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16: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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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部分学校出现流感样病例疫情,托幼机构手足口病发病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市冬春季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流感和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防止暴发和流行,保护广大群众特别是儿童、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流感、手足口病等冬春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分析流感、手足口病等冬春季传染病流行特点,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流感、手足口病等冬春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要制订防治方案,明确责任,密切与教育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抓好重点人群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组织开展流感、手足口病等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控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做好疫情监测与分析,为科学防控提供依据
疾控机构要继续加强流感、手足口病的疫情监测报告与分析工作,不断提高疫情报告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年版)》、《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2年版)》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流感、手足口病等冬春季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监测和病原学检测,特别是聚集性病例及重症和死亡病例的病原学检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病原分布情况,尽可能准确分析研判疫情趋势,为科学制订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三、积极加强病例诊治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2年版)》、《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年版)》和《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临床处置流程图(年版)》、《流行性感冒诊断与治疗指南(年版)》等相关治疗规范要求,着力提高流感、手足口病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救治能力;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思想,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各单位要加强医务人员的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培训,认真做好病例的诊治工作。对于轻症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治疗,重症病例转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四、进一步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蔓延
各镇(街办)卫生院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卫生保健人员流感、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的培训、指导和检查,督促辖区内中小学、托幼机构落实晨检制度,指导其做好缺勤登记、报告、消毒和健康教育工作,必要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停课、停托措施。各医疗机构要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重点做好门诊、急诊、发热门诊、手足口病病区、儿科、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五、进一步规范疫情报告
全市启动应急监测,各卫生院要加强辖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晨检情况的主动收集、汇总、分析,监测学生的发病情况,于每日上午10时前将监测情况通过办公系统报市疾控中心传防科汇总。各镇(街办)卫生院接到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报告传染病疫情或其它相关事件后,应及时组织公共卫生人员对报告事件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将现场核实情况报告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根据相关工作方案要求,安排落实进一步的疫情处置措施,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市卫生局。
六、加强健康宣传,做好风险沟通工作
为有效控制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加快全县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消除的工作进程,保护血防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规定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年春季查、灭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血防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查、灭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当地血防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及时研究本地查、灭螺工作,作出专题安排部署;各地要根据本地血吸虫病疫情形势和螺情,精心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组织措施,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村、单位和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安排必要工作经费,广泛组织发动干群积极参加查、灭螺活动;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春季查、灭螺大会战,领导同志要带头参加,深入现场解决灭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大会战活动,掀起新时期血防工作的新,促进血吸虫病各项防控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
血防区各地在组织开展春季查、灭螺工作中,要采用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材料、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向广大群众宣讲开展春季查、灭螺工作的重要性,宣讲血吸虫病的危害、防治知识、防控策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及时宣传报送当地的查、灭螺会战活动,努力营造人人支持、主动参与查、灭螺活动的良好氛围。各地要按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查的的有螺地带和易感环境,并按规定设立警示标志和禁牧标志;对实施药物灭螺的环境,要提前七日将灭螺的时间、具体地点、影响范围和注意事项向群众公告,使灭螺活动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确保灭螺活动有效、安全地开展。
三、严格技术指导
在春季查、灭螺工作中,县卫生、血防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技术指导工作,严格按照《查螺、灭螺工作技术方案》要求,组织做好春季查、灭螺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努力做到螺情不漏查一处,需要药物灭杀的环境不漏灭一处,查出一块,灭杀清理一块。
各地要组织群众参加专业查螺、灭螺队伍,血防机构必须做好查、灭螺人员的培训工作,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跟班作业,确保提高查、灭螺工作质量。
四、加强督促检查
按照“行政部门保密度,职能技术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深化常年强制免疫与综合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通过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全面落实畜禽集中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病普查、防疫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等措施,确保畜禽应免尽免和防疫质量,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家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仔猪副伤寒等常规疫苗免疫率达到95%以上。
(二)免疫牲畜标识佩戴率、免疫畜禽建档率达到100%。
(三)开展畜禽疫病普查,畜禽圈舍消毒面达100%。
三、时间安排
201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时间安排为:
3月1日—10日为宣传发动及防疫物资准备阶段;
3月11日—3月15日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疫苗的免疫接种;
3月16日—4月5日完成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
4月6日—4月20日完成狂犬病、猪链球菌、猪副伤寒、猪丹肺、禽出败、布病、炭疽病和鸭瘟等常规疫苗的接种任务;
4月21日—4月30日完成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强化免疫(二次免疫);同时完成自查补免迎接市局检查。
四、工作内容
以强制免疫为重点,加强综合防控,全面落实以下方面工作措施:
(一)狠抓季节性强制免疫,规范免疫操作,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的所有应免畜禽实施拉网式集中免疫,应免尽免,不留死角。确保辖区各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二)狠抓免疫标识和防疫档案的管理:要求各行政村防疫员必须认真做好免疫登记,并配挂牲畜二维码耳标,经宣传解释仍拒绝免疫和坚持自行免疫的场户,一律签订责任卡,实行风险责任自负,并请村组干部现场签字鉴证。加强防疫档案管理,确保标识,档案管理信息对应,对散养户和规模场防疫档案分类指导,分别统一制定使用规模场和散养户防疫档案,做到散养户一村一档,由动物防疫站统一保存管理。规模场一场一档,由扶术负责人指导规模场规范填写,妥善保管。镇动物防疫站统一进行信息统计和备案管理。
(三)狠抓消毒灭源和疫情普查。要求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进行统一有效消毒,防疫人员进出养殖场(户)免疫操作各环节相关器械,要严格彻底消毒,防止带菌(毒)操作,定期消毒减少面源污染。
各单位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在实行预防为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控制和扑灭,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行政村、社区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将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尽早安排,精心部署,确保实效。
近一段时间,国内一些地区手足口病、甲肝、麻疹等急性传染病疫情呈多发态势。省政府高度重视,分别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控工作,省政府专门成立了传染病防控应急指挥小组。教育部、卫生部对加强学校等聚集性人群的传染病防控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月*日,我省发现3例肠道病毒EV71感染的散发性病例,学校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为了认真落实《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省中小学、托幼机构春夏季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特别是防范农村、民办小学、民办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确保广大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和托幼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预防控制传染病流行蔓延放在学校卫生工作的首位。省教育厅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指挥小组,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厅体卫艺教处。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和托幼机构要迅速成立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部门,制定防控方案与应急预案,落实专人负责。中小学和托幼机构要建立学校、年级组、班级三级防控工作网络,牢固树立校长、园长是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充分发挥校医和保健教师的作用,将责任落实到每位班主任以及任课教师,建立起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尽最大努力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确保做到不出现患者死亡病例、不发生疾病大规模流行”的工作目标。
二、认真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根据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清理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做好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减少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的发生。二是加强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应急接种和查漏补种。三是学校校医和班主任要认真开展晨检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尤其要重视对发热、口腔溃疡、疱疹等手足口病相关症状的检查,及时掌握所在班级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实行每天晨检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四是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定期对学校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等人群密集场所进行消毒。五是发现疑似病例要督促学生家长迅速到医院就诊,对于患病学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按照医院的要求进行医学隔离或居家隔离。六是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跟踪了解学生的病情,学生病愈后凭医院证明方可回校复课,坚决杜绝带病坚持上课的现象。各地要切实将这些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一、指导思想
以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重点突破、规范管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以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第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对辖区环境卫生开展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的有效整治活动,努力塑造环境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新形象,为广大居民群众创造安全、放心、健康的生活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大力开展春季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强化日常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一是加强对小街巷清扫保洁的监督工作,坚决执行“早七时前完成大扫除,全天候保洁”制度。二是加强楼群院落卫生管理,保洁到位,垃圾清运及时,地面、楼道、阳台干净、整洁。三是加强对集贸市场卫生死角和乱摆乱放的清理整治,消除污水污物,保持辖区卫生整洁美观。四是对家禽实行圈养管理,落实禽流感防治措施,使辖区达到“六无”标准(“六无”:即无暴露垃圾、无乱贴乱画、无散养家禽、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为各类传染病的防控提供基础和环境保障。
(二)标本兼治,努力降低“四害”密度
要抓住春季这一有利时节,动员和组织辖区单位和沿街门店清理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污物,减少蟑鼠蝇蚊栖息场所,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防鼠防蟑防蚊设施建设,彻底治理垃圾、污水、污物,消除卫生死角,减少“四害”栖息场所,降低“四害”密度,杜绝以病媒生物为媒介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三)抓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充分利用四月份爱国卫生月活动,以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为载体,开展以防治传染病、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等为主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广泛宣传各种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典型症状和预防方法,以预防和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引导广大居民群众树立自我保健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最大限度地保障居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三、实施步骤
各社区要严格按照的统一安排,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进度,狠抓各个环节,高标准如期完成各阶段的重点工作。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年3月7日至20日)宣传发动阶段。在、社区层层召开动员会议,明确此次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重点,制定本街实施方案。各社区也要结合辖区爱国卫生工作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阶段:(年3月21日至4月24日)集中整治阶段。针对环境卫生存在的薄弱环节,各社区要严格按照的统一部署,结合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和各自的工作实际,细化工作内容,严格工作要求,靠实责任,落实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好整治活动,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难点问题。
第三阶段:(年4月25日至4月30日)考核总结阶段。各社区认真进行检查自评,将不定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和春季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联系工作实际,加强组织协调,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落实爱国卫生月活动和春季爱国卫生工作各项任务,为春季预防疾病工作和全省第八次城市卫生复查夯实基础。
(二)广泛发动,全民参与。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充分调动多方力量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结合“爱卫月”活动,以周末大扫除活动为契机,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调动广大居民群众参与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
春季是肺结核、麻疹、风疹、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特别是今春以来我区部分学校结核、腮腺炎等个别呼吸道疾病时有发生,且发病较往年有所上升。为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聚集性病例发生,现就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把防控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管理。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对各类疫情的监测及报告,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将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学校、医疗卫生单位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整改,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全面落实学校传染病各项防控措施
各学校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完善晨检、因病缺课调查、学校疫情报告、学生健康体检、个人卫生检查、学校食堂卫生等制度,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坚持晨检制及因病缺课原因调查,及时发现病例。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对在晨检中发现的出疹、腮腺炎肿大或发热等可疑病例要立即通知家长带孩子去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明确诊断。对确诊发病学生要动员家长对其进行家庭隔离治疗,治愈后需持二级以上医院医学诊断证明方可准许复课。二是坚持疫情报告制度。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传染病报告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要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规范(试行)》要求在6小时内向教育局及区疾控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做好传染病疫情的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及学校的消毒等工作,防止疫情的蔓延。对学校在一周内连续发病10例或聚发其他病例,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并及时开展各项防控工作。
三、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广播、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多开展户外体育活动,勤开窗通风,保持良好的室内空气环境,做到不与他人公用水杯、餐具等,特别是在疫情高发季节,尽量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或空气环境差的场所。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出疹、长期咳嗽、腮腺肿大等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治疗。
四、积极开展疫苗针对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为全面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与培训工作,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陪训,现总结如下。
1、领导重视,组织动员到位。我校领导强调举办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的重要性,保证全员培训率达到100%。
2、组织落实到位。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时间安排和考试方法。
3、培训对象:全校教职工
4、培训时间:2021年3月12日上午第一节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