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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护理条件精品(七篇)

时间:2023-06-02 15:26:2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养老护理条件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养老护理条件

篇(1)

2017年医养结合调研报告

为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医养结合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我区在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果

医养结合是在做好传统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为老服务基础上,更加注重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既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含健康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等公共服务,也体现在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紧密合作,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养老和医疗服务。医养结合是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其优势在于整合了养老和医疗的两方面资源,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协调性和整体性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国家和市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服务资源优势,积极满足不同群体养老服务需求,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基本形成三种医养结合模式:

1、整体照料模式。由单一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养老服务,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养老院办医院,即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设施。如天颐和养老院和区养老中心先后引进华泰医院,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护理和健康检查服务。二是医院办养老院,即在有条件的一级医院增设养老病房。如学府医院和长江医院建设了医养护一体化病房,为老年患者提供医疗、养老、护理综合服务。另外我区明丰医院将部分病房改建为自费养老病房,收治了一批老年病及心脑血管病患者。

2、联合运行模式。即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开展驻点服务,在方便老人就医的同时,实现互利共赢。如几年前康泰养老院建院初期就与邻近长江医院建立合作关系,长江医院在康泰养老院内设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入住老人以及周边居民服务。

3、支撑辐射模式。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会医疗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近年来我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辖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开设老年号、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设立家庭责任医生等多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会医疗机构还进驻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人服务。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区在推行医养结合模式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但目前仍处于初试阶段,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1、政府多头管理,缺乏统筹协调。由于医养分属不同专业领域,相应的公共资源也由卫生、民政等不同部门分配,而且医养又受到社保、财政等因素制约,各部门对相关政策的认识、调整和落实难以做到协调一致和横向整合。要真正实现医养统一融合,需要打通政策和资源壁垒,加大工作协同力度。

2、发展规划不清晰,政策指引不明确。目前我市对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尚没有系统的规划和明确的政策支持,给区级政府推动此项工作带来了阻碍。如,我市对内设养老床位的医疗机构除现有医保政策外,没有来自财政和民政方面的资金补助,在实际运营中也没有统一收费标准。又如医养结合需要医保体系的支撑,养老机构推行医养结合首先要解决下属医院纳入医保结算问题,但实际上医保资源有限,民办养老机构等非医疗单位能搭上医保的车很难。

3、优质资源少,提升标准高。养老机构在向医养机构转型硬件方面要具有足够的空间、房屋设施和相当水平的医疗器械,软件方面要医院具有健全的科室和全面的诊疗项目,具备有资质的数量充足的医师和护士。目前我区24家区管养老机构绝大部分为民办,除规模较大、设施较好的天颐和养老院、康泰老年公寓等4家实现医养结合外,其余规模较小的由于硬件条件所限,尚没有力量自建内设医疗机构,入住老人的医疗护理需求还不能得到满足。

4、社区医养服务总量不足,居家养老供需矛盾突出。 受到个人习惯和现实条件影响,目前90%的老年人还是选择居家养老。他们最关注的是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及中医保健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还需要在生活照料基础上进行医疗诊断、康复护理等服务。但是目前全区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配置尚不均衡,且存在药品单一、设施简单、医务人员缺乏的问题,要想实现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还有很大难度。

三、对策建议

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是人们在养老理念、医疗理念和消费理念上的重大转变,也是对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必须依靠全市乃至国家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引,其中涉及的制度和政策不是区级层面所能改变的。但就我区来讲,面对21万老年人的现实需求,应立足实际主动作为,力争成为全市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试点区。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规划引导,健全协调机制

医养结合涉及多个部门,需要明确的规划引领和统筹联动的机制。一是将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发展思路、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在十三五期间根据全区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设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提高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对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区2016年改善群众生活20件实事之一,成为惠及全区老年人的重要举措。三是建立民政、卫生、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2、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政策措施

全方位的政策导向是保证医养结合模式顺利推进的基础,据报道,国家民政部已经协调卫生、人社等部门,简化优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审批手续,推动解决异地就医结算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卫计委、人社部、财政部也在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我区应在认真落实国家和我市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区情实际,加大对医养结合专门机构的政策优惠力度,制定更加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措施。在土地使用方面,做好养老机构用地的预留和储备,保障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对新建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可适当优惠,同时强化对医养结合设施建设用地的监管,严禁改变用途。在机构管理方面,尽快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制度,构建养老服务行业风险合理分担机制。在医保政策方面,协调有关部门将更多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扩大报销范围。在市场准入方面,将医养结合作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重要内容,对由医院转型的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老人护理院给予审批;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法规,对养老机构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给予审批,并加大对这些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力度。

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形成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民营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运营成本很高,政府应探索建立对医养结合机构的财政补贴制度,使各类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可享受国家扶持政策,包括相关法律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建设经费、床位资助、运营补贴、医保定点等方面与公立机构相同政策;在水电气热费用上与居民价格持平等。另外,除公立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外,其他服务主体可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或供需双方议价,以维持机构正常运营。在社会融资方面,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护理院、康复医院等专业服务机构,激发医养结合市场的活力。在金融支持方面,应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尝试设立由政府统筹协调、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南开区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为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提供金融信贷支持。

3、结合区情实际,完善服务方式

在统筹推进现有三种模式的基础上,探索不同类型的医养结合模式,形成功能互补、有序发展的医疗养老服务格局,努力实现医疗与养老的无缝对接。一是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附设医院或医务室,鼓励有条件的区属一、二级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疗护理病房,可借鉴上海市以奖代补的扶持政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护理站、医务室补贴10万元;门诊部、护理院补贴50万元),招用专职医护人员按医护人员数乘以上年度全市最低工资40%标准给予补贴。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用,将其作为医养结合的支持平台,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合作,委派医生上门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老年日间服务中心合作,会同社区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生活照料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增设家庭病床,开展居家护理服务。三是优先考虑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医疗照护问题,在全区新建、改建23所医养结合护理院(或称失能老人医护养老中心),缓解了医院病床紧张问题,也使老人得到专业护理,有尊严、有质量的安度晚年。

4、发挥科技优势,推动服务创新

将医养结合纳入智慧南开惠民工程,以数字化健康管理为核心,全面推进医养结合信息化进程。一是在南开区养老服务管理云平台的基础上,继续整合来自区域医疗卫生系统的信息资源,打造老年人群数字化健康管理云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实时健康管理服务信息,为医护人员提供在线远程医疗服务平台,为卫生管理部门提供老年人群健康情况动态数据,并通过三方的有机结合形成大数据库,推动医养结合的有效实施。二是广泛复制昔阳里社区经验,建立居家养老一键通网络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IPTV数字电视等多个渠道,借助电脑屏、手机屏、电视屏等多种载体,推广应用家用健康检测、治疗智能终端,实现网络覆盖。三是引导电子信息企业投资养老市场,与专业医疗机构对接,开发可穿戴式健康监护设备,开展远程医疗监控服务,实现个人健康管理。

篇(2)

关键词: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政府;准公共物品;补偿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2)06—0094—05

我国目前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1/5。据估计,目前中国每8人当中就有1位老人,到2050年,每3—4人中就将有1位老人,养老机构与设施的严重匮乏将成为突出问题。民政部的《2010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指出,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老年福利机构39904个,床位314.9万张,平均每千名老人只有18张床位,与发达国家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床位数在50至70张相比差距甚远,与发展中国家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至50张相比,差距也十分明显。面对老龄化浪潮以及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愿望的增加,政府办养老机构的供养能力远不能满足需求,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无疑要承担起养老机构供给的重担。从现实情况看,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大部分由纯民间力量举办,少部分由乡镇、街道办养老机构转化而来,它们在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就是资金短缺问题,导致其运行状况不佳,严重制约了养老机构的进一步发展。本文针对目前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发展过程中的资金困难问题进行分析,希望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办法。

一、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的发展困境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即是资金短缺问题。根据对S市养老机构实际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所做的调查①,本文认为资金短缺是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运行受到限制的严重障碍。主要表现在护理人员的素质、护理队伍稳定性、护理人员的配置等方面。

1.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缺乏稳定性

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短缺且流动性大。这种状况与护理人员的劳动待遇低与工作时间长有密切关系。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护理员收入较低,月收入一般只比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稍高一点。养老机构护理员的工作时间严重超出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与同类服务性质的家政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相比,养老机构护理员工作时间长、强度大,收入和待遇相对较低,这种工作内容与劳动待遇之间的严重失衡,不可避免地导致养老机构护理员队伍的不稳定,造成养老机构护理员的短缺。一般来说,能够在一个养老机构工作3年以上的护理人员比例低于50%,半数以上的护理员处于流动状态。有政府补贴的养老机构相对于纯自收自支养老机构,因为其工资收入较高,其流动性低于纯自收自支养老机构,政府补贴在某种程度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见表1)。

2.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素质低

由于养老机构提供给护理员的收入、待遇等各方面条件不高,养老机构在护理员队伍的建立与维持上都存在问题。首先,护理员文化水平低。目前养老机构的护理员文化水平较低,专业水平较差,其文化程度多数是初中或小学。而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的护理员学历还要普遍低于政府办养老机构护理员的学历。其次,护理员年龄偏大。护理人员的平均年龄都集中在40—50岁年龄段上。另外,纯自收自支非营利养老机构护理员的文化程度要低于政府补贴养老机构的护理员文化程度(见表2、表3)②。

3.养老机构护理员配置标准低

由于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流动性较大,多数养老机构经常处于护理人员数量不足的状况,远远达不到民政部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中所规定的养老机构对入住老年人的护理员配置比例标准。养老机构基本只有在三级护理上达到规定的最低限度,其余护理级别都没有达到规定的最宽限度。此次调查中所涉及到的12119位老人的标准最低限度的护理员配置应该是2759.03人,但实际配置为2340人,护理员缺口为419.03人,占到统计的护理员总数的17.91%。从不同核算形式养老机构的现实情况来看,纯自收自支和政府补贴养老机构的护理员配置与规定标准相比都相差较多,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比政府办养老机构的状况要差(见表4)。

二、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发展困境的原因分析

1.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存在志愿失灵

理论上讲,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之所以会遇到资金难题主要是由其组织性质决定的。作为志愿组织,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虽然能够弥补政府、市场在供给养老机构上的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以及在提供养老服务中的合约失灵,减少交易成本,塑造社会责任感和合法性,但志愿组织本身并不是完美的神话,它需要面对志愿失灵。萨拉蒙提出的志愿失灵理论认为,非营利部门也存在固有的局限性③,其中慈善不足就是志愿制度面对的一个主要缺陷,即它无法产生充足的、可靠的资源,导致志愿部门活动所需的资源与其所能募集到的资源之间存在巨大的缺口。

一般来说,人们对志愿部门往往有一种误解即“志愿主义的神话”,认为国家与志愿部门是对立的,后者的扩张关键在于前者的缩减,认为真正的志愿组织主要依赖于甚至排他性地依赖于对私人的行动和慈善资助的信念。④然而,从德国、日本、美国、匈牙利、瑞典、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八个国家的情况来看,私人捐赠不仅不是非营利性收入的主要来源,甚至都不是第二个重要的来源。在上述八个国家中,私人慈善捐赠占全部非营利性收入的平均比例仅有10%,而且这些收入包括个人捐赠、基金捐赠和团体捐赠在内。相对而言,49%的非营利性收入来自服务收费和销售收入,41%来自政府。在美国,虽然私人捐赠得到更大的重视,但私人捐赠占全部非营利性收入的比例也没有超过19%,51%来自服务收费,另外还有30%来自政府。在法国和德国,私人捐赠也没有占据主要地位,政府成为非营利性收入的主要来源,德国公共部门资助占据非营利性组织收入的68%,法国公共部门资助占据非营利性组织收入的59%。⑤

因而,志愿部门志愿失灵的弱点正好是政府的长处,政府有能力通过立法程序提供更为可靠的资源。志愿失灵为政府行动提供了必要条件,使得政府对志愿部门提供支持有了更为充足的理由。政府已经成为非营利类服务机构重要的收入来源,在某种程度上超过了作为生计来源的私人捐赠和服务收费。英国第三部门研究中心《2010年工作报告》指出,那些以弱势群体为服务对象的非营利组织更需要政府的资金支持。⑥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的发展急需政府构建有针对性的补偿机制。

2.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缺乏完善的政府补偿机制

(1)缺少针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进行补偿的公共财政制度。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总体收入主要来源于日常业务收入,其日常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很高。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支持力度较小,其补贴比例很低,仅占到2.49%。即使是对于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中政府补贴型的养老机构,政府补贴的比例也只是占到7.72%(见表5),这与国外非营利养老机构的运行资金来源具有很大差别。

(2)政府对养老机构的指导定价实施过程不科学。以上海市为例,1999年《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养老机构收费问题的复函》(沪价行[1999]第234号)从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促进补贴制度改革、提高老人在院生活水平出发,对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发展,养老机构运行的人工成本、公用事业费用的成本也在不断上升,而收费标准却一直沿用至今,难以适应养老机构发展的需要。显然,政府部门对养老机构的指导定价体系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定价过程中没有对实际养老机构的运行成本进行调查,没有建立起随社会、经济条件变化的养老机构的定价系统,没有建立起遵循公共服务定价原则的定价系统。

(3)对养老机构的补偿标准不合理。与全额拨款养老机构和差额拨款养老机构受到政府财政拨款支持的情况不同,同为非营利组织的自收自支养老机构很少甚至没有得到政府的财政补偿,这对于处在相同竞争位置上的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不公平。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不明确是养老机构之间不公平竞争和恶性竞争的主要原因。在补偿方式上,政府对非营利养老机构的补偿,如建设费用补贴、日常运营费用补贴等,中央政府缺乏统一规定,主要由地方基层政府根据各自财力进行补贴,这种状况很容易因各地区补贴政策的不同导致养老机构发展失衡,竞争秩序混乱。在补偿标准方面,各地都是基于福利刚性制定补偿额度,从最低的补偿额度开始,以后适度增加,缺乏一套有针对性的测算体系来保证财政能够承担得起的适当的补偿金额,这种补偿资金的方式定会使处在相同起跑线上的养老机构面临不同的竞争环境。

(4)政府对养老机构的监管不力。政府对养老机构监管不力,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没有全面执行对养老机构考核评估办法以及相应的奖惩措施,关于养老机构优惠政策的相关规范和条例的实施状况并不理想。二是养老机构没有完全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一些优惠政策在部分地区尚未得到真正落实。从水费、电费、燃气费用、电话资费、车辆养路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来看,相关政策并没有落实到位,很多方面的日常开支甚至成为养老机构运作过程中的负担(见表6)。而一些地方税务部门出于税收条例对养老机构的规定比较模糊,向养老机构征收企业所得税,这种做法增加了养老机构的运行成本。

注:夜间电费只有一家养老机构享受到。在燃气方面,各养老机构所用气体种类分散,样本数量太小。这两方面不足以说明优惠政策的享受情况,因而未纳入比较范围。三、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政府补偿机制的构建

1.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政府补偿机制框架的构建

鉴于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的准公共物品性质以及其运行中存在的资金缺乏的主要问题,政府建立一套针对非营利养老机构的完整的补偿机制显得尤为重要。机制即是指事物的结构方式及其功能的整体运作。将这一概念应用到政府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的补偿上来看,文中所指的政府补偿机制就是指政府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进行补偿这样一个工作系统的组成及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政府的补偿机制要解决的问题是用什么补、怎么补、补多少。因而,政府补偿机制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相互联系的部分:政府补偿的资金来源、补偿前提、补偿标准、补偿方法、补偿依据。具体到政府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的补偿机制的构建来说,它可以划分为四个部分:政府补偿资金的来源、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的价格形成机制、政府补偿的标准和方法、政府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服务的评估结果。这四个部分之间相互作用:首先,政府的补偿资金来源是实施政府补偿的最主要和最基本的保障。其次,有效、健全的价格机制是政府顺利进行补偿的前提。再次,政府进行补偿的标准要受到价格机制的影响。补偿方法是补偿机制运转的关键环节,补供方还是补需方两种不同的补贴方法影响到价格机制和评估方法。最后,政府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服务的评估结果是政府进行补偿的依据,它的运作影响到其他三个部分的运行(见图1)。

2.构建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政府补偿机制的具体建议

(1)确保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补偿的资金供给。第一,建立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进行补偿的公共财政制度。目前,国际上非营利养老机构比较发达的国家大多有一套针对非营利养老机构的财政补偿制度,以保证对养老机构补偿资金的来源。我国也应建立起相应的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进行补偿的公共财政制度。养老机构是有较强外溢性的公共物品,受益范围并非仅局限于本区域,因而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的补偿应由多级财政共同承担。针对目前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的补偿以及养老机构运行中存在的困难来看,目前比较适合的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补偿应该选择封顶配套专项补助和不封顶配套专项补助两种方式。对于刺激养老机构的数量增长,可以采用封顶配套专项补助;对于保证养老机构的质量而言,就要采用不封顶配套专项补助,保证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运行成本的补偿资金来源。第二,尽早着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老龄化、高龄化呈现加剧趋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需要护理服务。面对庞大的养老群体所需的养老服务,仅靠政府的投入不足以解决问题,养老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个人共同面对。德国、日本等老龄化、高龄化严重的发达国家就老年人的护理问题设立了国家强制性的老年人护理保险,这种做法很值得我们国家借鉴。笔者认为我国应设立社会护理保险,以更好地解决养老的资金问题。

(2)完善养老机构服务的价格机制。第一,促进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成本价格的形成。政府实行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初衷是由民办非营利机构承办大部分养老福利事业,这部分养老福利机构要按市场化运行,以避免政府办养老机构运行低效率或无效率的情况,因而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没有予以规定,期望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价格均衡。政府应着力创造条件,最大可能地保证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富有效率的成本价格的形成,为此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强化举办养老机构资格验收制度;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系统;加大对养老机构之间竞争的监督力度。第二,完善对政府办养老机构服务指导价的定价过程。要形成合理的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市场价格竞争机制,还需要对政府办养老机构的政府指导价定价机制进行严格规范,因为这也是影响民办养老机构市场价格机制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政府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依法完善政府对养老机构服务实施政府指导价的定价过程;完善对养老机构提供服务实施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政府办养老机构的指导价的实施进行监督。同时应鼓励新闻单位对养老机构收费进行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制度,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养老机构不合理收费进行举报。

(3)明确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进行资金补偿的方法和标准。第一,明确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的补偿方法。从国际经验看,政府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补贴的具体方法以补给需方的偏多。采用这种形式补贴的好处是: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机构,有利于养老机构的有序竞争和运转效率;避免了很多政府评级,减轻了政府的负担。从目前养老机构的发展现状及老人的收入情况来看,目前中国比较适合补供方和补需方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补供方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降低养老机构的收费价格,采用这种补偿方式主要是考虑让老人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而且能有效地刺激养老机构的供给数量,这在当前我国养老机构床位数紧缺的情况下是非常必要的。同时,补需方的补偿方式可以使不同护理级别的老人得到不同的补贴比例或补贴数额,采用这种方式主要是考虑到老人的偏好、养老机构之间的有序竞争和运行效率。第二,合理确定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的补偿标准。当一个国家养老机构处在供小于求的不平衡状态、养老机构的数量远不能应对该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时候,需要有建设补贴予以鼓励扶持。当养老机构的数量已经能够应对该国的老龄化问题、养老机构供求基本平衡时,建设补贴则可以适时隐退。但是营运补贴是政府一直要坚持的,因为政府有责任在养老机构的运营中起一定的作用。关于政府补贴金额问题,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政府的财政能力、现有的保险体系、养老机构成本、老人的承受能力、福利刚性问题等。

(4)明确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补偿的实施依据。发达国家政府在资助养老机构时也不是无条件的,各国都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设立相应的条件的。一方面,可以评估补贴资金的利用情况,评估其是否达到政府补贴的目标;另一方面,以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进行补偿的条件,又可以促进补贴项目的发展完善。第一,继续完善相关养老机构服务标准的评估细则。目前,我国政府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养老机构运行标准的规定和办法,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养老机构运行的具体实施标准,例如对养老机构服务标准的规定、对养老机构建筑设计标准方面的规定等。这些文件对保证养老机构的规范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监管办法的深化、细化工作,保证有效地实现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二,依据评估结果确定政府补贴。在政府加大对养老机构补贴力度的同时,监督工作也要切实做到位,以监督结果作为政府实施资金补贴的实施条件,保证政府的资金发挥作用,保证入住老人的权益,同时保证养老机构依法有序发展的积极性。为此,应不断加强对设施建设和服务质量的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保证政府补贴机制正常运转;加强对养老机构享受优惠政策情况的监督,即政府加强对自身的监督,深化政府补贴机制。

篇(3)

关键词:老年护理;医养融合;养老基地

研究背景

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巳超过2亿,65岁以上老龄人口看病住院比例要超过青年人的2倍。面对这一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式和来势迅猛的“银色浪潮”,如何满足老年人的健康需求和照顾,延长其生活自理年限,实现老年健康化,老年护理专业化,养老事业社会化,已成为关系我国社会稳定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和值得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特别是2013年9月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各地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的要求,为本文的研究和项目的实施指明了方向。

从老年护理和老年护理学的角度,依托医学院校和临床教学医院的优势,构建以老年健康护理为目的养老方式(模式)所进行的研究尚且不多。很多学者仅仅停留在理论性的研究并宏观地进行分析,缺乏专门细致的研究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结合当地实情的具体养老对策和实施办法。正是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缺,因此开展此论文的研究和实施,才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1.存在问题

1.1老年护理职业教育发展滞后

我国老年护理教学与培训起步晚,发展滞后。高职高专老年护理专科护士的培养仍是一片空白。我国护理教育的最高学历是硕士,但至今尚无一人获得老年护理方面的硕士学位。从事社区护理和老年护理的护士学历低、人数少,且大多没有接受过老年护理专业的系统教育,知识结构老化,在工作实践中他们不能称为老年护理的专业人才。可以说,我国目前的老年护理职业教育和老年护理人员的培养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是严重滞后,专业人才是严重短缺。相比之下,养老护理服务在国外目前已形成了中高职、本科、硕士、博士等多层次老年护理人才梯队。

1.2“医养结合”矛盾大难题多

经调查发现,我国养老机构中仅两成老人能自理,其他都需要医疗护理服务。而养老机构都因条件所限,无法设置医疗机构,而医院有限的医疗床位不可能用于长期养老护理服务。再加之养老机构和医院又分属于民政和卫生两个不同的部门管理,职能、机制、政策及标准不同,导致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时,受阻于制度壁垒。特别是,医保政策瓶颈巳成为“医养结合”养老新摸式发展的最大阻碍:由于“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处于医院和普通养老院之间的“模糊地带”,未被纳入医疗机构范畴,老人在医院住院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而在“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接受的护理、康复、医疗等服务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政策。于是部分老人考虑到经济负担问题,还是选择长期在医院中“压床”不出院,不愿到养老院去。

1.3 养老机构和护理人员及床位数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约4.3万个,养老床位数达到493.7万,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24.4张。与前几年相比虽有较大增长,但按国际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床位50张测算,与发达国家每百人5-7张床位数相比较仍有巨大的差距和缺口。另外,按老年人口与护理人员配备比例3:1测算,我国还需要1000多万养老护理人员,而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员工也只有近30万人,其中取得老年护理职业资格的仅有2万多人。可以说,老年护理的供需矛盾是十分突出。

2.条件与优势

2.1 本论文作者所在单位,是一所面向全国统一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全国一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之一。现有教职员工1000多人,专职教师800多人,正高职称80多人,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学院护理系护理专业始建于1931年中美合办的普爱高级护校,至今已有80多年办学历史。学院护理系作为学院现有近7000名护理专业在校学生的一个龙头大系,曾获得 “国家级教学团队”、“教育部护理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验实训基地”、“全国高职高专国家示范性师资培训基地”、“全国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湖南省护理‘双师’水平认证技能培训基地”、“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湖南省精品专业”等等荣誉称号。

2.2 本论文作者所在单位,占地面积3362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20亿元。馆藏图书200多万册,教学、实验、实训设备和设施功能齐全,并有一所综合性的附属三级医院。特别是学院整体搬迁到新院本部办学后,原闲置的处在城市中心的老校区,紧邻附属医院,被用来改造为一个养老服务基地(中心),那将是一个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

2.3 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已是国家的一个基本国策。加快完善社会化养老机制,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利用医学院校教学与人才优势,大力培养老年护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创建一个养老服务产业基地(中心),将会得到国家和政府以及当地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特别是湖南省下发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永州市政府为支持鼓励民办和社会力量发展养老产业,最近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则是本论文项目研究的最大支持。

3.发展路径和对策

3.1 要把“养老专业”办成叫好又叫座的好专业。国家教育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大力支持高等院校特别是中高职业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培养老年医学、老年康复、老年护理人员、老年营养、老年心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积极开展老年护理方面的研究,努力构建符合养老服务产业需求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教育、引导和鼓励养老专业方面的大中专毕业生积极投身养老服务产业中去就业和创业。

3.2 要在“医养融合”上取得新突破。卫生和民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医养融合”养老方式,力图破解养老机构中老人的医疗、康复和护理难题。经调查发现,我国养老机构中仅两成老人能自理,其他都需要医疗护理服务。而养老机构都因条件所限,无法设置医疗机构,而医院有限的医疗床位不可能用于长期养老护理服务。再加之养老机构和医院又分属于民政和卫生两个不同的部门管理,职能、机制、政策政策及标准不同,导致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时,受阻于制度壁垒。对此应做到“四个打破”:打破体制障碍,部门联手合作;打破政策壁垒,制度相互衔接;打破利益藩篱,服务老人需求;打破路径依赖,推进体系融合。只有这样,才能将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联姻”,做到医养结合,相辅相成,实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通力合作。最终达到让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享受到“医院式”专业、周到的医疗保健服务,实现“医养融合一体化”的养老方式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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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概念阐释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从而在老龄社会背景下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其中,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养包括生活照护服务、精神慰藉服务、文化活动服务等。总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一种医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是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为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其最大特点在于,它改变了目前医疗和养老相分离的状态,积极开展生活照料、大病康复和临终关怀等相关服务,从而可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对养老和医疗的双重需要。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因此,积极构建并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可持续发展,是妥善解决老龄社会背景下老有所医、实现全民健康养老的关键内容。

二、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社会背景及其优势分析

目前我国主要有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三种养老模式。医养结合这种兼有养老和医疗功能的新型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完全铺开,正处于尝试和探索阶段。但从全国一些在这方面发展较好的城市以及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能够最大化地发挥资源互补、协同合作的优势,能够有效地满足老年人对养老以及医疗的双重需求,同时还能更有针对性地解决老年人看病难、医疗服务不到位、养老机构匮乏等问题。可以说,这种新型养老模式必将成为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老年人在养老和医疗方面所面临的双重困境的有效路径和必然选择。哈尔滨市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先于国家两年进入老龄社会,其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问题尤为突出。在此背景下,如何更好地解决哈尔滨市百万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显得极为迫切和重要。

(一)选题背景

1999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总人口的10%,标志着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由于我国发展的特殊性,出现了不同于其他国家人口老龄化的特点未富先老。随着老龄社会的深度发展,我国养老问题日趋严峻,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给全社会都带来了巨大压力。尤其是随着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出多元化、个性化等特点,我国目前的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三种模式已经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要。在此背景下,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应运而生。很多城市自发性地在机构养老的基础上,在养老院中增设了医疗机构,从而满足老年人既需要养老也有可能需要看病的现实需求。

截至2013年底,哈尔滨市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64万,占人口总数的17.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是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之一。与此同时,哈尔滨市老年人口家庭空巢化、失能半失能者多的特征显著。截至2013年底,哈尔滨全市空巢老年人口约80.6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约22万,目前,哈尔滨市人口老龄化已经呈现出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加速和失能老年人口增多的三加速,一增多现状。由于年龄的增长和身体机能的衰退,很多高龄老年人患有多种慢性病,医疗、康复和护理是他们较为迫切的需求。因此,如何解决老年病人的特殊医疗需求,使他们更有尊严地养老,成为当前政府亟须解决的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目前,哈尔滨市现有的三种养老方式都存在着自身的缺陷和弊端。首先,就机构养老而言,目前哈尔滨市养老机构主要有老年公寓、敬老院和老年护理院,这些养老机构具有社会化、专业化特征,但在数量、规模、服务水平和硬件设施等方面参差不齐,根本无法满足老年人对医疗和养老的双重需求。其次,家庭养老面临的矛盾日益突出。由于空巢、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不断增加,家庭养老这种传统的养老方式也不断受到冲击。4-2-1家庭结构一方面给子女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负担,另一方面也很难解决老年人在医疗救护、日常护理等方面所面临的养老问题。第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但就目前而言,绝大多数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简陋、功能单一、资金和护理人员非常匮乏,因而很难向社区老年人提供较为优质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正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哈尔滨市也成为我国较早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城市之一。

(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优势分析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医疗和养老双项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其最大的优势在于整合了养老和医疗两方面的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具有可持续性、科学性、安全性的医疗养护服务。这种养老模式使老年人在不必长期占用医院病床的前提下,就能满足其长期护理的需求,并能使自己的身心健康得到较为全面的照顾。

首先,解决了老年人看病难的困扰。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完全可以满足患一般性老年病、慢性病以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疗养护服务,从而可以大大减少其在出行就医方面所面临的不便。同时,由于这种养老模式对突发性疾病也能够采取一定的救治措施,因此也可以使老年人能够得到更及时有效的诊治。

其次,突出以人为本的养护理念,在避免老年人往返奔波于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的同时,更减少了费用开支,节约了时间,减轻了老年人及其家属的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

再次,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不但可以利用好一些现有医疗机构的闲置医疗资源,合理优化病床资源配置,解决养老院病床不足的问题;同时还能够促进二级以下中小型医院的经营发展,为其未来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三、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运行现状及其困境分析

目前,上海、北京、青岛、杭州等全国多个城市都相继开展了针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探索,哈尔滨市作为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省会城市,从2014年开始就按照卫生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的原则,着手打造一批一站式医疗护理服务机构。截至2015年底,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551家。其中市民政部门直属的第一、二、三社会福利院和安康社会福利院这4家养老机构都设置了医疗机构,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24家企事业单位办和民办大型养老机构(设置养老床位100张以上)中,有2家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大型养老机构设置了医疗机构;其他的中小型养老机构则均无医疗支持。目前,哈尔滨市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正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还有很多实际困难亟待破解。

(一)专业护理人才匮乏,护理水平亟待提升

目前,医养结合养老模式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就是专业护理人才方面的问题。首先,护理人员的专业性不强,护理水平较低。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对于护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除了要能悉心照料老年人的饮食起居之外,更重要的是,还需要具备一定水平的专业医疗知识和护理技能。然而,目前哈尔滨市的老年护理人员普遍年龄偏大、素质偏低,其中具备医疗专业护理技能的人员寥寥无几。其次,护理人员流动性大,人员队伍不稳定。由于老年护理工作劳动强度大、压力大且工资待遇低,造成养老护理人员缺口一直很大,流动性很强,人员队伍很不稳定。再次,缺乏岗位技术培训和统一的技能等级考评。目前哈尔滨市还没有专门的养老护理岗位技术培训机构,相应的岗位考评、技术鉴定等都处于空白状态。以上种种,都造成了养老护理人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服务水平难以提高。

(二)缺乏有效的政策保障机制

哈尔滨市政府部门已经明确表示,支持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发展,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康复医院和门诊,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保障机制,常常出现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现象。譬如在场地、资金补贴(开办、运营补贴等)、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由于受到多个部门的同时管理,经常出现执行政策不统一、政策不能落地执行的现象。同时,由于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分别隶属于民政和卫生两个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因此容易出现二者各自为政、各管一摊的局面。对于老年人而言,其最重要的养老和医疗两大部分被割裂开来,一旦患病就不得不在家庭、医院、养老机构之间往返奔波,既浪费了时间,也延误了治疗,同时给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了极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

(三)医疗服务水平有限,层次有待提升

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以及医疗设备水平都应该高于普通的养老机构,__其不仅在医护数量上要相互匹配,同时在医疗资质、医疗设备、场地大小等硬件设施上都要高于普通养老机构的标准。但就目前而言,哈尔滨市现有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大都十分有限,其不仅缺乏专业水准的护理人员,同时在医疗设备、硬件设施等方面都与大型医院无法相提并论,在康复护理、医疗急救、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更是几乎无法提供,因此根本不能满足老年人在养老治病方面的实际需求。

(四)养老床位供给不足,床位紧缺

养老机构床位紧缺的现状一直是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中的瓶颈问题。目前,哈尔滨市各类养老机构总计551家,床位37,820张。其中,城镇养老机构455家,床位21,820张;农村养老机构96家,床位16,000张。但实际上具备医疗护理功能的养老机构只有20家左右,其养老床位更是不足3000张。而目前全市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约为20.9万,对养老床位的需求量很大,床位非常紧张。尤其是具有医疗护理功能的公办养老机构,由于收费低、条件好、服务规范,因此常年爆满,一床难求。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民营养老机构由于收费较高、设施功能不完善、不能提供医疗服务等原因,其病床闲置情况严重。这种冰火两重天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亟待得到有效解决。

(五)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缺失

目前,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明确规定,不支付特别护理和日常护理等服务性项目收费。因此,很多患病老年人为了能够获得医保支付的医疗护理费而选择住院治疗,进而导致需要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的患者长期占用医院床位,造成了医疗资源的过度紧张,同时也给医保基金带来了很大压力。2012年,山东省青岛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护理保险业务,此举不仅减轻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同时也促进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其他城市应积极借鉴其先进经验,探索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相分离的保险制度,进而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扫清障碍。

(六)资金匮乏导致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缓慢

资金匮乏使得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在发展中遇到很多瓶颈问题。目前,哈尔滨市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患者人满为患,医疗资源十分紧张。由于资金匮乏,大型医院内设养老机构的人员开支、医疗器械购买等问题都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多数三级及以上大型医院根本不愿意加入到医养结合的队伍中,这无疑极大地制约了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步伐。同时,政府部门一直通过提供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于多数民办养老机构而言,其扶持力度依然不够。由于资金匮乏,很多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养老机构在利润低、经营困难的情况下难以为继,有的甚至濒临倒闭。

四、助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健康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我国目前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如何解决好亿万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摆在我国政府面前亟待破解的重大民生问题。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养老问题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政府部门必须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在政策措施、资金保障、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予以大力支持,积极助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快速发展。

1.合理布局,提前规划

要紧密结合城市发展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总体规划,将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医疗资源分布规划。根据老年人口的分布情况,对养老机构进行合理布局,鼓励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近距离规划,签订合作协议,以更好地发挥二者优势,形成资源互补。要提前布局,合理规划,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2.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力度

各级民政、卫生、人社等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不断完善扶持政策,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顺利开展。尤其在土地划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等方面,要积极制定配套政策,最大限度地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予以政策支持。同时,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资金支持工作,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顺利开展,减少资金匮乏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积极落实发改委关于确保福利彩票50%以上收入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加大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的补贴力度。

3.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获取医疗服务资质

建议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规定,现有养老机构中凡是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都可根据其发展规模和实际需求,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同时允许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构建多元化资金筹集渠道

资金筹集渠道多元化和政府财政支持长效化,是保障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政府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为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首先,建立养老投入资金按财政增长比例逐年增长的动态增长机制,在财政预算内设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将其用于政府示范性养老服务建设项目、资助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援助服务等。

其次,民政部门建立专项发展基金,鼓励和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向医养结合方向发展,对具备一定条件并有可能发展成为养老骨干企业的机构发放贷款并帮助其控制资金风险。

再次,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等社会资本依法开办各类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通过税费优惠和补贴支持、提高床位补贴和运营经费补助标准等多种途径,鼓励和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可以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养老保障能力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是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内容,政府部门要从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入手,积极建立人才培养和培训机制,规范养老服务人员管理,逐步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__专业化水平。

1.建立和规范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机制

首先,加强针对在职护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制度,建立在职人员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其次,建立薪资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对薪资结构、薪资增长机制以及福利待遇做出明确规定,进而不断提高养护人员的职业满意度。再次,逐步规范针对养老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建立起养老服务人员的资格认证、职称评定体系。同时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对养老护理人员加强监管,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不断提升。

2.提高待遇,将养老护理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

养老护理工作非常辛苦,因此必须从提高护理人员工资待遇入手,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稳定人才队伍。首先,可以通过对相关人员发放护理岗位津贴、护理员职业技能职称津贴等措施提高其待遇。也可以实行绩效工资,并建立与之相对应的绩效考核机制,从而激励护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其次,将养老护理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同时规定从业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强岗位吸引力,增加从业人员数量。再次,建立养老护理人员人才库,准确了解现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的数量、年龄结构、文化水平等,为养老机构提供可靠的人才数据,实现人才资源共享,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

3.建立订单式培养机制,打造专业人才队伍

建议养老和医疗机构与医科类大学、职业学院建立长期人才培养和输送机制,以订单培养的方式不断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输送具有职业医师或护士资格的专业对口、素质精良的专业养老服务人才。如此既可以解决一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又能为养老机构输送人才,从而实现相关院校和养老机构的双赢。

4.培育和壮大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

积极探索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养老服务志愿活动中,同时发展普通志愿者和专业志愿者相结合的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养老助老志愿服务人员数量,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志愿服务和帮助。

(四)有效整合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

1.整合医疗和养老资源

具备医疗条件的大型养老机构,必须设置专门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不具备条件的小型养老机构,可以与邻近的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如有需要可以立刻转诊转院,实现最佳救治。通过医疗和养老资源的双向融合,形成互补互助的发展格局,避免资源的重复浪费。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和家庭结为定点医疗服务单位

专门为辖区内老年人开展医疗、护理、保健和健康监测等服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门诊部向以老年康复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方便老年人就医。

3.鼓励、引导和培育社会力量兴办集养老、康复、护理等功能为一体的专科医疗机构

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离不开政府、市场、社会机构等多元主体的有效参与。因此,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医养结合服务等方式,积极培育和壮大民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为解决养老问题提供有益补充。

(五)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可持续发展

首先,在明确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服务性质、主体对象和服务范围的基础上,统一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标准、设施标准和管理规范,以及从业人员资质、医保政策等,同时灵活制定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准入标准,在场地面积大小、医护数量匹配、医疗设备设施等方面要区别对待。此外,还要积极制定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监管力度,使这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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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养老模式产业化创新

一 国外居家养老模式介绍

居家养老是一种最普遍的方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居家养老以家庭养老为基础,提供了家庭养老中除经济保障之外的大部分其它服务,可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加老年人的福利水平。老年人仍在自己家里居住,社区设有专门机构来进行家庭护理服务,按时或按次数收费。这种方式只需要老年人支付不多的费用即可,适用于喜欢住在家里、但无人照顾的老人,是一种社区照顾功能的实现。

1.美国:全面医疗照顾辅以养老服务的居家养老

1997年美国政府出台《平衡预算法案》,提出PACE计划(The Program of All—inclusive Care for the Elderly),这是政府对老年人实施全面医疗照顾,提供给体弱多病的老年人提供长期照顾的一个创新项目。PACE由商业运营、政府监督,主要目标人群是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为他们提供有效的服务和长期照顾,使其可以居住在自己的社区,保持尽可能的健康,并保持一种独立、有尊严、有质量的生活。

美国社区养老服务内容覆盖全面,包括病历管理、成人日间照顾、家庭健康扶助、个人照料、杂务服务等等。社区还普遍设立家庭保健中心(为在自己家中居住者提供简单日常生活及护理服务)、老人活动中心(除提供养老午餐外,还组织文化、娱乐、教育、旅游等活动)、提供免费教育、进行老年人志愿者服务。

PACE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每月支付给符合条件老年人的救助资金。符合医保条件但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老年人需要自行支付服务费的差额部分。社区服务项目部分免费,收费项目由个人支付或在各种保险计划中支出。

2.英国:福利国家加社区照顾的居家养老模式

作为老牌福利国家,英国政府立法明确承诺对老年人提供服务和供养使其过上体面、舒适的生活。但福利国家导致的“英国病”又使政府被迫探寻更加有效的养老模式。“社区照顾”是英国在福利国家政策变化下倡导的一种社会工作模式,其目标是让老年人在自己家或“像家一样的”环境中接受服务。目前,社区照顾模式体现了英国养老服务的特点,被广泛应用于英国社会服务的各个领域。社区照顾实际上包涵“社区内的照顾”和“社区照顾”两个层面。社区内的照顾就是运用社区资源在社区内由专业人员对老年人进行照顾,如利用社区服务设施对老年人进行开放式的院舍照顾。社区照顾则是由家人、朋友、邻居及社区志愿者提供的照顾,如对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家庭服务,使老年人不用脱离熟悉的社区进行正常的生活。英国社区照顾的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出资,体现了以政府为主的特点,很多服务设施都是由政府资助,社区、家庭和个人的支出不多。从事服务的工作人员为志愿者和政府雇员,一般收费由地方政府决定,服务或免费,或收费低廉,差额部分由政府支付。对于接受服务的老人,政府拨付给其与住院标准相同的津贴,使家庭在照顾老年人时具备一定的经济保证。

3.日本:家庭福利加护理保险的居家养老模式

与西方国家相比,日本的养老制度强调国民自立,重视家庭作用。其所倡导的“日本型福利社会”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充实包括个人在内的家庭基础,强化家庭作为安全保障系统的功能;抑制福利国家病,坚持小规模政府,减轻家庭和企业的负担,维持民间的自助精神和活力。社会保障和养老方面的法律把家庭和家庭赡养关系作为前提条件。一类是强制家庭和亲属进行赡养的法律,如生活保护法、老人福利法、《儿童福利法》、《老人保健法》、《残疾人福利法》等;另一类是在制度上承认家庭或亲属之间已经形成的赡养关系的法律,如《国民年金法》、《厚生年金》、《健康保险法》等。

日本政府从2000年起开始实施护理保险制度,其目的是“让老人脱离医院,回归社区,回归家庭”。40岁以上的国民必须加入并缴纳护理保险金,65岁后开始享受保险提供的服务,卧床或患痴呆无法自理的老年人不去医院就可在家接受护理。通过该护理保险制度,将老年患者的长期护理场所从普通医院转移至家庭、老人福利院或保健设施和疗养型综合场所。通过社区的志愿者提供长期志愿服务,每周几次探视、服务居家老人。

护理保险为强制性医疗保险,其相关服务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家庭赡养和经济支持是老年人养老的主要资金来源,政府和志愿者提供部分无偿服务。

二 国外社会养老模式介绍

1.集中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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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养老服务体系难以满足需求,以及国家大力提倡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大背景下,公立医院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探索开办养老机构,看上去无疑是既符合趋势又顺应政策的成功之举。然而,近年来各地医院开办养老机构的探索,虽有个别成功案例,整体上却难以应验这一似乎有些想当然的看法。

医院开办养老机构面临窘境,政府大力倡导的医养结合在实践中同样并非一路畅通。看似坦途却难以走通,到底是哪些层面的因素在堵塞着我们的“医养梦”?

供需错位困局待解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的一场大火,为河南省安阳市中医院爱心养老院的“夭折”平添了一把火,更“烧”出了公众对于民营养老院安全性的质疑,而这也正是当前中国养老面临的窘境之一:公办养老院进不去,民营养老院信不过。

根据国家民政部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94 110个,其中养老服务机构33 043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8 927个,互助型的养老设施40 357个,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1783个。各类养老床位577.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7.2张,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另一方面,中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来自民政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大约有2.12亿,其中15%为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15%为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据全国老龄委办公室预计,到2025年,中国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3亿,到2050年,我国将有4.3亿老年人,即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是老年人。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指出,我国的老龄化呈现出未富先老,区域不平衡,及失能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贫困老人比例高等特点,对老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提出了严峻挑战。

供需矛盾突出无疑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而在总体的供需矛盾之下,公立养老院“一床难求”更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在记者的采访中,天津市东丽区养老院相关负责人这样说道,“我们作为区属公立养老院,无论是服务设施还是安全性等方面都要好于其他民营养老院,人气也较高,但床位十分紧张。”据媒体报道,有些热门公立养老院甚至到了“排队10年也住不进去”的地步。

与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现象并存的是有些民办养老机构床位闲置的现象,这一结构性矛盾是当前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另外一个突出问题。

其原因是公立养老院进不去,很多老年人及家属就将目光转向了民营养老院,然而一些条件相对较好的民办养老院价格十分昂贵,有的甚至要收70万元以上的押金,这让不少老年人望而却步。而价格低廉的民营养老院,往往在条件与设施上却有所欠缺。“这样的养老院感觉安全性也得不到保障,不敢让老人住进去。”一位正在选择养老院的女士对《中国医院院长》表示。

民办养老机构在经营上的窘境,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资金压力。

据了解,养老机构的资金压力往往来自硬件投入方面,不乏有民营养老院负责人感叹“公办和民办差太多!”――得不到政府支持的民营养老院在土地和硬件上的成本非常高,并直接反映在收费标准上。而为了节约成本,很多民办养老机构往往无法按照国家统一的养老机构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但面对养老事业的旺盛需求,地方监管审批部门往往又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

供需错位的背后,有着多方面的原因。民政部在2013年3月的《养老服务基本情况》中表示,当前政府投入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估计不足,对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的认识不到位,导致对养老机构的财政投入比较少、对养老机构政策落实不到位。在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使用上,有些地方没有重点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此外,民间参与也不充分。国家为了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或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在土地供应、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由于一些地方未将国家政策具体化,缺少相应的配套实施机制,未能充分发挥优惠政策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激励扶持作用。

政策助推“医养结合”

除了供需矛盾,现有单纯的养老服务体系也难以满足老年群体的健康需求。

今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中显示,当前养老最强烈的需求是健康医疗。从疾病谱转变看,慢性病已成为主要的健康问题,老年群体对上门诊疗、急诊联络等医疗服务需求强烈。

据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老年病研究所副所长刘荣玉调研显示,在我国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中,内设简单医疗室的不足60%,配备康复理疗室的不足20%。另据民政部统计,目前我国各类养老服务人员共约100万,经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30万左右,其中取得职业资格的仅有5万人。

“随着老龄化的加剧,一些高龄老人的失能问题摆在了面前。”北京老年医院院长陈峥表示,对于需要医疗照护的失能高龄老人,传统养老院无法担负起照护的责任。北京市第二医院院长姜文浩则表示,“敬老院能够照顾好老年人的生活,一旦健康出现问题,能不能得到及时的救治是大家所关心的。医疗机构应该担负起长期照护和老年康复的责任。”

事实上,由于目前养老机构服务项目偏少、设施功能不完善,而长期以来卫生系统管医疗,民政部门管养老,医疗和养老体系长期割裂、未能对接,造成老年人就医不便,不得不经常奔波于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这不仅增添了老年人亲属的经济负担,还造成了难以解决的“压床”问题,浪费了优质的医疗资源。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提倡“医养结合”的养老护理模式也就成为了一种必须。

2013年9月,国务院先后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包括“各地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可以说为医养结合打了一剂强心针。

在政策的推进下,各地纷纷开始了医养结合的探索。

例如,北京市民政局去年联合北京市发改委等9个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养老机构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实现医养结合: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可采取申请独立设置康复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机构的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养老机构也可以采取内设医务室、卫生所(室),或引入周边医疗机构分支机构等形式;周边医疗资源丰富、自身难以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可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开辟绿色就诊通道,为入住老年人开展医疗服务。

上海市也在今年启动了新一轮养老改革,提出将在50家养老机构新建内设医疗机构,并在医保批准联网后纳入“三段”结算。在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联合的《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定义为“医养结合”支持平台,要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向所在辖区的养老机构提供基本的医疗护理服务。它还要与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长者照护之家等社区托养机构达成合作,会同社工、志愿者提供慢病管理、健康教育、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另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医生对社区老年人的服务继续深化。

天津市也将通过“养老机构把医院请进来、养老院走出去与医院合作、基层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服务”实现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有效对接、双向合作。

随着政策的推动,各地公立医院也开始了主动性探索。

公立医院“牵手”养老

“在这住着挺舒服,也安心,住下就不想走了。”住在北京金泰颐寿轩敬老院的张大妈对记者表示,而她安心的原因正是敬老院医养结合项目的实施。据了解,北京市第二医院与北京金泰颐寿轩敬老院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姜文浩表示,医院为敬老院的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派医生每周定期到养老院巡诊一次,同时为老年人提供临终关怀服务。如果敬老院的老年人出现突发疾病,特别是急危重症,医院将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接入院治疗。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老年医院)则推出了公立医院“搬进”养老院的新模式,与沈阳市松蒲博爱敬老院合作,建立了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老年医院)大东护理院。

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更与多家养老机构成立了“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老年康复医养联盟”,进行了“医养护一体化”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平时对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生活服务,一旦发病就由责任医生、护士进行治疗和专业护理,在康复期间则有康复中心提供专业的康复护理。

总的来说,这些探索通常都建立了医养联动的机制,由医院派出专家为合作的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方面的支持,发挥护理团队专业优势,为养老机构的养护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开辟绿色通道,方便从日常养护到入院就诊以及住院治疗的实时联动。

除此之外,也有公立医院选择了跨界办养老院,例如河南省安阳市中医院以及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下称“重医一院”)。

公立医院与养老机构的“牵手”,让养老机构获得了公立医院优质的医疗资源,提升了服务能力,也让公立医院扩大了服务覆盖面,打破了两者之间割裂的状态。

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松认为,公立医院涉足养老,一方面是养老需求以及政策推动,另一方面则是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他表示,破解资金困局已成为医改的不变课题,但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都离不开对公立医院造血功能的研发,因此将视野拓宽到关联领域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必然。其次,一旦公立医院作为独立主体介入到具体的养老服务开发中,项目所涉医疗服务需求、潜在的诊疗分级制度设置、多点执业条件的创造以及此种新兴业态的开发对医疗投入的回报,无疑可以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通道。

多方整合是关键

尽管“医养结合”看上去形势大好,在实际中也面临着叫好不叫座的尴尬。

首先就是经济效益问题。“目前医院以多点执业的方式为敬老院提供服务。”姜文浩有些无奈地告诉记者,因为医保机构给医院的医保总额并未增加,尽管敬老院内可以实现医保报销,但“医保额度是给敬老院的”。

同样选择与养老机构合作的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也遇到了动力不足的问题,“日常运营是微利,如果算上房屋、设备折旧、人员支出等,肯定亏损。”副院长齐峰这样说道。

上海天伦医院于2013年着手试行医养结合模式,改造出100张老年护理床位,每月的护理费、床位费、餐饮费加上医保报销后自付的费用,比请个保姆还便宜,大受老年人欢迎。然而作为医疗机构内的养老护理床位,却得不到民政部门对养老床位的补贴,也没有卫生部门的补贴,只能靠医院承担。

据了解,近年来各地都加大了对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例如天津规定对新建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由原来给予每张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4000元提高到15 000元。但这真金白银的补贴,却与医疗机构内的养老床位无关。

补贴不到位,费用也收不上来。“护理费1小时几块钱,多少年没涨了,低到招不到人。”姜文浩直言,“跟敬老院合作后,我们派了专业的康复师,1小时20元,还不如做足疗的。”医疗技术本该体现出应有的价值,过于低廉的价格更让医院介入养老的动力与后劲不足。

而不合理的定价也影响到护理人才的招聘和挽留。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人才的匮乏和养老人才难以稳定在养老服务业的岗位,是现在面临的突出问题,原因在于现在的薪酬待遇还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

其次是行政许可和审批的问题。尽管进入2014年后,国家陆续推出了30多项养老产业政策及指导意见,包括取消行政审批和事前审批、改革企业登记制度、人才培养、养老用地、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以及优惠政策等方面。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然存有桎梏。姜文浩举例,医院曾考虑在北京金泰颐寿轩敬老院设立第二门诊部,但由于北京五环内公立医院严禁扩张,因此无法得到行政批准。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来看,姜文浩表示理解,但不可讳言的是当前医养结合在政策上仍受到阻碍。

“现有的医养结合政策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远远不够。”专注老年医学研究的陈峥目光放得更长远,“公立医院办一个养老院,怎么收费?怎么服务?有点乱,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老年人从失能到临终,以传统的医疗模式已经无法解决了,不能以综合医院的平均住院日等标准来要求,其应对策略也不是简单的医养结合概念,而应该是一整套的体系。”

因此陈峥认为,应该做好几大整合。首先是从费用上。“国家养老还是自己掏腰包?医保付费还是成立护理保险?谁来掏钱决定了后面的服务。”陈峥表示,日本在2000年成立介护保险后,护理院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如果没有人支付费用,护理院就无法成立,国家应该有相应的系统,出台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

其次是管理的整合。一直以来都是民政部门管养老院,卫生部门管医院,医养结合往往是各自出台各自的政策。陈峥指出,对于需要医疗照护的失能老年人,应该完善护理院的建设,这就需要卫生、民政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统筹整合。

最后是机构之间服务的整合。“医院、护理院、康复院、养老院、社区、家庭……什么人该住到哪去,不能光凭自己的意愿。”陈峥认为应该有一个评估体系,由医生、团队说了算。根据区域服务,通过评估个人失能程度,再安排到相应的机构。陈峥强调老年医学应是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多学科的服务,需要医生、护士、护工、社会工作者等多方位的整体服务。

篇(7)

养老机构是社会养老专有名词,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的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需要,使他们过上有质量有保障的幸福的晚年生活,使养老服务业既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又能满足不同层次老人的养老需求的服务保障体系,是社会事业建设范畴内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对于老龄化社会而言更是一个重大的社会课题。

一、**区养老机构发展现状

我区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老龄化到来的时间提前了10年,这说明养老需求越来越迫切,越多样化、多层次化。区内现有养老机构36家,其中有营业执照养老机构17家,公办养老院5家(**区养老院1家,乡镇敬老院4家),民办养老机构12家,共有床位1335张,养员877人,无营业执照的养老机构19家。

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我区总人口为314922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59863人,占全区总人口19%;80岁以上老年人口7266人,占老年人口12%,标志着我区已进入高龄化社会。预计2020年,我区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11.5万人,占人口总数的36.5%,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针对老年人口数量多、增长快这一人口老龄化的特点,区委、区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初步建立我区的养老体系,为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开展居家养老工作。通过街道安排社区内的大龄下岗女职工以家庭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养护员的身份实现再就业,进入生活有困难的孤老家庭,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家庭养老院”的形式帮助老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生活。主要解决“三无”老人、低保困难老人的居家养老问题,将全区“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中,开展上门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成居家养老服务点170个,年支出近20万元。二是建立社区日间照料站的养老服务。建立日间照料站作为社区老年服务网络建设的重点,建立社区日间照料站共15个,投入资金110万元。三是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机构工作,基本上达到了“两规范一标准”的要求,积极扶持发展民办公助养老机构,帮助低收入老人解决养老问题。

二、**区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

1、养老机构床位总量供给不足,难以满足养老日益增长的需求。

随着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加之“四二一”家庭的小型化和空巢家庭增多等原因促使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需求加大,供需矛盾突出。我区现有人口为314922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59863人,占全区总人口19%,而我区养老机构仅有养老床位1335张,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养老机构床位数量少是导致供需矛盾大的一大原因。

2、民办养老机构配套设施不完善,居住条件、环境和服务质量较差。

民办养老院共有床位1015张,养员677人,部分民办养老院居住条件、室内外环境较差。相对服务质量好的、有一定信誉的养老院房间空间小,却住了五、六个老人非常拥挤且房屋、内饰老旧;服务质量也跟不上,自理、半自理、全护与老人的比例分别应该是1:8、1:6、1:3,但为了节省开资和护理员缺乏,有些养老院根本达不到这一标准,每名护理员甚至服务十余老人,所以并不能高质量的为老人服务,满足不了老人需求。有的养老院食堂工作人员未办理健康证,老人的饮食安全方面等得不到保证;配套设施不完善,如有的养老院房间没有卫生间,每层楼也只有两个卫生间,很不方便。有的养老院楼梯十分陡峭且狭窄,正常人上下楼都很困难和危险,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紧急情况很难避险,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有的养老院没有老人活动散步的地方,更谈不上设立阅览室、健身室等娱乐场所了。

3、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限制。

在扶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方面,对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出台了一些诸如土地审批、床位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但有关职能部门由于种种原因一直不予落实。政府扶持力度小、资金投入少,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积极性没有真正调动起来,养老机构发展受到限制。

4、无营业执照的养老院较多,存在各种安全隐患。

全区无营业执照的养老院有19家,基本都是以“小作坊”形式经营,因为收费相对较低,一些低收入家庭的老人就近居住与此。但这些养老院没有消防行政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对老人的多种安全产生极大隐患,对行业管理也产生了较大阻碍。

5、养老院护工不足,招工难,专业护理人员更是缺乏。

养老院的护工不足,而且招工难已经成为各养老院的普遍问题,护工辛苦且工资不高,因而护工流失严重,导致现有护工任务重,老人得不到很好的照顾;从岗位职责和专业技能要求来看,专业技术人员更为缺乏。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员不足百人,参加过培训的55人,而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的很少,根本无法满足全区的养老服务需求。

     6、养老机构布局不合理,养老模式单一。

从全国养老的形式来看,我国的养老服务业应该是坚持居家、社会、机构相结合。但当前,我区的养老服务事业的布局集中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而广大老年人需要的社区康复、文化、娱乐、家政等福利服务则严重匮乏。

三、对养老机构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扶持力度,增加养老机构数量。

1、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引领示范作用。一是对公办养老院进行新建、改扩建。公办养老院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服务周到、收费适宜等是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优先之选,但由于公办养老院少,床位紧张,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口快速增长的需求。可以向上级争取配套资金,加快公办养老院的新建、改扩建工作,以缓解床位不足、超负荷运转的困境。二是充分发挥闲置社会资源作用。可以把闲置的企业医院和学校校舍等有计划的向养老机构转型,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三是改善、提升公办养老院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对象,在满足现有集中供养对象需求的同时,重点向最低生活保障老人、生活困难老人、高龄老人以及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和护理服务。完善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可以依托养老院向居家老人提供日间托养、短期寄养、配送餐等服务。

2、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制定和落实支持养老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在人口老龄化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供不应求、“421”家庭导致居家养老受到现实挑战的今天,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势在必行。为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入、兴办多种形式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和设施机构,要把“民办公助”的政策落到实处。养老事业是一项公益性的社会化行业,其本身的性质就决定了不能只一味想着赚钱。民办养老机构客观上代替国家和家庭承担起了养老责任,各级政府不仅要加大对养老机构发展的资源配置,还应享有政策优惠和资金资助。一是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社会福利机构,可享受在土地使用、审批、贷款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资金资助就是民办福利机构同样享受政府资金和彩票公益金资助的“民办公助”政策。二是对现有的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院服务机构应尽早落实床位运营补贴等政策。三是民办养老机构接受“五保”和“三无”的老人,应按照规定标准将其生活、医疗费等补助转入民办养老机构。接受最低生活保障老人、生活困难老人、高龄老人、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政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了,一些民办养老机构才可以减低运营成本,才会把更大一部分的资金用到改善养老院的硬件建设方面,服务质量也会有很大提升。同时民政部门要加大对民办养老院的监管,不定期对民办养老院进行走访、关心老人的生活需求、跟踪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等情况。

    (二)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由民政部门牵头,工商、消防、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明确职能职责,定期对养老机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养老院存在隐患的应立即查处和整改,确保老年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二是尽早落实出台政策,规范无照养老院的运营。有很大一部分老人供养在无营业执照的养老院里,这些养老院也为社会减轻了不少压力和负担,应培育这些民间组织,引导这类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以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不同需求。要将政策落到实处,相对放低办理执照的标准,统一对这些无照养老院进行管理、查处和整改,该规范的规范,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取缔,确保这些养老院能尽快规范安全运营。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应当张榜公布,工作人员持证、佩证上岗,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要突出对入住老年人的健康检查和保健服务,并对老年人要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医疗护理保障;要针对不同类型的老年人进行饮食起居照料;要通过各种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养老院与入住老人要签订入住协议,告知老人的权利和义务。四是规范社会养老机构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对养老服务机构按基础设施、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项目进行星级评定,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五是目前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养老院,条件成熟后有必要通过制定地方法规逐步过渡到立法,确保养老机构管理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三)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逐步推行专门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严格按照国家护理员与养员的比例进行配备,政府可以拨出专项资金,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基金”。选择有养老护理员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首先免费对养老机构的在职养老护理员进行轮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护理技能。其次,鼓励社会上的“ 4050”人员进行养老护理免费培训,以实现满足养老护理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双赢”。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如从事护理员工作可以对其家属或亲戚住养老院减免费用等吸引更多的人加入护理员队伍,改善护理员不足、招工难的现状。

    (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补充机构养老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