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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态伦理学;生态经济学;马克思;社会历史哲学;现实意义
当下,国际金融危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们发现这次深刻的经济危机,可能引起全球性的决策机制空前的改变,生态问题在可见的将来必然会成为经济政策的主导因素之一,整个生态运动的理念也将会产生一次历史性变化。这样,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政策制定者既有的观念系统必须适应新的挑战。中国政府在其既有的观念系统中要找到相应的思想资源,并不困难,问题在于需要在本土实践中根据这种资源,不断作出切题的再思考。
一、生态运动的价值论阶段及其局限
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尽管利奥波德(Aldo Leopold)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就提出了“大地伦理学”的概念,但学者群体系统地回应生态危机、构造生态哲学仅仅有45年左右的历史。这几十年间,人文社科界的生态学说风起云涌,顿成西方学术界之显学,学派林立,并且涌现出人类中心主义(anthropocentrism)与生态中心主义(ecocentrism)两大阵营的争论。不管以人类为最高的价值目标,还是以自然系统为最高的价值目标,这些生态学术运动的主线是一种价值学说,换言之,生态伦理学是这45年来整个生态哲学和生态社会科学的轴心。但是过分地从伦理学角度考虑我们的生态困境,不可避免带有强烈的局限性,其缺陷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研究环境价值问题首先要认识环境这一客观事物的特殊性。人类的环境是以人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可以把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包括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环境价值理论对这些环境都应该研究,但是应该更注重研究自然环境。①“自然环境是指可以直接影响和间接地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如大气、水、日光辐射和生物等一切自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以及空间等环境因素。
环境系统与一般商品相比有不同特点。环境具有自然不可替代性,是宇宙长期发展、天人和谐共生的结果,多数环境要素是不可再生、不能由人类劳动仿制的最稀缺因素。环境系统有为人类生活和精神享受服务的直接性,环境可以不经过生产劳动过程,而直接在生活消费中为人类服务。环境物品有公共性,作为人类生存的外部条件,环境系统自古以来是不可分割的公共产品,尤其是世界的大气、海洋等环境,在当代还成为国际公共品。当然,某些小环境如私家园林属于私人产品,但是总体而言环境不是也不可能是私人产品。环境消费有非市场性,多数情况下人们不是从市场上购买环境,环境价值也不是在普通市场上形成的。环境系统的这四个特点使环境价值、价格与一般商品有显著的区别。
一、环境价值实体
(一)历史文献的分析
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关于环境价值实体的理论表述主要有:
1.环境无价值有价格的观念
在劳动价值论看来,自然环境没有价值。因此也就不存在环境价值实体的问题。马克思曾经指出,在生产过程中,论文“一切未经人类协助就天然存在的生产资料,如土地、风、水、矿脉中的铁、原始森林中的树木等等”,“本身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那末,它就不会把任何价值传给产品”。“土地不是劳动产品,从而没有任何价值”。但是这一理论认为有些环境因素有价格。例如认为“一切地租都是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的产物”。“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土地价格是地租的资本化,因此也是凭据土地私有权对剩余劳动的分配。这些理论影响了我们国家的环境价格理论:没有所有权的自然环境如空气既没有价值也没有价格;有所有权的自然环境如土地没有价值但可以有价格;环境价格是资本化的地租,是对剩余劳动的分配。
2.环境产权价值论
1960年,科斯将产权理论用于污染问题研究,认为污染权也是产权,通过对污染权(或者不被污染权)的分配及合法交易就可以用市场机制形成环境物品供给与需求的均衡和均衡价格。产权学派的代表人物登姆塞茨说“当一种交易在市场交易中拟定时,就发生了两束权利的交换。权利束常常附着在一种有形的物品或服务上,但是,正是权利的价值决定了所交换的物品的价值”。产权理论被当代一些经济学家作为环境价值的理论依据。可是产权价值理论没有彻底说明,究竟是产权有价值还是产权的载体环境有价值?
3.环境价值二分论
环境与资源经济学奠基人美国未来资源研究所的经济学家克鲁梯拉(JohnKrutilla)在1967年发表的《自然保护的再认识》论文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再思考》专著中提出了“舒适性资源的经济价值理论”。在他与费舍尔(AnthonyC.Fisher)合著的《自然环境经济学:商品性和舒适性资源价值研究》中,将环境资源划分为商品性资源和舒适性资源,着重论述了舒适性环境资源的价值及其评估问题。这种环境价值二分法理论开创了舒适性环境资源的价值不需要在商品市场实现而直接通过为人提供服务来实现的理论思路。
4.环境总经济价值论
国外环境经济学家通过发展环境二分法价值理论,把环境价值分为两个部分。如“戴维·皮尔斯等人将生态服务的价值区分为使用价值和内在价值”。有人把环境价值称为环境总经济价值,环境总经济价值又分为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两个部分。其中使用价值是指环境被使用或消费的时候,满足人们某种需要或偏好的能力。非使用价值是指人们从不打算使用某些环境时,这些人们没有打算使用的环境仍然具有的价值。
总经济价值论是一种新颖的价值理论,它合理地扩大了传统经济学价值范畴的外延和价值理论研究的眼界。传统经济理论认为劳动或者效用决定价值,总经济价值理论却认为没有通过人类劳动的甚至从来没有被人使用的环境要素也有价值。这个理论也有一定的缺陷,例如对于非使用价值的范围在实践中难以把握。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法律只是谨慎承认非使用价值的存在①。
5.环境效用价值论
效用价值论是以效用作为价值本质和价值尺度的一种理论。是传统经济学重要理论学说之一。但是当时在研究效用价值时,环境问题并不严重,所谓商品的效用仅涉及同代人直接使用的商品的效用。中国环境规划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经济学专委会主任王金南研究员及其合著者,把环境总经济价值理论与效用价值理论结合起来,提出“利用效用价值理论来衡量资源的价值”。“环境资源不论是经过人类劳动加工,还是未凝结人类的劳动,资源本身就具有存在价值”。这些理论概括,一方面克服了总经济价值理论外延过于宽泛的缺陷,另一方面较全面地发展了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把环境本身具有的间接使用价值;不能进行市场交易的价值都纳入效用价值范畴。其不足之处是没有完全解决效用价值理论存在的用心理感觉度量价值的问题。
6.生态劳动价值论
我国生态经济学会副理事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思华教授在1997年提出生态劳动价值理论。他认为“生态价值是物化在生态系统的某种生态产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的表现”。“这种恢复、更新、保持生态环境具有人类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使用价值的劳动是一种创造生态价值的新型的劳动形式”。刘思华教授论证被恢复、更新、保持的生态环境物化了人类劳动,因此有价值,给生态环境赋予了劳动价值的属性。刘思华教授的学生,我国生态经济学者魏彦杰博士对生态劳动价值理论进行了完善,提出生态经济价值的概念,“生态经济价值=体现了正环境效应的经济成果+扣除了负环境效应影响的经济成果”。正环境效应是人类劳动利用好的环境和改善环境生产出的商品的效应,负环境效应是如果人类劳动破坏了环境,就需要在劳动成果中扣除的污染环境的损失。他说明了污染环境的劳动与环境价值的关系。然而生态经济价值论的这种说明也有一个问题,既说某些劳动(污染环境的劳动)减少了环境的价值,又说劳动创造了环境的价值,在理论上存在一定的矛盾。
7.生态服务价值论
我国生态经济学会生态经济教育委员会副会长、浙江大学沈洪满教授,在他主编的《生态经济学》一书中用生态服务来界定生态价值的含义。他说“价值的本质可以是指事物的用途或积极作用”。“一般而言,生态价值是通过生态服务功能体现出来的对人类直接或间接的作用”。认为“凡是能够增进人类利益的物品或活动都具有价值。如果以这个标准来衡量,人类的社会生产具有这种性质,因而是价值的源泉之一;大自然也有这种功能,因而也是价值的源泉之一”。
8.环境能值价值论
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副院长赵桂慎借鉴生态经济学能值理论的研究成果,把“能值”理论用于环境价值分析。他明确提出“人类与自然界创造的所有财富均包含着能值,都具有价值”,“自然资源、商品、劳务和科技信息均可以能值衡量其固有的真实价值”,能值是“定量分析资源环境与经济活动的真实价值”的共同量纲。“能值”(emergy)是美国著名系统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家H.T.Odum创造的新单词和新概念,这个词是由embodied和energy两个词的部分成分搭配构成。能值是各种商品、劳务和自然环境因素含有的太阳能量。H.T.Odum认为自然环境各种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都含有能量,所有能量又都是来于太阳,如果把这些不同质的能量用一种相同的能量单位“太阳能焦耳”做标尺折算为太阳能值,这些不同质的能就可以变为能够互相比较和交换的相同质量的能,这就是太阳“能值”。能值的度量单位是太阳能焦耳(1sej),它等于1焦耳太阳能的能量。其他类型能量与太阳能的比率叫“太阳能值转化率”(例如1焦耳的风能等于623sej)。赵桂慎教授借助能值分析,找到了环境价值和商品价值的共同实体。
能值价值理论突破了环境价值本质研究的瓶颈,提出了新的价值实体和尺度,对于人类重新认识商品价值,正确认识环境价值都有重要意义。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是,是否因为一切自然财富和社会财富都有能值,就可以反过来说一切能值都是价值。回答可能是否定的。因为许多远离人类的某些星球,虽然具有能值,但是这部分能值不能叫价值。
(二)环境价值的实体
上述环境价值理论,分别把环境价值的实体归于人类的劳动、环境效用或环境能量。然而根据能值理论,自然环境的效用和人类劳动都是太阳能运动的产物,都凝结了太阳能值。因此能值可以作为可比的同质因素充当劳动价值和环境价值的共同实体。但是不是所有的能值都可以作为价值实体,只有那些对人类有效的能值即有效能值才是环境价值的实体。另外,环境的价值不仅来于能量,也来于空间,因此有效空间也是环境价值的实体。
提出有效能值和有效空间是环境价值的实体,可以克服自然主义价值论的缺陷。当代某些生态学家和环境保护团体认为,大千世界任何环境都有其“内在价值”,这与人类是否存在和是否承认其“有效性”没有关系。但是从价值范畴的经济和社会本质分析,环境价值只能是对于环境主体人类而言的价值。无论商品价值还是环境价值,都要以人类为评价主体。如果这些环境没有被人们认可,不被人们(包括人类子孙)所需要,那就不可能有价值。提出有效能值和有效空间是环境价值的实体,能够厘清环境价值实体和环境价值本质的区别。有人认为,环境价值的实体是环境产权,是环境的产权决定环境有价值。这种看法是混淆了价值“实体”和价值“本质”两者的关系。价值实体是价值存在的物质载体,是价值的肉体;价值本质是价值实体反映的社会关系,是价值的灵魂。因此,环境价值的实体应该是价值载体--有效能值和有效空间,环境价值的本质才是包括环境产权关系在内的环境社会关系。
提出有效能值和有效空间是环境价值的实体,可以解决环境有价格无价值的问题。这就为环境价格的合理化找到了价值基础。环境价格改革的实质就是实现环境的价值,使环境价格如实反映环境的使用者或者环境的破坏者消耗和占用的能量和空间。当然像商品价格不是用劳动时间直接计量一样,环境价格也不需要直接用能值和空间来计量。目前生态经济学家已经对不少环境因素的能值进行了货币价值的换算。同时也已经研究出一系列环境价值的评估、计算方法。
二、环境价值本质
环境价值的实体是有效能值和有效空间,这种有效性的存在和有效性的大小是由人来确定的,反映了人与人之间围绕环境形成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就是环境价值的本质。与商品价值反映的是不同商品所有者之间的社会关系有所不同,在环境价值中,反映的不是不同环境价值的所有者之间的社会关系,而是环境的共享者与环境的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因为公共环境在物理上的不可分割性和经济上的不能平均使用,人们对于公共环境不可能独立平均占有,公共环境只能由社会共享。由于环境的稀缺性,对于共享的公共环境又不能无偿使用,人们需要计算使用环境的得失损益,环境的共享者、环境的具体使用者、环境的污染者、环境的受污染者、环境的改善者之间产生斤斤计较的社会关系。这种环境社会关系,就是环境价值的本质。
环境价值有三个基本类型。这三个基本类型代表了三种环境社会关系。
1.环境服务价值
环境服务价值是一定时点或时期生态环境对人类或具体国家提供环境服务的价值总额。有专家计算1997年全球环境服务价值平均为33万亿美元。环境服务价值是从积极的方面考虑生态环境对人类的影响,如输入物质和能量,转化废弃物质,直接提供环境服务。“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从生态系统得到的利益”,“包括大气调节、气候调节、扰动调节、水调节、水供应、侵蚀控制、土壤形成、营养物循环、废物处理、花粉传授、生物控制、栖息地、食物生产、原材料、遗传资源、娱乐、文化服务等”。由于自然环境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不同历史时期的环境服务总值是不同的。环境服务价值可以分割为环境对每一个经济单位(包含个人)的服务价值。例如一个人在海边休闲旅游享受的环境服务价值。
环境服务价值主要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纵向的社会关系,如当前与长远、当代与后代、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等方面的社会关系;和环境的共享者与环境的使用者之间的横向关系。如何保护或者利用这些价值,在什么时候利用这些价值,让谁利用这些价值都是反映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2.环境退化价值
环境退化价值,即一定地区、一定时期环境受到破坏和污染导致环境价值的损失。“环境退化价值反映当期为经济活动所消耗的……环境投入的货币价值”。“我国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约占GDP的10%左右”。环境退化的原因既有环境污染,也有其他环境破坏,如砍伐森林、消灭生物物种、增加温室气体等,不能认为环境退化的原因只是环境污染。环境退化价值体现了人与人之间横向的社会关系。破坏环境的经济单位与受到损害的经济单位,以及与没有受到直接损害,但受到间接损害的经济单位之间,与环境共享者之间都要围绕环境退化价值的大小进行计量和补偿。
3.环境改善价值
劳动价值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是“生产劳动”,生产劳动是生产新增价值的劳动,界定好了“生产劳动”,也就界定好了新增价值的源泉。论文百事通所以从理论上界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是研究社会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的首要任务。
马克思在研究生产劳动时,从两个角度界定了两对概念。一是从是否生产出物质产品的角度将劳动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一类是不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前一种劳动称为物质生产劳动,后一种劳动称为非物质生产劳动。二是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角度界定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认为只有与资本相联系、能够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否则是非生产劳动。马克思从生产关系的角度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界定无疑是科学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当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相对于马克思时生了很大变化,而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关系与马克思时代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更有本质上的差别,加上对生产关系具有决定作用的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带来了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与换代,尤其是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在各行各业的广泛运用,改变了生产劳动方式。在这些情况下,马克思对生产劳动的界定已不能反映现阶段生产关系的新特征。因而有必要对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加以发展。
首先,必须把“生产劳动”和“物质生产劳动”区分开来。我国理论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把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等同于物质生产劳动,这种界定既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又撇开了特定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这样的所谓“生产劳动”可以套用于所有的社会形态,从而失去了界定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意义。马克思在界定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劳动时,不是从劳动成果的物质规定性来界定,而是从劳动过程能否体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来界定。只要劳动过程能体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不管该劳动是物质生产劳动还是非物质生产劳动,它们都是生产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四章说过:“如果可以在物质生产领域以外举一个例子,那么,一个教员只有当他不仅训练孩子的头脑,而且还为校董的发财致富劳碌时,他才是生产工人。校董不把他的资本投人香肠工厂,而投入教育工厂,这并不使事情有任何改变。”马克思还说:“例如一个演员,哪怕是丑角,只要他被资本家(剧院老板)雇佣,他偿还给资本家的劳动,多于他以工资形式从资本家那里取得的劳动,那么他就是生产劳动者。”可见,马克思把不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教员和演员的劳动也算作是生产劳动,这说明,马克思已将资本主义生产劳动与物质生产劳动明确区分开来了。我们在界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时,虽然不能完全照搬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劳动范畴的具体界定,但可以运用马克思的界定方法。对应马克思在界定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劳动时是从劳动过程能否体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来界定,我们在界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时,就应当使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劳动也能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从而也将社会主义“生产劳动”与“物质生产劳动”区分开来,将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范畴在“物质生产劳动”的基础上加以扩大。
其次,必须使“生产劳动”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相吻合。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四章指出:“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它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工人不是为自己生产,而是为资本生产。因此。工人单是进行生产已经不够了。他必须生产剩余价值。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或者为资本的自行增殖服务的工人,才是生产工人。”马克思还说:”一个自行卖唱的歌女,是非生产劳动者。但同一个歌女,如果她是由一个企业家雇佣,在企业家的指挥下卖唱,而以赚钱为目的的她便是一个生产劳动者。因为她生产资本。”这两段话给我们的启示是: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是榨取剩余价值,马克思把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者才算作生产劳动者,这就使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与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相吻合了。我们认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劳动”也必须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相吻合,这样才能使前后两个“生产”一致起来。就是说,进行社会主义的“生产劳动”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只能通过社会主义“生产劳动”来达到。我们知道,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这里有两种需要,一种是物质生活需要,一种是文化生活需要,物质生活需要只能由物质生产劳动来满足,文化生活需要只能由精神生产劳动来满足。所以,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来考察可以发现,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必须包括物质生产劳动和精神生产劳动两个部分,如果把生产劳动仅仅说成是物质生产劳动,那么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就只能说成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的需要了,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不能算作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反过来说,如果你要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算作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一个方面,那么你就必须把精神生产劳动也算作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范畴,因为仅仅只有物质生产劳动是不能满足文化生活需要的。虽然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等行业的劳动是物质生产劳动,其劳动成果也能满足人们一部分文化生活需要,但这并不是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等产品本身直接满足的,而是由文学艺术工作者、各种理论工作者生产的精神产品满足的,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等产品不过是人们消费精神产品的工具或媒介。总之,如果仅把社会主义生产劳动说成是物资生产劳动,就无法回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由什么劳动来满足。
根据前面的论述,我们将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定义如下: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就是能直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劳动,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业中工人、农民及管理者的劳动;商业部门中的包装、保管劳动;运输部门的货运劳动;教育部门教员的劳动;科学家、文学家、各种理论工作者、各种艺术工作者的劳动;旅游、医疗卫生、美容美发、与生活或生产有关的修理服务等部门劳动。
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劳动价值论,需要对商品范畴的外延加以扩大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考察的商品属于物质产品,考察的价值是凝结在物质产品中的价值,考察的价值创造也就是物质产品生产部门(马克思区分为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包含三次产业中的第
一、二产业)的价值创造,而将非物质生产部门(第三产业)获得的价值归结为价值让渡和再分配。这在马克思生活时代,第三产业不发达且所占比重不大的情况下做这样的处理有一定合理性。但是在当今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不断提高,我国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已越过40%,一些发达国家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已超过第
一、二产业总和的情况下,再不承认第三产业的价值创造,已无法解释现代社会价值的来源,也会使我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失去理论依据。
承认了第三产业的价值创造,就需要从理论上将第三产业的成果纳人商品的范畴,这样,我们就可以将商品区分为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也可以在将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区分物质生产劳动和精神生产劳动的基础上,将商品区分为物质商品和精神商品。
工业、农业、建筑业等物质生产部门生产的商品是传统意义上的商品,属于有形商品,商业部门中的包装、保管和运输部门的货运劳动生产的商品是一部分有可能被损坏而因为商业部门的包装、保管和运输部门的及时运输而没有被损坏的产品,这部分产品如果失去了包装、保管和运输劳动,其使用价值就会消失,从而其价值也就不能实现,所以这部分产品应当算作包装、保管和运输劳动生产的商品。教师、科学家、文学家、各种理论工作者、各种艺术工作者生产的商品属于无形商品或精神商品。旅游、医疗卫生、美容美发、与生活或生产有关的修理服务等部门生产的商品属于无形商品。
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劳动价值论,应对价值的源泉做出新的说明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就意味着进人交换领域的商品都是劳动产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非劳动产品进人交换领域成了商品,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这里遇到了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如农贸市场的野生动植物、旅游市场的自然风光、矿产开发市场的各类矿产资源等等,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这些自然资源都不是劳动产品(将这些自然资源变成商品需要付出的开采、运输等劳动相对于其实际应有的价值小得可以忽略不计),都没有价值,没有价值就不能成为商品,因为商品必须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可见,大量非劳动产品成为商品的事实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对“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和“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因素”两个判断的一个做出修改,要么改变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判断,要么认为商品可以只具有使用价值一个因素。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改变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判断,承认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具有价值,否则,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的判断又会遇到矛盾:如果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不具有价值,那么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在交换中事实上获得的巨大的交换价值又是什么的表现形式呢?新晨
不承认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具有价值,除了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理论上产生上述矛盾,还会在实践上促使人们不加约束地掠夺自然资源,破坏水生态环境,阻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要承认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具有价值,就必须对价值的源泉做出新的说明。本文认为,可将特定时期社会总商品的价值区分为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的价值、物化劳动的价值、活劳动创造的新增价值三部分,将“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判断,改为“劳动是新增价值的唯一源泉”。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的价值的大小可以通过假定人类活劳动生产与进人交换领域的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等量的相同使用价值所需消耗的一般人类劳动来换算。于是,我们在这里得出一个新的判断:劳动始终是衡量商品价值大小的依据。
――美国耶鲁大学伊曼纽尔•沃勒斯坦
《大纲》向我们证明了马克思解释当代世界的持久能力。
――加拿大约克大学马塞罗•墨斯托
马克思的《大纲》即马克思写作于19世纪50年代、由一系列未发表的手稿构成的著述文献。1939-1941年,苏联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经过编辑整理后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Grundrisse der Kritik der Politischen Ökonomie)为名出版。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马克思的《大纲》(Grundrisse,亦称“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
从马克思写作《大纲》的时间,到《大纲》最后以全文的形式公开出版,中间间隔差不多快100年的时间了,而且,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后,《大纲》才真正开始在德文、英文、法文、意大利文、中文以及日文等语境中成为学术探讨的热点。可以说,马克思的《大纲》真正经历了一场“百年孤独”,但20世纪60至80年代,以及其后再次掀起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关于《大纲》的国际学界探讨热潮,却让我们看到了一场非常有倾向性的理论努力,那就是通过对《大纲》的文本解读,并立足于当代思考,力图呈现出“《大纲》中的马克思”形象,其基本旨趣或许就在于意大利马克思思想研究者内格里所说的,在文本解读中回到马克思,同时又在当代思考中重新激活马克思的理论努力。
对于任何一个严肃的学者和研究者来说,我们都有必要了解与“马克思的《大纲》”有关的故事,以及关于“《大纲》中的马克思”的故事。今天,我们有了详细了解这一故事的“路线图”了,这就是近期(2011年4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在其“研究”系列中推出的一本新译著:《马克思的〈大纲〉:〈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150年》(以下简称《马克思的〈大纲〉》)。
《马克思的〈大纲〉》一书的编者是意大利裔加拿大学者马塞罗•墨斯托,其主要论文贡献者则囊括了当今活跃于国际马克思思想研究界的诸位名家。正如英国文化者斯图亚特•霍尔所指出的,马赛罗主编的这本书有利于我们重新认识马克思《大纲》的重要性及其影响力;而美国后现代者弗雷德里克•詹姆逊也认为该书勾画出了一幅理论的世界地图;同样来自英语世界的马克思思想研究者戴维•麦克莱伦评价说该书很好地体现了近20年来国际学界关于马克思《大纲》的热烈讨论的最新成果。伴随着这场讨论热潮的是《大纲》的传播与接受的“全球化”进程。甚至有学者认为它是“马克思的著作在近20年中出版数量最大的作品”,是马克思最有吸引力的著作之一。《大纲》全文本已被翻译成了22种语言,32个版本。不包括节选版本,它已经被刊印了50多万册。
从整体内容框架来看,《马克思的〈大纲〉》将所收入的论文分为三个部分,即学界对马克思《大纲》的考证性研究(参见该书第一部分);《大纲》写作时马克思的生活与时代背景(参见该书第二部分);150年后《大纲》在全球的传播与接受。其中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则包括:其一,基本概念:价值(以及剩余价值)、商品、生产、异化和劳动(以及劳动价值论)概念等;其二,基本问题:历史唯物主义、资本主义和社会发展问题(特别是前资本主义社会诸形态的划分和关系问题、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过渡问题,以及资本主义本身的结构性演变问题等)、生态和人的解放问题,以及《大纲》所展现出来的马克思的研究方法等问题;其三,马克思思想的文本和文献学基础研究:《大纲》被发现的过程、其内部的编排体例和结构关系(如“资本章”和“货币章”的关系等)、《大纲》与《资本论》的关系问题、《大纲》写作时期马克思的传记研究(包括生平介绍、时代背景以及同时期“关于危机的笔记”和给《纽约论坛报》的文稿等)、《大纲》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的传播与接受史研究。
从其主要学术观点贡献来看,正如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在前言中所指出的,作为马克思“成熟时期”的一部作品,特别“是为《资本论》所做的理论努力的一部分”,《大纲》在马克思的著述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意义,所以完全有理由将《大纲》视为处于“最丰硕期的马克思的思想”。作为编者的马塞罗在该书中也是论文的作者之一,力图梳理马克思一生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历程,指出《大纲》“尽管没有完成,但它仍然标志着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一个决定性的阶段”,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许多方面都不同于20世纪主流解释者所呈现的那个马克思”。英国学者卡弗则指出,《大纲》更像《经济学哲学手稿》而不是《资本论》第一卷,因为在手稿中,马克思的工作方式是随意可亲的,而在正式出版的著作中,其工作方式则更讲究技巧。但是,将这种风格、语气和表述上的差别,与任何更为复杂和基础性的变化相联系,则是过分奢望和不必要的。伍德认为,只是在《大纲》中,历史才通过历史唯物主义的方式开始真正被人们所认识。福斯特则说,《大纲》成为将马克思的总体分析统一起来的必不可少的手段。它不仅从写作年代上处于马克思的早期著作和《资本论》之间,而且还构成了两者之间在概念上的桥梁。特别是马克思的生态唯物主义的特点,这在他对马尔萨斯的批判中是非常明显的,这种批判在《大纲》中表现得最为锋利、最为透彻。
基于上述学术贡献,马塞罗主编的《马克思的〈大纲〉》出版后得到了英语学界的好评。美国社会学会杂志主办的《当代社会学评论》认为,马塞罗在该书中致力于让来自全球的20位马克思思想研究专家给我们讲述了关于《大纲》的诸多故事,向我们展示了许多过去不知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线索。从而让我们开始逐渐了解了《大纲》的出版与传播对国际马克思学发展的重要性。可以说,“所有严肃的马克思学者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这不仅是对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的关于马克思《大纲》讨论热潮的继续,也因其所邀请作者的学术涵养和储备而为这场讨论注入了具有时代性的新鲜话语。《科学与社会》杂志上刊登的约翰•霍夫曼的评论则指出,当今经济危机的时代背景,使得马克思的《大纲》及其研究成果成为当下非常应时的理论贡献。而其中的主要根源正如该书序言的提供者霍布斯鲍姆所言,实乃因为马克思在《大纲》中为我们提供了关于资本主义体系的至今仍然具有无法超越的说服力的分析和论述。
论文摘要:伴随着经济增长和工业化,人类付出了巨大的生态代价,以往较为丰富的生态资本变得日益稀缺,阻碍着经济的发展速度。因此,各国纷纷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希望由此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模式。进行生态资本价值核算,构建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指标体系,其目的就是使人们正确地看待经济增长成本,注意经济增长质量,实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现有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只注意到了对社会经济的正面效应,没有反映负面效应所造成的影响,从而使得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陷入到一个环境恶化、资源缺乏、生态失衡和不可持续发展的困境之中。因此,改革现有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资源环境进行核算,走“绿色发展”道路,是实现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唯一选择。
经济活动离不开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生态资本三者共同作用。“绿色发展”就是以“绿色GDP”为发展目标,从现行的GDP中扣除资源环境成本和对资源环境的保护服务费用,在保障生态资本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更多地以人力资本代替资源资本和环境资本,提高物质和能源的使用效率,使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低能耗、低污染。
1生态资本内涵
1.1生态资本定义
生态资本是相对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实物资本与金融资本)而言的,表现为生态系统所有的资源生态潜力、环境自净能力、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对人类的整体有用性等生态质量因素的总和,是具有生态价值的资本。生态资本按空间构成关系可分为三类:(1)地质资本,包括矿物资源和化石资源;(2)地理资本,包括土壤资源、水力资源、气候资源和生物资源;(3)星际资本,包括光能和风能。而应纳入生态资本价值核算体系的只包括地质资本和地理资本这两种数量有限的资源。
1.2生态资本的特征
生态资本作为参与经济活动的要素之一,同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一样,生态资本的特征也具有二重性:一是具有生态资本的本质属性,具有自然生态功能,遵循自然生态规律,表现为生态资本的使用价值;二是具有资本的共同属性,即以保值增值为目的,遵循市场供求与竞争规律,表现为生态资本的价值。
但是,生态资本不同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生态资本具备其它资本所不具有的特征:(1)整体增值性。资本的目标是价值最大化或盈利最大化,由于生态资本受到生态系统整体性的制约,保持生态系统内各因子的平衡协调,是实现生态系统整体价值最大化或盈利最大化的前提;(2)长期受益性。通过合理利用生态资本,其使用价值与价值将不会永久丧失。并且,可再生资源还能依靠其自生的累积性,使生态资本自动增值,带来长期的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3)双重竞争性。生态系统各因子是在相互制约与相互促进中得到发展的,遵循共生、相生相克等自然生态竞争规律;同时,生态资本又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等存在着市场竞争,遵循市场竞争规律;(4)开放性与融合性。生态资本既具有生态环境系统的开放性与多样性,又具有一般资本的融合性与扩张性,生态资本经营可以采用产权主体多元化、利益共同体等方式;(5)极值性。生态资本能够承载人类生存与经济发展对生态系统经济功能的需求,但是,生态资本对人类的需求并不是无限满足的,其承载力具有一定的极值,超过极值进行开发和利用,将会导致资源环境的退化;(6)不动性与逃逸性。生态资本既具有资源环境的空间固定性,又具有一般资本规避风险的逃逸性。低回报率的生态资本会转移地域或变换形态,流动到回报率较高的领域,引起生态资本的资本功能性逃逸;(7)替代性与转化性。在一定条件下,生态资本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之间能够相互替代或相互转化;(8)空间分布的不均匀性和严格的区域性。不同区域的生态系统的组合和匹配都不一样,而“因地制宜”是合理使用生态资本的一项基本原则。
2生态资本价值理论
生态系统依照其是否凝结人的劳动可分为人工生态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我国目前的经济价值核算体系不对自然生态系统进行价值核算,导致生态资本价值被低估和人类对资源环境需求的过度膨胀,从而造成生态系统的严重失衡。自然生态系统是否具有价值在理论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劳动价值理论、效用价值理论、要素价值理论和供求价值理论等主要价值理论都对此有着不同的认识。
2.1劳动价值理论
劳动价值理论是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广泛地应用于价值的确认和计量中。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劳动是衡量物品是否具有价值的唯一标准。如果生态资本具有价值,该价值就是物化在资源和环境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人们的抽象劳动与生态系统相结合,生态系统就具有价值;相反,当某一生态系统中的资源和环境没有投入抽象劳动时,该生态系统也就不具有价值。而生态资本的价值是由生产这种生态资本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所决定的。
在实际中,不管人们是否承认没有投入人类劳动的自然生态系统是否具有价值,该生态系统都是客观存在的,发挥着具体的生态服务功能。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的深化,没有投入劳动的生态系统或部分投入劳动的生态系统同样具有价值的观点已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但是,劳动价值理论在生态资本价值计量方面存在着困难。
2.2效用价值理论
效用价值论认为价值就是人们对物品效用的感觉和评价,效用是价值的源泉。自然生态系统能满足人类生存发展需求,具有价值。但是,效用价值理论具有较强的主观随意性,它仅能为生态系统的存在价值、选择价值的确定和计量提供可行的方案。
2.3要素价值理论
要素价值理论认为自然生态系统等非劳动要素与劳动要素一样共同创造价值并参与到价值分配中,所以自然生态系统同样也具有价值。但是要素价值理论模糊了劳动创造价值这一科学定义。
2.4供求价值理论
供求价值理论认为有需求的东西就具有价格,供求决定价值,供求关系是价值规律的内涵。该理论认为自然生态系统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稀缺的资源,通过市场可使得其价值能够充分得以体现,在价值确认和计量上具有可行性。
总的来说,自然生态系统也具有价值,并且与人工生态系统一起组成生态资本,参与到价值创造的经济活动中去。
3生态资本价值核算方法
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将资源和环境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了一套资源环境与经济一体化核算体系(SEEA)。该体系能准确地表现资源和环境在整个国民经济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并以最简明的经济指标反映可持续发展的本质。SEEA核算法通过把资源和环境账户作为SNA(国民经济核算账户体系)的卫星账户,然后与核心账户(货币型账户)对接形成一体化核算。由于资源和环境是物质型账户,需要先将环境账户和资源账户转换为货币型账户。目前生态资本价值的核算方法有以下六种。
3.1补偿价值法
补偿价值法根据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凝结抽象劳动后的资源环境具有价值,从补偿角度看生态资本价值(w)包括三部分:
W=C+V+m
式中,C、V、m分别为补偿、保护与建设某项资源环境所投入的物化劳动价值、活劳动价值和活动动创造的剩余价值。该法以实际投入的补偿支出计量资源环境的两大价值,应用了历史成本属性,可靠性较高但相关性不足。同时,没有收入劳动的资源环境与少量投入劳动的资源环境同样也具有价值的观点已经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对这部分资源与环境不进行计量的话,资源环境总价值易被低估,造成资源环境的滥用。因此,补偿价值法主要适用于资源环境补偿增值的计量。
3.2总经济价值法
总经济价值法根据效用价值理论,将资源环境价值(TEV)按效用不同分为两大类:使用价值(uv)和非使用价值(NUV,又称存在价值);又将UV细分为直接使用价值(DUV)、间接使用价值(IUV)与选择价值(OV)。其计量关系为:
TEV=UV+NUV=(DUV+IUV+OV)+NUV
式中,DUV是指资源环境直接满足人们生产和消费需要的价值,表现为物质功能,可直接根据市场价值法计量;IUV不直接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但可为生产和消费创造必要条件,表现为环境容量和舒适,可采用生产函数法、损失规避法、预防支出法等计量;OV是人们愿意保护现有资源环境以备未来使用的支付意愿,相当于消费者为一项未使用的资源环境所愿意支付的保险金,表现为资源环境的自行维持功能;NUV为人类对资源环境的永久享用价值与资源环境潜在功能价值的合理评估。目前DUV与IUV可应用于历史成本、现行市价等属性进行直接或间接计量,比较可靠;OV与NUV均仅能采用价值评估法进行计量,计量的主观性强,可靠性低。因此,企业在进行资源环境价值核算时,只要同时符合可定义性、可靠性与相关性要求,企业就应将其拥有的或控制的资源环境确认为自然资产,并同时确认相应的生态资本。
3.3租金或预期收益资本化法
租金或预期收益资本化法根据地租理论和财务管理理论,将预期的资源环境在未来一定年限内产生的两大价值(即预期的租金或收益)按社会贴现率折现后的现值作为资源环境价值。其计量公式为:
V=V1+V2
V1=qRo/r
V2=A(1+K)/(nQ)
式中,V为资源环境价值;V1、V2分别为资源环境的商品价值与服务价值;Ro为基本地租或基本租金;r为地租率或平均利息率;q为资源等级系数;A为投入总额;Q为受益资源总量;n为受益年限;K为资金利润率。该法应用了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属性,可较为准确地反映资源环境的未来经济利益。租金或预期收益资本法主要适用于融资租人、借人资源环境的价值计量。3.4边际机会成本法(MOC)
边际机会成本法基于效用价值理论,该理论认为任何经济活动的成本代价不仅包括对生产各个要素的消耗,而且也包括由于外部不经济行为对生态系统所造成的代价。因此,理论上任何资源环境产品的价格P等于其边际机会成本(MOC),MOC又等于资源环境产品的边际生产成本(MPC)、边际资源耗竭成本(MUC)与边际环境成本(MEC)之和。即:
P=MOC=MPC+MUC+MEC
生态资本价值(V)=MUC+MEC=P-MPC.
式中,MPC常用生态价格定价法或影子价格法计算,较为准确、简便;P为资源环境产品的现行市价。该法主要适用于生产性资源环境价值的核算。
3.5总和价值法
该理论认为生态资本价值核算方法应该从马克思价值理论的全部论述中去寻找结果。这部分学者认为,生态资本价值不单单是指直接投入其中的人的劳动价值,还包括生物有机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价格,以及生态系统服务地租。也就是说,生态资本的价值等于人类直接投入的劳动、生物有机体的使用价值与所有权价值和生态系统服务级差地租之和。投人生态系统的人的劳动包括投入人工生态系统的劳动和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劳动,是抽象的一般社会必要劳动;生态有机体的使用价格实际上是生态系统服务所有权与使用权转移的货币表现,它是经济所有权存在,生态系统被所有者控制,生态系统因所有权规律而产生一种现象,即当社会需要交换资源环境时,生态系统由于有用性而获得价格;生态系统服务级差地租是生态系统服务的差别为基础的地租。
3.6替代价值法
替代价值法根据效用价值论,将不能直接进行价值计量的资源环境,按其各项主要功能分别选用合理的计量方法进行功能替代,计算各项功能的价值,将总价值视为资源环境价值。替代价值法主要有较为可靠的市场价值法、旅行费用法,以及主观性较强、可靠性较低的调查评价法、支付意愿法等。它主要适用于计量资源环境的服务价值,应用时应优先选用较为可靠的替代方法。新晨
4生态资本价值核算与可持续发展
经济理论认为,能够带来收益的东西称为资本。生态系统,无论是天然的生态系统还是已投入了人类抽象劳动的人工生态系统都可以为人类带来巨大的社会财富。按照资本能带来收益和财富的概念以及生态系统为人类带来巨大收益和财富的事实,生态系统无疑是资本。但是,长期以来我国都没有对这种资本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经济发展也为之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并不明显。所以,加强生态资本管理,制止生态系统耗减和质量下降的趋势。通过技术进步、资源利用和环境改善,限制不合理的经济增长计划,适度地开发和利用资源环境,加强生态系统的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但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进行生态资本的价值核算,准确评估经济活动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退化数量,事前分析不同经济政策对资源和环境造成的影响,以便决策,从而构建一套能够提供可持续经济增长趋势和经济预警信号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指标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4.1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生态系统对社会经济的贡献有公共品或准公共品的属性,长期以来,资源环境的产权很难界定清楚或产权得不到保障。众多微观个体构成的群体共同拥有、享用资源环境,对于占用或利用资源环境的利益相关者来说,这些生态系统产品具有稀缺性,对于构成这些群体的个体来说,由于权益分别、交换的代价远远大于它们获得收益,人们更乐于作为免费搭车者,而不愿为享受生态系统付出代价。因此使用者感受不到生态系统的稀缺性,价格机制不能刺激使用者保护生态系统。市场机制的引入,由于使用者已经逐渐意识到生态系统潜在或实际的短缺,价格得到显著的提高,从而强烈刺激使用者投入资金保证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通过经济体制的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可为经济绿色发展奠定基础。
4.2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途径
长期以来生态系统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但是,20世纪末兴起的知识经济为经济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途径,经济的发展的主要源泉不再是劳动力、资本或原材料,世界经济的增长也从增加投入型变为知识和技术进步型。我国已经确定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将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建立一套绿色资源环保型社会经济发展体系,走持续发展道路。
4.3生态系统与经济发展共同决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伴随着经济增长和工业化,人类付出了巨大的生态代价,以往较为丰富的生态资本变得日益稀缺,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因此,各国纷纷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希望由此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现在,各国在进行政府决策时,更多的是将生态系统与经济发展作为一个整体考虑,进行资源环境核算,使人们正确地看待经济增长成本,注重经济增长质量。
4.4健全相关法制建设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论文摘要:本文将道家生态伦理思想与史怀泽敬畏生命伦理思想加以比较,分析研究二者的异同。
在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文明中,道家学派的生态伦理思想十分丰富,自成体系。它以高度的哲学性、深沉的宇宙性、朴实的自然性彰显出独特的品性,故有学者称,“最能够与当今西方所倡导的生态伦理精神相契合者非道家、道教文化莫属”。
阿尔贝特·史怀泽(Albert Schweitzeit,或译作施韦泽、史怀哲,1875-1965)是现代西方具有广泛影响的思想家。他创立了以“敬畏生命”为核心的生命伦理学,这一思想不仅对人的生命,而且将视野投向人以外的其他生命,将动物和植物均纳人伦理范畴。他的思想“与生态学家关于生物共同体的思想不谋而合”,“环境主义运动正开始沿着他指引的航向大刀阔斧地前进”。史怀泽生命伦理的形成深受道家思想影响,史怀泽研读《老子》,与东方先哲产生了深深的共鸣:“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由此可见,道家思想对史怀泽思想影响之深。史怀泽“敬畏生命”思想蕴涵着尊重一切生命的人类普遍本性,道家和史怀泽的生态伦理观在东西方历史上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敬畏和重视生命
道家有贵生的主张,认为万物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生命的价值是无可估量的。《老子》强调“自爱”“摄生”“贵生”“长生久视”,并用反问的口气提出“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老子》第科章)的问题。庄子也认为万物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生命的价值是无可估量的。庄子认为,人类出于自身功利需要而对自然肆意践踏乃是完全背离“物我同一”的妄为之行,其最终结果是不仅破坏了自然,而且伤害了自身。
史怀泽“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更是对生命的重视。史怀泽认为一切生命都有生命意志,他们都能感觉到生命的存在,并要求保存和发展自己的生命,然而自然并不懂得敬畏生命,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命只对自身的生命意志负责,对其他的生命有着可怕的无知,“它以最有意义的方式产生着无数生命,又以毫无意义的方式毁灭着它们”。人的生命意志的分裂是所有动物中最强烈的。人类不但对其他动物肆意作践,尽其虐杀之能而毫无同情和怜悯之心,人对其同类也同样麻木不仁,往往将自己的欢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由于不懂得敬畏生命,人就会受制于盲目的利己主义的世界,所有的生命就必然生存于黑暗之中。正是从生命意志及其分裂的逻辑起点出发,史怀泽看到人的生命意志具有特殊性,其不仅能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意志的分裂,而且能意识到其他生命意志的分裂,并能理解敬畏生命。因而人类担负着摆脱其他生命苦陷于其中的无知的道德责任。史怀泽认为,“伦理的基本原则是敬畏生命”,并对善恶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认为“善的本质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生命达到其最高度的发展。恶的本质是:毁灭生命,损害生命,阻碍生命的发展”,“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则”。他认为,只有这样规定善恶的本质,敬畏生命的原则才具有最普遍的绝对的合理性。
二、整体主义自然观
道家“道法自然”的思想是建立在天人合一、物我一体的整体观之上的,是以道生万物、人天同源为其基本特征的。将天地人视为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认为人与自然万物有着共同的本源和共同的法则。这是道家在生态伦理领域的突出贡献。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彰在道家看来,道、天、地、人都是自然存在的,人效法大地,大地则依法于天,天则效法道,以道为其运行的依归,道则以自然为归。道本身即是自然,自然便是道。
道家“道法自然”思想将人视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并认为“人是一个小天地”,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生死与共,唇齿相依的。因此人应当效法天地自然,遵循自然界的规律,依凭自然界的天性行动,反对破坏自然的矫饰和人为。人不可能超越自然并使自己游离于自然界之外,人没有不遵循自然规律的权利。如果人将自己与自然界对立开来,那么人就在自己作践或摧残自己,并最终会毁灭自己。这是一种将人置于自然界的系统之内,以天地自然的率真淳朴、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作为人类道德生活的底蕴和最高评价标准的生态伦理思想。正如庄子所说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这样理解的“并生”关系是保证人类效法自然,顺应自然的理论前提。
史怀泽“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是建立在对生命统一性与世界和谐认识的基础之上的。人的存在不是孤立的,它有赖于其他生命和整个世界的和谐。把伦理的范围扩展到一切动物、植物乃至整个自然界,是史怀泽敬畏生命伦理生命观的重要特征,也是现代环境保护运动的重要思想资源。史怀泽认为,道德的直接目的在于调整人与人、人与其他生命之间关系,在于重建人类自身以及人类与自然界一切生命之间的新秩序,从而促进和保证人类及自然界一切生命的存在与发展。敬畏生命伦理的精神正在于建立一种和谐、互助的新秩序。史怀泽认为,“实际上,伦理与人对所有存在于他的范围之内的生命的行为有关。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伦理的。”史怀泽认为,体验到对一切生命负有无限的责任,只有这种普遍的伦理才有思想根据,我们不能对人与人行为的伦理自满自足,它只是产生于普遍伦理的特殊伦理。我们不仅与人,而且与存在于我们范围之内的一切生物存在着联系,对一切生命予以尊重,关心它们的命运,这比起只涉及人的伦理学来说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和活力。敬畏生命的伦理将道德的范围延伸到所有生命,是具有独特内涵的新伦理学。史怀泽还认为,只有人作为最高的生命主体,才能意识到自然界生命之间整体依存的关系,摆脱物种间利己主义的视界,“只有人能够认识到敬畏生命,能够认识到休戚与共,能够摆脱其余生物苦陷其中的无知”。将所有的生命都视为休戚与共的整体,都是道德关怀的对象,它促使所有的人尊重生命,把保护、繁荣和增进生命的价值看作道德的根据,给予所有的人以真正人道的帮助,给予所有生物以道德关心,从而更新了传统伦理学的内涵。在自然观上,史怀泽尽管主张人与其他生命休戚与共,但其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在自然整体观上却没有道家的思想深刻、丰富与系统。
可见人与自然万物都是自然系统中的一个成员,彼此之间是互为依存,共生、共荣的关系。除了人之外,地球上的各种有生命、无生命的物质,不仅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而且对人类都有积极的意义,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这也是史怀泽“敬畏生命”与道家“道法自然”的理论基础。
三、万物平等论
人与天是相互统一,相互融合的,作为万物一员的人类本身并没有高于或优于其他物类的特殊价值特性或存在身份,两者在价值上是完全平等的,这样,庄子从“人与天一”自然推出“物无贵贱”的万物平等论。
道家认为生命是平等的,没有高下贵贱之分。道家提出了“物无贵贱,万物平等”的生态伦理自然价值观点。“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庄子·秋水》)这种价值论认为,宇宙中的任何事物都具有自己独立的、不可替代的内在价值,它们都在按照道的运行法则去实现它,从万物自身所依据的价值本源的绝对意义上看,任何事物的价值都是平等的,而没有大小贵贱之分别。从万物之间各自的性质、形态、功能的有无的相对意义上看,其差别也是相对的,这些差异不能说明事物贵贱的大小,也不能成为否定一物独特价值的理由。所以,从生态系统整体论上来说,人与天地万物是平等的,人对天地万物也应当一视同仁。
庄子“物无贵贱”或“物我平等”的思想具有超前性,两千多年后,史怀泽指出,生命都有平等的权利,人类应当像敬畏自己的生命一样敬畏万物的生命。“敬畏生命的伦理否认高级和低级的、富有价值和缺少价值的生命之间的区分。即生物没有等级之分。因为在生物之间进行价值的区分,其据以判断的尺度是人的感受性,人们会不由自主地依据与人的关系确定不同生命的价值,这是一个完全主观的尺度。依据这一思路,我们必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自然中存在着无价值或低级的生命,压迫以至完全毁灭它是可以的。但“真正伦理的人认为,一切生命都是神圣的,包括那些从人的立场来看显得低级的生命也是如此。可以这么说,“我们当中没有谁知道,其他生物本身究竟是什么,它在世界整体中有什么意义?正是由于“动物和我们一样渴求幸福,承受痛苦和畏惧死亡”,所以,善待生物与善待人类是绝对相同的伦理要求。史怀泽由此认识到,不迫害生物生命不是目的本身,它必须从属于更高的目标,这就是“人道”“爱”和“同情”,与万物为友,平等对待他们。“敬畏生命本身就包括所有这些能想象的德行:爱、奉献、同情、同乐和同追求。对生命尊重的根本目的,是培养人的道德本性,这才是人类完善的出发点。“出于伦理本性,我们始终试图尽可能地摆脱这种必然性。我们渴望能坚持人道并从这种痛苦中解脱出来。人的目标应当是追求价值的完美。否则,人一旦认为自己有权利限制和毁灭别的生命,他总有一天会走到毁灭与自己类似的生命或自我毁灭的地步。
史怀泽敬畏生命的伦理原则将伦理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的生命,并否认高级和低级的、富有价值的和缺少价值的生命之间的区分,要求爱和尊敬一切生命、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生命达到最高度的发展。史怀泽的生命平等观与道家的观点是十分相近的。
论文摘要:合理性及其实现是衡量和促进教师教学决策优化的核心价值追求。时合理性的本质可以从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实践论等不同层次去认识。合理的教师教学决策的实现首先体现在教师围绕决策目的进行的建构活动中,其次存在于教师为改进教学决策开展的决策评估过程中。
教师教学决策是教师为了学生发展而自主选择教学行为的过程,包括教学前的计划决策、教学中的互动决策和教学后的评价决策三部分。教学决策的核心是教师对教学过程诸要素相关信息的搜集、判断和对教学决策方案的专业评估与选择。决策是对即将开展的实践活动的预先筹划,它本身是否具有合理性影响着教师教学决策不断优化的核心价值追求。
一、教师教学决策合理性之界说
现代决策行为学的代表人物西蒙认为,理性就是根据评价行为结果的某些价值系统来选择偏好的行动方案。理性分为客观理性与主观理性、本质理性与程序理性。韦伯率先把合理性概念引人社会学,提出了社会行为的客观合理性和主观合理性的分类。客观合理性又称形式合理性,包括确定目的选择的合理性和构思手段的工具合理性;主观合理性又称为实质合理性或价值合理性,是关涉不同价值之间的逻辑关系判断,行动本身是否符合主体认可的价值,是行动合理性的标准。韦伯还从确立目的、选择价值方向和运用手段三个方面把合理性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考虑,指出:“一种行动的工具合理性,是根据一定目的下运用手段的有效计划来进行衡量的;一种行动的选择合理性,是根据精确掌握的价值,一定的手段和附带条件下目的计算的正确性来加以衡量的;而一种行动的规范合理性,是根据行动优越性作为基础的价值尺度和原则的统一模式的系统化的力量和渗透力,来进行衡量的。
西蒙是从决策的实际效果判断决策行为的客观理性,韦伯则是把确定行为目标和选择手段两个方面归为客观合理性,他们对主观理性的解释都是从主体的价值原则判断行为合理性的。这种差异不仅仅是因为不同的角度有着不同的认识,主要的区别在于西蒙讨论的是决策合理性,韦伯分析的是行为合理性。
教师教学决策的本质是一种认识活动,内在表现为一系列复杂的思维认知过程,外在表现为方案的确定和行动的开展。教师教学决策由两个阶段构成:一是教学方案的设计与选择等认识过程;二是教学方案应用于教学实践促进学生学习的实践过程。教学决策是在教学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教学决策的价值也需要实践去检验和认证。即是说,教师教学决策首先是一种认识,从根据决策目标收集材料和信息到形成教学决策方案,是一个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上升过程,是教师“通过认识的形式化、模式化、观念化等程序把握实践对象的思维过程,即主体运用符号操作、思维建构、思想实验等形式对包括主体行为、手段和客体对象等要素在内的实践进度超前反映的过程”。教学决策是教学系统中的一个必要环节,决策认识是在教学实践中形成的,特别是互动教学决策,更是“为了实践、在实践中、通过实践”的决策认识和教学实践的相互交织的体现。从这个意义讲,教师教学决策具有部分的实践性,教师现实的教学决策活动往往是思维操作和行为外显同时展开的结果,教师在其内隐空间中所进行的决策性思维操作,与其在外显空间中舟表现出的对象性教学行为,不可能在时间和空间土截然地区别开来。教师教学决策的内容就是行将续施的教学活动;教师采取怎样的教学决策又是他有长期的教学实践的操作逻辑,经过多次常规性的彰学决策体验和运作,在深层意识结构中的内化和私淀。教师教学决策总是在以前决策实践经验的基砒上,经过教师思维再建构的结果。
教师教学决策的“认识一实践”的双重属性要求 我们从认识和实践两个方面讨论其合理性的内涵。阿根廷哲学家M.邦戈在《合理性的七种需求》一文 中,列举出合理性的七种概念,即概念的合理性、逻 辑的合理性、方法论的合理性、认识论的合理性、本体论的合理性、价值的合理性、实践的合理性,认为 它们构成了一个不完全的序列集。这一划分说明可以从不同层次去认识合理性。就本体论而言,教师决策行为是否符合决策的本质与基本属性,是决策行为是否成立的“实然”体现,它要求教师教学决策合乎选择的规范性。决策的核心在于多个备选方案之间的选择。因此,教师教学决策合理性的前提是教学决策行为的实际发生,本体意义上的决策合理性就是合乎理性的选择行为的存在。就认识论而言,教师教学决策要体现“真”的要求,实现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合规律性是教学决策合理性的前提条件,合目的性是教学决策合理性的内在要求。决策认识产生和存在的价值在于正确反映客观实践的规律并以此来指导实践,这就要求教学认识在形式上要实现本质理性,在逻辑思维和决策程序上合乎理性,在决策内容上合乎规律性,如实反映教学过程的现象和本质。就价值论而言,教师教学决策要体现“善”的要求,实现合价值性和合工具性的统一。教师教学决策是价值负载的,又是实现特定教育教学目标的途径和手段,教师教学决策的认识不是单纯的技术运用,而是渗透着教师这一决策主体的价值观、情感意志、观念动机等主观要素,反映着不同价值主体的地位、利益和主体间的关系。教师教学决策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它必然有着教学决策向善性、伦理性的要求,是教师教学德性的体现。就实践论而言,教师教学决策要合乎“利”的要求,保证教师教学决策在教学实践中的实效性。教师教学决策的意义在于对教学实践的推动和提升,在于教学决策方案的可行性、教学决策成本的最小化和教学决策效果的最大化。如果说教师教学决策本体论意义的合理性就是讨论的前提,那么认识论和价值论意义的合理性就是教学决策的理性思维标准和价值标准,实践论对教学决策的实效性要求则是教师教学决策合理性的实践标尺,这几个方面彼此联接,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二、合理的教师教学决策的实现
教师教学决策主要是一种理性行为,在逻辑上存在着合理性的潜在可能。就教师教学决策的性质而言,有正确和错误之分;从教学决策的相对程度而言,有低水平教学决策和高水平决策之分;从教学决策的实际效果看,有正效教学决策和负效教学决策之分。这些可能性构成了教师教学决策合理性的潜在实现空间。
1,合理的教师教学决策的实现体现在教师围绕决策目的进行的建构活动中
决策是人们行动之前对“对未来实践的方向、目标,以及为达到目标所采取的方法、途径、策略所做出的决定”。[s0’这种决定的形成需要对相关信息进行采集,而“采”什么,怎么“采”,采集后如何整合和提炼,是在决策目的指引下进行的。从认识主体的角度看,有学者指出,由于主体的认知结构、情感、意志和价值观在认识过程中作为参照系和标准去组建认识内容,认识的反映过程渗透着选择因素,主体总是“选择那些同自己的本质和特性相符合,并符合自己的目的和价值目标的客观事物进行反映。教师教学决策的首位选择是决策目的,而决策目的是教师想要满足某种需要的“声明”。所谓需要,其本质内涵就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能动的依赖、趋近、摄取、同化的关系、属性和倾向,是主体内在缺乏信息和外在刺激信息的祸合”。决策之所以必要是因为需要的缺失。需要的缺失是一种能够被主体意识到的客观,这种对需要的自觉意识驱动着主体的行为。教师的教学决策需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是多方面、多层次的。这种复杂性既表现在教学决策的目标实现与现有的课程资源对这种需要的满足之间的联系中,也表现在师生两类主体的需要之间的交互作用中。教师教学决策“教”的需要与学生“学”的需要之间存在着既一致、协调又差异、冲突的矛盾性,矛盾解决的前提是教师对主体间互动关系的认识。教学实践需要是教师决策认识发生的动力,旨在促进学生发展的实践活动。
教学是由作为效应因素的外部活动和作为内控因素的内部活动共同构成的活动。决策目的是教师教学决策系统的内部规定和内控要素,它贯穿、渗透于整个决策实践活动。决策目的在教师教学决策中具有两重性。教师的决策活动不仅仅是保证教学有效性和服务学生学习的工具,更是教师教学活动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本体需要和工具需要的统一。本体性需要是指合理性的教师教学决策是正常教学活动所必须的,没有合乎理性的决策活动这一内控因素的参与,教师教学活动会流于主观随意和散漫无序,导致教学活动的低效和失败。工具性需要是指教师教学决策的价值在于通过教学选择的合理高效,实现教学对学生发展的意义。教学决策作为促进学生发展的工具,重视的是教学决策作为技术手段,在对教学现状的摹写和适应基础上的创造与超越。这两种需要体现了教师教学决策“人为”的,“通过教学、在教学中”,实现“为人”的目的之发生机制。
2.教学决策合理性的实现还存在于教师为了改进教学决策开展的决策评估过程中
教师教学决策的合理性评估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教学决策方案的产生与选择阶段的评估;二是教学决策方案实施的可行性评估;三是教学决策方案实施中的评估;四是教学决策方案实施后的评估。其中决策目标是拟定备选方案和选择方案的前提,也是评价实施方案及其效果的标准。从评估主体看,有教师自我评估和教育机构外在评估之别。教师自我评估主要发生于教学决策过程的预设方案评估和实施后的反馈评估两个阶段,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评估则主要是对教师教学决策行为效果的评估,而且主要以教师教学决策行为能否带来学生学业成绩的外显提高为标准。本文讨论的是教师教学决策本身的改进与否的衡量标准,是把教师教学决策行为置于具体的教学生态环境中加以考察的。
教师对教学决策方案的可行性评估直接关系到方案实施的效果,是对实现教学决策目标所需条件的分析和评定。教师教学决策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条件,事先预计目标实现的条件是决策的基本要求,如果疏忽了某个必要条件而在实施过程又无法弥补的话,那么决策将宣告失败。不同的教学决策方案对实施条件的要求不同,难以一一历数。但对于所有的决策设计方案,最重要的条件是对学生的现有发展水平的判断。根据前苏联心理学家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教师教学决策不能走在“最近发展区”的后面,应该根植于学生的实际发展水平和潜在发展水平之间的区域,这一区域是儿童在有指导、有成人帮助的情况下达到的解决问题的水平和在活动中达到的独立解决问题的水平之间的距离,是促进学生最大发展的最佳区域。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域是不断变化的,其大小取决于教师教学决策的创设及创设质量的高低。因此,在课堂教学决策中要努力创设好“最近发展区”,在促进学生有意义接受学习的同时,积极推进研究性学习,以达到教学的三维目标。指向学生发展的教师教学决策是在与学生互动中实现的,教师教学设计不能建基于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不能调动学生这一主体参与决策生成的积极性,也就难以顺利实现预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