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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矿山环境保护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为了对重庆市5大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进行土地整治、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编制了《重庆市五大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建立了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于2007年2月出台了《重庆市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初步建立了全市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此外,重庆市还建立了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了矿山地质环境的恶化趋势,加强了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初见成效重庆市陆续开展了许多矿山环境治理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给当地的社会、生态和经济带来了一定的效益。如九龙坡区华岩镇云峰村废弃工矿地土地复垦项目的实施,新增了大量的耕地,缓解了人地矛盾,并为当地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再就业机会,促进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梁山四方井矿区的植被恢复治理,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改善了矿区的生态系统;北碚区三汇二矿和三汇三矿的矸石山治理,有效地防止了矸石山的滑移,保护了矸石山对面的大片茶园不遭破坏,保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矛盾依旧突出重庆市矿山企业95%以上为乡村集体或私营小型矿山,这些矿山企业普遍存在重资源开发、轻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问题。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不足重庆市矿业开发历史悠久,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与新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点多面广,有的甚至十分严重,目前还缺乏治理资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导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欠账太多,资金缺口较大。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法规制度不健全虽然重庆市初步形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但是仍缺乏一些配套的、可操作性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制度。
矿山开采和治理技术有待提高矿山开采和治理技术不能适应环境保护与整治目标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大部份小型矿山开采方法、废渣、废水治理方法落后;二是土地复垦与还绿工程先进技术与方法推广不够,矿区的开采与土地复垦不能实现同步;三是缺乏专业的矿山环境治理的专业队伍、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撑体系。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有待进一步查清目前,重庆市仍有很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未进行实地调查,因此,还有待开展系统的基础调查工作,全面摸清矿山地质环境状况。
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矿山环境治理有法可依加快相关法律和规章的制定,建立起配套的矿山环境治理法律法规体系,以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与矿山环境治理的协调发展,使矿山环境治理法制化。制定系统、科学的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全市矿山生态环境综合防治规划,并纳入当地社会和区域经济的计划中,重点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矿产利用开发方案中也应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努力使矿山环境治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英文名称:Mineral Angineering Research
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湖南科技大学
出版周期:季刊
出版地址:湖南省湘潭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16开
国际刊号:1674-1493
国内刊号:43-1493/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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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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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区;投资多元化模式
0.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也逐年增加。伴随着矿产资源的开采,矿山环境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可见矿山地质灾害已经变成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之一。矿山地质灾害是广义地质灾害的一种,它对资源、环境的破坏作用和社会影响正日趋严重,已不容忽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投资,已经成为我国环境保护投资的重要板块。所以,建立多元化的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投融资模式,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1.我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投资方式现状
1.1常规的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投资方式
我国现阶段的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投资方式大多呈现单一方式。财政拨款一直是我国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的主要资金来源,并占我国矿山地质灾害治理投资总量的50%以上。此外还设有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我国设立了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这项基金由中央财政投入。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对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采矿权人,收缴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保证金,主要用于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另外,银行贷款是矿山企业进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融资的主要途径。但是,由于矿山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具有投资周期长、产出效益低、风险较高的特点,从银行贷款较为困难。其融资规模增长一直较为缓慢。
1.2我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投资方式的发展
从我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投资方式的现状研究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投资主体,主要还是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投资方式单一,多元化的投资格局尚未形成,社会资金的投入正有待加强。也正由于此,近年来,虽然我国矿山地质防治工作已取得较大成绩,但由于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历史欠账太多,加之矿山开采造成的地质破坏具有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导致治理速度缓慢,全国矿山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所以,多元化的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投融资渠道亟待解决。
2.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多元化投资机制
2.1建立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通过对我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投资方式现状研究,我们了解到制约我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瓶颈,归根结底是资金问题。我国现有的单一的投资渠道,不能使我国矿山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势在必行。对于矿山的地质灾害防治的投资,我国设有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质灾害调查、勘查、监测工作,少部分用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中央财政取消“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后,各地也不再设专项资金。实践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正常进行。后来又再次设立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以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
2.2建立矿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矿区地质灾害是由于采矿活动引发或加剧的人为地质灾害。它包括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采空沉陷、岩溶塌陷)、尾矿坝溃决等。实践中,因为治理费用较大,矿山企业承担不起,多由主管部门补贴,如今行业主管部门已经撤销,因此,如何筹集矿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便成为地质灾害多发区许多矿山企业需要面对的难题。考虑到因采矿活动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既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也具有相当的随机性。其防治费用既可选用“基金”的办法,也可选用“保险”的做法。不论是哪一种办法,都需要从矿产品产值中抽取一定比例缴纳。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则由“基金”或“保险”提供赔付,矿山企业可用这笔费用进行善后修复和处理。
2.3建立适合我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财政税收政策
利用财政税收政策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是环境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国家财政对矿山地质灾害的投入产出和成本核算机制,提高财政投资的效率和效益。将国家财政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投资,转变成补、鼓励性投资,成为引导社会资金向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投资的助推剂。在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的省市,设立与矿产资源开采有关的税种,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定适当的税率,为当地的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提供重要资金来源。
2.4通过证券融资改善矿山地质灾害投资现状
证券融资包括市政债券融资和企业证券融资。市政债券发行的目的,包括弥补财政赤字和为单独的项目融资,在矿产地质灾害防治中,主要可用于单独的项目融资。这种债券的特点是具有免税效应,可以吸引众多的居民投资者、投资基金、银行信托机构的资金,但同时债券需要到期还本付息,所以项目要有可赢利性。因此,社会经济的重要性和经济可行性是考虑的重要方面,也就是只有准公共产品才能适用与市政融资。企业证券也是很好的融资方式,由于矿产地质灾害防治需要大量的资金,企业自身无法直接提供,发行证券融资是一种很好的方法。企业证券包括股票和债券。股份制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进行融资。股票融资分为优先股和普通股,优先股可以实现某些单位的控制权,有效防止私人对矿产地质灾害防治过程的不良运作;普通股可以有效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同时也可以吸引部分民营企业参与到项目的管理中,有利于提高矿产地质灾害防治的运作效率。企业债券融资也可以吸引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债卷融资具有操作简单,筹资迅速的特点;企业债券和市政债券一样,有还本付息的压力,所以利用此方式筹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结语
我国是矿业大国,今后一段时期,矿产资源紧缺仍是主要矛盾,矿产资源高强度开发仍会带来更大的环境矛盾。要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高度,深刻理解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注重制度创新,建立企业承担责任、政府有效监管的机制,多元投融资模式,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改善矿山环境和矿区周边人民的生活质量,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梁等.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投资机制与政策研究报告[R].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2004.10.
关键词: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创新管理;节能减排
中图分类号:TD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02-0138-03
1 概述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位于河南省义马市,目前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220万吨/年,是一个拥有50多年开采历史的大型煤炭矿山企业。曾荣获“全国特级安全高效矿井”、“全国煤炭工业双十佳煤矿”、“全国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2年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常村煤矿坚持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三率”指标均高于国家标准,“三废”排放达标,矸石及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均高于国内同类矿山水平。能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实施土地复垦,打造园林式矿山,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矿区。
2 绿色矿山的含义
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既要严格实施科学有序地开采,又要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控制在环境可控制的范围内;对于必须破坏扰动的部分,应当通过科学设计、先进合理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矿山的存在、发展直至终结,始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融合于社会可持续发展轨道中的一种崭新的矿业形象。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代表了一个地区矿业开发利用总体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潜力以及维护生态环境平衡的能力。它着力于科学、有序、合理地开发利用矿山资源的过程中,对其必然产生的污染、矿山地质灾害、生态破坏失衡,最大限度地予以恢复治理或转化创新。
3 依法办矿方面
常村煤矿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节约资源和保护资源,把节约放在首位”等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依法设置和组织生产,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了合法经营,证照齐全,遵纪守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 规范管理方面
常村煤矿具有完善的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生态重建、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矿山管理科学、规范。认真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等。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全面治理,制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对开采后的土地及时恢复地貌,实现了全面复垦利用,消除了地质灾害威胁。积极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提高资源的回收率和利用率,尽量减少对资源储量的消耗,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 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5.1 加强领导,完善绿色矿山建设制度,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步伐
为了把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绿色矿山创建领导小组和绿色矿山创建办公室,召开了绿色矿山创建会议,对依法办矿、规范管理、综合利用、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等10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办公室,每年都组织对地表裂缝进行回填夯实,植树造林或恢复成耕地,供附近村民耕种,这些工作为建设绿色矿山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5.2 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做到“三废”零排放
自创建绿色矿山以来,两个污水处理厂均能正常处理污水,矿井水日排放量不超过800方,排上来的矿井水全部进行了处理。澡堂每天使用水量在700方左右,澡堂生活污水也全部处理,废水处理后得到全部利用,做到了废水零排放。进一步提高了矸石砖产量,每年可使用矸石量由12万t提高到15万t左右,每年可多使用矸石量达3万t,每年产生矸石量约10万t,矸石山堆积矸石约40万t,照此计算大约8~10年可把矸石全部利用,做到了矸石零排放。建成了电厂余热综合利用系统,利用跃进电厂余热为办公场所、职工宿舍、家属楼房供热,实现了集中供暖,供热效果良好。
5.3 加强综合利用,提高经济效益,增加职工收入
常村煤矿采取矿上和职工集资入股的方式,筹资1200万元建设了煤矸石烧结砖厂,安置职工家属115人,入股职工每年可获利股金的15%~20%,增加了职工收入。利用矸石砖厂余热,每天向矿职工澡堂提供温度不低于60℃的热水200方,满足了矿职工澡堂洗浴用热水,也使矸石砖厂余热得到了充分利用。矿井水处理后排到鱼塘养鱼,每年可产鱼虾4000多kg,既减少了污水排放,又美化了环境。澡堂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供附近村民浇地使用,促进社区和谐和工农关系。
5.4 加大投入,积极保护矿区生态环境
在储煤场四周建成了墙高18~20m、周长757m、墙体总面积13276m2的新型挡风抑尘墙工程,彻底解决了储煤场煤尘污染问题,使矿区环境得到了有效治理,避免了工农关系纠纷,保持了矿区和谐稳定;在矸石山建成了自动喷淋降尘系统,有效地抑制了矸石山扬尘和煤矸石自燃问题,减少了大气污染,改善了矿区环境;在矸石山北面建成了一道高6m、长120m的矸石山拦矸坝,用于防止矸石流失;在储煤场建成了储煤场喷淋降尘工程,用于治理高架皮带落煤、装载机装煤产生的煤尘,这些工程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5.5 加强地表塌陷、裂缝治理,增大耕地面积
由工联办牵头,地测科、调度室、运销科配合,每周对地表塌陷裂缝排查一次,发现塌陷裂缝,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处理。据工联办记录,自2005年以来,累计投资300多万元回填地表塌陷裂缝31次,共计回填土方6万余方,投资500多万元搬迁村庄2个,搬迁后的村庄废墟都进行了平整,恢复成耕地,供村民耕种。自建矿以来共计恢复耕地面积达2万亩。据不完全统计,这些耕地每年可增加农民收入200万元以上。
5.6 加强技术创新力度,提升人才素质,重奖科技项目
常村煤矿注重技术创新工作,每年申报的科技项目达80项左右,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在集团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科技大会”上,被集团公司授予“科技工作先进单位”,获得义煤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获得技术革新成果一等奖10项、二等奖21项、三等奖43项。2008年以来,获得河南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奖3项、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成果奖2项、中国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1项、国家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1项,获得国家实用新型技术专利17项,另有1项国家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技术专利正在受理中,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科技论文38篇。同时,完善科技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和创新的积极性。近几年来,先后拿出300多万元资金,表彰奖励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项目300多项,获奖人员达500多人次。
5.7 和谐发展,共建文明,提升绿色矿山形象
一个文明和谐的企业,一定是一个生机盎然的企业。为建设文明型、和谐型、生态型的绿色矿山,我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一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矿区。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了职工素质。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准军事化管理等现代化管理方法和矿井专业达标规划。三是积极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对职工宿舍进行了整体装修,统一配备了空调、电视,实现了宾馆化管理;职工食堂、公寓楼、职工生活区供暖等矿重点工程都已相继完成整修并投入使用,使职工真切地感受到了企业发展带来的实惠。
5.8 大力培育“感恩”文化,提升职工的幸福指数
常村煤矿以“真诚、同心、感恩你我他”企业精神为引领,精心培育广大职工知恩、感恩、报恩情怀,在矿区形成了弘扬感恩文化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提升了职工的幸福指数,在矿区营造了浓厚的感恩氛围,凝聚了发展合力。举办了“千人感恩签名”、“孝心补贴发放”暨感恩教育启动仪式,为在职职工80岁以上的父母发放孝心补贴。同时,坚持开展春节社火活动、大型焰火晚会、广场文化、消夏文化、节日文化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年年举办职工运动会、“颂歌献给党”红歌会和“国庆文艺晚会”,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了职工全面发展。
6 常村煤矿未来三年创建绿色矿山的重点项目
(1)对碴堆棚户区搬迁后的房屋废墟进行改造,修建成一个供职工散步的公园,主要以植树种草为主,同时修筑一个高位水池,用于浇灌
树草。
(2)对南山棚户区搬迁后的房屋废墟进行改造,植树造林绿化环境,同时在山顶修建一个高位水池,用于浇灌树草。
(3)对涧河两岸进行治理、修筑堤坝,同时对河道进行清理,并在涧河两岸堤坝种植柳树1万棵,改善生态环境。
(4)对矿区范围内难以行人的荒山进行平整,植树造林、种草绿化环境。
(5)对地表村庄定期进行排查,发现房屋裂缝达到搬迁级别的,全村进行搬迁,搬迁后对村庄平整恢复成耕地,供附近村民耕种。
(6)将矿区所有路灯改造使用太阳能,逐步把职工宿舍楼走廊照明灯也改造成使用太阳能。
7 结语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mineral resources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living of human beings and national economy. However, the environment problem that resulted from developing mineral resources is tough, which requiring prompt solutions in many countries. In China, solving this problem is especially more difficult because of Chinese unique political system, policies, laws, and the right of related government departments. The paper focuses on the law system of management of related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the environment management of mining areas, discusses the current problems in the environment management in mining areas and then puts forward the measures of reconciling different departments, consummates the context of laws of management and establises practical and efficient public participation mechanism.
关键词: 矿区;环境管理;对策
Key words: mining area;environment management;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X-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3-0297-02
0 引言
当前,我国对矿区环境实施的管理主要由环境保护部与国土资源部承担,在一定情况下还会牵涉到国家林业局与水利部等行政职能部门。多部门联合管理从实质上来说是为了各司其职,以期更高效率地对矿区环境进行管理。但由于部门定位主次不分,在管理权力方面交叉重叠,因而常常造成权力的冲突。目前涉及矿区环境管理的法律条例包括《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如此多的法律内容重叠严重,部分还存在一定漏洞。总体来说,我国的矿区环境管理工作仍有待进一步的加强与完善。
1 我国矿区环境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1.1 矿区环境管理部门定位主次不分,权力覆盖面重叠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环保部门审批。而《土地复垦条例》第十一条与十三条规定了土地复垦方案由国土部门审批。在矿区环境管理中,环保部门通过 《环境影响评价方案》对矿区实施环境管理,而国土部门则以《土地复垦方案》与《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为依据进行管理。整个管理体系处于“两头管理、分别审批”的状态,多个行政部门各自为政。整个矿区环境管理法律体系并没有就部门管理主次进行明确说明,从而使部门之间为争夺主管权而发生冲突,在增加了矿区环境管理复杂性的同时,又大大降低了环境管理的整体性与可行性。
1.2 矿区环境法律条文存在漏洞、交叉,部门内容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止污染环境。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属于环保部门的管理范畴,“复垦利用”则属于国土部门管理范畴,而该法律条文中并没有规定具体的主管部门,这无疑为部门之间权力冲突埋下了隐患。另外有些法律条文存在着适用对象与规范对象矛盾的现象,如《矿产资源法》适用的对象是矿山企业,规范的却是企业设立的环节(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实验室,2011)。由于矿业用地的特殊性与复杂性,部分法律内容缺乏可操作性。《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资质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即采矿权需由国土资源部门确定,而《土地管理法》规定采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需由上级人民政府审批,这就可能导致已经取得采矿权的企业因为没有采矿地的土地使用权而仍然无法进行矿产资源的开采。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的不衔接势必会降低相关法律条文的可操作性。
1.3 地区环保部门、国土部门受当地政府节制,易形成地方保护主义 当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模式。在现行体制下,地方国土资源部门的财权、编制等都在地方政府手中,且地方国土资源部门的人事任命也由当地政府确定,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仅仅是对下级的业务领导。环保部门亦是如此,地方各级的环保局长大都由地方政府任命。若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了矿区的环境管理,作为矿区环境主管部门的国土部门和环境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然而此时面对的是以政府为主体的环境违法行为,国土部门与环境部门当然心存顾忌,在大多数情况下会选择与政府妥协而听之任之,继而造成执法不严的现象。
1.4 矿区环境管理缺乏公众参与机制,矿区企业管理层与工作人员缺乏环境意识 目前获取采矿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企业通过竞争方式取得采矿权;另一种则是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采矿权。确定采矿区与审批采矿权的过程基本都是由国家及其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统一管理,而矿区企业以及矿区所在地政府的主要任务是执行国家方针和政策,至于生活在矿区的民众或者其他公众与舆论就更难参与到矿区环境管理中来了。虽然《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一条规定了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审批前举行听证会等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但是一则这一法律条文的实施并不理想,二则尽管有相关法律基础,但是公众能参与的也仅仅局限于矿区的规划阶段,对于公众参与矿区环境管理过程中的法律规定还是一片空白。由于相关法律的普及与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公众缺乏矿区环境管理的理论知识,同样,这样的现象也发生在矿区管理层与具体工作人员身上。另外,矿区封闭与不透明的现状也使得舆论与大众难以了解矿区,更不用说参与到矿区管理中并从大众角度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与意见。
2 完善我国矿区环境管理制度的对策
2.1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完善矿区环境管理体系与管理手段 改多部门各自为政、交叉分散管理为多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管理。矿区环境管理部门,包括国土资源部门、环保部门、水利部门、林业部门等应共同参与组建独立的部门对矿区生态环境进行综合管理。这一部门主要负责矿区开采方所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案的审批,矿区开采过程中的环境检测、监管以及矿区开采后实施的土地复垦工作。同时该部门的设立可依地方状况为定,在矿区较多的省份,如山西、河南等地可适当增加该联合部门的数量,而对于矿区相对较少的省份,如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可只设立1-2个联合部门。图1表现的是联合部门与政府以及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
联合部门与当地政府无隶属或领导关系,而是受上级人民政府管理,联合部门的负责人由上级政府任命,一般为上级人民政府中负责环境管理的副职担任,这样避免了部门在对矿区环境进行管理时受当地政府节制而造成的执法不严。另外在矿区环境管理中,管理手段不应仅仅停留在经济层面,象征性的经济处罚对破坏矿区环境的违法行为几乎是没有效果的,需要配置以一定的行政处罚手段,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相关环境政策的顺利实施,如联合公安机关对情节严重的矿区负责人进行拘留,吊销采矿许可证等。当然适当利用经济刺激手段提高矿区开采企业的环保积极性是很有效的,可以对在矿区环境保护方面表现优秀的矿区开采企业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通过建立一套经济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行之有效的矿区环境管理奖惩体系,提高矿区环境管理的效率。
2.2 完善矿区环境管理的相关法律,提高法律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在矿区环境管理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应当标明负责某一事项的具体部门,以免引起部门之间的权力冲突。同时要提高法律的针对性,保证适用对象与规范对象相匹配。目前,《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处于修改阶段,立法机关可以籍此机会汇集基层相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汲取的经验并进行整合,从而对有关法律中存在的漏洞进行弥补。另外需要做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的衔接,修改其中相互矛盾、对立的内容。尽管现今我国有关矿区环境管理的法律或规程众多,但是还需要出台关于矿区开采过程中环境管理的具体细则,这是当前矿区环境管理法律体系中没有的。此外还要填补有关矿区开采中征收有关税费的法律空白,这方面的立法应当注重现实,避免理论与实际相脱节。
2.3 建立高效可行的公众参与机制 首先在对矿区实行区域规划时,相关部门应当将“举行听证会或者采取其它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这一法律条文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当然公众的参与不能仅仅停留在矿区规划阶段,更应该深入到矿区环境管理过程中。矿区环境管理部门可以与公众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政府部门及时将矿区在开采中的相关信息向公众公开,而公众也可将自己的有关建议或意见及时反馈给政府,对建设性的建议,政府可以适当进行奖励,以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性循环。政府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在某些环节由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与经验难以面面俱到,此时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矿区管理经验,聘用具有相关知识的专家担任矿山监察员,每一个监察员负责一个矿区,政府赋予其一定的权力。监察员在查访矿区过程中,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应当要求矿区企业进行整改,问题较轻的给予口头警告,问题严重的可直接反馈给政府,由政府部门令其整改,对于不服从管理的矿区企业可收回其采矿权。
参考文献:
[1]张晶.矿区环境保护监管法律制度研究[J].资源与人居环境,2007,(8):21-22.
[2]付薇.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协同机制与对策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学位论文,2010.
关键词:恢复治理;治理保证金;测算方法;征收标准
中图分类号:F423文献标识码:A
截至2008年初,国内已有20多个省(市、区)建立了保证金制度,但没有形成统一的保证金计算标准或计算方法。与国外的保证金核算方法相比,我国统一的保证金征收标准很难满足实际的治理需要。长此以往,不仅不利于恢复治理工程的实施,还可能引发行政主管部门和矿山企业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因此,建立一套合理可行的保证金测算方法势在必行。本文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成本的角度提出保证金的测算方法,并构建了测算模型,最后通过实证研究证实了保证金测算方法与模型的可操作性。
一、基本概念剖析
(一)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内涵。土地复垦是指通过综合整治措施使被破坏的土地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要求土地复垦方向的建设必须符合相应的行业技术标准,重点强调的是土地的可利用能力的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是在土地可利用能力恢复的基础上,注重地质环境保护,强调为生物群落创建一个安全稳定的地质环境,所以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应是土地复垦的最终目标。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主要内容是农业活动或者社会经济活动所需要的土地问题和环境问题,所以土地复垦应是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核心部分。
(二)保证金征收标准。实施保证金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约束企业恢复治理因资源开采而破坏的地质环境,保证金只是为实现这一目的而实施的经济担保手段。所以,合理的保证金征收标准应是恰好可以约束企业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44号)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数额不得低于恢复治理所需的费用。陈琳琳和李丽英利用福利经济学理论,探究保证金的缴纳标准,她们认为合理的保证金征收标准在数额上应该等于恢复治理成本。
笔者认为,如果保证金高于治理成本,企业为了经济利益会治理,但会加重企业负担,造成经济资源浪费;如果保证金等于治理成本,企业治理会提高声誉,增加隐形资本,企业不治理,隐形资本受损,所以企业会治理;如果保证金低于治理成本,企业为了经济利益可能不履行治理义务。因此,在理论上保证金应该等于治理成本,所以以治理成本测算保证金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保证金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治理标准。确定合理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标准是测算保证金额度的前提,是确定治理目标、考核治理质量的参照标准。所以,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标准是实施保证金制度的基础。
保证金制定的目的不仅包括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还包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所以可以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目标分为基本目标和发展目标,即基本目标是通过恢复治理使地质环境破坏降低到最低,发展目标是通过恢复治理使破坏后的土地恢复其生产能力,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结合这两个治理目标,笔者在参照有关标准的基础上,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标准概括如下:(1)恢复治理后的地质环境安全稳定,防止滑坡、泥右流等灾害发生;(2)水土保持与侵蚀控制,场地应有排水措施;(3)景观地貌与周围地区相协调一致;(4)具有可供植物生长的表土层和水生动植物生长的无污染水源;(5)动植物及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应达到开采前或周围地区的中等水平;(6)土壤质量和生产力水平应达到开采前或周围地区的中等水平;(7)不同用途土地的治理,都要符合相应的行业技术标准。
(二)治理模式。治理模式直接影响治理效果和治理成本,从而影响保证金数额。笔者依据《采挖废弃土地复垦技术标准》中对不同用途土地的治理要求,在借鉴安徽省等成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模式进行总结分类。(表1)
三、保证金的测算方法与模型构建
(一)保证金测算方法。一般情况下,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基本程序是:首先将治理范围根据地面塌陷状况、积水状况、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划分为不同利用分区,然后按照其规划利用方式和相应的治理标准进行恢复治理。但对于相同的治理区域,如果划分的利用分区不同或者规划利用方式不同,其最后的治理成本就不同。笔者认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成本可通过计算各利用分区的治理成本等计算得到,从而得到保证金征收标准。
(二)保证金测算模型构建。通过以上分析,保证金的测算模型构建如下:
C=C1+C2(1)
式中:C―总治理成本;S―治理区面积;C1―总的治理费用;C2―其他费用;Pi―第i种治理模式的单位治理费用;Si―第i种治理模式的治理面积;N―治理模式总数。
各种治理模式的单位治理费用可通过对我国典型煤矿区进行实地调研,统计分析其恢复治理到上述治理标准所需的单位治理费用。治理的面积可根据规划直接量算。
其他费用是指没有发生在恢复治理阶段的费用。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其他费用的各项除拆迁补偿费之外都可通过工程费用得到,工程费用一般占到治理总支出的95%,由此说明其他费用可通过工程费用和治理费用间接得到。而拆迁补偿是企业与户主之间的经济关系,在测算治理成本时可不考虑。
通过以上分析,公式(1)可改进为以下形式:
式中:r1―工程费用占治理总费用的百分比;r2―其他费用占工程费用的百分比;其余参数同上。
工程费用占治理总费用的比例和其他费用占工程费用的比例随技术改进、社会经济发展等变化,所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r1和r2。
四、实证研究:以安徽省A煤矿为例
(一)A煤矿地质环境破坏状况。根据《安徽省采煤塌陷区调查与预测》报告,A煤矿开采结束后,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总面积2,198.23hm2,其中1.5米以下非常年积水区1,272.13hm2,1.5米以上或1.5米以下的常年积水区926.1hm2。
(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模式选择。通过土地适宜性评价,1.5米以下非常年积水区属于二级耕地,积水区水质无污染。根据环境恢复治理基本模式,确定治理耕地756.56hm2、防护林带515.57hm2、水产养殖836.3hm2和湿地公园89.8hm2。
(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测算。根据宋蕾在其博士论文中的研究结果,经过数据处理得到治理费用,水产养殖17.65万元/hm2、防护林带20.17万元/hm2、耕地50.38万元/hm2、湿地公园8.64万元/hm2。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中,其他费用中各项费用与工程费直接的数值关系,转换得到其他费用占工程费用的13.92%,工程费用占治理总费用的95%。根据公式(2)计算得到A煤矿应缴纳保证金72,522.56万元。
五、结论
本文明确了保证金的征收标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标准,总结了基本的治理模式;初步构建了保证金的测算模型,并通过实证研究,证实了模型的可操作性。
(作者单位:1.中国矿业大学;2.江苏省资源环境信息工程重点实验室)
主要参考文献:
[1]于左.美国矿地复垦法律的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J].煤炭经济研究,2005.5.
[2]张涛.北京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标准研究[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2008.
关键字:景观设计;废弃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应用
伴随着我国废弃露采矿山不断出现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地质灾害、环境污染、水污染等灾害性现象,废弃露采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问题也被提上了日程。景观设计在城市环境保护以及环境美化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此将景观设计应用于废弃露采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中,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一、废弃露采矿山的特征以及其开采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一)废弃路采矿山的特征
废弃矿山开采有三种形式,分为规则开采以及不规则开采、凹陷式开采型,规则开采型采用台阶式与缓坡开采的方式,不规则开采是在坡度为30度以上的斜坡式开采,凹陷式开采向地下的斜坡或台阶式开采。
这些开采方式按照不同地区采矿区的不同地质、水文特征进行选择,在进行开采后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会造成很大的危害。利用凹陷式开采方式的地区都会形成深坑水潭。采矿石壁则会造成风景区以及交通干线的视觉污染,而开采过程中由于土质疏松等问题,在废石(土)堆废弃地会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严重时还会造成泥石流等灾害。
废弃露采矿山总体来说,是一个对环境破坏严重的污染源,其造成的环境问题大大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由于废弃露采矿山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因此采用景观设计方案来治理废弃露采矿山的环境问题是是十分有必要的。
(二)废弃露采矿山环境地质问题
废弃露采矿山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十分严重,直接影响和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人居环境、打破人类生存依赖的自然环境良性循环,严重而突出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如下。
1.水土流失现象严重
水土流失现象是废弃露采矿山经常遭遇到的环境问题,出现水土流失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在露天矿山采矿的过程中,将矿山上面及旁边树木进行砍伐,草皮剥落等。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一旦出现,不易根治,对矿区及周边的居民生活质量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植被荒芜化现象严重
由于开采矿山的过程中,会对地表植被进行大量砍伐、造成植被,而开采现场遗留下来的采石坑中多是矿体、矿柱等残留物,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一眼望去,遍地黄沙、触目荒芜,一片凄凉之景。
3.占用土地现象严重
废弃露采矿山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在目前城市用地紧张的情况下,大量废弃土地的闲置,不仅会增加经济负担,还会对土地资源造成危害,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损害。
4.水、空气等的污染问题
水、空气是人们生命不可忽视的物质,废弃露采矿山对环境污染造成很大的危害,尤其是空气和水资源的污染更是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空气污染物作为粉尘飘入空中,水污染物质溶解在人们的生活用水中,都会造成疾病传播、细菌传染等的问题。
二、景观设计
景观设计是现代城市建设中经常会应用到的一种理念,它将自然环境与人为设计理念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形成的一种建筑艺术。将这种艺术应用到废弃露采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中去,不仅可以改善与修复当地恶劣的环境,还可以为当地的视觉感官贡献一份力量。
景观设计是一种现代化的景观美化、城市美化的重要方式,一个城市的景观设计可以代表一个城市的形象气质,可以作为一个城市的象征。城镇周边废弃露采矿山对生态环境、地质环境都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且与当地的自然景观十分不协调,如果对其进行治理,并且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景观设计改造,可以改变当地的文化氛围,自然现象甚至是气候现象等,百利而无一害。
三、废弃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引入景观设计
景观设计被引入到废弃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去,是一个十分明智的选择。
(一)文化资源的引入
在进行废弃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可以对当地文化环境进行考察,并且对当地的自然环境以及物质文化遗产有一定的了解,在进行景观设计时,可以将文化资源充分运用进去,既可以体现我国5000年来悠久的历史文明,又可以体现现代景观设计的文化理念,打造一个与当地风俗习惯、文化氛围相适应的地域文化景观特色。
(二)景观融入与转型
由于很多废弃露采矿山的对城市或者城郊的形象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因此在进行景观设计时,应该考虑如何避免废弃露采矿山的地质环境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如何将景观设计融入到当地的地质环境治理方案中去。
目前很多资源枯竭性城市在废弃露采矿山建立主题公园以及街心花园,并且对其制备进行绿化,既满足人们对绿地的需求,又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被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是逐步实现近期国家在“三区两线”积极推进“矿山复绿”行动的具体表现。
(三)应景改造
一个地区的景观设计应该与当地的自然环境以及城市的文化氛围相协调,我们可以看到,废弃露采矿山的地质环境都是破坏十分严重的地区,因此在这些地区进行环境美化改造时一定要对其水源等污染物质进行清除,打造一个适宜文化传播,提升人们幸福指数的这样一个自然景观,有利于人们身体健康,有利于人们的心情欢愉,对人们工作、生活的效率提高有很大的影响。
(四)保留与开发
在很多废弃露采矿山中,并不是所有的地质景观都是没有利用价值的,在这些地方,有很多的具有地学研究意义的资源,例如地质遗迹、古生物活动遗迹等,都可以成为景观设计中的应用因素,因此在景观设计过程中,应该综合考察,选取有用的因素,改造对人们危害极大的成分,打造适宜当地城市建设与发展、改善环境的景观设计。
结语:
在景观设计被引入废弃露采矿山的环境治理应用中,应该重视矿业遗迹资源在旅游开发中的价值,正确认识景观设计对其治理的意义遗迹作用,为城市建设以及经济发展谋利益。景观设计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废弃露采矿山的环境问题,凸显了当地的人文理念,推动了城市的发展,为城市建设节省大量的土地资源,并且带动废弃路采矿山的环境治理逐步走向产业化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黄敬军,陈子玉,蒋波等.景观设计在废弃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的应用[J].中国矿业,2011,20(7):55—58.
[2] 李艳芬.宝日胡硕露天煤矿土地复垦投资优化研究[D].北京科技大学,2009.
[3] 钟均华.紫金山生态恢复与可持续景观设计[C].//全国采矿技术与装备进展年评报告会论文集.2010:10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