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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企业出口贸易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企业技术创新与出口贸易关系研究国外学者对企业技术创新与出口贸易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Stern等(1981)对美国的出口贸易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发现出口贸易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技术的影响[1];Wakelin(1998)研究发现,国际贸易与技术的关联性较为显著,技术能够极大地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2];RoperS等(2002)研究了英国制造业中技术创新与出口竞争的关系,发现技术创新对产业的出口贸易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3];Montobbio等(2005)对出口贸易与创造力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发现创造力能够显著地促进出口贸易的增加[4]。国内对于出口贸易与企业创新产出的研究也不少。刘仁平(2006)认为,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优势与产业结构的升级都得益于技术创新的发展,技术创新对两者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5];邹武鹰等(2008)认为,出口贸易能够显著影响技术创新并对地区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6];王华等(2010)认为,就培育中国企业的自生能力来说,国际贸易以及国际技术许可都会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7];郑义等(2011)对外资与技术创新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技术研发的投入是技术创新的基础和源泉,国家经济的增长必须要靠技术进步[8];徐二明与杨正沛等(2011)实证研究发现,技术创新能够显著影响出口绩效[9];赵伟等(2012)认为,政府对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支持程度与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密切的联系,出口贸易能够有效提升各类企业的创新倾向[10]。
(二)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互动关系研究国内外学者对制度创新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存在较大争议,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制度决定论以及技术决定论,前者认为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后者认为技术创新决定制度创新[11]。马克思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对两者关系进行了阐述,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在国内,杜伟(2004)通过研究发现,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联系紧密,两者相互促进[12];蔡乌赶(2012)认为,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协同演化关系[13]。
(三)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关系研究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之间关系较为密切。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的运行效率具有显著的影响作用[14]。在国内,金祥荣、茹玉骢等(2008)利用新经济地理学的分析框架,构架两国三地区的垄断竞争开放模型,并利用1998—2004年的非连续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通过改善企业生存的制度环境有助于缓解地区出口差异,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15];张杰等(2009)发现出口贸易对于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以及改善企业的外部制度环境方面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16]。
二、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的协同演化关系分析
如前所述,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三者紧密相关,既相互促进、相互依赖,又相互制约。为了更好地协调三者之间的发展,形成企业的竞争优势,有必要对三者的协同演化关系进行研究,了解其动态互动关系及作用机理。
(一)企业技术创新与出口贸易的互动关系企业技术创新是进行出口贸易的原动力,技术创新加快了企业技术进步的步伐,能够为企业提供新产品或服务,同时对原有产品及服务进行升级,而新产品则可以加强企业竞争力,使得企业在国际上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从而有效地提高出口贸易额。反过来,出口贸易对企业技术创新具有反作用。首先,企业要想维持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并保证出口贸易的持续增长就必须加大技术研发的力度。其次,出口贸易取得的收入及资源有相当一部分被投入到企业技术创新里面,这就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企业技术创新为出口贸易提供了原动力,并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国际化的进程;反过来,出口贸易使得企业可以利用自身技术优势获得巨额利润,并维持企业在国际同行业的竞争地位。因此,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互动关系。
(二)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协同关系已有的研究以及实践表明,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密切联系、相互促进、动态发展。企业在技术创新上的迫切要求决定了企业必须在制度上进行一定程度的改变。企业技术创新同时降低了制度安排的成本,如信息技术的使用及办公自动化大大降低了组织形式上的成本。企业技术创新为制度创新提供了原动力,使得那些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制度逐渐发生改变,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反过来,制度创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支撑与保障。其次,制度创新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供了稳定的环境、必要的外在条件,同时也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综上所述,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虽然各有特点,但两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同推动和影响企业的发展。企业技术创新要求与其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并为制度创新提供了基础;反过来,制度创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便利条件,对企业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总之,二者之间相互协同演化。
(三)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的互动关系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企业的最终目标就是奠定自己的国际地位并获得足够的利润。企业进行出口贸易必须要遵守一定的规则,企业内部的、企业外部的、国内的抑或国外的制度,只有在一定的制度框架内进行贸易,才能保证出口贸易的有序进行,良好的制度能够保证企业进行出口贸易的效率。因此,可以认为制度创新为出口贸易提供了适合的制度保障。制度创新包括国家宏观经济制度创新与企业微观经济制度创新。企业微观制度创新包括组织制度、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国家宏观经济制度创新包括经济体制、法律制度、行政制度等方面的创新。企业对自身制度进行创新,形成适合于企业进行出口贸易的经营制度,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出口贸易的效率。政府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对经济体制进行创新,可以为企业的出口贸易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反过来,企业出口贸易额的不断增加,能够为制度创新提供物质条件,并检验制度创新是否有效。综上所述,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三者之间协同演化。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为出口贸易提供了技术与制度支持,使得企业在进行出口贸易的过程中更具有竞争优势,而企业的出口贸易又为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提供了物质条件,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以及制度创新。
三、协同演化模型构建
基于以上分析,制度创新、企业技术创新与出口贸易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三个子系统通过相互作用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复杂系统。本文采用徐向艺、徐英吉(2008)[17]建立的复合系统协同度模型,来研究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之间的协同度。
(一)概念界定“协同”指事物间相互匹配的关系;协同度,是用来衡量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和谐与匹配的程度。协同度的取值范围为[-1,1]。
(二)模型构建1.子系统有序度模型假设复合系统由若干子系统或要素构成,即:Z=(Z1,Z2,Z3……Z),其中Zi为第i个子系统或基本要素。考虑子系统Zi,i∈[1,m],设其在发展成长过程中的序变量为xi=(xi1,xi2……,xin),其中n≥1,βij≤xij≤αij,j∈[1,n]。通常,系统的有序度有两种。一种假定xi1,xi2,…xin取值越大,系统的有序度越高;取值越小,系统的有序度越低,如投资回报率、资产收益率等等。另一种情况假定xi1,xi2,…xin的取值越小,系统的有序度越高;其取值越大,系统的有序度越低,如负的外部性。
四、实证研究与结果分析
(一)实证研究据前面的分析可知,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三者之间关系紧密、协同演化,下面利用上文所建立的协同演化模型来研究三者之间的协同度。本文选取比较有代表性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数据进行实证研究,考虑到国有企业内部制度的复杂性,在考虑制度创新指标时仅考虑外部指标。1.指标确定首先需要确定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出口贸易的度量指标。指标的选择必须遵循科学性与易操作性的原则,使得指标的科学性与操作性达到较好的平衡。参考《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年鉴》以及其他文献,本文将指标设立如下(见表1)。2.数据采集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同时也是中国进行出口贸易的主要施行者,因此对其进行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为了更好地研究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之间的关系,本文在进行数据采集时,选择比较有代表性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对于各项数据的具体数值、技术创新以及出口贸易测度指标值通过查阅《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年鉴2013》获得。对于如何将制度创新进行量化,不同的文献给出了不同的方法,在此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并综合各类文献,本文选取两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指标:市场化指数与对外开放程度。其中,市场化指数通过《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获得;参考《中国统计年鉴2012》、《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年鉴2013》、《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3》以及《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计算得到中国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的相关数据,如表2所示。3.权重的确定对于权重的确定,本文采用相关矩阵赋权法,具体操作步骤如下:设包含有n个指标的指标体系,其相关矩阵为。为了更直观地呈现出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三者之间的协同度,构建三者的折线图,如图3所示。
(二)结果分析通过对2008—2012年我国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复合系统协同度计算分析发现:(1)技术创新有序度大体呈上升趋势,并有轻微波动。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提高对技术创新的投入,这对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作用。(2)制度创新有序度总体呈上升趋势,但2012年略有下降。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国家在制度创新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以期有利于企业的出口贸易。(3)出口贸易有序度在2009年以前逐渐递增,在2009—2011年间呈下降趋势。其原因可能是2009年前得益于中国的低成本劳动力,中国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以低成本优势在出口贸易中占据有利地位。然而2009年后随着国外对中国的技术壁垒的设置,以及中国劳动力成本的逐渐增加,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出口贸易额有所下降。然而近些年来,国外尤其是美国与欧洲经济相对来说较为不景气,中国内部由于特殊的制度受国外经济影响相对较小,这使得中国企业的出口贸易额得到显著提升。(4)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协同度在区间[-0.8,0.5],协同度整体偏低,表明出口贸易与制度创新良性协同发展机制尚未形成,宏观经济制度有待于进一步改革,以便适应中国企业不断的出口贸易需求。(5)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协同度维持在区间[-0.4,0.3]之间,由图2看出,其协同度逐渐趋于平稳,这表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协同发展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6)技术创新与出口贸易协同度在2008—2011年间较平稳,自2011年后协同度得到较大提高,表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与出口贸易之间的协同发展机制发展良好。综上所述,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以及企业技术创新与出口贸易的协同度是密切相关的,三者协同演化发展,这种协同演化发展的趋势将促使中国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并影响中国的制度创新,同时其出口贸易额也将不断增加,进而提升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在国际上的优势竞争地位。
五、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一)结论本文在对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三者相互作用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协同演化理论,并通过对2008—2012年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进行实证研究,确立了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协同发展模型,揭示了三者之间的协同演化关系。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都是影响企业出口贸易的重要因素,企业技术创新可以为企业进行出口贸易提供原动力,制度创新为企业出口贸易提供了制度保障;反过来,出口贸易为企业技术创新以及制度创新提供了物质条件,同时检验了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成果。综合来看,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之间存在着协同演化关系,三者相辅相成,每一个方面的改变都将对其他两者产生重要作用。总之,企业要想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树立自身的国际竞争优势地位,就必须注重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出口贸易三者的协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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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锡嘏主编.《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其应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现状
出口信用保险具有防范收汇风险的作用,同时具有融资条件宽松、手续简便易行的特点,日益成为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模式的首选。随着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建立和专业化发展,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贸易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从出口保险的发展速度来看,根据中国信用出口保险公司的统计数据,中国信保在2002年的承保额仅为275亿美元。而2009年,中国信用保险及担保的承保金额达到1166亿美元,同比增长858%。其中,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保额806亿美元,增长2053%;投资和租赁保险保额543亿美元;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额8413亿元,新增担保金额9亿元。2009年,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达到987亿美元,是过去七年(2002-2008年)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总额的69%。到了2010年中国信保累计实现保险及担保业务保额为19643亿美元。
从保险产品的种类来看,最初主要承保短期出口信用险、中长期出口信用险,而后扩大为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投资保险、信用保险贸易融资业务、资信评估服务、账款追收服务、担保业务等。
从出口保险的渗透率来看,2002年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渗透率(即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额占同期全国一般贸易出口额的比重)仅为22%,而截止到2009年,我国出口保险的盖渗透率已达到179%,较2002年增长了813倍,并且渗透率179%也已超过了近几年国际平均渗透率15%左右的水平。
二、当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监督机制不完善
出口信用保险并不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及其业务活动也不受针对商业保险的一般保险法的限制。各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都有专门的法律作指导,如美国的《美国进出口银行法》、英国的《出口担保和投资法》、日本的《贸易和投资保险法》等。各国政府通过单独制定法律或法规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性质和宗旨、地位和作用、经营目标、财务核算等进行规范。在中国,不但在中国人保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经营出口信用保险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与保障,而且新成立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迄今仍然没有相应的专门法可依。现行的《保险法》只是一部商业保险法,其中第156条规定:本法规定的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性质的保险组织,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2004年7月实施的《对外贸易法》也仅仅是在第53条中对出口信用保险作了简单的一般性规定,即国家通过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出口退税及其他促进对外贸易的方式,发展对外贸易。因此,出口信用保险立法的滞后,导致了难以有效保障和规范中国信用保险的业务运作,从而严重影响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2、出口信用保险预算问题
(1)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偏高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平均费率基本上在08%~1%之间,对东欧、南美、非洲等风险较大的国家和地区,平均费率高达2%。如此高的信用险费率使得大部分外贸企业望而却步。尤其是不少外贸公司认为,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国家政策性保险业务,是国家出钱办保险,本来就应该坚持盈亏基本持平的经营原则。我国现行一年期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平均为15%左右,而发达国家的平均费率在1%以下。再考虑到出口信用保险规定的一旦出现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承保额的80%~90%左右,外贸公司得自己承担10%~20%左右这一实际。在当前整个世界市场都处于买方市场、外贸出口只有微利的情况下,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费用实在太高。
(2)风险基金不足导致承保能力有限
[论文摘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区域集团化的不断加深,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和贸易交往也日益增加。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需要一种更隐蔽,更高级的形式来代替,绿色壁垒就产生了。本文在分析绿色壁垒的含义、表现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出口贸易的现状和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揭示了绿色壁垒的贸易保护主义实质。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实质上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纲,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税、实行环境构想制度,以及保证环境进口税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绿色贸易壁垒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另一类是非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进口附加税、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准、绿色市场准入制度、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识等方面的内容。将环保措施纳入国际贸易的规则和目标,是环境保护发展的大趋势。由于西方国家的公众和政治家对环境的关注,环境保护逐渐成为服务于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一种武器,而且成为在国际贸易谈判中讨价还价的筹码。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环境保护与贸易保护的契合决定着绿色壁垒的应用较为广泛,涉及到的不仅包括制成品,还包括中间产品;不仅包括产品的质量,也包括产品的加工生产方法以及产品的设计和消费处理过程。绿色壁垒应用的广泛性,使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1.绿色关税制度
发达国家对一些污染环境和影响生态,可能对环境造成威胁及破坏的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和禁止商品进口,甚至对其实行贸易制裁。但是,在标准的实行上常常内外有别,明显带有歧视性,可以说是以绿色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2.绿色技术标准制度
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发达国家凭借自己的经济技术优势和垄断地位,不考虑或很少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对进口产品不分国别一律采取非常严格的技术标准,事实上导致发展中国家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3.绿色环境标志制度
绿色环境标志又称绿色标签或环境标签,是环保产品的证明性商标。发展中国家产品为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绿色环境标志。目前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并趋向于协调一致,相互承认,对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形成了巨大障碍。
4.绿色包装制度
发达国家制定的较高且比较完善的包装材料标准,包括废弃物的回收、复用和再生等制度,是为了防止包装材料及其形成的包装废弃物给环境造成危害,结构不合理的包装容器可能损害使用者的健康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但某些过于严格的绿色包装措施,则可能事实上妨碍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引发贸易争端。
5.绿色补贴制度
发达国家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内部采用比较宽松的环境标准,这些国家的产品就不必支付高昂的环境成本,与本国产品竞争时就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其实质是政府在对企业及其产品提供消极的环境补贴,所以进口国基于环境保护和本国的利益而有权征收反补贴税。
6.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了确保人类及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对产品实施全面的严格检查,防止超标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影响最大的产品是药品和食品,为保障食品安全,许多国家采取了严格的检疫制度,有些国家通过立法建立了近似苛刻的检疫标准和措施,形成了实质上的贸易保护。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由于世界经济的不平衡,发达国家对环保的标准和认识往往超过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运用绿色保护来实施其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限制和歧视行为,使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世界市场之外。我国处在发展阶段,绿色保护对我国产品出口已经产生很大的影响。主要有:(1)缩小出口产品市场范围;(2)增加出口产品成本;(3)引发出口贸易摩擦;(4)高污染产业的转移。
三、应对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幌子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因其发展较早在环境方面的标准和措施远远超越了发展中国家。所谓的绿色壁垒对我国形成了歧视性,并严重限制了我国的出口贸易。
1.正确认识绿色贸易壁垒
要对绿色贸易壁垒有一个客观认识。绿色贸易壁垒存在着有利于市场发展和国际贸易一面,也有阻碍国际贸易发展一面。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而采取的绿色壁垒措施,一方面限制甚至禁止了严重危害生态环境产品的国际贸易与投资。另一方面也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使这些产业成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新的增长点,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2.加大对绿色产业资金投入
要使我国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增强我国绿色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绿色产品和技术走出国门,离不开财政金融部门的扶植。财政部门应给予绿色产业以优惠的鼓励政策,加大对绿色产业的资金投放。金融部门应在信贷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3.实施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国家的基本战略,出口贸易也就必须服从于这个基本战略,这就要求出口不仅要追求增长的数量,还要追求增长的质量,及其与生态环境保护、劳动条件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4.发展环保产业,推行绿色管理
以环保产业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政府应制定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把环保产业培育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应设立绿色银行和绿色产业基金,为环保产品的开发与出口提供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对我国的出口企业而言,应积极推行绿色管理。绿色管理是指将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这一思想可概括为“5r”原则,即研究(research),将环保纳入企业的决策要素中,重视研究企业的环境对策;消减(reduce),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或消除有害废弃物的排放;再开发(reuse),变传统产品为环保产品,积极采取环保标志;循环(recycle),对废旧产品进行回收处理,循环利用;保护(rescue),积极参与社区内的环境整洁活动,对员工和公众进行环保宣传,树立环保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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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面对全球化经济的迅速发展,商品低价出口不再适应当前的国际贸易发展形势,除了国外反倾销外,各种贸易壁垒对我国商品低价出口的制约也日益突出。所以,运用WTO规则应对这些贸易障碍,继续扩大我国商品的出口规模,增加贸易顺差,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的长远发展和维护我国出口贸易的合法权利成为摆在我国政府和企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中国商品低价出口的原因
(一)中国贸易出口结构的制约和中国贸易出口经济发展的不成熟
中国对外贸易的贸易结构比较单一,出口规模以量取胜,其中多以小商品和手工密集型产品等劳动力产品为主。例如纺织品,小家电,小型手工艺品等等。产品科技含量低,成本低廉,依靠低价出口来获取贸易利润。我国目前的贸易出口结构,依旧是高科技产品出口比重低,主要依靠纺织品和其他劳动力产品的出口来获取贸易顺差。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的增长,给予企业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出口商品。令很多企业盲目生产劳动力和生产成本低廉的商品,依托政府的优惠政策,依靠低价出口商品,谋取利润。
(二)中国劳动力成本低廉,企业生产产品的成本极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大批地涌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而这些地区也正是中国出口贸易最为发达的地区。在商品生产中,劳动力成本低廉,甚至有些劳动力平均每人每天仅仅只有几块钱的工资,几乎为零的商品成本,为出口企业低价出口商品,提供了强大的生产后盾,使他们在一定时期的出口贸易中占有了绝对的优势。
(三)中国企业的发展受到了自身发展理念的制约
一些中小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没有严格执行劳动、环保、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导致所谓的“生产成本”极低,以这样的成本加低廉的利润来闯荡国际市场。
(四)中国国内商品出口存在的不良竞争
部分企业为了求得一席生存之地,不惜采取低价竞销等非常手段。往往在一国市场开拓初见成效时,开始以低价竞销进行恶意竞争。这样反而容易遭到反倾销而丢失市场,扼杀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商品低价出口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一)商品低价出口对我国经济的有利影响
1.商品低价出口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我国的贸易顺差。我国加入WTO后,对外贸易迅速发展,2004年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已经超过万亿元,雄居世界第三位,2005年更是有所提高,其中服装出口增长19.9%;纺织纱线、织物及其制品出口增长22.9%;鞋类出口增长25.3%;塑料制品出口增长22.9%,状况喜人。这些商品低价出口,在对外贸易中利用自己的产品优势,为我国的对外贸易顺差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2.解决了我国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在商品低价出口贸易中,出口的商品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其生产的加工流程对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要求相对较低,从业人员培训周期短但效率和回报高,从而令很多企业争相聘用这些低廉的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的重要途径。
3.拓展国外市场,增强出口商品的市场竞争力。一国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如何,重点在于经济竞争力。在一定时期内,商品低价出口在对外贸易中具有很大的发展和竞争优势,虽然是依靠数量和低价的出口来获得经济利润,但仍然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使中国在国际市场上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商品低价出口,中国制造的品牌在海外市场上依然取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肯定,经济实力的提升更是带来了我国国际地位的上升,让世界认识了中国的商品。
(二)商品低价出口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
1.商品低价出口是非官司多,面临一系列的国外反倾销。商品低价出口在推动我国的出口贸易发展的同时,遭受了一系列的贸易厄运。在商品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贸易规则也更加“苛刻”,各种贸易摩擦频繁发生。统计显示,2004年发达国家对华反倾销新立案件31起,比前两年多出20%。1979年至1989年,国外对中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主要是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经济发达国家,占案件总数的97%以上;而1995年至2004年上半年,发展中国家共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244起,占国外对我国反倾销调查总数的63.2%。在中国商品低价出口中,尤其以纺织品和鞋类出口贸易的反倾销调查最为严重.
2.不利于建立中国商品的国际品牌形象和提高其长远的竞争力。国内部分出口企业低价出口商品,更没有品牌意识,甚至借助国外的某些知名品牌来达到自己的商品出口的目的,淡化了产品的产权意识和品牌意识。同一品牌的产品和同一规格品种的产品同时由许多厂家出口的现象相当普遍。虽然中国的产品现在遍布了世界的各个角落,但国外市场上对中国商品的品牌仅仅停留在“中国制造”的整体印象上,没有长远的发展前景和竞争优势。
3.低价商品在国内生产原材料耗费、环境污染严重,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许多企业发展观念依旧滞后,盲目追求商品生产,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企业的商业利润。这样的企业发展经济,不仅不利于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更污染了环境,以牺牲子孙后代的幸福为代价,不利于国家建立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三、中国商品低价出口对策及思考
(一)面对商品低价出口中国政府应该采取的对策
1.政府应该加强宏观调控,对企业出口加以政策指导和信息帮助。政府在针对商品低价出口这一现象,可以运用退税杠杆、调低税率、征收出口关税等一系列措施从宏观上对商品低价出口现象加以限制。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对外贸易的出口,可以处罚低价出口,意在减少遭遇反倾销的风险。国家应对企业加以政策指导和信息提示,防止企业的盲目竞争和恶性竞争,及时将国际市场动态传递给企业,加强政府和企业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通过提高企业的分析和决策能力,从而令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大大增强。
2.国家应该加强立法的完善。完善与国际贸易的相关立法,建立健全与国际贸易活动相关的法律体系,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引导约束中国生产企业的行为,规定相应的标准,并且对企业应对反倾销提供可靠有力的法律支持。
(二)面对商品低价出口中国企业应该采取的对策
1.企业应该建立与现代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企业理念。企业应该转变发展观念,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赢得机遇。出口企业在对发展中国家出口时要提高警惕,改变用低价打开国外市场的习惯,中国企业也要积极应诉国外的反倾销调查,提高抗争意识,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企业具备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服务意识,但还缺乏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在各国企业都运用国际贸易法规来保护自己的今天,中国企业必须认识到商战即法战,中国经济的发展必须与世界接轨。而中国企业也必须转变落后的企业发展理念,学习现代经济的崭新规则,向世界的优秀企业取经。
2.企业要研究和灵活运用国际贸易发展规则。对于我国低价商品的出口企业来说,目前最迫切的任务就是要加强对国际规范的了解,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当今规范国际贸易规则的最大的多边经济组织,制订和实施的一整套多边贸易规则涵盖非常广泛,几乎涉及了当今世界经济贸易的各个方面,这些规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只有熟悉和掌握了这些相关规则和基本知识,遵守这些规则,才能防止由于不了解规则,而带来的经济摩擦、纠纷和损失,同时要学会充分利用国际贸易规则,来合法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把出口贸易中遇到的经济损失降到最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3.企业要加强创新能力发展和重视企业专利的发展。在过去的出口贸易中,企业出口往往忽视了商品的品牌效应和商品的专利发展。我国加入WTO后面临更多技术壁垒,需要自主创新努力提升自我技术水平才能跨越。我国的出口企业在专利方面遭受损失严重,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四、结论
要扩大中国商品的对外出口规模,低价出口依然存在发展市场,但必须从长远发展考虑,认真分析当前的国际市场状态,加强中国绿色贸易和高科技贸易的发展,完善我国的贸易法规,增强中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出口贸易利益,使中国的对外贸易得到更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方福前.中国出口快速增长的原因与效应分析[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5,(10).
[2]冯飞.中国制造业的发展与国际竞争力[J].改革,2005,(7) .
[3]鲁建华.加强自主出口品牌建设促进外贸可持续发展[N].人民日报,200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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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工贸易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保税制度、出口退(免)税制度和征税制度。加工贸易保税制度有全额保税、定额保税和不予保税之分。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方法虽然因具体贸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与一般贸易相比更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工贸易征税制度则对不同贸易方式、不同来源料件、区内区外企业实行了区别的征税待遇。
[关键词]加工贸易保税出口退税税收制度
一、加工贸易保税制度
保税制度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海关制度。我国加工贸易税收实践中,对于来料加工方式下,合同规定由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辅料及包装材料,海关全额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加工出口的成品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生产环节消费税,包括免征工缴费的增值税。但是,进料加工方式下,海关则区别情况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全额保税、定额保税或不予保税。一般来说,保税工厂、保税集团、对口合同可予以全额保税;其它经营进料加工的单位或加工生产企业,其进口的料、件应根据《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征免税比例表》的规定,分别按85%或95%作为出口部分免税,15%或5%作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税。如不能出口部分多于海关已征税的比例,应照章补税;少于已征税比例而多出口的部分,经向海关提供确凿单证,经主管海关审核无误,准予向纳税地海关申请已纳税额返还。此外,对有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经营单位和加工生产企业,海关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其进口料、件在进口时先予征税,待其加工复出口后,再按实际消耗进口料、件数量予以已纳税额返还。
但是,若加工贸易进口货物,无论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进口,只要进入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特殊监管场所,均实行全额保税。但是,基于历史原因,我国多数加工贸易企业位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域之外,因此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进料加工进口货物仍存在不完全保税甚至不予保税的可能。
二、加工贸易出口退(免)税制度
对于来料加工贸易方式,我国实行以免税为主,不予出口退税的政策。如果出口企业是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货物的,仍然可以享受免税,但对其耗用的国产材料则不办理出口退税,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而是计入成本。
但是,对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我国实行出口退(免)税制度。该贸易方式下出口货物的消费税的退(免)税办法与一般贸易方式相同,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的退(免)税则有所区别,即根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具体贸易形式而采取不同的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1.作价加工复出口
出口货物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税额其中:“销售进口料件金额”是指出口企业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率”是指当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计算,而若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则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海关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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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料件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税额”是指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委托加工复出口
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该原材料等的适用退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工缴费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应征税额-减征税额
3.自行加工复出口
(1)实行“先征后退”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
(2)实行“免、抵、退”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且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即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的关税和消费税
这里,当纳税人有进料加工业务时则应扣除“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且当“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大于“出口货物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时,“免抵退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按0填报,其差额结转下期;按“实耗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按“购进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其中“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如上所述。
—当期应退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之间的小者由此可见,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时,与一般贸易出口相比,加工贸易出口有助于减轻企业承担的征退税率不一致导致的税收负担。因为,一般贸易出口企业需要承担所有征退税率差额部分的负担,而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则只承担国产料件部分的征退税率差额负担,若加工贸易企业全部使用进口料件,且全额保税,则基本不受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而的,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质量的论文,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对您论文写作,提供一定的帮助。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为免费毕业论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出口退税率降低的影响。
此外,当加工贸易企业将用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时,贸易部门与税务部门对这类深加工结转业务的税收处理并非完全一致。根据目前的有关规定,海关对深加工结转业务视同进出口贸易实行保税监管,即并不对该项业务征收任何进出口税费;但是,税务部门则自2001年1月1日起,老三资企业(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三资企业)“不征不退”的免税期满之后,对所有企业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均视同内销先征税,然后再在出口环节办理退税,并且深加工结转环节使用的国产料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显然,这种不一致增加了此类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利于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发展,也不利于加工贸易价值链条在国内的延伸。故而,有的加工贸易企业便利用特殊监管区域或特殊监管场所的税收优惠制度,来解决此类问题。根据《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155号)、《保税物流中心(B型)税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150号)、《关于保税区与港区联动发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7号)、《关于洋山保税港区等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26号)等的规定,区外(或中心外)企业运入区内(或中心内)的货物视同出口,准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区内(或中心内)企业销售给区外(或中心外)企业的货物视同进口,当该区外(或中心外)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时,准予其按照加工贸易税收政策执行。这样,深加工结转业务中,上下游企业就可以通过上述区域或场所获得最大利益,即上游企业的货物入区(或中心)就可以获得退税,而下游企业从相应园区(或中心)进口货物并获得发票,向海关办理“进料加工”就可以享受进口料件保税,从而减轻了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加工贸易征税制度
1.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的,仍然享受免税;但是,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则必须按复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与所耗用进口料件的差额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此外,若该不予退(免)税的货物为应税消费品,还应按复出口货物的出口数量或离岸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2.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征收出口关税的规定
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如全部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不征收出口关税;如部分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则按海关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关税。具体计算公式是:
出口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其中,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由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审核确定。
企业应在向海关备案或变更手册(最迟在成品出口之前)时,向海关如实申报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3.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与产(成)品内销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主管部门准予内销的有效批准文件,对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依法征收税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而的,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质量的论文,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对您论文写作,提供一定的帮助。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为免费毕业论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款并加征缓税利息;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未出口的成品按内销征税,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已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应追回退(免)税款。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加工贸易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内销,并免于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属于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环保总局及其授权部门进口许可证件管理范围的,免予提交许可证件。海关对申请内销的边角料根据报验状态归类后适用的税率和审定价格计征税款,并免征缓税利息。
论文摘要: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负面影响的逐步加深,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陷入困境,出口贸易大幅下滑,利润空间受到严重挤压。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资源、劳动密集以及出口导向型的产业发展模式。本文认为,中小企业应当立足于自救,加快产业升级,转变企业发展方式,才是中小企业应对当前困境的有效措施,也是谋求持续发展的根本策略。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已波及全球,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模式,这次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迅速传导至我国的实体经济。由于外部需求的萎缩,我国出口增长放缓,造成经济增长下滑,失业人口增加,产能过剩问题严峻。中小企业也因为出口贸易下降而减产、裁员甚至破产。面对经济下滑和出口环境恶化的内外威胁,中小企业如何求得生存和发展,值得我们深思。本文将对此进行粗略的研究,为金融危机下的中小企业走出困境提供参考。
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影响
(一)国际需求萎缩且中小企业出口贸易下滑
金融危机导致全球经济走向衰退,尤其是美国、欧盟、日本这世界三大经济体经济发展减速,对我国中小企业的进口需求大幅下降。美国2008年GDP增长仅为1.1%,为2001年网络经济泡沫破灭以来的最低增速。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出口增长明显放缓,全年货物出口增长17.2%,比上年回落8.5个百分点;其中上半年的对美出口增速则回落9个百分点。
(二)借贷成本过高且融资难题更加突出
由于中小企业信用度低,同样从商业银行贷款,与大中型企业相比贷款成本要高很多。2008年上海证券报对珠三角地区的中小企业调查发现,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一般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0%。另外,银行给中小企业贷款一般采用抵押和担保方式,企业还要支付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并且手续繁琐以及审批时间过长,这无疑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本。
2007年1月至2008年9月份,为抑制经济过热,央行存款准备金比率已调高15次达17.5%,国家“一刀切”的货币紧缩政策使得中小企业成为信贷紧缩的主要对象。虽然目前各级政府又陆续出台了鼓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信贷投放的政策,但是由于房地产按揭贷款的坏账大幅提高,加上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使得银行即使有额度也不敢放贷,政策的实际执行力度有限。
(三)生产成本上升且企业利润空间受到严重挤压
除了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推动劳动力成本刚性增加外,原材料价格、人民币汇率、以及出口退税政策等各种因素交织影响,造成中小企业的生产成本上升,出口产品的价格优势受到严重削弱,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生产粗放型的中小型出口加工企业,由于处于国际产业价值链低端,价格上下游转移能力弱,受到的冲击最为严重。
原材料成本上升。2008年下半年,受世界经济衰退的影响,国际能源和原材料的价格在经历过上半年的大幅上涨后又出现下滑。由于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实施定量宽松的货币政策,从长期来看,这些国际主要储备货币终将对外贬值,这也推动了原材料价格的新一轮上涨。实际上,在进入2009年能源、矿产和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价格已逐渐上涨。另外,人民币相对美元的被动升值也直接造成中小企业出口价格的高企,削弱出口产品的价格优势的同时也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不利影响。2007年7月1日,我国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 、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将10项商品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中小企业由于竞争力弱,很难通过出口谈判调整合同定价转移成本,本来依靠微弱价格优势和退税款维持的微薄利润,进一步受到上下游的挤压。为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2008年8月以来又连续6次提高部分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但是很难缓解中小企业的困境。
中小企业的自救措施
为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国家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同时,中小企业应当把立足点放在自救上,根据自身特点在危机中把握发展机遇,加快产业升级,转变企业发展方式,才是中小企业应对当前困难的有效措施,也是谋求持续发展的根本之策。
(一)改变“小而全”的业务模式而集中发展核心业务
在当前的金融危机环境下,中小企业尚不具备较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差,不宜将有限的企业资源分散在多个业务领域;应主动放弃一时难以扭亏的业务,不但节约用工成本,减少非关键岗位人员需求,而且将产能转移至主营业务,集中资源保证核心业务领域的发展,这有助于实现规模经济,以应对目前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利润急剧缩减的困境。
(二)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并进行科学管理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着企业主总管一切的组织模式,不注重社会人才的招聘,员工整体素质不高,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的家族管理,仅凭经验和直觉去感觉和把握市场,难以应对市场环境的迅速变化,很容易造成企业危机。因此,中小企业要想在危机中求得生存,必须摒弃不合理的组织结构,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利用当前就业形势,加大人才储备,制定有吸引力的薪酬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加入;要善于借助专业的市场研究机构,理性地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和潜在机会。只有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科学管理制度,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的决策,企业才能够提高管理效率,有效地抵制市场风险,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三)加快产业升级并转变企业发展方式
广大中小企业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受到严重冲击,究其根本原因在于长期形成的资源密集、劳动密集以及出口导向型的产业发展模式,从我国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趋势来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势在必行。因此,面对当前的高成本运营和出口受阻的新形势,中小企业应通过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消化高成本,同时调整产品结构,开辟新的国内市场,改变过分依赖出口贸易的发展模式。具体措施上,企业可以更新机器设备,改进工艺,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以开发新产品的方式实现产品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部分吸收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压力;根据自身实力有选择地增加在研发设计、销售、服务等高附加值环节的投入,不断提升企业在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和位置。只有加强研发,不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走品牌化和产业化道路,才能应对挑战,获得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乃醒.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报告[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