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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风险防控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全球金融危机与国内周期性结构的调整使企业面临着更加严峻的经济形势,遭遇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面临空前复杂的经济形势,防范、化解好处置企业财务风险,保证资金链安全好现金流畅通,已是企业面临的首要任务。而企业集团因成员单位多、产业跨度大、产业链长、管理层级多,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财务风险防控体系有效防控财务风险。
根据企业集团的特点,实际工作中,企业内部可以按以下几个方面为重点,着手构建财务风险防控体系:
一、提高控制财务风险的认识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企业经营范围和规模逐步扩大,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面对的风险因素不断增加,宏观经济形势更加多变,提高财务风险控制认识、加强企业财务风险控制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
通过财务风险控制可找出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促进企业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实现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形成完整的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好制约机制,提高风险敏感度,做到及时分析,准确评价和有效控制公司的财务风险。
通过财务风险控制可促进企业树立现金至上意识,正确分析,科学应对复杂经济形势,优化资本结构,保持资本的流动性。通过财务风险控制,促进企业增加收入,节支降耗,压缩应收财款与存货资金占用,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以保障现金循环顺畅,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过财务风险控制,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财务风险的征兆,及时采取风险处理措施,避免和挽回财务风险带来的损失,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和经营活动高效有序进行。
二、加强对控制财务风险的组织领导
企业应成立财务风险控制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企业的财务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工作。财务风险控制工作小组由企业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牵头,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参加。财务风险控制小组应按以下四项原则开展工作: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团型企业母公司应全面负责财务风险控制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各所属公司分级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财务风险控制工作。
(二)及早预警,及时处置。对财务风险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
(三)各司其职,团结协作。企业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和处置财务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防范,化解和处置风险。
(四)防化结合,重在防范。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监测,督促企业各级财务风险责任部门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监控要做到及时有效,以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风险的能力。
三、加强控制财务风险日常管理
(一)强化现金管理
规范资金预算网络化申报及审批流程,加强付款审批和资金集中管理,确保企业资金链安全并实现良性运转。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坚持一切经营活动受控于预算管理,扩大预算控制范围,健全预算预警机制,规范预算调整行为,完善预算管理手段,强化预算过程控制,凡预算外资金一律不准支出。
(三)强化两金占用管理
除正常长期战略用户滚动结算外,其他用户一律不得赊销。严禁为确保开工组织生产,为确保销售进行赊销,对客户信用品质进行评价并建立信用档案,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客户的信用等级。在企业主管部门统一协调下,与司法机关配合开展法律清欠工作,主动采取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工作。做好存货管理工作,分析存货结构,分清正常储备及非正常储备。实行市场决定生产原则,以销定产,避免产品积压;严格追究产品残次责任人责任。
(四)严格成本费用控制
全面实施成本费用定额管理,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成本费用监控,以单耗管理为总抓手,做好主要产品成本控制工作。
四、做好控制财务风险的预警
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是控制财务风险的重要内容,决定着财务风险控制系统的运行质量。企业应对所属公司进行分类指导、重点监控、定期报告。通过分析财务风险形成过程,采用定性预警分析和定量预警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建立切实有效的防范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启动、早处理。
(一)分类指导,重点监控,定期报告
根据盈亏和现金流情况,集团型企业可将所属公司分为一般风险单位、较大风险单位、重大风险单位、特大风险单位四类进行财务风险控制。
通过财务风险预警系统,企业对较大、重大和特大风险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对于较大风险单位财务风险情况采取月度报告制度,对于重大和特大风险单位的财务风险情况采取每周报告制度。
(二)预警信息收集和传递
企业应以信息化系统为信息收集和传递的平台,及时掌握财务风险预警所需的各类资料,资料的来源应是开放式的。预警信息系统不仅包括预警资料的收集,还要包括对收集资料的加工处理、分析判断和防范、处置措施等信息诊断企业潜在的财务风险并及时消除财务危机的专家咨询系统。对收集、加工、分析和整理后的资料和措施建议等信息,要及时逐级汇总和上报企业财务风险控制小组。对需企业批准的事项应逐级进行上报和批复。
(三)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预警指标体系
企业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应采用定性指标主要包括: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出现负数、主要财务指标显示财务状况恶化和部分定量预警指标对财务风险进行预警监控。定量预警主要指标包括:限定速动比率、已获利息倍数、资产负债率等。各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适当增加一定数量的定量预警指标,提高预警质量。
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参照国家行业标准对上述指标进行细分和量化,以满足财务风险预警的质量要求,确保财务风险预警的准确性。
(四)预警分析
预警分析人员首先通过预警分析快速排除影响小的财务风险,将分析人员的主要精力放在分析有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财务风险上。有重点地分析财务风险的成因,评估其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财务风险成因,针对性的制订处置财务风险的应当措施。
财务风险预警指标出现重大异常之一的,企业应立即进行财务风险应急处理。
五、控制财务风险的应急处理
在财务风险应急处理过程中。应结合企业实际,制订出防止财务风险扩大的、具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理措施,包括推迟或减少付款、加速货款回收、扩大关联贸易、实施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寻求获得新的投资、售后回租资产、根据经济形势和市场预测情况,企业应对部分特大风险单位施行关、停、并、转。不能关停的按最经济产能安排生产和其他有利于增加现金流入和减少现金流出的措施。
六、财务风险应急处理的自我完善
对财务风险应急处理要建立自我完善功能。通过系统、详细地记录财务风险发生的原因、造成后果、处理经过、化解和处置风险措施,以及处理反馈与改进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修改完善,以备处理类似重大财务风险事项参考。
在危机面前,企业控制财务风险的任务,既艰巨又严峻。通过对财务风险的百效控制,及时预警找规律,精心预案谋对策,把风险变成机会,挑战变成机遇,确保企业顺利渡过危机,实现企业安全、健康、和谐、有序、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加快构建新型畜牧养殖业的思路和建议
推进适度规模化、标准化饲养,培育科技型畜牧龙头企业推进适度规模化、标准化饲养是提高畜牧业经济效益和畜产品质量的核心,是实现畜禽产品优质、安全、高效的重要手段。加大科技型畜牧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通过建设稳固的产业基地、拓展销售市场、发展深加工等途径,使小规模、分散饲养与大市场进行有效连接,使养殖从业者在加工和流通等诸多领域得到收益,形成畜牧业的良性循环。畜牧业适度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是解决目前小规模生产模式导致产品质量不稳、投入不足、产业化水平低、品牌优势不明显、无序竞争等问题的可行途径[3]。建立完善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障食品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是当前面临的严峻问题,应按照畜产品安全管理规律建立动物检疫检验机构、行业组织检疫检验协会、企业质量安全自律体系以及出入境检疫检验体系,这些机构应在不同的层次和角度发挥其执法、监督、检查职责,使畜产品的生产、销售与消费置于严密的监控中,实现“从生产到餐桌”的全程控制与管理,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4]。同时,要建立畜产品安全快速警报体系,专门应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危机的防范与补救问题。在日常管理中,相关部门应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饲料生产经营等企业进行动物源性食品的兽药残留、饲料和畜产品违禁添加物等的检测工作,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大对涉及畜产品安全事件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惩罚力度,健全畜产品生产许可证、产(成)品市场准入制度和不安全畜产品的强制召回制度,从源头上铲除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滋长的土壤,切实解决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和病死畜的危害,有效保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5]。
走生态畜牧业之路,提高畜产品质量、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随着畜禽养殖业的迅猛发展,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大量固体废弃物、废水和恶臭气体,已逐渐成为广大社区污染的主要来源,严重影响了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的生活,使新农村的生态环境建设面临严峻挑战[6]。在构建新型畜牧养殖业进程中,应重视环境保护,将养殖业中的生态保护列入最基本的质量标准控制之中,对养殖场地、禽畜粪便的处理、畜产品废弃物、病死畜禽的无公害化处理制定严格的环保标准,降低各种畜禽病菌的滋生与传播概率,以免危害人类安全。因此,应尽早实施生态畜牧业发展战略,不断提高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提高畜牧业的经济效益,保护好生态环境,确保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7-8]。大力发展现代参与式畜牧业现代参与式畜牧业是一种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现代畜牧业经营方式,即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使消费者共同参与畜牧业生产、加工、管理、投资和营销等过程,与畜牧从业者结成紧密的联结关系。现代参与式畜牧业主要针对工业化时代畜牧业生产中大量使用违禁原料带来的畜产品污染问题,以及现代都市文明远离大自然和高度紧张的生活节奏所带来的各种“城市病”,消费者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变被动接受畜牧业为主动参与畜牧业,既可保证获得安全优质的畜产品,同时又找到了治疗“城市病”的有效方式[9]。现代参与式畜牧业包括生态畜牧业、观光休闲畜牧业与文化畜牧业。畜牧业经营者向参与者提供体验畜牧生产和乡村生活的服务,提供休闲旅游的场所,积极展示国内外优质畜禽品种,并使之得到现代畜牧业科技成果带给人们精神和物质上的极大满足。
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可行的新型养殖合作模式
新型养殖合作主要模式———养殖小区养殖小区是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环境下,符合现代畜牧业养殖规律且易于被接受的主要合作模式,它取代了传统落后的分散养殖,实现了畜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养殖小区模式将原来分散经营的养殖户组织起来,把生产同类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相关环节组织起来,把千家万户的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市场对接起来。养殖小区的建设可以满足发展现代畜牧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10]。股份制运作模式,提升产业水平股份制养殖模式即畜禽散养户以畜禽、设备、劳力、资金等形式,加入养殖公司的股份经营管理,由公司统一提供技术培训及市场供需信息的方式与股东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公司负责向股东提供品种认定、畜禽防疫、疾病防治和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帮助,调动股东养殖的积极性。公司各股东也可以原经营项目为主,管理经营自己承包的核算单位,采用融情、理、法于一体的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原来的养殖、市场、技术等资源优势,充分调动每位股东的积极性,增强股东的责任感,促进股份制公司的发展壮大,提升畜牧业的产业化水平。采取集中寄养模式,实行公司化运作以规模化养殖企业为龙头组建核心公司,畜禽所有者将畜禽寄养于公司,畜禽所有者也可以公司员工的身份并纳入公司的管理,其场地、设备等原有生产资料若能达到标准要求,公司原则上应优先租赁。公司与畜禽所有者之间签订“统一人员管理、统一配送种苗、统一配送饲料、统一技术服务、统一疾病防控”的“五统一”寄养协议,公司将畜禽所有者应获份额的养殖利润和场地、设备租赁等费用实行按时分配。该模式有利于推进现代畜牧业的公司化经营,让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落到实处。
构建新型畜牧养殖业进程中的风险防范
保护养殖者的合法权益,稳步推进新型畜牧养殖业进程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构建新型畜牧养殖业,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作为保障,要从维护养殖者的切身利益出发,让养殖者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在履行中监督政策的执行。要着力打造统筹城乡发展的宽松环境,建立养殖者广泛参与和监督的机制[11],打通政府政策传递和基层民意表达的途径,让统筹城乡的政策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广大畜牧从业者的合法权益,稳步推进新型畜牧养殖业的进程。转变畜牧业发展观念,积极规避养殖风险从“三聚氰胺”事件到“瘦肉精”事件中得到的深刻教训是:应转变畜牧业的发展观念,树立为消费者着想和行业健康发展的全局观念。在构建新型畜牧养殖业进程中,应实现由传统型畜牧业向生态型畜牧业的转变、由传统型畜产品向生态型畜产品的转变。建立切实可行的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便于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12]。畜牧从业者要增强风险意识,不断强化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提高对市场行情预判的准确性和养殖风险的应对能力,正确认识市场规律,积极规避风险,才能实现利润的最大化[13]。养殖业主应以平和的心态来对待行情变化,当风险来临时,不必过度紧张,要对整个养殖过程的每个环节进行认真的分析与总结,进一步加强饲养管理。更为重要的是,要借助统筹城乡发展的契机,参与到新型畜牧养殖的产业化队伍中来,共同延长畜牧养殖的产业链条,尽最大可能来规避养殖风险,实现畜牧业健康、持续的发展。畜牧业规模化生产不可违背自然规律畜牧业规模化是指采用工业化思路谋划畜牧业,扩大畜牧业生产规模,通过工业的连续生产工艺来提高畜牧业的产出效率。在畜牧业中采用工业化生产技术一定要符合不同禽畜生产过程的生物学规律,不可随意扩大规模化程度。由于过度的规模化养殖中畜禽数量多、密度高,如有个别畜禽发病,则会迅速导致群体感染,加之反应时间短、应对难度大,群体一旦发病则极不容易控制。同时,规模化饲养可导致疫病交叉感染,饲养密度过高会导致畜禽抵抗力下降,加快了疫病的传播进程,造成疫病发生和流行的潜在风险[14]。因此,在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构建新型畜牧养殖业,应该遵循自然和生物学规律,积极、稳妥地推进畜牧业的现代化。#p#分页标题#e#
关键词:QDII(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风险;防范
QDII(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制度即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是指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国家,有限度地允许本国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一种制度。QDII制度最初起源于我国台湾地区,韩国、智利、印度、巴西等国家在资本市场还未完全开放的20世纪90年代初都设立和实施过QDII制度,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许多的成果。早在2001年上半年,香港特区政府就向国务院呈交报告,建议设立QDII。在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和筹划之后,2006年4月13日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关于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即央行5号令),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基金公司、保险机构可采取各自方式,按照规定集合境内资金或购汇进行相关境外理财投资。2006年4月17日央行、证监会、银监会、外管局《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商业银行从事代客境外理财业务。2006年8月30号外管局颁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证券投资的业务流程及相关监督管理内容。2006年7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首批获得代客境外理财资格的银行及购汇额度。2006年7月31日,工行的第一款QDII产品开始募集。酝酿已久的QDII至此正式浮出水面。8月批准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正式启动QDII试点,这是首家获准投资境外的基金类机构。截至2007年9月底,已有52家金融机构获得QDII业务资格。其中包括13家境内商业银行、11家外资商业银行、15家保险公司、9家基金公司和4家证券公司。
1QDII制度的风险
QDII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我国国内资本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有利于解决国内资本投资出路,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消除资本市场间的宏观套利,推动内地证券市场的创新,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QDII制度下隐藏着的风险。
1.1外汇管理的风险
QDII制度下大量资金流出、流入将通过外汇储备的增减或汇率变动直接影响本币供求,带来跨境资本的大量频繁流动,会给国际收支平衡和本、外币汇率稳定带来压力。QDII制度对外汇风险具有诱发性,QDII对本、外币汇率稳定、货币政策的实施和金融监管带来压力,实施QDII资本跨境流动将存在以下几种风险:溢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内证券市场同国际接轨会导致国外市场的波动通过QDII传导到国内,而且由于证券市场具有敏感性和一定的投机性,形成股票和债券价格上下波动起伏,随时有诱发外汇风险的可能。特别是在金融基础设施薄弱的情况下,处理不慎可能会增加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一旦冲击力达到外汇管理体制崩溃,那么金融危机将随之而来。
1.2资本外逃的风险
实施QDII可能伴随资本外逃。过去若干年,内企业资本金逃避外汇管制主要是通过地下渠道暗中投资于境外。实施QDII是允许外汇资金跨境流动,很可能将对国内股票市场形成巨大冲击。由于国内证券市场正处在规范完善过程,市盈率较高于国际证券市场,必然吸引资金外流。再加上国内证券市场对外汇投资基金管理缺乏有力的管理手段,有可能引发外汇资金大规模外流。目前由于A、B股市分割,无疑会给QDII跨境流动推波助澜,这些都应引起我们的警觉。
1.3洗黑钱的风险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反洗黑钱起步晚,虽然《反洗钱法》已经出台,但制度还不成熟,执法经验还有所欠缺,目前依然是国际洗黑钱的重要目标。某些不法分子可能利用QDII制度下存在的一些监管空隙而将在国内非法取得的资金以合法的形式调离出境,这无疑给国内外洗黑钱提供了一条便捷的途径,我国金融控制的难度将增大。
2防范措施
为有效地减少和避免在实施QDII制度时有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我们应通过多种途径、采用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QDII制度运作过程中各个主体、各个环节的管理。
2.1严格筛选符合资格的机构投资者,逐步扩大和增加投资渠道和品种
鉴于一般国内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缺乏海外投资经营经验的现状,对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准入必须严格把关。要挑选资产规模大、管理规范、具有境外操作经验的机构投资者。各国实行QDII的动因大多是为了缓解本币升值压力及阶段性开放本国资本市场,便利居民海外投资。其资本市场逐步开放、投资限制逐渐取消、循序渐进、审慎监管的原则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同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一样,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处于封闭状态,规模小、投机气氛强机构投资者比重低、容易纵。正因如此,在我国金融预警、监控制度不灵敏的情况下,实行QDII更应谨慎、求稳。国际经验证明,对QDII在投资渠道、投资比例、投资品种等方面实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是十分必要的,它能够合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或少受国际市场的侵袭。我们应以审慎态度制定QDII的资格、投资比例、投资规模、本息兑换等细则,并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逐步放宽,有效控制冲击和风险,并为下一步开放积累经验。
2.2严格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主动应对、管理和规避国际投资风险
QDII需要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才能杜绝或减少风险发生。要完善券商的治理结构。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有效防止公司管理层拿股东的财产去冒险,抑制“内部人控制”、“道德风险”现象发生,从而控制证券机构的内部风险。要重点加强股票自营管理制度、债券业务管理制度、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营业部管理制度,以及内部稽核审计工作制度、财务制度的建设。要实行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授权授信制度,明确每个员工的授权范围,明确个人分工,将风险管理中的风险评估、风险监控权限分开。要对重要岗位落实责任制和轮换制度。应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从投资的额度,机构投资的方式,到投资的范围,进行合理的调控,使金融机构积累更多管理风险的能力,有效防范风险,主动地去应对和管理风险,而不是被动地防御。我国金融机构长期以来风险的意识都不强,认为防范风险所付出的成本是一种额外的负担。实施QDII则必须具有高度的风险意识,而且必须要意识到防范风险需付出一定的成本,才能提高未来收益的可预见性和可掌控性。为规避QDII投资风险,机构投资者必须尽快熟悉境外资本市场的法律规定,市场的运作规律,要学会从国际资本市场上种类繁多的金融衍生产品中选择合适的产品,利用国际市场提供的一些避险工具,来防范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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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曹峰建.我国实施QDII制度的现实思考[J].中国货币市场,2006,(3):28-31.
论文关键词 公司 法律风险 防控体系
一、引言
在市场环境下企业总会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包括不可抗力引起的自然风险、市场因素导致的商业风险以及法律风险。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受到法律的指导,企业在法律整体框架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所以企业的行为都会涉及到法律,因此也就存在潜在的风险。企业要想取得健康长远的发展,就要在防控自然和商业风险时,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最主要的是建立高效、长远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进行法律风险评估,严格控制风险系数,及时有效监控,监控过程中要将出现的实际矛盾进行不断的化解,实现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优化与完善,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利的法律环境。
二、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意义和价值
1.公司存续期间,受到法律体系的保障和约束,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当公司生产经营出现问题时,法律风险随之就会出现,最严重的情况下法律风险将变为公司法律危机,这样会使公司遭受沉重的打击,付出沉重代价,所以法律风险防控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2.在市场环境中,公司的每一项生产经营活动都伴随着一定的法律风险,这些风险的决定性因素有一些并不能为公司所掌控。虽然经营风险与法律风险相生相伴,但经营风险防控并不等于法律风险控制,公司法律风险控制意义和价值更在于主动把控经营风险中的法律风险尺度,将其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从而为公司争取到更多机会。
煤炭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所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关乎企业自身的发展需要,同时也关乎国家经济增长和产业优化升级改造,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程。
三、公司法律风险的来源
企业法律风险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通常来自于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并且企业法律风险往往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种商业风险和自然风险相融合。一般常见的有以下几种表现:
1.处于市场竞争中的公司都力图会利用自身优势战胜竞争对手,其中也包括利用竞争对手的市场弱点、市场失误等竞争手段,这期间就会产生法律风险。
2.合同法律风险。这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法律风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都会存在法律保障和制约,在以上过程以及合同的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有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
3.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包括从招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直至员工离职,这一系列流程中都涉及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公司任何的疏忽都可能带来劳动纠纷,给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国家政策效应带来的法律风险。国家政策指引、要求着社会发展的大方向。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国家政策对法律的制定或实施都有指导作用,所以国家政策的倾向性、稳定性是公司必须考虑到的外部风险来源。
5.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公司的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不能切实依据法律的规定,公司制度不能与法律环境相适应,缺乏统一的法律风险防控体制。
四、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措施
1.提高和强化法律风险意识。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依法进行,这是市场经济对每个企业的基本要求,但是在我国,许多公司并没有把法律风险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所以一旦出现法律风险时经常处于被动局面。这就是因为没有一套完整的事前防控体系,因而事中、事后才会陷入困境。国有企业一定要树立强烈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尤其是公司管理人员。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企的意识和能力是做好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关键。领导干部要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尤其对法律理论知识与企业经营管理有关的方面进行针对性学习,同时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把法律知识有效地运用在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依法制定重大经营决策,切实将企业改制、改组、经营管理、纠纷处理等工作纳入到科学化的法制轨道中。
增强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还要加强对全体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在企业中要深入开展全员法律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全体职工懂得依法获取权利、行使权利的思维方式,养成一切按章操作的工作习惯,从企业的生产到管理的各个环节有序进行,让每一个部门在每个风险控制点各司其职,构建一个十分稳固的法律风险防范基础。
2.建立公司法律风险评估、分析的动态管理机制。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伴随着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需要一个专业的管理队伍,并且全面、客观地梳理公司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风险点,对这些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经过一系列专业的量化、评估,制定出针对每一个具体风险点的有效控制措施,将这些控制措施统筹融入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公司内部的管理规章制度对于本公司来说可以算作“内部法律”,其实这也是国家法律法规在公司内部的延伸和细化,但是外部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政策和关注重点会随着社会实际做出调整,所以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要不断调整和变化以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这就体现了法律风险防控的动态过程,外部法律环境与内部法律风险的统一是一个动态识别的过程,公司法律风险处于动态变换之中,所以要及时对其进行分析、研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科学性与合法性,否则一些看似合理有效的决策可能会使公司陷入隐藏的法律风险之中。
3.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流程。公司要建立一个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统筹规划、法律顾问或部门负责人合理分工的责任制,并由法律事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业务机构予以配合的法律事务日常管理规范化工作流程。这样一个系统的工作流程有助于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提前制定防范措施,使得有关各方在法律事务处理中有效配合,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最大可能降低法律风险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4.法律风险防控要注重公司员工的积极参与。发挥员工积极性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首先,企业要尊重职工、理解职工、体贴职工,从关心职工的角度出发培养广大职工的法律素养,使企业职工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改善职工法律知识缺失问题,企业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利益,重视并关心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激发职工参与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的主动性;其次,国家的人事用工制度经过改革,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等法律充分保障着职工的切身利益,企业在用人时不可避免地会与职工发生一定程度的矛盾,在处理这些矛盾的过程中要依照法律,保证职工利益不受损害,做到平衡国家、企业、职工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5.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从公司外部环境到内部环境,从生产经营到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都要融入法律风险防控意识,把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从而有效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交易效率。每一个法律风险都有特定事件作为触发点,公司在经营运行中,最好成立独立的法律监管部门,全面管理、维护公司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及时进行法律风险的诊断、评价、预警。法律监管部门要审查公司的制度、合同等,对存在疑虑的法律问题要进一步落实、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制定预防措施,做好事前防御。法律风险监管预警机制要纳入公司日常管理中,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保证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各个环节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使得防控体系的运转良好,做到未雨绸缪。
国际贸易的相关论文范文一:茶企国际贸易中合同风险的法律防范措施
摘要:随着人们对健康养生理念日益重视,如今人们的饮茶需求得到进一步开发。当前茶叶进出口已经成为很多茶叶企业经营贸易过程中的常态化内容。但对部分中小新兴茶叶企业来说,茶叶国际贸易是其经营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因此在整个国际贸易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和危机并未得到妥善有效的解决。所以积极完善合作细节问题,体系化梳理合作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和危机,对茶叶企业来说有着重要意义和价值。本文拟从茶叶企业国际贸易开展状况入手,从而探索国际贸易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合同法律风险及相关防控思路。
关键词:茶叶企业;国际贸易;合同风险;法律防控
随着当前国际贸易环境竞争压力日益加大,如今茶叶企业在参与国际进、出口贸易过程中,存在巨大的风险和挑战,特别是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这主要是由于多数茶叶企业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控机制,因此其在合同洽谈、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多个环节中,往往存在对合作的主要细节把控不到位,合同内容体系不够严谨等一系列问题,从而造成相关法律纠纷等相关事件的产生。对于现代企业来说,构建全面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而做好风险把控工作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要求,这一内容就包括合作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1茶叶企业国际贸易开展状况分析
事实上,我国在茶叶国际贸易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我国作为世界上最早种植茶叶且种植面积最大的茶叶的原产地国家,在世界上茶叶贸易交易中,无论是交易价格,还是茶叶类型,我国茶叶企业都具有一定话语权。一直以来,我国在世界茶叶贸易交易中都极具竞争优势,因此想要充分了解茶叶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存在的合同风险,就必须对我国茶叶国际贸易状况进行深入分析,通过了解其具体状况,结合相关贸易类型,从而为有效分析其潜在风险提供基础和帮助。
1.1我国茶叶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基本状况分析
一直以来,我国茶叶企业在世界茶叶贸易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然而21世纪以来,随着其他茶叶生产国家不断发展,我国茶叶出口总量和总额受到影响,在茶叶贸易总量和增长速度上出现明显下滑,我国茶叶贸易不仅发展缓慢,而且受其他产茶国家冲击进一步加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日趋成熟,如今我们在确保现有市场份额基础上,以茶叶品质提升为突破口,有效提升茶叶生产过程中的科技水平含量,从而提升我国茶叶企业在国家贸易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从国际茶叶贸易市场情况看,目前肯尼亚、斯里兰卡等新型茶叶国家更具优势。
1.2我国茶叶贸易竞争力的特点分析
茶叶国际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有较大份额,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今天,我国茶叶国际贸易的竞争力薄弱主要表现在:首先,国际竞争力进一步下滑,其他茶叶产业国对我国茶叶生产冲击力进一步加大。其次,我国茶叶产业科技含量低,生产落后问题进一步突出。再者,目前我国多数茶叶企业缺乏先进、完善的经营思路,其整体产品体系建设缺乏创新力和多元化,茶叶贸易缺乏持久张力。
1.3我国茶叶企业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及发展机遇分析
我国茶叶企业国际贸易中也存在一些优势:首先,当前世界茶叶贸易的产品类型格局中,主要有绿茶、红茶,虽然在红茶贸易上优势不足,但在绿茶国际贸易中,我国有一批具有丰富品质、成熟品牌体系的绿茶企业。正是基于这一优势,目前在国际绿茶市场中,我国有着极强的价格制定权和话语权。此外,我国浓厚的茶文化,也逐渐发展成为我国茶叶贸易市场中的独有竞争力,而茶文化在与茶叶贸易紧密结合的过程,也充分展示出了我国茶文化强大的输出实力和内涵价值。目前我国茶叶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有所弱化,在全球市场融合、发展程度不断提升的今天,我国茶叶企业的国际贸易竞争力大受影响。然而机遇历来都是与挑战并存的,因此我国茶叶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竞争力水平提升也处在一定机遇期。随着茶叶生产水平日益提高,国家相关政策的倾斜和扶持、人们品茶需求量进一步扩大等等一系列积极因素都为茶叶产业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而我国有着茶叶生长的良好基础,因此只要我们注重提升茶叶产品品质,丰富发展茶叶产品结构体系,就一定能为整个茶叶产业国际贸易竞争力提升提供重要基础。随着国际茶叶贸易市场开放程度日益提高,当前只要我们能抓住重大发展机遇期,就一定能为我国茶叶贸易竞争力提升寻求到机遇。
2茶叶企业国际贸易各个环节中的合同风险表现
在茶叶国际贸易中,中国的茶叶企业往往占有一席之地。而茶叶企业在参与国际贸易的过程中,通常需要签订相关合同。通过合同签订,从而对买卖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有效约定,也对整个交易过程进行了有效的法律约束。茶叶企业在茶叶交易过程中,往往需要提前预定产品,这与茶叶企业多为产品导向型企业有很大关系,因此茶叶企业在参与国际贸易过程中,往往需要签订相关法律合同,而在这些合同中,就会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包括在商务洽谈过程中应该注重的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潜在的风险以及合同履约执行过程中潜在的风险等等。
2.1洽谈合同过程中的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控思路
合作的基础是双方具有共同利益点,通过双方利益置换,从而达到双方利益共赢。因此在合作初期,双方需要反复洽谈、磋商相关合作意见和信息,而这些洽谈的内容就成为双方签订合同的有效参考,或者成为合同文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合作双方最终所签订的合同是其整个洽谈过程中所形成的意见之和。事实上,在双方合作洽谈过程中,很少有一次洽谈就达成最终合作意向的,都需要双方进行不断磋商,最终就合作事项达成一致看法,而在沟通过程中,就会通过一系列沟通方式进行交流和磋商,最终双方交换意见完成后,就形成了正式的合作合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对双方合作的信函和邮件等内容,进行妥善保存。要及时对双方沟通信息进行更新和研究,确保双方合作洽谈内容能达到一致。茶叶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一旦与买方或者卖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之后,就需要进一步洽谈具体合作细节,而在这一过程中,茶叶企业必须慎重沟通合同的每一个细节和具体条款,并且给与对方准确答复。此外,针对双方意见沟通信息也要进行有效保存。同时,在与对方洽谈贸易过程中,针对涉及双方合作利益的问题,必须据实回答,不能夸大,从而影响双方后期实质性合作。比如买方提出某一茶叶的购买需求,茶叶企业必须从自身生产实力出发,不能盲目答应,既要合作诚信,同时也要合理、有效保护自身利益。
2.2签订合作合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控思路
在合作双方达成一致合作意向后,双方需要结合合作基础文本,拟定具体的合作合同细则,并签订具体的合作合同。而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对合同的细节内容进行认真审理,不能出现疏忽。事实上,很多合同的违约问题,都是由于细节把控不到位所造成的,所以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必须对合同的细节和重要条款进行有效把控。在这一环节,需要充分注重三个方面的规范化,一是对相关合同术语的规范化应用。事实上,在国际贸易合作开展过程中,往往有一些专业术语,而这些专业术语都有着相应内涵,想要有效规避其风险,就必须对风险内容进行深度把控。其次是在付款方式的选择。在国际贸易中,付款方式普遍使用的是直接汇款和信用证等方式,因此,茶叶企业必须对自身付款方式进行有效了解,从而避免因付款问题造成合同合作风险。最后,是出现问题之后,解决双方争议方式的具体选择。无论是仲裁,还是提请诉讼,都尽量选择合作双方容易执行,且能够对我国茶叶企业起到有效保护作用的方法。
2.3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控思路
合同完成商谈和签订后,最重要的过程是合同履约。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茶叶企业应该注重对合同履约条件的把控,同时针对双方合作进程的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及时更新。在这一过程中,主要把握两大细节,一是对双方具体合作条款的内容进行认真对照,并按照相关要求予以执行。比如在合同中,会对双方货物交付时间和相关进度予以约定,而茶叶企业就要结合这一要求,按照约定严格执行。此外,在货款的收取上,也要及时予以跟进,当双方合作过程中出现其他因素影响时,要及时上报双方管理层,从而继续决定合同执行情况。此外,是在茶叶交付和货款收取过程中,要及时予以检查,并及时给与对方反馈,一旦出现任何问题,都要及时与对方沟通,验证。
3结语
随着全球国际贸易一体化程度不断提升,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都积极参与到国际贸易活动当中。而我国是茶叶的发源地,同时也有着最体系化的茶叶生产技术和最丰富的茶叶生产经验,我国茶叶出口贸易历史已逾千年,因此在整个茶叶国际贸易体系中,我国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即使到今天,我国在国际绿茶市场上也占据着重要位置,其对国际绿茶市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话语权。结合长期以来的国际茶叶贸易实践活动来看,茶叶企业要想在国际贸易过程中有效维护自身利益,就需要其在贸易活动过程中,注重对合同签订时的内容和与合同相关的各个细节进行认真研究,同时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合理把控,从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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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的相关论文范文二:国际贸易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探讨
摘要:利用信息不对称理论,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方面分析国际贸易中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及表现,提出解决国际贸易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以降低国际贸易的风险,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国际贸易;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道德风险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由斯坦福大学的迈克尔斯彭斯(MichaelSpence)、加利福尼亚大学的乔治阿克尔洛夫(GeorgeAkerlof)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Stiglitz)三位经济学家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他们在信息不对称市场分析方面做出了探索性研究,提出信息不对称理论,并在2001年因此研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但是在20世纪70年代期间,这一新的理论一直没有得到人们的足够重视。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一些经济学家把信息不对称理论引人到市场经济的相关领域,才使得信息不对称理论的价值逐渐凸显出来,目前该理论已经成为信息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信息不对称理论主要研究信息在相关交易过程中因信息的不对称性分布而对交易行为和市场效率所产生的一系列影响。其基础是人们信息获取能力的不对称性,从而导致某些信息参与人拥有另一些信息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信息的分布是不均衡的,这是信息的基本特征。产生于人类社会实践并在社会中交流传递的的信息的不均衡,我们称其为信息不对称现象,对于国际贸易而言,传统贸易理论说明了企业走向市场的根本动因,从企业的视角来看,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从事国际贸易的根本动力,企业面向国际贸易市场,在充满各种风险的国际市场,企业通常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把营利放在第二位,其主要原因在于企业通常对国际贸易市场信息掌握不充分,在充满风险的市场环境中不能轻信客户。另一方面,相对经验成熟的企业虽然对贸易市场风险有足够的认识,也采用了一些避免风险的工具和手段,但在开拓新兴市场时也会面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贸易机会信息不充分、贸易合同执行不力等造成的利益流失,如果市场间没有时间和距离等限制市场机会的壁垒,那么国际贸易量将急剧增加。
二、信息不对称状况产生的原因
1.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信息生成普遍非均衡性。从本质来看,任何信息都产生于一个局部的个体,因此信息不对称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事物是运动的,信息会随时反映事物的运动及其伴随的一系列属性。在该新信息通过一定的渠道传输给信宿之前,该信息相较于其他信息就有了一定的优越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信息不对称性。由于新信息的产生是不停歇的,即是信息对称性的产生是不停歇的,具有普遍性。
2.信息的海量增长导致了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发生。在当前社会信息化进程中,社会信息量,特别是科学知识类信息呈爆炸式增长。英国科学家詹姆斯马丁曾预言:人类的科学知识在19世纪是50年增长一倍,20世纪中期是10年增长一倍,70年代5年增长一倍,80年代有专家估计每3年增加一倍,到了90年代,全世界每年大约有300万~400万篇科技论文问世。在这样一个信息量爆炸的时代,任何的个体或几个都无法并且务必要获取全部完整的信息。随着时间的推进,不同个体或机构上信息的占有量量差距会不断加大,信息偏态分布在整个社会呈现加速扩张态势。
3.信息占有方的垄断优势。在市场交易情况中,交易者占有越多的信息越处于有利的地位。因此,为了获取更高的经济利益,信息占有方往往采用隐藏信息或向市场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使交易对方无法及时获得交易所需的相关信息。在现实中,往往存在消费者或消息弱势方在交易达成之后才掌握全部真实信息的状况。
4.信息获取的成本扩大了信息不对称的马太效应。马太效应,即:富者拥有的信息越来越丰富,而贫者拥有的信息越来越贫瘠。要了解某一方面的信息必然需要成本,这就要求人力、物力、财力等经济资源的投入。这就形成了针对市场环境下部分交易者的信息对称屏障,信息交易成本过高造成了交易一方的绝对劣势。
三、国际贸易中信息不对称的表现
1.国际贸易中的事前信息不对称。相关贸易信息掌握的不对称引发完成交易前产生逆向选择,也就是使掌握信息相对较多的一方利用另一方对信息的无知来获得额外利益。国际贸易中的多边或双边贸易由于受到自然资源、地理位置、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国际贸易市场的统一存在很大的障碍。国际贸易中的逆向选择问题通常表现为:一是利用厂商对海外市场不熟悉。不了解贸易对方信用状况,伪造单据,发生国际贸易合同的逆向选择;二是国际贸易欺诈犯罪分子以各种虚拟公司名义进行欺诈,产生利用贸易所在国管理漏洞的逆向选择;三是在一国或者国际经济形势发生根本性变化时的逆向选择,以不可抗拒的巨变为理由,贸易国拒绝承担自己的责任。
2.国际贸易中的事后信息不对称。事后信息不对称状况引发完成交易后发生道德风险。就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而受损的一方又无法加以确定。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交易的双方处在不同的信息储备中,在交易发生前相互没有关联,缺乏互相公开的收益和成本,使得贸易双方之间建立的互信机制很交易就被打破。在完成交易后买卖双方都易出现道德风险问题。买方收到货物后在不完全承担利益风险时,会采取最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自私行为,例如谎报收货情况,暂不付款或恶意退货,使卖方利益受损。卖方由于在信息占有上处于优势,在完成合同后,可能发生以次充好,给卖方质量较低的同类商品代替原来买方所看到的商品。总之,买卖双方占有信息的不对称是产生道德风险的根本原因。
四、解决国际贸易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
信息不对称直接导致了国际贸易中各种问题的出现,但这种状况并不是不可逆转的。要彻底减少国际贸易中的相关风险,就必须尽力实现贸易信息的对称化。使国际贸易交易双方在获得成本最小化的信息,即做到信息的透明和公开。
1.强化信息传递技术。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实行电子化信息披露。这对于增强商务信息透明度、提高贸易信息传播效率及弱化信息不对称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从技术层面上讲,首先,利用防火墙加强访问控制。通过建立网络通信过滤原理来鉴别、控制访问,有效的提高国际贸易过程的安全性。其次,可采取实施数据加密技术。其作为防止国际贸易信息系统信息失真的基本控制技术,提高了国际贸易信息的安全性。第三,完善身份识别系统,控制访客访问,防止不择手段窃取商业信息机密。通常有数字证书、签名等身份识别技术。
2.信用量化与公开。信用量化是通过信用评级机构对信用指标体系和信用评价标准进行设计,提供一个简单的、直观的用于判断对方信用状况的标准。信用的公开和量化为相关信用的快速识别和判定提供了科学的条件,从而弱化交易风险,顺应了国际贸易高效、快捷、安全的需要。
3.完善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商业信用是建立在产业价值链上的信用借贷,我们只有深入了解价值链,才能真正筛选出优秀的项目和企业,从而进行安稳的贸易和投资。现在许多国家都已形成各具特色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信息的可量化和公开透明为企业信用的识别和判断提供了便利。标准的信用管理评价体系,可以对交易前期的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中期的债权保障和后期的账款管理与追收进行系统的管理,从而科学有效地促进国际贸易中信息的对称,把信用风险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同时也顺应了现代贸易高效、快捷、安全的需要。
4.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从业人员素质对于解决国际贸易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来说至关重要。提高国际贸易从业者的信息意识、服务水平是消除国际贸易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现象的主要对策。国际贸易活动程序复杂,技术性强,应该强调对工作的操作规范,同时加强外贸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只有从业者精通订货、单证、运翰、付款等贸易过程中相关环节的内容和程序,熟练掌握从各种信息源检索、评价和使用信息的能力,才可能有效避开诸如距离和时间等限制市场机会的壁垒,从可控人力资源方面预防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产生。5.健全国际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将信息不对称的风险降到最低。伴随改革开放程度的加深,海外投资、对外贸易、电子商务应用等国际经济活动日益增加,跨国合同诈编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国际上,应缔结双边、多边条约,促进国际贸易遵循统一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在国内,借鉴其他国家控制贸易欺诈的立法经验和已取得的成果,在贸易立法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运用事前控制、事中阻止、事后惩戒等手段,加强了防范和治理国际贸易风险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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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审查的政策环境分析
2.我国非预防医学专业预防医学的教学改革
3.TBL教学法在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课程整合中的改革与应用
4.推动卫生学教学改革,培养实用型基层卫生人才
5.对氟作业现场进行的职业卫生学调查的分析
6.设计性实验在环境卫生学实验教学中的探索与实践
7.新生儿洗浴游泳中心医院感染危险因素与预防控制措施
8.分子生物学技能在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分析
9.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
10.赣南医学院重点建设学科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学科
11.全国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人力资源调查分析
12.治疗室血液透析室环境卫生学标准的探讨
13. 浅议医学专业的预防医学教育
14.南极劳动卫生学考察
15.全科医生小词典——预防医学与临床预防
16.八十年代军队刊物发表的部分卫生学文献题录索引
17.持续质量改进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中的应用
18.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与卫生学双语教学的几点构想
19.环境卫生学的内容和当前的任务
20.斗山覆铜板工厂职业危害因素预防情况调查
21.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现状及预防控制措施
22.济宁市城乡中小学校新建校舍及设备的卫生学调查
23.1998~1999年黑龙江省出口鸡肉卫生学分析
24.医学专业卫生学现场实验教学
25.现代苏联的环境卫生学
26.中日劳动卫生学专题讨论会简况
27.苏联放射卫生学的基本总结和发展远景
28.加强中等卫校预防医学教育的设想
29.苏联对培养未来的卫生学家和流行病学家专业素质要求
30.贵州省首例人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控制
31.我国环境卫生学核心期刊初步调查
32.俄学者论现代军队卫生学的方法学问题
33.以案例为中心,培养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公共卫生思维的教学实践
34.地下汽车库空气质量的调查与预防性卫生监督探讨
35.加强护理管理有效控制与预防医院感染
36.基于“标准预防”的维和二级医院职业防护
37.苏州工业园区托幼机构的预防性消毒效果
38.预防医学实验教学改革探讨
39.加强院感知识培训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40.关于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
41.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科人才建设实践与思考
42.非预防医学专业医学生进行预防医学考试反映出的问题初探
43.以学生为中心的环境卫生学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与思考
44.任务教学法在军队环境卫生学教学中的实践
45.PBL教学法在预防医学本科教学中的应用效果
46.关于多重耐药菌患者感染现状及预防控制措施
47.某酒店客房层空调系统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
48.启发式教学在卫生学课程中的应用
49.做好疾病预防控制档案开发利用工作的三个基础
50.卫生学预评价在某医院建设项目中的应用分析
51.预防医学、卫生学核心期刊互引分析
52.针对预防医学本科生环境卫生学课程教学设计的思考
53.构建预防医学与放射卫生学实验教学新体系的探讨
54.校园暴力和公共卫生学预防
55.2006年-2010年中国部分地区高校预防医学、卫生学二级学科科技论文统计分析
56.预防医学专业环境卫生学教学改革与思考
57.省级精品课程《环境卫生学》建设对提高预防医学本科生创新能力的作用
58.从期刊的文献计量指标变化看预防医学和卫生学期刊的进步
59.PBL教学模式在非预防医学专业卫生学教学中的应用
60.预防医学中环境卫生学教学实践与体会
61.预防医学专业环境卫生学教学改革初探
62.在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学和科研中培养预防医学本科生的科研实践能力和自我学习能力
63.中华医学会江苏分会预防医学学会儿少卫生学组成立
64.预防医学专业“儿童少年卫生学”本科教材建设历程与新版教材特点
65.浸取硫酸锌预防砷化氢中毒措施的卫生学评价
66.预防医学、卫生学核心期刊及检索工具介绍
67.施工监督在预防性卫生监督中的卫生学意义
68.预防医学卫生学英文文献中有关词语的汉译探讨
69.非预防医学专业卫生学设计性实验的实践及效果分析
70.预防医学与卫生学
71.用循证医学思想指导非预防医学专业的卫生学教学
72.2007年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预防医学与卫生学类期刊总被引频次和影响因子排序表”
73.预防医学、卫生学
74.预防性卫生监督信息管理与卫生学评价可视化系统的研制
75.南昌市建设项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分析
76.预防医学、卫生学类核心期刊《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被引量分析
77.大连市某大型超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验收预防性卫生学评价
78.启发式教学在非预防医学专业卫生学中的应用及其效果评价
79.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核及卫生学评价要点分析
80.《环境卫生学杂志》编辑部与《疾病预防控制通报》杂志编辑部合作交流
81.预防医学与卫生学专利申请报导
82.预防医学专业学生《环境卫生学》实践技能考核指标设计
83.关于预防性卫生学评价的探讨
84.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学进展
85.预防医学专业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学改革的实践和探索
86.联黎临时部队卫生学和野战预防医学的组织和实施
87.分析儿童少年卫生学在学校常见病预防中的重要性
88.预防医学长学制学生对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实验课程设置的调查研究
89.预防医学本科《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实验教学改革
90.谈如何提高非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学习《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的兴趣
91.非预防医学专业《卫生学》教学效果的调查报告
92.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对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知识需求与课程设置的调查研究
93.非预防医学专业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选修课教学及课程优化研究
94.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审查的政策环境分析
95.非预防医学专业《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学方法的探讨
96.预防医学专业本科生《环境卫生学》专业课程教学现状调查
97.轨道交通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学评价相关技术的研究
98.我国预防医学与卫生学期刊引用网络分析
[论文摘要] 自2004年《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提到法律风险以来,法律风险成为企业界最为关注的焦点。本文从法律风险的概念、特征两方面论述企业的法律风险,以期对我国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实践和理论提供理论参考。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提出了法律风险的术语,但是该《办法》没有对法律风险的含义加以界定。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2005年《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论坛》上的讲话中,对国有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分类,并认为法律风险是以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的:“企业法律风险按照不同的属性具有多种类型。从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的角度看,我们认为企业风险主要有自然风险、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其中前两种风险分别以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为特征的,而法律风险是以势必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的。”持此相同观点的还有曲新久教授:“法律风险是指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章制度导致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受到法律制裁的风险。”笔者认为这个概念不够全面。这个概念仅仅从由于企业不懂法律、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制监管等原因,而做出的违法行为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后果,包括承担法律责任或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这仅仅是法律风险产生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由于企业不懂法律、疏于法律审查等原因,从主观上不知道可以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或者对自己已经或将要遭受的损失未进行法律救济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的风险。例如合同法上的代位权、撤销权的行使;无效民事行为的撤销权等。这种经济损失我认为也应当属于法律风险的一种。因此,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不懂法律、疏于法律审查,或者逃避法律监管而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章制度导致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受到法律制裁的风险和主观上不知道采取法律手段对自己的权利或者将要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法律救济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的风险。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特征
与企业的自然风险、商业风险相比,企业的法律风险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法律风险具有相对的确定性。由于自然风险、商业风险产生的原因分别是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自然风险、商业风险的产生具有不确定性。与之相反,法律风险的产生具有相对的确定性,这是因为法律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违犯法律或者是没有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救济导致的。这种确定性是相对的,例如侵犯他人着作权的行为,如果该着作权人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该企业就一定会承担民事责任;也可能该企业没有追究其侵权责任从而使侵权企业的这种法律风险没有发生。但是这种法律风险的发生是必然的,不发生是偶然的。而自然风险、商业风险的发生正相反。
法律风险的相对确定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风险的发生具有相对确定性。企业违犯了法律法规或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只要国家机关或被侵权人追究其法律责任,该企业就肯定承担法律责任。二是法律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是相对确定的。企业违犯法律进行经营,就会受到行政处罚;企业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律明文规定了行政处罚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幅度和方式。由于具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性,因此法律风险给当事人带来的损失,当事人是可以事先确定的。即使当事人事先确定的数额与法院最终判决确定的数额有一定的偏差。因此,法律风险从损害结果上也具有确定性特征。
第二,法律风险是可防可控的。自然风险和商业风险虽然也可以通过风险管理,使发生风险的可能性降到最底。但是由于自然风险和商业风险产生的原因是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因此它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风险的发生。而法律风险完全可以从根源上加以防范和控制。只要企业建立了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在懂法、守法的基础上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在他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利时能够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法律风险的发生基本上是可以得到杜绝的。
第三,法律风险具有损害性。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企业就会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企业的经济损失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企业的违法行为而承担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企业承担的行政责任往往是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罚款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吊销营业执照会使企业停止经营活动从而影响盈利。企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一般表现为赔偿损失。企业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主刑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承担;附加刑由企业承担。另一种是由于企业主观上认为某种损失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救济,而忽视了那一方面的权利保护,从而使企业遭受了经济损失。法律风险的损害性与企业的其他风险相比,有过及而无不足。
第四,法律风险的发生具有可预见性和不可保险性。自然风险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往往使企业措手不及。而法律风险的发生是可以通过法律规定、违法行为等情况予以预见的。法律通过授权或禁止的方式规定了一定的行为模式及违犯该行为模式的法律后果。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判断企业的行为是否违法、会导致什么样的不利后果;企业在经营中,完全可以通过保险的方式分散企业的自然风险。由于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密切相关,因而,企业的法律风险是不能通过保险分散的。
通过上述对企业法律风险的含义及特征的分析,可以得出企业的法律风险是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的。企业应当重视建立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是增强企业依法经营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提高竞争能力,适应日益严峻的市场竞争环境的需要;更是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