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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改革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5-0015-02
投资银行(以下简称投行)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20世纪极大繁荣于美国并发展到全球。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伴随着证券市场和证券公司以世界罕见速度的发展,投行如证券公司、金融管理公司等都初具规模。但与之相对应,《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这门金融、投资专业的主干课程在金融学教学体系日益受到重视的同时却因教学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制约了其发展。
一、《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课程的改革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已进入快速和规范发展阶段,成为市场经济机制配置资源的核心。作为资本市场中的主要金融机构,投行在资本市场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一方面,投行业务创新与资本市场的制度变革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另一方面,投行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而迅速成长壮大。推进我国投行的发展,不仅需要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的大环境基础,更需要大批熟悉资本市场和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的投行专业人才。因此,如何运用多样的教学办法拓展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手段,教学活动能够不断反映实践和理论的动态变化从而达到提高教学效率的目的,以造就一大批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熟悉投行基本业务和投资技巧,善于分析研究证券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现象的投行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课程目前教学的缺陷
《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课程的目前教学,无论是从教材编写,还是课堂讲授内容和方法方面,都存在诸多缺陷,这些缺陷直接影响教学效果以及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
(一)教材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目前国内《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课程的教材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翻译国外学者的教材。这类教材侧重于案例教学,但这些教学案例几乎全部来自西方,特别是美国和西欧,很多情况与我国的实际情况差距较大,学生很难理解。而且国外教材新版本出现的频率也较小,这也许与华尔街经验与案例侧重“口传”而不是“书传”有关。另一类教材是我国国内学者编写的教材,数量多而且更新快,这一类教材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偏重理论,而忽视实务;另一种偏重实务,而忽视理论。偏理论的教材缺乏相应的实务对理论进行检验或支持,偏实务的教材又陷入案例的叙述而缺乏理论的提升。无论哪种教材都不能完全适用于当前的教学。
(二)教学内容的不足
1.教学知识点缺乏有机的衔接
当前国内《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课程基本涵盖的知识点主要有:投行的内涵、基本功能、发展历程、特点、证券承销与经纪、企业融资、兼并、收购、咨询服务业务、资产管理、金融工程及其创新业务、管理组织结构、内部风险防范、行业自律、外部监管等。从概述到业务再到管理的脉络还是很清晰的,但是教材的问题使得各个知识点的相互衔接,尤其是投行具体业务中理论与实务的衔接存在着很大缺陷,使人无法从整体上对投行的理论与实务获得一个清晰的认识。比如有的教材在介绍投行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时,对股票发行上市条件、发行程序以及其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都会做详尽介绍,但不能站在投行的角度将具体的业务和这些法律法规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使学生难以将业务规定与实际业务有机的结合。
2.缺乏与微观金融理论的衔接
《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课程作为高校专业基础课授课时长一般在30至50学时之间。可能由于课时的限制,在现有的国内教材中,没有将微观金融理论,尤其是资本结构和自由现金流贴现估值理论引入到投行实务中来,学生掌握的仅仅是一些基本概念,无法培养证券发行、并购定价分析能力和发散思维能力。
(三)教学方法运用不够深入
当前高校在开设《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课程时一方面普遍重视投行的模拟操作、实习、调研等实践教学方法,但学生在课程的指引下对实务的把握局限于操作,缺乏对业务的理解和服务产品创新意识。另一方面对案例教学以案例介绍为主,学生深入分析参与思考设计的很少。加上投行在我国起步晚,业务比较单一,符合我国实际的投行教学案例主要集中于企业并购、资本市场的融资等,不像国外的投行案例涉及投行的各种业务,国内不常见的资产管理和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等案例也比比皆是。
(四)教师实践能力欠缺
投行业务具有很强的复杂性,无论是传统的证券发行与承销,还是现行业务如企业并购与重组、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风险投资和金融工程,都是系统性工程,极其复杂,需要大批高级专业性人才的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因为各学校开设这门课程的时间有早有晚,授课教师的理论水平毋庸置疑,但业务实践能力参差不齐。众多授课教师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缺乏投行实践工作经验,难以提升课程实践部分的深度。
三、《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建议
一、培养两岸证券投资互通型人才的意义
2009年5月4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福建省应发挥独特的对台优势,加强两岸产业合作和文化交流,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实施意见》进一步指出:“进一步拓展闽台教育合作,……开展两岸高校合作办学试点,积极推动闽台院校学生互招、学历学分互认、教师互聘。”福建作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在建设中发挥了教育在两岸人民交流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1.两岸证券投资互通型人才的培养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随着中国经济的逐步强大,面对着美元世界霸权通过印制美钞的量化宽松政策对大陆与台湾以及全球各个国家的剥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是中国未来发展的方向。要真正达到人民币国际化,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是必经之路。但是,中国大陆在国际化进程中经验、监管与人才都存在着不足。台湾资本市场建立的比大陆早,而且比大陆更加开放,因此在资本市场国际化方面积累了比大陆更多的经验和人才,通过两岸证券互通型人才的培养有利于两岸资本市场的合作、有助于两岸证券业海外投资合作、有助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从台湾学习来的经验以及两岸资本市场合作还有利于两岸对国际热钱冲击资本市场的监控以及证券市场风险监控。2.两岸证券投资互通型人才培养合作,使两岸高等教育优势互补得以实现。一方面,大陆能引进台湾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经验,促进大陆教育体制、管理体制的改革。同时,教师可以获得出去教学、学习、培训的机会,掌握教学技能、现场了解台湾的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台湾教育资源,引进台湾原版金融教材和师资,教师间可更好地进行交流,结成紧密型的合作关系,共同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另一方面,大陆院校能为台湾高等教育提供充足生源。随着台湾岛内社会生态观念的变化和产业向外转移,生源不足、招生困难、录取分数再创新低等问题日益凸显。而大陆高考录取率一般在70%左右,学生求学意愿很高。台湾教育强调产学建教合作,强化终身学习体系,增进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实践、与发展的机会。大陆可遣派学生前往合作方进行学习、实训,从事课程交流活动,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出更多高水平的高等技术人才,提高整体教育水平。[1]3.两岸证券投资互通型人才培养合作有利于推动两岸证券市场对产业的支持服务。由于两岸在产业结构上各有特色与优势行业,随着两岸经济合作的发展,使得两岸的产业更加紧密结合,在两岸的合资企业以及各自到对方投资的独资企业数量、规模都会增加,而资本市场是筹资的重要场所,资本市场的基础来自企业的生产力,两岸证券投资互通型人才的培养有助于产业集聚效应,有助于证券市场对产业的支持服务。
二、两岸在证券投资领域的共性与特性的比较
1.两岸的证券投资学与金融工程学理论教学差异不大,具有共性。在证券投资学与金融工程学领域,两岸基本一致地按照现资学理论进行教学,其中核心内容有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期权定价理论、行为金融学理论、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公司分析与股票债券的定价等。此外大陆还引进了台湾张龄松编写的《股票操作学》,将其技术分析部分引入投资学教材。两岸的研究生教学,许多就是直接采用西方发达国家(主要是美国)的著名教材进行教学。因此,两岸证券投资人才在投资学理论交流以及进行投资分析基本没有很大的障碍,这非常有利于金融国际人才的培养。2.两岸的证券交易软件差别不大,双方相应适应很快。大陆最初的技术分析软件就是学习台湾的,有些就是直接将台湾的技术分析软件移植过来,比如乾隆电脑软件有限公司出品的钱龙软件等。其中许多技术分析理论如:K线理论、技术分析、形态分析、技术指标中间的RSI、KDJ等都和张龄松的《股票操作学》一样。以后大陆开发的各种行情软件均是在此基础改进与发展出来的,比如指南针的筹码分析,就是根据筹码的低位堆积与高位堆积来研究主力动向。但是,万变不离其宗,两岸证券从业人员要相互适应对方软件也是非常快的。3.两岸在证券的法律法规与财务报表方面略有不同。比如通过对海峡两岸证券市场新股发行与上市制度的比较可见,两岸在新股发行方面都实行核准制,但程序与管理体制有较大差异。两岸在新股上市标准方面有共同之处,但也存在区别,大陆是根据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划分上市标准;而台湾地区是根据一般股票、科技事业、经济建设重大事业、政府奖励民间参与重大公共建设事业四类确定上市标准,台湾的上市标准比较严格。两岸都采取承销商制度发行股票,在新股定价与发行方式方面共同点是都有询价、抽签,在定价方式方面略有差异,各有千秋。可见两岸虽然有一些差异,但是在大的原则方面基本相似。[2]此外台湾在多层次市场体系方面有集中市场、店头市场、兴柜市场,多层次市场市场体系较为完善。4.两岸的证券公司的管理水平、经验与企业文化具有差距。由于台湾证券市场成立早,对外开放早,证券业竞争激烈,因此在应对国际游资冲击和金融危机方面具有大陆不具有的宝贵经验。台湾的证券公司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与市场营销水平,这些都是大陆需要学习的。
三、两岸互通型证券投资人才应当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按照大陆证券从业人员分类方法,证券经纪、发行承销、投资咨询顾问、基金经理四大类,我们来探讨两岸互通型证券投资人才应当具备的知识体系与技能。1.证券经纪业务从业人员。这将是未来两岸互通型人才需求最大的人才之一。他们应当具备熟悉两岸证券市场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证券市场与证券投资的基础知识,了解两岸证券市场品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客户开发能力,能够进行客户需求分析,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资产配置与理财规划建议,进行客户资源管理。这部分人员如果晋升到营业部的中高层管理,还必须具备一定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2.证券投资咨询顾问。这是两岸比较容易对接的人才之一。他们应当具备较深厚的经济学与证券投资理论基础,具有较强的证券投资分析能力。熟悉两岸的财务报表制度,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与较强的股评撰写能力,能够担任证券经纪人的培训以及进行投资报告会主题演讲。3.投资银行业务人员。这是两岸互通型高级人才。他们应当熟悉两岸发行承销的法律法规,熟悉两岸的公司法以及财务法律法规,拥有公司理财、并购业务、项目融资、金融工程的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具备很好的财务分析与公司分析能力,以及很强的社交能力、综合能力与创造能力。4.基金经理人。现在证券投资组合理论告诉我们,国际化投资组合能够在获取相同收益条件下使得总风险比单纯投资国内证券更小。因此两岸基金经理人的培养应当立足于国际化投资组合基金经理人的培养。基金经理不仅要有很高的经济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学、投资学的理论基础,还必须有很强的证券分析能力,操作资金与风险控制能力。必须熟练掌握一国以上的外语,熟悉大陆、台湾、香港、新加坡等华人证券市场历史以及市场特征,了解日本、美国、英国等世界主要国家与地区的证券市场基本状况。根据其在基金内的岗位具体细化其技能。
【关键词】模拟操作;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教学媒体
目前,许多高职院校都开设金融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踏实的工作作风,掌握金融专业相关知识,具备金融理财分析、证券交易操作、保险营销等技能,能够满足银行柜员、保险人、证券投资咨询、金融企业财务人员等岗位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高职院校金融专业在教学设计中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高职院校设置的教学内容仍以理论教学为主,与金融行业岗位所要求的能力相脱节,完整的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还没有完全形成,基于专业能力培养的课程需要突破,没有实现课程改革进课堂。课堂上的主要内容以教师教授为主,没有给学生更多的时间与空间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没有激发学生的积极性,这种教学模式让学生对于将来就业方向与岗位职责仍旧一头雾水,应进一步加强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加强学生实践能力,为学生就业提供更大的空间。
面对当前金融行业及高职院校毕业生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问题与不足,需要结合当前发展的实际情况,保证高职金融专业教学体系符合社会的发展需求,制定课程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方案。
一、教学内容的改革
1、根据市场对毕业生知识要求、能力要求及素质要求,调整专业课程体系,修改人才培养方案,按其地位、内容和学科分设银行、证券、保险三大课程群,以《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实务》、《保险实务》为核心形成周边课程群,以实现基础课和专业的协调、强化学生的基本专业素养。
2、按照典型任务来源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岗位实际,以教学内容与实际岗位工作内容同步为原则,组织课程内容、实施课程教学。在加强理论课程设置的同时,我们在教学中增加“证券投资模拟”、“商业银行业务模拟”、“保险业务模拟”等实践训练,以证券投资模拟为例,我们根据实际工作岗位不同分配给学生不同的任务,A组负责前台工作,需要帮助客户完成开户、销户、更改密码等业务;B组负责客户服务工作,需要利用电话对开户客户进行回访,解答客户疑难;C组则负责帮助客户进行股票投资分析,制定合理投资方案等工作。在各组熟悉了相应工作流程后交换岗位,引导学生在模拟操作的过程中合理分工,以任务为导向,鼓励他们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同时,明确将来就业岗位的工作内容。以这种方式授课,学生都有很大的收获,很多学生反映,这种授课方式让他们觉得很新鲜,很想亲身体验一下。这种以小组完成任务的方式,增强了学生之间的配合与集体荣誉感,曾经上课无所事事的学生也主动参与到整个任务中来。另外,很多学生觉得,这并不是在上课,而是已经身处自己的就业岗位上,他们很希望利用这种方式可以明确以后就业了他们会做什么,他们有能力做什么。
3、按照典型任务来源于企业岗位实际,教学内容与企业的生产实际同步原则,重构课程体系、组织课程内容、实施课程教学。采取项目导向法等多种教学方法,结合高职学生认知规律,进行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让学生真正在“做中学、学中做”,巩固学习效果,完成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利用校企合作资源,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学生参与实践提供了良好的实习机会,学生可以根据开设专业的具体进展情况,分不同阶段在实训基地进行实习,具体内容由实训基地人员进行统一安排。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针对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用人单位也会相应地对学生的表现予以评价,以便于在随后的学习中弥补不足,更好的实现工学结合。
二、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1、注意教学方式的多样化。根据课程特点和内容属性,《证券实务》、《外汇实务》、《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操作性较强,需要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多操作、多实践,《保险实务》需要增强学生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所以金融专业课程采取以教师精讲为主,讨论、实践、案例研讨为辅的多样化教学方式。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证券交易模拟操作、商业银行业务模拟操作、保险业务等实训,仿真模拟真实的工作环境,增强了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2、在教学手段上实现创新,在教学中我们会尝试将现代化教学媒体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改变传统单一落后的的教学模式,打破以往我们在黑板上写,下面学生听得枯燥,甚至有的会睡觉、聊天或者发呆,课堂效果非常不好,教师讲的累,学生听得也累。自从增加了学生计算机、投影、录像等硬件设施,在金融专业教学中引进证券高仿真虚拟交易系统、保险核心业务模拟教学系统、商业银行实验室教学系统软件、企业经营管理电子沙盘模拟训练软件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教学中的使用比重,实现金融专业课程的多媒体教学,大多数学生都能更好地融入课堂。很多学生反映,这种以就业为导向的方式不仅可以激发学生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他们在面对这种创新的教学模式时,也会设身处地感受到真实的工作环境,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为了能够培养更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能够胜任金融行业各岗位的创新型技术人才,我们应以学生为根本,以提升高职院校金融专业为目标,不断思考、探索出新的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力求更好更快地发展。
科研立项:
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学会“十二五”课题《高职院校金融专业整体性课程改革的研究》课题编号:GG0534。
关键词 校企合作;金融与证券专业;应用型金融人才;专业建设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金融人才成为我国最重要的人才之一。然而国内高校近年来培养的金融专业人才,主要是研究型、高层次的,基层应用型人才培养明显不足。进行金融与证券专业建设,培养面向基层、应用操作型人才正是适应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对应用型金融人才需求剧增的需要。
一、金融与证券专业建设背景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现基本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功能齐全、形式多样、分工协作的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在规范和创新中加快发展。资本市场上,已经有2000多家上市公司、1.3亿户投资者,股票总市值全球第二,商品期货市场成交量居世界第一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6年正式成立,股指期货已于2010年推出。伴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市场参与主体逐渐丰富,银行间市场参与者逐步形成了以做市商为核心、金融机构为主体、其他投资者共同参与的分层有序的投资者结构;股票市场也形成了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其他机构投资者相结合的多元化发展格局。农村金融方面,农村金融改革稳步推进和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特别是在农业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域、中西部地区、金融覆盖率低的县域,以及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小企业活跃县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快速发展。我国金融业的实质性变化和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面向基层的金融从业人员。
二、金融与证券专业建设中校企合作的必要性
然而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与社会脱节,导致一方面学生就业难,另一方面金融企业招人难。学生即使找到工作,也抱怨在学校学习的知识陈旧,不实用。而金融企业则认为学生操作能力欠缺,知识结构不当,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进行培训才能上岗。出现这样现象的原因是高职院校里绝大多数教师是从学校到学校,缺乏企业工作经验,对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不够了解,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过程中“闭门造车”;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社会联系较少,“关门办学”。为了改变上述现象,让学生学以致用,让企业对毕业生能拿来就用,所以在金融与证券专业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校企合作。
三、金融与证券专业建设思路和措施
寻找促进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的途径,突出金融与证券专业方向应用性人才培养特色,加强学校与金融企业的合作与交流,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产、学、研合作教育平台。提高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和技术实践水平,带动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一)创新金融与证券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深入研究专业建设内容,真正将金融行业所需人才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引进到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确保专业建设内容的先进性、特色性与实用性。与金融企业进行专业共建,开展专业人才培养课程教学改革研究,构建相关的职业技术基础课程,职业技能课程,职业方向课程(如银行实训,证券实训)等课程体系,以优化的课程结构和教材选择来确保金融与证券专业应用操作能力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建设能够有效支撑金融与证券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平台
以金融实训室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为依托,以训练学生掌握金融学基础知识为前提,以培养学生商业银行柜台业务、证券经纪业务、保险经纪业务能力等实际操作技能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创造性独立工作能力为最终专业要求,满足同一专业学生对于不同职业方向的知识和技能学习的需求,赋予学生可持续学习与发展的能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
(三)建立规范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使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沿着更加人性化、科学化、实用化的轨道快速发展;重视考核办法对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导向作用,加强对考核办法的研究,以科学的考核引导教师的教学活动和学生的学习活动。
四、金融与证券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随着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金融业对应用型金融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基于此,在金融与证券专业建设中应将“校企合作”落到实处,具体体现在专业方向定位、课程体系设置、以及“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
(一)专业方向定位
专业方向定位为“积极面向市场需求,面向基层一线,培养实用人才”,培养适应经济建设需要,立足金融,面向基层,面向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它金融机构的一线岗位,从事综合柜台操作、金融业务营销、金融机构内部服务和工商企业相关岗位工作,具有较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通过金融证券理论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的教学与实训,使学生不仅具有金融理论水平、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办公自动化技术,而且具有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分析能力、商业银行业务处理能力,成为具备实际操作技能适应我国目前金融证券相关行业要求的专业人才。构建“工学结合”的金融与证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建设
与金融机构合作,构建以核心教学内容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重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业教学与职业资格认证相接轨,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融为一体,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个性发展需要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灵活开放的、“任务驱动”模块化课程体系。着力构建、完善实践教学环节,建成层次清晰、衔接紧密、循序渐进、能激发和发展学生创造性思维、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相当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1 课程体系中心转向微观实践操作课程。在金融与证券专业课程体系的建设上,加强微观金融领域的课程建设。一方面,将现有课程作适当的微观化处理,即去掉脱离实际的过时的内容,补充金融实践现实需要的新知识,并使这些知识更具有操作意义。具体表现在金融学、国际金融课程等方面。另一方面,为反映金融微观运行的新需要,设立一些新的微观金融课程,如商业银行柜台业务、金融营销、中小企业融资实务等。
2 实行“课证结合”课程教学模式。针对银行业、证券业“执证上岗”的基本要求,把课程教学与银行、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结合起来,从而加强课程教学的针对性,使课程教学落到实处。银行业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公共基础》、《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和《个人贷款》5门课程,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包括《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5门课程。根据银行、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要求调整课程
结构,有针对性地调整金融与证券专业教学计划,面向职业岗位要求,将学生毕业后最可能从事的工作岗位进行分解,选择银行模块和证券模块进行课程选修。
3 加大课程建设和开发力度。第一,加快建设精品课程。依托自编教材,打造精品课程,实现课程教学课件全程上网,并建设配套的题库、案例库,便于学生自学和课后自测、复习。第二,积极开发金融与证券实验课程,与金融机构共同开发金融证券最新实务课程。由金融证券业一线高管授课,以讲座或课堂教学方式,讲授银行、证券、保险最新业务、金融产品设计与营销等实务与最新改革动向。
4 强化实践性教学,工学结合。为增加高职院校金融与证券专业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提高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是重要的手段,要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道路,让学生不但巩固理论课程,并且锻炼和提升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充分利用校内金融证券实训室等实训资源,安排学生进行证券、会计等课程的模拟操作,结合相应的金融市场等理论课程同步进行,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操作技能。充分利用校外实训基地资源,让学生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企业等金融机构实习。与金融企业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的合作关系,学生可到这些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学习,充分了解掌握金融机构的总体运作与各部门职能,并锻炼自身实战能力,为今后的专业学习和工作做好准备。
(三)“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通过专业建设打造出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群体优化、质量优良、创新精神强、专兼结合、一专多能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1 完善引进人才的使用与管理机制。优先录用具有丰富的企业工作经验的人才,充实教师队伍。完善师资队伍激励机制,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以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核心,坚持创新、精干、高效原则,建立促进师资资源合理配置和利于年轻骨干教师成长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素质高、专业实践能力强、治学严谨、作风优良、规模适宜、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2 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鼓励教师到金融学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的高校进修学习,强化微观金融知识和夯实数理基础,积极优化教师队伍知识结构,逐步改善教师学缘结构。创造条件为教师申报职称,优化师资队伍职称结构。为教师去金融企业挂职创造条件,从而更新教师知识结构、拓宽教师视野。努力建设一支实践能力强、有责任感、踏实肯干、数量充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3 建设兼职教师队伍。聘请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高管兼任金融与证券专业客座教授,聘请金融证券行业一线的业务能手如理财规划师、证券分析师等作为学院的兼职讲师,参与教学和实训。除遵循培养与引进并重的思路,加强自身师资队伍建设外,为实现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地,着力建立高素质的兼职教师,增强教学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实现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的优势互补。
(四)教材建设、教学设施建设
通过教材建设和教学设施建设,提高金融与证券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增强金融与证券专业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以综合职业能力为主线,将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整体设计,加强教材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道路,通过教材建设和教学设施的完善,建立与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一体化教学体系。
1 教材建设方面。根据金融与证券专业建设的需要,与金融企业合作,开发一系列金融理论及实践方面的教材。如《金融学基础》、《商业银行柜台业务》、《证券实训教程》和《证券市场案例分析》等教材。
2 实训设施建设方面。与金融机构和有关上市公司或投资公司等合作建设校内金融与证券实训室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引进国泰安虚拟交易所交易软件或世华财讯模拟交易软件,进行证券、外汇、期货等模拟操作。借助金融实验室平台,通过与企业合作,运用会议、培训等形式,扩大校企合作的领域,有利于学院开展实务培训等项目合作。
3 教学资料建设方面。订阅《金融时报》、《中国金融》、《中国证券报》和人大复印资料《金融与保险》、《投资与证券》以及金融机构的内部分析报告。从深圳国泰安信息公司或上海财汇资讯公司购买金融数据库,为教师开展科研和教研工作提供数据服务。
(五)教学管理改革
1 改进教学方法。改变传统的理论性、封闭性、单一性教学方法,形成新型的实践性、开放性、系统性、互动性的模式。改变“口授、黑板加简单电化教学”的教学手段,普及“多媒体、网络化、现代技术教育”手段,提高教师制作课件的水平,并在教学实践中熟练运用。在教学过程中要融“做、学、教”为一体,如案例教学、项目化教学、现场教学,使教学地点和工作地点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强化学生的能力培养,使学生在学和做中构建自己的专业知识,引导学生将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实际工作之中。当前,尤其要重视让学生在做中学,教师在学生做中教。
2 改革学生评价体系。以职业素养为质量标准,构建考核评价体系。建立适应个性化、社会化的智能结合的学习效果评价体系――“四结合”考核体系,即学习习惯与能力相结合,理论与实践操作评价相结合,考核与贡献、职业道德相结合,学校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采取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有些课程可以采取实际操作考核形式;有些课程可以采取写调研报告形式;有些课程可以让学生完成案例分析报告;证券投资课程甚至可以把学生模拟投资的结果转化为考试成绩。即使有些课程采取闭卷考试,也要增加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实际问题的试题,减少死记硬背式的试题;学生平时的课堂表现,完成作业情况等也要构成考试成绩的一部分等等,力求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
专业
代号
本科专业代码、名称
专科专代码
专科专业名称
考试课程
01
02
03
04
020101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103 财政学
020104 金融学
620101
财政
经济学
620102
税务
620104
国际金融
620105
金融与证券
620106
金融保险
620107
保险实务
620109
资产评估与管理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
620111
投资与理财
620201
财务管理
620203
会计
620204
会计电算化
620301
经济管理
620302
经济信息管理
620303
国际经济与贸易
620304
国际贸易实务
620305
国际商务
05
030101 法学
690101
司法助理
法学基础
690102
法律文秘
690103
司法警务
690104
法律事务
690105
书记官
690107
检查事务(豫)
690201
刑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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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技术
我国CAS22第七条将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典型)、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这种分类明显的不足是分类标准不统一。尽管CAS22及应用指南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2007年4月30日)等对四类金融资产的划分作了详细的说明,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仍然很难区分。因该准则执行时间不久,为维护会计准则作为行政法规的严肃性,会计准则制订机构以我国金融工具受金融危机影响小等为借口,不准备在近期对金融资产分类作与IASB相应的修订。我国目前金融资产分类标准的不统一导致会计实务处理的模糊性,使上市公司存在盈余管理空间和动机。本文以“两面针”公司2007年年报利用金融资产分类形成“年报利润突变”为案例原型,分析了IASB修订金融工具分类的科学性,并提出修订CAS22A计准则中金融资产分类的政策建议。
一、两面针公司案例简介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在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600249,以下简称为“两面针”公司),生产产品主要包括口腔护理用品、植物药、卫生纸制品、洗涤护肤用品、酒店用品、竹木制品和精细化工产品等。1999年8月,两面针公司作为发起人参股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持股9500万股,投资成本为1.52亿元,折合为1.60元/股,两面针公司按当时的会计制度将此投资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
(一)两面针公司2007年年报利润突变 表1、表2是根据2006、2007、2008年两面针公司年度报告所得到的数据。从表1中可以看出,两面针公司净利润总额由2006年的3201万元突变为2007年的62508万元,到2008年减少为526万元;从净利润变动幅度看,2007年的变动幅度为1852.8%,2008年的变动幅度为-99.2%,可见,两面针公司2007年净利润发生了“突变”现象。
(二)两面针公司2007年年报利润突变原因 从表1可以看出,两面针公司2006,2007、2008年年报中,投资收益对净利润的贡献率十分突出,分别为472.6%、141.9%、1287.64%。从表2可以看出,投资收益增长率在2007年为486.3%,也表现为“突变”。如果剔除投资收益项目,两面针公司2006~2008年将连续3年均为亏损。换言之,两面针公司2006至2008年年报盈利是投资收益带来的。即2007年净利润“突变”现象与投资收益“突变”直接相关。“投资收益”突变的原因是两面针公司处置所持有的中信证券。查阅中信证券2006至2008年年报中“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两面针公司2006至2008年持有中信证券的股数分别为45628048股、33265000股、66530000股,即两面针公司在2007年度减少了中信证券12363048股。查阅两面针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在“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第2条、第4条表明,2007年两面针公司共出售中信证券15,863,048股,实现投资收益为849,895A91.96元,占2007年两面针公司“投资收益”的95.8%。2008年度因中信证券市价大幅下挫,两面针公司未能按股东大会决议出售中信证券股票及受年初冰冻灾害及原材料、能源、人工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利润大幅度下降。因此出售中信证券产生的“投资收益”突变是两面针公司2007年度利润“突变”最直接的因素。
二、两面针公司案例分析:基于金融资产分类视角
基于两面针公司的具体案例,可以从金融资产分类的视角来予以分析,具体如下:
(一)首次执行现“利润堰塞湖”1999年两面针公司参股中信证券,按当时的会计制度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计量。2007年1月1日,两面针公司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两面针公司需要将前述长期股权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两面针公司2007年年报“会计政策的变更”,在首次执行日,对其中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部分,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151132531.75元调整增加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1026719116.59元,在调整了首次执行日的留存收益后,同时将该差额自留存收益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即2007年年初两面针公司首次执行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部分直接增加留存收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累积了1026719116.59元的“利润堰塞湖”。
(二)“利润堰塞湖”源自金融资产分类及后续处理两面针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将长期股权投资划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类。根据CAS22的规定,两类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均以公允价值计量,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持有期间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者持有期间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人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前者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直接体现在损益表中,并不形成“利润堰塞湖”,后者持有期间形成的持产利得可以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进行累积,时机成熟时会形成“利润堰塞湖”。两面针公司2007年度处置中信证券“利润堰塞湖”形成的“利润突变”应包括以下两部分来源:1999年至2006年期间的持产利得和2007年度股价上涨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两者均隐藏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项目中。表3是对2007年度两面针公司分季度分析资料:
以上数据依据为两面针公司2007年各定期报告。从表3可以看出,2007年两面针公司各季度净利润中,投资收益起着决定性作用。根据2007年半年报显示,两面针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只包含中信证券。而表3数据反映出2007年两面针各期的投资收益额增长幅度相当大。造成利润剧增的原因是,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不仅是将当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投资收益,而且把以前年度因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也全部转入投资收益,对利润造成“突变”影响。处置“利润堰塞湖”和
自然界因地震等原因形成的“堰塞湖”溃坝道理一样,下泻的洪水是“堰塞湖”累积形成的库容量,而且是在溃坝时点集中下泻,自然会形成洪峰,即“突变”现象。
(三)“利润堰塞湖”深度分析:准则之间的协调问题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一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CAS38”)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CAS22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这就形成一个CAS22与CAS38之间没有明确的问题: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首次执行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后,能否从“留存收益”项目再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项目中。两面针公司利用准则规定之间的空白,首次执行日将持有的中信证券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CAS38先调整“留存收益”1026719116.59元,同时将该差额自留存收益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两面针公司利用准则之间规范的空白,形成了“利润堰塞湖”。查阅两面针公司2007年年度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是“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即会计师事务所也默认了两面针公司的会计处理及影响。这一问题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81段有明确的阐述,“可能存在允许选择性地将存在累积利得的资产划归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随后在处置时再转结到收益表中)和将存在累积损失的资产划归为交易而持有的资产(在处置时不作结转)。”
三、IASB修订金融工具分类的政策建议
针对实际情况,IASB修订金融工具分类的政策建议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IASB修订金融工具分类的合理性IAS39和CAS22一样将金融工具划分为四类,这种分类方法明显不足是分类标准具有模糊性,容易导致会计实务处理的随意性。第一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突出划分标准是计量模式;第二类“持有至到期投资”突出划分标准是持产期限;第三类“贷款和应收款项”突出划分标准是形成方式;第四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突出划分标准是持产目的。可见,四类金融工具的划分标准不统一,导致金融资产在类与类之间的区别度小,会计实务处理中必然混乱、复杂。IASB“征求意见稿”将所有金融工具按照计量模式进行分类,其合理性有:第一,统一了金融工具分类标准;第二,能够消除金融工具计量的不一致性;第三,简化了会计实务;第四,提高了金融工具列报的决策有用性;第五,有利于减少企业盈余管理的动机和空间。因此,在IASB修订IAS39后,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也应修订CAS22,即简化金融工具分类(至少将第一类与第四类归并为一类),以实现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动态趋同。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中国障碍
一、资产证券化概述
(一)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资产证券化是指金融中介机构将流动性较低的资产,例如:不动产贷款、汽车贷款及信用卡应收账款等转换为证券形式,再转卖给投资者,使得资金得以流通。由于被转换的资产项目多为放款,属于信用创造,故又可称之为信用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其起源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不动产贷款协会(GovernmentNationalMortgageAssociation,简称GNMA)所发行的不动产抵押贷款证券(Mortgage-BackedSecurities,简称MBS)。发展之初,证券化只用于不动产贷款,到80年代中期,已经扩展到其他资产,诸如:汽车贷款、信用卡应收账款等业务。随着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的发展,这种信用体制逐渐在全球范围内确立起来,正在改变着全球的金融机构和信用配置格局。
因此,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信用体制的创新,其意义在于:资产证券化是间接融资的直接化,它打通了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通道,构建了金融体系中银行信用与市场信用之间的转换机制。资产证券化是对传统信用交易基础的革命,它把信用保证具体落实在信用因素中最客观的部分,完成了从整体信用基础向资产信用基础的转化。资产证券化综合了两种传统信用体制的优势,表现在把市场信用的资产组合功能与中介信用的投资者组合功能有利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体制上的杂交优势,降低信用交易的成本。
(二)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原理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工具,由于它具有比传统融资方式更为经济的优点,因而近年来发展迅速,被证券化的金融资产种类越来越多,证券化交易的组织结构也越来越复杂。一般来说,资产证券化过程的主要参与者有:发起人、特设信托机构(SPV)、承销商、投资银行、信用提高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托管人、投资者等。资产证券化揭示了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结构是发起人将交易的金融资产组合与发起人完全剥离,过户给特设信托机构进行运作,信托机构将金融资产经过信用评级后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确保有关资产现金流收入在不太理想的情况下向投资者的本息回报的流向仍然畅通。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运作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确定资产证券化目标,组成资产池。发起人一般是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首先分析自身的资产证券化融资要求,根据清理、估算、信用考核等程序决定借款人信用、抵押担保贷款的抵押价值等,将应收和可预见现金流资产进行组合,根据证券化目标确定资产数,最后将这些资产汇集形成一个资产池。
2.组建特设信托机构,实现真实出售。特设信托机构是一个以资产证券化为唯一目的的、独立的信托实体。注册后的特设信托机构的活动必须受法律的严格限制,其资金全部来源于发行证券的收入。特设信托机构成立后,与发起人鉴定买卖合同,发起人将资产池中的资产出售给特设信托机构。这一交易必须以真实出售(TrueSale)的方式进行,即出售后的资产在发起人破产时不作为法定财产参与清算,资产池不列入清算范围,从而达到“破产隔离”的目的。破产隔离使得资产池的质量与发起人自身的信用水平分离开来,投资者就不会再受到发起人的信用风险影响。
3.完善交易结构,进行信用增级(Creditenhancement)。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改善发行条件,特设信托机构必须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使投资者的利益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实现。因为资产债务人的违约、拖欠或债务偿还期与SPV安排的资产证券偿付期不相配合都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所以信用提高技术代表了投资银行的业务水平,成为资产证券化成功与否的关键之一。
4.资产证券化的评级。资产支持证券评级为投资者提供证券选择依据,因而构成资产证券化的又一重要环节。资产证券化的评级与一般债券评级相似,但有自身特点。信用评级由专门评级机构应资产证券发起人或投资银行的请求进行。评级考虑因素不包括由利率变动等因素导致的市场风险,而主要考虑资产的信用风险。被评级的资产必须与发起人信用风险相分离。由于出售的资产都经过了信用增级,一般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会高于发起人的信用级别。资产证券的评级较好地保证了证券的安全度,这是资产证券化较有吸引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5.安排证券销售,向发起人支付购买价格。在信用提高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公布之后,由投资银行负责向投资者销售资产支持证券(ABS),销售的方式可采用包销或代销。特设信用机构(SPV)从投资银行处获取证券发行收入,再按资产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购买价格,把发行收入的大部分支付给发起人。
6.证券挂牌上市交易,资产售后管理和服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完毕后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从而真正实现了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流动性目的。但资产证券化的工作并没有全部完成。发起人要指定一个资产池管理公司或亲自对资产池进行管理,负责收取、记录由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收入,并将这些收款全部存入托管行的收款专户。托管行按约定建立积累金,交给特设信托机构,由其对积累金进行资产管理,以便到期时对投资者还本付息。待资产支持证券到期后,还要向聘用的各类机构支付专业服务费。由资产池产生的收入在还本付息、支付各项服务费之后,若有剩余,按协议规定在发起人和SPV之间进行分配,整个资产证券化过程即告结束。
二、中国资产证券化发展障碍分析
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实践先于理论的探索。早期的资产证券化实践可以追溯到1992年三亚市丹洲小区将800土地作为发行标的物,以地产销售和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投资者收益来源而发行的2亿元地产投资券。在此以后,资产证券化的离岸产品取得了很大成功。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中集集团、珠海高速等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为中国资产证券化实践提供了成功经验。
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上尽管还没有出现实质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操作,但各方面都密切关注着这一广阔市场,纷纷推出资产证券化方案和产品构想。最引人注目的是在信托产品创新、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不良资产的证券化处理等领域的准备和开拓工作。这些产品的创新和开拓为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与此同时,必须看到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下,资产证券化实践依然面临着诸多障碍。资产证券化实践在过去十年多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可以归纳为法律制度和实施环境两方面的障碍。
1.法律制度障碍
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徘徊、间续发展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法律制度在资产证券化实践中的地位、变化和发展。资产证券化是以能在未来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为基础,以规定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合同为载体,形成一个以SPV为核心的环环相扣、严密而又完整的融资结构。我国目前在资产证券化实践中的法律制度限制主要表现在资产转让过程中优先权益的确定和真实销售的鉴定;在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证券定义、税收、会计、产品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法律政策不够完善。
2.实施环境方面的障碍
资产证券化的实施环境在这里指资产证券化运作所必需的、除了法律制度以外的实施条件。从我国资产证券化实践至今的历程看,主要的实施环境障碍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标的资产的数量和质量问题
海外资产证券化的标的资产非常广泛,包括房地产抵押贷款、银行信贷、信用卡贷款、学生贷款、汽车贷款、设备租赁、消费贷款、房屋资产贷款等资产。而我国目前资产证券化实践中有可能被证券化的资产不仅种类相对有限,而且尚不成规模。
个人消费贷款、学生贷款、租赁、证券组合等,虽然有一定规模,但现金流的稳定性和剥离性都比较低,限制了在这些资产上的证券化运作。目前,在我国比较有可能被证券化或正在进行证券化尝试的资产主要有房地产抵押贷款,基础设施收费,出口应收款,不良资产,银行信贷。尽管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和银行信贷的CDO尝试已经向证券化操作迈进了一大步,但从下表所列的资产对比可以看出,不良资产和银行信贷资产的现金流稳定性和信用能力离资产证券化要求还是有很大距离。相对而言,房地产抵押贷款,基础设施收费,出口应收款的资产性质比较符合证券化操作对标的资产的要求。但是,这些资产对全面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要求而言,在种类和数量上都非常有限。
(2)资产转让登记问题
资产的优先权益登记是中国资产证券化实践中遇到的一个实际问题。由于缺乏一个中央优先权益登记系统,因此无法确认和监管被转让资产上已有的优先权益。受让方没有客观的途径确知该资产以前是否曾经被转让给第三方,在以后转让中的受让人也无法知道第一次转让的情况。这样,以“真实出售”为基础的资产转让无法对资产的抵押权有客观的和法律意义上的确认,这已成为资产证券化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难题。
(3)证券化产品的金融服务问题
金融服务机构的障碍主要是在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服务不够,尤其是信用评级专业服务的缺乏。资产证券化产品是属于信用敏感(credit-sensitive)的固定收益产品,产品的信用评级是产品的重要特征之一,而且信用评级机构对产品的信用评级报告是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资产本身历史记录原因和对资产信用评级标准的缺乏,信用评级服务目前不能满足资产证券化发展的要求。
(4)二级市场和流动性问题
2001年以后信托业的发展和创新是资产证券化实践的催化剂,也是资产证券化实践突破现有法律制度限制的重要途径。目前,信托产品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限制是信托产品发行后的流动性问题。由于缺乏有效的二级市场,所以绝大多数的投资者只能在认购后一直持有信托产品到产品的到期日,二级市场的不足严重限制了信托产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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