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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监管机制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06 15:47:3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新型监管机制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新型监管机制

篇(1)

在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组建以来,张茅局长曾多次提出针对市场环境新特点新问题,要加快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升信息化监管支撑。在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我们需要充分发挥统一大市场监管的优势,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政府监管职责与企业自身市场主体职责的分离、行政监管与专业技术鉴定评审的分离,由政府保姆式监管向企业自证合规转变,由单一部门、单一事项的监管向多部门协同监管转变,由以罚代管向以服务促监管转变,由传统全覆盖式监管向基于大数据的智慧监管转变。

下面我们就以电梯监管为例,阐释如何通过“四维共治”来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电梯作为生活中常用的特种设备,其监管贯穿于制造、安装、维保、使用的全过程,涉及制造企业、安装企业、使用单位、检测机构、维保单位等多方主体,存在故障和隐患未能很好地控制、安全主体责任未能有效落实、监管部门靠人海战术进行监管等大量问题,一直是市场监管的重点和难点。

在当下信息化泛在的时代,新型电梯监管按照“以服务换取数据,用科技创新监管”的思路,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重构电梯生产、销售、维保、使用等价值链各环节互联网生态圈,并基于电梯互联网平台所积累和沉淀的电梯技术档案、维修保养、使用管理、故障处理、检验检测等留痕数据信息,建立涵盖公开公示、主体信用、风险预警、质量安全追溯、隐患治理和应急处置的电梯监管体系,打造“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四维共治”监管新格局,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市场逐劣的良性电梯市场环境共治。

一是依托互联网平台强化电梯相关各类市场主体责任。各类企业要基于电梯互联网平台,建立电梯制造安装、使用管理、维修保养及企业诚信自律的“自我声明+信用管理”等相关信息公示制度,并恪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承担社会责任,实现企业自治。

二是行业协会可组织企业制定和实施行业信用规约和标准规范。对维保服务质量进行分类评级,并推行对执行行业信用规约和标准规范的激励与惩戒制度,淘汰低劣企业、限制恶性竞争,建立行业诚信体系,促使绝大多数企业做到依法诚信经营,实现行业自律。

篇(2)

关键词:新农保;基金;监管

本文是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度课题《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现状》(编号:JRS-2012-2028);2011年度唐山市科技局资助项目《唐山市农民参加新农保的现状和影响因素研究》(编号:10140208A-15);2012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河北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长效供给机制研究》(编号:201203068)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3月25日

2009年9月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国10%的地区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预计到2020年将在全国普遍实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2,273个县实施了新农保,新农保参保人数达21,100.28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70亿元,比上年增长135.9%。其中,个人缴费415亿元,比上年增长84%,基金支出588亿元,比上年增长193.3%,基金累计结存1,199亿元。在新农保试点地区,政府制定了相应措施来加强新农保监管。同时,在实际调研中发现,为了使新农保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各试点县均成立了新农保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新农保管理机构工作与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一、新农保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整体来看,目前新农保试点中的监管效果良好,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新农保基金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健全。目前的新农保基金监管并没有完整、系统的法律体系作为支撑。在新农保的试点中执行的仅是部门规章或其他方面的制度规范,其权威性和稳定性较差,从而致使监管缺乏充足的法律依据,造成新农保基金的安全性受到威胁,将会影响新农保制度的健康发展。

2、以行政监督为核心,融“运动员”和“裁判员”为一身。新农保基金监管制度是以内部监督为约束,行政监督为核心,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监督模式。这种过分依赖行政手段的监管方式,会由于政府失灵,从而造成行政监管的低效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既当“运动员”即基金营运,又当“裁判员”即行政监督,缺乏监督的制衡机制,是目前监管体制存在的最大弊端。新农保基金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没有落到实处。虽然劳动保障部下发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但是由于受编制的限制,地市一级经办机构基本上都没有专职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大都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3、新农保基金的社会监督透明度低。在政府主导的监管体制下,社会保障部门充当委托人、投资者和资产管理者,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没有透明的信息披露,缺乏市场监督。社会监督工作没有正常开展。按照有关规定,各地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健全社会保障监督体系,依法组织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和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征缴、支付、调剂、投资运营、管理等情况实施监督。但实际上各地的监委会大都没有正常开展活动。应该向社会披露的相关信息,没有及时披露,无法接受社会监督。作为资产管理者的政府,应当对社保基金运营管理信息充分公开,通过相关规定确定信息公开制度,让普通公民都对基金的使用以及运行情况有所了解,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基金参与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4、新农保基金监督系统难以形成合力。行政部门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分散无序,不协调。新农保基金的行政监督涉及到多个部门,包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等,在基金监督上,缺乏明确分工,时有监督“缺位”、“越位”现象存在,出现监督不协调甚至不配合的现象。各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出现重复检查,缺乏有效沟通造成规章细则难以实施到位。缺乏独立的新农保基金的监督机构,使得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性降低。

5、尚未建立风险预警监督机制。风险预警监督是新农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农村人口的老龄化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因素会加大养老金支付风险,如何对未来基金的风险预警显得尤为必要。但是,目前尚未建立一套监测新农保基金运作的风险预警监督指标体系,这也是监管机制中的薄弱环节。

二、完善新农保监管的措施

1、建立多层次的监督机制,实现有效的多方协同监管。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代表,具有对新农保基金管理进行监督的职责。理顺新农保基金管理体系,理顺基金管理各主体的关系,并明确各主体在行政事务性管理和运营业务性管理事项中的职权划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具体执行监管职能的政府机构,应对各级人的行为进行监管,控制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产生,以确保基金的安全。

2、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新农保基金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为新农保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投资顾问公司、精算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它们的主要职责就是对新农保基金管理机构的行为进行合法、合规检查。国际经验显示,依靠审计、会计、精算和信用评级机构等新农保基金中介服务机构及时而客观地提供有关资料,监管机构和参保农民就能比较全面地了解基金的运营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有效防范新农保基金运营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在我国,审计、会计、精算和信用评级机构等新农保基金中介服务机构是新农保基金监管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们是进行非政府监管的主体力量。

3、建立监督检查联席会议机制和公示举报制度。由监察部门牵头,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财政、审计等各职能部门召开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并形成长期运行机制,定期交流情况,分析问题,帮助基层及业务部门堵塞管理漏洞,建章立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规定的突出问题。各级新农保机构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投诉、举报内容进行了详细记录备案,做到及时调查核实并给予尽快答复。同时,对享受待遇人员的生存情况进行跟踪,杜绝养老金虚领、冒领情况的发生。

4、加强立法,为控制委托-风险提供法律保障。目前,我国针对新农保的制度规范性文件只有国务院颁布的《指导意见》及各试点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应实施办法。而《指导意见》对新农保基金的监管只是作了原则性规定,地方政府制定的实施办法多注重操作性的规定,对监管的规定也十分模糊,新农保基金的监管基本还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因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法律体系,可以以《社会保险法》为基础,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步伐,并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构建完善的新农保基金的监管法律体系,从而建立规范的新农保基金监管的法律制度,明确基金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监管职责,确保基金管理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5、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新农保基金管理透明度。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将使基金管理中各级委托人和受托人等获得充分的信息,减少因不完全甚至虚假错误信息而导致的风险和损失。为提高新农保基金管理透明度,应建立严格的新农保基金管理信息披露制度。第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托管机构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披露有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使监管者可以随时了解整个基金收支运行情况。农民也可以借助网络,方便快捷地获取个人信息及相关信息;第二,新农保基金运营机构作为经营权的人,必须及时向参保农民、委托机构披露有关基金投资运营的成本、效益及其他重大事项。通过信息披露,将新农保基金管理运营置于监管机构和基金持有人的双重监督之下,从而有效防止各级人违规操作,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主要参考文献:

[1]张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探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5.

[2]刘瑞莲.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必要性和对策分析[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9.29.

篇(3)

金融监管是一门系统,是化、系统化的监管。网络型的科学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至少应包括金融监管当局的依法监管机制、金融机构的内部自律机制、行业协会(公会)的自制机制、政府部门的协调参与机制和监督的补充机制。网络型的金融监管体系既是集中统一的金融监管机制,又是能独立发挥作用的监管体系。金融监管的核心是银行业监管。在我国由于资本市场不发达,银行业是支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保证,是传导货币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基础途径,搞好对银行业的监管,对维护金融业的稳定有特殊的意义。本文主要以对银行业的监管为例谈一下金融监管机制的构建。

一、强化以中央银行依法监管为基础的金融监管机制

强化中央银行监管作为金融监管机制的主体,就是要提高监管绩效。中央银行的监管应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

1. 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的体系。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公共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强化金融监管的基础条件。适应经济金融国际化的新形势,包括《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在内的原有金融法律法规的一些条款需进一步修订、完善;涉外金融法律法规不健全,应抓紧制定对外资银行进行有效监管的《外资银行法》,全面规范外资银行在我国境内的业务经营活动。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使金融监管有法可依。

2. 组织实施监管创新。继续完善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制,坚持非现场监测和现场监管相结合,建立规范性的金融监管报告制度。一是强化现场检查的计划性、协调性和连续性,实现监管的常规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二是充分利用化技术,改善非现场监测的和手段,建立一套辖区金融监管数据信息系统,实现金融监管数据和金融统计数据的对接和转换,保证金融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运用机数据处理技术,对金融非现场监管数据进行深层次的多维,找出风险隐患,各类风险监管信息,提高非现场风险分析和预测的可靠性,为现场检查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三是完善监管档案,充分发挥监管信息库的作用。建立健全每个被监管机构的综合档案,实现连续性的跟踪监管。监管档案的建立,特别是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的记载,对金融机构是一种震慑,同时作为对金融机构统一系统、连续监管的重要依据,为对金融机构实施全面有效的监管奠定基础。

3.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的金融信息报告及披露制度,建立一套科学的风险识别、预警和评估方法体系,包括指标体系和评估体系。通过逐级建立经济金融数据库,全面系统地收集各地区的经济金融数据,选择一些综合性强、敏感性高、具有评估力度的金融预警指标,整理、生成规范的分析指标体系,实现对金融风险的动态分析和综合评估,包括对特定金融资产的风险预测、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预测以及区域性金融风险预测,及早向金融机构发出风险预警信号,确定动态观察指标,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预备方案,及早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

二、完善以金融机构内控为基础的内部自律机制

1. 建立完善内部风险预警控制机制。一是职责分离机制。金融业务活动的核准、记录和经办应做到相互独立,如不能完全分离,也应通过其他控制程序弥补。二是严格授权和审批制约机制。各项金融业务活动必须经过书面的批准认可,并实施严格的授权;对越权行为予以严厉的处罚,对越权造成的损失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健全贷款风险防范体系。通过控制外界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因素和完善内部信贷管理体制来渗透信贷资金运作的全过程管理,形成一个由贷款考察、发放、使用监测和收回的环环相连、相互作用的防范体系。 四是切实加强人本管理,防范道德风险。

2.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应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并直接对法人或最高决策管理组织负责,而不受被监管的人员和部门的牵制。内审部门应当根据业务情况,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将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情况作为工作重点。要畅通信息反馈和报告渠道,保证审计结果及时、完整地为最高决策层掌握。

三、建立以政府积极支持为基础的参与协调机制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策主导的方向和力度。对政策性银行应帮助构造讲究效益的政策环境和约束机制;对国有商业银行应支持卸掉包袱,增强发展能力;对中小机构应支持扩充活动空间,增强资本实力。二是在金融发展上应坚持约法在先,稳健审慎的原则。三是维护和提供安全的环境和信用环境,全力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防止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促进新型银企关系的建立,营造良好的区域经济金融环境。

四、健全完善以金融行业相互制约为基础的金融行业自制机制

就基层来说,就是建立银行业同业公会,完善各项制度,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协调沟通银行业之间的行业关系和业务活动,同业之间自我保护,相互约束,避免和制止行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建立金融同业自制机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通过加强信息的横向交流来有效监控微观经济主体的市场行为,促进行业管理的规范化。

篇(4)

可以说,我们正在经历的这次金融危机,其本质是由全球发展持续的严重失衡以及过于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自网络泡沫危机之后,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一直保持低利率。我们已经认识到,当年为了刺激美国经济,过低的利率政策持续了过久的时间。这样一来,人们错估了风险,杠杆投资大增,结果导致了一系列的资产价格泡沫。我们也从泡沫的破灭中尝到了苦果。

问题的核心固然在于货币政策的失误,但金融监管未能有效遏制过度政策,因而难辞其咎。监管机构似乎被这场危机打了个措手不及,眼见局势失控却无计可施。现在,关于危机之前金融监管弊端的分析得到广泛认可。最近两年,为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诸多新闻报道、研究论文,乃至国际性的倡议纷纷出现。G20集团也逐渐成为改革政策的主要平台。现在有必要审视为了改善监管环境,已经采取了什么行动,还有什么需要做。以下我有五方面的分析。

金融结构改革半成品

显然,危机发生之前的全球金融架构,已经不能适应日益全球化的金融市场。彼时的金融体系还是上一时代遗留的产物,掌握在错误的领导者手上;市场机制也建立在过时的金融市场结构上。当时领导机构由G7集团的财长组成,但这一集团并不能正确反映世界经济的新构架。包括巴塞尔委员会在内的其他许多跨国组织中,大部分控制权都掌握在欧洲成员国手里。以巴塞尔委员会为例,在13个成员同中,有10个是欧洲国家,惟一的亚洲成员是日本。

重组国际金融组织是危机带来的正而效应之一。现成的例子就是最初的G7集团转变为G20集团。鉴于中国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力,众多国际金融组织都明智地将中国纳入决策层。此外,G20将“金融稳定论坛”(FinanciaI Slabil-ity Forum)升级为“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lyBoard),这意味着该委员会将作为所有成员国金融监管机构的核心协调者。

这些改革还不够。虽然已更名为金融稳定委员会,该机构并未被正式赋予超越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其他监管机构的权力,但这样的赋权是必要的,否则全球金融监管的发展进程可能仍然相当缓慢。这个领域的改革任务还只完成了一半。

还有另一些机构也存在着结构性问题。美国监管体系的设计糟糕和效果不佳世人皆知,如监管部门冗余、不同部门间职责交叉、缺乏全面的协调机构等。奥巴马政府、参议院、众议院都充分意识到了这些问题。遗憾的是,三方在改革计划上分歧严重,目前仍无法达成一致。美国的金融体系亟待改革,不管其他国家在世界经济中扮演的角色变得多么重要,美国市场依然是问题的核心。

同时,这场危机揭示出欧盟国家也有改革的需要。透过危机,我们看到了这个单一金融市场建设中的根本缺陷。根据欧盟的规定,凡在某个成员国获准经营的银行,有权在欧盟范围内任何其他成员国从事金融交易。冰岛的银行危机显示,若中央银行无力提供后援支持,这种授权就毫无意义。因此,欧洲的监管机构需要更集中的监管控制。为此,欧洲已开始一系列改革,如成立欧盟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由欧洲央行行长担任委员会主席;设立分别监管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三个欧洲监督机构。然而,这些新机构授权不足,在另一场金融危机前同样是软弱的。同样,这些改革也只是半成品。

资本不足应对各异

主要问题是银行的自有资本太少,尤其是大型投资银行。遗憾的是,各国出炉的解决方法各异,效果都不甚理想。美联储通过压力测试的方式来确定银行的资本需求量;瑞士的银行则引入杠杆率的规定;在世界其他地区,旧巴塞尔协议和新巴塞尔协议的各种版本也得到了广泛应用。还有关于征收“系统性风险费”的传言;另外,宏观审慎的机制正在建设中,以期在市场全面高估时,对资本供应进行逆周期调控。

尽管各种方法都在试,各方仍然没有在如何综合评估银行资本方面达成共识。金融稳定委员会需要尽快统一标准。边缘地带

当前大量金融中介和杠杆行为都游离于监管范围之外,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银行的表外业务、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后者在金融市场一度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现在普遍认为,任何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的公司都应该在某种监管之下。但这条公认的原理至今尚未付诸实践。关于美国证监会(SEC)应该对对冲基金拥有多大的监管权,美国国内依然争议不断。其他国家对于对冲基金资本要求的合理程度,也有不同的看法。对此,欧洲提出了一个草案,但目前并未得到所有国家的响应。又一次,我们还处在解决之路的半途。

创新套上笼头?

从另一种角度看,这次危机也可以说是宽松的货币政策与过度发展的金融创新共同作用引发的结果。银行不断创造新型金融产品,尽管初衷是为了分散风险,最后却成了引发风险的新交易形式。过去,监管机构一向认为,凡未明确禁止的事都是被默许的,所以,众多公司并不需要监管许可,就可以投资并交易新型金融产品。

现在有人认为,应该在能够证明其管理相关风险的能力之后,公司才能交易新型金融产品。可以说,如今风险管理的发展已落后于项目创新的进程,前者需要迎头赶上。但是,在这些总体思路得到普遍认同的同时,它们并未转化为具体的操作办法。

薪酬争议

另一个助燃金融危机的因素在于薪酬激励的作用,尤其是金融公司薪酬发放的方式。有人认为,某些银行的薪酬架构鼓励了高风险行为。换句话说,交易员为自己获得短期利益,同时却使公司陷入巨大潜在风险之中。在这些风险显山露水之前,员工――风险的始作俑者――早已拿到丰厚的报酬。

上文涉及的是金融从业者通过薪酬得到的合法利益。此外,还存在另外的政治利益:金融业者,特别是纽约和伦敦的金融业者,往往收入颇丰。这难道合理吗?特别是,别忘了,很多公司这次依靠纳税人的钱才得以纾困。

关于金融监管的各种观点论凋相互混杂,不同国家监管机构的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可以说,好的监管方式需要借助竞争管理机构和税收制度的共同作用。难以想像,各家公司的员工薪酬水平要等金融监管机构来决定。这不大可能是一个可持续的模式。

篇(5)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S8-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3)11-0073-01

近年来,毒大米、“瘦肉精"、有毒生姜、福建40 t死猪肉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相继在新闻媒体上曝光,给农产品质量安全敲响了警钟,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带来了巨大挑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种植、养殖过程中的普及与推广,所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或间接地危害着人们身体健康。与此同时,环境污染、违禁物品使用、不遵守休药制度、有毒有害动物尸体加工成肉制品等,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巨大压力。解决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我国种植、蔬菜、畜牧、水产等行业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成为了各级农业内各监管机构责无旁贷的责任。

1 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督管理体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前涉及农业、蔬菜、兽医、水产、工商、商务等部门,各个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及销售过程中的不同环节,关系错综复杂,难以做到无缝对接。应充分认识农产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切实抓好体制改革的创新工作,进一步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能,探索构建统一、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组织体制,下大力度从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市场消费环节的分段监管中走出来,形成以一个部门为主的综合性、专业性、体系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型体制,为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创造最有效的体制环境。通过整合农产品监管执法力量,彻底解决执法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要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行政执法机构的主体地位,减少行政执法层次,执法重心要下移。要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思想和业务素质,从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上加以保障,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能独立依法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权,为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 建立县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

目前,全国市县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技术手段还比较落后,不能及时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给农业执法工作带来盲目性,尤其是偏远的县缺乏农产品检测的最基本设施设备,农产品安全检测的常规项目小、数量少,达不到农产品安全监管的要求。乡镇基层单位缺乏基础的检测设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控从源头很难达到有效保障。针对这一情况,必须加大投资,整合农业、蔬菜、兽医、水产检验监测资源,逐步在市县级建立具有一定综合实力、技术过硬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以保障城乡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为目标,明确生产源头和市场检验监测内容,为农产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市县级日常检验监测工作要以”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养殖小区、规模场为重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各项检验监测,从源头上评定农产品生产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通过检验检测,及时将检验检测的安全与不安全数据公布于社会,实现农产品安全信息畅通与信息共享,实现日常行政审批与监管的数字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建立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行政行为的信息化管理,逐步提高动态监督,实时监管和全过程监管的水平。

篇(6)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根据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补偿机制、运行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同努力。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全县农民参合率达到80%,人均筹资额达到100元以上,参合农民门诊报销比例达到25%以上。

三、分管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xxx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县级和各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同时,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周密部署,积极探索,定期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取得成效。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力量,加强引导,深入发动,采取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的宣传主导作用,并充分利用村级健康俱乐部、村务公开栏、宣传标语、咨询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农民人人知晓、户户明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引导农民群众不断提高参合意识,逐步形成农民自发、自愿参合的长效筹资机制。

3、努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大财政投入,使人均筹资额达到100元以上。加强基金管理与测算,做到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结余率不超过10%。积极探索,逐步建立稳定、长效、动态增长的筹资机制,并根据筹资额增长的实际,逐步扩大大病住院病种报销范围和比例,门诊报销比例达到25%以上,进一步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补偿率,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篇(7)

1、注重规划引领,优化城乡发展布局与空间,推进荆州城镇化空间梯度发展

坚持用科学理念指导规划制订。要站在“五位一体”全面、协调、科学发展的全局高度来统筹。要从本地区各区域、各行业、各要素、各群体全面发展的全域广度来把握。要用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全面角度来谋划。做到规划制定理念新、立意高、特色明。

坚持用科学原则引导规划制定。要立足实际,聚集优势。通过规划的统筹引导,使各区域、各产业、各要素、各群体、各资源有效整合,发挥最佳效应。要差异发展,体现特色。要市场导向,要素互动。要优化布局,拓展空间。比较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应该是实行三条路并举,即农村城镇化道路、区域城镇化道路、城市现代化道路。

坚持用科学方法制订规划。制订城乡一体发展规划,坚持从实际出发是基础、是前提,采用科学方法是途径、是关键。要高端设计,深入论证,科学评估,全民参与,层层把关。

坚持用科学的标准评价规划。无论是总体规划,还是专项规划、区域规划,都要立意较高,设计新颖,优势聚集,特色鲜明,层次清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风格独特,要素互动,资源整合。

坚持用科学体制监督规划实施。科学的管理监督体制是督促规划落实的保证。根据乡镇规划人员素质和水平,建议将规划制订、修订、实施、监督权上调一级。同时,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及责任追究,严格依法依规制订、执行、修订、完善规划,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法律监督。

2、注重因地制宜,产镇融合,壮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支撑与实力

科学定位,错位发展支柱产镇。要立足实际、科学定位。立足本地区位优势、资源禀赋、环境基础、经济社会发展实力及潜力等实际,适应发展需要,集聚优势,科学确定产镇发展目标、规模、特色、效益、功能,合理布局,适度发展。要集聚优势,打造特色。因地制宜,集聚本地资源、区位、人文、交通等优势,适应经济社会及生态发展需要,大力发展产品加工、生态旅游、绿色环保、低碳循环、特色文化、观光休闲等产镇,树立以“多元、渐进、集约、和谐、可持续”为特征的城镇化理念,积极探索紧凑集约大城市区域化、重要节点集聚的农村城镇化模式。要上下联动,分层推进。

要始终坚持工业主导地位,优化城镇产业布局,加强产业园区建设,以新型工业化支撑新型城镇化。加快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加快服务业信息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以工促农,带动产镇全面发展。以工带农,壮大产业规模。合资合作,合力打造特色产镇。

培植龙头,壮大产镇规模效益。制订产镇标准,创树产镇品牌。加强技术创新,打造精品名牌。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人治理机构。

健全机制,发展壮大产镇集群。健全部门协力互动机制,合力推动产镇集群发展。健全区域协调共建机制,扩大产镇集群。建立部门、行业联系联动机制,壮大产镇集群。健全多元一体的监管机制,提升产镇综合效益和水平。

创新科技,提高产镇效益水平。健全科技服务公司,完善科技服务。创新经营体制,提供规范优质服务。健全落实扶持政策,优化科技综合服务。

3、注重城乡统筹,完善设施,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基础与平台

科学规划布局,健全“六网一体”网络体系。适应发展需要,健全基础设施网络体系。统筹规划协调,分责分级推进。强化目标责任,加强建设管理和维修。

创新投资体制,构建多元化投融资管理模式。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建立科学投融资体制。培植投融资主体,拓展投融资途径。创新融资模式,构筑多元一体融资平台。

健全科学监管机制,提高投融资效益。完善投融资责任机制,提高投融资效益。建立投资积累机制,合理配置资源。完善投融资监管及风险评估机制,增强投融资主体的积极性。建立平等参与竞争机制,营造公平、公正投融资环境。建立健全融资担保、贴息机制,依法依规维护投融资主体合法权益。

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通过乡镇企业的相对集中、连片发展,产生积聚效应。大力培育中心镇和特色镇,开展示范镇建设,推进“宜居村庄”建设。

4、注重生态建设,优化服务,增强城乡一体化发展活力与动力

区域城镇化发展必须遵循主体功能区的战略定位并与其有机匹配,做好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的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工作。要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内容。适应城乡居民需求,健全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加强网络体系对接,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健全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内容。

加强政策标准衔接,分层分步推进。适应城乡居民需求,完善政策标准。加强标准衔接,缩小相互差异。规范申报办理程序,严格审批管理。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维护公平公正公共服务秩序。

加大政府投入,渐进实行均等化服务。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专项资金。加强扶困就弱,提高服务标准水平。严格资金监督,增强均等化服务实力。

强化服务监管,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队伍,强化服务责任。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严格考评监督,提升服务质量。

5、注重体制创新,深化改革,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与保障

改革行政体制,转变职能,健全精干、高效、科学的管理体制。精简机构,明确职责,健全科学的行政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减少层次,健全高效的行政运行机制。更新观念,明确性质,健全社区自治组织和综合服务平台。强化责任,严格考评,健全依法监管机制。

改革户籍制度,分层分步,建立流动、有序农民市民化的配置机制。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逐步落实待遇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采取多种途径,逐步落实进城农民住房。

改革土地制度,构建交易平台,健全公开、公平、规范、自愿的土地流转机制。依法开展农村产权确认,办理权属登记证。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公平有序自愿流转。试点改革城乡建设用地,促进农村土地规模、集约经营。同时,还要着力推进公共服务与社会福利体系、城镇化建设投融资体制等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