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5 18:15:1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企业对外投资分析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决策权过于集中,董事会并未发挥作用 不少民营企业并没有科学设置自身的治理机构,最基本的体现就是董事会发挥不了任何作用,决策权过于集中。尽管民营企业为了顺应时展的要求设置了治理结构,可董事会的安排上却非常不合规范,成员一般都是由企业的低层管理者担任。这就直接导致了决策权过于集中,董事会上通常都是一人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其他成员几乎没有任何参与决策的机会,不难想象,这样制定出的对外投资决策难免过于主观,很容易将企业推入很高的投资风险之中。
(二)权限分配不科学,越权审批现象严重 不少民营企业在权限的分配上很不科学,越权审批现象严重。例如:公司的投资部门根据市场调研结果以及数据分析,提出投资建议,接下来应该是财务部连同相关部门进行投资建议可行性的论证,但是不少企业是由投资部在做这项工作,这就明显存在投资部权限过大的现象,极易造成投资决策不严谨、不科学。
(三)风险评估不准确,应对措施几乎空白 民营企业的经营特点之一就是机动灵活,因此,其对市场的跟随性很强,一切活动都是以市场为指引进行的,这也直接决定了其只要遇到合适的机遇,就会扩大自身的规模,从而实现效益的快速增长,毫无疑问,这种扩张过程会产生很高的经营风险。但是,当前很多民营企业的风险评估工作都开展得很含糊,评估方法不科学,评估结果不准确,而且也几乎没有任何应对经营风险的措施。
(四)外部信息严重欠缺,投资决策封闭短视 进行对外投资,自然要充分了解并分析企业各类外部信息,从而制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可是,当前很多民营企业进行投资的时候,都将眼光聚焦在企业内部,关注自身的资金以及发展战略,严重忽视了外部信息的重要性,导致投资决策封闭短视,与真正的市场环境衔接性很差。
(五)监督审计走走过场,内部控制执行力度不足 不少民营企业都是家族经营或者朋友之间合伙组建的,因此,进行对外投资的时候基本上也是几个核心人员商量讨论决定的,企业内部的监督审计部门形同虚设,根本没有任何实际的监管权力,内部控制执行力度也远远不足,这样自然会导致企业做出的对外投资决策存在很大的主观性与随意性。
二、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机制改善建议
(一)构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具体如下:
(1)增强企业领导层的内部控制理念。只有企业的领导层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才会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注重内部控制管理,才能提升内部控制的效率。因此,民营企业的领导层必须增强自己的内部控制理念,正确认识内部控制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白内部控制不但是企业法的要求,也是提升企业运营效率的有效途径。如果领导在内部控制管理中处处带头,自然能够构建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改变企业内部控制执行力度不足的现状。具体到企业的对外投资,决策是无可厚非的核心环节,如果决策错误了,那么整个投资必将变成企业的灾难。所以,民营企业的领导层必须增强自身的内部控制理念,并将这种理念带入对外投资决策的过程中。
(2)改进企业的治理结构设置。内部控制的执行离不开企业内部的组织机构,因此,想要提升民营企业在对外投资决策上的内部控制力度,就应该积极改进企业的治理结构,从而保证企业能够有条不紊地开展针对对外投资的管理活动。所以作者为其设计了图1所示的治理结构。
一是投资决策制定权。企业的投资决策制定权属于总裁办公室,由总裁直接领导,如果是重大的投资项目会召开投资表决会,代表投票审议。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总裁拥有最高的否决权限,也就是如果总裁投了否决票,那么不论其他代表的投票情况如何,该投资决策都不会获得通过。
二是投资决策辅助组织。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直接由董事会领导,其工作职责就是评估企业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并从企业外部聘请业内专家进行投资可行性的相关研究;同时也会在企业内部挑选一部分专家参与到评估过程中。
投资决策委员会具体的组织设置见图2。
(3)按照规范的对外投资决策流程操作。一是提出投资建议。民营企业的投资部门应积极寻找适合的对外投资机会,并通过周密的调研以及数据分析,考察项目的可行性,将认为有意义的投资整理为投资建议提出来。二是论证投资建议。为了让论证工作更加客观科学,民营企业需要分离这部分权限,由与投资部门没有直接关系的部门论证投资的可行性。为了更好地核算项目的经济性,论证工作可以交由财务部门的投资分析小组跟进。当然,如果是金额巨大或者对企业发展影响深远的对外投资项目,则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到论证工作中。三是投资立项。如果是金额巨大或者对企业发展影响深远的对外投资项目,要根据企业的投资立项程序推进,并由总经理决定是否立项。但如果是规模较小或者金额不大的投资,则可以尽量简化投资决策的程序,建议可以将立项的权限交给财务部。四是评估投资项目。民营企业的投资决策是以投资项目评估报告为基础进行的,因此,评估投资项目的过程至关重要,其直接决定着对外投资决策的有效性。民营企业在评估投资项目的时候,应该从多角度入手:合法性、可行性、经济性缺一不可。五是投资决策。民营企业需要适当下放投资决策的权限,从而提升决策效率。如果投资金额较小,则可以授权投资部门直接决策,不过需要进行相应的备案,以便企业高层随时了解对外投资的具体情况;如果是金额巨大或者对企业发展影响深远的对外投资决策,则需要由总裁办公室做出最终决策。
(二)完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 具体有:
(1)完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一是规范决策制度。民营企业的对外投资决策通常都是由几个业务上存在关联性的部门或者领导层管理人员共同做出的,规范决策制度能够更好地控制决策行为,提升各部门以及管理人员在决策过程中的警惕性与主观能动性;同时,明确具体岗位的责任以及权限。民营企业要确保所有的对外投资决策都严格按照制度的规范执行,从而使所有投资项目都经过科学、严谨的评估。企业最终会在若干方案中选择最适合企业运营实际与发展战略的。
二是专家参与制度。对于投资项目来说,可行性研究是绝对的重中之重,其结果直接决定着对外投资决策。因此,出于提升决策正确性的考虑,企业必须严格控制评估结果的有效性。企业可以使用专家参与制度,也就是在进行决策之前,让专家参与到项目可行性的研究中来,综合评估项目的各项指标。专家的专业知识以及投资分析经验,能够帮助企业发现投资方案中隐藏的问题,从而提升投资决策的稳健程度。
三是决策论证制度。为了保证投资决策的正确性,民营企业可以建立决策论证制度。具体的制度执行则需要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投资项目评估小组、员工代表等共同参与。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员工代表的参与至关重要,其有效显示了企业对员工知情权以及监督权的重视。建立决策论证制度不但能够降低决策失误的几率,还能帮助决策者争取更多的支持,同时获得更多、更有效的投资项目决策信息。
四是决策评估制度。这项制度不但能够检验对外投资决策的合理性与科学性,还能有效反映对外投资的具体执行成效。所以,决策评估制度对于民营企业的对外投资决策是最重要的总结。实施这项制度的时候,民营企业需要注意保持制度的独立性,根据制定的统一标准,全面检验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这样不但能科学客观地评估投资收效,还能发现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调整投资决策细节,进而改善投资收效。
(2)完善对外投资决策流程。一是决策流程的完善。民营企业若想提升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就应该依照科学的流程进行决策。出于这种考虑,民营企业可以按照图3所示的流程进行投资决策。
二是应急流程的完善。企业的经营环境不可能总是一成不变的,而且企业自身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因此,为了更好地应对市场需求变化、把握投资机遇,民营企业需要制定并完善决策的应急流程,一旦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了不可预期的突况,则可以马上按照应急流程的指引进行应对。
(三)完善对外投资决策风险防控机制 具体如下:
(1)以流程控制为基础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一是风险评估。为了更好地评估投资决策风险,民营企业需要加强与企业外部专业风险评估机构的业务联系,并构建与这些机构间的信息传输渠道,从而确保对外投资决策方式科学、风险评估有效。企业可以组建专门的风险评估小组直接了解被投资方的各项运营以及资信数据,并深入探讨关于投资的相关事项,从而掌握投资项目的潜力、市场发展前景、被投资方的综合管理能力与水平等。另外,还应加强和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沟通,随时向他们了解一些投资项目的细节信息,从而科学评估投资决策风险。
二是分析投资决策资金与财务指标之间的均衡性。民营企业进行对外投资肯定会产生一定的财务风险,导致这些风险的原因有很多,具体有:利率变动、现金流不足等。企业的财务部论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时,需要按照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的各项财务指标,并综合考虑企业的资金融通选择,量化投资产生的财务风险,并分析投资决策资金与财务指标之间的均衡性,进而论证投资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三是评估投资决策的法律风险。民营企业需要重视对外投资决策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因此,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应该安排法律专业团队复审整个投资方案以及附属文件的合法性。法律专业团队的成员都是拥有丰富经验的职业律师,对于投资决策领域的法律风险非常熟悉,复审文件的过程中,他们能够帮助企业发现投资协议以及相关文件中存在的漏洞,并找出那些会损害企业正当权益的协议条款,有效降低企业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2)构建投资再评估再决策流程。当今的市场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因此民营企业进行的投资所处的环境也每时每刻都发生着变化,投资之前进行的系列评估与实际投资过程的真实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区别,因此,企业应构建投资再评估再决策的流程,从而及时调整投资决策。这样即使投资失利了,也可以将企业的损失降至最低。具体的投资再评估再决策流程见图4。
(四)建立高效的信息传输渠道 具体有:
(1)构建对外投资决策管理系统。民营企业想要提升自身投资决策的有效性,提升投资成功的几率,就需要构建对外投资决策管理系统,借助系统规范信息的传递与共享,并提升信息的传输速度。企业应该安排专人及时更新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各项信息,从而为决策制定者提供最新、最全面的决策信息。
(2)建立更为顺畅的沟通方式。一是建立起企业员工之间的信任感。民营企业的领导者需要让全体员工意识到:企业是一个整体,每个人都是企业的一部分,只有企业发展得更好,每个人才能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大家同为一个企业的员工绝不是竞争对手,而且亲密无间的合作者,应该给予他人充分的信任。这样能够有效推动员工之间的沟通行为,从而让投资决策工作变得更加顺畅。二是提升部门之间的配合程度。民营企业的领导者应该组织企业中凡是和对外投资决策有关的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各部门介绍自己的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当前工作中的难题,从而提升不同部门的了解程度,一起探讨解决难题的办法。借助这种方式,能够加深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理解,从而提升部门之间的配合程度。三是充分利用网络沟通的便利性。民营企业按照实际的对外投资种类,可以构建针对性的网络交流群,把涉及投资决策的部门以及员工都加入群中,这样不但可以让这些人员变得更加亲近,还提升了他们之间沟通的效率;此外,还能在发现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与他人交流,减少信息传递需要的时间,从而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民营企业根据投资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需要的情况下,还可以组织这些人定期召开网络交流群会议,大家分享工作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并分析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升决策的时效性。
(五)建立对外投资决策监控机制 民营企业需要授权审计部对投资决策进行监控,从而保证投资决策的各项具体操作符合相关法律以及管理规范的要求。具体工作中,审计部需要对投资决策进行全程的监控,从而保证投资决策的规范性。另外,审计部还应做好对部门员工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避免出现审计部员工和投资决策者私下联合舞弊的现象。基于此,企业必须重视审计部员工的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不符合企业要求的坚决不予录用。
参考文献:
[1]张红:《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年第16期。
[2]郑明贵:《海外矿业投资决策系统要素分析》,《现代矿业》2012年第6期。
[3]金闻:《集团公司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研究》,《现代商业》2010年第7期。
[4]王建坤:《浅谈对外投资风险与防范控制》,《涟钢科技与管理》2008年第4期。
关键词:小岛清模式;日本跨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2
一、小岛清模式
在1977年日本著名跨国公司理论著作《对外直接投资论》中,小岛清对日本式对外直接投资进行分析,形成“边际产业扩张理论”。该理论是对H-OCS模型的继承和发展,认为在自由贸易条件下的国际贸易应考虑在实际生产中生产要素联合投入。小岛清模式对李嘉图比较成本贸易理论发展,认为应利用国际分工和资源配置,将在本国处于劣势地位的行业转移到国外。
小岛清基于1966年美国弗农教授提出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进行行业间比较利润和比较成本分析,由于同种产品在不同国家处于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利用国际间的交叉投资,得出了边际产业扩张理论的基本观点。[1]
二、日本跨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分析
(一)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环境分析
日本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状况受到其独特的环境影响,可以从主客观进行分析
1.客观环境
日本地理位置特殊,处于重要的海上交通线上,但另一方面日本资源缺乏,国土面积狭小;外商投资规范,为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创造条件。
2.主观环境
日本政局相对稳定,政策支持。经济发展平稳,制造业水平高,劳动力素质高,日本科学技术水平高,但市场活力有限,并经常性出现日元升值、通货膨胀现象,由于日语的自闭型导致“加拉帕戈斯化”,日本对外直接投资便成为解决过剩生产力、开拓市场的有效途径。
(二)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状况
根据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活跃度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1951-1967年,日本对外直接投资额处于起步阶段,对外投资总量仍然处于低水平;1971-1977年进入发展阶段;1981-1989年为扩张时期;1991年至今整体处于调整阶段,其中1991-1999年对外直接投资处于徘徊阶段,2000年至今经过调整,进入恢复和发展的新阶段。
表2.2.1 1965-2011年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情况(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JETRO
根据表2.2.1,整体来说,日本制造业对外直接投资占总投资的50%以上,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当年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增速放缓。从横向来看,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多集中在机械工业、能源产业等行业。
(三)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特征
日本跨国公司将国内的劣势产业转移至其处于优势的地区,选择的对外直接投资的东道国多为发展中国家,其战略目标就是获取更多的海外廉价原材料、劳动力和广阔的市场。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第一,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数额巨大。据日本银行统计,2013年日本对外投资高达1,177,265 亿日元,日本对外投资的项目平均规模大幅增加。
第二,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类型多为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导向型。在资源开采方面的对外直接投资比例高于其它任何国家,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为确保资源的稳定供给。从表2.2.1和图2.2.1来看,对制造业的投资集中在机械工业和能源工业,这源于日本资源匮乏,劳动力不足。
第三,日本对外直接投资集中在发展中国家。由于日本将国内的劣势产业转移,其国内劣势产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资源集中型、环境污染型,其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区结构以亚洲发展中国家为主。
第四,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充分发挥政府和经济组织的作用。一方面,日本的集团投资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即许多日本企业,通常是贸易公司在政府机构协助下,联合起来共同对外进行投资[2]。另一方面,日本的对外直接投资更多地采取和东道国合资的方式进行,顺应东道国制定的经济贸易政策。
三、日本跨国企业对小岛清理论模式的应用
日本跨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受小岛清模式的影响极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小岛清基于国际分工的比较成本原理,表现出日本式对外直接投资的特点。美国式对外直接投资强调将国内优势产业的对外转移,属于替代型的逆贸易导向性投资,而日本式对外直接投资强调夕阳产业转移,属于互补型的顺贸易导向型投资。
2.小岛清理论证明日本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属于自然资源导向型和生产要素导向型的综合。日本绝大多数直接投资集中于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在东道国采取分享产品或贷款买矿的“开发进口、长期合同”的方式进行[3]。
3.日本跨国公司将其处于劣势的边际产业转移,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通过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为本国优势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原材料、劳动力、资本;通过产业转移给相对落后的东道国提供了比较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东道国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参考文献:
[1]陈恒,王蕾.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扩张论评介[J].商业经济,2008(12):32-54.
[2]Matthew A. Cole, Robert J.R Elliott. Globalization, firm-level characteristics and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 study of Japan [J].ScienceDirect,2005(10):312-323.
关键词:外投资;保险制度;立法体系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4-0278-02
根据《人民日报》2005年1月20日的报道,2004年我国企业“走出去”发展的业务规模迅速扩大,非金融类累计海外直接投资达350亿美元,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营业额分别超过1000亿美元和300亿美元,业务遍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20多年来的发展实践已经证明,中国具备强大的参与世界经济发展的潜力和能力。但在对外开放的实践中,由于我国一直以引进外资为主,因此我国投资法中涉外的部分以调整外商来华投资为主,外资立法严重失衡,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几乎是一片空白,这就无法为我国的海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因此,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亟待建立并完善。
1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概述
所谓海外投资保险制度(Overseas Investment Insurance scheme)是指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一种特殊的非商业性的保险制度,具有浓厚的国际政治色彩和官方性质,是一种国家或政府保险政治风险的制度,与一般的民间保险是截然不同的。
第一,承保主体及对象。海外投资保险的承保主体是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其承保主体即海外投资保险机构具有官方性质,其承保的对象仅限于私人海外直接投资的政治风险,主要包括货币汇兑险(或称禁兑风险)、征用险和战乱风险。
第二,承保目的。其承保目的不在于营利,而在于保护海外投资,促进本国经济发展,提升本国国际竞争力和地位。
第三,承保意义。与一般私人保险不同,其承保的主要意义不在于事后的补救而是在事前的预警和防范,尽可能使风险事故不发生。
第四,承保中的代位求偿权。针对海外私人投资的特殊性,政府之间在签订双边投资保证协定时均对代位求偿权进行了规定。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因此成为本国保护私人海外投资的国内法制度,也是国际投资保障的重要制度之一。
这种制度是美国于1948年在实施马歇尔计划过程中首创的,是投资者母国为了保护本国国民在国外的投资安全,依照本国国内法的规定,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实行的一种以事后弥补政治风险损失为目的的保险制度。自从1948年美国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以来,日本、法国、德国、挪威、丹麦、澳大利亚、荷兰、加拿大、瑞士、比利时、英国等国家也先后实行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不仅发达国家如此,发展中国家与地区也于七、八十年代开始为本国本地区的海外投资者提供政治保险。
2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在我国的现状及立法原则
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始于80年代末期,此后逐渐发展壮大,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但总体而言,只能说尚处于初级阶段,与我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相比,更是处于严重滞后状态。我国理论界对于中国海外直接投资保险制度理论的探索远远落后于中国改革开放及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落后于中国日益融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客观经济发展态势,人们的思想观念也还不能适应中国开展海外直接投资的需要。
在鼓励和保护积极拓展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同时,如何从法律上对其加以保护,也是现实且必须解决的问题。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保险方面主要依赖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和条例,尚未有效的法律依据来规范海外投资的促进和管理。目前我国调整海外直接投资的法规主要包括:(一)国内法方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受国务院的委托于1985年2月制定的《关于在国外开设非贸易性合资经营企业的审批程序和具体管理方法(试行)》、外汇管理局于1989年3月和1990年6月分别颁布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计划委员会于1991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但这些法规只是从不同的角度针对海外直接投资的某一方面而言的,关于海外直接投资的法律保护问题则没有涉及。(二)国际法方面:我国自1982年起已先后签订了60多个双边投资协议,并于1988年4月签署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但我国更多地承受了作为资本输入国的义务,其着眼点主要在于改善我国投资环境,更多地吸引外资流入我国,而不在于保护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同时,由于我国国内没有相应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与这些双边协定相配合,使得协定中关于我国海外直接投资保护的规定更多地限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实际效用。实践中,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对上述公约的利用也非常有限。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立法的原则,应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保持一致,即在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立法时,必须坚持维护国家的经济,包括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对外国公司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的管理监督权,同时,贯彻尊重国际惯例的原则。此外,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既定的国策,中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立法的原则应该是:鼓励并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对外投资;对外投资必须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对外投资必须维护市场秩序;必须维护投资者正当权益等。
3 建立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体系
建立和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体系有助于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护立法,亦有利于促进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因此,我国应根据已与他国签署的有关双边投资协定与多边投资条约的规定,借鉴美、日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按照我国国情建立相关的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以加强对海外投资的优惠和鼓励措施。
借鉴美、日等国经验,我国也应结合自身国情建立海外直接投资保险法律体系。在建设这一体系过程中,我国需建立专门的中国境外投资保险公司来执行承保业务。该机构应当反映我国政府的对外投资政策,并依照《对外投资保险法》设立,由对《外投资保险法》明确其主要目的、权利义务。我国境外投资保险公司应当为国务院政策指导下的一个机构,其组织结构参照《公司法》和《保险法》成立,为股份制形式。在确立承保对象上,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应当尽量扩大范围,不仅包括企业法人,还应当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和其他非法人经济组织。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公司对境外投资担保的签发应当进行投保人资格、投资项目和东道国三个方面的审查。对于合格的投资者应当采用“资本控制论”的形式,如可规定,依中国法律设立的法人等经济组织,本国公司或合伙人须持有多数股权,才可取得承保资格等。对投资项目的确定,我国应要求除依照国内法律、规定外,还应由投资者获得东道国对该项目的批准。在争端解决上我国还应对《对外投资保险法》的解释与适用、合同的解释、索赔以及代位求偿等问题在立法上做严格规定,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外,为促进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发展,我国政府还应当与更多的对外直接投资的东道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的投资协议,以维护我国对外投资者在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以及投资安全、国有化补偿、资本撤出与利润汇回、解决争端等问题上的利益。
3.1 在国内法体系建设方面,应做到
(1)制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及其实施细则。《海外投资保险法》应就国家对对外投资的态度、对外投资的主体及权利义务、投资国别产业选择原则、投资方式、组织结构、信贷、外汇管理、保险、海关、商检、信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进行法律规范和指导。同时结合我国海外投资的具体实践,从保险制度形式、承保机构、被保险人、保险对象、承保范围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2)进一步完善海外投资保险国别、产业方向指导目录的制定工作。应依法选择与我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及签订双边或多边保护和促进投资协定的国家、与我国经济互补性较强的国家、我国主要贸易伙伴国以及周边友好的国家,将其列入目录。投资产业的选择既要考虑我国产业结构、比较优势、国民经济需要,又要考虑东道国吸引外资的重点领域、市场特点和投资环境。2004年,商务部和外交部联合了第一期《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有了个很好的开端。以后还应将这项工作以法律形式制度化,以便更好地起到政府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3)制定颁布与对外投资保险法律规定配套的财税、外汇、信贷、海关、商检、统计、资产管理、外汇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法规。企业对外投资需要得到国家的支持和规范,国家应放宽信贷、外汇管理权限;国家建立对外投资基金,为企业对外投资提供资金支持;税收方面应给海外企业一定年限的税收减免,以扩充企业资本金;按国际惯例建立对外投资保险制度,对投保的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及其收益因东道国征收、战争、汇兑限制以及政府违法等政治风险造成的损失给与赔偿;简化审批对外投资企业人员出境手续,允许办理长期有效的出国任务批件,允许企业自行决定办理工作所在地长期居留证等。
3.2 在国际法体系建设方面,应做到
(1)国家应抓紧同尚未签约国家和地区签订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司法协助协定、经济合作协定、贸易投资协定、社会保险协定等政府间协定。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国际多边投资框架谈判,在推进贸易投资间自由化进程中维护我国利益,为我国企业对相关国家投资开辟通道。
(2)公布并宣传我国与其他国家已签订的双边或多边贸易保护和促进投资协定的内容,以方便国内企业了解掌握,在向这些国家投资时,利用协定内容维护自己的权益。
(3)整理公布海外投资的国际惯例,并对我国企业在对外投资时如何适用国际惯例提出指导意见,供企业对外投资时查阅参考。
(4)运用国际投资冲突解决机制,维护我国投资者正当权益。政府应营造对外投资的良好法制环境,这是对外投资保险法律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引导理论界加强对我国对外投资保险法律体系建设的研究,多出成果;立法机关要增强对外投资保险立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立法进度,注意结合实际,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经验,提高立法质量;有关行政机构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转变职能,转变做法,提高办事效率;司法机关也要深化改革,提高素质,公正司法。政府也应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对外投资法制建设的过程,应鼓励企业相关工作人员通过适当渠道和形式把对外投资保险法的立法及其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国家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及法律理论界保持经常的沟通,提出意见或建议,推动我国对外投资保险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政府应引导全社会要像营造鼓励吸收外资环境一样,共同营造一个支持对外投资的法制环境。4 结语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势在必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以国家为后盾,减少了海外投资者的风险,使海外投资更具有保证和安全。在建立该制度时,应该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特别是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在
此基础上,适当借鉴和吸收许多发达资本输出国所实行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所建立的国际投资保险制度之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一般作法。这样就可以尽最大限度地使我国拟建立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投资保险制度接轨,自建立伊始就能切实、有效地发挥鼓励和保护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吴勤学.中国海外直接投资理论与实务[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
[2]杨海.中国企业国际直接投资分析[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3]卢进勇.入世与中国利用外资和海外投资[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
[4]林德木.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构建[J].亚太经济,1997,(3).
[5]张有亮.从国际投资保险制度看我国投资保险的完善[J].政法论坛,1995,(5).
[6]胡盛涛.海外投资制度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立法的思考[J].政法论坛,1995,(1).
[7]陈永平,梁桂青.论加入WTO与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J].中南民族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1).
[8]蔡建宇,陈琳.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设想[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3).
[9]吴智,刘程.“走出去”战略下海外投资政治风险的法律防范[J].湖南社会科学,2004,(3).
[10]刘亚军.论中国海外投资保险的制度模式选择[J].宁夏社会科学,2006,(5).
[11]熊志根.关于我国海外投资保障制度的若干问题[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
[12]余劲松.国际投资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13]项本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决定因素与经济效应的实证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一、投资活动的类型
首先,本文是研究企业投资活动的,也就是微观投资活动。这里的投资活动是一个投入到产出的可能获得未来回报的过程,是一个现金流进与现金流出的过程。收回投资和取得收益就是负投资或者说负投入,也是属于投资活动的一部分。投资活动一般简称为投资。然后具体分析各个类别。本文基于投资对象为基础进行投资活动的类型化分析。投资活动的类型见表1。
企业的投资活动,或者微观投资、广义投资,首先分为内部投资和对外投资。对外投资,或者说狭义投资,分为金融投资和珍贵物品投资。如不特别指出,投资就是狭义投资,就是金融投资与珍贵物品投资。对外投资对于非金融企业来说是投资,对于金融企业来说是经营。金融企业,特别是金融中介是以投资作为经营业务的。金融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广义债权投资,其中广义债权投资分为债权投资和准债权投资。金融投资还可以分为经营股权投资,非经营股权投资与交易性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分为货币资产投资,交易性债权投资与信贷资产投资。非经营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构成了非经营金融投资的总和。珍贵物品投资分为投资型和收藏型两种。下文具体分析投资类型和提出财务会计的改进建议。
二、内部投资分析与财务会计的改进
(一)内部投资的分析 所谓内部投资,关键的落脚点在经营上,企业内部投资就是企业的经营活动,无论对于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只不过,对于非金融企业不是主营业务而已。本文认为这就是经营活动,是企业的投入产出活动。投入就是企业自己生产和外部购买的总和,产出就是收回投资,获取收益。财务会计上,内部投资一般是简称为经营活动。
(二)企业现金流量表的改进 在企业现金流量表里,有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是把固定资产和对外金融投资都加进去。其实,这种划分并不合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购置和一般原材料的购置目的是相同的,都是企业的投资经营,准确的说就是经营活动,对外金融投资才是狭义的投资活动。所以,本文的建议是在微观领域,只把对外金融投资作为投资处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购置作为企业的经营活动处理。笔者建议在以后新的会计准则中,一定要把这两个活动的现金流量分开处理。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关的现金流合并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表留下金融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表。这样,很容易出现企业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小,甚至是负值,因为购置或者自产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支出很大,回报要在多年间体现。但是,这并没有关系,因为现金流量分析不是企业利润分析,而是企业的现金分析,至少这能够更真实反映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采用间接法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时候,需要相应调整方法,因为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支出记入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另外,企业可以设置自己内部的现金流量分析,作为内部管理企业使用,这是管理会计的范畴。如:可以把企业的内部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单独列出来,形成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现金流量表。外购的就是外购的现金流出,自产的就是自产付出的人力与物力资源的现金流出。企业内部管理会计中可以形成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现金流量表,这相当于企业资产组的现金流量表。这些都是内部投资,不是金融投资。
三、金融投资分析与财务会计的改进
(一)金融投资分析 企业的对外金融投资是企业付出代价,取得其他主体的股权或者债权(债券,贷款等),签订衍生品合约等金融资产,从中收取利息或者分红,转让收益等。投资金融资产的投资就是对外金融投资,最基本可以分为是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金融资产属于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金融资产总是对应广义负债方的。这里要特别解释“广义负债”的说法。一般的债权对应债务是没有问题的,股权就相当于对应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相当于是企业的永久负债。这是一个形象的说法,所有者权益某种程度上也是企业的一个类似负债一样的负担,在企业破产清算时也是要把偿还债权人以后的剩余资产还给股东的。所以,所有者权益是一种类似于企业的永久负债或者永久债券的东西。虽然,现金货币在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中有对应的负债科目,但货币并没有利息收益,所以持有货币资产,不认为是投资,这是一个例外。企业存款是对应于商业银行的负债,是有利息收益的,所以不仅是金融资产,而且持有存款就是金融投资。所以,债权投资可以分为存款债权投资和非存款债权投资。
最后分析衍生品金融资产。金融工具分为基础金融工具和衍生工具,衍生工具不一定就是金融资产。衍生工具的特征是:(1)价值随不相关的变量的变化而变化;(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者很少初始净投资;(3)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并且结算是以金融项目结算。但是,不管如何,衍生工具都是零和博弈。期货合约的双方是互补的,双方都可以认为是投资者,持有或有资产,可能营利,也可能亏损。理论上金融资产与负债权益可以完全冲销,但是由于金融资产有时会提取坏账准备,负债有时会增加预计负债。但是,调整这些内容以后,那就是可以完全冲销的。在国家金融统计中,衍生品金融资产往往没有统计。
(二)股权投资分析与改进 股权投资泛指以公司股权,合伙企业份额等的名义投资,甚至是以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参与企业,共担收益,共担风险。所以,以确定性价格回购的回购协议一般不认为是股权投资。股权如果附带上对赌协议等条款,可以分开处理,一部分是股权投资,一部分是或有事项。债权如果附带上对赌协议,可转换等条款,同样也是分开处理。股权投资分为经营股权投资和非经营股权投资。经营股权投资,简称经营投资,区别于投资经营,落脚点在于投资,而且是金融投资。经营投资是一种形式上是股权投资,真实目的是经营活动的方式,就是中间性组织的方式。中间性组织在本质上一种以权威命令机制和价格机制为协调机制的协调经济活动,是市场和企业的相互渗透。中间性组织就是介于市场与企业之间,可以有虚拟企业, 战略联盟,企业集群,企业集团,特许经营,企业网络等方式。 笔者认为, 实质重于形式是会计学很重要的原则。 所以, 经营投资, 从真实目的上看,是经营活动;但是会计上看,投资采取了股权形式就是实质。这个时候形式就是实质, 并没有违反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形式上是金融投资,真实目的是经营活动的方式也是投资的方式。 只不过,这种投资往往不以转让为目的, 而是一直持有下去。 股权投资基金(PE)和创业投资(VC)虽然会长期持有并参与管理, 但是最终还是往往以转让为目的。
经营投资的机构投资人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是企业集团,共同控制的企业,共同影响的企业等。经营投资的个人投资人往往是企业创办人,或者是企业长期经营人,实际控制人等。经营投资一般不以转让股权为目的,但是也可以转让股权,关键是不能开展连续性的以转让股权为目的的投资活动把投资当成自己的主营业务。类似企业转让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收入,一般的非预料的转让经营股权投资的收益,建议计入营业外收入。
长期股权投资加上企业合并,目前是最复杂,最难以掌握的会计准则。总的来说,长期股权投资的问题就是太繁琐。金融资产的分类趋向是简化。金融资产目前在新准则中分为四类,金融危机过后,国际新准则的变化可能是会把金融资产分为两类。股权投资应该借鉴。可以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两类,就是经营的股权投资和非经营的股权投资,两者的收益方式是不一致的,一个应该是计入营业外收入,一个应该是是计入投资收益。经营投资就是以中间性组织参与被投资企业经营的投资活动,而非经营股权投资则是投资时间较长,长期仍以转让为目的,这就是创业投资的范畴,而短期持有的股权投资则是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范畴。
(三)混合性投资分析 混合性投资就是投资中有金融投资与投资经营的混合。本文以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为例,分析涉及实物投资经营的方式。房地产投资信托一般有是权益型,抵押型,混合型。权益型的REITS就是房地产投资信托直接持有物业,一般采用三种基本的结构形式,传统结构,扇形合伙和下属合伙结构。后来又衍生出合股结构和纸夹结构。本文只分析前三种类型,其他类推即可。传统结构就是REITS直接拥有房地产资产经营,扇形结构是REITS作为普通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然后由合伙企业拥有房地产经营。
本文认为这些形式都是自己经营。出租房地产业务属于房地产业,是属于实体经营的范畴,不是纯粹财产收入。这些营业收入是要计入GDP的。“自有资金的贷款,由于不是金融中介活动,因而不能视为服务的生产,所以自有资金的贷款收入也全部属于财产收入;买卖股票和不动产的收益属于资产的持有收益;这些均不能计入企业的产值。唯有自有资金购置的房屋,用于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服务收入,可计入产值”。传统结构产生服务收入基本没有争议,扇形结构与下属合伙机构采取有限合伙形式,REITS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与REITS相当于一个中间性组织的关系。真正的经营者是普通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普通员工,支付给普通合伙人的报酬是不计入合伙企业本身的产出中。如果没有合伙企业普通员工,合伙企业相当于一个空壳企业,担负生产任务的是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的报酬中有工资和利润的成分,企业活动是相当于外包给了一个普通合伙人来完成,普通合伙人不是投资者。即使是有限合伙企业改为公司形式运作,普通合伙人的管理公司变成经理人,那么这个管理人也还不是投资者。现实中,很少有人会把管理人当成是投资者,最多只能称其为人力出资者。本文认为,人力出资或者说人力投资,不是金融投资。
所以,权益型的REITS不是专门机构投资者,是实体经营者而已,只有在其转让房地产的时候,取得的回报才是投资回报。本文建议:作为专业机构投资者,不要从事投资经营,应该从事专门金融投资活动。这样,便于产业划分清晰,也便于国家统计核算。所以,建议权益型的REITS将来不要采取直接持有房地产。虽然,可能还是会出现第一大类的中间性组织的情况。但是在中间性组织这种情况下,专门机构投资者,还是做纯粹金融投资的。如果机构投资者直接持有物业,就是投资经营了,不是纯粹的金融投资了。
中国目前没有REITS,但是也有一些关于投资房地产的文件,如:《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在文件的第十三条指出保险资金可以采用股权方式投资不动产,采用债权方式投资不动产,采用物权方式投资不动产。这里的物权方式投资不动产就是类似权益型的REITS直接持有物业。这样的话,保险公司就变成兼营房地产服务,而不是真正的投资。本文建议,在以后的文件中,能把房地产服务和房地产金融投资区分开来,避免企业直接持有物业。
(四)准债权投资分析 企业可以通过协议购买项目未来利益权的方式来投资。未来利益权可以分为是未来收入权和未来物权。项目未来收入权本身可以有很多种细化的方式,比如可以是项目现金流产生的收入权,项目所在企业的利润分配权,项目所在企业股东的分红收益权等。如果项目是一个人力资本,那么经济主体还可以是与该人力资本签订合约,通过现在投资人力资本,分享人力资本未来的收入。这种未来收入权其实不是债权也不是股权投资。但是,它类似股权投资,更类似债权投资。在会计学界,法学界,已经很多人讨论过这个形式。而且,实务中也出现了这种形式的投资,比如高速公路收费权,公园门票收入权,股票分红权,音乐人唱片的未来收入权等。针对实务与学术情况,本文认为把它称为是准债权投资为妥。
未来物权一般是将来的特殊实物比如精密仪器,艺术品等,还可以是无形资产比如知识产权等。经济主体投资希望得到的是未来的一些特殊实物。但是这不是金融投资,也不是准债权投资,而是直接持有实物再获取收益。这在形式上不是狭义投资,真实目的是投资。本文认为,不要混淆企业通过初次生产获得的未来收入权和转让的未来收入权。初次生产获得的未来收入权可能是企业自己拥有资产组产生收入,可能是企业只是有经营权的情况下再产生收入,可能是项目对社会公众不收费,通过政府每年所支付的款项收回该项目付出。对于初次产生的未来收入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学界还不统一,这里要简洁提出转让未来收入权的会计处理建议:出售收入权的主体可以是形成递延收益,购入收入权的主体是形成了递延费用。未来收入权是期待利益,未来收入权可以转让。它与债权有很大的相似性,是一种类似金融借贷的业务,是一种融资行为。如果是未来收入权是时间很长的,类似于融资租赁的关系,那原先企业可以考虑把产生收入流的资产转移出去。
(五)人力资本投资的问题 个人的投资概念更是混乱,个人购买金融资产是投资,甚至购买房地产也是投资,更甚至还有投资教育等说法。 舒尔茨最早提出了人力资本投资理论,后来在宏观经济研究与微观经济研究中, 都是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本文认为,人力资本天然属于个人所有。个人对自己投入教育培训,其实就是一种投资经营,而不是金融投资。个人的投资经营比如教育等, 是为将来更好的产出,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类似企业的经营行为。
在企业中,也会有很多培训和教育投入。这些投入不管是形成人力资产科目,还是形成人力资本投资科目,还是待摊费用,都是类似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一样,是投资经营,所以也是企业的经营活动。所以,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对于自己或者自己员工的教育等投入,是一种投资经营,不是金融投资。
至于前文提到企业可以与某人约定,投资某人资金,然后分享某人的未来利益权。未来利益权可以是未来收入,可以是某人将来的知识产权。这种所谓的投资,其实不是人力资本的投资经营,因为投资者并没有对某人有雇佣关系,某人不是投资者的员工。这其实就是前文的准债权投资。因为人不能作为企业一样有股权,有企业所有者,所以要投资个人,只能是投资某人的未来利益权,或者雇佣某人,来达到目的。
四、珍贵物品投资分析与财务会计的改进
(一)珍贵物品投资分析 珍贵物品正好在SNA中有分类。SNA中生产资产下面分为固定资产,存货和珍贵物品。珍贵物品包括贵金属,宝石,古董和其他艺术品,珍贵物品基本上不用于生产与消费,但他们具有显著价值,预计能够保值或至少不下降,一般作为贮藏价值的手段。
关于珍贵物品投资的理论,其实在几千年前的《管子》中就提出。管子认为,财富越富庶的人,所藏之物便越是与经济生活无直接关系,财富越少的人,所藏之物便越是为经济发展所需。如果富豪储藏宝物去炫耀,去炒作,但是与国家经济产业没有大的关系,这是允许的,甚至可以鼓励。笔者认为这也带动了相关产业,比如拍卖业,中介服务业等。但是,很多企业都有对外投资倒卖实物的经历。甚至是一些企业采取设立空壳企业,空壳企业里持有大宗商品或者是房地产之类,通过倒卖企业来间接倒卖实物。对此类业务的处理,笔者认为,对外直接和间接的实物投资都是应该严厉禁止的。当然国家应该管制企业对涉及国计民生的一般实物的投资行为(即是囤积行为),比如大宗粮食产品,工业用品等。允许企业有一些非预料的对外转让实物资产;允许企业采取风险管理的方式,来适当囤积一些投入品,但不是以倒卖为目的。
一般情况下,一些珍贵物品如艺术品,古董文物,名酒等可以成为投资的对象,然而,有些时候,一些非珍贵的实物(特别是实物证券)也可以成为投资对象,如门票,仓单,货单等。这些特殊情况的实物投资,同样不能扰乱宏观经济,需要经过特别的审批。当然,为求统一,还是把这些可以进行的实物投资统称为珍贵物品投资。这些珍贵物品投资和金融投资加起来,可以成为广义的微观投资。一般来说,这些投资对象不能成为投资者经营的目标。投资者一般不得实际经营珍贵物品,投资主要是为了转让收益。
对于投资未来物权,如知识产权之类的投资其实是类似民事合伙的性质,没有形成企业组织来完成投资。因为没有金融投资的形式,也不是准债权投资,一般也不是珍贵物品投资,所以,投资未来物权不是狭义投资,除非是珍贵物品。
(二)会计科目改进建议 所以建议未来企业的会计科目不应该为一般的投资性实物留下余地。为了与宏观统计接轨,可以考虑增设珍贵物品的会计科目。现实中,很多珍贵物品的收藏者是企业。国家可以设立珍贵物品投资目录,确定哪些物品可以成为投资倒卖对象。目录之外的物品,则是严禁投资的。
目前的会计准则与国际比较接轨,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而本文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应该取消。房地产不能够成为投资对象。另外,现行会计准则中,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作为投资性房地产。但是,出租收入是服务收入,不是投资。本文认为这应该是租赁业务,就和出租其他固定资产一样,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即可。当然如果是专门的租赁企业就不同了,需要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房地产和其他固定资产一样,就是固定资产。如果非预料的转让了,就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珍贵物品投资有时不是以分次收取回报或者转让收益为目的的。比如企业可能会持有珍贵物品,增加企业文化,或者说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但是,这是稳定的存量,不会影响一年的流量。在会计记录上没有必要区分收藏型的珍贵物品投资和投资型的珍贵物品投资。如不特别指出,本文珍贵物品投资指的是投资型的珍贵物品投资。所以真正的实物投资,对于企业来说只能是珍贵物品的投资,而没有其他物品的投资。可以考虑,珍贵物品的投资的转让所得,不是计入营业外收入,而是计入投资收益。珍贵物品的持有目的就是转让收益的,而其他实物不能以转让作为持有目的。
总之,狭义投资是分为金融投资和珍贵物品投资,这两个投资可以形成金融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和珍贵物品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加总就是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本文建议,现行的企业现金流量表需要在前文建议的基础上再做如此修改。
(三)利润表改进建议 利润表建议就是要把经营收入支出产生的经营利润和投资收益财务费用产生的投资利润区分开来。这两条现金流存在太大的区别,以至于必须分开处理。事实上,在管理会计中的管理用财务报表,已经区分了这两者的区别:区分经营资产和金融资产,区分经营负债和金融负债,区分经营损益和金融损益。但是,这里的金融资产范围太小,没有包括股权投资,珍贵物品投资。笔者的建议是在会计准则中就区分两类利润来源:经营利润和投资利润。投资利润包括了金融投资和珍贵物品投资净收益,也需要减去负投资的代价。负投资就是企业本身也被他人金融投资,以财务费用的形式支出。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手续费,现金折扣等财务费用就是投资利润的扣减项。当然,投资利润是包括了若干个金融投资中心(非经营股权投资)和珍贵物品投资中心(投资型)的总和。
投资中心是既对成本、收入和利润负责,又对投资效果负责的责任中心。投资中心是最高层次的责任中心,它拥有最大的决策权,也承担最大的责任。投资中心和利润中心,成本中心是管理会计学或者说成本会计学最基本的一系列概念。这里的投资主要是投资经营的意思,所以准确的说是投资经营中心。但是,企业也可以有狭义投资中心,即是金融投资和珍贵物品投资中心。这个投资中心,和投资经营中心一样,可以独立考核。
(四)以劳动出资的投资 在合伙企业法中,列举了可以劳动出资。法学界很多人士也提出公司将来最好也能以劳动出资。这就是以劳动投资企业,形成对企业的股权。另外还有股票期权的可能,学界对于是费用观,还是利润分配观,存在争议。本文不展开分析,只是指出两者都有可能。那么,获得股票期权的对价可能是劳动,也可能是资产(利润分配就是资产)。这又回到了最初:以劳动出资或者以资产出资。本文认为,以劳动出资形成的投资,也是投资。劳动出资,会计记录建议为资产方记待摊费用,负债方记权益。同样,以劳动出资形成债权也是可能的,只是意义不大。另外,是否可以是投资劳动?投资劳动意味着被投资方将来以劳动为给付。本文认为,意义不大。虽然现实中,有主体之间的劳动的债的关系,但是,很少有企业有应付劳动或者应收劳动。劳动不适宜作为稳定的价值目标来投资。
参考文献:
[1]陈敏:《财务报表革命》,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年版。
关键词:对外直接投资;文化渗透;品牌建设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1)04―0095―05
一、近年来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问题
1 对外直接投资产业结构现状。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根据商务部2005年的公报,当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40.3%都流向商务服务业,达到49.4亿美元;到了2007年,行业分布比较齐全,商品服务业、批发零售业、金融业和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合计占存量的八成;2008年,该六个行业合计占存量的85%以上。表1反映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俺行业划分的情况,图1为2008年对外直接投资按行业划分的额度。由这些图表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我国目前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现状。
投资企业多为在国内行业具有垄断地位的资金雄厚的公司。我国国家政策支持的对外投资的企业往往是那些在我国国内具有绝对优势的公司,这些公司在该行业具有一定的优势,又得到国家的政策、金融的等方面的支持,因此,在国外能够迅速发展起来。
2 对外直接投资产业结构的问题。首先是产业结构过于单一,产业层次低,位于小规模技术及技术本地化投资阶段。虽然我国投资的资产越来越多,行业覆盖越来越广,但是,产业的低层次现象却依然存在。我国在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外贸专业公司和大型贸易公司、生产性企业或企业集团、金融保险等服务机构以及乡镇或者国有集体所有制小企业这四大类,由这四大类产业可以看出我国投资产业过于单一,产业层次低并且技术水平也不高。没有较高的科学技术生产技术在国际市场上就很难取得一席之地,尤其是生物技术、软件制造、精密仪器等产业,如果没有核心技术,企业很难发展,就整体而言,中国企业的技术层次很低,技术创新也比较落后。
从产业的分布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仅仅处于对外直接投资的小规模技术和技术当地化的水平。这些产业劳动密集性强,成本低,灵活性很高,适合小批量生产,能够满足低收入水平国际的市场需要。同时,我国也有另外一种方式:引入外来先进技术,加入发展中国家特色后,到周边发展中国家投资。这两种对外投资理论所阐述的投资是初级的,没有技术创新与产业结构的提高的对外直接投资。因此,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水平在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也并不是处于领先地位。
(二)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问题
1 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现状。2007年末,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企业一共分布在全球的173个国家地区,较上年新增了2个。2007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投向金融业的流量16.7亿美元,其中亚洲地区12.2亿美元,占73%;非金融业投资流量来看,2007年对拉丁美洲的投资为49亿美元,较上年减少35.7亿美元,同比下降42.1%;亚洲153.8亿美元,增长100.1%;下表3为2007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前十位的国家和地区,下表4为2005年至2008年中国对主要经济体投资情况,图2为2008年按国别划分的对外直接投资的额度,由表2、表3和图2可以直观地看到我国目前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
2 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问题。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现状体现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大多部分都集中在周边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区位选择过于单一化。这样的区位选择的原因是十分明了的,就近熟悉周边国家的环境;同为发展中国家,国情、生活水平、消费习惯等相当,更加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时,由于同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就可以利用从国外引进的先进技术本地化后在当地使用,同样可以获得不菲的利润。
但是,这些都体现了我们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目光过于短浅,仅仅抱着盈利的目的,没有学习型的动机,没有考虑到选择科学技术、企业制度、产业结构等更加先进的国家,去学习先进的技术和经验。为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长足发展,这种看中短期利益的区位选择是不可取的。
(三)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进入方式问题
1 对外直接投资进入方式现状。多样化投资,跨国并购为主。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是企业,而企业主要通过自主创建和跨国并购两种方式来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要根据自身条件、机遇、投资国情况、行业特点等来选择到底是通过哪种方式来进入投资国。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大多采用独资方式,近年来,全球出现了并购的热潮,中国起步比较晚,比不上发达国家甚至比不上发展中国家平均的水平,但是近来中国跨国并购有增长的趋势。伴随着全球并购的热潮,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中跨国并购的比重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10%-20%上升到了05年的46.7%。
表4显示,近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跨国并购活动取得长足的进步,在发展中国家的比率也不断提高,说明了跨国并购逐渐成为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进入方式。
2 对外直接投资进入方式的问题。跨国并购成功并不等于对外直接投资的成功,跨国并购后也面临着一些很现实的问题。首先是并购企业人员安置问题。并购企业人员安置向来是让并购公司头疼的问题,更何况是跨国并购。有些国家的法律的劳工制度使并购后人才整合变成一个大难题,并购企业控制权的人甚至不是本国的人会对员工造成一直恐慌感,也会使他们产生一些偏激的行为,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
其次是并购企业与国内企业相磨合的问题。并购的企业与国内母公司之间国别与风俗习惯、工作习惯等的差异,会影响并购企业与本土企业的融合,不能做到共同协作的效果,甚至可能起到反作用。比如TCL并购汤姆逊公司后,由于整合时候没有处理好,使得汤姆逊原班工作人们不适应这种转变,不习惯被指挥和管理。中国总部不能实行监管,TCL一汤姆逊总部也无法控制欧洲的采购、生产、销售,但却要承担两个全球彩电中心的运营成本。终于最后汤姆逊成了TCL的包袱,并购案也失败了,也使得TCL元气大伤。
再次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并购活动之前,过于急功近利,对并购企业并未考察清楚。又以 TCL为例,TCL在并购汤姆逊公司之前并未对企业进行合理的评估,也没有考虑到收购汤姆逊公司后汤姆逊的大多数专利都已经过时,且公司体制僵化,产品老化等问题。并且与此同时TCL还收购了另外一家海外大型企业,这对TCL负担过重,并购后内外部矛盾重重,其解决超出了TCL的能力范围。
(四)其他问题
1 品牌问题。我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并不太注重品牌问题。据联合国工业计划署统计,全球共有8.5万种品牌,著名品牌的数量占全球品牌比例虽然不到3%,却拥有世界40%以上的市场,名牌产品的销售额战了全球销售额的50%。同样一件衣服,贴上不知名的本土标签,售价在1500元到2000就不错了,可是贴上世界级品牌,放到纽约第五大道,就会卖到2000美元以上,相差10倍不止。这就是中国品牌与世界品牌的差距。
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并不注重品牌建设。在2006年度《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上,美国占245强,占据49%;法国以46个品牌占据9.2%,排在第二;日本占据第三占据总榜的8.8%,一共有4.4席;而我国只有海尔、联想、央视、长虹、中国移动和中铁工程6个本土品牌。
2 人才问题。我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凸显我国人才的短缺。由于我国公司具有对文化差异重视不足,僵化的薪酬和聘用制度的缺点,很难吸引国际尖端人才。
虽然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在国内发展时,积攒了一些不错的人力资源,但是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就暴露出了其本地局限性的特点。他们的管理理念等不能适合全球化的经营理念以及时机操作,并且存在语言沟通不畅,对国外文化习俗不了解等缺陷。因此,这些人力资源在企业的海外企业中不能发挥出很好的作用。我国境外企业缺乏既懂得外语又懂得当地法律,既懂得管理又通晓财务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二、国家和地区FDI成功的经验借鉴
(一)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经验
首先,一个国家应该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选择不同形式的对外直接投资。在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初期,只投资在毗邻的几个国家,投资的产业集中在采矿业等初级产业。在经济逐步发展后,美国才将投资地区转向更远的地区,产业形式也随着国家的经济能力提高了。其次,国家的支持对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尤其重要。为了支持对外直接投资,美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体系,该体系中包括:健全的法律体系、税法保护、对外直接投资保险制度、资金资助、提供信息和咨询五个方面。最后,对外直接投资要具有一定的战略性。美国对外直接投资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计划性和战略性的活动,美国大公司的重大决策项目的决策期平均为3至5年,前期准备很充分,即使项目发生一些变动,或者投资环境发生些许变化,也不会引起战略项目的很大改动。
(二)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经验
1 应用了比较优势理论。日本采取的是比较优势创造型,限制具有优势的企业和产业对外直接投资,使这些产业的产业规模和结构性更具优势;与此同时,让那些不太具有优势的产业到该产业发展繁荣的地区,使本国的弱势产业获得各种良好生产要素。日本对外投资的往往是已经在国内已经失去比较优势的产业,这些企业就会去在该产业仍然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地区进行投资。利用这些在国内市场已经失去比较优势的企业来占领市场,赚取利润。不仅使本国的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也促进了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
2 注重品牌和技术。在2006年度《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上,日本占据第三名的高位,占据总榜的8.8%,一共有44个品牌上榜。这说明,日本的品牌已经站立在世界品牌之林,在国际品牌中占有一席之地,并且这些品牌创造的价值是难以估量的。
3 日币升值时,日本积极地对外直接投资。由于日本经济增长快速,五大工业国召开会议提出调整美元兑换率,之后几个月,日元快速升值。这种条件下,日本国内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降下,于是日本企业将眼光转向国外,依靠已经大幅升值的日币,在国外大量置产,收购企业等。同时,银行也降低利率,日本政府不断出台新的政策来支持协助日本企业度过经济难关。
4 和东道主国家搞好关系。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都会和东道主国家搞好关系,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这样不仅能够提升日企品牌在公众中的形象,促进日本企业的经济发展,规避政治风险等,还能提高自己的品牌影响力,品牌价值,一举多得。
(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对外直接投资经验
1 借鉴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不管是发达国家对外投资理论,还是发展中国家多外直接投资理论,只要合适适用的,都可以运用到本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中去,在实践中摸索,检验,调整自己的投资计划。
2 政府政策给予大力支持。在这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政府支持对外投资,成为它们取得一定成果的保障。有了政府在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支持,让投资企业更有发展拳脚的空间,也能够发展得更快。
3 投资多样化,灵活多变。不管是组织结构,还是投资方式等都是灵活多变的,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或许没有发达国家大型的海外企业,但是灵活机动性的特点也适应某些国家某些行业,为自己在国际市场求的生存。
三、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对策
(一)引进人才,重视研发,提升产业结构
1 引进人才,重视研发。要加大力度引进和培养先进的科技人员,重视科技研究和开发。我国公司具有对文化差异重视不足,僵化的薪酬和聘用制度的因素的问题,因此要引进国外先进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就要重视东西方文化的差异,灵活的运用薪酬制度和聘用制度,提供优厚的条件。只有引入了人才,我国在对外直接投资的管理理念各方面才能和世界接轨,才能提升企业的整体水平。
在高科技核心技术方面的人才引进和研发上面,要借鉴韩国三星电子的成功经验。三星最初的产品依赖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稍加以改造后投产,因此三星被国外公司控诉侵权,损失惨重。在惨痛的教训中,三星决定自己投入大量资金研发,并从国外请回具有高技术水平的韩裔专家,组建自己的研发团队,最终三星以质量和品牌在行业占有一席之地。
2 调整和优化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目前,我国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工业体系,工业制成品在出口中占据主导地位。另外,我们还具备大量成熟的适用技术。所以,我们目前的对外直接投资重点应放在生产能力过剩、拥有成熟的适用技术或小规模生产技术的制造业。
要将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选择方向与国内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发展趋势保持一致。美日等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重点大都放在第三产业,同样的,对高技术产业的对外投资也呈现上升趋势。目前我们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还处于起步阶段,不能盲目地追求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对外投资,但是,这些产业代表了我国未来对外直接投资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
根据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中的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我国的企业做前两步的原因就是为了累计技术,并在此基础上将产品结构升级。完成了这样的产品结构的升级,我国的跨国企业才能在世界经济中得以更好生存,才能有争取到自己的
控制权。
(二)稳住地盘,及时抽身,进军发达国家
在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的经济恢复很快,这是我国的跨国企业发展的前提,在这个前提下,我国的跨国企业应该做到在经济还稳定的地区要稳住自己的地盘,在经济危险的地带要及时抽身,然后慎重地进军发达国家和地区,优化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结构。
由于近年来金融危机的持续发展,在欧美经济大受打击之际,为我国企业进军发达国家提供了机会。20世纪80年代,日币升值后就是采取在海外广置资产,投资收购海外企业,国内政府对企业提供优惠等政策躲过危机的。面对金融危机和我国人民币增值的情况,我们同样可以利用已经增值了的人民币在发达国家的某些行业占据地盘。华为在面临俄罗斯经济下降时,抓住机遇,进军和开辟了俄罗斯市场,同理,现在也可以根据稍纵即逝的机遇,进军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市场。
(三)文化渗透,企业本土化,打造企业文化
所谓文化渗透策略是指跨国公司派往东道国工作的管理人员,基于其母国文化和东道国文化的巨大不同,并不试图在短时间内迫使当地员工服从母国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而是凭借母国强大的经济实力所形成的文化优势,对于公司的当地员工进行逐步的文化渗透,使母国文化在不知不觉中深入人心,东道国员工逐渐适应了这种母国文化并慢慢地成为该文化的执行者和维护者的过程。
华为在2000年在中国香港开展了一个名为“东方丝绸之路”的品牌计划,把全球的电信专家、运营商的决策层请到中国,令他们领略现代中国的魅力,通过这种方式,让世界了解中国,进行文化渗透。国家是承诺,是实力的体现,这样的文化渗透给并购企业呈现一个全新的中国,全新的企业,增强了企业的说服力,提升了企业的地位。
并购遇到人才问题时,尽量采取本土化原则,因为当地人很了解当地的资源和当地政策等情况,更加利于并购企业的发展。
我国很多企业都会担心人才流失的问题。在并购海外企业时,人才流失就更正常了。这时,企业文化是一个很好的工具,可以让并购企业更加快速的整合完毕。所谓的企业文化,是指是一个组织由其价值观、信念、仪式、符号、处事方式等组成的其特有的文化形象。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推动企业的进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参考文献:
[1]李桂芳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贸易系,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分析报告2007[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210―227
[2]万丽娟,彭小兵,李敬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宏观绩效的实证[J],重庆大学学报,2007,(5)
[3]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季度形势分析”课题组,2008―2009年经济增长形势分析与预测经济蓝皮书I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65―66
[4]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2007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2008
如何做好财务分析呢?我认为要了解财务报表分析的目的,从三大主表着手,比率为重点,经纬度来对比,实际相结合。
一、财务报表分析的目的
首先要明确财务报表分析的目的,有的放矢,才能最大限度的利用财务报表,来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体现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财务报表分析既是对已完成财务活动的总结,又是财务预测的前提,在财务管理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完整的财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项主表,可以为决策者提供行?I分析及策略分析,可以为决策者评价当前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面对不同的报表使用人,分析的目的也会因为不同的使用人而不尽相同。
二、财务报表分析的内容
全面概括起来,财务报表分析的内容主要从三张主表着手,比率为重点,经纬度来对比,实际相结合。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着手,运用财务比率对企业各期的经济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有全面性也有针对性,也可对主要经济事项进行专项分析,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完成一份完整的财务分析大致有如下内容:
(一)企业概述
财务报表分析除了面对企业管理层,还要面对金融机构及税务统计等部门,企业概述必不可少,让不同使用者可以快速了解企业大致情况。再列明企业组织架构,特别是集团性公司,说明企业架构,按层级分别说明,每级公司再分别说明股权结构,这样就可以清晰展开企业层级与股权比例。
(二)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一般来说,会计报表使用者比较关注经营情况,拿到一份财务分析往往先看经营成果,即利润指标等完成了多少,效益如何,比历史同期有无增长,因此财务分析先满足此方面的需求。可采取与年初预算目标、上年同期等进行对比,着重从收入、利润及成本三个方面,抓住重点和异常进行分析。分类总结出差异变动原因,比如是收入未实现,还是成本项目增减的变动。
也可以抓住几个大类,比如总资产、净资产、负债总额及资产负债率,加以总括性对比说明,对大致掌握企业情况起到初步作用。
(三)资产项目分析
列明资产各主要指标占比变动,各项数字需要与期初数字进行对比,分析增减变化差异。需要列明明细的,比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等主要指标,列明细分析。还可进行资本结构优化分析,根据企业内外部因素,行业性质、未来获利和偿债能力来进行资本结构的优化分析。其次运用比率来分析资产运转能力,如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投资报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及总资产周转率,可以得出资产使用情况及运转能力。
(四)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分析是分析企业偿还各种短期和长期负债的能力。企业经营者通过财务报表分析来得出企业的偿债能力,以做出正确的筹融资活动。偿债能力分析从负债结构的变动及其负债成本的影响着手,对于负债明细也要对比分析增减变动情况,列明利率、到期日及担保人等详细情况,同时加以资产负债率和流动比率来分析。
(五)经济效益分析
获取利润是企业的根本目标。盈利能力主要是财务比率的计算,如销售净利率,通过数值来挖掘内在因素,分析金额变动及结构变动,其次确定利润表各重点项目,深入到各项目内部进一步分析,需要收集相应详细信息,比如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来进行分析,较年初计划数及预算进度加以对比分析。
(六)成本费用分析
成本费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利润,只有降低成本,减少费用,才能更有效的提高利润。按照成本费用的具体明细来列举,较上年同期及年初计划等来进行分析。着重关注同期变化较大的项目,深入分析变动原因及对利润产生的影响。
(七)现金流分析
通过对现金流量的分析,可以看出企业一定时期内现流入和流出的信息和变动原因,预测未来现金流量情况,评价财务结构和偿债能力。
可以从现金流量项目着手,经营、投资、筹资逐一进行分析,关注当期及累计时期内的现金流情况,更简单直接呈现给决策层。再用财务比率加以辅助,现金流量自身的客观性就能为其他财务指标分析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
(八)其他事项分析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
1.概念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油气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设备、石油和化学工业专用设备、其他专用设备。
2.分类
固定资产按其经济用途可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按其使用情r分为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固定资产。
根据固定资产本身的性能,为便于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分公司固定资产按装置分大类进行管理,按其性能分为六大类: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油气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设备、石油和化学工业专用设备、其他专用设备。
3.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
固定资产主要从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和盘活固定资产存量、掌握日常使用状况及进行使用效益分析等方面进行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1)固定资产购置、验收。主要是对购置固定资产和自建固定资产,进行计划、预算、购买和投资分析、验收、记账过程的管理。
(2)固定资产核算。主要是对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估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资产盈亏与处置等方面的管理。
(3)固定资产维修。主要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提请维修和保养、提取维修费的管理。固定资产维修管理主要目的是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提高其使用效率。
(4)固定资产盘点。主要是对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与记账情况进行管理,目的主要是做到账、卡、物相符。
(5)固定资产处置和调剂。主要是对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内部调剂调拨等进行管理。
二、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管理的职责
固定资产管理遵循统一政策、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固定资产实行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相结合的归口、分级管理制度,把固定资产管理的权限、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企业负责人是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该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层层有人管,物物有人管,把固定资产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1.企业的机械动力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2.企业固定资产最终使用人(保管人)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管理工作。
3.企业财务部门是本单位固定资产价值管理的责任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根据企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办法。
(2)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与核算,掌握资产分布状况,定期编制资产报表,反映资产管理情况。
(3)定期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4)配合做好产权管理及资产重组中的资产评估工作。
(5)参与新增资产移交、验收工作;做好闲置资产的调剂利用工作;负责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和资产处置的申报工作。
(6)定期分析本单位资产管理与运营状况。
三、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固定资产的总体认识不足长期以来,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大部分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重钱轻物的思想,特别是在固定资产的购置上存在盲目性,没有科学的预算、投资分析的购置固定资产的制度,固定资产投资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导致固定资产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严重。
2.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薄弱大部分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没有设立专门岗位,致使固定资产的管理有名无实,没有切实开展有效的组织工作。如机关科室资产管理岗人员流动性大,各部门大都没有置独立的固定资产管理岗,都是一人兼多岗,日常交接工作不清晰,导致管理连续性薄弱;部分资产配置标准没有完全根据工作需求进行描述,个别岗位如办公机具等资产存在过度配备。
3.固定资产盘点流于形式部分单位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意义不明确,重视程度不够,同时由于资产分块管理,职能界定不清晰,各部门间缺乏密切配合,盘点工作走过场,使固定资产盘点流于形式,不能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真实完整情况,造成帐实不符合和待报废资产得不到及时处理。
4.闲置资产调剂和处置不及时闲置资产无专人管理,不能及时调剂使用或进行处置,闲置设备无人管理、无人维护保养,致使部分有使用价值、可调剂使用的资产或有处置价值的闲置资产因无人管理而闲置,甚至因无人维护保养而变为报废资产,造成浪费;部分资产损坏后维修不及时,造成资产闲置。
5.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案例
某大型国有企业于2000年重组,进行了大规模的财务制度重建,完善了内部管理机制。2002年实施ERP系统,财务管理按照内控的要求严格遵循国家财务法规和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将ERP的标准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实际需求紧密结合,实现了财务的有效监督。
【参考文献】
[1] 王霞. 固定资产会计处理难点及所得税差异分析[J]. 财会通讯, 2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