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6:16:3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外贸的结算方式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其实,现代企业的文案工作日新月异,特别是现在,电脑、计算器、网络等得到广泛运用,在多数企业现在已经很难分出哪些工作是属于会计的,哪些工作是属于单证员的,又有哪些工作是属于跟单员的,等等。
算盘退出了会计师的案桌,厚厚的档案资料已经不复存在了,网络取代了人们的四处奔波,许多过去会计师的工作,已经由更现代化的科学设备所取代。目前企业会计所做的工作是多种多样的,正在逐步向单证员靠拢,网络、办公设备的更新换代等,使工作分工很难像过去那样泾渭分明,界限不再像过往那样清晰。因而,随着时代的进步,会计师很有必要学习国际上通用的各种结算办法。学会商务单证操作规程,已经成为对会计师的最起码要求。
企业会计为什么一定要学习“商务单证”?
随着我国经济越来越多地融入世界经济版图,内地企业更多地参与到国际经贸活动中,可以说,商务单证知识已经成为企业会计工作的一部分,一张进入外向型企业的通行证,一门必不可少的功课。因为不论对外贸易采用哪一种支付方式,买卖双方都要发生单据的交接。实务中,单据常常代表了货物,谁掌握了单据,就等于掌握了货物。人们通过单据的转移,达到货物转移的目的,并实现货物转移的合法化。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单据化”大大便利了商品买卖时货权的让渡和转移,这就是单据的作用。如果一个外向型企业的会计没有学过商务单证课程,那是不可思议的,至少不能说是一个完全合格的会计师。
试想一下,作为一个外向型企业的会计,连什么是托收结算方式,什么是信用证结算方式,什么叫“前T/T”、“后T/T”,什么叫做“打包贷款”,或者什么叫“福菲廷”,这些外贸结算业务的最基本常识都不清楚,甚至至今仍不会制作商业发票,看不懂支付方式,如何能做称职的现代企业会计呢?
外贸结算方式越来越被内贸看好
有人说,商务单证对于外向型企业的会计固然重要,但是,不少企业只从事国内贸易,商务单证的学习就没有那么必要了吧?
回答是否定的。
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在世界经济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经济已经与全球经济融为一体,越来越多的企业转向国际化经营,积极参与到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中去。以江浙一带企业为例,多数规模生产企业已经很难依照过去的标准区分为外贸企业或内贸企业,因为它们生产的同一种商品,同时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销售。因而,采用的结算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随着各种国际上通行的贸易结算方式被众多企业采用,人们逐渐发现,国际通行的贸易结算办法,同样也适用于国内贸易结算。比如,一个客户在浙江绍兴,另一个客户在黑龙江齐齐哈尔,两地相距遥远,买卖双方相互并不了解。在交易中,同样存在着买方担心付了货款之后收不到合同所规定的合格商品;卖方担心发了货之后收不到货款的担扰。贸易双方的这种担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交易的达成。这时,我们就可以采用国际上通行的贸易结算方式,诸如信用证结算方式、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函等,来化解这些问题。
国内贸易信用证结算方式
近年来,一种简单易行的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应运而生,并且正悄悄进入精明的企业家视线。在国内贸易中,同样也可以采用国际贸易通常使用的以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的结算方式,即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
央行早在1997年8月1日就公布了《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只是当时多数企业对信用证结算办法不甚了解,人们已经习惯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赊账销售”、“代销、代售”等传统结算方式。近年来,随着进出口权的下放,更多的企业直接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去,人们更加熟悉了那些通常使用于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对信用证结算方式已经不那么陌生了,在内贸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呼声日渐增高。
信用证结算的信用基础是银行信用,银行取代进口方成为“第一性的付款人”。从理论上讲,只要卖方履行了信用证规定的条款,银行就一定要付款。也就是说,卖方通常能够收回货款。免除了商品出售后“收款”的后顾之忧。
正因为有了信用证开证银行所作的“付款承诺”,买卖双方在与他们相关的银行打交道时,每一个环节都可以得到银行的资金融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促进了双方贸易的拓展。
显而易见,通行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正在一步步地融入我们的日常工作,如果我们企业的会计师再不“加油”,就很难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了。
商务单证究竟需要学习哪些内容?
电汇(TelegraphicTransfer,简称T/T)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TestedCable/Telex)或者通过SWIFT(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给国外汇入行,指示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结算方式。又据其性质,分为“前T/T”(PaymentInAdvance)和“后T/T”(DeferredPayment)两种。
所谓“前T/T”,即“预付货款”,就是卖方在发货前即已收到货款,然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发给买方的一种结算方法。所谓“后T/T”,即“延迟付款”,是在签署合同后,由卖方先发货,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再付款的结算方式。
显而易见,“前TIT”,是一种对于出口商较为有利的结算品种。因为,出口商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等于得到了进口方的信贷,其出口的风险程度得到了控制;而“后T/T”则相反,是一种比较有利进口商的结算方式,出口商货款的收回,需要等到进口商收到货物的一段时间之后,实际上等于出口方给予进口商信贷,出口商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从某种程度反映了企业乃至整个地区外贸进出口的特点以及风险偏好。
国际结算方式的变化已经有着几十年的历史。在20世纪60—70年代,世界贸易的85%以上采取信用证方式。进入90年代以后,信用证使用的比例迅速下降,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电汇结算方式比例大幅度提高。根据表1的统计,21世纪初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企业使用信用证的比例已经下降到10%—20%,企业的出口结算方式主要采用商业手段,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信用证使用仍然保持较高的比例,但除中东地区以外,也已经下降到50%以下。
上海从2002-2007年期间,出口增长率多数年份均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表现出了良好的上升态势。在上海外贸出口迅速增长的背景下,通过分析其结算方式的构成,可以反映出上海出口企业的结算特点和偏好。
表2反映了3种出口结算方式在E海外贸业务中所占比例:电汇占到了50%以上,托收的比例在5%以下,而信用证使用比例介于32%到37%之间,即约1/3。显然,电汇方式已经成为上海出口结算的主流方式。必须指出的是,上海进出口企业采用电汇的实际比例应该比统计数据还要高出一些,因为根据了解,有部分属于贸易结算的外汇,由于种种原因,在电汇方式下直接汇入了个人账户,而按照银行统计的口径,这部分金额无法统计在贸易结算项下。
上海是全国的窗口,上海外贸结算方式的现状可以基本反映出我国,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外贸结算方式使用的基本情况。
二、电汇方式与信用证、托收方式相比较的优势
电汇方式之成为对外贸易结算的主流方式是同其具有的优点分不开的。与信用证、托收方式相比,电汇方式具有其显著的优点。
1、风险比较信用证方式虽然风险较小,但也并非是一种无风险的支付方式。进口商或开证行可以利用信用证的“软条款”造成出口方难以履约或单证不符而无法收汇。当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市场风险出现时''''甚至可以利用单证、单单“严格相符”的原则,以一些非实质性不符点为借口,拒付货款,逃避付款责任,而出口方还要承担信用证的通知费、电报费等额外费用。
托收方式和T/T一样,也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在托收方式下的出口方与银行属于委托关系。所以,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收汇客观上存在较大风险,如进口方破产或丧失清偿债务的能力,出口方则可能收不回货款。在进口人拒不付款赎单后,除非事先约定,银行没有义务代为保管货物,如货物已到达,还要发生在进口地办理提货、交纳关税、存仓、保险、转售以致被低价拍卖或被运回国内的损失。在D/A条件下,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办理承兑手续,即可取得货运单据,凭以提取货物,出口人收款的保障就是进口人的信用,一旦进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款两空的严重损失。同时托收方式也不利于出口方的资金周转。在托收方式下,出口方的收汇时间晚于L/C(即期),尤其是D/P(远期)和D/A方式,更不利于资金周转。实质上等于出口方向进口方提供了无偿的信贷。由于收汇的期限较长,在汇率波动的情况下,出口方还有可能因合同货币贬值而带来损失。
电汇作为一种商业信用,对出口商虽然具有较大的收汇风险,但在我们出口实际中其风险仍然处于可控状态。例如,在出口结算方式大多数以电汇方式的情况下,上海保持了较高的外贸出口结汇率,根据上海外汇管理局的数据,2004~2007年的出口结汇率分别为:98.93%,99.03%,100.12%,99.99%,上海出口收汇的坏账比例最高年份的2004年也只占1.07%,而2007年仅有0.01%,总体上与发达国家差距不大。换言之,对于上海出口企业而言,选择TFF并没有增加收汇风险,实际上是增加了企业的贸易机会,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2、费用比较信用证方式费用较高。信用证的相关费用不仅有显性费用,而且还有隐性费用。显性的费用是指与非证结算方式相比需要额外支付的银行费用,包括开证费、通知费、议付费、电报费、保兑费等。在带不符点出运情况下,需要支付开证行的不符点费、电报费和单据处理费,一般一个不符点需花费的整体费用在150—200美元之间。隐性的费用是指进口商借用银行信用需要承担的资金成本。隐性费用高也是进口商不愿采取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主要原因。
在托收方式下,进出口双方达成D/A方式付款的话,出口方还需要承担货币贬值所带来的隐性费用,增加机会成本。同时,在D/P条件下,进口人在未付清货款前,不能取得货运单据,无法提走货物,货物的所有权仍属出口人,但如进口人到期拒不付款赎单,出口人虽然还可把货物另行处理或运回来,但需要承担一笔额外费用及降价处理等损失。电汇方式由于不经过银行处理单据,其费用相对于信用证要低很多,与托收方式相比较在费用上也有较大优势,这是人们愿意采用电汇方式的重要原因。
3、手续和时间的比较电汇方式最大的优点就是汇款手续简便,速度快,一般3个工作日内可以到账。而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立信用证的手续繁琐,银行力、理程序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工作效率低,且只负责单据表面与信用证严格相符,不涉及货物。而在托收方式下,出口方需要先将货物和全套跟单汇票通过托收行和代收行交由进口人手中,如果在D/A或是D/P远期的条件下。出口人还需等到汇票到期日才能拿到货款,因此在时间上并不占优势。同时在上述两种条件下,进口人还要在汇票上承兑,力、理相应的手续,因此在手续上也比较繁琐。笔者在对上海10多家进出口企业的调查中发现,选择以T/T为主要结算方式的企业中,有约半数的企业结算期限在0-30天内,其余约半数的企业其结算期限则在90天之内。然而,以L/C为主要结算方式的企业其结算期限均超过90天,由此可见,使用T/T方式可以大大缩短结算期限,从而提高资金的周转效率,顺应了现代物流的要求。
从以上的比较分析中可以看到,不管是从费用方面还是手续方面,T/T是在这3种结算方式中手续最简便,速度最快,费用最低,在实际业务执行中其风险也并不大。这无疑是进出口商比较愿意采用电汇结算方式的主要原因。
三、电汇方式的风险及规避方法
综上所述,电汇方式具有汇款手续简便,汇款速度快,汇款费用低,占用资金少,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便捷的一种方式。然而由于它属于商业信用,因而仍具有较大的风险。对于进口商而言,在“前T/T”方式下容易产生损失预付款的风险,而对于出口商而言,在“后T/T”方式下容易产生收汇风险。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因采用电汇方式而遭受货款损失的案例也时有发生。所以,在对外贸易结算中选择电汇方式时必须注意风险的控制,采用有效手段来降低风险。一般来说,选择这种支付方式的前提是买卖双方都具有良好的信用,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经历。规避电汇方式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利用运输单据规避收汇风险货物在装运港装船后,出口方通常即可获得提单等全套运输单据。但是为了规避收汇风险,除非进口方有足够的信用,出口方不应立即将正本提单交付给进口方,防止进口方在获得物权象征的正本提单后,逃避付款责任。出口方的做法是:可以先将提单副本交至进口方,证明货物已经按照合同规定装运。在获得银行出具的进口方电汇货款的收据以后,再将正本提单等全套运输单据交付给进口方。出口方还应该注意的是:在获得进口方传真的电汇收据与交付正本提单或指示承运人放货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差,以保证银行将款项汇出,从而规避进口方在获得正本提单后立即向银行撤销汇款的风险,因此,最稳妥的方法是汇款到账后再提交提单正本。
2、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控制收汇风险出口信用保险是在商品出口中发生的、保险人(经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向国外买方提供信用的出口商或银行)签订的一种保险合同。根据该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保险人赔偿保险合同项下买方信用及相关因素引起的经济损失。出口信用保险有两种:一种是承保出口商的国外风险和对出口信贷的保险;另一种是卖方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免除买方不付款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使出口人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时不必承担这些风险带来的损失,达到推动外贸出口、减少出口企业收汇风险的目的,同时,投保后可提高出口企业信用等级,有利于获得银行打包贷款、托收押汇、保理等金融支持,加快资金周转。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还可为企业提供客户信用调查、账款追讨等其他业务。但是,由于出口信用保险的责任范围是因买方破产、拖欠货款、拒收货物等的商业风险和因买方所在国家动乱、或政府法规变动等的政治风险而导致卖方无法收汇的情形。只有当出口业务因这两个风险导致损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才给予赔偿,任何因第三方责任而引起的损失均在其免责之列。所以,并非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即可万事大吉。
我们在合理利用非信用证支付方式,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时还应注意:(1)应充分了解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内部规定的年度保底保额,投保人只要年度投保金额能达到双方协议规定的要求,对出口收汇有保障的定单(如T/T结算,并已收取定金,且进口国政治稳定)就可以不必投保,以减少保费支出。(2)投保人在投保时应按“保险单明细”如实申报,如有遗漏,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补报;货物出口后,若要更改收汇方式,应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否则,一旦出险,相关的损失只能由投保人自己承担。尤其不能为吸引客户,而听信客户的口头承诺,擅自改变收汇方式,从而引发收汇风险而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的严重后果。(3)合理利用信用保险进行融资业务,即可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而及时得到银行的融资,从而促进贸易的顺利进行。(4)可以利用信保公司发达的业务网络较全面地调查客户资信情况,从而避免出现欺诈等难以预料的严重后果或不必要的贸易纠纷。
3、通过选用适当的电汇方式控制风险国际贸易的每一种货款结算方式都有其利弊,进出口双方必须权衡利弊,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同时进出口各方也需要做出适度的让步,以实现利益的平衡。由于电汇结算方式为一般商业信用,企业在使用这种支付方式时,应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以控制风险。电汇方式按汇款时间分为“前T/T”方式与“后TT/T”方式两种。在基于商业信用基础上的T/T方式下,不同的电汇方式下进出口双方需要承担的资金和风险是不平衡的。所以,如果在进出口贸易中单纯使用“前T/T”方式或者“后T/T”方式对于交易双方都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在买卖合同下的贷款,50%采用“前T/T”方式,50%采用“后T/T”方式,那么,买卖双方在资金占用上就处于公平的状态。从承担风险的角度分析,由于进口方付款在先,风险略大于出口方。所以,在贸易实践中,进口方通常以降低预付货款的比例来减少风险。电汇方式下预付货款与延迟付款的比例由买卖双方磋商决定,主要依据双方的信用度、信任度及资金状况和谈判桌上的实力对比。但是,如果进口方为新客户且资信度一般的情况下,采用完全“前T/T”方式比较妥帖,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收汇风险。而对于比较熟悉且资信比较好的老客户,采用“后T/T”方式(如T/T30天或T/T60天)可能更容易被客户接受。
摘要:本文论述了电汇方式是当前进出口贸易结算中的主流方式,分析了电汇方式与信用证及托收方式相比的优点,提出了使用电汇方式的风险及规避风险的方法。
【关键词】国际;结算;风险防范
一、引言
国际结算是指国家之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密切交往发生的以货币表示债权债券的清偿行为,其中国际结算中分为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其中有形贸易中引起的国际计算称之为国际贸易结算。无形贸易引起的国际结算为非贸易结算。国际结算的出现可以促进国际将经济的交往,促进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实现。国际结算可以为本国创造巨大的外汇收入,引进外资繁荣本国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强对结算风险的防范,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二、国际结算的方式
(一)国际汇兑结算
国际汇兑结算方式时一种比较普遍的结算方式。国际汇兑结算的完成需要汇款人,接收人,汇出银行和汇入银行的共同参与方可完成,汇款过程是付款方由银行转汇给收款方。国际汇总结算之前付款人需要填写境外汇款的申请书,同时还要加盖银行的印章,同时要向汇出银行提供相应的发票,汇出银行将这些文件通过加压的形式发送到汇入银行,汇入银行在将加压文件解付给收款人。
(二)托收结算
托收结算方式是由出口方向进口方收取各种款项的一项结算方式。托收结算包括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跟单托收是将进口产品运到进口方,把相关的手续交给银行处理,托收银行在将进口商付款以后把货运等相关单据交给进口方。光票托收结算是指委托人交给托收银行汇票,这些汇票实现向国外债务人的支付。
(三)信用证结算
信用证结算是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并且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基础之上,凭借有关的单据向指定的收款人汇款的方式。
三、国际结算中的风险分析
(一)汇兑结算
1、汇兑结算就是出口商经货物发给进口商,但是货款是在货物到了进口商手里才能进行支付,这样就相当于将所有的出口货物的凭证交到了进口商手里,是一种先进货后付账的形式,这种情况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汇款什么时候能到位这个完全由进口商决定,这就要看进口商的信誉,如果进口商的信誉地下就会容易造成货物的丢失,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出口商的经济利益。
2、货到付款的形式有寄售和售定之分,这两种形式的差异点表现在付款时间上的不同,一般出口企业愿意选择售定方式进行交易,当出口商和进口商达成一致时签订有效的合同在进行付货的教育。
3、预付汇款的方式是指进口商井货款先输给出口商,出口商在接收到进口商的有效单据在进行发货。由于预付汇款设计到数量较大的金钱交往,往往采用定金预付的方式。
(二)托收结算
1、进口商和代收银行的风险:如果出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不好的情况,进口商在交易过程中寻找各种理由拒收货物,这样会对进口商的信誉造成一定的伤害。同时代收银行与进口商关系进行经济利益的协商,串通起来容易发生骗取货物的行为。
2、进口国家的风险:进口国家可能会因为战争等各种事故导致得不到正规的进口许可证,这样就会出现进口国家不能按时付款,在进行进口时,这些意外情况不得不提高警惕,尤其会对国际经济贸易产生影响的问题。
3、财务风险:如果当出口商按照进口商的要求将货物发出去之后,进口商在这个过程中寻找各种理由拒绝付款,这样就会导致出口商汇款收回失效,如果出口商寻找各种理由付款,其中的所有费用损失均为财务风险。
(三)信用证方式风险
信用证的结算方式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信用证结算方式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定的金融便利,解决了买卖双方及其不信任的矛盾,但是在国际结算中依旧存在着很多风险。
四、防范结算风险的措施
(一)风险回避
对风险进行有效的回避是从根本上对付风险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回避完全可以降低甚至避免风险发生的机率。真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出口商准备与一家外国公司发生贸易往来,首先要对外国公司的资金运作以及信誉进行充分的调查,确定其资源运作正常并且信誉良好在于其开展贸易交往。只有对那些资信条件比较好的公司才可以选用汇付的结算方式。进口商和出口商都要意识到结算风险的出现会使双方受到一定的损失,因此进口商和出口商要签订有关条约,选择好结算货币,本币作为结算货币产生外汇风险的可能性比较小,但是在交易过程中需要用外汇结算,要争取实现在出口用硬币,在进口用软币的要求,这样可以有效降低结算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二)交易前与贸易目标国政府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出口商与贸易目标政府签订相关的合作协议是一种寻求政府保护的有效方法,出口企业要尽可能与目标国政府签订官方协议,保证贸易过程中风险降至最低,同时也有利于贸易过程中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成为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依据。
(三)对双方的合作进行风险评估
出口国要对进口国的政策以及经济环境进行有效的评估,如果政策和经济环境都很好,那么将会大大降低贸易过程结算风险的出现,同时在对风险进行评估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市场调查的形式,调查政府对对外贸易的支持率以及各比对外贸易风险和利益的对比率进行调查,准确的估算出风险情况。
(四)签订官方承认的信用保险
随着国际间经济联系的加强,很多国家的企业为了鼓励本国开展进出口贸易,往往会在对外买一企业中提供出口贸易保险,这些保险当对外企业在进出口风险过程中遭受到损失会给予一部分赔偿。因此为了有效避免结算风险,我国外贸企业可以选择签订官方承认的信用保险,这样当风险发生时候可以得到一部分补偿,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经济损失。
(五)建立有关的信用管理部门
我国外贸企业中往往缺乏相应的管理体制,这样就会导致外贸过程中出现问题,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很多外贸企业内部并没有专业的信用风险管理部门,这样就会导致风险预见性低,专门从事风险管理的人员少,这无形之中就会加大企业的风险。因此外贸企业要建立信用管理部门,信用管理部门是一个专业性很强,同时综合性很强的工,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胜任的,要选择专业人士进行信用管理的工作。
五、结束语
随着近年来世界各国的经济不断发展,世界经济联系日益加强,国际之间的贸易日益紧密,国际贸易与其他行业的风险相比较大,并且风险存在于每一个环节,风险的出现会对外贸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结算在贸易过程中处于重要的环节,因此在进行对外贸易过程中要树立结算风险的防范意识,随着世界经济联系的不断加强如何避免国际贸易中结算风险,实现资金的正确周转是一个值得谈论的问题。本文从风险回避,交易前与贸易目标国政府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对双方的合作进行风险评估,签订官方承认的信用保险,以及建立有关的信用管理部门五个办法对结算风险的防范进行了有效的讲解,希望能够为国际贸易过程中结算风险的防范有一定作用。
参考文献:
[1]刘玉巍.浅议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流程内部的风险防范措施[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8(12).
[2]贺晓博.论中国财政金融学信用证软条款[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7(18).
[3]李雪竹.信用证风险及其防范措施[J].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08(8).
[4]刘燕.国际结算中的风险及防范对策[J].牡丹江大学学报,2008(6).
[5]刘东.刍议我国外贸企业托收方式出口的风险防范[J].胜利油田职工大学学报,2007(6).
[6]明洁,李根.船舶出口企业结算风险防范研究[J].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
[7]李建春.国际结算中的风险防范[J].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1(2).
[8]黎婧.简论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及防范[J].科教文汇(下旬刊),2007(8).
据有关数据显示,在我国对外贸易中,以银行信用作保的信用证结算比例已经下降至20%以下,而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赊销和承兑交单的付款模式的规模逐渐扩大,比例已经上升到80%左右。不仅如此,对于中小型外贸企业而言,传统意义上的优质欧美客户还倾向于延长付款期限,往往是货到后90天甚至长达一年付款。付款期限的延长更是让中小型外贸企业应收账款的风险大大增加,在出口收汇时不仅面临信用风险,而且还需要应对汇率波动风险。
一、中小型外贸企业应收账款损失现状
根据商务部研究院2005年对近千家出口企业的抽样调查,我国出口企业平均坏账率约为5%(同期发达国家仅为0.25%-0.5%)。如果以5%的坏账损失率为静态值测算我国近8年来的坏账规模,中国经常项目下货物出口的损失规模是惊人的(如表1所示)。
当然,以2005年平均5%的坏账损失率作为静态值来对出口坏账规模进行估值缺乏科学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报损数据更能直观和准确的反映出口坏账的基本情况。据中国信用保险公司统计数据表明,2003年到2007年,参保企业的报损率平均为1.3%,而2008年以来,由于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信用环境恶化,收汇风险大幅度提升,无论是北美、欧盟还是新兴市场,参保企业报损率均超过了3%,而这一数值还是中国信用保险公司在经过资信调查,剔除了资信欠佳的进口商基础之上的。
另一方面,美国为刺激本国疲软的经济,实行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利用美元对外贬值促进出口;欧盟陷入欧债危机的深渊,世界对欧元信心不足,再加上中国对欧美长期的贸易逆差使得欧美等国积极施压人民币升值,不仅削弱了中小型外贸企业的出口竞争力,而且打压了他们的利润空间,远期付款的结算方式使得出口商可能面临汇率和资金时间价值的双重损失。
从表2可以看到,在欧美政府的大力施压下,人民币兑美元和欧元在过去的五年多时间里汇率已经累计升值分别达9.54%和20%。虽然目前中国出口以人民币结算的比例在增加,但主要集中在东盟地区。作为中国第一及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对欧盟以及美国出口主要以美元为主,从长期来看,人民币升值预期使得外贸企业出口的外汇收入缩水,盈利空间被汇率上升进一步挤压。
二、中小型外贸企业收汇风险成因分析
(一)出口结算方式的选择
传统的出口结算方式主要包括汇付(先付款后发货,先发货后付款)、托收(即期付款交单、远期付款交单、承兑交单)、信用证结算(即期付款信用证、远期付款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等三种方式,同时还有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国际保理以及福费廷(包买商)等四种附属结算方式。由于大部分中小型外贸企业出口产品缺乏品牌价值,产品附加值低,同质化严重,在国际市场上还面临越南等国的强力竞争,所处行业是典型的买方市场,普遍缺乏议价基础,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处于不利位置,为了增加出口,不得不将贸易条件作为提升出口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赊销(O/A)成为企业维系生存的无奈选择。有调查显示,目前,我国近七成的出口合同都是采用放账赊销的形式,已经取代了信用证和预付款等成为主流支付方式。这种方式虽然促进了出口的增长,但是坏账损失风险却大大提高。
(二)国际信用环境恶化
作为中国最大的贸易对象,欧美市场消费量大,商业信用好,支付能力强,是外贸企业出口的必争之地。由于欧美等国有发达的信用监管体系,商业信用能很好的约束企业的交易行为,企业信誉普遍良好,是外贸行业传统意义上的优质市场。然而,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欧美等国国内经济低迷,消费者消费意愿和消费水平大大降低,很多企业面临流动资金紧张甚至破产的风险,货款拖欠现象严重,给外贸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出口损失。
(三)信用风险管理意识相对淡薄
目前,我国中小型外贸企业在发生货款被拖欠之后,从成本控制角度考虑,对于拖欠期相对较短的往往通过订单经手外贸业务员自身追收货款,而对于拖欠时间较长的货款则委托专业的机构追收货款,部分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的则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而进口商身处世界各国的现状使得出口商在追讨账款时困难重重,相当被动。外贸行业是高风险行业,从接单、制造、出运到交货、结汇等各个环节都存在风险,要保证安全收汇,每一个环节都要加强风险管理,而很多企业缺乏风险的事前管理,未进行外企信用评估就在结汇方式上给予优惠条件,对授信额度缺乏控制,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加强客户信用动态管理,账款追讨不及时。
(四)赊销缺乏债权担保
由于中国出口商缺乏等级债权人的意识,对于出口赊销往往就是以信用做为担保条件,如果由于进口商申请破产而出现货款拖欠,往往很难收到货款。以中国主要出口市场美国为例,如果进口商申请破产,出口商货款的追收只能走法律程序。根据美国的法律,企业申请破产后,法院将通过破产程序保证同级债权人获得同比例的金额分配。美国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主要有三个等级:担保债权、无担保优先债权和一般无担保债权。一般只有在上一个等级的债务得到全部清偿后,下一个等级的债务清偿才能开始。而现实是,中国出口商的角色一般都是无担保普通债权人,受偿等级较低,在破产财产被用以偿还银行或者保理商的抵押担保债权后,几乎就很难再得到分配了。
(五)商品质量问题遭拒付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进口商除了在货款拖欠上花样百出外,还会找各种理由变相拒绝付款或者降低付款额度,任何细微的商品质量问题都可能成为进口商拒绝付款的一个重要理由。我国不少商品的出口是以打货样或者船货样作为标准来装船出口的,但由于商品出口量大,在一批商品中难免出现个别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外商借此拒绝付款或者要求更低折扣,而出口商为了追讨货款,不仅需要提交证明材料,而且要与进口商据理力争,这个过程往往需要花费时间成本和协调成本,进口商货款拖欠时间越长意味着更大的汇率风险损失,而协商解决的结果往往是出口商的利率和折扣损失。
三、加强中小型外贸企业收汇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切实可行的信用管理制度
对于我国大部分中小型外贸企业而言,由于其出口总量相对有限,企业机构相对精简,很多小企业甚至只有总经理以及外贸业务员两级,外贸业务员负责外销业务的所有环节,包括客户开发、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单据缮制、客户管理及维护,总经理本身不仅从事公司的管理,掌控全局,自身也兼做本公司的出口业务,从企业成本管理的角度来看,建立一个独立的应收账款决策机构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对困难。因此,笔者认为,可以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来配备专门的风险管理人员:如果是小型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相对有限,可以由企业行政管理人员负责整理外贸业务员提交的客户资信等级分类情况,跟踪和监控应收账款并向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做最终决策;对于规模较大的中型外贸企业,可以在财务管理部门下设风险管理分部,并直接向财务经理汇报(流程如图1)。
这种信用管理制度可以给企业决策层提供较为及时、完整的信息,提高决策质量,从源头上加强对收汇风险的控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对交易各环节所出现的问题进行掌控处理,如果由于债务人的财物状况出现了问题,亦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债务追讨,实现事前、事中与事后控制,降低收汇风险。对于初涉外贸领域或者缺乏相应信用风险管理经验的中小型外贸公司而言,也可以实施信用管理委托制,将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外包给专门的信用咨询管理公司。
(二)充分利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多种服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自2001年12月运营以来,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根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2002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金额仅为27.5亿美元,而金融危机发生以来,2009年1月至2011年11月,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金额达5405.7亿美元,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02年-2008年间累计承保金额的3.1倍;2012年1-11月总承保金额3072.2亿美元。过去十年的年均增长率达到70.5%,其中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实现承保金额2480.7亿美元,重点服务群体是中小型外贸企业。截至2011年底,我国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达11.2%,已经超过了世界10.5%的平均水平,部分省份如浙江、福建、广东、云南均超过了20%,接近世界中上水平。2012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共向1838家企业支付赔款11.8亿美元。
以上数据表明,我国中小型外贸企业已经越来越重视出口信用保险对于转嫁企业收汇风险、促进出口的重要作用。但是,目前中小型外贸企业对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其它风险控制服务还缺乏一定的认识和重视,需要及时转变观念,了解相关服务并充分利用:签订出口合同前选择资信评估服务,将海外企业资信调查报告、企业信用评级和国家风险手册及行业分析报告作为决策依据,防范各种商业风险;在商品出运后,缮制好所有单据,通过保险融资服务办理押汇或人民币贷款业务,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在外商拖欠货款时利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多年国际商帐追收经验,解决逾期欠款难题,进一步降低收汇风险。
(三)依据客户信用等级争取多样化的出口结算方式
近些年来,高额的出口坏账损失和高比率的出口信用保险理赔率让人触目惊心。中小型外贸企业必须转变观念,在洽谈出口业务时慎重考虑以赊销为优惠条件的招揽客商方式,在实务中尽力争取对自身相对公平甚至有利的结算方式。
在国际信用环境恶化的情况下,对于金额较少的出口业务,例如样品单、尾货单坚决选择西联汇款(WEST UNION)、速汇金(MONEY GRAM)等快捷汇付方式,先付款后发货;如果出口量较大,尽量采用即期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若无法满足,可争取假远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或者备用信用证,获取银行付款承诺;如果由于信用证银行费用以及资金周转等原因,进口商坚决不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出口商在了解进口商具体资信情况后可以给予相应的授信额度,灵活的采用汇付与跟单托收比例结合的方式,同时通过出口押汇降低风险,或者办理国际保理业务和福费廷(包买商买断)业务来转嫁风险,也可以通过中国市场上一些融资公司的融资产品早日收汇。如中国出口融资(英国)有限公司就针对中国外贸企业出口赊销量巨大的现状推出了“创新型赊销解决方案”,出口企业可选择30天、60天、90天甚至120天的赊账期限,并获得在出货后可立即获得发票金额80%货款的承诺;对于金额偏大的出口业务,可以选择信用证与汇付、信用证与托收等方式,也可以在签订出口合同时规定分批发货、分期付款来控制风险。针对不同的贸易额以及不同等级的外商,采用多样化的出口结算方式组合虽然会增加公司的管理成本,但却可降低外贸公司的非系统性风险,提高公司应收账款的安全性。
(四)运用切实可行的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
对于采用赊销(O/A)、远期付款交单(D/P)、远期承兑交单(D/P)结算方式或遭遇外商拖欠货款的出口商来说,时间越长汇率风险越大。为控制汇率风险,中小型外贸公司应该利用合适的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
目前,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合约、金融期货、金融期权以及互换协议四大类。由于金融期货是在期货交易所交易,实行会员制,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且逐日结算,交易会员往往要预留一笔数量相对可观的流动资金避免被强行平仓,而在现行国际经济环境下,中小型外贸企业准时回收货款比较困难,资金链相对紧张,保证金制度会增加企业资金负担;金融期权买卖的是一种执行合同或者不执行合同的权利,期权购买者既能实现保值,又有可能从汇率变动中获利,但是期权费和期权交易佣金比较高,加上中国实行欧式期权,只能在到期日行使权力,无法在最有利的时机选择执行或不执行合同,购买期权收益往往低于购买成本,因此汇率变动不大的情况下购买金融期权性价比不高,而如果汇率变动大且趋势明显,金融期权不容易购买;远期合约是在场外进行的交易,通过实现约定币种、金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到约定时间进行实际交割,交易程序简单,交易方式灵活并且不要求实际资金支付,对中小型外贸企业而言是一种较为理想的规避汇率风险的工具;货币互换是通过不同币种债权、债务的调换达到保值的目的,但寻求合适交易对象比较困难,搜寻成本较高。为提高中小型外贸企业规避金融风险的能力,政府需要加强对场外市场的引导。如证监会下设出口汇率风险管理部门,统一收集中小型外贸企业出口应收债务或者进口应收债权情况,将企业债权债务信息进行统一匿名,帮助企业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由于中小型外贸企业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在世界经济普遍低迷、国际信用环境恶化的环境下,企业必须加强风险管理,通过建立低成本、高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金融机构多样化风险控制服务,采用灵活多变的结算方式降低应收货款的坏账损失风险,运用行之有效的金融管理工具规避汇率波动损失,保障企业资金安全,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经济基础。
参考文献:
[1]朱幼凤.金融危机下中小外贸企业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J],经济论坛,2009(7).
[2]刘鑫,谈外贸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及防范[J],商业文化,2008(1).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浙江 宁波 315000)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在国际贸易领域中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我国在对外经济往来中,进出口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很大的风险。不论是作为进口方还是出口方,在进出口业务的国际结算中,依然面临很大的风险,只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降低在进出口业务中国际结算风险。通过分析进出口业务中主要国际结算方式存在的风险,从而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 :进出口业务;汇率风险;信用风险;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740.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8-0056-02
收稿日期:2015-02-10
作者简介:蒋晓影(1969-),女,浙江宁波人,本科,经济师。研究方向:国际业务和银行信贷管理及审批。
对于我国进出口业务中国际结算的风险与防范问题,应该结合我国进出口业务的具体情况,分析经济往来中的进出口业务国际结算方式风险,建立国际结算风险管理机制,对国际经济进行准确的定位,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有效规避国际结算风险。
一、国际结算方式的风险
在进出口业务中,国际贸易结算风险,是引发损失的一种可能性,具体指在国际贸易结算的中,由于某些因素发生未知变动,致使结算主体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给企业的进出口业务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国际结算方式的风险种类
1. 结算风险
在进出口业务,结算风险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进行汇付结算时,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如果买卖双方失去信用,就会导致货财两空的情况发生。其次,用信用证结算时,存在拒付资金的风险。由于信用证结算只是一种单据买卖行为,一旦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就可能造成拒付资金现象;在信用证中,对有些细节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买方就会在细节中挑毛病,导致结算中不成功;信用证是一种信用的证明。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伪造信用证的现象层出不穷。用伪造的信用证进行结算,导致与单据不符,被迫降价。
2. 汇率风险
国家制度及法律的变化调整,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际结算方式。这是因为在国际结算中,卖方发货到买方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中,若是汇率波动较大,将会造成货物贬值,从而给商家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
3. 客户信用风险
客户信用风险是一方的不能按照合同进行履行职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一定风险的问题。信用风险的情况主要分三种:第一,财务状况较差的客户没有偿付的能力;第二,出口方对新客户不了解,进行欺骗行为;第三,大额订单客户为了获取优惠,在进行付款时以种种理由拒付贷款。
三、进出口业务国际结算方式风险成因
1. 缺乏风险管理制度
在进出口业务的国际结算中,防范国际结算方式风险的管理还存在不足,不重视国际结算风险管理制度,导致企业风险管理状况不能满足自身抗风险需求,造成企业进出口业务损失。
2. 结算方式保守
进出口业务的国际结算方式,主要分为商业信用结算与银行信用结算。在进出口业务实际结算中,我国进出口企业过分谨慎,交易过程中一般使用银行信用结算,在极少数情况下才会利用商业信用结算,导致企业错过商机。
3. 信息规范性低
在进出口业务中,在对进出口双方的信用信息进行收集的过程中,缺乏对客户信息的了解,未对客户信用信息进行管理,导致进出口企业出现信用问题,从而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四、防范进出口业务国际结算方式风险的措施
在国际结算方式风险中,由于其涉及面广,内部关系较为复杂,因此,应该对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国际结算方式风险进行一定的控制和管理,以提升进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1. 在进出口企业中建立管理制度
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的竞争,进出口企业需根据客户的信用信息,建立信用管理部门,由专业的管理人员对客户信用进行一定的管理,完善客户信用资料。同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管理企业进出口业务,控制国际结算风险问题,提高企业进出口业务的竞争力。
2. 选择合理的国际结算方式
在出口业务国际结算中,需要根据不同的客户类型选择合理的国际结算方式。我国的出口企业在经济往来中要掌握出口业务的主动权,进一步把国际结算风险降到最低,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我国出口企业竞争力。在面对存在风险的客户时,出口企业可以要求对方应先付一部分的定金,或者是要求对方进行信用担保,从而有效避免国际结算风险问题。在出口业务中,选择合理的国际结算方式,有利于规避业务结算风险,提升企业在国际中的竞争力。
3. 对信用证支付的风险防范
由于在信用证支付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要对信用证支付进行风险防范。首先,进出口企业需要对信用证进行认真的审查,要保证单证与信用证保持一致,还要对信用证的各项条款进行检查,禁止对条款进行随意地更改。其次,进出口企业可以严格按照信用证制作不同的单据,严格控制单据的质量,保证单据信息完整以及单据和信用证保持一致。最后,在进出口企业中还要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加强对信用证基础知识的培训,使得进出口业务人员更加熟练地掌握信用证知识,优化进出口企业人才资源实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对近出口业务的国际结算风险控制力度,防范进出口业务的国际结算方式风险。
4. 加快国际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金融危机使得世界政治与经济环境更加复杂,加剧了进出口业务的国际信用风险,使我国的进出口贸易面临极大的挑战。因此,必须发挥快政府主导作用,建设国际风险防范体系,收集各种风险信息,为外贸的平衡增长提供保证。
5. 完善风险监管机制
进出口业务国际结算属于高风险业务,因此要加强对国际结算业务的监管。银行必须要对企业经营能力以及盈利情况进行把关,做好细化业务风险审核工作。基于国际结算方式风险,应该加强对进出口企业业务的风险监管工作,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国际贸易结算的实效性,降低进出口业务国际结算风险。
6. 建立电子商务平台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高科技技术应用于各行各业,逐渐改变我国的贸易方式。因此在国际结算业务中,可以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构建信息技术共享平台,为客户提供及时的业务信息,方便管理及维护进出口贸易双方的信息数据,从而提高业务处理的效率,让客户及时了解重要讯息,降低操作成本,避免结算风险。
五、结语
综上所述,针对进出口业务问题,应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解决其主要国际结算方式风险。在风险防范过程中,既要考虑到国际结算方式,也要综合考虑其外围因素,结合企业客户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合的结算方式,有效降低进出口企业的国际结算风险,提高企业竞争实力。
参考文献:
[1] 陈立龙. 我国外贸企业国际结算的风险及防范[J]. 财务与金融,2011(10):26-29.
[2] 张晓芬, 耿红. 论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风险及规避措施[J].辽宁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89-92.
[3] 戚亿芳. 外贸企业如何化解应收账款风险[J].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4):56-57.
[4] 吴建功, 澎湃. 出口贸易商业信用风险的形成与防范[J]. 财会月刊,2011(34):45-46.
关键词:海外欠款信用管理结算方式风险防范
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出口贸易累计有1000多亿美元的海外欠款难以追回,有一些已经成为坏账。商务部对近千家出口企业所做的调查显示,中国出口企业的平均坏账率约在5%,有的企业甚至高达30%以上,远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平均水平0.25%至0.5%的水平,权威人士称海外欠款还会以每年新增150亿美元的速度增长。海外欠款如果无法追回成为坏账,很可能让企业陷入困境,即使经过努力追回,也会产生不小的损失。因此,如何防范海外欠款已成为每一家出口企业的当务之急,出口企业海外欠款的的成因
一、交易前期不重视对客户的资信调查,盲目追求销售业绩
中国企业大多采用低价竞争来扩大市场份额,一般把签订单视为经营成功的标志,而忽视了对贸易伙伴的信用调查、监控,从而导致了贸易欺诈案件不断发生,产生了大量的海外欠账,并且这种情况正由沿海大城市及经济特区向内地省份、中小城市及缺乏外贸经验的地区和公司转移。据调查,目前海外拖欠款中恶意欺诈已占欠款案的66%。
二、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和规避收汇风险的手段
我国许多出口企业为了争取出口订单,不得不主要依靠价格策略,或在结算方式、付款条件等方面过度迁就客户。中国的出口企业以前一直以信用证为主要结算方式,这种基于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非常安全,只要出口商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向银行提交了全套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就能得到开证行的付款。但进口商增加了开证费和开证保证金的负担,因此,为了减少资金占用,越来越多的进口商开始要求使用赊销或托收的方式结算货款。由于现在是买方市场,出口商为了赢得订单,往往向客户妥协,采取赊销或托收的支付方式。赊销或托收作为商业信用,虽然节省了进口商的融资成本,却加剧了出口企业的收款风险。尽管这些结算方式能促使出口额大幅上升,但也带来了大量逾期应收账款。同时大部分出口企业在采取赊销、托收的结算方式时,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很少采取国际上通行的国际保理业务,也很少投保出口信用险来保证自身的利益。
三、部分中国出口企业对及时收回账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未能及时追收海外欠款
部分企业单方面追求销售业绩,把签得订单视为经营成功的标志,放松了对国际拖欠的管理。在回收货款时又总是担心对客户逼得太紧,客户会产生厌烦心理,从而会失去业务。因此,部分中国企业在出口后,不能够采取有效手段催取货款,逾期的欠款也总是由于不积极追讨而一拖再拖,最后变为坏账,难以收回。
四、部分国有出口企业缺乏科学经营决策程序以及约束机制
据统计那些巨额的多年难以讨回的海外欠款中有70%左右是由国有企业造成的。在1990年至1995年间,我国外贸企业为求出口创汇额,大量采用了赊销,致使那一时期的外贸企业呆坏账大量上升,使企业整体亏损。虽然出口额大幅上升,但伴随而来的是大量的逾期应收账款。同时国有企业的体制风险和其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也是造成巨额海外拖欠的原因,出口企业应对海外欠款的对策应对海外欠款的关键在于事先的有效防范措施和事后的积极追帐手段。1.加强客户资信调查,建立规范的客户资信管理体系
出口企业在交易前应通过专业咨询机构对海外客户进行全面、认真、仔细地调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其经营情况、资信及偿付能力,为扩大出口、安全收汇打下良好的基础。对所有往来客户逐一建立档案,设基本资料和往来资料两部分。基本资料反映客户的整体实力,包括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等,往来资料则反映与客户的交易记录及内部评价,包括与客户的交易时间、金额、付款情况等。根据客户的付款情况,评定信用等级,给予客户不同的信用额度,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力争规避收汇风险。
2.认真制订出口合同条款,慎重选择结算方式
合同条款是交易双方当事人在交接货物、收付货款和解决争议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的具体体现,也是交易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和调整双方经济关系的法律文件。一份完整的出口合同要对交易各环节、各要件做出明确的规定,尤其要重视支付条款中的结算方式。在支付条款上,对于商业信用好的客户可以选用汇付、赊销和托收的结算方式,而对于初次交易,且金额较大的交易尽量使用信用证的方式结算。
3.在结算方式为赊销和托收的情况下,出口商要适当选择国际保理和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当企业以托收或赊销方式成交时可以通过国际保理业务转移出口商的收汇风险,使债权得到保障。国际保理业务是一种新型的集企业资信调查、账目管理、贸易融资及信用风险保障于一体的综合。采用国际保理对出口商的作用主要有安全收汇和融资便利,是出口商防范收汇风险的一个理想选择。投保出口信用险也是出口商转嫁信用风险的一个有效手段。出口信用保险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出口企业在发货后收不到货款的责任,有时也表现为出口企业因买方毁约使货物不能出口而造成的损失;它所保障的风险,包括出口企业经营业务中一般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或不能承保的境外商业信用风险或政治风险等,为出口企业承保商业信用支付方式下所能产生的几乎一切收汇风险。
【关键词】 国际结算;教学内容;教学方法
国际结算是国际贸易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程,它所涉及到的知识领域极为广泛,它涉及到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保险、国际运输、电讯传递、会计、海关、商检、票据、法律等诸多相关知识,它是以金融、贸易为基础的多边交叉学科。目前大多数学校国际贸易专业国际结算课程的开设都安排在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国际商法之后。国际结算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同时,国际结算又具有实务性强、操作性强、时效性强的特点。这门课程的教学目标是要求学生在牢固掌握相关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只有这样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才能不断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社会需求。笔者结合自身4年的教学实践,对本课程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初步探索,希望有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一、课程内容
国际结算分为国际贸易结算和非贸易结算,国际贸易结算是国际结算的基础。国际贸易结算涵盖了所有的结算方式,反映了典型的融资方式,掌握了国际贸易结算,非贸易结算也就不难掌握。本课程各部分的内容是围绕国际贸易结算来展开。
(一)教学内容
国际结算的课程分为四个部分,四个部分有机结合,构成了本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如图1)。
第一部分:国际结算概述。主要是介绍国际结算的相关概念、演变发展,国际结算中的往来银行。通过对这部分内容的学习,学生可以了解国际结算的相关方向,为后面的学习打下基础。
第二部分:国际结算工具。主要内容包括票据的性质、票据种类以及票据行为,其中,汇票的相关内容是重点。在国际结算方式中都涉及到汇票,要求学生必须掌握汇票的性质、填制和相关行为。
第三部分:国际结算方式。其中包括三种主要结算方式和几种其他的贸易结算融资方式。当然,汇款、托收、信用证是这门课程的主干内容,约占整门课程的二分之一学时。这部分的学习可以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侧重各种结算方式的业务程序、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基本结算方式的分类,目的旨在培养学生对业务的熟练性,明确结算方式的首要目的是清偿债权债务关系;第二层次是明确各种结算方式的风险特征,作为进出口商怎样来规避风险,以及怎样利用相关的融资方式来扩展自己的业务。随着当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一些新的贸易融资结算方式也不断兴起,在牢固把握基本结算方式的基础上,学生还需要了解一些新的融资方式,比如国际保理、银行保函、包买票据业务等。
第四部分:国际结算单据。首先是单据概述,让学生对单据在国际结算中的重要性有所认识;其次介绍三种基本的商业单据(即商业发票、海运提单以及保险单据)的作用、性质和制作;再次介绍一些其他单据的作用以及制作,比如商检证书、产地证书、装运通知、装箱单等;最后说明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审单的原则、依据和重点。国际结算课程内容可以分为这四大部分,需要强调的是,这四个部分并不是相互孤立,而是相互联系、相互融合、相互渗透。比如在托收方式中涉及到交单条件,在制作汇票时会涉及到票据当事人的归属问题,在单据审核时会涉及到信用证的性质等。它要求教师能够熟练的将本门课程的所有知识融会贯通,让学生整体的、系统的把握相关知识。
(二)教学重点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国际结算的教学内容是很繁复的,尤其是还涉及到各种各样的惯例、规章,这更增加了这门课程的枯燥性。要想学生对课程内容有熟练把握,它需要教师在讲解过程要重点突出。对于国际贸易专业的同学来说,国际结算课程的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汇票在国际结算方式中的运用。国际结算之所以能够从传统的现金结算演变到现在的非现金结算,从而方便、快捷、安全的了结进出口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因为有汇票等票据代替货款。票据的特征、票据的行为需要学生掌握。对于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来说,需要熟练掌握在不同结算方式(托收和信用证)下如何制作汇票,其中,汇票当事人的归属是学生在制作汇票时需要重点把握的问题。
2.国际贸易结算的三种基本方式。国际结算方式是了结进出口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渠道和途径,三种基本结算方式是国际贸易结算的基础。其中,信用证由于其使用的广泛性、内容的繁杂性,是学生学习的重中之重。要求学生把握信用证的性质特点、各个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信用证的流程和信用证的内容。在这里,对学生的操作要求就是作为进口商能够填写开证申请书,作为出口商能够根据合同和相关惯例审核信用证,撰写信用证修改函。
3.各种结算方式的风险及风险规避。没有一种尽善尽美的结算方式能够使进出口商的利益都得到保障,进出口商之间的矛盾在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上也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要么进口商受益多、风险小,要么出口商受益多、风险小。对资金负担及风险的考虑是进出口商选择结算方式时需要面对的问题。各种结算方式的风险点不同,防范的重点和措施也各异,怎样在具体贸易环境中选择结算方式是学生把握的重点也是难点。
4.单据和单据制作。“象征货”在国际贸易中的广泛使用突出了单据的作用,尤其是海运提单,既是收据,又是物权凭证,可以转让他人,单据也可以像货物一样成为买卖和抵押的对象。单据是出口方履约的证明,是货物的代表,是结算的凭证,是融资的手段。随着国际贸易的广泛开展,单据的制作也越来越规范和统一。作为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需要熟练掌握制作各种基本单据的技能。
二、教学方法
(一)加强实践教学
国际结算是一门实务性强、操作性强的学科,纯粹采用传统的理论教学,学生会感觉内容枯燥无味,这无疑会影响到课程的教学质量,从而降低人才培养的水平,不利于学生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对于教师来说,可以通过提供仿真环境,加强实战模拟。具体来说,通过案例选择、环境创设、角色分配、自主总结、评价等环节为学生提供一个实践的缩影,使他们的学习丛被动变为主动,实现在较短的时间内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的转化,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比如在信用证业务处理中,作为出口商需要审证、制单和审单。在审证的过程中,要求学生找出信用证中的不利、矛盾和质疑条款,这就需要学生读懂、读通信用证。在制单过程中,贸易方式的不同要求的单据也各异,在CIF贸易术语下,作为出口商要提供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商业发票、保险单、海运提单等,通过具体的环境、目标创设可以让学生将枯燥的条文融入实际的操作中。在审单环节中,要求担当审单角色的学生找出单据中的不符点,这不仅要求学生对信用证内容透彻掌握,还要了解各种单据的制作要求,审单的方法、依据和标准。从学生的反馈来看,他们觉得这种方式很好,是他们走向工作岗位之前的一次预演。
(二)强调案例教学
国际结算会涉及到法律、规章及惯例,枯燥的条文通过形象的案例反映出来会收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在国际结算课程上使用的案例应具有代表性。在采用这种教学方法的时候,笔者并不赞同教师全盘介绍、分析和评价整个案例,因为这样会让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减弱,影响教学效果。教师应引导学生自己来做案例分析,做到活学活用、学以致用,加强学生对问题的理解,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法。学生的分析难免不完整、不透彻,这就要求教师进行最终的总结和评价。教师在给出正确答案的同时,应侧重于鼓励和肯定,以激发学生多动脑筋和积极思考,真正用心去学。
比如在讲到UCP600的时候有这样的一个案例:“某日,A银行开立一张以X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信用证的通知行为B银行。该信用证对货物的装运描述如下:装运矿砂400吨,分四批出运,4月份~7月份每月运100吨。在得到信用证通知后,受益人X于4月5日出运100吨矿砂,5月13日出运矿砂97吨。前两批货物出运后,X按时将全套单据送交通知行B行议付,并很快得到了货款。6月21日,受益人再次出运货物100吨,并将全套单据交由 B行议付。B行审核单据后认为单单、单证相符,于是一方面对X付款,同时单寄开证行A索偿。A行审单后认为不能偿付B行,因为货物在第二批装运时短装,所以第三批即告失效。B行认为不能接受A行的拒付理由,坚持要求A行偿付,并外加延期支付的利息。问:开证行A行是否有理由拒付?”对这个案例的理解,同学们之间形成了激烈的讨论,有些同学认为有,有些认为没有。在学生对这个案例的案情有所了解,并且有自己的思考和判断之后,教师再把UCP600的第30条“信用证金额、数量和单价的增减幅度”以及第32条“分期支款或分期装运”这两个条款引入这个具体的案例情境中,可以加深同学们对相关惯例的认识。这比单纯给学生讲惯例条款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逐步推广双语教学
国际结算是两个不同国家的银行相互委托和办理的外汇业务,它涉及到商业银行的外汇业务部门,还涉及外贸企业、运输公司、保险公司等众多单位和业务环节。在国际结算业务中所出具、办理的各种单证、票据都大量涉及到英语,这就要求其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英文水平。教师在教授课程的过程中,应插入大量英文。需要明确的是,教学的的目的是让学生掌握本门课程的理论内容和实际操作能力。课程上英语的使用也应和教材、教师的英语表达能力、学生的听力水平以及课时长短等具体因素相结合。教师可以采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策略,在课堂上逐步增加对英语的使用。对于专业术语、部分缩写、固定表达方式可以用英文。在课后,可以给学生布置相关的课后翻译作业,比如对贸易合同、信用证、海运提单、保险单据等等。可以建议学生通读一些贸易惯例,比如UCP600、URC522等。
教学是高校工作的中心环节,教学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高校培养的人才水平和质量。笔者希望在对过去4年国际结算课程教学经历总结的基础上,能够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不断钻研和学习,努力提高本门课程的教学水平和质量。
参考文献
[1]曹勇.《国际结算》课堂教学方法改进探讨[J].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