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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理论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2-19 15:45:2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语法理论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语法理论论文

篇(1)

关键词:三个平面 研究内容 理论应用

一、引言

在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鉴于传统语法和结构主义语法在析句方面的弊端,借鉴转换生成语法、符号学、语义学、语用学等理论,胡裕树、范晓等学者于上世纪80年代提出了三个平面①的语法理论。关于三个平面语法理论的来源、形成与发展以及理论价值等可参见邵敬敏(1992)、胡裕树(1994)、高万云(1994)、高顺全(1997)、庄义友(2000)等学者的相关论述,此处不再赘述。本文着重考察三个平面语法理论研究内容的转变以及三个平面理论在应用方面的变化,以探讨该理论的阐释能力及其作为方法论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内容的发展

1985年,胡裕树、范晓发表《试论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以下简称《试论》)一文,正式提出三个平面语法理论;1992年,胡裕树、范晓发表《有关语法研究三个平面的几个问题》(以下简称《有关》)一文,“至此,可以说三个平面的理论已经基本完善”②。1996年,范晓著《三个平面的语法观》(以下简称《语法观》),被称为“语法研究三个平面理论的第一部专著”;1998年,袁晖、戴耀晶编著的《三个平面:汉语语法研究的多维视野》出版。这两部著作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进一步论证了三个平面语法理论,为如何运用该理论描写和解释汉语语法实践提供了范例,可以看作是该理论的总结性成果。2003年,范晓、张豫峰等著《语法理论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三个平面的实质即“多角度、多侧面研究语法”,可以说是三个平面理论的成熟之作。2004年,高顺全编著的《三个平面的语法研究》(以下简称《语法研究》)出版,该著作理论上更为系统,句法结构与语用结构相结合更符合逻辑。2005年,为纪念范晓从事语法研究50年,陈昌来主编的《现代汉语三维语法论》出版,该书为三个平面理论的专题研究论文集。本文比较分析以上主要著述关于三个平面研究内容的相关论述,以确定该理论在研究内容上的发展变化。

(一)句法平面的研究内容

《试论》指出,句法平面的分析就是对句子成分和成分间结构方式的分析以及词语间层次关系的分析。《纲要》认为,句法平面的研究内容应包括词的句法分类、短语的句法分类、句法成分的分析、语型和句型的归纳。《语法研究》提出,句法平面研究内容包括短语的句法研究和句子的句法研究,句法分析是对句子内层结构的分析。这一提法进一步区分了句法平面和语用平面的研究重点。

(二)语义平面的研究内容

《试论》指出,语义平面的研究内容包括名词与动词的语义关系、名词性词语的“有定”“无定”、在名词性词语为核心构成的偏正结构中充当定语的词语与后面的名词性词语间的语义关系。《有关》提出与句法相关的语义平面的研究内容包括动核结构、动词的“价”、名词“格”、语义指向、歧义、词的语义特征以及语义的选择限制。《语法观》明确提出了“句模”概念。《纲要》详尽论述了动核结构和名核结构,动词和名词的配价分类,动核、动元、状元以及名核、名元、定元的分类,以及语模和句模的归纳。虽然《纲要》的研究内容与之前的论述无太大差异,但却更为系统、具体。

(三)语用平面的研究内容

《试论》指出,语用平面研究内容有主题和评论、表达重点、焦点、行为类型、口气、增添、变化等。《有关》将《试论》中的“增添”改为“评议”,将“行为类型”改为“语气”,提高了理论的可操作性;并将“变化”改为“句型或句式的变化”,进一步明确了研究范围;但仍未确定“有定”“无定”“指代”“照应”“预设”“蕴涵”等是否属于语用平面。《纲要》增加了对汉语的时态范畴和句态讨论;明确将“有定”“无定”、篇章连贯和词语的照应、预设和蕴涵纳入语用平面的讨论范围。《语法研究》主张语用结构由句子的内层结构和外层结构共同构成,内层结构作为整体与外层结构发生联系,分析语用结构可以不考虑内层结构内部的情况,语用成分主要指句子的外层结构成分。

从理论提出到著作出版,三个平面理论的研究内容趋于系统化、具体化、扩大化,增强了理论的可操作性。较之语义平面和语用平面,句法平面的研究内容无明显的增删;语义平面的研究内容更为丰富、具体;语用平面研究内容的变化最为明显,不仅扩充了研究对象,较之前的提法也更具体、更有操作性。但相对短语、句子的研究,三个平面理论对篇章方面的探讨略显不足。

三、理论应用

三个平面语法理论从提出伊始便受到汉语语法学界的高度重视,不仅因为它是一种语法理论,更因为它打破了结构主义一统天下的局面,提供了一种多角度、多侧面研究语法的思路。目前,作为方法论,三个平面理论的应用情况如何?本文在“CNKI”以“三个平面”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发现2004年以后平均每年相关论文近百篇,硕博论文共计600余篇。研究对象多集中于词和短语,涉及副词、连词、动词、量词、数词、形容词等,副词的最多;句子方面既有特定句式的研究,也有句类方面的研究以及对汉语特殊句型的研究。但析句仍以单句为主,对复句的研究只有转折复句、多重复句、并列复句、补充复句等为数不多的几篇论文;对语篇的研究多限于某个词语的语篇分析;对句型的语篇分析也只限于主谓谓语句等。

统计发现,目前,三个平面理论不仅应用于汉语语法领域的研究,还用于描写和解释汉语与少数民族语言或外国语言的对比研究、对外汉语教学研究以及翻译研究等领域的语言现象。其中多运用于汉外对比,与语法研究相同,汉外对比论文的研究对象也以词语居多。其次,三个平面理论也应用于对外汉语教学的偏误分析。还有少数几篇论文将三个平面理论应用于翻译研究,虽然数量不多,但为三个平面理论的应用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四、结语

三个平面理论既是本体论又是方法论。作为本体论,其研究内容趋于多印⑾低场⒚魅罚使理论更具操作性。作为方法论,它将静态的句法研究和动态的语义、语用分析结合起来,为语法研究、汉外对比、翻译研究等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

注释:

①《语法理论纲要》指出用三个平面理论构建的语法学说可以称之为三维语法;但由于“三个平面”的提法由来已久,已经形成习惯,所以本文仍采用“三个平面”的提法。

②高顺全.三个平面的语法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4:4.

参考文献:

[1]范晓.三个平面的语法观[M].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6.

[2]范晓,张豫峰等.语法理论纲要[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3]高顺全.三个平面的语法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4.

篇(2)

论文摘要:由于自然语言的语义存在不确定性,形式化很困难,因此语义处理成为自然语言处理的瓶颈所在。基于大规模标注语料库的语义处理已经成为发展趋势,语料标注本质上就是语言知识(包括语义)形式化。现有句法标注模型主要包括基于短语结构语法(PSG)和基于依存语法(DG)的句法标注模型,还存在一些局限性。文章在现有句法标注模型的基础上结合认知语法(CG)的有关理论提出改进思路,以探索新的句法标注模型。

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轨迹是:原始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人工智能的目标是用计算机模拟人的智能,以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延伸人的智能,无疑是信息社会的制高点。语言是人思维的物质外壳,人不可能离开语言而具备真正属于人的高级智能。因此,模拟人类语言智能的自然语言处理无疑是人工智能的重要研究方向。然而,迄今为止的研究表明,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语义处理将是自然语言处理的瓶颈所在。原因是语义十分复杂,而基于现有计算机软硬件的自然语言处理要求语义形式化。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之道是:探索新的句法标注模型,进行大规模的语义标注,基于语料库进行语义知识获取和自然语言处理。

一、句法标注模型

语言的复杂性在于语言与认识的关系。语言具有意义,而意义是入对主客观世界的认识结果。主客观世界的复杂性决定了意义的复杂性,进一步决定了语言的复杂性。语言本身又可以视为人的主客观世界中的一部分,因此语言研究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是人对语言的认识。由此可见,语言离不开认识。人对主客观世界的认识可以如此描述:认识主体借助认识工具按照认识方法处理认识对象获得认识结果。认识是由多种认识因素(主体、工具、方法、对象)共同作用的活动,认识结果是这一活动的产物,被多种认识因素共同决定,任何一种认识因素的改变必然导致认识结果出现或大或小的差异。显然,认识结果与认识对象不能等同,是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的选择性反映,认识具有主观能动性。从这个意义上讲。认识不可能也不应该去被动地还原认识对象,而是从符合主体目的性出发,力求简单有效地描述和预测认识对象。借用模型的概念,认识结果就是认识对象的模型(model),认识就是建立认识对象的模型,简称建模(modeling)。这是一种实用主义认识观。

模型一般分为心理模型(psychologicalmodel)、数学模型(mathematicalmodel)和物理模型(physicalmodel)。心理模型是认识对象在人认识中的定性关系,是数学模型的基础;数学模型是认识对象在人认识中的定量关系,是物理模型的基础;物理模型是人借助特定材料和工具按照认识对象的数学模型实现的物质结构。传统意义上的建模主要指建立数学模型和物理模型,一般意义上的建模还包括建立心理模型。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表现在:人不能建立任意认识对象的心理模型,也不能建立任意心理模型的数学模型,也不能建立任意数学模型的物理模型。由于具有明确的实用主义特点,建模在理工科领域大行其道,在文科领域也逐渐受到青睐。人类将二进制数学模型成功实现为晶体管物理模型,并开发出越来越复杂和先进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从而进入信息时代。20世纪以来一些主要或次要的语言理论都或多或少应用了数学模型,特别是一些面向语言计算的语言理论。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对计算机自动或辅助处理语言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但计算机的根本缺陷在于,凡是不能建立数学模型的信息都无法处理。传统语言理论往往只在心理模型层面定性研究,无法满足这一需要。因此有必要引入数学模型研究语言,称为语言数学模型,简称语言模型(1anguagemodel)。统计语言模型(sta-tisticallanguagemodel)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但统计语言模型的性能取决于训练语料的规模和质量。目前,由于语料的不断积累和计算机技术的不断进步,语料规模已不成问题,语料中包含语言知识的数量和质量才是关键。

计算机的语言知识主要来源于人。将语料中包含的语言知识标注出来,有助于计算机获得更丰富、更有价值的语言知识,从而提高语言处理水平,这就是语料标注(corpustagging)。一般认为主要包括词汇标注(1exicaltagging,分词、词结构标注、词性标注、词义标注等)、句法标注(syntaxtagging,语法树标注、语义树标注等)、语篇标注(discoursetagging,语体标注、领域标注等)等内容。经过标注的语料还可以用于语言学研究、语言教学、语言测试、词典编撰等诸多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领域,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并形成一门新兴学科——语料库语言学(corpuslinguistics)。目前,相对句法标注,词汇标注有更成熟的规范、准确率更高的技术和更大的标注规模。句法标注的主要困难在于,没有一个真正成熟的语法或语义标注模型。句法结构尤其是语义结构很难统一描述,现有的句法理论还不完善,难以制定统一规范,标注主观性很大,自动标注准确率比较低。因此,句法标注成了语料标注的瓶颈问题。由于句法知识在语言知识中的重要地位,有理由相信:如果有了大规模、高质量的句法标注语料库,围绕语料库的各种研究和应用有可能在现有基础上产生质的飞跃。因此,研究句法标注模型应是当务之急。语料库语言学属于交叉学科,句法标注模型是语料库语言学的基础理论,又与语言学的句法理论密切相关。一方面可以借鉴现有句法理论,另一方面,也可以从语料库语言学的角度研究句法,提出新的句法标注模型。

二、现有句法标注模型

句法标注(SyntaxTagging,ST)以句子的语法知识和语义知识为标注对象,是语料标注的重点、难点所在,要以一定的语法理论为基础。根据语法理论制定的句法标注规则、过程和结果,称为句法标注模型(SyntaxTaggingModel,STM)。短语结构语法(PhraseStructureGrammar,PSG)和依存语法(DependencyGrammar,DG)是现有句法标注的两种基础语法理论,彼此却有很大的不同。基于PSG的句法标注模型称为短语结构句法标注模型(PSG—basedTaggingMod—el,PSGTM),基于DG的句法标注模型称为依存句法标注模型(DG—basedTaggingModel,DGTM)。根据现有语料标注的实践结果来看,PSGTM与DGTM都存在一定缺陷。

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NoamChomsky)于1957年出版专著《句法结构》,从而奠定了短语结构语法(PSG)的理论基础。其后发展起来的许多语法理论可以直接或间接归到这一流派,如中心词驱动的短语结构语法(HPSG)、广义短语结构语法(GPSG)等。到目前为止,PSG仍然是最重要的句法标注基础理论,为世界上众多语料库项目所采用和发展。法国语言学家特思尼耶尔(LucienTesnire)于1959年出版专著《结构句法基础》,从而奠定了依存语法(DG)的理论基础。其后发展起来的许多语法理论可以直接或间接归到这一流派,如词汇依存语法(WD)、概念依存理论(cD)、核心依存理论(KD)等。相对PSG而言,DG偏重于语义,在CD、KD上表现得十分明显。另外,DG更简洁、直观、经济,适应性更强,因此反而有后来居上之势,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较为通用的句法标注基础理论。不过,在具体的句法标注实践中DGTM还是暴露出一些问题,“对一些没有明确依存关系的成分,标注起来则有些力不从心”,存在“依存失败”现象,最突出的是难以标注缺省结构。缺省结构一直是句法标注中经常出现而且很难解决的问题。

人类的自然语言符合经济性原则,而缺省结构恰恰体现了这一原则。借助句子的前后上下文省略一些成分,人们仍然能够理解,但对计算机来说却是一种挑战。句法标注的根本目的是让计算机能够正确提取句子的语法和语义知识。缺省结构在真实语料中大量出现,常常使得原本正常的句法结构变得异常,难以按已有规则进行标注。这是任何句法标模型都必须面对的问题,目前PSGTM和DGTM都还没能够很好地解决。以DGTM为例,在很多情况下,DGTM不但不能正确标注缺省结构,反而在一些语言规则的强制限定下给出违背真实语法或语义结构的标注结果,形成干扰信息。请看以下4个句子:

句1:我看一下下书

句2:(真是好书啊?)我看一下

句3:我看一本书

句4:(好多书啊!)我看一本

句2是句1的宾语省略句,句4是句3的宾语省略句。(为简便起见,把“一下”、“一本”作为一个词处理)。

问题出在句4。句1和句3的依存结构是不同的,然而句2和句4却有了相同的依存结构。因为句4省略了“书”,根据DG理论,“一本”必须依存于独立谓语成分“看”。于是“看一本”和“看一下”依存结构相同,实际上违反了句3的正确结构。当然,我们可以采取补救措施,为d1标注一个特殊的依存关系属性Cerror(即依存失败),但这不是好办法。

三、改进DGTM

美国认知语言学家兰盖克(Ronaldw.Langach.er)分别于1987年、1991年出版专著《认知语法基础》一、二卷,开创了认知语法(CG)理论,关于语法结构有如下观点:如果一个构件A使另一构件B的一部分抽象变为具体,那么构件A就叫做概念自主(coneep.tuallyautonomos)的构件,构件B就叫做概念依存(conceptuallydependent)的构件。

举例来说:独立地看,“一本”隐含一个抽象的、可数的、可用“本”量化的事物,可表示为“一本(x)”。“书”使“x”变得具体,因此“书”是概念自主的,“一本”是概念依存的。从信息表达的角度来看,“书”表达了相对完整而具体的信息,因此是概念自主的;“一本”表达了不完整不具体的信息,因此是概念依存的。从数学表达式的角度来看,“一本”类似函数,“书”类似参数,函数的地位显然是第一位的,决定了对参数的处理过程和返回参数。例如,“旧书”与“一本书”的区别不在“书”,而在“旧”和“一本”。再从阅读认知过程来看,当人们读到“一本”时,实际上已经在期待“一本”后面那个具体事物跟着出现。为什么我们觉得“我看一本”是缺省句?因为“看”和“一本”相对“书”都是概念依存的,因此人们会判定,“我看一本”的缺省成分可能是“书”。而读到“我看书”时,人们不会认为这是一个省略句,因为“书”表达的信息已经自足了。

由此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在句法结构中,“一本”应是“书”的父结点,而不是按传统的补足中心原则,中心成分总是限定成分的父结点。依存成分是自主成分的父结点,这一原则可以称为依存中心原则(DependencyHeadPrinciple,DHP)。采取这种原则的DGTM必然会有不同的标注结果。

深入研究发现,仅仅采用DHP是不够的,DGTM的其他参数也需要改变。例如,“看(x)”和“一本(x)”这两个表达式在与其他词语组合时是有区别的。“看(x)”与“我”组合时由“看”与“我”产生联系。“看”与“一本(x)”组合时却是“x”(书)与“看”发生联系。代表表达式与其他词语组合的成分称为返回参数,不同表达式的返回参数是不同的。例如。“一本(x)”返回参数为“x”,“看(x)”返回参数为“看”。正因为如此,表达式“看(一本(书))”成立,“一本(看(书))”不成立。另外,表达式“(x)一下”的返回参数为“x”,即“看”;表达式“(x)看”的返回参数为“看”。根据这些定义,句1、2、3、4的改进DGTM。

根据函数、输入参数、返回参数的关系,各句结构的逆构造过程如下:

句1:我看一下书:(((我)看(x))一下)(书)=((看(x))一下)(书)=看(x)(书)=看(x=书)

句2:我看一下:((我)看(x))一下=(看(x))一下=看(x)

句3:我看一本书:((我)看(x))(一本(书))=看(x)(书)=看(x=书)

句4:我看一本:(我)看(一本(x))=看(x)

句1和句3的x有明确取值,为完整句。句2和句4则是缺省句。基于看(x)和一本(x)的知识,可以预测并判定缺省结构及其成分。

直观看来,改进DGTM与原DGTM的标注结果有了很大的差异由于不采用补足中心原则,因此改进DGTM标注结果并不符合在补足中心原则影响下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语感。但更符合人们阅读认知经验,而且可以按函数标准给出形式化地解释,其解释结果符合句子本身的语法和语义结构,没有错误和干扰信息。因此,改进DGTM更适合计算机处理,更符合句法标注的本来目的。

四、结语

PSGTM的语法理论基础是PSG,DGTM的语法理论基础是DG,改进DGTM的DHP受CG的启发,其语法理论基础应该是CG。但CG只是从理论上提出了“概念自主”和“概念依存”的概念,并没有严格定义和证明依存成分与自主成分之间的主从关系。在CG的实际应用中,存在有时自主成分为短语中心语,有时依存成分为短语中心语的情况。

篇(3)

关键词:术语要旨,生成句法,传统语法,本土化

中图分类号:N04;H0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78(2013)01-0052-05

引 言

自从20世纪50年代乔姆斯基(Chomsky)创立转换生成语言学以来 [1-2],这一学派已在美国本土俨然已成一枝独秀,以至在世界范围内逐渐成为主流。在美国语言学界,研习语言学不可不知晓生成语言学,甚至像雷可夫(Lakoff)、兰噶克(Langacker)这样有影响的认知语言学的领军人物都是从生成语言学的阵营里走出来的。生成主义语言学所使用的一些形式表达手段诸如树形图(tree diagram)与框式图(bracketing label),在很多没有偏见的传统语言学著作中也经常用到。2010年8月,随着这个学派的创始人诺姆·乔姆斯基先生首次访问北京大学并接受名誉博士头衔,中国大陆语言学界对于这一学派的认识与认可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语言学是一门科学,有自己的一套术语体系。作为语言学的一个子学科,生成句法学是对句子结构的科学研究[3],同样有一套成熟的术语。对术语要旨的解读往往反映出对生成句法某些基本观点的认识。所谓生成句法,简单来讲,认为句法具有生成性,将语法(句法)看成一套生成无限句子的有限规则系统[2],非经验主义和形式化的手段是其首要标志。“生成”的含义也可理解为“简明”。一般认为,生成句法学从创立至今,先后经历了古典理论、标准理论、扩充的标准理论、修正的扩充标准理论、管辖与约束理论、最简方案等几个发展阶段。

在我国,生成句法的引介是近二十几年的事情,对生成句法尚不熟悉或者不甚了解的人最害怕的是术语方面的问题。由于不了解术语的内涵与外延,与之相关的论题也就无从谈起,甚至会出现理解与运用上严重偏离生成句法基本精神的情况。术语如此重要,以至有术语学专家指出,“在应用语言学的各个分支学科中,还没有哪一门学科能够像术语学这样引起如此众多的其他学科专家的注目和关切。……术语是人类知识在语言中的结晶”[4]。鉴于此,本文将从生成句法中某些术语的基本解读及其与传统语法术语的对应关系入手,通过几个有代表性的实例,说明如何从把握术语的内涵与外延出发,将当代句法理论与传统语法观念联系起来,以抓住生成句法的要旨。同时,文章也将结合汉语事实以及汉语学界的相关讨论,希望给尚不熟悉生成句法术语或者正步入生成句法研究的读者提供一些初步的认识。

一 COMP:到底标示什么

COMP的全称是complementizer,从其构成要素可以看出,这个术语跟complement相关。complement一词,传统上译为“补语”或“补足语”,过去一般的认识是这个词的内涵大致就相当于动词后面的宾语。在生成句法的中阶理论(Xbar theory)框架下(参见Chomsky 1970年及后来的研究)[5],complement所占据的位置就是与动词直接相邻的姊妹节点(sister node),如(1)所示(C代表补足语)。

(1) […[VP V-C]]

COMP最初就是用以标示某些动词之后所带的地位跟补足语相当的句子,所以,这一术语起初被译为“标补语词”。这是COMP的经典内涵。乔姆斯基[5]采纳布列斯南(Bresnan)[6]的做法,认为一个小句(S’)包括一个标补语词(COMP)和一个命题部分(proposition)S,即S’=COMP + S①。COMP后来也扩展到标示主句和整个句子[7]。

对于汉语是否存在标补语词以及标补语词是什么,语言学界有不同的认识。有学者提出,汉语中像“呢”“吗”“吧”之类的词,可以看作标句词[8],因为它们标示句子类型②,请比较下面(2)~(4)的a句与b句,其中a句是一般的陈述句,b句则由于“呢”的作用转化成疑问句。

(2) a. 小明得奖了。

b. 小明得奖了呢?

(3) a. 他打算去美国。

b. 他打算去美国吗?

(4) a. 客人都走了。

b. 客人都走了吧?

此外,也有学者认为,汉语中的标句词是“道”,如(5)[9],而徐杰在考察了汉语与英语在标句词上的共性与差异后则指出,古汉语中居于主谓之间的“之”是汉语的标句词,如(6)~(8)③。

(5) 培根写道:“知识就是力量。”

(6)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论语》)

(7) 夫以百亩之不易为己忧者,农夫也。(《孟子》)

(8) 汉王之入蜀,信亡楚归汉。(《史记》)

从术语学的角度讲,COMP译作“标句词”是比较可取的做法。学者的分歧只是在于汉语中跟这一术语对应的成分是什么。要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尽可能多地给出汉语中的相应成分与英语中的标句词在分布上的共同性。这方面的问题交由语言本体研究去完成,术语学研究则需要规范COMP的中文名称,而这一规范要满足术语规范的一般原则:准确性、单义性、系统性、语言的正确性、简明性、理据性、稳定性、能产性[4]。“标句词”作为对COMP的汉语翻译,抓住了这一术语的内涵,因而成为汉语学界的共识性称说。“标句词”顾名思义就是标示句子类型④,尽管如前所言,其外延经过了两次扩展。汉语学界一般读者在把握COMP这一术语时,应该首先了解其产生因由,再搞清楚其外延扩展的动因,最后反观汉语与这一术语最切近的成分是什么。这对于准确把握这一术语的内涵以及对汉语事实的认识大有裨益。

二 SIVP 假说与词组本位

再有一种情况,生成句法的术语与传统汉语语法研究所使用的术语表面上“各起炉灶”,即两种语法理论在讨论某个问题时各自使用自己独创的术语,实则“殊途同归”。生成句法中新出现的这类术语虽是传统语法所没有的,但细细考校之下,可以找出两者间的“异曲同工”之处。这方面的一个经典实例可举SubjectInternal VP Hypothesis(简称SI VP假说)的翻译为个案⑤。

这一术语提出的最初一个动因是为了解决某些语言如爱尔兰语的语序表面上呈现的奇怪现象,这不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不予赘述。提出这一假说,并动用这一术语的另一个原因跟结构中名词短语的题元角色指派有关。下面透过一个实例予以简单说明。在(9)a中,“老李”实际上跟动词短语“买老酒”有题元上的关系,其初始位置如(9)b所示,只是在表层提升到“会”之前。毋宁说,“主语”源于动词短语之中,所以,也有学者将这一术语译为“主语内建”假说⑥。

(9) a.老李会买老酒。

b.[ 会[VP老李[V’买老酒]]]

我们知道,词组(短语)只是备用单位,而句子是实际运用的交际单位。就汉语而言,句子的构造原则与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与英语中“词词组子句(clause)句子(sentence)”呈现一种组成关系(composition)不同,汉语的“词”与“词组”之间是一种组成关系,而“词组”与“句子”之间则是一种实现关系(realization),这就是熙[10]研究语法时所持的基本理念,现在一般称之为“词组本位”。如果将“词组本位”与“SIVP”假说加以对照分析,会发现两者竟然惊人地有“异曲同工之妙”。前面提到,“SIVP”假说的提出有两个方面的动因:一是解释某些语言中表面上比较怪的语序,二是解释名词短语的题元角色的指派问题,最终在于搞明白主语源自哪里。“词组本位”则主张,要搞清楚句子的结构,只需要先弄清词组的结构;词组的结构清楚之后,句子的结构也就清楚了。原因很简单,词组与句子之间是一种“实现关系”。撇开具体动因不论,“SIVP”假说与“词组本位”都主张词组在句法分析中占据重要地位,生成句法将句子看作一种短语是有其理据的。

尽管所使用的术语不同,出发点也可能不同,但两种观念的本质却有相通之处。带着这样的眼光看问题,生成句法学理论中的这个深奥的术语也就不难理解了。这种“殊途同归”的现象在科学史上不乏实例,不同的科学家往往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彼此不知情的情况下得出惊人一致的结论。

三 MP:“最简方案”还是“微言主义”?

生成句法的最新发展是所谓的“Minimalist Program”(简称MP)[11],这一术语在汉语学界的翻译有一些不同认识,当前中国大陆比较通行的翻译是“最简方案”,徐烈炯的著作《生成语法理论:从标准理论到最简方案》就采用这一译法。之所以称为“最简方案”,主要是因为它还不是一种新的理论,而只是在对以前理论的基础上经过重新思考而提出的一种“方案”,“生成”的基本意义就是“简明”,这是自20世纪50年代生成句法诞生以来就一直追求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MP并非新鲜的理论。

MP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方法上的经济,主要研究语言学理论方法论的问题,所关心的是能否建构更简单、更自然的语法学体系;二是实体上的经济,所关心的是语言本质的问题[8,12]。MP与西方哲学界的奥卡姆剃刀(Occarm Razor)原则的本质是一致的,与《老子》的“大道至简”的基本精神并无二致。所谓“大道至简”,是说大道理(指基本原理、方法和规律)是极其简单的,简单到一两句话就能说明白,可以说“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大道至简”意味着“少而精”,必须再整合创新,跳出原来的框框,去粗取精,抓住要害和根本,挥动奥卡姆剃刀,剔除那些无效的、可有可无的、非本质的东西,融合成少而精的东西。MP的一个基本考虑就是将以前生成句法学中不合理的规则剔除,达到“简明的”目的。自然科学中的著名实例也显示了复杂的现象可以给予简明解释的道理,爱因斯坦相对论中著名的公式“E=mc2”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

对于MP的翻译,中国大陆的主流翻译是“最简方案”。但是,已有学者指出这样的翻译不符合MP的本意。“最简方案”是一个静态的称说,这与生成句法不断追求简明解释的精神不相吻合。相对而言,“极简主义”似乎要胜一筹。蔡维天⑥ 将MP译作“微言主义”,徐杰最近指出,MP的精当翻译应该是“求简主义”⑦。综合考量MP与“大道至简”的实质内涵,若是静态地看待这一术语,比较可取的翻译不妨选择“微言主义”或“极简主义”;若是着眼于动态发展,这一术语不妨译作“求简主义”。

四 结 语

生成句法自诞生以来已经走过了半个多世纪,但就我国语言学界而言,对生成句法的引介与运用却是晚近的事情,而且基本上限于外语学界。由于专业背景的原因,外语出身的学者多将目光投向外语领域,而对汉语的关注很不够。即便是有些外语学界的学者尝试将研究视点转向汉语,但是因对汉语传统语法的了解有限,往往有点“隔靴挠痒”。 相较而言,汉语学界的学者对汉语研究比较熟悉,而由于外语水平所限往往跟不上国外理论的最新发展,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境外或国外的一部分既精通生成句法又熟悉汉语传统语法的研究者就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他们的研究对生成句法理论在我国的本土化起着典范效用。我们一方面承认汉语作为一种自然语言有着人类语言的共通性,遵循着人类语言的一般原则;同时,汉语作为一种具体语言有着自己的特性。这样,当生成句法理论与汉语事实相遇时,必然会出现“理论”与“事实”有所龃龉的现象,本土化问题自然存在。从本文阐释的三个术语及其与汉语传统语法的内在联系来看,生成句法理论在我国的本土化不仅可行,而且很有必要。生成句法理论不能是让人望而却步的深奥学问,只要结合汉语事实,在研究中慢慢消化吸收,不仅能够理解其理论精髓,把握其要旨,运用其来研究汉语,而且还能在研究中发展完善修正生成句法理论自身存在的某些不足。“理论”与“事实”本来就是相辅相成的:语言学理论来自语言事实,同时又对语言事实的发掘起着指导作用;另一方面,语言事实会促进理论的产生与完善。

本文的写作动机是在与邓思颖教授、徐杰教授和蔡维天教授个人交流的启发下形成的。这三位教授是当今生成句法学界年轻学者中的佼佼者,他们都认为生成句法学理论在向中国(尤其是大陆)语言学界推介过程中应该注意本土化的问题。邓思颖教授(2010)在其最近的著作中,就明确提出了生成语法的本土化问题。受此启发,写成此文。

注 释

① 标补语词假说(COMP Hypothesis)是Bresnan(1972)[10]在其博士论文中提出来的,最初是指下列句子中粗体成分,有的是单一成分,如“that”,有的是两个不连续的成分,如“for…to”和“’s…ing”。

(i) It may distress John for Mary to see his relatives.

(ii) It may distress John that Mary sees his relatives.

(iii) Mary’s seeing his relatives may distress John.

鉴于COMP内涵与外延的变化,语言学界对这一术语的翻译也从原来的“标补语词”变成“标句词”。

② 邓思颖(2010)修正了他原来(2003)的观点,认为“呢”等词处于比标补语词位置更高的位置,是一个功能性语类。Huang et al(2009)主张将“呢”之类的词看作句子分类词,详细讨论请参阅该书第一章1.2小节内容。

③ 徐杰在第二届汉语语法南粤论坛上提出了这一看法。但他本人对这一的问题的看法最近有所改变,认为汉语属于没有标句词的语言。参见“励耘语言学讲座”,第一讲,2012年11月17日,北京:北京师范大学。

④ 根据已有研究,句子当中应该有两个功能语类:一个是引导内嵌句的,就是一般所说的“标句词”(简称C),另一个是标明句子类型的,称为句类词(clausetypers,简称CT)。英语中的that等标句词应该是C与CT合并的结果,参阅Huang et al (2009)第一章1.2小节内容。

⑤ 这一假说也可以称为“主语衍生于谓语内部假说”(Predicate Internal Subject Hypothesis)。在“走向当代前沿科学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纪念熙教授诞辰90周年和庆祝陆俭明教授从教5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2010年8月,17—18日,北京大学)上,沈家煊教授做学术演讲时,哈佛大学黄正德教授无意间提到熙先生的词组本位与主语衍生于动词短语内部基本精神是一致的。这一观点使笔者更有理由相信生成句法中的很多陌生术语都可以与汉语的传统语法表述接榫。

⑥ 参见蔡维天在“中国全国语言学暑期高级讲习班”发言“科学方法与微言主义”,2010年7月18日,天津:南开大学。

⑦ 参见“励耘语言学讲座”,第二讲,2012年11月18日,北京:北京师范大学。

参 考 文 献

[1] Chomsky Noam. Three models for the description of language[J]. IRE Transactions on Information Theory, 1956, 2 (3): 113-124.

[2] Chomsky Noam. Syntactic Structures[M]. Paris :The Hague, 1957.

[3] Carnie Andrew. Modern Syntax [M].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3.

[4] 冯志伟. 现代术语学引论[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7:1-3.

[5] Chomsky Noam. Readings in English Transformational Grammar [M].Waltham (Mass.): Ginn, 1970:184-221.

[6] Bresnan Joan Wanda. Theory of Complementation in English Syntax [D]. MIT Ph D Disser,1972: 9.

[7] Carnie Andrew. Syntax: A Generative Introduction [M]. Blackwell Publishing Ltd:2007.

[8] 邓思颖.汉语方言语法的参数理论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54-59.

[9] 刘丹青.汉语里的一个内容宾语标句词——从“说道”的“道”说起[C]//庆祝《中国语文》创刊50周年学术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语文》编辑部,商务印书馆,2004:110-119.

[10] 熙.语法问题 [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68-79.

篇(4)

关键词:构式语法语句理解论元结构

一、引言

构式语法(ConstructionGrammar,简称CG)是近年来兴起的研究语言的一种新方法,由C.J.Fillmore(1990),AdeleE.Goldberg(1995)和PaulKay(1995)等于上世纪90年代提出。构式语法理论是根据Fillmore(1982)框架语义学的理论思想形成的,是基于认知语言学基础上的语法理论体系,国内已有若干文献用以研究汉语及英汉语对比分析。

二、构式语法的认知基础

人类不是通过先天赋有的能力习得语言的,赖以掌握语言的输入是十分丰富的,且习得语言与习得其他知识一样,都借助于一般的认知能力。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的结构受到语言使用的影响,语言的功能使语言形式得以形成或改变。在认知语言学看来,一个句式就是一个完整的认知图式,类似于格式塔完形(Gestalt),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整体意义不等于各组成部分的简单相加,句式整体意义的形成是由一些基本认知原则如“顺序原则”、“相临原则”、“包容原则”和“数量原则”在不同的概念域中反复地起作用,只有把握句式的整体意义,才能解释许多分小类未能解释的语法现象,才能对许多对应的语法现象作出相应的概括。

三、构式语法要素

包括论元结构与图式构式。抽象概括的句型在构式语法里,语素、词、复合词及全固定的习语叫实体构式(substantiveconstructions),这些构式在词汇上是固定的,即其组成分子不可替代,而半固定习语以下的构式都称为图式构式(schematicconstructions)(Fillmore,1990),本部分将重心放在后者的探讨上。

论元结构(argumentstructure)以AdeleE.Goldberg的研究成果为代表,她列出如下类型:(a)双及物结构:“X使Y得到Z”e.g.,Richardbakedmeacake.。(b)使役移动:“X使Y在路径Z上移动”e.g.,Patsneezedthenapkinoffthetable.。(c)结果:“X使得Y变成Z”e.g.,Shekissedhimunconscious。(d)不及物:“X移向Y”e.g.,Theflybuzzedintotheroom。(e)意动“X指向Y”e.g.,SamkickedatBill。

过去的语法研究集中在对动词及其作用的讨论上,认为动词携带了有关句法和语义的最大信息量,但是动词所具有的对句子整体意义的预测能力并没有我们过去所想象的那么强劲(董燕萍、梁君英,2002)。在Goldberg看来,论元角色比具体的动词更能说明形式的表层概括。

例如,动词kick在不同的结构中可以表达不同的动作特征(Goldberg,1995)。

(a)Patkickedthewall.

(b)PatkickedBobblackandblue.

(c)Patkickedthefootballintothestadium.

(d)Patkickedatthefootball.

(e)Patkickedhisfootagainstthechair.

(f)PatkickedBobthefootball.

(g)Thehorsekicks.

(h)Patkickedhiswayoutoftheoperatingroom.

在传统配价理论中,kick是一个二价动词,一个具有施事和受事两个论元的及物动词。(a)是kick的典型用法,表及物动作,但在(b)(c)(e)(f)(h)中,kick是有三个论元的及物动词,充当第三个论元的形容词短语、名词短语和介宾短语,其构式意义分别表现出不同的动作类型:(b)状态变化,(c)使役移动,(e)kick的动作通过对象传递到另一对象上,(f)物体传递,(h)主语所指的移动,(d)表示企图动作,而(g)中kick只有一个论元,仅代表主语单纯的动作.因此,在不同的句式中,kick体现出不同的论元结构。构式既然是形式-意义/功能的对应体,每个构式就有自己的含义,不过分依赖动词的意义,构式形式的变化将导致意义的改变,即使动词是一样的。所以,在Goldberg看来,上述每一个句子都是一个独特的构式,有不同的论元结构,可以赋予句子不同的论元,数量上可能会与动词的论元不一样,这正符合她的动词不能预测句子意义的观点。

以下句子也都是各自的构式赋予动词以新的配价。

(a)Shesmiledherselfanupgrade.

(b)Welaughedourconversationtoanend.

以上分析表明,构式的整体意义大于其组成分子意义之和。构式的意义不仅来自它的组成分子,而且具有自己的意义,相当于句型的抽象构式具有自己的配价即论元结构。构式的整体意义来自其原型动词(如“give”“put”“move”)的意义,然而构式一旦形成,其整体意义会整合进入该构式动词的意义和功能,使之与整体相适应。比如,构式整体的配价会整合进入该构式动词的配价,使之与整体的配价相一致。

构式语法采用一种开放的语言哲学观,首先明确提出把词汇、语法、语义,甚至语用作为一整体来分析,既有一套严格的基于合一约束的式描述系统,又对各种语言现象认知-语义基础进行解释,其突出贡献是突破了单纯结构分析局限,使语言中的形式-意义-功能关系得到好的说明,并追求把描写和解释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1]Goldberg.A.AConstructionGrammarApproachtoArgumentStructure[M].Chicago:The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95.

[2]Jackendoff,R.Twistin’thenightaway[J].Language,1997.534-559.

[3]沈家煊.句式和配价[J].中国语文,2000,(4):15-17.

篇(5)

关键词:三个平面;形成;句法;语义;语用

三个平面理论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以后,就受到了许多语言学者们的高度重视,国内有很多学者陆续发表文章,并对三个平面做了多方面的深入探索和研究。三个平面理论既是一种本体论,也是一种方法论。它的提出是语法研究方法上的一个新的进步,它有助于语法学科更加精细、实用和系统,有助于对现代汉语的深入研究和探索,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一、形成

由胡裕树主编的《现代汉语》拉开了三个平面理论思想的帷幕。该书在讲到语序时指出:“必须区分三种不同的语序:语义的、语用的、语法的”。〔1〕这种思想在胡附、文炼(1982)的《句子分析漫谈》中做了进一步阐释,原来的“语法”改为“句法”。语义、句法、语用并列在一起,表明三者都属于语法研究的范围之内。〔2〕1985年胡裕树、范晓的论文《试论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把三个平面作为一种语法理论命名并展开全面的阐述。这篇论文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如何在语法分析中,特别是在汉语的语法分析中全面地系统地把句法分析、语义分析和语用分析既界限分明地区别开来,又相互兼顾地结合起来”这样一个新的课题,并指出“要使语法学有新的突破,在语法研究中必须自觉地把三个平面区别开来,在具体分析一个句子时,又要使三者结合起来,使语法分析做到形式和意义相结合,动态和静态相结合,描写性与实用性相结合。”〔3〕随着这篇文章的发表,三个平面理论开始形成。

二、三个平面理论

在汉语语法研究中,三个平面理论指的是句法、语义、语用三个方面的分析。

(一)句法平面

句法平面就是对句子的句法结构进行分析。句法结构就是句法分析中研究句中词语与词语之间的结构关系所构成的一定类型。句法分析就是对语法单位之间的结构关系和语法单位的类型进行的分析。〔4〕其作用主要是确定句型(如主谓句)、确定句子成分(如主语)、理清结构关系(如中补结构)等。如:“大厅里弥漫着一种森严气氛。”,这是一个主谓句,“大厅里”是主语,与谓语“弥漫”构成主谓结构,动语“弥漫”与宾语“气氛”构成动宾关系,“一种”“森严”为定语。

(二)语义平面

一个句子的词语与所带的客观事物间也有一定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属于语义的,对这种关系进行语义分析就是语义平面。语义分析,简言之,指语法单位之间的语义关系的分析,实际上是客观事理关系的分析。〔5〕包括三个方面:

1.语义关系

(1)名词的“格”

此处的“格”指的是:名词短语(名词性词语)与谓语动词发生句法语义关系的格范畴。〔6〕即名词跟动词组成语义结构时所充当的语义角色。如施事、受事、与事、工具、处所、时间等。如:A.张老师批评了小董。B.被张老师批评了。上述两句中,句法成分虽不同,主语分别为“张老师”、“小董”。但两句的语义关系相同:“张老师”施事,“小董”受事。需注意,有时施事不同,句意就不同,主要指歧义句。如“母亲的回忆”,当“母亲”为施事时,意为母亲自己的回忆;当“母亲”为受事时,意为孩子对母亲的回忆。

(2)动词的“价”

根据动词联系的动元(动词所联系的强制性语义成分)的数量来分类,即动词的“价”分类,可分为一价动词、二价动词和三价动词三类。〔7〕简单说就是句子的核心部分――动词跟几个句子成分发生关系。如“我睡了。”,“睡”只和主语“我”发生关系,“睡”为一价动词。

2.语义指向

语义指向指句中某一成分在语义上直接跟哪个成分有关,定、状、补都有其语义指向。如:“我们战胜了敌人。”补语“胜”指向主语“我们”;“我们战败了敌人。”补语“败”指向宾语“敌人”。此外,同一个句法成分也可指向不同的语义。如 “光”作状语。“他呀,光说不做。”“光”指向“说”;“光你会还不行。”“光”指向“你”。

3.语义特征

语义特征是指词在句法结构中互相比较时所表现出的语义特点。例“柳树死了。”可以说,“凳子死了。”就不可以。很明显,问题不是出在句法结构上,两者的结构都是“名+动+了”,符合主谓结构的要求。所以,问题只能出在语义上。因为“柳树”的语义特征是[+生命],“凳子”的语义特征是[―生命]。

(三)语用平面

句中词语的运用和运用的人有一定的关系,这种关系是语用的,属于动态分析,这种动态分析可以看做语用平面。语用分析包括话题和说明、表达重点、语境、省略和倒装、语气和语(停顿、重音、句调的升降)等的分析,也就是语言符号与它的使用者、使用环境之间的关系的分析。〔8〕

1.话题、说明

话题,一般表示说话的目的、已知的信息,是交际双方共同谈论的问题。说明,是对话题进行陈述的部分,是句中传递新信息的部分。如,“高考快要到了。”话题是“高考”,说明高考怎么样了。

2.表达的焦点

表达的焦点是新信息着重说明的部分,一般用逻辑重音或感情重音来表示。如:“王亮是个很英俊的小伙子。”如逻辑重音在“是”上,那么重点是肯定王亮长得英俊;在“英俊”上,重点是说明人的长相。

3.语气、口气

语气:陈述、疑问、祈使、感叹。口气指人说话时的气势,也可指言外之意。如:“房间真冷啊!”这一感叹句,听者通过说者的口气可辨别出说者的言外之意,即把窗户关上等意思。

4.评议

有些句中往往有评议性词语,如:表推测的:看起来。看样子等。

5.句式变化

句式有常式和变式,在常式中,词语进入语用层面后会产生变式。如:“晚上他轻手轻脚地走进厨房。”其省略句“晚上他走进厨房,轻手轻脚地。”状语移位后表示说话人对“轻手轻脚”的强调。

总之,句法、语义和语用三个平面既相互联系也相互区别。句子分析时要以句法为基础,同时又要兼顾到语义、语用的分析,并尽可能使三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结合。

参考文献:

[1]胡裕树.现代汉语[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

[2]高顺全.三个平面理论的历史发展与深化[J].湖南:云梦学刊,1997

[3]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下)[M].增订四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6

篇(6)

一、标题

题目有三个要点:一是选题要小;二是选题要专业;三是选题要新。

选题太大是很多同学失败的原因。小到什么地步:本科生,到一个具体条文的立法、司法或执法;硕士生也不要大于三个条文以内的立法、司法与执法。当然,也可以是法律条文中的一个概念。

但无论如何,本科生与硕士生不要来一个制度的设计。在一万字或五万字内完成一个制度的设计,一般而言,不可能。网络法律问题研究、公司资本法律制度研究等,是一本书的题目,太大。题目大了,就避免不了一大二空,就难以实在了。

社会问题与法律问题不是对应的,社会问题不能做论文题目。这就是选题专业的问题。如“人肉搜索”的法律问题研究,这个题目不专业,因为它涉及民商法问题如侵权责任、涉及刑法问题和行政法问题。选这种题目表明,你还没有确定你想研究什么,你还不知道其中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在法学上,只有具体到部门法上的制度,才有可能成为专业的、详尽的研讨。你应当先将一个社会问题对应于某一个具体部门法制度。

选题最好在新的领域,因为从中容易发现新法律问题与新解决方案。新领域没有开发过,容易找到空白处,填补空白是最容易的事情之一了。诚实信用原则等选题,至少问题已经老了,你难以发现新的问题,也难以找到新的解决方案。容易开发的已经被人开发了。对新手而言,新领域的选择是很重要的省力技术。不过,老手不应当太赶热闹,东一枪西一炮、专门选热点问题去写,是很忌讳的事。老手可能更应当注重传统领域特别是主流制度的突破。

题目字数不能太多。所有标题都这样。如果多了,说明你提练得不够:你还没能简明扼要地表达你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二、摘要与关键词

摘要是文章的要点、亮点的摘编。

它与中心思想不同,因为可以是亮点与要点。与中心思想相同的是,它能够表达文章的中心思想。本选题在当今形势下如何重要、本文将如何论述或论述什么等,不是摘要,只是选题的重要性与研究思路等,别搞错。

文章的标题相加,往往就是你的摘要。如果不是这样,要么是你的摘要不摘要,要么是你的标题缺乏连贯性。摘要为文章提供了框架和指导。老手往往是先写摘要再写正文的,因为只有这样,才做到了先理顺宏观思维,再展开细节。

关键词是文章讨论的关键性专业词汇,包括核心术语、制度与理论。

它往往在文章标题之中,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要么你的标题不准确,要么你的关键词有错误。

关键词一般3-5个,多了说明你的文章太杂。注意,即使是创新很大的文章,也最好只有一个新术语和一个新理论。否则,太新了人家受不了。

三、提纲

其格式和内容一般如下:

一、什么现状与什么问题

(一)现状(存在弊端的现状)

(二)既有的文献(对策)及其缺陷

(三)本文拟讨论的问题与思路

二、分析问题(找出对策失败的原因并寻求破解)

三、解决思路(正面论证自己的模式或路线)

四、实施方案(立法、执法或适用的具体建议)

对此提纲,有几点说明:

任何人写论文,必须要遵守这种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基本模式。日后熟悉了论文写作的方法,可以对此有所变化,但内在的思路总是这样的。

反对没有问题就开始写作的做法。如今写教材也不能那样了。

提纲必须有直观性,即仅仅从提纲就能知道作者的核心思想、逻辑与写作进路。如果不能这样,提纲就失败了。

提纲必须具体,不要用“现状与问题”之类的题目,而必须写出具体的现状与问题,下面也是这样。论文的标题必须具有特别性,即不是别人能用的,不能用于其他论文的。有同学喜欢用“国内文献、国外文献”之类,这种标题任何论文都能用,是没有特别性的。

注意,将中外既有研究写入第一部分的文献综述中,不搞专门的比较研究,更不作为一大部分。如果你觉得中外研究太多,在文献综述中写不下,那不是写不下的问题,而是你所确立的问题不明确,以至于自己都不能把握什么是真正相关的文献。简言之,文献太多,说明选题太大,无法把握核心。里程碑式的文献是极为有限的!

四、文章第一部分:必须综述文献再提出问题

第一部分最前面,可以写一个选题的缘由。也就是选题的重要性之类。千万别在这部分说正文的内容,也不将这部分写得太长(200字以内,最好的50个字左右),也不要在此提出问题。这只是一个引子。

对新手而言,第一部分最好按如下顺序写:现实问题(如银行存款丢失)、作出的判决书或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法律制度(国内外)、关于某一问题的既有观点综述(国内外),既有观点的问题,本文想研究的问题,研究思路。

在以上内容中,要注意的是:

第一,现实问题不等于本文想研究的问题,对策(即文献)仍然没有解决的问题才是真正的问题。很简单,很多现实问题已经有了很好的解决方案,至少你无法提出新的观点。再说,现实问题可以从社会学、经济学等其它学科去研究,你无意于此。

注意,现实问题不是真正的问题,判决与执法的问题不是真正的问题,法律制度的问题也不是真正的问题,只有既有解决方案的问题才是你真正的问题。银行存款丢失不是真正的问题,相应的法律制度有漏洞也不是真正的问题,判决书的问题也不是真正的问题。为什么?可能人家早已给出了上述三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往往如是!激动地发现了一个问题,可是这个问题已经被人家解决了,而你却发现自己没有可以超越他的新方案。

第二,必须有文献综述(即国内外既有观点、立法、适用等的述评),指出其不足,本文的真正问题才能产生,才有自己论文想阐述的问题。否则,无法得到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即使开始了研究,也可能毫无价值。文献综述最核心的部分往往是对现实与法律制度问题的既有解决方案。文献综述包括简述、评与转三方面。述,介绍其观点;评价,说出文献的发展脉络。述要简洁准确;评要说出后一个文献与前一个文献相比,观点的进步或退步之处。在评价的后面,要对所有文献作出总结,即转。这种转,往往是肯定其贡献,指出其不足,转向自己的想讨论的问题。

既有的司法、执法文件等,这是必须综述的。否则,你只是关注了现实问题,而没有关注它的解决方面的现状。

法律制度也是文献。这是立法现状与历史方面的文献。有人将国外的制度与观点放在后面的比较法研究之中,这是很多学生的做法,比较之后得出启发。这样是不好的。国外的做法也会有问题的,也是需要评述的,它不能直接成为我们的标准。

只有你发现了他人解决方案的问题,才找到自己真正的问题,才能开始真正意义上的论文写作。

文献综述是重要的,它可以避免重复劳动和狂妄。苏力曾经高呼法学论文应当注意尊重前人成果,要作注释。正是因为这样,学校往往将文献综述作为独立的附件上交。可是,这些年,我看到了很多无知无畏的做法:根本不作文献综述,或者根本不提出问题。这就太可怕了。试想,没有综述前人的观点,你的观点是什么呢?是前人没有的观点,还是重复?只能是傲慢与偏见啊。也有同学作了文献综述,但将之放在附件之中,而文章之中没有,这就无法理解了。还有些同学不作文献综述,直接提出问题,就开始写作,那也太可怕了。更有同学,根本不来文献综述和问题,直接像编教材那样写作,那就不是论文了。

在上述文献综述的基础上,你应当指出既有文献的问题,从中选出一个问题作为本论文的问题。恭喜你,你有了自己真正的问题,你的论文可以开始了。你应当说一下下文的研究思路,让人明白你是如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

于此再次强调,任何没有认真作过上述文献综述的人,他的所谓论文不是真正的学术论文。它无法区分于闲聊与酒桌上的议论。

应当说,任何正规的论文应当如上,但是,从高中的论文开始,我们就学会了横空出世,这确实是一个根深蒂固的恶习。我愿意告诉我的朋友、学生和后辈:不要那样,人应当尊重前人的观点,这是不自欺欺人的基本功,也是我们作为人生存的标志所在。

此后晚辈要讨论任何严肃话题,都应当知道,你先说别人有什么样的观点,他们的观点有什么好与不好,再谈你自己的观点,你不要将别人的观点暗暗当作自己的,你是一个独立的人,你应当有自己的观点。否则,去做点别的事情吧。

本科生很难指出文献的缺陷,也不太可能提出自己的观点?经常听到如此说。我不太赞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这是一种本能。只是现今的教育不重视这种本能的开发,才导致只会记忆。退一步说,局部性建议总会有吧?这也比横空出世好一万倍。

科斯曾经说,那些混乱抄袭之作,最好付之一炬。据说杜牧晚年刚刚生病,就将自己的诗作焚烧了大部分。

五、第二三部分:深入的论证

分析人家观点缺陷或失误的原因,特别是其后match理论基础的缺陷;提出自己的解决理论,进行论证。

这就是分析上一部分提出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理论(而不是具体方案)。

如果上文提出的问题足够准确,这两部分是容易把握的。

具体分析的方法应当找一两篇好论文来学习。

这两部分要注意:问题、分析问题、解决理论三者应当对应,不一定一一对应,但必须对应;要运用各种新的、具体的理论来分析和得出你的解决理论,例如程序独立性价值理论、刑法谦抑性理论、关系契约理论等,要从既有的法理学或部门法理学理论之中推理出你的理论,而不是简单的“我觉得”、“我认为”,也不能仅仅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等过于抽象的理论得出你的结论;最好在每一自然段前面或后面给出中心句;自然段之间必须环环相扣,不能有大的跳跃;从几个方面论证时,这几个方面的分类要周延,分类本身要有依据(为什么是这三个理由而不是另外的三个或四个?)

六、最后:具体解决方案

根据上文解决问题的理论,给出法律制度包括立法、司法、执法等上的具体解决方案,写出方案名称、内容、特点(与既有方案的比较)、与其它方案的关系(如与现有制度的关系,重新立法还是法律解释?)、方案的可行性等。这部分要具体。

七、论文的规范性

有注释且内容规范。作者、作品、所在刊物年期或出版社和时间、译者、页码等。注意查找文献时一次性记录下来。

文章内容必须具有可分性,即文章的内容或观点要么是自己的,要么是别人的,要能区分,反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风。

篇(7)

中国源远流长的“小学”中没有语法的地位,这就导致从1898年的《马氏文通》开始,我国学者一直在借鉴西方的语法理论来研究汉语的问题。国内至今没有独创的、成体系的语法理论,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盲目悲观或盲目乐观都是不可取的。前者把国内所有的研究成果都往西方语法理论的框架上去套,套得合适就给与肯定,否则一棒打死,从不承认自己的独创性;后者总是习惯在国内汉语研究的著作或论文中找出与西方语法理论“类似”的说法(缺乏令人信服的证据),目的是来“证明”这些所谓的西方理论在中国早已有之。这两种风气都是要不得的。我国的语法研究起步较晚,一开始就落后人家几个世纪,而要想尽快跟西方齐步,那就必须借鉴所有有价值的西方理论。但同时我们不能一味地削足适履。西方的理论毕竟是建立在研究有形态变化的印欧语基础之上的,而汉语是截然不同的孤立语,谁也不能否认在运用西方语言学理论分析汉语的过程中存在众多无法处理的语言现象。所以,借鉴的同时也必须重视国内语言学家在研究汉语事实的基础上总结出的理论和方法。而重视的前提是必须承认在汉语研究中我国学者的独创性,而不应该一开始就认为这只是在运用西方理论的过程中所碰到的新情况,这样的话我国的语言学终究是亦步亦趋,而不可能走到世界的前列,同时汉语作为一种特殊的语言也自然不会为世界语言学的发展做出任何重大的理论上的贡献。

在上段论述的指引下,本文将对《要略》进行重新审视,旨在发掘其中的独创性。遗憾的是这些独创性并没有形成有较大影响的理论体系。但是类似的思想在西方出现并被深入研究最终形成理论体系之后,我们才意识到这些独创的重要性,但是成果毫无疑问是人家的,我们只好再一次使用拿来主义。这不能不说是极大的损失,必须进行反思!《要略》的内容是很高深、很庞杂的,在此只对其中一个很小的方面来展开论述,所涉及的西方语法理论是配价语法和格语法。

配价语法(又称从属关系语法),是由特斯尼耶尔创立的,其巨著《结构句法基础》于1959年出版。配价语法试图说明一个动词能够支配多少个名词性词语,所支配的名词性词语的数目就决定了该动词的“价”;格语法由菲尔摩创立,其标志是于1968年发表的《格辨》一文。格语法研究的是句子中动词与名词的语义结构关系,这些关系统称为“格”(如施事格、工具格、与格、使成格、处所格、客体格等)。“格”在表层句法平面由名词性成分充当。“价”与“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关注的是必须跟动词搭配的名词的数量;后者关注的是跟动词搭配的名词的性质。《要略》是在1942年出版的。如果我们能够从中找出与配价语法和格语法相关的理论思想,并有详尽的论述,自然不能把它们看作是又一次对西方理论的借鉴。我们不是说《要略》中的配价语法思想和格语法思想已经相当成熟,而是借这一遗憾来敲响国内语言研究者的警钟,使之高度重视、继承并发扬国内语言学名家的研究成果,再不能一味的借鉴。而本文选择的配价语法和格语法只不过是众多可能已经被“埋没”的“独创”中的两个而已。

我们说配价语法和格语法的思想在《要略》中早已有所体现,并不是信口开河,因为我们可以从书中找出足够的、令人信服的证据。这主要集中在《要略》上卷的第三章和第四章,当然作为一种理论思想,它自然会渗透到本书其他的章节。由于篇幅所限,在此我们着重对这两章进行剖析。

第三章和第四章论述的是叙事句。所谓“叙事句”我们今天看来就是动词性谓语句。《要略》的特色在于不是从表层句法结构出发来论述叙事句的,而是深入剖析了这种句子内部的、深层的语义结构。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要略》中所使用的一套术语:起词、止词、补词、受词、内动词、外动词。

《要略》对这些术语的定义如下:

“……比如说‘猫捉老鼠’……这一类句子的中心是一个动作……要把一件事情说清楚,必须说明这个动作起于何方,止于何方……我们在句法上把动作的起点称为‘起词’,如‘猫’,把动作的止点称为‘止词’,如‘老鼠’。”(§3·1)

“拿叙事句来说,……句子的重心就在那个动词上,此外凡动作之所由起,所于止,以及所关涉的各方面,都是补充这个动词把句子的意义说明白,都可称为‘补词’。……补词和动词的关系并非同样密切,起词和动词的关系最密切,止词次之,其他补词又次之……”(§4·91)

“一件事情(一个动作)往往牵扯到很多方面,所以一个动词除起词止词外,还可以有各种补词代表与此事有关的人或物。补词里最重要的一种是‘受事补词’,简称‘受词’。含有‘给与’、‘告诉’等意义的动词,通常都需要受词。”(§4·1)

“……许多动作只和一个人或物发生关系,……例如水的流,花的开和谢,以及行、止、做、卧、来、去等等动作,都是只有一个方向,没有两个方向的;说得更确切些,这些动作都是停留在起词身上,不投射到外面去的。……这一类动词称为内动词。外动词原则上要有止词,没有止词的时候是省略;内动词原则上就不要止词。”(§3·51)

上述的定义,《要略》是从语义角度来阐述的。从现代汉语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一般认为:(1)动核结构(或称“述谓结构”,由动词和它所联系的其他语义成分构成,是语义平面的基本结构)中动词所联系的行动元的语义角色主要有:主事(又可分为施事、准施事、系事、起事等小类)、客事(又可分为受事、成事、使事、位事、感事、止事等)、与事(又可分为当事、共事等)、补事;(2)动核结构中动词所联系的状态元的语义角色主要有:凭事(包括工具、材料、方式、依据等)、因事(包括原因、目的等)、境事(包括处所、范围、时间等);(3)动词按其配价可分为:零价动词、一价动词、二价动词、三价动词。

《要略》中的术语与现代的术语不完全对应如下:

起词:主事

止词:客事

受词:与事

补词(狭义):凭事;因事;境事

内动词:一价动词

外动词:二价动词

如上所述,我们显然不能把起词、止词、补词、受词看作一套句法成分术语,这样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而是应该看作一套动词性谓语句中的语义结构成分术语。

《要略》在这两章的论述中把配价思想与格思想融合在了一起,也就是说既探讨了一个动核结构中动词所联系的强制性的行动元(起词、止词、受词)的数量,也分析了这些行动元和动词所联系的非强制性的状态元(补词)在动核结构中担当的语义角色。当代语言学企图将这两种理论进行有效的结合,而《要略》在四十年代就早已自觉地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下面就来具体地看一下《要略》的论述。我们从《要略》提出的如下两个问题入手:

“(1)是否凡是叙说事情的句子(简单些称为叙事句)里面都有起、动、止这三个成分;

(2)这三个成分的次序是否都是‘起--动--止’。”(§3·1)

第一个问题用今天的术语来表达就是:动核结构中动词所联系的行动元的数量是多少;这些行动元在语义和句法两个层面上是不是都不可缺少。第二个问题是:动核结构中的动词和行动元在语义和句法两个层面上的词序如何。

《要略》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在体现配价语法思想与格语法思想的同时也兼顾了句法与语义(即形式与意义)的对应关系。

首先看《要略》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

《要略》归纳出两类(四种情况)来说明是否叙事句里都具有起、动、止这三个成分,也就是回答了一个动词所联系的行动元的数量问题。分别为:

(1)①省略起词;②省略止词。

(2)①无起词;②无止词。

第一类是在句法层面论述的,如下:

①省略起词:“有些句子里没有起词,不是说那些动作没有起点。起点是有的,没有说出来罢了。起词在三种情况之下可以略而不说。如下:

(甲)当前省略。——当面说话,“你”和“我”往往可以不说。例如:

谢谢(=我谢谢你);再会(=咱们再会)。(以上套语)……

(乙)承上省略。——下面的起词和上面的起词相同,也就可以不再说。例如:

老残到了济南府,进得城来……到了小布政司街,觅了一家酒店,名叫高升店,将行李卸下,开发了车资酒钱,胡乱吃点晚饭,也就睡了。……

(丙)概括性省略。——有时候一个动作的起词是”任何人“,那也就不必说出。例如:

……本校欢迎参观。(=任何人参观)

起词虽不是任何人,但是难于说定或不必说出的例:

室内禁止吸烟。……”(§3·2)

②省略止词:“止词的省略,也可以分为当前、承上、概括性三类:

(甲)当前省略。——上面讲起词省略的时候,已经有“谢谢(你)”的例子,又如:别骂,是我。(别骂人)改日奉扰。(扰你)

(乙)承上省略。

什么东西都有母亲:虾儿有,鱼儿有,螃蟹有……

(丙)概括性省略。

只要埋头学,不怕学不会。(学任何事)……”(§3·4)

以上《要略》论述的是二价动词的情况。目的在于说明:二价动词所联系的两个行动元在语义上是不可缺少的(这也说明动词的配价本质上是语义问题而不是句法问题),但是深层语义结构在生成表层句法形式时由于各方面原因会出现多种省略行动元的情况。“当前省略”和“承上省略”是语用平面的因素引起的,而“概括性省略”不同,它不是由语用平面的因素引起的,实际上是存在一个空位,我们可以用乔姆斯基的空语类理论来解释。可见《要略》的观察是非常深刻的。

第二类是在语义层面上展开论述的。

①无起词:“……有些句子里动词是没有起词的:

第一类是自然现象的,如:

下雨;刮风;……

第二类是一些动词,在意义上不容许有起词的:

只剩第九个习题了。现在轮到你做主人了。……

第三类是关系词化了的动词,如:

依我的主意,现在就去;等天黑下来,路上就不好走了。

看起来,他不但知道这件事,说不定还帮着出主意来着呢。……”(§3·3)

②无止词:“无起词的动词只有很少数,可是无止词的动词就多了。……这是因为许多动作只和一个人或物发生关系,……例如水的流,花的开和谢,以及行、止、做、卧、来、去等等动作,都是只有一个方向,没有两个方向的;说得更确切些,这些动作都是停留在起词身上,不投射到外面去的。”(§3·51)

《要略》对叙事句的论述是从二价动词(既有起词也有止词)入手的,但是它从(深层语义平面)是否具有(而不是省略)起词和止词的角度出发又发现了另外三种情况,用今天的术语表达为:零价动词,如“下雨、刮风”;无主事的一价动词,如“剩、轮”;无客事的一价动词,如“开、谢”(“花开花谢”中)。这就极大丰富了书中动词的配价分类。

再看《要略》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

《要略》认为“具有三个成分的叙述句的正常次序是:起--动--止……但是这个次序不是普遍的,白话和文言里都有‘变次’的情形。”(§3·61)

同时总结出了如下多种次序(并对变次的原因进行了说明,此不赘述):

(1)起词——动词——止词

(2)起词——止词——动词

(3)止词——起词——动词

(4)起词——(把)止词——动词

(5)止词——(被)起词——动词

(6)①处所词——动词——起词

②处所词——动词——止词

(7)①起词——动词——止词——(给)受词

起词——动词——(给)受词——止词

起词——(把)止词——动词——(给)受词

起词——(给)受词——动词——止词

②起词——动词——受词——止词

起词——(把)止词——动词——受词

动核结构是语义平面的基础结构,是隐性的,其中的动词和行动元的词序在语义平面无法直接观察,必须拿到表层句法平面来间接认识。一般认为,动核结构是无序的。既然是无序的,那么当动核结构生成多种表层句法结构时就不好说哪一种是正常的或标准的词序,而其他的都是这种词序的变体。《要略》认为叙事句中的动词和行动元的正常词序是:起--动--止。这不免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但是为了解说问题的方便从我们的语感出发确认一种所谓的“正常词序”也不是完全没有必要。但不可否认的是动核结构在表层句法平面具有多种词序。这说明同一深层语义结构生成表层句法结构的结果不是唯一的,会因为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呈现出不同的状态。这是意义与形式之间矛盾的具体体现。《要略》的可贵之处在于并没有把眼光局限在某一种所谓的“正常”词序上,而是同等对待“正常”词序和多种变次的。并对变次的原因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无疑对我们后来研究句子的生成有一定的帮助。

综上所述,《要略》已经区分了动词的四个价类,即零价动词、一价动词、二价动词、三价动词(含有受词的动词);《要略》还根据动词与它所联系的行动元和状态元的语义关系,将补词分为起事补词、止事补词、受事补词、反受事补词、关切补词、交与补词、凭借补词、方所补词、方面补词、时间补词、原因补词、目的补词、比较补词等等类别。这明确体现了后来的格语法思想,即对行动元和状态元的语义内涵、语义角色的确定。所以我们说上世纪40年代的《中国文法要略》已经初步形成了配价语法和格语法的理论思想毫不为过。

此外,《要略》在这两章中也发现了一些非常细致且具有理论趣味的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的探讨。如下:

1、在谈论内动和外动的时候,《要略》指出:

内动词在有些情况下会变为外动词,“例如‘跳’平常不带止词,是个内动词,但是在‘跳绳’,‘跳月’,‘鲤鱼跳龙门’这些词语里头不能不算是外动词。……再有一些动词,非但有时无止词,有时有止词,而且在甲句里做它的起词的那一类字,到乙句里成了它的止词。例如:

皮球滚进洞去了。

杨柳儿弯,滚铁环。

……

血流漂杵。

流血五步。”(§3·52)

先生的眼光是敏锐的,这里的问题首先提示我们语言单位的同一性也可以在配价的层面来考察。在“急得她直跳”和“鲤鱼跳龙门”中的两个“跳”,其实是不具有同一性的,这就深化并丰富了语言单位的同一性理论。其次《要略》给我们指出了两类特殊的动词:(1)跳、闹等。这类动词存在配价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说它所联系的行动元数量不固定;(2)滚、流、来等。这类动词是一价动词,但是它所联系的唯一的行动元在表层句法上的位置不固定,既可以出现在动词之前也可以出现在动词之后。

这些问题无疑具有重大的研究价值,要靠我们后来人继承《要略》的思想来进一步解决。

2、《要略》指出了两种特殊的句子:

“(甲)是只有起词和动词而起词在后的:

女儿愁,绣房里钻出个大马候。……

(乙)是只有动词和止词的:

每个船上点了一个小灯笼。……

两类相同的一点,就是句子的头上都有一个处所词。……然而这两类句子,我们感觉是属于一个类型的。又如下面的例句,同句之内,(甲)(乙)两式混合一起,我们丝毫不感觉句式的变易,这也是一种证明。

离门约有一箭多远,横着一条溪河,河上架着个板桥。……”(§3·9)

《要略》紧接着指出:“这应该如何解说呢?……要在起词和止词以外另找一个观念来应用,这就是‘主语’。我们可以说这两类句子的动词后成分对于动词虽有起词和止词的分别,对于句子则同为主语,这就是我们的同一类型之感的由来。”(§3·9)

在此《要略》又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两个特殊的句式:

(1)处所词+动词+起词

(2)处所词+动词+止词

可以再举两个例句:

(1)台上坐着主席台。

(2)山上架着炮。

我们发现这原来就是那个现在仍没有得到最终解决的“老大难”,先生给我们的启示是解决这个问题时眼光不能局限在动词上,还应该从动词与它所联系的名词的语义关系来考虑。此外,这里也涉及句子中主语的确定问题。此问题在后来格语法的题元层级模型以及国内三个平面的语法观中有更深入的探讨,《要略》虽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但毕竟是有益的开始。

3、《要略》在论述“被动式”的时候指出:

“……有一类动词,本身的意义就是‘接受’,如‘受’、‘挨’、‘让’等等,用在句子里,他们的起词实际上就成了动作的止点。例如:‘他挨了他哥哥一顿骂’,这句里面的真正动作用一个名化动词(一顿骂)来表现,动作的起点却在一个附加语(他哥哥)上。假如句法再略略改变,‘他被他哥哥骂了一顿’,这句里就有了两个动词(‘被’原有‘受’的意义,如‘身被十二创’),各有一个起词,而第一个起词在意念上就是第二个动词(更重要的一个)的止词。……‘他被他哥哥骂了一顿’的成分分析就成为……止词--(被)起词--动词。”(§3·81)

《要略》的务实性是公认的,它提供了大量高水准的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的例句,但《要略》没有严格地区分共时与历时,这有利也有弊。对现代的读者而言,无疑利大于弊。我们在不混淆古代汉语语法和现代汉语语法的同时,从古今对比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某些句法结构和语义结构的演变,这非常有利于解决一些单独从现代汉语入手往往搞不清楚的问题。

“他挨了他哥哥一顿骂”、“他被他哥哥骂了一顿”这两个句子有很大的关系。我们可以认为原来“挨”和“被”同为动词,而后来“被”的词性逐渐发生了演变,“挨”却没有。现代汉语的情况是原来的、没有变化的“挨”和变化后的“被”共存,这给我们的启发是当我们研究“被”字句中各成分的句法和语义关系时可以参考它本来的面目,有趣的是这个本来的“面目”不需要求助于不同共时平面的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自身就有。

4、《要略》认为:

(1)“……上面所举例子里的起词和止词都是名词,但是事实上并不限于名词。可以是指称词,例如‘我认识他’,也可以是动词,如‘我爱早起,早起养身’。”(§3·1)

(2)“不但动词可以有补词,形容词也可以有补词……多半是‘方面补词’和‘比较补词’。”(§4·92)

尽管配价语法和格语法存在种种的差异,但是二者的理论框架都是以动词为中心的。然而在汉语中,不以动词为中心的句子是普遍存在的,而且动词所联系的成分也并非全都是名词性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配价语法和格语法进行补充、发展。因此,上世纪80年代,形容词、名词的配价,由动词性成分充当的“格”等,开始进入国内语法研究者的视野。《要略》虽然没有对此进行深入地研究,但确实已经觉察到了这种现象的某些方面。并且《要略》是在独立研究汉语事实的过程中得出的,而不是在运用西方理论碰到新情况时的发现。

摘要:本文试图发掘配价语法和格语法两大语法理论的思想在《中国文法要略》中的体现,旨在引起我国语言研究者对国内著名语言学家其论著中某些独创性观点的重视,而最终建立起自己的语法理论体系,摆脱凡事跟着国外转的被动局面。

关键词:《要略》;起词;止词;补词;配价语法;格语法;语义;句法

参考文献:

⑴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修订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6.

⑵陈保亚.20世纪中国语言学方法论[M].山东: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

⑶冯志伟.现代语言学流派[M].陕西: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