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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信贷制度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30 11:30:1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农业信贷制度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农业信贷制度论文

篇(1)

论文关键词: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信贷保险,违约风险

 

一、农村资金互助社面临的违约风险性质分析

在中国的传统乡村社会中,社区内或是家族内存在着较稳定的合作基础,以共同合作,共同分享为特征,这种基于合作规范的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生产和保险共同体,其运行的基础是非制度信任。非制度信任既包括私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也包括社群信任。社群信任广泛存在于特定的社会群体之间,社区中的人员相互信任,互不戒备。中国民间的信任一般沿以下路径拓展:首先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信任,然后是宗族(村)信任,乡亲(地缘)信任,朋友圈中的信任,再是正规及非正规组织,如合会、商会、钱庄等组织中的信任。民间自发创新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大多产生于一个村庄或几个村庄之间,社员相互之间熟知,在经济互助的基础上发展出资金互助,这种基于私人之间的非制度信任的信用环境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

在社区规范中,由于成员的违约成本极高,使农村资金互助社能够在缺少担保或担保不足的情况下运行下去。由于社区信息传播速度快,基本趋于完全信息市场,社会嵌入性诱发的交易域和社会交换域的关联度强,乡村社区主体的声誉价值高从而使得违约的社会成本高昂。乡村社区主体因为惧怕其他社区成员将其视为“坏人”而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农业论文,因此从主观上来讲,社区成员会千方百计的避免违约。这种违约成本在很多情况下可以作为担保和抵押的替代,降低了资金供给与需求双方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可以作为农村资金互助社成功运作下去的非制度基础。由于资金互助社贷款只在社员之间发放,经济文化的紧密联系和违约的高成本将使贷款违约率非常低,信息上的优势和社员的相互信任使其相对于非合作金融机构更能满足农户和农村小型企业的需求。

因而在正常情况下,农村资金互助社面临的违约风险是比较小的,但是农业是弱质产业,受自然因素的影响比较大,如恶劣气候、病虫害、疫情等都可能对产量造成严重影响,且农产品价格往往呈季节性大幅波动特征,可能对农民预期收入带来重大影响并减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由于农业生产收益不稳定又没有充分的补偿机制,一旦发生风险将直接影响农户还款资金的安全免费论文。此外,农村社会保障比较落后,借款人一旦遭受到意外伤害,在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的情况下,会丧失还款能力,所以农村资金信用社面临的违约风险主要来源于由于自然灾害和人身意外伤害而带来的还款能力的丧失。针对这种情况,可引入农村小额信贷保险,锁定农民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和由于遭受人身意外伤害而信用违约的风险,降低其收入来源的不确定性,最大限度的减少农村资金互助社面临的违约风险。

二、引入农村小额信贷保险的意义

国际上通常把对城乡低收入家庭或个人提供保费低廉、缴费灵活的小额保险保障的商业保险服务称为微型保险(Microinsurance),在我国普遍称为“小额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险是近年来在发展中国家受到广泛重视的创新型保险业务,其主要面向农村低收入群体,采取低费率、广覆盖、灵活多样的组织与销售形式,旨在减少风险,为低收入农民提供一定经济保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球该类保险已覆盖不发达国家近8000万农村人口。作为一种政策性金融扶贫手段,农村小额保险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基本保障问题的有效方式,具有多险种、低价格、面向低收入群体等特点。为帮助广大农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民获得保险保障,避免因疾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致贫,中国保监会已于2008年6月下发相关通知,鼓励各大保险企业开展农村小额保险新产品的研发工作。目前,小额信贷保险在全国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实施了,产品品种主要有小额农业和财产保险、小额寿险、小额意外险、小额健康险等,其中小额农业和财产险险种产品已达160多个。对于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农民来讲,引入农村小额保险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一)农村资金互助社可通过农村小额保险业务降低信贷风险。由于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和高风险性,以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面临较高成本,缺乏足够信贷保障手段,使资金互助社面临的风险较高。引入保险手段,可有效强化贷款的担保机制,减少其中一些客观因素造成的贷款损失,虽然正常情况下,农户贷款违约的可能性并不大,但如果遇上自然灾害和借款人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情况农业论文,资金互助社就可能面临较高的信贷违约风险。资金互助社资金主要来源于社员,资金实力有限,因此转移这种风险对资金互助社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的实际意义。

(二)农户可在保险和信贷两方面获得收益。农村小额保险可以增强农户的信用,通过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可助推农户小额信贷,从而在农村建立以信贷保险为核心、包括一系列相关保障的保险服务体系,小额保险通过为农户提供低成本、全方位的保险服务,能有效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因为违约风险降低,可减少对农户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切实降低农户贷款成本。

(三)有利于探索支农的新方式。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助推农户小额信贷,使保险业参与支农体系,国家财政还可以通过补贴保费这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对发展农业生产实行间接的资金补贴,这都有利于形成金融部门支持农业生产的新方式。

三、农村小额保险与资金互助社相结合的运行模式

当前在农村可将农村资金互助社与农村小额保险结合起来。在具体操作上,目前有的地方是由涉农金融机构提供农户小额信贷的相关信息,并利用其网点进行保险营销。资金互助社可借鉴这一做法,在农户自愿原则基础上,由保险公司收取一定保费后对农户还款行为进行担保,各级财政则对保费给予补贴。在发生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农户出现违约或贷款逾期时,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以涉农信贷机构作为第一受益人,使农户小额信贷获得充分保障手段,减轻涉农资金互助社面临的经营风险。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助推农户小额信贷必须有有效的实现途径,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和农户的积极参与,此外还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在政策上予以协调配合。

(一)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加快业务创新步伐,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在新模式下,农村资金互助社不仅是农户小额信贷资金的发放者和管理者,还是保险公司与农户的中间方。资金互助社可向保险公司提供有投保需求的农户小额信贷信息,并根据不同的需求主体,将农户贷款需求与投保需求结合起来,提供不同利率与保费标准的信贷产品予以定价销售;同时,应根据风险定价原则,简化投保后农户小额信贷的程序,降低贷款利率,以节约管理成本免费论文。此外,还要充分利用自身网点和人缘等优势,加大对业务人员的保险知识培训力度,大力宣传农村小额保险业务,培育农民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农民选择和运用保险产品规避风险、获得贷款的能力。

(二)保险公司应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保险业务。要加强对农户小额信贷保险市场的研究,开发符合农业生产特点、能够满足农民需求的保险产品,力争以多样化的保险品种赢得利润空间和广大农村市场。同时,要探索农村小额保险多元化的营销渠道,深入农村,及时了解农民对保险产品的需求特性农业论文,向广大农民宣传并推销农村小额保险,提高保险的渗透力和覆盖率。同时,保险公司也要加强营销体系的创新,加大对涉农保险的宣传力度,培育农民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农民选择和运用保险产品规避风险、获得贷款的能力,力求使农村小额保险成为农民规避市场风险和人身风险的重要风险防范手段。

(三)增强农户投保的积极性。将农村小额保险与农户小额信贷相结合,对农户而言,除支付贷款利息外还要额外增加一定数量的保费支出,部分农户的投保积极性可能会受影响。具体办法可通过资金互助社和保险公司的宣传引导,辅之以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和保费费率,同时提供其他小额财产保险服务,调动农户投保的积极性。

(四)各级政府应积极加大支持力度。作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倡导者,政府应积极为推行农村小额保险与农户小额信贷相结合的模式创造有利条件。政府部门应按照政策性保险的相关规定,对农村小额保险的保费给予财政专项差额补贴,在税收上给与优惠措施,减免部分营业税和所得税,提高保险公司介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同时,加大对农村地区注入扶贫资金的力度,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努力改善农户小额信贷的外部环境。此外,还要加强对涉农信贷机构和保险公司的监管,严格规范农户小额信贷营销机构的行为,确保农村保险市场的有序发展,以达到增加对农户保险服务和方便农户贷款的政策目标。

参考文献:

[1]何广文.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制及其绩效阐释[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4)

[2]温铁军.把合作金融还给农民[J].江苏农村经济,2007(6)

[3]段飞.对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几点思考[J].2010(11)

[4]王曙光.首家农民资金互助合社考试察[J].农村金融,2008(7)

[5]周慧.小额信贷保险初探[J].企业导报,2009(3).

[6]岳静.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的探讨[J].北方经贸,2008(1).

[7]丁宁.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探析[J].金融发展

篇(2)

【关键词】小额信贷 理论

国际上对小额信贷并没有一个唯一的定义,一般意义上来讲,小额信贷指的是向中低收入人群提供小额资金支持的持续性信贷活动。这一概念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目标客户特定,针对低收入或者贫困客户群体,并对这一客户群体提供适合的信贷服务,这一层面是小额信贷与传统金融服务以及扶贫项目的本质区别;二是小额信贷机构对目标客户提供资金支持,要求其自身财务独立,并有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这一层面构成了小额信贷机构的资金支持活动与政府或扶贫组织的传统扶贫项目的差异。小额信贷的产生和发展主要基于下列理论。

一、金融抑制理论及金融深化理论

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深化理论在1973年由美国经济学家麦金农和肖提出。他们同时还提出了关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的模型。他们认为,由于金融体系存在着二元性的特征,即现代金融和传统金融部门并存的约束,使得中低收入人群(大部分为农村居民)大部分被排斥在金融市场之外。然而,这部分人群又亟须生产资金来改善贫困的生活状态。因此,农村发展面临着严重的资金不足的问题,并且,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市场失灵现象还十分普遍。在麦金农和肖的理论中提出,在诸如农村等地区的不发达经济中,普遍存在着金融市场割裂和金融抑制的现象。作为一种弱质产业,农业生产具有周期性和风险性的特征,并且,由于缺乏有效抵押物,导致了其融资的困难。这些特性使得农业获得的政府信贷支持较少。然而,贫困人口大部分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因此,贫困人口对信贷的需求和其自身条件匮乏所带来的信贷政策上的约束,使得金融抑制情况存在严重,迫切需要一种有效的融资渠道,使得贫困人口能够获得足够的金融资金支持来改变状况,而小额信贷正是这样一种较为高效的配给方式。

二、不完全竞争理论

20世纪90年代以来,前苏联的解体带来了一系列东欧国家经济体制转变,在经济转制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拉美洲与东南亚一些国家经济危机频发。这一系列问题表明,现存的市场机制并非万能的。在完善有效市场机制的过程中,仍然需要政府承担一些非市场要素的支持。针对这一现象,斯蒂格利茨提出了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在斯蒂格利茨的理论中认为:农村金融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农业产业的弱质性以及正外部性在农村金融领域体现的极为明显。金融机构无法充分掌握借款人的情况,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建立一个完全竞争市场。因此,在农村金融市场中,政府应承担一定的作用。

三、交易费用理论

科斯提出的交易费用理论认为:任何经济行为都会产生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理论对农户和金融机构的经济决策都产生影响,因此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一方面金融机构即使有大量的资金也不愿意为贫困农户提供贷款,另一方面农户存在大量的贷款需求却贷不到款。对于银行来说,贫困农户贷款额度小、居住分散,通常银行很难完全掌握贷款户的真实情况,评估贷款风险;对于农户来说,由于金融机构网点不够分散,在很多农村地区无法方便的办理业务,且贷款审批手续繁琐,还不一定能够获得贷款,因此,很多时候他们宁愿支付更高的利息向附近的高利贷贷款,也不愿意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四、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理论指的是一种制度对另一种制度的替代、转换或者交易的过程。它既可以理解为一种制度对另一种制度的替代过程,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新的制度的产生过程,还可以理解为在人与人的交易活动中,制度结构的改善的过程。它是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的产生过程。按照制度变迁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制度变迁分为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诱致性变迁是一种自然演进的过程,由国家法律、法规或命令等承认其的存在。诱致性变迁存在以下特点:一为盈利性,即制度变迁是逐利的,只有当制度变迁带来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相关群体才会推进其发展;二为自发性,当原有制度存在利益的不均衡分配时,相关群体会自发的推动制度的变迁,促使其向更公平的方向发展;三是渐进性,诱致性变迁是一种由点到面、自下而上、由局部到整体的渐进式变迁过程。与此不同,强制性制度变迁是一种通过国家强制力来实施的变迁。国家作为权力主体,通过颁布法律法规来推行新的制度。通过国家垄断力来促进新制度的实施。同时,国家在制度供给上相比一般的组织具有规模优势。

参考文献:

篇(3)

1.1大力发展新农村经济,实现农村金融需求与金融供给的均衡发展

金融和经济发展是离不开,是一个整体,经济决定金融,没有一个个的经济体,金融就很难发挥其作用,因此,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的现象,只有不断地通过在供给中创造出更多的需求、在需求中提供更多的供给,才能真正的解决这一问题。

1.2建立和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根据农户和企业发展多层次性和多样化的要求,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竞争性的多层次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允许农发行逐步开展信贷以外的咨询、项目融资、企业并购等金融业务,以增强其盈利水平,催进其可持续发展;开发适合新农村建设所需金融品种和服务,使农村金融资源总量平衡;建立和完善贷款的风险管控机制,遵循信贷资产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通过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协同运作,能够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要,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1.3优化农村金融信用环境,为农村金融健康运行提供良好的环境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强化农村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依据,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建立更加灵活的担保机制,为贷款发展农村经济扫除障碍。

1.4引导和规范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金融不能很好的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所以在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竞争性的发展过程中,不能忽视其作用,同时要重视民间金融的规范和引导,加强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放宽市场准入提交,杜绝非法操作,使其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2农村金融对新农村经济建设的作用

2.1农村金融促进乡镇和私营企业的发展

通过农村金融信贷的支持,中小型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利用获取到的资金发展起了自己的业务。随着规模和业务扩大,以及为了满足适应市场化和国家化的需要,都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同时,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小城镇建设,从而带动了企业产业的发展,这些都归功于农村金融的支持。

2.2农村金融带动了农村信息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在“三农”的开展过程中,引进农业所需要技术、购置优良品种和进行农用设施的改造以及聘用技术人员等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随着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进一步完善,将给激发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进而促进农村经济产业化的步伐。

2.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农民需要农村金融来服务于自己的生活和生产

农民发展农业、养殖业以及扩大生产都需要在前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些资金的来源就依靠农村金融来解决。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在仅仅满足于以往的贷款和还款业务,更加倾向于更丰富和方便的服务,比如:结算业务,投资业务等等。农民的生产生活、收入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都与农村金融有直接的关系。

3结语

总之,只有不断的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和发展适合新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才能更好的为新农村经济的发展服务,满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魏雅丽.中国农村金融成长中的政府行为研究[D].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2]娄迎春.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问题探讨[D].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3]李世美.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及发展研究[D].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篇(4)

首先,小企业自身实力较弱是主要原因。小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普遍较紧,真正不依靠融资而是靠自身积累扩大再生产的企业极为有限。众多农业小企业发展的起步阶段大多是从技术含量要求较低、资金投入较少的产业做起,产品结构单一、规模偏小、技术含量低。同时,一方面,由于大多数农业小企业是私人企业,实行的是家族管理,高级管理人才医乏,员工素质普遍不高,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则一务体系,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不高;另一方面,大部分小企业信J自、化基础薄弱、信自、化人刁‘医乏、信息处理落后,企业生产、成本、库存、采购、资金、市场等信自、流无法实现及时收集、分析和共享,普遍存在信启、不畅,开拓市场能力较弱等方面的问题。这些因素都给银行与小企业间良性互动形成一定障碍。其次,小企业经营环境不佳是客观原因。一是促进和规范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不完善、不配套、不具体,缺乏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和与其配套的规定制度。笔记本行业

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制订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但由于配套措施跟不上,执行效力不够高,至今仍未建立起真正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二是有关部门为中小企业发展的服务不到位,还存在着职责不明、体制不顺,多个部门多头指挥、多头管理的现象。三是企业税费负担较重。职能部门管理指导较少,收费名目较多。四是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公.益性、扶持机构数量少,中介服务机构收费高、管理不规范,对小企业所需的创业辅导、技术创新、融资担保、教育培一训等服务还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

2、银行方面从银行角度分析。

首先,银行提高了企业准入门槛。金融机构出于降低信贷风险的考虑,对中小企业申请贷款的条件更为严格,强调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的作用,只认可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抵押。不少中小企业场地为租赁经营,资产主要是流动资产,无固定资产可抵押,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很难达到银行的贷款条件。其次,银行审批流程仍然较长。根据农发行相关规定,一般小企业出于成本考虑,融资需求一般在200万元到300万元左右。基层行上报一笔农业小企业贷款,同样要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调查、审查、落实抵士甲担保等措施,与上报一笔几千万元的贷款手续和流程是一样的,因此基层行对营销农业小企业贷款积极性不高。再次,银行基层人员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涉及众多领域,行业跨度较大,多数行业是银行信贷人员所未接触过的全新领域,而目前多数银行信贷人员的业务能力仍然有待提高,还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随着商业化改革的推进,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始普遍遵循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的经营原则,注意防范金融风险,现模小、风险大的农业小企业自然不能获得银行的青睐。银行业普遍存在着对小企业贷款意识不强,对小企业信贷政策不配套,贷款担保方式不灵活,创新意识不足,业务产.显!推介不够等问题,农业小企业信贷融资困难重重。硕士论文

3、宏观融资环境方面从宏观融资环境角度分析

篇(5)

论文摘要:农业产业化需要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而金融投入是农业产业化的投入主体,因此,构建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十分必要。当前,应积极发展农村各类金融组织,建立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机构,优化投融资环境,完善农业产业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确保农业投融资持久、高效运行。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农业产业化打破了原有农业发展的产业边界,涵盖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联结了农民、企业与市场,实际上贯穿了传统的一、二、三产业。在资金配置方式上,由于产业化过程中在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方式会出现变化,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相应地会出现变化。一是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二是农户的生产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三是农业科技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此外,农业产业化所需的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然而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各级政府的财力有限,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不强,农户的资金实力较弱以及社会资金流入产业化的渠道不畅,导致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所需资金严重缺乏,农村金融的发展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一、现有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需要

农业产业化需要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而金融投入是投入主体。目前农业投入主要来自财政、银行、农户(家庭开发经营支出)。据《中国统计年鉴》资料计算,近十年在财政、银行、农户的农业总投入中,财政平均占17%,银行平均占61%,农户占22%,三者总投入平均增长20,6%,其中财政占7%,农户占17%,银行占76%。但是,相对于农业产业化巨大的金融需求,现有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仍难以有效满足客户需要。

(一)从金融层面分析

1、政策性银行支持范围狭窄。农发行调整职能,将业务范围由原来重点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向农产品转化企业拓展,在拓展新业务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从其支持的范围来看,支持对象仍局限于粮油购销企业和粮油深加工企业,对畜禽养殖业、竹制品加工业、丝绸加工业等产业较少介入,支持“大农业”目标未得到充分体现。而农业产业化是以“大农业”为前提的。

2、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外流。从县域商业银行近年情况来看,存差逐年扩大。由于上存资金元风险,收益性高,县辖国有商业银行均将吸收的存款通过二级准备金形式上存到市级分行,然后再以同样形式上存。县域资金向上级金融机构集中,减少了支持县域经济的资金来源。

3、农村信用社重负难当。随着农业银行在乡镇网点的减少,农发行业务缩小为粮棉油收购贷款及农村合作基金会全部撤并,客观上赋予农村信用社独立支撑农村金融主渠道的职能。但由于当前农村信用社正值改革攻坚阶段,资本充足率较低,抗风险能力弱,面对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产业化蓬勃发展而产生的资金需求,显得力不从心。

4、担保基金品种单一,规模较小。虽然地方县市设立了农业产业化担保基金,但专门针对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担保基金数量有限,且担保基金的规模不大。这对于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需求而言只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企业扩大生产的资金需求。

5、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不足。我国产业化发展时间不长,大量的企业还未达到规模。由于原有贷款制度的制约,信贷资金往往向大公司大企业集中。由此产生的“马太效应”,压挤了一些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空间,制约了这些企业的快速发展。

6、农村金融市场不完善。一是供需不能由市场信息反映调整,利率机制不完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其小范围内的信息资源,能降低监督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性。但目前的集中贷款决策权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无法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变化作出灵敏的反应。信贷等金融服务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二是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保险市场、担保市场等还未完善。

(二)从农业产业化层面分析

1、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规模不大,产业链条短,科技含量较低,以生产初级产品为主,品牌意识不浓,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受支配的地位。竞争力不强制约了其融资需求。

2、财务管理不规范。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自身运作不规范,生产经营多为家族式管理模式,且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甚至提供虚假报表,因而难以取得金融支持。

3、有效抵押不足。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起步较晚,规模小,家底薄,有效资产存量少,而要取得扩大再生产贷款必须有可行的担保单位和抵押物,但由于其自身抵质押不足,信用评级低,寻求担保单位较难,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往往因此得不到满足。

4、保障体系不健全。农业是弱势产业,整体效益比较低,受自然环境(如台风、禽流感等)的影响大,而目前农业保险体系、农业风险补偿体系、农业担保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使农业及其产业化经营的弱质性显得尤为突出。同时,农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依赖程度又较高,特别是一些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更是需要大量信贷资金投入,在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能为防范风险而谨慎投入信贷资金,从而使企业丧失发展良机。

二、构建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体系

(一)积极发展农村各类金融组织,建立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机构

应当建立以非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基于市场机制的、受法律制约的、规范的金融组织。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实施“三农”资金支持,逆市场配置资金,增加农业农村资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有效结合的支农方式。农业发展银行通过对符合国家发展意图的农业政策扶持项目的直接或间接投入,可以诱导更多的商业性、社会性资金投入,形成乘数效应,以达到带动农村经济增长的目的。

农业银行要调整发展的思路。鉴于农业发展银行功能仍然缺位、农村信用社实力有待增强、民间金融尚需规范等历史和现实因素,农业银行应是有限度而不是完全的商业化。要积极支持乡镇优质企业二次创业,作好与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交叉定位。由于农业银行继续部分政策性支农业务,国家应在税收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和补贴,人民银行也应给予其更多的优惠再贷款,解决支农资金不足和成本过高的问题。

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要明确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完善其治理结构。农村信用社应按合作制原则进行改革,恢复其作为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的本来面目。建立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科学民主的产权制度。在政策上给予农村信用社更大的支持,在利率的确定方面应有相对于商业银行更大的浮动空间。

邮政储蓄要大力推进小额贷款的试点,为加人产业化环节的农户提供更及时的资金帮助。要建立规范化的中央银行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再贷款支持制度,借此促进邮政储蓄存款回流农村。

国家要扶持农村各类金融合作组织的发展。目前,广大的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的资金,基本上是依靠自身的积累和农村中的私人间借贷发展起来的。农村中私人间借贷每年可以达到几千亿元,这个事实说明,各类金融合作组织具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村镇银行的试点在这方面是个有益的尝试。

(二)优化投融资环境,确保农业投融资持久、高效运行

健全的农业投融资机制和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有利于吸引资金投入农业,稳定农业企业的资金来源和有效运用农业资金。应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应逐步把农业保险业务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要加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财政应对农民、农村企业所交纳的保费以及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亏损提供适当补贴。通过政府补贴或委托的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为农业原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建立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和信用登记系统,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建立诸如农业风险基金等专项基金和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对因遭受洪灾、虫灾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解除农业投资者的后顾之忧,增强他们对农业投资的信心和决心。要优化农业投资环境,使农业资金持久投入、高效运行。

(三)完善农业产业化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要着手制定当地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规划,明确近期及中长期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发展措施。

农发行要突出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加工企业,营造农发行信贷业务的品牌优势。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规划,有目标、分步骤地实施营销和发展战略。要积极巩固现有客户,着力培养一批优质客户,适当集中审批权限,抓好制度建设,探索积累经验,可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扩大省分行审批权限,并赋予二级分行一定限额内的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办贷效率,壮大优质客户和黄金客户群。金融机构要在促进粮油产业化和加工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

农信社和农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及时满足农户与企业的资金需求。坚持因企因户制宜的原则,把握企业和农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通过掌握企业和农户的资产负债、经营效益、市场占有率、发展潜力、关联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债权债务关系等情况,分析其现实的风险承受能力,注重从第一还款来源判断和把握企业风险承受能力,改变单纯依赖抵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来把握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的方法。灵活选择贷款方式及信贷支持方式,降低客户交易成本,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实施不同的营销策略,提供有区别的信贷服务,采取相应的贷款管理方式。将农发行的资金、营销资源和管理投入,按照客户的层级优化配置,从而不断优化贷款结构,提高贷款质量,有效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促进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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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在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一个重要问题——供给问题难农民贷款难。而小额信贷组织可以作为农村金融供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消除农村贫困和发展农业生产做出贡献。

一、小额信贷及其在我国发展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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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额信贷的概念

小额信贷从国际流行观点看,是指专向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通过适当的组织形式和有效管理,以合理的利率向穷人贷款,帮助更多穷人增加收入。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具体是指基于农户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一种不需要抵押、担保的贷款。它是在吸收和借鉴国际上小额信贷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2、我国发展农村小额信贷的现实意义

许多报告都指出,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的主要问题仍是供给问题,而小额信贷组织可以作为农村金融供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积极作用,并同时担负着社会扶贫、保障的责任。

(1)发展小额信贷是我国农村金融“借贷输血”的一剂良药。农民贷款的低利率、不确定风险都使正规金融机构部门的诸多业务“趋利避害”,转战“非农”。同时,正规金融部门的高门槛,也使得广大农民望门止步。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小额信贷依据自身额度小、限期短、分期还款、不需担保或具有灵活性担保形式等特点,专门向农村中低收入农民提供贷款,为农村贷款提供了巨大的支持。小额信贷灵活的担保形式或不需担保的特点降低了我国农民贷款门槛。

(2)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肩负着解决好“三农”问题的三大功能。经济杠杆功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村贷款难的困境,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又促进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状况的改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通过办理该业务推动县域以下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也能得到长足发展。政策性支农功能。在我国,小额信贷扶持的主要是社会的弱势产业,服务对象普遍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额小面广量大,管理成本高,很大程度上承担起党和政府的政策性支农服务功能,带有一定的扶贫性质,这也是国有商业银行纷纷从农村撤走机构的基本原因。社会保障功能。目前在我国的农村小额扶贫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工人再就业贷款等社会保障性质的贷款,大多通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小额贷款的方式进行发放。在操作上采用“政府+银行+扶贫组织”的运作模式,小额贷款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扶贫组织的责任。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现状及面临问题分析

1、基本现状

(1)放贷主体。在我国,小额信贷的放贷主体有三类:一类是以国际资助为资金来源,以民间或半官半民组织为运作机构的小额信贷试验项目,包括一些国外扶贫信贷投资和接受国外捐赠,还包括民间自发的借贷融资。其中,民间借款融资一般占地区融资总量的20%-25%之间;第二类是以国家财政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为资金来源,以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为运作机构的政策性小额贷款扶贫项目,一般由农业银行发放。贷款金额在2万元以内,利率相对较低,期限在1-3年,此类贷款占农村地区小额贷款的8%左右;还有一类是以农村信用社存款和央行再贷款为资金来源,以农信社为运作机构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社贷款。贷款额度在万元以下,期限在一年左右,贷款性质为商业性质。在农村小额贷款比例中占较大比重。依不同地区有不同比例,一般达到30%至40%之间。

(2)发展形势。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总体来说有发展速度快、总体数量大、涉及面广等特点。为推动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陆续出台了相关小额贷款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早在2000年前后提出农村信用社要适时开办农户小额信用和农户小额联保贷款,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借贷。在中央银行再贷款政策、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等推动下,全面试行并推广小额信贷活动在2001年以后得到了迅猛发展。据统计,至2007年9月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贷款31619亿元,其中农业贷款14498亿元,分别比2001年增19648亿元、10081亿元,增幅分别为164%、228%,全国2000多个县中几乎所有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都开办了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在增量贷款中有90%以上是靠小额贷款的增长。最新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农村小额贷款覆盖面已达32%,在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小额贷款受益面更高。农村小额贷款有效解决了农村中低收入群体贷款难、融资难问题,成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法宝。

2、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的障碍

小额信贷在中国农村的发展虽然获得成功,但是可持续发展率较低,而可持续发展率的高低,是国际上衡量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通过归纳总结,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发展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法律体系、相关政策及机制建设等外部条件不完善:第一,关于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问题始终困扰其发展;第二,功能定位不清晰导致发展矛盾重重,只有明确功能定位问题,才能确定小额信贷组织创立管理的主体、资金来源、信贷产品设计、风险监管等一系列问题;第三,保障机制、政策体系不完善加大行业风险。目前农业灾害补偿制度等政策性扶持和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不同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

(2)资金来源和后续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农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当前农村信贷资金不能实现有效配置,农村资金分流仍然严重。正如前文所述,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始终不能得到解决,小额信贷在农村的资金支持同样难以得到保障。

(3)自身特性的限制:小额信贷具有额度小、期限短、分期还款、不需担保或具有灵活多样的担保形式等特点,这些特点,促使它能够较好较快地适应我国农村的贷款市场,但同时,贷款利率偏低、贷款品种单一、额度小、风险大等一些问题也阻碍了小额信贷的进一步发展。

(4)管理困境:第一,外在金融监管力不从心。有关部门对具体监管方式未做出统一规定,协调小组并非专门的监管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另外,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的投资人又多为非金融专业人才;农行和政府部门两者的责任和权利关系不清楚或信息不对称,也造成了金融监管的困难。第二,商业性小额信贷公司内部治理经验不足。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农村小额信贷组织成功并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关键,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的组织架构、制度框架在央行指导下已初步建立,但在内部管理授权、职责划分、激励约束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三、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发展的建议

针对上文所提出的发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要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推广小额信贷,实现小额信贷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可采取以下措施。

1、确保资金来源,保证充足的后续资金,是实现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

(1)建立全面的小额信贷发放体系,依据不同目标实行不同政策。首先,国家应整合对农村的资金投入,用少量的财政补贴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其次,中国农业银行要以全面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综合性银行为目标,主要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再次,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妥善解决信用社的累积亏损和呆坏账,进一步增强支农能力。

(2)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是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开展经营的基础。在市场条件成熟或小额信贷组织自身实力足够强时,可以将其发展成为地区性或社区型商业性金融组织。另外,可以尝试改变小额信贷组织只贷不存的风险控制模式,在完善金融机构法制环境基础上放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吸纳存款的限制,确保资金的来源充足。

2、良好的宏观环境,健全的法律体制、政策保障是实现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

(1)加强立法,明晰借、贷主体,建立弱势群体便利融资的法律支撑。国家应该在条件成熟时制定关于小额信贷的法律、法规,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国家关于小额信贷的立法首先要依法明确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对象;其次要依法明确承办小额信贷业务的存款及非存款金融机构,并且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组建城、乡风险投资公司。同时,要依法加大社会信用治理力度,对一切不守信用的行为和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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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发展政策型或商业型或政策+商业型小额信贷。依据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条件,按照所在地信用社改革模式、金融机构的性质,因地制宜的开展“政策型”小额信贷、“政策、商业结合型”和“商业型”小额信贷,实现政府扶贫和小额信贷经营的分工与协调。依据不同功能定位来确定小额信贷组织创立管理的主体、资金来源、信贷产品设计、风险监管等一系列问题。

(3)建立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和风险保障系统。借鉴国际小额信贷的通用做法,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并建立起完善的小额贷款政策保障制度、新型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担保制度,以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减少信用社在小额信贷上的风险。

(4)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一是加快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以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为主体的“信用工程”建设,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三是法院、银行、政府密切配合,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逃废债行为;四是建立有效的监管方式,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发生。

3、完善、创新组织机制,提高部门管理效率,增强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内生活力

(1)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国家对农村小额贷款对象、额度、利率、用途、期限、程序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放宽小额贷款对象、提高小额贷款额度、科学确定小额贷款利率、拓展小额贷款用途、灵活确定小额贷款期限、简化小额贷款手续,进一步提高贷款便利程度。

(2)提高部门管理效率,重视对组织成员及农民群众的培训。加强内部管理:农村小额信贷组织要按照国际惯例,参照业内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强化整章建制;其次,有关部门应为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建立信息监测系统,帮助其对业务潜在的风险做细致的研究,不断提高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水平;培训组织成员,不断提高组织内金融人才处理业务的能力;最后,农村小额信贷组织要完善激励机制,科学制定小额贷款发放、管理和收回责任目标及考核奖惩措施,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避免操作风险,确保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关于农村小额信贷建设的内容十分丰富,本文只是在大量阅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着重从其发展意义、发展中的问题及发展建议三个方面构建了分析框架,对如何促进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可持续发展做了初步的总结和探讨。农村小额信贷对发展我国农村金融有积极的意义,担负着政策支农和发挥经济效益两大基本功能。本文基于这一指导思想,希望通过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为使其成为解决农村金融困境、促进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支点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佘传奇: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农村经济,2005(3).

[2]杜晓山: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实践尝试[J].中国农村经济,2005(8).

[3]田文会:小额信贷在中国:发展、困境和机遇[J].农业经济,2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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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当前信贷资金投入不足和金融服务缺失的问题,是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最主要的因素。本文在详细分析现行金融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制约的基础上,以现代金融理论为指导,提出了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 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金融约束分析

(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滞后 ,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不到位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和创新,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但是与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很不适应。从现行农村金融机构来看,其市场定位虽然是为“三农”服务的,但其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从贷款期限、额度和方式上很难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功能缺位,主要是为粮棉油收购和管理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其他政策性业务 ,如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的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功能并没有有效运作起来 ,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乏力;目前已经挂牌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因受自身经营管理的限制,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十分有限。

(二)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主力军,农信社潜在的风险仍很突出

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难以发挥有效的激励约束作用。股东大会在农信社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事务中基本上没有话语权,难以行使监督和决策职能。目前,农信社“三会”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进展并不等同于法人治理的完善,这种形式上到位和实质上缺位的潜在风险阻碍了农信社的发展。二是增资扩股并未触及产权制度改革深层次问题,农信社内部人控制问题仍然突出。在短期利益的驱动下,农信社为了增资而增资,忽视了通过增资扩股改善股权结构,构建有效产权制度的重要意义,出现了存款化股金、承诺保息、甚至贷款入股等违规行为,股本金稳定性较差。

(三)金融 中介组织不完善 ,使众多农业产业化企业因资金制约发展缓慢

我国银行业的改革,不但使金融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 日常经营管理也更加严格、规范和有序。源于民间资本兴建起来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过程中有 86%以上的企业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再加之县域范围内基本没有为农业产业化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担保公司、信托公司或者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农业产业化企业在急需资金时,只能依靠 自身力量,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丧失了许多快速发展的机会,只能在缓慢发展中求生存,不能取得规模效益。

(四)国有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的调整.削弱 了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

对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 ,深化改革后调整了其发展战略。推行集约化经营,在县域及农村的分支机构向中心城市收缩,信贷业务向大中城市倾斜,占县域及农村信贷市场上的份额不断下降,严重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快速发展。据统计,4家国有商业银行从 1998年开始至今.共撤并 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上收了贷款权限,县域网点功能萎缩。

(五)民间融资长期得不到政府的认定和支持,制约 了其对农村产业化发展的促进作用

民间借贷自古有之,特别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更是普遍存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使民间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同时农业企业的兴起和发展,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在银行信贷资金缺位的情况下,民间借贷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通过民间借贷融资高达 8000亿元至 14000亿元。民间借贷虽然有发展的必然性.、也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在历次金融改革中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地位得不到认可、发展得不到支持。致使农村金融市场出现了“有资金的不能发放、需求资金的又得不到资金”的双困境地。

(六)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抵押担保制度的矛盾 ,使农业产业化企业有资产而无法抵押

厂房抵押是当前银行信贷通用的一种担保形式,也是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重要途径。《担保法》明确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建在乡镇或村组,厂房用地多是集体用地、宅基用地,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在法律上的模糊,造成在实际工作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很难确定,这种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在抵押上的错位。已成为众多农业产业化企业难融资、金融机构难变现、担保机构难担保的“死结”。

二、域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 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

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层次性,各种需求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表现出较强的多样性。因此,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时,应从功能视角出发,以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为标准,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 ,健全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小企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借贷组织等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效率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只有这样 ,才能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开展竞争、提高效率,增加农业信贷资金供应,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

(二)完善农信社的管理体制 ,夯实其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基础

一是把法人治理制度落到实处,增强决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杜绝管理风险。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足鼎立的分权与制衡治理机制,是农信社顺利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在实际操作中,要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增强重大经营决策的透明性和民主性,确保“三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农信社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扩大增资扩股的范围,引入一定比例的民间资本或者外资入股,夯实基础,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解决内部人自控的问题。三是对农信社的监管,要与其他商业银行区别开来,在资本充足率、呆账核销、存贷款比等方面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为其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监管环境。

(三)健全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为中小农业企业融资提供专门服务

国外实际经验证明,农业产业化企业因受自身条件限制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规定的条件时。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务便是解决农业产业化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因此,应由政府出面或者出政策,成立各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为产品有订单、订单有效益的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同时积极推动民营资本参与组建担保公司,拓宽担保公司资本金来源的渠道;发展信托业务,通过为农业产业化企业发行各种信托产品,筹集发展生产所需资金 ;大力兴办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发展金融租赁业务,为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壮大提供租赁服务。

(四)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将宅基地归农民所有,扩大集体用地的使用权,使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农业企业真正享有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含抵押)在内的土地经营权;建立农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制度,引人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农地的流转,将农地使用权这种固定的财产价值变成流动性较高的价值,优化资源配置,扩充农地贷款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