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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中学生法制教育课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中学加强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有什么样的青少年就有什么样的中国。法国大文豪雨果曾说过:“多建一座学校,就可少建一座监狱。”在逐步走上法治国家的道路上,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校中学生法律意识不足的问题,切实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2016年5月7日,山东省肥城市发生一起杀人案。警方通报称,经初步调查,5月7日凌晨,犯罪嫌疑人14岁的辛某、17岁的李某酒后将七旬老人宋某殴打致死。目前我国14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明显上升,未成年人犯罪呈“低文化程度、低年龄”趋势。好多少年犯甚至自称“14岁之前要大干一场,16岁之前你也可以干,但是到16岁之后就要收敛点”。
1第十届中国青少年发展论坛上,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了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研究成果,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群体的研究表明,法制意识薄弱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影响因素,其中64.7%在犯罪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调查中,在回答“此次犯罪的原因”时,选择“不懂法律”占65%;58.1%在犯罪时“不知道是犯罪,也不知道会受到处罚”;64.7%在犯罪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在“假如在违法犯罪前存在哪些事项,就不会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60.5%的未成年犯的回答是“知道犯罪的沉重代价”。
2这些数据显示,我国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程度不够高,对他们的心理不够了解,因此,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让他们知法、守法势在必行。学校要通过法制教育,使中学生认识到法制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重要手段,唯有法律才能充分保障人的权利,唯有法律才能制约权力的运作,防止权力的滥用。
二、中学法制教育中的“五少”现状
我国中学教育中法制教育情况很不乐观,相当一部分学生对法律一无所知,法制观念淡薄,缺少起码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法治教育变成学校教育短板的现象并不少见。
(一)课程设置少。在现行的教材中,只有初中八年级一门法律基础课,而小学和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或者仅仅流于形式,因此,中学生在有限的课时中获得的法律知识是有限的。
(二)考试占比少。中学教育是围绕着高考指挥棒运转的,而在中考和高考中,法律知识基本上都不是考试的内容。在面临着巨大的升学压力的情况下,学校日常教学活动中过分偏重于中考、高考考试科目的学习,很少能够开展有效的法制教育活动,存在法制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三)学用结合少。绝大多数中学的法制教育课仅表现为法律知识的传授,将法律知识的传授和法制教育的培养等同起来,导致学生虽然学习了法律知识,但日常生活中基本上都不会运用法律来认识和指导自己的行为,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比较差。
(四)专业教师少。目前学校的专业法律老师很少,大多数上法律课的老师都由政治老师代替,他们有的可能完全不了解法律,也有的是一知半解,这样的课程设置形同虚设。
(五)家长引导少。多数家庭都很重视孩子的智育,而缺乏对孩子的思想引导和做人的教育,导致不少青年学生在品德、心理、人格上出现不少问题。
三、大力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
(一)中学可以开设专门的法律课程。中学时期正是青少年身心快速发展,逐渐社会化的关键时期。法律等实践课程的缺失,使青少年面对激烈的社会矛盾冲突时,不懂得用法律指引行为。为此中学应该开设法律课程,编写专门的法律教科书,引进专业的中学法律教师,创新法律教学模式,让广大青少年知法懂法。
(二)在中学的思想政治课教学中重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教育和培养。中学的思想政治课是进行法制教育的主渠道,是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养成法律意识的最佳途径。思想政治教师应当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能力和道德素质,以身作则,起到榜样示范的作用;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结合思想品德教学内容,将法律知识教育融入教学过程之中;在教学形式上,教师要尽量多采用一些日常生活中发生的鲜活案例,吸引学生去思考、去发现这些法律现象背后的法律道理,从而更好地提升法律教学效果。
(三)在课外活动中开展多元的法制实践活动,推动学生学法用法。学校和家长都要高度重视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在重视学校法制教育的同时,必须借助社会文化力量和公共环境资源,营造全方位法制教育环境。学校可以开展多种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如可以通过办黑板报、橱窗宣传,法律知识抢答、讲讲身边的法制教育小故事等方式,生动形象地达到宣传法律知识的目的;组织学生参观检察院、法院、监狱或者旁听庭审,让他们身临其境地去感受法律;进行模拟法庭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学法效果。
(四)指导中学生用法律引导自己的行为。法律知识的学习目的是要做到守法、用法。青少年时期是世界观初步形成时期,情绪情感表现冲动、幼稚,很多时候在行为控制方面有所欠缺,导致可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所以在通过法律知识掌握的基础上,要引导学生用法律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在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能够指导他们来找寻法律的规定,从而合法合理的维权;在遇到冲突的时候,能够对法律有所敬畏,严格控制自己的行为,避免出现违法犯罪情况。通过知行合一,真正保障青少年学法守法能够落到实处。综上所述,青少年在中学阶段,就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内容,培养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观念、习惯,为依法治国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许恩铭 单位:宿迁中学高三8班
参考文献:
[1]张彩云.中学法制教育的现状与对策分析[J]群文天地,2012,(7),192
学校是普法教育的主阵地,青少年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对象。多年来,我校按照上级普法规划的要求,把普法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摆上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新模式、新路子,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校今年以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就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树立起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意识,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教育强县的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后继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培养什么样接班人的重大问题。
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紧迫的、长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求各校要站在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教育强县的宏伟目标,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在总结以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好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做到法制教育始终不断线,抓紧抓好,精心组织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检查,针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
二、突出重点,普遍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我校紧密结合全县“四五”普法近期目标,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突出“三个”重点,提出“六项要求”,全方位展开工作。
“三个重点”。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加强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四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开展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为重点,积极主动的密切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按照《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在校期间懂得并掌握公民应知必会的基本法律常识。 以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中有关法律基本知识为基础,充分利用“四五”普法专用的《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等普法教材,重点普及《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刑法》,侧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交通法规、治安条例、禁毒(烟)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等与青少年学生生活、成长密切相的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同时,经常开展《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常规》的行为教育。三是系统内行政干部、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着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治校方式和治教方式的转变,深入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灵活自如的学法、用法、教法,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与权威。
“六项要求”。一是各校必须将法制教育课程纳入德育教学和必修课计划,每周必须安排一课时法律专门课,挑选具备较高法律意识和自律品质、有较扎实和较全面的法律知识的教师任课,为确保教材的严肃性、准确性、针对性,还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尽可能征订由教育部负责组织编写的普法专用教材《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真正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课时有保证、任课有教师。二是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不准以思想品德课、政治课取代法律专门课,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同时,根据学生的年龄段和知识水平、认知能力、避免成人化和公式化。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利用少年法庭、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加强指导与交流。四是在抓好法制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并实施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实行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围绕普法、教法、执法、用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环节逐步实现;依法治教,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把学校工作纳入法治管理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五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四五”普法期间我们力争将所有法制课, 思想品德课老师轮训一遍。同时,高度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要求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及教育专业法,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成为学生的榜样,除学校日常法制教育外,各科教师还应结合教学进行相关的辅助教育。并把法制教育作为广大教师培训、进修或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和考核的主要内容,要使全体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教法等各方面都能真正做到为人师表。六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实施了“一校一个法律明白人计划”。各校从实际需求出发,从政法机关聘请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明白人”,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
《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指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同时,利用课内课外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要重视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法制教育资源,发挥整体合力,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因此,学校构筑的“绿色防疫体系”,应是以学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为外延,以普法教育为主线,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元素,从思想道德深处激活其抵御违法犯罪的“抗体”。笔者在普法教育实践中,主要进行了以下尝试与探索。
一、将普法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
2013年8月,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和全国普法办联合出台的意见指出,要落实法制教育的相关课程和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到学校总体教育计划之中。因此,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应当将普法教育作为一门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并要提到与文化课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学校在实施普法教育时,要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到位,即教学计划要对普法教育作出专门的规划,要有专门的普法教材,要聘请从事普法教育的专职或兼职教师授课,要安排专门的普法教育课。为确保课程的实施,学校要做好“三创新”,即“创新教材”,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阶段学生的特点编写普法教育教材,将枯燥的法律条文以学生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展现出来。“创新教法”,摒弃死记硬背的死板教法,探索联系生活实际、触动学生心灵的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新教法,充分发掘国家课程中的普法教育元素并将其校本化,在学科教学中灵活渗透普法教育。“创新评价”,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学生的“学法”“守法”“护法”情况进行考核,让学生既熟知法律法规并自觉践行,又能宣传教育他人,敢于与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将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紧密结合
思想堕落、道德败坏往往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前奏。据调查,青少年在进行犯罪时,对是非、善恶、美丑、荣辱的道德认识往往与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相反,因此,道德教育是法制教育的基础和前提,而法制教育是道德教育的深入和强化,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将道德教育融入到法制教育中,让道德的自律作用与法律的他律作用相互补充、密切配合,才能在提高学生法制观念的同时提高道德水平,实现普法教育效果的最优化。
第一,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教育第一位理念,以学科课程为载体,认真落实“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维课程目标,不得弱化或遗失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第二,将学生平时的德行表现纳入到法制教育课堂中,让学生对照法律条文自行剖析身边的道德失范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让学生明白这些行为与违法犯罪仅仅是作用范围、危害程度的差别而已,但它已是违法犯罪的“雏型”,预防违法犯罪应从遵守道德规范做起。
第三,联系生活,创设情境,丰富学生的道德体验与法律体验。例如开展“感恩父母,唤醒责任――亲子感恩互动”活动,唤起学生对父母关爱自己种种情形的体验,引导学生理解父母心,增强责任感,报答父母恩;组织学生观看“少年法庭”的开庭现场,获得违法犯罪的感性认识和违法犯罪后果的真切体验。
第四,与时俱进,不断充实富有时代特色的道德教育内容。袁贵仁部长在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央办公厅最近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三爱”教育,节粮、节水、节电的“三节”教育,并突出诚信教育的重点。这为学校的道德教育注入了时代的元素,学校应抓住重点,创新方法,帮助广大青少年打下坚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文化根基。
三、将普法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条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因此,心理健康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措施,开展普法教育应重视与心理健康教育的结合。
在课程实施层面,普法教育课与心理健康课要相互融合,相互统一。普法教育课要善于从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中深入挖掘心理教育因素,引导学生剖析违法犯罪的心理成因。心理健康课则应因势利导,融入法制教育内容。让学生深刻认识种种不健康心理与违法犯罪的内在联系。这样的相互渗透使普法教育不再是“水过地皮湿”,而是“润物细无声”。
在心理咨询与保健层面,学校要建立健全青春期心理健康咨询系统。一方面根据中学生的年龄、性格和青春期易出现的心理疾病,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健康团体辅导和个体指导,及时疏导学生的心理困扰,引导他们通过正确的渠道宣泄心理压力,防止因情绪障碍而做出极端行为,另一方面,利用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验,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筛查心理障碍并进行早期干预,特别是对有“抑郁、考试焦虑、厌学、狂躁、网络依赖”等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重点跟踪疏导,防止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将普法教育与习惯养成教育相结合
一个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不是偶然的,往往是不良习惯得不到及时矫正,且不断发展恶化的结果。因此,开展普法教育不能仅限于普及法律知识,而应从“源头”入手,拓宽视野,放眼长远,着力于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矫正不良行为习惯,防微杜渐,治根治本。针对中学生的特点,教师一方面要将中学生行为规范的教育与法律法规的教育紧密结合,引导学生认清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从思想深处达成对“不遵守守则规范的不良习惯一旦养成,就向违法犯罪迈出了危险的一步”的认同感,从而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以严格的教育与监管强化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让学生由守规守纪过渡到守法践法。与此同时,教师还应重点关注并全力矫正已形成不良行为习惯的学生,特别是随意旷课、夜不归宿的学生,易冲动、习惯用武力解决问题的学生,还有经常出入游戏厅、网吧的学生。学校要建立不良行为习惯学生档案,安排领导干部、教师、学生与家长联合帮教,用各种不良习惯诱发的违法犯罪案例警示他们,及时发现他们的点滴进步,并予以表彰激励,帮助他们改掉陋习。
五、将普法教育与优化家庭教育相结合
多年的教育实践证明,在学校里的问题学生和社会上的违法犯罪青少年的背后,往往存在着“问题家庭”和“问题家教”。离异家庭、享乐型家庭、暴力型家庭、道德失范型家庭、一言堂型家庭以及溺爱式家教、放任式家教、棍棒式家教、急功近利式家教,往往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因为家庭教育是先入为主的启蒙教育,是潜移默化的教育,是深入骨髓的教育,是任何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所不能替代的,因此,普法教育一定不能忽视家庭教育这个关键阵地。学校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办好家长学校,建立家教咨询中心,开通家教咨询热线,普及家长的法律知识,优化家长的家庭教育方法,引导家长加强自身修养,为孩子树立榜样,以榜样的力量影响孩子,以科学的方法教育子女,减少家庭教育方面的偏差和失误。
学校法制教育所具有的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人才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特有功能,奠定了它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但是,当前学校法制教育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而难有实效。学校教育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作为中学必须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包括完善素质教育理论,强化素质,建立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努力探索学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
一、法制教育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地位
法制教育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地位是由现代学校法制教育的功能决定的。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替代的作用。
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弘扬法治精神,彻底摒弃“人治”思想的基本途径。法治精神是指尊崇法律、维护法律的勇气和毅力。现代学校教育的系统性、有组织性、规模性和科学性等显著特点,使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在培养受教育者的法治精神中具有特殊的作用。
现代学校法制教育为国家造就合格的法律操作者和守法公民。法治国家是法律主治而不是权力主治的国家,是法律操作者主导而不是行政官僚主导的国家。开展法制教育,使社会成员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武器,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这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
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青少年犯罪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从数量上看,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犯罪作案成员的比例逐年增长,以暴力型、故意型、团伙型为主要方式,严重社会稳定。同时,犯罪趋于低龄化,在校学生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比例大有增长之势。因此,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利用学校优势,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这也是现代学校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维护社会稳定应尽的法律责任。
二、中学法制教育的现状
在中小学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有效途径。然而为什么在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问题”青少年反而多了,青少年犯罪呈大幅上升趋势,而且犯罪性质、犯罪手段也愈来愈严重,这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社会变革的原因固然有之,但更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多年来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1.法制教育内容流于形式。中小学学校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目前的教育模式并未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并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法律知识穿插在一些单元中,分布在不同学年的课本中。在内容衔接上出现了问题,使学生不易理解,往往在上课时老师要补充很多内容,这又出现时间不足影响课程进度的问题。所以很多学生的法律常识局限于课本的内容,课本之外的内容根本没有太多时间去关注。
2.教育方式过于简单。近年来,大多数学校根据“五五”普法规划要求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和经费等原因,大多数学校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很少有学校能让学生走出去学习,或邀请专家与学生互动进行法制教育,因此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脱节,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3.教育队伍缺乏经验。目前绝大多数设立法制课的学校基本由思想品德课教师或者班主任兼任法制老师,多数教师没有经过正规的法制教育培训,也很少接触过法律书籍,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在教学过程中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对此不感兴趣,没有多少积极性可言。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大多来自派出所、关工委、交警大队等),但因受课程安排和时间、精力的制约,不可能全身心投入到这项工作上来,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4.教育考核缺乏体系。在目前的教学体制下,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大多数学校、家长以至社会把升学率作为评判教育成果的主要标准。虽然教育主管部门已明确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包括法制教育的内容,但对法制教育成效好坏缺乏一个完整的评价体系和标准 , 加上考核力度不大,使得少数学校产生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错误思想。而且这种思想对于长期坚持法制教育的部分学校来讲,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持续性上有很大的影响。
5.教育主体缺少合力。青少年处于生理、心理发展时期,自控能力很差,从众心理突出,没有一个法律意识的观念,随时都有可能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需要全方位、全时空的教育和引导。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家长对学校存在依赖思想,总认为将孩子送到学校接受教育,不会有问题,对自己孩子的思想和行为缺少了应有的关注,而学校又与家长之间缺乏互动交流,学生放学后不再受学校的管理范围,使学生放学或放假回家后无法起到约束作用。
三、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与相关学科教育有机融合在一起,努力形成多角度、宽领域、全方位的法制教育新格局。加强在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效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丰富青少年学法的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
通过学科教学,有机地渗透法律知识,加强对“法”的理性认识,使法制教育课程化。 结合政史地、综合学科的探究性学习活动,通过上网收集资料,联系时政热点探讨、研究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个案进行分析,增强理性思维,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还要学生主动参与实践,自主教育,增强法制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校风巡查制、德育学分制、家校联系制度、结对帮教制度、年级管理制度建设为目标,保障学校行为规范教育和法制教育目标的落实和提高;以制定、修改、完善、执行各级岗位职责为抓手,制定考核方案,将规范学生行为作为对班级(年级)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在工作中逐步完善。
2.拓宽渠道,多方结合,把社会、家庭、学校联系在一起,营造社会育人氛围。
开展社区教育活动:通过社区教育组织,积极主动争得社会有关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我校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做好对“行为偏差”学生的帮教工作,努力切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通过学校社区联谊会,加强学生在假期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靠居委会和家长做好所在区域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及教育活动,并协助家长做好监护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渡过每一个假期。
3.运用各种宣传教育力量,重点宣传法制内容,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法制副校长制度至今已经实行了8年,实行的效果如何?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存在哪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笔者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57期基础教育改革动态专题研修班的学员进行了问卷调查,来自吉林、浙江、安徽、山东、福建、内蒙古6个省和自治区的150多名中小学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参与了此次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120份(代表120所学校)。在被调查者中,校长61名,副校长39名,其他管理人员20名;87名来自小学,33名来自中学。
一、法制副校长成“鸡肋”
调查结果显示,87.5%的学校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只有少数地处边远山区的学校受师资、地理等因素的制约还没有聘任法制副校长。对于法制副校长所发挥的作用,22.8%的被调查者认为“发挥了积极作用”,72.8%认为“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4.4%认为“没有作用”。这说明法制副校长为推动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远没有达到预期结果。一些被调查者以“鸡肋”来形容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尴尬处境。
二、法制副校长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被聘人员受兼职身份限制,工作时间难以保障
按照《意见》的规定,兼职法制副校长主要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选聘。他们的本职工作已经令他们分身乏术,再分出时间去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时间难以保障是情理之中的事。同时,很多法制副校长身兼多所学校的法制教育任务,到学校工作的时间就更少了。
2、未严格按照任职资格要求选聘人员,被聘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尽管《意见》明确规定了法制副校长的任职条件和选聘程序,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地区并没有严格按照《意见》的要求聘任法制副校长。在120所学校中,对法制副校长的学历、工作时间没有明确要求的占73.4%。很多学校法制副校长的选聘缺乏严格的程序,34.9%由学校自己聘任,65.1%由上级任命。由于未严格按照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进行选聘,导致部分法制副校长的素质与实际要求相差太远,在农村地区突出表现为普通话不标准、语言表达能力欠佳、专业素养欠缺等。
3、没有明确的目标和责任,缺乏相应的激励和制约机制
《意见》规定,兼职法制副校长的职责包括:(1)参与制定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2)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要协调学校、家长、社区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措施。(3)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及时向当地综治办报告,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4)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5)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6)按照学校所在地乡镇(街道)综治委(办)的工作要求,会同学校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职责并没得到很好的落实,特别是(3)、(5)、(6)项落实不到位。原因之一是,《意见》虽然规定了法制副校长的职责,但这些规定还比较宽泛,没有规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容易导致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流于形式。原因之二是,缺乏相应的激励和制约机制,无法调动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意见》的规定,由政法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共同管理兼职法制副校长,这种多头管理的结果是谁也不管。对政法部门而言,法制副校长的工作与其本职工作相比,所占的比重较小,很难对其进行评价;对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而言,法制副校长不占学校编制、没有报酬,身份是兼职,没有明确的工作数量和目标,因此也很难对其进行管理;乡镇(街道)综治委(办)既不如学校那样了解法制副校长的实际工作情况,又没有政法部门那种直接的奖惩权力,因此在管理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4、工作方式和内容单一,缺乏针对性
在120所学校中,有9l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主要是通过举办讲座或做报告的方式进行法制和安全方面的教育(有些学校一学期只上一次法制教育课),2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组织学生参加一些社会实践,1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组织了安全演练活动,5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参与解决一些纠纷。由此可见,举办讲座或做报告是法制副校长最为普遍的一种工作方式。但在讲座或报告过程中通常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即集中时间对全校学生进行集中教育,忽视了学生的年龄差异、需求差异及学校的地域差异,导致工作缺乏实效性。有的人同时兼任几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为了完成任务,他们会派自己的下属或同事来客串讲课,使学校及学生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不尽信任。
在课外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有时需要一定的资金做支撑,而目前学校还缺少这方面的专项经费,因此法制副校长有时不得已放弃开展其他活动的计划。
三、关于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的建议
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小学需要加强法制教育,但却缺乏专业教师。尽管这项制度在实行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但不可否认的是,它在推动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有人认为,现行法制副校长制度存在的问题,根源在于法制副校长的兼职身份,因此,学校应该聘任专职法制教师取代兼职法制副校长。应该说,以专职法制教师取代兼职法制工作人员是一种趋势,但目前我国的很多地方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因此目前我们需要做的是更好地落实和完善这项制度。
1、严格选聘条件,加强岗前
培训
《意见》明确规定了法制副校长的任职条件和选聘程序,各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在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任职条件上,除了要求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外,还应该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热忱的工作态度。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对象主要是中小学生,这决定了法制副校长必须具备教师的一些素质,如普通话要标准,善于与学生沟通,工作要耐心、细心等。
(2)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聘任。按照《意见》规定,法制副校长既可以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也可以由学校自己聘任。教育行政部门为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其实质是一种政府行为,与学校自己聘任相比,更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利于对法制副校长工作的统一管理,同时可以增强受聘者的责任感,增加其对工作的投入度。
(3)规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按照规定,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任期为3年,如不适合工作可进行调整。但在调查中笔者发现,有的学校即便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不满意,通常碍于情面也不会进行调整,只能等聘期结束再解除聘任合同。笔者建议设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前组成一个有学生参加的考评小组,对待聘人员进行考核,通过者再正式聘任,否则不予聘任。
(4)对法制副校长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法制副校长通常都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但缺乏教育工作经验,而学校教育又是一项对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工作,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在上岗前应该对他们进行教学技能、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心理学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以保证其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目标和任务,创新工作方式
(1)进一步明确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意见》对法制副校长职责的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辖区内学校的特点,统一制定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不仅要有任期内的总体目标和要求,还要有每个学期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如每学期最低课时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等。这些要求应形成规范性文件,下发辖区内的学校和法制副校长,同时报送综治委(办)和相关司法部门。在此基础上,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把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时间以及要达到的目标等进行细化。
(2)延伸工作内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不应仅限于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应有所延伸:一是从学生法制教育向教师法制教育延伸,教师懂法会更好地促进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二是从学校法制教育向家庭法制教育延伸,通过开办家长学校等方式对家长进行法制宣传,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三是从学校法制教育向社区法制教育延伸,积极参与到学校周边的社会治安环境整治中。如果真正做好以上3个延伸,把学校、家庭、社会的法制工作结合起来,那么“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将会逐步形成。
(3)创新工作方式。一是丰富教学方式,除了采用讲座、报告、观看录像等传统方式外,还可以开展模拟法庭、模拟交通指挥等活动,围绕“远离、关爱生命”等主题开班会或举行辩论会。还可以开展一些社会实践活动,如有的学校将少管所作为法制教育基地,通过参观服刑人员的生活生产情况、听取违法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二是在进行一般性法制教育的基础上,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开展差别化教育。例如:对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中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对男学生进行远离暴力教育,对女学生进行防治害教育等。设立法制副校长的“阳光信箱”或“法制热线”,为学生提供单独的教育和辅导。三是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从被动参与转向主动参与,如培养“小小法制辅导员”,指导和培训学生出墙报,办校园法制期刊等。
3、加强组织管理,完善考核制度
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在一些地区没有深入开展下去,一方面是因为法制教育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尚未纳入到学校统一的教学计划和安排中;另一方面是因为缺乏有效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明确法制副校长的归口管理部门。
笔者以为,法制副校长的管理应该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行政部门熟悉本辖区内学校的具体情况,有能力组织力量进行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考核、表彰等各项工作,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组织统一实施(允许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适当变通),逐步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与综治委(办)、司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定期组织力量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进行考核鉴定,并将结果反馈给派出单位,作为其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为了更好地监督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将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情况作为评估学校整体工作的一项内容,通过评选“优秀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先进单位”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推广经验。
教育行政机关作为管理部门,更多地是从规章和制度层面对法制副校长进行管理,学校才是具体落实和实施的单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还需要学校自己去解决。比如:为了解决工作时间上的矛盾,学校应加强和法制副校长派出单位的沟通,双方合作,共同为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另外,有条件的学校,可酌情实行有偿服务,给予法制副校长一定的报酬,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
法制教育的内容浩如烟海,如何选择适合中小学生的教育内容显得尤为关键。教学内容的选择应面向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开发和利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选取学生关注的话题,围绕学生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社会生活的要求和规范,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力求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富有针对性。
(一)依据学生的年龄特点,从学生的视角来选取教学内容
应选择对学生的终身发展起关键作用的法律,教给学生做人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生,在内容的选择上可有所侧重。比如小学生侧重《治安管理l处罚条例》,职高生侧重《劳动法》,中学生可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二)熟悉中小学教材,有针对性地选择教学内容
小学《品德与社会》、初中《思想品德》均有法律的内容。目前的新课标教材,七年级上册有《保护自我》,七年级下册有一个单元的法律内容是《做知法守法的人》等。八年级下册主要讲“权利和义务”、“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肖像权”、“隐私权”、“受教育权”、“财产所有权”、“继承权”、“消费者权益”。九年级讲了《宪法》及公民的政治权利。
法制专题课可针对以上教材内容,作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比如七年级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家庭保护的问题,教材主要讲了“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八年级下册学习“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让未成年人辍学”,作为相关链接的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的内容教材未涉及。在学习“社会保护”的内容时,对“第二十六条: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第二十七条: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等未有讲解。
(三)根据听课的对象确定授课内容
要根据听课的对象,针对学生知法、守法方面的问题确定讲课的内容,做到有的放矢。比如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可选择“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学生上网吧的现象,可以选择“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作为法制专题课的内容,力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和感悟,从而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
二、采用何种教学方法
上课时,法制课教师要“创设丰富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法制课常用以下几种教学方法:
(一)理论联系实际法
在中小学开设法制课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中小学生尚未成年,他们的思想活跃而又朦胧,行为好动却又盲目,爱模仿但又不会辨别是非。要想让他们知法、守法,只有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联系发生在当地或身边的、实实在在的典型事件和案例进行教学,才能使学生具体、清晰地学到法律知识。
1 阐释法律理论时,联系学生熟悉的事实。学生熟悉的事实,有的是耳闻目睹,有的是亲身经历。在法制教育课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运用学生熟悉的案例和事件,具体地阐释法律知识。
(1)教法律基础知识采用实例比较法。比如为了阐释违法与犯罪的区别与联系,可采用以案说法、以例析法的方式。如结合案例:李某(18岁)。在校组织帮派,自命“老大”,经常纠集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向其他学生索取5元、10元不等的“保护费”。李某的这一行为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老师对他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不料李某却心怀不满,伺机将老师的6岁小孩掳至校外匿藏,强行索取2万元。李某至此则由违法走向了犯罪,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通过这一案例,让学生比较违法与犯罪行为的目的、手段、情节、后果,进而认清违法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程度不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讲解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以及违法与犯罪的关系,这样,学生就容易理解违法与犯罪的区别了。
(2)教相似、相关的法律知识采用实例归类法。法律的基本概念较多,有的虽是一字之差,但含义截然不同,这给学生的记忆和理解带来了相当困难。为此,有必要将相似、相关的法律概念进行归类,区分异同,以便于学生理解。例如,将“抢劫”与“抢夺”归类一起理解:二者都是抢取他人的财物,但抢劫是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同时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益;而抢夺是趁他人不注意时强行夺取,未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如王某在街上见某女士挂在胸前的手机很漂亮,趁女士不防备之际,用力拽掉手机就跑,即为抢夺。如果王某一时未拽掉手机,便对该女士拳脚相加即为抢劫。这样,就使学生掌握了“抢劫”和“抢夺”的异同。
2 结合理论认识实际问题时,应联系中小学生中经常发生的事件。在校园内外、中小学生之间有时会出现打架斗殴、偷摸扒窃、敲诈勒索、违规进入游戏娱乐场所等现象,甚至发生学生殴打老师的严重事件。在上法制课时,如能列举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实,组织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开展讨论,帮助学生分辨是非,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联系发生在中小学生身边的事件认识实际问题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注意针对中小学生中存在的带倾向性的问题。比如针对“我又不违法犯罪,我学什么法”的错误认识,举实例让学生明白:只有知法,才能守法,才不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案例:张某(14岁)一向勤奋好学,成绩名列前茅。一天,张某听说母亲在街上被人偷了几十元钱,就报警说她的母亲在大街遭人持枪抢劫。后来,经公安机关查实,纯属虚报案情,张某为此被治安拘留10日。由这起案例可以看出,不知法者,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次,针对中小学生中“大法不犯,小错不断”的现象,举实
例让学生明白:小错不断,违法犯罪难免。应该养成处处、事事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2)注意采用对照法帮助中小学生认识实际问题。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目的,是使学生知法、守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拿起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基于这样的目的,在中小学生课堂法制教育中,应根据每节课所讲授的内容,组织学生联系自身实际,对照检查,深刻剖析:自己是否有过这方面的,违法行为?自己见到过哪些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吸取什么样的经验教训?适当的时候,还应组织学生对照典型事件或案例开展讨论。通过剖析、讨论,帮助中小学生找到存在的问题,加深对法律知识的记忆和理解。
(二)案例分析法
法制课的案例教学既可以化难为易帮助学生理解掌握,又可以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同时还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参与讨论的欲望,活跃课堂气氛,真正体现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教师有目的地创设或引入一个相关问题的。情境,让学生产生身临其境之感,以引起学生一定的心态和情感体验,扩大学生的知识视野,刺激学生思考的积极性,从而启发和帮助学生掌握、理解知识,提高分析问题、探求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用案例分析代替以往的条例宣读,语言生动形象,具体,通俗,确保学生感,兴趣、听得懂、会运用。当然,案例要精选。所选案例宜远近结合,尽量选取一些发生在学生身边,对学生有一定教育效果的案件。同时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又是辩证统一的,重视案例教学,绝不能忽视理论教学,不能从案例来、到案例去,而应运用案例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案例阐述法律知识,这才是案例教学的落脚点。
(三)模拟法庭
教师可以根据初中学生的心理特点,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扮演教学内容中涉及的角色,在扮演角色过程中体验生活、学习法制知识。
把枯燥的法制讲座变为情境法制教学,组织学生建立模拟法庭,并聘请法官来讲述法律知识。这样做的效果非常好,且较适合中学生使用。
如果是小班上课,在讲“正当防卫”时,教师也可以先预设几个属于或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境,给学生以真实、具体的情境感受。当然,组织表演后,教师要及时引导学生对模拟的案例进行评析,不要使课堂变成单一的表演会,教师所做的目标应明确,即加深学生对教材内容的理解,达到教学的目标。
(四)现身说法
可由失足少年现身说法,分别就个人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剖析和反思,使学生心灵受到触动,增强教育的效果。有条件的可以是现场的方式,没有条件的可采用放录像的方式,并有意识地录制一些相关的资料作为讲课的素材。
(五)图片展览及讲解法
1 对中职生的自信心
中职校的生源来源几乎都是初中时学业较差的学生,在应试教育指挥棒的评估下,这些学生的自信心和自尊心几乎丧失殆尽。面对这样一群学生,中职校的德育教育工作首先面临的是帮助学生重新树立自信和自尊,找回自我。完成这种重新树人的工作,心理健康教育课必不可少。
家庭教育不当使许多独生子女养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习惯及自我矫宠的品质,给学校教育带来的心理教育课题日益沉重,如:把教师的教育当成与自己过不去,不能正确面对自己的失败和他人的成功,与他人发生矛盾时不能正确和客观地面对,而是把矛盾发生的一切责任推给对方等等。这些表现不同程度地反映了当代中职学生的心理问题,职校德育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不仅有利于帮助职校生调整不健康心态,而且有利于职校培养出对社会负责任的健康公民。
中职生学业差的主要原因不是学生的智商低下,而是由于他们在多年的学习生涯中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维品质所致。因此在对中职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一定要注重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和心理特征,强化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与训练。
2 对中职生进行法制教育,让中职生知法、懂法、守法,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是非常重要的
中职校开设《法律常识》课,一是要解决中职生法律意识淡薄及对法律知识无知的问题,二是要训练中职生养成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的行为习惯。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职校德育课程要通过《法律常识》课的开设、讲解与训练,让中职生懂得在法律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在学校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中职生,在社会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走上工作岗位后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3 中职校的培养目标是为我国经济建设培养合格的有一技之长的初中级劳动者
所谓“合格”,不仅仅包含着职校生文化与专业特长的合格,而且也包含着职校生综合素质的合格。
我国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所带来的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确立过程中金钱作用的神奇化催生着人们对金钱和权力的向往。当代中职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污染。面对这样一个中职生团体,道德教育必须要尽快从天上落在地上,即尽快摆脱空洞的说教,让中学生从认知到情感都心甘情愿地接受。这样的道德教育才可能见到实效。
中职校的道德教育课也只有和中职生的现实生活体验结合起来,才可能获得效果。中职校德育教育的特点在于针对性强,主要表现为中职生一入学就基本趋向于职业定位,这样的特点提醒我们对中职生的道德教育要和他们将来从事的职业特点密切结合。因此,对中职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就显得非常重要了,这也是我们建议在中职校开展《职业道德》课的重要原因。当然鉴于中职校的特点,对中职生开展的职业道德教育不能停留在只对道德的认知水平上,还要注意对中职生开展职业道德行为训练(这也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的重头戏)。这样才可能使中职生真正养成遵守职业道德的行为习惯,从而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4 培养中职生具有职业素质
中职生在接受了职业道德教育和训练后,必须要明确自己对将来所从事职业应该持什么态度、遵守怎样的行为规范和职业法律规范、具备一种什么样的职业心理及职业素质。因此,在中职校开展《职业指导》课程是非常必要的。
中职生在完成两年学校教育后的第三年就要走出校门奔赴实习岗位,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也可能从此就走上了工作岗位。中职校的毕业生能否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实习或工作岗位的要求,不仅取决于中职生在校学习到的专业技术水平与专业技术能力,更重要还取决于职校是否对职校生进行了良好的职业态度、职业心理和职业素质及遵守职业规范的养成教育与训练。
当然在对中职生进行《职业指导》教育与训练的过程中,还要注重结合行业企业(比如:全国500强企业)文化对中职生进行教育,让他们在了解企业文化的同时,明白任何一个优秀企业的生存、发展与壮大都有自身企业文化的支持,从而理解企业文化在企业生存与发展壮大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作用,从中懂得遵守企业文化要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5 对中职生必须进行《求职与创业》的教育
中职校开展《求职与创业》教育,要注意以下几点:
5.1 必须对学生进行实事求是的教育。
这里所讲的“实事求是”是指:中职校在对学生进行求职与创业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向学生说明现实社会中存在的诸多不合理现象,并分析现实生活中存在这些不合理现象的现实原因和历史原因,并要让学生认识到这些不合理现象存在的历史性及其迟早要消亡的必然性。通过实事求是的教育,一方面帮助学生树立面对现实的勇气,另一方面帮助学生确立改造不合理的信念,确定人生奋斗的目标。
5.2 必须对学生进行责任感的教育与训练。
当代中职生绝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责任意识和责任能力弱。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对自身错误不能勇敢面对。面对这样一群中职生,我们很难想象他们将来会成就什么事业,也很难想象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怎么适应岗位要求。中职校对学生进行责任意识与责任能力的教育与训练,使其明白一个人只有有了责任感才可能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才可能真正树立起自信。职校对中职生进行责任意识与责任能力的教育与训练不仅仅有利于中职生求职与创业,而且更有利于中职生树立崇高的人生理想。
5.3 必须对学生进行求职方法与技巧的教育与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