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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党员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2-06-28 10:59:3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老干部党员工作计划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老干部党员工作计划

篇(1)

1、在校长、主管副书记领导下,负责学校办公室的全面工作。组织办公室人员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完成。

2、组织拟订学校和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和学校的工作总结以及其它全校性的重要文件、材料。

3、签批上级行政机关下发文件的送阅或处理意见并督促落实。

4、安排好学校例行会议,协调或组织好全校性会议和学校的重要活动。

5、负责学校各项人事工作,如:教职工调动及招聘、离退休手续、职称评定、工资管理、人事及文书档案的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老干部工作等。

6、组织做好国内外来宾和上级领导的接待工作。

7、负责学校文书及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督促做好各类来文及学校重要文件制度的收集管理工作。

8、组织办公室有关人员做好信息、统计、收发工作。

9、组织学校年鉴的撰写工作。

10、负责学校公务用车的调配使用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 。

12、负责组织检查教职工的劳动纪律工作。

13、负责党员的学习管理和学校计划生育工作。

14、负责学校对外宣传、两个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5、认真完成校长、主管副校长交办的工作。 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处室负责人各存一份。

篇(2)

1、组织教职工学习刘延东国务委员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做的题为《国家发展希望在教育,办好教育希望在教师》的重要讲话精神;

2、继续抓好教育现代化重点工程推进工作;

3、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工作;

4、抓好省四星级高中复评工作;

5、抓好年度工作总结与下一年工作部署;

6、抓好各类检查评比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清理整顿非法幼儿园(班);

8、调研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办公室:

1、做好迎接年终各类检查评比的准备工作;

2、继续进行教育系统老干部和档案工作检查;

3、配合基教科做好省四星级高中复评的接待工作;

4、组织学校红十字工作“示范学校”和“达标学校”考评检查;

5、做好2009年度教育工作总结,拟定2009年教育工作思路。

人事科:

1、组织教师资格认定报名;

2、完成教育系统行政管理人员信息更新;

3、做好职称晋升人员工资变动审批;

4、启动2009年新教师岗位培训;

5、完成2010年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6、完成2009年党员、编制、公务员、干部、人事、工资年报。

监察室:

1、查处违纪案件,报结重要人民来信;

2、迎接综治平安、法治建设等工作考核;

3、总结上报治理教育乱收费、安全等工作总结及相关报表;

4、组织中小学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5、召开2009年度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会议。

基教科:

1、召开全区小学教学工作会议;

2、会同招办做好高二计算机学业水平测试;

3、做好南通市优质幼儿园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

4、评选*区级特色学校、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常规管理先进集体、教学六认真先进个人、初中优秀教师;

5、组织参加南通市中小学优秀班会课评比和班主任工作年会;

6、组织参加南通市特殊教育研讨会;

7、开展全区幼儿园环境创设评比活动;

8、配合科协组织第二批科普特色学校检查评比;

9、抽查学校贯彻“打造高效课堂”文件落实情况。

财审科:

1、配合区财政局审核发放义务教育特困寄宿生补助等各类政府助学金;

2、配合区财政局对2010年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进行专题培训;

3、按照省学生资助中心要求做好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到期学生的本息催收工作;

4、做好2009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5、布置2009年全区教育经费决算工作;

6、审定发放2009年上半年中小学生重症互助金;

7、做好健康促进学校评选的有关工作;

8、完成局机关2010年部门预算。

职社科:

1、继续做好区域教育现代化重点工程推进工作;

2、集中做好清理整顿非法幼儿园(班)工作;

3、完成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清理整顿汇总工作;

4、组织对部分申办幼儿园进行评估;

5、总结2009年度工作和制定2010年工作计划。

教研室:

1、召开小学教学工作会议;

2、迎接南通市教学常规督导检查;

3、部分学科继续参加南通市优课评比;

4、部分学科举办高考复习研讨会;

5、中小学各科常规教学调研;

6、继续举办“希望的田野”教研活动;

7、举办有关学科专题研讨活动;

8、举办小学语文中年教师优课评比活动。

教科室:

1、组织*区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现场调研;

2、做好部分省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走访工作;

3、组织全区中小学教师“课堂诊断”现场竞赛;

4、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南通市第三届中小学优秀班会课评比活动;

5、举办第十三期“特级教师论坛”;

6、做好区“名师之路”教育科研协会年度总结工作;

装备室:

1、组织全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年度目标考核;

2、组织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系列活动;

3、完成教育城域网一期工程信息中心机房设备和机房至各学校线路施工,城域网进入试运行阶段;

4、制定城域网二期工程建设方案,并进行预算申报;

5、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国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优质课大赛(高中组);

6、开展“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课题交流研讨活动;

7、深入有关学校进行“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课堂教学调研;

8、09年下半年学校采购设备分发;

9、做好区域现代化信息化设备的招标采购准备工作。

招生办:

1、组织201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

2、做好200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工作;

3、做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

4、完成各类招生考试的总结评估工作。

审计办:

1、对原石港初中校长丁卫军、赵甸小学原校长高则才、兴东初中原校长缪国林、正场小学原校长季炉军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组织片审计小组对部分成人学校离任校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3、与部分学校、单位反馈审计意见;

4、对部分2009年审计过的学校进行跟踪审计;

5、组织考核片内审小组200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6、组织评选*区教育系统2009年优秀审计项目;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审计任务;

8、总结2009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勤工办:

1、做好总结材料的准备,迎接南通市教育局的年终考评;

2、对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3、发放勤工俭学特困生助学金登记表,并进行审核;

4、做好学校一体速印机纸张的招标。

校舍办:

1、开展校舍安全工程检测鉴定工作;

2、开展校舍安全工程信息采集工作;

3、做好基建年报工作;

4、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青少年宫:

1、做好参加江苏省校外教育工作年会的准备工作;

2、组织选手参加第六届《德艺双馨》中国文艺展示大型公益活动江苏选区的比赛;

3、艺术团继续排练、加工节目,准备参加第五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暨第十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节目选拔展演。

教育工会:

1、发放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

2、继续指导各校召开好教代会;

3、汇总、核实特困教职工情况;

4、继续指导有关学校工会换届选举;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提出的“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本部门及各科室的执法权限和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二、目的要求

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提高本部门、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程序规范化,监督机制完善化,为逐步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科学的、规范的行政执法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决定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四、法定职责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一)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2、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3、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4、指导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工作,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制订全市的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指导、开展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工作。

6、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工作。

7、负责和指导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

8、负责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9、管理和指导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进修。

11、归口管理全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对外联系、交流与合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1、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按照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重点突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市场经营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建设者的普法教育。加强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紧紧围绕市里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实践。

按照市委提出的“依法治市”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律师管理工作

围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律师法》,进一步深化改革,严格依法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分配机制,督促律师事务所建立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严格依法规范律师行为,切实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做好律师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

3、公证管理工作

继续深化改革,要把改革的重点放在拓展业务、规范管理、完善机制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岗位目标责任制的修订,搞活激励机制。抓好事业发展基金、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的建立。加强公证质量的监督、指导,建立自查、互查等一系列制度,严防错、假证的发生。加强公证形象教育,提高公证服务质量。

4、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法律服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指导法律服务所工作,监督、检查办案质量。围绕“巩固一类所,强化二类所,撤并三类所”的要求,吸取律师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推动法律服务所上规模、上等级工作。继续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

5、法律援助(行政审批)工作

要建立健全我市的各项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健全镇(街道)法律援助站和社团法律援助工作部,规范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组织、指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开展法律咨询解答和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认真做好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初审,律师执业初审工作,严把律师、律师所年检、注册关。认真做好公证机构设立初审、公证员申请执业初审工作,并做好公证年检、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登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做好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执照年检、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初审、司法鉴定人员执业登记初审工作。

6、镇(街道)司法所的管理工作

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加强管理和指导,完善硬件、软件设施建设,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规范台帐资料的整理和司法文书的制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基层社会稳定打好基础。

7、人民调解管理工作

要继续搞好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抓好社区、集贸市场、企业及周边地区调解组织的建设。要整合基层调解资源,深化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做到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统一。继续对调委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制度,逐步实现调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做好民间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提高纠纷的预防和调控能力。

8、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

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健全社区矫正组织机构。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构建刑罚执行的“社会化模式”。形成一个党政领导下综治协调,司法行政为主,公、检、法各方协调配合、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非监禁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9、司法鉴定工作

健全完善司法鉴定工作制度,规范鉴定活动,保证机构和人员职业资格及服务质量,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罚建议和日常检查监督,严肃查处为牟取经济利益违法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行为。

10、队伍建设工作

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队伍目标管理责任制为龙头,抓好队伍建设,深化“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分解落实

(一)办公室

1、根据本局部署,制定和落实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协助局党组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

2、负责行政监察方面的监督和违纪的查处工作,配合做好党员纪律的查处工作。

3、负责本局组织人事、老干部、工青妇工作,具体承办有关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工作。

4、协助局党组做好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的管理工作。

5、协助本系统的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事宜。

6、掌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及督办工作,为局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7、协调各科室、处、所的工作,检查、督促各科室、处、所执行上级和局领导的决定、指示、决议。

8、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管理工作,以及对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

10、负责草拟本局的重要文件。

11、负责本局法治创建、综合治理、档案、保密、保卫和工作。

12、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罚建议和日常检查监督。

(二)法制宣传教育科

1、管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2、承办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制订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计划,编写宣传教育材料。

4、指导全市各部门、各镇(街道)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承办本局机关的普法工作。

5、抓好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三)基层工作管理科

1、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

2、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3、管理指导全市司法所工作,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4、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及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

5、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好农村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6、负责制订归正人员教育管理工作计划。

7、指导各镇(街道)抓好归正人员教育管理帮教工作,落实镇(街道)、村(社区)帮教组织。

8、承担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

(四)法律服务管理科

1、监督、指导全市的律师、司法鉴定工作。

2、制定和完善律师、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规定,并负责督查、检查、考核、落实。

3、加强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并负责执法检查和落实工作。

4、做好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办案质量的督查工作。

(五)社区矫正科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3、指导镇(街)社区矫正机构具体承担好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教育和考察。

4、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表现和考核结果,指导实施奖惩。

(六)公证处

1、监督、指导全市的公证工作。

2、制定和完善公证工作的管理规定,并负责督查、检查、考核、落实。

3、加强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并负责执法检查和落实工作。

4、做好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公证员办案质量督查工作。

(七)法律援助中心

1、负责制订全市“148”和法律援助工作总体规划。

2、解答法律咨询,普及和宣传法律、政策。

3、指导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调处、疏导投诉的突发性、易激化的各类民间纠纷和。

4、受理、指派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六、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执法权威,全面加强法制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在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局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局长对本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负总责;分管局长对局长负责,认真抓好分管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督查落实;各职能科室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责任人,上对分管局长负责,下将执法责任分解到人;科室副职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具体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事务。

(三)努力学习,提高素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四)追究过错,责任到人。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必须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过错责任,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公开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局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违法或错误实施行政处罚;

2、依法应作为而不作为造成损害;

3、超越职权导致行政执法过错;

4、执法中、弄虚作假、显失公平,造成恶劣影响;

5、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者,经复议机关复议后被撤销、变更或者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6、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部分撤销或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7、其他应当追究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发生行政执法过错,依法由本局先承担赔偿义务或者其他责任后,根据造成过错的原因、后果和所采取的救济办法等因素,对负直接责任的行政执法人员追究过错责任。对于过错责任,分别适用或者合并适用下列责任追究:

1、批评教育;

2、责令检讨改正;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调离原行政执法岗位,并上报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5、责成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6、给予行政处分。

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决定,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本局决定追究行政执法过错、错案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后,属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讨改正的,由其所在科室负责执行;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由办公室依法办理;涉及人事任免的,由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涉及行政监察、纪检的,由办公室报请局党组办理;涉及经济赔偿的,由办公室(财务科)办理。

(五)认真考核,强化监督。对本局机关各科室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范围,主要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工作、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其中:

1、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基础工作,满分30分,每项6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每项扣完为止:①科室领导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岗位责任制有机结合,有本科室具体的实施意见;②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执法责任,全面承担本科室的执法责任;③本科室将承担的各项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到具体执法岗位、人员;④本科室行政执法人员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⑤科室领导重视推行政务公开,有具体实施意见;科室之间积极配合协作,无推诿扯皮现象。

2、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满分50分,每项10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起扣2分,每项扣完为止:①年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有相抵触的情况,或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②本科室及行政执法人员不严格履行法定执法责任,或者发生违法违纪情况;③执法责任制的各项指标未达到规定标准、要求,政务公开流于形式,向社会公开事项仍然存在暗箱操作情况;④执法活动不规范,程序不合法、量罚不当;⑤发生因执法错案引发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被撤销、变更、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者发生行政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