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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职业病防治宣传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2020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院开展了以“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现将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是通过拉横幅和滚动三条字幕宣传用语并播放一周的形式,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不断提高员工的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建立职工健康档案,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档案,详细记录职工身体健康状态,做到随到随查、有需要可对比,为我院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数据。
通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这段时间的宣传学习,让我们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的需求,同时也更深刻的意识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性。这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劳动者的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更充分的利用各种形式进行职业病知识宣传,使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宁津县卫生监督所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把宣传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把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立即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了一系列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此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主题是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围绕宣传主题,“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采取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辖区内工业园区、卫生院、长途汽车站、流动人口密集区为重点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开展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及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在线访谈等新媒体报道,此次宣传活动咨询人数近50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为此次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通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开展,宁津县卫生监督所采取各种形式向广大劳动者广泛深入地宣讲《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治职业病的有关知识。使得广大农民工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学会用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同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认真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以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以保护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为根本目的,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我市职业危害防治能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8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 职业健康先行
四、宣传对象、形式和主要内容
(一)宣传对象和形式
采取现场宣传咨询、印发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张贴宣传公益广告、发送公益短信、召开研讨会、主题报告会、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举办知识竞赛及培训交流、微博以及微信等多种形式,重点对各类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宣传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及标准;
2.《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的主要内容;
3.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力和义务;
4.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
5.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健康监护的相关内容;
6.常见职业病防治的科普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把宣传活动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二)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重点职业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深入企业和农村集贸市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以及乡镇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村医务室等开展宣传活动。要印发宣传画及宣传材料,在公交车、汽车站、广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张贴宣传画和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全覆盖宣传格局。
(三)此次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本次活动安排、宣传报道、取得实效、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并于5月13日前将活动方案、活动情况统计表及总结材料(纸质、电子版及活动影像)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会对各地各部门上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联系人:
现在,我向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报告我县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请予以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已颁布实施6年多了。在县委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我县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去年8月份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县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我县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广泛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我县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县委“建设新型工业县”的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 13个部门领导组成成员的“**县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各成员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要求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共同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各乡镇人民政府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内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职业卫生法制意识。一是强化领导干部职业病防治意识,在全县领导干部儿童血铅防治知识讲座上,特邀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缪剑影,为全县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宣讲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二是强化业主职业病防治意识,在全县涉矿企业整治动员大会上,*县长就职业病防治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极大增强了业主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有效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乡镇**镇,县卫生局专门召开了**镇涉矿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动员会,会上为业主进一步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明确了职业病防治措施。三是强化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在4月份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为企业免费发放《职业病防治法》挂图200多张和宣传单20xx余份,让劳动者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二)、摸清底子,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经摸底调查统计,目前,我县有职业病危害企业423家,在职员工2万多人,其中职业危害较大的企业有164家,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达4000多人,职业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铅、有机溶剂等,涉及的行业有采选矿、石粉、蓄电池、化工、木制品、纺织、水泥、水电、皮革制品、家具和石材等生产加工业,主要分布在城关、**、**、**、**等乡镇。
(三)、强化部门协调,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发生
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我县按照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去年我县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取得突破,完成1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今年5月份对总投资达1.5亿元铅冶炼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了检测评价,并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竣工验收,同时将对拟新上的锌冶炼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进行审查;年底前完成对**公司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检测评价。
(四)、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
根据省卫生厅《**省20xx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我县职业病危害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化工、冶金、矿产、木制品加工、皮革、放射等重点行业进行监督抽查,使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
1、强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为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职业病危害情况,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关于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政办[20xx]128号)文件,把职业病危害申报的部门工作,提高到政府行为的高度来抓,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明确要求各乡镇应在20xx年底前完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矿产、木制品加工、皮革等重点危害行业的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其他行业的应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目前,我县已申报职业病危害企业有151家,其中放射装置26家、涉及粉尘、毒物、放射性同位素125家,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共2280人,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因素是:铅及其化合物、粉尘、噪声、“三苯”、一氧化碳、甲醛、硫化氢等。
2、加强对用人单位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涉矿企业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政办[20xx]157号 ),加强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健康检查工作。去年全县完成职业性体检1285人次,其中上岗前490人,在岗795人次。比20xx年的职业性体检510人增加了775人。今年已完成体检165人,已有6个企业预约体检。我县岗前体检工作在一些企业得到较好贯彻,说明了这些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已得到较大提高。
3、开展专项整治,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县卫生局开展对全县涉矿企业(含石粉厂)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做好以下几个方面职业卫生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健全职业卫生档案。二是督促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三是落实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制度,配备有关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保证其正常使用。四是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等。对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企业提出监督整改意见。在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乡镇——**镇,还专门召开了**镇涉矿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去年11—12月份,由卫生监督人员12人分成三组,出动车辆3辆,对全县各乡镇的涉矿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在梅仙、坂面、联合等6个乡镇,完成监督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86家,制作现场监督检查笔录86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6份。
今年4—5月份,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4名卫生监督员,出动车辆1辆, 到5个乡镇对去年县人大执法检查的26家企业再次发出了职业卫生整改意见。现已有6家企业的110名员工参加了职业健康检查,有4 家企业已预约安排7月份体检。部分企业已组织员工开展了职业卫生培训,并为职工发放了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开展石粉厂专项整治。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11个职能部门组成的整治领导小组。第一批高速公路沿线22家石粉厂整治,其中6家被责令停产关闭,16家于去年12月份完成安装除尘设施改造; 第二批36家石粉厂于今年3月份完成改造,整治后车间的粉尘浓度全部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五)、理顺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和监管水平
20xx年12月6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成立了**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人员编制21人,设置专门科室负责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从事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有4名。已有2名卫生监督员参加了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举办的为期5天全省职业卫生监督专业培训班,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
去年9月份,原县卫生防疫站(现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检查资质顺利通过市卫生局组织的专家组现场考核,11月获得省卫生厅批准,已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
二、存在问题
1、业主职业卫生法制意识较薄弱,部分业主认为该企业职业危害较小,不会造成职工患职业病,少数业主甚至还认为不存在职业危害,不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2、部分业主认为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增加企业经济负担,不愿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3、目前,我县只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职业健康检查的资质,大部分乡镇企业的职工体检无法在当地乡镇卫生院进行,因此也加大企业的成本。
4、劳动者的个人防护用品及职业危害警示标识还很不完善。
5、作业场所的卫生监测与评价要由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单位进行,目前我县尚无有资质的单位,只能协助企业邀请市级疾控中心来开展,这项工作面广而且难度较大。
三、今后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的良好氛围。拟在7月份召开全县企业业主职业病防治会议,提高业主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小读本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以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为重点,以建立职工健康档案为突破,以作业场所卫生检测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申报为辅助,继续按照“职业卫生整改计划”重点加强对职业危害大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坚持“教罚结合”的原则,对拒绝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定义务的企业将依法给予处罚。
一、职业病防治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省职业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和《防治条例》),以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煤炭、化工、水泥等行业为重点,发挥职能部门和工会组织作用,坚持维权关口前移,强化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并取得更大成效。
二、职业病防治的工作措施
(一)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引导。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认真组织企业和职工深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尤其是要抓住9月份开展《职业病防治法》、《防治条例》宣传周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等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各类企业和职工群众深刻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复杂性。要教育引导各类企业明确职业病防治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实现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经济,增强防护能力,降低职业危害。要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做到遵纪守法,抵制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促进良好职业卫生文化环境的形成。
(二)开展调研活动,把握防治重点。为切实摸清当前我市职业卫生安全危害和职业病危害现状,4月中旬,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卫生局、环保局、经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配合,对我市煤炭、化工、水泥等行业的部分企业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切实把握我市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点,为全市职业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市卫生、环保、劳动、安监等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煤炭、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的监控、监督和检查,重点做好粉尘、有害气体等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理。各级工会尤其是企业工会要继续抓好“职代会保安全”、“安康杯”竞赛工作,不断扩大竞赛活动的覆盖领域和工作实效,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适时提请市人大开展对煤炭、化工、水泥等行业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四)选树先进典型,强化分类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工会要注重做好分类指导和先进典型的选树表彰工作。要坚持因企制宜,注重实效,选树一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加强法制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法制建设。要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卫生审核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源头监管力度。要坚持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及现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要建立用人单位如实向劳动者告知所接触的职业危害情况、防护要求及待遇制度,推动企业健全职业病防控机制,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落实职业病人的工伤保险待遇。要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坚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三方协商内容,监督和协助企业落实法定责任,依法为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特别是办理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险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等。
三、职业病防治的部门职责
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各相关部门的应尽责任。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职责,齐抓共管,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卫生部门: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宣传、培训、贯彻实施工作。加大对违法现象的查处力度,依法履行职业卫生监督职能,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和技术服务机构建设,提高监督执法的工作水平。
一是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二是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卫生审核工作,做好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职业病人诊治的有关工作。
2、环保部门: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工艺产能。倡导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控制生产过程的跑冒滴漏现象,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大力实施重点污染源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开展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配套完善治污设施,改善环境质量;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解决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和行政稽查,有力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安监部门:要抓好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及现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
4、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用人单位如实向劳动者告知所接触的职业危害情况、防护要求及待遇,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落实职业病人的工伤保险待遇。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违法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要严肃查处。
5、民营经济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中小企业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改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健康。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实现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经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增强防护能力,降低职业危害,健全完善中小企业职业病防控机制。
6、用人单位:要按照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接受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要在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依法承担起规范职业病防治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法定责任;要按照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指导,面对一线劳动者开展广泛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患意识;要依法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切实落实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和康复等医药支出。
7、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本地、本产业和企业实际,有针对性的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职工群众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以矿山、建筑、化工等高危行业为重点,以农民工为职业病防治的重点人群,不断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监督和协助企业落实法定责任,改善作业场所安全卫生条件,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等活动,推进企业对职业病危害的综合治理,及时纠正各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职责。
四、职业病防治的组织领导
一、尽职尽责,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了一个好头
(一)职业卫生与三大高危行业监管有机结合
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分别依据两部法律,各有不同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为有效开展职业健康规范监管达标活动,我县首先在非煤矿山、危化品领域积极探索和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相融合的机制。凡进入非煤矿山和危化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必查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所有在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都安装了除尘设备,在建危险品企业都按照要求做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二)认真开展了职业卫生执法专项检查
一是突出重点。对全县铅酸蓄电池、冶金、制鞋企业、木制家具等企业的员工体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卫生制度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铅蓄电池、冶金、制鞋企业进行了检查。二是抓好落实。严格按照检查工作要求,深入生产第一线,采用检查台账,当场抽检,现场询问的方式对企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督促不合格的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检查企业60家,下达执法文书48份,发现隐患190条,责令当场改正96项,责令限期改正94项。三是加强学习,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全省县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为了更好的掌握职业卫生执法工作,我局执法人员还参与了全市组织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查程序现场观摩执法。
(三)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今年四月底是第十四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在此期间,我县在车站和广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通过横幅、展板现场咨询活动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宣传了《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国家安监总局避“一规定四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职业病相关知识。宣传周期间,我县一共出去宣传人员3人,企业宣传6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人数500余人次。另外,我县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6月13日,在建设东路开展了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活动日当天,组织我局发放职业卫生宣传小手册、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200余人。通过这些老百姓喜闻乐见又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使广大群众对职业病及职业病防治法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提高了他们职业健康意识和职业病防治能力。
(四)切实抓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通过加强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沟通,掌握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摸清应申报企业底数,在去年己申报基础上制定今年申报工作计划,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申报工作,根据我县实际,选择对石材加工、制鞋、冶金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率先申报达标。力争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申报企业数不少于40家的任务。
二、几点体会
我县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深刻感到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依然面临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具体讲:一是有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多。存在职业病危害行业领域多、企业数量大、接触人数多。二是多数企业主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对职业病危害不以为然,职业病防治投入不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也不强,得过且过,给职业病防治带来了一定的阻力。三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基础差,有些领导对该工作思想认识有偏差,认识不到位,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四是执法力度不够。五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水平有待提高。
三、创新方法,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一)突出源头防治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
各类建设项目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并依法依规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备或报批,确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留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欠账”。对于未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要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对不依法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将依法予以处罚。
(二)继续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健康有效规范监管达标活动
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
生基础工作全面开展,依法查处有关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纠正职业病防治过程中尤其是用人单位不规范行为,有效改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全面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实现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规范化、执法内容规范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处罚规范化,强化职业卫生监管的有效性。(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
开展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个宣传周活动,以《职业病防治法》修改6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宣教活动,各用人单位要运用企业墙报、黑板报和闭嘴电视、广播站等渠道,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利用入厂教育、日常学习的机会,向劳动者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让法律法规走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四)继续加强职业卫生信息统计和申报工作
继续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注重收集用人单位最基本的职业病危害信息,掌握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接触人数,摸清本县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职业卫生信息统计制度,及时、准确统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信息,掌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控制总体情况,为职业卫生监管提供科学数据依据。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监督辖区矿山、冶金和化工3个行业领域完成本年度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治理后,用人单位16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16家、进行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16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2.开展尘肺病攻坚行动。印发了我市尘肺病攻坚行动专项方案,建立了尘肺病攻坚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政府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逐步摸查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和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逐步建立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各县(市)区有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量,乡镇和街道有专兼职执法人员或协管员。
3.职业危害现状调查。各县(市)、区卫健局集中整合辖区所有力量对省统计局和省市场局提供的3763个企业名单逐一进行调查了解,共完成1239家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完成率达到109.74%。通过调查,逐步了解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数量分布情况,建立我市职业病危害现状数据库,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4.职业病防治项目。开展了职业性尘肺病人随访调查工作,对病人的存活情况,医疗保障情况,工伤保险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完成1679人随访任务,随访率达到82.5%。严格按照省卫健委指标确定了190家企业作为监测对象,目前各疾控中心基本已与第三方完成了协议签订工作,正在陆续开展监测。每县市均设置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覆盖率为100%。
5.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将危害因素申报与现状调查工作同步进行推进,目前全市共757家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未审核12家,审核通过721家,审核不通过24家。
6.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截止9月末,我市应检查矿山、冶金等重点行业324家,实际检查247家,发现问题384项,下达执法文书242份,责令限期整改346项,警告10家。
7.完成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印发了《牡丹江市职业病宣传周活动方案》,结合疫情防控情况,通过制作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手册,进入企业宣传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营造了全社会关注职业防治氛围,提高了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用人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对企业工人职业病防治意识有待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维权意识有待提高。
2.部分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有待提高,各地职业卫生专业执法人员严重短缺,大部分县区无专职职业卫生执法人员。
(三)明年工作打算
1.继续广泛深入地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的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一个自觉抵制、投诉举报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