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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26 17: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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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工程建设项目也逐渐增多,但在工程招投标管理及合同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如招投标市场不透明、合同文件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等,对此,相关部门应对工程招投标市场进行规范,加强对合同的有效管理,为工程招投标市场创建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1 工程招投标介绍
在市场环境中,相关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对工程项目进行竞争与交易,招投标是通过订立合同形成的法律形式。招投标注重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能够对投资效益进行优化,合理利用投入资金,可对市场进行规范。合同与招投标有着紧密联系,招投标可以说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而合同的签订可以让招投标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对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对双方有约束作用,招标文件也被包括在合同中,要对招投标及合同进行全面管理。
2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交易双方订立合同时以招标文件为依据,但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时,有些业主通常会对施工合同进行更改,即去掉招标文件中的一些条款,而加入对业主本身有益的条款,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业主不预先支付资金,而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垫付;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完工,但并不额外支付赶工费用;材料差价不进行计算;对工程风险费用实施忽略。这些条款使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出现不一致情况,招标文件条款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为施工合同的具w实施造成了不利影响。合同签订时出现的不合理现象,严重影响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造成了经济损失,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
2.2 合同内容不全面
建设工程具有在综合性的特点,包括的内容较多,涉及的范围较广泛,订立合同时就难免会出现矛盾的情况。根据建筑工程合同的相关规范来说,业主应主动对工程合同的内容进行确定,并注意施工合同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而承包工程的一方要对工程合同中的内容进行全面理解,针对不理解的部分要与发包的一方进行沟通交流。但是在实际招投标活动中,承包方为得到工程项目,没有对施工合同进行全面研究,也就难以做到对其进行全面把握,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难以与招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条款保持一致。这主要是因为工程承包方对工程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是将工程合同当做一种形式,在与另一方对合同进行签订时也没有认真进行审查,合同中就容易出现一些具有歧义性的句子,还有就是承包方为拿到项目,一味迎合另一方,缩短工期,降低成本价格,想办法从其它方面获取经济利益,难以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对施工合同的履约率造成不良影响。
2.3 人员问题
在招投标活动中,通常情况下,招标机构会制定招标文件,招标的一方通常会制定工程合同,制作招标文件与工程合同的主体不一样,也会导致招标文件与工程合同在内容上出现一定差异。合同的实施活动需要监理工程师进行参与,监理工程师由于在合同实施阶段开始进行参与,也就难以在短时间内对建筑项目招标文件与工程合同进行全面理解,只能一边进行监理工作,一边对招标文件与合同进行学习。而招标机构制定工程招标文件人员只负责制定工作,并不负责工程合同的后期实施管理工作,因为专业限制,招标机构的人员有些并不具备相应的编制能力,缺乏具体建筑工程的施工经验,难以编制出符合施工要求的招标文件,影响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编制工程合同的人员有些也难以对其进行全面考虑,较少结合具体施工情况,监理工程师对合同进行管理时也会遇到较多阻碍,工程合同对施工管理有重要作用,可为施工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工程合同的编制工作存在缺陷,会为合同的顺利执行带来难度,隐藏着较多的安全风险,如工程合同若需要变更时,往往难以顺利进行,也不利于工程索赔工作的开展。建设工程在竣工后,常会出现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相符的情况,没有满足招标人的相关要求,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对招标人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3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有效管理措施
3.1 对招标过程进行规范管理
对招标过程进行管理,要先明确监理单位,在对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时,可要求监理单位进行参与,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确定文件中的条款,避免出现矛盾问题。同时,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掌握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具体情况对工程合同进行编制,减少合同变更情况的出现,增强合同的正确性及可利用性。要注重对招标后期进行管理,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完善相关考核机制,合同的履约情况对招投标工作的质量有重要影响,良好的合同履约率表现了招投标工作的水平。要对招投标后期管理情况进行记录,并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并作出有效评价,为以后的招投标工作提供参考。在选择投标单位时,要选择履约率及企业信誉度较高的施工单位,促使施工单位对合同履约率形成正确的认识,施工单位要树立自己的信誉,利于获得长期发展,对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机制有促进作用。要促使招投标工作健康发展,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不断完善,提高工程招投标质量水平。
3.2 完善相关法规
如今虽有一些法律法规已经颁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但在招投标与合同的具体管理方面仍然具有不完善的地方,合同的种类有多种,现存的法律法规难以对其进行全面管理,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要以现存法规为依据,对当地的招投标市场进行考察,掌握市场具体情况,结合当地特点,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规章,对工程合同进行明确规定,做好细节管理,增加工程合同的有效性。在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要对工程进行审查,查看施工进度、材料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要健全监督机制,对相关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增强相关规章的有效性。
3.3 培养专业人才
合同管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合同内容涉及到的方面较多,需要管理人员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工程专业技术知识,还要具备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及专业实践能力,对人员的综合素质有较高要求。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能够促使工程合同顺利进行签订,也可保证工程的履约效率。要对工程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强化其专业技术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锻炼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让管理人员参与到工程合同条款设置的活动中,提高工程合同管理的质量,增强工程合同与招投标文件的一致性,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4 结语
工程招投标与工程合同有着较为紧密的联系,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要对工程招投标及合同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发现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建立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促使工程招投标及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温向锋.工程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J].价值工程,2014,(4):103-104.
【关键词】 工程招标 合同管理 对策
工程建设实施招投标制度是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分派建设任务的主要交易方式,也是工程建设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重要步骤。招投标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实质上是一种签订合同的方式。目前,我国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上强制进行招投标采购。这些项目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标投标的基础之上的,招投标活动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质量好坏,而建设工程合同是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的依据,所有的建设活动都要围绕着合同进行。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必须十分重视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一、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分析
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当事人的合意在民法上被抽象为要约和承诺。从合同成立的基本原理分析,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无论公开招标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还是邀请招标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这个“特定”是指数量特定,并不是相对人特定。招标文件虽然列示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但仍不具有确定的特点,且目的是邀请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并不是为了直接签订合同。从这些要件判断,招标属于要约邀请。同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且该等意思表示明确、确定,含有合同的各项必要因素,投标目的就是签订合同,所以投标属于要约。招标人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实质上就是招标人的承诺。承诺后,合同即宣告成立,对当事人就产生了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设工程招投标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之一,是合同管理的前一个步骤。招投标更强调竞争性条款的成果,招标人总想以最小的运作成本,建成质量符合规范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意图以最小的施工管理成本,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获取最大的利润。招投标是双方为达到最佳经济利益的角逐,招投标过程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律法规的调整,但这个过程中双方未形成合同关系,表现的是一个市场交易行为。广义上来说,招投标可以看作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是个例的管理,在某个时间点或特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管理事件,一般比合同管理在时间上更加提前,招投标的成果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是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一步规范化的产物。”“只有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化,也就是说,合同是招标投标成果的双方承诺以法律形式落实的契约。”双方只有签订施工合同,招投标的交易行为才以法律形式正式固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才能收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管理是个全面、系统、持续的管理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实现预期的合同管理目标的活动,包括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并不是简单的雷同照搬,针对建设工程具有技术性强、环节多、涉及面广、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方面的特点,当事人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范的原则下,将合同细化和完善是需要的,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三、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大规模建设,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招投标和管理合同的重要性已逐渐被人们认识和重视,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招标与合同管理相脱离。发包人对招标阶段合同管理的作用认识不到位,管理工作不深入。招标管理人员只管审查招标文件、标底、监督开标,合同管理人员只管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互不联系,结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例如,有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由于没有载全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对工程一些实质性问题的要约条件,自然投标书中的承诺也就不含这些内容,结果给下一步合同的签订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合同在质量、工期、材料供应价格等方面签订的条款也非常不规范,招标文件中的要约与承诺随意更改,违反法规的条款也时有发生,引发的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方面的违约现象比比皆是,有的甚至给国家、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2、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够规范细致。目前,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工作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由于招标机构不熟悉项目内容和技术要求,编制的招标文件内容简单,深度和广度不够,客观上给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续操作的建设合同带来困难。同时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机构的人员未必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合同管理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
3、招投标机制仍需完善。目前,我国建设领域招投标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有效的管理制度,比如主体资格审查制度、招标文件审查制度、招投标程序监控制度、施工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等。实践中对规范招投标行为,制止和制约合同违法行为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在招投标中仍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不符合法定程序,评标不公正不科学等诸多不规范的竞争和不规范的运作,这些招投标中的不规范行为,给中标后合同签订和履行带来诸多不便,甚至引起较大的法律纠纷。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时的初衷大相径庭,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四、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的措施
1、合同管理与招投标配合。合同管理人员要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会签,与招投标人员共同审查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合同管理人员也要有选择性地参加一些重大招标项目的全过程,因为开标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招投标信息,将是招投标当事人对将来签订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表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可以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审查和管理,使合同更具有操作性,合同履行更顺畅。招标人员也要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对影响合同签订和履行的重要的招标信息进行交底和提示,因为专业局限性,合同管理人员可能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不透彻或者遗漏相关信息,将导致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意图出入,影响招标目的的实现。同时,招标人员也要加强招项目的回访工作,定期进行合同履约检查,既对建设项目招标活动进行了评估,也为下次招投标活动提供必要的借鉴。合同管理与招标投标有着直接的关系,两者互为依托,相互作用。
2、规范细化招投标文件的内容,推行示范文本。加强对招标文件编制的重视程度,全面提高业主或者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招投标文件编制的水平、内容的详略直接关系到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的承担,直接影响投标的效果,甚至成败。一般而言,招标文件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技术规格或技术要求;招标价格要求及计算方式;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址和截止时间;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主要合同条款。实践中,应重点把握如下几点: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清晰;工程价款的确定方式、支付形式要明确;工程价款及构成明细的调整方式要规范具体,具有操作性;要有可行的担保措施,比如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约定有利于自己的争议解决方式。同时,根据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方式以及工程性质的差异,制定招标文件的各类示范文本,使招投标内容涵盖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3、健全完善招投标配套制度体系。首先要协调整合招投标法律规范性文件体系,实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运行体制机制的标准化、规范化。按照“下位法遵循上位法”的原则,对现有法律规范性文件进行完善和清理,避免政策不一,政出多门。其次要健全配套法规,增强招投标的可操作性,要通过进一步清晰概念内涵和施行细则,使其更加科学化、具体化,避免产生歧义和漏洞。同时,推进以网络为载体的电子招投标平台,有效解决招投标活动各个环节存在的痼疾,为监管部门进行实时监督和后续检查提供重要辅助手段。建立招投标信用评价机制,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记录公告制度,打击和遏制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发现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线索,维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相信随着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阴阳合同”,“低中高结”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
五、结语
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凭证,在实践中两者必须相互整合,协调运转,才能实现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一体化运作。因此,企业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合适的合同管理组织结构,并与其他职能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在招投标阶段完善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理顺招投标活动和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程序,整合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关系,形成招投标文件与建设工程合同之间的一体化运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 董永全、李建志:浅谈招投标工程的合同管理[J].山东水利,2000(10).
关键词: 招标投标 工程建设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一、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单位和个人主观法律意识淡薄,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针对市政招投标中先后出现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市政招投标市场稳健、有序地向前发展;从而规范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使之走向规范化、专业化。但是在实际招投标市场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使国家《招标投标法》不能在实际招投标市场中很好的发挥作用,流于形式,起不到规范市场的作用。所以才会在整个的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中存在非法挂靠、违法转包的现象。
从表面看,很多市政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之上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背后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这种表里不一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市政招投标过程中是广泛存在的。
2、招投标市场存在“僧多粥少”,恶意竞争现象
1)串通投标的现象严重
所谓串通投标就是指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以及投标者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与招标者相互勾结的行为。在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围标。在参加投标之前,相互串通的投标人间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沟通,内部按报价高低拟定多个报价投标,从而达到既定中标人和中标价的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标人给拟定中标人事先泄露标底,并且投标人通过事前与招标人的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排挤其他投标人以便达到中标目的。
投标人间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通过私下暗箱操作、进行幕后非法交易的恶劣行为,不但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规则,而且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造成不良的社会风气。
2)当地政府行政部门干涉投标,限制或排斥外地投标单位。
地方政府为保护当地施工企业的市场,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等过程故意为外地施工企业设置“门槛”,刁难外地企业顺利介入投标。比如:在投标报名前要求外地施工企业首先到当地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而备案截止时间短,外地企业来不及办理手续报名时间已经截止;资格预审程序中非法要求外地投标单位提供在本地的施工业绩,进而排斥外地施工单位进入本地市场;开标过程非法要求外地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等不法行为;
为达到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行政单位联合招标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的扰乱了整个市政工程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
3、招标人对招投标的重视力度不够,寻找借口,规避招标
主要表现在通过非法手段将整个的市政工程项目化整体为部分,再分包给不同施工单位。我国《招投标法》规定,如果一个市政工程的各种工程建设施工费用概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所以,一些单位为了规避招投标,把符合规定的项目人为的进行拆分、肢解,化整体为部分,从而使整个项目免于招投标。或者是把整个市政工程项目分阶段报批,只申报部分项目,从而使每一次的项目都达不到法定招投标数额,从而免于公开招投标。
4、缺乏客观、公正的评标和定标方式
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依法客观地制定一套公平、可行的评标规则,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具有倾向性。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公平,甚至使许多别有用心的投标者钻了空子,让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5、合同管理不够严格
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订立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双方约定的条款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结束之后,招投标方为达成“共赢”,私下签订“阴阳合同”。施工过程中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意义。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对招标投标工作的影响合同文本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时合同文本也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的重要依据。但往往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过程理解不深入,认为招标过程和合同签订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过程,招投标只是为了确定投标单位,而确定了投标单位之后才正式进入最终合同的签订阶段。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加强对招标阶段合同文本的重视,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对工程项目认识不全面不准确,缺乏可靠的测算依据而导致报价不合理,投标质量低下。这些招投标过程和合同签订过程脱节的现象,使招标失去真正的意义,远远达不到招标工作应有的效果。
三、 招标投标工作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1、最终签订的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出现较大偏离。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合同条款不加细致研究,一味地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在最终签订和履行的合同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存在一定的差距,甚至违背合同条款。原因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在投标单位看来只是一种表面形式,认为只要在招投标阶段能够中标,就达到投标的目的了,试图在定标后在合同签订阶段再与发包方另行沟通;另一方面在合同签署时投标单位不计成本,有意迁就发包方,违心操作,虚假地提高质量等级、缩短工期,或者以较低的成本,甚至低于建设成本的方式承包工程,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合同执行时出现问题在所难免,使得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效率低,问题频出。
2、 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时,招标机构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承担合同管理,出现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分离与脱节。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由于招标人员缺乏丰富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他们只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而不参与招标合同的管理,导致编制招标文件的水平低下,业务能力难以提高。在合同编制过程中出现不专业、不准确、不全面,后期的合同管理、合同执行就会面临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标准和依据,管理依据合同而进行,如果合同内容不完善,在执行时随意性就比较大,给变更工程合同以及出现问题进行索赔带来很多问题。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都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出现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中合同已大相径庭的现象,导致招标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四、做好市政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措施
1、做好市政工程招标工作
做好市政工程的招标工作,主要是做好控制价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计价规定,加强控制价的监督等。
1)明确控制价管理的作用
在市政工程建设投资项目中实行招标控制价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遏制投标人投标报价过高及超概算或超预算高价中标的作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可以显著的得到控制。如果在招标控制价的实施过程中,出现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过低或者随意下浮等情况,不能充分考虑到市场供求状况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等,施工单位的利润空间被大幅度压缩,就会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产生不良的影响。所以,各级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控制价管理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招标控制价管理工作,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严格执行工程计价规定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设定的最高限价。凡是达到市政工程招标规模和招标标准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应全部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对于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应该不予考虑。对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该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市政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来编制,确保编制的质量。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应该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符合市场价格的水平。做好加强控制价的监督,确保控制价的平衡,定期对控制价进行监督检查。
2、做好投标报价工作
市政工程因为项目要求高,政治性强,多处在市区,造价较高,做好投标报价工作,才能有利入企业的中标工作,首先要做好各清单费用的确定,做好投标基价的分析,注意一些细节,才能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报价工作,提高中标率。
1)各清单费用的确定
根据市政工作的特点,施工企业只有结合现场的情况,按照现行的定额规定对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等去做报价,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费用,做好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率和风险费率等方面的费用。做好措施项目清单费用的确定,规费和税费也得考虑,还有一些零碎的工程项目费也得包括在里面。
2)做好投标基价分析
投标的基价完成后,就需要对做出的报价进行分析,具体方法有指标分析、工料机正常指数分析、历史基价分析等。指标分析可以按照不同专业、不同项目、不同地区统计的指标进行,例如桥梁按桥面平方米造价,路面按结构厚每平方米造价等有关指标对各单位工程进行分析,与指标差别较大者要重新进行基价检查,分析是否在标价编制时发生错误,进而调整报价。工料机正常指数分析法是将单位工程的人工、机械、材料费独立抽出,根据其占报价的比例,分析是否在合理范围确定投标基价的正确性;在分析工、料、机费用的同时还要分析其用量,单位工程的用工量和用料量都有一个合理指数,参照同类工程的经验,扣除项目不可比因素之后进行比较分析其合理性。历史分部分项基价分析法是在以往参与过的投标项目中,选取各种条件相等的项目,进行单价的对比,找出差别,分析原因,属于编制错误的要进行调整。
3)标报价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报价前还应充分地研究工程量清单、核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根据其提供的工程量来报价,也是最终结算及支付的依据。所以,必须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结合施工过程及最终结算时是否会变更等情况进行分析。同时,还要分析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具体内容。只有这样投标人才能作出正确的报价,防止报价内容不全导致损失。投标过程中,对招标人及竞争对手的调查也是必不可少的。对招标人的调查应有以下几方面:第一,资金来源是否可靠:第二,项目开工手续是否齐全,提防有些发包人以招标为名,让投标人负责为其估价;第三,是否有明显的授标倾向。投标人必须知已知彼才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投标策略,提高中标可能性。
投标报价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计算直接费单价,计算间接费确定综合费率,确定基础标价,做出报价决策,只有做好以上几个阶段的工作,才能确保投标报价工作的准确性,做好投标的管理措施。
3、规范评标程序
1)加强评标标准化管理
首先,要改变目前的报价计分办法,根据工程发包方式不同,即包死造价或不包死造价这两种不同形式,分别采用离散型计分形式,或打靶计分形式。其次,要从各方面加强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力量,根据工程的规模和造价登记,制定不同的评标方法,面对实际操作的时候,有应对的方案,而不至于面对不同的情况时候不知道怎么应对。第三,对于大型工程,特别是高架桥等工程,技术复杂,必须严格执行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的程序。
2)加强评标专家廉洁教育
评标前,要求评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招标机构以及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专家组不得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组成员不得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得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确保评标人员在评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评标纪律,服从评标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4、 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地参与到招投标过程中
1) 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投入到对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查过程中,将招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有效地结合起来,对招标文件中有可能影响合同管理和执行的因素提出建议,完善招标文件的内容,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视为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认真严肃地对待。
2) 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合同管理人员配合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全过程,例如在开标会上,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及时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对各个投标商的实际情况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合同管理人员参加现场的勘察,熟悉真实的现场环境,能够比较准确、深入地有针对性地就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进行专业解答。施工合同中的诸多条款都涉及现场施工条件。
3) 招标人员需加强对合同管理等工程专业知识的理解,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招标过程与合同管理过程相辅相成,招标工作是一项对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不但需要招标人员熟悉招投标过程,还需要加强对合同法、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及工程造价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这样才能将招标工作做深做好,与合同管理有机地统一起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两者互为依托,相互影响。两者密切配合,对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参考文献:
[1]程国政.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几点建议
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大家都能认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缩短工程工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目前国家在经济转型阶段,建设领域行业相关法规还不完善,加之一些业主、承包方、监理公司的思想观念及管理体制存在些问题,使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际执行过程出现了很大的偏差。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些脱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是相符相称的、密不可分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质量、资金投入、支付的法律性文件。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及其有关计算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计算出投标项目的工程价格,提出更有竞争力的投标价格,一旦中标,便可根据招投标文件的内容签订承包合同,形成建设工程合同价。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各专业人员相互协作性不好。造成一旦投标中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过程中,合同内容条款与招投标文件在原则问题上存在不相符,最终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1.2建设工程合同背离招投标文件和投标内容
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向投标单位发出的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依据,投标文件是投标单位对建设单位招标文件全部内容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答复,是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依据招标文件签订工程合同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而来,招投标文件是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依据之一。但是现在实际情况往往是我们业主(或叫建设方)占优势地位,我们业主要求增加附加条款,要求承包方必须采取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方式签订工程合同,使最终签订的工程合同与招投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实际履行带来很大困难。随着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日益健全完善。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实施,对最终规范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管理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在合同计价方式选择上存在问题
合同的计价方式一般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3大类。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且招标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都相当明确,采取这种合同能够让投标方在投标时,可以合理预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情况。当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内容和设计指标不能十分确定,或者是工程量可能出入较大的工程适用于单价合同。由于工程内容及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而发包方因工期紧迫,必须发包时常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类型的选择正确与否,对工程造价的公平、合理和合同的能否顺利履行相当重要。在实际工程项目的建设中,在选择合同类型时,绝大多数情况是业主占有主动权,但业主也不能单纯地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应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项目的各种因素,考虑承包方的承受能力,合理地选择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合同类型的计价方式,保证双方合同权利与义务的顺利实现。
1.4建设工程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
特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应当在合同总额中写明是暂定数额,具体款项案审计结果确定。这样有利于工程合同的顺利履行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出现。
1.5建设工程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具体操作文字手续不完善,“口头协议”,“私下合同”屡禁不止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方经常为迎合业主代表或工程监理要求,业主和监理有时候也是为了工程建设的方便,快捷,以“口头协议”要求承包方实施某种违规措施,这种违规协议通常表现在工程进度不合理压缩,工程设计的局部变更,工程材料及设备的替换等方面,一旦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没有了违规依据,就无法追究责任方的过错和计算损失。
2 改善和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2.1合同管理贯穿于企业合同实现的全过程,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和招投标管理是企业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必须培养一批业务精良,技术素质优秀的专业工程师,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必要时要亲自勘察施工现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的第一资料:认真研究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各专业人员密切配合,各自负责,保证编制投标文件时不丢项、漏项,确保投标报价合理,切实维护本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在此后的工程建设中得以严格贯彻执行招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这样就真正实现了招、投标管理与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一致性,并保证了管理实施的可操作性,从而理顺了两者依存的内在关系。
2.2 FIDIC合同条款是比较完备的全承包合同条款,应在建设工程中大力推广
FIDIC合同条款之所以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得以广泛应用,一方面是由于FIDIC合同条款本身的严密和完善,同时它能给工程管理带来便利,以减少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同时由于设计与施工可以比较紧密的搭接,业主能从报价费用和时间方面的节约以及承包方对整个工程承担责任中得到好处。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不断完善,广大业主及承包方将能提高对合同文本重要性的认识,大力推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的表述形式,从根本上改变合同管理的现状,减少合同纠纷的出现,提高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率,进而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水平。
2.3在审核建设工程合同时要分外小心,必须注意合同附件与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合同附件与合同条款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起草的文字表述决不能模棱两可、含糊不清,必须与主合同保持一致。同时注意建设工程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对业主提供的建设工程合同文本认真研究,仔细推敲,特别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的内容是否严密。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也要认真审查。另外要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确保本企业经济利益不受损害。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是否把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能力这一管理意识作为约束建设工程项目双方经济合同行为的准则,加大合同履约的可行性,充分体现业主与承包方目标和利益的一致性,从而可以把招投标管理与合同管理落实到实处。
2.4加强中标承包合同的价格管理
随着工程造价改革的不断深入,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实施,招投标文件及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必将成为工程建设管理的有效工具,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位报价作为签订工程合同的依据。同时,采取“大监理、小业主”管理模式,让监理单位参与工程管理,将彻底改变那种外行管理内行的不现实情况。根据监理工程师随工程进度提出的质量、进度报告,造价工程师依据单项清单报价进行合同进度经济指标的控制与审核,由业主加以确认。因此这项管理保证了建设工程合同中质量、进度、投资的必要控制,确保中标合同价格的稳定性,实现企业的最佳经济效益。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我国的建设市场也悄然发生了一些变化,相对于之前主要表现为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市场管理体制有了进一步完善。同时,各业主单位的风险意识普遍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阶段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招投标从过去的简单报价,到现在成为具备确定造价、形成合同文件、确定施工及结算造价管理框架等综合功能的极为重要的为以后的工程造价管理打下良好基础的阶段。
一、当前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影响合同管理的几个问题
1、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相互分离、相互脱节。
很多时候,招标机构相关人员往往因为缺乏相应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所以在招标方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时,他们只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合同条款的编制工作由别的机构来负责。合同编制人员往往因为缺乏建设工程专业知识,对项目的了解有限,导致理解容易出现偏差、表述不准确、考虑的问题不够全面等,最终造成了招标文件和招标合同条款的相互分离、相互脱节,到后期合同履行的时候就会遇到很多困难。比如,考虑不够全面,导致合同里面没有规定,合同完工后,招标单位才发现实际情况与招标的初衷不一致,损坏了招标方的利益,招标方还没有办法追究责任,给后续工作严重的影响。
2、投标阶段忽视前期合同管理。
合同是招标文件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最主要的依据。但是,大部分的时候,人们都认为,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是两个没有任何联系的过程,认为招投标过程是为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而签订合同是在确定了中标单位之后才会做的事情,从而导致对招标阶段的前期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如果对招标合同不够重视,就可能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不能全面、合理地评估工程,导致评估误差,从而影响投标的效果。这样强行将签订合同和招投标工作分离的结果,就会使招投标工作失去了实际的意义,对后续工程施工留下了隐患。只有将招投标过程和签订合同有机地结合起来,后续才能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使得合同能够顺利有效地执行。
3、后续合同管理与投标工作相分离,违背投标承诺。
在招投标的阶段,投标单位为了中标,可能会不计后果,一味地迎合招标方的各项要求,但是,在中标后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却不按合同要求办事,甚至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这是因为,投标方以中标为目的,认为在中标后,可以再与招标方进行重新一轮的摊牌,让招标方在没有办法变更合作伙伴的情况下,按自己的想法来;另外,还有可能,投标方为了中标,根本不考虑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不计算工程建设的实际成本,无论是在进度方面,还是在工程价款方面,甚至是垫资建设问题,都可以无条件答应招标单位的要求。在一味的压价、赶进度、垫资等不合理因素的困扰之下,实际实施过程中只能放弃工程质量了。结果,投标方在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将无法正确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任务,严重阻碍了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二、解决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相互间问题的建议
1、改革招投标体制
改革招投标体制首先要做到管办分离,对建设、财政、招投标管理办和监察局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机构等办事机构进行分开化设置,使其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其次,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作用,通过区域融合、行业融合等方式,能够最终取消区域的界定,进而达到统一的招投标制度。此外,还有提高工作效率,进行相关部门的合并和职能部门的分离。
2、建立投标组织机构
在投标机构的设置上,建筑企业必须要按照企业自身的特点,组织自己的投标机构,并能够掌握投标技巧。投标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有一般性原则的,即要结构精简、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各部门之间协调运作。设立投标组织除了要遵循一般性原则外,还要明确设立该机构的目的,即要通过这支有知识、有水平的专业队伍,在建筑招投标市场中,能够顺利的拿下项目,进军建筑市场。
此外,为了规范投标行为,投标单位还要认真编制标书。首先要认真阅读和研究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的工程综合说明、施工图纸及相应的说明书和工程量清单,还要弄清合同条件,了解施工合同中承包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其次,承包单位要进行现场踏勘,对现场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和经济条件进行仔细勘察。在做好充足工作的情况下,认真编制标书。
为了增加中标机会,承包单位不得采取违规违法的手段,应当采取合法手段公平竞争。承包单位可以聘请专家进行预测,为决策提供较为科学的依据;在进行工程报价时,要把握好投标报价的高低带来的利弊关系,既不能高出拦标价,也不能以比成本价更低的价格和苛刻的附加条件去赢得工程项;承包单位为了降低风险程度,应以工程的难易程度确定项目的单价,根据工程量的多少决定增减项目单价,按照工序的先后顺序调整项目的单价等等。
3、招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接合
招标工作应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监理工程师可以作为专家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项目法人改变观念,不能过分依赖招标机构全部包办。因为两者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招标机构不可能完全了解招标者的意图,招标人由于能力知识的局限也很难提供全面的要求。招标机构作为一个企业毕竟是以赢利为目的,而且目前对招标机构的业绩考核是以中标价为标准,使招标机构感到压力较大,所以招标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满足要求还需招标人有足够的判断能力。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工程师参与招投标过程,监理工程师就可以把自己的经验和理念贯彻到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制订中,对合同的制订和实施有一个整体的控制,从而降低因项目法人经验不足对合同执行不力带来的风险。
4、加强招投标人员管理
招标方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合同管理及工程招投标的工作了如指掌,要积极参与到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中来,将招投标工作和签订合同有机地联系起来,对于招投标文件中没有点到的可能会影响后续合同执行的细节要及时提出来,完善招标文件,使得招标文件不能有任何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瑕疵或者漏洞;在招投标的过程中,要参与其中,掌握现场的实际情况,能够比较准确地、有针对性地解答投标方提出的问题;根据合同文件、招投标时相关资料,过程中对合同双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如果合同双方存在问题或者争议,可以进行协调,促进合同的正常履行。 招标方要安排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并且有工程实践的经验的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管理。招标过程与合同管理过程不能分离,招标方要有专人熟悉招投标过程,熟悉后续合同履行中所涉及到的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这样,才能把招标工作做好,把招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而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结束语
现在,我国的建筑工程招投标还存在着很多不按规程办事的情形,也已经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实施。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的管理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两者相互依托,相互影响。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采取合适的方法,来解决我国建设工程中依然存在的不科学的问题,使得我国建设工程能够安全、健康地持续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关键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训教学
1.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特点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具有课程综合性强、知识跨度大、实践性、职业性、案例性强等特点。
(1)课程综合性强、知识跨度大。课程所含理论知识涉及工程技术、经济与管理等多学科领域。
(2)实践性强。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与实践活动密切相关,课程内容是实践的总结,它来之于实践,用之于实践;课程的主要内容大都是典型的案例。
2.实训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中的实施
(1)根据该课程教学大纲的发展现状对课程内容进行整合。能否在教学时间有限的前提下,提高本课程的教学质量,选择讲授的基本内容和确定讲授重点至关重要。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课程可以分为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两部分,要想在有限的学时内,把每一章的内容都讲述一遍,显然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教师能针对学生的特点,选择主要的内容,突出重点和难点。另外,还要搜集、选择国内外最新资料,以便能及时调整讲授的内容,补充最新成果,使学生所掌握的知识能与实践保持同步。
(2)把选择讲授的内容整合成相对独立的模块,确定案例涉及的知识体系。把课程分解为招标与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合同、合同管理等单元,可以设置一个模块;对于知识量大的单元,根据内容内在的连续性、知识点的内在联系和知识量的大小,可以设置几个模块,每个模块对应一个。
(3)确定各实训所涉及的教学内容并规划教学环节。进行案例设置时,每一个案例一般都包括:针对本案例核心知识的现场录像、针对本案例核心知识的现状、提出针对本案例核心知识的问题、讲解本案例核心知识的基本原理与典型的操作原理的flash演示、讨论并解决上述问题。其中,现场录像、工程现状是案例教学的重要基础。
3.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实训教学的环节
(1)形成感性知识,激发学习兴趣阶段。通过多媒体播放案例背景,录像的内容主要涉及FIDIC合同条件,合同总价,合同工期。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情况。
该阶段教学目的:在有限的时间内利用多媒体提供给学生大量图形信息,展示工程现状。这些具体、直观、形象的信息能有效帮助学生形成感性知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启发学生提出各类问题,调动学生积极主动探求问题的解决方案,为实训教学打下良好基础。
(2)以实际工程为载体,展示工程场景,提出要解决的问题。以文字为主,图形信息为辅,介绍正在准备的招投标工作,包括建设工程概况、招标文件、投标要求等,注意不要在本阶段给出问题的答案。
该阶段教学目的:以浓厚的工程氛围、严谨的工程语言向学生传递实际招投标中需解决的问题,增强学生的实践意识、解决问题的责任心与紧迫感,集中学生的注意力。
通过以上两个阶段,学生具备一定的感性知识,并能够以浓厚的学习兴趣与求知欲、强烈的责任心进入下一阶段的理论知识学习。
(3)构建理论知识体系。以课堂理论教学方式概要讲解该案例涉及的知识点,同时考虑到实际操作中的动态性,对一些典型的案例采用flash加以演示,必要时引入工程图片来说明。
该阶段教学目的:实训涉及的重要知识点,通过课堂讲解掌握,其他知识点指导学生通过自学去熟悉或了解。
(4)理性知识的简单运用与加深。给学生以启发和引导,通过讨论指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向。将学生编成小组,启发各小组学生采用各种方式独立地完成问题。
该阶段教学目的:通过解决案例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和解决问题的意识与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增强学生的实际现场意识,是对课程理论知识的再认识。
4.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实训的方案
方案一:学生综合集中实训。
《建筑施工》、《建筑工程预算》、《施工组织》、《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内容完成后,集中2~3周进行综合训练。
方案二:根据教学进度,学生可分阶段完成扩建工程的附属用房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待全部课程教学内容完成后,最后进行开标、评标、定标现场模拟会。
具体安排如下:
(1)要求15天内完成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在招标文件编制教学内容完成后,可立即进行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写。
(2)结合《建筑施工》、《建筑工程概预算》、《施工组织》课程的教学进程,一个月内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写。待投文件编写所设计的教学内容基本完成后,学生即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写。
(3)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完后,相关课程教学内容也基本完成的情况下,进行开标、评标、中标现场模拟会。
其它要求:
招投标文件编写的安排如下:
①各班按人分组,每组一套完整的土建图纸,编写出一份完整的招标文件。
②然后每个组选择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并以企业的名称,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评标、中标现场模拟会的全过程。
通过实训可以提升学生以下能力:
第一,主动分析并掌握问题重点的能力。
第二,思考及分析个案的能力。
第三,表达个人观点的能力。
第四,通过讨论找出最合适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的能力。
另外,还可以使学生更了解现实工程情况,通过互相沟通,培养及发扬团队精神。
经过对三届学生的教学实践,证明该教学方式深受学生欢迎,教学效果显著。
5.结论与建议
组织课程实训教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模块划分时,应该考虑模块的完整性及模块间的独立性,注重模块内录像、工程实例、工程原理的一致性。
第二,应该精心设计各案例要解决的主要原理,突出重点;所涵盖的内容不宜太多,否则,教学又将变成“填鸭式”的平铺直叙。
第三,实训教学时,所选择的工程实例应该既能反映该案例要传递的基本原理,又要尽量地反应现代建筑工程实践的前沿信息。
第四,实训教学的同时,应该改革传统的考试方式。
考试应增加与实践相结合的内容,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查;在考试形式上,要避免“考前背笔记,考完全忘记”现象的出现,注重对学生理解、掌握和运用知识能力的考查;从多个角度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 [科]
【参考文献】
当前,我国正在处于经济社会的转型期,国家的“丝路”战略、加大区域经济投资、推行新型城镇化和加大保障房建设等经济发展总的趋势为建筑业发展带来的利好,提供了充足的空间。与此同时,建筑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也水涨船高,优秀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越来越受到企业青睐,越来越需要既精通专业技术又擅长项目现场业务组织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对于职业教育培养什么人予以了明确定性[1]。对此,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必须要与经济社会转型、建筑业发展需求相适应,努力培养出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2 高职院校学生职业能力
2.1 职业能力
职业能力是人们从事某种职业的多种能力的综合。主要包含三方面基本要素:
一是为了胜任一种具体职业而必须要具备的能力,表现为任职资格;
二是指在步入职场之后表现的职业素质;
三是开始职业生涯之后具备的职业生涯管理能力[2]。
由此可见,职业能力是基于职业岗位的素质能力综合;可以把它概括为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组织管理、沟通协调等多方面的能力。
2.2 工程管理专业相关职业岗位职业能力
工程管理专业对应的工作岗位一般有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三个;职业能力一般包含在建筑工程领域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能力;综合运用项目管理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能力;经济管理方面的工作能力;运用计算机解决工程管理问题的能力;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人际交往和组织管理能力等[3]。无论将来从事那个岗位,其职业能力都应包含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这一基本的专业技能,同时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专业技能也是工程管理专业学生的核心职业能力之一。
3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课程设计
3.1 课程定性
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是学生今后从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必备知识;工程承发包能力、合同管理能力是工程管理人员的核心职业竞争力[4]。所以说,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是工程管理专业的职业技术核心课程之一,在专业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3.2 整体思路
根据职业教育“教学做一体化”的课程改革整体要求,基于岗位能力进行课程设计,以西藏自治区**检测业务用房为一综合项目案例,以其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为项目教学主线,共分为五大教学项目;以其招投标、合同管理任务为教学载体,共分为23个教学任务;设计了招投标、合同管理学习过程与工作流程相结合的课程教学内容,建立了“项目驱动,任务考核”式的课程教学模式。
3.3 课程设计
3.3.1 教学项目设计
本课程教材中由建筑工程市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务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开标评标定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和仿真练习等八章构成,理论知识较多,不便于学生职业能力的提升。通过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的工作项目为教学主线,整合了知识体系,共设计为建筑市场的认识、建筑工程招标、建筑工程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五大教学项目。在整个课程及每个教学项目的职业能力目标中,又分为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养目标三部分,以着重通过课程教学全面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具体见附表1。
3.3.2 教学任务及教学任务书设计
在五大教学项目的模块下,以招投标、合同管理任务为教学载体,共设计有认识建筑市场、招标公告的编制、招投标的具体程序、项目的评标定标、合同条款的拟定等23个教学任务和招标公告的编制、项目的评标定标等15个教学任务书。教学任务的设计紧密结合了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流程和合同管理的工作过程,着重培养了学生的专业技能的初步应用能力;教学任务书的布置基于工程管理专业人员职业岗位要求,同样设计了职业能力完成情况的考核,在完成过程中要求每3-5名学生组成团队进行任务的完成、汇报,着重培养了学生的专业技能的应用提升和综合运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