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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管控精品(七篇)

时间:2023-05-31 15:11:0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电子合同管控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电子合同管控

篇(1)

企业采购管理信息化最具影响力品牌奖

每年,有将近6800亿元的采购项目应用一采通采购平台进行管理与日常采购业务的运营,包括网上寻源、电子招投标、询比价、竞价、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成本分析、订单协同、集中采购、集团化管控等全采购流程的信息化管理。

北京网达信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网达信联)旗下品牌一采通,以“让企业采购管理不再困难”为使命,始终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最专业、最优质的采购信息化管理系统,例如企业级的电子招投标、电子采购管理系统、电子采购软件/解决方案、电子采购平台等。而不断提升企业电子采购应用价值,正是网达信联十几年来持续努力希望实现的愿景。

从1999年发展至今,一采通始终领跑着企业电子化采购管理,服务于钢铁冶金、能源化工、家电电子、机械制造、交通运输、汽车、医药、纺织等多个行业。在全球领先企业中,每年,有将近6800亿元的采购项目应用一采通采购平台进行管理与日常采购业务的运营,包括网上寻源、电子招投标、询比价、竞价、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成本分析、订单协同、集中采购、集团化管控等全采购流程的信息化管理。

可以说,一采通见证了中国企业采购管理信息化的发展和演变,并与中国企业共同成长:2001年,一采通电子招投标系统被北京铁路局应用,成为电子招投标国内首次在超大型企业应用;2002~2006年,一采通推动电子采购系统成为企业谈判定价的提升软件,并且被应用于彩虹、中国华电、联想集团等大型央企和大型集团化企业;2007~2009年,一采通电子采购系统作为企业采购管理提升的解决方案,帮助500强企业实现采购管理提升;2010年,一采通形成完整的电子采购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了采购业务的集中管理;2012年,一采通形成了专项细分的电子采购系统方案,获得更多优质企业的认可,被广泛应用于采购寻源、采购流程优化管理、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集中采购、集团采购管控等,而中材集团、中国南车、新矿、宣钢、莱钢、中国西电等500强企业也成为一采通的客户。

篇(2)

关键词:电子签章 合同管理系统 法律效力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1-0104-02

一、合同管理系统的流程及电子签章的重要性

在研究合同管理系统的过程中,首要的是了解合同执行的各个环节,及其相应模块功能分析和业务处理,确保合同管理系统的流程能够顺畅执行,各层级之间能形成有效的关联与互动关系。研究多数合同系统的功能及操作流程,主要包括合同文本处理、合同审签流程、电子签章生效、合同执行与付款、合同变更与终止等业务模块。

第一:合同文本处理。合同管理系统的合同数据的唯一入口,用户可根据系统既定的合同模板规范,在系统中准确填报合同基本信息。生成合同文本的过程可以手动录入合同的必要信息:包含合同甲乙上方信息,合同标的,合法规定的相关合同的交付时间、交付物形式、付款形式及付款要求、合同验收标准、知识产权规定等。根据合同的不同形似可以选择不同的合同模板,其中合同关联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对于合同文本处理部分,通过录入信息转化为合同模板内容,并支持生成word、pdf合同文本及导出操作等。

第二:合同审签流程。合同审签流程实现合同信息的电子化审批过程,要做到合同审定环节的可定制,审批顺序可调整,合同审批过程可监控,处理意见可追溯。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合同双向审批过程,合同审批人员需要根据具体法人单位的管理特点设定审批环节,每个审批环节均可以查阅合同文本信息,供审批人做出审批判断。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可以进行逐级审批,审批流程结束合同可以进行电子签章。

第三:电子签章生效。电子签章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确认性。在线合同要求甲乙双方均可以使用电子签章,保证合同在线文本的有效性。甲乙双方的企业信息需要利用工商、金融渠道进行信息的企业信息的认证,并获得电子签章密钥介质。通过合同管理系统对于签章时间控制,避免甲乙上方同时操作同一份合同。签章完毕的合同作为有效合同文本被保管成PDF格式文档,可以被调阅、下载、跟踪文档变更。

第四:合同执行付款。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必然有时间约束、合同交付内容及质量、合同款项的支付等新信息。信息化系统可以根据客户在合同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时间、费用等信息对于合同执行进行管控和约束。除此之外,要对约束条件进行集中分析,要对合同的交付内容进行分析,时间不能早于合同起始时间,或晚于合同终止时。

第五:合同变更与终止。根据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可预知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合同或终止。需要变更合同时,需申请合同变更申请,并由双方确认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双方单位进行确认并同意后,可以启动合同审签流程,保证变更后的合同真实有效。

二、电子签章合同的法律有效性

电子签章是保证合同有效性的核心。电子合同的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电子签章的设计与实现就显得十分重要。为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与安全,书面合同需要由当事人和负责人签章、盖章,以便让双方识别是合同责任人,认可合同内容的同时确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依靠技术手段识别电子合同签章人的真实身份,保证电子合同的安全性和真实性,是电子签章在合同管理系统中起到的核心作用。

电子合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具备有效的法律依据。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电子签章合同要结合法律相关要求,对其进行集中管理,确保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同时,提高其社会影响力。第一,要从立法方面承J电子合同具有合法的书面效力,提升其在法律条款中的价值,解决电子合同法律效力问题。第二,要集中解决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通过我国《新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的分析,能对相关内容进行理解,也就是说,电子合同一般不具备传统概念下的书面正式文本,同样也有了新的概念和方式。伴随着电子签名法和新《合同法》的使用,从法律上给予电子签名以充分的认可,对电子合同的真实性与有效性进行证明和鉴定。

确保使用电子签章企业的合法性。使用电子签章进行合同签署的企业必须具备正式法人合法经营权,即营销执照。可以通过工商网、全国征信网等进行企业网站进行实名认证后,具有企业主体的法律经营主体的认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认证的企业,可以获得唯一识别身份的CA密钥,确保电子签章使用企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电子签章技术分析和应用

1.电子签章技术内涵

电子签章技术是传统印章图片的升级版,建构一个区别于所有实体印章的印章机制,保证整个合同签署过程的唯一性和合法性。

从技术上讲,电子签章,泛指所有以电子形式存在,依附在电子文件并与其逻辑关联,可用以辨识电子文件签署者身份,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并表示签署者确认电子文件所陈述事实的内容。从广义上讲,电子签章不仅包括我们通常意义上讲的“非对称性密钥加密”,也包括笔迹辨别、指纹识别,以及新近出现的眼虹膜透视辨别、面纹识、DNA识别等。目前,最成熟的电子签章技术就是“数字签章”,它是以公钥及密钥的“非对称型”密码技术制作的电子签章。我们通常所说的电子签章也是指数字签章。运用一种名为“非对称密码系统”(Asymmetric Cryptography)的技术来对发文者的电子文件作加、解密运算,其目的是使收文者可确定电子文件的发出者是谁、该电子文件在传输中未遭篡改并保证发文者不能否认其发文的行为。

电子签章广泛应用,借助实体密钥能保证合同管理系统签章流程的完整度。电子签章用户在电脑中使用CA认证证书控件,保证U盘结构和PIN码之间的对应关系,也能有效实现签章管理及签章程序。电子签章合同管理技术遵循的规范主要包括Data Encryption Standard算法、SSP02算法、R.Rivest-A.Shamir-L.Adleman算法以及散列算法等。

2.电子签章技术特征

电子签章之所以应用效果符合时代需求,主要是基于其内部数字化参数结构的有效性和科技性,能提升整体运行结构和运行参数的完整度,确保印章管控系统贴合实际需求,确保整体管理层级和管理需求得到满足。

第一,电子签章技术主要是基于公钥基础设施建立起来的,能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和安全完整性,并且由于电子签章的唯一性特征,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一旦双方利用电子签章进行合同签订,即时生效后,就产生不可抵赖性,真正实现了印章图片的业务数字化。第二,电子签章技术在运行过程中,借助密钥介质实现签章权限的有效运行,只有掌握和了解密码的人员才能有效使用该U-key的介质进行签章。第三,在实际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是利用印章对整体系统进行集中验证,一旦文档出现了篡改和恶性变动,都会对时间和具体改动条款进行历史痕迹标注。第四,在应用电子签章技术的过程借助计算机网络实现,从而能保证其签章行为克服空间障碍。由于没有了地域和时间的限制,签约的方式能实现最便捷有效的执行。第五,基于电子签章的唯一性和安全性,在实际技术运行时能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和确认,并且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电子签章使用人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电子签章在合同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现阶段随着互联网、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开展,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用户间的合作不断加深,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也变得越来越广泛。网络交易双方来说,如何确认对方的身份真实可信,如何确认对方发来的电子合同真实性、完整性、可信性和不可抵赖性是首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人们在使用合同管理系统的同时,也更加注重电子签章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提出了电子合同的安全需求,阐述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保证合同各方的身份真实性和合法权益。目前合同管理系统根据业务流程的要求,能够提供电子签章功能。实际使用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合同文本及审签处理,确保能对不同合同进行统一或者个性化的审签流程。合同订立双方均能够获取到有效的电子签章介质,能在标准化合同管理运行流程中有序执行。

特别要注意的是,在启动电子签章后,买方和卖方要对自己的相应行为进行合同文本的确认,双方能看到完整的合同文本,完成了对相应合同条款进行集中审定之后,可以进行电子签章操作,避免合同操作的重复性。买卖双方能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进行集中的合同信息管理与执行,从而提升整体管控结构和管理层级的有效性,并且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利用电子签章技术进行合同签订,也能有效提高整体项目运行系统的有效性,也满足了电子商务无纸化的办公需求,一定程度上顺应了时代的发展变化。对于企业来说是资本的节省,效率的提升。

结束语

本文以电子签章在合同管理系统中的使用方法、法律依据、技术实现方式为核心内容,对标准合同以及协议合同建立过程中,要对合同文本进行电子签章的运行方式要符合实际需求。

总而言之,合同管理系统结合了电子签章技术,在提升合同安全性和效率的同时,确保电子合同签章的操作技术和流程满足实际需求,真正实现合同签订方式和运行模型的最优化。将电子签章技术应用到合同管理系统,有效提升企业综合管理能力的同时,更能有效增强企I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黄敏,赵艳,王海瑶等.基于数字签名和数字水印技术的电子签章算法研究[J].河北工业科技,2013,29(03):149-154.

[2]朱建伟,杨丙洲.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合同管理平台开发与应用[J].天津冶金,2015,36(05):47-49.

[3]何欣.电子商务立法的两个基本问题--浅论电子合同及电子签章[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2(03):33-36.

[4]罗清彩,电子合同课题组.基于电子签章技术的电子合同平台设计与实现[J].信息技术与信息化,2016,18(03):78-80.

[5]谢汉天.工作流Petri网建模在电子合同系统中的应用[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4,29(10):65-68,72.

[6]王昕.网络环境下企业间运营模式优化探讨--基于电子合同服务平台[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3,10(10):8-10.

[7]高瑾.B To C 电子合同若干问题研究――当当网千人维权案引发的思考[D].内蒙古大学,2013.

[8]张飞,肖刚,程振波等.基于时间戳服务的电子签章验证方法研究[J].浙江工业大学学报,2014,37(03):300-305.

篇(3)

病历作为一种重要的证据材料在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工伤等人身伤害案件中,其作为核心的证据材料对案件的审理起着至关重要作用。随着电子病历的普及应用,电子病历取代传统纸质病历将成为必然趋势,但电子病历毕竟是新事物,其证据特征与传统纸质病历存在着很多的差别。因此,本文通过系统的比较电子病历与传统纸质病历的证据特征:一是证据的合法性比较,二是证据的客观性比较,三是证据的关联性比较,四是证据的质证、认证比较,以期在司法实践中能正确的评价和运用电子病历。

一、电子病历和传统纸质病历作为证据的合法性比较

(一)传统纸质病历的证据合法性

传统法律主要依赖书面形式作为法律行为的表现方式,并直接依赖有效的书面形式作为证据基础。传统纸质病历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表示的内容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材料。首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章第42条明确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1]。传统纸质病历如实记录了患者的病情和诊疗经过,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故符合证据的定义要求。其次,我国法律关于书证的定义包含原件和签字两项基本特征,传统纸质病历具备了书证的两项基本要求,故符合法律规定的书证的要求。再次,在我国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传统纸质病历一直就是以书证的形式进行运作的,并得到了司法界的一致认可。因此,传统纸质病历具备证据的合法性要求[2]。

(二)电子病历的证据合法性

虽然电子病历在实践中已经广泛应用,但在技术上,电子病历目前尚不能完全实现书证的签字及原件要求。这就对法律中以书证为基础的证据体系产生了挑战。电子病历是否具备证据的合法性要求,我们先看看关于电子证据的规定。目前,我国有关电子病历的法律规范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等。本文认为,《电子签名法》《规范》的出台确立了电子病历的合法地位,使电子病历具备证据的合法性要求。

1.电子病历的定义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的数据电文的技术特征

《规范》第3条规定:“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3]。从以上法规对电子病历定义的规定可知:第一、电子病历的基础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第二、电子病历以数字化信息形式存在、运行。《电子签名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根据其规定,第一、数据电文使用的是电子、光学、磁或者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手段方法;第二、数据电文的实质是各种形式的信息。据此,从技术特征看,电子病历具备数据电文的技术特征;属《电子签名法》规定的数据电文[4]。

2.调整电子病历的《规范》具有上位法依据

《立法法》第71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5]。《电子签名法》第35条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规定的部门可以依据本法制定政务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具体办法”。而《规范》的主要内容之一是解决数字化的病历如何实现传统纸质病历的功能。因此,本文认为,从立法目的角度看,《规范》的上位法首先是作为部门规章的《电子签名法》,《规范》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其有上位法依据。

3.现有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电子病历的应用

首先,《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虽然《合同法》没有把医疗合同规定为典型合同,但在总则中确认了合同自由原则,所以医疗合同当然就是《合同法》承认的一种非典型合同。因此,医疗合同可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病历作为医疗合同的重要表现形式,其可采用数据电文的表现形式。

其次,《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3款以列举和概括的方式规定了民事活动中禁止使用电子文书的4种情形,主要包括人身关系、不动产权益转让、公用事业服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但没有对医疗活动中使用数据电文即电子病历予以禁止[6]。

再次,当事人意思自治,是民事法律中的一项基本原则。通过电子形式进行民事领域的活动,在本质上与一般的民事交易活动并没有区别。因此,同样应当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当事人可以自主约定是否使用数据电文、电子签名。对此《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1款给予了立法上的确认,电子病历的应用也应当依此规定[7]。

综上,《电子签名法》、《规范》等法律规范确立了电子病历的合法地位,电子病历具备证据的合法性要求。

二、电子病历与传统纸质病历作为证据的客观性比较

(一)电子病历记录更贴近病情和诊治的事实

1.电子病历的时效管控性更强

临床上关于病历的书写具有严格的时限要求,例如:急诊病历的就诊时间记录应当具体到分钟,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等规定。诸如此类的时效规定在《病历书写规范》中十分常见。但传统纸质病历书写,很多时候都不能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完成。一方面,由于医护人员日常的工作量大、病历书写效率低,就很难严格的按照规范要求来书写病历。另一方面,医护人员的病历书写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往往不能形成有效监管。因此传统纸质病历在时效管控上存在缺陷。

与之相比,电子病历的录入不同于传统纸质病历,具有更好的时效管控性。一方面,电子病历改善了医护人员的书写病历的速度,提高了医护人员的书写效率。另一方面,电子病历系统自身拥有良好的监督机制,能监督医护人员按时完成病历。电子病历系统,将《病历书写规范 》规定时限编写进了病历的计算机系统程序中。医护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相关的病历记录。如果超过相应的期限系统将自动关闭,病历将无法录入。对于超时限的病历,只有经管理科室(如信息科)的再次权限允许后才能予以补记录,并且这种补记行为将被记录于计算机系统中。在实践中,许多医院将此作为医护人员晋升、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督促医护人员按时完成病历。

2.电子病历良好的时效管控性,保障病历书写更贴近病情和诊治的事实

一方面,因为传统纸质病历对病历书写的时效管控较差,导致很多临床的医护人员未能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病历记录。当再次补记录的时候,医护人员经常就会因为间隔时间太久,而遗忘了疾病诊治过程中的一些重要细节,使记录的病历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而电子病历凭借其良好的时效管控性,避免了因延迟记录而产生的细节信息遗忘,保证病历的客观性、完整性。

另一方面,病历资料作为证据材料,在医疗纠纷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工伤案件中起作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传统纸质病历常没有按规定的期限完成病历,就可能留有足够的时间,给案件中各方势力渗透进来干扰病历书写,从而影响到医护人员病历内容的记录,导致病历内容与事实的偏差,甚至是病历记录的完全失实。而电子病历凭借其良好的时效管控性,避免了外界利益的不良导向对病历客观真实性产生影响,保障了病历的客观书写。

(二)电子病历与传统纸质病历相比更不易篡改

1.电子病历充分得到患者及其家属的查询与监督,更不容易篡改

传统纸质病历的查阅具有很大的封闭性。当患者及其家属需要查询相关病历资料的时候,需要得医院相关科室(如医务部)的批准,才能得以调阅和复印,患者及其家属不能便捷的查询到自己的病历内容。而采用了电子病历之后,患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相关的电子设备直接查询到自己的病历资料,时时刻刻监督医护人员的病历写作。因此医护人员不能任意操作更改病历资料,保证了病历内容的客观真实性[8]。

2.电子病历在医疗系统内相互共享、监督,更不容易篡改

传统纸质病历只保存在就诊医院,如果病人转院治疗则需要重新进行检查。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医疗资源也给病人增加了不必要的dylw.net痛苦,而且还使得相关病历的连续性中断,不同医院病历不能相互印证。而采用电子病历后,这些不足都得到了改善。病人在各个医院的诊治结果可以通过医院之间的计算机网络或病人随身携带的健康卡(光卡和IC卡)来传输。病历的共享不仅给医疗服务带来极大的方便,同时更有益于不同医院之间医护人员的相互监督。

3.电子病历采用“双档双改”的管理模式,更不容易篡改

传统纸质病历仅采用纸质存档的方式管理病历,而电子病历则采用纸质档和电子档双向存取的方式。若需要修改病历,必须予以同时修改纸质档和电子档,即“双档双改”。故增加了修改的难度,提高了病历的可信度。

4.电子病历容易鉴别其真伪,更不容易篡改

由于传统纸质病历都是通过手写录入,其各部分内容之间的关联性和动态性较差。所以,传统纸质病历一旦被修改或者新增了部分内容也很难被发现。与传统电子病历相比,电子病历篡改后,更容易鉴别其真伪:一方面,电子病历关联、动态、自动的时间和痕迹记录,使每次修改和新增内容都会留有时间记录和痕迹。另一方面,电子证据作为数据信息的一种,一旦经过修改或新增,就会留下比书面文字信息更多检验方法。通过这些数据信息检验方法(例如:可以通过检验电子病历的生成、存储或传递该数据电文的办法的可靠性;保护信息完整性办法的可靠性;鉴别发端人的办法;根据电子病历形成的时间、地点、对象、制作人、制作过程及设备情况;明确电子病历所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有无伪造和删改的可能),得到这些计算机数据的分析报告和鉴定结论之后,再结合有关当事人(主要是录入、发送该信息及负责发送该信息的人员)的陈述进行审查对比,就可以鉴别其真伪。因此电子病历相对于传统纸质病历而言,更容易判断其真伪性。

(三)电子病历中更多的引入客观原始的病历资料,更具客观性

传统纸质病历所记录的内容并不完整。其并未按照病案管理的初衷,将所有患者相关资料都集中到病案中进行统一保管。例如:X线片,病理切片、涂片,CT、B超、核磁等各种检查资料,围手术期监护,透析治疗,康复治疗等各种检查治疗获得的大量的信息均被保存在病案之外。进入传统病案的只是简短的报告或是部分简略的影像资料,有的病历除了医嘱和病程日志,没有其他任何具体资料记录到病案中。具体信息资料被分散保管在各专业部门或被丢弃。而电子病历可以将这些病历资料重新纳入病案,不仅使病历资料更全面,同时这些病历资料与原有的病历资料相互印证病情和诊疗情况,使得病历更具信服力和客观性[9]。

综上所述,电子病历与传统纸质病历相比,更贴近病情与诊疗事实,具有不易篡改等特性,引入了更多客观病历资料。这些自身特性都能直接或间接引导病历的客观性书写。因此电子病历比传统纸质病历更具客观性。

三、电子病历与传统纸质病历作为证据关联性的比较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其联系表现为部分或全部、肯定或否定、直接或间接等。病历与待证事实之间有无关联性及关联性程度,需要在具体个案中加以判断。但此处,关键在于判断电子病历是否和传统纸质病历一样,具备证据关联性的条件。

判断电子病历的是否具备证据关联性的条件,就是应该审查认定电子病历与待证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内在的联系。首先,电子病历包含但不限于传统纸质病历的所有内容。电子病历包含了传统纸质病历的所有信息,包含了病人在医院诊断治疗全过程的原始记录,如:首页、病程记录、检查检验结果、医嘱、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等。除此之外,电子病历还包括个人终生健康状态、医疗保健行为的信息。这些内容都是医护人员对患者病情和诊疗情况的记录,都能反应客观事实,故电子病历的内容能和案件事实存在相关联性。其次,为了保证电子病历与患者之间的关联性,《规范》规定: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授予惟一标识号码 并确保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对应,进一步强化了电子病历的证据关联性。故电子病历具备证据关联性的条件。

四、电子病历与传统纸质病历作为证据的在质证和认证中的差别

(一)电子病历中引入释义功能,保障了在质证、认证过程中非专业可读性

病历资料是一种专业的文书记录,非医疗专业人员阅读起来存在很多的困难,而传统纸质病历无法得到必要的释义,进行知识关联。所谓释义,就是解释含义,对于病案,释义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不同医院不同医生或工作人员使用的术语或检查仪器记录的信息,其实际含义需要解释,以使不同的人能够正确获知其准确含义。例如一家医院的病案在另一家医院被阅读时就需要做必要的释义。二是由于医疗技术新进展造成的生疏术语、新概念、新的检查,需要对其理论根据、含义、正常值、适应症等进行解释说明[10]。电子病历中引入释义功能,不但为患者及其家属等非医疗人员阅读病历提供了专业帮助,而且增加了病历这种专业证据材料的可读性和透明性,为司法工作带来很大的方便。

(二)电子病历dylw.net与传统纸质病历在质证、认证方法中的差异

电子病历的质证和认证不同于传统纸质病历,它必须结合电子病历自身的技术特征及加密条件、加密方法,判断电子病历是否真实、有无剪裁、拼凑、伪造、篡改等。对于自相矛盾、内容前后不一致或不符合情理的电子病历,应予以排除[11]。只有与诉讼相关的事实或逻辑,且同时确定签名是当事人所为的电子病历才能被认定为证据。对病历签字的确认,除根据密码进行识别外,还应结合有关的修改记录等其他相关证据加以判断。

电子病历和传统纸质病历,虽然都是通过证据展示制度及庭审质证予以审查,但还是存在一些差别。例如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病历通常直接由被告方(医院方)保全,而原告(患者方)在调查取证时因为法律授权等问题,极难获取到对己方有利的病历资料。导致原告在诉讼中只能主张否定病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被告、原告取证能力处于完全的失衡状况。但这种失衡状况由于电子病历的查询便捷性而有所改变[12]。在实践中,原告提出合理申请后,法庭可以要求被告在审判前允许原告查阅或得到其掌握的数据化电子材料,同时披露有关电子病历的来源等与电子病历效力相关的信息。国际司法实践证明,电子病历的便捷查阅对于有欠缺因素的电子病历进行充分的质证显得尤为重要。

五、结语

虽然电子病历在证据的属性上符合了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的要求,同时对电子病历证据材料的质证和认证也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但我国目前却没有相关的法律直接规定电子病历可作为证据,对于电子病历属于何种证据形式也无分类。电子病历作为计算机技术在医疗系统具体应用产物,大大的提高了医疗系统的工作效率、减轻了医务人员的工作负担,电子病历的全面应用将成为必然趋势。故我们将不可避免要对电子病历的相关证据特征予以明确规定,消除司法实践中对电子病历的“偏见”,以保障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因此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亟须对电子病历作出立法或司法解释。同时在没有法定解释前,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确保电子病历真实、可靠、完整的前提下,将电子病历视作直接证据加以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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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见熊志海,王莉.证据特征的重新解读[M].广西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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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见郭婷,王晓东,王启辉,汤建平.电子病历的三个法律问题探讨[M].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6月第4期

[6]《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1条规定

[7]参见王红,杨宏桥.电子病历法律效力初探[J].解放军管理杂志,2007年7月第14期

[8]卞建林.证据法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4-55页

[9]参见薛万国.走出电子病历建设的误区[J].健康报,2010年10月第05期

[10]参见《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制作及管理办法》第4-25条

[11]《上海电子病历制作及管理办法》,参见http//tmra.org.tw/upload(浏览日期2012年3月1日)

篇(4)

关键词:出口电子产品;环保管控;RoHS;REACH

引言

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了电子产品的蓬勃,近年来,随着我国出口电子产品数量的急剧增加,废弃电子产品污染现象也愈加严重,电子产品的废弃物污染不仅对我国生态环境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同时也大大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不利于我国电子产品出口的顺利进行。因此,对于出口电子产品采取环保管控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可以提高我国出口电子产品对外贸易额;另一方面,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也是意义重大。

1 出口电子产品的环保管控措施

1.1 供应商源头管理

供应商源头管理对于提升出口电子产品环保水平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同时也是最为重要的。为了规范供应商源头管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第一,供应商盘点。对于出口电子产品供应商的盘点是保证供应商质量的重要举措,供应商盘点主要针对供应商的生产条件、制造标准以及采购负责人等方面进行,将供应商的信息统一在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淘汰。第二,教育训练。要对供应商进行出口电子产品环保标准的强化教育,使得出口电子产品供应商能够对有关环保标准熟悉、了解并践行在实际的供应过程中。第三,要与供应商签订有关环保保证书。在这个法制时代,任何贸易活动的开展都需要合同作为约束双方的重要保证,因此,为了提升出口电子产品的环保水平,要和供应商签订有关环保保证书,保证出口电子产品的环保标准符合相应的法规要求。同时,对于一些环保标准不过关的电子产品,可以根据合同追究相关供应商的责任,避免经济损失。第四,进行环保风险等级分类。不同的电子产品其环保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都存在一些差异,因而,对于不同种类的电子产品,其环保管控工作标准也各不相同。随着出口电子产品数量的增加以及种类的丰富,更加需要建立环保风险等级分类,对于电子产品进行环保风险划分,以此建立相关管控措施,促进环保管控工作效率的提升以及效益的增加。

1.2 有害物质检测

出口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检测工作主要包括检测方法的运用、检测项目的确定以及废弃出口电子产品的回收等方面,下面将分别对其进行阐述。

第一,对出口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检测取样的数量以及方法的运用。抽样检测是出口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检测过程中最为常见的方式,它弥补了普遍取样的局限性,使得工程量较大时,也能对出口电子产品的质量作出较为客观而准确的抽取,在节约人力物力的同时,大大地缩短了工作期限,也给电子产品供应商带来了更大的利润空间。但是如果错误地运用抽样方法,也会给检测过程带来一定的障碍,因此,熟练准确地使用该方法是前期准备工作的关键,需注意以下几点[2]:

(1)抽样时,要选择典型具有代表性的出口电子产品,不可随意选取,同时,根据材料总量选取合适的比例,严格遵循取样标准。

(2)抽样完成后,要将所取的出口电子产品制作材料放置于适宜保存的环境中,注意温度、湿度等要素的配合,防止材料变质,对检测结果造成影响。

第二,检测项目的确定。出口电子产品制作材料如同市场上出售的商品,质量不一,琳琅满目,电子产品供应商以及生产商需要根据具体环保项目确定对应的出口电子产品材料,这也有利于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度。检测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依照生产流程工艺特点,确定出口电子产品的类别、数量,同时出口电子产品的各项指标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二是,全方位多角度的检测是重点,一些单位仅仅进行材料自测从而逃避正规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出口电子产品存在的问题无法完全发现,由此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要将检测机构的检测与本单位自测有机结合,规范检测过程,保证检测结果的全面准确。三是,充分了解出口电子产品的的物理性质及化学性质,使得检测环境与出口环境对出口电子产品的影响降到最低,减少测量误差;不同性质的出口电子产品需要对应不同的检测级别,从而使监测数据更为精密科学。

第三,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与销毁。检测过程完成后,一些不符合国家标准并将对人体安全造成危害的废弃电子产品需要进行及时的回收,必要时,有关单位要将废弃电子产品销毁,以免产生不良影响。在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与销毁中,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对超标废弃电子产品进行分类,根据产品特性确认是否可以回收再利用,避免社会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其次,对无法回收再利用的废弃电子产品,要出台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相关出口企业进行出口,销毁时选择合适的机器和场所,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1.3 建立健全环保管控系统

环保管控系统的建立健全需要从出口电子产品监管制度、出口电子产品环保监控人员以及环保管控仪器等方面出发,下面将分别对其进行阐述[3]。

第一,建立健全出口电子产品环保检测制度,加大监管力度。为保障出口电子产品环保管控工作有序开展,相关职能部门及检测单位应建立一套完整详细的规章制度,确保有章可循。首先,规范生产制造商对电子产品样品的抽样和送样,记录精确的数据,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而后,在基本检测过程完成后,工作人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对于出现问题的出口电子产品,要坚决禁止在出口贸易中出现。

第二,提高出口电子产品环保管控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出口电子产品环保管控工作人员在出口电子产品的环保管控过程中的作用至关重要,管控部门应选拔高素质且具有较强责任心的环保管控人员,定期对环保管控人员进行技术的培训,提高监控水平,适应市场上电子产品种类以及功能的快速变化。建立考核制度,激发环保管控人员工作热情,及时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与此同时,增加环保管控人员的实践机会,只有这样,出口电子产品环保管控工作才能顺利而高效进行,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与权威性,从而稳定我国出口电子产品贸易活动。

第三,加大环保管控仪器研发投入,提高检测仪器精度。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出口电子产品的多样化要求环保管控仪器的更新换代速度与之匹配,国家要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及时更换陈旧老化的机器设备,优化实验室装置。此项措施有利于减轻环保管控人员工作负担,改善工作环境,增强环保管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环保管控仪器有时会出现误差,要定期对环保管控设备进行修理、维护、保养,防止由于环保管控仪器的损坏而影响检测结果。

2 结束语

综上所述,出口电子产品数量以及种类的不断增加,国内外环保指令和法规的快速变化,给我国出口电子产品的环保管控工作的进行造成了一定的障碍。为了保证电子产品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我们需要从严格供应商的供货质量、有害物质检测以及建立健全有害物质管理体系制度等方面加强对出口电子产品的环保管控,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为消费者提供环保、无污染的绿色电子产品。

参考文献

[1]史普润,袭著山.以韩国为鉴江苏电子信息产品如何应对欧盟绿色壁垒[J].商场现代化,2009,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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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物资计划;协同;标准化;信息化

一、加强全面物资计划管理,建立全程管控的运行机制

物资计划管理是物资管理工作的“龙头”,是物资采购供应链顺畅运转的有力保障,其贯穿规划、财务、基建、生产、营销等整个企业运营环节。要想做好物资计划工作,必须延伸物资管理,物资计划全员参与,以投资为主线,以项目为纽带,明确规划、财务、基建、生产、营销等物资需求项目主管部门的物资计划管理职责,做到计划一致、进度一致,项目与需求同步,资金流和物资流匹配,建立采购与需求双向互动的计划管理模式。打破物资条线与其他业务条线相互独立的管理模式,实现物资需求计划横向共管;将工程项目管理与物资供应链系统进行整合,将项目储备库由项目明细提高到物资明细,物资计划管理达到“全面覆盖、全程管控、全员参与”。

二、物资计划关口前移

改变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阶段才开始编制物资需求的做法,实现在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时项目单位同步开展物资需求编报工作。将物资需求编制和审查纳入公司可研审批流程,在可研阶段完成物资清册编制和审查。将物资清册审查意见作为项目入库条件之一,在项目储备阶段保证物资清册按程序完成。将年度需求计划编报与公司综合计划和投资计划编报联动,在公司上报综合计划和投资建议计划阶段,同步生成物资年度需求计划。

三、物资计划全口径

物资计划涵盖各专业、贯穿各层级、覆盖各电压等级,既有电网建设、技术改造、小型基建、营销投入、信息化建设等资本性项目物资,也包括大修、科研、管理咨询、教育培训、中介服务等成本类项目物资。故物资计划应做到全口径、全覆盖,全面涵盖纳入年度综合计划和财务预算的所需物资,实现物资需求计划与公司基建、技改、大修项目全面对接。实现物资需求计划与各专业实施计无缝衔接、采购范围界定清晰,做到不重、不漏、全覆盖,实现年度物资需求计划“一本帐”。

四、匹配物资计划与项目进度

物资计划应从项目下达、前期设计、工程计划、实施等环节工作入手,走出去主动服务,请进来延伸管理,及时发现项目前期物资需求工作的薄弱环节,适时与计划和项目管理部门沟通,杜绝非标物资的使用,促进各类项目物资招标集中、有序、规范开展。在项目计划阶段,物资部门应主动查询项目审查、下达和核准信息;在项目实施阶段,与项目部门紧密协作,根据年度物资需求计划,结合基建里程碑进度安排,实现项目招标需求的有序编报;在需求申报阶段,强化物资计划编制、审核、上报、平衡、执行、考核、反馈各环节管控,建立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的计划申报审核机制,保证计划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

五、物资采购标准化

物资采购标准化是集中规模采购的基础,是物资信息化应用的必备条件。强化物资标准和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等标准体系的对接,应用国家电网公司“三通一标”成果,将物资主数据和物资采购标准的各项要求融入公司综合计划管理的主要环节,是实现物资集约化管理的基本要求。统一物资需求计划上报的规范和格式,从可研初设阶段严格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建立 “非标勿审,非标勿报”制度,避免由于规划、设计、招标采购阶段标准执行不一致而重新设计复查修改,确保采购标准执行的效力。

六、强化物资计划闭环管理

一是强化合同按期履约管理。物资部门要高度重视物资到货管理,克服施工受阻、工程延期、现场不具备收货等因素影响,加大工程现场协调力度,及时组织供应商排产、到货,保证工程项目按里程碑进度进行。二是强化闭环管理。为加强物资合同的集中管控,定期对合同签订履约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处理合同签约履约事项,提出改进措施。通过将合同执行情况与计划、采购结果进行比对,形成物资从计划到采购、从签约到履约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七、深化物资信息化应用

根据物资集约化信息平台“内部一体、外部贯通、科学管控、卓越运营”的建设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不断扩展ERP业务功能,实现电子商务平台、ERP、SG186、项目计划、财务管控等不同系统的融合,实现业务跨平台跨专业无缝对接,实现物资计划“一键生成;构建支持全业务、全过程物资管理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的全覆盖,消除旁路,统一数据源。

抓住以上几点,逐步推进,按照“统一、集中、全面、刚性”的原则,使物资需求计划管理工作由“局部”向“全面”、由“被动”向“主动”、由“独立”向“协同”转变,将物资计划管理制度化、常态化,坚定人财物集约化管理的决心,迎难而上,坚持不懈,做深做细做扎实,充分发挥物资计划“龙头”作用,物资计划管理水平必将得到根本的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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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军工产品;电子元器件;质量控制;电子产品;质量等级标准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N606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13-0022-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13.011

1 概述

军工产品中电子产品的比例非常大,其中电子元器件是其最基本的单位,其可靠性也和电子元器件的质量有直接关系。高可靠性的电子元器件才能让军工产品发挥出重要作用。由于电子元器件失效而造成军工产品可靠性降低,甚至是军工产品报废的情况并不少见。数据调查显示,20世纪40年代,美国在远方地区的军用装备中有一半以上的军工产品在存储期间就失去作用,究其原因就是电子管质量问题,所以电子元器件的质量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2 电子元器件的选择和使用

2.1 电子元器件概述

所谓电子元器件,包括元件和器件,其中元件包括电阻、电容、电感以及继电器等,器件包括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等。电子元器件的质量等级主要为:进行装机使用之前,按照产品执行标准,还要按照供需两方达成的技术协议,制造与筛选工作时针对质量而制定的控制等级,等级越高则表示其可靠性越高。

2.2 电子元器件的选择

电子元器件在使用时包括选择、采购、监制、验收、DPA、存储、使用、装配、调试、静电防护、失效分析等。具体而言,电子元器件的选择原则为:(1)二、三级管尽可能不要选择锗管,可以选择硅管;(2)国产塑料封装集成电路是无法应用于军工产品的;(3)电阻RJ1~RJ7系列不可使用,可以使用RJK24~RJK26代替;(4)电容CA30由于存储时容易发生漏液的现象而不要选用,可以选择CA35;(5)继电器最好选择金属封装密封,禁止并联降额使用。

2.3 电子元器件的使用准则

根据流程进行元器件使用时也要遵循使用准则:(1)掌握元器件的技术性能,对新器件使用进行严格控制;(2)降低元器件的工作应力,包括电、热以及机械应力等,使得其实际使用应力不高于规定额定应力,降额设计可以根据GJB/Z35标准进行;(3)为了避免电子元器件热失效,元器件布局及安装时要采取适当热设计和环境设计方案;(4)为解决静电失效问题,器件设计和使用要采取防静电措施,比如防静电损失网络;(5)调试时注意仪表的正确使用,比如某些仪器是要接地的;(6)正确存储电子元器件,比如一定温度和湿度等。

3 军用电子元器件质量问题

本文对有关军用电子元器件质量问题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军用电子元器件的质量问题不仅表现在元器件自身的质量问题上,还表现于对元器件进行选取与利用时的质量问题上。

3.1 元器件自身的质量问题

主要有:一些电子元器件自身的水汽含量远远高于要求,在器件里面出现腐蚀,让器件功能失去。进口元器件的一些商改变了采购路子,元器件生产过程没有规律,产生了批次质量问题。

3.2 元器件进行选取与利用时候的质量问题

主要有:因为设计要求不合理,让选取元器件参数的时候产生质量问题。进行采购以及配送、进行装配还有调试、测试的时候,出现静电损伤进而产生质量问题。因为没有合理的测试导致质量问题。利用的时候,因为焊接操作带来了质量问题。

4 军用电子元器件的质量管控手段

军用电子元器件实施的质量管控工作属于系统工程,应该减少利用过程中的失效率,对于元器件的设计生产、选取利用还有保存这些环节实施对应的控制,对其失效原因进行分析,采取对应措施。

4.1 贯彻国军标,促使固有可靠性得以增强

军用电子元器件进行设计过程中,进行国军标的执行,其属于增强军用电子元器件质量可靠性与其等级的手段。《电子元器件质量保证大纲(GJB546A-1996)》就军用电子元器件的设计与生产产生了指导性作用,因此在进行设计与生产过程中,应主动执行。贯标执行唯一目的即为:保证产品设计与生产工艺质量达到对应的标准,从而促进其固有可靠性的提高。

4.2 建设质量信息平台,促使资源共享能够实现

由于发明出来的产品型号日益增多,设计师就电子元器件的信息需求也随之提升。因此有必要建设和完善电子元器件质量信息平台以及对应的动态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其中包括电子元器件的采购、质量、质量标准、质量等级、停产信息、供货周期等信息,还能给设计师带来选用信息、自动生成设计图册及元器件配套表,让管理者能够随时利用带来的统计分析数据,以此实现资源共享。

4.3 引导选用

承制单位利用编制厂所级的优选目录,基于选取与其利用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进行《电子元器件选择及使用指南》的对应编制工作,促使选取与其利用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变少,比如说进口器件的安全等级划分、国产器件的替代情况说明,还有元器件的降额及容差设计说明。

也能通过元器件选用的评审工作,进而强化元器件的管控工作。进行评审的时候,应重视生产厂家质量保证能力,元器件有没有达到相关要求,元器件的环境适应能力等,防止出现走形式走过场的情况出现,使得评审可以做到严格把关的效果。

4.4 规范合同,清楚元器件采购质量要求

为了保证采购质量,于采购合同里面应该给出质量条款,比如对于空腔封装元器件的DPA检测要求、水汽含量检测要求、要求厂家实施筛选的项目,进而于采购源头开始管控入厂元器件的质量。

4.5 落实筛选检验,彻底搞好统计工作

为了保证装机元器件进行了所有筛选,质量部门要安排对应的人员对入厂元器件的筛选制定报告并进行检查、搜集与其整理,进行《筛选信息统计库》的组建,实时动态的更新,就筛选报告实施归档,进而能迅速地查询信息。质量管理人员每月对元器件筛选情况进行统计及分析,对筛选批退的元器件以文件形式报给厂家,要求其查找原因,利用合理手段,搞好预防。

4.6 控制质量证明文件,严格把好源头关

当前之下我国的元器件存在很多生产单位,不同厂家的质量控制也明显地不同,为了对元器件供方的质量实施严控,保证元器件质量信息存在可追溯性,从元器件的源头对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装机元器件的

质量。

5 结语

总而言之,军用电子元器件的自身质量属于军工产品的重要之处,强化军工产品电子元器件的质量管控存在深远的意义。怎样于当今的质量等级标准上制定预防措施是目前军工产品电子元器件发展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同时要强化电子元器件进行的质量监管,良好地把握质量关,进而大力增强军工装备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1] 侯小康.关于军工产品质量保证大纲的思考[J].航空标准化与质量,2005,(6).

[2] 彭苏娥,郑丽香.进口元器件的质量控制与可靠性要求[J].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2009,(6).

[3] 牛付林,宋芳芳.电子元器件采购中的质量控制技术[J].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2005,(2).

[4] 刘冰,罗迪华.航空产品电子元器件的质量控制[J].洪都科技,2004,(4).

[5] 赵洪杰,于慧.军用电子设备研制中元器件的质量与可靠性管理[J].微电子技术,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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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贷业务 风控模式 IPC技术 信贷工厂 建议

近年来,银行业经营形势面临着很大的变化:经济降速换挡,信贷有效需求不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银行客户信用风险大幅上升;利率市场化推进,存贷利差进一步收窄;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各种新业态、新模式不断蚕食商业银行业务领域和客户基础,传统银行业务空间受到极大挤压,以上种种使得银行发展的黄金时代彻底一去不复返了。在新的形势下,各家银行纷纷开展业务创新和转型,依托于经营目标和现有资源优势,各家银行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部分银行从中间业务寻求突破,部分银行则加大同业业务的创新,中小银行,特别是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受制于网点和业务规模,更多地在小贷业务方面积极创新和探索,逐步闯出了一条收益合理、风险适度的经营之路。

一、小贷业务发展的主要风控模式

关于小贷业务发展的风控模式,从主流银行来看主要分为两类:

一个是IPC模式,主要来源于德国邮储银行,该模式重视实地调查、信息验证,主要通过对客户经理进行调查走访、信息交叉验证等方面进行培训,提升客户经理编制财务报表的技能和识别虚假信息的能力,防范信用风险;

另一个是信贷工厂模式,来源于新加坡淡马锡公司,该模式将信贷管理全流程看作是一个工厂,每个步骤力求标准化,实施流水线作业,该模式具有“产品标准化、作业流程化、生产批量化、队伍专业化、管理集约化、风险分散化”等特点。

(一)德国IPC模式

1.核心技术。德国IPC公司信贷技术的核心,是评估客户偿还贷款的能力。

在评估客户偿还贷款能力方面,主要由客户经理实地调查,了解客户产供销等情况,结合客户数据编制企业财务报表,为分析客户还款能力和决策是否放贷提供支持。

关于客户的还款意愿,主要评估客户个人的信用状况,包括征信记录、个人收入等,如有抵押物的,还会对抵押物的价值、权属、变现可能性等进行严格评估,以判断客户的违约成本。

在控制银行操作风险方面,强调内部制度的建设,重视建立微小企业和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

2.模式评价。该模式对客户经理要求非常高,因此从客户经_理人职开始,需要接受各种技术培训,包括访谈、编制报表、交叉验证等,客户经理技能水平直接决定了审批人员决策信息的可靠性。由于客户经理全程负责客户的授信管理,因此合理的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对于降低道德风险非常重要。同时,由于客户经理在调查阶段要进行大量工作,单人处理的客户数量、业务效率以及区域半径非常有限,不同人员作业质量也参差不齐,审批标准因人而异。因此该模式很难用于大规模快速不受地域限制地拓展小贷业务。

(二)信贷工厂模式

1.核心技术。相对于IPC模式,信贷工厂模式是一种批量风险管理模式。针对授信调查、审查、审批、放款、贷后以及清收等信贷全流程,设计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以及流程,开发评分卡技术,完善系统及管理工具,以实现流水线标准化作业。

2.模式评价。信贷工厂模式下,作业被切割成最小单元,每个人都能熟练地从事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由于单个人负责的工作领域极度细分,几乎没有工作的转换成本,因此效率得以大幅提升,能够较好地实现规模效应。贷款过程中,客户经理、审批人员和贷后管理人员专业化分工,对同一笔业务,从不同角度进行交叉印证,有效地遵循四只眼法则,从而也能最大限度降低客户经理的道德风险。通过评分卡实现自动审批,同时还可以通过评分卡准入分数的调整去适应银行风险偏好的改变。

(三)IPC模式和信贷工厂模式比较

信贷工厂模式在对接平台、异地展业、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方面具有IPC模式无法比拟的优势,对于计划通过小贷业务转型的中小银行而言,无疑应该选择信贷工厂模式。

二、小贷业务风控信贷工厂模式面临的主要问题

中小银行在转型开展小贷业务以前,主要以公司业务为主。在风险管控方面,采用信贷工厂模式的银行,需要在框架、流程、渠道以及风险管理工具等要素方面合理设计,照搬公司业务的信贷管理方式将难以适应小贷业务的特点,具体表现在:

一是专业团队有待打造。部分银行在向小贷业务转型过程中,直接安排公司业务团队兼做小贷业务,受到经验制约和公司小贷奖励标准不统一的影响,往往转型失败,小贷业务难以发展起来。

二是组织架构需要完善。部分银行向小贷业务转型前,审批和贷后均按照公司业务特点设计,风险部门往往没有建立起专门的小贷业务风险管理人员队伍、审批人员队伍和强大的运营和风控体系。

三是流程工具需要增强。部分银行往往缺乏标准统一的小贷业务运营操作流程,尤其是大数据、反欺诈等风控技术工具的实际运用相对薄弱,影响到风控、效率、服务和成本,导致工作效率不高,客户体验不一致,人力投入较多,较难支持小贷业务快速放量。

四是@客渠道需要拓宽。部分银行主要依靠大量招聘人员、新增小贷业务团队来拓展,不仅会增加人力成本,还会带来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也较难支持业务规模持续扩大。通过加强与第三方平台合作,拓展第三方渠道将是小贷转型的重要方面。

五是风控力度需要加大。随着小贷业务的快速发展,业务量和展业人员的增加,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都面临更大管控压力。同时,小贷业务逾期和不良贷款上升,使得利息催收、逾期处置及不良清收工作压力也相应加大。部分银行尚未形成规范成熟的小贷业务风控模式和方法体系,风险管控压力加大。

三、小贷业务信贷工厂模式关键环节打造

针对上述问题,需要从职能整合、组建团队、建设、拓宽渠道、流程控制等五个方面着手,整合资源,构建体系、队伍、平台、渠道、流程相结合的“五位一体”小贷业务持续快速发展的风控模式。

1.加强体系建设,整合小贷经营管理职能。为形成促进小贷业务持续快速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整合提升小贷经营管理职能,构建一体化的专业化经营管理体系,统筹组织开展小贷业务的政策制定、获客、调查、审批及贷后等相关工作。

2.完善组织架构,设立小贷业务专门风控团队。小贷业务专业化经营管理实施起点是完善组织架构。由于小贷业务与公司业务存在明显差异,如果由公司风控团队开展小贷业务,在风险管理理念、审批尺度等各方面都会存在冲突。因此有必要加强小贷业务风控资源配置,加大人力资源投入,加强专业风控团队建设,将其建设成为小贷业务风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强化平台支撑,构建大式操作平台。小贷业务专业化操作的重要依托是大建设。需要把有利于小贷业务持续发展的中后台职能整合到一个平台,促进小贷业务风险控制、效率提升、成本降低及客户体验优化。考虑到建设不能一蹴而就,因此各家银行可以根据职能覆盖的操作环节不同,分为大小两类。初期以小建设为主,即仅覆盖放款环节;随着经验积累和流程优化,实行大,覆盖从调查到贷后环节,其核心是解放客户经理生产力,提高客户经理作业能力,并对其工作时效和质量实时监控管理。

4.拓宽获客渠道,实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为突破小贷业务发展瓶颈,需要推进线下拓展和线上操作展业的“双线”模式,这对小贷业务风控也提出了相应要求。对线上发展,要考虑前端客户信息收集的完整性、合规性及意愿性,考虑处理的自动化、流程化、标准化,以提高效率、减少人员投入和干预,加快推进“场景化”消费金融业务发展。对线下拓展,要提升实时处理和标准化操作的能力,前端进行简单、便捷、标准化的资料收集,后端进行及时支持、处理及交叉验证,通过前后密切配合,提升效率与能力。

5.优化操作流程,推进标准化、自动化作业。各家银行可以从主打的小贷产品人手,推进全流程业务操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从获客、调查、报告、审查、审批、出账、贷后、催收等各环节规范操作人员的日常职责和业务操作的规定动作。对于主打小贷产品,尽快推动电子化、无纸化、批量化。对于平台合作业务,也可充分借鉴其技术工具,最终推进产品标准化、作业流程化、生产批量化、队伍专业化、管理集约化、风险分散化等“六化”。

四、信贷工厂模式实施中的技术支持

在上述框架下,通过信贷工厂模式发展小贷业务并实现基础技术支撑,需要重点解决以下现实问题:

1.双向视频――解决身份认证问题。身份认证是所有银行业务的起点和前提。目前传统身份认证方式主要通过柜面的“人眼识别+联网核查”,这对于远程业务有很大局限。因此,直销银行领域运用较为广泛的是“人脸识别+联网核查”技术。

从实践来看,较稳妥的身份识别方式是采用“双向视频+人脸识别+联网核查”。双向视频技术,最大的特点是不仅可以通过视频进行人眼识别,还可以进行联网核查和人脸识别,极大地提升身份识别准确性,可以更为有效地解决远程异地客户的身份认证问题。

2.评分卡项目――解决客户评价问题。互联网金融目标客户为小贷业务,对银行小贷业务发展冲击很大。为积极应对竞争,提升小贷业务作业效率是关键。银行应注意信贷数据的收集和积累,在条件成熟时,尽早推进小贷业务评分卡建设。同时,在正式应用评分卡之前,应注意建立反欺诈体系,尽可能筛除欺诈风险。具体可通过人行征信数据、司法社保税务等政府信息平台数据、电商数据、运营商和APP数据等各类数据,建立有效规则来开展。

3.电子合同――解决文本和用印问题。由于安全问题和证据效力问题,银行业长期采用纸质合同文本和实物印章签章,极大地制约了直销银行和远程异地业务开展。新合同法和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实施,赋予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了纸质文本和实物的障碍,亟待加快运用。银行应逐步推进电子合同运用,签章方面,为提高安全性,可采用实物印章线上审批的方式,尽可能在加强风控的情况下提升工作效率和客户体验。

4.电子账户――解决资金结算问题。由于中小银行机构网点局限,异地客户和直销银行必须通过电子账户结算才能开展。近期人行302号文,肯定了通过Ⅱ类账户发放贷款及收息的做法。在此基础上,中小银行应尽早研究新的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办法,合理设置业务流程和操作细节,为异地客户和直销银行的开展打开路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