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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精品(七篇)

时间:2023-05-24 17:22:4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篇(1)

【关键词】 总承包;施工;工程项目;总集成能力

实现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高效和追求卓越的建设目标,呼唤着施工总承包乃至更完整的承包模式出现,尽管国内外建设任务从委托要求的不同形式上可分为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等具有各自特点的内涵和形态,但建筑施工行业在市场上最多接触、最为常见、最需重视的还属施工总承包形式。

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总承包合同在管理上不仅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还必须具有对所有合同范围内容进行一个有效的筹划过程。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以及分包人的相互管理活动之间,总承包合同在合同结构中起到承上启下和履行各方权力义务的中心作用,充分反映了一个建设项目各参与单位之间的责任连带关系。因此,承包合同的管理亟需强化。

1 合同管理对总承包的影响因素

合同结构和合同对应关系充分反映了合同管理对总承包管理具有的影响和作用,主要因素有:

(1)合同管理是总承包管理的主体内容和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总承包管理的核心工作。合同内容的变化、变更、解除将直接影响总承包管理的成效;

(2)合同管理内容包含了总承包管理合同活动中三大控制目标,二者目标利益具有一致性,合同管理目标利益的调整、补充对总承包也将产生目标内部结构的变化;

(3)施工总承包实施的基础建立在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的有效合同上,没有合同的法律基础也就没有总承包管理活动的要素,两者是一种相互依存关系,合同基础发生变化也将对总承包的工作基础产生实质性转变。

对总承包来说合同管理的影响因素又具有双重性,分包单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的质量将直接或间接产生总承包单位的责任或连带责任。

2 承包合同管理的要求和实施重点

施工总承包是现实中最为常见有效的管理模式,与其相适应的合同关系及其要求都是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强调突出的问题。施工总承包过程实质上也就是建设项目管理过程,因此,我们必须不合同管理看成一个系统,系统的集成则是实施的重点。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是一个总系统,各分包合同管理是各个子系统,合同管理在步骤上涉及到要约、承诺、谈判、签订、实施、控制。结算等环节,每个环节有阶段要求,每个合同事件和工程活动均有具体要求,如工期、质量、费用等合同各方的责任义务。在实践过程中合同管理最主要是使建设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为合同执行和控制确定依据。

(1)首先,要确定合同分析重点,弥补合同漏洞,解释合同争议,发现和预测、预防合同风险,可能索赔的依据条款,以及合同任务的分解和落实;

(2)其次,要明确合同交底重点,传递合同的主要内容、规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双方的责任和工作范围,各种实施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使执行合同的行为充分满足业主要求,完成合同作出的每一项承诺;

(3)再次,要强调合同控制重点,承包方作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主体,必须对合同执行者履行合同的完整性进行跟踪和控制,跟踪对象主要围绕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工作数量和成本的增减、实施的偏差进行处理。

3 合同集成管理与工程项目总集成能力的提高

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等不同承包模式下的要求客观上是一个集成管理的过程,而针对合同集成管理既是概念上的一个特指,又是实践操作中的必然行为。

(1)在建设工程承发包过程中,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依靠合同集成管理是完成工程项目过程全过程建设必须采用一个基本方式。尽管集成内容广泛,可以为智慧、技术、人才的集成,也可以为各种资源和承包人及分包人能力的集成,但其表现形式都是依靠合同及对合同实施的有效管理。

(2)施工总承包形式下的工程项目总集成能力对承包单位尤为重要,在实践过程中也充分证明,凡是集成内容完整、考虑周密、整体联动的,反映在工程建设上,其综合效果就好、社会效益就高。集成的主要内容一般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①项目建设组织体的集成。即组成一个高效精干的管理团队,赋予重任及权力义务,以项目管理责任书形式确立承包关系。

②项目建设科技力量的集成。编制科技领先、技术先进、功能价值比合理的施工技术总体方案和各类分包方施工技术方案,理解设计意图、接受监理监督,制定备选方案和优化

③项目建设机械选型的集成。选择功能要求满足、横向及垂直运输到点、相互之间运载配合最佳、潜力发挥最大的配置方案。

④项目建设施工队伍的集成。把握和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从工程时点上规划各工种施工各阶段的劳动力峰谷需求和专业工程分包要求,以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形式确立施工分包合同关系。

⑤项目建设主体材料的集成。混凝土、钢筋、构件和用于各类设施措施的消耗都需要事前筹划制定最经济合理的采购合同委托加工合同、租赁合同。

⑥项目建设社会力量的集成。创造条件沟通社会各方力量,在工程建设的各阶段抓住重点、抓住内容,来利用和开发社会整体力量,以动态集成视线工程目标。

4 合同模式的选择和集成应用

4.1 合同模式的选择

在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中,发包方和承包方为了自身的利益和更多地规避市场带来的风险,双方在选择合同模式时都较为慎重,从施工单位角度而言,选择原则是:

①满足总价合同的条件。a.拟建工程前期准备充分,工作扎实;设计工作详实,图纸正确和完整,达到深化要求;招标文件工程内容、规模和项目划分清晰。b.合同条件公平、合理,关键条款对等,对承包方不构成资金和潜在风险;c.投标时间相对充裕,使承包方有可能获得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条件,有可能到拟建工程所在地实地勘察和收集市场信息,有可能优化施工方案和相应的技术措施。

在工程实践中,总价合同的采用在事实上的风险往往偏于承包方,而发包方相对处于有利地位。因此,作为施工总承包方选择此种合同模式要权衡利弊,同时在分包工程时也可以应用此法来控制分包方,以获得比较可靠的分包工程效益。

②满足单价合同的条件(也称工程量清单合同)。a.拟建工程设计图纸详细,工程范围明确,图纸说明、技术规程清楚,工程量计算正确,不能用工程量计算的项目可以预计包干;b.工程结构形式大同小异,标准化和定型化涉及面多,工程量清单符合实际现状;c.双方共同选择采用了FIDIC合同条款,业主已准备委托工程师管理的项目。

一般而言,单价合同的采用较能为承发包双方及接受,单价风险由承包方承担,工程量风险由业主承担,结算是以实际工程量及相应的不便单价(或约定的不便单价增减幅度)进行计价付款,此类合同模式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单价组成和工程项目功能描述有一定把握。

4.2 合同模式的集成应用

X工程是一个集住宅、商业于一体的综合小区。从空间体量与活动内容上形成区域性的生活及社交活动中心。工程范围为高层住宅、商业裙房、会所、地下超市、沿街商铺、地下二层停车库及相关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184822。

在施工总承包活动条件下进行项目集成化管理,共设计分包控制合同上百个,为了能搞好此项目,应用集成方法强化合同管理对控制这种大型工程项目很有现实意义。对此,我们主要抓好三个阶段:

(1)合同签订全面进入施工准备阶段。根据合同、技术条款、设计图和现场情况等集成施工方案、施工图,细化月、季度工程进度计划(包括人机物需求配套计划),分包商将被要求提供最优人员配置方案,自备材料和小型工具设备清单等,以确保满足总承包合同履行要求。

(2)合同进入施工阶段。核心任务是将分包商的施工活动纳入自己的运行体系,确保分包商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安全等要求进行施工并落实以下内容:

a.计划:分包合同和技术方案中都根据总承包合同、技术条款和现场情况来定义分包项目的总体计划,这个计划是整个工程总体计划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审定的月、季度计划,报送业主并严格遵照执行。为及时、准确地反映计划执行情况,各方现场人员将被要求作出日报、周报实行动态跟踪。

b.协调:协调工作在现场施工中被作为工程网络、交流沟通和解决矛盾的重要管理方式。最重要的便是周例会,议题是检查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制定下周计划、交流情况和解决问题。并对下阶段履行、权力义务进行组织协调。

c.指令:计划往往还需要做出必要的调整,因此,承包商确认的工程指令分包商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当然,分包商在执行指令后也可视情况向承包商提出索赔和变更,同时作为总承包商向分包商变更合同或追加合同结算的依据。

d.设备和材料供应:主要的设备和材料供应应都会在周例会上被定义,但分包商的现场人员仍需报送材料设备计划到总承包部,待批准后具体执行或作出相应调整。涉及到的供应设备和材料的各个部门和专业分包商应有总承包方协调。设备和材料的使用有专门的报表和专职人员做出记录。

(3)合同进入收尾阶段。此阶段主要任务是移交、验收和遗留问题,尤其是移交验收,双方的矛盾最突出,工作也最难做,所有的争议问题都浮出水面,所以总承包必须采取“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一是要尽力让分包商认识到最后努力的重要性和利益所在,二是在分包商不能有效执行指令时,坚决采取索赔、反扣等必要的合同手段,才能保证收尾阶段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4.3 可供借鉴的经验

(1)严格的合同环境、强烈的合作意识和熟练的合同技巧,是总承包方有效实行其合同管理行为的前提和根本保证。反观上海的其他一些施工单位,有的还处于行政管理约束条件下,即便有了项目管理,也定了以菲迪克条款为蓝本的合同,但囿于体制和各方利益往往流于形式,还不能得到切实有效推行。

(2)注重计划。计划的执行在项目管理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项目管理的生命线,一旦制定,各方的行为的资源配置(人员、材料、设备)都依计划执行。“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计划执行不力都有可能造成进度迟滞、资源浪费等后果,而所有这些都是损失,都是得不到合同条款补偿的。

(3)有效控制。有了严格的合同保证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成熟的变更控制系统、质量安全体系,总承包方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现场情况并实行有效的控制。这种有效控制保证了项目管理的令行禁止、集成有序,从而进一步保证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

5 结语

篇(2)

关键词:铁路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 F53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双方确立相互之间关系的直接依据,工程建设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和合同进行。总承包项目部作为总承包项目承发包合同的直接管理者,应将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工作的重点。应根据项目承发包特点及合同标的实际,紧抓合同管理中的重点,制定有效措施,做到全面、规范、有理、有据,才能通过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

一、EPC工程总承包的概念及特点

在工程建设中所谓EPC工程总承包是指工程的承包商按照工程业主的委托,然后对工程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的设计。所需材料采购以及施工全过程的承包。它是一种以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和服务为目的,对整个工程项目实行整体构思、全面安排、协调运行、前后衔接紧密的承包体系。与传统的工程承包方式相比,它有利于克服工程设计、设备采购、项目施工和开车等环节的相互脱节现象,能有效的控制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

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参与方涉及到业主、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等,它们均以合同关系为纽带相互协作,使得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点:

1、合同管理任务的双重性

总承包商一方面需要以承包人的身份加强与项目业主之间的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另一方面需要以发包人的身份,加强对分包项目的分包合同管理。这使得工程总承人的合同管理具有双重性。

2、合同参与方多,管理的风险大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资质与能力的限制,总承商需将自身资质与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来实施,这就增加了项目的参与方,过多的参与方增加了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控性,使项目的管理风险也明显提高。

3、合同的管理过程复杂

从总包项目合同的谈判签约到合同的履行结束,要经历许多过程。除需加强对总包合同的管理外,还需要进行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分包合同的签订、实施与管理。

二、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建议

1、合理确定合同范围

在铁路工程建设招投标中,一般征地不列入招标范围,而拆迁工程列入工程总承包范围,这给总承包商工作造成很大困难。征地与拆迁都具有工作周期长、不确定性因素多等特点,它们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再加上工程项目申报立项、审批,设计调查深度不够等原因,造成项目开工时间未定,工程数量和拆改方案无法明确确定,到真正开展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时,实际拆迁工程数量和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所以应将征地、拆迁工程都不列入招标范围,其工作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负责实施。此外对于初步设计阶段不能确定的工程量,比如岩溶处理等,也可以采用调价总价合同,分为包干部分和非包干部分,对于非包干部分按实际工程量计价,有效减少成本风险。

2、工程节点划分及节点验工计价

工程总承包采用总价下的节点计价方式,计价节点一般依据工程类别和工点进行设置,节点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到工程的进度计划,划分清楚、节点大小适中。如某项目桥涵工程节点设置为:基础、承台、墩身、托盘顶帽、垫石支座、架梁、桥面系及附属工程等;轨道工程设置为:底砟、面砟、道床、铺轨、道岔、附属工程等;基础房屋工程设置为基础、主体、装饰3个节点。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将合同总价分配到各节点,按照节点验工计价和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款项。根据铁路投资项目管理现状及工程总承包的特点,采用节点验工计价支付工程款有利于验工计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业主与总承包商都非常有利,节点计价直观有效,既保证了业主对工程款的严格管理,又减轻了管理协调工作量,对于总承包商来说解决了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阶段的量差计价问题。

3、加强资金管理

在EPC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承担了很大的资金压力,面临业主拖欠工程款和分包商索赔双重压力,所以加强资金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对一项EPC工程来说,项目运行过程中资金状态应保持现金流始终为正,即收入大于支出,同时也不能拖欠分包商工程款,以免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影响。为了达到资金管理的目标,通常采用以下措施:(1)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结合施工组织安排,编制详细的资金利用计划,并根据施工进度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动态调整。(2)督促业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办法执行,制定合理的审核办法,缩短审核周期。(3)根据工程节点进度和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计价结算工程款,做到不影响总承包单位的信誉和违反合同约定。

4、加强合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保证项目工期、造价和质量的重要基础。EPC工程为了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建设周期,通常在招投标签订总承包合同时只完成了初步设计,并没有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待开展施工时,工程范围和技术标准可能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承包方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因此铁路总承包企业在签订总承包合同时,应尽可能明确界定工程范围、职责范围,并且应注重积累铁路总承包合同条款经验,制定有利于铁路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范本,减小风险。同时也可以利用分包合同适当对总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进行合理转移,付款方式可以采取背靠背条款,分包合同也可以采取总价合同,总价包死,将二、三类设计变更纳入到风险包干费中,通过合同条款对分包商构成约束,有效控制成本风险。合同签订后,要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总结自身的经验教训,完善各种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方法,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消除风险,保证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并且最终形成适合铁路EPC项目的风险管理体系。

5、加强合同违约索赔管理

在工程建设往往建设时间比较长、施工过程比较复杂,这就造成了在工程施工中容易发生违约现象,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合同签订时一定要做好关于违约索赔及争议处理的问题。总包单位在发生违约事件时,应立即收集相关证据,证据要以书面或图片等形式为主,并尽量留有业主或在于监理签审的关于合同违约事实的相关意见。然后对其违约证据包括违约的时间、数量、费用等进行详细的记录,以此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违约索赔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要其时效性。

6、合同的收尾管理

合同收尾管理包含两个方面,即合同文档资料的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评价。合同文档资料的管理包括文档的收集、分类、整理、储存、使用和移交等环节。合同文档资料的管理,要符合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要求,符合档案管理和项目验收备案的要求,符合工程管理规范和文档管理规范的要求。在总承包项目结束时,要按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移交。

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评价是指合同执行完毕后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以总结合同管理的经验,便于合同管理工作能力的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评价是项目部全员参与的活动,应重点对合同的分包方式、签订、相关方的责任划分及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对合同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评审,并将评审中总结出的改进经验运用到下一个项目的管理工作中。

结束语

工程EPC总承包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工程承包企业面临着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巨大的挑战,作为EPC总承包商,需要认真分析EPC总承包模式存在的主要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努力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提升自身的实力,才能在工程领域站稳脚跟,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罗斌,缪佳梅.工程总承包中的合同管理[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1.

篇(3)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建议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Xu Xu-qian,Yu Dong-ye

(Zhejiang Southeas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 Ltd Huzhou Zhejiang 313000)

【Abstract】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runs through the whole project management process, so do every aspect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work, can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overall go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se problems.

【Key words】Construction engineering;Contract management;Problem;Suggestion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能否顺利实施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但由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不仅不能够为工程正常施工提供依据,而且可能对工期、|量、安全等管理带来影响。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2)缺乏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工作。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后,为了确保合同条款能够在实际施工中得以有效执行,并产生预期的效益,在履行阶段同样需要加强管理,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但在实际管理的时候,很多建筑工程企业以降低管理成本和腾出利润空间作为目的,将约束性的合同管理条款置之不理,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因此这个阶段很容易出现施工不能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据笔者了解,该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关键阶段,在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约束监督状态下,合同违约情况屡见不鲜。除此之外,施工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只有在施工现场才有,但是未在合同中交底,一旦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则责任、义务难以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

(3)合同变更意识薄弱。合同变更属于工程施工的正常现象,也是合同管理的重点所在。合同变更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建筑工程的周期比较长,施工复杂,为了适应工程实际施工要求,要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合同的修改虽然不会免除供应商的责任,但是会对合同的实施产生影响。某些工程的合同根据设计方案设计,各个工程环节可以说是息息相关,而某个工序需要更改,则其他工序很有可能也要随着变更。也就是说,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内的工作计划,都需要进行重新制定,但这个过程当中要求各个单位腾出时间和空间商榷合同变更事宜,而且可能产生程度不一变更成本,因此在更换工程内容之后,为了减少工作量,往往不青睐于合同变更,而仅仅在施工当中主观调整工程内容。

(4)合同索赔纠纷问题。合同任何一方在没有遵守合同条款,而造成另外一方效益损失时,损失一方可以按合同条款规定要求赔偿,但就在这个环节中,经常出现索赔纠纷问题。通常情况下,被要求赔偿的一方会坚持自己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出现效益损失的一方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帮助,最终由法院和相关部门裁定。合同索赔纠纷,对建筑工程任务执行具有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工期影响最大,需要加强控制管理。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措施

鉴于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在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的时候,需要在正确选择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等管理工作,笔者结合实际的合同管理经验,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措施:

(1)合同的签订管理。在选定承包商和分包商之后,开始制定分包合同,其中总承包商、分包商的责任和权利必须明确。其次在工程施工之前,做好详细的工程调查工作,分析合同条款履行的可行性,结合工程预期的工期、质量、功能、成本控制目标,除此之外,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对外交往和协调工作,需要通过总承包商进行,譬如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协调。最后是为了避免分包商的违约,分包合同的签订还需要列明分包商的惩罚措施,责令分包商服从工程的总体计划,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任务。

(2)合同的履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涉及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具体的合同关系是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协商好工程分包的事宜,业主将工程分包的权力委托给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通过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在这个过程中,业务管理主合同,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仅仅负责分包合同的批准。分包合同履行管理的责任,需由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承担,前者是对工程施工现场分包商使用材料、工艺、质量等的监督管理,但工程师发出的分包工程指示,需要得到总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方可执行:后者履行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选择、分包商合同履行监督,并负责将总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在审核之后列入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以合同的书面形式转发给分包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诸多合同条款的细节性内容经常被忽略,尽管在行业内被视为公开的问题,但并不利于行业的长久发展,而且会形成业内坏风气,笔者认为需要加强合同细节条款的履行控制管理,消除所有不利于合同履行的不利因素。

(3)合同的变更管理。首先建立建设工程合同变更管理流程一体化。为了解决方案变更、设计变更和合同变更管理的流程缺乏整体性,通过促进设计、方案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之间的联系,使其成为一个链接更为紧密的整体,从而达到变更流程一体化,以提高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其次为了解决承包商和业主对支持材料的要求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通过细化的建设工程合同变更支持材料要求,承包商在准备支持材料时更具有针对性,业主审核时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作为审核的依据,促使工程建设合同变更审计更加透明化。减少审核人的自由裁量权,降低廉政的风险,提高合同变更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再次优化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审核流程。合同变更集中审查的管理模式提高了审计质量。但它同时也带来了审核效率不高的问题。通过研究现有的合同变更管理系统,在风险可以控制的情况下,优化部分流程,可以提高变更审核的效率。

(4)合同的索赔管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当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p害,就会向另外一方提出索赔要求,在提出索赔要求之后,双方就事件的起因和影响展开分析,并根据合同条款要求赔偿。首先是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索赔事件,在承包商和分包商提出索赔要求之后,总承包商需要对事件的起因和影响进行分析,如果分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合理,则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要求业主承担风险的责任,并及时根据合同规定启动索赔程序,常见的是施工中外界障碍、施工图纸差错、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建设监理单位失职等。其次是总承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所发生的索赔纠纷由双方协调解决,如果是总承包商对分包商发出错误指令,并导致分包商损失,分包商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索赔要求,而总承包商需要对事件的起因和实际损害进行客观分析,然后根据合同划分的索赔责任,确定索赔的内容。再次是分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分包商没有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以致工程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过关,或者造成极大的工程事故和效益损失等,承包商可以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要求分包单位返工重修,并赔偿造成的相应损失。从上文的索赔管理方法中我们不难看出,索赔管理都需要明确一方责任和一方权益受损,这一点在很多工程管理当中并未完全落实到位,需要进一步完善。

3.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熟练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经济规律,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曹杨,王雪青.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纵横,2010.8.

篇(4)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

Abstract: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party construction project owner, through the engineering claims and litigation case studies, this paper brings forward some contract signing and performance of the process should be to pay in advance the main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legal risks an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Key words: a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Legal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中图分类号: G76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T2012-02(03)8031

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双方维护自身权益的最有力武器,而一般建设工程的业主方由于相对缺乏工程专业和法律知识,往往对工程建设的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够重视,从而引发了许多原本可通过事前控制而避免的工程索赔、纠纷和诉讼。

1业主方面临的建设工程合同主要法律风险

1.1合同主体的法律风险

业主方面临的合同主体风险主要有四类:①因承包商超资质范围进行工程业务承包而产生的法律风险;②因承包商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所产生的法律风险;③因越权而产生的法律风险;④因项目合同众多,未理顺合同架构,造成的因合同关系混乱、工作责任不明,而产生的相应法律风险。

1.2因建设工程合同条款签订不完善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目前,绝大多数的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都采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作为合同起草的基础示范文本。但因部分业主方项目管理人员缺乏工程经验,对合同签订工作不够重视,对工程专业知识不够精通,对相关可能产生争议的问题预计不足,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相关条款描述不够完善,措辞不够准确,从而产生的相应法律风险。

1.3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合同管理意识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具有周期长、变化多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业主方项目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意识,缺乏法律常识,没能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及时做好合同履约和变更管理,从而产生相应的法律风险。

2业主方防控建设工程合同主要法律风险的具体措施

2.1防控建设工程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的主要具体措施

2.1.1严格审查工程承包人的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为防范承包商超资质范围承揽业务、挂靠、非法转包等行为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业主方在工程招标阶段,一方面必须严格审查承包商相应资质证书原件,另一方面可对投标报名预审合格的承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企业的实力、承揽项目及项目经理业绩等实际情况。在合同签订阶段,业主方可通过在合同中明确投标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并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及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等具体合同条款,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2.1.2明确合同架构,做好合同关系划分和工作职责衔接

一般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方除了签订项目建设施工总承包合同外,还要签订桩基、幕墙等专业分包合同及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等众多合同,如处理不好合同架构和合同关系,极易产生工作纠纷和合同争议。因此,明确合同架构,理顺合同关系,划分好各合同主体的合同边界,做好各合同主体的工作衔接和职责划分是合同管理中一项非常十分重要工作,同时它的确定也有助于业主方理顺项目建设管理架构及管理模式。

以总承包管理模式为例,项目建设总承包合同就是项目合同架构中的最高和核心合同,其他合同均应以总承包合同为原则和依据进行签订。业主方在总承包合同中,须明确专业分包的范围,明确业主、总分包单位各自的责任划分,明确甲供材、乙供材、甲控乙供材的采购、验收等责任划分及相关费用计算等具体工作衔接和职责划分的合同条款,通过总包合同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众多合同纳入一个整体的合同框架内,通过合同之间的无缝对接,做到分工清晰、职责明确,避免争议。

2.1.3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权限

工程案例一:某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某施工单位派公司员工张某去业主方领取工程结算款,并签署了对结算予以认可的意见。后该施工单位对工程结算款有异议,提出张某仅为单位派去的领款人,没有权利代表单位签署对工程结算认可的意见,要求重新调整结算,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该案例中业主方因没有重视审核人权限而引发纠纷,产生诉讼,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及人力、物力的损失。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项目的建设各方须明确各自项目管理人员的权限,避免越权风险的产生。同时对于重要事项的确认,必须由单位法人或由法人授权委托的人签章、确认。

2.2防控建设工程合同条款签订不完善的主要具体措施

2.2.1尽量在招标阶段明确合同主要条款

业主方在招标阶段明确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主要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有利于投标单位对项目的情况做出正确、完善的评估,有利于投标单位更加理性的参与投标。二、更加有利于业主方与承包人的施工合同签订的商务谈判,达到业主方招标预期的目标。

2.2.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切实约定合同专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的对于工程施工的合同条款虽然已经表述的比较完善,但是由于工程的单一性、特殊性的特点,业主方在签订合同时还是需要对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款,逐条完善合同条款的约定,特别是对专用条款的约定。对于对通用条款中约定有不同意见,或通用条款约定不完善的,或通用条款约定见专用条款的,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予以明确的表述或补充,切不可在专用条款中简单化的描述为见通用条款,或双方协商。

2.2.3合同条款措辞要准确,对工程专业用词要进行专业审核

工程案例二:某工程业主方要求施工方争创“鲁班奖”,并在合同中约定如获奖,将给予施工方工程造价1%的奖励。但由于业主方项目管理人员混淆了“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这两个奖项,在合同条款上仅写了获“国优奖”,并未注明“鲁班奖”,后施工单位获得了“国家优质工程银奖”并向业主方申请国优奖奖励,而业主方认为该奖并非业主方原先谈合同时所说的“鲁班奖”,不想给予奖励,双方产生了争议。后经法院判决,认定“国家优质工程奖”也属于“国优奖”的范畴,业主方应该给予施工方质量奖励。最后,业主方非常不情愿的支付了一大笔工程质量奖励及败诉费用。

综上,合同条款的签订,措辞一定要准确、规范,专业名词一定要专业审核,否则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2.2.4注意对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

为了确实保证合同的按约履行,保障合同双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合同条款签订一定要明确违约责任,以避免合同履约过程中违约行为的发生。故工程建设合同专用条款除了对工程款支付、工期、质量等重要合同条款进行具体约定外,合同双方还应着重对合同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约定。例如:对承包人的承包服务履行不尽职或不履行而产生纠纷或损失的违约责任的约定,对承包人挂靠、转包、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的违约责任的约定等等。

2.2.5注意对不利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因素的具体约定

在施工过程中,不利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常常导致工程变更,引起工程索赔,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发包人应注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对不利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因素进行具体约定。例如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以什么地点什么级别的气象部门的气象报告为准,风量达到几级,雨量、雪量达到多少毫米,可视为不可抗力等等,都要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予以具体约定,以避免合同争议产生。

2.3 防控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主要法律风险的具体措施

2.3.1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合同交底工作

为了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按约履行,业主方须对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将合同的承包范围、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合同履约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合同管理要点向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做一个详尽的介绍,强化项目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明确合同管理责任,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避免违约行为和争议的产生。

2.3.2加强合同的变更管理工作

建设合同的变更主要有三个方面:①合同主体变更;②设计和施工方案变更;③质量和工期变更。对于变更,业主方首先要加强事前控制,尽量避免和减少变更的产生,例如通过提高图纸的设计深度及质量,加强图纸审核等具体事前控制措施减少变更发生。其次,业主方要完善变更和索赔管理制度,及时做好变更记录,按程序及合同规定,严格对各种变更和索赔进行审核和确认,尽量避免合同争议的产生。

2.3.3加强工程建设资料收发、整理及管理工作

工程案例三:某业主方向各施工单位发出一份关于工程审计结算要求的书面通知,由业主方项目部资料员送达给各施工单位资料员,但未要求各单位进行签收确认。后在审计结算过程中,施工单位不承认收到书面通知,拒绝按通知要求进行审计结算,引起了合同双方的争议。

据以上案例,工程建设资料管理也是合同管理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业主方须就工程资料收发、整理的要求及收发文的基础法律常识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一些必要的培训,避免一些常识性的错误。具体来说,合同资料管理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须约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监理主持的工程例会确定的事项外,一方向对方发出通知、指令、异议或其他有关合同履行的具体事项均采取书面方式表示。

2)要按照规范的收发文程序,进行文件收发、确认和登记工作。对于拒绝签收、确认文件的单位,业主方可采取委托监理向对方代表送达,送达凭证以监理记录为依据;或者以EMS特快专递送达对方法定经营地址,以邮局送达回执或投递信息为对方签收依据。对方如有不同意见可书面给予回复。

3)要及时做好工程记录及各项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为工程的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管理做好基础准备。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做好天气、进度等工程施工记录。二是要做好重要会议纪要的整理,各方确认、签字及送达工作。三是要及时做好变更及索赔资料的下发、确认及归档工作。四是要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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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 途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 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它是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准则,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内容, 因此, 做好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在工程建设领域内, 业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并和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承包人通过履行施工合同来实现业主的投资意图。正确的合同管理在工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对三大控制( 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 尤其是对投资控制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目前, 我国的工程施工合同本身还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 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 不少项目签订的承包合同非常简单, 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 使得不少合同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 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的要求;对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 签约双方可能还有分歧但在外界的压力下草率签订合同, 为日后产生合同纠纷埋下隐患。其二, 签约的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 随意修改合同, 或违背合同规定, 或对合同规定打折扣。如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有的业主长期拖欠工程款; 而承包方往往既不采取索赔措施, 也不敢擅自停工, 致使施工承包合同半用半废, 对合同双方都不能起到约束的作用。其三,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合同纠纷时, 合同双方首先采用的解决方式不是按照国际惯例请监理工程师对争议做出公正的决定并执行这个决定, 而是想方设法用行政手段解决, 往往致使合同争议复杂化;其四, 业主对某些专业工程指定分包单位, 在管理和拨付进度款等方面均按指定分包商对待, 但要求总包单位和这些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在法律上, 这些分包单位是普通分包商, 对这些分包商出现的违反合同的行为, 总包单位难以约束。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不断完善和规范, 合同必将成为维系发、承包双方的重要法律依据, 因此必须加强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笔者经过多年实践, 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应采用规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 具有金额大、履约时间长、涉及面广等特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文本内容全面、依据充分、定义严谨、格式合理, 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强的适用性。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 有利于双方减少合同纠纷, 能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随着我国加入WTO, 建设单位和企业应尽快熟悉并适应国际工程管理的需要, 按国际惯例规范工程管理行为, 采用规范合同文本, 这对建筑企业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有积极的作用。应注意的是, 订立合同时应对专用条款的签订, 根据建设条件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斟酌, 这是订立合同的核心。

(二)要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是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 收集齐全设备和原材料的价格信息, 深入市场了解和具体项目相关的技术, 及时掌握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情况。这些工作是长期性的, 但也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扎实的基础工作, 施工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

(三)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在建设领域内要进一步引入法制机制, 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对违反合同的行为, 不管他是合同的哪一方, 都应依法接受处罚, 从而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三、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些实际做法

(一)合理进行分包

在签订主承包合同时, 要通盘考虑, 用分包方式把非自己专长的工程或风险大的工程部分分包出去, 使自己能集中精力做好总承包的合同管理工作, 并完成自己承担的主体工程部分的施工, 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按时保质地建成,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二) 在施工“三控制”中首先要抓进度

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 人们都熟知要抓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成本管理。在这三控制中, 承包商在施工中尤应特别注意进度控制, 使施工进程严格地按计划进度进行, 防止工期延误。施工进度的管理, 其重要性不仅在于使工程项目按计划日期建成投产, 更在于它对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本的严重影响。实践经验证明, 严重的工期延误往往会带来一系列的被动, 会导致施工质量难以保证, 工程成本大量增加,甚至失控。

(三) 学会使用“指定分包商”

“指定分包商”是现在工程承包施工实践中经常采用一种分包方式。由于种种原因, 总包商对指定分包商应承担的责任往往和普通分包商同等对待, 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被动。按照国际惯例, 在合同关系和合同责任方面,“指定分包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 对于特定的工程部位由业主指定的分包商来完成, 当这个“指定分包商”没有完成合同义务时, 业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总承包商不按时按量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他已从业主方面领到的工程款时, 业主可以直接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 “指定分包商”所负责实施的工程部位, 其报价列入总包商的报价书, 但此项款额由“暂定金额”项目支付。由上述特点看, 如果“指定分包商”违约, 无论是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或者施工期限落后于合同进度, 业主均负有推脱不开的责任, 总承包商可以摆脱合同责任。在施工现场, 总包商感到最难以管理的就是“指定承包商”, 所以总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对某些合同条文要参照国际惯例进行斟酌和签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对一些根本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的“指定分包商”, 要向业主要求更换, 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

篇(6)

关键词:总承包;管理;过程;投资控制

Abstract: General contracting is a popular mode in ongoing project, what need to be done is better handle of investment. The paper briefly discuss its necessary and measures.

Key Words: general contracting, management, process, investment control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总承包并不是一般意义上施工承包的重复式叠加,它是区别于一般土建承包、专业承包,具有独特内涵的一种管理方式。它是一种以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服务为目的,对整个工程项目实行整体构思、全面安排、协调运行的前后衔接的承包体系。它将过去分阶段分别管理的模式变为各阶段通盘考虑的系统化管理,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更加符合建设规律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

1.工程总承包的必要性

发达国家工程总承包是根据市场需要演变和发展起来的,已有近百年历史,并且有继续发展的趋势。根据美国设计建造学会2000年的报告,设计建造总承包(D―B)合同的比例,已从1995年的25%上升到30%,预计到2005年将上升到45%,即近一半的工程项目,将会采取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推广基于内在的优越性。

1.1降低工价

设计阶段是对工程造价影响最大的环节。工程造价的90%在设计阶段就已经确定。施工阶段影响项目投资仅占5%左右。因此在设计阶段实行限额设计,通过优化方案降低工程造价的效果十分显著。以中国石化北京石汕化工工程公司承接的长岭、福建等六套聚丙乙稀项目为例,由于实行工程总承包共节省项目投资12亿元。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施工和设计是分离的,双方难以及时协调,常常产生造价和使用功能上的损失。设计和施工过程的深度交叉,能够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最大幅度地降低成本。同时,设计阶段属于案头工作,进行设计修改优化的成本是很低的,但是对项目投资的影响确是决定性的。

1.2质量和工期有保证

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质量不稳定因素。同时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各阶段的深度合理交叉,在设计阶段就积极引用新技术、新工艺,考虑到施工的便于操作性,最大限度地在施工前发现图纸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对于缩短建设周期也大有裨益。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虽然目前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我国运用的还不多,但是它反映了市场专业化分工的必然趋势和业主规避风险的客观要求,必将得到业主的认同和市场的认同,将成为未来建筑业的一种重要的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市场将是一个规模大、具有很强吸引力的市场。

2.承包管理中的投资控制

2.1招标上的费用控制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总承包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通过招投标可以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缩短建设周期,控制工程造价。首先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编制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业绩好的4-5家施工单位入围。然后开标、评标。在评标中,审查投标单位报价应该做到总报价和单项报价的综合评审。总价符合要求并不能说明单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并不能说明单项报价最低。投标人往往在保持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工程量可能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可能变化较大的项目单价增大,以期达到在竣工结算时追加工程款的目的。另外也要做到单价和相应工程数量的综合评审,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分析。还要做到单价与工作内容、施工方案、技术工艺的综合评审,从而择优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同时在施工中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在合同签订后,要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合同及补充合同协、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作为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因此,充分发挥设计院从事工程总承包资源优势把好工程招标管理,是工程施工前费用控制工作的关键的第二步。

2.2做好设备采购管理

设备采购是总承包管理中投资控制的重要工作,其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的成败和投运后运行、维护成本。由于合同采用固定不变价,设备供应商在满足合同技术要求的情况下,会尽可能供应低价设备,以获取最大利润。因此,在满足技术要求的条件下,必须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做到设备到货验收、厂家试车保驾,质保期免费维修或更换。设备安装单位要制定安装实施方案,包括安装时间进度计划、人员安排、措施对策、应急预案等。从而确保设备及安装工程质量。

3.处理好投资与承包项目之间的关系

3. 1现场条件与工程价款之间的关系

就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而言,同样的标的在不同的现场条件下施工,承包商付出的成本是不一样的,其中依赖于地质条件、水文条件程度愈深的建设工程,施工的现场条件对其施工成本的影响也愈大,如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高层建筑等。

这种建设方提供的施工现场条件越差与承包方越有权利主张较多的工程价款之间的对价关系是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主体间特有的对价关系。业主具有提供现场数据的义务,承包商在投标时对于业主提供的现场数据有通过现场调查,勘察等手段进行核对和向业主提出质疑的权利,但是一经投标,应被认定承包商己经获得了足以使其投标条件得以满足的现场数据,因此承包商的中标价格应被认定为已经考虑了现场条件的充分和正确的价格。如果承包商在施工的过程中发现有与现场条件不相符的不利物质条件,只有在不可预见的范围内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

3.2承包方责任范围与工程价款之间的对价关系

就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而言,同样的标的,同样的现场条件,由于合同赋予承包商的责任范围不同,承包商执行合同的成本是不同的,责任范围越大,承包商主张工程价款的权利就越大,应该得到相应较多的工程价款、反之亦然,上述建设方要求承包方的责任范围愈大与承包商愈有权利主张较多的工程价款之间的对价关系是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主体间一个有特色的对价关系。

总承包投资控制需要处理好的关系图

3.2.1.总承包方式与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可以采取施工总承包(CONS)、一般总承包(P&DB)、和交钥匙总承包(EPCT)三种不同的总承包方式,其中在施工总承包方式下,承包商仅负按业主提供的规范要求和图纸施工的责任,对设计错误没有责任,仅有告知义务,因此相对于其它二种总承包方式,其责任范围最小,所负的风险也最小,因此对于同样的施工范围和施工质量要求的工程,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承包商的要价应该相对最小;如采用交钥匙总承包方式,承包方对工程的责任范围最大,风险也最大,非但要按合同条件竣工,而且要保证工程达到约定的运行指标,方能向业主交付工程,所以撇开设计费,就施工部分工程价款而言,采用交钥匙总承包方式,承包商的要价应该相对最大;采用一般总承包方式,承包商仅负设计责任,对于工程竣工后的运行责任,相对于交钥匙总承包方式轻,通常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规定的运行指标的约定,仅有缺陷修补义务,因此撇开设计费就施工部分工程价款而言,承包商的要价应高于施工总承包方式,但应低于交钥匙总承包方式。

3.2.2.现场交付状态和工程价款

现场交付状态直接关系着承包商的责任范围,对承包商的成本产生直接的影响,如现场需动迁户的动迁状态和责任、现场三通一平的状态、现场的通道状态等都与工程价款可能有较大的影响,并且在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实务中也多次遇到这方面的事例,因此在没有法定的现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的国家开展承包建设工程的业务,尤其要注意现场交付状态与工程价款的对价关系,现场交付状态愈差,意味着承包商的施工成本愈大,承包商应有相对应的争取较多工程款的权利,同时,现场交付状态一览表应成为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

总结

对总承包管理过程中投资的控制,最需要的还是一个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因此有必要拟定一个规范平等互利的合同对总承包项目的总投资进行规范管理,保证投资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刘禹.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博弈分析与体制设计[J].建筑经济.2004(10)

[2]胥善林.基于总承包模式的工程项目管理研究[D].重庆大学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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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ith the " labor subcontracting enterprises qualification " and " Regulations on the establishment and perfection of labor subcontracting system development construction services business advice " ( build city [2005]131 date ) have been issued, construction labor subcontracting system build, perfect, service subcontracting market gradually improve and standardize, labor service subcontract behavior standardization of labor subcontracting, engineering pricing management will becom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topics. This paper from the labor subcontracting, labor subcontracting pricing, price and labor subcontracting engineering claims and other aspects.

关键词:劳务分包特点、计价、索赔

Key words: labor subcontracting features, pricing, claim

中图分类号:TU1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不同的劳务分包方式可以对应多种劳务计价方式,不同的劳务计价方式又有各自的特点与适用条件。同样,劳务分包合同计价管理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价管理一样,各式各样的索赔事项合同双方都得面对,掌握基本的索赔技巧有利于合同双方合理、规范的维护各自权益。

一、劳务分包方式

1.劳务大包:将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的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及安装工程施工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一个承包人或两个承包人,或者将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及安装工程分别分包给一个承包人。采用此种方式进行劳务分包,总承包单位的人员、技术、安全等方面的现场管理相对简单。目前,部分建筑总承包企业拥有的固定作业工人较多,这种分包方式也较少采用。其相应的工程劳务计价方式有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价中的人工费部分或全部包干、以建筑面积乘以相应工作内容的平米包干价计算等。

2.劳务小包:即将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按分项(工种)或按楼层(段)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一个或几个承包人。采用此种方式进行劳务分包,总承包单位各方面的管理工作相对多一些,但是总承包单位可以进行更多的分包队伍比较、选择,从而得到更有利的价格与质量。这种劳务分包方式普遍采用,不论是在劳务分包制度的建立前还是制度推广以后。目前,劳务市场上存在的劳务小包的工种或分部分项工程有:模板作业分包、钢筋作业分包、混凝土作业分包(包土方)、砌筑作业分包、装修作业分包(瓦工、抹灰、贴砖等)、电气安装作业分包、给排水消防安装作业分包等等。其相应的工程劳务计价方式有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价中相应工种的人工费部分或全部包干、以工种单价乘以相应工种的工程量计算等。

3.直接雇佣工人:即公司直接雇佣作业工人,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人员直接管理工人作业。工程劳务计价方式有以工种单价乘以相应工种的工程量计算、按不同工种的工日单价乘以工作日计算或月固定工资等。实际上,此种方式不属于工程劳务分包。

在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制度逐步推广后,劳务市场上总承包商(或专业承包商)大多数采用劳务小包的方式进行劳务分包。工程劳务计价较多采用以工种单价乘以相应工种的工程量计算,在一些工作量少或难于统计计算、技术复杂的工种方面有时辅以工种工日单价乘以工作日计算。

二、劳务分包计价方式特点与适用

1.平米包干价

平米包干价是指完成建筑工程单位建筑面积相应工作内容工程劳务作业的全部价款。劳务总价款等于平米包干价乘以建筑面积。确定平米包干价主要在于工程规模、建筑类型、工程部位及不同的工作内容。工程规模越大、施工难度越高单价越高,普通住宅单价高于公共建筑,建筑结构作业的地下部位单价高于地上部位;工作内容主要区分结构、初装修、外墙面砖、外墙粉刷、挂贴石材、给排水安装、电气安装等等。这种计价方式的关键是建筑面积的计算,而计算建筑面积的关键在于其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确定,一般采用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 

平米包干价主要适用于工程施工图纸完善的建筑工程劳务大包。采用此种方式,劳务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比较简单,在不出现较大变更的情况下,劳务总价款变化不大。一般情况下,也不存在劳务公司管理费用的另行计取,类似工程量清单形式的综合单价计算工程价款。这种计算方式也比较方便于工程劳务分包的招标投标市场交易。

2.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合同价中的人工费部分或全部包干

这种计算方式是将劳务分包的价款与施工总承包的合同价挂钩,结合所采用的工程计价标准将其中所包含的直接作业工人的人工费用全部或部分计算给劳务企业,并将总承包合同价的管理费中关于员工培训、保险等部分支付给劳务企业。劳务价款的价格高低完全与工程施工的合同价挂钩,没有复杂的工程规模、类型、部位和工作内容等区分。

总承包合同价中的人工费部分或全部包干的劳务计价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施工的劳务大包和小包方式,更适宜于劳务大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劳务分包的费用与总承包合同价直接挂钩可以很方便地控制劳务分包费用,能较好地控制施工成本。但是,对于劳务企业来说,其劳务收入的计算、控制没有完全的自,不利于其的权益保护,并且其收入的分配也难以协调。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价中相应工种的人工费部分或全部包干的劳务计价方式与这种方式特点基本相同,在劳务小包市场也是比较少采用的。

3.工种单价乘以相应工种的工程量计算

这种计算方式相对复杂,需要确定不同的工种单价和对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且必须严格明确相应工种的工作内容。例如:模板制安劳务单价确定为13元/m2,必须明确该单价所涵盖的范围,这种计算方式相对复杂,需要确定不同的工种单价和对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且必须严格明确相应工种的工作内容。例如:模板制安劳务单价确定为13元/m2,必须明确该单价除了包含配模、支模、拆模、看模、拔螺杆、模板及方木拔钉子、模板清理刷油等工作内容,是否还包含简易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搭拆、垫片、螺冒、铁钉等回收保管再次利用、材料堆放、场地清洁等工作内容;模板工程量计算可按砼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计算,但对于洞口如何处理应以明确说明。工种单价确定时一般不区分工程规模、建筑类型。部分工种的单价区分分部分项工程的部位,如浇捣砼区分地上、地下,抹灰区分内、外墙等。

工种单价乘以相应工种工程量的计价办法适用于各类劳务分包方式,劳务费用计算方式灵活、合理。目前,工程劳务市场上不管是合法的劳务分包还是非法的“包工头”分包都比较多的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工程劳务价款的合同约定和结算。这种计价方式与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对应,在项目工程施工成本管理方面能较好地将劳务费用与工程合同造价相衔接。

4.不同工种的工日单价乘以工作日计算

不同工种因其不同的劳动强度、技术含量等有不同的工日单价。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扫、材料堆放搬运等不定时发生,需要随时安排人员完成,较多采用这种方式计算劳务费用。还有一些高技术含量的工种如高级焊工、钳工等也较多采用这种方式。

工种的工日单价乘以工作日计算劳务费用的方式激励不够,容易出现怠工等现象,劳务费用支出难以控制,对于工程施工劳务费用管理不是一种好办法。一般使用于直接雇佣工人的劳务费用支付。

选择合适的劳务分包方式,采用合理的劳务计价方式并通过合同约定明确,是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基础。

三、价格因素

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劳务作业价格应由市场价值规律来确定。不同类型的工程劳务分包价格除受其相应的工作内容、质量要求等内在因素的影响,还要受一些外部条件的影响。

1.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有关劳动定额

劳动定额多以时间定额的形式表现,是某种专业、某种技术、某级工人或某班组在合理的劳动组织与合理使用材料的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的工作时间。它包括准备与结束时间、基本工作时间、辅助生产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及工人必需的休息时间。时间定额以工日为单位,每一工日按8小时计算。劳动定额是工程计价标准中人工消耗量确定的基础。劳动定额同样也是劳务分包价格确定的基础,它反应的是“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的工作时间”。目前,各类劳动定额未得到及时的修编,与相应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的项目增补,其适应性受到一定的局限。

2.相关部门公布的建设工程计价标准

建设工程计价标准是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是编制工程标底的依据,也是投标报价的参考。相关计价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了建设工程交易价格,工程交易价格的形成必然影响下游工程劳务分包价格的确定。较低的总承包价格必然对应较低的工程劳务分包价格,反之,则高。

3.相应时期政府劳动管理部门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企业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计划生育费、夜班津贴、加班工资都不计入最低工资。最低工资适用于所有企业员工,不论其是实行月工资,还是计件工资或是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谁都不能动最低工资这一底线。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不得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最低工资线的高低将一定程度影响建筑用工市场的供求,从而影响各类工程劳务用工的价格。

影响工程劳务作业价格的其他外部因素还有工资的实际支付方式和时间、工程施工现场作业和生活条件等方面。

四、劳务分包工程索赔管理

索赔工作是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索赔是否成功是衡量工程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来说,索赔也是维护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一项根本性管理措施。

施工承包商可以从施工中的材料浪费、施工机具损坏、安全措施、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向劳务分包商进行索赔。同样,劳务承包商也可就机械停工、材料供应等因素造成的窝工或者错误指令造成的返工等向施工承包商索赔。

一般来说,工程劳务分包索赔管理的工作重点是索赔证据的收集、索赔资料的整理和索赔文件的编写。

1.索赔证据的收集

要取得索赔证据,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了解并搜集相关的资料。索赔证据资料搜集工作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记录上,这是索赔的有力证据。一是要做好施工承包商所指定的各种日报表;二是异常工作情况记录要求做到时间准确无误,受影响的工作情况清楚明了,并对每次发生的事件,均写出书面报告交给施工总承包商现场施工员等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索赔资料的整理

对搜集到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在施工总承包商向劳务承包商提出索赔时,劳务承包商可以通过搜集到的有关资料,找出索赔事件发生的具体原因,对其进行分析和驳斥,将总施工承包商的索赔减到最低程度。同时劳务分包商也可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向施工承包商进行反索赔,或者依据合同的约定向施工总承包商提出直接索赔。

3.索赔文件的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