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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案件引发的思考
2008年,一起极其普通的受贿案件进入了上海预防干部的视野。袁某,一位曾经参与过风云一号、资源一号卫星研制,在太阳能开发领域卓有成就,被公认为上海太阳能产业领军人物的高科技专家,由于收受商业伙伴的10万余元 “感谢费”而锒铛入狱。这原本是一起情节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涉案金额并不吸引眼球的案件。但由于袁某的获罪服刑,导致其主导的太阳能研发工作被迫中断,上海太阳能产业发展一度停滞,经济损失数以亿计。由此,全市检察机关以法律服务为载体,开始了专家型人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如何服务专业对待自尊
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伊始便遇到困难。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课题,工作对象相对特殊,专家学者有着卓越的智慧和专业的技能,但同时自尊而敏感,采用传统的预防措施容易造成抵触情绪,往往适得其反。如何进行有效的预防,没有经验可以参考。为了找准法律服务的方向,预防干部决定调研先行。
2009年年初,检察预防部门联合上海师范大学预防职务违纪违法犯罪研究中心,开展专题调研,走访了组织部门和主管单位,收集了56个近年专家职务犯罪的案例,多次邀请有关的专家学者座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上海市拥有“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高级专家”等高层次人才4万余名,近年来专家学者职务犯罪呈现上升趋势,案件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科研等多个领域,且大要案比例高。许多专家尽管学历很高、业务能力很强,但法制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匮乏,一不小心就会触碰法律的红线。相关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说:一些专家型人才走上领导岗位或者掌握了关键资源,当专业权威与行政权力结合时,由于对政策和法律把握不当,容易造成犯罪,往往损失大、影响大,加强预防工作十分必要和紧迫。通过调研,预防干部对于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对于专家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有了更准确地把握,对于如何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也初步形成了工作方案。
由点及面三阶段推进
上海专家型人才人数多、层面广,法律服务又是一项新工作,不可能一下子全面铺开。因此,在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预防部门会同上海市纪委监察局制发了《关于为专家型人才提供法纪法律服务的八项工作措施》,明确了逐步推进法律服务的有关措施、步骤和目标,研究确定了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人士,制定了长期规划,采取分期、分批、分步实施的办法。
第一阶段(2009年),选择专家型人才相对集中的科教、卫生、金融、航运等系统先行开展,首选146名有较大贡献和影响的专家或所在学术领域的领军人物作为服务对象,定期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边摸索、边验证,积累法律服务的初步经验。第二阶段(2010年),将服务对象扩展至上海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部门,如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业、现代服务业、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具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600余名,并根据区位特点建立区县院分工负责制,确立法律服务的基本模式。第三阶段(2011年),将法律服务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科技、教育、信息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服务人数超过5000人,形成法律服务的规模效应。
共同形成服务合力
由于专家人才的管理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和主管单位,因此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离不开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为此,预防干部积极与有关部门、单位沟通联系,解释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寻求工作支持,得到了有关单位的积极响应,形成了工作合力。
预防部门与市纪委达成共识,将专家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双方共同开展的重点工作范畴。与市人保局、市国资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经信委等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了查案和预防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座谈会、法律讲座等形式共同推进专家法律服务。同时,还与复旦大学、商飞公司、申康公司、申通公司等专家型人才比较集中的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直接联系,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依托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推动法律服务措施落实。
充分的沟通赢得了理解和支持,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说:“国家培养一名专家学者不容易,一旦犯罪不仅是其个人的损失,也是家庭、单位和社会的共同损失。检察机关开展的法律服务工作实际是在保护人才,具有战略的眼光和全局的意义,我们一定会全力配合把法律服务工作落实好。”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许多主管单位已经将专家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部署,成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
让刚性预防得以“柔性”推动
专家群体具有相对特殊的心理特征,不宜采用一般、直接的预防手段。因此预防干部转变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以“柔性”预防措施为主,“少讲大道理,多做贴心事”,在付出尊重和取得理解的基础上开展预防工作,强调三“心”原则。即“真心”,以真诚的态度和沟通方式消除疑虑、化解顾虑;“耐心”,不急于求成,通过交朋友拉近彼此距离;“贴心”,法律服务措施有的放矢,提供专家需要的。
比如,针对商飞公司海外引进专家多的特点,上海市院与浦东区院在商飞公司设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该公司60余名高层次人才提供了法律咨询热线、专家座谈、廉政讲座等不间断的法律服务。为了给专家学者提供可读性强的法律读物,预防部门专门收集典型案例,编辑成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小册子提供给专家阅读,先后发放6000余册,受到广泛欢迎。
如今,专家型人才法律服务工作已初具影响和成效,成为上海检察预防工作的特色和品牌。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为6000人次的专家学者提供了各类法律服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举办讲座2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细致贴心的法律服务受到了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的欢迎,获得了支持,赢得了赞誉,不少专家学者成为检察机关的老朋友,许多专家还积极参与预防工作,主动为预防部门出谋划策。一位专家在参加完讲座后动情地留言:检察机关的法律服务内容丰富,形式生动,并且充满了温情和关爱,彻底颠覆了我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冰冷、强硬的印象,希望你们把这项有意义的工作坚持下去。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及“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的有关要求,引导司法行政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一线,经受实践锻炼,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稳定,为党的十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充分整合资源,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优势,开展系列下基层活动,下村入企送温暖、送法律、送服务、送平安,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一批实际困难,化解一批矛盾纠纷,排查一批安全隐患。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部门联系、服务群众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部服务基层、解决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树立和维护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内容
1、访民家,结民亲。组织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党员干部与梧桐街道桃园村、众善村、城东村32户生活困难家庭“结亲帮扶”(具体名单安排见附件1)。局领导干部常年结对2户,一般干部常年结对1户。原则上2-3人组成一个走访小组,通过与村干部、驻村干部的联系,到结对家庭走访,送温暖、送法律、送服务、送平安,倾听呼声,掌握诉求,帮助排忧解难,努力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结对干部要在3月底前对联系结对户集中走访1次,今后每季走访不少于1次。走访后认真填写走访服务活动反馈表(见附件2、3),于3月底前上交政工科。
深化“进百村住千家联万户”实践活动,局长住村调研一年不少于10天。驻村干部在驻村一年内尽可能走访到全村所有农户,重点走访结对的20户老党员家庭、贫困户、个私企业,开展社情民意调研,努力帮助排忧解难。
2、联基层,保稳定。充分整合领导干部、机关科室的工作力量和资源,继续开展局领导和各科室联系基层所(处)活动(具体安排表见附件4),采用听汇报、走访等形式进行调研、指导,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与每个基层所(处)每季联系不得少于一次。
在与司法所的联系中,要结合“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以及“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司法所深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了解掌握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问题,指导各所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及时掌握对重点特殊人员的监控情况,做好两正人员的帮教和转化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结对联系中,重点了解各所(处)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情况,要发掘各法律服务单位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勇担社会责任、积极提供法律服务的先进经验和典型。
3、联村组,送服务。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与结对街道龙翔街道、党建共建单位文昌社区、文明共建单位单桥村、维稳结对单位桃园村、众善村、城东村(2012包村维稳安排及表格见附件5、6),扎实开展共建共创结对活动,要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优势,为所联村(社区)在政策咨询、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排忧解难,资源共享、携手共建、共同发展。
要在全市基层村(社区)中深入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通过举办法制集市、进组入户发放法律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理性表达愿望诉求,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问题,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并加强指导考核,实施动态管理,提升创建成果。全面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建设(具体名单见附件7),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深化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村级经济发展、村(社区)的和谐稳定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以法律援助“五进”即进镇(街道)、进村(社区)、进新居民聚居地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4、联企业,助转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推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继续深化法律服务中小企业活动,按照省厅《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组织开展公证服务中小企业专项活动的通知》和省律协《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指引》的要求,在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法律服务中小企业年”活动,创新服务方式,精心设计新载体,为经济转型升级、中小企业攻坚克难提供组团式系列法律服务。通过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遇到的困难以及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法律服务方案,研发法律服务新产品。帮助中小企业构建涉及重大投资决策、重要经营活动、重大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和预警机制,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发挥律师的法制宣传、法律引导功能,指导中小企业积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依法、诚信生产经营。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科室、单位及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本次专项活动作为实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的有效抓手,工作联动,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服务措施落到实处,每次访民家、联基层、联村组、联企业活动后,认真填写《市司法局“下基层、访民情、办实事”专项活动记录本》,在年终总结时上交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要带好头,作好工作指导,抓好督促检查。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充分动员,带领下属积极参与活动。
法律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地介入区“三重一大”项目重点工程,精选4名司法干警和8名优秀律师在一名副局长的带领下进驻火花、小山子、三角地等拆迁项目工地,在项目指挥部设立调解室,接受咨询。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四万”工程活动,上半年,全区8家律师事务所103名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602件,涉及财产标的3210万元,索回赔欠款806万元。共担任法律顾问138家,业务收费381.5万元;受理法律援助事项226件,接待群众3900余人次,接听“12348”法律援助热线472个;办理各类公证256件,其中国内公证221件,涉外公证35件。
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做好彭城和事佬的海选工作,为彭城和事佬节目报送案例,1-5月我们共报送案例5起,播放4起。在公调对接工作中,我们积极配合市局做好调解员的报名,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为调解员做好服务工作。在人民调解案件及调解组织录入方面,做到了调解案件及时录入,调解人员及时调整,确保内网信息及时,准确。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2385次,排查出矛盾纠纷1191起,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260起,调解成功1252起,调解成功率为99.4%。
法律援助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活动,落实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建立“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律师点援制”、开辟绿色通道,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百姓办事零距离,上半年完成226件法律援助任务。
社会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通报制度;严格执行安置帮教政策,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严格杜绝重新犯罪发生。截止5月底,我区共有在册矫正对象259人,其中管制5人、缓刑171人、假释73人、暂予监外执行人员10人。接收刑满释放人员54人,解除劳教人员2人,其中,帮教56人,社会安置56人,帮教率及安置率均达100%。无一人重新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法制宣传工作:上半年,我局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系统共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590余场,出法制宣传专栏400多版,制作各种宣传展板60多面,编印《法律服务便手册》10000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27000多份。
二、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我局不断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行领导班子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规定行政决策应当经过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会议决定和公布结果等程序;实行行政决策纠错和过错责任追究;建立行政决策事实情况后评价。
三、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从依法行政责任制的建立、要求、实施、监督和保障等几个方面,明确领导和各处室的依法行政责任,规范行政行为,健全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落实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责任制,并建立起了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过错有追究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对于群众来访来电、来信来函咨询、投诉的,要求各相关执法部门要严格依照《市法律服务行业投诉管理办法》,热情、耐心接待,做好登记,并妥善保管函件。根据投诉事由,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对于投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通过信函的方式及时告知投诉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全年无一起投诉案件。
四、规范行政执法情况
梳理规范行政执法制度、依据、程序。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廉政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等,以制度保证司法行政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执业行为、服务秩序和服务质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建章立制,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内部制度建设,增强其自律能力。加大对法律工作者执业情况明查暗访力度,通过强化行业规范约束,提高行业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和规范意识。
一年来,我局办理的有关业务没有出现错漏情况,没有受到过投诉,也没有做出过行政处罚决定;我局工作人员没有因违法执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情况;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具体要求,我局从强化司法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出发,将科室行政执法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执法行为的规范、执法任务的完成以及执法工作的效果等内容纳入考评中,将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执法能力、执法行为的规范和执法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考评中。科室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对执法人员的考核结合公务员绩效考核进行,切实做到权责一致。
六、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情况
上半年,我们以深化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化建设为着力点,使调解的触角延伸到辖区的每一个角落,定期对网格调解员进行考核,以案定补,上半年为各级调解员发放误工补助3万余元。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除每月的正常排查外,在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期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两会期间,我们坚持了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较好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一、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建设,建立“12348”法律咨询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平台全覆盖。
(一)按照省法律援助中心继续突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工作思路,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基本上做到“临街落地”,并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接待窗口各项设施建设,创新便民服务措施,切实提高便民服务质量和服务成效。
(二)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将市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咨询专线升格为集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呼叫通话、录音留言、自动生成、举报投诉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法律咨询服务平台,并逐步推进县(市、区)、镇(乡、街道)法律援助中心(站)“12348”法律咨询服务平台建设,为实现市、县、镇(乡、街道)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平台全覆盖奠定基础。平台建成后,实行社会律师和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机制度,并对值机工作人员进行平台操作培训,达到受理案件“零等待”,法律咨询“零距离”,办理案件“零差错”的“三零”目标。
二、按照《省司法厅关于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切实强化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达到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要求。
(三)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做到定编制、定职能、定岗位、定人员“四定”要求。建立健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等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在全市继续推进建立林业等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在有条件的规模企业和人口较多的小区或人群聚居点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并对法律援助联络点实行规范化管理。同时,鼓励和吸收具有法律知识、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并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四)积极完善、创新各种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运用“12348”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优势,畅通法律援助受理渠道,继续推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为特殊群体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五)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疏导解惑、宣传法律、化解矛盾等方面的作用和政府了解民情的窗口作用,加强法律咨询舆情分析,归纳、提炼、发现咨询中反映的社会重要情况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转达。
三、继续抓好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提供法律保障;继续推进农民工工伤、残疾人合法利益、拥军等法律援助维权工作,为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继续加大对农村的法律援助维权力度,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在农村的不断延伸和拓展。利用担任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契机,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送法下乡”、“春季维稳专项行动”等活动,为法律顾问行政村制定、完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加大工伤职工法律帮扶力度。近年来,经济的逐步恢复向好,在丽外来务工人员也不断增多,工伤事故也呈上升趋势,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成了每年的维权重点。今年将在继续维护好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对工伤损害赔偿纠纷进行专题研究,剖析成因,提出对策,促进并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八)继续推进法律援助残疾人、法律援助拥军维权工作。进一步完善助残扶残长效机制,区分不同残疾等级,结合残疾人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提供更加细致、到位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在军分区等驻丽团级以上部队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军人军属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逐步做到不受《法律援助条例》受案范围的限制,尽量扩大受案范围,不断满足军人军属的法律维权需求。
四、围绕各个时段的宣传重点和重点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九)按照省厅关于开展《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施行十周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围绕宣传主题,多措并举,营造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浓厚氛围;同时,多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工地等活动,丰富宣传活动内容。
(十)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和新农村建设的法律需求,以提高村民群众特别是村集体领导班子成员法律素质为目标,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平台和载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注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及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工作,研究和交流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和谐、创满意、创品牌”为工作目标,以“务实、创新、高效”为工作要求,以抓规范、破难题、强基础、促提升为着力点,大力实施“1055”计划,即:实施“十大项目”、构建“五大体系”、打造“五化格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三生融合·幸福__”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__年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十大项目”建设
根据__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我们确立了“十大项目”重点工作,并以此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1.人民调解机制创新项目。加强村、居、企业、集贸市场、外来人口聚居地以及接边毗邻地区等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继续深化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市、县两级全面建成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实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在县级层面的覆盖率达80%以上。全年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8%以上,行业性专业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2.城乡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创新项目。深入宣传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将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列入“平安城市”创建、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等重点目标考核体系,__年在去年基础上增加10%,即完成全市90%的村居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签订顾问合同,由市县两级政府购买服务。
3.法律服务进政府载体创新项目。争取市政府发文,在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部分乡镇(街道)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引和考核办法。__年,要确定市政府及*个县级政府、70%的部门、30%乡镇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
4.公证服务城乡统筹方法创新项目。__年底,实现涉农公证业务年增长率达5%以上;充分发挥农村公证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在重点乡镇设立公证联系点,指导农村公证信息员提供公证咨询、资料初审等服务;公证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专题法律宣传村居覆盖率达100%;监督公证机构落实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法律援助等便民惠民服务。
5.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方法创新项目。加快法律援助“三个网络平台”建设,借助互联网络提高法律援助审批、指派工作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至年底要在市、县两级12家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建成“三个网络平台”,网络咨询和网络申请量要比上年有增长,网络咨询服务要实现微博化、即时化、互动化,网络申请要实现零等待、零遗憾、零投诉。
6.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管控机制创新项目。探索分类矫正方法,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功能作用,强化管控措施。继续深化刑释解教青少年“导航工程”,切实落实“一助一”、“多助一”等结对帮教措施,建立和完善社会帮教机制。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9%以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7.“六五”普法宣教平台创新项目。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组织一次市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评选20名市级优秀法制副校长。组织“六五”普法讲师志愿团为全市1000家以上的企业举办法治讲座。
8.劳教人民警察职业化建设模式创新项目。加强专业化、正规化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推进队伍专业、知识结构合理化,核心专业人员比例达到75%。着力提升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有效应对场所安全稳定对执法水平的考量。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更好地担负起职责使命。
9.司法行政信息化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基础网络平台,建成一个B级标准化机房;升级改造局机关局域网;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立全面覆盖市局、县(区)局、基层司法所三级的专 线网络。建成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完成司法行政基础资源库,以及包括相关业务在内的的业务信息资源库。建设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建设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应用管理系统,完善OA系统功能,力争实现公文流转无纸化。
10.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司法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加强我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__年,市本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改建工程完成投资额__万元,完工并投入使用;市劳教所劳教综合业务用房工程计划总投资__万元,年内完成25%的投资量,两年内完工并投入使用;协助瑞安、文成两地完成办公大楼建设,促成苍南县司法行政办公用房动工新建。
(二)拓面提质,全力推进“五大体系”建设
1.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稳中的先导性作用,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不断扩大普法教育的实效性和覆盖面,努力提高市民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要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围绕服务保障“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六进”活动。深入分析普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完善各类普法对象学法制度。尤其是要针对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与需求,实行错位普法和差别普法,加强各类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尤其要做好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专项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推进工程,打造主题鲜明的“六五”普法示范单位,全年培育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10名,示范基层站所30家,先进企业15家。
二是要多渠道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加强乡、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发挥好农村法律顾问作用;要依托工业园、企业集中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抓好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打造法律知识教育、法治实践、法治文化展示“三合为一”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进一步提高建设数量和质量;要放大法治文化品牌效应,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将法制元素融入到公园、广场、街区、市场等群众的驻足点,__年要实现全市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至少拥有一个综合性法治文化阵地;要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充分发挥普法网、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法制宣传阵地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治名言、警句、动漫,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三是高质量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规范、科学、有序地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要继续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继续加强行业依法治理,针对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把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与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和申报工作,深化创建工作动态考评机制,全面提升创建工作质量。
2.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三调对接”和各类专业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要夯实基础,完善人民调解网络。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直派司法所外观形象标识规范化建设,年底前全市累计完成建设率达80%以上,积极开展省级(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年底前累计完成创建率达司法所总数的50%以上。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巩固村、居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地等传统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化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重点健全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区以及新兴行业、新社会组织等专业性、行业性、联合性人民调解组织,推进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化解的同时,重点解决由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等引发的热点问题,推进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着力构筑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解机制。
二是要拓展领域,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要健全完善村、乡镇调解组织之间,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与调解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要以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调解机制为重点,着力构建多方位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巩固完善医调、诉调、警调、交调、检调五大衔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与劳动保障、劳动仲裁、、民政等部门的联动联调机制,进一步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三是强化保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探索完善分级培训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培训规划,大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实行全员轮训。大力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引导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能力。大力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各项经费的落实,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3.构建一体化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规范经济行为和社会秩序的作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加强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升城乡一体化法律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
一是 要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重点是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五进”活动。要围绕“十二五”时期政府投资规划,积极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做好政府决策风险评估的智囊团。要开展企业法律服务升级行动,围绕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风险,以企业“法律体检”为平台,为1200家企业开展深度法律服务。开通公证服务中小型企业绿色通道,公证机构走访中小型企业100家以上。围绕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律师法律服务进村入户,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公证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主动为村房“两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业创新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组织等事项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二是要加快构建法律顾问体系。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扎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乡村法律顾问等多层面的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政府参与行政诉讼和民事案件的处理,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深化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健全乡村法律顾问目标考核制度、定期服务制度、工作交流制度,推动规范运行。着眼农村社会管理创新需求,努力为村级组织提供法律咨询,为基层组织决定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深入探索“法企”对接的新形式与新途径,向企业推荐合适的法律顾问人才。
三是要深化法律服务惠民措施。继续健全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平台网络体系。至年底,要在90%的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赋予工作站初审权,实现工作站和援助中心的网络审批,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认真部署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等主题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要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便民惠民力度,公证服务窗口设立电子屏幕、叫号系统的公证处要达到30%以上,公证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4.打造新型化教育管控体系,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首要标准”,着力把握工作规律,构建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升对劳动教养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水平。
一是加强精细化劳教监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劳教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场所规范化管理和安防一体化建设,确保劳教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加强场所布局和设施建设,启动劳教业务用房和墙建设工程,提升场所内部正规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现代化文明监所创建工作。要突出思想教育在教育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全面推进劳教人员法制、道德、文化、劳动教育,加大劳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出入所教育接受率要达100%。不断健全完善教育矫治工作体系,把心理矫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教,特别是做好重点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依法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不断创新劳教戒毒工作新模式。
二是加强规范化社区矫正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运行机制,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建设,重点完善系统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定位率,充分发挥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档案管理、考核管理等五大功能的作用,建立并推广使用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声纹识别系统,提高动态管控能力。深入开展心理矫治,强化监管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危险性评估,不断提高矫正质量,防止再次违法犯罪,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加强社区矫正专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三支队伍建设,在全市11个县建立社区矫正驻法院工作室,在全市有5名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建立工作站,按1:1的比例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按20:1比例建立专兼职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
三是加强社会化安置帮教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责任机制,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做好归正人员的衔接工作,进一步落实“一帮一”、“多帮一”责任帮教制度。加大科学帮教、联合帮教力度,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分层次管理。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确保每个县不少于5个,构建“衔接规范化、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5.拓展“一站式”服务体系,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效能发挥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对中心运行规律的研究,按照“内部职能融合”的原则,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职能资源,集成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职能要素,在统一的平台上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按照“组织体系链接”的要求,加强与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乡镇司法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矫正工作站等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业务对接,实现服务分解、案件分流,扩大中心的运行效能和辐射效应;按照“横向联动拓展”的思路,积极引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集中受理调处有关医疗、交通事故、劳资等矛盾纠纷;协调工青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中心设立接待窗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科学工作体系。牢牢把握中心公益、专业、便民的性质,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服务的内容和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条龙”、“一站式”的法律服务,真正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
(三)强化保障,着力构建“五化”工作新格局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民生大局,整合职能,发挥优势,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着力形成“以项目化为抓手、以品牌化为引领,以信息化为支撑、以规范化为目标、以专业化为保障”的工作格局。
1.以项目化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强责提速。今年,市局在局机关开展了“互学互比”活动,要求各处室结合工作实际,申报本处室的“争先创优”项目,并将项目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市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筛选确定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十大项目”。这些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事关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效和考绩的实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具体化的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 任人,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分解、细化、量化工作内容和要求,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分阶段目标的要求,确保年度重点项目的有效落实。市局将进一步强化考核考绩工作的导向作用,研究制订对县局和市局机关职能处室的考核新办法,各县局也要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实现以考核促工作,以工作促发展。同时,各县局也要根据本地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项目化建设,通过搭建项目工作平台,将重点工作以项目化来设置,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以项目带动、靠项目创新、用项目落实,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更具系统性、创新性和长效性,成为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的一大亮点。
2.以品牌化为引领,推进各项工作进位升级。有特色才有生命力,有品牌才有说服力。实施品牌化就是要通过树典型、带全面,抓示范、促一般,实现面上工作进位升级,整体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推进品牌化建设,以“创和谐、创品牌、创满意”为总要求,深入挖掘自身优势,科学整合职能资源,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纳入品牌的大旗下,推进工作出亮点、树品牌、显特色,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引领思想,树立品牌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深入抓好品牌项目论证、品牌打造规划、品牌服务实施等环节的思想发动,使每名司法行政干部掌握工作品牌的内涵和特征,使他们形成较强的出精品、树形象、作表率的意识,自觉积极投身到品牌创建活动中去。二是要引领行动,强化品牌运作。各地要正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定位,找准本单位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和谐、服务弱势民生、加强自身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提炼确定好品牌主题。同时,要积极有效地运作品牌,用品牌标准来开展工作,用品牌形象来接受监督,用品牌服务来吸引群众,用品牌效应来拓展司法行政工作的作为空间,实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要引领成效,做好品牌宣传。我们要在培育品牌、争创品牌、叫响品牌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信息简报、宣传栏、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各种载体,进行公示、宣传、推介,使司法行政工作品牌为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面,塑造司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
3.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各项工作提能增效。当前,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软硬件建设相对滞后、基础人才缺乏、经费投入不足等实际问题和困难,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能增效。今年市局将积极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十大项目”之一大力推进,来解决这一制约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效能。一是要夯实基础,加强网络系统建设。要开展市局机关机房和数据中心建设,建成一个B级标准化机房。要加强网络建设,实现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专网互联互通,同时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立一个三级联通的稳定、安全、高效的专线网络。二是优化资源,加强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建立一个能够全面满足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数据交换的数据中心,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行业资源和行政资源,全面提高司法行政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形成全员应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作格局。三是要深化应用,加强业务软件系统建设。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际,建设司法行政信息网络应用平台,不断加强对司法行政基本情况信息管理、业务流程管理和日常司法行政工作管理,让信息化应用真正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每一个领域。
关键词:检察机关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问题与对策
一、基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履行着《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主力军之一。为促进经济发展转变服务方式,既不能脱离法定职能去服务,也不能单纯履职而不顾大局。要找准切入点、结合点,通过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打击犯罪,通过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反腐倡廉,通过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职能职责履行得好,社会和谐稳定、政务风气清正、群众安居乐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就是服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靠强化法律监督作保障,强化法律监督和服务加快发展是检察工作内部协调统一的两个方面,离开服务发展这一中心任务,检察工作就会失去正确的方向;离开法律监督这一工作主线,服务发展的目标就会落空。优质、高效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也是检察机关立足于检察职能做好服务工作的检验标准。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才是检察工作的正确职责定位。
二、基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与检察机关缺乏“统一服务经济”思维。
作为企业,为了创造经济效益,难免有一些游走于法律边缘的行为,很自然地希望司法机关对此不要过多干涉,因此强调“保护”多一些。而检察机关在“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方面,存在少数干警重视程度不够,大局服务认识存在偏差,强调“打击犯罪”多一些, “服务”少一些。在办理涉及企业案件中,检察机关主要考虑的是法律效果,而社会效果就考虑的少一些。
(二)企业与检察机关缺乏联动接触机制
在实践中检企双方很少联系,在对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检务公开等方面做的少,导致企业对检察职能缺乏足够的认识,对一段时期检察工作的重点缺少足够的认同。检察机关与企业的接触联系局限于有关会议上交流意见,主动征求意见少,个案服务多,综合服务少。限制打击多。如企业在发展中存在哪些法律意识方面误区,企业在经营中如何既用足法律政策,而又不触犯法律底线,不违背政策。检察机关在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如何既有效惩治犯罪,又有效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对这两个关键问题,检企双方交流少,也就难以形成一定程度上的共识,出现这种情形的原因,是没有一个检企定期接触制度性的平台。
(三)检察机关少数干警服务企业“大发展”意识不够。
在少数检察干警中,孤立地看待检察工作,把检察机关的工作与经济发展割裂对待的现象仍然存在,认为检察工作不能直接创造经济效益,对于把检察工作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这个总体要求缺乏足够的意识和具体方法,难以从社会主义经济大浪潮中找准服务经济的切入点。
(四)警力不足素质偏低与经济快速发展存在矛盾
以北安市人民检察院为例。按上级核定编制检察院应有74名干警,而现在岗65名。既要承担辖区繁重的法律监督工作,又要完成上级交办的大量临时性工作,或被抽调到上级院协助办案。警力不足使得服务经济发展工作常常感到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同时,现有65名干警中。第一学历为法律本科毕业的仅19人。其他人均通过进修后才达到大学本科学历标准,且经济专科毕业的很少,因而精通法律、懂经济、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相当匮乏。部分干警形成了就执法论执法、就发展论发展的现象。这种人员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的现象在黑河地区基层院中是普遍存在的。这样的发展速度对检察人员的素质要求与当前的人员状况显然不成正比。
三、基层检察院应创新思路,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一)解决好科学法律监督观认识问题,强化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检察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科学把握国际经济金融危机给检察工作带来的影响,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主动谋划,周密部署,妥善应对,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大对扩大内需、保障民生、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识,为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科学的法律监督观要求,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不能强调打击多、处理多就是政绩,致使一些源头的、根本的、长远的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压下去”、“稳定了”固然是成绩,“化解了”、“和谐了”是更大的成绩,不上访、不发案、不出事是更为突出的成绩。因此,检察机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必须要在领导干部中树立正确的法律监督观,着力解决一些干警中存在的重治标轻治本,重当前轻长远,重案件数量,轻案件质量,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重机关轻企业等问题。引导检察干警真正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实践中着力打造“亲民检察”、“亲企检察”。在廉洁执法的同时,让我们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能成为“铁案”,都能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满意、让企业接受,体现检察工作的人民性,促进社会可持续和谐稳定。严防因经济问题引发社会稳定的次生灾害问题发生,确保在经济波动时期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法建办集中2个月的时间开展对上对下的“法治建设”目标绩效考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抓好市政府联合考核组的迎检工作。按照市政府考评要求,通过严格把握任务分解、资料汇总、装订成册、自查评分等环节,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呈现,得到了考核组专家的高度认可。二是抓好对全区各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的考评验收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由区依法普法领导小组负责承办“法治建设”工作的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通过基层走访、实地查看、资料查阅等形式,对全区73个单位进行了全面、公正、科学的考评,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三是抓好立功评奖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市法制办统一安排,对2012年度在依法普法工作上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立功评奖,结合区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报批领导同意,向市法制办推荐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6个。
按照“十二五规划”及十的要求,充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扎实做好年初工作计划及部署。一是认真制定下发了全区201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二是认真拟定全区2013年依法普法骨干关于法制宣传的集中培训计划。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迅速反应,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开展涉稳矛盾“清仓行动”。根据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内以稳定为第一责任,迅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摸排、调处,着力化解老案、难案。通过系统筛查、司法干警走访等途径,共排查涉及医疗卫生、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的纠纷15件,并及时就地化解,确保了辖区内的平安和谐。
(二)通过对立案归档的人民调解案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两件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案件取消补贴,共计补贴人民调解案件47件,发放个案补贴4040.00元。
(三)认真组织、推荐十二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参与评选“全区调解能手”。通过公开评选,邓兴和、彭燮等六名人民调解员荣获“调解能手”称号。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对工作的忠诚度和积极性。
一季度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74件,调处成功268件,调处成功率为98%;直接服务群众585人次,涉及协议金额339万元。纠纷类型以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为主,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39件,邻里纠纷36件,损害赔偿纠纷33件。
三、法律援助工作
(一)结合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管力度,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切实做到惠民为民。加强法律援助自愿者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结合实际,开展法律自愿者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按照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总结验收等阶段分别进行,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积极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去年底到今年初,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了“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援助工作”专项活动,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抓好抓落实。一是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年末岁初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与劳动保障等部门的联系,及早掌握农民工法律维权的动态。二是简化手续,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利用逢场天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讨薪、工伤索赔法律援助百分之百受理,一季度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3件,办理代书、咨询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409件,服务受援人群达576人次,受援案件金额数约为84万余元。
四、安置帮教工作
(一)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及社会保障工作。积极与本区的各家企业联系,尽量解决回乡刑释人员的就业问题。加强与市凤平耐磨材料厂和市华能机械有限公司两个已建的安置基地的协调配合,参与其到川中监狱招聘即将释放的劳教人员的事务,确保刑释人员出狱后的就业,减小重新犯罪的机会。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信息化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在工作中做到信息上网、网络共享的目标,按时、按量的将统计数据汇聚到各个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平台,做到核查无误,统计精确,核查率达100%。
(三)今年一季度,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1人,对年老和能够享受城镇、农村低保的7人实施了社会救济。协助监所进行核查和沟通服刑人员与其亲属配合帮教工作。共协助核查信件类4人,网上核查126人,收到监狱改造情况告知书8封,收到后及时将亲属的意见和建议寄送给监狱。
五、社区矫正工作
(一)全面加强协调合作。根据全区社区矫正实施意见我们在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比如,与法院联系,从源头上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掌握。
(二)建立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制度。认真执行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建立社区矫正对象报到、会客、请销假等管控制度,制定措施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
1—3月,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7人。对这些人员,我们均按照最新制度进行了管理。
六、公证工作
公证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树立为民服务思想,积极面向基层,面向全区群众,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努力细化、完善公证各项服务措施,通过建立和完善“三制三服务”措施,大大提高了办证效率和办证质量。“三制三服务”即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证制、证后回访制和预约服务、定期服务、登门服务。今年1—3月,公证处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共计575件,其中民事类公证318件,经济类公证254件,涉外公证3件。
七、其它工作
深入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增强执行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优化重点服务项目,重点在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中推行各项服务承诺制度,逐步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
八、二季度工作打算
1、推进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2、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3、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及两会精神。
4、组织开展琼年人才论坛活动。
5、开展“三大建设”活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
6、开展“挂包帮”活动。
7、深化精品司法所创建工作,做好、工业园区、西眉、东禅司法所的全面调研工作,为创建任务的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8、每月重点指导、检查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协议书制作等情况。
9、继续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的移交工作。
10、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活动。
11、集中清理未报到人员,对清理出来的人员进行追查。
12、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