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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03-0124-03
1 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发展脉络
近些年来,我国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呈现出一个由基层实践探索到“顶层设计”、由“顶层设计” 再到基层税务机关持续探索的发展脉络。
1.1 确立全新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思路
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应确立全新工作思路,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与专业化人才队伍为保障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基本框架。同时,强调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优化服务与加强管理的关系、专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的关系、大企业管理部门组织协调与其他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关系。
1.2 明确大企业税收主体管理制度
如建立定点联系企业制度,选择45户有代表性的大企业作为首批定点联系企业,直接组织实施相关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定下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促进自我遵从;制定下发《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将遵从管理理念和思路落实为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制定了关于完善总局定点联系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及有关工作机制的意见,初步建立起总局内部各相关部门既分工又合作的协调运转机制。各地也确定了本地定点联系企业。目前,国税系统已有31个省局选定了776户定点联系企业,地税系统已有12个省局选定了295户定点联系企业。
实施个性化服务和风险管理。近几年来,国税总局共受理定点联系企业涉税诉求300多项,处理和回复200多项,解决了企业长期积累和迫切需要处理的涉税问题;先后组织开展对45户定点联系企业的涉税风险调查和评估工作,并向企业发出风险管理建议书,指出管理薄弱环节和涉税风险点,提出整改要求和完善税收风险内部防控机制的具体建议。其中11户内资企业和10户外资企业督导开展自查,发现各类税收风险点500多个,补缴税款134亿元。
1.3 建设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
总局组织开发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用于对45户定点联系企业的风险调查和分析评估;为了实现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正在抓紧建设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已初步实现对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分户主要涉税信息及数据的汇总、查询和分析功能。
1.4 建立专业机构和干部队伍
目前,总局、省和地市三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已有2500多人从事个性化服务和税收管理工作。为提高人员素质,适应新的税收征管形势和要求,对从事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税务干部举办了各类业务培训班。
2 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强化对大企业税收的管理与服务,国税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安徽、河南、海南、四川、陕西、深圳国税局和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河南、广东地税局开展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文件明确将实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确定的基本原则:属地入库、统一管理;明确任务、分级负责;上下协作、统筹互动;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确定的主要任务:个性化纳税服务、各级联动税源监控、针对性风险管理、实施信息共享、建立风险特征库和税务遵从评价体系、建立协作机制。并要求在2011年4月末前在统筹机制建立、遵从协议签订、风险管理和税源监控四个方面实现突破。
经过多年来的共同努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探索取得明显成效。税企合作、风险管理的理念得到普遍认可,专业化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个性化服务和风险管理业务不断创新,机构和队伍建设有了一定基础,推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取得新突破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但同时,深入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整体设计和组织协调不够,统筹协作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尚未形成系统完整的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框架。二是针对大企业的纳税服务和风险管理业务体系建设还需要大力加强,信息技术支撑明显不够。三是专业化管理团队力量还比较薄弱,人员数量和专业素质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四是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国税局、地税局工作基础和推进程度
不一。
此外,创新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体制,统筹工作机制还不是很明确;创新个性化纳税服务产品,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还不能满足纳税人的需求;推进大企业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强化管理手段的能力还比较薄弱;组建专业化管理工作团队,提供人才保障方面动力不足。
3 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思路
3.1 创新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体制,统筹工作机制
应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遵循总局统一管理、实体运作、分级负责的原则,以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试点为契机,着力打造一种全新管理模式,更新管理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走上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之路。首先,在具体税收专业化管理实施过程中,可组建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局,优化管理效能。实施针对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的个和风险管理,引导帮助企业建立税务风险内控机制,促进纳税遵从。其次,应确立统一管理、实体运作、分级负责的纵向工作机制,其目的是发挥比较优势,配置层级资源。再次,确立各级各部门横向协作工作机制。横向上,以研究解决定点联系企业重大涉税事项为重点,跨部门、跨地区设立相关管理与服务“一条龙”模式,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最后,应确立国地税协作工作机制,为建立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联合工作机制提供保障。包括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约束,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在合作机制框架下,国地税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沟通、统筹工作安排。还可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税收管理经验,国地税共同制定联络员制度,定期沟通与协调相关涉税事宜。
3.2 创新个性化纳税服务产品,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开展个性化纳税服务,旨在从税务机关的单向监管转变为税企互信合作,共同防范税收风险。为此,税务部门要努力创新个产品。首先,签订《税收遵从协议》,明确税企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对一些涉税问题可通过遵从协议初步加以解决。其次,充分利用信息管税平台,对大企业所涉问题及时、准确下达《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并结合企业自查及税务机关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和征管建议。
3.3 建立三级税企联络员体系
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应建立国、地税系统的省级、市级和所在县区分局三级税企联络员,引导帮助企业建立税务风险内控机制,促进实现由事后管理和检查为主转变为防控和管理并重的全过程税收风险管理,并通过三级联络员建立个性化政策诉求响应机制。以纳税人个性化需求为导向,收集、受理、分析和梳理不同规模和类型的纳税人涉税诉求,及时回应。通过调研、现场办公等方式,解决大企业涉税诉求。
3.4 推进大企业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强化管理手段
在信息管税的条件下,着手整合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整体框架应包括五个部分:一是大企业名册库;二是大企业司报表任务;三是大企业税收数据分析;四是一户式电子档案信息;五是税收风险特征库。
3.5 组建专业化管理工作团队,为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一、充分认识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实现税收科学化管理、深化精细化管理的基本方法。专业化管理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三者有机结合,才能发挥管理的最大效能。其中,科学化强调探索和掌握管理的规律,是加强管理的基础和前提;精细化强调管理要精确、细致和深入,是加强管理的具体要求;而专业化管理强调根据纳税人的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管理,是加强管理的基本方法。离开专业化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就很难实现。
其次,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强化各类税源管理、推进依法治税的有效举措。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主体个性化差异日益明显。从我市来看,全市59592户纳税人中,国有企业560户,集体企业1676户,股份制企业5490户,“三资”企业1602户,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50264户。这些纳税人不仅所属行业、经济性质、纳税能力不尽相同,而且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网算和税法遵从度等方面也有明显差异。比如,世界跨国500强企业在我市投资的近40户“三资”企业,普遍采用erp系统进行内控和核算,而国内的中小企业一般采用手工核算,有的新办企业基层是请人代账。鉴于企业情况千差万别,税收风险大小各异,税收工作需因企制宜,分类管理。否则,极易出现“大户管不透、中户管不细、小户管不住”等现象。
再次,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实践。随着近几年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纳税户数不断增多,税收管理员工作量明显加大,加大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涉税事务日趋繁杂,不少税收管理员因事务性工作缠身,很难有时间、有精力对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企业的疑难税收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影响了税源管理质效。此外,上级部署开展的一些行业性税收管理措施,比如对商业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专项核查,由于商业企业颁布在全市200多个税收责任区,基本上所有税收管理员都要摸索和实践,最后还不能达到规范统一的效果。因此,在人少事多矛盾日益突出的形势下,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征管效率,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点探索和实践。
二、准确把握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深刻内涵
根据总局会议精神,所谓税收专业化管理,就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的不同特点,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通过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探索实施以分行业管理和分规模管理为重点的分类管理,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和拓展管理深度的目的。
[关键词]税收专业化管理;分工;信息缺失;新兴古典经济学;税收专业化
[中图分类号] F812.4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1)05-0068-06
一、问题的提出及专业化和税收专业化管理界定
从中国当前经济特征看,企业的经营活动日趋复杂,进入了个性化及分工与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的时代。分工和专业化是经济效率提高和经济发展的原动力[1] 。而经济的发展水平越高,分工和专业化衍生的速度和水平越高。与此相对应,市场中产品类型、行业种类不断增加、经济组织结构多元化程度也逐渐增进。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税收管理对象之间的差异扩大。市场中各经济组织的专业化程度越高,管理对象之间的差异越大,单一管理模式中的管理主体越难以把握这些对象的特征。此时,原有的税收管理分工和专业化水平不再适应新的管理需要,对税收管理的专业化要求提高,进一步分工和专业化成为必要。新兴古典经济学,其形式特征是超边际分析工具,而其理论内核则是以分工和专业化解读经济增长[2] ,为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界定、类型和价值及其衍生路径提供了一种富有张力的解释。
分析税收专业化管理,首先需要界定专业化和税收专业化管理。
对于什么是专业化,不同时代、不同学者有各自不同的界定。但这些理论都有一个共同点――将专业化置于分工的前提下讨论。从表层看,分工引致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同时,分工又以专业化为基础。赖宾斯坦认为,专业化是生产要素向较少种类的活动集中的过程[3] 。
在人类社会衍生过程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经济组织结构也连续不断的发生]化。与之相伴生的是分工、专业化和效率的提高。从某一时间截面分析,分工和专业化与组织结构变迁互相推],其结果则是对系统效率的影响。而系统效率的变迁进一步推动分工、专业化和组织机构的衍生。简单地说,专业化是对某一特定职业知识不断增进、效率不断提高的过程。
从这个意义上看,结合赖宾斯坦的理论,可以将专业化定义为,建立在分工之上、并推动分工进一步]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生产要素向较少种类的活动集中,效率包括生产和交易的效率提高。也就是说,专业化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专业化是动态的;是一个过程;伴随生产和交易效率的提高而推进。
而税收专业化管理,即税收管理的专业化,是指随着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变迁和组织结构变化,胜任某一项特定税收管理工作所需具备的特定知识与技能不断提高的过程。与所有的专业化进程一致,税收管理专业化是一个动态衍生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伴随的是某一特定“职业”知识的增进和效率的提高。
二、税收专业化管理分类
税收专业化管理可以从专业化过程特征和实践两个不同的角度分析。
(一)从专业化过程特征分析
在税收专业化衍生的过程中,理论上看,可以经由两种路径:有分工的专业化]进和在原有分工基础上的专业化]进。即包括两类税收管理专业化,一是既存分工基础上的税收管理“专业化”。此时,整体看来,专业种类不变、分工不变,但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和知识即所谓熟能生巧――税收管理工作无分工进化(特定的情况下,指绝对的没有分工,但一般说来,却指以某一特定截面为起点,没有进一步的分工),但通过技术条件的改善,推进对某一特定职业知识的增进。二是建立在进一步分工基础上的专业化管理,即税收管理“职业”或“岗位”进一步多样化。下面做具体分析。
1.原有分工基础上,通过引进新技术、加强管理人员培训等方式,提高税收管理过程的知识水平,从而达到提高税收管理效率的目的
这一类税收管理专业化]进路径,其前提是:没有税收管理分工的]进;出现了新的管理及相关技术。在这一前提下,税收管理效率会有一定程度甚至是很大程度的提高。但同时,这是一种外引或者称为外生的税收管理专业化路径。受分工格局的局限,处在税收管理岗位上的不同个体面对相同的管理对象和管理内容,无法持续而有力地刺激新知识的产生。同时,由于既存税收管理分工模式的限制,相同管理岗位的行为主体面对分工不变的约束条件下,相同的管理对象,有限的时间和大脑中获取知识兴奋点有限性,都会妨碍管理效率的增进。
2.进一步分工基础上的税收专业化管理
建立在进一步分工基础上的税收专业化管理,也称为内生的税收管理专业化。即指税收管理由于分工的]进,行为主体的管理对象具有更高的同质性或(和)更小的种类数量以及更多的管理专业种类,同时管理行为主体的运作范围减小。换句话说,前一类税收管理专业化]进是对管理主体相同的职责范围不断追加资源以推动管理效率的提高;第二类税收管理专业化]进中的资源却是投入到管理主体面对已经改变的对象过程中效率的提高。
这一类税收管理专业化,之所以被称为内生的专业化路径,是因为在这一过程中,静态地看,即使没有资源的追加投入,也会由于分工带来的专业化报酬递增而提高税收管理效率――“分工产生个人生产率的事后差异”[1]。
建立在分工基础上的税收专业化管理,其效率的提高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组织效率的增进和获得管理对象信息的增进①。组织结构的选择以及组织效率最大化的问题 ,以寻求税务部门目标最大化。根据新兴古典经济学的组织效率定义 [4],可以将税务部门的组织效率定义为在满足一定的组织目标(如完成一定量的税收收入 )的前提下,使税务部门的分工水平和结构达到最优[5] 。而获得管理对象信息的增进是指由于管理对象的进一步细分和类别的进一步同质化,个人过去用在不同性质对象上的管理时间资源,现在用到一个单一类别主体上,获得知识增进,管理效率提高。
(二)从税收专业化管理实践分析
在实践中,可以按税收管理涉及的对象和内容划分种类。
1. 税收管理主体角度的专业化
包括税款征收过程专业化管理、纳税评估专业化管理等等。
2. 税源专业化管理
针对不同税源具有的特征差异,采取同质税源专人管理模式。这是当前理论界关于税收专业化管理讨论得最多的一个方面。
三、税收专业化管理目标分析
税收专业化管理,本质上是为了追求更高的税收效率。因此对税收专业化管理目标的具体界定,需要首先界定税收效率。
(一)税收效率的内涵
什么样的税收是有效率的?是能够获得尽可能多的税收收入?还是对经济扭曲程度最低的税收?亦或是能够最大程度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税收制度?
一般的,有效率的税收至少应该符合两个条件:筹集的收入能够满足国家行政的需要;这一数量税收收入的筹集过程对经济和纳税人的产权行为及产权收益影响最小。那么,多大的税收规模才能满足国家行政需要?什么样的税收筹集过程才符合效率的要求?这两个问题都很难界定,从理论上看,受到广泛“认同”的税收和税收征收过程符合这一效率要求[6]。
税收效率是指在一定的制度背景下,筹集一定的税收收入所需的成本比较,成本越低效率越高。而税收成本包括至少两个层面:有形税收成本和使经济扭曲产生的成本。前者容易度量,后者则涉及到最优税制设置的问题――即什么样的税收制度给经济带来的额外负担最小的问题。
(二)税收专业化管理目标界定
税收专业化管理目标是指,通过包括没有进一步分工和建立在进一步分工基础上的管理专业化进程,提高税收管理的信息量并增进税收管理知识的获得渠道和获得量,从而提高税收管理效率。结合上面分析的税收效率的内涵,税收专业化管理目标分为两个层次: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和对纳税人行为影响最小化。对纳税人行为影响最小,从税收管理的层面看,主要是通过对纳税人干扰程度的降低和对纳税人产权运行环境的优化(通过提供服务),提高纳税人对税收的认同达到对纳税人行为扭曲最小的目的。如何才能达到这样的税收专业化管理目标?概略地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式:
首先通过整合税收管理资源,在税收管理分工不变,即岗位种类和每类工作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增加投入、引入新的管理技术和管理理念,提高原有税收管理岗位的信息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从而在完成税收任务的同时,降低征管成本。
其次通过税收管理岗位进一步合理化分工,提高个人专业化水平、提高管理过程迂回度,为税收管理对象提供更广泛和更为深入的服务,从而提高纳税人对税收的认同度,并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效率。
第三,提高税收管理组织效率。分工是一种组织结构 [7] ,分工水平的提高,进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是建立在组织效率基础上的。组织结构是事物内部(及其与外部)按照一定结构与功能关系构成的方式和体系。随着组织理论的发展,组织越来越被视为是过程性的进化体系,即事物朝着空间、时间上或功能上的有序组织结构方向进化的过程 [8] 。在这一过程中,不仅税收管理组织结构的效率会影响税收管理分工和专业化程度,而且分工和专业化会进一步影响组织结构的效率。分工和专业化一方面使税收管理精细程度提高、涉税信息的质和量增进,准确性提高;另一方面却使管理协调变得更加困难。税收管理分工程度越高,完成税收管理工作所需要面对的岗位种类就越多;而专业化程度越高,个人所掌握的知识与社会所拥有的之间的差距就越大,具有一定程度的知识和信息的垄断性。此时,没有任何单个的行为人能够完全、充分地了解税收管理过程的所有知识和信息。组织结构因此变得越来越复杂,它必须解决由于分工和专业化带来的岗位之间的知识壁垒,并有效协调。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成本,并影响税收管理专业化进程及其目标的达成。如果组织协调成本高于税收管理过程中专业化]进引起的效率提高,那么这样的专业化进程至少从短期看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在提高税收管理分工和专业化的同时,必须提高税收管理的组织效率,才有可能达到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目的。
四、税收专业化管理在新兴制度经济学意义上的作用分析
在上述分析中指出,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目标是推动税收管理效率的提高。而税收专业化管理又经由什么机制达成该目标,换言之,税收专业化管理在税收管理效率提高中发挥什么作用?如何发挥作用?
(一)信息缺失是税收管理过程中面临的最根本的问题
税收管理中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是信息。无论是具体的税款征收过程、各种涉税事项的处理还是其他相关利益关系的处理,最终的落脚点都是信息的问题:信息的可获得性、信息的真实性以及赖以做出判断的信息的充分性等等。
1.信息缺失下的定额征收问题
在中小业户税收管理中,很大一部分不得不采取定额征收的方法。这种征收方法的主要缺陷是,在核定经营者应纳定额税额时,缺乏足够、准确的信息,使定额征收法既不能反映经营者的税收负担能力,也会造成税收流失。同时,定额征收法的使用本身就是真实信息缺乏的前提下不得已的选择。因为在一个较为粗放的税收管理体系中,对中小业户的税收管理主要通过账簿和经营过程法定记录载体进行监控。而中型特别是小型经营业户账簿体系不完整、不可信,记录经营过程的法定载体――发票很难起到真实记载业务流量的作用。除了虚开、乱开发票行为难以甄别或甄别的成本太高外,现行普通发票开具的一般规定中指出,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可以不开具发票。所以在当前税收管理制度下,这类税收信息问题是难以根治的制度性问题。
2.税源管理中的信息问题
对税源状况了解的广度和深度,从广义看,影响对既存税制的正确评价也影响税制衍生路径的选择;从狭义看,则使税收收入难以及时、准确征收。而信息缺失是税源监控中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地下经济的广泛存在,纳税人财务报表信息的失真等等,致使税源管理效率低下。据2004年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六成以上的外资企业账面亏损,年亏损金额超过1,200亿元,相当数量不实[9]。给税收管理效率的提高带来了很大影响。
3.纳税评估过程中的信息问题
本质上纳税评估是税源监控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主要功能是为税务稽查提供有效路径。换言之,纳税评估过程的主要作用是提供尽可能详尽的税务稽查标的。通过纳税评估不仅应该获得税务稽查对象界定的信息――被稽查的纳税人选择,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进一步获得该纳税人在合理性意义上最为可疑的指标,从而使税务稽查更具针对性,节约稽查成本,提高税收管理效率。现实的状况是,纳税评估过程本身存在信息缺失问题,使其在税收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难以发挥。例如,纳税评估中,最为关键的环节是预警值的设置,其准确性有助于提高税务稽查水平的同时,还能节约稽查成本。但由于信息的非充分和不准确使其很难被准确界定,从而进一步影响了其他税收管理环节的效率。
4.协调税收分配中各方面利益关系过程中面临的信息问题
税收关系是一种具有复杂性和敏感性的关系,处理好这种关系,是税收管理效率提高的表现也是效率提高的保证。包括直接征纳双方的关系、不同级次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等。信息的缺失使不同级次政府之间尤其是基层政府权责难以准确界定,从而使税收管理体制界定的合理性难以规范。尤其是在处理征纳双方关系的过程中,没有准确的信息就无法如实履行税收管理。例如,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期至90年代初期这10余年的时间维度内,由于产品税与产品流转环节密切相关,而税收管理主体难以(或成本太高)获得商品流转环节的准确信息,很难了解企业产品税真实负担水平的信息,因此在征管中,首先不能完全按照税法的规定严格履行征管制度,这甚至成为正式的规范――当时,除了经常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的形式不断追加减免优惠甚至调低税率外,还赋予各级税务机关不同程度的优惠减免的权力[10] ;其次,也难以把握在行使“征管自由裁量权”的度。
总之,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信息问题,成为税收管理效率提高的不得不面对、难以规避的问题。
(二)税收专业化管理推动税收信息问题的解决,从而推动税收管理效率的提高。
税收管理中的信息问题或更高层次看――知识问题②,可经由税收管理专业化过程解决。
1.税收管理专业化有助于税收管理中单个行为人信息和知识的增进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单个行为主体获得信息和知识的能力是有限的。假设个人面临的获取知识的约束条件包括时间和感知能力。当个体相同的时间和感知能力面临多样化的工作对象时,他只能对工作对象进行浅层感知,从中获得信息并进一步归纳出的知识也相对有限;而当个体面临的工作对象种类较为单一时,他的感知时间和感知能力的运用集中在相似的对象上,此时,在以更高的频率关注管理对象时,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获得的信息和知识量增进。
假定有以下两种极端情形:存在两种不同的税收管理模式,A――税收管理工作对象性质单一,具有相似的特征;B――管理工作对象性质各异、特征悬殊。再假设实践中有三个税收管理主体分别按A模式和B模式对a、b、c三个对象实施管理。
图中实线箭头表示耗费感知时间和感知力的感知过程,而虚线箭头则表示感知过程未实际耗费感知时间和感知力。图1-1和图1-2中税收管理工作中的感知对象数量相同。但图1-1情形下,三个感知对象具有相同的特质,所以相当于所有的感知力和感知时间都倾注于同一对象上。对所有工作对象耗费的感知时间和感知力等同于花费在一个感知对象上的感知时间和感知力。而图1-2中,税收管理岗位面临的三个感知对象是异质的,个体为完成管理工作,必须对a、b、c分别倾注时间和感知力,使感知时间和兴奋点分散,能从中获得的信息量相对于A这种情形,大为降低。假设A模式下个人从工作中获得关于a的信息量L1=X,则B模式下个人从工作中获得关于a的信息量或知识L2=X/3。前者是后者的3倍。对b、c的感知情况类似。
2.税收管理专业化有助于组织信息和知识的增进,推动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提高税收管理效率
组织信息和知识决定了分工和专业化水平。市场组织结构变迁中,组织信息和组织知识主要是从组织实验中获得,经由不断试错和失败的过程寻找有效率的组织结构。但在税收管理中,一个新的组织结构是否有效率并不能通过该组织形态在市场中的生存和发展检验。因此,在税收管理专业化进程中,面临这样一个问题:随着分工和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原本有效率的税收管理组织结构不再适应新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的要求。此时,组织结构变迁应该因循什么样的路径?对此“应然”路径寻找过程中所需的信息从何而来?
在我国税收管理变迁过程中,伴随着多次组织结构的]化。无论是税收管理体制还是税收征管组织结构,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一变迁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是这种而不是那种]化方式?能有一种比这一税收管理组织结构实际的衍生模式更有效率的方式吗? 以什么为标准判断?
为了回答这一系列的问题,举一个征收管理组织结构变迁的例子,讨论其中组织信息和知识的增进问题。
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初,我国税收征管主要的组织结构模式是“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1988年开始进行改革,由传统全能型管理制度向按税收征管业务职能分工的专业化管理转变。建立“征管查三分离”或“征管与检查两分离”税收征管组织结构。这一转变建立在税收管理分工和专业化基础上,而税收征收管理组织结构的变化,进一步推动了税收管理的分工和专业化。从当时的制度背景看,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转化,分工和专业化程度逐渐提高,与之相适应,税收制度由简单走向复杂。而日趋复杂的税收制度和越来越复杂的税收征管对象(尤其是与计划经济条件比),使原来的税收征收管理组织结构难以适应管理对象变化和税收制度变化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企业组织形式日益多元化,原有的“一员统管制”在新经济制度的分工和专业化组织结构下,难以掌握征管中日益庞杂的信息量。于是征收过程、检查过程逐渐分离,这一分工从一开始的隐性形态转化为显性,并最终推动征收管理组织结构的变化。为什么在这一阶段税收征收管理组织结构没有向更为集中和统一的模式]进?也没有向后来实行的更大程度分工和专业化的制度]化?根本原因是当时的税收征收管理分工和专业化程度决定了这一管理组织结构]化方向。而2004年提出的“强化管理、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则既是进一步分工的结果,又是进一步分工的原因。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税收征收管理职能进一步扩展,增加催报催缴、认证、审批、评估和税源管理。税收征收管理的进一步分工,使原有的征管组织结构不再适应,于是新的组织结构出现,包括税收管理员制度,以适应税收管理的分工和专业化。
因此,不仅组织结构的]进推动了税收管理分工和专业化,而且税收管理分工和专业化进程中的信息与知识的获得进一步推进了组织结构的优化。
五、结 语
面对市场中产品类型、行业种类及经济组织结构的多元化,税收管理也必须走向专业化。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税收管理对象之间的差异扩大,原有的税收管理分工和专业化水平不再适应新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分工和专业化成为必要。专业化程度越高,管理对象之间的差异越大,单个管理主体越难以把握这些对象的特征,对税收管理的专业化要求越高。
从我国当前经济特征看,进入了个性化和分工与专业化程度日益增加的时代。即使与2004年比,分工和专业化程度也有了更进一步的拓展。2008年《劳动部职业工种目录》中所载的工种有4,674种之多[11]。原有的税收管理模式下,对管理对象所能获得的信息达不到效率的要求,需要对管理对象特征从不同的角度进一步分类,以实现建立在税收管理进一步分工基础上的专业化进程的深入。
税收管理对象分工和专业化的不断]进,管理对象特征多元化,税收管理原有的分工模式下,对管理对象信息获得越来越困难。同时,管理对象的变迁,税收产权收益的分享模式和以税收界定的产权边界相应发生变化,原有的税收制度对产权边界的界定是否符合效率的要求,换言之,是否有利于(或者阻碍了)管理对象新的分工和专业化模式下产权行使效率,都必须通过税收管理过程获得和传递信息。税收管理专业化的不断推进和优化是完成这一任务惟一、不可替代的路径。
[注 释] ① 这部分思想受到杨小凯教授相关分工及专业化理论的启迪。 ② 在这部分的分析中,将知识看作:不仅获知信息,而且还有对信息的提炼形成更加理性的认知。也就是说知识包含信息,但不仅仅只是信息,还是对信息的进一步提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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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企业,税收管理
一、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不足
我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起步比较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为了缩小这种差距,促进我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我们必须认清自身的不足,以便对症下药,这是刻不容缓的事情。经济全球化使得国与国之间的交流频繁而受益匪浅,我们只有不失时机地抓住机遇,吸收国外关于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国情,学以致用,才能真正做好大企业税收管理。
(一)管理理念与认识存在偏差。目前,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还没有形成比较彻底的“客户理念”,这是根深蒂固的文化所致。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基层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存在诸多误解,理念上有待转变。比如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大企业的认定偏重于定量分析,忽视定性分析;有的则认为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就是以往分税种分行业管理的延伸,未能真正理解专业化管理的内涵。
(二)管理职责不明晰。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职责定位不够清晰,主要体现为以下三方面:一是与基层税源管理部门的关系;二是与同级征管、稽查、税政、纳税服务等部门的关系;三是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自身的职责履行问题。
(三)信息化管理不完善。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是我国征管方式的技术化方向,信息化的建设对于提高征管效率有着巨大作用。目前,征、管、查各环节都有众多的应用系统,但对大企业税收管理而言,这些系统在信息采集、运用分析等方面都远远不足。国家税务总局虽开发建设了大企业简易信息平台,但该系统属过渡期平台,还有诸多问题有待解决,如各应用系统都没有对接纳税人财务管理系统,无法直接获取企业的财务数据,也无法充分运用企业的海量信息。这些因素,导致税务机关难以全面真实地掌握大企业的相关信息。
(四)管理模式有待调整、深化。由于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起步较晚,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大企业税收征管办法,影响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向深层次、多角度、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现代化要求与我国现阶段的落后管理存在着矛盾与冲突。
(五)管理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以应对专业化管理。我国目前的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仍以基层税收管理员为主,由于职责任务所限,其会花大量的精力在催报催缴、日常巡查、调查核实、资料整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只有少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税收分析、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等前置性风险排查工作,导致精细化管理与服务难以到位。更谈不上去学习研究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新方法与新路径。
二、加强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若干构想
对应于我国现阶段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在此提出几点加强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构想。
(一)形成正确的管理理念。大企业税收的专业化管理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发展方向,是顺应时展的潮流,为了满足大企业的特殊性需求,提高纳税遵从度,降低税收成本,和谐税收征纳关系,实现专业化、科学化的管理,税务机关要树立“客户理念”。除此之外,税务机关及其人员应提升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认识,对大企业的认定须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要形成以大企业的需求为导向,以防范税收风险为导向的管理理念。
(二)明确职责定位。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是实施专业化管理的机构,有其自身独有的管理职责,为了提高绩效,务必明确职责定位,正确处理大企业管理部门与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同级相关部门的关系,各司其职,既不越权,也不缺位。应严格界定专业化管理事项与日常性管理事项,凡专业化管理事项,由大企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凡日常管理事项,由基层税源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凡政策法规事项,由相关税政部门负责解释,大企业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协调。
(三)不断完善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设。应不断完善各环节的税收应用软件,使其能自然相互衔接,使其各自收集的数据信息能相互共享,真正搭建起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深化信息管税。要建立大型数据库,从而为税源监控,纳税评估,测算税收风险,建立税收分析预警指标库,完成大企业税收分析模型提供相关的数据支持。
(四)调整方式,提升税源管理质量。大企业税收管理要以防范税收风险为导向,应将管理重心前移,由事后管理转向于事前管理,事中监督,由发现性控制转变为预防性控制。由此,应建立纳税评估,构建大企业税收分析模型,针对不同的税收风险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针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整体性、集中性与属地管理的局部性、分散性的矛盾,我们应建立集中受理、税收分享的模式,即由大企业总部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然后根据各分支机构的功能、资产、风险、利润所占比例进行税收收入的分配。
(五)创新机制,完善税收管理体系。强化大企业税收管理,必须创新机制,提供制度保证。一是创建企业分级管理机制;二是创建税企沟通互动机制;三是创建涉税事项协调机制;四是建立个性化服务机制;五是构建风险内控体系。
(六)提升管理队伍素质以应对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税收政策需有人来执行,因此,针对大企业组织结构复杂化,经营业务多元化、信息技术通用化等特点,税务机关应加大税务人员专业化培训,使其能熟练掌握比较复杂的财务会计知识、信息技术知识,使其能读懂各项业务合同,把握交易实质,从而更好地应对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
参考文献:
【关键词】税源专业化 管理 教学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教学的必要性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含义
税源专业化管理是指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征管规律,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按照纳税人规模、行业为主对税源进行分类,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达到管住管好税源的目的,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当前,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是税务机关的实践任务,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趋势和方向,是一项全新的税源管理方式。
(二)税源专业化管理提出的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多,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呈现多样化,企业集团大量增加,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企业核算的电子化、团队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复杂性、艰巨性、风险性不断加大,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等矛盾日益突出,传统的由税收管理员属地管户、粗放的税源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更新理念,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三)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试点情况
随着税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模式,并选择了部分省进行试点。我们广西区国税局按照总局提出的总体思路,于2011年初制定下发了《全区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方案》(桂国税发〔2011〕78号),确定南宁、百色、崇左三个市局分别负责大企业管理、综合管理、重点行业管理的改革试点工作。各市根据区局的要求,选择部分县(区)局开展试点,全区参与试点的单位共计54个县(区)国税局。到2012年7月止,全区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行业达到100多个,编写了100个行业管理指南和100个风险指标应用指南。在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的实践中,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四)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教学的现实要求
1.税源专业化管理任务重、要求高,亟需提升税务干部的管理理念。使参训人员进一步认识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教学中加强对信息管税、税收风险管理、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理念的认识,以寻求更高效的管理载体。
2.税源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难以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高标准要求。
税源专业化管理是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税收科学发展趋势而提出的一种税源管理新模式,对税务干部的素质要求比较高,与实际情况相比差距较大。
(1)税收管理员队伍素质能力参差不齐,难以适应专业化管理的要求。突出表现在知识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复合多能型人才奇缺、队伍年龄老化等问题。
(2)会计知识普遍薄弱,突出表现是影响纳税评估的成效。
(3)信息化技术力量不足,除难于获取第三方信息外,信息管税能力不强,影响风险管理的成效。
二、税源专业化管理教学的发展现状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教学的开展情况
随着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推行,相关方面的业务培训渐成为各税务培训机构的培训热点。比如我校举办的房地产行业管理培训班、水泥制造业管理培训班、行业纳税评估培训班、财务软件应用培训班、小企业会计培训班等都是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二)税源专业化管理教学存在的问题
1.培训项目策划注重立竿见影,缺少长远谋略。目前举办的培训班一般以3至5天短期业务学习为主,目的是想通过培训把目前缺什么的内容都补上,未体现专业化管理对人才的专门业务要求,功利性强,效果不理想。
2.缺乏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培训教材。培训班的课程设置、授课内容等与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还甚远,更多的注重对文件解读、理念更新、管理方法等方面的教学,深入学习及对工作案例的剖析很少,更无教材可言。
3.师资力量薄弱,缺少实践经验。专职教师的授课更多的是从理论到理论,难以满足学员工作的需要。
4.教学方法单一,学员被动学习。讲授式教学仍然是目前最主要的教学形式,这种“一言堂”“填鸭式灌输”方式让参训人员被动学习,难以满足学员参训的需求。
三、对税源专业化管理培训教学的几点思考
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不仅要求税源管理人员精通税收政策和会计核算,还须加强学习市场经济、企业管理、生产工艺和相关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更需要掌握税收分析、计算机操作方面的技能。税务干部培训机构需要为此做好培训教学业务。
(一)深入基层开展培训需求调查,科学策划培训项目
培训项目不仅要分岗分类进行策划,更要夯实基础知识培训,深化专门业务培训,可采用递进式进行。
1.税源专业化管理基础类的培训包括:会计业务知识(包括财务软件应用)、信息技术与信息管税、税源基础管理、税收风险管理、税收数据采集分析等;
2.税源专业化管理提高类的培训包括:行业会计实务、行业适用税收政策、行业特点及其风险分析、行业纳税评估、行业税务稽查等。
(二)探究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的培养方向
造就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对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至关重要。
一是确立定向培养、定向培训、定向使用的税收征管人才发展计划,建立结构合理、专长突出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健全用人激励机制。
二是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造就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鼓励广大税源管理人员自我加压、自我学习、甘于奉献,积极投身到征管改革的浪潮中,提高其应对风险的技能。
三是注重培训财务会计和税收业务知识。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税源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财务会计和税收业务知识的深化学习及融会贯通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教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三)编写针对性且实用性强的教材
按照“以用为本,注重实务操作”的原则,编写专业化培训教材及配套的练习题、试题库,尤其要增加工作案例的剖析,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议根据岗位业务实际,借鉴以往和外部经验,围绕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业务培训需要,在系统内组织专职教师及省市局专门业务骨干组成的教材研发队伍,编写分岗分类的专门业务培训教材。
(四)优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教学模式
1.优化课程设置,注重授课内容的实用性。围绕培训目标开设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培训课程:一是内容要实用、注重实务、目标明确、有针对性;二是注重课程内容的编排与整合,避免知识点的交叉与重复;力求培训取得实效。
2.优化师资队伍,提升教学质量。根据各培训项目的培训目标,在师资配备上应建立一支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熟悉税源管理的规律,掌握现代教育培训方法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因此对专职教师来说,就要深入到基层岗位学习,丰富自身实战经验;而系统内兼职教师不仅要加强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更应致力于探讨教学的方式方法。此外也可以邀请一些社会中介机构阅历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进行授课,全面提升税源专业化管理实务教学水平。
3.搭建交流平台,注重实践教学。培训的形式多种多样,根据成人特点和规律,除课堂讲授和案例分析等方法外,应倡导实践教学,体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一是组织学员进行工作交流和问题探讨,分享成功经验,借鉴成功做法;二是通过局校合作,充分发挥基层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基地连接理论与实践的作用,组织学员到先进的基地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学习,让教师、学员在教学实践中体验税源管理的方法,掌握税源管理实情,善于借鉴他人经验和做法,增长知识和才干,确保学有所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企业 税收管理 研究
引言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各种各样的工程项目不断增加,带动了建筑市场的发展。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使得施工企业必须加强自身的财务管理,提升整体管理水平,才能获得良好的生存和发展。但是,在当前的实际发展中,施工企业项目财务管理中存在着一些的问题和缺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施工企业的发展,应该得到相应的重视和解决。
1、大企业的内涵界定及涉税现状
1.1、大企业的内涵界定
从国际看,不同国家确认大企业的标准不同。目前,美国以资产作为判定标准。资产超过一千万以上的公司和流通企业为大企业,共有14.5万户,占企业总数0.2%。澳大利亚以企业的销售收入或营业额为判定标准。年销售收入超过一亿澳元的集团或独立经济实体为大企业。集团被作为整体来看待,其子公司不论收入多少,均纳入大企业管理,共有大企业1000户,占企业总数的0.25%。日本以资本总额作为判断标准。资本总额达到一亿日元以上的国内企业和所有外国企业均被视为大企业,占企业总数1.3%。英国以企业的收入、利润、资本额、国际化背景、过去的行为等综合因素为判定标准。由于其标准门槛较高,因此跨国集团成为大企业的基本构成,并涵盖了银行、保险、建房互助会等业务多、经营复杂的行业,共有大企业800户,占企业总数0.2%。从国内看,目前对于大企业的界定尚无明确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第三条的定义,大企业仅指总局定点联系的45户企业,省局及地市局级大企业的界定,由各省、地市局视自身情况而定,没有统一的标准。从总局对大企业的划分情况看,呈现以下特点:税收收入集中,组织结构复杂、跨区域经营,业务及税收事务复杂性强,财务核算集中、有统一的内部制度和管理程序,信息化应用程度高,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能力强,税收贡献度较大,拥有公司内部税收机构,拥有适当的内部控制,有较强的纳税遵从意愿。
1.2、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现状
自2008年以来,我国对于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开始不断重视。从国家税务总局开始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到全国各地陆续建立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我国逐渐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针对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探索。目前,相对于探索之前而言,我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逐渐向规范化与科学化不断迈进,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管理职责不清等弊端。全国各地各级税务机关在对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制度构建、机构设置、团队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等诸多方面都进行了一定摸索与演技,逐渐在形成各具特色、因地制宜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模式。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之中呈现出来的问题也不断增多,例如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方向不明确,制度不规范,设计不严密等问题,都对大企业税收征收的质量和效率带来挑战,极大影响了大企业纳税的遵从度。
2、如何管理优化大企业税收管理
2.1、实施税务,提高征管效率
由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组织具备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专业人士为社会上需要协助的大企业纳税人提供一些基本的纳税服务活动,有利于改善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税收征纳关系,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和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成本,使社会资源能够得到较高效率的利用,实现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大企业和税务多赢的有利局面,构建和谐的税收环境,切实提高大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税务机关可以把部分基础工作交给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人士来做,这样税务部门就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实施收入分析和纳税辅导,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科技研发、技术创新、开拓市场,实现更大的企业利润等重要事项。而从事税务的人员,也在此过程中获取经验而变得更加专业,可以进一步节省征纳双方的时间,提高征纳双方的效率,并进一步提升整体的社会资源利用效率。
2.2、完善我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机构
目前,在我国存在重点税源管理机构和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两大机构,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职能交叉,易导致资源浪费,并对企业的税收资源征收带来一定不便。因此,为完善我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我国首先需要将重点税源管理机构与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有机整合。同时,由于各省各大企业之间存在一定差距,故我国有必要建立一个层级合理且层次相对完整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机构,对部分大企业较多的发达地区,可适当扩展征税层级,对部分大企业较少的欠发达地球,则可以适当减少税收管理机构等。而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机构的层次结构具体设置可根据相关行业进行分类排名,进而分别进行专业化管理。例如美国联邦税务局在管理全国的大企业时,就注重分层分局,从而保证相关税收管理。
2.3、建立高素质的财务管理队伍
财务管理作为一个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其管理的核心就是财务管理人员。结合施工企业项目财务管理系统化的特点来看,对于财务人员的素质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因此,对于施工企业而言,要切实做好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其业务操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另外,可以适当提高人员招聘的门槛,招收一些专业素质较好或者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财务人员,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财务管理队伍,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企业要切实做好财务人员的安排,成立专门的财务结构,对分配到不同项目中的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定期听取会计人员的职业报告,了解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进行解决,为财务会计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这样,不仅可以有效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也可以增强会计人员对于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减少人员流失的情况。
3、结语
在税收法制不断深入发展的大趋势下,大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是税务征收机关和纳税主体必须面临的新课题。为了使企业无限降低税务风险,大企业就必须逐步建立起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将税务风险防范与控制纳入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加以统筹、规划与管理,从而将税务风险控制在一个可接受的范围内。这对于维护健康规范的税收秩序、保护征纳双方的合法利益,都大有裨益。
参考文献:
一、巩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础。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应是对多年征管改革的发展和完善,通过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级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锻炼了大批的干部,所有这些都是推进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财富,因此,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浪费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连续性。推进征管改革,应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根本,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建设“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条件,必须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正确处理好信息化与专业化的关系,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建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地税城域网、广域网,按照“稳步推进,分批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中小型机为主的城域网,县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服务器群为主的城域网,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平均每2人应配备1台),接入三级广域网中,实现广域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同时,还应加快统一征管软件应用的步伐,注意统一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的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可以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情报,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数据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数据库,实现税收征管内部数据汇总自动化,基层征管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上级税务机关相应的数据库,便于强化税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下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应层级的税务机关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地涉税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申报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
2.加强信息交换。利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三、划清专业职责,构建信息化支撑下专业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专业化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但目前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别是未能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没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职责,各环节之间还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问题。因此,应按照职责明确的原则将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征收职能、管理职能和检查职能,并实行“征管、稽查外分离,征收、管理内分离”,一级稽查运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体职能可划分为:
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窗口提醒)、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申报纳税加收滞纳金、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受理、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负责发售发票、开具临商发票和征收税款;确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核查和认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报方式、核定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包括购票方式的核定、领购发票的审批、印制发票的审核、发票审验、发票检查)、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包括税务检查、税务审计)、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征管、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检查职能主要包括:选择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发票协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的审理决定及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来完成。因此,要在赋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2.明确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衔接关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检查。作为税务执法主体的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都拥有税务检查权。为避免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交叉,必须明确征管部门的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税务稽查的区别和联系。
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案卷来源不同。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计划和选案标准,正常挑选和随机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门发现疑点转来的案件,举报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转办的案件;征管部门的案件来源主要有: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情况的审查,按照税法或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案件,如在办理延期纳税、减免税手续等情况下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检查的。二是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对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专业性的税务检查,主要目的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征管部门的检查对象主要是在税收征管活动中有特定义务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既具有检查的性质,又具有调查和审查的性质,目的是为了加强征管,维护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时发现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三是检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税务稽查有严格的稽查程序,坚持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各环节互相制约;征管部门的检查,方式灵活多样,程序不一定严格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步骤执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税收执法就可以。四是检查的时间不同。税务稽查应是对纳税人以往年度的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征管部门的检查应是对辖区纳税人日常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当然,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也是有联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互相补充、互相支持。税务稽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打击和防范税收违法,防止税收流失,维护税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门的检查主要是为防洪大堤做好基础工作,做好维护和修补。二是征管部门的检查往往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征管部门通过税务检查发现有重大偷税、骗税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嫌疑的,通过选案及时传递给稽查部门,成为稽查部门的案件来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门通过稽查发现的问题,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据此加强征管,并确定征管部门税务检查的重点,以提高征管质量。因此,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不断加强联系和沟通,特别是在选定检查对象后,要及时将检查计划连同待查纳税人清册传递给对方。除必要的复查和举报外,在一个年度内,稽查部门对征管部门已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再查;对稽查部门已查事项,征管部门原则上不得再查,实行一家检查共同认账,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