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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合同模板精品(七篇)

时间:2023-05-24 17:22:3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项目管理合同模板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项目管理合同模板

篇(1)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建筑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近几年,我国在建筑工程领域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建筑水平不断提高,优秀建筑数量不断增加。但是从总体来看,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比如说项目管理水平与发达国家依然有较大的差距,在工程监理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监理不到位,不认真甚至敷衍了事的情况时有发生,带来了很多的建筑隐患。来自住建部的数据表示,2013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6起、死亡24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11人,同比分别上升100.00%和84.62%;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全国有5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其中云南发生2起,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各发生1起,分别是:安徽安庆桐城市盛源财富广场一期项目工程,在中厅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江西上饶德兴市会展及演艺中心工程,在中厅顶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河南周口市综合客运总站站务楼工程,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湖南长沙市绿地中央广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吊篮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云南文山州水文水资源局文山分局业务办公楼工程,在屋面装饰花架混凝土浇筑时,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云南玉溪市澄江县宽澄鼎元二期项目工程,在塔吊安装过程中上部结构发生倾覆事故,造成3人死亡。这些事故与项目管理以及工程监理的不到位都脱不开关系,因此,加强两者之间的联系,具有重要的安全意义。

1相关概念阐述

1.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涵义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这一概念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较为相似,基本上表述的内容是一致的。

1.2建设工程监理涵义

建设工程监理也叫工程建设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项目管理的范畴。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条明确提出: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活动的全过程监理,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某一实施阶段的监理,如设计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等。我国目前应用最多的是施工阶段监理。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比较分析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服务对象及提供者、业务范围、法律责任、行业准入等方面也不同,也有着一定的联系,现分析如下。

2.1服务对象及提供者

对定义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范围要比建设工程监理大一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它不单纯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中,项目参与各方都需要项目管理,如建设单位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等。但由于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是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核心,若其缺乏项目管理经验,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没有或者缺乏项目管理经验的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也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此外项目参与各方,若其有足够的项目管理经验,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提供者。

2.2业务范围

在业务范围的设置上,两者也有一定的区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较宽,从项目在实施前的可行性研究一直到中间阶段的招标和造价咨询等也属于项目管理范畴,而施工阶段的管理以及工程的监理等更是包含在内,这些内容的覆盖也可以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找到,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整个项目所有活动过程的集中式管理平台。而工程监理的范围则要窄得多,主要对建筑项目在施工阶段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建筑的质量与进度以及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等作较为主要的监督管理,《建筑法》等法律也对此做了比较明确的界定。所以从两者的概念上来看,建设工程监理可以看做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分支,两者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前期工作(包括各种设计与策划)的有无参与。

2.3法律责任

从出现的时间上来说,建设监理出现的时间较长,因此关于其研究也多,国外已经具备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用于更好的为建设监理服务,对于其责任、权力、业务等都有了比较明确地界定,同时在合同文本设置上也有一套较为规范的完整程序。与之相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在我国的起步时间则相对较晚,还没能建起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与之相匹配。而且由于目前国内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政府的大量参与,还有很多管理内容有待深化,合同的规范也需要我们继续努力。

2.4行业准入

我国现在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建设市场,已经对于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实行了市场准入制度,凡是从业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必须要有相关的资质才能进入本行业,其中个人必须通过参与专业考试获得监理工程师登记才可以执业。而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由于其存在时间的问题,国家尚未对该市场设定新的准入制度,并且鼓励具有相关资质和实力的企业积极投身到这个市场中来,对于从业人员也同样尚未设定新的准入制度。

参考文献

[1]林元平.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1)

[2]宛立东.浅谈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2)

篇(2)

1、对施工单位和监理部现场管理人员的岗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是人员资格配戴不齐备或不相称的,要求施工单位或监理部及时改正,并撤换相关人员。

2、认真查阅图纸和施工规范,对设计图纸中平立剖面图及土建与水电暖中有矛盾地方,对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分项及工序材料,工程部多次并及时和设计单位联系和沟通。主要通过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和工程部通知、会议纪要的形式加以修正。

二、工程部对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

用于工程的材料(包括工程部供应的材料和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必须先送有资质的检测的单位进行复试,并将复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材料报监理部和工程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和用于工程上。对于工程中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如塔吊、提升机、电动吊篮、脚手架等)同样也需进场复试检测和报验。

在安全控制方面主要对“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临边(建筑物四周、阳台、屋面等),模板和支架、临时用电,机械设备等安全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及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三、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管理

现今,房地产开发商竞争中,价格是重要因素之一。所以房地产开发商在项目开发时必须建立全面、完善的项目成本管理方案,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确定完善的成本管理,要做到:第一,规划阶段在调研的基础上,精准确定项目评估,严格控制成本、利润等,用最低的成本获取最优的质量和最大的利润;第二,项目施工阶段要引入更多的竞争企业进入,严格招标,控制施工成本;第三,项目开发过程中要建立分明的奖惩制度。采取奖惩制度,重要的是做好现场签证管理。做到严格控制成本管理,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浪费的问题,提高房地产开发商的价格优势和综合竞争力。

四、完善监理制度

明确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的关系。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平等的合同约定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监理单位所承担的任务由双方事先按平等协商的原则确定于合同之中,监理委托合同一经确定,建设单位不得干涉监理工程师的正常工作。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授予的权力行使职责,公正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

五、重视项目收尾阶段的项目管理

在项目收尾阶段可建立一个由开发商主管工程领导牵头、整合工程管理、材供、技术、销售、开发、物业管理等内部人员组成的工程项目收尾临时机构,与工程项目管理现场人员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工程收尾阶段的项目管理及项目交付、移交等工作。

六、做好组织协调管理

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内容有两部分,第一方面是项目部部内部的关系的协调主要表现为:

首先抓好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做到在人员安排上量才适用,在工作委托上职责分明,在成绩评价上实事求是,在矛盾处理上要恰到好处。其次抓好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根据工作需要和每个人员的特长,明确规定每个小组和成员的工作目标、职责和权限,事先约定各个小组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在每天的晨会上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及时清除工作的矛盾或冲突。第二方面:项目部与外部关系协调,主要和以下部门和单位协调:其一,和施工单位协调;其二,和监理单位的协调;其三,设计单位的协调;其四,与质量监督站和其他政府的协调;其五,除上述单位关系由工程部协调外,其它相关单位的关系协调和处理,应由公司另行安排其他人员(外事部)负责协调和处理。

篇(3)

论文摘要:通过对电网建设项目的特点、类型、管理现状进行分析,阐述了电网项目的管理方向,以及使用ERP系统后电网工程项目管理方式的转变和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的一些收益。

1引言

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电力项目的规模日趋扩大,新技术工艺的深入应用,专业分工的愈加精细,主管部门对项目在质量、工期、投资效益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项目管理的应用也由经验型的传统管理转变为科学型的现代管理。努力实现管理思想的现代化;项目管理组织的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的现代化,为电网的发展提供新的理念,注入新的思想;大力开展项目信息化管理的实施与培训,是使电网项目建设和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的重要方法。

2电网项目特点分析

电网项目技术含量高,其特点和其他项目有所不同,电网企业的建设项目一般是随负荷的增长、电网规划的发展而制定的,具有前瞻性,项目的确立性强;其项目背景往往很清晰,规模、环境都很明了。客户用电项目一般随其他项目而上,随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项目的确立性随其他项目而定,其不确定性、随意性较大。电网项目的类型比较多、规模有大有小、目标控制难度大,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部门多,组织协调工作难度大,另外,工程建设文档多而且复杂,存档和查阅难度大,历史数据难保存,决策支持的难度大。电网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量大、不可控因素多,并且与其它工作之间的依赖性也比较强。所以,在电网项目管理方面,急需要使用新技术进行变革和优化。

3电网项目基本类型

3.1新建或扩建项目

电网工程项目严格说有两类:一类是输送电项目,另一类是变配电或换流、升压站项目。电网也像其他项目一样,有新建或扩建的项目。新建或扩建电网项目的多少、投资大小取决于国民经济发展对电力需求及电网项目规模的大小。新建电网项目一般是指根据电网发展规划、电网安全需求和供电负荷需求而建设的项目。考虑电网项目投资经济效益,往往电网项目在新建时根据负荷的发展情况留有一定的扩建余地,如主变压器预留位置、进出线间隔等。在电网项目运行一段时间后,根据负荷发展需要在规模或进出线间隔上新增加一些项目,如增加不同电压等级的主变压器,主变压器增容,增加一个进出线间隔,新建一条输配电线路等等。

3.2电网设备大修项目

电网设备大修是指供电企业在设备运行一定年限后,由于电场的作用、导体发热、机械力或化学腐蚀作用及大气条件影响等,引起设备部分配件磨损、老化、损坏等,使设备性能发生了变化,需对设备损坏、磨损的部分配件进行更换,恢复设备原有性能的检修工作或按照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必须进行的项目。一般按照规定,供电企业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设备大修项目,这些大修项目一般都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计划的论证、审核和批准后才能实施。较常见的大修项目有:主变压器大修、母线大修、变电架构大修、铁构件防腐、接地网大修、线路防腐、杆塔加固、导地线更换等不同电网设施的大修项目。

3.3电网设备技改项目

电网设备技改项目是指供电企业的设备或设施在目前的情况下经过技术论证,其性能指标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及运行可靠性要求或按照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需对原有设备或设施进行更新或改造的项目。这类项目也像大修项目一样,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计划的论证、审核和批准后才能实施。较常见项目有更换主变压器、保护盘、直流盘、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更换或增加杆塔,更换新型导线、电缆等项目。

3.4电网科研项目

电网科研项目一般是技术人员围绕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信息技术、基本建设等方面,为提高设备性能、电网安全、使用寿命、经营管理水平而开展的创新或专题研究工作项目。这类项目根据课题大小和方向的不同、投入资金多少、项目时间长短差别较大。

4电网工程管理现状与发展趋势

电网企业建设项目有新建项目或扩建项目,电网企业供电量的增长或电网安全可靠性与新建或扩建电网投入数量可以说相辅相成,供电量的增长离不开电网发展,反之,电网发展又促进了供电量的增长且又带来了电网项目。

目前,电网企业对建设项目的管理主要仍是传统的项目管理方式,尽管电网企业建设项目管理随着整个建设领域改革不断推进,但是近年来随着电力需求的快速扩张,全国各地电力建设的规模和数量急剧增长。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电力建设必然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电网工程项目管理者要缩短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就必须从管理理念上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并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辅助项目管理工作,从而促进电力建设工程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信息化的手段,为建立现代化物流体系,从单纯工程项目管理向供应链价值管理转变,并为最终实现供应链的协同提供技术手段和支持。

5 ERP系统中项目管理方式的转交

5.l使用ERP系统前后对比

(1)使用ERP系统前虽然做了工程项目预算,但是没实现对预算的控制。使用ERP系统后在SAP中将预算值分配到具体的WBS元素(成本核算单元),设定预算控制参数,在实际发生值超出成本费用预算值后预警。

(2)使用ERP系统前是按工程项目进行核算,在项目决算阶段才能够清楚项目的每一项实际成本。使用ERP系统后在SAP中按照WBS结构进行成本核算(实际发生的成本自动归集到WBS)。

(3)使用ERP系统前项目信息没有共享的平台,使用ERP系统后在SAP系统中更新项目的形象进度,使各部门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

(4)使用ERP系统前项目转资靠手工完成,使用ERP系统后,项目转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系统自动完成。

5.2使用ERP系统后收益一

(1)成本费用预算可控;

(2)增强了核算的集成性;

(3)使核算结构更清晰、明细;

(4)系统中提供报表,可实时了解项目上发生的费用及获得的收入;

(5)建立了项目信息共享平台;

(6)减少了项目转资的工作量,提高了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

6 ERP系统对项目管理变革点

项目管理的设计原则主要体现在“工程信息管理专业化”、“项目转资专业化”、“预算管理精细化”、“进度管理精细化”以及“采购管理精细化”5大方面。

6.1项目前期费用的管理一

目前,电力工程项目的前期费用是按照单个项目的模式进行管理的,即每个项目的立项前期费用,需要执行单独的事前控制和事后归集。项目前期费用的处理采用内部订单的管理模式。当开展前期工作后,需要建立前期费用内部订单,并维护结算规则,将成本结算到前期费用科目上,用于前期工作的费用归集,同时根据财务部追加的预算对内部订单进行预算控制。当项目成功立项后,要维护前期费用内部订单的结算规则,将前期费用结算到项目上。若项目未获立项,则财务部将该前期费用转为部门运营成本。

6.2立项前期文档的管理

电力工程项目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管理环节,将产生出大量的项目文档。例如在项目立项前期会产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后设计单位会出具初步设计报告等文档。为了保证项目资料和信息的完整性,并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资料,需要以项目为单位规范地维护管理相关文件文档,以便于相关人员进行后续的查询和审阅。

基于以上特点,利用ERP系统中项目文档附件和文本链接的功能,可以将各种文本格式(DOC,LWP,MicrosoftExcel,MicroosftPowerPoint,R仉script脚本和DMSLink等)的前期文档和项目进行链接。为了便于项目管理者在系统中的查询,将相关文档与对应的WBS元素连接,例如:项目前期生成的文档挂在项目架构中的“项目前期”WBS元素下。

6.3概预算管理

6.3.1概、预算的控制

在ERP系统的项目管理模块中建立了以概预算WBS为基础的4—5层完整项目架构模板,在项目中可以按需、多层的对项目总体和当年预算进行明细的拆分,并且由系统自动保存。并运用ERP系统中的自动容差控制功能,实现了系统根据审批通过的概算值对项目实际成本的发生进行自动控制的功能。此外,通过设置提醒功能,在概算使用超出一定百分比时,实现了自动提醒项目管理者的功能。

6.3.2模板功能

概算使用超出100%,系统自动显示错误信息“预算超出额定范围”,同时禁止所有的后续导致成本发生的操作;系统从概算中自动扣减已经发生的实际成本,形成新的实际成本发生限制依据;合同被输入系统时,自动校验概算与合同金额,防止合同总体金额超概。

ERP项目管理中的项目成本控制机制将改变传统意义上的由费用控制部门对已经发生的费用进行事后比对的模式,而是将费用控制功能贯穿到整个实施过程中,实现全过程的控制,减少费用控制的被动性。

6.4物资采购管理

对于所有项目发生的设备采购都需有统一的规范可循,过程中所有的采购申请、采购订单等系统凭证都设定必须填写的相关内容,记录了明细的采购过程数据,要求采购过程做到精细化的过程管理,建立一套精准并且是实时动态的工程采购管理体系。

6.4.1采购申请和预留

采购申请中包含的信息有:物料编号、技术参数及技术规范(在物料未完全确定时,着重于技术参数)、需求数量、需求日期、评估价格、项目编号WBS、项目联系人等。而预留则相当于目前管理中的领料单,自动传递到仓库,当仓库对项目物资完成收货后,仓库管理员将根据预留对项目物资进行发货处理,收发货处理自动将项目的物资采购的实际成本记录在对应的项目成本预留中包含的信息有:物料编号、需求数量、项目编号等。

6.4.2采购过程

项目管理人员通过手动输入物料需求清单的模式,利用项目中挂物料组件的功能,将物料需求计划中的设备,逐个或批量挂入项目,最终形成物料采购申请。

针对具备一定项目实施经验和项目管理模块操作经验的单位,可以采用批量导人物料需求清单的操作模式,基于项目的设备清册,在系统外整理好生成物料采购申请所需的信息,通过开发的程序一次性将设备清册转换成系统内的采购申请。

物料采购申请经过项目管理者的审批自动传递到物资采购部门形成正式采购需求。释放项目产生物料采购申请后,同时自动生成项目预留。采购申请按集中,非集中采购规则,分别会由各级物资计划人员处理,确定采购策略(包括执行框架协议、招投标、定向询价和直接指定供应商),并由相关主管审批。各级采购人员将采购订单通过接口及书面方式发送给指定供应商或社会供应商。

项目物资采购的全过程(既包括项目管理模块的采购申请,也包括在物资管理模块中的采购订单及收、发货过程),均受到项目审批通过的概算控制,任何超概算的情况,系统将自动阻止其行为的发生。

6.5服务采购管理

电力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大量的服务外包,其中包括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等,为满足服务外包业务的实际需求,在设计中实现了系统对服务合同管理的功能。通过系统中的一系列手段实现了项目合同的标准化管理,实现了合同金额管控,实现了合同实际完成进度与合同付款的匹配等功能。

ERP系统中对于服务款的支付方式包括:合同付款与完成进度及付款条件的匹配;合同预付款、进度款和质保金的支付等详细操作过程。根据签订的合同及付款条件,当完成一定合同工作量并符合付款条件后,供应商出具发票并提出付款请求。相关业务部门需要根据系统内的相关合同信息,结合合同执行进度的确认,根据阶段性验收提出支付申请,实现付款申请与合同实际完成情况的匹配。

6.6辅助转资方案

作为资金、资产密集型企业,工程项目竣工后资产形成数量较多,决算工作过程比较复杂,周期也较长。为了提高电网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水平,改善工程项目特别是大型基建、技改项目的转资过程,提出了辅助转资的方案。目的就是充分利用ERP系统功能,将资产信息贯穿在项目实施整个过程中,最大限度建立起项目结构和资产之间的关联性,实现项目成本和资产价值之间的平稳转换。从而明确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部门岗位工作职责,简化费用分摊和转资工作,实现快速、准确的决算过程。

篇(4)

目前我国工程项目建设模式普遍采用“设计—招标—建造”(Design-Bid-Build,简记DBB)模式,这一传统模式在国际上也最为通用。依据国际惯例[1],在DBB建设模式下,业主与设计单位(建筑师/工程师事物所)签订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设计单位(建筑师/工程师事物所)负责提供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文件,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标,选定承包商。在设计单位的协助下,业主通过招标将工程施工任务交给报价、质量和进度都满足要求且最具资质的投标人(承包商)来完成。在施工阶段,设计人员(建筑师/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和权力业主对承包商合同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这就是说,按照国际惯例,施工招标是设计工作内容中的一部分,施工招标文件只是工程设计文件之一。与国际惯例不同的是,我国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不用设计单位继续承担施工招标和项目施工监理工作,而是使用专职招标机构做施工招标,用工程监理企业做项目施工监理。这就把施工招标从工程设计工作中割裂出来,不但使直接掌握工程设计理念、目标、内容和要求的设计工程师不能编写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项目管理的依据与行动指南,而且造成工程项目管理的执行者—咨询/监理工程师也不能参与编写或审查施工招标文件。当前由于业主的工程建设管理理念基本是“以进度控制为核心”(这方面,政府工程尤其突出),为了尽快弥补同行之间恶意压价竞争所造成的利益损失、一味满足业主片面地追求招标工作速度的要求(工作周期很短,基本没有时间熟悉和研究工程设计文件)、以及其从业人员普遍缺乏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等诸多原因,我国招标机构目前所从事的招标业务仅简单地停留在商务性的程序服务上,热衷于复制拷贝招标文件“范本”;不能依据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经验,针对所项目的具体特点,按照工程设计理念、目标、内容和要求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出现因为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专用条款”编写不严密、完整,容易引起歧义、导致项目实施阶段业主和承包商的纠纷和扯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内容简单、不明确,针对性不强,不能充分反映工程设计意图;机械照搬“标准评标方法”,很少制定符合项目特点的评标细则等一系列问题。既使咨询/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履行职责,也难免发生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迟缓、工程质量不能完全满足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工程投资突破设计概算,致使业主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收益下降、甚至出现亏损。因此,当前我国工程项目建设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应树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理念,规范包括业主在内的所有工程项目管理参与者行为,高度重视施工招标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基础工作,把招标作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首要工作;使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成为施工招标管理的主体之一。众所周知,目前我国工程监理单位一般主要从事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监理工作,远未实现“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全阶段、全方位监理工作。虽然工程监理企业积聚了一批掌握专业技术并且具有丰富工程建设经验的人才,但是这批专门人员普遍缺乏项目管理和相关法律知识、尤其缺少施工招标与合同管理实践,致使大多数监理公司在履行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的能力上,还有比较大的困难。在迈进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征途上,工程监理单位有许多基础工作需要做好。

2.树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理念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无论人们从事何种经济活动都要受到相关法律保障与约束。所以,人们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主要是围绕着按照相关法律签订合同(制度化明确合同当事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和履行合同(规范化合同当事人从事经济活动的行为)而进行。经济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不仅得到法律有力保障,圆满实现经济行为的目的;而且会促进经济行为的科学化,提高行为的效率与效果,极大地创造社会价值。因此,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是包括业主在内所有工程建设参与者必须遵循的行动指南。包括业主在内的所有工程建设参与者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受到按照《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编写并签订的各类建设工程合同保障与约束。各工程建设参与者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活动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是通过编写并签订相关建设工程合同确立的。当前,我国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广泛按照建设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或者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发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3]或者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颁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结合具体工程情况编写并签订施工合同。根据这三种“合同范本”编写的施工合同都包含业主与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条款,咨询/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条款,合同分包与变更、担保与保险、违约责任、索赔、争议和终止等保障合同履行的条款,质量检查与验收条款,计量与支付条款,工程进度控制条款等内容。这些通用合同条款是人们从长期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实践经验和教训中总结提炼的科学结晶,是法律、工程管理、成本控制、质量标准、进度计划和安全要求的综合体现,是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的行动指南。咨询/监理工程师只要树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理念,充分掌握并遵循这些施工合同条款,监督管理包括业主在内的所有工程项目管理参与者行为,就能建立“以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为核心”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做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圆满实现业主的工程项目建设目标。

3.参与施工招投标管理,严格审查招标文件编制深度

施工招标工作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选择一个守信用、重合同,综合素质较高的承包商是保证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一个与施工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不相适应的承包商,咨询/监理工程师是难以通过监督管理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目标的,能做到的仅仅是通过监控把承包合同风险减少到一定程度。因为工程项目管理/监理属于技术服务和咨询而不是项目承包,不是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它的责任是通过科学的管理/监理促进项目承包合同目标实现,而不是保证目标的实现。如果工程项目管理/监理企业能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那么咨询/监理工程师就能参与施工招投标管理,协助业主审查招标文件的编制并选定承包商,及早掌握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条款,做好合同工程施工监督管理准备。施工承包合同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直接决定工程项目管理/监理的科学性。因此,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而言,如果说施工招标是工程项目管理的“立法”阶段,那么就可以说工程建设管理/监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执法”阶段。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工程监理企业是配备一批具有建设类专业齐全、学识素质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团队的智力密集型企业。在迈进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征途上,工程监理企业应发挥人才优势,直接参与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或审查;这样不但能解决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不妥之处(通过审查加以完善、修正和优化使其更具科学性),为咨询/监理工程师开展施工监督管理起着事半功倍的作用,而且也能使得施工招标发包工作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坚实基础。招标文件编写的质量(文件内容深度与广度)决定工程建设管理/监理工作效率与效果。招标文件作为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纲领性文件,既是各承包合同管理的依据又是工程项目建设目标控制的起点。招标文件应该全面、准确地体现投资项目业主的意愿,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便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如果在招标文件编制环节上发生遗漏或偏差,不仅直接影响招标成果而且将会给日后的承包合同管理与建设工程目标控制造成困难,容易引发工程索赔,导致项目建设目标难以实现,甚至出现“烂尾”工程。例如有关工程变更如何结算的问题,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确,那么在竣工结算时就会引起变更部分结算争议。类似的招标文件漏洞,常成为承包商追加工程款的突破口,业主容易陷入承包商以低价中标后大幅度调增造价的圈套。因此,把握招标文件的编制或审查这一中心环节,是体现工程项目管理/监理企业技术水平与实力、声誉与信用的关键。

4.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赋予承包商项目经理职责

实践表明,由承包商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管理团队组建而成的承包商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保证管理体系是合同工程实施的基础;承包商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保证管理体系的运转效率决定合同工程建设的成败。作为承包商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保证管理体系的领导者—承包商项目经理既是合同工程实施的总指挥,又是承包商全面履行合同权利与义务的总执行官。项目经理本人学识素质(认知能力)、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决策、组织、指挥和应变能力)和工作经验决定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效率高低。承包商项目经理人选取决于承包商拥有多少优秀的建造师和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实际上承包商项目经理在确定中标人的同时也就选定了。为了弥补承包商项目经理选择方式的缺陷,确保项目经理代表承包商全面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应明确赋予下列承包商项目经理组织合同工程实施的职责:(1)代表承包商履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承包工作。(2)代表承包商接收咨询/监理工程师的各项指示,实施合同工程现场施工管理。(3)按照本合同赋予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进行量化分解,将量化分解后的每一项工作(责任)落实到承包商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施工管理层人员);从而组建并领导合同工程项目现场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4)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履行本施工合同义务有关的当地资料。(5)组织编制合同工程施工管理实施规划(包含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款现金流动估算表)、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包含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款现金流动估算表)、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法、分项工程的操作规程、关键工序的作业指导书以及建筑材料与工程设备采购计划并报送咨询/监理工程师批准。(6)组织制定并落实合同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和环保等控制措施、管理制度与工作程序,按照GB/T19000族质量管理标准,采用PDCA(计划、实施、检查和处理)循环法进行施工过程管理。(7)定期召开施工调度会议,针对本期施工管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处理相关施工管理和作业层人员;研究、制定下期施工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和环保等计划,安排下期施工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和资金等生产要素资源;将会议做出的整改措施和下期计划报送咨询/监理工程师。(8)不定期召开施工专题会议,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和环保等重大潜在隐患及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防和整改措施并报送监理人批准。(9)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施工管理层人员)将经咨询/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以及施工专题(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和环保等)预防与整改措施向施工作业层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与安全作业交底,并监督参加技术与安全交底人员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10)督导材料与设备采购和化验与试验人员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实施使用功能检测和试验,监督项目经理部质量检验人员对检验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和验收,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施工管理层人员)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评定,并将试验报告和检验评定结果报送咨询/监理工程师批准。(11)对为完成合同承包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和资金等生产要素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与动态管理,确保生产要素资源的有效使用。(12)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制度、劳保用品采购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员对施工管理与作业层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审查;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和分包人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用电设施和现场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并履行验收合格签字确认手续。安排专人定期对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用电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13)在使用起重与运输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承包人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分包人、设备出租人和安装人以及具有相应特种设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办理起重与运输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14)组织制定并落实危险品使用管理制度和实施危险施工作业管理制度。向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办理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具、消防设施和器材等)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等)和危险施工作业的批准手续,确保由具备危险施工作业资格的管理与作业层人员按政府和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施工。(15)组织制定并实施和执行经咨询/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和处置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16)在合同工程所在地有形建筑市场挑选分包商选并报咨询/监理工程师批准。审查分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分包商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检查分包商的施工现场活动。(17)参加业主和咨询/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各项本合同工程管理活动,组织落实监理人的各项指示。(18)在履行本合同工程现场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5.结束语

篇(5)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实施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管理

在建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务必要以书面形式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签定合同,这样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起到制约作用。具体要求勘察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进度中应当提供建筑工程全面、准确的地质测量和水文资料,设计单位依据勘察单位提供的资料,按照建筑安全标准进行设计,以保证建筑结构的质量安全。但也不能片面的追求结构安全而造成浪费,结构设计必须合理,避免结构上造成浪费。这必须通过图纸审查单位对设计进行复核,实际操作时很少有建设单位愿意把钱花在图纸审核上,其实这点钱甚至可以给你节省10倍于此的工程造价款。此阶段好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图纸审查单位以及你自身与三单位合同签定的好坏是控制点。还有重要的一个环节是设计任务书必须完整,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功能分区、建筑物外观效果等必须确定好并表达准确,避免后期因使用功能改变而造成工程返工、变更等不必要的资金浪费。最好在设计阶段所有的施工部位都考虑好,避免二次设计。

二、建筑工程项目准备阶段的管理

1.招标工作控制

建筑工程项目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由具有一定资历,理论基础和丰富工程项目经验的专业建设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共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其工程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进行招标活动。最好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明确工作内容,便于工程质量管理和造价控制。按即定的合理工期,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要与中标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及工程监理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罚则,合同是各种工作的依据也是开头,俗话说的好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所以必须重视合同签定这一环节。

2.工程材料的控制

控制好工程材料采购关,工程建设单位在准备一切相关材料中,不得购买或者强行要求施工单位购买、提供、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不得为施工单位指定上述产品的生产厂、供应商。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要加大力度抓好材料管理。这项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能,保质,安全上起重要作用。要做到把材料全方位、全过程的检测,验收管理。

大中材料及设备采购实施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由公司按编制审核通过的的方案清单来对材料采购,采购时采用“安全评测,总量订货,分批采购“避免出现积压和浪费。材料的采购量和单价要有专门机构监控。项目部应使用委托书约定所委托的采购材料的质量、价格、服务、验收办法、交货时间,保证工程的进度。

3.驻现场代表的设立

建设单位驻现场工程师,必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建设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其在现场的职责、权利权限及义务,更具体化的管理是再明确工作程序,比如现场签证数额在多少范围以内的可直接现场确认,数额超过多少的上报后由上级派人调查后共同确认等。若建设单位未能明确工程师职责、权利权限及义务,那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职责、权利权限及义务履行职责。建设单位驻现场工程师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造价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应重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素质及道德素质,建立对工程师的奖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无符合要求人员担任驻现场代表的,可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代表建设单位进驻现场管理,

三、建筑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管理

1.认清项目管理对象

作为建设项目主管,首先是监督好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单位,要将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相关内容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范围,具体要做到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安全、质量、工期和投资四项同步控制。其次是监督驻现场代表的工作,不定期检查、核实其工作是否有误。使其做到自觉、自查。

2.项目管理应符合法律要求

工程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违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以本单位项目经理为核心的生产责任制,设立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项目技术主管负责有关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和实现管理目标的人员、物资、经费等资源计划,对项目生产保证体系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参与技术交底和验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针对下列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同时,进入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和吊装、提升机械设备应当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天气条件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上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管理

重视实物工程质量,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对单位工程进行验收。以及消防、热力、电力、环境检测、防雷、防震、人防等部对专业工程进行验收。这一阶段可称作“结束阶段”。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协调同步进行。其目标是对项目成果进行总评、评价,对外结清债,结束交易关系。

4.1竣工自验(或竣工预验)

4.1.1施工单位自验的标准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是:工程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竣工标准和竣工规定;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4.1.2参加自验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作业队长(或施工员、工号负责人)等共同参加。

4.1.3自验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房间地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和项目,确定修补措施和标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修理完毕。

4.1.4夏验。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查出的问题全部修补完毕后,项目经理应提请上级进行复验(按一般习惯,国家重点工程、省市级重点工程,都应提请总公司级的上级单位复验)。通过复验,要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4.2正式验收

在自验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的标准,即可由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开始正式验收工作①发出《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前10天,向建设单位发送《工程竣工报告》。②组织验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方面参加,同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检查验收。列为国家重点工程的大型建设项目,往往由国家有关部委邀请有关方面参加,组成工程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⑨签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办理工程移交。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确认工程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④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⑤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在对工程检查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建设单位逐项办理移交手续和其他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并应签认交接验收证书。还要办证工程结算手续、工程结算由施工单位提出,送建设单位检查无误后,由双方共同办理结算签认手续。工程结算手续一旦办理完毕,合同双方除施工单位承担工程保修工作以外,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双方的经济关系和法律责任即于解除。

篇(6)

关键字:总承包项目;商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项目总承包定义

项目总承包指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的企业,承包者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丰负责,可以依据法律文件将承包工程中的其中一部分工作发包给拥有相匹配资质的企业,分包企业依据分包合同的规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二、 商务管理的具体实施

(一)合约管理

1、设立合同管理机构或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

目前大部分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均设在预结算部门,在项目组织机构中并没有独立的合同管理机构,经过多个项目实践后认为,应该依据项目的大小结合工期等因素灵活掌握,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接口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员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合同的合理合法及公平公正性,减少在项目总承包中的合同纠纷。

2、加强合同宣贯

合同签订后,必须对项目所有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宣贯,只有加强合同宣贯,让所有管理人员对合同理解到位,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减少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必要的错误,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严格落实和执行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我们在项目合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和执行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这是我们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要建立合理的检查制度、奖罚制度,促进合同管理落到实处。

4、建立电子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高效的共享信息己成为管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建立合同管理电子平台,让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同时其他部门也需要将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使得合同管理人员能及时更新电子信息。

(二)招投标管理

1、市场价格变动风险:当招标价格确定后,一旦市场价格上涨,工程就会陷入被动之中。招标时期相对较低的价格并不能规避后期价格风险的发生,价格预期不足成为一项主要的问题。在招标工作中,招标方制定设计方案后,都会存在压低价格的倾向,希望寻找到投标价格较低的承包方,这是成本控制的保障,但又会导致招标方对未来价格变动的重视不足,所以依据工期合理界定合同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幅度,也是保障合同顺利实施一个条件。

2、变更洽商风险:通常招标人均希望所有成本均是可控的,甚至是固定的,招标方对于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的单位,很大程度上是从成本报价的角度实施筛选,后期出现的成本增加概率会比较高。招标方所面对的投标方施工经验和技术会存在差别,有的投标方能够及时发现设计方案中对部分施工环节的欠缺,从而在投标阶段就对后期的施工工艺加以改进,这是避免成本变动的重要举措。

3、明确监理职能:在招标阶段,招标方需选择监理单位负责今后的施工监管,选择的方式各有不同。无论选择哪一种方式确立监理单位,监理工作都存在着难度。

(三)各阶段投资分析、成本目标测定及确定

基本建设项目均存在总投资控制,落实在各个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亦有详细的投资计划表,但仍经常发生三超情况,究其原因有很多,工程项目建设一共分为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个阶段,分析各个阶段投资不确定因素及风险因素很有必要,才能保证投资估算的精度。工程设计人员将方案进行优化后,最大的意义就是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将建设投资的金额降至最低点,从而达到质量和资金双赢的目的。在设计过程中,首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建筑的材料选择,这也是建设投资中的一项重要开支。其次就是建筑的结构设计,建筑的总体结构会对建设投资有着不小的影响,因为结构决定了选材,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的。进行项目工程的优化设计必须要全面,方方面面都要考虑到。

(四)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

此项工作为商务管理的日常工作,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保证资金的连续性;避免资金的重复性;保证资金量的合理性,在施工的各个阶段,依据工程造价中预算的资金,进行各阶段资金的投入,保证资金量的合理性。

(五)成本管理

1、加强成本预期分析:市场价格变动与经济整体的运行有着紧密的关联,运用科学深入的分析,能够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的价格走势做出预期。业主在选择承包人时,究竟是选择报价低的单位,还是选择报价略高,但更具说服力的单位,

即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综合评判。因此,结合工程的施工周期开展成本预期分析至关重要。业主应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立最优化的成本预算。

2、建立方案优化制度:在设计时间,应合理选定工程的建设标准、设计标准,贯彻国家的建设方针。积极、合理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优化设计方案。同时,业主还应采取激励的方式,鼓励承包人从设计方案中发现问题,提出更加合理的变动工艺。

3、切实落实监理单位的职能:应明确施工中所涉及的监理纠纷问题及其解决办法,从权责的角度赋予监理单位更强的监督效力,并在合同中严格约定工程分包、转包、工艺变更等问题产生的允许条件,以及违规操作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严格把好结算关:对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建设工程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都应有详细的成本计划,以成本计划为依据检查工程造价的执行情况。对实际成本与计划目标出现偏差的工程项目,应按照一定标准筛选出成本差异,然后进行重要成本差异分析,找出造成此项差异的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5、工期对成本的影响:建设项目的成本与工期基本上成正比,工期越长,成本越高。如何组织好项目对工期有较大影响,而且建设项目资金量一般都比较大,如果工期延长,仅资金成本一项往往也是较大的浪费。

(六)预、结、决算管理

1、明确预结决算管理机构:明确预算部的职能,这样不仅能够在制度上对建筑施工过程进行合理的约束,还可以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制度、管理方法以及相应的工作流程进行研究,并根据出现的一些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手段,督促预结决算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实现。

2、建立健全台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往往忽视台账的建立,这其实是非常错误的。合理设置台账的科目、完整的台账明细,对预结算及决算工作极其重要。

3、建立管理体系:全面的预算管理体系,在定义上来说指的是对经营、财务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计划。有了这个管理体系,预结算人员可以依据体系进行规范的工作,同时成果亦能良好进行管理。

(七)大宗材料、设备采购管理

1、做好市场调查:影响大宗材料(设备)价格的因素较多,价格波动较大,所以采购人员应经常了解并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与价格信息以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在物价上涨之前以低价位购入适量材料,减少涨价带来的成本上升损失。

2、制定采购计划:由于大部分大宗材料(设备)的采购并非是一次性的,项目部可以在合理范围内与供货商达成一定时间范围内的采购计划,此办法可以规避部分市场波动风险。

3、引入招标机制:根据自身的需求拟定一个基本的选标条件和价格文件,向具有一定供货能力的供货厂家发出标书,供货厂家依照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向招标人投标。招标方式能比较客观地反映资源分布、生产及价格构成情况,有利于招标人选择到良好供货厂家,即供方能满足需方在价格、数量、供货时间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具有执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最佳服务及优惠条件等。

(八)各阶段风险分析及预案

1、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识别主要是指根据施工项目数据进行分析,对施工项目存在的风险进行记录、分析,明确存在的风险对项目产生何种影响。

2、风险分析:风险分析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进行的。对施工项目进行识别后,根据施工项目风险的特点进行分析,从而较全面地了解项目风险,进行合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防范。

3、建设项目常见风险:

(1)合同条款风险

现行的施工合同存在国家模板,但也经常会发生合同纠纷,但针对劳务合同及分包合同往往存在诸多不合理条款,再详尽的施工合同亦可能会存在风险,所以商务人员的职责是尽可能分析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因素,相应在合同中约定。

(2)市场波动风险

由于建设项目存在建设周期,不可避免会存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建设周期越长,风险越大,目前大部分建设项目均是以固定总价加风险调整,所以承发包人应合理界定市场波动幅度风险范围。

(3)不可预见恶劣天气风险

不可预见恶劣天气发生的概率可根据不同地区进行区别对待,但在一些特殊地区是不可忽略的,要求在合同条款中进行相关约定。

4、关于工程保险:

在施工项目风险管理中风险转移是施工项目管理的有效方法之一。风险转移的最好方式就是保险,工程保险的产生为施工项目风险的转移提供了很好的承担者。工程保险是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各种机器设备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物质财产损失和第三者责任进行赔偿的保险。

(九)项目后评价

项目后评价是指在项目已经完成并运行一段时间后,对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系统的、客观的分析和总结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项目后评价基本内容包括:项目目标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项目效益评价、项目影响评价和项目持续性评价。做为总承包项目,项目后评价是必不可少的工作。

参考文献:

篇(7)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权利;义务

我国的监理咨询业已初具规模,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咨询业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急需加快内部改革,理顺监理单位、业主和承包商的关系,逐步完善我国的监理工程师制度。

1我国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1992年6月,我国颁布《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这种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时间、闭卷考试、分科记分、统一录取标准的办法,考试内容有四门课程,分别为《工程建设监理理论和相关法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对考试合格人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由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国家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签章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相关单位注册后即具备了监理工程师资格。

2我国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中的权责匹配分析

2.1我国监理工程师应享有的权利

(1)《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2)《建筑法》第十七条规定,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砖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因,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定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字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制度工程款。(3)《建筑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这种委托关系充分体现了参建各方的关系,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核心权利义务关系如图1所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核心权利义务关系。从图中充分体现了监理单位的“三控、两管、一协调”的权利,即工程管理.

2.2我国监理工程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不同的标准,监理工程师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1)民事责任。监理单位的民事法律在《建筑法》第35条和第69中有明确规定,如其中一条:与建设、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刑事责任。《刑法》第137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备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行政责任。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章罚则中对于监理单位的行政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如:①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监理费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条例》第60条);②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条例》第62条)。

2.3我国监理工程师权责匹配分析

前面已经列举论述了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中应享有的权利,但事实上,在实际操作中,监理的大部分权利很难实现,而承担的责任则名副其实。例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关于监理单位责任的规定如下。(1)《建筑法》第三十五条就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的民事赔偿责任做出了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此条款可知,监理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有三:一是不履行监理义务,二是给建设单位造成了损失,三是监理失当行为与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关于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建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同时,《建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费其它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负责。”第五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根据上述规定,《建筑法》在规定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的情况下,仍认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关于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在《建筑法》中没有规定。《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所确定的工程安全的责任主体为建筑施工企业,第四十五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该章十六项条款中有十条是涉及到施工企业安全责任的,此外只有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九条对建设单位的安全义务做出了规定,建设单位负有提供确保工程安全所必须的资料、审批手续、工程变更的设计方案等安全义务。(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并在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对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作出专章规定,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该条例十四条、第五十七条对于工程监理单位承担的具体安全生产的责任做出了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通过以上分析,我国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形同虚设,在实际操作中应享有的权利难以实现,而应承担的责任是逃不了的。

2.4案例分析

(1)相关案例。2005年9月5日晚10时,西单北大街“西西4号地”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突然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当场造成死亡8名施工工人、受伤21人。事后经技术勘察查明,该项目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尚未经批准,项目管理人员便要求劳务队开始按照方案搭设模板支架,并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支架上开始进行现场浇筑,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均未履行职责予以制止,最终导致事故发生。事后对责任人都追究了法律责任,最后判定结果:土建总工程师李乐俊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技术管理责任,总工程师杨国俊负有主要技术管理责任,项目部经理胡钢成负有直接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乐俊有期徒刑4年,杨国俊、胡钢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总监理工程师吕大卫、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吴亚君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其它4名同案犯也收到相应处罚。该起事故监理人员被法院判处有罪在北京尚属首次。(2)结论。这起事故是我国监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事例,也在监理届引起强烈反响。在这起事故中,工程实施中且不说监理的权利究竟有多大,至少出现这样的事故监理承担的责任太大。笔者认为,监理单位在工程实施中的主要职责是以管理为手段服务于业主,其所承担的质量责任或安全责任,只能是基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所承担的责任。以上案例也说明了我国监理制度存在的问题,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严重受限,而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则要承担主要责任。

3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