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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经济管理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4-23 07:29:0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行政与经济管理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行政与经济管理论文

篇(1)

(一)经济法与行政法区分的误区

为什么经济法与行政法不能清楚的区分开?这里面的症结在哪里,作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传统与现实的交叉论证。传统法理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应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并以此为标准建构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建设,经济立法日益增多,经济立法理念逐渐得到发展,私法中的平等、自治观念受到人们的青睐并被公法所吸收(当然也出现了私法公法化的现象)。学者们为论证这些现象的重要性、划时代性,千方百计要给它们在传统的法律体系中谋求一席之地。为此,学者们千方百计地论证经济法的独立地位,殊不知这已是不同语境下的法律现象。首先是经济法与民法进行论战,但随着《民法通则》的出台,经济法学者们不战而退,缩小自己调整对象的范围,把它定位于经济管理关系,这样又引发了经济法和行政法的论争。为了给自己的论证增加法理支持,人们开始对法律调整的对象进行改造,如有学者提出“按社会活动的领域和法律调整的宗旨来划分法律部门”。那么我们要问:如果提出一种新的标准论证经济法的独立性,我们可以说经济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但这种独立的法律部门与行政法的独立是两种性质的独立,在此基础上论证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分是没有意义的。

2.对现代行政法了解的缺乏。很多经济法学者在论证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分时,明显地表现是对行政法了解的缺乏,当然这也有行政法学者的原因。经济法学者对行政法理论的了解还是停留在传统的理论上,随着经济的发展,行政法自身也在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变化,其中最为明显的一点就是行政法理论的发展。随着行政法理论的发展,行政法的调整手段也在发生着变化,已从传统的以命令、强制为主转变为间接调整方法的运用。由于我国现代行政法研究较晚,因此行政法学者大多只注重对总论部分的研究和论证,表现在我国现有的行政法教科书中几乎只涉及到总论部分的阐述,对分论部分的研究极为薄弱,部门行政法学与一般行政法学相比极不发达。的确,部门行政法的研究比较弱,但这与狭义的经济法的本质属性无关。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1.狭义的经济法应属于经济行政法。我们看到,现在所说的狭义的经济法在法律性质上即是经济行政法。经济行政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经济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即经济行政管理关系),这种管理关系大多是无偿、不等价的经济关系,并且通过特殊的意识活动如行政命令、指示、调控、计划、指挥及监督等方式形成,经济行政管理关系日益注重对被管理者权利的考虑和把握,这反映了行政关系是由两方面构成的:一是经济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经济活动的管理;二是相对人对经济行政机关行政权行使的监督,经济行政法从法律属性上应是部门行政法,即为行政法的亚部门。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经济行政法的研究相对落后,以至有的学者称:我们可以把经济法划归于行政法范畴,但是行政法学者对这些经济行政法的理解仅仅是形式化的、限于手段层面的,因为从客观上说,行政法学者与经济法学者相比,在对经济及经济学的了解方面应该相对欠缺,故而影响其对国家调控经济活动形成深刻认识,自然也影响经济立法、执法等活动的效能。笔者并不想否认经济法学者的贡献,也不想否认经济法的作用,我们想说的是经济法学者不必要把经济法的研究领域限制在狭义的范围内,它应有更为广阔的研究领域。

2.广义的经济法应是对整个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法律。我们认为:经济法规范不可以由任何一个部门法所囊括,而是散见在各个法律部门的规范中,形成了经济法规范的法域,这才是经济法的本来面目。经济法原本没有必要与民法、行政法进行区别,经济法应该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应该从国民经济整体、系统的高度研究我国的经济现象,以期待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进行理论的指导。而这种广义的经济法就是我们所说的经济法学的研究范畴,它包括经济宪法、经济民法、经济刑法、经济行政法等,认识到这一点对研究经济法学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经济法和行政法区分的评析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调整对象方面

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行政法一般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殊行政法。一般行政法是对一般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总称,如行政基本原则、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现在的行政法教科书主要论述的是一般行政法的内容,把它作为行政法学总论的部分;特别行政法是对特别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如经济行政法、军事行政法、教育行政法、公安行政法等,一般把它作为行政法学分论部分。由此而看,行政管理涉及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卫生、外交等。所以说行政法不调整经济关系是不正确的。并且,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生在经济领域的行政管理关系会日益增多,这是一个不容否定的事实。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我们需要解决的是使用什么样的行政手段进行经济管理,经济行政管理的“度”应是怎样,我们不能由一种“对经济全抓全管的政府”的这一极端走向“对经济完全不管的政府”的另一极端,从而把调整行政管理关系作为主要调整对象,把确认和规范行政权作为主要调整功能的行政法排除在经济管理之外是不可想象的。

对于有的学者认为行政法调整的是与经济关系没有直接联系的组织经济关系,也就是行政法所调整的对象不直接具有经济内容,并以此把经济法和行政法分开的说法,是值得商榷的。我们需要问的是:什么是“直接的经济内容”,什么又是“间接的经济内容”?直接和间接本身就是对一事物或一种社会关系而言的,如果说经济法调整具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而行政法调整具有间接的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至少说明一点,这些学者看到了行政法也调整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

直接和间接的区别是什么呢?这里所讲的“直接”或“间接”主要是从法律调整的手段而言的。随着现代国家行政法功能的扩展,“秩序国家”向“给付国家”转型,传统秩序国家观念下的命令行政已不适合现代行政法功能的变革趋势,行政法一贯奉行的单方意志性在现代行政法理论和实践上都已发生动摇。

(二)调整手段方面

用传统的观点看待行政法的调整手段,基本上都将行政手段看作是命令与服从式的,强制性的和单方意志性的。而现实中,民主思想的激荡,福利国家的出现,使得现代行政法的功能大大突破了传统的保护国家安全和独立,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以及确保财政收入的消极行政作用,而向积极整备环境、经济、地域空间等秩序行政方面,以及社会保障、公共义务的供给,资金补助行政等给付行政的方面扩展。行政调整手段由以前的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不平等的地位已向平等协商的方向延伸。在行政法理论与实践中出现了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事实行为等现象。这些非直接权力性的行政手段的出现是现代行政法中合作、协商、民主精神发展的结果,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市场经济调节失灵和政府干预双重缺陷的一种补救方法,它是传统意义上行政职权行为无法替代的。这些行政行为引起的法律关系将成为现代行政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内容。同时,这些调整手段也是国家调整各种经济管理关系时无法回避的手段。如果没有认识到这一现象,而简单的认为行政法制调整手段是命令与服从,是直接的行政命令方式,从而把行政法与经济法简单的区分开来,这是很幼稚的。

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具备独特的调整方法是否应是划分独立法律部门的一个标准?从法律层面上来讲,调整方法只有民事、行政、刑事三种,当代的法律实践还未催生出其他的调整方法。因此用调整方法来划分法律部门是不科学的,即便是以此为标准,也不能把经济法和行政法完全区分开来。

(三)主体方面

对于经济法主体是否包括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问题,目前学界尚未达成共识。有的学者认为:人为地赋予国家不同于行政管理者的经济管理者的身份缺乏法律依据,毫无实际意义,且更易造成权力膨胀和权力运作的矛盾。法理学认为: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集体主体、国家和其他的社会构成。其中,国家机关,包括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监察机关等,它们在其职权范围内活动,能构成为宪法关系、行政法关系、诉讼法关系等多种法律关系的主体……由此可见,认为经济法的主体包括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而行政法的主体只有行政机关是缺少法理学支撑的判断。同时,我们还需要搞清楚一个问题:行政主体和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不同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行政主体和相对方构成,因此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部分。在区分行政法和经济法主体时,必须在同一层面上进行讨论,即对经济法主体和行政法主体进行区分,而不是经济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区分。如果只进行经济法主体和行政主体的区分,势必将缩小行政法主体的范围。

(四)本质属性方面

从现代意义行政法的起源来看,它产生于资产阶级国家权能划分之后行政职权独立的基础之上。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掌握国家政权的资产阶级迫切要求摆脱封建专制势力的束缚,他们提出“民主”与“法治”的口号,以建立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用法律来控制政府的权力。资本主义行政法便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因为它在当时的目的就是为了控制政府权力的滥用,以充分保护公民权利。资本主义行政法的基础理论被归结为“控权论”。

与“控权论”对应的另一种理论是“管理论”。“管理论”产生于社会主义国家,它是在无产阶级政权彻底粉碎资本主义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形成的。因为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国家迫切要解决的问题是巩固革命成果,恢复国民经济,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的问题,强调和加强政府的集中管理是理所当然的。在这个时期,人们显然不会和不可能过多地考虑控制和制约行政权的问题,相反,人们主要关注的是如何运用行政权去进行管理,去高效地实现巩固政权和建设国家的目标。由此来看,单纯的认为行政法即控权之法是不科学的。我们必须用辨证的方法历史地来看行政法的作用。

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控权论”和“管理论”都不能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需要。在资本主义国家,当自由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资本主义自身的缺陷暴露无遗,其盲目性、滞后性的经济问题的出现又引致一系列的社会危害,如高失业率、环境污染等,管得最少的政府已不能符合时代的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不得不积极干预社会经济生活以解决日益尖锐的各种社会矛盾,于是是政府的行政权得以扩张。与此同时,由政府主持的经济立法现象也日益增多,这种立法更加注重社会的整体效益和整体利益。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巩固后,各方面发展步入正轨,特别是经济的复苏要求政府改变以往全方位管制的作风,要

在行政法范围内加强对行政权力的限制。比如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由计划向市场转型,政治上也加强完善社会主义民义制度。在行政法上体现为一系列控制政府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的增加,例如《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制定与实施。由此可见“控权论”和“管理论”相互渗透,借鉴对方的合理成分,以使自己的理论得以完善和发展。于是,一种新的行政法理论基础应运而生并得以实践,这就是“平衡论”。“平衡论”认为:行政权与公民权既要受到控制,又要受到保障;公民权既要受到保护,又要受到约束;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也应相互制约,又要相互平衡。“平衡论”弥补了“控权论”与“管理论”的缺陷,又吸收了两者的长处。该理论贯彻于行政法的全过程,是行政立法、执法、审判的指针,也是评价行政法的根本标准。目前,“平衡论”为大多行政法学者所赞成,并且在客观上被各国法律实践所证实。

三、结束语

明确经济法地位的确立不一定非要求证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对于经济法的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法律部门的划分是对现行法律规范的概括,是属于理论范畴的主观意识,法律的创制和实用从来都是对现实中利益的冲突而为之。因此,法律部门的划分不应成为各家的“圈地运动”,况且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现象日益复杂。我们需要对经济现象进行总体、综合的考虑,由此可见,经济法学的任务是极为重要的。

在当今的学术界,对于经济法学科的独立性问题,已经形成了共识,但是这种学科独立性的确立工作还远未完成,这寄希望于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方面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在这种学科的建设时,我们一定不要囿于传统的部门法的理论构架,而应按照经济法自身的特点来进行理论的建设,否则对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就如同走沼泽地,越陷越深。此外,对经济法学的研究应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社会学以及哲学等各学科的研究方法,关注时代的要求,回答时代的课题,为市场经济建设立章建制,促进经济法立法的修改、完善,从而推动经济法的实施,以完成经济法学的学科使命。

论文关键词:经济法行政法行政经济法

论文摘要:经济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分清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不同之处,对于明确经济法的地位,促进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有效实施,完成经济法学的学科使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余凌云·行政契约论[A]·行政法论丛,1998,(1)

[2]罗豪才·行政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3]宋华林,邵蓉·部门行政法研究[J],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2)

篇(2)

公路经济论文范文一:公路经济管理体制研究

一、公路经济管理措施探讨

(一)法律方面

我国目前在公路的管理方面还较为混乱,相对于一些发达国家来说,我国在公路管理的有序性和发展性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在于缺少一套较为完备的健全性的法律保障机制。我国在对于高速公路管理的相对落后性上使得公路管理方面不能完全体现出其对于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从法律方面来看,立法上对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以及管理上需要适应相关的时展的需求,这是当下时展的必然选择。因此,要想充分发挥公路经济管理方面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就首先需要在遵照法律的基础上积极制定相关的交通建设方面的法规等。例如,关于明确公民在高速公路交通活动方面所享受的权利以及应该履行的义务方面,进行相关的公民交通权利以及义务的相关规定,使得人们能够明确规范自身的相关行为,从而能够使得在发生纠纷的过程中能够有章可循,进而减少一些交通方面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因此,要想在公路经济建设方面充分促进国家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应该要尽早完善公路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能够从更大程度上实现交通管理的有关的科学化和法制化发展,不但能够有效健全我国的公路管理体制的相关方面的需求,还能够保证我国的公路健康发展的主要需求。

(二)行政经济方面

高速公路自身在自然垄断条件和主要的需求特征方面,我国的高速公路目前主要就是少数的企业实行垄断性经营。我国高速公路之所以能够被少数的企业所垄断,其主要的原因在于公路自身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和规模性以及不可替代性,这样使得公路的建设和管理的投资以及经营风险大等,这样能够造成一般的企业对于公路投资方面难以承担。由于少数的企业在垄断的情况下,使得我国的高速公路管理方面存在着一定的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等现象。因此,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扮演较为重要的角色,主要就是通过一些经济手段干预相关的市场发展,承担起维护公共产品有序发展的重要责任。在组织和建设管理公路的过程中,在使用良好的交通服务的基础上,赋予特定的企业在公路建设上的垄断的相关权利。未来能够有效减少企业在进行公路管理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管理部门以及一些赋予了企业垄断性经营权的基础上面加大对于该情况进行治理的力度。例如,主管部门可以使用微观规制的方法。微观规制主要指的就是政府赋予企业特许的相关经营的同时,允许政府对其进行相关的治理。在这样的处理方案下,一方面主要是适应了一些公路的实际运营发展的相关规律,另外一方面主要就是体现了政府对于宏观经济方面的发展目标和需求,从而减少一些因为企业垄断带来的一些不利的影响和问题。除此之外,政府赋予了企业在公路建设权限的主要表现方面在于其特许的相关经营企业签订的相关特许经营合同内容。因此,相关方面需要明确合同的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双方权利和义务都得到明确的基础上,进而保障公路建设和管理的合理性运行。

二、成本方面

在成本的管理和控制方面,主要涉及的是公路施工项目的成本费用的相关预测和计划、公路施工成本费用的分析以及公路工程的成本费用的相关控制。公路施工项目相关的成本费用的计划和预测是任何一项工程在施工之前需要进行科学计划和论证的部分。相关的工作人员通过对于编制工程施工的预算方面来完成项目施工之前的相关成本管理的工作。预算管理作为工程建设的一个较为重要的环节,在整个公路管理和建设的整个过程中都反映着成本管理的问题。公路施工项目的成本费用相关管理的另外一个主要的环节是计划成本,计划成本主要是项目经理部门按照工程计划期间内的相关工程资料,在工程的施工之前提前编写出相关的成本计划等,形成完整地成本控制计划。因此,在实际的公路施工项目成本费用的管理过程中,应当要严格地执行相关的开工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从而制定出完备的成本计划,以免造成一些资源上配备不合理的问题。

三、总结

总之,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交通运输部门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将扮演着更多地角色。除此之外,运输市场也会逐渐面临着更多的问题,这不仅是机遇又是挑战。因此,关于如何提升我国的公路的经济管理效率并且制定出适合公路运营的管理模式是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笔者主要分析了公路经济刮泥的体制和措施,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的公路建设。

公路经济论文范文二:经营性高速公路经济管理论文

一.高速公路经济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1)保障大众社会的出行利益高速公路已经成为了现代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的外出旅行,都离不开高速公路。从其性质上来说,高速公路是一种开放性和公益性的工程,但从其本质上来讲,它是一种公共产品。对于公共产品的管理,其管理结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大众的利益。为了进一步保障人们的出行利益,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加快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已经成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2)有利于国有资产的安全高速公路是国家持有的,它是国家的特有资产。加强对高速公路的管理,换句话说,也就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在管理高速公路的时候,不论高速公路的投资者是谁,管理者和经营者是谁,总体还是属于国家的,它是一种无形资产。既然高速公路是国有资产,加速高速公路的经济管理的意义就更为突出。用经济管理体制的规范与约束来管理高速公路,这对于加快高速公路的发展,做好高速公路的养护与维护工作而言,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3)满足生产力的客观要求经济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每个不同时期有着每个不同时期的发展特色。社会生产力的客观需求也会因为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就实际情况而言,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生产社会化程度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的必然产物,只要是社会化生产基础上的商品经济,无论它是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还是私有制,都必须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国家的发展基础,交通运输业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与此有关的各类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完善,全球一体化的趋势和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也是日益增加。面对如今的发展现状,建立相应的经济管理体制,加快高速公路的改革,也是适应社会化发展的客观需求。

二.经营性高速公路经济管理改革的措施

在管理的同时不断积累有关的经验,在后期的改革中,才能不断探讨出更加有效的改革措施。高速公路的发展情况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变化,为了更好地管理高速公路,其有关的改革措施也要综合多方面进行考虑,尽可能考虑完善。以下主要从三方面来阐述关于高速公路经济管理的改革措施。

1)经济和行政手段高速公路的发展并不是独立运行的,它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如今它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高速公路是一项比较重要的基础设施,它的规模性、公共性、不可替代性和非营利性,以及它的投资数额大、施工周期长、投资回收杨苗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黄管理处石家庄050000时间长、经营风险大等特点,导致很多的企业不愿意参与其中。在这种发展情况下,政府必须出来干预,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主动承担起高速公路的责任,与此同时组织高速公路的施工和建设,并提供良好的服务,只有一家企业来负责管理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的一切都与它有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该企业就是一种垄断性企业。现如今的管理方式正是如此,高速公路作为国家的资产,它的一切与国家设立的相关单位有关。政府对高速公路的经营进行规制的措施,不仅符合了高速公路的发展规律,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政府的宏观经济目标。

2)法律手段高速公路的管理中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不失为一种好的管理方法。尤其是在那些经济发达的地区,高速公路每天的车流量都不计其数。做好高速公路的管理,与加快城市的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首先,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法律规范,以此来约束一些违规的行为。一套规范的法律是保证高速公路运行的基础,同时也是建立经济管理体制的基本需求。在管理的过程中,会运用一些已有的法律法规,与此同时,相关人员还应不断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其更加完善。早在2004年,国家就出台和修订了《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这两项法规已经对相关的收费做了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经营性的高速公路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出台,因而在管理的过程中遇到问题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来参照,使得很多问题不能被及时解决,时间一长,问题的严重性就更加突出。为了进一步改善现状,相关部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经营性高速公路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尽可能实行一种综合性的执法机制,对高速公路中的力量和管理资源进行统筹分配,从而形成快速的反应机构。此外,为了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行政的办事效率,保障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还需要不断完善管理信息体系,从而提高管理水平。

3)强化高速公路的成本管理对经营性高速公路进行经济管理,不仅仅是在高速公路建成之后进行管理,在高速公路的建设期间,对高速公路进行成本控制也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成本控制主要从施工人员的费用、材料费用、现场管理费用等多个方面入手,依据成本计划和成本降低率,通过和实际的成本进行比较,定期检查成本的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具体分析,找出影响成本增加的因素,并从中总结出相关经验,从而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具体措施。一般而言,高速公路在施工过程中成本控制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后期工程完工的经济效益,对高速公路的经济管理有着最密切的联系。

篇(3)

关键词:转型期;公民参与;公民文化;总体利益;公共政策

所谓转型期,指的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导致中国社会形态的改变,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层面的改变。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政府的管理论文"target="_blank">行政管理理念正在从传统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理念向现代的民主行政理念转变。而民主行政理念必须建立在坚实的民主政治基础上,不仅需要制度上的配合,更需要从文化与治理观念上着手。事实上,公民参与是实现直接民主而且有效的一种方式,而目前,我国公民在参与公共政策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对其中主要的障碍作粗略的分析,以期对推进我国公共政策民主化进程有所裨益。

一、公民参与的概念及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意义。

1.公民参与的概念。

所谓“公民参与”,就是为了落实民主政治、追求公共利益及实现公民资格,由公民个人或公民团体从事包括所有公共事务与决定的行动,这些公共事务是以公民本人切身的地方性事务为基础,再逐步扩大到全国性的公共政策,因此,可以由每一个公民时时刻刻的关心与适时的投入来实现;而公民参与的行动必须是建立在合法性的基础上,并且依参与者根据本身所拥有的知识与能力、花费的成本、预期的影响力等,理性地选择最有效的途径与策略[1]。

2.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意义。

(1)公民参与公共政策有助于提升公共政策的科学性。信息的完备是公共政策制定的必要条件,也是公共政策制定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由于政府在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自身的局限性,以及信息的有限性,在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公民的积极参与,可以为政策制定提供丰富的信息,很好的弥补政府的这一缺陷。因此构建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民参与机制,为公民参与公共政策提供多种方式,通过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充分利益博弈整合公民的利益诉求,是公共政策建立在利益得到充分表达和相对平衡的基础上,降低政策成本,提高公共政策科学性的不可缺少的条件。

(2)公民参与公共政策有助于公共政策的贯彻执行。公民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地位不容忽视,这是因为政党和政府制定的政策所要解决的社会公共问题都与公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在大多数现代国家里,特别是人口众多和地域辽阔的国家中,公众不容易直接对中央政府的决策发表意见,但可在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中发挥更重要和更直接的影响作用。

有许多政策只有依靠公众的合作与参与才能得以贯彻执行,如环境保护、社区发展、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政策,若没有公众的支持,即使政策制定出来了,贯彻执行仍相当困难。要保证政策有较高的支持度,就不能忽视政策制定中公民的有效介入[2]。

二、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困境。

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在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这样那样的困境。就现阶段而言,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主要障碍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公民文化因素的制约。尽管民主社会最大的希望是,公民个人最大限度的参与政治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管理,这种参与将培养人类能力并因此获得人性的全面发展。但是,我们知道,公民从年轻时代首先学习的就是“如何更好地服从”这门课,只是后来才了解到权威不过是约定俗成的东西。直到成年期,才真正发现可以参与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这时,传统的文化意识已经把公民变成为一个顺从者,政治文化因素影响了青少年不断形成的对民主社会中公民身份有意义的理解[3]。

2.公民自身的局限性。现代公共政策往往带有较强的专业性,在知识方面,普通公民常常不能理解政策质量标准中包含的知识,所以他们可能会对专业领域或科学界认定的政策质量标准无法提出质疑。在能力方面,他们是否具有参与政策应该具备沟通技巧,是否充分地理解政策过程和决策方式,是否充分地理解参与者的期望受政策限制,是否充分的理解公共问题解决的利益取向等,都是公民参与的巨大障碍。此外,由于部分参与者经常代表的是现存组织的群体需要,表达着他们的特殊利益,而不是公民的普遍利益。因此,这些现象的存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的影响公民参与公共政策。

3.公民参与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欠缺。公民参与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欠缺,主要是指部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了达到体现自己意志的公共政策能够顺利出台这一目的,通过操纵公民参与,导致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代表缺乏代表性和全面性。综观近几年的公民参与实践,部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公共政策过程中也非常重视公民参与,在公共政策出台之前,广泛征集公民的意见,有的还召开大型的听证会。但是,由于参与公共政策的公民产生方式不尽合理,参与的公民是由上级组织指定,而非通过制度化的严格程序产生。在上级组织指定参与公民的过程中,把一些与政府部门观点相左的公民排斥在外,更有甚者,参与者本人就是公共政策的既得利益者,或是与政府有利益关系等状况,都导致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欠缺。

4.相关利益者话语权的缺失。相关利益者话语权的缺失,主要是指公共政策过程中,由于政府以及公民自身等原因所导致的相关利益主体缺位,致使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诉求在公共政策中得不到体现。一方面,现实中的公共政策制定方式主要是封闭内向型的,政策制定在相当程度上是与公民分离的,常常成为及少数专家和领导封闭式自我意志的表现。

另一方面,由于公民参与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相关利益主体缺位,相关利益者的意志和利益在公共政策中得不到体现。本来作为公共政策相关人的公民,他们能够亲身感受到公共政策给自己经济、社会生活带来的影响,对公共政策的制定最有发言权。然而由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相关利益者话语权的缺失,就会导致公共政策所整合的利益不够全面[4]。

三、完善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几点对策。

1.构建参与型公民文化,提高公民参与的认知水平和能力。阿尔蒙德认为“民主国家为普通人提供一个有影响力的公民参与决策过程的机会”[5]。而我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官本位”思想、清官情结、臣民意识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公民参与,长此以往,就会导致公民认为政策制定是政府的分内之事,与自己关联不大,形成了公民参与的文化困境。构建参与型的政治文化可以从地方性的事务做起,尤其是与公民最切身的事务相关联,才会引发公民参与的动力;当公民在这些地方性事务的学习中学会参与并适应后,将会逐渐培养起参与更广泛的公共事务的能力与兴趣,并能进一步明确参与公共政策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和义务,在参与过程中逐步提高认知水平和能力。

2.把握好公共政策的利益取向。所谓公共利益就是“在特定社会条件下,能够满足共同体成员的生存、享受、发展等公共需要的各种资源和条件的总和。”[6]所谓总体利益就是“目标群体的全部利益,是整体利益与所有部分的相对独立的利益之总和。”[7]在现阶段,公共政策的利益取向应该是以总体系统观为指导的总体利益,因为这样既能发挥对部分进行整合的整体优势,又能调动系统所有组成部分的积极性,从而使系统具有较大的总体利益。

3.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公共政策实际上是一种信息活动,若参与公共政策的公民不能够掌握有关公共政策的相关信息,那么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很难体现其价值。把公共政策各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科学的描述并公布于众,使公民能够科学地了解公共政策的目的,并对相应的应对策略作出科学与准确的判断,以便更好的行使公民的政策参与。

4.构建公民参与的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公民参与权。从理论来看,公共政策供给取决于社会各阶层达成的保护自己利益话语权的均衡。

从制度上保障公民可以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制度参与公共政策,确保参与公共政策的公民能够充分完备的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在实践中,公民参与的保障机制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构建:一是组织结构方面,实现地方基层自治;二是法制环境方面,建立“公民参与法”,充分保障公民参与的实施。

参考文献:

[1]李图强。《现代公共行政中的公民参与》[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

[2]陈振民主编。《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第二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3]李图强。《现代公共行政中的公民参与》[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

[4]高富锋。《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路径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08年第46期。

[5]阿尔蒙德等著。《公民文化》[M].张明澍译。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

篇(4)

关键词:经济战争及战略战术;金融手段;游资炒作获取倍乘差价;西方经济理论经济法规的控制;政经结合特色经济;计消市产模式;经济平稳工薪高利润小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怪圈,其根源来自二方面。国内方面,以权力剥削为龙头的武力财力剥削混存所引发的分配不公造成了贫富悬殊,进而使产、消不平衡,加之套用凯恩斯理论使投资越来越大于消费,从而加剧了产、消不平衡。这是主要原因,而非纯经济因素引发的社会矛盾经济问题则是各种原因中占绝对多数的重要因。国际方面,因人民币升值,游资逐利进入中国,以炒作方式推动股价、楼价从而带动物价全面上涨,从中获取成倍的差价利润以掠夺巨额中国资源财富;借中国加入WTO和迷信国外权威之机,在全球推行其经济理论经济法规,以企控制中国经济灵魂;控制抢夺中国市场,挤压中国出口。所以,要夺取当前这场经济战争的胜利,必须具有同时打赢国内国外二场硬仗的战略战术。

一、国际如何对中国发动经济战争

战争是一种强弱冲突不平衡的结果,找准对方弱点开战是战争的导火线。如:不能诊断中国特色经济毛病,却用外国经济理论治理国内特色经济;加入WTO,政府政策法规受制于国际,独立性或者说中国特色越来越不能发挥能动性,又不适应不熟悉国际规则;其关键点在抄搬国外管理理论被动适用国际规则;其危险点在于短时间内大量变现库存资源,国民财富以货币形式决堤般外流。

在这种背景下,国际对中国发动了经济战争。首先是外资潜入中国投资、置业;第二鼓噪中国经济形势大好,以误导中国变现宝藏资源来提高GDP,同时外资大量进入中国炒热中国经济;第三将股市、楼市等炒热,借助中国国内资本推动股价楼价大幅走高,推高能源价格增加中国发展成本,进而带动中国物价全面通胀;第四不断施压迫使人民币升值,拉拢别国挤压中国国际市场;第五是抛售股票、房地产等,套现走人;第六即下一步抛售人民币使之贬值而让美元升值。通过美元、人民币反向升值贬值运行一个来回,则巨大的中国财富就会白送给美国等寄生国家。譬如近期,美国持续降息,使各国对美元汇率一直上升[1]。这使中国国内出口企业面临困境,广交会订单缩减30%以上;同时,人民币升值加快又使得热钱大量进入中国,流动性过剩加剧,加大了通货膨胀;再者,中国美元储备居高不下快速增长也就是加速贬值,从而美国实现了奈账;最后,美国次贷危机实际上是将国民不劳而获的结果转移到外国,尤其是美元储备高的国家。

二、经济战争的性质

美国等国家害怕中国经济快速超越自己,又觉得军事能力不够,于是就专注经济侵略,其性质为争夺理论、文化、经管、技术等的控制权,以及阴流子(资金)[2]的控制权和市场控制权。

(一)精神战:争夺思想文化经管技术的控制权

中国搞特色社会主义,今天出现了所谓经济过热问题,却又仿照资本主义经济理论与方法不断加息提高准备金率,在治理特色经济时又不搞中国特色,当然调控无效。在没有准备好自己的经济理论和制度条件下加入WTO,不得不被动适用国际经济法规准则,从而陷中国特色经济于无能之中而不能自拔。如果不尽快清醒过来,建立自己的符合自然法则的经管理论和经济制度,就会失去思想文化和经济管理的控制权。

譬如,加息提高准备金率,一个处方一年就开了十几次,还不见效就不应再模仿下去。中国当前的经济问题不完全由经济因素引起,因而凯恩斯那一套纯经济金融手段解决不了现今中国的经济问题。对于这种落后的资本主义经济理论必须加以创新,免得受制于人。

(二)货币战:争夺阴流子与财富的控制权

阴流子是集能力信誉和欲望需求一身的币符抽象物,是量子经济学基础。

1.在物价、汇率、股市上动作,以无形之手掠夺他国财富搞垮他国经济。通过阴流子手段控制资金会取得军事战争掠夺实物财富的倍乘效果。

2.境外资金潜入中国加剧流动性过剩

这犹如暗渡陈仓,运兵中国作战,是地道的货币战。大量外资进出必将削弱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能力。

3.境外炒作资金的动机动向

国外游资不是来支援中国经济建设的,是来逐利的,甚至是来掠夺中国财富,颠覆中国经济的。据说通过上市国企,资产已外流2万亿元啊。

(三)市场战:用贸易壁垒、世贸规则、拉帮结派控制市场份额等是经济列强的惯用伎俩。应对办法虽然很多,但根本的一条还是基于优质低价开拓市场占领市场。这就要求中国国民勤俭节约,增强国力。同时提高利用国际法的能力,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四)公关战:境外资金所有者和管理经营者抱团、渗透到中国重要的经济组织中去、与政府共生与官员勾结、聘用学者发表影响政府决策的言论。

三、战略原理

(一)遵循531理论与问题基础论点发生对称中和反应的原理[3]

经济发展一般原理是问题基础论点(主要包括经济基本问题、三大要素二个根本点、总矛盾等)与531理论(主指计消市产模式、力-消-产顺序周期律、阴流子手段等)发生对称中和反应后释放出能量驱动社会经济发展。

(二)用计消市产模式[4]替代国际经济理论摆脱其经济法规的控制

资本主义经济理论与管理方法是在经济危机的教训中发展起来的,产生得早思想落后,摆脱不了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命运,但往往通过输出、转移国内经济灾难到新兴市场国家而短期避免危机。由于边际消费倾向和谨慎动机、投机动机等作用,凯恩斯有关国民收入用于投资和消费的矛盾论会使投资越来越多消费越来越少,人为降低生产服务消费率,是导致生产过剩进而内生经济危机的一个机制。

我们应实行计消市产模式协调好GDP规模、质效和公平三者间关系。一是用计划消费统筹协管有关安全稳定的经济问题,在计划消费制度下实施全社会共生存福利保障;以市场生产激励竞争和规范企业经济活动,让市场与生产全面放开,采用超资本主义方式激励机制。

(三)鼓励升官发财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人文政治环境

解放思想认可升官发财的积极一面,鼓励每一位士兵当将军,使升官发财与法治行为结合实施。但同时必须建立多快好省建设TMS社会[5]的政绩考核体系,其中生产服务消费率、零失业、CIP(投资置业系数)[6]等是重要经济指标,而GDP、CPI等应改成参考指标。在当前,以科举资格、竞聘岗位、契约考核、法治行作前提的升官发财作激励力,使官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消费服务而谋划公共项目建设,以已有的公共规模消费带动阴流子放量使用,通过放大阴流子流量扩大就业和个人收入,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稍微泡沫式繁荣。

除上述创建特色自然理论、制度外,还应以静制动应对经济侵略,稳定经济大局使物价、人民币和股市等慢慢爬升,时间一长就会套住投机资金变其为投资。

四、战术技巧

战术技巧的总思路是,控制物价、汇率股市,掌控足够的资源能源;锁定境外游资使其进入时间拉长,当利润略高于利率回报时,投机就变为投资。

(一)自主控制人民币升值的步伐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人民帀升值是必然方向,同时国内劳动力价值也应升值。但这必须自己掌握控制权,做到人民币平稳缓升,同步提高最低工资和总体工资水平。这样做,就是不让逐利外资大量涌入国内造成CPI连年高涨,不让国民劳动力创造的利润被外资洗走。

人民币升值是经济发展劳动力价格上涨的必然,可顺应国际要求因势利导地继续维护人民币的稳定并减缓升值,但决不能让人民币贬值美元升值的逆转出现。这样,人民币才能成功走向国际充货行列而立于不败之地。

(二)救市治市维护沪指在4000~8000点间运行(注:本文写于奥运前,现已错过时机,参数应修改为止跌而缓升)

股市是物质的,准确地说是阴流子运动场。股市的作用至少有三:一是通过融资形成全社会共有经济,是全民共生存的高级基础;二是通过投资者择行业择股票合理配置利用资源,提高资金、资源利用率,产生效率利润;三是再分配功能,政府通过调控股市可调整贫富结构。奥运行情的出现意味着战胜了国际敌对势力,维护沪指在4000~8000点间小幅波动,不给外资下抄底上套现的机会,使其进退二难。股市是虚物质的而不是影子,是可以救起的。基于股市三大功能,政府是必须救市的。目前救市是一场同外国颠覆中国经济势力的较量。就目前来说,空方近乎耗尽,没多少可卖的筹码了,中国有党领导的十亿人民,是任何力量都战胜不了的,因此救市必成,如果政府想要有奥运行情就会有。调节印花税是调节股市活跃度、表明政府态度的一种手段,不能说无用。但如政府调动社保、财政等储备资金的少部分入市抄底,既能托市又能赢利。

(三)稳定楼价的重要性

楼价虽然超前上涨,但土地资源是无价之宝,从长远来说楼价是无顶的,因此应长期稳定楼价,使其较长时间在现价水平上下波动,让套现外资又回来投资,保卫金融系统性安全。

(四)调整物价结构控制通胀稳定物价

控制物价上涨的同时也不让物价大幅滑落,但应集中精力调整物价结构以改善人民生活,按节能减排的策略补偿环保绿化,寻找和开拓新能源,促进产、消平衡。

(五)将盲目的流动性过剩转化为有计划的社会基础投资

随着人民币升值美元贬值减息,涌入中国市场逐利的外资越来越多,势必加剧中国的通货膨胀,因而应减缓人民币升值停止加息转而缓慢减息。为控制CPI,对流动性过剩做到收放自如,势必提高准备金率。央行提高准备金率回笼的货币不能搁置仓库,否则就是将人们的能力信誉束缚废弃,就是打包欲望压缩消费。因而,我们应将回笼的资金投资到社会公共设施和改善人民生活福利的基础建设上;投放到自由民间资本不感兴趣的利润洼地,用于回补经济过冷的行业;用以增强国家计划消费和调控贫富差距的力量。这样不仅不会收缩生产与消费,反而能收缩自由资本的盲目流动性并保持GDP规模朝着改善产业结构、人民生活的方向稳步增长。如此,国际眼红中国经济发展并企图限制中国经济超越他们的国家就会成徒然。

(六)划分生产币与消费币

为保障生产为消费服务,使生产结构与消费结构合理匹配,应将国内货币划分为生产金和消费金二种,并使消费金经消费市场后将消费信息载入生产市场。这样做,就是要防止流动性资金,特别是境外炒作资金扰乱产、消结构,进而累积生产结构性过剩而消费结构性不足的经济危机。

(七)基于抑制贫富差距疏通产-消通道[7]的思路

由于富人是少数,生活再奢侈,消费总量也有限;穷人虽多却又消费不起,再多穷人的勤俭生活,消费总量也同样有限。因此,消费规模落后生产规模,二者比例严重失衡,或消费不足或结构性失衡在现经济政策下是必然的。在分工合作的社会关联经济条件下,劳动成果的储备基本是富人权利,天天劳动仍衣食难保是穷人无法自控的事。当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分配不公就越加恶化,贫富差距就越大,消费结构与生产结构就越加不平衡,劳动者尤其失业者经济自控力就越差。结果是,经济越发展,分配越不公,需求者未掌握必要的生活资源,不需求者却难以处理多余的生活资源,从而产-消通道不畅,经济危机就越来越近。由此可知,贫富悬殊是问题的关键。只有基于财产所有权与使用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建立公平分配机制,抑制贫富差距疏通产-消通道,才不会给敌方乘虚而入搞垮中国经济的机会。

(八)不断加工资降利润,出口价不随人民币升值而变高

提高产品的人力成本降低产品利润即加薪降利,不给游资获取劳动人民血汗的空间。以按劳按需分配相结合原则提高低保、退休工资、劳动者工资以疏通产-消通道。产品按原美元估价换算成人民币出口,出口产品价格不随人民币升值而升高,保持出口旺盛。

(九)围追堵截境外炒作游资

诱入外资为经济建设服务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目的,但须以技术、行政手段监控游资动向,锁定法治投机炒作颠覆我经济的外资,尽可能掌握这些资金的监管权,使其转而为中国经济建设长期服务,在若干年后让其取得合理回报退出。立法治理境内外利益攸关者抱团公关,不给其炒作获取超企业平均利润的差价机会;要以行政、法律手段限制资源无限变现、控制土地过快开发,不给游资通过市场掠夺天然资源、国家库存的机会。

参考文献

[1]中国经济网.美不顾一切再次降息给中国设圈套破解难度大[EB]..

[2]金小明:论阴流子经济学[J].远东中文经贸评论(新加坡),2006(1):129~134.

[3][5]金小明.531系统理论[J].马庆国.2005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发展报告[C].

篇(5)

关键词:共管理;管理学;社会管理论

内涵是关于事物的本质属性。揭示事物的内涵是认识事物和处理问题的基础和前提。然而,我国关于公共管理问题的讨论与争鸣虽早已开锣,但对其内涵却未有很深入的研究,已有的看法意见不一。有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将管见和盘托出,就教于行家、学者。

一、公共管理的概念与类型辨析

(-)关于公共管理概念

公共管理研究与教育正在华夏大地兴起,专家学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论文颇为可观。但是在什么是公共管理问题上,可谓见仁见智。不说中国,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国家也有类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学者认为“公共管理”概念象“瞎子摸象”,难以确定。在此,本人拟作一次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尝试,把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

作为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管理(如工商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运作等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但作为“公共”管理,它在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上,又与其他管理有明显区别。以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为例,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国家、政府与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事务及其管理过程,而工商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工商企业及其经营过程。两者的具体差异在于:一是管理目的不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社会公共利益,工商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组织利润;二是管理性质不同,传统的公共管理具有垄断性,工商管理则具有竞争性;三是管理手段不同,传统公共管理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工商管理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我们既要把握二者的联结点,更要着力找出二者的差异处,以求对公共管理有全面的认识。

(二)关于公共管理类型

为了加深对公共管理概念的认识,我们须进一步对其作外延分析。概念的外延是指该概念囊括的所有事物。公共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公共事务。为了对“一切”有概括性认识,我们又要对它们作“类型”求解。笔者认为,就宏观而论,世上所有的公共事务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家公共事务二是政府公共事务,三是社会公共事务。

1.国家公共事务。据英国《大众百科全书》对国家作出如下定义:“由政治单位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制定规则和进行资源分配的机构。政府的功能:①立法;②司法;③执行、行政管理。”这是广义的政府(国家)观。应当指出,这里所指的国家是特指狭义的国家,即广义国家中最重要的部分①立法以及②司法。这种国家公共事务主要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制定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等,侧重于与国体、政体方面有关的,关乎整体职能把握的宏观控制和影响类型的公共事务。

2.政府公共事务。《美国百科全书》指出:“政府一词适应于管理团体和国家的机构及其活动。通常它指的是诸如英国或日本这些民族国家或其分支如省、市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及法定程序,就这一方面而言,政府对已经确认为某一民族国家中成员的事务进行管理。由此可见,政府就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治理机构。”应当指出,这是狭义的政府,它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这种政府公共事务包括政治选举、行政区划与国家礼仪方面的政治性公共事务、国家安全公共事务、对外关系公共事务、人事行政公共事务、财务行政公共事务以及机关内部的公共事务。

3.社会公共事务。这里的“社会”并非“人类社会”的广义“社会”涵义,而是专指“政府管理社会”中的中观的“社会”,这里的“社会”,即将社会管理与政治、经济管理职能并列的一个领域,它主要涉及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社会公共事务。这种社会公共事务主要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社会服务、社会公用事业以及维持社会秩序的公共事务等。这种类型的公共事务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同时这部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直接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实施对象,因此,它所显示的社会公共性也最强。

如前所述,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由于纷繁复杂的公共事务可以归纳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三大类,因此,我们也应该把种种公共管理归结为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正是这“三足鼎立”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庞大的公共管理体系。我们既要从个性去分清它们的差异,又要从共性去归纳它们的统一,用共性与个性相联结的辩证法去把握公共管理的真谛。

二、社会性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

如上所述,公共管理是由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公共管理构成的,因此,“国家”、“政府”、“社会”都分别是公共管理的内涵之一,然而,比较而言,只有“社会”才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对此,可以从如下几方面阐述:

(一)公共管理主体的社会性内涵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下面分别阐释它们的社会职能特征。

1.国家的社会职能。正如恩格斯所言,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只有到了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方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因此,国家来自社会,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

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理论从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出发,认为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契约的结果。该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下。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都有运用上天赋予他自己的价值和趋利避害的权利。然而,每个人在运用上天给予的权利去实现自己的价值的时候,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为了不致于使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将自己和整个社会归于毁灭,于是人们运用理性来解决冲突。即人们坐下来协商,将上天赋予他们实现自己价值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者”,权利让渡的过程就是国家产生的过程,而这个“者”就是国家。这种以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为核。动的社会契约学说,把人们契约的原因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把国家说成是人们契约的结果,从而否认了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固然不对,但是,它肯定了消除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契约内容。因此,社会契约理论虽然否认了国家是社会矛盾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表达了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来自于“社会契约”的观点。国家的产生和存在表明国家和社会是不可分的。国家不是从外部强加给社会的力量,是社会矛盾运动的结果,社会是国家产生、存在的基础。这清楚地表明了国家的社会性特征。还有,国家不仅不是从来就有的,而且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当社会发展到具备消灭阶级的条件时,国家就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这也是国家依赖社会的表现。此外,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对社会也发生不同的作用。也就是说,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就整体发展趋势和规律而言,社会越向前发展,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能力越强,国家对社会发生作用的领域就越小,作用的强度也越弱。由此,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呈现出这样一种发展趋势:在政治统治职能不变的同时,国家的经济职能、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科技文化职能不断扩展;政治性。统治性职能越来越依赖于管理性、服务性职能作用的发挥。总之,国家存在于社会之中,以社会的存在为基础,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来谈国家的存在和作用。

2.政府的社会服务作用。作为国家伴生物的政府,与国家一样,仅仅同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要永远存在下去。政府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其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其对社会作用所形成的政府职能,也是以社会的发展需要为基础的。当代政府与近代政府、古代政府的差异,都是因为社会的发展在政府的各个特性中,注入和融入了不同时代社会的具体发展要求和时代特征所使然。还有,历史上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对社会发生作用的范围不同,并不取决于统治者个人的意志,而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统治者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不能有效地吸纳、代表和反映社会对它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对社会的要求没有任何回应能力,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没有能力的政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政府的生命力来自于它的社会服务作用。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其行为导向,而不以政府自身规定的规则为行为导向,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强政府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而不是要削弱它,是把政府从低效率和高成本中解放出来的有效举措。

3.社会公共组织的社会性特征。至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种社会性组织,它们本身就是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只不过在阶级社会,各种社会组织是依附于国家和政府组织的,是作为国家和政府组织的附属物而存在的,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打上阶级的烙印,有着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能力的增强,这些社会组织必然要逐渐摆脱这种依附的地位而成为独立主体。在国家、政府消亡了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就将依靠这些社会性组织来进行自我管理,规划和实现社会发展。只不过到那时它们已经完全丧失掉了阶级性、政治性。因为,在对人的统治与管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的时候,这些组织就变成了纯粹的管理性的组织。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种社会组织还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组织,社会仍然将处于国家组织、政府组织与这些社会组织同时管理、双轨运行的局面。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们的社会性。随着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完善,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府承担的大量社会职能将更多地由社会组织去承担。我们应当顺应社会历史潮流,不断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自主性,扩大这些组织的社会性成分,向着它们成为真正的社会组织远大目标迈进。

(二)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公共管理的对象,即公共管理客体,就是社会(这是广义的“社会”)公共事务。根据各自性质的不同,社会公共事务又可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在这里,可以说,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是同义语。因而,我们研究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也就转换到研究以公共管理为对象的公共特性上来。

“公共”的对立面是“赢利的”、“私人的”和“企业的”。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可以大略从以下几个侧面去分析。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于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是公共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而不是私人或私人组织。这正如文章的前一部分所论述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即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是国家、政府以及社会各种公共组织。

2.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在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

正如所揭示的,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是统治阶级用来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但即使这样,在有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社会之中,运用公共权力所进行的政治统治,也必须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为基础,以执行社会性职能为基础。因为这是国家、政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职能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他还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它们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总经营者。”这些论断表明,理论作为有鲜明阶级性的革命的理论,也从来没有忽视政治统治的社会性基础。相反,而是把社会性提到了政治统治得以维持的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进行了深刻批判的基础上,揭示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这一著名论断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而且说明了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特征。只不过,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方式,它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管理并具有强制的性质。因此,国家、政府的公共性(社会性)特征,主要的表现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而它总是集中反映和代表一定社会的利益和意志。

此外,还要认识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性质和目的,也在于为了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有时甚至实现个人利益本身就是公共任务,如向贫穷者提供社会救济等。当代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运动,主张以社会公众的偏向和需要作为政府行为导向,强调顾客意识,树立服务对象为上帝的观念,正是在这种公共事务的社会性要求压力下,采用新的统治手段与方法,从而也使西方国家政治统治进一步巩固,实现其自身的利益。

应当指出,这里讲的“公共”、“社会”是抽象的范畴,现实的“公共”、“社会”却是十分具体的,是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因此,资产阶级要做到真正凌驾于社会、代表整个“社会”是不现实的,马克思、恩格斯用“表面上”三字来表述,是很确切的。但其社会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不能因此而抹煞它的存在。

(三)公共管理活动和过程的社会性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社会责任和绩效要求。在公共管理活动的绩效方面,公共性要求对绩效决不能简单地用利润或效率标准来进行衡量,而是必须用服务效果、质量和公众满意的程度等多种尺度作标准。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行政学理论,基于对传统行政学以经济和效率为基本目标,忽视了公共行政所应肩负的广泛的社会责任,其结果是在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时代,长期存在着普遍失业、贫穷、疾病、无知和绝望,构成对现有政治制度的根本威胁的批判,从而提出了公共行政改革应将“效率至上”转为“公平至上”,建立民主行政模型。为此,提出了公共行政组织设计方案应遵循的两个基本目标:其一是顾客导向的行政组织形态,即以公众――公共行政服务的顾客的需求作为行政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其二是应变灵活的组织形态,即加大组织结构的弹性,以便能够对外界的刺激作出迅速的反应。将社会公平和广泛的社会责任提高到作为公共行政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倡导民主行政,是新公共行政学理论的主要贡献。为此,这一理论也成为了西方国家政府改革运动所依据的一项重要理论。这种强调政府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行为导向,纳税人以政府实际的工作结果而不是以其工作及过程为纳税尺度的理论,有效地推动了政府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公共管理事务和活动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体现了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产品供给的广泛参与,以及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的广泛参与,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通过立法、司法机构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对政府活动的舆论监督等,从自身利益的关。心和实现角度,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在部分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由政府的垄断供给转变为通过合同出租和非国有化手段,把原先由政府包揽提供公共产品的单一化转变为民营化,将其投放市场,由各个竞争主体和社会公众自己来提供;对那些不便或不能推向社会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也改用合同的形式,以竞争招标手段,交给社会公众承担。在实现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方面,也由原来的“黑箱”操作,变为“金鱼缸里生活”,让社会公众知晓,让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介和公众了解活动内容,随时可以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电子政务的推行,使得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进一步增强。上述种种公开性、参与性及其非国有化等关于公共管理过程的环节和变化,实际上都是公共管理社会性的体现。

总之,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都是公共事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社会性都是它们的共同性内涵、基础性内涵。我们应从最普遍、最基本的意义上去准确把握这种社会性特征的内涵,并以其为一个重要依据,搞好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建设,包括构建严谨的公共管理学学科体系。

三、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上面集中阐述了公共管理的社会性特征,但是不能由此掩盖公共管理的政治性内涵。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一定阶级的国家机器(包括政府)是实现该阶级政治统治的政治组织。因此,历来国家、政府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这已是常识性的问题了。一般而言,就是前述意义上的社会公共管理组织,也或多或少具有阶级性、政治性的特征,其中不少本身就是社会政治团体,不可能没有政治性。一言以蔽之,讲公共管理是不能不“讲政治”的。因此,这里就有一个正确把握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问题。

(一)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是相辅相成的

1.公共管理的社会性是政治性的基础,政治性寓于社会性之中,没有社会性就没有政治性。我们研究公共管理政治性时,一定要明确社会性的这种基础地位与作用,坚持以是否推动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方向作为先进的与落后的政治的最后标准。

2.政治性是社会性的保证,社会性以政治性为指导。在阶级社会和存在着阶级与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没有政治性也就很难或者无法体现社会性,实际上,没有全面地体现社会性,在阶级社会里,不靠国家、政府把社会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内,社会难以存在,更不用说进步与发展了。因此,需要把一定的政治灌注于公共管理之中,坚持用先进的、科学的政治去保护和发展社会。

(二)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向最高(终)目标迈进

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关系,从彻底的唯物辩证的宇宙观来看,从时间论,社会性比政治性更长久。因为国家、政府产生之前就有人类社会了,国家、政府还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而社会将长期(不是永远)存在着。再者,从空间论,广义的“社会”是指人类社会,包括国家、政府以及社会上的一切存在,而国家、政府则是人类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或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简言之,社会性要比政治性宽泛的多。从时间论,政治性存在于社会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漫长的阶段,社会性的存在比政治性的存在长久得多。作为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论者,“路就在脚下”,应该着眼长远,着手当前,正确地做好当前所承担的每一项公共管理工作,为实现无阶级、无国家、无政府的,我们的先贤所谓的“世界大同”的目标而奉献有限人生的一份又一份热和光。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改革也称得上是朝着这个远大方向努力的一个工程!

四、根据公共管理的客观属性构建公共管理的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公共管理研究在这方面虽然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不能说已经完全解决问题了。事实上,尚有不少问题需要深入地研讨。其中,一个带有根本意义的问题,就是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问题。

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是“界域”问题。即这里讲的学科体系是“门类”学科体系,还是一级学科体系,或者是一门公共管理课程的体系。就“公共管理”而言,还有一个综合“三界”(国家、政府、社会)的公共管理与分门别类的公共管理的关系问题。笔者这里拟按“公共管理概论”的范围定位提出一个研讨意见。

在具体思路上,笔者认为按内涵与外延去寻找构建学科体系的思路也许是一条出路之一。这里有一个“个别――一般――个别”的认识辩证法。具体来说,可以先把方方面面的公共管理罗列出来,进行归类分析,然后再提炼出贯通所有类型的共同点。按笔者管见,先找出公共管理的“三界”(如上述),再综合贯穿“三界”的共同点。这些共同点大体有:(l)公共管理及其相关概念分析;(2)公共管理的逻辑起点:公共问题;(3)公共管理的历史发展:传统与现代;(4)公共管理的组织机构:国家、政府、社会组织;(5)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公共选择、委托、交易成本;(6)公共管理的基本职能:职责、功能与任务;(7)公共管理的基本范围:公共物品、公共服务;(8)公共管理的运作过程:决策、执行与监督;(9)公共管理的保障:战略、策略与方法;(10)公共管理的抽象行为:公共政策与政策分析;(11)公共管理的物质基础:税收与公共财政;(12)公共管理的行为规范:道德与法;(13)公共管理的绩效评估:定量与定性,公共与效率。

篇(6)

内涵是关于事物的本质属性。揭示事物的内涵是认识事物和处理问题的基础和前提。然而,我国关于公共管理问题的讨论与争鸣虽早已开锣,但对其内涵却未有很深入的研究,已有的看法意见不一。有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将管见和盘托出,就教于行家、学者。

一、公共管理的概念与类型辨析

(-)关于公共管理概念

公共管理研究与教育正在华夏大地兴起,专家学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论文颇为可观。但是在什么是公共管理问题上,可谓见仁见智。不说中国,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国家也有类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学者认为“公共管理”概念象“瞎子摸象”,难以确定。在此,本人拟作一次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尝试,把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

作为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管理(如工商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运作等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但作为“公共”管理,它在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上,又与其他管理有明显区别。以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为例,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国家、政府与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事务及其管理过程,而工商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工商企业及其经营过程。两者的具体差异在于:一是管理目的不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社会公共利益,工商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组织利润;二是管理性质不同,传统的公共管理具有垄断性,工商管理则具有竞争性;三是管理手段不同,传统公共管理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工商管理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我们既要把握二者的联结点,更要着力找出二者的差异处,以求对公共管理有全面的认识。

(二)关于公共管理类型

为了加深对公共管理概念的认识,我们须进一步对其作外延分析。概念的外延是指该概念囊括的所有事物。公共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公共事务。为了对“一切”有概括性认识,我们又要对它们作“类型”求解。笔者认为,就宏观而论,世上所有的公共事务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家公共事务二是政府公共事务,三是社会公共事务。

1.国家公共事务。据英国《大众百科全书》对国家作出如下定义:“由政治单位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制定规则和进行资源分配的机构。政府的功能:①立法;②司法;③执行、行政管理。”这是广义的政府(国家)观。应当指出,这里所指的国家是特指狭义的国家,即广义国家中最重要的部分①立法以及②司法。这种国家公共事务主要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制定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等,侧重于与国体、政体方面有关的,关乎整体职能把握的宏观控制和影响类型的公共事务。

2.政府公共事务。《美国百科全书》指出:“政府一词适应于管理团体和国家的机构及其活动。通常它指的是诸如英国或日本这些民族国家或其分支如省、市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及法定程序,就这一方面而言,政府对已经确认为某一民族国家中成员的事务进行管理。由此可见,政府就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治理机构。”应当指出,这是狭义的政府,它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这种政府公共事务包括政治选举、行政区划与国家礼仪方面的政治性公共事务、国家安全公共事务、对外关系公共事务、人事行政公共事务、财务行政公共事务以及机关内部的公共事务。

3.社会公共事务。这里的“社会”并非“人类社会”的广义“社会”涵义,而是专指“政府管理社会”中的中观的“社会”,这里的“社会”,即将社会管理与政治、经济管理职能并列的一个领域,它主要涉及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社会公共事务。这种社会公共事务主要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社会服务、社会公用事业以及维持社会秩序的公共事务等。这种类型的公共事务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同时这部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直接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实施对象,因此,它所显示的社会公共性也最强。

如前所述,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由于纷繁复杂的公共事务可以归纳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三大类,因此,我们也应该把种种公共管理归结为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正是这“三足鼎立”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庞大的公共管理体系。我们既要从个性去分清它们的差异,又要从共性去归纳它们的统一,用共性与个性相联结的辩证法去把握公共管理的真谛。

二、社会性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

如上所述,公共管理是由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公共管理构成的,因此,“国家”、“政府”、“社会”都分别是公共管理的内涵之一,然而,比较而言,只有“社会”才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对此,可以从如下几方面阐述:

(一)公共管理主体的社会性内涵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下面分别阐释它们的社会职能特征。

1.国家的社会职能。正如恩格斯所言,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只有到了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方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因此,国家来自社会,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

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理论从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出发,认为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契约的结果。该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下。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都有运用上天赋予他自己的价值和趋利避害的权利。然而,每个人在运用上天给予的权利去实现自己的价值的时候,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为了不致于使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将自己和整个社会归于毁灭,于是人们运用理性来解决冲突。即人们坐下来协商,将上天赋予他们实现自己价值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者”,权利让渡的过程就是国家产生的过程,而这个“者”就是国家。这种以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为核。动的社会契约学说,把人们契约的原因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把国家说成是人们契约的结果,从而否认了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固然不对,但是,它肯定了消除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契约内容。因此,社会契约理论虽然否认了国家是社会矛盾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表达了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来自于“社会契约”的观点。国家的产生和存在表明国家和社会是不可分的。国家不是从外部强加给社会的力量,是社会矛盾运动的结果,社会是国家产生、存在的基础。这清楚地表明了国家的社会性特征。还有,国家不仅不是从来就有的,而且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当社会发展到具备消灭阶级的条件时,国家就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这也是国家依赖社会的表现。此外,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对社会也发生不同的作用。也就是说,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就整体发展趋势和规律而言,社会越向前发展,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能力越强,国家对社会发生作用的领域就越小,作用的强度也越弱。由此,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呈现出这样一种发展趋势:在政治统治职能不变的同时,国家的经济职能、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科技文化职能不断扩展;政治性。统治性职能越来越依赖于管理性、服务性职能作用的发挥。总之,国家存在于社会之中,以社会的存在为基础,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来谈国家的存在和作用。

2.政府的社会服务作用。作为国家伴生物的政府,与国家一样,仅仅同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要永远存在下去。政府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其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其对社会作用所形成的政府职能,也是以社会的发展需要为基础的。当代政府与近代政府、古代政府的差异,都是因为社会的发展在政府的各个特性中,注入和融入了不同时代社会的具体发展要求和时代特征所使然。还有,历史上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对社会发生作用的范围不同,并不取决于统治者个人的意志,而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统治者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不能有效地吸纳、代表和反映社会对它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对社会的要求没有任何回应能力,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没有能力的政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政府的生命力来自于它的社会服务作用。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其行为导向,而不以政府自身规定的规则为行为导向,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强政府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而不是要削弱它,是把政府从低效率和高成本中解放出来的有效举措。

3.社会公共组织的社会性特征。至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种社会性组织,它们本身就是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只不过在阶级社会,各种社会组织是依附于国家和政府组织的,是作为国家和政府组织的附属物而存在的,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打上阶级的烙印,有着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能力的增强,这些社会组织必然要逐渐摆脱这种依附的地位而成为独立主体。在国家、政府消亡了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就将依靠这些社会性组织来进行自我管理,规划和实现社会发展。只不过到那时它们已经完全丧失掉了阶级性、政治性。因为,在对人的统治与管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的时候,这些组织就变成了纯粹的管理性的组织。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种社会组织还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组织,社会仍然将处于国家组织、政府组织与这些社会组织同时管理、双轨运行的局面。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们的社会性。随着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完善,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应当顺应社会历史潮流,不断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自主性,扩大这些组织的社会性成分,向着它们成为真正的社会组织远大目标迈进。

(二)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公共管理的对象,即公共管理客体,就是社会(这是广义的“社会”)公共事务。根据各自性质的不同,社会公共事务又可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在这里,可以说,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是同义语。因而,我们研究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也就转换到研究以公共管理为对象的公共特性上来。

“公共”的对立面是“赢利的”、“私人的”和“企业的”。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可以大略从以下几个侧面去分析。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于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是公共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而不是私人或私人组织。这正如文章的前一部分所论述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即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是国家、政府以及社会各种公共组织。

2.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在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

正如所揭示的,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是统治阶级用来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但即使这样,在有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社会之中,运用公共权力所进行的政治统治,也必须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为基础,以执行社会性职能为基础。因为这是国家、政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职能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他还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它们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总经营者。”这些论断表明,理论作为有鲜明阶级性的革命的理论,也从来没有忽视政治统治的社会性基础。相反,而是把社会性提到了政治统治得以维持的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进行了深刻批判的基础上,揭示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这一著名论断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而且说明了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特征。只不过,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方式,它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管理并具有强制的性质。因此,国家、政府的公共性(社会性)特征,主要的表现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而它总是集中反映和代表一定社会的利益和意志。

此外,还要认识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性质和目的,也在于为了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有时甚至实现个人利益本身就是公共任务,如向贫穷者提供社会救济等。当代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运动,主张以社会公众的偏向和需要作为政府行为导向,强调顾客意识,树立服务对象为上帝的观念,正是在这种公共事务的社会性要求压力下,采用新的统治手段与方法,从而也使西方国家政治统治进一步巩固,实现其自身的利益。

应当指出,这里讲的“公共”、“社会”是抽象的范畴,现实的“公共”、“社会”却是十分具体的,是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因此,资产阶级要做到真正凌驾于社会、代表整个“社会”是不现实的,马克思、恩格斯用“表面上”三字来表述,是很确切的。但其社会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不能因此而抹煞它的存在。

(三)公共管理活动和过程的社会性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社会责任和绩效要求。在公共管理活动的绩效方面,公共性要求对绩效决不能简单地用利润或效率标准来进行衡量,而是必须用服务效果、质量和公众满意的程度等多种尺度作标准。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行政学理论,基于对传统行政学以经济和效率为基本目标,忽视了公共行政所应肩负的广泛的社会责任,其结果是在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时代,长期存在着普遍失业、贫穷、疾病、无知和绝望,构成对现有政治制度的根本威胁的批判,从而提出了公共行政改革应将“效率至上”转为“公平至上”,建立民主行政模型。为此,提出了公共行政组织设计方案应遵循的两个基本目标:其一是顾客导向的行政组织形态,即以公众——公共行政服务的顾客的需求作为行政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其二是应变灵活的组织形态,即加大组织结构的弹性,以便能够对外界的刺激作出迅速的反应。将社会公平和广泛的社会责任提高到作为公共行政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倡导民主行政,是新公共行政学理论的主要贡献。为此,这一理论也成为了西方国家政府改革运动所依据的一项重要理论。这种强调政府以社会公众的需求税人以政府实际的工作结果而不是以其工作及过程为纳税尺度的理论,有效地推动了政府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公共管理事务和活动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体现了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产品供给的广泛参与,以及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的广泛参与,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通过立法、司法机构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对政府活动的舆论监督等,从自身利益的关。心和实现角度,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在部分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由政府的垄断供给转变为通过合同出租和非国有化手段,把原先由政府包揽提供公共产品的单一化转变为民营化,将其投放市场,由各个竞争主体和社会公众自己来提供;对那些不便或不能推向社会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也改用合同的形式,以竞争招标手段,交给社会公众承担。在实现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方面,也由原来的“黑箱”操作,变为“金鱼缸里生活”,让社会公众知晓,让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介和公众了解活动内容,随时可以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电子政务的推行,使得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进一步增强。上述种种公开性、参与性及其非国有化等关于公共管理过程的环节和变化,实际上都是公共管理社会性的体现。

总之,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都是公共事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社会性都是它们的共同性内涵、基础性内涵。我们应从最普遍、最基本的意义上去准确把握这种社会性特征的内涵,并以其为一个重要依据,搞好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建设,包括构建严谨的公共管理学学科体系。

三、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上面集中阐述了公共管理的社会性特征,但是不能由此掩盖公共管理的政治性内涵。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一定阶级的国家机器(包括政府)是实现该阶级政治统治的政治组织。因此,历来国家、政府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这已是常识性的问题了。一般而言,就是前述意义上的社会公共管理组织,也或多或少具有阶级性、政治性的特征,其中不少本身就是社会政治团体,不可能没有政治性。一言以蔽之,讲公共管理是不能不“讲政治”的。因此,这里就有一个正确把握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问题。

(一)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是相辅相成的

1.公共管理的社会性是政治性的基础,政治性寓于社会性之中,没有社会性就没有政治性。我们研究公共管理政治性时,一定要明确社会性的这种基础地位与作用,坚持以是否推动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方向作为先进的与落后的政治的最后标准。

2.政治性是社会性的保证,社会性以政治性为指导。在阶级社会和存在着阶级与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没有政治性也就很难或者无法体现社会性,实际上,没有全面地体现社会性,在阶级社会里,不靠国家、政府把社会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内,社会难以存在,更不用说进步与发展了。因此,需要把一定的政治灌注于公共管理之中,坚持用先进的、科学的政治去保护和发展社会。

(二)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向最高(终)目标迈进

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关系,从彻底的唯物辩证的宇宙观来看,从时间论,社会性比政治性更长久。因为国家、政府产生之前就有人类社会了,国家、政府还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而社会将长期(不是永远)存在着。再者,从空间论,广义的“社会”是指人类社会,包括国家、政府以及社会上的一切存在,而国家、政府则是人类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或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简言之,社会性要比政治性宽泛的多。从时间论,政治性存在于社会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漫长的阶段,社会性的存在比政治性的存在长久得多。作为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论者,“路就在脚下”,应该着眼长远,着手当前,正确地做好当前所承担的每一项公共管理工作,为实现无阶级、无国家、无政府的,我们的先贤所谓的“世界大同”的目标而奉献有限人生的一份又一份热和光。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改革也称得上是朝着这个远大方向努力的一个工程!

四、根据公共管理的客观属性构建公共管理的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公共管理研究在这方面虽然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不能说已经完全解决问题了。事实上,尚有不少问题需要深入地研讨。其中,一个带有根本意义的问题,就是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问题。

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是“界域”问题。即这里讲的学科体系是“门类”学科体系,还是一级学科体系,或者是一门公共管理课程的体系。就“公共管理”而言,还有一个综合“三界”(国家、政府、社会)的公共管理与分门别类的公共管理的关系问题。笔者这里拟按“公共管理概论”的范围定位提出一个研讨意见。

篇(7)

【关键词】食品安全 市场秩序 外部性 信息不对称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的消费理念已经从吃饱转到吃好上,食品安全意识逐渐提高。农业部新闻办公室日前了2007年第四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全国37座城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为4.7%;36座城市猪肝和猪尿样品中瘦肉精污染监测合格率为1.6%;22座城市水产品中氯霉素污染监测合格率为0.2%;22座城市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污染监测合格率为4.3%。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多次安全调查显示,食品安全一直高居榜首,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中国民生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1、国外研究现状

西方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经济学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王志刚,2003),80年代的研究主要在管理模式上,强调经济效益及成本分析是提高食品安全及质量需求的主要方法。1986年Katherine Clancy在相关著作中主要关注消费者对公共政策的反应。1987年美国康耐提卡大学成立了一个地区研究项目,有组织地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消费者个人特征影响其接纳信息和应用风险信息的能力。Caswell从1988年开始在康耐提卡大学从经济学角度就食品质量安全以及营养问题进行了大量的先驱性研究。1989年Tanya Roberts和Van Ravensway观察到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流程原因,认识到政府规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影响。1998年Riston和Li Weimai从保持可接受程度的食品安全的金融含义的角度出发,提出安全和成本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认为人们期望食品安全的程度应该有一个安全的最优水平,但由于风险知识不对称、食品安全是公共品、食品安全的社会成本以及客观科学根据和消费者观念的不一致等原因,几乎很少市场经济的方法可以提供这种最优水平。

美国学者Jone Antle在1995年运用经济学分析工具和框架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规制进行了深入研究;1998年对食品生产部门进行高效率食品安全规制分析;1998年分析了政府和厂商采用HACCP规制措施对于提高肉类产业质量成本的影响,分析了食品产业的产业组织和生产结构对于食品安全的影响;1999年对食品安全规制在工厂层面上的成本和收益进行了深入分析;2000年对政府在肉类产业实施食品安全规制的成本进行了研究;2001年对食品安全进行了全面的经济学分析。

目前,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已经深入各个领域,包括具体行业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厂商行为、消费者行为、政府行为和独立机构行为以及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与食品安全标准和认证的关系等。

2、我国研究现状

在我国,2004年由周应恒和霍丽最早使用“食品安全经济学”的概念。目前我国经济学界对食品安全的研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李怀(2005)、程言清和黄祖辉(2003)、刘小和(2003)、乔光华和辛盛鹏(2002)分别研究了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招回制度、食品安全标准、HACCP体系等,并对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提出了相关建议。张云华、孔祥智和罗丹(2004)应用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从交易成本、风险和不确定性及消费者需求与企业质量声誉的角度,建立了一个简化的两阶段食品质量安全契约模型,为安全食品供给的食品产业纵向契约协作提供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郑风田(2003)认为我国应该由粮食安全战略向食品安全战略转向。李标(2004)从“反公地悲剧”出发主张减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赵农和刘小鲁(2005)从政府进入管制方面实证研究了市场进入管制对于厂商最优质量水平和市场质量水平的影响。岳中刚(2005)从消费者、厂商、政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原因入手分析了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安排的变化。程启智和李光德(2004)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研究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历史变迁问题。贾利(2002)从我国食品安全形式逐渐恶化出发认为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在于市场使用和政府失灵同时存在。林镝等(2003)提出了加强食品产业链的安全管理的思想。

从上述研究可以看出,我国学者主要从对发达国家经验的学习和借鉴、厂商行为的研究及政府规制与监管三方面来研究食品安全问题。但是从这些研究中我们依然无法对食品安全问题提出较为系统的理解及解决框架。本文希望能从食品供应链的源头――农产品市场的秩序建设角度出发对食品安全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农产品市场秩序的经济学分析

社会秩序是“一个群体的所有成员的行动结构”,即参与其间的个人遵循一般性规则并进行个人调试而展现出来的作为一种结果的状态。因此,市场秩序作为社会秩序的一种,可定义为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中,市场秩序的构成要素按照特定繁荣市场交易规则安排行为所形成的一种秩序状态。在有秩序的市场经济活动中,个人对他人的行为就具有稳定的预见性,秩序鼓励着信赖和信任并减少合作成本。秩序是市场高速运转的前提,完善的市场秩序能够防止不利于改进社会或个人健康、安全的行为出现。

农产品市场是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经济学研究都将农产品市场作为最接近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但是农产品的质量信息在买者和卖者之间是不对称的,农产品质量也不尽相同,所以农产品市场也并不符合完全竞争市场的假设。完善的农产品市场秩序能够调整由于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市场失灵,保护农产品市场的公平交易,实现农产品市场给全社会带来的最大化福利,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

1、食品安全的外部性分析

外部性是指从事一项经济活动的私人成本(私人收益)与社会成本(社会收益)不一致的现象。依据成本和收益不能内生化的方向不同,外部性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消极的负外部性,另一种是积极的正外部性。食品安全问题上存在的外部性问题也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两个方面:市场上生产安全食品的厂家对生产劣质食品的厂家产生的正外部性;生产劣质食品的厂家对生产安全食品的厂家产生的负外部性。

(1)正外部性的具体表现。安全食品的厂家生产了安全的合乎市场标准的高质量的食品,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食品的同时也带来了食品消费的满足感和安全感,这种行为提高了整个市场的社会效应,就此产生了正外部性。与此同时,安全食品在消费者心中留下了正面印象,当消费者不能准确地分辨优质产品和伪劣产品时,就可能凭借安全食品厂商留给他们的印象去购买食品,其实买到的是劣质食品。结果生产安全食品的厂家对生产劣质食品的厂家也产生了正外部性,无形中助长了劣质食品在市场的流通,同时因为劣质食品的成本较安全食品要低,在价格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占据了安全食品的一定市场份额,从而使生产安全食品厂家的利益受到损害。

(2)负外部性的具体表现。消费者购买到的劣质食品不只损害其身体,在其心理上也造成了购买阴影,而且同样的感觉在消费者间的传递容易产生一种避免购买此类商品的症候群现象,同时对市场上所有此类商品产生怀疑,使生产安全食品的厂家的利益受到损害。

由以上分析可见,由于市场中出现的外部性现象,使得生产安全食品的厂商的利益受到损害,市场份额和收益都下降;而那些生产劣质食品的厂商也因为外部性现象的存在获得了上升的市场份额,市场趋向有利于后者。这必然形成市场导向,引导市场的资源配置向劣质食品转移,安全食品在竞争中逐渐减少,于是出现劣质食品充斥市场、排斥安全食品的困境,导致市场失灵,最终破坏市场秩序。

2、食品安全的信息不对称分析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充分则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掌握信息贫乏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从传统的农产品市场到现代金融市场等各个领域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只要有市场交易,就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食品交易市场,正是因为信息不对称才会导致不安全食品问题的出现。

(1)信息充分的市场。假如食品交易市场是个信息充分的市场,那么食品的安全品质就很容易被获得,就像简单问题的表象一样容易被人们所识别。消费者对于安全食品的消费就将符合主流经济学中消费者行为理论,他们既按照偏好在收入及价格约束下购买所需数量的安全食品,同时厂商也将根据时常需求和成本分析向市场提供安全的食品。

(2)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在实际生活中,食品市场是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消费者对于某些不安全的食品,无论是在购买前还是在消费食品后都无法及时准确地识别其对健康的影响。生产者跟消费者对于商品信息的掌握量是不同的,卖方比买方拥有更多的信息,从而使消费者在自我保护方面处于弱势,而一些生产者就可以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实施机会主义,欺骗消费者,从而导致市场失灵,使不安全食品充斥市场。

(3)信息不确定的市场。某种程度上,食品市场不仅是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同时也是信息不确定的市场,有些在市场上流通的食品,生产者并没有比消费者掌握更多的食品安全信息。如因为农药残留导致的不安全食品,生产者也不一定知道在其商品中残留农药的多少及其是否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又如“苏丹红事件”中,初期生产商也并不比消费者知道的多。因此,尽管生产商在生产流通流域比消费者掌握的信息多,但是对于食品的安全信息他们有时同样面临着不完全确定的问题。即使生产商完全掌握了这些安全信息,也不能保证该信息能够完全准确的传递到消费者那里,而且其传递的成本也是高昂的。

三、解决食品安全的对策

要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首先应抓住食品供应链的源头――农产品市场,通过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市场秩序来达到解决市场失灵、保证食品安全的目的。

1、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

农产品市场秩序的维护需要依靠农产品市场的内部市场规则,主要依靠农产品市场的相关制度安排,这些制度能界定和保护产权、降低交易费用、保护农产品市场公平的市场交易,建立农产品市场的竞争秩序、建立有序竞争的农产品市场。要做到规范安全的市场秩序,就必须做到优价优质。创立并维护安全农产品的市场声誉,政府有重点的对安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指标进行抽检,通过严格的奖惩措施,加大生产者的违规成本,提高消费者对安全农产品的信任度。整合现有安全农产品管理部门的各项职能,合理分工,使消费者更容易辨识安全农产品相关信息,同类国家级安全农产品的认证职能应尽早合并,并统一相应安全农产品标识。通过用消费者能简单读懂的信息来提高农产品市场的信息对称,建立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安排。

2、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食品本身的特性决定了食品在流通消费领域的安全性极易受到影响,因此,只有严格控制流通环节食物的安全性才能确保整个食品链的安全。对于农产品市场的物流体系的建设,要重视以农产品物流为主导的农产品生产性物流,即产前、产中、产后物流,为农产品提供多层次、多功能的社会化、一体化服务,形成较长、较粗的农产品供应链系统。其建设可以从政府及农产品物流企业两个角度出发。从政府角度来讲,要加强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产品储运工具和设备的开发生产等;大力培育与壮大农产品物流主体,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快物流的标准化建设,把农业生产的全过程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从农产品物流企业的角度来讲,要改进和提高农产品物流技术,改进包装技术,加强在路途中的冷冻保鲜技术以及农产品物流增值技术的研究;加强农产品信息化建设,实施供应链管理;优化整合农产品物流系统;进行农产品物流品牌化经营;实行农业产业大生产大流通;加快农产品流通标准化进程;开辟电子商务下的农产品物流新模式;借助第三方物流模式,延伸农业化产业化链条。

3、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化

农产品质量信息分布不对称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直接原因,因而需要有效地制造和传播有利于消费者分辨的正确的市场信息,只有消除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才能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生产安全食品的厂家想尽办法使之与其他生产不安全食品的厂家区分开来,消费者依据此种信息来确定其是否愿意购买,从而达到优质优价,使生产不安全食品的厂商与生产安全食品的厂商不能形成博弈,减少逆向选择行为,改变安全食品在市场中不利的局面。在信息不对称的农产品非价格竞争上,市场准入制是政府实施主体的制度设计。对农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约束农业生产者的质量行为,并为消费者提供依据。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其通过政府向消费者传达正确的信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主要是严把市场入口的产品质量关,使符合一定质量标准的产品可以进入市场,不合格的拒之门外。重视农产品的全程监管,加强标准检测认证等支撑体系建设,积极推广农产品认证标签制度,严惩违规行为。

4、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政策监管

市场失灵情况下存在的问题是自由市场机制自身不能完全解决的,所以政府有必要采取行动进行调整,更正自由市场机制下产生的不利影响。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的部分原因是由于薄弱的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对于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除了依靠规范的市场秩序,更主要要由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进行监管来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

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完善法律法规以及执法体系,加大惩罚力度。在完善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要实行责任追踪制度,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和消费其产品的过程中对其健康造成损害,要追究生产者和提供者的责任,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由此来增加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机会成本,使其从事这种行为的预期收益小于预期成本,从而遏止这种行为的发生,同时也可以提高消费者对市场质量水平的消息掌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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