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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如何防范精品(七篇)

时间:2023-05-31 15:11:0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金融风险如何防范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金融风险如何防范

篇(1)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社会总体融资规模达17.29万亿元,同期人民币贷款新增8.89万亿元,占比为51.4%,银行作为中国经济市场的融资主体地位可见一斑。与此同时,其天量融资规模背后也隐含着巨额风险。2013年6月份,金融市场遭遇经济危机以来最严重的“钱荒”,最高峰时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达13.44%,钱荒风暴席卷各大商业银行,金融市场哀鸿遍野。12月,钱荒再度来袭,钱荒的屡屡爆发是多方面的因素推动造成的,有其深刻的内在原因。而长期存在于我国商业银行体内的金融风险无疑是钱荒之祸的重要推手。此外,近期相继曝出的中诚信托30亿支付危机、山西联盛集团信托支付危机背后也隐藏着商业银行的影子,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防范和控制已经迫在眉睫,亟需引起各方重视和大力解决。

二、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的现状分析

当前,商业银行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要有三种:一是银行信贷平台自营管理产生的内生性风险。商业银行在信贷平台的运营和管理上存在风险隐患,如:国有商业银行股份改革不彻底,监督和激励机制缺位;业务授信和审批不规范,企业贷款审核和发放存在安全隐患等。此外,商业银行为追求息差利益,通过开展通道业务、信托等将贷款业务移出表外,在扩大融资规模的同时也借由资金杠杆将金融风险放大。二是房地产和地方融资平台引发的债务风险。商业银行过度参与房地产信贷市场,房地产企业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规模容量激增。数据显示,2013年房地产行业贷款新增2.34万亿,占比26.4%。房地产市场的高度泡沫化和政策不稳定性则加剧了银行金融风险。与此同时,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居高不下,据《财经》杂志分析,2013年我国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累积或达19万亿元,其中银行贷款约为10.5万亿,占比55%。地方融资平台多是参与基建建设,其投资的长期性和业务分包商的复杂性很可能使得平台陷入流动性和信用危机,成为巨额坏账。三是影子银行等监外体系风险的回流侵袭。影子银行一直是让各国金融监管体系头疼的金融机构组织,其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自由”、过高的资本杠杆率及可能暗含的洗钱、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都会对金融体系的稳定造成巨大风险。当前我国影子银行的规模究竟如何还无人得知,但有一点业界存在共识,即是影子银行的规模和影响已经到了必须引起监管主体和银行等足够的重视的地步。影子银行的存在,一方面挤占了银行本身的融资市场,分流部分投资者和储户,侵蚀了银行的基础业务。如阿里巴巴和天弘基金联手推出的余额宝在上线半年时间后,用户就超过4900万户,规模突破2500亿。另一方面,影子银行所产生的风险又将通过对融资人抗风险能力的侵蚀传导回流给银行,如2011年温州民间借贷风波中,部分参与民间融资的企业受资金链断裂影响,破产倒闭无法偿还银行债务,成为银行坏账。

三、化解和防范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的对策和措施

(一)夯实自身基础建设,完善信贷平台风险管理。打铁还需自身硬,化解和防范充斥在商业银行体系内金融风险的最终落脚点和出发点只能是立足银行本身。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应积极深化股份制改革,推动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避免所有者“虚置”下的权力失衡和监督缺位。商业银行应建立起严格规范的业务授信制度和审批体系,强化对贷款企业的信用审核和项目审查。同时,商业银行应以健全内控制度为基础,抓好银行风险预警机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加强对银行不良资产的监控和置换。在进行金融创新设计的同时,应极力避免资金部门和员工对利润的追求而无限制、盲目扩大信贷规模,或是巧借金融创新名目进行贷款资产转移,违规扩大信贷规模加强对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管和审查,引导金融创新向正规路径发展。充实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风险抵御和防范能力。定期开展资产盘查,对经营状况进行账实核对,及时化解和处置风险。

(二)建立银行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特色和银行自身发展路径的特殊性,银行业长期存活于没有退出机制的环境中,一方面推动我国银行准入门槛高,国家对银行的设立和牌照发放审核严格,造成银行竞争活力缺乏、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不足等,同时这种政策造成的垄断环境也抬高了企业融资成本,不利于减轻实体经济的减负和发展。另一方面,由于退出机制的缺乏和政府兜底机制的存在,导致一些银行在信贷过程中对企业信用状况和经济实力不加审查,不良资产、呆账、坏账不断累积,甚至将包袱甩给政府,使得金融风险不受约束的侵入金融体系和经济市场,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监管部门应积极试点研究建立银行退出机制,提高银行市场的流动性和竞争性,破除银行习惯政府兜底的惰性思维。银行退出机制建立过程中应完善对企业、群众资产的保障,避免引发危机。与此同时,政府应积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通过市场机制调节资源配置,促进优质银行和优质企业的发展和获利,提升银行融资服务能力。

(三)政策引导资本流向,推动银行对实体经济反哺。金融市场的发展是为了促进实体经济更好的繁荣发展,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推动银行对实体经济的反哺。政府应积极通过产业政策调整,加大对新兴产业、高新产业等的扶持力度,并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和税费优惠,形成政策洼地,吸引资金流入。同时,应加强对过热行业尤其是房地产行业的监控力度,严格新项目审批和动工,提高税费,挤出投机性游资,促进过热行业理性回归。地方政府应缩减基建投资规模,加强风险排查和偿付能力自查,及时化解和处置融资平台金融风险。监管机构和银行也应加强对国家经济形势的风险研判,通过合理区分设置贷款利率、贷款额度,加强流动性审查,强化资金流向监控等措施,加强对银行资金流出管理。鼓励和引导银行资金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流动,对落后性、污染性和过热性等企业,应减少和限制贷款发放,从严审查。

(四)加强影子银行监管,促进民间融资合法化。影子银行是对传统银行体系的补充,也是金融市场创新和发展的必然结果。监管部门、银行业和社会都应理性看待影子银行等监外体系的金融机构组织,多方合力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推动影子银行向着正规化、合法化和有益化发展。监管部门应正确区分影子银行中的“好人”和“坏人”,对于正能量的影子银行机构,应从“加强试点、规范发展、允许合作”的思路出发,缓步推动影子银行等民间融资合法化进程。对于合法化有困难的,应加强控制和监管,建立备案登记制度。对于一些存在洗钱、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行为的金融机构和组织,应强化线索排查,加大打击查处力度。针对金融案件存在的地域分布广、科技含量高等特点,应强化不同地域之间、和境外监管机构的协同沟通,同时建立专家会审机制。加强对网络虚拟经济的监管,建立网络金融市场风险监控和预警体系。

篇(2)

一、加强领导,扎实开展风险教育周活动

我行认真学习《关于开展“百姓金融风险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充分认识到:当前我省发生的一些非法金融活动、金融诈骗和非理性投资与理财活动,既给人民群众造成财产损失,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破坏金融生态环境,也威胁到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使金融稳定形势更加复杂。而非法金融活动、金融诈骗和非理性投资与理财活动之所以能够接二连三发生,百姓金融风险意识不强,风险防范技能缺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作为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我行有责任、有义务对百姓进行金融风险教育,切实开展风险教育周活动。为此,我行成立“百姓金融风险教育周”活动领导小组,由行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切实加强对风险教育周活动的领导。我行制定“百姓金融风险教育周”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和活动内容,确保“百姓金融风险教育周”活动顺利开展,取得风险教育周活动的实际成效,以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氛围。

二、认真学习,掌握百姓风险防范基本内容和知识

开展“百姓金融风险教育周”活动,向百姓宣传防范金融风险知识和技能,首先银行员工要掌握百姓风险防范基本内容和知识。自接到活动通知后,我行利用晨会和业务学习会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百姓风险防范手册》,要求每个员工掌握《百姓风险防范手册》的基本内容,重点掌握“如何识别假币”、“如何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如何保护自己,远离洗钱活动”、“如何使用电子银行”、“如何正确选择银行理财产品”、“如何防范股票交易风险”和“如何识别非法金融”等内容,在“百姓金融风险教育周”活动中,能够正确向百姓开展宣传,指导百姓增强金融风险意识,防范受到非法金融侵害,造成财产损失。

三、加强教育,创建良好金融生态氛围

我行加强对全行员工的学习教育,使每个员工充分认识营造良好金融生态氛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是维护我省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的需要,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使命感,积极投入到“百姓金融风险教育周”活动中,努力取得优异成绩,为营造良好金融生态氛围贡献力量。要求每个员工进一步树立金融风险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自觉承担责任,增强诚信意识,在销售金融产品和提供金融服务时,严禁销售欺诈和销售误导,要实事求是向客户充分揭示可能面临的风险,把可能存在的风险说明、提示清楚,让客户明白。要全面了解客户情况,帮助客户正确认识风险,有针对性地指导客户依据自己风险承受能力制定适当的投资计划和理财计划,使客户树立理性的投资观和理财观,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四、精心准备,确保风险教育周活动顺利开展

我行根据“百姓金融风险教育周”活动精神,按照制定的“百姓金融风险教育周”活动方案,精心准备,认真部署,着重抓好五方面工作,确保风险教育周活动顺利开展。一是提炼宣传内容,把《百姓风险防范手册》八方面内容进行归纳提炼,减少文字,精练内容,便于向百姓进行宣传,使百姓能够记住,落实到日常生活中。二是在各网点门外悬挂“百姓金融风险教育周”活动宣传口号,营造风险教育周活动的浓厚氛围,使百姓提高认识,积极防范金融风险。三是在网点大厅设置宣传展板,摆放宣传资料,具体介绍开展“百姓金融风险教育周”活动的重要意义,让百姓懂得什么是金融风险,如何防范金融风险。四是设立咨询点,指定专人负责,详细解答百姓有关金融风险的咨询,使百姓增强金融风险意识,积极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诈骗,切实维护自己财产的安全。五是编制非法金融的典型案例,向百姓进行警示,使百姓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受非法金融侵害,不让金融诈骗的当。

五、辛勤努力,确保风险教育周活动取得实效

在2015年1月6日至12日“百姓金融风险教育周”活动中,我行全体员工辛勤努力工作,全力投入到风险教育周活动中,对百姓进行认真、细致、耐心的金融风险教育,着重开展五方面的教育:一是教百姓如何通过“一看、二摸、三听”去识别假币,增强百姓对假币的识别能力,提高对假币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树立“不收、不用假币”的意识,不给假币留有任何市场。二是教百姓正确使用银行卡,让百姓知道卡片就是装钱箱,密码等于保险锁,要切实保管好银行卡,防范银行卡丢失、被盗、被冒用或被他人伪造。三是教百姓使用自助设备输入密码时,尽量用手或身体进行遮挡,防止他人窥视,切实保护自己财产安全。四是教百姓正确识别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告知百姓那些是非法金融机构,那些是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防范上当受骗。五是告知百姓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使百姓远离非法集资,能够识破非法集资的手段,认识非法集资对社会稳定的危害。

六、真抓实干,取得风险教育周的良好成效

篇(3)

前言

金融企业遭到的危机,在一定程度上也为我国金融企业提供了一定借鉴作用,从金融会计的角度来看,我国金融机构业欠缺成熟的监管机制,难以客观公正的处理问题,在对相应金融危机采取处理措施时也捉襟见肘。由此来看,我国金融会计的风险防范需及时加强。

一、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首先,我国现阶段在金融方面的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通俗来讲,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管理模式还不健全,面对一些突如其来的风险,无法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控制风险,一些地方政府对当地金融业采取的一系列干扰措施,影响了市场上的公平竞争,形成了一种不理想的氛围。还有金融监管在一些方面还未插手,一些金融机构不顾法规制度恶意竞争的事时有发生,另有一些机构自身内控措施有待加强,导致一些财务信息泄露、失真,极大地增加了发生金融风险的可能性[1]。

其次,现阶段,我国的经济环境变化极快,在这种影响下,市场经济的弊端也显现了出来,大量社会资金被金融机构收入囊中,从而市场金融机构发展不平衡,资金链参差不齐,从而导致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大大增加。另外,随着经济体系的发展,会计行业被越来越多的人涉足,这也就导致了如今的会计行业从业人员在各个方面的能力参差不齐,其中不乏一些职业素质较低的会计人员在企业中扮演重要角色,而金融风险与人为因素也密切相关,事实上,许多风险发生与人为因素也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最后还有亟待改进的会计手段,现在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不仅要求会计防范,还需要懂得如何使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增加以及掌握会计电算化的运用。

二、金融会计风险在企业中的防范措施

金融会计风险无处不在,在企业的运营中需要格外注意,对于企业经营而言,金融会计风险的预防措施十分重要,如何应对金融会计风险成为企业经营与管理的一大重点。在此针对金融会计风险在企业中的防范提出两点建议,并且这两点建议是从系统与人力两方面进行分析的,具有实践意义。

(一)金融会计风险在系统上的防范措施

针对会计金融危机我提出三方面的建议,第一,要根据当前金融会计行情,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做到从上到下,各级协调合理工作,全面加强会计工作秩序,严加打击“做假账”现象,提高会计核算质量,提供可靠会计信息,同时,杜绝所谓的账外经营现象,账外经营现象暴露出了相关管理不统一的问题,影响了金融会计职能的发挥,造成了一些金融风险,所以有意识的避免这种现象可化解部分金融会计风险。

第二,建造强有力的风险预警系统,此风险预警系统主要包括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以及事后监督。事前制定有关金融方面的预警指标体系,在金融危机可能发生之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预测到,从而避免财产的损失。事中监控指的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正常监控,主要是由金融机构会计部门和金融机构其它部门一道建立,主要是为了在金融风险发生后,减少财产的损失,使损失率控制在一定范围。事后监督分析财务基础资料,根据金融危机吸取教训,严格考核各部门金融风险控制责任指标的执行力度,减少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3]。

第三,不?嗤晟平鹑诤怂阒贫龋?优先考虑将呆坏账准备金按贷款风险程度计提,之后,依据预先确定的计提比例,按出现问题的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后造成损失的评价状况,再计提“呆坏账准备资金”。此基本可以填补有问题的项目,如果出现其它问题,可改革一些过于苛刻的计提确认条件限制。

(二)金融会计风险在有关人力方面的应对措施

改进有关报表的出具情况,金融机构应尽量要求企业提交会计师出具的会计报表,并查验该会计事务所的资质认定,杜绝虚假报表、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情况。在各个流程中,应着重注意真实性,避免弄虚作假。监管部门可以考虑金融机构单独编制一份金融报表,在原有报表的基础上,更为集中、全面、真实的纰漏有关金融风险信息。

贯彻落实实施有关责任的理念,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一环,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承担责任的问题。当然,这里的承担责任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自我承担,而是建立合理有效的责任体系,通俗来件金融风险并不是某一个人的事,而是与每一位参与者都息息相关的,广大金融机构财务会计人员都应积极主动的参与,尽自己最大努力的完成任务,将金融风险的会计防范落到实处。

打造切实可行的内控机制,确定独立的财务机制。在我看来,有些步骤完全可以交给机器来做,从而减少会计人员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件上浪费时间,建立一系列防控措施建立更加稳固的应对体系,对金融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内部有效控制,减少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任意度[4]。加强内部授权和转授权的制约,及时检查,增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

在金融会计风险中,企业需要重视的是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并推及自身企业实际发展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应对金融会计风险的情况下不至于慌乱、无措,进而获得一定的经验与竞争优势,推进企业的发展。

篇(4)

【关键词】经济法;金融风险;价值功能

一、引言

1997年的亚洲经济危机与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波及全球,论证了经济法价值与功能的重要性。只有将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相结合,同时注重经济法对金融市场的调控,才能保证经济秩序平稳健康发展。当前我们要立足经济法的实际,探讨经济法的价值和功能,将经济法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发挥其风险防范作用,从而更好地解决金融风险,为优化金融环境和防控金融风险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体系支撑和保障。

二、金融风险的特点分析

金融风险主要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因采取的管理方式不当导致企业自身发生经营危机。同时,因各个企业间存在密切的合作以及经营管理环境的变化,导致企业将内部的经营管理风险传导其他企业,致使一些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及经营风险扩大等问题,甚至波及整个行业。就我国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应格外注重金融风险的防范。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各行各业都联系紧密,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链条。因此,需认识到金融风险对经济风险产生的影响,从而平衡好各方之间的关系。一旦不能做好切实可行的防控模式,将会产生更大的金融风险。从过去爆发过的金融危机来看,金融风险的发生具有不定时性。

三、经济法的特点及在金融风险中的价值功能分析

1.经济法的特点其一,经济法具有持续的健全性。就我国目前的金融运行环境来看,经济法对其有很大影响,在法律规范层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金融行业的发展,帮助我们解决了一些经济发展中的缺陷与不足,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这是经济法稳定性与持续性的凸显。自2020年以来,我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不懈努力,经济也随之飞速发展,故而经济法应不断被完善和充实,这对于我国经济活动的开展,及金融行业的建设都是大有裨益的。其二,经济法具有涉及领域的广泛性。目前我国经济系统具有多元性、综合性,经济法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核心法律之一,应多角度、全覆盖地考虑如何更好地满足当前我国经济活动领域、金融建设方面的需求,使经济法起到规范及管控的作用。随着经济法的几次修订,其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内容也日趋完善,这更加凸显出经济法的重要功能价值。2.经济法在金融风险中的价值功能通过对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及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的原因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危机爆发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方面存在漏洞,经济的发展不能脱离于法律制度,需要法律来“保驾护航”。尤其对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高速腾飞发展的阶段,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更不容忽视。经济法最主要的价值功能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安全价值。安全是所有法律共同的价值取向,不同的法律保护权益也不尽相同,究其本质来说,安全价值是核心价值,但不同法律对于安全价值的定义也不同。比如,刑法侧重于保护国家、社会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民法侧重于保障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安全,而经济法是侧重于保障国民经济安全。对于金融行业来说,经济法所体现的安全价值在于金融财产的安全、金融体系的正常稳定运行等,金融安全是经济法安全价值在金融行业中的重要体现。然而金融风险具有普遍性,金融安全与金融风险、金融危机是相对应且紧密相连的。美国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最大的根源也是法律层面的疏漏,对此我们应吸取教训,完善我国金融行业的法律制度,做到以经济法为根基,平衡好安全与效率及利益之间的关系,切实保障我国经济环境与金融行业的稳固运行。其二,效率与公平价值。所谓经济法的公平价值是指法律关系中的任何一个主体,都能够享有利益平衡,即实质公平(主要包括规则、信息、分配的公平)。公平与效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价值关乎经济的发展与稳定。我们国家明确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配更加注重公平。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也是为了平衡好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受到经济法的影响,同时经济法也起到了合理的管控作用,经济法凭借自身的效率与公平价值,可以从各种不同的市场主体中选出合适的主体,将其匹配到对应的金融领域中,确保科学分配、资源有效利用。因此,经济法其自身的价值功能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

四、经济法对防范金融风险的应用

1.完善金融行业有关的立法经济法对于防范金融风险至关重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滞后性的弊端逐渐显露,出现了经济法对于一些金融风险不适用的情况。为建设健康、稳定的金融市场环境,要根据金融行业中显现的问题做好对经济法的完善和调整,保证在立法方面,经济法能够应对金融风险。同时,在完善金融市场相关法律的中,我们应注重对有关金融企业法律的构建,保证立法的有效和完整,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2.强化对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与市场内部的监督管理全球金融市场的运行中,政府如何运用经济法手段监管和调控至关重要,政府在金融行业中应发挥调控作用,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对金融机构加强管控。政府应注重引导金融行业的改革与发展,确保对金融行业的宏观调控,从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不仅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金融市场的内部监督与管理同样重要。由于我国金融行业起步稍晚,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仍存在一些不足,因此,金融企业内部需要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并接受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外部监督,为经济法的应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防范金融风险时,不仅要发挥经济法的作用,还要兼顾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宏观管控及金融市场内部的监督,齐头并进,才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3.加强经济法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结合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我们可以将互联网信息技术运用到金融风险的管控当中。开展网络对金融风险的监管工作,构建“全方位、全覆盖”24小时不间断监测系统,可以自动识别与发送金融风险信息给相关负责人;划分需重点监测的金融风险。网络监控作为监控金融风险的重要方式之一,将可以解决金融风险的监督管理问题。因此,加强经济法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结合,能够防范金融风险,加快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除此之外,我们也可以在本国的发展基础之上借鉴外国相关先进技术,开发适合我国的信息技术金融工具,以此防范金融风险。4.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需要我们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全面监控,但金融行业信息存在不能及时披露、隐蔽性的特征,所以如果我们不能做到全面了解金融企业信息,那么企业就极容易在交易过程中上当受骗。因此,管控及相关行业需要做好信息及时披露,让相关合作企业及时了解到对方的企业经营状况,避免造成不当合作导致金融风险的出现。对于一些网贷平台等也需要注重自身的信息披露,让用户能够了解是否存在风险,进而开展金融活动。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实现信息真实透明,也是提高防范金融风险能力的重要手段。

五、结语

篇(5)

现如今,以风险控制为基调的金融安全,已成为当今一国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标志。[1]金融风险作为一种客观经济现象,其产生既有金融业自身的原因,也有金融业之外的原因。应该从建立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和完善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入手,改进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风险的监控水平、强化金融机构的行业自律;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与化解。

一、金融风险及特性

(一)金融风险的概念

金融风险是指金融市场主体从事货币、资金、信用交易过程中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当金融风险越多越大,与之相对应的现实损失肯定也越多越大遏制出现损失或弥补损失所付出的努力就更为艰巨,当金融风险累积到无法控制程度时损失就不可避免地出现。[2]只要存在金融交易就必然会存在金融风险,金融危机是全金融系统风险的失控状态,是整体金融风险的集中释放,是金融风险经过量变过程发生的质的巨变

(二)金融风险的特性

第一,金融风险已成为现代社会影响最人的越来越集中的社会风险。一方面是源于金融业高负债经营的行业特点,导致的该行业总有一种趋于高风险的金融状态的趋势,引发金融危机和金融动荡。另一方面是由于金融资本经营的相对集中,以及对实体经济的全面渗透乃至控制,使得金融部门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牵引资源配置的核心,金融资本的集中,也使其人为操纵因素与投机意味愈加浓烈,致使金融资本极易脱离实体经济而单独运行。它将影响甚至极大地破坏着实体经济效率,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秩序。第二,制度性因素成为金融风险的最大诱因,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在新兴国家的现代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和国际化历程均比较短,其金融机构受政府的直接干预利扶持较多,风险自律也弱一些,市场容量有限,国家金融监管效能较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体系支离破碎,透明度不够,监管效率低下。第三,政府财政在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日益重要。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资本规模的日趋扩张,金融部门的外部性也越来越明显,到最后,都是由政府财政作为最后危机的解决者的,至于解决的效果如何,能否制止危机的进一步漫延,则要视各国财政实力而言。

二、金融风险的成因

(一)体制性因素。(1)财政无力向国有企业注资。(2)过分倚重于银行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直接融资从无到有,而且发展较快,但至今也未改变间接融资占绝对比重的格局。(3)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不明确。

(二)制度性原因。(1)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与赶超型发展战略。(2)国家垄断信贷制度与银行主导型的融资制度。(3)经济主体信用道德沦丧与社会信用环境恶化。(4)银行体系缺失,规章制度不健全,信用基础脆弱。

(三)其他因素。除了体制性原因和制度性原因以外,还有其他一些原因也加大了我国的金融风险,主要有:(1)企业经济效益低下。(2)金融机构防范控制金融风险的意识差。金融机构缺乏风险意识,内部管理混乱,违规经营比较普遍。(3)金融机构粗放经营,管理疏松。此外,经济结构失衡,金融法规不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缺乏法律手段的保障等

三、防范与化解

(一)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按照党的十五大报告的精神来进行。为使国有企业自主经营,就必须进一步明确国家和企业的权利和责任。

(二)对国有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我国国有银行名义上具有法人地位,实际上却无法人所必须具备的财产经营权,其经营活动也缺乏来自所有者的有效监督约束,以致出现内部人控制和不能回避政府干预的状况,无法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改变这种现状的根本途径是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推进国有银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即对国有银行进行产权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三)发展资本市场,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发展资本市场,拓宽投融资渠道,有利于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居民也可以直接将结余货币的一部分用于投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居民对银行的高债权。

(四)弘扬适应市场经济的信用道德观念。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与金融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重新培养全民的信用道德观念,优化信用环境,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基础。

篇(6)

大家好!很高兴能参加今天的会议,对我来说,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和受教育的机会。作为农信社的一名综合柜员,我始终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尽可能地使自己的工作合规合法。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简要地向大家汇报自己的工作心得,内容是“提高警惕,加强内控,防范金融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与生产建设的飞跃发展,我们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规模和交易范围不断扩大,伴随而至的是金融风险形势严峻,金融风险问题日益凸现,除了一般的违规问题外,还出现了一系列案件,有的内外勾结携款潜逃,有的挪用公款私用,有的搞诈骗伪造存折,他们利令智昏、精心谋划,钻空子,钻漏洞,破坏我们农信社的金融秩序,侵蚀我们农信社的金融财产,务必引起我们大家的重视。

要使我们农信社金融事业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建设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作出贡献,必须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消除一切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各类案件的产生。这就需要我们农信社的每一位员工提高警惕,树立金融风险意识,真正做到“金融必须安全,安全为了金融”,忠实履行自己的工作岗位职责,从自己的身边做起,从日常操作的小事做起,防微杜渐,铭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古训,加强内控,防范金融风险。

如何提高警惕,加强内控,防范金融风险,我认为,象我这样一个农信社的前台综合柜员,必须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合规操作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是我们临柜人员最为实际的工作任务。作为临柜人员,我深知临柜工作的重要性,因为它是顾客直接了解我农信社的窗口,起着与农信社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因此,在临柜工作中,我始终坚持要做一个“有心人”。虚心学习业务,用心锻炼技能,耐心办理业务,热心对待客户。在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我清楚地意识到:只有耐心、周到、快捷的优质服务才能为我农信社争取更多的客户,赢得更好的社会形象。加强合规操作意识,并不是一句挂在嘴边的空话,而是要实实在在去做。有时总觉得有些规章制度束缚我们业务的办理,制约我们业务的发展,细细想来,其实不然,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不是凭空想象出来产物,而是通过许许多多实际工作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只有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我们才能保护自已的权益和维护广大客户的权益。

二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工作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屏障,工作制度好比是家园的篱笆,只有扎紧篱笆,野狗才进不来。所以,我要严格执行农信社的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好制度就好比是建起了防范金融风险的屏障,扎紧了篱笆,使金融风险无隙可乘,无洞可钻。我要不折不扣执行制度,把制度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不符制度的事坚决不办;在执行制度时要毫不留情,做到制度上面无商量,制度上面无情面,一切按制度办理,把合规管理、合规经营、合规操作落到工作实处,严密防范金融风险。

三要树立合规人人有责理念。合规风险分布于农信社的各个工作岗位,这决定了每一项业务都是合规操作的风险点。农信社合规的责任不能光由领导来承担,而必须由全体员工共同担当和履行,每一位员工都既是各项业务的具体操作者,也是合规操作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既是合规文化建设的主体,同时又是合规文化的实践者和创造者。所以,我要积极参加农信社合规文化建设,在增强自己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的同时,增强自己强烈的合规经营意识和合规管理理念。在每天的实际工作中,坚持合规操作和管理是自己的工作职责,要自觉养成按章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杜绝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现象,逐步确立起“合规人人有责”的理念。

四要加强自身建设。社会上存在的不正之风与腐败行为是诱发农信社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意志薄弱、立场不坚定的农信社员工就是受社会上不正之风与腐败行为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所以,每个人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到合规合法,防范金融风险。我作为一名农信社的普通员工,要认真学习,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洁身自好,要正确对待名利和金钱,牢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夯实精神支柱,筑牢思想防线,做到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严要求、作风上高境界,杜绝一切社会上的不良行为与腐朽作风。

篇(7)

关键词: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体系;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9月2日

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体系是指地方政府、央行分支机构和当地金融监管部门等单位为管理金融风险而建立起来的组织系统。根据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时期特点,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事前的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阶段;第二个阶段是金融风险处置的事中阶段;第三个阶段是金融风险平息后的事后管理阶段。近年来,我国区域金融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不断地挑战着中央要求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上海部分外资银行出现流动性危机,例如香港东亚银行由于财务问题发生挤兑事件,其在上海的同业市场发生融资困难,一度影响到上海的银行间市场稳定。对此,进一步探讨和完善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对于加强金融风险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扩散,提升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处置水平,以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而言,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一、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体系

(一)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阶段。在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与评估阶段,主要以央行分支机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为主体,央行分支机构主要关注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一般采用现场评估、非现场风险监测评估和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等方式对金融风险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分析金融稳定状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向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预警。金融监管部门主要关注所监管行业或事发机构的微观风险状况,其对微观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一般通过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的方式进行监管,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从而将金融机构的风险行为平息在萌芽状态。地方政府则一般通过接收央行分支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和其他单位报告的风险监测情况,通过舆情管理和行政管理等方式对区域金融风险采取有效的措施。

(二)金融风险处置阶段。在金融风险爆发时的处置阶段,主要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统筹协调包括央行分支机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公安、财政、宣传和消防等单位的力量,对区域金融风险进行综合协调处置。在金融突发事件爆发时,因为金融风险具有传染性和社会影响性,作为最后贷款人的中央银行在金融突发事件爆发时参与风险处置过程,可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扩散,维护金融稳定,因此央行在其中扮演着提供资金救助、稳定金融市场信心和防范金融风险蔓延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此阶段,金融监管部门是金融行业的监管单位,其对金融风险的起源、传导和控制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因此在区域金融风险处置过程中,可以按照本行业对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规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金融风险的蔓延,并提请地方政府部门、央行分支机构等一同采取措施处置金融风险。

(三)金融风险平息之后的事后管理阶段。在金融风险平息之后的管理阶段,地方政府部门、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突发事件平息之后的过程、结果和影响范围等做出综合评估和总结,并从各自的职责出发,对金融风险处置结果进行善后管理工作。地方政府部门可以从财政、宣传和司法等部门职责出发,从行政角度对金融风险平息之后的各类问题进行妥善处置安排,进行责任追究、消除负面影响和损失评估补偿等。央行分支机构从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出发,对金融风险事件的发生、风险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并对地方政府专项借款和金融稳定再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做好资产保全和债券的维护工作。金融监管部门从其职责出发,做好金融风险平息后的处置工作,例如成立清算组对退出市场的金融机构进行清算处置等。

二、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稳定法律体系和协调机制缺位。目前,我国缺乏统一完整的金融稳定法规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法律规定较为笼统,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区域金融风险管理处于谁负责谁管理的状态,这就削弱了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效率,并可能错失防范风险的最佳时机。例如,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缺乏统一完整的法律规定,一些高风险金融机构无法按照市场原则实现稳定退出或及早处置,这使得问题机构在处置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缺乏法律框架的约束,容易导致金融风险积聚,从而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也需要多部门的协同配合,虽然有部分法律条款或文件提到央行负责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角色,但由于行政级别、监管套利、交易成本较高和职责范围不同等因素的存在,这些法律规章条款及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实际上多处于一种有名无实的状态,这也导致了金融稳定协调机制难以有效运行。

(二)区域金融风险监测评估体系不完善。首先,信息资源难以实现有效共享。在金融分业监管的体制下,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一般由当地央行分支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金融办等单位负责,但是各部门之间由于职责不同、监管理念差异和监管套利等因素的存在,使得信息资源无法实现有效共享;其次,区域金融风险评估方式滞后。随着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金融创新业务快速发展,金融风险传导机制越来越复杂,区域金融风险评估方法并未能做到及时更新改进,新型的评估工具和方法的开发应用也往往滞后于金融风险的变化发展,因而还难以做到及时监测金融风险动态、把握金融风险传导机制、准确评估区域金融风险状况;再次,金融风险应急管理机制存在漏洞,例如央行分支机构可以按照宏观审慎原则和监管标准,监测评估和判断金融风险情况,但由于央行没有金融业务监管权利,从而没有现场监管的体验,只能依靠非现场监测方式,其对区域金融风险的预警提示和督办整改效果往往不佳。

(三)区域金融风险处置制度不健全。第一,金融风险处置效率需进一步提高。在对区域金融风险的处置过程中,由于金融风险处置主体、处置原则、处置模式选择和相应的处置程序缺乏统一、明确的操作依据,各地区在处置金融风险时,存在选择金融风险处置模式错误、程序混乱、责任界定不明晰和相互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等问题;第二,部分规章条款实用性不强。例如,虽然《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对金融机构行政撤销的条件、程序等情况做了规定,但从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实践看,该条例的许多内容和规定还比较模糊、操作性不强;第三,缺乏专业化的金融风险处置平台。例如,没有建立有效的金融风险处置监督机制和处置信息的共享机制,在金融风险处置的过程中,金融机构的托管、接管、撤销(关闭)、破产以及停业整顿等操作程序也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金融风险处置需要专业化的人才资源,但我国还未建立专业的金融风险处置队伍以应对金融风险事件的发生。

三、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金融稳定法规体系和协调机制。对于金融稳定法规体系不健全的状况,一方面可以借鉴国外有效的金融立法经验,结合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现状,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金融基本法,研究制定《金融稳定法》,修改完善《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同时制定《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条例》、《金融机构接管条例》和《金融机构并购重组条例》等,作为处置金融风险的操作依据;另一方面可以建立金融管理机构协调合作制度和实施细则,例如建立区域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明确央行在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管理工作中的首要地位,定期召开金融稳定工作联合研讨会,评估分析区域金融风险状况,提高金融风险处置的有效性,形成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合力。

(二)提高区域金融风险监测评估体系运行效率。一是要完善区域金融风险评估体系,结合金融业的实际风险状况,科学制定区域金融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明确评估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范围等,增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二是加强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设,建立监管协作和重大事项分析会商机制,拓宽重大事项信息来源渠道,提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效率,增强对重大事项的风险反应的灵敏性和及时性;三是增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有效性,建立严格的金融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和数据采集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采用有效的金融评估方法,及时判断金融风险的动态情况,根据金融风险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提示事发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同时跟踪金融风险提示的后续进展情况,确保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整改或处置。

(三)进一步改善区域金融风险处置制度。首先,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出台《金融机构破产法》,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破产的前置程序、各主体之间的职责分工、债务清偿顺序、金融债权的保护和偿付、职工安置标准等相关规定,增强金融风险处置的操作性;其次,研究制定《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管理办法》,对金融风险处置原则,处置主体的权利义务、处置模式选择和适用性等进行明确规定,同时根据金融风险处置实践,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修改完善已有的金融风险处置各项条例,增强有关法律条款的操作性,使风险处置的具体操作有法可依;再次,根据金融风险处置经验,构建专业化、多元化的区域金融风险处置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并且培养专业化的金融风险处置队伍,从而增强金融风险处置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有效性。

主要参考文献:

[1]尹兆君.关于完善我国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思考[J].新金融,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