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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经济;发展规律;分析;探讨
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要求的提升,房地产的发展过程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同时,对我国财政政策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对于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规律的分析与探讨有其必要性。
一、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的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
首先,房地产消费带动生活消费。在居民的生活消费中,住房消费作为其中的一种综合性消费,是房地产消费的重要方面,一方面,房地产消费与人们衣、食、住、行有着密切的关系,涉及到人们生活的
各个方面,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的正常生活,另一方面,在房地产业不断发展的同时,对我国居民的生活消费起到了巨大的带动作用,从某种角度上来讲,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因此,房地产消费,必然会促进消费的增长,从而有效地带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快迅发展。
其次,房地产经济的发展促进我国其他行业的快迅发展。在房地产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其他部门为其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这就要求房地产部门与其他行业部门加强配合,尤其是对于一些机械部门、建材部门、设备部门、陶瓷、五金、玻璃甚至于燃料动力等等,房地产部门都与这个行业有着紧密的联系,所以,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必然会拉动这些部门经济的发展。
第三,房地产业的发展解决当前我国普遍存在的就业难的问题。在房地产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其促进就业的增长,具体来讲,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房地产行业在发展的同时,通过带动其他相关部门的发展,进而带动了其他部门的就业机率的增加;其二,根据相关的资料调查发现,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就业业问题越来越严重,而在房地产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刺激了我国其他部门的发展,使得就业人数大大增加,有效地解决了我国的就业难的问题。
二、对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规律的分析
在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其从一个萌芽发展的起步到现在的不断发展壮大,这整个的过程中是具有极大波动性的,而不是平稳的,根据其发展的情况分析,其大致可以分为四个过程:
第一轮周期为1981~1983年;
第二轮周期为1984~1990年;
第三轮周期为199l~1996年;
第四轮周期为1997~2008年;
第五轮周期从2008年开始到现在为止。
从这几个阶段的发展状况以及表现形式来分析,其存在的规律主要是:波动幅度在减小,周期的长度在增加,衰退与扩张的时间比在减少。所以,从以上规律我们可以看出,在未来的中国房地产发展的过程中,除了会延续以上周期规律以外,还会呈现出波浪式的周期变动,而且这种变化会随着房地产的发展更加规律化。当前,我国的房地产行业正处于发展的第五个周期,在这个周期发展的过程中,其产生了不少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国家和政府也不断地出台一些政策对房地产过热问题进行了宏观调控,进而有效地缓解了这种现象的继续蔓延。从某种性质上来讲,房地产发展周期波动规律的表现之一也就是房地产发展过热问题。
三、我国的房地产经济发展规律受宏观经济对的影响分析
首先,利率的影响。房地产业作为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其发展与银行贷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一旦利率下降,就会使得贷款成本得以减少,同时,还款难度也会相应的减小,因此,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消费者对房地产市场的介入,从而促进房地产价格上涨。而当利率上升时,情况则正好相反。所以,总体来讲,两都呈现一个反比关系。
其次,消费水平的影响。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消费水平也会随之发生变动,进而使得房地产需求受到影响。虽然房价在不断的上涨,可是对于居民来讲,其仍然有能力去购买。而且如果居民的消费水平越高,那么其可接受的房价水准也会相应的提高。因此,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房价与居民消费水平呈现有着重要关系。
第三,国民生产总值的影响。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的期间,人们的收入也逐渐地稳定,因此,对未来也有了更高的期望,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的稳步上升,进而促进国民生产总值的提升,形成房地产业与宏观经济的互动发展。
四、我国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
1.做出科学有效的规划,提高资源利用率
首先要改变传统的粗放型管理方式,实现政策上的集约型管理,其次,要加强对空间资源以及土地资源的利用,提高其利用效率;第三,科学规划房地产业的发展,保证房地产行业与其他相关行业的高度协调,使得房地产行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柱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带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2.合理有效的调整土地政策,避免高房价问题的发生
在我国原有的土地政策的指导下,使得房价的不断攀升,因此,一些开发商其为了节约成本,从而使得得工程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在进行土地拍卖时,一方面,要考虑到价格的问题,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对开发商实力的考虑和评定,有效地避免一些投机行为的发生。因此,我国政府要采取有效手段,结合我国现行的经济体现和经济情况,综合考虑,加强对土地政策的改革,适当调整征收方式。
3.科学制定投资政策,形成健康发展的房地产经济
政府要结合现实需要,制定和出台一些有效的房地产投资政策。首先,加强对房地产投资的规模以及变化的高度关注,确保政府的宏观调控,其次,规范化投资结构,保证其科学化、合理化以及理性化。第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调研,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的政策,从而合理拉动市场扩张。
总结:
总而言之,在当前这个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房地产行业在我国的经济地位逐渐突显,因此,其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必须要加强对其相关规律的分析和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保证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进而为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所以,从这个角度来分析,对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规律的分析研究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参考文献
[1]邢燕.浅析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J].现代商业研究,2010.6.
小流域规划解释:
依据小流域内的自然状况、资源条件、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因素,按照自然规律、技术规律、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制订出以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小流域开发整治为中心的、小流域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总体布局。
它的主要任务是对小流域内水、土资源开发利用及小流域经济发展进行综合研究,协调好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同小流域经济发展的关系,以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满足小流域内国民经济各地区、各部门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保护的要求,促进小流域经济的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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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贷投放 节奏性调控
近年来,我国宏观金融调控在强调了总量调控、结构调控的同时,也更加注重了节奏性调控。这些调控方式的综合运用,其目的即是要提高宏观金融调控的效果。但从几年来的实际操作情况看,这些调控虽然收到了一定积极成效,但在实际经济金融工作中,各地仍反映出较多的问题,存在一些不如意的地方。
主要原因是在实际金融调控中,一些地方人民银行机构的信贷部门把信贷投放的节奏性调控机械地简化成信贷投放的季度性数字化均衡投放,如一年四季按30%、30%、20%和20%的节奏投放等,往往造成了经常性局部的区域性流动性过剩或紧张情况,对局部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形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2012年一度引起的局部“钱荒”现象,以致引起了一定的社会负面反映。实际上,无论是信贷投放的总量调控、结构调控,都必须遵循实际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必须遵循市场的实际需求进行,而不能违背经济规律背离市场需求进行调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确定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也正是符合实际经济规律需要这个道理。
从目前我国银行信贷投放的节奏性调控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目前我国银行信贷投放的节奏性调控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悖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国情。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虽然我国的工业经济和二、三产业经济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快速发展,但我国幅员辽阔,农业经济发展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春耕、午收,秋耕、秋种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季节性特征,因此对银行信贷资金需求的有旺有淡季节性变化是我国实际国情的客观需要。一味要求银行信贷的季节性数字化(而非经济学的均衡)投放,明显不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国情。
二是目前我国银行信贷投放的节奏性调控方式,有悖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规律。我国年度经济的发展是有一定的季节性需求规律的。如一季度元旦、春节期间,是我国居民传统的婚嫁和买房、购物等消费旺季,是政府、企事业单位兑现职工福利、奖金等资金需求旺季,也是银行存款快速增加的旺季。因此,一季度银行信贷投放较多,既有社会的客观需求,也有银行存款增加形成的内在压力的体现,即存款增加促使银行寻找信贷资金出路的需要。所以,如果一味以行政方式要求银行一季度信贷投放保持与其他季度信贷投放的数字化均衡增长,不仅有悖于我国社会的客观需求规律,也会因存款增加和信贷投放的错位损及银行自身利益的发展。
三是目前我国银行信贷投放的节奏性调控方式有悖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订单经济的发展。而订单经济对银行信贷资金的需求是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和定单的变化形成的,因此如果片面要求银行信贷投放按季按月的数字化投放,就会造成订单经济发展对银行信贷资金需求与银行信贷资金投放的错。因此,市场条件下的经济发展对银行信贷资金的需求是有着因时因地和市场变化的客观规律的,如果一味地以行政方式要求银行信贷投放按月按季的数字化投放,显然有悖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
四是目前我国银行信贷投放的节奏性调控方式,背离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原则。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其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式的“存贷款比例管理”。一季度银行存款增长是我国银行传统的增长旺季,一些地区银行机构一季度的存款增加额往往达到全年存款增加额的70—80%以上;而现行实施的信贷投放的有节奏性调控方式,往往造成一些银行机构一季度贷款增加额不到其存款增加额的30%,从而造成这些银行一季度70%以上的存款增加额因不能形成贷款而出现季节性亏损,甚至为寻找市场需求出现风险。如某县农村商业银行截至2014年3月20日,存款就较年初净增加了17亿元,而按照有节奏方式的调控,限制该行2014年一季度仅能发放4.8亿元,导致该行在缴足3亿元的存款准备金后,将有近10亿元的存款资金不能发放贷款,只得向拆借市场或债券市场寻找出路。因此,这种造成银行机构经营效益下滑,甚至引发市场风险和地方政府不满的调控方式,显然也背离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原则。
故根据上述金融调控方式的调查分析情况看,目前我国银行信贷投放实施的有节奏调控方式亟待改进。
第一,根据我国的国情,结合我国产业经济的季节性变化特征,加强我国产业经济对银行信贷资金的结构性和季节性需求的调查研究,强化对我国银行信贷投放结构和节奏的季节性引导,确保我国信贷投放的平稳健康运行。
第二,根据我国经济需求的变化规律,加强对我国银行信贷投放需求变化的调研预测,强化对我国银行信贷投放节奏的指导与监测,放宽银行信贷投放的节奏性限制,以促进银行信贷投放符合我国实际经济需求的变化。
第三,根据市场经济的需求特征,加强我国经济对银行信贷资金需求规律的调查研究,强化对我国农业信贷的季节性调控和工业信贷的灵活性投放以及三产经济的基础性金融服务。
一、确立经济法持续发展理念的必要性
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产生至今,其发展经历了曲折的道路。尤其在中国,随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关中国经济法是否独立存在,经济法调整对象、本质和概念、基本原则、结构体系等诸多经济法本体问题,长期困扰着我们,理论上莫衷一是,客观制约了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经济法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市场进行协调的法律,其历史使命和立法宗旨是追求并保障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经济法主要协调社会整体利益与社会个体利益之间的矛盾,同时协调与社会整体利益相关的社会个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以达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社会作为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本质上是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有机整体。社会整体利益是在整合无数千差万别的社会个体利益基础上形成的,是一定社会形式中满足社会成员有机总体生存、发展需要的客观对象。
社会整体利益应具历史内涵,它是动态的、能持续满足社会成员有机总体生存、发展需求的一切客观对象。人类的生存发展以社会整体利益动态、持续地实现为前提,客观上要求经济法应确定持续发展的理念。
二、持续发展理念下经济法视角的拓展
经济法的持续发展理念强调的是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运用国家之手宏观地调控市场,克服市场经济的固有局限,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整体利益的持续实现。
单纯的经济增长会导致资源耗减、能源紧张、环境污染,又因人口、资本因素的制约,经济增长会达到极限,加之人类为追求经济增长所付出的代价,很难持续地满足人类的需求,是一种无发展的增长。人类在不断反省中认识到经济增长只能是手段,经济发展才是目的,并提出经济发展的观念。
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主要涉及经济、环境和社会三方面衡量指标:可持续发展并不否定经济增长,但更关注如何实现经济增长;可持续发展承认自然环境的价值,以自然环境资源为基础,同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可持续发展以提高生活质量为目标,同社会进步相适应。经济法在追求和保障社会整体利益这一法的目标时,只有确立持续发展的理念,遵循自然法则,才能完成其历史使命。
三、经济法治建设中应凸显持续发展理念
从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和发展历程不难看出,作为独立的法部门,经济法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协调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其基本功能在于立足于社会整体,通过国家对社会经济运行的整体协调,使其符合客观规律,进而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最大程度地保障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
经济法的本质内在地决定了它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法律保障,促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当代及未来经济法的根本目标。经济法持续发展理念的确立,反映着经济法的规定性,该理念下经济法的价值追求表现为最大程度地保障社会整体利益的持续实现,这种价值追求已深入到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持续发展理念应成为经济法学和经济法的灵魂。
首先,经济法学研究应尊重客观规律,真实地凸显持续发展理念,而不是回避。其次,经济法的制定应直接体现持续发展理念,以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过去和将来相当长时期内经济发展的压力都非常大,总结我国20多年经济快速增长的经验和教训,经济法的制定不得不直面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经济发展与环境发展的关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在中国,当前尤为突出的是经济发展与环境发展要结合起来,需设置相应的法律机制,关注经济发展中资源、环境的制约因素,确保社会经济发展建立在资源、环境可支撑的基础上,国家宏观调控,除应尊重经济规律,还必须尊重生态环境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从宏观上把握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之间的制约关系,实现其相互间的平衡,保障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公平竞争秩序的维持,也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客观上要求创建有效法律机制,限制、阻断因资源破坏、环境污染等外部不经济性给竞争秩序带来的危害,在市场竞争中,突出公益的维护,加大对公害的治理力度。
持续发展理念还应落实到经济法实施的各环节。法的运行规律告诉我们,即使有了立法,有了科学、完备的经济法律规范,经济法的目标也并非能自动实现,它需要通过守法、执法和司法等方式将经济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转化为现实。社会成员对持续发展理念的接受,提升各社会成员的持续发展理念,引导其经济行为选择考虑资源、环境的制约因素,并能动地作用于各自遵守经济法的活动中,经济法的实现就有了强大的社会基础。
问题更为突出的是执法和司法,执法者和司法者本身若缺乏持续发展的经济法理念,对经济法的适用往往只注重眼前和局部利益的维护,经济法的精神实质得不到落实,由此会产生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影响社会成员对经济法的自觉遵守,影响经济法目标的最终实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培育、提升执法者和司法者自身持续发展的经济法理念,是经济法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
综上所述,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单纯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环境恶化、资源短缺已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发展,传统法固有的维护社会个体利益的法律机制,在促进社会个体利益实现的同时,面对社会个体行为自利性的局限、个体差异积累所导致的贫富不均等束手无策。
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的经济法历史地承担起为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法律保障的使命,只有经济、环境、社会的协调持续发展,才能达到全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持续实现,人类社会才有可能永续不断。经济法持续发展理念的确立、提升,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经济社会化条件下经济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
关键词:要素流动;资源靶向性;区域经济发展;靶心效应
一、要素流动的内在规律
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生产要素的集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生产要素集聚的过程必然是一个要素不断流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由于这些要素本身的属性,使得要素的流动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
(一)要素具有追求高回报率的趋利性规律
这是要素流动的首要的、基本的规律,是要素流动其它规律形成的基本原因。从生产要素本身来考察,作为资本,它在流动的过程中必须不断实现价值增殖,这是进行扩大再生产的要求,也是作为生产要素的载体――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下得以生存的前提。从要素的拥有者来考察,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拥有者将生产要素投向何方,是以经济利益作为取向的,哪个地方给他的价格高、利润大,他就会将生产要素投向哪里。哪个地方的生产要素使用效率高,就可以消化较高价格的生产要素。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条件存在着差异,各地的投入―产出的总体水平是各不相同的,因而地区与地区之间要素的收益率是存在着差异的。这就导致地区间生产要素的流动是从收益率低的地区流向收益率高的地区。另外,在同一地区,生产要素在不同行业间收益率也是不同的,生产要素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会流向收益率高的行业。
(二)要素输入量的距离衰减规律
要素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的距离对要素的流动量有着十分明显的影响。要素在输出过程中必须选择最佳的区位,这一选择过程是受以下因素影响的:一是要素转移的成本。人才、实物、货币等要素的转移成本分别体现在为实现转移所花费的交通费和安家费、运输费用和实物损失以及资本贬值和手续费上。输入地和输出地的距离越大,转移的成本就越大,这种成本的存在直接影响着要素的最终收益。二是信息传递的影响。一般说来,两地的距离越远,信息就越难以在它们之间传递,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也会存在缺陷。
(三)要素流动的分散―集中―分散的阶段性特征
美国著名的规划学家佛里德曼对要素转移的阶段性进行了描述。他认为在社会发展的前工业化阶段、工业化初期阶段、成熟期阶段和空间经济一体化阶段,生产要素的流动会依次体现出分散―集中―回流扩散―分散的阶段性特征。虽然要素流动转移与经济发展阶段不是绝对表现出一对一的对应关系,但分散―集中―分散的阶段性规律是客观存在的。
(四)要素流动组合的结构合理化规律
生产要素必须按一定的要求进行组合才能发挥它们的效能。首先,生产要素的组合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必须匹配。在数量上,各种要素必须按一定的比例投入到生产中去,不存在某一种要素短缺的“瓶颈”,才能形成最大的生产能力;在质量上,各种要素必须是相互配合的。其次,生产要素的流动过程也是一个要素结构不断变动的过程,这种流动如果是促进要素结构合理化的,它就能促进经济的发展;反之,则阻碍经济发展,甚至造成很大的浪费。
二、要素流动的动力机制
(一)“资源靶向性”概念的提出
根据要素流动的客观规律,各种要素在流动过程中总会体现出方向性的特征,这种方向性的特征即是资源靶向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某个地区由于一种原因或多种原因会对要素流动产生特殊的吸引力,从而能够成为某个阶段要素流动的方向。资源的“靶向”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向收益最大化的方向移动,即要素在流动中带有明显的增值倾向,追求经济和非经济收益的扩大;二是向需求引力最大的方向移动。当需求引力越大时,说明要素希缺性越大,要素的供求矛盾越尖锐,因而也越易于吸引其他区域的要素进入;三是向最近的区域移动。距离越近,信息传播越完备越迅速,要素流动越便利,成本也越低。
(二)要素流动的动力机制模型
要素流动的动力来自区域经济整体所能带来的潜在收益。当区域拥有的固定性要素(包括自然资源、政府和基础设施及固定资产)积累依次增加时,对流动性要素(包括人才、技术等)的吸引力会逐步增大;当区域拥有相对完善的固定性要素时,要增加区域对流动性要素的吸引力,就必须提高区域的流动性要素的积累,以及提升区域产业结构、改善区域经济运行机制等。区域前一阶段吸引的流动性要素经过沉淀后,结合区域经济运行机制和社会文化,会提高区域经济所能带来的潜在收益,从而增强区域对更多流动性要素的吸引力,如图1所示。
该模型的意义在于说明,要素向某个地区流动的动力强度取决于该地区能够为要素带来的最大潜在收益,而这种潜在收益的大小则是由该地区自然资源、政府和基础设施、固定资产、人才技术积累、经济运行机制以及社会文化等因素相互累积叠加后所形成的区域整体能量决定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模型中所列的区域发展要素都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完善的基础设施、高效的政府无疑会提高区域所能提供的最大潜在收益,反之则会降低区域所能提供的潜在收益;同样如果区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人才技术积累丰富、人才竞争适度等,会提高区域的最大潜在收益,反之则会降低区域的最大潜在收益;区域的经济运行机制与社会文化也是同样的道理。因此,当一个城市在发展的初期阶段,由于丰富的自然资源、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政府政策倾斜等方面的原因,吸引了周边地区要素的流入,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心。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更多要素的流入,该地区在城市基础设施、人才技术积累以及产业结构优化等方面会取得更大的优势,但是同时也会出现投资规模过度造成的资源紧缺、人才过度竞争、生态环境恶化等“大城市病”,降低城市所能提供的潜在收益。而此时如果周边城市由于基础设施得以完善、政府效率提高等因素,提高了本地区所能提供的最大潜在收益,则会有要素向周边城市流动的动力强度超过向中心城市流动的动力强度,从而流向周边城市。
三、要素流动与区域经济发展的“靶心效应”
(一)区域经济发展的“靶心效应”
在区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由于资源的靶向性,使得各种要素会向一个吸引力较大的地区或城市集聚,即形成了区域经济发展的“靶心效应”。要素的集聚能推动集聚点完善基础设施、发展交通通讯和信息网络等,从而拥有资本和市场上的优势,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最优区位;要素的集聚将各种经济活动集聚到较小范围并产生规模经济,它必然带来生产要素投入上的费用节约,从而提高利润率;某个地区一旦成为要素流动的靶心后,会吸引更多的人才、资金、技术和其他资源流入,同时也会促使国家和区域在权利分配、政策导向等方面做出有利于本地区的决策选择。要素集聚地的经济实力得到增强后,会对区域经济产生辐射影响,并通过要素的外溢带动周围地区的发展。
(二)区域经济“靶心效应”的表现形式
区域经济的“靶心效应”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集聚效应,另一种是扩散效应。在区域经济成长的初级阶段,“靶心效应”主要表现为要素的集聚和集聚点经济的快速发展,区域经济呈现不平衡发展态势;当区域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后,扩散效应则会变得越来越明显,积聚点地区的经济增长势能大规模地向周围地区扩散,地区间的差距逐步缩小,整个区域经济走向相对均衡的高级有序状态。
(三)资源靶向性与区域经济的靶心效应
区域经济靶心效应形成的内在原因在于资源的靶向性,区域经济发展由集聚到扩散、由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也就是资源流动由集中到分散的过程。
首先,资源的集中形成区域经济的集聚效应。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中心城市在基础设施、政府政策、人才技术等各方面都要优于周围地区,能够为要素提供较高的潜在收益,因此在这个阶段区域的资源都流向了中心城市。资源的集中使得中心城市得到快速的发展,与周围地区形成一定的差距,区域经济呈不均衡状态发展。
其次,资源的分散形成区域经济的扩散效应。资源的扩散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一是中心城市由于要素的不断流入,原有资源和基础设施等因素的利用逐步达到饱和,此时中心城市要谋取更大的发展,一般会扩大城市区域范围,将周边地区纳入城市的经济运行轨道,从而使的中心城市的资源扩散到周边地区。二是随着要素的不断流入,中心城市所能提供的单位要素潜在收益会出现递减趋势,而此时周边地区由于政府、基础设施等因素的改善,所能提供的单位要素潜在收益呈上升趋势,当中心城市所能提供的单位要素潜在收益小于周边地区时,资源会从中心城市流向周边地区。三是在中心城市,激烈的竞争会使得一部分企业或人才遭到淘汰,这些资源会不得不从中心城市流出。同时,为了优化产业结构,中心城市对流入的要素也会进行限制,那些受到限制的要素就会流到中心城市的周边地区。四是当中心城市由于资源流入形成新的积累,单位要素潜在收益呈上升趋势,而且周边地区所能提供的单位要素潜在收益的增长不可能超过中心城市时,政府一般会采取某种强制性措施,要求部分资源流向周边地区,以避免经济发展的严重失衡。
参考文献:
1、刘春成,韩伯棠,钟华.基于资源靶向性的区域优势发展理论初探[J].中国科技论坛,2003(4).
2、孙军,王先柱.要素流动的层次演进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0(2).
3、义旭东.论生产要素的区域流动[J].生产力研究,2004(9).
4、刘霆,谭晓萍.跨区域流动要素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J].经济地理,2009(4).
5、陈建军,葛宝琴.区域协调发展内生机制的理论研究――以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为基点[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
6、蒋满元.要素跨区域流动对区域经济增长和波动的影响探讨[J].财经科学,2007(8).
【关键词】区域经济学 学科属性 理论创新 平衡
一、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区域经济学在当前是一门有着较短发展历史的新兴学科,因此并没有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而且对所研究对象进行的表述有着很大的差异,主要观点有以下几点:
(一)诺斯(H. O. Nourse)认为:区域经济学是“研究为人们所忽视的经济空间秩序,研究稀有资源的地理分布的科学”。
(二)程必定(1989)认为:“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地域组织规律。”
(三)刘再兴、周起业等(1989)认为:所谓的区域经济学也有另一个名称为区域科学。主要是针对一个国家的区域经济系统的建立问题进行研究与分析,然后再根据区域分工与合作的方法原则对区域的各类型产业进行布局,进而保证该区域的经济能够与世界经济发展相接轨,又能够将当地的优势产业发挥到极限;得出一个企业大小规模大小都有的多层次区域经济,进而让当地的城乡经济连接成一片的有机经济体。
(四)艾萨德(Walter Isard)认为:区域经济科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该区域内的一些进行生产工作从而来收获利润的个体产业或者企业;让当地区域的居民的福利扩大化;当地区域的人均收入增加,收入分配得到有效改善和衡量让该区域内的资源能够得到每个产业的合理利用等等。
(五)杜贝(V. Dubey)认为:“区域经济学是在经济学观点下研究资源不均衡分配的科学”。
(六)陈栋生(1993)认为:区域经济学是“从宏观角度研究国内不同区域经济发展及相互关系的决策性科学”。
(七)郝寿义、安虎森(1999)认为:“区域经济学是研究区域经济活动的自组织和区际经济联系科学”。
因此,针对以上研究与论述的比较可得:首先,(1)、(2)两者都有着较为一致的区域经济地理学的研究对象。即认为区域经济地理学的研究对象为经济地域系统与产业分布。并且两者主要强调内容都是低于组织、地理分布与经济空间秩序的规律。不过实质上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区域经济地理学的研究对象还是有着一定去别的。再者就是(4)的观点中对区域的经济发展效率问题和市区内经济的发展进行了主要强调,但是却忽略了区际的关系。然后就是与(4)相反的(5),主要强调了区际关系与地区差异的重要性,而对区内的经济发展问题进行了忽略。不过(5)观点中有一点创新就是区际关系没有被限制在国内,即区际关系是可以跨国界的。还有就是(3)、(6)、(7)三者的观点都对区内经济及进行了重点强调和研究,同时也注重对区际关系的研究。不过各自的表述有所差异,(3)(6)认为区域经济学是对一个国家内部的区域经济发展问题进行研究与分析的,而(6)(7)则是将区域经济学认为是决策类型的科学学科。
二、区域经济学的学科属性
(一)属于经济学科论。
区域经济学在多数的经济学家眼中是产业经济学与区域经济学相融合的学科,即被分为了应用经济学范围内。经济学家们一直以来都只是关注和研究宏观、围观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与国际经济学,但是都却不注重经济发展要素的空间布局和运动规律问题、产业与空间方面的区域资源分配问题以及区域经济管理的主要运行机制问题。所以对区域经济学科的发展,实质就是对经济学进行渐渐完善的一个过程。所以,包括我国官方的大多数区域都认为经济学科内包括区域经济学。
(二)属于地理学科论。
针对区域经济学与经济地理学的研究差不多是一致的,这是最近多数地理学家的观点。尤是针对区域地理经济学的研究。区域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是一个经济地域内如何建立较为完善的经济系统、布置地域内的产业布局,进而使得空间内的产业布局结构较为合理。而区域经济地理学的主要研究是经济地域系统与产业布局。因此,比较二者可发现研究对象几乎相同,且很多的经济地理学家后来都开始事区域经济研究工作。所以地理学内应包括区域经济学。
(三)属于边缘学科论。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区域经济学既不是经济学范围又不是地理学范围,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边缘性质的学科。虽然区域经济学在研究内容上与地理学内容类似,同时也对区域差异和条件分析持重视态度;不过区域经济学也是与经济学相同,对经济学内的企业、产业、和相关政策的研究也是比较注重。研究者的群体中包含着经济学和地理学两个学科。因此,将区域经济学看作为两者的边缘学科,对经济学与地理学两者的精华内容进行吸取,并对进行全面发展。
我们的观点则是,看一门学科是否有这比较旺盛的生命力主要是实践功能强大与否。即根据问题出发,结合实践内容而跨学科的主要攻关是奔着学科、市场以及实际实践的需要而说的,也是未来时间内的发展趋势。所以将区域经济学科视为是地理学与经济学两者的边缘学科是更有利于将区域经济学的实践功能发挥极致。
三、区域资源的优化配置及规律性
(一)空间规律的不平衡性。
区域资源由于受到社会、自然以及经济方面的影响使得区域经济的空间分布与空间配置开始出现不平衡性。虽然平衡是暂时性的,但不是绝对性的不平衡。区域资源空间配置和经济的空间不平衡分布的恒久性在全球角度下来看主要是自然环境对进行了主导作用。而部分地区和国家不平衡的区域资源空间配置与区域经济空间分布则会由于社会、自然以及经济条件的综合作用出现相对稳定;如果再根据一个国家的一级行政区进行分析,则区内资源空间配置与区域经济空间分布不平衡,由于区位条件、自然条件、劳动力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等之间的差异而使得存在普遍性。因此,那种盲目的追求区域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而忽略了实际情况,除了让预期目的实现出现困难之外,还能够让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甚至使得宏观效益得以下降。
(二)时间规律的阶段性。
根据时间规律来分析,区域内的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是一个比较客观的过程,分析每个区域的以前、现在和未来的整体过程都会根据当地区域经济的变化而表现出每个时期各个的特点,所以就会由较为鲜明的发展阶段出现,这也是当地的区域资源配置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规律的主要体现。区域资源配置与经济发展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超越发展阶段的,深圳就是一个发展的特殊例子,不过该种跳跃式、超常规发展的战略目标不是在一般情况下实现的。
(三)动力机制人地互动性问题。
区域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的时间规律是区域的阶段性,那么空间规律就非不平衡性莫属了,区域的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机制是人地互动性。而人地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则就是区域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的整个过程。即人与地理环境之间是相互作用的。因此人地之间关系的互动和综合平衡是区域发展应重要关注的,同时也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实现过程。
四、新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一)新区位因素研究。
社会经济条件、自然资源、生产技术以及地理位置等是研究传统区域经济学的主要区位因素,并且对于自然资源、运费、劳动力成本等因素的重视程度更大,但是对社会经济条件的状况忽略了,该状况在我国区域研究和原苏联的区域研究突出更加明显。新型的区域经济学在对传统区位因素进行研究时,对网络、市场、信息技术、政策、外资等新位因素研究重视程度更高。自从上世纪80年代之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跨国公司的不断增多,专家学者非常重视这一系列新区位的影响因素。并且他们试着想根据数学相关模型来解释这些新区位影响因子的作用机理。这与传统区域经济学对区位因素的分析思路有差异。
(二)新地域运动规律研究。
1.新地域运动的影响因素研究。要探讨跨国公司、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全球化地域运动之间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分析主要原因,发现限制因素,并分析几个因素间的互相作用模式。
2.新地域运动的空间模式及演化规律研究。要研究跨国公司、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全球化之间地域运动的功能与构成要素、空间组成模式,并分析这些空间模式的不同演化规律。
3.新地域运动的城市效应研究。根据实证调查结果,分析跨国公司、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全球化对城市规模、性质、空间组织所造成的影响机理,并根据这个基础,分析全球城市体系的形成和演变规律。
(三)新空间集聚研究。
1.报酬递增与空间集聚研究。对报酬递增和集聚空间的研究内容在早期是阿瑟、维纳布尔斯和克鲁格曼等人开展的。根据形成专业化和贸易方面的报酬递增、经济规模以及不完全竞争相比于报酬更加稳定、完全竞争的相对优势是更加重要。使得报酬递增的主要因素、技术、市场等并不是国内也不是国际上的规模,而是一个区域经济通过集聚而逐渐形成的。每个学者对于报酬递增在空间集聚过程中的形式强调是不同的。例如,维纳布尔斯、克鲁格曼研究得出的模型里将技术溢出、劳动力市场、中间商品的供求关系这三个外在因素作为集聚的动力,是这些外在因素使得区域经济活动的空间开始集聚。
2.区域成长与空间集聚研究。区域增长与空间集聚两者存在的内在联系是新区域经济学的主要强调对象,人们研究区域集聚的兴趣来源是由于一些经济学家在增加内生增长变量与新古典增长模型改进大前提下得出了新增长理论。据分析沙拉马丁和巴罗的研究成果,国际之间的新古典集聚模型没有国内的区际之间的实用性强。主要是由于同一个国家内的各个地区的文化、政府管制政策、技术、立法体系等工业发展因素都是比较相似的。因此一国内部的各个地区间的集聚比国际方面的集聚形式实现比较容易。
市场的交通费用、波及范围、区域间劳动力可移动性等都是根据区际经济活动的扩散与集聚受到经济全球化影响而决定的因此,经济全球化使得资本劳动力的可移动性得以提升,并使得空间集聚开始向更大范围发生,边缘与核心区之间的差距也将变得更大,进而导致空间不平衡性情况更为严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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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玉奎,潘雄锋.论区域经济学理论研究方法体系的构建[J].生产力研究,2006,(05).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市场经济的最高信仰。健全的法律制度、科学的法治理念,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内核,更是市场良好运作的前提。
1992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始为经济改革的根本目标。如今,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且初步建立起以宪法为统领,包括《物权法》、《合同法》、《反垄断法》等在内的保护产权、规范市场主体和交易行为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但是,中国经济的法治基础依然相对薄弱,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在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均有不同程度的缺失。经济发展和法治秩序之间尚未形成和谐的共生状态,法治还没有成为经济发展的最高规则和最高信仰,当然更不能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人治”思维带来“人治”经济,产权安全和交易秩序等经济环境缺乏保障,影响着经济发展的活力与效率。
“人治”经济危害深重,拍脑袋决策,靠行政命令和行政手段,让权力进入市场流通领域并成为交易对象,导致本该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发生倾斜,以权力为依托的市场垄断、欺诈等不当竞争行为和怪象丛生,朝令夕改、“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等久为诟病。而法治经济,就是要用法律来限制权力,规范政府行为,禁止滥用行政权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经济顺畅运行。
结合中国当下的实际,尤为首要的是换思路,把“规律”转换为“法律”,把“意志”转换为“法治”。这也就是说,从传统的经济是政治的附庸和经济管理是执行长官“意志”,转向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并使“规律”具体化为“法律”;同时通过法治对经济运行和发展予以规范和引导,优化资源配置,减少乃至避免“意志”造成经济发展的损失和低效,真正形成经济法治之维。
另外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是权力边界必须清晰。有效厘清政府与市场、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运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对权力予以控制,对权利予以保障和救济,协调好党、政府、市场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使不同的市场主体各司其责,确保市场竞争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