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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经济哲学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4-23 15:27:5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马克思经济哲学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马克思经济哲学论文

篇(1)

【正文】

哲学的经济学分析和经济学的哲学概括,是马克思理论研究中极其重要的内容,体现出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认真清理和总结这些思想,无论对于我们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还是分析现实经济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

一、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

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既非单纯经济学也非纯粹哲学,而是在融合两者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质科学。这种“新质”,就在于它打破了当时的一些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考察经济问题的方法:或者从主观概念、理性原则出发剪裁、套用客观经济现实,否认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或者停留和止步于客观经济现象的表层,否认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实践的能动创造性。前者是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后者是机械唯物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

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经济哲学思想的批判,在他最初的经济哲学研究成果《哲学的贫困》中就有着充分的体现。他批评蒲鲁东从普遍理性出发建构经济学的哲学体系,把经济范畴视作“不依赖实际关系而自生”的思想,不过是一种先验的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而他关于经济学要能够真正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就必须跳出哲学的圈子研究经济现象的思想,则蕴含着从经济现实、物质生产出发的唯物主义经济哲学思想。同时,对庸俗经济学思想的反思,使马克思意识到,经济哲学要走出“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对“最粗浅的现象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释”的误区,就必须突破以往的理论,在面对现实的同时发挥主体能动性,冲破思想障碍,敢于进行理论创新。

集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之大成的《资本论》,既与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现实,从现象分析中揭开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关系、运行机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谜底”有关,又与马克思在充分吸取以往和当时的经济学、哲学思维成果基础上,善于走出哲学和经济学各自的理论藩篱,在综合两者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不无联系。正因如此,马克思才最终实现了其哲学与经济学成果——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论的有机统一。

纵观马克思一生的经济哲学研究,他不是躲进书斋给自己设定纯抽象思辨的命题,在主观玄想中构造体系,而是立足经济现实,捕捉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不囿于“现存”和既有的方法、结论,而是让“思想的闪电”在划破理论的迷雾中,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真谛。

今天,虽然时代的巨变使经济哲学研究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马克思那个时代有了极大差异,但马克思当年从客观性与主体性相统一的角度研究经济哲学的思路和方法,仍能为我们从事当代经济哲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启迪。在此,不妨借用马克思的一句名言:经济哲学要想成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就必须“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主体特有的能动性,破除陈旧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与时俱进。

二、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科学性与人文性,分别从物与人的角度,体现了人类对世界的两种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前者强调客观性和事实评价,后者强调主体性和人文关怀。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的对象,无疑是“现实的人”。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既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又是能动的、有价值、理想追求的主体。因此,经济哲学要研究“物”,也要研究“人”,应是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辩证统一。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这种辩证统一,体现得尤为彻底。

马克思既反对从所谓“纯粹的客观性”或单纯的技术理性、经济模式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撇开主体的人和缺乏对人的价值需要、利益要求、地位体现、发展愿望的人文关怀的理论,把人降低或等同于“物”和单纯“经济人”;同时,又反对从抽象的人、人性、人道主义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抛弃客观的物和缺乏对客体分析的“人文关怀”,只能使人成为虚假的主体和片面的“道德人”。与资产阶级经济学或哲学不同,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时,把它们视为以人的生产实践为基础和中介的合规律的过程,强调无产阶级解放之路的寻求,首先必须深入到客观的经济底层,同时,又关注现实的人尤其是无产阶级的地位、处境、命运和出路,认为自己的理论就是为“倍受压迫”的那个阶级提供解放的精神武器。因此,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对“人”的探讨既以对客观事实的科学研究为基础,又以对人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要求为目的;对“物”的探讨既以人的价值取向为参照,又注重从物的基础、本源角度探究人文关怀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今天,借鉴马克思科学性与人文性辩证统一的方法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有助于我们关注和研究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增长、转型、变化、发展的现状、历史和未来趋势,立足科学的实证经济学,从人化了的客观世界中认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基质及其本质规律,为理解和满足人的价值需求、人生的现实性、时代的变易性、社会生活的真伪性,以及准确定位与之相应的人格模式,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也关注和研究人在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体现自身价值、发展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善于运用科学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人的价值要求的客观范围和内在层次,为使人在冷漠、自在的自然物质世界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体现生存的意义,感到人生的温暖、美好和崇高提供激情泉源。具体言之,经济哲学要研究宏观的经济增长与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三者间的关系,研究微观的诸如经济发展、转型引发的利益与价值、公平与效率等矛盾,以及道德与经济、政治与经济、法律与经济乃至社会心理与经济等等之间的关系问题。

三、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

决定性与选择性则侧重于从实践角度表述主客关系。决定性即承认人类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是有自身规律可循的自然历史过程;选择性即承认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又是历史主体的人有目的的活动过程。前者肯定客观世界和其规律的必然性及其对人的制约性,后者肯定主体的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认为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一身兼任“剧中人物”和“剧作者”双重身份。因此,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运动的规律,是通过现实的人的有选择的能动性活动而得以实现的。人的实践是联接两者的中介,正是在实践基础上,两者达到了辩证的统一。经济哲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通过对经济现实的理性考察,为发挥人的自主能动性提供理论根据,因此它应当从决定与选择的统一角度,研究作为客体的世界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这种统一在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中,同样得到了体现。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陷入纯实证经济论和蒲鲁东陷入纯思辨的经济论,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离开历史的主客体关系来考察经济问题,没有看到客观经济规律既是人的能动实践的结果,因而人在它面前并非束手无策;但经济事实作为既定产物又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制约性,因而人在它面前不能随心所欲。由于不能正确认识经济活动中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关系,导致他们或者陷于机械决定论,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为“永恒之手”,完全制约着人的活动;或者陷于唯心能动论,视个体理性、“社会天才”的自由意志为解决经济矛盾的灵丹妙药。与他们不同,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社会的、历史的物质活动是人类生产实践、经济生活的根本内容,生产力是在人类从事生产的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积累、创造的物质力量,而不是自身无前提的先验假设;同时又认为人类生产实践是主体的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生产力是人的实践能力的物化,生产关系是人为适应生产力而创造的结果。这样,马克思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历史的主体与客体的基础和中介,科学地预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活动,是历史决定论和历史选择论的统一。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考察当代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和制订新世纪现代化战略决策,有助于我们走出“超越论”和“循序论”的两极,既立足于“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研究诸如中国与世界体系的联系与交往中,经济的调整、重组、改革、开放等关系;又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创造性,在历史的决定性与选择性的交错点上“抓住机遇”,切实把我们的事情做好。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研究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有助于我们走出“人类中心论”或“生态决定论”的两极,进而深入研究诸如经济增长与自然成本和生产效率、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社会发展中的物质生产、人口生产与精神生产,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与自然可再生性发展等等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四、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

共时性与历时性,是分别从静态与动态、横向与纵向的维度考察社会结构及其形态的视角。前者侧重于以特定社会经济运动的系统以及系统中要素间相互关系为基础,把握社会结构;后者侧重于以社会经济运动的过程以及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发展的规律为基础,把握社会形态。运动通过静止表现出来,相对静止中有永恒的运动。因此,共时性与历时性两者有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上述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哲学中,具体体现为他的“有中介的社会生产体系”观:社会就其静态存在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就其动态展开看,是生产力发展改变生产关系及其一切社会关系。生产方式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介,既为生产力所决定又决定生产关系,既具生产力功能又具生产关系价值,是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人类社会特定结构及其整个历史运动,既是一个以生产方式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为基础的系统,又是一个由生产方式运动推动的过程。因此,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统一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生产方式。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观点研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助于我们既从历史的、现实的国情出发,又把它置于“世界历史”、“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中;既从我国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又联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从而既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因其中介性,可以共存于两种社会制度之间并互通互补,生产的技术层面构成生产方式的基础,经济体系以它为坐标系,经济形态的依次演进从根本上决定所有制形态的一般发展,因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不可超越,中国必须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又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的中介性必然与一定的经济关系、社会制度结合,生产关系的社会层面决定社会的基本制度,不同的所有制形态可以反映相同的经济形态。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可以超越的,中国实行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应该而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

五、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

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是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中又一基本的方法论思想。它体现为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不仅从经济现实出发,在研究经济现实中进行哲理的分析推论,并从中引出世界观、方法论的结论,而不是止步于实证归纳;而且在对经济现象进行哲理的分析与揭示中,融入经济的实证使之有根有据,而不致流于哲理的空洞思辨和抽象演绎。

还在马克思创立经济哲学之初,他就批判地审视了当时的经济理论,既反对蒲鲁东用先验原则、抽象哲学理念投射经济现实,认为这只能导致“可笑的哲学”;[9]又批评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停留于纯粹经济事实的肤浅表述和实证归纳,认为其不从经济关系的社会历史性考察、深究经济现象的本质,导致了他们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固定永恒的规律的唯心史观结论。而马克思《资本论》中贯串始终的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的方法,则是他融合经济学实证性与哲学思辨性的结晶。虽然这部研究资本主义的巨著侧重于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但这种分析却既因哲学唯物史观的运用而使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超越了纯粹的表象描述而具有强烈的理性思辨,又因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的实证而使哲学的逻辑推演,超越了纯思辨的抽象论证而具有透彻的经验说服力,从而使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任何单纯的经济学著作或单纯的哲学著作。纵观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思想,其哲学与经济学在相互交融基础上达到了辩证统一。如同劳动、分工、生产力、生产关系既是经济学又是哲学的基本范畴一样,马克思的经济哲学理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既是社会的、历史的、哲学的经济学,又是经济的社会学、历史学和哲学。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哲学理性思考和经济学实证分析统一的方法研究和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必须做到:一方面,在探讨诸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等具体问题时,必须运用世界历史理论、社会形态论加以理性抽象而不能止于经济范式、技术模式、操作手段等经济学的表层。另一方面,在深化诸如的社会结构论、形态论、本质论、动力论等基本理论时,必须结合和依据世界、中国的社会经济变化现状和趋势,以及新科技革命、信息革命等问题加以经验证明,而不囿于抽象的概念框架和理论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在融合两者特征的基础上,创建出既不因满足于繁荣表象而对自身功能产生幻化、又不因囿于空洞思辨而对自身功能产生怀疑的,既适合又能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经济哲学理论。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40,149.

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21,466-46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8.

篇(2)

――美国耶鲁大学伊曼纽尔•沃勒斯坦

《大纲》向我们证明了马克思解释当代世界的持久能力。

――加拿大约克大学马塞罗•墨斯托

马克思的《大纲》即马克思写作于19世纪50年代、由一系列未发表的手稿构成的著述文献。1939-1941年,苏联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经过编辑整理后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Grundrisse der Kritik der Politischen Ökonomie)为名出版。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马克思的《大纲》(Grundrisse,亦称“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

从马克思写作《大纲》的时间,到《大纲》最后以全文的形式公开出版,中间间隔差不多快100年的时间了,而且,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后,《大纲》才真正开始在德文、英文、法文、意大利文、中文以及日文等语境中成为学术探讨的热点。可以说,马克思的《大纲》真正经历了一场“百年孤独”,但20世纪60至80年代,以及其后再次掀起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关于《大纲》的国际学界探讨热潮,却让我们看到了一场非常有倾向性的理论努力,那就是通过对《大纲》的文本解读,并立足于当代思考,力图呈现出“《大纲》中的马克思”形象,其基本旨趣或许就在于意大利马克思思想研究者内格里所说的,在文本解读中回到马克思,同时又在当代思考中重新激活马克思的理论努力。

对于任何一个严肃的学者和研究者来说,我们都有必要了解与“马克思的《大纲》”有关的故事,以及关于“《大纲》中的马克思”的故事。今天,我们有了详细了解这一故事的“路线图”了,这就是近期(2011年4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在其“研究”系列中推出的一本新译著:《马克思的〈大纲〉:〈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150年》(以下简称《马克思的〈大纲〉》)。

《马克思的〈大纲〉》一书的编者是意大利裔加拿大学者马塞罗•墨斯托,其主要论文贡献者则囊括了当今活跃于国际马克思思想研究界的诸位名家。正如英国文化者斯图亚特•霍尔所指出的,马赛罗主编的这本书有利于我们重新认识马克思《大纲》的重要性及其影响力;而美国后现代者弗雷德里克•詹姆逊也认为该书勾画出了一幅理论的世界地图;同样来自英语世界的马克思思想研究者戴维•麦克莱伦评价说该书很好地体现了近20年来国际学界关于马克思《大纲》的热烈讨论的最新成果。伴随着这场讨论热潮的是《大纲》的传播与接受的“全球化”进程。甚至有学者认为它是“马克思的著作在近20年中出版数量最大的作品”,是马克思最有吸引力的著作之一。《大纲》全文本已被翻译成了22种语言,32个版本。不包括节选版本,它已经被刊印了50多万册。

从整体内容框架来看,《马克思的〈大纲〉》将所收入的论文分为三个部分,即学界对马克思《大纲》的考证性研究(参见该书第一部分);《大纲》写作时马克思的生活与时代背景(参见该书第二部分);150年后《大纲》在全球的传播与接受。其中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则包括:其一,基本概念:价值(以及剩余价值)、商品、生产、异化和劳动(以及劳动价值论)概念等;其二,基本问题:历史唯物主义、资本主义和社会发展问题(特别是前资本主义社会诸形态的划分和关系问题、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过渡问题,以及资本主义本身的结构性演变问题等)、生态和人的解放问题,以及《大纲》所展现出来的马克思的研究方法等问题;其三,马克思思想的文本和文献学基础研究:《大纲》被发现的过程、其内部的编排体例和结构关系(如“资本章”和“货币章”的关系等)、《大纲》与《资本论》的关系问题、《大纲》写作时期马克思的传记研究(包括生平介绍、时代背景以及同时期“关于危机的笔记”和给《纽约论坛报》的文稿等)、《大纲》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的传播与接受史研究。

从其主要学术观点贡献来看,正如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在前言中所指出的,作为马克思“成熟时期”的一部作品,特别“是为《资本论》所做的理论努力的一部分”,《大纲》在马克思的著述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意义,所以完全有理由将《大纲》视为处于“最丰硕期的马克思的思想”。作为编者的马塞罗在该书中也是论文的作者之一,力图梳理马克思一生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历程,指出《大纲》“尽管没有完成,但它仍然标志着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一个决定性的阶段”,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许多方面都不同于20世纪主流解释者所呈现的那个马克思”。英国学者卡弗则指出,《大纲》更像《经济学哲学手稿》而不是《资本论》第一卷,因为在手稿中,马克思的工作方式是随意可亲的,而在正式出版的著作中,其工作方式则更讲究技巧。但是,将这种风格、语气和表述上的差别,与任何更为复杂和基础性的变化相联系,则是过分奢望和不必要的。伍德认为,只是在《大纲》中,历史才通过历史唯物主义的方式开始真正被人们所认识。福斯特则说,《大纲》成为将马克思的总体分析统一起来的必不可少的手段。它不仅从写作年代上处于马克思的早期著作和《资本论》之间,而且还构成了两者之间在概念上的桥梁。特别是马克思的生态唯物主义的特点,这在他对马尔萨斯的批判中是非常明显的,这种批判在《大纲》中表现得最为锋利、最为透彻。

基于上述学术贡献,马塞罗主编的《马克思的〈大纲〉》出版后得到了英语学界的好评。美国社会学会杂志主办的《当代社会学评论》认为,马塞罗在该书中致力于让来自全球的20位马克思思想研究专家给我们讲述了关于《大纲》的诸多故事,向我们展示了许多过去不知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线索。从而让我们开始逐渐了解了《大纲》的出版与传播对国际马克思学发展的重要性。可以说,“所有严肃的马克思学者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这不仅是对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的关于马克思《大纲》讨论热潮的继续,也因其所邀请作者的学术涵养和储备而为这场讨论注入了具有时代性的新鲜话语。《科学与社会》杂志上刊登的约翰•霍夫曼的评论则指出,当今经济危机的时代背景,使得马克思的《大纲》及其研究成果成为当下非常应时的理论贡献。而其中的主要根源正如该书序言的提供者霍布斯鲍姆所言,实乃因为马克思在《大纲》中为我们提供了关于资本主义体系的至今仍然具有无法超越的说服力的分析和论述。

篇(3)

“人”的问题,是马克思理论活动始终围绕的中心。从某种意义上说,全部马克思理论实际上是一门关于人的解放的科学。尤其马克思哲学,直接就是一种始终以“人”的问题为宗旨,探求人类解放道路的哲学。这可以从青年马克思在哲学上的探索得到说明。

1835年,年仅17岁的马克思在中学考试的作文里写道:要“为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善”而工作。从此,关于人的本质、人的命运、人的解放等与人的存在有关的问题,一直贯穿于马克思的理论探索活动中。当然,马克思17岁时的这种人文关怀,更多来自宗教的影响。因为受家庭环境的熏陶,少年时代的马克思曾经是一个基督徒。而信仰耶稣基督的西方人,普遍都有拯救人类、尤其是拯救异教徒的宗教情怀。后来,马克思在上大学之前放弃了,他不再从宗教上去研究“人”,而是禀承德意志民族的另一个传统,转而从哲学上去研究“人”。

在当时德国哲学界,体系庞大、内容丰富、形式抽象的黑格尔哲学正走向解体。而在此过程中,青年黑格尔派尤其活跃。这一派人的哲学从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出发,以反宗教的面目跻身哲学舞台,提出人的自我意识哲学:认为“人”不是黑格尔抽象的绝对观念自我运动和实现的工具;相反,绝对观念可以被“人”认识到,而且只有在被“人”意识到的时候,它的使命才能完成。因此,人之成为人的根本,在于发掘和阐扬人的自我意识。这样的理论,包含的现实意义在于:以反宗教的面目突出了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并在“自我意识”的意义上把人当作历史的主体,而不是别的神秘力量的工具。

这对当时的马克思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发现,它为马克思寻求人类解放的道路,提供了第一个哲学依据。这一点,我们从他的《博士论文》就可以强烈感受到。但是,现实中那个专制的普鲁士德国并没有适合“自我意识的人”存在、生成的土壤,仅仅是严格的书报检查制度,就对人的思想言论自由构成了极大威胁。而没有精神自由,要成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人又从何谈起?因此,必须“向现实的普鲁士专制制度开火”,以拯救“自我意识的人”。这便是马克思在《莱茵报》前期的几篇政论文的主题。

也正是在“自我意识”哲学和黑格尔法哲学的支配下,马克思设想,理想的国家应该是这样的:国家应该是自由、理性精神的维护者,国家的法律制度应该是自由、平等、公正、正义、善良这些抽象理念的现实体现。这无疑是一种从“应有”的理想出发来批判和构建“现有”的现实的思维方式。

但是,当马克思用这种哲学思维方式来指导他的工作和理论研究的时候,遇到一个让他既愤慨又困惑的问题。这就是当时莱茵省议会的一些议员要求把到森林里靠捡拾枯木维持生计的贫民以盗窃罪论处。国家的法律不是应该体现公平、正义、人道、自由的理性精神吗?怎么现实的法律却仅仅站在林木所有者利益的立场上说话,而完全不顾贫民的利益呢?“究竟应该为了保护林木的利益而牺牲法的原则呢?还是应该为了法的原则而牺牲保护林木的利益?”。莱茵省议员辩论的结果是“利益所得的票数超过了法的票数”。

可见,不是抽象的法原则支配现实法律制度,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支配现实法律制度。因此,人的解放不是通过什么自我意识或抽象的原则来实现,而必须到人的现实物质利益关系中去寻找。

但是,对于当时从哲学出发来研究社会现实的马克思来说,现实的物质利益关系,基本上是一个未知领域,所以他说,这个时候“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

而在当时,能够比较真实地揭示市民社会物质利益关系的学科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历史。所以接下来,马克思花了将近一年半的时间研究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同时展开了对黑格尔法哲学和青年黑格尔派哲学的批判,并获得了一个重大的理论发现: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

这表明:无论对历史的理解,还是对自然的理解,都不能脱离人,尤其不能脱离人的劳动实践。因为自然界和历史的形成、发展与人通过自身的劳动而诞生、形成是同一个过程。这一看法不但终结了长久以来占据主导地位的带有神学和思辨哲学性质的历史观,更宣告了一种具有全新意义的哲学世界观萌芽。这一全新世界观便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第一条所阐明的一种既不同于旧唯物主义也不同于唯心主义的新哲学――实践哲学。

在这里,人类哲学史上的一次革命性变革发生了。这就是:实践哲学思维方式的诞生。而在此之前,支配人类世界观的是直观的思维方式和抽象的思维方式。实践哲学思维方式与这两种思维方式的本质区别在于:它始终从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前提和结果的意义上来看待、对待外部世界,并将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当作实践关系。这样,它一方面避免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世界本源问题上,即世界是统一于物质还是精神,这种无休止的、形而上学式的追问和争论;另一方面在人与世界的关系上也避免了机械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唯心主义哲学各执一端的片面。

把人的实践活动,和作为实践活动前提与结果的人的生活世界,作为哲学研究对象,这其实也意味着马克思新哲学的研究对象说到底也就是“人”。因为实践活动主体是“人”,而生活世界其实也就是属“人”的世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把自己的新哲学称之为“实践的人道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说,“以人为本”是马克思哲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只不过与哲学史上其它“人本论”不同,马克思哲学中的“以人为本”,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

马克思实践哲学意义上的“以人为本”

而实践哲学意义上的“以人为本”,作为一个实践问题,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首先,“以人为本”中的“人”,既不是费尔巴哈意义上的“肉体人”,也不是青年黑格尔派意义上的“自我意识的人”,而是从事具体的、历史的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而现实的人至少同时包含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与动物相区别,作为类存在的人;二是以不同社会群体形式存在的社会人;三是有独立人格和独特个性的个体人。而这三种意义上的人共通之处是,都是实践活动的主体。而作为实践活动的主体,三种意义上的人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可以从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中把握到,并可以从阶级、阶层属性,职业属性,性别属性,民族、种族属性,人的个性等诸多方面进行具体分析的活生生的人。所以,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不但揭穿了宗教世界中人的自我异化了的“神圣形象”,也揭穿了思辨哲学中人的自我异化了的“非神圣形象”。而中外哲学史上,性善、性恶,“天使”、“野兽”的争论,在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中成了一个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伪问题。

篇(4)

论文摘要:提出技术哲学研究要融入哲学主流和切近社会现实,必须定位于马克思实践哲学的自然改造论。在这样的定位下,技术创新哲学研究又成为了整个技术哲学研究的关键内容。

一 技术哲学研究的定位:建立一门马克思实践哲学的自然改造论

中外技术哲学研究大致经历了30年左右的系统努力,虽然成果颇丰,但作为一门学科仍未进入“常规科学”阶段,仍处于哲学研究的边缘,仍未产生明显的理论和实践价值。针对这种困境,为了适应当今技术时展的要求,为了促进技术哲学研究的繁荣,中外技术哲学家对技术哲学研究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譬如:SPT前主席皮特主张加强技术认识论研究,通过科学哲学之门融人哲学主流;拉普建议研究技术变革的动力学;伦克和罗波尔主张建立一门“跨学科的实用主义的技术哲学”;费雷建议,技术哲学应联合西方主流的哲学传统思考技术;伊德认为,技术哲学研究必须适应变化了的技术文化环境,反思当代技术世界的新问题;米切姆指出,必须努力思考我们作为其中一部分的元技术(meta—technology);杜尔宾则呼唤行动主义,呼吁技术哲学家走进行动主义的领域,加入到解决实际问题的行列中来;陈昌曙先生提出,技术哲学研究必须要有自己的学科特色、基础研究和应用。

这些建议凸显了两个“问题意识”。其一,技术哲学研究如何融人哲学主流;其二,技术哲学研究如何切近社会现实。这两个“问题意识”的确应是作为一门学科的技术哲学研究的“定向仪”,应是我们思考技术哲学研究如何定位的根本指针。

技术哲学研究要融人哲学主流,要切近社会现实,主要取决于它选择什么样的学科主题。技术哲学研究的学科主题是什么,在中外技术哲学界有很大的争论。笔者赞同这样一种观点:技术哲学是“哲学中的自然改造论”。从现代哲学的生活世界观视角看,技术解释有两个基本观点,即“技术是目的的手段”,“技术是人的行动”。这两个基本观点实质上是“一体的”。它们贯穿在雅斯贝尔斯关于技术的界定中,它们也正是海德格尔追问技术本质时首先“穿过的正确的东西”。技术是人的行动,具体地说,国内学者称:“技术就是设计、制造、调整、运作和监控人工过程或活动本身”。国外学者称:技术是“人们借助工具,为人类目的,给自然赋予形式的活动”;技术是“设计一实施”。说到底,“技术是做”,技术是属于自然改造的范畴,技术的问题是实践的问题。所以,技术哲学研究的学科主题本应该定位为“自然改造论”,即是研究“关于改造自然这个领域的一般规律”。

更重要的是,这样学科主题的定位,不仅使技术哲学研究在整个现代哲学体系中有鲜明的特色和突出的价值,而且也使它真正切近社会现实。一方面,马克思在现代哲学的起始处要求“哲学家不仅要研究如何认识世界,更重要的是要研究如何改造世界”。_18_马克思提出的这项现代哲学研究任务至今远未完成。可以说,要完成这项任务,就必须大力发展如此定位的技术哲学研究。而且由于在中外哲学史上,“自然改造”或“造物”的主题始终是缺失的,所以技术哲学研究如此定位就更有价值。另一方面,如马克思所说,改造自然的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也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决定其它一切活动的实践活动。“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所以,以这种实践活动为研究对象的技术哲学必然能真正切近社会现实。

笔者不赞同,技术哲学研究应“以技术认识论为中心”的主张。这种观点的理论预设是,把技术化约为一种“知识体系”,把技术问题归之于认识问题,把技术哲学归结为“技术认识论”。这种观点,究其实质是那种“重视超然的理论思考,轻视实践活动”的哲学传统在今日技术哲学中的继续。如上所论,现在真正需要的是“自然改造论”。“自然改造论”,首要的是指向“自然改造”活动本身,研究其本质、要素、结构和形态,但并不排斥“技术认识论”。技术实践活动中需要知识,有独特的认识现象,技术认识论问题当然有必要研究,但它不足以构成技术哲学研究的中心。

研究“自然改造论”,应该从更好的哲学开始。在这里,“更好的哲学”就是马克思实践哲学。人们通常把马克思在哲学史上所实现的哲学革命称作“实践转向”。马克思实践哲学聚焦于“人的”“实践的”“感性的”“现实世界”,以实践活动作为其世界观的支撑点,从人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出发去寻求人类解放道路。比较不同的生活世界观,马克思实践哲学突出强调物质生活、实在的对象化活动之于生活世界的基础性,而其他现代哲学则都不同程度地把人的生活归结为日常生活或日常语言交往,都将物质生活、人的对象化活动排除于生活世界之外。所以,只有马克思实践哲学才有一个科学的实践观,才能为“自然改造论”研究提供全面的科学的理论框架。其实,由于其突出的“实践转向”,马克思实践哲学内在地包含了极其丰富的“自然改造论”思想。在这些思想的指导下,进行“自然改造论”研究,不仅能使技术哲学作为一个哲学学科得以成长,而且也会推进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发展。如陈昌曙先生所言,“离开自然改造论,实践唯物主义就会被架空。”

综上所述,技术哲学要融入现代哲学的主流必须定位于“马克思实践哲学的自然改造论”。事实上,当前欧美技术哲学的发展已经有走向这一定位的端倪。与经典技术哲学家相比,美国当代技术哲学家伯格曼、伊德和费恩伯格都更加走向现实的感性的生活世界。伯格曼发现当代生活中存在着“装置范式”(deviceparadigm),伊德揭示了技术制品与人的中介联系(relationsofmediation)、他性联系(alterityrelations)和背景联系(backgroundrelations)。两人都专注于日常生活,但都没有关注产生技术装置或技术制品的技术实践活动。比较而言,费恩伯格更关注技术实践领域,他的“工具化理论”(instrumentalizationtheory)就是描述技术制品成为社会的适用工具的实践过程。当前,这种向现实的感性的生活世界的回归,在欧美技术哲学界已发展成为一场“经验转向”运动。它主张,技术哲学研究必须立足于对技术“内部”的认识,“必须基于对技术实践本身的理解,即技术制品是如何被设计、开发和生产的。”目前,“技术哲学的经验转向”还是初步的,可以预见,其进一步的发展必将指向技术实践论本身,必将使技术实践论研究凸显出来。因为只有这样,技术哲学才能从“关注技术制品使用者阶段(theuserphase)转移到关注其设计、开发和生产阶段”,[]才能真正打开“全新的研究领域”。这也意味着,这场在欧美兴起的“技术哲学经验转向”只有彻底地走上“马克思实践哲学的自然改造论”之途,方能实现其目标。

二 技术哲学研究的关键:技术创新哲学研究

一旦把技术哲学研究定位于“马克思实践哲学的自然改造论”,那么在技术哲学研究的众多主题中,技术创新哲学研究就显得特别关键和紧迫。它不再仅仅是属于“技术哲学的应用研究”或“技术方法论研究”领域,而是属于整个技术哲学研究的基础。可以说,没有深入的技术创新哲学研究,作为“马克思实践哲学的自然改造论”的技术哲学就难以真正确立。从建设“马克思实践哲学的自然改造论”的角度来看技术创新哲学研究的重要性突出表现在以下几点:

其一,从理论逻辑来看,技术创新是技术成为技术的实践过程,技术哲学研究只有牢牢抓住这一技术形成的实践过程,才能向技术“敞开”,揭示技术的内在本质。历史上通常认为,技术是发明家的创造,而创造本身是一种无结构、无过程的心理顿悟,似乎是“来无踪迹”、“带有魔幻色彩”。这种技术创造的“恩赐说”L29J已先行地限制了人们对“技术内部的认识。现在人们则认为,技术从构思到社会的实际应用是一个复杂的创造性的技术与社会相互建构的过程。其中,技术的、经济的、政治的、社会文化的和自然地理的诸多因素相互作用,最终产生与社会相适应的技术、与技术相适应的社会。这个技术产生的实践过程,这个技术成其所是的实践过程,被称之为“技术创新”。可见,“技术创新”概念本身就意含着使技术创造过程“祛魅”,使其“物质化”而纳入实践范畴的意思,已经内在地向“技术内部”的认识敞开。所以。只有研究技术创新,才可能切实知晓技术是什么,它何以可能、何以产生。实质上,德韶尔早就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他认为,技术哲学惟有研究技术创造活动,才能发现“技术是如何可能的”。他正确地指出:“为了遇见技术的本质,我们必须到新形式首次被创造的地方去寻找。大规模工业生产只是类似于诗和音乐作品的复制和再生产,而只有在艺术家的创造活动那里我们才更接近于诗和音乐的本质。技术的核心是发明。只可惜,他把技术创造活动主要归之于发明家的“内在的作出”(innerworkingout),而未能正确地把它视为物质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德韶尔这种原本正确的技术哲学研究思想,在后来的技术哲学研究中没有被实行。从整体上看,实际的技术哲学研究“最惊人的共同特征就是技术的外部化方法”。目前,在那些打算“认真对待技术”的哲学家那里,德韶尔的这个思想才逐渐成为技术哲学研究的一个根本性的指导思想。

其二,从历史实践来看,技术创新始终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轴心,技术哲学研究只有牢牢抓住这一社会发展轴心,才能向现实社会“敞开”,指导和推动现实社会的发展。在古代,这个社会发展轴心是隐含着的,可以从史前各种先王从事创造的传说中窥其踪迹,如《易·系辞》讲中国先王伏羲作八卦、网罟,神农作耜耒,黄帝尧舜作舟楫、杵臼、弧矢等;在现代,这个社会发展轴心是显在的,种种事实显示,技术创新是现代企业和社会的活力之源,是经济发展、生产率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基本驱动力。技术创新正作为第一生产力、第一竞争力、第一战斗力,成为世界各国企业家、政治家、军事家头等关切的主题。从历史深处看,从宏观上说,技术创新的体制化始于19世纪末,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技术创新已经发展成为当代社会物质生产实践的创造性本体,越来越成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础和标志。从微观上说,技术创新恰恰就是一个新的“制作社会”的形成过程。所以,研究技术创新,必将密切技术哲学研究与社会实际的联系,从而促进实际社会问题的解决和发展。如果不“下沉”到“技术创新”层面,则技术哲学研究就不可能实现其重在“改造世界”哲学旨趣。譬如,芒福德、马尔库塞、弗洛姆提出的技术人性化的思想,若要真正作用于现实社会的生活,则必须发展出相应的较为具体的人性化技术创新理论。

其三,从技术哲学自身发展看,技术哲学研究之所以分裂为工程的和人文的两个对立的流派,主要是因为各自偏执于一端:工程的技术哲学,以技术发明为主要研究对象,只关心纯粹技术是如何可能的,而忽视了技术与整个社会的复杂关系;人文的技术哲学,以技术的社会影响为主要研究对象,只关心从人文社会的角度评价技术,往往对技术持敌对态度,而忽视了对技术自身的全面认识。由前所述,技术创新是技术成其所是的技术一社会过程,技术哲学研究技术创新,既能向技术“敞开”,又能向社会“敞开”。由此,研究技术创新可以在工程的技术哲学与人文的技术哲学之间架起桥梁,实现两者的融通,从而为建立一种健全的、连贯的、一致的技术哲学奠定基础。譬如,基于马克思实践哲学,研究技术创新实践活动至少要包括“实践结构论”和“实践形态论”,而要研究这两方面的内容就必须把“工程的”和“人文的”研究视角结合起来,工程技术哲学视野中的“技术创新实践结构论”必须有人文的透视,而人文技术哲学视野中的“技术创新实践形态论”必须有工程的基础。

另外,进行技术创新研究于我国技术哲学研究有特殊的意义。一方面,研究技术创新是我国技术哲学研究积极面向社会主义实践的需要。我国企业搞活、民族复兴最终要落实到技术创新上来。面对全球化、生态化、信息化、知识化的严峻挑战和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短缺的国情,如何依靠技术创新求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实践中的一个关键性难题。为解决这个问题而提供哲学智慧是当代中国技术哲学家的责无旁贷的任务。另一方面,研究技术创新是我国技术哲学研究创特色的可能之所在。我国的技术哲学研究不能再走一味的引进一述评的学科跟随战略。鉴于国际上技术哲学研究尚处于前范式时期,我国技术哲学研究,只要立足中国现实,视野开阔,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是有可能创出中国特色的技术哲学理论的。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作为“晚发外生型”现代化的国家,面对前述的严峻挑战和国情,我国技术创新涉及因素尤为复杂,进行得尤为艰难,因而构成突出的社会实践问题。牢牢抓住当代中国技术创新实践,以马克思实践哲学为指导,我国技术哲学研究或许能创出自己的特色。

篇(5)

关键词: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 马克思 日本 研究综述

作者简介:韩立新,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874(2011)05-0093-14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新MEGA)研究”(编号:10JZ130003);教育部清华大学自主科研项目:“蛆新MECA为基础的马克思恩格斯手稿研究”(编号:2010THZ0)。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撰写的一部能够反映其思想全貌的手稿,在我国又被称为《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这部手稿在马克思生前没有发表。其原文文本最早于1939年(正卷)和1941年(补卷)在莫斯科出版,但由于当时正赶上第二次世界大战,该版几乎没进人流通领域就销声匿迹了。二战结束以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研究院”修订了这一莫斯科版,并于1953年由民主德国的狄茨出版社重新出版,这就是后来在世界上广为流行的《大纲》。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研究这部《大纲》的国家,同时也是积累最为深厚的国家。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某种意义上,20世纪60年代以后日本学者对《大纲》的研究,不仅使日本的研究水平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而且还使“日本”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术范畴登上世界历史舞台。

从整体上看,日本学界对《大纲》的研究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939年至1965年,可称为《资本论》形成史中的《大纲》研究;第二个时期是1966年至1974年,可称为资本原始积累理论中的《大纲》研究;第三个时期是1975年以后至今,属于世界视野中的《大纲》研究。下面,我们就结合日本对《大纲》的翻译,对这三个时期做一个简单的梳理和评述。

一 第一个时期:《资本论》形成史中的《大纲》研究

同对其他经典著作的翻译一样,日本也是最早翻译《大纲》的国家。早在1947年,《大纲》中那著名的一节《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Formen,die der kapitalistischen Produktion vo-rhergehen,以下简称《各种形式》)就已经被翻译介绍到日本。不过,当时的日译本是以《各种形式》的俄文版(1939年出版)为底本的。随着1953年《大纲》修订版的出版,从1956年起,以经济学家高木幸二郎为首的12名学者就开始着手,并于1965年完成了最后一个分册的翻译。这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大纲》全译本,而且因翻译质量上乘,在日本享有“名译”之美誉。

不仅是翻译,而且在对《大纲》的研究上日本也早于其他国家。20世纪60年代以前,高木幸二郎、杉原四郎、佐藤金三郎等经济学家就对《大纲》展开了研究。高木幸二郎比较关注《大纲》中的经济危机理论,发表了《危机理论体系序说》和《危机、再生产、货币制度》等著作,开创了《大纲》经济危机理论研究的先河。另一位《大纲》研究专家杉原四郎在《穆勒和马克思》、《马克思经济学的形成》以及《经济原论Ⅰ》等著作中,在将《大纲》视为“原资本论”的同时,对《大纲》的“自由时间”理论以及“时间的经济”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这为日后内田弘等人从这一角度系统地解读《大纲》奠定了基础。

在这一时期,最具影响的《大纲》研究当属一桥大学的文献学家佐藤金三郎。他在1954年发表了《(经济学批判)体系和(资本论)――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为中心》一文。这篇论文几乎是与欧洲的《大纲》研究专家罗斯多尔斯基(R.Rosdolsky)同时,细致地分析了所谓的“写作计划”问题,还对《大纲》进行了系统的解读,提出了一系列的“《资本论》形成史”问题,譬如在《大纲》和《资本论》之间马克思在方法论原则上没有什么实质性变化等观点。他提出问题的视角,对当时的《大纲》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可以说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日本的《大纲》研究基本上处于这一“《资本论》形成史”的视角之下。

从整体上看,他们此时的《大纲》研究还与欧洲同行的研究――譬如施密特(A.Schmidt)的《马克思的自然概念》(1962年)、1964年霍布斯博姆(E.J.Hobsbawm)为杰克・科恩(Jack Cohen)的英译本《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所撰写的“序言”和罗斯多尔斯基的《资本论形成史》(1968年)等――有着差不多相同的解读框架,这就是从“经济原论”的角度来解读《大纲》,把《大纲》看做是《资本论》第一稿。当然,这种对《大纲》的解读并不为错,事实上这也是研究《大纲》的一个有效的视角。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往往会从所谓成熟的《资本论》和单纯的经济学原理角度来解读《大纲》,从而会将《资本论》中所没有的、只有在《大纲》中才存在的一些极为重要的概念和视角忽略掉。尽管高木幸二郎、杉原四郎、佐藤金三郎等人也曾试图突破这一解释框架,但都未取得成功。

与上述《大纲》研究不同,此时的日本开始涌动起一股突破这一框架的潮流,这集中体现在对《大纲》的一些特定部分,譬如对《各种形式》的研究上。众所周知,《各种形式》是《大纲》“资本章”中的一节。在这一节中,相对于晚年马克思对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零星叙述而言,此时的马克思对包括亚细亚在内的共同体能否过渡到市民社会做过相当集中系统的阐述。由于这一内容符合了日本学者当时要在日本建构市民社会的理论使命,再加上该文献翻译得较早,结果比较早地受到了日本者的关注。被称做“大冢史学”的始作俑者大冢久雄在他的《共同体的基础理论》中将《各种形式》看做是马克思的共同体理论,提出了本源共同体的三种形式是按照“亚细亚”“古典古代”“日耳曼”的顺序,在时间上是继起的、它分别对应的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结论。从这一结论来看,大家久雄的解读和霍布斯博姆为英译本《各种形式》所撰写的那篇“序言”有相似之处,与当时的苏联教科书体系以及欧洲的《大纲》史学研究也基本上处于同一个水平线上。但是,与此同时,大家还根据他对英国经济史的研究成果,并辅以马克斯・韦伯的《经济史》这条线索,研究了本源共同体内部经济关系的变化过程,提出了“共同体的解体”和“地域市场圈”等重要理论问题,这里孕育了进入一个新的《大纲》研究阶段的可能性。

二 第二个时期:“资本原始积累”理论中的《大纲》研究

第二阶段是以对《各种形式》的研究为突破点的。这一突破首先归功于平田清明。平田清明是日本市民社会理论的开创者高岛善哉的弟子,同时也是另一位市民社会理论的创始人内田义彦的朋友。1966年春天,平田清明在日本著名的《思想》杂志上发表了长篇连载论文《马克思的经济学和历史认识――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为中心》。在这篇论文中,他首次提到了以往对《各种形式》或者《大纲》研究的局限性问题。

上文谈到,大冢久雄等人将《各种形式》仅仅看做是马克思的共同体理论。之所以这样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受到了《各种形式》“单行本”的影响。作为一个事实,《各种形式》虽然是《大纲》中的一节,但它却先于《大纲》而单独出版,由于这一缘故,人们在研究它时往往将它同《大纲》的体系割裂开来。此外,当时的“单行本”,譬如1940年出版的俄文版和以此为底本的日文版以及1952年民主德国的狄茨版都省略了位于《各种形式》前后的有关“资本的原始积累”的叙述,都没有提及《各种新式》末尾的“第二循环的结束”一节。看不到这一问题,就无法发现《各种形式》与《大纲》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有机联系。

平田清明的首要功绩,就是指出了“第二循环的结束”一节的意义。所谓“第二循环的结束”一节是指《大纲》第V笔记本的第16页开头的一段话,原文是这样写的:“资本的真正本性又在循环结束时才表现出来。”这里的“在循环结束时”中的“循环”指的是资本的“第二循环”。问题是在《各种形式》一节中我们找不到“第二循环”的开端,而只有在《各种形式》的前面,即在“我自己的笔记本的提要”中的“剩余资本Ⅰ(44,45)剩余资本Ⅱ(45)领有权的转变(45)”一节中才能找到。由于《各种形式》被夹在关于“资本的原始积累”叙述的中间,因此《各种形式》就不能单纯地被理解为马克思一般的“共同体理论”,而应该被理解为关于“资本的原始积累”理论。这是对大冢久雄等人的《各种形式》观的根本性突破。望月清司曾这样评价说,这一发现“使1965年以前的研究史一下子变成了遥远的‘前史’,而所谓《各种形式》的‘正史’从此拉开了序幕”。其实,不只是《各种形式》,整个《大纲》的研究也由此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

这一新阶段是以“资本的原始积累”理论为主线的。平田清明考察了《大纲》的“资本的原始积累”理论与《资本论》的差异。他指出,与《资本论》第1卷在“资本的生产过程”中对“资本的原始积累”进行说明不同,《大纲》主要是在“资本的流通过程”中,或者说通过将“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结合起来解释资本的积累过程的。平田清明将这一方法论称为资本的“循环=积累理论”。这一理论的优越性在于,它不仅可以在经济学上更科学地解释“资本的原始积累”,而且更重要的,它还能解释资本主义诞生即从一般商品经济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从而解释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历史认识。因此,在平田清明那里,《大纲》就不仅是马克思的“经济学”,而且还是“历史认识”,《经济学和历史认识》就是他的主著的书名。其实,早在1969年他还发表过另一部著作《市民社会和社会主义》,在这部著作中他讨论了“市民社会和社会主义”的关系,并以“重建个体所有制”为轴心重构了马克思的未来社会理论。在这个意义上,《经济学和历史认识》可以看做是对《市民社会和社会主义》的补充论证。

望月清司是与平田清明同时代的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他对《大纲》的研究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如果说平田清明用以解释《大纲》的核心概念是“循环=积累”或者“个体所有制”的话,那么望月清司分析《大纲》的视角则是“劳动和所有的分离”或者说“城市与农村的分离”。“劳动和所有的分离”是资本进行原始积累的前提,而“城市与农村的分离”则属于最为典型的“劳动和所有的分离”形式。因为,农民离开自己的土地到城市中来,就意味着与土地所有发生分离。望月清司正是以这一“分离”为标准,讨论了“本源共同体”的三种形式:亚细亚、古典古代和日耳曼,提出在这三种形式当中,只有日耳曼共同体才能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从而诞生近代市民社会这一结论。从这一结论来看,他的“劳动和所有的分离”理论与平田清明的“循环=积累理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即都是以“资本的原始积累”理论为核心的。所不同的是,望月清司通过这一“资本的原始积累”理论中构建出了一整套“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人类社会发展必须经历本源共同体市民社会未来共同体这样三个阶段;只有日耳曼世界靠“内因”能完成这一历史进程。这是他通过研究《大纲》而得出的根本结论。

其次,望月清司是从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发展史中去研究《大纲》的。他研究《大纲》并没有拘泥于《大纲》,他把《大纲》置于《巴黎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思想发展的延长线上。具体说来,他把《大纲》中的“历史理论”看做是马克思早期《巴黎手稿》中的“交往异化”理论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分工展开史论”的直接结果。内田义彦在对望月清司的博士论文即这部《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研究》的《审查报告》中这样写道:“这一点是该书对学术界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因为在过去,学术界虽然以《大纲》为中心进行了新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成果并没有被应用到对马克思《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理解中去,从而也就没能应用到包括《大纲》在内的马克思全部历史理论内在形成过程的理解中去。光这一工作,本书在学术界的地位就是无法抹杀的。”这一点的确是望月清司的独特贡献,与平田清明只关注《大纲》以及后期的《资本论》是不同的。

从平田清明和望月清司的研究来看,他们并没有遵循他们的前辈的解释框架,而是从“教义体系”已经遗忘的“所有”(eigentum)、“分工”、“交换”等概念出发的。而这些概念又可以归纳为一个范畴,即“市民社会”(biirgerliche Gesellschaft)。因为从内涵上说,所谓市民社会无非是以私人所有为前提的分工和交换的体系,从历史角度来看,它是马克思曾经构想过的、一个暂时的但又是必然的人类历史发展阶段。无论是平田清明还是望月清司都对市民社会有这一认识,他们还在此基础上区分了“资产阶级社会”(bourgeoisgesellschaft)和“市民社会”,并以“市民社会”为坐标解读了《大纲》甚至马克思的主要理论。正是因为如此,他们在日本被称为“市民社会派”。

在《大纲》研究上,除了平田清明和望月清司以外,当时的“市民社会派”还取得了两项重要成果:一项是森田桐郎和山田锐夫编《解说(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这部著作除了按照《大纲》的写作顺序(《导言》《货币章》《资本章》)对《大纲》做了系统解读以外,还以专题的方式对“货币向资本的转化”(内田弘)、“领有规律的转变”(山田锐夫)、“《各种形式》研究”(山田锐夫)、“资本的流通和再生产”(山田锐夫)、“‘带来果实的资本’逻

辑”(吉家清次)、“《大纲》中的人和自然”(向井公敏)、“《大纲》中的异化理论”(冲浦和光)、“《大纲》的编辑问题”(内田弘)等进行了研究。另一项是当时的《现代的理论》杂志组织的有关《大纲》的系列讨论。冲浦和光、细见英、望月清司、山田锐夫、森田桐郎等人都参与了其中,其论题涉及“资本的文明化作用”、“大机器生产中的劳动过程”、“自由时间”等问题。从整体上看,“市民社会派”的思想非常活跃,他们还将《大纲》的辐射范围扩展到当今世界人类所面临的各种焦点问题上。

当然,除了“市民社会派”以外,这一时期日本还出现许多其他研究成果,譬如花崎皋平的《马克思的科学和哲学》等。但是,客观地说,“市民社会派”是当时日本的《大纲》研究,甚至是整个日本研究的主旋律。

三 第三个时期:世界视野中的《大纲》研究

第三个时期是指1975年以后,尤其是指20世纪80年代的《大纲》研究。首先,在《大纲》的翻译上,这一时期由于刊有《大纲》的新MEGA第Ⅱ部门第1卷第1分册(1976年)和第Ⅱ部门第1卷第2分册(1981年)的出版,以经济学家为主组成的“资本论草稿集翻译委员会”于1981年和1993年重新翻译了新MEGA版《大纲》,而且新译本采取了新MEGA的《大纲》题名《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

与高木幸二郎团队的经典翻译不同,新译本不仅在翻译质量上对新MEGA《正文》(Text)卷做到了精益求精,而且还将《附属材料》(Apparat)卷中的“成立与来历”、“异文”、“订正”、“注解”等信息也进行了编译,以“译者注”的方式置于译文各节的后面,从而使读者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大纲》手稿的修改过程和形成过程。在这个意义上,它才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新MEGA版翻译,而中文第2: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并没有做到这一点。

在这一时期,日本的《大纲》研究在本土研究的基础上,又开始与世界上的《大纲》研究重新――之所以说是“重新”,是因为第一阶段的《大纲》研究基本上与当时世界上的《大纲》一一研究的主题是一致的――接轨,出现了一些综合性成果,这些成果集中反映在“市民社会派”的两位后起之秀山田锐夫和内田弘的作品当中。

山田锐夫的《经济学批判的近代像》是一本关于《大纲》研究的总括性著作。在这部著作中,我们不仅可以找到世界《大纲》研究的传统主题,譬如“写作计划”、“人与自然的物质代谢”和“资本的周转和世界市场”等,而且还能找到日本《大纲》研究的固有主题,譬如“领有规律的转变”理论。值得一提的是,他把近代社会分为三个方面,即“市民社会”、“资本制社会”(kapitalistische Gesellschaft)和“产业社会”(industrielle Geseuschaft),并从这三个方面解读了《大纲》的内容。他认为,尽管“市民社会”、“资本制社会”和“产业社会”都是对眼前的近代社会的本质概括,但它们的内部都包含了否定近代社会的积极因素。“市民社会”,从它形成的初衷来看,是为了实现自由与平等,因而包含着孕育自由个人的可能性,但是在近代社会的现实中,这一可能性却流于形式;“资本制社会”虽然剥夺了工人的剩余价值,但是为自由个人的“联合”创造了客观条件;“产业社会”虽然将工人的生产力物象化为资本主义的产业能力,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这一产业能力为自由时间的出现提供了可能,从而在客观上为人的解放提供了前提。从对这三种社会积极意义的强调来看,山田锐夫的《大纲》解读是符合“市民社会派”基本精神的,也是对第二阶段《大纲》研究固有主题的深化和拓展。

与山田锐夫相比,内田弘的研究则更多地意识到了国际上的研究状况。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研究》一书中着重讨论了“自由时间理论”。他认为,“《大纲》的体系同时也是自由时间论的体系”。对马克思而言,资本一方面创造出了剩余劳动时间这一形式,为解放劳动者提供了可能性;另一方面,资本家又将它占为己有,让它为自己创造剩余价值。但是,随着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增加,雇佣工人也被要求具备“一般知性”的能力,从事精神劳动,结果他们发现被资本家剥夺的剩余劳动时间其实只不过是自己劳动的结果,于是他们会产生要将剩余劳动时间变为自由时间的要求。

在对“自由时间理论”的分析上,内田弘还特别强调了活劳动在历史上的变化问题。我们知道,活劳动是资本存在的基本条件。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活劳动所占的比率会逐渐减少,那么以活劳动为基础的剩余价值规律会丧失其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的作用,再加上雇佣工人自觉认识的逐渐成熟,这将为超越资本主义开辟道路。

1985年,内田弘出版了他的另一部专著《中期马克思的经济学批判》。这本书,按照内田弘本人的说法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研究》的“姊妹篇”,是对前书的补充。在这本著作中,内田弘讨论了“《大纲》与李嘉图的关系”、“《大纲》与黑格尔《逻辑学》的关系”以及“《大纲》与后来的《直接生产过程的结果》的关系”。其中,特别是对“马克思《大纲》与黑格尔《逻辑学》的关系”倾泻的笔墨最多,提出了《大纲》的“序言”与《逻辑学》的“概念论”、“货币章”与“存在论”、“资本章”与“本质论”是一一对应关系的结论。1988年,内田弘又将此部分扩充,出版了英文版的《马克思的(大纲)与黑格尔(逻辑学)》一书,在欧美世界引起反响。2010年,在汉译《新版(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研究》一书出版时,译者又将此部分翻译并收入其中,从而使中国读者通过《新版(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研究》中文版就可以看到《中期马克思经济学批判》的精华部分。

总之,从内田弘的这两本书来看,他的《大纲》研究包括了对亚里士多德、斯密、李嘉图、黑格尔以及这些人物与马克思的关系,堪称《大纲》研究的“百科全书”。同时,斯密的分工和交换理论、李嘉图的生产理论,再加上黑格尔的逻辑学,熟悉欧美《大纲》研究史的读者都知道,这些也都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欧美研究《大纲》的主题。

在山田锐夫和内田弘以后,日本的《大纲》研究很少有专著出版。20世纪80年代至今,在这一领域有以下几项著述和事件值得一提:一个是由一些研究新MEGA第Ⅱ部门“《资本论》及其手稿”的专家从《资本论》手稿形成史角度对《大纲》的研究,譬如1997年出版的由大谷祯之介解说的《大纲》手稿的影印版;从历史学和经济史角度对《大纲》的再研究。譬如,福富正实和小谷汪之、布村一夫等人根据《大纲》对马克思的亚细亚观和共同体理论的重构。另一个是从环境思想角度对《大纲》思想的挖掘,譬如椎田重明、吉田文和、岛崎隆、森田桐郎等人对《大纲》中的“物质代谢”以及“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理论的解读。另外,2001年中村哲等人编辑了一本论文集《(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的历史与逻辑》。还有,随着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

的爆发,《大纲》中的危机理论又重新受到了关注等。不过,从整体来看,相对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繁荣景象,90年代以后的《大纲》研究略显萧条。

以上,我们概述了日本学者研究《大纲》的历史。从内容上看,日本的《大纲》研究经历了从“作为《资本论》形成史的《大纲》研究”出发,到“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理论的《大纲》研究”,再到“世界视野中的《大纲》研究”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比较重要的是第二个阶段,它代表着日本学者对世界的独特贡献。因为,从世界范围来看,这种以“资本原始积累”理论为主线的《大纲》解读是不多见的。

从以上的介绍中我们可以发现,日本《大纲》研究的成果,譬如平田清明的“第二循环的结束”和“个体所有制”问题、望月清司的“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内田弘的“自由时间理论”、山田锐夫的“领有规律的转变理论”等颇为独特,是其他国家学者很少注意到的。

而且,无论是在解读的严密性还是思想深度上,这些成果与同时代的西方的《大纲》研究,譬如麦克莱伦和尼古拉斯的研究、施密特的《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内格里的《超越马克思的马克思》等相比毫不逊色。

日本的这些独特的成果主要出现在《大纲》研究的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之所以在这两个阶段出现了这样的成果,与他们确立起了“中期马克思”概念有关。我们知道,从20世纪30年代起,在马克思思想史研究中,一直存在着所谓的“早期马克思(异化论)和晚期马克思(《资本论》)的对立”一说。而《大纲》的出现,则使两者连接起来,《大纲》构成了马克思思想发展的一个中间阶段,这就是所谓的“中期马克思”概念。正是有了这一概念,他们可以解放思想,突破过去将《大纲》纳入《资本论》形成史框架的局限,从而将《大纲》的地位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也为他们进行理论创新提供了可能。

但是,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大纲》研究也并非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我们试举两例。首先,是山之内靖对“市民社会派”的批判。作为一个事实,无论是平田清明和望月清司,还是山田锐夫和内田弘,他们都属于“市民社会派”。而这一派对马克思的解读有两个鲜明的特点:用“市民社会”概念来重构马克思的学说;将市民社会看做是一个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的基本概念。因此,他们的马克思解释会包含着许多对斯密的生产力概念、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西欧发展道路的肯定。对此,山之内靖从当今世界所面临的环境危机、非西欧世界等出发,认为他们夸大了《大纲》中所存在的“西欧中心主义”、“黑格尔的观念”、“生产力主义”,提出应关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第三手稿》中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哲学的吸收,即马克思的反现代性的自然主义思想以及马克思的“晚年构想”。

篇(6)

关键词:《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恩格斯;修改

中图分类号:A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4-0190-03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在发展史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提纲》有两个稿本:一是1888年恩格斯在发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时作为该书的附录一同出版的并经过其修改的版本。二是1932年首次在苏联公开问世的马克思的原稿。两个版本的根本哲学思想是一致的(即都突出实践在中的核心位置和作用,与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彻底划清界限),但差异的确存在。它们都具有巨大的理论和历史价值。

一、恩格斯对《提纲》进行修改的三种主要形式

《提纲》是马克思于1845年春在布鲁塞尔写下的。恩格斯在1888年发表《提纲》的时候,总共对其进行了60多处的修改。恩格斯的修改本的基本内容和框架与原稿无异:都是十一条的文本组成,全文均以新唯物主义的实践观为主线,贯穿新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存在论、历史观和哲学观。两个版本都完整地再现了马克思当年所要表述的“新唯物主义”哲学世界观 [1]。

恩格斯修改《提纲》的本意是对其中的一些说法在细节上进行增补、删减和改写,以使得人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他与马克思早在1845年就站到了与费尔巴哈不同的哲学立场。其修改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技术性的修改;二是对着重号(译本中的黑体字)的变更和调换;三是对整条句子以及相关的关键用词的改写。①

第一种修改形式主要是针对马克思原文中的一些错误,如拼写、用词、标点符号、连接词、略写词进行纠正、改动和完善,以使文章更为通顺和便于理解 [1]。如在《提纲》的第二条中,马克思原来使用的是定冠词des,恩格斯后来将此冠词换位了不定冠词eines,即补充了“某种”思维的意思。这实际上就是特指费尔巴哈式的思维;第五条,马克思的原文是“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2],恩格斯将“喜欢直观”改为了“而诉诸感性的直观” [2]等等。第二种修改形式是恩格斯对马克思在文本中所着重表示的部分所作出的修改。反映在中译本中,就是黑体字位置乃至内容的不同和变更。如第一条,马克思强调的是“客体”和“或者直观”,而恩格斯强调了“客体”和“直观”;第三条,恩格斯将“革命的实践”[2]改为了“变革的实践”[2];第五条,马克思在“直观”二字上加了着重号,恩格斯在修订时改为了“感性的直观” [2]等等。第三种修改形式是恩格斯对原文中的某些句子和关键用语进行的修改。恩格斯常常是在添加和删减内容时,补充或减去了一些插入句。如第一条第二句,马克思的原文是“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2]恩格斯改为了“因此,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2] 修改本加上了“结果竟是这样”、“但”、“因为”等逻辑关系连接词等等。

二、恩格斯所作出的绝大多数修改与马克思原稿保持了高度一致

“高度一致”指的是恩格斯丝毫没有触及和影响马克思的原意,只是为了语句和表述的明晰顺畅、易懂通俗和精确规范而作出了改动。

首先,技术性修改全部属于与原稿高度一致的修改。不难理解,《提纲》作为马克思的一份“千字文”,是作为个人研究用的,马克思并没有对其进行雕琢和加工。这就造成了笔记的随意性和自由性较大,一些细节性的错误和疏漏在所难免。当恩格斯在43年后重读这份笔记时,为了照顾将来的读者,就会去纠正和规范这些明显的错漏之处,以使得文本畅通、用词正规、句法细腻。

比如,第五条中,恩格斯把“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改成了“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就把马克思所要说明的问题更直接地展现了出来:费尔巴哈往往在脱离了黑格尔思辨的迷雾之后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纯粹的感性直观,一定意义上回到了旧唯物主义的阵营中去。马克思所用的“喜欢”没有“诉诸”来的更为正式和明确。而且,恩格斯在“直观”二字前加上了“感性的”,就使其与“抽象的”相互对应,语句显得更为工整和对接。可以说,这一处修改很好地体现了恩格斯对马克思原稿进行的技术性完善和润色。

此外,恩格斯会在一些语义关系变化处补充上逻辑关系表达词。如第七条,恩格斯在“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2]前加上了“实际上”[2],这就将马克思原本的“递进”含义凸显在了文字之中,便于读者领会。

后两种修改形式的情况多少有些不同。先来谈一下第二种修改形式,即恩格斯对着重号的修改部分。根据中译本来看,可以总结出两个版本在着重号方面共有8处不同。其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恩格斯只是变动了马克思原本强调的部位,而未修订马克思的语词;第二类是恩格斯修改了马克思的语词,但在修改后的语词上依然保留了着重标记。第一条中“感性的人的活动”[2] ――“人的感性活动”[2]以及第三条中“革命的实践”――“变革的实践”属于第二类,其他6处均属于第一类。①

第一类的改动也属于“高度一致”的修改。因为恩格斯并未变化语词,因而原稿的基本含义和意义也就不会产生改变。如第一条中,恩格斯把马克思在“或者直观”身上所加的强调换做了“直观”,去掉了对“或者”的标记,这明显是为了同前面的“客体”更顺接地对应起来。

第三种修改形式虽然是对整句和关键用语的修改,但仍有多处修改再次证实了恩格斯和马克思是高度一致的。

拿目前比较有争议的第十一条为例。恩格斯补了一个“而”[2](德文“aber”)字进去。有人认为这使得语句过于偏重后半句的“改变世界”,而极大的掩盖了前半句的“解释世界”。马克思当年是把解释世界和改变世界做“递进”的关系讲的,而不是做“转折”的意思讲。恩格斯的修改令人产生误解,好像只讲改变世界,不谈解释世界[1]。恩格斯在这里表现出了他本人同马克思不同的思想。

其实,马克思恩格斯二人不止一次声明自己理论的实践特征。强调、突出实践,他们始终是不遗余力的。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说过,“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做理论的任务。”[3]从这段话中的“只有”、“而”、“仅仅”等辅的词汇来看,马克思无疑更倾向“改变世界”。而这段话中所说的“哲学”,更是直指传统的,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所有从前哲学家的哲学。可以说,此句与《提纲》的第十一条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反衬出恩格斯所加的“aber”实乃精妙,一语道破了他和马克思创立的哲学同旧哲学的实质差别。

何况,即便是“转折”的语气,也不意味着恩格斯就不关注“解释世界”,转折只是侧重于修饰的对象,并不完全否定转折之前的一切语句成分。两个版本的第十一条都是表达这样的意思:哲学必须又解释世界又改变世界,改变世界是首要的。马克思为“改变世界”下的修饰语是“问题在于” [2],恩格斯则更是干脆加了个“而”。两人都是为了突出“改变世界”,这是毫无疑问的。

三、部分修改所显示的恩格斯和马克思之间细微的差异

细微的差异表示二人就同一问题的意见和观点是全然一致的,只是会有一些习惯用语、常用概念、表述方式等表层和微小方面的不同。主要选取一处同样饱富争议的修改来进行举例论证。

这一例即是上文所说的第二类着重号修改中的第一处:“感性的人的活动”和“人的感性活动”。有人认为“感性的人的活动”和“人的感性活动”是两种提法,“感性的人的活动”是指现实的人,或是说从事现实实践活动的人所从事的物质的、精神等的活动。而“人的感性活动”是指人所从事的现实实践和活动。二者的意义相差甚远。因为马克思想要说明的主要是人的现实性,而不是人的活动的现实性。现实的人所从事的活动的内容和范围,也不见得就和人所从事的“感性活动”,亦即“现实活动”的内容和范围画等号。而且,“感性的人”也对应了之后的“主体方面”,毕竟主体就是指感性的人。恩格斯没能理解马克思“感性的人”这个概念,误以为马克思就是在说人的现实的实践,所以做出了与原意出入较大的修改[4]。

然而,这种看法割裂了马克思用语的整体性。回到原句,“感性的人的活动”与随后的“实践”是并列的关系,与再往后的“主体方面”也是并列的关系。三者均为并列,可以读出马克思在这里讲的“主体方面”,特指人的“实践”活动,而不是指“感性的人”。一旦“主体方面”只是指“感性的人”,三项并列的关系就不成立了,就逻辑混乱,说不通顺了。(“主体方面”等于“感性的人”,也等于“实践”,那么“感性的人”就等于“实践”,结果就出现了“实践的活动”,显然是不符常理的)也就是说,马克思所写的“感性的人的活动”是一个整体概念,这种活动指的就是马克思所着重标记的“实践”。不能把“感性的人”从“感性的人的活动”中解离开来去探讨和理解。

而且,马克思所说的实践正是他一直强调的现实的生产活动,即人们所进行的现实生活和实际生产。而“感性”一词的意思也正是“现实的”:“说一个东西是感性的即现实的”[3]。因此,“感性活动”就意指人们所进行的现实生活和实际生产。这样一来,“感性的人的活动”和“人的感性活动”在总体上指的是同一内容和概念[5]。

所以说,“感性的人的活动”是一个一体的概念,把“感性的人”单独拿出来讲,才是违背马克思的原意了。恩格斯正是由于领会到了“感性的人的活动”和随后“实践”的对应关系,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懂得马克思,才做出了这样的修改。

不过,马克思早期非常喜欢使用“感性”一词来论述问题。“感性”常常被马克思放在名词之前来作为修饰语,如“感性的自然界”、“感性的外部世界”、“感性的对象”等等。反观恩格斯,其早期作品中很少会出现“感性”一词。平铺直叙和直截了当是恩格斯的一贯风格,而马克思则是思维缜密,用语严谨。可以推测,马克思当时使用“感性的人的活动”,将“感性”仍然放于“人”之前,是他的一种习惯性表达。而恩格斯却很可能担心读者会接受不了马克思过于哲学的表述,如果是“人的感性活动”,情况就好多了。在这一点修改上,我们能够体会到二人在语句风格及表达方式上的差异。

四、少数修改显示出恩格斯和马克思在相同问题上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

1844年后,马克思恩格斯二人实则分工明确。马克思更多专注于政治经济学和哲学的研究,恩格斯则将大多数精力放在了社会政治学和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上。这就使得,当其中一人在某方面的知识面和理解程度要明显优于另一人时,其给出的论证、阐述以及理论的运用也要比另一方更为全面和深刻。

在《提纲》的两个版本中,这种因特长领域的相异而造成的二者差异,也在极少数部位显现了出来。其中有一处历来为人们谈论,即恩格斯对第三条第一段的修改。马克思原本批判的主要是十七八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指出他们不懂得社会实践的意义,看不到环境是随着人的实践的变化而得到改造的,片面地以为人只是环境的产物,只是被动地适应环境,环境则不会因受到人的实践活动的影响和作用而发生改变。马克思在这一条批判了费尔巴哈之外的另一种旧唯物主义,这使得《提纲》对旧唯物主义哲学的批判更为全面和完整。即立足于“实践”,对“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进行严厉批判。而恩格斯却在“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之后加上了“(例如,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就是如此)”这就把马克思的批判对象的指向范围给缩小了。恩格斯之所以会补入罗伯特・欧文这个典型人物,可能还是担心读者对马克思谈到的那种唯物主义学说不甚了解,于是就举个知名的例子来引导一下读者。只是,欧文属于英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和马克思所指的十七八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不是同一回事情。尽管马克思对“一切旧唯物主义”的指责和抨击必然包括了欧文在内的空想社会主义。

恩格斯一定是确证了马克思是在批判整个旧唯物主义,所以敢于加上这个补充说明。在他看来,十七八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和18世纪的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虽有差别,但他们的实质,即“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是没有差别的,是完全能够归为一类的。至于他们各自独有的特征和个别观点的异同,在精神内涵和本质一样的前提下,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6]。

然而,马克思未必会如此思考。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哲学的研究相比于恩格斯要宽泛、精深得多。空想社会主义和法国旧唯物主义是两个具有独自价值的议题,二者在马克思眼里是不会等同的。即使马克思要在这里举例论证,也绝不会因为法国旧唯物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本质上的无甚差异而去列举空想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来对本条的论述做出注解。在这个细节上,反映出了恩格斯对旧唯物主义哲学的了解和掌握不如马克思那样具体到位。同时,正是因为恩格斯多年从事对社会学以及政治学的跟踪研究,他对空想社会主义的熟知程度是很高的。在不违背马克思的原本精神的条件下,恩格斯用他擅长领域内的一个人物来对原文作出补充性的解释,在情理之中。这样一来,我们也很容易地看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尽管在根本思想上一致,却在特定的同一个问题上会做出基于不同角度和不同论证形式的阐发和辨析。

参考文献:

[1]王东,郭丽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新解读――马克思原始稿与恩格斯修订稿的比较研究[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7,(6).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4-61.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06-325.

[4]纪玉祥.关于恩格斯对《费尔巴哈论纲》的若干修改[J].哲学研究,1982,(10).

[5]周敦耀:也谈恩格斯对《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修改[J].哲学研究,1983,(7).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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