商面临风险;有时合同文本对承包商的单方面约束过于苛刻,承包商应建立合同条款的检查清单,合同条款的检查清单应包括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和必须拒绝的条款、原则及其要点。
(二)执行阶段合同管理
承包商在执行阶段合同管理主要有建立合同实施保障体系,监督内部及分包商的合同实施,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控制,收集管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信息资料,合同变更管理,争议解决以及日常索赔和反索赔等。
1.合同分析与理解:承包商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最早时间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深入理解合同的所有关键条款,并分析合同中可能包含的风险和机会,在此基础上完成合同总结表,对合同进行仔细分析并深度理解合同条款。
2.合同管理机制:执行阶段合同管理包括承包商和业主之间、承包商和合作伙伴之间以及承包商和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关系管理。(1)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为了使承包商的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应制定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协商会议制度等。(2)经常性合同管理工作应建立制度化工作程序。包括图纸审批程序、工程变更程序、分包商索赔程序、设备材料及已完工工程验收程序、分包商或供应商付款审批程序、请示报告程序等。(3)建立适当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权力委托。承包商项目经理应被确认为唯一沟通渠道,业主的任何要求都应发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进行初步分析,如有必要会向项目团队相关人员发出指令或要求。团队成员对业主要求的回应也应经项目经理统一发出。(4)建立文档管理系统。承包商与业主、项目咨询公司、供应商、分包商等进行沟通过程中产生的书面通信、会议纪要、变更要求等,承包商应跟踪并记录它们,尤其是要记录可能重构合同的信息。(5)索赔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责任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向对方提出费用与工期补偿。
3.分包合同和供应商合同管理:主合同和分包合同如果不一致将使得承包商面临不必要的风险或损失,因此应确保相应的用语和条款和承包商与业主签署的主合同内容一致。(1)设备或现场工作的移交。有时候主合同会规定设备一旦进入现场即自动成为业主之财产或现场完成的工作为业主财产,非经业主书面同意,承包商不能运出工作现场。(2)进入现场检查的便利和权力。有些专业设备供应商为了避免成本增加或对影响生产或对其产品制造工艺和知识产权保护,通常不愿意接受此种条款。供应合同未包括与主合同相容的赋予业主和承包商权利的条款,会导致承包商的极大被动。(3)保险。主合同中业主通常会要求承包商购买,承包商必须保证其供应商和分包商也购买保险,以充分保护业主设备和人员安全。因此承包商必须将主合同中保险条款全面导入供应合同或分包合同。(4)缺陷责任期。供应商或分包商对其提供设备或工作有自己行业惯例的缺陷责任期,而主合同中业主要求的缺陷责任期可能比这些缺陷责任期要长。因此承包商必须和供应商或分包商谈判要求和主合同一致的缺陷责任期。(5)特殊损害赔偿。业主在主合同中所要求的特殊损害赔偿与承包商拟分包的设备相关,则在该设备供应合同中,承包商应要求与主合同相容的特殊损害赔偿。
(三)和第三方关系管理
和第三方的关系通常指和当地政府部门、质量监督站、业主指定的其他承包商的关系。现在有很多业主借助其强势地位,要求承包商完成本应由业主完成的部分工作,如项目的规划和消防报批、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办理、项目的最终报验等。以上事项不是承包商业务工作范围,更不是其长处,因此应尽量避免与第三方发生类似关系,以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和风险。
(四)合同结束和总结
承包商的项目合同结束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记录所有关键日期,如土建施工完成日期、机械完工日期、调试开始日期、性能测试日期、临时接收日期和最终验收日期等;根据上述日期顺序进行管理:注意特别风险的移交、整改清单的记录和销项、最终账目的准备;管理保函和担保的归还。如果在缺陷责任期内系统或某设备发生故障,则在系统问题解决后或该设备经维修后其质量缺陷责任期可能按合同规定要延长一定时间,此时需要延长保函和担保的到期期限;项目移交给业主后,必须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各方面的问题进行总结,如投标、设计、采购、制造、安装和项目管理包括合同管理。项目经理集所有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并提出改进意见,达成一致后形成会议纪要发给各部门并存储于公司的知识库。
参考文献:
1.李启明,朱树英,黄文杰.工程建设合同与索赔管理[M].科学出版社,2001.
2.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实用大全[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3.尹贻林.合同法与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大学出版社,1995.
4.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关键词: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Abstract: The contract of international construction project with large investment, long construction period, complex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 big construction difficulty, project participants and more features. Therefore more unpredictable factors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inevitably confronted with various risks, such as not to prevent, it is likely to affect the smooth progres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and even lead to serious consequence. Strengthening the risk management of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ing, 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tractor to raise the level of management, enhance the core competitiveness of the important mean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risk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
一、何为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问题最先起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后的德国。到20世纪50年代,风险管理已发展成为一门科学。而我国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逐渐引入风险管理理论。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就是为了实现工程项目的总目标,而对工程项目活动中涉及到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政策而采取的措施。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风险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二、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及管理
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特点下,国际间的工程项目合作日益增多,国内施工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也在加快。加强工程项目承包的风险管理,是国际工程承包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1、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环境风险及措施
1.1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商可能遇到的环境风险主要有:所在国政治法律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特殊项目的安全要求风险。
1.1.1政治法律风险
如项目所在地局势动荡可能产生的战争风险、当地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等。
1..12经济风险
如外币贬值带来的汇率风险、项目所在国税收政策、金融危机导致业主无力支付工程款的风险、通货膨胀带来当地采购的工程物资价格大幅上涨的风险等。
1.1.3自然风险
如地震多发、气候多变、环境恶劣、地质条件差带来的风险。
1.1.4特殊项目风险
如我国驻国外大使馆项目安全要求等。
1.2针对环境风险,国际工程承包商可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2.1风险评估
国际工程承包商应该对以上风险进行评估,以确定环境风险是否可以承受。如无法承受环境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就果断采取风险回避政策、拒签合同。如可以承受,则可以考虑采取风险转移(购买特定保险)和风险降低(如分包)政策等以降低项目的风险度。
1.2.2资金安排
为了避免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对于以美元和欧元结算的项目,做好项目收款和国外采购材料、分包项目付款详细计划,差额部分通过银行远期外汇套期保值,规避汇率风险。在欧元贬值的大背景下,对于国外大使馆以及援外项目尽量争取人民币支付。
1.2.3工程保险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一些不可预见的风险,在保险公司投保工程一切险,量化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风险,并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合同额的6%左右作为不可预见费。
1.2.4安全保密措施
对于驻国外大使馆项目,由于涉及国家安全和机密,所以项目主体设备材料要在国内采购、施工人员要由国内严格调查考核后派出。
2、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签约阶段风险及措施
2.1存在的风险
2.1.1报价失误风险。
由于缺乏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经验,项目成本估算失误,报价过低,导致高估利润甚至发生亏损的风险。
2.1.2合同条款风险
如①合同条款中有不平等条款、②合同存在对承包商不利的重大缺陷条款。
2.1.3合同价款形式风险
不同的合同价款形式,企业所承担的风险是不同的,一般来讲,总价合同风险最大,单价合同次之,实际成本加固定费率合同风险最小。
2、2针对承包签约阶段的风险,国际工程承包商可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2.2.1提高投标报价水平
与国内工程相比,国际工程承包商在投标阶段要考虑的因素更多。例如工程所在国的政治状况、、社会治安、资源与气候、通货膨胀、汇率的变动、税收政策、保函的交付等都直接影响着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这一阶段,无论是工程量核算、报价编制,还是合同签订等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给承包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2.2.2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签约阶段,重点了解对方的信誉,核实其法人资格及其他有关情况和资料;监督双方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同,避免出现无效合同、不完善合同,预防合同纠纷发生。
2.2.3加强合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工期是否合理,工程造价及计算方法是否明确,合同双方代表权限有无重叠;审查合同中是否明确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保修年限及质量保证;审查合同中是否具体明确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方式;审查合同中免责及限制责任问题。
3、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履约阶段风险及措施
履约阶段与国内工程承包不同的是,在国际工程承包中,资金的使用、设备的采购以及劳动力的获取是一个迫切需要关注的问题。例如,在劳动力的获取问题上,一般使用本国的劳动力易于组织管理,能较好控制施工,但综合费用较高;使用当地的劳动力费用较低,但文化习俗等存在差异,工人难以管理,给项目控制带来难度。
因此,在履约施工阶段承包商不仅需要有合理高效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资金使用安排,还需要人力、机械和材料等各个方面的配合。此外,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设备的选型、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使用定额水平的高低、合同管理,工程变更处理等都会对成本控制有很大的影响。
3.1国际工程项目履约阶段风险包括工期风险、质量风险、成本风险。
3.1.1工期风险
3.1.2质量与安全风险
质量风险包括材料、工艺、工程等不能通过验收的风险。安全风险主要指由于施工管理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风险。
3.1.3成本风险
对于国际工程项目,考虑到人员签证周期、运输周期,承包商绝对不能低估所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所需投入的资源(人工、机械设备、材料等)数量,否则成本超支就很可能发生。
成本超支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几方面:
①由于劳动力、建筑材料和施工机械等资源组织和管理不当,发生材料短缺或供货延误,导致窝工、怠工现象,浪费大量人力成本和设备闲置的风险;②贷款资金安排不当增加的利息支付;③项目现金流量周转失灵,从而影响分包商和供应商的工作状况;④国内外税收及相关法规规定的费用;⑤变更及索赔;⑥通货膨胀、工资上涨以及国外采购物资的汇率波动;⑦未充分估计到项目所在国家处理建筑垃圾和受污染土地的费用;⑧不必要的或过高的施工保函或担保;⑨雇佣了不得力的分包商;⑩不充分的现场调查等。
3.2针对承包履约阶段的风险,国际工程承包商可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3.2.1加强施工进度管理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是人、财、物三方面因素。
材料管理。前方项目部和国内后勤采购部门以及外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在国外可以聘用专门的物流人员,做到设备材料一到港就及时清关,及时用到工程上,降低设备材料仓储费用。
设备的管理。首先是选择最合理的配置,从而提高设备的效率。如国外项目的体量不大且为较分散的多个项目,大型设备可以考虑采用在国外租赁方式。这样可以减少大型设备的前期投入、运输成本和施工过程中设备闲置问题。
3.2.2加强质量管理与HSE管理
国际工程承包商应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制,采用EPC范本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框架下的施工程序操作和施工,将施工质量与效益直接挂钩,以有效地保证施工质量。
安全和文明施工代表着中国公司的形象,项目部应始终加强安全教育,定期清理施工现场。
3.2.3建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系统
国际工程承包商应建立有效的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系统,利用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信息系统,将工期计划、成本计划与质量指标很好地结合,及时地跟踪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合理安排资源,采取相应的成本控制措施,确保实现盈利。
3.2.4加强项目沟通与人力资源管理
海外工程承包商应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由海外工程管理部总协调,加强公司内部的沟通与交流。
项目部人员按项目的施工需要随进随出,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充分发挥每一个人的潜力,实行低基本工资加效益工资的分配制度。
加强劳务成本的控制,项目经理部对施工人员按照产值、安全、质量、进度实行目标考核,与效益挂钩。
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和施工力量。通过与当地分包商合作,完成一些需要当地配合的项目。
3.2.5加强资金管理。
海外工程承包商应杜绝垫资工程,减少合同违约风险。项目部争取每天清算一次收入支出,以便对成本以及现金流进行有效掌控。
3.2.6分包商管理
海外工程承包商可以让分包商参与施工控制网布置,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等工作。
3.2.7转移风险和合同索赔
施工项目合同风险一旦发生,就要展开转移风险和合同索赔工作。
3.2.8发展综合业务能力,延展项目收入范围
海外工程承包商可以尝试向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公司方向发展,为业主提供专业的,全方位的,系统化服务,甚至包括项目的后期维保、物业服务。
4、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竣工阶段风险及管理
竣工结算阶段是工程成本控制的最后阶段,它包括合同内工程价款的结算以及变更索赔价款的结算。在国际工程市场中,尤其是工程所在国为中东地区的一些国家,通常项目结束后,工程结算款很难全部收回,这甚至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惯例”。因此,承包商不仅在竣工结算时要注意技巧的运用,在投标报价以及订立合同的时候就应该注意到这些问题,及早防范。
此阶段成本控制的关键在于承包商及时向业主单位核实增减成本项目的工作量,力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获取应得的报酬,从而有利于资金的回笼与流通。
参考文献
[1] 张臻,工程项目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J],铁道工程企业管理,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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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沈建明,项目风险管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15,
[4] 丛培经主编 工程项目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5
关键词:国际工程;成本控制;风险分析;模糊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法1引言
国际工程从投标到施工直至维修的整个过程中,由于政治、经济、市场的变化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会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工程项目预期利润的实现。同时,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各国之间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联系越来越密切,导致国际工程市场的影响因素也越来越多。因此,承包商越来越关注进入国际工程市场的风险。
在国际工程市场中,承包商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错综复杂。按风险来源划分,有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按项目目标划分,可以分为工期风险、成本风险、质量风险和安全风险;按产生根源划分,有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市场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环境风险、信息风险、合同风险、设计及监理风险、管理风险、施工风险、业主风险等。
从目前的资料来看,理论界成本控制风险的研究较少。然而,成本控制在承包商经营过程中的作用不可忽视:成本控制不仅可以及时纠正发生的偏差,将各项费用支出控制在计划成本规定的范围内;同时,有效的成本控制还可以节约开支,获取额外的工程收益。
笔者试从定量的角度出发,运用模糊综合评判模型对成本控制风险进行分析,以期为承包商和有关部门决策时提供参考。
2国际工程承包商的成本控制影响因素分析
工程成本控制,是指在工程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即将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
国际工程的成本控制贯穿于项目的设计、招投标、施工及竣工决算的全过程,只有做到参与生产全过程,实施全过程控制,才能产生实际效果。结合国际工程的特点,笔者认为对于承包商来说,成本控制风险主要包括投标阶段的成本控制风险、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风险、竣工结算阶段的成本控制风险等三个方面。
2.1投标阶段的成本控制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是国际上通用的,比较成熟、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在工程投标阶段,承包商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以业主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性质与范围、工程量清单与工程量清单说明、计量与支付和投标须知等为基础,结合调研和现场考察获得的情况,根据承包商企业自身的实际定额水平计算投标报价。
与国内工程相比,国际工程承包商在投标阶段要考虑的因素更多。例如工程所在国的政治状况、、社会治安、资源与气候、通货膨胀、汇率的变动、税收政策、保函的交付等都直接影响着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这一阶段,无论是工程量核算、报价编制,还是合同签订等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给承包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2.2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风险
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将工程设计图纸变为物质形态的工程实体的主要阶段。与国内工程承包不同的是,在国际工程承包中,资金的使用、设备的采购以及劳动力的获取是一个迫切需要关注的问题。例如,在劳动力的获取问题上,一般使用本国的劳动力易于组织管理,能较好控制施工,但综合费用较高;使用当地的劳动力费用较低,但文化习俗等存在差异,工人难以管理,给项目控制带来难度。
因此,在施工阶段承包商不仅需要有合理高效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资金使用安排,还需要人力、机械和材料等各个方面的配合。此外,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设备的选型、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使用定额水平的高低、合同管理,工程变更处理等都会对成本控制有很大的影响。
2.3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风险
竣工结算阶段是工程成本控制的最后阶段,它包括合同内工程价款的结算以及变更索赔价款的结算。成本控制的关键在于承包商向业主单位核实增减成本项目的工作量,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获取应得的报酬,从而有利于承包单位资金的回笼与流通。然而,通过众多的国际工程案例研究发现,承包商在这一阶段的资金回收容易遭遇瓶颈。在国际工程市场中,尤其是工程所在国为中东地区的一些国家,通常项目结束后,工程结算款很难全部收回,这甚至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惯例”。因此,承包商不仅在竣工结算时要注意技巧的运用,在投标报价以及订立合同的时候就应该注意到这些问题,及早防范。
3改进的模糊综合评价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