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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管理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06 15:47:5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税务系统管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税务系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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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务系统;信息化;网络安全;互联网

中图分类号:TP393.0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 (2012) 07-0000-02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日益普及,税务系统开始探索实现信息化,建立自己的局域网系统,这不但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减轻了劳动强度,实现了资源共享。不过,伴随着方便快捷的同时,网络安全问题也开始出现,阻碍了税务系统信息化进程。为了保证税务系统的信息安全,应该重点分析网络安全问题出现的成因,并采用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确保税务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

一、税务系统网络安全的内涵

网络安全本质上就是指网络上的信息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固有硬件、软件及其相关数据受到一定的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避免网络服务的中断。

对于网络中的不同接入者,其所要求的安全权限并不相同。对于用户来说,他们不希望个人信息被不合法用户利用,个人信息属于机密信息,在网络上应该受到保护,防止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和侵犯。对于网络运营商和管理者而言,他们希望网络信息收到严格的控制和保护,以免出现病毒、拒绝服务等的威胁,保证网络的安全性。

二、税务系统网络安全的特征

网络安全是在信息化过程中,逐渐凸显出来的,它的特征不可避免的和信息化有所关联。根据我们对网络安全内涵的理解,其应该具有以下特征。

(一)保密性

网络安全的保密性是指信息不泄露给非授权的个人、实体和过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网络系统的不同层次因机密性程度不同而防范措施不同,特别是系统运行层面,要保障系统不管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被非授权用户使用,使授权用户的个人信息受到保密性的保护,能够拒绝任何非法权限,真正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二)完整性

网络安全的完整性是指数据未经授权不能进行改变的特性,即信息在存储或传输过程中保持不被修改、不被破坏和丢失的特性。对于用户来说,我们都不想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发生改变,导致信息传输出现障碍,阻碍我们在网络中的交流。我们使用网络就是为了方便的传输信息,如果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出现改变,就背离了我们交流的目的。而且某些未授权用户为了自己的利益,经常会非法获得某些信息,使用户得到很大的麻烦,这都是我们应该避免的。

(三)可用性

网络安全的可用性是指可被授权实体访问并按需求使用的特性,即当需要时应能存取所需的信息。网络环境下拒绝服务、破坏网络和有关系统的正常运行等都属于对可用性的攻击。网络的便利性就是让我们可以随时随地的获取网络信息,实现信息的共享交流,这就要求网络安全必须提高网络的可用性,使授权用户能够获得所需信息。并且阻止非法用户攻击网络,造成网络的不可用,甚至瘫痪,影响用户的合法使用。

(四)可控性

网络安全的可控性是指对信息的传播及内容具有控制能力。这样可以限制某些非法信息的传播,控制不良信息造成更大的影响,保证授权用户可以获得健康有益的信息,促进社会更加的和谐。

(五)可审查性

网络安全的可审查性是指在网络中出现安全问题时能够提供依据与手段。不论是税务系统,还是其它的系统,虽然我们在硬件以及软件方面都设置了一定的安全手段,限制某些非授权用户的入侵,不过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系统的不完善性,总有很多的漏洞会不断出现,仍然会造成不少非授权用户去攻击系统获得相关信息。对于网络的安全性来说,这是很不利的。这就要求当网络中出现问题时,网络安全措施能够记录非法用户的操作,保证授权用户在必要时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税务系统网络安全现状以及问题

随着信息社会的不断推进,通信技术深入发展,计算机技术不断进步,网络信息的安全成了最为关键的问题,要求急需解决信息的保密性。计算机网络以其开放性、共享性等特征才得以广泛发展,使其规模日益扩大,人们选择网络的最初原因无不是方便快捷高效,不过这些优点恰恰成为了网络的致命缺陷。计算机网络暴露出的安全漏洞使网络饱受攻击,造成信息被非授权用户获得,使授权用户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税务系统作为特殊的系统,更不能让其受到非授权用户的攻击,否则会给国家造成很大的损失,为了保证税务系统的网络安全性,应该从各个方面采取措施保证税务系统不能受到威胁,从而使税务系统能够保证信息的安全性。不过由于税务系统网络安全的不完善性,在运行管理和税务系统等的很多方面,都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税务系统网络安全人才配备不足

由于网络通信的发展较快,新的客户服务器不断升级并投入到新的系统中,而且由于种类不同,配置也各不相同,技术应用的发展很快,不过相应的技术管理并没有增加,系统管理人员的技能达不到要求,致使系统在运行期间,管理维护都不到位,增加了系统被攻击的风险,使系统的危险系数增加,不能适应信息安全形势的发展。

(二)税务系统网络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网络安全的开放性使网络技术的发展迅速,不过也造成了网络的不安全因素存在。对于税务系统的某些授权用户,并没有对其清醒认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使敏感数据暴露于网络中,增加了系统的风险,留下了被某些非授权用户利用的隐患。虽然系统会经常升级来保障其安全性,不过有些用户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及时给系统打补丁,使系统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加大了网络的不安全风险。

(三)税务系统网络安全综合方案不完善

网络安全技术发展太快,而且技术复杂,大部分的用户无法跟上技术的发展,只能依赖硬件防护和软件加密等技术,并且认为这些措施可以保障系统的网络安全,使他们产生了安全感。可是这种防范措施虽然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并不能真正的保障系统的绝对安全,网络安全问题也并不是这么就能简单解决,这也暴露出了目前系统网络安全方案的不完善,应该采取多种措施综合防范才能有效解决目前的困境。

四、税务系统网络安全管理

税务系统网络安全管理是对系统中的设备和安全技术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系统,从而全面的保证系统的安全,提高网络的防御能力,增加网络的安全系数,保证税务系统的安全性,使国家的利益不遭受到侵犯。

现在网络的防御已经从分散的单点式管理向集中的综合性发展,这是网络技术发展的需要,也是对于网络安全的综合考虑后提出的一种更加安全的防范方法。现在的设备繁多,造成系统的复杂性,而且缺乏互通性的管理工具,造成了管理的难度,为了从全局综合考虑网络安全的安全策略,管理员应该从整体考虑,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从各个层面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一)加强税务系统网络安全管理

对于税务人员,应该对其加强安全教育,使其认识到网络安全的不稳定性,提高他们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保密性措施,能够不断提高业务操作技能,从管理层面保证网络安全性能。而且,对于网络的各种硬件,应该保证其物理安全性能,最好能够定期检测,防止出现破坏行为。

(二)加强税务系统终端管理

税务系统的终端管理包括对终端系统的运行检测、软件使用等方面的使用管理,维护好系统,保证终端系统的使用,并能对终端系统的信息进行保护,出现问题时,能够起到监管作用。

(三)加强税务系统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技术是解决网络安全问题的最主要手段之一,为了应对现代通信网络技术的安全问题,防火墙技术最早应用于互联网技术中,并得到广泛使用。防火墙能够检测、限制通过的信息,并组织一定的攻击行为。同时,可以监控网络中的任何活动,保证税务系统的网络安全。

(四)加强税务系统网络控制

为了防止非授权用户的非法接入,对于税务系统而言,网络能够对访问进行一定的控制,保证资源的合理应用,防止遭受非法使用和非法访问。主要通过限制网络权限、网络端口和节点等进行控制网络访问,设置访问控制的权限,从而有效防护网络安全问题。

五、结束语

由于网络本身的弱点,不管技术如何发展,网络安全威胁依然存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信息时代的信息安全问题涉及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于税务管理系统来说,更是涉及到纳税用户和国家的利益,我们必须不断加强监管,切实采用多种综合性措施,保障税务系统的网络安全,推动我国信息化安全的进程。

参考文献:

[1]吴钰锋,刘泉,李方敏.网络安全中的密码技术研究及其应用[J].真空电子技术,2004

篇(2)

一、当前税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规范固定资产的核算和会计处理

根据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财务部门加强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对固定资产实行总帐、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的三级分类核算制度,使会计信息清晰、准确,为单位的资金管理、资产配置、处置调拨提供信息和依据。同时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身特点,

建立科学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及方法可借鉴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

(二)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强化各部门的分级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程序。逐步改变使用观念,从没人管、没人问、没人查到主动清查、主动报告、主动保养,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建立一套管理制度,包括购入、领用、调出、报废处理等规章制度,建立财产清查制度,保证资产的账面与实物相符。

(三)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有关制度

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的账、簿、证卡,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实行一物一个标签,卡、标签和实物相符。定时对每个部门、每个办公室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清理,统一制作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和固定资产标签,同时对每件固定资产进行登记,设立《固定资产管理登记簿》,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

(四)坚持日常清查,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

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对比,建立资产明细账。为保证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每季度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每年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清查固定资产帐与表、帐与物是否相符,是否按规定建帐。同时与财务部门进行帐与帐清查。

(五)强化固定资产的监督与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建立了资产采购、发放监督验收制度,严格领导审批、经手人签字、申领人签字。固定资产采购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审批后进行集中采购再统一配发到使用单位。

(六)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统筹安排,合理利用,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资产效率,提高资产使用率。在对固定资产进行配置时,立足于现在,更考虑资产发挥的长远效率。针对各部门资产多占多用,一味追“全”的现象,严格按照标准对各部门设施的配置进行核定,从而减少盲目性,减少空置率,全面提高资产的利用率,优化各部门内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

二、税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工作仍然薄弱

固定资产的核算还不够规范,有些单位对资产只设总账,而没有按规定建立明细账、设置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责任不明确,帐物无法核对;固定资产核销不及时,形成空壳资产,如已经按房改价格出售给个人的住宅类房屋,账面仍未核销相应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致使账实不符。

(二)“重买轻管”观念仍然比较突出,资产配置不合理

传统体制下,税务系统使用的资产一般不严格核算成本,不计盈亏,经费来源以财政收入为主。而对资产是重购置轻管理,没有制定健全的必要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或有制度也执行不好,造成资产购置随意性大,账目不清,闲置和浪费现象普遍。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还需完善

许多税务单位固定资产的划转、调动、赠予等财务往来关系复杂,但相当一部分固定资产的调拨、赠予等情况没有相关的权属证明,没有调拨的凭证,有的已经丢失,有的已经超过使用年限。

(四)清查盘点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通过清产核资的过程发现,许多单位对固定资产不进行定期盘点,清查制度流于表面,往往是资产一入账就脱离了监管,一经盘点,很多单位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且账实不符的原因也无据可查,极易造成固定资产的流失。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仍不够规范

许多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概念模糊,固定资产的报废、调拨和变卖不按规定的程序处置固定资产,脱离了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管,导致了部分单位的固定资产家底不清和流失;有的甚至没有任何责任人批准就随意处置,造成处置环节管理失控。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还不到位

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是要求账实相符,不仅要求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正确,还要求其账面数量与实物数量核对相符。定期对固定资产的实物数量进行盘点、核对时,由于人员的配置、部门之间的分工以及审计压力小等原因,不能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盘点的间断和后造成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进而造成处理问题的时间滞后。

三、加强税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首先要加大宣传改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力度,提高各税务系统单位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观念,增强自觉维护固定资产的意识;其

次要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责任制,落实各个环节上的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明确规定出对职责范围内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和责任承担方式;再者是要有健全的监督机制,有效地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部门内部层层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切实保证并不断加大对固定资产的监管力度。

(二)转变观念,创新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要转变传统的国有资产管理观念,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上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共享机制引入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中,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在完成社会义务的同时,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实现税务系统固定资产使用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效果。各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应积极发挥领导调配职能,建立调剂体制,实行资产使用的动态管理,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适时进行调剂,这有利于现有资产存量满足增量需要,盘活单位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资金。在单位内部必须实行资源共享,以防止一个部门的设备闲置,另一个部门又要买设备的现象,最大限度的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率,达到减少支出的目的。

(三)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机制

在固定资产管理中要有科学的管理程序和方法,以规范管理活动的常规运行。具体管理要本着渐进的原则,做好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改进常规管理制度,除了一般综合性的制度还应区分门类,探索制

定针对性的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特别要注意制度体系的完整性、配套性和可行性。引入适当的奖惩机制,能够更好地促进管理人员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有利于

固定资产的管理。健全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固定资产登记、使用、保管等制度,健全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实相符,加强单位内部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时准确记录

资产的增减、结存、分布等情况,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严禁产生账外资产。只有建立健全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把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管理中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完善固定资产价值评估制度

篇(3)

    建立制约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是税务机关规范执法、落实责任的主要手段,是提高征管效率与质量的重要途径。因此,首先要在税务管理中引入现代信息技术,以预防为主,实行全过程控制。其次要在明确管理目标、职责和规程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建立并完善税收执法和税收行政两个责任制,实现有效的“两权监督”。第三要使技术手段、管理手段和征管程序协调一致,力求税务管理体制和征管程序设置合理,并辅以机构和人事制度配套改

革,更新征管模式,规范业务操作规程,科学设置岗位和标准化职责。第四是税务部门内部组织设计应更具弹性和适应性,建立一种具有高灵敏和回应力的税务行政组织,形成直接面对纳税人的公共服务导向,减少管理层次和环节,改变税务机构内部集权结构,优化和改进决策程序。第五是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塑造公仆形象,加快由控制导向型的税务管理到服务导向型的税务管理转变,由单纯执法者向执法服务者的角色转变。通过建立税法宣传、税法公示、税法咨询、税

法查询的办税服务计算机系统,使纳税人能了解到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而全面提升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水平。

    二、建立严密科学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体系

    征管质量考核是以计算机应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基础的。应该结合税收征管模式、税制模式和经济现状,不断完善征管质量考核办法,科学设置指标和评估口径,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实现考核的自动化。一要大力推广税收征管实用软件。目前正在部分省、市试点运行的CTAIS大型征管信息软件,已经能够自动生成征管质量考核结果,极大地提高了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自动化水平,从而保证了考核结果的真实性、透明性和准确性。二要建立考核机构,明确考核责任人员,制定考核过失责任追究制度,引入激励机制,把考核结果与单位、个人利益挂起钩来,一级考一级,一级监督一级,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报表的自动传递和自动检测。三要建立省级税务机关核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系统内上报的考核结果,严格组织抽查和核对检查,发现数据不符,有虚假行为的,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篇(4)

【关键词】企业财税信息化管理;应用模式;研究;实践

众所周知,税收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组成内容,对企业长远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若不能妥善管理,便会引起一系列的财税风险,极不利于企业的成长。因此,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背景下,如何提升企业财税管理水平,是避免税务风险以及确保企业稳定发展的关键所在。以下就企业财税信息化管理应用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进行综合分析,以供参考。

1.当前企业财税信息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信息化水平整体偏低据目前而言,利用财务人员的主观判断、手工填报等形式来完成企业财税管理工作的情况在企业中普遍存在,并且在管理过程中过度依靠财务人员的工作经验。另一方面,在企业财税管理过程中,未能与业务环节形成有效联系,这也是当下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

2.2 财税风险日益增加企业财税风险的增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背景下,财税政策也发生了相应地改变,由于一些企业缺乏统一、整体的操作细则,促使企业与税务等各个部门间出现理解偏差。如此一来,便会增加财税风险的发生几率。第二,在宏观政策环境下,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因不同区域和时间会产生一定的区别,继而增加了企业财税风险。

2.企业财税信息化管理应用模式研究

2.1 核心理念分析

在建设财税信息化管理应用模式中,应以科学思想为基础进行建设,以此而形成正确、有效的财税管理体制。鉴于此,需做到:第一,促进企业财税管理口径及财税管理机制的高度统一,为今后企业财务数据检查提供有利的条件;第二,以提高业务处理水平为前提,建设税务评估模式,加大财务事项的管理力度,同时加强财税信息化管理与业务环节的联系。

2.2 功能框架分析

财税信息管理系统包含了企业财税管理工作的全部细节,其主要在完善财税管理系统标准的基础下以及在相关法规的引导下,进行税种、税费、登记和总结纳税事项等工作。财税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纳税申报表模式,可向税务机关进行税款缴纳的申报。具体而言,该系统不但能积极预防财税风险,还能为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计划,进而确保企业财税管理水平的增强。

2.3系统管理模式建设分析

(1)纳税系统的建设。总共包括4个方面:第一,纳税主体内容的统一。该项内容的建设主要依据税务登记证上的信息进行确定,涵盖了登记类型、结构内容等各个方面。第二,税种管理内容的统一,包含了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等相关内容。第三,税务分类信息的统一。增值税包括了销项税和进项税,根据业务类型划分后,销项税分为销售电力、销售材料等内容,进项税分为购电费、固定资产等内容。由此可见,在明细分类的保障下更有利于完成财税总结。第四,税费计提规则的统一。确保企业财税管理口径与税费核算方式的统一,可最大程度的满足财税管理的工作需求。

(2)日常业务管理。第一,税费计提管理。综上可知,财税管理系统要求税费计提规则的统一,不仅规范了税费计提业务,还统一了各类业务的处理标准。同时,在完成税费计提后,财务核算系统会与之相互衔接,并自动生产具有法律规范的税费计提凭证。总之,通过设置税费计提模板,一来为财务核算工作提供更大的便利,二来确保业务数据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从而为往后的税收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第二,自动完成涉税信息的采集。通常情况下,借助数据集成系统,自动采集其他部门的涉税基础信息,包括土地、房产等信息。另外,集成完毕后,在税务人员管理及维护下,保证涉税信息的完整性,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从而实现与业务信息的统一,积极避免财税风险。第三,在线管理发票信息。在财税信息化管理中建设发票管理系统,可以实现企业对发票各类事项的全程管理,包括购买、取用、作废、使用状态等内容,进而方便企业集体缴纳税款,为税务检查提供有力的支持。第四,纳税申报表。建立纳税申报表系统,不仅可以完善纳税申报过程,确保涉税信息的准确,还能规避财税风险,进一步实现税务查询功能,从而提高企业财税管理能力。

(3)税收分析与评估模式的建立。利用财税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税收分析指标系统,有助于生成完整的业务数据报告。同时,通过纳税评估模式的建设,能够及时发现财税风险,另外经过调查及核实之后,可针对即将形成的财税风险制定出积极的解决策略。

3.企业财税信息化管理应用模式的实践效果分析

以我国国家电网公司为例,在财税信息化管理应用模式下有效增强了企业财税管理能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税费业务的在线处理。涵盖了所得税、消费税、资源税、增值税等日常业务,同时对企业的税费缴纳、申报等工作环节进行了规范性的检查,很大一方面提高了各项日常税费业务的处理水平。(2)纳税事项的电子化登记处理。通过电子化登记处理,除了能自动登记纳税事项之外,还能有效弥补人为登记所带来的不足,从而促使企业顺利开展纳税调整工作。(3)纳税申报报表数据自动化处理。综上可知,财税信息化管理系统中纳税申报报表模板的建设,可从税务系统中自动获取申报数据,继而完善了纳税申报工作流程,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⑷税务分析指标系统的生成。这一系统的生成,在详细分析企业涉税指标、及时发现涉税指标异常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优势。

4.结语

综上所述,财税信息化管理系统在企业生产发展过程中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因此需要企业加强财税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的重视度,从而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韩志壮.企业财税信息化管理的应用模式[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5(26):2021

[2]肖扬.企业信息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策略[J].企业文化(下旬刊),2015(05):156

[3]张红梅.企业信息化管理应用分析[J].数字通信世界,2015(06):132

[4]李晋.简析企业信息化管理对企业文化建设的影响与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5(09):2627

篇(5)

一,国外税收信息化管理的一般做法

美国从1960年开始,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计算机征管网络,税收预测,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源监控,纳税资料的收集存储检索,人事行政管理以及计会统等各方面的工作,都广泛使用计算机.通过遍布全国的计算机网络,美国联邦税务局4个征收中心,可以处理全国上亿份纳税申报表.目前,美国联邦税收收入约有82%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征收上来的.重视运用先进技术管理税收,是美国税务管理的一大特色.1997年,联邦政府拨付3.36亿美元预算,用于税务局的技术更新,其中仅改造计算机信息系统就花费了2.06亿美元.现在,美国已利用互联网在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以及其他个人和组织之间构建起了快捷的税收信息通道.纳税人通过国内收入局IRS网站,即可查询到有关税收的各方面情况,还可在网上处理纳税事宜,每年有几百万纳税人使用IRS电子服务系统来报税.最近,美国还启用了一种运用"数据挖掘"信息技术的新征管软件.这种软件的优点在于,纳税申报表上的数据在录入时要经过过滤,有偷逃税嫌疑的纳税人的申报表就会很快被挑选出来.在信息安全管理上,美国注重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和信息安全法制建设,不仅设立了直属总统的总统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委员会和负责安全,基础设施防护及反恐怖行动的全国协调员,国家基础设施保障委员会等机构,专司负责保护美国的信息安全,还成立了计算机安全应急中心(CERT),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NIAP)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通过了涉及计算机,互联网和安全问题的法律文件300多件,其中有关打击计算机犯罪的议案26个,有关保障计算机和网络系统安全的议案18个.

澳大利亚不但在全国税务机关内部全面运用计算机系统管理纳税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处理公文流转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实现了全国联网,而且与政府的有关部门如海关,保险,金融及大企业实现了互联,为有效实施税源监控及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审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澳大利亚开发了大量税收管理应用软件,包括税款征收管理软件,办公自动化管理软件,纳税服务管理软件,特别是在纳税申报方面,澳大利亚联邦税务局提供了数十种表格,供国际互联网用户下载,应用于报税系统.目前,全澳约有八成的纳税人采用电子申报方式报税.澳大利亚还非常重视计算机应用的安全保密工作,主要的安全措施有:为防止火灾及地震毁坏等,建立数据库拷贝运行系统,以备不时之需;为防止计算机病毒感染,安装计算机杀毒保护软件.保密措施也有很多,如启用口令或密码,屏幕保护功能,权限保护功能,电子通行证,追踪查询功能等.

西班牙税务管理局的总部和56个省级中心都具有数据处理和储存的功能,其他税务所的所有设备,终端,打印机与中央处理系统相联接.税务数据处理局的总部负责软件的开发和维护,并向56个省级中心发放软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现代化,高效率的税收管理计算机网络体系.计算机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的开发应用及专业人才的聘用工作,是西班牙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核心内容,占有重要地位.在硬件设备采购方面,西班牙税务管理部门不依赖于任何单一生产厂家和供货商.它使用的所有硬件都相互兼容,在不超过电子信息处理局预算25%的前提下,从标价最合理的供货商那里购买.西班牙的应用软件系统包括:新税务管理系统(用于税务登记,自我申报,年终纳税申报,通知),国家数据库(主要但不仅仅用于纳税稽查,包括身份识别,信息处理,纳税人选择3个部分),国家征税系统和自动化海关管理系统(目前,正在把这两个系统并入新税务管理系统数据库.前者覆盖面广,包括税务当局的评估结果,纳税人纳税,强迫缴纳,法令通知,赔款和迟延缴纳;后者每年要处理6500万份进出口申报表),地方行政经济法庭系统,大型企业监控系统.为了留住计算机专业人才,西班牙1990年预算法案中设立了一个计算机专业人员类别,分高级,中级和管理人员3层.1991年预算法案中为这3类人员设立了税务类别,还设立了他们所属的政府税务管理局,为计算机人员设计一个管理专业方向,使他们在税务管理中能有中期和长期的工作前景.同时还建立了一个透明,广泛,有活力的人才流动市场,来填补由于计算机专业人才流失所造成的空缺.

意大利是欧洲最后实现税收征管计算机化的国家,但它却有欧盟国家中最成功也是最大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ITIS(ItalyTaxInformationSystem).ITIS数据处理中心设在首都罗马,财政部借助ITIS对意大利全国税收工作进行管理,并通过意大利公用数据网和欧洲公用数据网,实现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政府有关部门及欧盟各国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ITIS由16个子系统构成,主要包括:税务登记注册子系统,所得税子系统,增值税子系统,税务检查子系统,技术支持与培训子系统等.这些子系统均以税务登记代码体系为连结点,进行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各子系统之间,税务信息系统与其他公共部门以及个人之间的信息交换.意大利的税收计算机系统已经构成一个遍布全国的税务信息通信网络,各种资料集中存放,各地区之间,各应用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十分频繁,每天的联网业务超过200万笔.

新西兰于1988年制定了计算机发展10年规划,经过10多年的开发,计算机得到了广泛应用.新西兰也非常重视先进技术的应用,90年代初,新西兰国家税务局投资2亿新元,研制开发了超大型的ORACLE税务数据库,运用先进的SUNUNIX小型机和数据转换技术,建成了南半球最大的税务处理系统和信息特快系统,即电话申报咨询系统.在日常税收征管中,还充分利用电子扫描和拆信机等机器操作.目前,新西兰共设有3个数据处理中心,全国所有的纳税申报和征缴全部集中在3个数据处理中心,各中心与税务局实行计算机联网,税务局与银行,社会保障等部门也可通过网络相互采集有关数据,各类数据,信息自动化传递相当快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日本在国税厅,11个国税局以及524个税务署形成了全国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该系统具有统一性,完善性和实效性的特点.国税局及税务署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根据征管工作需要统一开发运行,国税局信息中心接收税务署传送的纳税人基本情况和申报信息,并对银行传送的税款入库信息进行统计,验算核对后再传送给税务署,后者用统一的定型统计,促使国税局,税务署的电脑系统在统一的状态下运行.国税局系统内不仅建立了完整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而且各信息中心形成由若干系统构成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第一部分子系统(是按税种建立的信息管理系统),第二部分子系统(具有税收统计分析功能,是对第一系统的补充),第三部分子系统(是公共通用系统,能对纳税人有共性的信息资源如纳税人的编号,地址等信息实行资源共享).国税局,税务署的大量日常管理工作是通过庞大的信息管理系统来完成的,税务人员工作效率较高.

90年代初,阿根廷建成了覆盖全国税务,海关,银行,除定额户外的企业,财产登记部门,车辆交易管理部门,政府机构等的税务计算机网络.税法规定政府及公共服务部门(包括金融)信息资料必须与税务机关共享,不得对税务机关保密.阿根廷的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管理,稽查,进出口税收管理都通过计算机网络提供资料,监控95%的税收收入以及划转,追缴税款.近年来,阿根廷不断开发对网络的运用,建立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对不同纳税人,纳税行为管理监控的子系统,这些系统包括:针对重点税源户开发的"2000计划"系统,用于进出口税收管理的"玛利亚"系统,用于稽查的"奥塞里"系统,用于税务司法的"海里克斯"系统等.

二,对加强我国税收信息化管理的启示

(一)明确税收信息化管理目标是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前提

国外在税收信息化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给我们一个显而易见的启示,那就是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节约了税收成本,促使税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虽然我国近年来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在增强,投入在增加,软硬件配置日益现代化,但是设备和信息的利用率较低,计算机往往成了打字机,开票机,对信息只重视录入,忽视分析整理和利用,造成信息严重堆积,共享性,开放性不足,管理效率和质量不尽如人意,突出表现在纳税申报率和申报准确率较低,偷逃骗税增多.这与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目标不明确有关.信息化管理最重要的内涵或精髓,是构建起一个"虚拟机关",即跨越时间,地点和部门的全方位的税务综合信息集合体,至少应达到这样两个目标:(1)使税务机关能够有效地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并将其整合到税收管理中去,从而实现税收管理的目标;(2)税收信息的公开和可获得性,使全体税务人员能够更容易地获得各个方面的信息,在工作中创造更高的附加值,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离开了实现税收管理目标和提高税收管理效率,税收信息化管理就将走弯路,增加成本,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

(二)优化税收管理是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基础

多年来,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始终没有跳出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即把税收信息化视为征管改革的根本和唯一的出路.这种认识上的误区是与税收信息化管理目标不明确相联系的.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在推进税收信息化过程中,孤立,单纯地强调应用技术手段,忽视改革和创新管理体制;强调以技术设备的配置为主体,忽视以税收管理的优化为支撑点,期望税收信息化破解征管实践中所有难题.结果不少地方的税收信息化建立在税收管理体制落后,低效的架构上,使高技术与低效益并存,高投入与低产出共生,税收成本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不断攀升.上述7个国家由于税收信息化管理以科学,严密的税收管理为基础,税收直接成本显著下降,如日本从60年代的1.9%下降到1990年的0.8%,美国1990年的直接征收成本不到0.4%.这些国家税收信息化的成功实践证明,缺乏管理创新的税收信息化不可能取得成功,技术永远只是管理手段,只有与先进的管理思想,管理体制相结合,才能产生巨大的效益.要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税收管理实现全方位创新是基础.简言之,就是管理主体必须更新观念和知识,税收管理必须以服务为导向,遵循信息技术规律,立足为纳税人服务,对税收业务和工作规程进行重组和优化,建立符合信息技术要求,统一规范的业务规程,流程,努力使管理标准化;税务机关内部组织设计必须具有弹性和适应性,应建立一种具有高灵敏度和回应力的税务行政组织,减少内部管理的层次和环节,改变内部集权结构,向下级授予职权,使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决策程序必须优化和改进,构建税收法制管理环境.

(三)建立全国统一的税收计算机网络是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必由之路

不难看出,上述7个国家的税收管理都无一例外地建立在严密的信息监控基础之上,有的国家不仅实现了税务系统各部门之间的纵向联网,而且还实现了与全国各主要行政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网,信息交流快捷,共享程度较高.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应制订一个全国统一的长远规划,在全国税务系统形成从上到下的计算机联网系统.计算机硬件的配置和软件的开发运用,要有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使用同样的标准化计算机系统,不能"各自为战",自成系统.所有计算机硬件设备,应用软件,信息资源等,都应进行合理调整,不能片面追求人手一机,切实做到拓宽计算机的运用范围.能在网上共享的设备,软件,数据,尽量采用共享方式,降低成本,减少设备或软件闲置,低效率使用现象,真正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率.在此基础上,加快实现与金融,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有关部门网络的实时联接,通过法律规定有关信息不得对税务机关保密,共享相关部门的动态信息.并逐步将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为媒体的信息公路,延伸到纳税人和社会各部门中去,加强部门间信息的交流,利用,最终实现全社会涉税信息共享.

(四)重视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运用是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关键

信息技术最关键的因素是软件的开发.国外税收计算机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三大块:税款征收,办公自动化,纳税服务.对所有纳税人特别是对大型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应缴税情况进行有效监控,防止税款流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在应用系统一体化建设中,除了上述3项内容外,还应加强对纳税人的监控,开发一套支持税务稽查的系统,该系统应包括:申报税摘要系统(用于处理纳税人在不同纳税期申报的数据,统计数据和从外部渠道搜集到的有关纳税人经济活动的数据),向政府的销售系统(用于处理政府的公司和政府机构进行购买的数据,核查纳税人是否如实申报),公司购买和销售系统(用于对大,中型公司的销售和购买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排查申报销售量长期小于从大,中型公司购买数量的采购者),进口系统(用于对纳税人申报的进口数量或收入进行比较分析).目前,我国税收管理计算机应用系统一体化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在软件的开发应用方面比较混乱,一些单位和部门从各自需要出发,像建土高炉一样,到处冒烟,自行研制开发软件.这不仅使开发重复,浪费资源,而且造成系统构成不配套,技术体制不兼容,标准格式不统一,数据不能共享,效率大打折扣的不良后果.很有必要在业务统一规范的前提下,按照"平台统一,一次录入,数据一致,信息共享,综合利用"的原则,在科学周详的计划下积极稳妥地分步实施,既要充分分析业务发展变化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搭建一个立足于"一个网络,一个平台,一套数据标准"的全新应用框架,又要尽可能保护已有的软件投入及税收业务和行政管理信息的积累,实现软件开发的系统性,全面性,兼容性,规范性.

(五)采用新技术是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借鉴国外做法,广泛将计算机技术同光电技术,自动化技术等现代化技术结合起来用于税收征管,全面提高我国税收信息化管理效率和质量.当务之急,应尽快在信息采集环节广泛应用光电扫描技术,改变我国目前手工录入信息资料速度慢,随意性大,漏项多差错率高的状况;尽快在全国统一的征管软件中开发应用数据挖掘技术,提高税务稽查的效率和质量;尽快拓展在互联网上的税务网站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层次,使纳税人利用各自的计算机或电话机,通过电话网,国际互联网等通讯网络系统,即可了解一切税收方面的动态信息,并可在网上处理纳税事宜,实现电子申报和电子支付;尽快开发计算机自动化系统,实现与纳税人的"人机对话",使计算机自动在有关程序的控制下,电话通知纳税人有关纳税事宜.

(六)提高信息的安全性是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保障

随着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信息安全问题变得日益严峻.从税务系统来看,有些税务机关没有备用服务器,外部备份设备少,一旦出现故障,很容易造成网络瘫痪或数据丢失;随着局域网,广域网,英特网的广泛应用,数据的接收,传送很容易传染计算机病毒,防火墙很容易被破解,有些密码趋于公开,系统内部的数据很容易被修改.国外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信息安全不单是纯技术问题,产业问题,经济问题,更是涉及各行业,各层面的综合社会问题.解决信息安全问题,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由国家统一指挥,多部门密切配合.保证税收信息的安全,从宏观上来说,要建立健全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安全法制建设,加速中文信息资源开发,积极开拓网上空间,全力研制开发信息安全核心技术.税务系统应通过建立各级技术层次的安全体系,利用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应用系统的安全机制设置,拒绝非法用户进入系统和合法用户越权操作,避免系统遭到破坏,防止系统数据被窃取和篡改;采用具有容错功能的服务器和具有双机热备份技术的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迅速恢复并有适当的应急措施;采用数据备份恢复,数据日志,故障处理等系统故障对策功能;严格执行并切实做好信息系统的安全与标准化工作,选择合适的网络管理软件进行网络管理,健全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有效采取身份认证,密码签名,访问控制,防火墙等技术手段,加强内部网络和数据库安全管理,保护纳税信息和办公信息的安全,以适应税收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

篇(6)

公民收入信息系统缺失导致社保政策运行失灵

最近几年,我国公共部门若干重要变化值得我们注意。这些变化不仅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能否平稳运行,更直接影响到政府抑制收入不平等过快增长、消除贫穷、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

在收入方面,有两点尤其值得我们注意。其一,税收中个人所得税的规模以及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持续上升。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共入库37636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接近7%。

其二,社会保障费的规模持续扩大,但覆盖范围有限。2005年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5093亿元,比上年增长19.6%;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33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05亿元。在取得一定进展的同时,到2005年底,城乡养老保险覆盖了大约2.3亿人,大量在城市地区工作的农村公民仍然被排除在这一体系之外。

在支出方面,也有两方面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其一,冒领养老金问题愈演愈烈。例如,2004年山西大同市对养老金领取情况进行专项稽查,结果查出有81名“死魂灵”冒领养老金,金额高达33万元。大同市社保中心已对全市9801名离退休人员进行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查出25户企业存在冒领现象(《人民日报》2004年7月7日,第10版)。

其二,以城市和农村低保为核心的政府救助体系饱受诈领问题困扰。例如,重庆市綦江县2004年对低保户的一次大检查中发现587户、1282名城市被救助者不应该为低保对象。这些被救助者每月领走低保金48581元。此外,经过此次检查发现,因家庭收入增加,应得低保金减少的有183户、314人。由此减少了9361元的政府开支。另一方面,也发现了有些家庭的收入低于政府记录上的水平,这些被救助者应该获得的低保收入应该增加。此类家庭有140户、279人,月增加低保金6317元。将所有增减相抵,此次检查每年为綦江县政府开支节约了近62万元(《中国青年报》2004年3月8日)。

上述公共部门正在经历的四个变化对政府转变职能、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构成了严重挑战。

对社会保障体系而言,将农村公民排除在社保体系之外,不仅损害了这部分人的利益,也降低了整个社保体系的效率。效率上的损失来自两个方面。第一,数千万家在农村的农民工无法最有效地配置资源,致使这类农民工对子女养老有过度需求;第二,将这些农民工排除在外,大大降低了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支付能力。

在开支方面,政府也同样受制于监控手段的缺失。冒领和诈领使资金到了不该得的人手上,直接减少了应该享用者的权益,从而大大降低了救助资金的“瞄准效率(Targeting Efficiency)”。另外,民政部门无法获得社会救助项目申请者的资产信息。申请者因而有动机将财富在流量和存量之间重新组合,以获取社会救助收益。政府监控手段的缺失扭曲了人们的资产配置,降低了经济效率。更为重要的是,这一缺失诱发了严重的道德风险――政府救助项目支持了许多18-35岁本应该工作的人。

对于税务部门来说,获得高收入者的信息、甚至确认究竟谁是高收入者都不是容易的事。由于政府缺少中小企业的使用劳动力的数据,征收社会保障费也是困难重重。同样地,社会保障部门也难以获得受益人是否去世的信息;民政部门缺少必要手段剔出那些不该享受低保的人。

由此可见,公民收入信息系统的缺失不仅关系到市场配置资源功能的正常发挥,更直接关系到政府筹集资金、提供良好公共服务、进而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因此,建立这种看不见的“软”基础设施是经济平稳发展的需要,更是党和政府建设和谐社会、确保长治久安的需要。

社会保障号与国民福利管理

政府在筹集资金、履行政府职能、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对公民收入信息有着十分迫切的需求。具体说来,社会保障部门对个人收入、死亡等信息,税务部门对个人收入、家庭成员数目等信息,以及民政部门实施社会救助项目时对个人收入水平和财产等信息有着巨大的需求。为了满足政府部门的需求,公民收入信息系统应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公民收入信息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身份证(护照)、驾驶执照和社会保障号;

2、社会保障号主要服务于三个政府部门:税务总局、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

3、社会保障号与政府收入:筹集公共资金、收取社会保障费;

4、社会保障号与政府开支:发放退休、养老金,核查社会救助项目,提高“瞄准效率”;

5、社会保障号与收入再分配;

6、社会保障号在非政府部门的应用:银行、保险、就业;

7、公民收入信息系统管理的纵向分权:身份证(护照)和社会保障号由中央政府负责,驾照由地方政府负责;

8、公民收入信息系统管理的横向分权:身份证(护照)主要由公安部管理;社会保障号由财政部管理;

9、公民收入信息系统与隐私保护;

10、公民收入信息系统与身份偷窃。

公民收入信息系统的建立将大大提高政府管理、驾驭经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能力。建立这样一个体系还对社会救助项目的平稳发展、提高项目“瞄准效率”有着重大意义,从而对提高城乡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有重要作用。

上述内容的公民收入信息系统一旦建立,各个组成部分各司其职,全社会将能享受由此带来的巨大好处,身份证(护照)将主要服务于身份证明的目的。公民在旅行、住宿等方面将主要依赖于这一工具。考虑到身份证发放过程巨大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这一职能应归中央政府管理。驾照的主要目的是表明持有者具备安全驾驶车辆所需要的交通知识和驾驶技能。考虑到各个地区道路情况千差万别,对驾驶技能的要求也不同,驾驶的管理应该归于各个地方政府。

在这一公民收入信息系统中,社会保障号将处于核心地位,将成为我们最重要的“软基础设施”之一。应由中央政府的财政部负责统一管理。

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号将大大提高社会保障部门筹集社会保障费的能力。这一基础设施的建立不仅能提高社会保障资金规模,增强系统稳定性;更能将目前分离的、以地方政府为主建立的社会保障整合为全国性的社会保障网络,从而大大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效率。这一号码还有助于解决困扰政府多年的社会保障账户不能全国流通的问题,因而有助于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解决劳动者尤其是农村地区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篇(7)

关键词:产业结构;营改增;增值税;营业税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一、营改增国际国内背景

(一)国际背景。增值税是在1954年由法国首先推出的。目前已经有将近180个国家把增值税制度作为主要的税种在各自国家和地区进行推广。增值税能够在半个多世纪里就得到了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这就表明该税种本身是合理的并且是能够保证各方利益得到平衡的。增值税的最重要的性质和特点就是进项税额的抵扣办法,也就是增值税仅仅以货物和劳务的增加值为基础进行征税,而不是对货物的全体价值进行征税,这就避免了企业为了少缴增值税而盲目的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方式,也能够有效地避免重复征税。纳税人所承担的税负不会因为过多的分工和流转过程而叠加,也从一个侧面促进了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通过增值税的征税既保证了税源的稳定,又避免了税负过重的问题,同时促进了经济社会的活力,因此增值税的成功普及也不是偶然的。

营业税是对于除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外的劳务全额征税的一种流转税,虽然在个别项目上也允许进行税前扣除,但是总体上还是对全额征税,同时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所使用的生产材料也有许多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这部分生产资料的价值又体现在了营业税的纳税总额中,这就造成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重复征收问题。

(二)国内背景。 目前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重复征收问题十分严重,所以增值税的改革问题迫在眉睫。但是在对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征税的过程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仍然是不完善的,所以,如何制定有效的策略使得转型后的增值税可以有效的避免重复征税,从而达到促进产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的目的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化研究和改革。

增值税是在1994年引入我国的税收体制中的,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货物的销售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领域,其中不仅对货物增值进行征税还对部分劳务进行征税。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增值成为我国目前第一大税种,一方面他保证了集财政收入的稳定发展作用不可替代,而且大大推动和社会专业化分工和货物生产流通的迅猛发展。同时,我国还实行了增值税的出口退税制度,通过该制度为出口货物的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起了很大的作用。在增值税改革后的这些年中,中国以加工制造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国的经济也在这一过程中迅速发展,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同时,也成为了最大的进出口贸易国和全球制造业大国。

二、营改增的可行性分析

营业税与增值税在提供劳务方面的重叠的特性使得二者的统一成为了可能,而两种税种又是同属流转税范畴的,二者的同根同源性也就造就了两者的可替代性。此外,在立法机制上二者也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这就使得两者的可替代性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背景。但是两者毕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他们的征收对象并不完全一致。拥有不同的纳税人,而且应纳税额计算方式也是不尽相同的,征收管理方法也完全不一样,这就使得两者的替代具有一定的阻力和难度。此外,营业税的实施也已经深入民心,得到了很好的普及,一旦改变将会影响层层面面。两个税种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分别在不同的行业中都体现了自身的价值,发挥了作用,营业税制度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增值税制度也在不断发展,所以说我们目前必须先从二者的交集像交通运输等行业作为突破口中进行合并,些这也就是二者合并的现实土壤。在目前的形势下,如何使得二者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借鉴、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并且在统一性的前提下,逐渐使得两者尽快的合并,从而减少企业税务负担并且进一步促进我国各行业深入分工和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三、我国现行营业税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重复征税现象十分严重。直接或者间接的对于同一纳税标的物的两次以上分别征税的行为称为重复征税。目前,我国的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对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来说,绝大多数的税收项目并没有把所取得的收入的相应成本费用进行必要扣除,如果上述成本费用已经缴纳了增值税,就会直接导致营业税纳税人的同一笔业务中,不但缴纳了营业税又缴纳增值税,也就是所谓的重复缴税问题,问题的产生原因也正是由于营业税没有实行抵扣制。因此,无论是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业税纳税人都会面临重复征税问题的困扰。

(二)营业税影响第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要求。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经济转型的主要方式就是通过快发展服务业带动其他产业,同时促进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显然,税收制度是引导市场向国家发展规划靠拢的重要手段,在探索适合新型服务业发展的市场管理办法的同时,还要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方便,进而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目前,营业税税率占行业利润率比例过高,而且过于笼统,没有深入体现不同行业之间的税收差别,虽然同一行业的营业税税率相同,但是不同行业之间不同的营业税税率导致不同行业的营业税纳税额不均,这就导致高收益不一定多缴税,低收益不一定少缴税的现象出现。另一方面,营业税最终是由消费者负担,影响了社会分配的公平性。

(三)营业税增值税征收混乱现象不断显现。混合销售行为是两种税种中交叉最为明显的部分,这里所说的混合销售行为是指难以区分增值税征税还是营业税征税而从高征收的一种税种。虽然现实条文中已经做了非常明确的要求,但是具体操作起来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增值税征管归国税系统管理,而营业税征管归属地税系统管理,两个税务系统之间的信息沟通也是一个困难问题,不利于统一领导和职责清晰。

四、营改增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分析

通过分析,我们认为解决营业税、增值税的重复征收问题需要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设税收返还体系。税务机关先征后返,优点可以体现税负公平、避免重复纳税,缺点是返还的数额难以确定有效标准,同时实际操作难度很大。

(二)确定计税依据时,直接扣除已经交过税收的部分。这样的有点事减少了返还环节并且节省了交易成本。缺点是具体的改革推进措施很难,一旦营业税并入增值税改革完成,应纳税额的计算也比较简单。

(三)改革营业税基本制度的过程中改变税率体系。在保留营业税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改革税率体系的优点可以节省改革成本,缺点是尽破坏产业结构发展的均衡态势,不利于产业经济的发展。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上述三种解决办法实施起来都具有一定的难度,暂时难以有效实施。

(四)营业税并入增值税,将两个税种合二为一,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了避免更多的问题出现及交易成本的不断提升,后一种方案更适合使用,而这一方案的两大主要特点:一是营业税变为价外税与增值税合二为一,二是购入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均可抵扣。

总之,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许多税收法律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目的是解决目前的税收体制过于纷乱以及交叉征税的问题,但是并没有大规模的进行实践,因此有制度法律但没有实际行动。同时也存在政策漏洞大、推进不力等情况。这都造成了营业税增值税征收混乱现象不断显现,归根结底还是改革停留在口头上的问题。自营改增在上海市开始实施以来,也有许多不同的声音,毕竟打破原有的固定思路和习惯是不容易的。但是从长远看,由于增值税营业税性质上的相似性、征收环节的一致性、征收原理的通用性以及行业深化分工的大趋势,决定了二者的合一是必然的。

参考文献:

[1]夏相如,金其森.议增值税、营业税两税合一[J].经济师,2010,5:208.

[2]龚辉文.关于增值税、营业税合并问题的思考[J].税务研究,201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