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7:45:4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建设工程投标的概念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招标控制价;标底;两者的区别
1、招标控制价
1.1招标控制价的概念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提出了招标控制价的概念。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造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拒绝。
1.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1.2.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2.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1.2.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1.2.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1.2.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1.2.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照市场价;
1.2.7其他的相关资料。
1.3招标控制价的作用
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招标控制价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为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同时,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招标人通过招标控制价,可以清除投标人间合谋超额利益的可能性,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投标人通过招标控制价,可以避免投标决策的盲目性,增强投标活动的选择性和经济性。工程量清单招标实质上是市场确定价格的一个规则,招标控制价提前向所有投标人公布,使投标人间的竞争更加透明,向各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招标控制价与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评标配合,能促使投标人加快技术革新和提高管理水平。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基本准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在投标价格高于成本价的前提下,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作为中标人。招标控制价能够有效割裂围标串标利益链条,提高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避免招投标活动中的暗箱操作,改变投标人不惜一切代价围着标底转的怪圈,有效遏制摸标底、泄露标底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而依据市场合理低价中标,能够在有效控制国家投资、遏制工程“三超”现象、防止工程腐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标底
2.1标底的概念
通俗的讲就是发包方定的价格底线。招标标底是建筑产品价格的表现形式之一,是业主对招标工程所需费用的预测和控制,是招标工程的期望价格。标底的编制一般由招标单位委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与建设工程相应造价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它是业主筹集建设资金的依据,也是业主及其主管部门核实建设规模的依据。标底是保密的,直至开标。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 标底的编制是工程招标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是评标的参考, 且工作时间紧、保密性强,是一项比较繁重的工作。
2.2标底的使用方法
标底是由业主组织专门人员为准备招标的那一部分工程或设备,或工程和设备都有而计算出的一个合理的基本价格。它不等于工程(或设备)的概(预)算,也不等于合同价格。标底是招标单位的绝密资料,不能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
标底价格是招标人的期望价格,招标人以此价格作为衡量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的一个尺度,也是招标人控制投资的一种手段。招标人设置标底价格有两种目的:一是在坚持最低价中标时,标底价可以作为招标人自己掌握的招标底数,起参考作用,而不作评标的依据;二是为避免因招标价太低而损害质量,使靠近标底的报价评为最高分(中标),高于或低于标底的报价均递减评分,则标底价格可作为评标的依据,使招标人的期望价成为质量控制的手段之一。
2.3标底的作用
标底是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能反映出拟建工程的资金额度,以明确招标单位在财务上应承担的义务。按规定,我国国内工程施工招标的标底,应在批准的工程概算或修正概算以内,招标单位用它来控制工程造价,并以此为尺度来评判投标者的报价是否合理,中标都要按照报价签订合同。这样,业主就能掌握控制造价的主动权。
标底的使用可以相对降低工程造价;标底是衡量投标单位报价的准绳,有了标底,才能正确判断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可靠性;标底是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科学合理的标底能为业主在评标、定标时正确选择出标价合理、保证质量、工期适当、企业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
招投标体现了优胜劣汰、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一份好的标底,应该从实际出发,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它把中标的机会摆在众多企业的面前,他们可以凭借各自的人员技术、管理、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参与竞标,最大限度地获取合法利润。而业主也可以得到优质服务,节约基建投资。可见,编制好标底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基础工作。
3、招标控制价与标底的区别
3.1保密要求不同:标底要开标前保密,在开标时宣布。招标控制价应该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提高了透明度。
3.2编制作用不同:在评标中,标底可以用来比较分析投标报价,具有参考作用,但不能作为中标或废标的唯一直接依据;招标控制价可以有效防止抬标,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即成为废标。
4、结束语
招标控制价和标底不能混为一谈。标底是作为评标时参考的价格,它是不能作为投标最高限价的;而招标控制价是指投标人投标价格的最高限价。通常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可以高过标底价,但不可以高过招标控制价。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充分掌握招标控制价和标底的使用方法和使用技巧,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招投标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建筑行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完善,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中的招投标行为进行规范,并且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取得了相当好的成效,但是,目前在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仍旧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为工程项目质量以及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设置了不必要的障碍,因此,现阶段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具有实际意义。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概念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是指项目在国家法律保护并监督下依据特定的程序,邀请潜在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与竞争,从中评定出符合全面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优秀承建单位,并与其达成协议的经济法律活动。也是对建设产品市场预价进行交易的采购方式。按照建设工程生产组织的特点,由于业主方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知识的集成,业主方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组织者,因此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虽然有代表不同利益方的项目管理,但是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管理的核心,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是业主项目管理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既可以是全过程的招投标,也可以是阶段性的招投标;既是整个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也是某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总之,招投标已经渗透于建设工程的整个管理过程中。
二、做好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确保工程造价合乎市场机制,使其更加合理化
首先,公开工程招投标可以让合乎条件的工程承包商公开公平竞争,是充分尊重市场竞争机制的表现。借助市场竞争优势,可以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其次,在建筑工程行业,工程承包商劳动成本是有差异的。通过招投标管理,能对建筑工程行业实现有效的优胜劣汰,实现了生产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后,推行招投标管理能实现供求双方地择优选择,满足了供求双方的需要,为良好的合作打下坚实基础。
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工程招投标管理可以对工程建造细节做有效的管理。例如: 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设备材料询价与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直至竣工投产、交付使用过程的招标。总承包商根据业主所提出的建设项目要求,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职工培训、试生产、竣工投产等实行全面报价投标。
避免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营私舞弊现象
工程建设过程的营私舞弊是建筑工程质量最大的隐患。一方面,推行招投标管理能有效提高建筑工程的透明度。严格遵守工程招投标管理程序,借助高素质的专家及技术评估支持,能够避免盲目过度竞争现象发生。有效避免工程腐败现象发生。另一方面,经过正常程序招标,按照招标合同承包商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满足一些私人欲望的回扣必然得不到保障,这样还能挽救一些误入歧途的人。
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程度较低
现阶段,挂靠现象在我国建筑行业较为普遍,假招标现象习以为常,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现阶段我国的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够,我国《招投标法》对招投标的部分环节缺乏强制性规定,特别是对于相关单位的资格预审及评标等关键环节的规定过于粗糙,并未明确标底的地位和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可以人为调控的因素,针对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必须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保证招投标有序进行。
行政干预严重
在招投标的实际操作中,人情工程、关系工程时有出现,行政力量对市场的过分渗透,难以实现公平竞争。许多工程项目招投标表面上看好象是招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各项交易规则也符合或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规定。但实际上好多工程项目的拍板定案,建设单位不能独立自主,而要受到来自各方面的行政力量的制约。如有的主管部门滥用行政权利,限定所属单位的工程“内定”给某个施工单位,其他投标单位做个“陪衬”,使招投标走形式,出现规避招投标和假招标现象。
招投标运作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许多建设单位缺乏法律、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缺乏招投标工程管理经验,评标细则不够完善,上限价不准确,与此同时,监督机制不健全,围标、串标等现象仍旧普遍存在。另外,为了达到中标目的,部分投标单位故意压低报价,而且投标书的编制不够规范。
招投标的评标体现还不够科学,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招投标的过程是需要很多科学的参数做依据。对于招投标的参与者的资质审核是最为关键的环节。但目前国内招投标项目评标标准方面的定义还不完善,只是给予一个概念参考,没有详细的科学数据指标指导招标的进程。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的对策
完善各类工程建设管理法规
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涉及工程的立项、设计、招标、施工以及施工后期的交付和物业管理。规范工程施工的立法建设,提高建筑行业准入标准,严格审查建筑施工单位的资质。对资质不合乎条件的施工单位要加紧整改或予以取缔。建立施工单位的诚信档案,对出现过违规操作的建筑单位依法进行通报,并将投标单位的诚信档案作为重要指标考核。依法建立完善的建筑行业规范制度,能有效保障建筑市场公平的竞争原则。
完善招投标管理机制
1、要积极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规范各市场主体行为,明确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市场准入方式,加强政府对建筑市场监管和处罚力度。2、要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和贯彻落实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及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加强对企业资质的严格审查,对非法转包、分包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投标单位违法挂靠或租借资质证书等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必须依法进行严惩。
(三)重视工程建筑相关学科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服务社会需要
人才的匮乏严重影响了工程招标服务中介的服务水平,也影响了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效提高。通过不断完善学校的学科建设,提高高校建筑专业的教育水平。另外,重视在职工程建筑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建筑招标行业的从业人员素质。在社会要做好工程招投标管理重要性的宣传,提高社会的重视度。
强化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力度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等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对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管理力度,促使其认真履行职能,建立和完善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招投标管理过程中薄弱环节的监管。另外,还要明确招投标办以及建管部门的具体责任,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招投标行为的发生,推进招投标市场的法制化管理。
把好招投标程序关
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招投标过程进行合理、科学规范。此外,招标单位的相关人员必须要行为公正,对招标工作的具体内容要做到严格保密。另外,招标单位应科学合理编制招标文件,尽可能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进而保证上限价的准确合理,最终编制出严谨的、科学的、高质量的招标文件。除此之外,对招投标合同的签订也应严格管理,在合同编写过程中应尽可能做到合法、全面、详细,其中的技术规范内容必须详实、准确,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结束语
我国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因此加强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至关重要。做好工程招投标管理,能减少工程建设中的舞弊行为,有效提高工程建造的质量,减少豆腐渣工程的出现。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为建设事业健康稳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现状;发展
Abstract: in the national basic construction, bidding and inviting public bidding system is a mandatory, basic management system. In railwa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n the tender bids, is China's implementation of the most important aspects of the investment plan, which helps to control the investment.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tender bidding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ystem of track, in railwa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bidding status of this bid,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and opinions.
Keywords: 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tender; Bid; The present situation;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早在八十年代中期,就开始宣传投标招标制度,从2000年开始,投标招标作为一项强制的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在铁路工程建设中也引入了投标招标的政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投标招标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铁路部门的管理人员应该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对投标招标的改进措施和管理水平,使招标投标工作不断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1、铁路建设工程以行政手段分配的阶段
我国在之前,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在这段时间之中,铁路建设主要使用行政手段,将项目交由部门直属的施工单位完成,单位在日常经营中需要的管理费、员工工资和企业日常花费等都依靠上级拨款,施工企业没有竞争意识,因此,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在这个时期之中,还没有在铁路建设工程中引入投标招标的概念。
2、铁路建设工程试行、推行投标招标的阶段
在九十年代初期,我国相关部门就了有关招标投标的各项规定,对工程的招标投标进行指导和规范,但是,由于招标投标工作开展的较晚,因此存在着法制不完善和体制不健全的现象,上述这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阻碍了中介组织的发展和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展开,造成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没有推广体系和招标范围狭小等问题。直到九十年代初期,我国施工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一些铁路企业向公司制过度,避免了以往使用行政手段进行分配带来的各种弊端,虽然在一些工程中存在着招标不规范的现象,但是随着监督制度的完善,招标投标具有了公开、公平和竞争的特点。
3、铁路建设工程强制实施投标招标的阶段
为了不断提高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水平,提高市场的竞争性和规范性,对社会效益和国有资产进行保护,我国在二十世纪初期,通过了招标投标的专项立法,完善了招标制度,针对投资主体的不同特征,议标不再强制性的包含到招标方式之中,这也标志了我国招标投标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由于铁路行业自身的特殊性,一些具有专业性质的工程依然由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在2000年到2003年之中,我国铁路建设工程的规模不断扩大,为了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并针对在其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铁路部门先后制定了招标投标工作的办法和规章,使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在施工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使铁路行业与其它行业一样,呈现出多个企业共同竞争的局面,提高评标办法的适宜性、多样性,对铁路市场进行完善。在近几年之中,,我国铁路部门开展了大规模建设,因此,应该转变以往的招标投标办法和政策,不断使非铁字头的企业参与到工程的建设之中,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施工能力。在客运专线中使用了新设备、新材料、新工法、新工艺和新技术,但是一些新设备、新材料和新技术还处于引进和探索的阶段,不能实现国产化,对人力物力财力造成了很大的浪费,不能够满足客运建设的需求。同时,因为受到投资管理水平和客观因素的制约,客运专线不能与技术成熟的一般铁路建设相比,在工程造价中存在着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同时,客运专线在建设的过程中大多使用总价承包的方式,使用这种投资管理方式,不仅会使施工企业面临更多的风险,还增加了投资控制的难度。由于我国目前铁路建筑市场的情况,一般的招标投标方式不能和铁路建设项目相适应,应该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改革,减少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垄断局面,不断吸引国外施工经验、资格和能力的进入,提高铁路建设市场的开放水平。
为了和铁路建设项目的需求相适应,铁道部和建设部在2004年下达了新规定,一些具有资格的企业可以进行铁路建设工程的监理、施工和设计,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使铁字头和非铁字头的施工企业都参与到市场竞争之中,不断提高施工企业对管理制度和市场规则的适应和熟悉程度,不断提高建筑市场的开放水平。在2006年,铁道部下达了相关规定,提高了铁路建设工程的监理水平、施工水平和设计水平,进一步提高铁路建设市场的开放水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加强非铁字头施工企业的竞争能力。中铁建总和中铁工总两个公司不能够满足客运专线的需求,因此,铁路行业的相关部门应该重视市场需求,转变以往市场中存在的垄断局面,与我国铁路建设市场的发展需求相适应。由于我国铁路行业具有的特殊性特征,施工的质量和施工安全会对国民生计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应该不断加强铁路建设市场的开放水平,加强对施工的管理,在稳定中求发展,不断推进整个铁路建设市场的开放水平,加强学习铁路行业的规范和标准,掌握施工的要点,积累相关的经验,在客运专线的建设中取得丰硕的成绩,相关的管理人员不断解放思想,营造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竞争氛围,同时,对开放铁路建设市场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引导、改进和纠正。
总之,在铁路建设工程中,应该提高对招标投标的重视,遵守相关的规定,减少腐败现象的出现,避免出现不法行为,使招标投标工作稳定、持续发展,相关的管理人员应该对铁路市场改革的可能性进行充分的考虑,完善对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主动接受地方政府和国家政府的监督,最终建立一套完善的招标投标体系,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随着铁路建设工程规模的不断增加,使用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这两种形式,不断对市场秩序和铁路建设水平进行规范,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降低人为干预,使招标工作向公证、公平和公开的方向发展。为了保证铁路建设市场的有序、竞争、开放和统一等特征,应该使用综合评标法和最低投标价法,并在会议上对评标的方式进行明确的规定,使用上述方式,能够减少人为干预,遏止了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出现的不法行为。为了不断提高招标之后工程实施的可能性,使合同能够顺利的履行和执行,应该加强对工程的管理和监督,针对工程的设计深度,在编制合同文本的过程中,应该将规避风险和转移风险相结合,在坚持诚实信用、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机制中,保证铁路建设工程在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终实现招标投标的目标。
4、结语
总之,我国在之前,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在这段时间之中,铁路建设主要使用行政手段,在九十年代初期,我国相关部门就了有关招标投标的各项规定,对工程的招标投标进行指导和规范,在铁路建设工程中,应该提高对招标投标的重视,遵守相关的规定,减少腐败现象的出现,避免出现不法行为,使招标投标工作稳定、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李星海,男,工程师,1978年生,2002年毕业于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工学学士。2011年毕业于石家庄铁道学院,工学硕士。主要从事施工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姜富华,杜孝忠.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刍议[J] .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04(3):82--84
[2]童建栋.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发展及现状探讨讨[J] .北京:中国铁路建设工程出版社,2006:18,20,43
[3]浙江省水电开发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J] .中国铁路建设工程信息网,2004.12
[4]程夏营,朱效章.当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及趋势[J] .中国铁路建设工程,2007(1):3
关键词:价值工程;机电设备;招标评标;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评标是工程建设项目中机电物资设备招投标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主要是通过综合评议投标单位的报价、技术方案和信誉业绩等指标,确定其优劣排序,最终择优选取中标单位。由于评议指标中既有定量指标,也有定性指标,使得评标成为招标中的难点。
由于评标定量指标难于准确量化,价格因素和非价格因素转换困难,加之受招标人和评委的总体知识水平和主观倾向性的影响,也使得采用打分法和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也受到严重制约,导致评标结果不公平、不公正。当招标人偏重于低价中标时,往往是以产品的质量、交货工期和合同执行的风险为代价。当招标人偏重于综合考虑时,往往是难于找到性能和价格的平衡尺度。为此,必须找出一种可行的方法,弥补采用单一量化指标(价格、得分)评价的缺陷。
招标评标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择优的过程,招标人力图通过这种竞争方式挑选出技术满足度高、质量信誉好、报价合理的投标单位,达到在项目有效期间内,以较低的费用获得较好成果的目的,这与价值工程的理念相一致,因此可以将价值工程的方法引入到工程建设项目中机电物资设备的评标机制中。价值工程法采用性能指标与价格指标分别评定,再结合比较的思路,可以弥补采用单一量化指标(价格、得分)评价的缺陷,解决一般综合评价法难以把握商务标和技术标的尺度的问题,并使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得到有机的结合,达到综合择优的目的。
一、建立评标模型
我们把工程建设项目中机电物资设备招标评标看作一个VE过程。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评审,包括了对投标方案的技术因素、管理因素和财务因素等广义“功能”的综合考虑,以及对设备全寿命成本的核算。评标模型可以采用价值工程中价值系数的基本公式:
Vn = Fn / Cn
式中:Vn、Fn、Cn 分别为第n个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价值系数、评审功能系数和成本系数。
二、确定价值系数的步骤
运用价值工程选择设备的工程程序。确定价值系数的步骤如下:
1、功能分析。功能分析是价值分析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分析系统因素,明确系统功能目标,并确定影响目标实现的关键因素。
2、功能分类整理后,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3、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建议采用专家调查法确定权重。
4、功能评价(技术、商务评价)。应用模糊综合评判方法计算功能系数。
5、价格评审。计算成本系数,根据价值工程的概念,其成本为寿命周期成本,需汇总投标报价与运行维护费用等组成的总成本,然后再归一化处理,求得各投标人的成本系数。
6、定标。计算各投标人的价值系数,按价值系数从大到小进行排序,取价值系数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功能分析
功能分析是价值工程的基础和核心,包括对评标过程的功能定义、功能分类整理、功能评价三部分内容。
就工程建设项目中机电物资设备招标而言,功能的定义是指招标人的需求,包括产品的功用和效用等,以及为实现这些功用和效用投标人需要的在各方面的保障能力。
招标人需求与投标单位对功能保障的能力形成映射关系如图1所示。
结合工程项目或物质设备的评标实践,把招标人的需求(除价格外)分解为技术保障、质量保障、工期保障三个方面。这是因为技术先进、质量佳、工期合理这些指标,更能体现招标人要求的项目功能最大化的要求。因此,评标需要对投标单位的技术功能、管理功能、财务功能进行评价。
图1机电设备与投标单位的功能映射关系
四、价格评审(成本系数的确定方法)
价值工程中成本的概念是指物资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内的全部成本费用,既应包括设备的购置费、运输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等直接费用(既投标人的报价),又应当包括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维修,零配件、能源消耗等使用费用,再减去寿命期末设备的残值。
核定直接费用时,以检查各投标人供货范围是否有差异,若有差异,应将供货范围统一后再核算费用;投标人支付条件与招标文件不同时,应计算提前支付所造成的多付利息等财务费用。使用费用包括正常运转期间的各项后续费用,这笔费用往往很大,有时甚至超过采购价。这就是运行单位的评标人员更看重产品的品质的根本原因。所以在设备采购评标时,如果出现品质差异较大的投标是,一定要注意使用费用的计算,避免盲目追求眼前利益,而忽视了整体利益。
由于后续费用计算复杂,可采用取相对值得办法代替,即以某一投标人为比较基准,将其它投标人与该投标人在技术上的差异可能带来的费用影响计入评标价之中。
将经核定的各投标方案直接费用加上使用费用即得该投标的评标价Cn。
全部投标人的评标价格矩阵Cn = (C1 C2 …… Cn),进行归一化处理,得成本价值系数Cn 。Cn = (C1 /ΣCnC2 /ΣCn ……Cn / ΣCn)
=( C1C2……Cn)
五、利用价值工程原理作出评标决策
工程建设项目中机电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的目的为了获得品质优良的设备和使设备在生命周期内所需成本最小化。
将上述步骤得到的各投标人各自的功能系数Fn和成本系数Cn代入公式:
Vn = Fn / Cn
求取价值系数Vn
全部投标的价值系数矩阵为:Vn = (V1,V2……Vn)
定标时,按价值系数从大到小进行排序,取价值系数最大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关键词:逆向选择;工程招标;无标底招标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4月16日
一、逆向选择理论的一般性描述
(一)逆向选择理论概念。根据范里安《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中的总结,逆向选择是这样一种情况,即行为人的类型是不可察知的,因此在市场中一方必须根据另一方的行为猜测产品的类型或者数量;在涉及逆向选择的市场上,很有可能出现交易太少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通过强迫交易使每个人的境况变得更好。
在颜老师的课件中,对于逆向选择问题有如下描述:由于委托人在交易中处于信息不利的地位,不了解潜在人的实际情况,导致事与愿违;选择不合适的人,获得不利的交易结果。
综合以上观点,笔者认为逆向选择产生于委托人和人签约之前,由于“隐蔽的信息”而导致委托人采取错误的措施选择人,从而导致选择“错误的人”这一结果发生。
(二)逆向选择理论的流程。依据平新乔《微观经济学十八讲》一书中关于逆向选择介绍,总结出逆向选择产生过程的流程如图1所示。(图1)在流程图中,委托人发现错误并重新选择的过程,其实是把自身利益最大化进一步加强的过程。由于本身的市场环境是信息不充分的,因此委托人只能依靠不断的加强对自身利益的关注,才愿意继续在市场中寻找“合适”的人。但是,最终的情况恰恰和初衷相反,随着委托人逐步降低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高于此价格的人逐渐退出,市场最后留下的只有那些“不好”的人。随着循环的加速,委托人所承担的风险逐步增大,合适的人数量逐步减少,最终可能的结果就是市场的完全萎靡和秩序的失控。
(三)逆向选择的理论解决之道与现实的不可能性。解决逆向选择问题,最好的途径当然是“按质论价”,如果委托人对人的产品质量有完全、充分的了解,即消除了“隐蔽的信息”,那么就可以做到按质论价,真实的反映委托人的需求意愿,产品市场就可以健康的发展。但是,在质量不确定的条件下,是不足以做到按质论价的。实际生活中,往往只能是买方“猜质量给价格”,卖方“依据价格提供质量”,这样就会导致商品的质量越来越差。
二、工程招标中的逆向选择
(一)工程招标的一般性描述。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阶段是建筑产品的业主方经过招标活动确定产品的承包方,并签订承包合同的过程,这一阶段需要确定项目的招标文件、评标原则与方法、承发包模式、合同计价方式、合同价格以及合同条文等内容,需要完成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的谈判、签订等工作。
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由此可见,招标投标作为一种强制实施的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有广泛的运用,进而形成了一个招标投标的“产品市场”,虽然这一市场是一个抽象意义上的市场概念,但是供求双方都是现实存在的,并且产生了相关的交易行为,以及通过最终的中标签约合同表现出来的交易结果。
由于从设计、采购到施工以及监理,这些环节大多需要通过招标确定,因此在建设工程领域,招标阶段是最容易产生逆向选择问题的,并且对工程的影响也最为显著。
(二)招标过程中逆向选择问题产生的来源。按照成虎编写的《工程合同管理》一书中对招标投标程序的描述,招标投标的过程如图2所示。(图2)
1、资格预审阶段是产生逆向选择的最初来源。在图1所示的流程中,笔者认为从资格预审阶段开始,业主就会遇到“隐蔽的信息”这一问题,而且这一问题在公开招标中尤为明显。这是因为资格预审是合同双方的初次互相选择,如果之前业主和承包方并不了解,仅是凭借承包方提供的资格预审表格所陈列的信息进行筛选的话,可能会导致承包方为了实现中标的要求,隐瞒一些对通过预审不利的信息。着重需要关注的是表格中的履约状况、介入诉讼案件情况这样的资料信息,极有可能会让承包方产生故意隐瞒的负向激励。对于业主而言,公开招标由于参与竞争的投标者较多,业主审查承包方的资格以及标书的工作量较大,不可能对每一家承包商企业都有细致的了解,为信息调查不充分埋下了隐患。从这两方面考虑,逆向选择的根源从资格预审阶段就已经产生了。
2、定标评标阶段是产生逆向选择的直接来源。结合逆向选择的流程图和招标投标程序的流程图,制定标准的阶段是产生逆向选择的直接来源,在投标过程中反映为评标和定标这一阶段。根据任宏主编的《建设工程成本计划与控制》一书中对建设工程评标定标程序的描述,用流程图表示,如图3所示。(图3)
由于初步评审阶段主要针对投标文件进行规范性的检查,即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也就是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显著的差异或者保留。而这一部分相关部委出台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有具体细致的规定。因此,这一部分事实上更注重形式,不会对逆向选择现象的出现产生实质的影响。
笔者认为在程序环节上会引发逆向选择的,是详细评审这一阶段。在评标定标程序图中,这一阶段包括技术部分评审和商务部分评审两大类。技术部分评审中,质量和工期一旦协调不当,是容易产生逆向选择的:如果业主对工期要求得过紧,则“好”的承包方会出于质量的考虑放弃竞标,从而让“差”的承包方中标,但是质量却没有保证。在商务部分评审中,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也是容易产生逆向选择的:因为“合理”和“可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并且是一种预测,相应的测算标准和方法选取更多要依靠过往的经验;一旦过往的经验无法解决这一类问题,那么就有可能导致完全相反的结论。
3、评标方法的选取也是产生逆向选择的重要来源。除了程序上存在可能导致逆向选择的来源外,在评标方法的选取上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种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在法律条文的基础上,产生了评标的两种方法,即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事实上,无论是哪种方法都无法回避“恶意低价”难题:业主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对于价格的控制有必然的要求,这就会对“差”的承包方产生激励作用,鼓励他们采取低价竞标;虽然标底价格的存在对于低价有一定的控制力,但是标底价格仅仅是参考价格,并且存在“接近标底的低价”,对于这一部分略带“恶意”的低价,标底的控制力可以说很难产生成效;此外,虽然法律规定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但是究竟成本是多少,光凭前期的投资估算阶段是无法准确计量的,而随后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都是招标后的产物,倘若前期对于成本的估算本身就有很大的偏差,那么随后的偏差有可能会更大,所以在成本上不足以确认的情况下,这一条件几乎完全失效。
4、小结。综上所述,逆向选择产生的来源有三个方面,分别是资格预审、详细评审以及评标方法。这三个方面可以分为两大类:程序上的来源和方法上的来源;这两大类来源对于制定选取的标准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由于在现实环境下,信息的“不充分性”是真实存在的,因此正如第一部分所言,业主选择承包方的方法,也就更像“猜质量给价格”,而承包方中标也更像是“依据价格提供质量”或者依据“价格和工期提供质量”,逆向选择的产生难以避免。
(三)逆向选择对工程招标的影响。这种影响作用,更多的是反映为造成市场秩序的紊乱和经济环境的恶化。虽然有相应的研究者认为,可以“回归市场轨道,实行低价中标”,并且认为“回归市场轨道,才能真正体现公平公正的市场要求,才能减少腐败的空间,从而达到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净化建筑市场的目的”。但是,正如在前文中所分析的那样,在基本估算都无法保证准确的情况下,低价中标所带来的影响就是逆向选择,这也是基于市场的选择。片面强调市场的作用,那么逆向选择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倘若任凭逆向选择这一现象发生,最终的结果也很容易想到,那就是整个招标市场的萧条乃至最终瓦解,最终只能由政府出面干预结束混乱的局面。
不过,在政府干预这最后的手段实施之前,似乎有更好的方法去抑制逆向选择现象的不断产生;笔者认为无标底招标可以成为这样的方法。下一个部分,将针对无标底招标对逆向选择的抑制作用展开评议。
三、对于逆向选择的可能解——无标底招标的评议
(一)无标底招标的概念。无标底招标实际上是一种不把标底作为具体的评标尺度,而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或者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把经过评审调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
(二)无标底招标的美国经验。在美国,对于政府投资工程的无标底招标,制定了如下措施:
1、信息方面。美国政府要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标信息必须完全公开;招标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在指定报纸和互联网向全社会披露招标信息和条件。
2、资格预审方面。美国法律规定提供工程担保函是参加政府工程投标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工程担保保函金额就成为衡量投标人资格的主要标准,通过对金额的调整改变对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3、标底编制方面。工程施工招标全部不设标底,投标报价依据的是企业内部定额和当时的市场价格信息。
4、评标定标方法的选取上。美国一直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并且强调在中标后的复核:如果在复核中,发现中标者的错误,则要么中标者明知亏损坚持完工;要么放弃正式签约,用投标保函赔偿招标方损失。
5、合同签订方面。美国法律规定,所有政府工程签约时,中标方必须提供履约保函和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的金额是全部的合同金额。
从美国的经验可以看出,通过保函制度(包括担保保函、履约保函和付款保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恶意中标者”的产生,相对而言提高了投标门槛;再加上高额的赔偿金制度和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以及作为基础的互联网信息平台,这一整套制度体系的构建非常的完备。美国采用无标底招标抑制逆向选择现象的经验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这也同时说明了,市场的力量需要相应的制度保证,单纯的依赖市场、或者完全交由政府控制,所带来的有可能就是逆向选择以及腐败、权力寻租等更为广泛的社会问题。
(三)我国实行无标底招标的风险分析。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只是初步具备了无标底招标的条件和基础。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除,加之相应法规并不完善,很多条文只是停留在原则性的界定阶段,导致操作性不强。在这种情况下贸然采用无标底招标,是存在很大风险的。主要风险概括如下:
1、投标人串标,导致投标价偏高。在无标底招标实施之下,逆向选择的风险减少了,但是投标人串谋的可能性增加了。可以认为通过串谋,投标人的收益会比原来要增加,这也会使得投标人有串谋的意愿。
2、评标基价难以确定。这是伴随着第一个风险而产生的。一旦所有的投标者都存在定价偏高的现象,那么基准价就不能准确反映业主对工程造价的预期,中标价格可能会比合理水平要高,业主的投资额也就要增加,可能导致全寿命周期成本偏高。
3、投标价低于成本价。这一风险并不能伴随无标底招标的推行而消除。正如在上文中讨论的那样,这部分成本计算的不确定因素太多,成本价更多的是一个模糊的范围概念。如果落在此范围内的投标价过多,如何挑选很有难度。加之有些承包商持有“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的想法,这更让业主在众多的低价中无从挑选。
四、总结
逆向选择是一种市场难以主动调节的行为,也可以被视为是导致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之一。招标的过程,体现的是一个委托-的模式,业主作为委托人,在选择承包商的过程中,由于招标投标市场信息是不充分的,从理论上看很容易导致逆向选择的问题。而无标底招标可以被视为是一种相对有效的解决途径。通过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在相关法规建设和制度保障方面存在很多的不足,尤其在保函制度的建立上,国外的经验是有益的参考。
主要参考文献:
[1][美]哈尔-R-范里安.费方域译.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第六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2]平新乔.微观经济学十八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3]成虎.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关键词】工程建设;招投标;数字化管理;营养分析
一、数字化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应用的概念
时下,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在我国的工程建设中逐步采用了较为先进的技术,目的是为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得到切实保障。比如说在我国的房屋建筑中现在采用的一种关于数字化的技术,它在工程招投标中得以深受青睐,其中最主要的是源于它采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综合的技术,并以计算机,电子大屏幕等硬件为依托,以网络传输为特殊的媒介,实现工程的采集、传输、存储、等。
笔者分析认为,这种技术的应用最大限度地有效解决了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信息渠道不畅、透明度不高、管理手段落后等不完善的问题,它能切实改善招投标环境,节约招投标活动成本,同时还可以从源头上遏制招投标活动中腐败现象发生。
数字化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应用我们可以通过网络化、协同化、智能化三个不同层面对它予以理解。这三者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但就现在目前使用的情况来看这项技术符合工程建设中招投标管理服务的最基本需求,也是未来十几年中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未来也一定会以信息安全等综合的技术,实现政务信息数字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并且向市场行为主体提供电字化、图形化、视频、音频的立体的数字化信息。
二、数字化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应用的价值所在
笔者经过多年的分析可以知道,在现在的数字化对建筑的使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比如说它有效促进了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公平公正等。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种技术打破了传统的操作招投标的模式,减少了那种人为的不可控制的失误在里面,也改变了招投标时间长,操作繁琐的困境。更准确界定了招投标信息不畅通的局面。另一方面来说也减少了资金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所以这样说数字化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应用是一种创新思维的新思路新应用,在社会和企业中普遍受到欢迎。
另一个最大的价值所在是增加了评标专家的权威与保密性,也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较之以往的操作来看是专家比较少,专家的水平也是参差不齐,难免有不公平现象发生,现在采用的这样技术在专业和人员配置来看都达到了最高的水准要求;也满足了工程招投标的实际需要,同时也满足了操作的透明度。在这种技术的使用上我们只要及时有效对专家材料进行更新就可,操作简单易行。
第三方面有效地促进了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督与检查,做到了随时有问题随时解决。在实际中我们由于使用了网络安全认证评估、信息加密、数字签名以及身份认证等技术,确保在完善的电子查询系统的支持下对有关部门进行监管或向社会开放,有力地提高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营造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公正的竞争环境。
三、数字化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应用设计
数字化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应用一般包括18 个子系统,它们又都在统一的管理服务平台上。而它的实际运行物理基础是以网络为中心的计算机设备,存储设备等,并具备开放性可集成性的要素。
在实际的工作中这18个子系统又规划和建立了模块化的功能模块,实现信息共享。在招投标系统中,涵盖了施工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铁路水利交通等工程。而在计算机辅助系统中实现了招标文件的总体说明,基本信息管理工程信息等,这是最为方便的。笔者认为,这也是工程建设采用数字化招投标把建筑市场成为有力促进工程招投标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诚实信用、节约环保、监管有力、反腐有效”,不断推动有形建筑市场又好又快发展,将传统方式的招投标全部搬上网络进行,是我们进行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结合。
总结,综上所述,在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中,数字化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应用还是比较成熟的,也是一种较为合理的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同时也是建筑招投标管理工作沿着健康轨道发展的必然之路。推行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对于健全市场竞争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以及提高施工企业的素质,保证建设工期、质量和效益,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期刊论文,建筑工程在招标管理中的问题及针对性措施- 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 - 2013(2)
[2]期刊论文, 浅谈建筑工程招标管理 -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4(15)
【关键词】电子招投标;串标围标; 保障措施
On the safeguard measures to be taken in order
to prevent together-conspired bidding and contacting bid behavior in the electronic bidding
Zhang Guang-can1,Zhang Kai2
(1.Jinhua City trading center of public resources Jinhua Zhejiang 321000;
2.Zhejiang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 College of Engineering Linan Zhejiang 311300)
【Abstract】The tenders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market competition is increasingly fierce, accompanied by the various problems and contradictions. "together-conspired bidding and contacting bid phenomenon" are becoming increasingly complex and the damage has become more evident. From Jinhua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electronic bidding network system construction, This article will analyze the concept and harm of together-conspired bidding and contacting bid activities, discuss the reason of these activities, and bring forward the protection measures.
【Key words】Electronic bidding;Together-conspired bidding and contacting bid;Safeguard measures
金华素有“百工之乡”之美称,具有建筑业的传统优势。“十一五”期间,全市建筑企业累计完成总产值5293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205.28%;完成建筑业地方税收61.26亿元,占全市地税收入13.87%。全市建筑业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到“十一五”期末有60余万人。建筑业进一步成为金华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成为吸纳社会就业、富民安民的重要行业。笔者分管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多年,发现在建筑市场的招投标环节,不正当的竞争还是客观存在,在履行程序的过程中仍会出现许多不同的实际问题等待研究解决。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的手法亦不断翻新,行为越来越隐蔽,尤其是围标、串标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业主的利益,而且严重制约了招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成了当前招投标监督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近两年我们正逐步推行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其全过程公开的网上运行流程、便于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节省了参与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的时间和成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防治了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
1. 工程招标实践中串标围标现象的表现特征
1.1 概念。串标是指通过“相互串通投标”或“相互串通招投标”以达到规避合法竞争,共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围标”是串标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为满足最低3家投标人的要求而找3家公司来投标,内定其中一家实际中标。无论谁中标,利益集团内的投标人都有不同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1.2 串标、围标的方式。串标、围标的方式表现为:一是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二是投标人和招标人(招标机构)之间串通;三是投标人和其他相关人员之间串通。
(1)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或约定轮流“坐庄”;某一投标人给予其他投标人以适当的经济补偿后,这些投标人的投标均由其组织,不论谁中标,均由其承担施工。
(2)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为某一特定的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条件,排斥其他投标人。
(3)投标人和其他相关人员之间串通投标:如投标人和评委会成员串通,或经某某“领导”打招呼,在评审实行“倾斜政策”等。
据了解由于采取了串标或围标的方式,在中标的项目工程中,平均标价提高了5至10个百分点,公建项目更高。
1.3 串标、围标的表现形式。在工程招投标实践中,串标、围标活动具有隐蔽性强、欺骗性大、危害严重、调查取证困难等特点。串标、围标的具体表现为:
(1)同一个招标项目,若干个投标人或所有的投标人互相串通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