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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科学哲学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1937年爆发,杨振宁随家几经折,迁入内地昆明,1938年他高中二年级时考入西南联大,得到许多良师的教诲,开始对物理学产生兴趣。在吴大猷指导下,他完成了关于群论及分子光谱的学士论文。这段工作引起他对对称性特别的兴趣。其后,跟王竹溪做的硕士论文涉及的统计力学,也成为他以后研究的方向之一。
1945年杨振宁赴美进入其父曾就读的母校——加哥大学,三年后获物理博士学位。在芝加哥大学,他接触到许多世界第一流的物理学家。其著名者有论文主任泰勒(Teller),和一代大师费米(Fermi)。1948年他与费米提出π介子是质子及反质子束缚态的可能性,开研究粒子内部结构之先河。
1949年,杨振宁应奥本海默(Oppenheimer)邀请,赴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做研究工作,不久升为教授。1954年他与米尔斯(Mills)发表的规范场理论,是一个划时代的创作,不但成为今日物理理论的基石,并且在相对论及纯数学方面也有重大意义。
1956年他与李政道提出弱相互作用中宇称不守恒,次年获诺贝尔奖。从1966年至今,杨振宁主持纽约石溪州立大学的理论物理研究所。
1986年,杨振宁南开数学研究所参观,并与该所所长著名数学家陈省身一道创立了南开数学所理论物理研究室,具体指导量子可积系统的研究。笔者有幸在该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学习期间,深感杨先生思想的博大精深,对他那种朴实无华的科研作风敬佩不已,下面结合自己的学习心得,简单介绍杨振宁的科学哲学思想。
一、爱憎决定风格
“在每一个有创造性活动的领域里,一个人的爱憎,加上他的能力、脾气和机遇,决定了他的风格,而这种风格转过来又决定他的贡献。”①杨振宁在解释他的这段话时说,物理学是一门客观地研究物质世界的学问,然而物质世界具有结构,而一个人对这些结构的洞察力,对这些结构的某种特点的喜爱,某些特点的憎厌,正是他形成自己风格的要素。因此,爱憎和风格之于科学研究,就象它们对文学艺术一样至关重要。杨振宁对物理学的爱憎基本上是1938年至1944年在昆明当学生时形成的。西南联合大学是中国最好的大学,为了取得学士学位,杨振宁跟吴大猷做了有关群论和分子光谱方面的论文,接触了群论在物理学中的应用。他读了狄克逊的一本名为《现代代数理论》的小书,从中学到了群表示理论。这一优美而又有巨大动力的理论,使杨振宁认识到群论的无以伦比的美妙和力量。从而激发起对于对称性原理的兴趣。而从群论到对称性原理上所得到的物理学与数学的结论,又对杨振宁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此后杨振宁在清华研究院,在王竹溪先生指导之下写作关于有序——无序转变的论文,对相变发生了浓厚的兴趣。1951年以后,他在统计力学、多体问题等方面写过许多文章,至今对这方面的工作仍很感兴趣,由他指导的南开数学理论物理室主要从事这方面的工作。杨振宁强调,“学一个东西不仅是要学到一些知识,学到技术上的特别的方法,更重要的是要对它的意义有一些了解,有一些欣赏,假如一个人在学了量子力学以后,他不觉得其中有的东西是重要的,有的东西是美妙的,有的东西是值得跟别人辩论得面红耳赤而不放手的,那么,他对这个东西并没有学进去,而只是学了很多可以参加考试得到好分数的知识,这不是真正做学问的精神,他没有把问题里面基本的价值掌握住”。②学一个学科,不只是物理学,不但是掌握这些知识、定理和公理,更要掌握这些知识、定理和公理的意义、精神及其重要性,等到你觉得这些重要到一定程度时,你才是真正地把这些东西吸收进去了。
一个人喜欢考虑什么问题,喜欢用什么方法来考虑,这都是通过训练得出的思想方法,也就是爱憎决定了科学研究的风格。
二、传统与科研
杨振宁认为文化传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西方和东方的文化传统的确大不一样。中国的传统,重视每个人对社会的责任,从小就讲先天下之忧而忧。相反地在西方这种观点非常少,甚至不存在,可是我们看到,西方传统也可以产生出灿烂的文化。在这两种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学物理和方法了不同。
美国学物理的方法与中国学物理和方法不一样。中国学物理的方法是演绎法,先有许多定理,然后进行推演;美国对物理的了解是从现象出发,物理定理是从现象中归纳出来的,是归纳法。演绎法是学考试的人用的方法;归纳法是做学问的办法。做学问的人从自己的具体工作分析中抽象出定理来,这样所注意的就是那些与现象接近的东西。另外,最重要的就是科研方向的问题。杨振宁向吴大猷学了分子光谱学与群论之间的关系,学的方法主要是演绎法:是从数学推演到物理的方法;泰勒所注意的是归纳法,它要从物理现象引导出数学的表示,杨振宁从泰勒那里学到了这种思想方法,获益非浅。因为归纳法的起点是物理现象,从这个方向出发不易陷入“泥坑”。在当时芝加哥大学的研究气氛中,杨振宁接触到一些最可能有发展的研究方向,这是十分幸运的。在联大,杨振宁有了一个扎实的根基,学了推演法,到了芝加哥,受到新的启发,学了归纳法,掌握了一些新的研究方向,两个地方的教育都对杨振宁的工作有决定性的作用。40年代末、50年代初,物理学发展了一个新的领域,这个新的领域是粒子物理学。杨振宁和同时代的物理学家是与这个新领域一同成长的。这个领域到今天,一直有长足的发展,影响了人类对物质世界结构的基本认识。这说明如果进入的领域是将来大有发展的,那末他能够做出比较有意义的工作的可能性也较大。这是方向问题,至于方法问题,杨振宁给出了一个很恰当的比喻。他说:“研究物理学好象看一幅很大的画。整个自然界的结构好比这幅画。看这一幅画可以有几种看法。适当的时候应当氢这几种看法结合起来。一是必须在近距离仔细研究,因为这幅画画得很仔细,每一部分都不一样,因此你必须用放大镜仔细研究它的细部。一是你应当在远距离去看它,你可以看到近距离看不到的一种大范围的规律,还有中距离的看法,物理学需要近、中、远三种看法。当然,如果你能一下子就看出远距离所能看到的规律,这当然是大贡献,但是这种可能性很小,甚至不可能。所以必须从近距离开始,总之,知识的流向是由近到中、再到远的,而不是反过来。”③例如,量子力学建立以后,它对哲学有很大的影响,但是海森伯和薛定谔不是从哲学出发,而是从研究原子光谱出发建立量子力学的。在此我们不难看出,杨教授对哲学与物理学研究关系问题的基本态度。三、对称性决定相互作用
对称观念有很悠久的历史,远在上古时代,人类就有了对称观念,我们的祖先通过对许多自然现象的接触,渐渐形成了这一观念,这个对称观念的发展对上古的音乐、文学、绘画、雕刻、建筑,都有极其密切的关系。这方面的例子很多,在国内外的一些文物古迹上,随处可见我们祖先对自然现象中的对称性的偏爱。到了有史时代,对称现象在各种艺术的发展中更加显著。对称既然在人类历史上占有非常重要,非常基本的地位,哲学家和科学家便很自然地对之加以广泛的应用。有许多早期用到科学上的对称原理,例如,天文学家开普勒,就曾经想用一些几何的对称来解释太阳系中各行星轨道的直径比例,尽管没有很大的成果,可是它说明科学家很早就对对称性发生了兴趣了。对称在科学界开始产生重要的影响始于19世纪。发展到近代,我们已经知道这个观念是晶体学、分子学、原子学、原子核物理学、化学、粒子物理等现代科学的中心观念。近年来,对称更变成了决定物质间相互作用的中心思想。
对称观念对20世纪物理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首先麦克斯韦公式利用向量的方法,得到了比较简单的表述,可以说是对称原理在物理学中的第一个主要贡献。因为对称原理与方向和向量的关系十分密切,而我们所以能够把那20个方程式写成4个方程式,就是因为这20个方程式含有对称性,把这个对称性很根本地写到方程里面去,就可以写出精而简的方程式。通过方程式的精简,我们才可以把电磁学发展到更基本、更深入的程度。在物理学中对称的第二个重要的用途与晶体的构造有关。晶体结构的对称性,经过许多重要的科学家的努力提炼,形成了空间群的观念,这可以说是对称对于物理学的第二个重要贡献。随着人们对对称的更加深入的认识,物理学家开始用数学上已发展得十分成熟的群的方法来描术对称性,群和连续群的观念把代数、解析与几何连在一起,而通过这许多关系(尤其是解析跟几何的关系)更和粒子现象,以及物理原理发生了密切的关系,又通过几何这个关键,引进了拓朴的观念,这正是近40年来出现的物理与数学交织在一起的现象。尽管物理学家很早就知道守恒定律,然而直到20世纪初,才有人了解,原来守恒的观念与对称性有密切的关系。通过一系列的发展,人们才知道原来对称性与守恒定律可以说是同一回事。到了本世纪50年代,人们对对称原理又有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的认识。物理学家发现原来认为的对称并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相互作用下,会有一些纰漏,这些不对称的影响是很小的,不过假若你知道在什么地方发掘的话,你就可以发掘出不对称的现象。关于这方面的第一个实验是关于宇称守恒的。通过这个实验,人们认识到宇称不守恒是弱相互作用的一个基本特征。对称原理经过了50年代的发展,在物理学中已经占有了一个比以前更加重要的地位,而近年来,进入了深的层次,这个发展起源于规范对称。我们知道,世界上各种不同的基本粒子之间有四种不同的相互作用,叫做强相互作用、电磁相互作用、弱相互作用和引力相互作用。相互作用就是力量,因此,各种不同的基本粒子之间,就有四类不同的力量。近20年来,大家认识到这种所有的不同的力量,都是不同的规范场,对称性是决定相互作用的要素。杨先生说:“对称决定相互作用”①。当然,决定相互作用还有其他的中心观念,因为在今天的基本物理中,有很多复杂的困难,要解决这许多困难,必须引进一些跟数学有密切关系的新观念。
注释:
①②杨振宁:《读书教学四十年》,三联书店香港分店,1985年版,第22页,第121页。
维也纳学派研究院年鉴的连续出版。自1993年以来,维也纳学派研究院每年出版一本研究维也纳学派学术思想的年鉴,至今出版的16卷分别是:《科学哲学:起源与发展》(Vol.1,1993)、《规范、价值与社会》(Vol.2,1994)、《基本争论》(Vol.3,1995)、《百科全书与乌托邦》(Vol.4,1996)、《博弈论、经验和合理性》(Vol.5,1998)、《塔尔斯基与维也纳学派》(Vol.6,1999)、《关于量子力学的认识论和实验视角》(Vol.7,2000)、《冯•诺意曼与量子力学基础》(Vol.8,2001)、《科学哲学史:新的趋势与视角》(Vol.9,2002)、《维也纳学派与逻辑经验主义》(Vol.10,2003)、《不同学科中的归纳与演绎》(Vol.11,2004)、《剑桥与维也纳》(Vol.12,2006)、《纽拉特的语境中的经济学》(Vol.13,2007)、《维也纳学派在北欧》(Vol.14,2010)、《韦斯曼:因果性与逻辑实证主义》(Vol.15,2011)、《卡尔纳普与逻辑经验主义的遗产》(Vol.16,2012)。
维也纳学派研究院的宗旨是,致力于促进关于维也纳学派传统中的科学与哲学进步,也关注社会语境中的科学哲学与科学史的跨学科研究,重点讨论哲学、逻辑、经验研究和语言分析等问题。年鉴由会议论文汇编而成。在16卷年鉴中,与科学哲学史研究最相关的是第1卷和第9卷。第1卷《科学哲学:起源与发展》主要是围绕维也纳学派成员的学术思想与观点展开的研究;第9卷《科学哲学史:新的趋势与视角》长达440页,收集的论文主要是从历史的视角聚焦了从古到今的面向科学的哲学思考,以及对哲学家、科学家和科学哲学家的思想及其相关论题的深入探讨。
科学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ScienceStud-ies,下文简称SS)的整合与转向。以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为核心的SS研究者在集中出版了大量阐述科学是社会建构的文章与论著之后,从20世纪90年代初也与科学哲学家一样,开始反思他们研究的历史发展,并希望通过历史反思,放弃强纲领,寻找新的出路或转向,其中值得注意的两种转向是:
其一,主张从科学哲学与科学史(简称HPS)研究转向跨学科的SS研究。他们倡导这种转向的理由有四:(1)在他们看来,传统科学哲学家提倡把科学哲学研究坚定地建立在对科学史和当代科学实践的理解之基础上,但却对这种联盟的本性没有统一的认识,从而使哲学分析卷入“真”科学的做法事实上已经变革了哲学实践,导致了对下列问题的质疑:科学的统一性是否可能?科学是否体现了哲学家所预期的能够进行“重构”的合理内核?(2)当科学哲学家退回到各门学科的实践中时,滋生了对使科学的哲学研究的自然化战略;(3)当科学哲学家以更一般的术语对哲学分析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并企图最终取代关于科学的唯一性、统一性和合理性等哲学信念时,尽管共享了需要在语境中理解科学的观点,但却产生出各种不同的派别;(4)当哲学家反对社会学家的挑战形式,而社会学家坚持他们的反哲学态度时,有一种趋势是双方就共同感兴趣的问题交换意见,科学哲学家从社会学家的研究中吸取合理因素,产生了使科学的哲学研究自然化的兴趣,社会学家则放弃了极端的建构主义和社会学的基础主义的观点。在这种背景下,为了揭示科学事业的多维度的复杂性,需要科学哲学家、科学社会学家、科学史学家共同探索形成SS研究(sciencestudiesre-search)的跨学科纲领,用哲学的、社会学的、历史的术语理解科学,并在这种多学科的交界处,重铸需要分析的问题与范畴,从而完成从HPS向跨学科的SS研究的转向。
其二,主张从跨学科的SS研究转向文化研究。这是对皮克林(AndrewPickering)出版的《作为实践与文化的科学》(1992)一书的回应,也是对劳斯(JosephRouse)观点的一种响应,同时,还是基于历史性反思对SS不同进路的整合,其目标是摆脱过分依赖于社会学的知识观的束缚,把科学当作一种论域与文化现象来研究。虽然他们在什么是“语境论”、“话语”、“文化”和“实践”这些关键概念的理解上还仍然没有达成共识,但他们认为,抛弃科学知识的统一性的信念,放弃基础主义,最终把认识的、政治的、哲学的、社会学的、人类学的等维度混合起来整合到科学文化当中,研究科学家工作的技术细节,是SS研究的未来方向。
2001年,劳斯把上面的两种转向统一起来,统称为“科学的文化研究”,其目标定位是,在不太严格的意义上将科学的哲学、历史、社会学、人类学、女性主义理论等多学科领域结合起来的研究,认为科学实践是人与世界相互作用的有意义的模式,强调在“科学文化”中定位文化研究,并指出,科学的文化研究既不是对科学的结果作出说明和理解,也不回答科学是什么的传统问题,而是对科学实践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多学科的研究与反思。SS研究者的这些工作虽然不是对科学哲学史的直接研究,但是,他们在探索SS的未来研究方向时离不开对科学哲学史的考察,因此,他们关于SS的转向研究讨论,也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地促进了科学哲学史的研究。
早期研究文献的不断再版。在科学哲学史的研究方面,最早的相关文献是由考克尔曼(J.J.Kockelmans)主编的《科学哲学:历史背景》。[1]这是一本带有导读性的文献汇编,首次出版于1968年,1999年再版。本文集收录了从1786年(即自康德以来)到1927年之间的24位哲学家(如康德、赫歇尔、惠威尔等)与科学家(如赫兹、玻尔兹曼、亥姆霍兹等)的原始文献,并分为四个时期构成了文集的四个部分:(1)开始时期:1786-1850;(2)19世纪末:1870-1899;(3)20世纪的头十年:(4)走向当代科学哲学:1910-1927。其次是洛西(JohnLosee)撰写的《科学哲学历史导论》[2],1972年出版的第一版主要概述从亚里士多德的归纳-演绎方法一直到1940年之前的科学方法论发展的历史;1979年的第二版增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关于卡尔纳普、亨普尔和内格尔的逻辑重建的内容,以及对这些观点的批判和库恩、拉卡托斯与劳丹阐述的各种替代进路;1992年的第三版增加了关于科学进步、因果说明、贝叶斯确证理论、科学实在论和关于规范的科学哲学的替代进路;2011年的第四版增加了理论评价、经验实践、说明的理论、规范的自然主义、科学实在论之争以及描述的科学哲学,这一版长达300多页,共有19章。#p#分页标题#e#
关于科学哲学经典文献的汇编工作。在此方面,较有影响的文集有五本,一本是由库德(MaitinCurd)和卡沃(J.A.Cover)主编的《科学哲学:核心论题》(1998)。这本文集长达一千三百多页,主要收集了从逻辑经验主义开始到20世纪的科学哲学家的经典文献,这本书是美国斯坦福大学哲学系指定的科学哲学教材。第二本是由牛顿-史密斯(W.H.Newton-Smith)主编的《科学哲学指南》(2000)。这本文集提供了81个条目,涵盖了科学哲学整个领域内的著名人物、关键术语和重要论题三大类型。大多数条目是由世界一流的科学哲学家撰写的。每个条目从追溯相关主题的发展脉络开始,综述了其核心观点、最新进展等。在人物介绍中,没有把古希腊哲学家包括进来,在近代哲学家中,有笛卡儿、贝克莱、莱布尼兹、洛克、马赫、休谟、穆勒、惠威尔、皮尔士、马赫,在科学家中,有伽里略、牛顿、达尔文、玻尔、爱因斯坦。第三本是由巴巴瑟夫(YuriBalashov)和罗森伯格(AlexRosenberg)主编的《科学哲学:当代读物》(2002)。这本文集除了收录20世纪以来的传统科学哲学的文献之外,还收录了科学知识社会学家的文献。第四本是由朗格(MarcLange)主编的《科学哲学选集》(2006)。这本文集收录了自1945年以来的科学哲学经典文献。第五本是由麦格罗(TimothyMcGrew)等人主编的《科学哲学:历史选集》(2009)收录了从伊壁鸠鲁、芝诺、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到当代科学哲学家的经典文献。
无限制地列举现有的相关文献并非本文的应有之意,而且,这里的文献梳理也很不充分,一定会有挂一漏万之嫌。然而,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能够从这种简要的梳理中看出,目前,科学哲学界对科学哲学史研究从何时算起或从哪里开始这一问题的理解并不完全统一。
科学哲学的界定
历史是对过去事情的述说。科学哲学史也不例外。讨论科学哲学史研究从何时开始的起点问题,离不开对科学哲学的界定。界定科学哲学不同于界定任何一门经验学科。界定物理学不是一个物理学问题,界定化学不是一个化学问题,界定生物学也不是一个生物学问题,而是分别属于物理学哲学、化学哲学、生物学哲学的范围。相比之下,界定科学哲学却是一个典型的科学哲学问题。对科学哲学作出不同的界定,意味着对科学哲学的不同理解,而理解不同,又进一步意味着研究科学哲学史的起点不同。
牛顿-史密斯认为,“什么是科学哲学”的问题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回答这一问题也许应该求助于“科学”与“哲学”的定义。但是,在所有的哲学问题中,对哲学特征的描述是最有争议的,哲学正在周期性地进入钻牛角尖的时期。这时,什么是科学哲学的问题明确地呈现出来。当科学哲学家无法达成一致时,他们开始回过头来研究具体的哲学问题。另一方面,回答“科学是什么”的问题曾在科学哲学家中间成为一种时尚。逻辑实证主义者和波普尔等人用是否具有认知意义来界定科学。他们把能够通过经验证实或证伪的命题看成是有意义的,因此,数学、逻辑、美学等论述就不是科学的论述。此外,以罗蒂等人为代表的后现代哲学家认为,科学没有本质,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则认为,科学是一种社会建构,等等。接着,牛顿-史密斯指出,避免卷入这些争论的一种方式是,我们不再试图提供关于科学本质的理解,而是从公认的一系列具体学科(比如,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质学、医学、动物学等)来确立我们的科学观,从而把定义科学的问题转化为比较学科之间的差异,比如,思考这些学科与人类学、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之间的异同之处,来辩明科学的意义,并且,基于这种辩明来确定在多大程度上扩展“科学”这一术语。这样一来,就有可能突出列入属于科学“清单”上的学科的共同特征。然后,牛顿-史密斯通过对科学哲学家的所作所为的考察把科学哲学的大致轮廓构画为是对科学的目标、方法、手段和成果的讨论。
我国的科学哲学是在自然辩证法研究的范围内发展起来的,因此,比英美学术界的理解更加宽泛。例如,李醒民在为他主编的《中国科学哲学论丛》所写的序言中,把科学哲学定义为是“对作为一个整体的科学(知识体系、研究活动、社会建制)及其分支学科进行反思和批判的哲学学科”,并大致勾勒出四个论域:科学哲学元论、科学哲学通论、科学哲学个论和科学哲学外论。他认为,科学哲学元论涉及科学哲学的根本性问题,是对科学的目的、目标、对象、价值、范围、限度、划界、方法、预设、信念等问题的讨论;科学哲学通论涉及科学哲学的普遍性问题,是对科学事实、问题、概念、原理、理论结构、科学发现、科学证明、科学辩护、科学说明、科学进步、科学革命、科学中的机械论与有机论、还原论与活力论、进化论与目的论、因果性与几率性、连续性与分立性、科学的经验主义、理性主义、现象主义、工具主义、物理主义、操作主义、历史主义、约定主义、整体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等的解读与协调;科学哲学个论是研究科学的各门分支学科中的哲学问题,比如,物理学、生物学、复杂性科学中的哲学问题等;他把前面的三种科学哲学统称为科学哲学内论,与此相对应,科学哲学外论是研究科学活动和科学建制的本性及科学与外部世界的关系。
不难看出,牛顿-史密斯和李醒民对科学哲学的理解是不同的,前者把科学哲学作为一门学科来理解,这种理解基本上代表了英美科学哲学界的观点;而后者是把科学哲学作为一种研究领域来对待的,这种理解也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中国科学哲学界许多学者的看法。但是,他们在“科学”概念的用法上是一致的,都指“自然科学”。然而在德语中,“科学”(Wissenschaft)一词的词根是“知识”(Wissen)。科学是指一个完整的知识系统。因此,德语里的“科学”概念的含义就不只是指自然科学。例如,德国柏林理工大学哲学系的汉斯•波塞尔(HansPoser)把科学哲学理解为“科学的认识论”。这种认识论不只是包括对以经验为基础的物理学范式的反思,还包括对生命力的反思和对精神科学的反思。因为用物理学的说明模式无法说明动物的行为,法国浪漫派也对从无机物到有机物转化的物理学提出了质疑。达尔文进化论的产生,则向自然科学的说明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对待变异的问题。因此,人们最晚从达尔文开始,不得不需要在物理学的说明模式之外,寻找其他的说明模式。欧洲大陆从一开始对科学的理解就与英美传统对科学的理解有所不同。英美传统理解的科学是开始于伽利略的自然科学,而欧洲大陆传统所理解的科学不仅指实验科学,而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精神科学。所以,科学哲学不仅包括关于自然科学的哲学,而且还包括了历史哲学和文化哲学。波塞尔强调说,如果只单纯地把科学理解为自然科学的话,至少有1/3的大学就该关闭了。#p#分页标题#e#
但是,我们从传统科学哲学家所运用的“科学”和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以及后现代科学哲学家所批判的“科学”来看,基本上还是意指“自然科学”。这里引入波塞尔的观点试图表明,虽然波塞尔所理解的“科学”概念与牛顿-史密斯理解的“科学”概念不尽相同,但他们在对待科学哲学何时开始的问题上却拥有大致相同的看法。他们都把科学哲学的开端理解为开始于近代科学。用波塞尔的话来说,在近现代科学开始时,就有了对科学的哲学反思。他认为,欧洲哲学史与科学史上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之间的争论就是一个明显的案例。牛顿所代表的经验主义是英国皇家学会的理想;莱布尼茨代表的则是欧洲大陆自笛卡儿以来的理性主义。这种理性主义直接影响了狄德罗等人。到了19世纪,实证主义和经验主义也在欧洲大陆占有重要的地位。牛顿•史密斯虽然没有给出如此明确的论述,但从他在《科学哲学指南》一书中收录的人物来看,也只是包括了伽里略、牛顿、培根、笛卡尔等人,没有把亚里士多德或更早时期的德谟克利特等古代哲学家包括在内。
而李醒民在“科学哲学的论域、沿革和未来”一文中谈到科学哲学的沿革时,把科学哲学划分为前科学哲学(科学诞生之前)、经典科学哲学(近代科学诞生到19世纪物理学革命之前)、前现代科学哲学(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现代科学哲学(逻辑经验主义诞生到20世纪60年代)和后现代科学哲学(20世纪60年代以来)五个时期,并把留基伯和德谟克里特提出的原子论看成是萌芽时期的科学哲学。从本文第一部分列举的有关科学哲学史的经典文献汇编类的文集来看,这种理解具有普遍性。
虽然这里只是很不全面地罗列了几位代表性人物的观点,但已经表明,大家对科学哲学史研究的起点的看法是有差异的。那么,我们应该把科学哲学史的研究起点追溯到哲学史的开端?还是近代科学的开端?还是其他别的时期?
科学哲学史研究的起点
关于科学哲学史研究的起点有五种理解:(1)如果我们把科学哲学理解为英美分析哲学的产物,那么,科学哲学的历史起点就不能早于分析哲学,通常从维也纳学派为核心的逻辑实证主义(后来统称为逻辑经验主义)算起,充其量也只能追溯到孔德的实证主义和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等,在时间上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2)如果我们把科学哲学理解为是对自然科学的观念与方法的系统的逻辑分析,那么,科学哲学就是在19世纪中叶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我们可能会把惠威尔的《归纳科学的哲学》视为最早的科学哲学著作;(3)如果我们把科学哲学理解为是运用一套完整的概念体系对成熟的科学进行整体的哲学反思,那么,科学哲学就不能早于康德的哲学体系,在时间上是18世纪下半叶;(4)如果我们把科学哲学理解为是对科学的结果、原理和方法的哲学反思,那么,科学哲学的历史起点很可能被提前到伽里略、牛顿等早期科学家,以及培根、笛卡尔、休谟、莱布尼兹等人对方法论与认识论问题的研究;(5)如果我们把科学哲学定义为对科学的任何反思,那么,科学哲学的历史起点很可能被追溯到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哲学。
那么,在五种理解中哪一种理解较为合理呢?对于历史学研究来说,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应该只凭先验的逻辑推理来确定,而应该是通过历史分析得出的结论。
首先,科学哲学的研究至少是在科学产生之后才能进行的事情。就科学的产生而言,科学史家梅森在他的《自然科学史》一书的导言中指出,“科学有两个历史根源。首先是技术传统,它将实际经验与技能一代代传下来,使之不断发展。其次是精神传统,它把人类的理想与思想传下来并发扬光大……这两种传统在文明以前就存在了……在青铜时代的文明中,这两种传统大体上好象是各自分开的,一种传统由工匠保持下去,另一种传统由祭司、书吏集团保持下去,虽则后者也有他们自己的一些重要的实用技术……在往后的文明中,这两种传统是分开的,不过这两种传统本身也分化了,哲学家从祭司和书吏中分化出来,不同行业的工匠也各自分开……但总的说来,一直要到中古晚期近代初期,这两种传统的各个成分才开始靠拢和汇合起来,从而产生一种新的传统,即科学传统。从此科学的发展比较独立了。科学的传统中由于包含有实践和理论的两个部分,它取得的成果也就具有技术和哲学两方面的意义”。显然,梅森的观点表明,作为一个独立传统出现的科学是近代的事情。在此之前的技术传统和哲学传统只是形成科学传统的两大根源,而不是科学传统本身。这样,就排除了上面提到的第五种观点。
其次,从历史的视角确定科学哲学史研究起点的另一个前提是,需要有能够用来对科学进行全方位哲学反思的某些基本概念。根据梅森的观点,人类文明史上历史最悠久的两大传统是技术传统与哲学传统。在科学诞生之前的许多世纪里,其实根本谈不上科学对哲学的影响,自然哲学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哲学,哲学家也对科学不感兴趣。只有当科学发展到能够对人类文明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时,科学才有可能对哲学产生影响;只有当哲学家有兴趣明确地对科学进行真正的哲学反思时,科学哲学才有可能产生。因此,对科学进行有意识的真正明确的哲学反思是哲学家的工作,而不是科学家的工作。尽管早期科学家在他们的研究中曾对科学概念与科学基础问题有所思考,甚至发生争论(比如,牛顿与莱布尼兹关于时空概念的争论,牛顿与惠更斯关于光的本性的争论等)。但这些思考与争论的目标多数是为了解决科学问题,而不是对作为整体的科学进行哲学反思。如果我们把牛顿在1687年出版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看是自然科学开始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那么,在此之前的哲学家尽管在认识论与方法论研究方面有所贡献,甚至也强调科学实验或科学方法,但在总体上并不能算作是对科学的哲学反思。这样,就排除了上面提到的第四种观点。
第三,“科学哲学”这一名称本身已经在严格意义上隐含了两个预设:一是自然科学已经同人类的生活与实践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复杂的领域,并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二是哲学家能够根据逻辑、认识论、方法论、本体论甚至社会与文化等不同观点,对科学进行全面反思,而且,他们反思科学的这些视角通常是根据自己持有的哲学观来确定的。这就排除了上面提到的第一种观点。因为科学早在分析哲学正式诞生之前就已经成熟,而且也已经有哲学家对科学作出过多视角的哲学反思。虽然维也纳学派的诞生与分析哲学相关,也被公认为是第一个科学哲学流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就是科学哲学史研究的起点。现在的问题是在第二种观点与第三种观点之间作出选择,也就是在惠威尔与康德之间作出选择。#p#分页标题#e#
我们知道,惠威尔于19世纪30年代首先提出用“科学家”来替代原来的“自然哲学家”的称呼,还出版了《归纳科学史》和《归纳科学的哲学》等有影响的著作,开创了科学史研究的新形式和深化了科学方法的讨论。但是,从哲学史的发展来看,康德是近代以来以讲授哲学为职业的第一位哲学家。在他之前的哲学家都是业余哲学家,也就是说,都没有把哲学作为自身研究的职业来对待。康德在转入专门研究哲学之前,精通当时的各门自然科学的发展,比如,他在1755年出版的《自然通史和天体论》一书中提出了关于宇宙起源的“星云假说”来否定神创论,并用引力与斥力概念描述宇宙的变化发展。康德在哲学史上的重要地位是靠他的《纯粹理性批判》、《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等著作的相继问世奠定的。康德认为,我们只能知道自然科学向我们提供的知识,但这些知识为什么是可靠的和普遍的,需要作出进一步的论证。为此,康德把他的哲学任务之一定位于回答普遍知识如何可能的问题,并且还提出了为自然科学知识如何可能提供论证的一套概念体系。在康德的哲学中,不仅充分体现了科学对哲学的影响,而且,康德认为,哲学就是为科学知识提供辩护,并通过这种辩护使科学知识拥有合法性。
【论文摘要】:"科学哲学"是什么?对于这个与西方科学互相依存的科学研究典范,多数科学研究者是陌生的,但是是极为重要的。科学哲学是一种逻辑思考与范式交织运用,从事创造性学术活动的思维。西方人运用这种独特的思维理论带动科学革命的浪潮,运用科学创造发展实力,影响人类历史数百年之久,迄今仍方兴未艾。
中西方传统文化的差异造就了西方人与我们在思维方式上的不同,就中西方哲学思想的比较,中国哲学论述的焦点是"行为"之"善",而西方哲学论述的焦点是"知识"之"真",两种思维方式是截然不同的。美国北卡罗来那大学教授罗森博格对科学哲学做出以下定义:哲学首先要处理的是科学尚不能回答或永远不会解答的问题,其次要处理科学为何无法回答这些问题。他也认为科学哲学长久以来为自己设定的任务就是要了解科学是什么,它如何运作,它的方法、基础和条件是什么。库恩于1962年发表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指出:范式是科学哲学的基本观点,也就是研究者用来寻找意义的理念模式。而且所谓理念模式,就是研究者用范式的指导来从事研究问题与选择研究行动时的思维方式。这个认识问题的思维方式由以下二个核心概念所构成。
一、思维逻辑
受文化影响,西方人在从事科学研究时有其独特的思维逻辑,循"本体论-知识论或认识论-方法论"的思维逻辑按部就班的思考问题。有学者解释,西方学者在从事创造性学术研究活动时的后设思维,他们基于对世界本体的某种预设,因此提出了一些认识世界的方法,从而建构出某些独特的知识体系。这种后设思维展现在他们学术研究的成果之中,但无法在其研究成果中论述自身。然而,思维本身只是个抽象概念,所以必须将范式融入思维中从而思考研究的问题和方向。换言之,研究者的基本信念决定的任何一种研究取向或研究范式所主张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就构成该项研究范式的"世界观",也就是如何去认识及累积建立该门知识。
本体论关心的是人类日常生活世界中各种现象或行为,是否存在着一种事实、永恒不变的本质。如果有,那么真实、永恒不变的本质是什么?而且,不同的范式则有明显不同的主张。所以,本体论就是科学研究的开端,研究者针对被研究的对象探讨其本质究竟是什么?建构起一个初步的概念。
有了概念,接下来就是诠释内涵。知识论关心的是研究者应该运用何种立场与态度,与被探究的对象产生互动关系,才能了解现象的真实本质。也可解释为探讨知识本质、原则和知识的来源。重点是,研究的结果和研究者的立场与态度理当一致。十六世纪文艺复兴运动发生以后,这样文化传统更发展成为笛卡儿"主∕客"对立二元论的哲学,对近代科学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
方法论就是要透过何种方法与策略才能发现或检证预设的问题的本质。由于科学分类的关系,凡是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的领域都有其严格的方法论,以作为获取知识的方法与学科发展的支撑。同样的,不同的范式对方法论选用就会有所限制。一般我们熟知如归纳法、演绎法、辩证法、实证法、解释法、批判法等。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到"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三者之间具有互为逻辑的关系。因此,一个研究者对于"方法论"的回答,必然会受到其"本体论-认识论"立场的限制,而不能随意选择任何一种方法论。反过来说,当研究者决定采用某种"方法论"时,他必须同时接受其"本体论-认识论"的预设。
二、范式
粗略的了解了科学哲学中的思维逻辑,接下来进一步认识研究者是透过怎样的研究范式来对其研究的问题进行预设。其实,整个研究范式的发展就是一部完整的"科学史",充分证明了西方哲学论述的焦点是不断追求"知识真理",任何一点违反理性思辨法则,都将遭受严厉检验和批判。二十世纪各种不同派别的范式主张就演进的时间先后,依序有下列五种范式的论点主张及主要是应用于何种科学的研究。
实证主义从十六世纪科学革命起,迄今仍然主宰着人类的科学研究活动,即时下广为自然科学所引用的实证研究。实证论者的主张是"素朴实在论",采用实验论的立场,相信科学能够回答所有的疑问,解决所有的问题,属于"量化研究"的科学研究范式。
"后实证主义"针对"实证主义"纯科学的观念提出强烈的批判。代表人物波普尔认为:"科学就是已成立事实的集合,这种通行观念是错的。科学中没有任何一滴知识是永远成立的,没有东西是不变的。"后实证论者主张"否证论"的研究范式,但是仍然保留着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对客观、精确、预测及控制的重视,也认为完全的客观不可存在。属于"量化研究"的科学研究范式,但不排除使用"质化研究"方法。
人们通常把结构看成一种形式、一种架构或某种形状。其实,事物的结构和本质有极其密切的关系,两者互为条件,相互影响。结构主义不仅关注外在形式研究,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形式内在组成要素彼此间之深层结构的问题。属质量化兼具的科学研究范式。
解释学的发展受到"现象学"影响甚深,两者均是对自然科学持怀疑和批判的态度,认为自然科学的实证法则是不完全的,并没有绝对性。解释学主张,人类不可能完全了解客观的事实,必须要从生活实践中创造意义,而创造意义的过程就是解释的过程。主要的方法是用对话与辩证的方式,透过归纳、比较与对照过程获得一致性。属于质化科学研究范式,同时也奠定了社会科学发展的基础。
论文关键词:科学知识社会学;历史背景;科学哲学;科学史
20世纪70年代中期出现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其发展脱离了以默顿为代表的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传统,它不再把科学看成是具有独特精神气质的社会体制来加以分析,而着重对科学知识本身进行考察。科学知识社会学的转向不仅造就了欧洲知识社会学在科学社会研究领域的复兴,而且从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上都脱离了传统的科学社会学。
事实上,70年代中期以后,在科学社会学日趋成熟的同时,它所遭受的批评和挑战也日渐增多。一方面是对默顿学派的两个基本理论:四条科学规范和科学奖励系统进行批评;另一方面,对整个传统科学社会学的研究模式,也就是对默顿模式提出了批评。科学社会学所遭遇的困难并不是孤立的,这有着深刻的哲学和历史背景,也正是这种哲学和历史背景导致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产生。
一、科学知识社会学产生的科学史背景
科学史是最早出现的研究科学的学科,因此科学史的研究方向自然极大地影响科学社会学的研究。20世纪近大半个世纪,在科学史研究领域中,30年代是“外在论”占据优势,而二战期间和战后20多年,占主导地位的却是“内在论”。“内在论”者更多关注的构筑一幅前后一致的科学进步图像,而较少考虑,或即便是注意到了科学演进中的争论,也只是先人为主地肯定或否定了争论的某一方。虽然库恩提醒内在论者,“在重构历史的过程中‘科学家应当特别留意他的对象的明显错误,这不是因为错误本身而是因为这些错误揭示了更多的实际思想,而不只是给出科学家如何记录下现代科学家依然保留的那些结论和论据’。但实际情况仍然难尽人意。”从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新的“外在论”浪潮又重新占据优势。70年代以后复兴的“外在论”决不意味着简单“返回”30年代的“外在论”,而是对过去全部争论中所蕴含的概念意义进行一次彻底再思考,这个再思考导致了新型研究方法迅速进入“科学”(确切地说是进入“自然知识”)。默顿学派的科学社会学家在科学史的研究中,虽然对科学发现中的“优先权”之争进行了解释,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科学争论来理解科学的运行过程,但其过多地诉诸于心理因素,而忽略了更深层次的分析。这时,科学的重心发生了变化,从“内部”的思想史转向复杂文化整体的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英国科学哲学家海斯也谈论到这个问题,她认为,科学史界关于内史和外史的传统争论或严格界限是不存在的,或者说正在消失,科学史的研究注意到了科学理论信念体系的社会条件。
与科学史戚戚相关的科学社会学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在70年代中期开始了深刻的变化,如布鲁尔、巴恩斯、夏平等人都做了大量的研究。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发现:在人们以为最纯粹的理论科学领域,如数学、物理学领域仍然是社会力量在起作用,科学发展并不完全是靠它本身的理性力量,科学工作也与非科学工作一样是从无序到有序,科学并不先验地比其它知识形式更优越,科学的思维模式也可以与传统的思维模式进行比较。因此,着重对科学知识进行研究的科学知识社会学正是在这种科学史发展背景中滋生蔓延。同时,科学知识社会学也化解了科学史研究中内外史的矛盾,因为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研究,不仅关注科学理性对知识的影响,也强调社会因素对科学知识的作用。当然,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产生也离不开更大范围的科学哲学背景。
二、科学知识社会学产生的科学哲学背景
实际上,默顿学派科学社会学的哲学“搭档”是统治科学哲学领域40多年的逻辑经验主义。逻辑经验主义遵循l8一l9世纪理性主义传统,坚持知识“二分法”,认为科学知识是实证的、客观的和线性积累的。理论的选择有统一的客观标准,判断知识是否科学应诉诸于经验证实。这种哲学观点主张对科学进行纯粹的理性重建,完全排除各种非理性因素,把科学认识论或方法论加以高度逻辑化和形式化,把对科学的研究局限在认识论的范围内,似乎科学只是个别科学家从事的工作,而不是一项集体的或社会的事业。这不但使社会学家从一开始便假定科学知识是“纯理性”、“纯客观”的,而且使科学社会学限于研究科学的“合乎理性”的社会关系,使科学社会学不过是“纯理性”科学家的社会学和科学职业的社会学。正是实证哲学的影响,使人们排除了对科学知识过程进行社会学研究的可能性。可以这么说,科学哲学中逻辑学派的基本观点,渗入到以默顿为代表的科学社会学的基本假设中来。
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产生最初并非从社会学理论本身,而是从科学哲学的争论中引发的,更确切地说,是从打破传统科学哲学中科学知识的实证主义“标准”观点而开始的。
60年代初,库恩发表了《科学革命的结构》,代表了科学哲学历史学派的出现,随着波普一库恩的争论,库恩的著作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开始产生重大影响。库恩学说的核心——“范式”学说超过了传统的哲学概念的范围,除了理论学说和概念以外,它还包括了科学家使用工具、在科学活动中范例的选择等等内容,特别是他把“范式”概念与“科学共同体”联系起来,范式的内容包括了科学团体从事科学活动的一切内容。也有人认为库恩的观点是与英国科学哲学家波朗依的观点一脉相承,因为波朗依早在1942年就提出了“科学家共同体”的概念,他有一个很重要的思想,就是认为科学不是开始于观察和实验,而是开始于进入科学家集体,进入科学家组织。然而,无论怎样,库恩理论的影响结束了逻辑学派在科学哲学中的统治地位,以逻辑经验主义为科学哲学背景的默顿学派当然也就难逃厄运。
库恩理论认为:所有科学知识都是由科学活动的特定“范式”决定的。离开了“范式”,科学的评价本性不可能得到理解。库恩同时还提出了常规科学和科学革命交替的发展模式,常规科学就是在范式指导下解决难题,而科学革命则是以一种新范式取代原有的旧范式。库恩的范式学说、费耶阿本德的多元主义方法论、汉森的观察渗透理论以及其它相关的科学哲学思想与知识社会学的传统有紧密的关系,它们直接影响了70年代中期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产生,这种科学知识社会学力图突破以默顿为代表的科学社会学的局限,坚持把社会学的分析应用于自然科学的知识本身,并且倡导了某些经验研究的方法。
应当提出的是,以后出现的后经验主义科学哲学家(如拉卡托斯和劳丹)的工作,他们确有区别于逻辑经验主义的地方:他们受到库恩的常规科学传统以及“范式”思想的鼓舞,提出了“方法论纲领”和“研究传统”理论。但他们认为科学家选择一种“进步”理论是理性行为,无须进一步解释这些行为,而那些依赖着“退化”理论的科学家是无理性的,解释这类无理性行为是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的任务。后经验主义的这一基本立场和逻辑经验主义如出一辙,因此,后经验主义科学哲学与科学知识社会学有较大的冲突。
总之,科学知识社会学在70年代中期首先是在英国出现,这与英国的研究传统和研究者的知识背景有关,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爱丁堡学派,如巴恩斯、布鲁尔、埃奇等人。另外,巴斯大学的柯林斯、约克大学的马尔凯,他们的研究重点也都是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说明,如柯林斯提出了“相对主义的实证纲领”。他们通过著书立说和学术交流互相影响、互相补充,形成了英国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学派。而法国的拉图尔在70年代后期运用人类学方法,对美国一个科学实验室进行实地考察,对在实验室进行的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作了社会学的分析,著有《实验室生活》,在欧洲联盟和美国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三、结束语
建所五十余年来,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共编辑、撰写和出版学术专著及相关文集30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7000余篇,曾获得近20余项国家和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奖,多项部委科技成果奖以及中国图书奖。研究所在中国数学史、天文学史方面的研究有数十年的历史,在国际科技史界享有巨大声誉。近年来,研究所积极组织力量和资源,推动在西方科学技术史、中外科学技术交流与比较以及科技政策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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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201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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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导师可能重复出现,但这只表示可能的招生范围,其年度招生人数仍受备注限制。
2、综合试卷涉及世界通史、中国通史、科学社会学以及科学哲学中的基本知识。
【关键词】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科学知识社会学
【正文】
传统的科学哲学主要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研究科学的,并且取得了累累硕果。但是,仅仅从这个角度来研究科学显然是不够的。科学也是一种社会系统或社会体制,并且科学知识本身同社会条件也的确存在着某种联系,因此,还需要对科学进行社会学的研究。近些年来,随着元科学研究的不断进展,人们越来越发现传统的科学哲学的定位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以致想要在原有的基础上作深入研究,感到困难重重。而另一方面,由于科学社会学与科学哲学相比起步较晚,加上其独特的研究视角和诱人的应用前景,使得科学社会学研究正方兴未艾。尤其是随着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大有从科学哲学走向科学社会学的趋势。本文对元科学研究的这一发展趋向作了评析,认为:(1)传统的科学哲学的定位最突出的局限性之一,在于难以将社会历史的观点贯彻到底;(2)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不仅有助于克服科学哲学的这种局限性,从而促进其深入发展,而且也为整个元科学的研究开辟了广阔的前景;(3)科学社会学(特别是科学知识社会学)也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并不能取代科学哲学对科学内容本身作深层的研究。
一、传统的科学哲学的定位及其局限性
尽管关于什么是科学哲学这个问题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但是,一般说来,人们基本上还是倾向于将传统的科学哲学定位于作为一级学科的哲学下面的一门二级学科。更确切地说,科学哲学的研究范围基本上局限在认识论或方法论的领域内,并且把它所研究的认识论或方法论几乎等同于“科学的逻辑”。这在约翰·洛西所写的《科学哲学历史导论》一书中体现得最为明显。他将《科学哲学历史导论》写成了“科学方法观点发展的历史概要”。在他看来,科学哲学主要探索下列问题:(1)哪些特征把科学研究与其他类型的研究区分开?(2)科学家在研究自然时应遵循哪些程序?(3)正确的科学解释必须满足哪些条件?(4)科学定律和原理的认识地位是什么?因此,科学哲学要比科学本身的实践站得更高:科学从事的是对事实进行解释,而科学哲学的主题是研究各门科学的程序和结构以及科学解释的逻辑。([1],p.2)值得注意的是,约翰·洛西将逻辑实证主义和波普学派及其以前的科学哲学看作是“正统的”科学哲学,而将库恩、拉卡托斯、劳丹、费耶阿本德等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看作是“非正统的”科学哲学。
约翰·洛西所谓的“正统的”科学哲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静态地、非历史地研究科学。似乎科学存在着一种超历史的结构或方法论规则,而科学哲学可以站在科学之上,运用超历史的元科学概念,揭示科学的程序、结构或科学解释的逻辑。二是主张对科学进行纯粹的理性重建,完全排除各种非理性因素。他们将科学认识论或方法论加以高度逻辑化和形式化,从而将逻辑理性推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而对各种非理性因素的考虑则到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三是纯粹局限在认识论范围内研究科学,完全忽视了社会学的因素,似乎科学只是个别科学家从事的工作,而不是一项集体的或社会的事业。
应当肯定,传统的科学哲学关于科学理论结构的分析,关于科学方法的合理重建以及对若干元科学概念的逻辑分析等等,对于推进和深化科学认识论乃至整个哲学的研究,无疑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尤其是由于他们对于分析、还原和逻辑方法的强调和运用,使得科学哲学几乎成了一门与科学研究相类似的相当严格和精密的学科。他们发起的“科学的哲学”运动尽管后来遭到失败,但的确曾经将科学哲学带进了最辉煌的时期,并且深刻地影响着哲学的发展。因此,从历史的观点看,传统的科学哲学如此定位是有积极意义的,无论是对于推进哲学还是科学研究来说,也许都是必要的并且是不可逾越的。
然而,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发现传统的科学哲学定位的局限性和偏颇性;首先,虽然科学哲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科学,但是它本身却应当属于人文学科。因此,它与其它人文学科一样,若是按照传统的科学哲学家的理想,完全排除社会、历史和心理等因素,纯粹用逻辑和理性将科学哲学建构成类似物理学那样的精密学科,显然是不可能的。其次,仅仅从静态的、理性的和认识的角度来研究科学,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这种角度严重地忽视了科学在本质上是社会的这一重要特征:科学家在科学活动中往往并非单独地从事研究,而是需要在某个科学共同体中从事研究;科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公共)性的事业,其中个人的行为要受到社会目标和规范的强烈影响;还有任何基础性的科学研究往往不能脱离社会对技术上的要求等等。
如何克服传统的科学哲学的局限性和偏颇性,将认识因素和社会因素密切地联系起来,更进一步说,如何将科学哲学与科学社会学有机地联系起来,在这方面,应当说,托马斯·库恩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库恩提出的两个著名的概念,即范式概念和科学共同体概念,可以说既是科学哲学又是科学社会学的重要概念。库恩认为,科学哲学的主要问题是解释科学的动态过程,并且首先要弄清楚科学究竟是怎样发展的。在他看来,这种“解释归根到底必然是心理学或社会学的。就是说,必须描述一种价值体系,一种意识形态,同时也必须分析传递和加强这个体系的体制。知道科学家重视什么,我们才有希望了解他们将承担些什么问题,在发生冲突的特殊条件下又将选择什么理论。”([2],p.286)由此可见,尽管库恩对科学进步的解释带有严重的相对主义色彩,但是,库恩对于纠正传统的科学哲学片面强调“科学的逻辑”的定位,沟通科学哲学与科学社会学、科学史和科学心理学的联系,开辟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相结合的研究思路,其贡献是巨大的。
自库恩提出科学革命的理论以后,科学哲学逐渐经历了从逻辑主义向历史主义的转变。历史主义者们大大超越了传统的科学哲学作为“科学的逻辑”的定位,更多地关注科学的实际发展,试图建立历史的模型,因而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历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领域。他们主张一种与逻辑主义完全不同的方法论,即历史方法论。这种方法论在本质上是辩证的,要比逻辑主义者所主张的“科学的逻辑”宽阔得多。
然而,尽管历史主义者竭力倡导一种历史方法论,但从整体上来说,他们的哲学仍然没有摆脱分析哲学的基本框架,逻辑主义的色彩依然很浓。也就是说,历史主义者最终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科学哲学的定位并克服其局限性,将社会历史的观点贯彻到底。于是,科学哲学依然困难重重。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关于科学进步的问题。本来,如果真正从这社会历史的观点看,科学进步是不言而喻的。因为首先,社会生产力在不断提高,人们可以利用越来越先进的物质手段从事科学;其次,人们可利用的知识和信息也在不断地丰富和增长;还有,每个时代每个社会的人的智力水平和文化素质也在不断地提高和发展。但是,要想按照原有的科学哲学的定位,在分析哲学的框架内,用纯粹逻辑的观点来解决,科学进步问题却变得极为艰难。正是由于这个缘故,科学哲学家们至今还难以摆脱这样一种两难困境:要么坚持某种超越历史的普遍有效的科学进步标准来说明科学的进步性;要么接受库恩的观点即范式之间是不可通约的,因而否认了科学的进步性。由此可见,要使科学哲学摆脱这种困境,就应当真正突破原有的定位和框架,进一步开拓视野,积极吸取其他元科学研究成果,特别是科学社会学的研究成果,使科学哲学与科学社会学等学科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推动科学哲学乃至整个元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
二、科学社会学的新视野
科学社会学与科学哲学对科学的研究视角有所不同。它们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科学哲学主要地将科学看作是一种认识,往往使用认识论的范畴(如“理论”、“因果性”、“实验”、“假说”等等),对科学侧重于进行方法论或认识论以及科学发展的内在逻辑的研究。然而,以默顿为代表的科学社会学在本质上将科学看作是一种社会体制,将科学的发展过程看作是科学在社会中逐渐体制化的过程。于是,科学社会学往往使用社会学的范畴(如“体制”、“规范”、“分层”、“权威”等等),对科学重点进行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研究。具体地说,科学社会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元科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第一,与其他社会体制(例如政府、教育等)一样,科学也是一种社会体制。“科学可以被朴素地表达成由许多科学家个人组成的共同体:他们观察自然界,互相讨论他们的发现并且把结果记录在档案中”,“在可能达到的最广泛的范围里,致力于建立观点的合理的一致性。”([3],pp.17—18)科学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它的正常运行是通过许多公共的或社会的形式来实现的。例如,“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公共机构,如大学里的科系、学术社团及科学杂志,它们致力于各种各样的公共活动,象科学教育,发表科学论文,对有争议的科学问题展开辩论,或者对于著名的发现授予正式的奖赏。在更抽象的形式上,我们注意到了公共性影响,如教育课程的设置、研究传统及研究纲领。每一个科学家都被要求去扮演各种各样的公共角色,如研究生、研究管理人员或知名科学权威,并且受到公共行为规范的制约,如‘普遍性’或‘无私利性’等。”([3],p.13)科学社会学(至少是“内部的”科学社会学)将这些公共建制、活动、影响、角色、规范等等看作是“科学的基本要素”,强调“如果不去探求科学家在他们的科学研究过程中,彼此是如何发生联系的,那么就无法理解科学理论的地位,无法理解这些理论当初是怎样被设想出来的。”([3],p.13)这就是所谓“内部的”科学社会学的基本思想和出发点。概括地讲,“内部的”科学社会学,按照齐曼的观点,是以科学发现为背景,研究的是科学这种社会体制的内部结构、社会关系及其运行规律。
显然,将科学看作是一种社会体制的研究纲领大大拓展了元科学的研究:首先,拓展了科学哲学和认识论的研究。尽管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也已经触及到用社会历史的观点来看科学,但是,科学哲学在这方面的研究仅仅是纲要性的,并且可以想象在科学哲学的定位和框架下面是很难能将社会历史的观点贯彻到底的,充其量只是在大量历史案例中去寻找科学发展的逻辑。相比之下,科学社会学不仅使这方面的研究成为可能,而且切切实实地推进了这方面研究。例如,科学哲学中提到的“范式”、“科学共同体”等等概念,在科学社会学那里已经不再是一种智力抽象,而转变成为切实的研究对象。至于科学哲学中非常突出的“客观性”、“真理性”和“合理性”等问题,科学社会学则用社会学的术语重新加以阐述。约翰·齐曼甚至提出了“社会学的认识论”的概念。在他看来,“社会学的观点不仅阐明了科学的‘方法’;它也说明了科学认识论的基本问题。”([3],p.159)他指出,“代替强调科学的认识方面的哲学透视,也许我们从一开始就应该采取社会学的观点。”([3],p.149)这些话可能有些夸张,但是,对科学内部作社会学的研究对于科学哲学来说至少是一种补充和拓展。
其次,开辟了许多关于元科学的新的研究课题及其研究方法。例如,关于科学共同体的研究,关于无形学院的研究,关于科学交流体系的研究,关于科学奖励制度的研究,关于科学家行为模式的研究,关于科学中的社会分层的研究,关于社会中的科学家的角色研究和关于科学评价的体制化研究等等,所有这些课题的研究,对于理解科学内部实际的社会运作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更重要的是将科学这种社会体制放到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中来探讨,深入研究科学、技术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研究科学对社会的影响,社会对科学的控制以及科学发展的社会条件和社会后果等等。科学社会学并不仅仅局限于从“内部”考察科学,相反,它更强调科学“这种社会建制植根于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完成一定的社会功能,并且和其他体制一样,和法律、宗教、政治权力等等联系在一起。”([13],p.163)因此,一方面,科学能够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科学通过技术以巨大的力量导致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等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发生巨大的变化。当然,科学的发展既能强有力地推动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进步,同时也有可能由于不恰当的应用而给社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科学又受到社会的巨大影响、制约或控制。从经济的角度看,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对技术上的需求,社会可以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影响、制约或控制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方向;从政治的角度看,国家和政府需要借助科学技术来实现其政治的、军事的、经济的、文化的和外交的目的;从文化的角度看,任何科学技术的发展都无法脱离它们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并受到这种文化环境的制约。作用于科学的巨大的社会力量,不仅可以将科学技术看作是一种工具,使它服从于各种社会需要,而且也可以从根本上改变科学的体制及其自身的活动方式。当然,社会对科学的影响、制约或控制也会有双重效应:一是促进科学技术健康发展,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二是也有可能破坏科学、技术和社会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给科学与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毫无疑问,将科学这种社会体制放到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中来考察,深入研究科学、技术和社会三者之间的社会互动关系,对于元科学研究来说,带有革命性的变化。它的意义在于:
首先,突破了传统的元科学研究的思维框架。一般说来,传统的元科学研究(包括科学哲学、科学心理学、科学史、甚至“内部的”科学社会学)基本上都局限在科学本身的活动范围内进行研究。这种研究方式的缺陷在于,它忽视了十分重要的社会因素,那就是科学正在改变着整个社会,与此同时,社会也在改变着科学。用约翰·齐曼的话来说,“作用于科学的巨大的社会力量,正在使科学自身内部的活动方式变得面目全非,并且这种力量正在向着科学哲学与心理学的核心渗透:而人们常常不能认识到这种情况。”([3],p.11)也就是说,如果切断科学与整个社会的联系,即将社会对科学的影响忽略不计,而单纯地研究科学本身,则多少带有某种程度的盲目性。
其次,为多角度全方位地研究科学提供了可能性,传统的元科学研究只是从“内部”研究科学,其视野显然是极为有限的,充其量只是将科学看作一种学术活动,而科学的目的是“为科学而科学”。但是,仅仅从这个角度来理解科学是远远不够的。的确,科学是一种条理化的知识体系;它采用了独特的方法;它具有独特的社会结构;它是具有特殊研究才能的人们做出的发现。然而,它更是一种与整个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体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体制;它是一种实现各种社会目标的手段和工具;“它需要物质设备;它是教育的主题;它是文化的资源;它需要被管理;它是人类事务中重要的因素。我们的科学‘模型’,必须把这些相互差异、有时是相互矛盾的方面联系起来,并且统一在一起。”([3],p.7)而要做到这一点,只有将科学、技术和社会三者联系起来加以综合研究,才有可能。
再次,开辟了元科学研究从理论走向现实的更广阔的道路。由于对科学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因素的忽视,一般说来,传统的元科学研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论脱离现实的倾向,它们所建立的各种科学模型充其量只是科学作为学术活动的模型,离科学作为社会体制的现实情况有很大距离。相比之下,科学、技术与社会相互关系的研究更着重于关注科学的社会现实:究竟科学实际上是如何通过技术影响社会的?社会又是如何实际地影响、制约或控制科学技术的发展的?作为一种社会体制的科学在现实社会中的现状是什么?它将如何发展?科学对于现实社会的影响又是什么?有什么正面或负面影响?应当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促进科学、技术与社会三者之间良性互动,既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又推动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所有这些问题都是科学社会学的理论问题,也是它所应当解决的现实问题。可以说,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为着重运作的关于科学技术的政策性研究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三、科学知识社会学能否取代科学哲学
很明显,将科学作为一种社会体制来研究的科学社会学同将科学作为一种认识活动来研究的科学哲学两者不仅不是冲突的,而且起着相互补充的作用。然而,本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兴起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却对科学哲学提出了严重的挑战。这种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学科定位同原有的科学社会学大为不同,它脱离了以默顿为代表的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传统,并不是从社会体制这个角度来研究科学,而是强调要对科学知识本身进行考察,直接研究科学知识的内容与社会因素的关系。这便形成了科学知识社会学与科学哲学两者之间的互相竞争关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爱丁堡学派代表人物提出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蕴含着这样一种倾向,那就是科学知识社会学能够而且应当取代科学哲学,来研究和解释科学知识的内容和性质。这项“强纲领”指出,科学知识本身并不存在绝对的或超验的特性,也不存在诸如合理性、有效性、真理性或客观性这样的特殊本质。所有知识,不管是经验科学中的知识还是数学中的知识,都应当彻底地被当作社会学的研究材料来处理。([5],p.3)这无疑是在宣告以研究科学合理性、有效性、真理性或客观性为内容的科学哲学应当终结,关于科学知识的一切应当让位于科学知识社会学来研究。我们认为,这种见解不仅是相当偏颇的,而且也是难以经得起推敲的。
首先,科学知识社会学对科学知识所作的研究充其量只是一个侧面,它根本无法代替科学哲学对科学知识本身作正面的认识论的研究。我们不妨可以看一看戴维·布卢尔在他的《知识和社会建构》一书中对“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的阐述。布卢尔说:“社会学家所关注的知识,包括科学知识,纯粹是作为一种自然现象来看待的。”([5],p.5)他认为,科学知识社会学应当遵循以下四条原则:①知识社会学是研究原因的,即关注那些导致信念或知识状态形成的条件。当然,除了社会原因以外,还存在着其它类型的原因,它们与社会原因一起促使信念形成;②知识社会学公平同等地对待真和假、合理或不合理、成功或失败。这些对立的双方都需要得到解释;③知识社会学的解释风格是对称的。例如,用同样类型的原因来解释正确的信念和不正确的信念;④知识社会学是反身性的,从原则上说,它的解释模式应当适用于社会学本身,否则社会学将是对它自己的理论的反驳。布卢尔将原因、公平、对称和反身性这四条原则称之为是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的定义。([5],p.7)由此可见,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是科学知识与社会环境条件以及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并且主要研究的是产生科学知识的社会原因或社会条件。也就是说,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重点并不是科学知识本身。它甚至根本不关心科学知识的真或假、合理或不合理、成功或不成功等等这样一些对科学知识来说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而只是采取一种自然主义的立场,将所有科学知识都一味地同等地看作为“结果”;它将研究重点放到了科学知识的外部,放在社会条件或原因上面,即侧重于研究是什么样的外部的社会条件或原因导致什么样的科学知识的产生。当然,科学知识社会学从这种角度来研究科学知识不能说没有新意,也许是颇有意义的,但是,应当承认这种角度仅仅只是从一个侧面来研究科学知识,而且过多地强调这个侧面显然是不可取的,因为其一,正如约翰·齐曼所批评指出的,“固执的社会学家可能大大地过高估计了社会利益的影响和其它科学以外的考虑”,从而“鼓励从在科学中起片面作用的一系列因素出发的研究,并使之合法化,因而得出非常可疑的结论”;([3],p.155)其二,它大大低估甚至否定了科学知识本身发展的内在逻辑等认识因素,而事实上这也是科学知识产生的先决条件之一。毫无疑问,离开了人的认识,社会因素的作用再大,科学知识也无从产生。
其次,科学知识社会学本身也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困难和局限性。劳丹认为,“任何认识社会学的解释至少必须给出存在于某个思想家Y的某种信念X与Y的社会状况Z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社会学的解释具有‘科学的’意义的话)这就要求助于一条普遍的定律,此定律表明,处于Z类状况之中的所有(或大多数的)信仰者都会采取X类信念”。([6],p.217)但是,在劳丹看来,尽管作了几十年的研究工作,当代科学知识社会学其解释还是“过于粗糙,远远达不到起码的确切性要求。”([6],p.218)除了象劳丹这样的科学哲学家以外,还有象科学社会学家默顿和对知识社会学最有建树的社会学家之一卡尔·曼海姆都对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前景表示怀疑。默顿认为,“特定的发现和发明属于内部科学史的范围,并且大量地独立于非纯科学的因素。”([6],p.220)而曼海姆则断定说:“数学和自然科学”中的历史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内在的因素。”([6],p.220)一般说来,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困难及其局限性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社会条件对科学知识的产生和发展的影响往往是间接的,而不是直接的。也就是说,在特定的社会条件和特定的科学发现或发明之间不一定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其二,社会条件对科学知识的产生和发展的影响往往从宏观上讲比较说得通,而从微观上分析比较困难。例如,我们可以从当时的工场手工业时期的经济和技术上的需要来说明为什么在近代自然科学的各学科中,发展较快、成熟较早的是经典力学。但是,我们很难说明经典力学中的每一个定律的社会根源是什么。其三,科学知识社会学也许比较适合于那些原始的或经验性很强的科学知识,但很难研究近现代那些理论性或逻辑性较强的科学知识。因为前者离社会现实比较近,或许同社会条件有某种直接的关系;而后者离社会现实比较远并且已经高度数学化。更进一步说,科学知识社会学在科学知识可以用理性解释的范围内似乎没有多大的用武之地。劳丹甚至明确指出,科学知识社会学只能限定“在不合理性假定的框架之内工作”,才有“广阔的天地。”([6],p.222)当然,劳丹对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范围的限定未免有些绝对,但是,他的确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科学知识社会学所固有的局限性。
最后,用科学知识社会学来代替科学哲学的后果也是不可取的。显然,用科学知识社会学代替科学哲学至少有两个严重的后果:其一,使得对科学知识的研究趋于平面化和表面化。因为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将科学知识仅仅看作是一种自然现象,所以,他们不希望、也不可能对科学知识作比“自然现象”更深层次的研究。他们将科学的合理性、有效性、真理性或客观性问题搁置一边的结果是,将科学知识等同于文学知识、道德知识、宗教知识或别的什么知识,使得科学知识完全失去其自身的有别于其它文化知识的特点。这样一来,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们在否定科学哲学研究的同时,实质上也否定了他们自己所作的研究,因为既然科学知识同其它别的文化知识没有什么根本区别,那么,科学知识社会学本身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其二,进一步为认识论和文化的相对主义敞开大门。事实上,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并不是拒斥所有的哲学观点。确切地讲,他们认为,默顿学派的局限与不足就是与实证主义哲学的联系,而他们的目的就是在新的哲学观点的支配下,为科学社会学转向科学知识内容的研究作出贡献;并且认为他们的研究可以论证这些新的哲学观点。([7],p.228)而这些所谓的新的哲学观点最主要的倾向之一,那就是认识论和文化的相对主义。正如布卢尔所明确承认的,“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依赖于一种相对主义。它采取了可以称之为‘方法论的相对主义’的立场。这种立场体现在早先提出的对称性和反身性两条原则之中。所有的信念(不管它们得到如何评价)都将以同样普遍的方式予以解释。”([5],p.158)反之,若要用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结论来论证哲学观点,那么势必强化相对主义的观点:首先,科学哲学中所探讨的“客观性”和“真理性”的概念,在科学知识社会学家看来,其真实的含义只不过是“主体间性”,即“许多人的意见一致”。这就是认识论的相对主义观点。其次,正如齐曼指出的,“知识社会学原则的严格应用看来必将导致这样一个不可避免的结论:科学仅仅是在理智领域中许多相互竞争的世界图像当中的一种,而且它并不优越于一个社会团体能够赞同的任何其它的系统方案,例如,赞德人的著名的巫术信念。”([4],pp.119—120)这就是文化相对主义的观点。由此可见,如果说费耶阿本德从科学史的个别案例研究中得出认识论和文化相对主义的结论,从而宣告科学哲学的终结的话,那么,这些科学知识社会学家们则试图以更一般的经验研究来强化费耶阿本德的观点。可是,他们竟没有想到,科学哲学的终结同样也意味着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终结!
【参考文献】
〔1〕约翰·洛西:《科学哲学历史导论》,邱仁宗等译,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2年。
〔2〕托马斯·S·库恩:《必要的张力》,纪树立等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
〔3〕约翰·齐曼:《元科学导论》,刘@①jùn@①jùn等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
〔4〕JohnZiman,ReliableKnowle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78.
〔5〕DavidBloor,KnowledgeandSocialLmagery,The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91.
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很少系统地探讨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从近年召开的哲学或行政学研讨会上的发言和已经发表的少量涉及行政哲学的有关论著看,国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活动”是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的科学”。事实上,对“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有成效有意义的研究只能属于行政科学研究范围,是理论行政学的研究对象。“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在行政哲学研究中,是终极意义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不可能也不能够取代行政科学去直接研究行政活动。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是以行政科学、行政理论为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元行政学。这种基本思路是可取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符合逻辑的,但由于把行政哲学当成了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元行政学),因而存在两个难以自圆其说的问题:其一是如果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名曰行政哲学又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显然就会产生一个学科性质问题。人们必然要产生行政哲学究竟属于哲学学科还是属于行政学科的疑问。虽然行政学家和哲学家是可以而且应该联盟的,但行政学属于社会科学,它与超越科学的哲学在知识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因而行政哲学不可能既是哲学的又是具体科学的。否则,只会产生一种非哲学非科学的怪异知识和学科。目前出现的那种把哲学的概念、术语往现实行政生活贴标签的“研究”,和直接借用哲学的原理、规律构建的种种行政哲学体系的“研究”,无不是受此种观点的影响。其二是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即元行政学,也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学科研究规范。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准确地说应该是“行政学学”或“行政学学理”。行政哲学属于“行政学学”的范畴,但行政哲学不同于“行政学学”,只是其一部分。行政学学或元行政学从不同的角度和领域对行政科学进行研究,行政哲学则是从哲学角度研究行政科学的行政学,它可以属于元行政学的一部分,但不能等同于整个元行政学。因此,行政科学、行政学学(元行政学)和行政哲学是三个不同的概念。第三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是对行政科学的哲学考察。即,行政哲学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就学科性质而言,行政哲学属于部门哲学,是哲学的分支学科。
对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国内一些学者在涉及到行政哲学的论著中也作了一些简略的描述。如王沪宁认为,行政哲学主要研究和分析一定行政活动和行政关系的性质、行政活动的目的和宗旨、行政活动中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伦理原则等基本理论范畴[1]。薄贵利则将对人性的基本判定、政府的价值取向和现代政府的责任问题作为行政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2]。颜佳华在《行政哲学论》一书中构建了一个行政哲学的研究框架:行政活动论(逻辑起点)、行政主客体论、行政认识论、行政实践论、行政方法论、行政价值论[3];后来,他又在《行政哲学:一个亟等进一步开拓的领域》一文中,将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界定为:行政哲学导论、行政学对象论、行政学结构论、行政学功能论、行政学评价论、行政学发展论等[4]。
仔细分析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称之为“行政哲学”的名称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行政哲学:一种是以行政活动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一种则是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分别用“行政活动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哲学”)与“行政(科)学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学哲学”)这两个称谓来标示行政哲学研究的上述两种主题、两个方向。这两种行政哲学,一个涉及“实际的行政活动”领域,一个涉及“理论的行政科学”领域。
行政活动的哲学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质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活动的哲学是对“行政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问题”做出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活动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或“行政观”。这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不等同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础”或“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除了要依据于这些原理之外,还要考虑具体实践过程中诸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包括那些隐而不显的“缄默因素”。
行政学哲学则主要研究行政科学发展的模式、行政科学理论评价、行政科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行政科学研究的价值判断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是对“行政学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学问题”进行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学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或“行政学观”。同样,这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也不等同于各门具体的行政科学的研究规范、方式、方法,而是为后者的研究提供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原理”、“基础”或“根据”。
二
行政哲学的上述两个研究主题之间存在着逻辑的与历史的联系:
从逻辑上看,对“行政学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对“行政问题”研究的“次一级”的研究,是对实际的“‘行政问题研究’之研究”,具有元研究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任何行政问题的研究总是先在地包含一个方法论,即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立场来研究的。这种角度、立场尽管可能不为研究者自己所知道,但却客观地存在着。而且,这种角度、立场本身就制约着对行政问题的认识结果。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要对这些结论的可靠性做出判断,就必须检讨他们的方法论。按照荷兰著名经济学家库普曼(197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研究,无论是在自然科学中,或者是在社会科学中,任何系统的理论体系均表现为一个“价值观假定+逻辑推理”的结构[5]。库氏的这一逻辑式提示,至今尚未遇到有力的挑战。显然,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均是从某种价值观或方法论见解出发的逻辑推理系统,其中的价值观或方法论假定,只能表现为某种行政哲学。因此,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都是以某种行政哲学的逻辑展示的,它不能不内含着某种行政哲学。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学哲学”是以“行政哲学”为思想资料的和最终归属的。我们也只有对行政学的根本问题进行了哲学的研究,才能真正地把行政问题的研究提升到一个自觉的、理性的水平和高度。
从历史上说,对行政活动根本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事,历史上许多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都对此做过深入的论述。而对行政学根本问题的研究则不过是近100年来的事。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活动的研究先后产生了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或行政学、行政科学、行政哲学。其中行政思想是先于行政理论的分散的、不系统的、粗浅的行政理论;行政理论则是后生于行政思想的比较完整、系统、深刻的行政思想;行政学说或行政学往往是较为完整、系统的关于行政的知识体系;而行政科学则是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了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行政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行政哲学则是对行政理论、行政科学研究活动进行思辩的产物,是行政科学的哲学。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出现了独立的行政科学时才出现的,是行政问题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对行政学活动的哲学思考是人类的行政认识和行政实践从童年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条件。行政学哲学与行政科学研究的问题是显著不同的,各自的任务和目的也是不同的。行政科学是通过对行政活动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包括历史上的各种行政思想、行政理论和行政方法——概括出行政活动的一般原理,形成理论并给出某种行之有效的合目的的行政方法或模式。也可以说,行政科学主要关注的是为实际的行政活动提供一套具有普适性的系统的行政知识、思想、原则和可操作的方法,它的特点即在于它的工具性。行政科学为行政学哲学提供思想,行政学哲学则对行政科学起指导作用。任何时代的行政学哲学,除依据各自的一般的哲学观外,都必须吸收以往的以及现时代的行政科学研究成果。反之,行政科学研究要接受行政学哲学的指导,这不仅体现在任何行政科学研究者都要在一定的行政哲学观的指导下从事研究,而且,行政科学体系的构建、其逻辑分析与论证也要符合哲学方法论的要求。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考察的是行政科学的基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便是行政学哲学的研究主题。那么,这个基本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一般而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在正常的或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行政学者以及行政人员较少或不特别考虑的问题。情况也许就是这样,人们通常是在一种没有批判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知识的增长,提出概念、形成理论,获得某种高效的行政方法。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行政活动的目的而进行的,行政学者为的是行政知识的不断增长,而行政人员则是把行政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理论、方法、模式等,作为正确的东西应用于行政活动之中。他们的问题常常是一种理论或方法对他们的行政活动是否有效,也即如何使用一种理论或方法才能够达到一种活动的预期目的。人们一般并不考虑一种理论或方法的合理性问题,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当理论或方法的功用开始减弱或失效的时候。一些人才可能会对已有的关于行政的一些最基本的假定、理论和方法本身进行反思。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正在进行着对行政中的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或批判。而所谓的对行政科学中的基本问题的研究,就是对关于行政科学元问题的研究。这个元问题就是行政科学中的最基本的核心概念“行政”。行政哲学正是以此作为出发点而展开讨论的,对“行政”这个基本问题的明确和把握,就构成了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
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行政哲学是对行政本质以及行政科学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和反思的哲学。行政哲学能否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从根本上为行政科学呈现出实质性的理论进步提供基本性的支持,使实际的行政活动更富有成效和具有合理性。这首先取决于我们对行政哲学本身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在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不要说对行政科学的发展不会起到推动和支持的作用,就是行政哲学本身的发展和存在,都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笔者在本文的讨论中,就是试图在这个重要的问题上使概念理解得到澄清,消除“行政哲学”这一概念本身及其研究对象上存在的歧义性和含糊性。当然。我们在这里给出的关于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的讨论还只是探索性的和试验性的。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把握住行政哲学的精神实质,研究主题的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理论难题了。因为,它将会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得到扩展和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 王沪宁.行政生态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
[2] 薄贵利.中国行政学:问题、挑战与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1998(12).
[3] 颜佳华.行政哲学论[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