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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史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3 15:17:4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中国艺术史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中国艺术史论文

篇(1)

关键词:艺术学;艺术史;艺术理论;应用艺术;学科建设

中图分类号:J02 文献标识码:A

自从国家专业目录的一级学科“艺术学”下增设二级学科“艺术学”以来,“艺术学”在全国大学院系、研究所发展甚快,至今又有“艺术学”升格为“门”的要求,原来的二级学科“艺术学”,和同是二级学科的“美术学”、“音乐学”等都将升格为一级学科。据报道,在“艺术学门”之下,并列的一级学科将是“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与设计学”、“戏剧戏曲学”、“广播影视学”等五个一级学科。那么,“艺术学理论”的语意是什么?“艺术学理论”下的二级学科又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作为学术问题,应当允许各人有自己的理解,本文所述,就是作者个人一管之见。

一、“艺术学理论”的“名”

俗云:“名”是“实”的影子。“艺术学理论”的“理论”一词,在“名”的概念上框定了该学科是“纯”理论。这里产生两个由“名”引起的逻辑问题。

一个是:学科上的“理论”是和“史”对应并列的关系。中国历史上的学术是“以史出论”、“以史带论”,和今天的现代学术研究要求相类。过去几十年前在向苏联学习阶段的“以论带史”的方式方法已基本不再强调了。所以,一旦设立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的“名”,逻辑上就排除了“艺术史”的成份;如果在“艺术学理论”“名”下的二级学科中再设定“艺术史”,很明显,就混淆了“史”和“论”的学术范畴的区别,在学理逻辑上难以自圆。

另一个是对“理论”的理解。

众所周知,艺术离不开技艺、技术。

“理论”原本有“技术”、“技艺”层面的理论,还有“概念”、“逻辑”层面的理论,仅仅从“艺术学理论”的“名”来讲,“艺术学理论”应该涵盖上述两方面内容。但是,“艺术”不是抽象的,一旦牵涉到“技术”、“技艺”,就必然具体落实到某项艺术实践,如绘画、书法、昆曲、京剧、电影、电视等其它一级学科范畴内,艺术实践在学科上的归属性十分明确,上述艺术实践分别属“美术与设计学”、“戏剧戏曲学”、“广播影视学”,等等。更要紧的是即使“艺术学理论”是“概念”、“逻辑”层面的内容,一旦“理论”起来,也是要具体落实到绘画、戏剧、电影等其它一级学科范畴内。而且,在绘画、戏剧、电影等一级学科范畴内原本也都各有自己“概念”的、“逻辑”的内容。

在这种情况下,“艺术学”的“名”有点与“实”相错位了。即以“艺术批评”为例,试翻去年和今年出版的一些“艺术学”刊物,很多目录中“艺术批评”栏的论文其实可以分属“电影评论”、“美术评论”、“戏剧评论”,在学科归属上就是“美术学”、“戏剧学”、“影视学”的“名”下。

由此可见,“艺术学理论”虽有其“名”,但更重要的是“循名责实”的“实”是什么?“实”如果可以“游离”到其它学科,不具有“唯一”性的明确,就必然使“艺术学理论”作为独立的学科研究范畴难以成立。以致有论者以“模糊性”一语而蔽之,如此一来,“艺术学理论”的“名”就很容易陷入一个似有还无,似无又有的状态。

作为学术研究,那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从“名”的逻辑方面说,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不如“艺术学史论”的“名”更为妥贴一些。所谓“妥贴”,就是此“名”与其“实”的关系可以相安。

二、“艺术学史论”的“实”

有论者认为支撑的二级学科是:艺术史、艺术批评、艺术理论。

回想起最早设立“艺术学”二级学科时候,作为学科支撑的三个方向是:艺术史、艺术原理、艺术美学。

比较一下就知道区别在于“艺术原理”和“艺术批评”、“艺术理论”三个“名”的不同。

艺术原理是艺术的本质研究,如易中天在《艺术:情感与形式》中说:“艺术学,作为一门严密的学科,首先应该给艺术的本质定义做出一个较为精准的解答,从而形成自已的‘第一原理’,进而逻辑地推演出一切艺术现象和审美活动的本质规律。”

虽然易中天先生自己没有在“第一原理”方面做进一步探讨,但他提出“严密的学科”的条件,即对“艺术本质”的“第一原理”必须有所成果是正当的。而一切艺术理论,包括艺术批评,根本上都是对“艺术原理”的运用。从这一点说,最早的“艺术原理”之“名”确有很好的学术研究方向的包容度。

而艺术美学则立足于“艺术”基础上的“美学价值”的思考。至今我们只看到丹纳的《艺术哲学》,是立足于欧洲的艺术实践,是欧洲美术实践基础上的美学思考。

中国艺术完全不同于欧洲艺术,这一点无人怀疑,那么,中国艺术美学当然不等同于丹纳的思考,于是有“艺术美学”的研究必要。

艺术史的“名”,说起来很容易,至今名为“中国艺术史”的著作在出版社书库、书店都有物可睹。但翻开看看,其实是“美术史”、“音乐史”等艺术实践门类“历史”的“集印本”,可见在事实上“艺术史”还是在“掠他人之美”了。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是无法把“美术”、“音乐”、“戏剧”等一级学科内容从“艺术学”中剥离,于是有集中汇编的现象。

对如何展开“艺术史”的“实”的研究,我的看法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艺术史”阶段中处于“领先”地位的“艺术”的分析、归纳;第二个方面是对“艺术史”整体发展中各“领先”地位相互影响、派生的逻辑关系的思考。为便于讨论,现略加申论。

不论哪一个方面的“实”的研究。都要承认“文学”――“诗词、小说、散文”都是“艺术”,事实上,这些也确是“艺术”(这里不牵涉到“学科目录”上的“文学”分类,那是一个有历史渊源,有人为因素的结果,也不是学术讨论的问题)。

从第一个方面说,“艺术”包含有很多不同表现形式的技艺:画、书、唱、弹……也由此分别出“绘画”、“书法”、“音乐”、“舞蹈”等种种不同的艺术实践。“艺术史”不是要把各个历史时段的“美术”、“音乐”……诸实践状况罗列出来,而是寻找出最能代表这一历史时段“艺术成就”的某一项或某两项艺术实践。

更重要的是在这几项具体的艺术实践(此时必然会落实到某一级学科中)中分析归纳出其实践层面之上的“独特性”,因为这种“独特性”既是具体的一级学科的“独特性”,但在整个“艺术史”上看,已具有引领“潮流”的要素,成为艺术史上某一个阶段的“代表”。

艺术史的标准不是要求某艺术为我们今天提供什么,而是要求为它的前代提供了什么新东西。

一个历史阶段中的各门艺术,在技艺上、思想上都不可能齐头并进,总是互有参差,有前有后,是一种“滚动式”的发展,所以,这一方面的研究内容,就在于展现出“滚动式”发展关系中,“领先”地位的艺术是哪一门、哪一项:为它的前代提供了什么新东西。显然,寻求、分析、类比、归纳各历史时段的“新东西”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从第二个方面说,“艺术史”要解决“为什么”会发生上述艺术实践的彼此消长现象。换言之,解决艺术史中各项艺术门类、项目的互相影响、派生的逻辑关系。

有的《中国艺术史》编著者已经认识到要“按艺术自身规律的发展”进行分阶段的论述,他们分期的理由是:

最确切的分期法,应该是远古、三代为艺术的发生期,春秋战国、秦汉为艺术的发展期,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两宋、元为艺术的成熟期,其中的门类艺术先后达到顶峰,明、清为古典艺术的终结期,并孕育着近代艺术。

虽然如此,最后仍然因为:

但我们的读者已习惯于历史博物馆的分期法,为求简明,也为求适应,我们姑且将艺术史分为远古、上古、中古、近古四大时期,然后按朝代分章描述。

由此可见,艺术史的分期最后仍然落实到“通史”的模本才能进行,艺术自身的规律哪里能指望说清楚呢?

其实,艺术分期的研究,最早从外国学者开始,而后带动一批中国学者介入其事。只是这方面研究没有真正进行下去罢了。

如上述,“艺术史”研究必须承认“诗词小说”都是“艺术”,也因此承认历代“诗话”(中国独有的表达艺术思想的文体)是“艺术文献”。

那么,中国艺术史的逻辑演进关系,粗线条的勾勒,应该是:

首先是题材内容必在中国特有的“以血统为纽带嫡长子继承制”的“宗法伦理观念”制约之下,即使是宗教的思想和精神产生后,仍然是在“宗法伦理道德观念”框架下,才能对艺术产生影响。

而最早的宗法思想、宗法意识下的伦理道德观念总是先在“诗艺术”中反映出它的“艺术情趣”、“艺术追求”,后来再扩及到绘画、书法、雕塑等美术的、音乐的表现艺术领域。

唐人传奇、小说的流行,反映的也是当时最早最典型的社会艺术欣赏倾向,但在当时,这些倾向对美术、音乐的艺术情趣没有多少影响。到宋元戏曲和明清通俗小说盛行,加上雕版工艺的条件,美术中的绘画、雕刻在题材、造型上就大受其制约。罗列明清两代的木版画,可以清楚看出,时代越往后,戏剧艺术对美术创作的影响越大。尤其是清代,建筑中的砖雕、石雕、木雕,以及年画、木版插图、中堂,都直接取材于戏剧,并按照戏剧演出的格局加以表现。

另一方面,随着小说传奇、戏剧艺术的出现,也进一步推动了上述宗法意识的传播,更快、更有效地强化、改变了建筑、绘画、雕塑的艺术风格。

在这些不同门类艺术之间的相互影响、促成的关系中,它们之间也渐渐形成了某种共通的东西,这种“共通的东西”,是一种艺术“共性”,也是构成中国不同门类艺术间都具有的某种“纽带”。有了这种“纽带”,就具有了“中国艺术”的“情韵”,就成为“中国艺术”中的“一员”。

这种“纽带”是什么呢?

可以从艺术表现的原则上加以归纳,也可以从艺术鉴赏的要素上加以总结。前者偏于技巧性的分辨,后者偏于精神性的感悟。也都是艺术史要探索的重点。

技巧性的分辨,不是指具体的“技巧”本身,而主要是指“技巧”的属性。譬如说,美术中的绘画和戏剧表演,绘画中的“寓意”表现极常见,以“水墨”、“彩墨”技巧表现“四君子”、“岁寒三友”,以至“八骏”、“耄耋”、“五福捧寿”、“高山流水”……都是“标号”式、“象征”式的艺术手法;相类的则是戏剧中的“脸谱”、“说念唱做打”中的“做打”,也都是“标号”、“象征”的艺术手法。

这两种手法在性质上同类。

精神性的感悟,更可在诗与画中得到相类的归纳。俗云“画中有诗”和“诗中有画”,已经点明了两者有所“共性”。这些“共性”之所以存在,需要进一步深究到中国艺术的思维方式。有论者认为中国艺术着重的是“参与性”,“结果”怎么样倒在其次。而欣赏者观赏艺术,要的也是“参与性”,于是中国艺术就出现重“行为过程”,轻“心理反映”的倾向。看《水浒传》、《三国演义》,都是“行为过程”的描写;看中国画,传统上称作“读画”,当然只有把自已放在“画”的“环境”中,才能完成“读”的过程。

以上都是大而化之的一说,更深入的探讨和验证,还有待未来。

以前笔者曾就艺术自身技艺表现的形式发展加以探讨,提出一个从“工艺”转向“绘”、“刻”,从“工笔”转向“写意”的问题,认为这就是艺术门类“派生”现象。当“绘画”技艺提升,影响力增大,也出现“反哺”的现象:如宋代绘画成就突出,就影响到工艺的发展,花鸟画、山水画都成了“缂丝”的“蓝本”;元之后,连“髹漆”也大受绘画影响了。

这些“派生”、“反哺”的关系确是一种逻辑的关系,它不是随意发生的,而自有它一定的历史必然性。但是,这类逻辑关系的研究局限在“美术”的圈子内。所以我称之为“美术的逻辑发展”,落实到“美术学”中“美术史…‘逻辑关系”研究范畴,和“艺术史”的“逻辑关系”研究有差异。

三、“艺术学”和“应用艺术学研究”

综而言之,学理上“理论”之“名”和“史”之“名”是并列关系,“理论艺术学”之“理论”不能涵盖、包括“艺术史”。所以在“理论艺术学”之下列出“艺术史”,是逻辑之“名不顺”。不若传统上的“艺术史论”基本概念之“名”的“名实相称”。

从学科目录角度说,“艺术学”升为“门”,一级学科的“艺术学”可以仍旧是“艺术学”支撑的二级学科,如上述,可以是“艺术史研究”、“艺术理论研究”、“应用艺术学研究”。

个人认为这符合“艺术学”和“艺术”现实的对应关系。

“艺术学”的研究对象是“艺术”,“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社会活动,可见“艺术学”研究对象的体量极为丰富。

但是,艺术的体量不论有多大、多丰富,都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属于满足人类的“精神生活”的欣赏为主的“艺术”,如诗、画、雕刻、书法、音乐、戏剧、影视;另一类属于满足人类“物质生活”,并且旨在提升人的生活品质的“艺术”,这就是“设计艺术”。如果把前者的整体研究归之为“艺术史”和“艺术理论”范畴,那么后者就可以相对地称之为“应用艺术学研究”。

“应用艺术学研究”的范畴包括“设计艺术”和“艺术产业”的整体研究。以“设计艺术”为例,过去的20世纪是公认的“设计时代”,这个时代的众多设计是伴随、顺应着材料科学及加工技术的发展而诞生的,同时也造就、反映了社会不同消费人群的生活需求、生活理念,这些需求、理念的“外化”是“艺术欣赏倾向”。

同时,资本的介入也产生正反相悖的效应。正向的效应是推动了设计艺术涉及的生活领域更广更细致;悖向的效应是引发了人自身更多的贪欲,使“艺术设计”的“提升普通人生活品质”目标“异化”。

所以,“应用艺术研究”不以具体的单项的“产品设计”、“景观设计”为研究重点,重点是剖析“艺术设计”历史、社会的“横断面”,进行“一叶知秋”的研究。它的意义在于提示和警醒“设计艺术”及“资本运作”中的自我反省。

显然,这是一个难度颇大的待开发领域。

“艺术产业”是另一个有难度待开发领域。

“艺术产业”本身并不是“艺术”,是以“艺术”为主体的“产业”运作。它牵涉到“作者”、“艺术(不论是美术、音乐,或戏剧、影视、小说、诗歌,等等)”和“市场”三个方面的协调。毋庸置疑,其出发点和归结点都是“市场”。目前中国的“艺术产业”亟待开发,已有的“艺术产业”现状不能令人满意。和国外发达国家“艺术产业”相比,距离甚大,这也说明了“艺术产业”在研究方面的紧迫性。

综上述,“应用艺术研究”就因为它自身的容量极大,渗入到社会的“衣食住行用”的各层面;也因为社会发展的现实状态,而显出需要的迫切性超过上述任何一项“理论研究”;更因为这种整合性研究已非“设计学”本身能容纳,它须借助更多的学科知识和方法,进行跨学科的分析归纳研究,从“社会”、“人”的大艺术欣赏背景开始,归结到“社会”、“人”的艺术价值取向的评判,争取起到增加“利导”,减少“误导”的社会效应。也因此应该在“艺术史”、“艺术理论”之外,独立成为一门二级学科。

当然,不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艺术学学科目录如何修定,艺术本身不会停滞不动。俗云“生活是长青的”,艺术实践也是“长青”的,它不会依照人为的“目录修定”去塑造自己的形象,只会用自己的发展实践去检验“目录”的得失。

参考文献:

[1]刘道广,艺术学:莫后退[J],艺术百家,2007,(01):102―105,

篇(2)

美术学是人文科学的组成部分,是一门研究美术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美术历史的演变过程、美术理论及美术批评均是它的主要内容。美术学要研究美术家、美术创作、美术鉴赏、美术活动等美术现象,同时也要研究美术思潮、造型美学、美术史学等。此外,美术学还要研究本身的历史即美术学史,就像哲学要研究哲学史一样。美术学既可以运用自己特有的方法进行研究,也可以借鉴哲学、美学、心理学、社会学、文艺学的方法进行研究,因此对美术学的研究还可以同其他学科的研究结合起来,形成美术学研究的边缘地带或者形成新的交叉学科,例如美术社会学、美术心理学、美术市场学、美术信息学、美术管理学等等。这里,“美术”二字的涵义有时会扩大到书法及摄影等造型艺术领域。通过这一界定,美术学的基本研究对象包括美术史、美术批评与美术理论,构成了对“美术”这一现象的研究,这在我国已经形成美术学的基本框架。

然而遍览欧美各地大学的学科设置,却并不存在一个所谓的“美术学”的概念。至今还没有与“美术学”对应的英文词汇。欧美的美术史研究,且以德国为例分析,强调美术史本身的社会文化意义的派别影响最大。特别是潘诺夫斯基图像学的研究方法成为美术史研究的主流,美术史巨子贡布里希更将图像学的观点进一步推延到人文学科的其他领域等等。在此意义上,美术史实际上是借美术的外壳,承载社会文化的历史内容与含义。设在综合性大学里面的美术史学科,大都拥有独立的系别。如美国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英国的剑桥大学,牛津大学这些知名大学均有美术史研究的专业。另外也有将考古与美术史并置的,如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就有名为“考古与中国艺术史”。美术理论,美术批评学科,常设在综合性大学的哲学系美学专业。当然,也有一批艺术院校有美术理论专业。

总之,国外还没有一个可以能够包含史、论、评含义的美术学概念。同时,也似乎不存在一个学科管理意义上的美术学。在中国古代美术文献中,常常把画评、画史、画论结合在一起进行探讨。例如南齐谢赫的著名批评著作《古画品录》便是这种体例。谢赫在这部著作开头,就对画品即绘画评论做出概括,“夫画品者,盖众画之优劣也”,接着对绘画的功能和作用发表见解:“图绘者,莫不明劝戒,著升沉,千载寂寥,披图可览。”这段话便是他的美术观念和绘画理论的表述。谢赫提出的绘画六法,即品评绘画的六条标准: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这六条标准成为此后绘画批评中的根本原则,也成为我国古代美学理论的重要内容。由此可以看出批评理论和美术作品研究也可以进入史的范畴,中国古代画论常将史和批评融汇其中。

美术批评与美术史、美术理论是三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学科,它们却构成美术学的基本内容。美术批评学可以作为美术学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加以研究,当然在批评学领域,美术批评学也可以作为批评学的一个分支,与文学批评学、音乐批评学等并列。美术批评运用一定的批评方法与原则,对美术作品的形式、语言、题材、内容、思想和风格进行品析、评判,揭示其价值,分析其优劣,或者对美术现象,美术思潮、美术流派、美术活动进行分析评价,揭示其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这种活动就是美术批评或者叫美术评论。美术评论和当前的创作实践活动联系比较紧密,批评家要参与美术活动,及时了解创作动向,推动创作活动的发展,美术批评家有时还可参与策划美术展览,组织创作研讨等活动,因此美术批评也是一项操作性、现实性比较强的活动。而美术批评学则是从理论上总结批评规律,提出批评观念、批评标准和方法,或者总结历史上的批评成果,建立起理论形态的批评学科。

美术史是由美术史家和历史学家或考古学家对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美术作品、美术文献、美术遗迹进行发掘、研究、探讨,客观地揭示美术发展的历史过程和基本规律的科学。中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美术史著作是唐代美术史家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它开创了撰述中国美术史先河。西方美术史学科的建立可以追溯到16世纪意大利画家瓦萨里写作的《大艺术家传》。这部书记录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杰出画家和雕家的生平、活动和创作,为后人研究文艺复兴美术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该书首次出版于1550年。西方艺术史学科的真正建立应以18世纪德国艺术史家温克尔曼出版《古代艺术史》作为标志。这样,中国的《历代名画记》早于瓦萨里约700年,早于温克尔曼约900年。所以,中国美术史的学科建立实际上始于盛唐。

美术理论是对美术问题的理论探讨,通过对绘画、雕塑、建筑、工艺美术及设计艺术作品也可以包括书法及摄影的功能与作用、基本特征、形式、结构、语言、风格及其中的审美规律和思想活动,揭示美术的普遍特点与规律。美术理论在狭义上主要是指美术基本原理,在广义上则可以包括美术美学、美术哲学、美术心理学、美术社会学等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讲美术批评理论也是美术理论的组成部分,但鉴于美术批评理论和美术评论活动相对的独立性,因此美术批评和美术理论常常分成两个相对独立的学科进行探讨。

在对美术史的研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客观地揭示作品的创作年代、材料、作品的题材内容等,但当美术史家对其内容和形式进行探索时,也必然要与用一定的批评方法和艺术观念及价值标准对作品做出评判,而在这一过程中,批评或明或暗地在起作用。固此美术史不可能完全离开美术批评。美术批评还是联系美学、美术理论与美术史、美术作品的桥梁。由此看来,美术批评与美术史、美术理论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三者成为美术学的基本内容。

篇(3)

关键词:艺术学理论;门类艺术;研究对象;研究路径与指向;研究方法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引言:如何对待艺术学理论研究?

2011年6月中旬,由南京艺术学院主办的“第一届全国艺术学青年学者论坛”在艺术学界引起关注,同时国内重要文艺报刊均作了专题报道和评论。其中,特别引起议论的焦点话题是,关于艺术学升格为门类学科之后,如何看待艺术学理论作为一级学科的定位,以及学科所涉及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的问题。为此,我在论坛闭幕式上有过发言,主要是从艺术学理论学科发展方向的宏观角度来谈。现整理成文谈几点认识,以求教于艺术学界的同仁。

众所周知,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定位,首要问题是涉及对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探讨。对此问题的确认,最为直接的触动莫过于是针对培养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以及培养方向的争论。这一话题我在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学研究所成立伊始,招收研究生工作以来就一直提起。我想,这也是我们与其他高校或研究院所共处于承担教学工作和研究工作所无法回避而必须正视的问题。换言之,作为一个学科,艺术学理论研究不能没有自己明确的研究对象与相应的研究方法,也不能没有自己的教学内容,更不能没有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产出。一句话,不能没有自身的教学常态和教学成果。否则,这个学科便难以持久维系,更无法前进。而艺术学理论学科教学内容的特殊性,又最终都体现在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上,即研究什么和怎样研究。所以,我所思考、所谈论的,可以说是从一个教学的具体环节,即从高校或研究院所研究生培养的终端,来反思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的诸多问题。

现在的艺术学理论学科,前身是作为文学门类学科中一级学科,即艺术学下面的二级学科的艺术学。升格为门类学科之后,艺术学理论成为一级学科,其下的二级学科分类,目前艺术学界比较认可的是:1.艺术理论,2.艺术史,3.艺术批评,4.艺术管理。当然,还可以细分下去,但大致可以涵盖在这四个大类学科之中。这四个大类二级学科虽然都很重要,但从学科建设来看,它们之间还是应当有主次之分。比如说,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理论研究之分。像艺术理论、艺术史,就是比较典型的基础理论研究,而艺术批评与艺术管理就属于应用理论研究。这在其他学科序列中也同样存在,如经济学中就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等。话说回来,一门学科的基础理论总是该学科赖以成立的根本所在,也是其应用理论研究的重要依据。由此可见,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大多是以艺术理论、艺术史这样的基础理论作为专业方向或者说是培养方向,这是很好理解的。而无论是艺术理论、艺术史、艺术批评抑或艺术管理,都离不开“艺术”二字,也就是说,无论是哪一个二级学科、哪一个专业方向,艺术学理论都必须冠以艺术作为研究对象,都必须立足于艺术,以艺术为研究领域的问题作为出发点与归宿点,这是没有疑问的。

然而,现在的问题在于,就研究对象而言,艺术又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有艺术一般与门类之分;就研究路径而言,有从一般原理出发研究具体现象与从具体现象研究中抽绎出一般原理之分,用通俗的话说,即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之分;就研究角度而言,有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之分;就研究指向而言,又有举一反三与举三证一之分。那么,艺术学理论学科应该研究什么样的“艺术”问题呢?又应该以怎样的路径、角度和指向研究艺术学理论问题呢?说的具体些,就是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可以有哪些论文的选题?又应当如何去做论文?这是我着重讨论的内容。

一、艺术与艺术门类的关系

在谈论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对象的问题时,有必要先明确艺术与艺术门类的关系。一般说来,“艺术”是广义的称谓,即对各艺术门类给予的抽象总称。目前,我国关于艺术学的学科设置,就是以这个总称来命名的。而在各种艺术中,通常习惯将综合两种或是两种以上的艺术说成是综合艺术,这种方式占有很大的比例。借助综合艺术的概念来说,艺术与艺术门类的关系,其实是有区别,又有联系的。

关于艺术的概念,通常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我想对这个概念不需要费太多的口舌。但从历史上看,我们中国人的艺术概念大多是广义的,不必说中古以前“艺”与“术”的所指①,就从晚清刘熙载的《艺概》与近代黄宾虹、邓实主编的《美术丛书》②来看,我们的“艺术”概念也还是所有的艺术门类的总和。而西方人则把造型艺术视为狭义艺术,把包括音乐、戏剧和舞蹈之类的表演艺术,还有诗歌乃至文学视为广义艺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问题,相对于作为门类艺术总和的广义艺术概念而言,既然造型艺术是狭义艺术,那么,表演艺术又何尝不是另一类“狭义艺术”呢?在这个意义上,甚至诗歌、文学也可以说是一种“狭义艺术”。所以,我们在谈论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对象时,区分艺术的广义与狭义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它们指向的都可以说是各种不同的艺术门类。

这样解说“艺术”与“艺术门类”这两个范畴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对于艺术学理论研究而言是十分重要的。这里有必要再多说几句。关于“艺术”的范畴概念,其实是针对所有艺术门类的抽象。用哲学的术语来讲,“艺术”实际上是指“艺术一般”,是对不同艺术门类所具有的共同性质的指认。这里又有一个概念的细分,是说作为“艺术一般”的“艺术”,是有别于作为所有艺术门类总和的“广义艺术”。这话怎么说呢?我们认为“艺术一般”是从哲学高度对艺术门类的整体观照,而“广义艺术”则是对各种艺术门类的历史罗列。相对的说,艺术门类是“艺术特殊”,是艺术一般现实存在的具体形式。艺术学理论研究中的“艺术”与“艺术门类”(包括美术、音乐、戏剧、戏曲、舞蹈、设计、影视等)之间的关系,如同文学学(又有称“文艺学”)研究中的“文学”与“诗、词、歌、赋、散文、小说”等一样,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为什么要谈论这个问题?因为不管如何争论,有一点是艺术学界的共识,即艺术学理论研究主要偏重思辨③,是对艺术活动一般规律的研究。所以,人们自然会认为,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对象最好是“艺术”(即艺术一般),至少是广义艺术(即对多种艺术门类的综合考察)。这种看法并没有错,但不能绝对化、单一化,甚至唯一化。我们的研究生在做开题报告时,常常因为选择了美术、书法或音乐作为研究对象而受到质疑,说这不是艺术学理论研究,更像是艺术门类的选题。这样的质疑实际上就是将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对象绝对化、单一化了,是对艺术与艺术门类之间的一般与特殊的辩证关系缺少认识的结果。哲学的基本常识告诉我们,一般存在于特殊之中,而特殊是一般的具体反映。没有特殊便没有一般,反之亦然。一般与特殊是相对而言的,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相对于文学,诗成了特殊;相对于风雅颂、离骚、汉乐府、建安古风、唐宋格律诗、近现代白话新诗,诗又成了一般。同样,在人文学科――艺术学――造型艺术学,再细化到绘画,乃至国画……,但凡在纵向范畴链中,每一个层级对上都是特殊,对下都是一般。因此,艺术学理论研究不应该仅仅是以艺术或广义艺术作为对象,而是应该把所有的艺术门类都当作是艺术学理论研究的基础对象。我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艺术学理论研究并不是越抽象、越宽泛就越好,也不是一定要跨越多少艺术门类,这是因为,如果选取具有典型阐释意义的某一个艺术门类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也同样可以讨论具有一般意义的艺术规律问题,那么这并不妨碍它成为艺术学理论研究的好选题。

如上所述,一般总是存在于特殊之中。诚如,艺术学之父、19世纪末德国学者康拉德・费德勒的研究是从绘画入手的,20世纪中期最重要的艺术学学者、法国人保罗・梵乐希则侧重于诗学研究。举证费德勒、梵乐希的研究,绝不意味着我们要照搬照抄西方人的那一套来建立中国艺术学;我们当然要结合中国艺术的特征、考虑中国具体的国情来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学理论研究。我想说的是,借鉴西方艺术学研究,我们会很清楚地看到,一个美术学或者音乐学的研究论文选题,哪怕是一个很小的个案研究,只要它能够指向一般,并对艺术门类有上升的指导和引领作用的,甚至对其他艺术门类活动也有启示或参证的功能,它便具有了一般的意义,便可以视作为艺术学理论研究的具体形态,视之为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课题。因此,有一些艺术学理论研究选题与艺术门类研究选题相吻合是很自然的事情,关键是看其着眼点与结论是否指向一般。既然艺术学理论研究可以用艺术门类的素材为研究对象,那么,这样的研究论文与艺术门类研究论文又区别何在呢?

我们认为,艺术门类研究与艺术学理论研究之间虽然存在着复杂的交叉关系,但其中的区别是可以界定的。总体而言,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对象可以是艺术一般,也可以是艺术特殊,但其研究指向必须是对一般规律的揭示。正像文学学(文艺学)领域可以有抽象的、跨门类文学的文学一般规律的研究论文,也可以有借助于文学门类研究而抽绎出文学一般规律的论文一样,艺术学理论论文无论是以艺术一般还是以艺术门类为对象,其最终都应当指向艺术一般规律的研究,否则,它便不具有理论的普遍意义及其应有的指导价值,便不能被视为艺术学理论论文。而艺术门类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特殊,其研究指向可以是特殊,也可以是一般。一般规律可以包含特殊规律,但特殊规律的揭示却并不一定都上升到了一般,也就是说,艺术门类的研究论文中有许多命题并不需要上升到一般,或者研究者仅仅停留于具体论事的层面而没有上升到一般,这样的研究论文当然只能被列入艺术门类研究的范围之中。如果艺术门类的研究命题能够通过具体的艺术现象考察抽绎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规律,即从特殊上升到一般,那么,这样的研究论文既可以看做是艺术门类研究,也可以视为是艺术学理论研究,学科的发展允许一定的交叉。

二、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路径与指向

在学界有一个基本共识,就是对任何一种理论研究、一种学问乃至一门学科,都认为应该是有特定的指向、依据特定的视角研究现象世界的特定方面,从中发现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抽象提升而形成概念、范畴及其逻辑体系。当我们运用这些已知的规律或范畴去探究未知世界时,它们便成了方法。由此可知,理论研究乃至一门学科的研究方向的确立,其规律、范畴与方法是对同一“智识”的不同认知或不同表述;另一方面所谓研究、学问、学科可以由两种不同的路径来完成,一是自上而下,一是自下而上。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也是如此。很显然,硕士生和博士生的研究方向,以及学位论文的选题也不例外。

如上所述,艺术学理论研究应该从高度抽象的艺术理论(即艺术学原理)出发,运用艺术学所特有的范畴与方法研究具体的艺术现象,解决各艺术门类之间的具体问题,这便是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我相信,艺术学理论也应该像文学学或文艺学那样,有跨越各种艺术门类之上,具有高度抽象的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论文,也热切希望我们的研究生能够做出这样的理论文章。然而,常识告诉我们,艺术的一般规律正是从艺术门类的特殊规律中抽绎出来的。没有一种艺术的一般规律,可以脱离各种艺术门类而存在,因此从艺术门类研究中抽绎出的艺术学理论一般规律,这便是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从学理上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这两种研究路径是相辅相成的,相互间也是不可偏废的。但是,鉴于艺术学理论学科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我们的研究生实际的知识积累与研究能力,我们又不能不对这两种路径作务实的考量。

首先,我们应当认清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它与文学学或文艺学的研究对象有显著的不同。

文学学或文艺学属下的各文学门类(如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虽然同样存在着形式的差异性和规律的特殊性,但它们都是以语言文字作为自己的物质载体和表现手段,应当说,文学学或文艺学研究者作跨门类的、抽象的研究相对方便一些。而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则大不同,不仅美术、设计等造型艺术门类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音乐、舞蹈、影视等表演艺术门类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直至造型艺术门类与表演艺术门类之间更是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对于研究者几乎可以说是隔行如隔山。这给艺术学理论研究进行跨门类的、抽象的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我想,西方的一些艺术学理论学者常常将自己的研究设定在某一领域也是依据其差异而定的,比如有选择造型艺术门类范围,或者说设定在相邻近的几种艺术门类的范围。也许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专家们跨门类跨得太大,难免要说外行话,闹出大笑话。换言之,艺术学理论自上而下的研究选题,不仅需要有抽象思辨能力和对艺术学原理的把握,还需要具备既广阔又深厚的艺术门类研究的积累,二者缺一不可。依此推论,没有对各种艺术门类既深且博的研究,绝无可能做好高度抽象的艺术学理论研究。从现实状况看,我们的大部分研究生,不仅硕士生很难有这样的知识积累,博士生也很少有能这样精通两门或者更多艺术门类专业知识的储备。即便是我们的教师,在这方面的积累又能做到什么样程度呢?

再者来看看艺术学理论这一学科的研究现状,尤其是它在我国的发展,也同样制约着我们采取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

在西方,现代意义的艺术学理论研究虽说是建立于19世纪末,但始终是被当作处于变幻流动的学术研究,没有真正进入到高等教育的常态化教学体系。所以,它可以不断出现新视角、新指向,产生新观点、新方法,却难以像文学学或文艺学等其他学科那样形成精密完备的、具有经典意义与权威性的理论体系。西方艺术学早在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传入我国,但真正全面产生影响,以至在我国学界获得认同却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的事。而且,在我国又有一个特殊现象,就是艺术学学科设立在前,理论研究反而滞后。就是说,我们已经培养出一批又一批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也有一些学者在努力撰写这方面的理论著作,但由于学界至今对艺术学理论的基本理念、基本构架、基本范畴还没有形成较为明确的共识,甚至还在为“什么是艺术学”争论不休,还在为艺术学学科究竟是不是一个“伪命题”存有疑虑,因而学界始终没有能拿出一部普遍认可的艺术学理论教材。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一定要求研究生作自上而下的研究呢?因此,我认为,现阶段的自下而上的艺术学理论研究,绝不仅仅是由于个人能力或整体研究的不足而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可以说,这主要是一种务实的、有利于学科建设的长久之计。

当然,我们不能要求艺术学理论研究者精通每一门艺术,但同时我们也无法相信,一个甚至连某一个艺术门类都不精通的人会成为真正的艺术学理论家。这种说法可能会引起争议,但在这里,我只是就共性而言,就事论事。事实上,倘若研究者不能根植于艺术门类的研究,甚至连研究对象的学术发展状况、学术前沿都不了解,又如何去深入研究,揭示出规律性的问题呢?同样,对各艺术门类都只知道一点皮毛,不深入了解研究对象,就急于提升上去,描述一般性规律,犹如沙滩上造房,没有不失败的。我们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包括我们教师在内,如果能够扎扎实实地以各种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为基础,从中抽绎出跨越各种艺术门类之上的艺术学理论,逐步形成高度抽象、较为完备的艺术学理论体系,这无疑是对艺术学学科建设极有价值的贡献;也只有学科建设发展到这一阶段,才能有真正属于这个学科的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

三、艺术学理论与美学的区分

说到这里,有必要谈一谈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因为,艺术学理论偏重思辨、指向一般的特征,从表面上看与同样以艺术为研究对象的美学(这里主要是指18世纪末以来又被称为“艺术哲学”的美学概念)很近似,所以人们常常将二者混淆起来。现在有不少采取自上而下研究路径的艺术学研究论文,实际上是不自觉地从美学立场出发的。我在这里不能不加以辨析。

大家知道,艺术学创立之初,是因为其时对艺术做理论研究的任务主要由美学(艺术哲学)承担。然而,美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它来自于对人的感性认识的研究。艺术之美包括形的美、音的美、色彩之美,乃至风格之美,固然也是美学的研究对象,与艺术学理论在研究对象上有一定的交叉重合,但由学科性质所决定,美学对艺术现象的哲学思考是指向人类的一般认识规律的,与艺术学理论对艺术现象的研究指向艺术创造的一般规律大相径庭。由此,也决定了二者的着眼点、思维方法的不同。换句话说,美学(艺术哲学)是从美学本身的观念原则出发评判艺术,它对艺术品的研究方法、所获结论,与其把包括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在内的一切美作为对象,并没有根本的不同;美学的任务,是要揭示人类感性认识的基本规律,揭示作为人类认识“初级阶段”或“低级形式”的审美活动,有怎样的独立价值、特殊意义,以及如何发展与完善人类的感性认识。这种以艺术作为典型性对象自上而下的美学研究,对于以往偏重理性认识进行研究的哲学,当然是极为重要的补充,但对于艺术领域涉及的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来说,却显得有点不着边际,难免有隔靴搔痒之弊。美学家可以不精通艺术门类,艺术家也可以不懂美学(艺术哲学)。正因为如此,艺术学应运而生便有了自己的存在空间。

进言之,与美学(艺术哲学)不同,艺术学理论的研究不论是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其指向必须是包括艺术起源、艺术本质、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发展规律等等在内的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换言之,艺术学理论不仅以艺术作为研究对象与出发点,更把艺术作为自己研究的终极指向。费德勒曾经严辞批评美学对艺术的研究只是抓住了艺术表层的、部分的附加属性,而无法深入研究艺术活动内层的本质,这样的研究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是有害的。因此,他在创建现代形式的艺术学的同时,努力与美学划清界限、分道扬镳。用日本学者黑田鹏信的话说:“美学,把美做对象,是最稳妥的事。倘使把艺术当作对象,还是艺术学来得妥当。”④由此可见,美学(艺术哲学)理论体系再高深、再抽象、再完备,也不是今天的艺术学理论应该直接拿来作为自上而下研究的逻辑起点的。如果我们仍以美学(艺术哲学)的立场来讨论艺术学,那只能是走回老路,扼杀艺术学。

了解这段历史,认清艺术学与美学(艺术哲学)关系的目的性,是要提醒我们的研究生不要把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论文写成纯粹的美学文章。艺术学理论研究偏重思辨、指向一般,唯有深刻的理论抽象与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揭示,艺术学理论才有可能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产生启发、引领的作用;但它的抽象上升是有特定的范围的,也就是说,艺术学理论研究只能抽象上升到艺术一般,而不需要像美学(艺术哲学)那样指向认识一般。由此,我想概括出以下几点艺术学理论研究应有的特征:

1.艺术学理论论文应立足于艺术本身并且以艺术活动为终极指向,而不是泛泛地立足于哲学,并且以哲学认识为终极指向;研究对象不是以艺术为典型的感性认识,而是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本身。

2.艺术学理论论文选题应侧重研究艺术创造者与艺术活动之间的关系,研究艺术创造者如何从事艺术创造,其基本问题是艺术创造者与艺术对象之间、与艺术创造之间的关系。

3.艺术学理论论文主要是考察具体的艺术活动,从各种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中总结抽绎而来,所要揭示的应是艺术活动内在规律,或者艺术创造者观照现实、从事艺术创造的一般规律,而不是从一般美学原则演绎而来,以主观性原则对艺术现象作一般的价值判断。

4.艺术学理论研究中的艺术主体可以是艺术接受者,但更主要指向艺术家,艺术创造可以涉及艺术审美,但主要指向艺术品的创造、传播过程。

5.艺术学理论论文的研究结论,不应是给艺术家一些何为美与不美或者如何判别美与不美的抽象原则,而是必须对艺术家及其创作行为具有直接的引领作用。可以说,是艺术家迫切需要的,对艺术活动有指导、引领意义的研究命题,就是艺术学理论论文的好选题。

如此说来,对于艺术学理论研究并不意味着我们绝对排斥借鉴美学的一些理论来研究艺术学。为什么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各种学科的观点或方法来研究艺术现象,却独独不能借鉴美学的观点或方法呢?当然不是。艺术学研究可以从政治学、历史学、文化学、社会学等各种学科获取营养和方法,当然也可以从美学中获取营养和方法。我们反对的是,不知道艺术学与美学的分工,直接以美学原理来研究艺术,甚至以美学取代艺术学,以为这就是艺术学理论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结果一脚踩空,得出一些大而无当的结论。

四、艺术学理论研究视角的广度与深度

以上是从艺术学理论学科中的一般艺术理论研究与艺术门类研究的关系,从艺术学理论研究与美学(艺术哲学)研究的关系,谈论了我对艺术学理论研究论文选题的总体看法。接下来,我想谈一谈艺术学理论研究的广度与深度及其相互关系的问题,这也是与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密切相关的问题。

与其他学科一样,艺术学理论研究大致有两种视角,一是广度;一是深度。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广度与深度各自都可以有多方面、多层次的理解。所谓广度,是衡量涉猎艺术门类或多或寡、运用方法或综合或单一、研究结论或普适或专门的维度。所谓深度,则是衡量我们的研究无论抽象提升,还是深入挖掘,所能达到的透彻程度的一个维度。相对而言,广度是一种横向的研究视角,而深度则是一种纵向的研究视角。这两种视角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例如,我们可以借鉴、运用多种其他学科的范畴或方法来考察某一艺术现象。从跨学科的开阔视野或方法的综合运用来看,这样的研究是有广度的。如果做得好,有助于人们全面认识、深入理解这一艺术现象,那么,这种研究的广度也同时具有深度的体现。但如果对所运用的各种范畴或方法缺少深刻的理解,对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缺少深层次把握,这样的研究必然是杂芜零碎的,既没有深度,也不见广度。同样,我们可以用一种范畴或方法来考察多种艺术门类,从涉猎的范围来看,这样的研究是有广度的;如果做得好,有助于人们从多种艺术现象中认识艺术一般规律,它又体现出另一种深度。但如果不精通所涉猎的多种艺术门类,对它们的共同艺术规律缺少把握与抽绎能力,这样的研究又只能是生搬硬套的,同样是既没有深度、也没有广度。此外,从揭示某一艺术现象所隐含的艺术规律中作举一反三的研究,也可视为既有深度又有广度;同样,从综合考察多种艺术现象所共有的艺术规律中作举三证一的研究,也是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但如果举一而不能反三,其深度必然大打折扣;举三而无法证一,其广度也会受到质疑。由此可见,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广度与深度,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

在这里,我想侧重谈谈艺术的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的关系。从目前本学科研究状况看,艺术学理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基于“艺术自律”的认识,将艺术视为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艺术家特有的精神活动,侧重于艺术形式、艺术活动自身规律的内部研究;这样的研究被称为艺术形式分析。一是基于艺术是人类精神活动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的认识,认为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始终处于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学术、宗教、风俗乃至技术的全面包围与直接影响之中,努力揭示社会文化与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必然联系;这样的外部研究被称为艺术文化学。据此来说,无论艺术形式分析(内部研究)还是艺术文化学(外部研究),这两类论文选题也都属于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范畴,都是我们需要和欢迎的。至于艺术形式分析大多表现为对深度的追求,艺术文化学大多体现出研究的广度,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而错误认为,艺术形式分析方面的论文只应追求深度而无须考虑广度,或者艺术文化学方面的论文只需追求广度而可以不考虑深度,那样做,我们不可能有真正的深度或广度。

如前所述,在艺术学理论研究中,深度与广度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作为关于艺术的内部研究,艺术形式分析既可以侧重研究艺术一般,也可以重点考察艺术特殊;既可以从艺术一般出发而指向艺术特殊,也可以从艺术特殊出发而指向艺术一般。可见,它的广度,可以表现为对多种门类艺术中存在的共性形式因素的综合考察与比较研究,也可以是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某一艺术门类的某种形式的考察,甚至还可以表现为某一艺术门类某种形式的研究结论具有较为广阔的艺术学意义。假设这样的研究只限定在某一门类艺术的某种形式,只会运用某一种方法作就事论事的研究,获得的结论也仅仅局限于此而不具有艺术一般的意义,那么,它既没有广度,也不可能有艺术学理论意义上的深度。如果说它有价值,充其量也只是艺术门类研究的价值。反过来看,假设艺术形式分析虽然横跨几种艺术门类,但考察的形式因素并不真正具有跨艺术门类的共性;运用的研究方法虽然种类繁多,但研究者并没有理解这些方法各自的功能、适用范围以及它们之间的互补性;获得的结论虽然抽象、具有一般意义,但超出艺术之外而指向其他学科,那么,虽然表面上看它有广度,但不可能有艺术学理论意义上的深度,因而这种广度也是虚假的。

作为关于艺术的外部研究,艺术文化学同样必须是广度与深度的统一。其深度的体现,主要是研究者能够深刻把握与透彻阐发社会文化(包括政治、经济、学术、宗教、习俗乃至技术)对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影响作用。实际上,在社会文化诸因素和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之间,存在着各种层面的联系与种种发生作用的中介环节。假设这类研究不能揭示出其间真正的联系,做实中介环节,也就是说,如果艺术文化学研究缺少深度,便会造成两张皮的现象,其广度只能是虚假的。假设这类研究虽然揭示出社会文化诸因素和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联系与种种中介环节,但只停留于表面,而未能深入到艺术形式内部考察社会文化因素如何影响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或者所得的结论不是指向艺术,而是指向社会文化,那么,它既不见深度,也不具有艺术学理论意义的广度。

进言之,艺术形式分析如果真正做到了研究深度与广度的统一,常常会类似于艺术文化学研究。同样,如果艺术文化学研究真正能够深入,又常常与艺术形式分析有相似之处。换言之,艺术形式分析与艺术文化学这两种研究仅仅是各有侧重,而不应该绝对的对立起来。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认为,艺术形式分析如果能够有效地引入艺术文化学的一些观点与方法,便获得了研究的广度;艺术文化学如果能够有效地进入艺术形式分析的层面,便获得了研究的深度――这两种情况都是我们乐于见到的。

五、关于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论文选题的基本意见

综上所述,在对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思考基础上,我想再来谈谈对本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基本意见,这是本文探讨问题的具体落实,也是我们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的根本所在。

首先,我认为,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硕士生和博士生既可以选择艺术一般为对象,也可以从艺术门类中找选题,关键是看如何去研究;只要研究生所作的研究不是陷入艺术门类无法上升,而是从艺术问题、艺术史料、艺术现象中揭示出隐含的带有普遍意义的规律,用以指导艺术活动、促进艺术发展,无论所选择的研究命题和对象在哪一层级上的,都应视为艺术学理论研究范畴,我们教师都应予以鼓励。

其次,在现阶段,应当肯定硕士生和博士生沿循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也正因为如此,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学研究所在总结以往研究生教学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每一位硕士生、博士生应该努力熟知两个以上的艺术门类研究,同时努力至少具有一种艺术门类的实践经验。如果该研究生缺少这些必备的研究条件,必须补修相应的课程。只有精通某种艺术门类,以此为根基,才能通过相邻艺术门类的比较研究逐步做到触类旁通,跳出门类的的局限,揭示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发展中的规律性问题,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打通”。当然,这绝不是仅仅读“艺术概论”所能获得的浮于表面的“打通”,而是深入研究之后的真正的打通。

鉴于艺术与艺术门类的辩证关系,我们可以要求基础好、已具备两门以上艺术知识的研究生做跨艺术门类的艺术学学位论文,但必须防止沦为大而空。同时,对于愿意立足于自己熟悉的艺术门类之中,自下而上、以点带面,抽绎出有价值的一般规律,实事求是,将艺术学学位论深做实,也应该给予支持。这就是说,在研究对象问题上,我希望我们的硕士生和博士生打消顾虑,消除误解,所有广义艺术与狭义艺术、艺术一般与艺术特殊,都可以进入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视野。而判断其是不是艺术学理论论文选题的关键,是看它们的思维指向与方法运用的是不是在力图揭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活动规律。当然,我的这一说法和提倡也多为个人意见,是根据现实状况而提出的,期待大家的讨论。

最后,我想补充谈一下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之下的各类二级学科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我们硕士生和博士生所选择的不同研究方向之间的关系。它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也有直接的影响。

我们知道,在艺术学理论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中,艺术理论侧重研究艺术本质、艺术起源、艺术分类、艺术活动(包括艺术创作和艺术形式)的基本范畴或基本规律等等。艺术史侧重研究作为历史现象的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可以包括中国的、外国的、古代的、现代的,又可切块为艺术通史、艺术断代史、艺术思想史、艺术风格史、艺术类型史、艺术接受史、艺术传播史、地域艺术史、民间艺术史、艺术考古等等。这是两门最主要的艺术学基础理论学科,也是目前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主要选择的研究方向。作为应用理论研究,艺术批评、艺术管理也可以涉及多方面领域,包括古代的、现代的,研究领域所涉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在史与论、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之间,我们不能只注意专业方向之间的差异性,而忽略它们的相互关系。否则,将它们孤立对待,只能作茧自缚,致使研究思路受到很多限制。再进一步说,如果我们仅着眼于二级学科之间的差别性,这些专业方向看起来很细碎、很繁杂,但实际上,它们是密切联系的,是我们研究同一艺术问题的不同观照侧面。同样以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为对象,艺术理论侧重于观念体系、范畴体系、方法论体系的研究,虽然比较抽象,但却是靠艺术史研究支撑的,是从艺术史研究中抽绎出来的。艺术史侧重于对已经发生的历史现象的研究,从中揭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发展规律,这样的研究显然也离不开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支持。而艺术批评、艺术管理作为直接干预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的研究,更是以艺术理论与艺术史的把握为根据的。因此,一方面,我们应该依据对艺术学理论研究与艺术门类研究的关系的认识,从总体上把握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命题的性质,确保其属于艺术学研究界域;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认清艺术学理论各专业方向的各自侧重及其相互关系,使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既有明晰的专业方向的指向性,又不至于割裂地看问题,而能综合运用艺术学理论各二级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展开史论结合、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结合的研究。

关于艺术史研究,有必要多说两句。现今西方的艺术史研究,大多放在历史学的门下。研究的对象主要是造型艺术史,除绘画外,建筑、雕塑和陶瓷等工艺美术及其他造型艺术都包括了。这相当于我国在美术与建筑、设计分家之前的美术史范畴。我们可以把它称为狭义的艺术史。前面我已经提到,造型艺术史之外,包括音乐史、舞蹈史、影视艺术史在内的表演艺术史研究,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狭义的艺术史呢?西方的艺术史似乎不包括它们;我国现在设置在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中的二级学科艺术史,与西方现存的艺术史最大的不同,是不仅将造型艺术作为研究的对象,也把音乐、戏剧戏曲、电影电视等作为研究对象。概括来说,视觉艺术史、听觉艺术史、表演艺术史都涵盖了,我们可以称之为广义的艺术史。

我们如果注意到艺术史研究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就应该根据研究者的学术背景的不同,对其研究范围的广、狭采取包容的态度。要一位艺术学理论学者什么门类艺术都懂才能做研究,无异于天方夜谭。但是,我们可以要求研究者能够将一般落实到特殊、在特殊中抽取出一般,能够将研究的广度与深度统一起来,将外部研究与内部研究融汇起来,将史、论研究结合起来。那么,什么样的命题才是艺术史的研究对象而有别于常见的门类艺术史的研究对象呢?我提出如下几点仅供参考:

1.以艺术门类的历史素材为研究对象,但研究宗旨是讨论艺术本质、艺术分类、艺术起源、艺术形式的发生与演变等问题。

2.以两个和数个艺术门类的历史素材为研究对象,研究宗旨是讨论它们之间共同的规律性问题。

3.以历史上重大艺术现象为研究对象,而这些艺术现象并非局限于某一艺术门类,而是多种艺术门类共有的表现,研究宗旨是讨论它们之间共同的规律性问题。

4.以历史上某门类艺术的艺术现象、艺术作品、艺术家为研究对象,运用社会学、历史学、伦理学、人类学、文化学、语言学、图像学、经济学、政治学、考古学、民俗学、宗教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抽绎出其中与其他艺术门类具有共性的规律。

5.以历史上某一艺术流派、团体或艺术家为研究对象,讨论其与社会之间产生的多种相互影响,揭示其艺术思想、风格、传播等在社会历史中的发展规律。

6.以上诸种研究的交叉研究。

总之,不论是从两种或数种门类艺术素材出发,还是从一种门类艺术的素材出发,艺术史的研究,在总体上表现为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它可以做微观的研究,但必须回到宏观的宗旨上来;它可以深入地剖析研究对象,但必须揭示某个具有共性的艺术规律问题。从一般到特殊,再从特殊回到一般。在这里,我要再次强调的是,艺术学理论研究必须从特殊上升到一般,上升到“艺术一般”。如果我们的研究仅仅满足于从特殊到特殊,仅仅在某个自己熟悉的艺术门类中兜圈子,不去思考或者没有能力从自己的特殊研究中抽绎出艺术一般规律,我们就无法真正建构起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框架,而只能永远停留在艺术门类研究的层面上,这同样是对艺术学理论学科的扼杀。

六、结语

当下,艺术学理论界存在着一种普遍的现象,即有些作者已经写出了由下而上,以艺术门类素材为研究对象,上升到揭示艺术一般规律的论文,却不知道自己在做艺术学理论的研究。我们可以把这样的研究称之为“不自觉”的艺术学理论研究。这种现象并不为怪,就连西方艺术史(狭义的艺术史)研究中也有许多这样的论文和论著,甚至某一研究流派。我们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学研究所从成立伊始,就一直关注这一现象问题,曾经向东南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上海大学等单位的研究生院(处),征集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目录,刊登于《艺术学研究》上,用“不自觉”的研究可以囊括其中一部分学位论文。但其中也有不少论文还停留在艺术门类的“特殊”研究层面上,并未上升到“艺术一般”。这是历史,无须回避。我们在长期的教学中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存在,我称此种现象是从不自觉到自觉,逐步形成艺术学理论研究界域的必然发展过程。

篇(4)

为了比较深入地讨论有关艺术考古学科教育的问题,笔者首先厘清一些概念,以便以后的讨论在这些概念的基础上得以展开。这些概念,与常见的、书本教材的表达,有相同处,也有不同处,不同之处提供了一些笔者的思考。

(一)关于考古学与艺术考古学考古学是西方传进的一门先进的人文社会学科,其不同于文献史学,也不同于具有中国传统的金石学——文物学。但是,考古学又和文献史学、文物学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时至今日,无论哪个国家或地区,研究历史科学,尤其是中古史以前的历史科学,如果离开了考古学,就会有严重的缺憾。与之相仿,研究文物学,尤其是研究大致相当于中国宋代以前的文物学,离开了考古学也是万万不能的。考古学以田野操作作为其基本的学术特征,简而言之,就是考古学探讨的问题出自于田野,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实践于田野。这里所谓的问题,就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本样式,包括了存在的环境,维持人类生命及社会的基本方式,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当然是物化的表达),也包括了人对愉悦感的获得。现在,在这里讨论一下“愉悦感的获得和肯定”问题。个体的人乃至组成为社会的人群,受大自然环境的基本掌控,会感觉到生存空间的逼仄。个体的人和组成社会的人群,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所限制,会感到自己常常处于无能为力的状态。挑战这种逼仄和无能为力的状态,人类是需要思想、梦想和幻想的。在人类的思想、梦想和幻想的范畴之内,既有对大自然、客观环境的琢磨和开发,也有对自身能力的训练和提高(包括对他人和不同人群的能力的借鉴、学习和模仿)。此外,这些思想、梦想和幻想就要给予人们以憧憬、舒适感,以及对于未来充满希望(当然这种希望,首先建立在对自己能力的肯定上)。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使人们获得一定的物质剩余和时间闲余的时候,人们要把这种“美”、舒适的感觉物化,这就是艺术与审美的起源。当人们需要了解人类适应环境、顺从环境、挑战环境、破坏环境又被环境所惩罚的历程时,人们离不开环境考古学。当人们了解自身的创造能力,以及由这些创造能力反过来为社会创造物质,生活条件改观,人们生活状态的多样化,又感觉到生产、生活资料总是不够丰富时,人们自然会应用一般考古学来了解这一历史。与人们对于环境考古学、一般考古学需求相仿佛,人们对“美”的历程(认知美、创造美)的探究,当然就需要艺术考古学。所以,社会上极少数人专门从事的考古学,实际上距离全体人类的历史、生命史、生活史、审美史是密合无缝的,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教育事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会认可这一点。

(二)关于艺术史与艺术考古艺术的起源,是和人类有闲余时间思考舒适感即最初美感的物化同步开始。这种物化,不仅仅是通过画面,如在泥板泥地上以及洞穴石壁上的刻划,不仅仅是做出三维造型,如泥塑、陶塑、石雕、木雕等。其实更重要的是对人身本体的各种认可,包括对异性的欣赏、对老人的尊重、对婴孩的抚爱、对少年的引导教育;包括纹身、发饰、穿鼻、穿耳;包括运用发声器官而产生歌唱和诗吟,也包括用躯干、五官、肢体语言发展出的舞蹈。对人身和人群这种美的寄托,可能还要早于利用自然材料的外化的表现。所以,艺术史的开端几乎和人类社会的开端一样古老,人们在肯定了生命和肯定了对生命的维持之后,任何舒适感都有可能导致艺术的产生。所以,虽然个体生命会表达个体性的美感的外化显现,但社会性人类艺术的产生并不主要是一种个体的行为,而是一种基于个体的群体的必然,由个体向群体的聚会和飞跃更为重要。人们定居以后,对摆脱自然的掌控、创作出丰富的物质生活等方面的能力日益加强,其发展频率日益加快。同样对于艺术来说,它们的品类、样式、品种、材料、技法的发展与演进,也大抵如此。今天,考古学的收获可以说明这一切。正如人们获得近现代生活以后,很少或很难具体考虑人们从野生动物般生活状态时摆脱出来的那一刻,即真正成为人的那一刻,无论是环境、自身、技术获得与创造,极少去回溯、考虑这一初期或早期的问题。同样,在近现代艺术品类纷繁、光怪陆离、充满激情的表达下,人们也很难去考虑艺术起源的“端点”的问题,如品类、样式、品种、材料、技法的发端。这当然是艺术史的问题,在分门别类的艺术上,又可以区分为美术史(还可以细分水墨画史、油画史、版画史、水彩画史、漫画史等)、设计史、工艺美术史、音乐舞蹈史、综合艺术史。应用考古学的方法,考虑艺术的端点问题以及艺术的早期发展问题,这就是艺术考古学所要解决、解释的端点和早期的问题。正如人们对待新石器时代以后,文字文献产生之后,例如,中国对于从三代直到隋唐五代,虽然文献记载日益详尽,可是考古学还是发挥着重要作用,发现、说明、解读甚至参与重建某个历史的片段。同样,尽管艺术史在发展成熟的过程中,文献记录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仍然需要考古学的发现、说明、解读,这就是艺术考古学所要解决、解释的关于艺术发展的问题,事关品类、样式、品种、材料、技法。当现当代艺术不断甚至急切地向历史、向传统汲取营养,重新评价、批判、认识传统,以传统为一种参照以冷静地认识现当代艺术,考古学就是不可缺失的手段。

(三)关于艺术教育人们对生活技能、生产技能的获得,是需要靠教育的。广义的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学校教育范畴之外的。例如,大人对孩童的诱导、模仿、各种教诲,在自然环境当中的趋利避害,人群当中的互相帮助,正确与人相处,包括异性间相处、同辈间相处、异辈间相处的方式和能力,一般来说,这些是非学校教育,每个人几乎不可避免地要经受这些教育。艺术教育有相近的地方,也就是对基本美丑的辨别,对自己的舒适感的肯定以及对人群总体的舒适感到美感的尊重肯定,这一系列的行为都需要进行诱导和触发,这些教育一般也可以是非学校教育获得的。一些观点认为,人们的艺术是不需要教育的,是先天就能获得的,这种说法起码在后来就不尽准确了;也有认为艺术教育只能是依靠学校教育,这当然也是不完整的认识。艺术教育大致可以分为几个方面:第一,基本审美的教育,对美的认识和肯定。第二,基本的技术教育。歌唱、舞蹈、绘画、雕塑、设计等,都需要一些基本的训练。第三,高等的教育及再教育。到了第三个阶段,大致是为了造就专门的艺术人才或者称为专门的艺术家的,如音乐家、画家、雕塑家、设计家等。至于不主要依靠学校培养的艺术天才、天籁之音等,实际上是把教育的第二、第三阶段隐形化了,这个阶段他们摆脱了学校的外在形式,但是这一阶段本身是跨越不过去的。陕北的信天游的老歌王、不识字的“白狼”柴根,讲述过他多少次在山峁上、沟壑间一遍又一遍地反复大声吼唱;津巴布韦地区的非洲石雕、木雕艺人,最有成就者,总是在精益求精,并且以对手的作品作为参照,以提高自己超越对手,这些都是上述第二、第三阶段隐形化的实例。所以,把艺术教育定位于一个广义的艺术教育,就是有一个由低级向高级升华的过程。我国既然有了艺术院校或艺术系科,有了成规模的学校、课堂、教材书本化的艺术教育,自然应当非常珍视这种条件,以造就现代艺术家。可是,往往是事与愿违,学校里往往难以创造出真正的艺术家和大师,其间的问题很多。有一般教育的问题(和非艺术广大院校的教育的问题同在),也有专门教育的一些问题,但这些不是本文所关心的问题。本文旨在讨论艺术教育的作用时,着重讨论艺术考古对艺术教育某些纠偏的意义和价值。

二、艺术考古教育探究

艺术考古教育,是个相当宽泛的问题,包括针对教育的对象,针对教育的需求和目的,这里分成几个主要层次、几个主要侧面进行讨论。

(一)一般层次对于艺术教育,存在有中专水平、大学本科水平的一般艺术教育层次,艺术考古教育应当介入这个层次。艺术考古学可以考虑专门的本科教育,进行比较系统的考古学、艺术考古学、艺术史学的教学与训练。培养的毕业生,为将来进入研究生教育阶段做准备,也可以向文博考古研究、展示、保管单位提供人才,也可以向社会提供需要。作为非艺术考古学、艺术史学的艺术学科,应当把艺术考古学作为基础课、必修课之一,这门课程不必占用很长时间。其主要任务是解释清楚审美的起源,艺术的起源,一般艺术史与考古学的关系,解说艺术考古的最基本原理,介绍中外艺术考古的已有成就,使艺术学科的学生初步感觉到艺术考古训练的必要。

(二)中高级层次所谓中高级层次的艺术教育,一般是指硕士、博士阶段,艺术考古的介入应当带有一定的科研成分。对于专修艺术考古学、艺术史学的硕士生、博士生,要求更加专业一些。例如,对艺术起源的研究,人类起源和艺术起源的关系,早期艺术与人们定居的关系,以青铜器为代表的技术变革之后艺术的发展问题。其中,艺术的起源的最早阶段其共性是远远大于个性的,人类定居之后,造成了人类艺术气质的分离、变异,要深究其时代和原因,要深究艺术本身与非艺术的因素。不言而喻,就物质遗存来看,艺术考古学所面对的主要对象即考古学的收获,以美术品占绝大多数。其中,首先有平面的和立体的表现;其次,可以分析出来设计的表现(包括工艺设计和艺术设计),间接可以涉及早期的音乐、舞蹈、诗歌等其他艺术门类。因此,应当探讨各个艺术门类在考古学当中所反映的权重的差异,以及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深入了解各种艺术门类其发展时的或迅速或迟缓的表现,以及深究其原因。现在人们已经比较容易地区分,从人类定居时开始,西亚北非地区、中亚地区、欧洲南部、欧洲中部、欧洲西部,东亚等有关地区之间的艺术的差异。除了以上讲到过的艺术表现的差异之外,艺术考古学还要关注材料、技法以及造型偏好的差异,关注有关艺术与艺术之外的因素。

(三)为现代艺术教育服务在几乎任何艺术门类往往都有这样的现象,人们对艺术创作“规律”尚未有掌握时,其艺术创作的原始冲动就越强大,作品品格成为唯一、成为典范、成为不可逾越的巅峰。反之,人们对艺术创作规律掌握的越加透彻,其艺术创作的原始冲动就越加被束缚,作品不可避免地品格低下,中规中矩的艺术作品往往也是最为平庸的艺术作品。恐怕不会有人拒绝从艺术考古教育当中摄取古老艺术创作当中的原动力、原始冲动与创造力。艺术考古学关注艺术家所用材料,艺术材料学在走过了漫长的历程以后,会反向关注其原始、早期状态。材料的选择使用,会对艺术作品产生重要的影响。以石器时代、青铜时代为例,甚至产生过决定性的影响,而这两个时代艺术材料的探讨,舍弃考古学是无法进行的。艺术的历史以美术史为例,说到底,不过是写实主义与写意主义的理论与技法的纠结互动前进的历史,这一点从考古学所提供的材料上看是非常清晰的。早期的人们为了表现美,同时在向着具象和非具象两条道路在努力奋斗,伊比鲁尼亚、米诺斯、红山、马家窑、两河、埃及、黑非洲地区的早期艺术都证明了这一点。在西亚、北非、欧洲地区,写实主义主要是和环境地貌学、建筑学、生物学、体质人类学相结合,表达的写实主义情趣,即逼真性与人文内涵的结合。在东方,主要以中国艺术为代表,由于意念性和理念性的趋同、至上与笼罩,表达了写意的充分发展。从早期的同途而殊往,发展到近现在的可能的殊途同归,艺术考古学不仅给予了实例和实证,表达各期和各地的技法表现,而且应当指出其深刻的原因,摸索其规律,服务于未来的艺术发展。现在的艺术批评,包括美术批评,尤其在中国,常常呈现出一种无根基的漂浮、浮躁的趋向,趋于玄学的趋向。艺术考古学可以提供一些历史的、基本的参照物,于是当代艺术可以和传统艺术得以比较,个性化的作品可以和群体的无意识艺术倾向相比较,中外的某些作品可以在考古学指出的时间带上相比较。对当代特定的区域,如中国,总体艺术发展水平的评价离不开艺术考古所提供的基础、所提供的路径、所提供的相对比的标本。这样的批评,由实证出发才有可能达到哲学的高度。艺术考古学经过数以万年计的排队和爬梳,经过千余年以来有了专门的艺术家队伍的创作实践,以及艺术史家的梳理和爬梳,找出一定的艺术发展规律并以此建立艺术发展坐标系,这样有助于对人类未来艺术的预测。

(四)艺术的终极目的与艺术考古艺术的终极目的问题是一个重大的问题,牵涉人类为什么有了艺术而艺术的终极目的又是为了什么。人类把艺术看作是具有人类自身的和人类社会的基本属性之后,便可知道艺术考古学的教育是一个须臾不可缺失的部分了。艺术的诞生是由人们的自我愉悦开始,艺术的终极目的应当是促使人类的圆满达到可能的极致。简而言之,艺术的终极目的就是人类社会在艺术层面上的真善美的全面实现。从这种认识出发,人们看到了自有人类社会以来,直到现当代的太多的假恶丑,甚至在某些方面有愈加堕落卑劣的趋向。如果说在上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中华民族的存亡危机日益加深的时刻,有真正的艺术家提出“艺术救国”的口号,我们这代人听到还带着一种不解的振奋的话,那么现当代的人们对于以艺术、以真善美来救世,恐怕就会有一种切肤的认同的感觉了。艺术品和艺术家本身有真、善、美和并非真、善、美的区别,如果当代人不能够悉数说清楚此间的区分的话,那么艺术考古却能够比较客观的、以从历史回顾的角度,叙述人类以真、善、美对抗假、恶、丑的艺术历程。由此说来,认识艺术的终极意义和终极目的,阐述艺术的终极意义和终极目的,极需要艺术考古学的有力支撑,需要艺术考古学的认真培训。

三、艺术考古课程设计问题

艺术考古应当课程化,在艺术院校尤其需要。各所艺术院校、系科所属地域不同,教学科研特点不同,在设置艺术考古学课程的具体做法上不可能“一刀切”。笔者在这里提供了一种设计,以供参考。

(一)中专、本科阶段以下指的是非艺术考古学、艺术史学专业。开设“艺术考古学”课程,可以将艺术考古学作为美术史学的前半部。在中专和大学本科阶段,要给学生们以考古学和文物学的基本知识,使学生知道如何采集考古学和文物学成果,了解考古学和文物学的基本工作流程,了解考古学和文物学以断代和分类为基本手段的工作方法,课时量控制在16至20课时即可基本完成这一任务。例如,在中文、历史、哲学等人文学科院系的课程中设置一门考古学通史类课程,或在全校范围内由专业教师开设文物赏析类课程,课程内容不必过于精深,旨在为学生打下基本的考古学、文物学、美学基础,提高学生欣赏美、感知美,有关作品中继承和模仿的能力。

(二)硕士研究生阶段区别中外,区别主要地域,进行艺术考古学的重点教育,树立艺术考古学与艺术史的“时间树”概念,开展艺术考古学方法论的探讨。使艺术史“物化”,变为空间环境艺术史、生命体验艺术史、生活创作艺术史。有条件的院校系科可以进行考古工地艺术考古实践,分专题的艺术考古实践(如青铜艺术、陶瓷艺术、画像石艺术、雕塑艺术、绘画艺术等)。尽可能完成认识中外艺术史文献和艺术考古实物的“互证”问题,这方面西方希腊罗马艺术史做出了很好的榜样。应当成为美术史论硕士研究生的必选理论课程,应当推荐成为其他艺术科系的重点选修课程,鼓励产生艺术考古学范畴的硕士生论文。

(三)博士研究生阶段进行有关艺术考古学的专门研究和专题研究,展拓视野,寻找热点,并且与现当代的艺术实践相结合,提供高质量的“艺术考古学”博士论文。从学科的持续发展出发,重点培养年轻的学科带头人,培养各个层次的艺术考古学教员。组织去有关国家和地区,进行艺术考古的交流、调查、访学,引进新鲜理论、技术与器械。

篇(5)

关键词:艺术学;艺术学理论;学科目录;专业目录;比较研究;学科建设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会员会颁布实施《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以下简称“2011学科目录”)。新的学科目录(本文把面向研究生培养的学科目录简称为“学科目录”)在“艺术学”门类下设了5个一级学科,但未设置二级学科,并明确说明:“《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招生和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学士学位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授予。”①

时隔一年半后,201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为“2012专业目录”)。新的专业目录(本文把面向本科生培养的专业目录简称为“专业目录”)在艺术学5个专业类(一级学科)下设33个专业(二级学科)。至此,纷纷争争的新一轮的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已经尘埃落定。按照规定“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本科教育中称为“专业类”)和二级学科(本科专业目录中为“专业”)三级。”②这意味着从国家层面而言,新独立的“艺术学”门类所具有的“合法”目录是:5个一级学科,33个二级学科。

但是,尘埃落定并不意味着存在的问题已经解决,也不意味着“合法”的就是“合理”的,特别是对于新独立的“艺术学”门类而言。但是,尘埃落定却意味着在相当长的时段内,我们已经“无能为力”。学科目录设置管理办法规定:“一级学科的调整每10年进行一次”,“二级学科目录每5年编制一次”③。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专业目录》十年修订一次;基本专业五年调整一次,特设专业每年动态调整。”④尽管如此,鉴于学科、专业目录是引导艺术学门类建设和艺术教育发展的指导性、规范性文件,既涉及严肃的学科范畴和学科逻辑建构的学术问题,也涉及面向社会现实需要搭建艺术人才培养目标体系的系统工程,我们更有必要对学科、专业目录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在未来5或10年的调整时机能够有所进益,使艺术学门类的学科、专业目录日臻合理和完善。为达此目的,系统地比较、分析国内外艺术学门类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状况,认识不同的设置理念和原则,并思考我国艺术学门类学科、专业设置的合理取向,当是一条重要的借鉴途径。

一、美、英、德、俄四国艺术类学科、

专业目录的设置与分析

作为高等教育的规范性指导文件,学科目录及其下属专业的设置,根本的原则理应是既符合学科和学理逻辑又符合国家教育实际和需要。纵观当代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学科目录,各国作为独立学科门类(或称学科群)“艺术”或“艺术学”都有自成体系的学科和专业群(参见表1⑤)。同时,它又是和其他学科门类有着明显的交叉、融合优势的生长学科群。不过,由于艺术教育自身所包含的“艺术技能教育”(术科)与“艺术研究教育”(学科)的天然差异⑥,各国在学科目录中对艺术学科门类名称的概括是不同的,只有德国最理性和客观,并列使用“艺术,艺术学”作为门类名称。但是,各国在一点上又是相同的,即该门类中都包含有艺术技能教育(术科)和艺术研究教育(学科)两类学科、专业,凸显了现代专业艺术教育“学术”与“技术”并重并相互结合的学科教育理念。

分析世界主要国家艺术学学科目录的设置,大致可归为两类设置逻辑和设置状况:一类是以艺术的“种”概念划分为基本根据的、学科数量较多又相互独立的设置格局,突出艺术品种、种类的专才教育。同时,又通过开设“综合”或“其他”学科,为艺术种类融合或艺术与其他学科交叉等新艺术学科、专业的拓展留出发展空间。这种设置格局以美国、英国等国为代表。另一类是以艺术的“类”概念划分为基本根据的、学科数量较少并相对独立的设置格局,突出艺术类型、类别的通才教育。同时,它一般又在学科类别中设有少量的独立专业,或依据传统在个别学科中保持有较多独立专业。这种设置格局以德国、俄罗斯等国为代表。

下面不妨选取美、英、德、俄四个国家的艺术学学科目录为例,做些比较分析。

(一)美国的学科目录最初是由统计高校现实的学科专业状况而产生的,因此不具有指令性职能,但近年来对高校的指导性作用已开始显现。CIP-2000于2002年定稿,划分为38个学科群(相当于“门类”),下设326个学科(相当于“一级学科”)。按学位差别总体上又区分为三大类:一是以学术型学位教育为主的学科群,共13个学科群124个学科。主要是人文、社科、理学、交叉学科等。二是以应用型与专业学位教育为主的学科群,共13个学科群168个学科。主要包括工学、医学、农学、法学、神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建筑学、新闻学等学科。三是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学科群,共12个学科群70个学科。包括军事技术、各种职业技术、家庭科学、休闲健身等学科。为便于比较,我们可以不计它的职业技术教育学科群,这样美国的学科目录(适用于研究生和本科生)就是26个学科群292个学科。

在美国的学科体系中,艺术学属于“应用型与专业学位教育为主”的学科群,下设9个学科(一级学科),52个专业(二级学科)。但它依然包含技术和学术两类学科和专业,并且在学科和专业两级都以设置“综合”和“其他”的方式为交叉和新兴学科、专业留出了发展空间(参见表2)。这是美国学科目录设置的一大亮点。这种亮点还表现为它在学科群中就独立设有“交叉学科”、“文理综合”门类,下设22个一级学科,为业已兴起的新兴、交叉学科和专业开绿灯。与我国艺术学目录的第二个明显不同,就是保留有“工艺、民间艺术与手艺”一级学科及其专业,为传统手工艺术形式的传承和创新提供了教育保障的途径。第三个显著不同是二级学科(专业)的设置显然是根据各一级学科艺术种类的发展和专业实际,采取“种”观念来设置的,专业数量较多,且各一级学科之间显然是“不平衡”的。以“美术”为例,二级学科(专业)并没有被整合为绘画艺术、雕塑艺术等专业,而是按“画种”分设的。第四个特点是设有大量艺术与市场结合的专业,比如“戏剧艺术经营”、“影视制作与出品”、“艺术经营”(实为美术经营)、“音乐商业营销”等,为艺术在现代社会的生存、传播和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此外,美国的“艺术教育”是被归在“教育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特定学科与职业教师教育”中,设有“艺术学教师教育”、“音乐教师教育”专业。在“神学”门类下设有“宗教音乐”的一级和二级学科。“建筑学”是独立的门类,下设有8个一级和二级学科,其中有“建筑环境设计”、“室内设计”、“风景建筑设计”等学科和专业。在“农学与农业经营”门类中有“应用园艺/园艺经营”一级学科,设有“观赏园艺”、“风景与庭院美化”等专业。学科目录还设有“传播与新闻学”门类,下设有“传播与媒体”、“广播、电视与数字通讯”、“公共关系与广告”等一级学科。

(二)英国的学科目录也是由统计、综合高校现实的、具体的学科专业状况而产生的,至今对高校不具有指令性和指导性职能,至多只具有参考作用。JACS产生于2002年,由20个学科领域(相当于“门类”)组成,下设159个一级学科。其中,“创造艺术和设计”作为独立的学科领域,共设有10个一级学科,44个二级学科。

“创造艺术和设计”门类所设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的状况与美国相似(参见表3)。一级学科层面也保留有“工艺”一级学科及其具体的二级学科;在二级学科(相当于“专业”)的层面,英国在部分专业的设置上比美国略显概括,比如用“音乐类型”、“舞蹈类型”等概括了具体的种类,又为按种类、类型设置和实施专业教学保留了空间;同时,在一级学科用“宽口径学科”、“其他学科”、在二级学科用“未分类学科”的方式,为新兴、交叉和综合学科、专业留出了发展空间。

与美国和中国学科目录明显不同的一点是,它在一级学科中设有“想象性写作”学科,下设“剧本写作,诗歌写作,散文写作”专业。这对我国不失为一种启示,为艺术界呼吁将“文学”纳入“艺术学”门下提供了一种思路。其实,要将“文学”全部纳入艺术学门下是不可取、也是不可能的,不要说作为门类的“文学”,就是作为一级学科的“语言文学”也不能全部纳入艺术学。这里的关键是区分“语言学”和“语言艺术”,只有创作性的语言艺术才是属于艺术范畴的艺术种类之一。第二点不同是,美术学科下设有“精美艺术保存”专业,这应该是针对美术品的修复与保护专业。这个专业放在艺术门类中对我们也有借鉴意义。第三点不同是,英国的艺术类学科、专业中似乎不涉及“电视艺术”领域,在学科目录中另行设有“大众传媒和文件”学科领域(门类),其中有“媒体研究”、“媒体生产”等学科、专业。

另外,英国的学科目录在“历史和哲学研究”门类的一级学科“专题历史”下设有“艺术史”、“建筑史”、“设计史”等专业。但“音乐史”、“舞蹈史”、“电影技术及摄影历史”等却设在“创造艺术和设计”门类中,这应该与他们的学科教育传统有关⑦。还有,他们的学科目录中没有明确设置“艺术教育”学科和专业,在“教育”和“创造艺术和设计”门类中均未见明确的艺术教育专业。或许包含在“教育”门类中所设的“教师教育-专门化”、“专业教育理论研究”等相关专业中。“建筑学,建筑和规划”是独立的门类,下设6个一级学科,在“园林设计”学科下设有“园林建筑”、“风景研究”等专业。

(三)德国的学科目录也是由统计高校现实具体的学科专业状况而来,对高校不具有指令性和指导性职能,只具有参考作用。德国的学科目录有两个体系,一是“专业群、学习范围和学习专业目录”,用于“学生和考试统计”;二是“专业群、教学与研究范围和专业领域目录”,用于“人员和岗位统计”。简单地说,前者是学生学习专业的目录,相当于我国的学科、专业目录;后者是教师教研和科研专业领域的目录。相比而言,前者比较概况,后者比前者所设学科专业要多、也详细得多。

2004年的“专业群、学习范围和学习专业目

录”共计10个专业群(相当于“门类”),下共有83个学习范围(相当于“一级学科”)。其中“艺术,艺术学”门类下共有5个学习范围,30个学习专业,相比于美国和英国的设置要概括、简洁得多。显然,学生学习的学科、专业都要宽泛得多,以某种“类”性质来归纳,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参见表4),可谓宽口径培养策略的体现。以一级学科为例,按我国的习惯来看,其设置基本可以概括成“艺术学、造型艺术、设计艺术、表演艺术、音乐艺术”5个一级学科,我国刚公布的“2011学科目录”与之有相似性。下设专业仅在“设计艺术”和“音乐艺术”中略显具体,其他专业均较概括。第二个明显的不同是德国重视“艺术研究”学科和专业,不仅是传统的艺术史和单科艺术学(如戏剧学、音乐学),而且为普通艺术学设置了艺术教育、艺术品修复学、艺术和艺术学的跨学科研究等专业。这不仅使作为一级学科的“艺术学”有了丰富的专业支撑,也表明该学科有自己相对独立的专业内涵、发展空间和现实价值。这是非常值得引起我们重视和借鉴的方面。第三个不同点是将“艺术教育”的专业设置在“艺术,艺术学”门类下,既有综合的“艺术教育”研究专业,又有单科艺术教育(如舞蹈教育、音乐教育)专业。这种关于艺术教育的学科归属和层次设计,突出了专业性质和依托关系。

另外,在德国“建筑学”不是独立的门类,属于“工程科学”门下的一级学科,有“建筑学、室内建筑学”专业。在“农学”门下有“园林建筑”专业等。

(四)俄罗斯高等教育传统的学制和学位制度比较特殊,经过近20年的引入国际通行制度的改革,形成了现行的大学教育的两种学制和学位体系(俄罗斯的副博士和博士学位教育均属于大学后教育范畴):一是由学士到硕士的学制(4+2年),二是培养文凭专家的学制(5-6年)。前者获得“硕士学位”,后者获得“专家资格”(如工程师、经济师等),两者大致相当,都可以报考研究生,攻读副博士学位。这种设置大致可以理解为有如中国全日制研究生中的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之别。另一方面,俄罗斯近20年来也在努力改革传统的、以窄口径的“专业”培养人才造成的弊端,实施按照新的、宽口径的“方向”来培养学生的新模式,这方面主要集中在工科、技术科学等领域。同时,还在整个学科目录中设置了“跨学科专业”门类,为新兴、综合和交叉学科与专业的发展开辟了教育实施途径。这样,就形成了俄罗斯的高等教育学科目录在结构上的特殊性。

2000年俄联邦教育部了最新的学科专业、方向目录,具有指令性职能。这个目录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培养学士、硕士的方向目录,其中包括自然科学与数学类、人文与社会科学类、教育类、技术科学类和农业科学类,共5大类95个方向。二是培养文凭专家的专业目录,其中包括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文化艺术类、教育类、农业经济类、医学类、服务类、跨学科类以及信息安全领域中的专业类,共计10类170个专业。三是培养文凭专家的方向目录,其中包括技术与工艺类、农业类、艺术与建筑类、语言学与信息学类,共4大类84个方向。由于三个目录的学科门类与专业设置是相似的,本文以“培养文凭专家的专业目录”为分析依据。

俄罗斯学科目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与“艺术”相关的专业或方向在三个目录中都有设置,且归属多个学科类,比较分散(参见表5),并大致表现为学术型、专业型、技术型的层次差异。在培养文凭专家的专业目录中,独立设置“文化与艺术专业”门类,其下设有可归属于不同种类艺术的专业30个。笔者按中国一级学科的习惯,大致归并了戏剧、舞蹈、音乐、电影、美术、设计与工艺、文学制作、图书馆与博物馆等8类,属于艺术的共7类27个专业。第二个特点是,专业目录在层次上只设两级,即学科类(门类)、专业或方向(二级学科),不设一级学科。与美、英目录相比,在专业或方向的设置上俄罗斯还是比较概括的,注意了宽口径的要求,但又用“按类型、按领域、按种类”等要求为保持专业性留出了空间。第三个明显不同的特点是,将专业化、应用性比较强的“文化”专业与“艺术”归为一个门类的设置作法,这其中应该包含着主张两方面结合的理念,特别是在“博物馆业与文物保存”、“社会文化活动”等专业方面,艺术与之联系密切又有共通性是显而易见的。另一个归入这个门类的比较不同的专业是“文学制作”,这也是在其他国家的艺术学学科目录中未曾有的专业。第四个不同之处是,它的“艺术学”和“艺术教育”专业设在其他门类中,前者是“人文-社会专业”门类下的专业,后者设在“教育学专业”门类下,有“音乐教育”、“造型艺术教育”两个专业。

在另两个专业目录中,比如在培养学士、硕士的方向目录中,“人文与社会-经济科学”门类中设有“艺术”和“建筑学”等专业;在“教育科学”门类中设有“艺术教育”专业;而在培养文凭专家的方向目录中,在“艺术与建筑学”门类下又设有“建筑学”、“纺织与轻工业产品的艺术设计”两个专业。

综合比较上述四个国家“艺术”或“艺术学”门类的学科和专业设置情况,有共性又有各自明显的特点,都是在各自国家的文化传统、大学教育理念和高等教育现状的基础上总结设置的,具有学理逻辑性又具有现实针对性,各有所长。总结其中体现的设置学科的学理逻辑和培养人才的教育理念,至少有两点是明显的:一是引导艺术学门类下领域和形式各不相同的学科和专业,相对独立地自我发展,突出其“种类”的专业性,以“窄口径”培养具有专精的专业创作和实践能力的艺术专门家,或具有深入的种类艺术学专业研究能力的专家为主要人才目标的教学理念。典型的代表是美国的学科目录。当然,这样的理念并不否定艺术类学科的综合、交叉等创新学科和专业的教育,专门辟有这方面的学科和专业发展途径。二是引导艺术学门类中相近、相关领域的学科和专业融合发展,突出其“类型”的专业性,以“宽口径”培养具有兼容的艺术创新和实践能力的领域艺术家,或具有专业素养的艺术研究、艺术学研究专家为主要的人才培养目标。这以德国的学科目录为典型代表。自然,这种理念也并不否认专业技能教育,它的实施得益于建立在比较发达的艺术学研究基础上的、学术与技术并重的专业教育。

二、中国学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

专业设置的历史与现状

回顾我国高等教育学科目录的变化历程,自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来,主要经历了四次变化⑧:第一次是1983年公布试行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含11个学科门类,64个一级学科和647个二级学科(含1985年增补的军事学门类)。同时,还有自1984年以来国家教委分科类先后公布实施的本科专业目录。第二次是1990年公布实施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90学科目录”),共设置11个学科门类、72个一级学科和620个二级学科,设试办专业34种。同时有1993年公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93专业目录”),设10个门类(不含军事学),下设专业类71个,504种专业。第三次自1997年开始,《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以下简称“97学科目录”)增加了管理学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增加到88个,二级学科调整为382个。后经1998年和2005年两次补充修订,调整为89个一级学科,392个二级学科。同时有1998年公布的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98专业目录”),设11个学科门类(不含军事学,增加了管理学),专业类71个,专业249种。第四次是2011年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增加了艺术学学科门类,共设置13个学科门类、110个一级学科,未设置二级学科目录。与之相应的是新修订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12个学科门类(新增艺术学,不含军事学),专业类92个,专业506种。

下面以1990年以后学科目录、专业目录中的“艺术学”学科为例,统计其学科、专业设置数量的变化(参见表6),结合历次修订原则,概括分析其变化轨迹。

1.“90学科目录”中,“艺术学”属于文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下设16个二级学科,2个试办专业。另在文学门类“中国语言文学”学科下设有“文艺学”二级学科;在法学门类“民族学”学科下设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二级学科;在工学门类“建筑学”学科下设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和“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专业,在“纺织”学科下设有“纺织品设计”、“服装”专业;在农学门类“农学”学科下设有“观赏园艺学”专业。“93专业目录”中“艺术类”下设43个专业,另有控制设点专业3个(参见表7),还在“新闻学类”下设有“广告学”专业;在工学“土木类”下设有“建筑学”、“城市规划”等专业,在“林业工程类”下设有“室内与家具设计”专业,在“纺织类”下设有“纺织材料及纺织品设计”、“服装”专业;在农学门类下设有“观赏园艺”、“风景园林”等专业。

对于这次修订,“90学科目录”中写道:与之前的目录相比“有一批专业拓宽了专业面,调整、充实了专业内涵;同时,删掉或归并了一些划分过细、偏窄的专业,增加了一批新专业。”⑨这种修订原则也贯彻在本科专业目录的修订中,并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修订后的专业数减少了309种。不过,这种拓宽专业口径和内涵的理念在“艺术类”方面并不明显,从对照表中可以看出,不论是学科目录还是专业目录,二级学科(专业)的数量仍较多,且专业划分比较具体,突出的是以不同的艺术种类为基本专业的理念。这种设置状况很类似美国、英国的学科专业目录。当然,目录在整体上也显示了归并的意图,这在“90学科目录”的二级学科设置上比较明显,在“93专业目录”中也显示了把设计与工艺、戏剧与戏曲、电影和电视设置在一起的意图。比较好方面是,目录在各个种类的专业群中,多设有研究、教育专业;另外,设有独立的“文化艺术事业管理”专业。

2.“97学科目录”中,“艺术学”仍属文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下设8个二级学科。另在文学门类“中国语言文学”学科下设有“文艺学”二级学科;在法学门类“民族学”学科下设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二级学科;在工学门类“建筑学”学科下设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和“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专业,在“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下设有“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在农学门类“林学”学科下设有“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98专业目录”中,“艺术类”下设20个专业(参见表8),另外在“新闻学类”下设有“广告学”专业;在工学“土木类”下设有“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在“轻工纺织食品类”下设有“服装设计与工程”以及包装、纺织工程等专业,在“环境生态类”下设有“园林”专业等。

这次两个目录“修订的主要原则是:科学、规范、拓宽;修订的目标是:逐步规范和理顺一级学科,拓宽和调整二级学科。”⑩修订后与之前的目录比较,二级学科(专业)种数大幅减少,专业的内涵被大大拓展了。以艺术类为例,学科目录的二级学科被统一以“学”归并为8个学科,本科专业被归并为20个,专业名称设定为综合性很强的“类”概念。如“音乐表演”专业,涵盖了“93专业目录”的“指挥;演唱;键盘乐器演奏;管弦(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等5个专业,“美术学”专业包括了原目录中的“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艺术设计”囊括了原来的7个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归并了原来戏剧、影视学科中的5个专业。这次修订使学科目录规范、简洁了,但也造成了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专业方向之间名称的重复之弊。而且,二级学科“艺术学”之下未设本科专业,“舞蹈学”之下未设“舞蹈表演”专业,原“93专业目录”中的“工艺美术学”、“工艺美术设计”专业完全被“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专业取代等等,这些显然也是不得当的。同时,“文化艺术事业管理”专业被取消,另在新设立的“管理学”门类下设有“公共管理类”,下设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可授管理学、教育学、文学或医学学士学位)。

3、“2011学科目录”中,艺术学设为独立门类,下设5个一级学科;另外在工学门类下设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等一级学科,在管理学门类下设“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但新的学科目录中未明确设置二级学科目录,这必然造成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设置将成为学科专业目录体系中的二级学科之实。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在艺术学5个一级学科下设29个基本专业、4个特设专业,共计33个专业(二级学科)(参见表9)。

另外,将艺术教育方面的专业集中移至教育学门类的“教育学类”下,设有“艺术教育”专业(可授教育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在管理学门类的“工商管理类”下增设“文化产业管理(可授管理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专业,在“公共管理类”下仍设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在文学门类的“新闻传播学类”下设有“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专业;在历史学门类下设有“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T)”专业;在工学门类的“纺织类”下设有“服装设计与工程(可授工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T)”专业,“建筑类”下设有“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可授工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和“历史建筑保护工程(T)”等专业;在理学门类“地理科学类”下设有“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可授理学或管理学学士学位)”专业;在农学门类“植物生产类”下设有“园艺”、“林学类”下设有“园林”专业。

在2010年《教育部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中,对“98专业目录”的评价是:“改变了过去过分强调‘专业对口’的本科教育观念,确立了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观,对引导高等学校拓宽专业口径,增强适应性,加强专业建设和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谈到存在的问题时说:“现行本科专业目录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不能很好地满足高校多类型、人才培养多规格的需要,存在着与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划分不够一致、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设置困难等问题。”纵观20多年我国学科、专业目录的修订轨迹,从1990年的修订原则到2010年的修订思路,可以清晰地看到,拓宽专业口径以增强适应性,改变过分强调“专业”的本科教育观念,确立全面发展的人才观,是国家这些年来学科、专业目录修订的贯穿思想。这种理念的直观体现就是学科、专业的名称越来越向上层概念靠拢,含义越来越包容,学科和专业的数量越来越少,但专业指向性也越来越模糊。问题是,这种越来越普泛的学科专业目录,作为针对各个学科的全国一刀切的指令性、规范性的学科专业规范,是不是“能很好地满足高校多类型、人才培养多规格的需要”?是不是解决了“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设置困难等问题”?从艺术学门类和艺术教育的情况看,并不能令人满意,事实上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三、从中外比较中反思我国艺术学门类学科、

专业目录的设置问题

前文在比较分析美、英、德、俄四国艺术类学科专业目录中,可以看到各国的目录设置是各有特点的。总结其中体现的学理逻辑和人才理念,不论是基于“种”概念还是“类”概念的划分,体现“窄口径”还是“宽口径”的理念,其目录的设置逻辑是统一的,内涵是一致的,理念的贯通的,且很好地体现了现代专业艺术教育“学术”与“技术”并重并相互结合的办学理念。

我国近20年来学科、专业目录的修订,始终存在着要求将“艺术学”从“文学”门类下独立出来的呼声。如今,“艺术学”自立门户,但也面临着自身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含学科、专业目录的建构)方面的若干问题。这方面的建设并非单纯的学理问题,还必须结合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从中外学科、专业目录比较的角度,探讨和反思我国艺术学门类的学科和专业在设置方面的相关问题,无疑是会用所收益。

1.既整合又分离:学理基点和逻辑不统一现象

从总体上比较,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我国的学科专业目录在总体布设方面类似美国的体系,在具体学科专业归并方面又类似德国体系,试图将两种体系的长处结合起来。美国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与艺术、艺术学教育相关的学科专业不仅集中在“艺术学”门类下,也按主要属性散布在一些相关学科门类中。但德国的学科专业目录中极少有这样的现象,突出学科归属清晰的逻辑取向,除了“建筑学”下的“室内建筑学”、“农学林学”下的“园林建筑”专业外,基本没有艺术相关专业设在其他学科门类下的情形。而且,这两个独立设置的专业与“艺术,艺术学”门类中“设计”学科下的专业也没有交叉之处。在这方面,英国的学科专业目录也有相似之处。我国的学科专业目录在整体布设方面显然更类似美国的学科目录取向,“散布”现象明显(参见表10)。

基点和逻辑是统一的,可以概括成以理论研究为基点的“艺术学”、以创意应用为基点的“设计艺术”、以形象创造为基点的“造型艺术”、以形体演艺为基点的“表演艺术”、以音律创作为基点的“音乐艺术”五大类,而中国的五类归并显然是原“97学科目录”中8个学科的合并,虽然照顾到了学科间的相关性,但又不能说学理基点和逻辑是统一的、一以贯之的。在专业层面,德国目录比较概括,特别是“艺术学”、“造型艺术”、“表演艺术”学科中的专业,似乎还含有专业融合的倾向;只在“设计艺术”和“音乐艺术”学科中还保留有部分相对具体的“种”专业。对比可见,我国的“98专业目录”比德国更概括,已难以看到具体的“种”专业,几乎只剩下“类”概念。“2012专业目录”在总体上延续了这个特点,除了新增专业和4个特设专业外,其他专业没有变化,只是按新的一级学科并置(比如“音乐与舞蹈学类”下的专业)或合并(比如“戏剧与影视学类”下的专业)在一起而已。目录中最“显眼”的变化,是设计学一级学科下的“艺术设计”专业,一夜之间又退回到了“93专业目录”的状态,变成了7个比较具体的专业,其中新增的专业有“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其他5个专业多为过去曾列入目录的专业的更名。一方面是“聚零为整”地拓宽口径,一方面又“化整为零”地缩小口径,我国“艺术学”学科专业目录所呈现出来的、这种在一级学科和专业双重层面的既整合又分离、学理基点和逻辑不统一的现象,透露出在“艺术学”学科建设和教育理念方面的紊乱问题,这方面问题的影响将是长远的,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2.宽口径或窄口径:专业和人才培养口径问题

我国的学科专业目录自1990年以来一直奉行的改革原则是:拓宽专业口径以改变过分强调“专业”的教育观念,确立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观。这在学科专业目录的设置上取得了明显的改观,例如“98专业目录”中的艺术类专业均概括成“类”概念。但是,这种改革在我国艺术类学科专业教学与人才培养中的实际收效却甚微――几乎所有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高校,不论是专业艺术院校,还是综合性、师范性、理工医农类大学的艺术专业,均是在“98专业目录”所列“专业”后面以括号加注“专业方向”的方式来实施招生和专业培养的。例如:绘画(油画方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等等。这说明,过于笼统的“类”专业是难以实现专业艺术教育的,存在着培养“口径”模糊之弊。那么,对于艺术学门类的学科建设、专业教育而言,究竟是“窄口径”还是“宽口径”更适合学科逻辑和人才培养,即艺术学门类的学科和专业的设置基点定于什么宽窄度更适合?对于这个问题,恐怕难以一概而论,各国的学科专业目录存在宽窄两种口径就说明各有所长,同时又与各国的传统和国情需要相吻合。

以美、英为例,艺术学门类的学科是按照通常的艺术种类划分的,专业主要是按照“种”概念区分,但又没有无限扩张,主要是按照领域、品种来概括的;同时,也有类似“音乐演奏”、“音乐类型”、“舞蹈类型”等比较概括的专业,但又为按种类、类型设置和实施专业教学保留了空间。四国中德国的专业设置最概括,但在“设计艺术”和“音乐艺术”等品种差异较丰富的学科中又保留有较具体的“种”专业,这也可以说明某些艺术专业完全以“宽口径”恐怕难以实施。俄罗斯的学科专业目录具有和中国相同的指令性性质,并向实施“宽口径”专业方向改革,专业设置较概括,突出了“类”概念,但是又用“按领域”、“按类型”、“按种类”等要求为保证专业性留出了空间。上述国外的设置作法表明,只有平衡把握好专业层面的“类”和“种”的设置关系,才能真正有利于艺术学门类实施人才培养和学科体系建设。鉴于艺术学各学科自身种类和关系的复杂性,专业(二级学科)设置方面的问题还需要学者们做进一步深入探讨。

3.综合性与专业性:理论性“艺术学”专业的平衡

一般说,欧美国家的艺术教育体系中是比较重视理论性的“艺术学”专业教学和研究的,这方面我们有相当大的差距。主要有两种体系,一是类似英国和俄罗斯的体系,将“艺术史”或“艺术学”专业设在人文社会科学类的学科中,又在艺术学门类中也设置部分种类艺术史专业。同时,把“艺术教育”设在教育门类下。这种体系突出了这类专业的人文和理论基础,以综合型学术性见长。二是德国的体系,将艺术学研究作为独立的一级学科设置在“艺术、艺术学”门类中,不仅重视传统的艺术史,也重视普通艺术学,而且将艺术教育、艺术品修复学、艺术和艺术学的跨学科研究等专业设于其中。同时,在各类艺术一级学科中也重视专业艺术学(如戏剧学、音乐学/音乐史)和专业艺术教育(如舞蹈教育、音乐教育)的建制。这种体系突出了艺术学研究专业的艺术专业和理论基础,以专业型学术性见长。

我国的学科专业目录对待综合型学术研究性艺术学专业始终不够重视,长期未设置普通艺术学学科和专业,基本上是把艺术研究局限于专业之内,如在艺术类各二级学科中设置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历史及理论等专业,以及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等专业。这种状况在1990至2010年间实施的学科目录和专业目录中可以看得很清楚。“97学科目录”中虽然下设了独立的“艺术学”二级学科,但在“98专业目录”中并未设置具体专业――也就是说,不在本科层面实施理论性“艺术学”专业教育。还需说明一点,“90学科目录”和“97学科目录”中,都在文学门类下设有“文艺学”二级学科,有人视为中国式的独立“艺术学”专业,但是,究其实毕竟不能等同于“艺术学”,而且同样不在本科层面实施“文艺学”专业教育。中国艺术教育的这种局限于艺术类型的史论专业、艺术教育专业的传统,虽然突出了专业性,但又极大地牺牲了人文性和理论性,难免导致艺术类学术研究的分裂和弱化,进而导致艺术学科教育被定位于技能型教育,普遍而轻视它的学术性属性,不仅造成了艺术学研究长期滞后于文学研究,而且长期误导了学术界、艺术界和社会大众――认为艺术基本没有、也不需要学术性研究,甚至是学艺术不需要多少文化水平观念。这不能不说是中国艺术教育的严重缺陷。但是,这种缺陷在当前仍未得到根本性扭转,在“2011学科目录”中,“艺术学理论”虽被设为艺术学门类中的一级学科,但其在“2012专业目录”中仅仅设了“艺术史论”一个本科专业。这根本无力弥补中国艺术教育体系和现实的缺陷,也无力扭转悲剧性的误导。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借鉴德国的经验,既重视专业艺术史论的专业建设,更要加强“艺术学理论”学科下的普通艺术学、艺术史学、比较艺术学、艺术管理与产业、艺术学跨学科研究等专业建设,充分发挥学科、专业目录的导向作用,树立艺术学门类学术性与技术型并重的专业品格。

4.传统专业与新兴专业:并重扶持的学科理念

欧美国家学科专业目录中对待传统艺术专业和新兴艺术专业的作法,也值得我们学习。在保留艺术传统专业方面,他们均将“工艺”和“民间艺术”纳入目录,为传统艺术的传承和创新提供了教育保障。例如:美国在“设计与应用艺术”学科之外独立设有“工艺、民间艺术与手艺”一级学科及其专业;英国也在“设计”学科之外开设有“工艺”一级学科及其大量的具体二级学科;俄罗斯也保留有“装璜应用艺术与民间手工”、“民间艺术制作”等专业。众所周知,基于工业革命而兴起的“设计艺术”与传统的“工艺美术”并非艺术取向和专业技能等同的专业,两个专业领域可以有借鉴乃至部分交叉,但并不能相互替代。我国原有的工艺美术学院先是纷纷并置开设“工艺”与“设计”专业,后又纷纷更名为“设计学院”而放弃原有工艺美术专业,一律改为“××设计”专业,终至将“设计艺术”与“工艺美术”混为一谈、“工艺美术”被清除出学科专业目录。这种做法的危害到今天已经显示出了恶果,特别是在大力倡导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尤需我们及时纠正错误。“2012专业目录”在“设计学”一级学科下设置了“工艺美术”专业,可视为一种拨乱反正的举措。不过,笔者觉得还是很单薄,不足以挽救“工艺美术”自身众多专业的颓势。

在对待新兴艺术专业方面,欧美国家均将重要的、业已显示出发展方向特性的专业列入学科专业目录,为开展必要的新兴艺术专业教育保驾护航。例如:美国不仅在艺术学门类的“美术与艺术”中设有“多媒体”专业,在“设计与应用艺术”中设有“设计与可视传播(综合)”专业,另外还在“传播与新闻学”门类下设有相关一级学科;英国也在一级学科“设计研究”中设有“交互及电子设计”专业;德国则在一级学科“造型艺术”中设有“新媒体”专业等。在我国,艺术院校开设“新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网页设计”等专业方向,挂靠在“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学科名下招生办学的历史早已不是三年五年,但它们迟迟难以列入艺术类的学科专业目录中。虽然这次“2012专业目录”在“设计学”一级学科下设有“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可谓一大突破,但是,类似的很多新兴专业依然面临着难以“名正言顺”的尴尬局面,比如下面谈到的“艺术管理”等专业。这里的关键是要设计出一种灵活的目录设置机制,能够保障社会所需新兴专业能够有“合法”的成长空间。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中对“特设专业”规定的“每年动态调整”,“批准设置的新专业列为特设专业”等政策不失为一种改革。另外,这方面我们不妨借鉴美国的目录设置方式。

5.艺术学科与社会:艺术教育的职业需求专业

当代艺术学科和艺术教育已不再仅仅是技能教育,也不再局限于艺术自身的创作问题等小圈子中,而是更多地与社会生活、文化生活、文化遗产保护、文博工作等相结合,使艺术类专业在学术性、创造性、技能性教育的基础上真正成为与社会需要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和产业教育。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目录中设有大量的艺术与市场结合的专业,几乎每个学科都有,为艺术在现代经济社会的生存、传播和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另一方面,还可以看到俄罗斯在文化和艺术结合方面的理念,将与艺术关系密切的专业化、应用性比较强的“文化”专业与“艺术”归为一个门类,其中设有“博物馆业与文物保存”、“社会文化活动”等方面的专业。同时,可以看到英国在美术学科下设有“精美艺术保存”专业,德国在“艺术学”中设有“艺术品修复学”专业。

对于上述专业,我国的学科专业目录均不视为艺术学门类的专业,分别设置在别的门类和学科中(参见表10)。“93专业目录”中曾设有独立的“文化艺术事业管理”专业,到“98专业目录”中竟因新增设“管理学”门类而被取消了,改在“管理学”门下设“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设有“公共事业管理”(可授管理学、教育学、文学或医学学士学位)。这种改变对于艺术学专业似乎没有多少作用,虽然有些院校在“公共事业管理”名下自设“文化艺术事业管理”专业方向办学,但更多的艺术院校照样在“艺术学”下自办“艺术管理”专业、在“音乐学”下自办“音乐管理”专业、在“美术学”下自办“美术管理”专业等等。这说明我们的学科、专业目录不免脱离社会实际,也缺少新兴专业的生存空间。这种状况即使在“2012专业目录”中仍未改变,依然不在艺术学门类中设立我国当代文化艺术发展急需的管理类、经营类或产业类专业,而是归在管理学门下。除了原有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又在“工商管理”学科下增设了“文化产业管理(可授管理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专业。这种设置格局虽然可以有所补益,但在实际办学中,这类艺术管理和艺术产业类专业又难以脱离艺术学基础。

类似的情形还有,我国的“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专业一直设在“历史学”门类下,“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通常设在“建筑学”学科中,没有像美国那样设置在“交叉学科”门类中。近年来,艺术院校中也有开办“文物鉴定与修复”、“文化遗产”等专业的实践,并有不断增长趋势。就专业属性而言,文化遗产、文物保护、文物修复、文博工作等专业当然不完全属于“艺术学”范畴,但是历史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部分类项,又都属于艺术品和民间艺术范畴,对它们的修复、保护、传承和研究都离不开“艺术学”的基础,离不开与艺术学相关学科的结合。因此,在艺术学门类中开设相关的艺术遗产保护、鉴定和修复等专业,也是合理和可行的。英、德、俄的学科专业目录也说明了这种可行性。

6.文学及其他:需引起我们特别注意两点

欧美国家的学科目录,还有两点需引起我们特别注意。一是艺术学门类中设立“想象性写作”学科和“文学制作”专业的启示。文学作为艺术的一个种类和艺术创作的一种形式,诗歌、小说、剧本、散文等早已为全世界贡献了无数的经典作品。但由于艺术类学院教育的形成晚于语言文学教育,导致文学和艺术的专业教学长期分立,乃至“艺术”曾被长期置于“文学”门下的学科历史。笔者认为,这种倒置和分立状况最大的危害,是导致专业艺术院校日益走向单向度的技能教育,艺术的思想性、文化性、学术性乃至创造性日益贫弱。这种状况在中国的专业艺术院校中尤为明显。艺术院校应该开设“语言艺术”学科和专业,一方面是健全和完善艺术学门类的学科、专业体系,更重要的是可以用文学的敏锐、思考与创作,文艺学的批评、学术与厚重来激励姊妹艺术,共同创造艺术学门类的丰厚与辉煌。虽然这是笔者的理想,但并非乱想,英国学科目录的启示,我国延安时期“鲁迅文学艺术学院”和今日艺术学院设有“文学系”的实践,以及艺术院校现有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等,都证明这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