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12:17:2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质量监督工作计划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建筑工程;实验室监督;问题;对策
为保障建筑工程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为建筑施工工艺调整提供可靠的依据,应强化对建筑工程实验室工作的管理、监督,不断提升检测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公正性。建筑工程实验室检测数据和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因素有抽样及样品处置、仪器设备、环境条件、检测方法、试验人员等,只有强化对上述各项因素的控制,才能真正确保检测结果可靠、有效。因此,强化建筑工程实验室质量监督工作,尤其是强化对技术人员的有效监督,对于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1、建筑工程实验室质量监督工作现有问题
1.1 监督机构设置不完善
大部分检测实验室均设置了类似“质管部”这样的体系管理部门,但由于该部门通常属于职能部门,其部门任职人员的技术能力不足以对业务部门监督员的日常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1.2 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
首先,建筑工程实验室质量监督工作目前的计划性较差,每年度的工作目标不明确,导致许多监督员在工作中无章可循,质量监督工作相对散漫,成效不显著;其次,对质量监督结果的公开、处理力度不足,质量监督结果往往仅作为参考,并未以此为依据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最后,建筑工程实验室多数未建立或执行对监督员的考核机制,不能对监督员的工作起到有效的引导、激励作用。
1.3 监督员素质参差不齐
首先,由于部分管理者对建筑工程实验室质量监督工作重视不足,导致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对高素质质量监督人员的引进较为滞后,监督员素质参差不齐;其次,部分监督员自身知识和技能水平有限,对一些技术标准、监督制度的理解不足,导致质量监督工作中不能及时发现现有问题并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
2、建筑工程实验室质量监督工作改进对策
2.1 完善质量监督组织构架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监督网络在实验室检测监督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保证质量监督能够贯穿实验室检测的每一个环节,让监督网络不断完善走向成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之一,向上,监督网络应该设立在实验室的最高管理层,比如,实验室主管技术人员、主管质量人员,并由实验室相关技术、质量管理部门的技术管理人员及各检测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对于这些人员的职责和监督范围,都要出台明确的工作职责和规范。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协调一致,推动监督网络的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2.2 完善质量监督制度体系
2.2.1完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制定完善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监督时机、内容,所需资源、记录、处理措施等,监督计划纪要具有保持期限性性,又要关注到计划期限内有可能发生的变化,期限性是指制定计划的所实施的时间,包括监督项目的人员、期限、依据、监督的主要环节等;动态的结合实验室在实际运作中实况,有具体的工作人员对这些突发事件做出的监督处理。
2.2.2 明确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在监督工作进行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应该做到却别对待,对于一般实施性不符合,就是体系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监测工作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了不标准的现象,监督人员可以在现场对其做出指导,并将此事宜详细记录下来即可;严重的实施性不符合及体系不符合,就是指不遵守体系规定造成活有可能造成检测结果错误的行为,或者提议对造成不符合行为甲乙规定约束的问题,对此问题监督工作人员要综合汇报给相关主管部门,并制定出解决措施。对不符合的写出评估,并在其他部门宣传实施相关的预防措施,以免出现同类的问题。对于体系中没有具体的规定的,主管部门要会同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出台相关文件给予明确,并择机进行质量手册的完善
2.2.3 完善绩效考评体系
要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必须要完善实验室的监督工作激励机制,激发技术人员参与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监督工作产生责任感,由此营造一种正能量的竞争氛围,与此同时,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要结合实际对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评价制定标准,对监督工作的每一个部分都能做到正确的指引,让监督工作的进行有目的性、方向性,充分发挥出考核激励制度的导向作用,从而保证实验室质量的管理水平走向新台阶。
2.3 强化监督员队伍建设
为促进监督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升,应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对此应注意以下几点:1)新聘任的监督员不但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问题分析能力和专业技能,也要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与创新能力;2)应结合实际工作需求来确定监督员的数量,使监督员能够有效覆盖所有质量监督领域,通常,监督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一般应在10%左右;3)应对资质良好的监督员赋予独立监督的权利,使其更公正、客观地开展监测监督工作。
其次,要积极对监督员队伍开展培训教育活动。首先,要经常开展质量意识教育,使监督员认识到质量监督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为加强和改进质量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其次,要为监督员提供丰富的培训交流、继续深造等教育机会,不断提升监督员的知识储量和业务素质;强化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的宣传教育,使监督员认识到自身利益与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的密切联系,主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促进质量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3、总结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实验室质量监督工作意义重大,经常反思实验室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行之有效的改进对策,是保障实验室质量监督工作,乃至保障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重要基础。针对目前建筑工程实验室质量监督工作现状,认为应从完善组织构架、完善规章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和强化监督员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入手来提升建筑工程实验室质量监督工作成效。
参考文献:
[1]吴国祥,谢琳.建材检测实验室质量监督的探索[J].价值工程.2010(6):117-118.
[2]李慧,刘新.建筑检测实验室管理模式的发展和展望[J].工业建筑.
20**年的工作汇报
一、积极主动争取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任务
我站在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下试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机构组织、人员、设备及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待条件完全具备,经自治区交通厅考核合格后,方可具备监督资格,才能正式从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在困难面前,我们多次前往交通厅争取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任务,并邀请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领导到我站检查指导工作。经过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和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我站承接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监督项目: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实施的公路改造工程项目4个,市县实施的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9个,通达工程7个。市交通局下达我站监督项目:沙湖大道、大平公路、西环路延伸线建设工程,共计200.8公里,龟韭沟大桥一座。
二、受监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站制定《监督工作计划》,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实体工程质量等方面。监督检查的重点主要是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和耐久性的重要指标以及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的质量监督检查。要求监理、施工单位不仅要注意工程实体的内在质量,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证施工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认真做好施工资料整理与归档工作。针对现场检查出来的问题,我站以《监督检查意见》的形式书面下发建设各方,要求有关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我站对监督项目监督检查46项次,下发《公路工程质量抽查意见通知书》16份,出具《监督检查意见》12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21份,收到《整改及处理情况回执》16份。我站所辖工程监督覆盖率100%,受监工程项目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监督
为了加强对公路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我站以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为重点,以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为基础,以规范监督行为为检验标准,开展了提高质监队伍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活动,掀起学习交通行业先进典型和在质监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活动,激励质监工作人员奋发向上,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服务水平,以理念、技术、制度为核心,培养专业技术型管理人才为根本,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懂技术、会管理的良好局面。近一年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2009年的工作重点
一、加强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培养
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能力,提升我站在各地市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位次。争取更多的监督任务、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任务,公路工程原材料抽检任务。
二、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在已取得《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书》的基础上,力争通过计量认证,提高试验检测能力,承揽更多的试验检测任务。
[中图分类号] R730.4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1-140-02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1.10明确规定:“实验室应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或校准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监督工作是保证检测/校准工作质量的重要方式[1]《评审准则》,质量监督不是一种个人行为,它是在一个单位最高管理者的授权下开展的,是代表最高管理者实施质量监督的,是检测全过程有效运行的保证。下面即本中心质量监督工作概况,仅供参考。
1 编制质量体系文件为质量监督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1.1 质量监督员条件
1.1.1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本专用3年以上的业务人员。
1.1.2 经过认定评审准则和监督要求、监督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1.2 质量监督员的能力
1.2.1 熟悉本监督岗位工作的标准和程序,了解工作目的,掌握结果评价;识别监督岗位所从事质量活动中的关键过程和存在问题;掌握质量管理体系中与监督岗位的关键接口。
1.2.2 熟悉并执行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熟悉评审机构方针、政策以及对实验室的有关要求。
1.3 质量监督员的数量
《评审准则》中没有对监督员的数量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分析监督员的职责和要求,根据中心实际情况按约1:5的比例设置质量监督员。合理设置监督员也是至关重要的。首先,应考虑中心的组织机构设置,每个科室都设立了质量监督员。其次,要考虑科室的人员组成,因本中心各科室人员有限,质量监督员全部为兼职,从事科室日常工作的同时也从事监督检查工作。再次,要考虑监督员的专业领域,监督人员应当熟悉各项检测/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担任[2]《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指南》。
1.4 监督员的权利。
监督员不是摆设,监督工作也不只是流于形式,应赋予监督员足够的权利。当发现检测/校准工作发生偏离,影响检测数据和结果时,监督员应当令其中止检测/校准工作[2]。对纠正措施和结果不满意时,可以与相关人员沟通,并与科室领导共同商讨,提出整改建议等;
1.5 质量监督员的职责
1.5.1 监督检查业务技术工作是否按程序运行,每两个月至少填写一份质量监督记录。
1.5.2 检查业务技术工作所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等是否现行有效。
1.5.3 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质量控制科和质量负责人汇报并提出改进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2 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确保质量监督活动有序进行
2.1 制定年计划
中心质量体系要求每年年初制定质量监督计划,计划要求依据19要素展开监督工作。根据各科实际工作情况,要有计划、有重点的对本科质量工作进行监督。
2.2 督促计划实施
保证质量监督工作不流于形式,监督活动持续有效。中心质量体系规定每2月上交质量控制科一次质量监督记录,质量控制科设置专职人员负责质量体系相关工作的管理。质量监督工作依据计划实施,及时提醒未上交质量监督记录的科室进行质量监督工作。
3 掌握质量监督工作范围及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对实验室工作进行监督。
3.1 质量监督员的主要监督范围
3.1.1 人员
监督被监督人员资质的符合性。如各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情况,中心业务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人员技术档案的动态管理,重点监督科室新上岗、转岗、操作新仪器、操作新项目人员的培训上岗,以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相关人员定期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
3.1.2 设备和标准物质
监督设备的选用和操作能力,标准物质的验收及使用情况。如仪器设备标识、仪器设备使用及维护情况、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情况、标准物质的使用及验收等。
3.1.3 服务及供应品采购
监督试剂和消耗品的识别和制备能力。外部支持服务(仪器检定、校准、维修)和供应商的选择应保证检验质量,需对供应商进行调研。对所购仪器设备和消耗材料在使用前按检验所要求的标准规范进行验收。供应商相关记录归档情况。
3.1.4 设施和环境
监督环境及设施符合性及识别能力。检查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监督检测人员对环境管理制度熟悉、执行情况(注意实验室对有关环保、生物安全等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环境监控仪器是否满足要求(环境监测仪器的检定校准证书、环境监控记录)。
3.1.5 检测和校准方法
监督检测和校准方法的掌握和使用能力。优先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确保中心使用的标准为最新有效版本、中心相关科室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仪器操作规程中的检验程序符合标准规范,标准变更时,应及时修订科室作业指导书。
3.1.6 量值溯源
每年年初制定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确保量值追溯到已有的国家计量基准。依据计划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到国家认可的计量单位进行检定/校准。对使用频繁和性能不稳定的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需进行期间核查。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使用应有记录。
3.1.7 抽样及样品处置
监督抽样能力及样品处置程序。按照程序文件的规定和适当的统计方法抽取样品,保证抽(采)样的科学性、代表性和有效性。样品处置需注意样品的唯一标识、状态标识、留样及登记记录等。
3.1.8结果报告
监督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逻辑性。特殊时期有重点的监督,如年始时样品编号的年份、使用新仪器时仪器受控号的填写、标准变更后新标准号的描述、原始记录修订后新旧原始记录的替换、检测结果经网报时数据输入是否准确等等。
3.2 监督重点
质量监督必须把握好适当的监督机会,紧紧抓住影响检测结果可靠性和可信性的:关键技术、关键环节、技术难点,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监督,才能起到良好的监督效果。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必须及时实施质量监督:①开展或实施新检测项目、新标准、方法(包括标准变更)时②检测方法发生偏离时③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在培人员、短期聘用人员刚独立进行工作时④新近或修理后仪器设备使用时⑤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客户投诉、能力验证检测任务时⑥质量仲裁检定时⑦发生客户投诉时。
3.3 监督方式
质量监督方式以现场监督为主,以查看、询问等方式进行。主要以两种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一为横向监督:针对1-2个要素进行监督,分次完成全部要素。
二为纵向监督:选择有代表性的样品或报告,进行所有要素或大部分要素的监督。
4 发现不符合工作及时纠正,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4.1对出现的不符合工作或对潜在造成不符合的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对其进行跟踪验证
对监督员开具的不符合项,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认真分析、查找产生不符合工作的根本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并落实人员对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4.2 定期召集质量监督员会议, 分析评价质量监督效果
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控制科定期(季度)召集质量监督员会议,汇总质量监督记录和不符合项的纠正情况,总结质量监督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造成不符合的原因,研究探讨解决方法,调整监督计划,有的放矢地开展下一步的质量监督活动。
质量监督是保持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第一道防线,是实验室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实验室自我完善的有效途径,只有中心的每个科室、每个人员的努力配合,才能保证质量监督活动的顺利进行,才能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管理创新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along with the national basic construction further deepen the reform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achieved rapid development,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e field realized that there are quality supervision according to law. At the same time with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and other laws and regulations issued by the state series implementation,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regulations system has basically formed, the government into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and managemen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qualitative inspect the fast lane. The autho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for many years practice, from the inside and outside is expound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arket economy and mechanism reform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ode and management innovation points: and combining with the actual, the pres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key measures analysis and summary.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ode, management innovation
关键词: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 FIDIC体系; 实施
中图分类号:TU71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8)05-0144-02
1前言
2000年1月30日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强制监督;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考核认定的独立法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的委托,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并对委托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工程的适用性和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历来对建设工程质量,实现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必须提高监管部门的工作效能。
2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现状
20世纪末,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主要模式是三部到位核验,即在基础、主体结构阶段必须由质量监督机
构到位核验,签发核验报告才能继续施工;竣工阶段必须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质量等级,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证明书”;未经质量监督机构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原有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模式的诸多矛盾逐渐显现,这些矛盾集中反映在工程质量监督的运作方式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客观要求的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社会过于依赖质量核验,造成质量的责任错位,市场经济体制下,用户在市场上购买任何一件产品,“合格证”都是由产品的制造者签发,但是,作为建设工程,按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它的“合格证”却由政府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完毕,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质量核验,签发的“工程等级证明书”已成为社会有效力的法律文本,“谁核定,谁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变相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工程交付使用后出现了质量问题,用户矛头直指“政府机构”,政府不得不被动给予解决,而直接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反而“袖手旁观”,这就违背了市场经济中产品的制造者对产品直接负责的规律。
2.2 “三部到位”监督方法与政府管理机制改革走向的不和谐,质量监督机构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的行为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延伸,工程质量监督等级核验,把政府管理推向了陷于事务的误区,政府体制改革后,政府管理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如果政府质量监督运行方法不改革,客观上就造成了与政府体制改革发展相矛盾的状况。
2.3单一的实物监督无法实现对市场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建设工程相对于工业流水线产品的区别在于工期长、质量缺陷的隐蔽性及事故后果的危险性,单纯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检查、检验,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地正确评定,实践证明,政府的监督必须舍末就本,抓住建设工程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龙头[3]。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法的改进
我国建筑业正面临世界市场的挑战,应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是通过一系列的过程来实施的,产品实现(施工)只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过程,其它还有勘察设计、过程控制等不同的子过程,为了支持产品实现过程还需要检测、提供资源(人力、物资、设备、资金、技术、方法)等过程,这些过程之间有联系,也有相互制约,形成了一个过程网络。GB/T19000族标准从四个方面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网络,即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和测量,分析和改进。提高工程质量应该重视过程网络的每一个环节。质量监督也应该以系统的方法、过程的方法来实施,才能收到应有的成效[1]。
FIDIC合同体系极其严密和完善,任何一方有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包括质量问题),都将面临合同赔偿,还可能引起法律诉讼。而且同一问题可能面临多方面赔偿和诉讼。因此在监督方法的改进中,FIDIC管理体系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特别是它的管理思想――用制度进行管理,尽量消除人为因素。因此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改进我国的质量监督方法。
3.1 完善制度,确定责任人
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首先应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预防性监督的基础),确定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助理质量监督工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工程特点,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在计划中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做出实施监督的详细计划安排。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因此,制订监督计划时,监督人员不但要熟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还要了解合同文件关于质量条款的内容,因为一些条款的内容是针对工程具体实际的。制定监督计划要求监督人员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较高的业务素质。
3.2 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质量监督工程师和助理质量监督工程师应核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在FIDIC条款中,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在工程质量上的权利和义务予以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如承包商人员的到位、机械设备的配置、试验室的状况,质量行为的检查,即对这些承诺的核实。业主是建筑市场的主体,其行为的规范程度直接影响到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工程监理是工程质量控制中的一个关键环节,监理人员素质的高低、服务质量的好坏、技术力量的水平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承包商建立完善的自身质保体系,是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的基础。行为的规范,是质量保证的基本要素。
3.3 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
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实地抽查,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工程实体质量检查除了要计划以外还要突出重点,有检测试验手段。所谓突出重点,就是要抓住问题的关键。特别是那些影响使用安全性、违反强制性条文的问题。例如:在各分部工程中,重点应放在基础、主体、燃气等分部工程。在各类建筑中又要特别注意高层建筑、公用建筑等人员密集、技术难度较高的建筑。质量检查要凭数据说话,减少人为因素,做到“阳光监督”。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看一下工程外观、查阅技术资料就做出质量上的判断,而是强调试验检测,尤其是对工程质量有关键影响的项目检测、检验[3]。
3.4建全对监督人员的制约机制
制约机制不健全,就如同汽车刹车不好。仅靠监督员的道德修养是不够的。FIDIC合同条款可以建立建设、监理、施工等建设主体间完善的相互制约机制。对监督员的制约机制可以实施“集体监督”,但“集体监督”不能简单的局限为“到场人员不少于两人”,更要体现出它是一个完整的运作集体。有些监督员大问题没有,小问题不断。建议对那些违规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分情节轻重(事先制定并公布)予以扣分,最后计入年度考核结果。扣分太多,达到一定程度,可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做到防患于未然。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
质量监督机构不是工程建设的参与方,不是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单位,不承担实物质量责任。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单位是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工程实物质量是以上这些单位的共同的工作质量的最终体现,综合地反映了他们的水平、能力。质量监督的实施则是一种宏观的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机构的行为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延伸。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机构是否认真履行自身的质量责任,对于工程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因此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监督就形成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工到竣工验收的整个过程是由很多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博弈过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勘察单位、检测单位等都根据自己的效用最大化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策略,需要通过博弈分析来为质量监督机构寻找一个合适的监督力度,使建设各主体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概率趋向于0[2]。
由此,为了充分发挥有限监督的作用,需要分析建筑监督双方的利益关系,以恰当的基准点构建赢得矩阵,确定监督机构效用最大化的策略。质量监督机构可以根据各个建设主体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投入的成本来确定监督力度大小的概率,并且建设主体单位采取违规概率的大小还和罚款以及质量监督机构被发现应该监督而未监督所得的负效用有关,且随着负效用、罚款的增大而减少,增大负效用可以使质量监督机构对监督工作充分重视,对工程项目加大监督力度,而罚款的增大自然也有利于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
另外,一个质量监督机构在面临较多工程项目的同时,势必会造成对某些工程的忽视或者现场监督流于形式,因此,就必须根据分析来制定合理的监督措施和监督力度大小的概率,寻找合适的均衡点。因此众多在建工程中的建设主体单位中,有比例的建设主体单位会选择违规行动,而质量监督机构则随机的重点监督一定比例的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主体单位。这样一方面提高了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效率,另一方面建设主体单位的违规行为得到有效的查处,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得到了保证[4]。
5结束语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执行已有近20年的历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始终处于一个探索、发展过程之中。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质量监督体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在每一个生产环节中,每一个参与制造的人员要切实提高质量意识,监管人员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各尽所能,各负其责,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将建筑产品制造成合格的产品。同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只有与时俱进,及时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不断完善和改进自己的监督管理模式,朝着依法监督、科学管理、保证质量的方向不断努力,才能不辜负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
参考文献:
[1] 陈新孝,张婷.建筑工程质量的专家系统评价[J].武警工程学院学报.2000,16(6):46~48.
[2] 程夷.博弈论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查中的应用[J].重庆大学学报.2002,21(6):77~79.
[3] 郭汉丁.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监督管理工作。基本程序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依法向项目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提交《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及附件内容,对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经现场审核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下发《质量监督通知书》及《监督计划》。对于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或未经受力进行监督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交通基本建设工程只有严格执行监督审核程序,才能从源头上有效的遏制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漏洞。
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要严格依据质量监督通知及监督工作计划实施监督,对各参建单位在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引进三个关键阶段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对工程三个关键阶段进行监督检测:第一关键阶段路基、结构物下部;第二关键阶段路面底基层、基层、结构物上部;第三个关键阶段路面面层、交通安全设施。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做好河南省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河南省交通厅下发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及各类规定,规范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的工作程序、方式。
质量监督过程中监督机构通过建立各项施工应急反应机制,按照对质量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基本原则和项目分级管理权限,及时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及后期处理。
监督工作执行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为中心,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努力使质量监督工作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程序化;抓好行业管理与专业技能培训。如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抓关键、差重点,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继续加强质量监督队伍的自身建设,在不断提高质量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的基础上,从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运行效果着手,以抓质量管理为中心,查质量行为为切入点,检验实体质量为突破口,对工程实体、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方面的质量通病逐项检查,强化过程控制,发挥业主主导责任作用。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良好运转,确保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覆盖率。
明确监督工作重点。在公路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首先要对参建各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看看体系是否完整和健全。加强工程现场基本管理,加大对监理、施工及实验检测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现场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部省级要求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信誉档案,对从业人员的无序流动进行有序管理。
要严把工程监理工作关,抓好监理工程师及驻地旁站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管理工作的控制能力,监理人员的工作做得到不到位,会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的好与坏,因此监督监理工作是监督工作最首要的任务。
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隐蔽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为重点,有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实体、工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通病问题,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专项及监督抽查活动。
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哥哥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实行“三检”制。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且有施工单位质监部门专项质检员验收,然后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认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进行“三检”或专职质监人员没有签字,监理人员要拒绝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为了适应现代科技信息化的发展需要,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还应努力学会并掌握利用现代计算机科学技术作为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手段,逐步实现工程监督管理方法科学化。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总的说是以施工主体为主线,以工程主体结构的验收和随机抽查监督为主要形式,把各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纳入监督管理,还要将环境质量的监督贯穿于各个监督的全过程,环境质量也是质量监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施工中的监督,以保证各主体的质量行为规范,使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
工程竣工后对于质量的监管则是该工程能是否顺利投入使用并发挥其使用价值的最后阶段,其实也是整体检验质量安全最完整的阶段。是质量监督部门至关重要的一箱工作。为了能使监管工作顺利合格的完整,在过程中我们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秉公办理,依照事实说话,以数据监测为手段,确保质量鉴定结果的真实有效。首先,要对应按照部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规定对已完成的各分项工程进行检查,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不投入使用。其次,要及时地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查、监督。第三,要对责任期内遗留的问题进行整改的监督。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思考
【摘要】本文结合目前昆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实际,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关键词】市政 基础设施 质量监督 管理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系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工程项目往往具有规模大、工期紧、社会关注程度高、工程质量要求高和影响因素多且复杂等特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涉及建设各方主体,必须采取有效管理模式,确保“三高”、“三精”、“三化”精品工程建设标准贯彻落实到建设过程各个环节。因此,工程质量的控制及监督管理尤为重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突出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模式,建立统一协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质量。
1 强化监管方式。对所有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严格按照“八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选择高资质、高水平、实力强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审查等各项制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都要坚持科学设计、严格审查,从源头把好工程质量关。
2 强化过程监管。坚持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建立质量监管闭合体系,以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和检测等各方主体建设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工程实体的关键部位和工序进行监管。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大力推行关键环节预警提示制、首检制和转序验收制、重要环节现场监督制,积极探索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质量监管及服务水平。
3 狠抓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促使施工单位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必须促使施工单位加强质量意识,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质量与效益之间的关系。强化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施工单位严格制定质量管理责任制,做到奖惩分明,把工程质量与职工工资挂钩,使工程建设职工有责任感,加强施工单位自检,把好技术标准关。
4 严格监理工作,充分发挥监理作用
工程的监理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三级质量保证体系的关键环节。工程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懂技术、懂管理、懂法律,与其他专业技术工程师相比知识面更宽,实践经验更为丰富。必须严格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对监理人员和检测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监理人员的素质和监理水平。在监理工作计划和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使得监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严格监督监理的工作程序,并定期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不合格的监理及时清理更换。只有这样才能在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才能做到促进费用、质量、进度三大目标的实现。
5 建立建全不良行为登记制度和信誉综合评价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不良行为登记制度和信誉综合评价制度。不良行为登记、信誉综合评价可定期或不定期地在网上、建设服务中心等媒体公布。将不良行为登记、信誉综合评价作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准入与清出的一项考核指标。
6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