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农户投资论文

农户投资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3 15:15:2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农户投资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农户投资论文

篇(1)

本次调查的对象以农户为基本单位,调查所选取的样本涉及湖北省的10个县(市)的100个农户。样本的选取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既有经济较发达的平原地区如天门市、仙桃市,也有经济一般的丘陵地区如咸宁市,也有经济较落后的山区如竹山县、英山县,还有武汉市的郊区如新洲区、江夏区。这种样本的选择方式和结构有利于比较全面了解情况,以得出比较合理的研究结论。调查资料的收集采取以下程序:一是设计基本问卷表,由被调查的农户进行填写;二是按照收集调查表的10%的比例随机抽样到农户家中核实,最后确定有效样本为96户;三是设计专门表格将有关定量性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最后,由课题组成员根据有关资料撰写调查报告。

二、调查结果的分析

(一)农户的基本情况

1户主年龄。对户主年龄进行调查的目的在于与第二项文化程度相结合,共同分析年龄与文化程度对农户投资决策的影响。调查发现户主以男性为主,占85.4%,平均年龄在40.5岁,最小为24岁,最大为62岁;24-30岁的占22.9%,31~40岁的占37.5%,41岁以上的占39.6%。调查中还发现24~30岁的户主,80%以上外出打工,31-40岁的户主外出打工因受年龄和文化技能限制,只有30%外出打工。41岁以上的户主基本上都没有外出打工的经历。

2户主文化程度。在被调查的户主中,文盲占21.9%,全部集中在41岁以上的户主;小学文化的占52.1%,主要集中在31岁以上的户主;初中文化的占18.6%,主要集中在31~40岁的户主,24-30岁的户主有一部分,高中(中专)文化的占7.4%,全部集中在24~30岁的户主。由此可以看出,户主年龄越年轻,文化水平越高,户主年龄越大,文化水平越低。户主的年龄和文化程度对家庭的投资行为有很大的影响,一般来说年轻人和文化程度较高的户主接受新兴事物要快些,具有一定的进取和冒险精神。

32007年全年家庭纯收入。2007年湖北省农村人均纯收入为3997元,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为37896.76元,与湖北省农村人均纯收人大致相当。但是,如果按调查户所处地理环境分为平原区、丘陵区和山区,则他们之间的纯收入的差距是比较明显的。平原区的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为3396.70元。丘陵区的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为3201.83元,山区的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为2873.65元,这说明地理环境对农户的投资行为以及收入有重要的影响。

(二)投资行为分析

1投资意愿和投资计划。当问及调查户是否有投资意愿时,回答有的占87.5%,这说明广大农户还是很渴望进行投资的,希望得到投资援助的占44.8%。为什么有87.5%的农户有投资意愿,而希望得到投资援助的只占44.8%。调查发现,除了少数农户有自身积累外,大部分并不具有现实的投资能力,自身没有投资能力而又不希望得到援助的原因有二,一是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投资计划,这类农户达76%,或者有明确的投资计划,但不能预测投资期及投资的成本和收益,怕万一投资失败,难以还债,所以稳健起见,想依靠自身的积累;二是有意愿不一定有机会,83%的农户想拓宽增收渠道,但就是苦于难以发现和利用机会,部分农户说,如果有机会,只要有把握赚钱,他们还是愿意得到投资援助的。

2在目前的农产品价格下,对土地投资的意愿。愿意对土地投资的占26%,将减少对土地投资的占37.5%,保持现状的占36.5%。上述调查结果表明,有74%的农户不愿对土地增加投资。原因之一是土地调整比较频繁;对土地的投资一般在当年很难见成效,土地调整频繁使农户对土地经营的短期化行为严重,不愿意增加对土地的投资。二是目前农户对土地的投资已经处于临界点了,再增加投资,产出并不一定会相应增加。三是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同样的投入如果用在其他方面,可能效益更大。四是农村中的“四荒”地已经不多,剩下的“四荒”地投资的成本很高,更何况“四荒”地目前的产权不明晰,投资后怕收不回来。调查还发现,2007年与2006年相比,投入到土地上的劳动数量普遍减少,减少的农户占92.7%,增加的为0,不增不减的占7.3%,减少的劳动力大部分是外出打工,其余的在本地或外地经商和跑运输。

3对粮食生产方面的物质投资。认为种粮有利的占2.1%,认为种粮无利可图,尽量少投入的占26%,认为别无门路,只能投向粮食的占52.1%,认为生产资料价格太高,资金有限,无力投入的占19.8%。第一类情况的农户只有2户,他们都是子女在城镇上班或务工经商,老人在农村种粮供他们的口粮,所以他们愿意在种粮方面多投入,而且他们也有实力投入;而第二类的农户,一旦有其他投资机会,也必然会减少对粮食生产的投资;第三类和第四类农户的情况也正好说明农业的比较效益低下,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而且兼业化现象也多发生在他们身上。

42007年家庭总投资的变化。回答增加的占26%,回答减少的占52.4%,回答不增不减的占19.8%。调查发现,在增加投资的原因中,认为消费减少的占71.9%,认为是贷款增加的占11.5%,认为是收入增加的占16.6%;这说明大部分农户是在勒紧裤带增加投资。增加投资的目的中,用于解决吃、穿、住问题的占19.8%,此类农户一般是刚刚解决温饱问题或者正在努力解决;用于应付开支的占47.9%,此类农户一般温饱问题已经解决,但子女较多,家庭开支大,必须有不断增加的收入来源来应付;用于增加财富的占32.3%,这类农户一般已经步入小康,或正在奔小康。在影响投资的因素中,把“不了解行情,不知投向何处”放在第一的占23.9%,把“不愿增加投资,怕风险”放在第一的占25.3%,把“农产品价格较低,农用工业品价格高”放在第一的占22.5%,把“无资金可投和缺乏技术指导”放在第一的占28.2%。其实大多数农户认为这四种因素都会影响投资。很难对他们进行排序。

5家庭收入来源和用途。家庭收入的来源反映了农户的就业结构和投资结构;而收入的用途可以反映农户的支出结构和投资意识。调查发现,收入主要来源于种植业的占51%,主要来源于畜牧业的占7.29%,主要来源于林业的占3%,主要来源于渔业的占11.5%,主要来源于工业和建筑业的占6.25%,主要来源于服务业的占11.5%,主要来源于打工的占9.37%。这说明除了部分年轻的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打工外,大部分农户的收入主要还是来源于农业。

三、调查后的思考

1大力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农民的文化素质不仅直接影响农民的投资行为,还会对其他经济行为产生重要影响。文化层次较高的农户,其投资意识一般较强,而那些文盲和半文盲的农民,有了收入就用来改善生活,投资意识不强。而且文化素质的高低还会影响农民的消费习惯和休闲时光的打发,而这些也会影响农户的投资行为。同时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也易于接受和掌握新技术,培养一定专长,为农户从事兼业行为,开辟增收渠道创造条件。

2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实质是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土地两权分离后的关键是农户是否真正拥有使用权,因为这是农民能否对土地具有长期经营思想和对土地进行中长期投入的重要前提。然而,尽管中央明确提出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三十年不变,但实际上在不少地方,农户承包的土地经常处于变动之中。三年一小变,五年一大变的做法使农户不愿也不能对土地的经营进行长期规划和稳定投入。所以,目前必须明确农户对土地拥有经营决策权、收益分配权和必要的处置权。通过承包、租赁、股份等形式,来确定集体和农户之间的契约关系,尽量避免土地使用权的频繁变动;其次就是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是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和专业户集中,并尽可能延长使用期限,以加深农户对国家土地制度相对稳定的预期,从而树立长期经营的思想,对土地进行合理投入。

3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增强农户积累。要使农业部门和农户自身的积累成为农业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有两个条件必不可少:(1)农产品销售收入高于农业生产成本;(2)农业投资的收益率必须高于至少不低于社会平均的投资收益率。在这两个条件中,第一个条件是根本的。因为农产品销售收入高于农业生产成本,是保证农业投资收益率达到较高水平的基本条件。但在中国目前的GDP分配格局下,工农产品价格之间存在着不利于农业部门的剪刀差。

4大力发展农村中介组织和信息市场。实行以后,单个农户缺乏获取信息的有效渠道,缺乏对信息进行分析、过滤、判断和选择的能力,往往是“跟着感觉走”,其“风险概率”较高,使得农户进行投资决策时畏首畏尾,要么是丧失良好的投资机会,要么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信息不灵是制约农户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要大力发展农村中介组织和信息市场。同时,还可以发挥农产品加工和经销企业在市场信息方面的优势,与农民签订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合同,减少农民投资风险,为农民的生产提供信息。

篇(2)

【关键词】农户利益补偿;博弈分析;昌吉州

1.项目区概况

1.1 昌吉州耕地资源状况

根据新疆国土资源厅的《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综合统计资料册》,截止2009年,昌吉州耕地总面积为721980.10公顷,其中,水浇地653065.28公顷,旱地52314.64公顷,灌溉水田11128.67公顷,菜地5471.51公顷,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90.45%、7.25%、1.54%、0.76%。昌吉州耕地利用结构详见表2-1。

资料来源: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综合统计资料册整理所得

1.2 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009年,昌吉州总人口140.6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1.40万人,占总人口的50.76%,全州下辖4乡6镇, 6个办事处,居住着汉族、回族、哈萨克和维吾尔族等32个民族,其中维吾尔族占4.66%,汉族占74.13%,回族占9.84%,哈萨克族占9.76%,其他少数民族占1.61%。全州辖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447133万元,其中第一产业1324371万元,第二产业1752060万元,第三产业1370702万元,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为29.8:39.4:30.8。全州固定资产累计投资1393610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29.35元/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572.62元/年,农作物播种面积480.98千公顷,其中粮食播种面积278.34千公顷,粮食总产量1774227吨,种植业产值达797669万元。

2.农户利益补偿博弈分析

2.1 基本假设

在农户利益补偿过程中,为了研究方便,本文从参与主体、参与主体理性、参与主体间信息、讨价阶段次数加以假设:博弈分析中,中央政府与农户根本利益高度一致,参与主体分为地方政府和农户,认为参与主体双方拥有相同的完全信息,并都是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最终讨价还价只进行到第三阶段。[1][2]

2.2 指标选择

根据基本假设以及研究方便原则,确立耕地保护中农户利益补偿博弈模型的变量:被征耕地单位面积总价值(M),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单位面积净产值概算值代替;被征耕地单位面积提供农户生存补偿量(M1),计算公式为

其中:fi—农户满足温饱所需食物i的数量,pi—食物i的单价,L—人均耕地面积,k—折现系数。

被征耕地单位面积总价值中地方政府所占份额(M2),并用单位面积土地纯收益替代;农户实际可得单位耕地补偿价值总量(M0),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构成;消耗系数(、),代表地方政府消耗系数并取经验值98%、代表农户消耗系数并取经验值92%。[1]

2.3 数据整理

根据昌吉州二三产值统计值和建设用地面积115488.17公顷(合1732322.55亩),可得出单位建设用地非农产值为18026.45元/亩,按照当前昌吉州折现率6.05%,可折算出耕地替代价值(M)为297957.80元/亩。通过580人的样本调查,人均耕地面积为1.97亩/人,主要粮食消费为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其市场价分别为1.80元/公斤、1.65元/公斤、1.20元/公斤、2.12元/公斤,年人均消耗量分别为50公斤/人*年、225公斤/人*年、85公斤/人*年、10公斤/人*年,根据计算公式可折算出单位耕地面积的农户生存补偿量(M1)为4389.42亩/人。被征耕地单位面积总价值中地方政府所占份额M2、农户实际可得单位耕地补偿价值总量M0数值整理详见表2-2、2-3。

2.4 博弈模型构建

基于假设和变量条件,构建征地中农户利益补偿博弈模型,基本形式:m=F( M, M1 ,M2, ,)。经过三阶段的讨价还价过程,可引申出两个公式:农户先出价下,农户利益补偿计算公式为:

地方政府先出价情况下,农户利益补偿计算公式为:

2.5 补偿模型均衡解

根据以上博弈模型分析,概算得出昌吉州耕地保护中农户利益在农户和地方政府先出价情况下的补偿理论均衡值分别为121102.00元/亩、117582.27元/亩。具体概算可见表2-4。

3.博弈均衡结果分析

通过对农户利益补偿模型分析结果,可以得出以下认识:

目前昌吉州农户利益在单位面积上4389.42元/亩的补偿标准,仅仅能够满足农户家庭最基本的、最低水平的温饱需求。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物价水平的不断提升[3],昌吉州农户的生存补偿标准仍需逐步提高。

在农户利益补偿过程中,单位面积耕地上农户理论补偿量远大于实际获得补偿量[4]。两种均衡情况下理论平均价为119342.14元/亩,与农户实际补偿量27043.00元/亩相差92299.14元/亩,农户在博弈过程中利益损失很大。缩小利益补偿差额,提高补偿标准,有利于保障农户耕地保护的经济能力,促使农户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从而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和产出效益。

通过模型分析,博弈过程中,农户具有较强的先发优势。农户先出价情况下补偿均衡值为121102.00元/亩,与当地方政府先出价时的117582.27元/亩,相差3519.73元/亩。如何发挥农户的这种先发优势,有待解决信息不对称或成本较高的制约瓶颈,从而促使农户有效地利用和保护好耕地。

参考文献:

[1]蒲春玲等.资源与环境经济学[M].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2002(9):74-75.

[2]陈前利.耕地保护中农户利益补偿问题研究——基于理论的探讨和伊宁市英也尔乡的实证分析[D].新疆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3]张乐杰.农户耕地利用与耕地保护研究——基于理论的探讨与伊宁市的实证[D].新疆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6).

[4]安晓明.自然资源价值及其补偿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16-22.

?

篇(3)

摘要:农业投资是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以湖北为例,通过对各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现状和农民收入现状的动态分析;以及农业投资与农民收入关系的相关分析,进而建立计量经济模型,分析各投资主体的农业投资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指出在各农业投资主体中,农户的投资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最大,其次分别为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财政农业支出和农业贷款。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增加农业投资,促进农民收入的建议。

关键词:农业投资;农民收入;实证研究;湖北

1湖北农业投资的动态分析

一般而言,农业投资主体包括:政府、集体合作组织、农户、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和外商。对经济欠发达的湖北而言,政府的投入主要是财政农业支出;集体合作组织的投入主要是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农户的投入包括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户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简单再生产投入);金融机构对农业的信贷投入,主要是指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对农业的贷款。

1.1政府财政投入的变化

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总额在不断增加,但所占比重却呈下降趋势(见表1)。从总量上看,1991-2005年间,财政对农业的支出以平均每年大约14%的速度递增,大多数年份在绝对数上都有所增加,其中仅有1992年的财政支农支出为负增长。而且财政支农资金年度间增长幅度差不多,从1994-2002年间财政支农支出的比重连年下降,从2003年开始又有所回升,看来从2003年开始政府又开始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更加关注农民问题。

总体而言,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不够且不稳定,还应该进一步加大投入,以增加农民收入。

1.2农村集体和农户投入的变化

(1)从农村固定资产的投入变化看(见表2),1991-2000年间,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总体在逐年增加,2003-2005年间一直下降,其中2005年降到了26.55亿元,比2004年下降了59.52%。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在逐年增加,1991年为24.47亿元,2005年达到了135.95亿元。看来,各年的农户固定资产投资数额基本均高于当年农村集体的固定资产投资,其中1991、1992、1995、2000和2005年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分别是当年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的2.2、2.6、1.3、1.1和5.1倍,说明农户是农村固定资产主要投资主体。

(2)从农户简单再生产投入情况看(见表2),1991-1996年湖北农户简单再生产投入是逐年增加的,保持着较高的增长率,年均增长率为18.5%,1997-2000年呈逐年减少趋势,2001年后又开始逐年的增加。而从1991-2005年这15年间,农户简单再生产投入的年均增长率为10%,说明2001年以后,虽然投资总量的整体趋势在增加,但增速却比较缓慢。这说明农户对家庭经营投资的兴趣下降,农户的资金投向多元化。

1.3从农业比较投资率的角度来分析其变化趋势

农业比较投资率,是指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与农业总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之比率。由主要年份农民收入情况以及表3可以看出,2001-2004年间,农业比较投资率均在0.5以下,而且还有下降的趋势,这与世界农业的一般规律(在工业化中期,农业比较投资率的值应接近或超过1)的差距很大,说明湖北农业投资相当不足。

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与GDP增长的对比分析

由表4可知,在未扣除物价因素情况下,“七五”、“九五”及“十五”时期,各个时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均低于GDP的年均增长率,1981-2005年20多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低于GDP年均增长率约4个百分点。这说明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一直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

3农业投资与农民收入间的相关性分析

3.1农业投资与农民收入间的变动关系

由表5可知,湖北农业投资总体呈上升趋势,由1990的189.03亿元上升到2003年的1114.07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3.5%;而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也从539.16上升到2499.33元,年均增长率为11.6%。这说明了随着农业投资的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也随之增加。但收入的增长速度却低于投资的增速,这一点可以由图1看出,收入曲线比投资曲线显得更为平缓。

通过运用统计分析软件SPSS13.0对农民人均收入与财政农业投资、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农户简单再生产投入和农业贷款间进行相关分析,结果显示:农户人均纯收入与上述投资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728,0.677,0.979,0.858和0.893,经统计检验均达到0.0l的显著水平。这表明农民人均纯收入与财政农业支出、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农户投资和农业贷款均有极大的关联性。下面再对其进行回归模型的设定,以确定各投资主体的农业投资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具体影响大小。3.2回归模型分析

根据可获得的数据,运用E-views3.1计量经济分析软件,对1991-2005年湖北省农业投资与农民人均收入的关系运用C-D生产函数进行回归分析。

Y=Axα1xβ2xγο3x4

其中:Y为人均纯收入(元);x1为财政农业支出;x2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x3为农户对农业的总投资;x4为农业贷款额。YCX1X2X3X4

回归结果如下表6。

YCX1X2X3X4

解释变量系数t-Statistic值

常数项30.6691.264

财政农业支出(x1)55.1874.492

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x2)7.5752.889

农户总投资(x3)13.7104.593

农业贷款(x4)3.6282.764

调整后的R^20.987

F-statistic193.020

从以上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该模型调整后的拟合优度为98.7%,通过99%显著水平的F检验,且各投入项的回归系数分别通过了95%的T检验,表明其模型整体的拟合优度较好。分析表明:农业投资的各主体财政支农、农村集体和农户投资及农业贷款,对农民人均收入的弹性系数均为正值,说明农民人均收入随着这四项投资的增加而增加。具体而言,每增加1%的财政支农资金,农民人均收入将增加55.19%;每增加1%农村集体固定资产的投资,农民人均收入将会增加7.57%;每增加1%的农户的投资,农民人均收入将会增加13.71%;每增加1%农业贷款的投资,农民人均收入将会增加3.63%。同时可以看出,在农业投资的各个主体中,农户投入的增加对农民人均收入的贡献最大,其次为农村集体固定资产的投资和财政资金投资;农业贷款的投资对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的贡献位居最后。由此可见,要增加农业的总产值,就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尤其是鼓励农户和农村集体对农业生产的投资,同时要稳定财政对农业的投资。

篇(4)

关键词:信贷 货币需求 货币供给 利率 小额贷款公司 行为动机

一 、引言

自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并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扶持力度之后,广大农村地区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契机。然而,由于农村信用环境较差,正规金融系统不发达,民间金融受管制等原因,农户的贷款难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导致农业发展陷入“瓶颈期”。

要了解农户贷款难的原因,不仅要考察现阶段农村地区的金融环境,更要分析农户贷款的需求特征。基于此,众多学者都在农户贷款行为方面进行了研究。亓新敏,王家传(2007)根据山东泰安市的调查指出正规金融以自我为中心忽视了农户的信贷特点是导致农户贷款难的原因之一。在对农信社改革方向的建议上,史正涛,张建国,韩晓波(2000)指出农村信用社应掌握更多的信息,增加服务的主动性。金烨、李宏彬(2009)则经过论证表明如果农信社等正规金融维持低效现状,农户的资金需求在无法得到正规金融渠道的满足下会轻易转向非正规金融渠道。杨伟坤,刘洁,闫贵娟(2009)在河北省的调研甚至发现当地农户80%的资金需求是通过非正规金融渠道得到满足。

本文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展开调研,对当地农户进行了问卷调查。受调研农户按收入来源被分为三组,分别是产业化滩羊养殖、农作物种植、山羊放养。收入来源为产业化滩羊养殖的农户基本为青壮年农户,而以农作物种植的农户悉数为留守老人与儿童,放养山羊为生的农户大多为山区移民。通过对回收问卷进行整理分析,得到基本情况如下:

二 、偏远地区农户的贷款需求特征

(一)农户年均贷款量接近年均总收入,贷款量农户间差别较大,潜在货币需求量很大。

三组样本农户的贷款金额年均分别为11万、3.5万、4.5万,平均每户的年收入分别为10万,4.4万,5.3万。30户农户平均每家的货币年需求量约为6.3万,年收入平均为6.2万。

三组样本农户年均贷款量极差分别为28万、4.5万、9.5万,年均贷款量中位数分别为7万、3万、1万,与平均贷款量相比,第一组与第三组皆表现出极大的组内差异性。

在接受调研的三十户农户中,有26户有融资需求,并且认为现有资金供给并不能满足当下资金需求。收入来源为滩羊产业化养殖的所有农户都有在未来扩大生产的计划,大部分希望将现有融资量扩大一倍。

由于调研抽样率为千分之一,因此可以推断,整个盐池县的货币需求量约为6300万左右,估计潜在货币需求量接近一亿。

(二)农户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较小,融资速度是农户选择贷款渠道重要考虑因素。

盐池县农信社的贷款利率为8%—10%,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为11.4%—15.3%,邮储的贷款利率为12%,所有农户分别从三种融资渠道借款127.5万、36.8万、31万。邮政储蓄的利率虽然略低与小额贷款公司,但农户却从小额贷款公司借入更多资金。三组农户平均每户每年支出的利息分别为1.3万、0.44万、0.4万,分别占年收入的13%、10%、7.5%。全部受访农户均认为利率较高,但由于生产消费需要而不得不被动接受。

将农信社作为首选融资渠道的农户占所有有融资需求的农户的70%,将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首选融资渠道的农户占所有有融资需求的农户的23%,将邮政储蓄作为首选融资渠道的农户占所有有融资需求的农户的4%。尽管利率较高,但小额贷款公司由于贷款手续简便,时间成本较低而受到农户青睐。

(三)农户的信用水平良好,担保贷款占主要地位。

盐池县农户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农户有能力偿还利息,因此该县农户贷款违约率极低,受访的融资农户无一户违约,皆能按时还贷。盐池县农户贷款全部采取联合担保制度,在该制度下,参与全民联保的单位成员多数以血缘为纽带,对农户起了道德约束作用,继而能有效避免信用贷款带来的道德风险,而且农户之间的了解程度也能解决资金供给方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没有任何农户选择抵押贷款与风险投资。

农户从正规金融渠道所借资金全部用于生产。在农业生产中,如养殖业、种植业,皆有固定生产周期,因此农户的资金需求也带有周期性,这就方便了农户在正规金融渠道办理借、还款相关手续,使他们拥有按时还款的意识。

(四)非正规金融仍有市场。

在有融资需求的26户农户中,尝试民间借贷的有7户,占比27%。其中五户在民间借贷渠道中承受了20%的高利率,两户因从亲友处借款,故利率为零,农户选择从亲友处借款主要用于消费支出,如盖房、婚丧嫁娶等大项消费支出。但他们也面临着潜在的“人情成本”。如今,农信社,小额贷款公司,邮政储蓄等多方融资渠道存在,仍有两成多农户选择高利率的民间借贷方式。

三 、偏远地区农户贷款需求表现

(一)生产性资金需求。

在宁夏盐池县,农户所融资金基本用于生产。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餐饮业、制造业的兴旺带动了农业蓬勃发展,同时政府出台各种扶持政策,使盐池县以滩羊养殖为主的各产业迅速发展,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农村地区货币供给水平却一直没有提高,农户的贷款满足率较低。尽管如此,养殖产业的利润率较高使农户在筹资的过程中仍然可以接受15%以上甚至是20%的较高利率,并希望扩大融资规模。

其次,偏远地区农户生产效率低下且并没有生产方面的相关理财知识,因而对资金的利用效率较低,农户在现行生产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增加资金投入来增加收入。目前,所有农户的固定资产投资已经完成,年折旧费较少,农户的投入集中于各项流动资本,这增加了他们对未来生产的乐观估计,并因此对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较低。

另外,受传统观念影响,农户对风险始终选择规避态度。同时,农户自身水平有限,对金融新产品、衍生品不甚了解。因此,农户更愿意选择传统的联合担保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农户受到道德约束而十分重视自身信用水平,故违约率很低。

最后,在农业的某个环节,例如种植业的播种、喷药、养殖业的饲料供给等,一旦资金无法继续追加就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但是,提前准备充足资金会支出更多利息费用,而当需要时再融资又会因办理各项手续等原因贻误时机,因此当农业生产进行到某环节时,农户只能向融资速度快的机构借入高利息的资金,或直接转向融资速度更快的民间非正规融资渠道。

(二)消费性资金需求。

由于收入不断提高,除盖房、婚丧嫁娶等大项支出外,农户的日常消费无需贷款。农户在大项消费支出上,习惯从亲友处借款。由于传统观念,在诸如盖房、婚礼等家事上,农户间因人情关系相互帮忙,此时借款皆免去利息。因此,农户的消费性资金需求基本通过亲友间帮助而满足。

据了解,盐池县部分农户为留守老人儿童。青壮年劳力进城打工,每逢过年才能与家人团聚,而农村由于生产水平落后,相关精神文化生活也较城市匮乏。当地小额信贷公司承担着扶贫的政策任务,他们将农户所上缴的利息用于举办联欢会等各项文娱活动,丰富了当地农户的精神文化生活,受到了当地居民的热烈欢迎。因此,即使这些农户的生产对资金的实际需求并不是很高,他们也积极参与融资活动。

四 、农户贷款困难原因

(一)资金供给量不足。自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撤离农村以后,在农村地区,农信社占据了对农户提供贷款的垄断地位,但是货币供给量不高。同时,资本的逐利性使农信社本不多的资金部分流向城市与东部地区。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而小额贷款公司无法吸储的政策限制使其货币供给较少。大部分农村地区地处山地,农户多数散居,使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设立网点的成本加大,没有进军农村市场的动力。同时,非正规金融由于发展水平不高也无法提供较大的资金量。

(二)农业经营面临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农业对自然依赖程度较大,恶劣的自然环境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尤其是在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农业的生产率水平不高,自然环境的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更为严重。近年来投机商不断对农产品炒作,农产品的价格波动极大,农户获取信息渠道较少,盲目进行投资生产,而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又使农户无法做出及时调整,造成了较大损失。

(三)借贷过程中易产生道德风险。国家针对农村地区的部分扶贫项目是为农户提供低息贷款,而贷款农户文化水平不高,不了解金融制度与相关法规,无法正确区分贷款与救助金,偿还贷款积极性较低。在无法收回贷款时,贷款机构往往会向放贷的相关工作人员追究责任。长此以往,放贷人员惜贷情绪加重,即使当今农户的诚信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贷款机构仍然对农户还款的可能性表示怀疑。另外,由于农村地区产权不明确,农户缺乏能够抵押的担保品,进一步加重了贷款机构的惜贷情绪。而农户在选择贷款机构的时候往往倾向于利率水平低的贷款机构,而这些机构为了尽量减少贷款带来的交易费用而对农户的贷款请求作集中处理,这就增加了农户等待的时间成本,无形中增加了贷款的难度。

五 、相关政策建议

(一)切实完善农业担保体系与风险补偿机制。农业生产面临着自然风险,而农户又无法将土地等资产作为担保品进行抵押,因而信贷机构提供贷款的积极性受到影响。鉴于此,地方政府应鼓励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对于资金周转困难的农户,政府可以代缴保险费。

(二)承认民间金融的法律地位,并在制度层面予以规范。相对于正规金融繁琐的手续流程与相对僵化的管理体制,民间金融在提高农户融资速度等方面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应在法律上使民间金融正规化,同时,由于民间金融高风险、隐蔽性强等特点,也要对其加强监管,杜绝高利贷等违法行为。

(三)重视对留守老人儿童的人文关怀。举办各项娱乐活动,提供相关运动设施,让老年人安度晚年,儿童健康成长。抓住时机建设有农村特色的集体企业,让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回流。

参考文献:

[1]张宁,刘刚.农村金融的困境与发展对策[J].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研究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

[2]谢丽霜.论农民信贷权的实现——基于低收入人口发展困境的讨论[J].改革与战略, 2011,(8)

[3]陈宝政.农村信用社农户信贷供给行为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1,(7)

[4]黄新颖.农民贷款难的经济学分析[J].农村金融2010,(10)

[5]叶爱军.农民信贷需求变化呼吁特色金融服务[N].金融时报.2011,(11)

篇(5)

【关键词】合作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 治理结构

农业要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必须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合作社想要稳而快的高效发展其根本保障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合理的治理结构。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特殊的治理结构和多样的功能,国外学者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博弈论从定性和定量分析进行了分析。国内学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主要表现:影响因素、治理结构、利益机制、发展模型等方面,在这些方面的研究有效的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效运行与健康发展。

一、国外研究动态

欧美作为合作社的发源地,合作社制度的制定和发展为欧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19世纪中叶,英国就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此后,合作经济组织在西方国家蓬勃发展起来,并对西方国家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形成了比较系统、完整、规范的相关理论和制度。

(一)关于合作社治理结构产生的研究

Emelianoff(1942)是最先开始研究合作社模型问题,他把纵向一体化运用于农民合作社,并认为合作是农场的延伸而其独立的农场经济组织之间的不完全联合被称为合作社。Emelianoff & Phillips(1957)已经意识到在委托-关系对农民合作社的重要性[1]。到上世纪六十年代,Helmberger & Hoos(1962)以企业治理理论为基础,对农民合作社治理结构进行了分析,探索性的构建了农业营销合作社的治理结构模型,认为合作社可以把其利益按一定惠顾比例返还给社员,并以此来实现产品价值的最大化,从而增强了对社员的激励,并可以对社员的数量起到限制作用[2]。

(二)关于合作社治理结构的研究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合作社的治理结构备受国外学者的青睐。他们把委托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博弈论等理论知识运用到合作经济组织提出了合作社相关理论,并提供了新的理论分析方法。

1.委托视角下的合作社研究。Eilers和Hanf(1999)针对农民合作社的所有资产的剩余决策权和收益权进行研究,探索性的分析了谁是农民合作社的委托人;谁又是合作社的人的问题。并认为管理者与农户都即可以是委托人也可以是人,当管理者向农户提供契约时,农户即为人;显然,委托人就是管理者。反之,农户也可以以委托人的身份向人(管理者)提供契约[3]。Hendrikse & Bijman(2002)运用不完全契约理论分析了所有权结构对投资效益的影响,他们建立了一个由农户、加工商和零售商三个主体构成的供应链模型,其研究结论表明,最优的所有权结构取决于农户和加工商这两者的专用性资产投资成本与收益的比例,若农户这方面的比例高于加工商这方面的比例,则农户应该拥有所有权,即后向一体化具有优势,反之,则前向一体化更优[4]。

2.交易成本理论视角下的合作社研究。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论点:运用不用的治理结构,将会产生不同的交易方式,从而产生不同的交易费用,能够降低交易成本的治理结构和交易方式我们称之为有效的治理结构。Hendrikse & Veerman(2001)运用交易费用经济学方法,以营销合作社为例,分析了农民合作社的所有者控制权分布以及它形成的财务结构。并对合作社与企业在控制权和决策权的差异进行了细分比较[5]。Menard(2007)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对纵向一体化的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混合治理结构组织进行了比较,他认为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是:资产的所有权与决策权的拥有者是不同的。在纵向一体化的企业中它的所有权和决策权是属于高层领导者的,而农民合作社混合治理结构组织的所有权和决策权归社员;并且社员之间还存在一种区别于价格体系的协调关系,这也是市场与合作社的区别所在[6]。

3.博弈论视角下的合作社研究。Hoffmann(2005)运用博弈论建立了两段博弈模型,分别对农民合作社和投资者企业的产品质量的进行了分析;以及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对产品质量和定价有何影响进行了分析[7]。Royer & Smith(2007)运用博弈论对社员的收益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关系建立模型,认为社员和市场的关系可能与合作社追求的目标有关,当给社员退还较多利益时,将会提升社员的产出水平,它产出水平的提升直接影响他们收益最大化的均衡产出,从而导致产品价格的下跌,这样也有利于消费者[8]。Drivas & Giannakas(2010)以农民合作社与投资者企业为例,运用博弈论构建了一个关于改善产品质量相关的决策与提升其创新能力的三阶段博弈模型,该模型包括产品质量的事前价格竞争、事中价格竞争以及消费者行为、事后价格竞争三个阶段[9]。

4.新古典理论视角下的合作社研究。Azzam & Andersson (2008)运用新古典理论对瑞士牛肉业进行了的实证研究,研究表明:合作社通过提升自身竞争力,如提高生产率、价格率等,来降低牛肉产品的成本,从而使得市场中牛肉价格下跌,与农民合作社市场谈判能力的大小并无太大关联。这是因为由于通过市场谈判提升价格的效率远低于成本效率所引起的价格下跌的效应[10]。Tribl(2009)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价格-产出均衡理论构建了一个关于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的竞争模型,得出了组织形式的不同的企业各自的定价、市场占有率、社员所得也是不同的[11]。

二、国内研究动态

农业要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必须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合作社想要稳而快的高效发展其根本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拥有合理的治理结构。因此,国内学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研究也是络绎不绝的。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大意义的研究

缪建平(1999)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诠释了合作经济组织是以我国家庭承包责任为基础,市场化发展的产物[12]。黄祖辉(2000)分析了合作社的必然性,认为农业生产的生物性、地域分散性及规模的不均匀性等问题是农民合作社存在合理性的最好理由[13]。黄祖辉(2006)用制度经济学理论精辟地把合作社为什么能够存在、合作社和家庭经营之间互补的关系分析的非常透彻[14]。顾吾浩(2007)从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意义分析,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必然选择;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实行以工哺农、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农业的有效载体[15]。张晓山(2009)运用公共选择理论,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两方面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既可对政府体制起到补充的作用,又可以弥补市场机制存在得缺陷[16]。

(二)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是指一组联结并规范的系统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体现了合作社所有者、决策者以及经营者各个相关主体之间所形成的义务、权利、利益等的组织框架。具体表现在对合作社机构的设置、人力资源管理、权利界定上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1.交易成本理论视角下的合作社研究。黄祖辉(2005)从交易费用与制度安排的角度,提出农民合作组织是一种基于市场和科层之间的制度安排[17]。林坚和马彦丽(2006)认为,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投资者企业进行了比较,认为合作社有利于节约交易成本。这是因为合作社与社员之间不存在资产专用性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机会成本,这样就可以使交易费用降低[18]。孙亚范(2009)认为可以通过建立家庭农户专业组织来减少交易成本,形成集中采购与统一销售的方式来抵制农户在市场中所处的劣势地位,从而改变农户规模经营的弊端,大大降低了相关的交易费用为农户谋福利[19]。

2.产权理论视角下的合作社研究。苑鹏(2004)运用产权理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分析,认为产权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效运行、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理顺合作社产权关系的关键是做到合作社投资主体的人格化、农民社员产权的主体化[20]。徐旭初(2006)运用产权理论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的概括和分析,提出了一种新的分析视角—基于组织能力的分析,指出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基于组织能力的新型合作社类型[21]。孙亚范(2011)利用对江苏省20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数据,从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机制与影响因素等方面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及Logistic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表明:社员公平参股的产权制度和民主控制的治理结构是影响“按惠顾额返还盈余”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和运行的关键因素[22]。

3.委托视角下的合作社研究。马彦丽(2008)从外部市场竞争、激励、监督以及合作社的双向特征四个方面探讨合作社降低成本的途径,认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双重—”关系,主要方面是防止骨干社员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关键是完善合作社的治理结构,通过规范决策程序来有效缓解合作社采取机会行为的可能性[23]。聂华林,方明娟(2010)根据机制设计理论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问题,并通过建立相应的分析模型,寻找实现激励相容的约束条件,提出了收益与成本共担的一种新型分成制度[24]。崔宝玉(2011)提出在合作社中极易产生大农小农之间的委托问题。认为通过合作社民主治理制度规范化、设置外部理事制度以及保障小农退出权等正式规则和成员信任、成员承诺与社会资本等非正式规则的“则”治理,能够减少大农的机会主义行为,削弱大农小农之间的委托问题,从而使合作社不至于过度偏离其本质规定性[25]。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发展方向的研究

尽管国内学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研究有了一定的成就,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治理结构上很是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我们通过对治理结构的不足进行研究,从而找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

1.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所存在的缺陷。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过几十年,治理结构存在着许多缺陷,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效发展。陈俊梁(2010)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决策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民主决策性低;家族化严重;协调机制弱;决策效率低等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又将影响合作社的高效运行,从而导致合作社不合理运转[26]。丁建军(2011)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机制形同虚设,引起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权力集中在理事会手中,社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无法真正实施监督权,更不用说发挥监督作用了[27]。

2.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存在得问题,制定适合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发展方向。第一,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形式多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王为农,吴晓华(1997)对山东省莱阳市农村发展情况调查,提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农村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合作社[28]。夏英和牛若峰(1999)认为,合作经济组织最佳的组织模式,应从实际出发,试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分析各地区农产品的特色,找出优势,从而引导农户进行自由选择。学术界把政府在合作社中的作用概括为:扶持;引导;不干涉;不强制;不阻止[29]。黄祖辉,徐旭初(2006)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解释,认为基于能力和关系的合作社治理结构是东部沿海地区合作社的特点,这也将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趋势[30]。

第二,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结构。黄胜忠、林坚(2008)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绩效与治理机制之间调研数据进行了定量分析,分析认为合理的治理结构是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关键[31]。桂玉,徐顽强(2009)认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治理结构是特定的社会环境的产物,并随着整个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环境的变化而调整。目前,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治理结构要从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权利结构,衔接外部结构、搭建网络体系等方面进行创新[32]。徐旭初(2010)对已有的合作社模式进行了比较,认为“合作社+企业+农户”的模式,更有利于实力较弱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这种模式可以使农产品加工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归于农户,从而可以提升农户的经营实力和经济效益[33]。

第三,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陈俊梁,张雅文(2010)在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促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实现“第二次飞跃”一文中认为,要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效运作,就要求我们在对待不同社员的能力上进行差异性分析,对理事长决策权与社员(大会)决策权进行对比区分,同时,对属于不用类别的决策性质给予不同的投票权,并且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监督成立独立的监事会[34]。孙浩杰,王征兵,汪蕴慧(2011)认为采取改革产权实现农户所有,改变决策方式实现农户控制,增加交易额返利实现农户受益,量化公共积累和政府扶持资金等措施来改变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结构,从而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35]。潘天鹏,巩颖慧,王猛(2011)分析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现实逻辑,对合作社发展的组织环境和异化现象进行探讨,通过比较分析世界各国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各种模式,认为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社应选择偏向于政府推动型模式[36]。

三、简短述评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国内外的研究已层出不穷。从已有的国外文献看,国外学者将委托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和博弈论等运用到农民合作社治理结构上进行研究,他们无论是从研究视角上还是研究方法上说都相对成熟,对我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结构的研究可以起到推动和借鉴的作用。国内学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通过对当前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和归纳,我们发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主要表现:影响因素、治理结构、利益机制、发展模型等方面,在这些方面的研究有效的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效运行与健康发展。

第一,对当前研究成果进行归纳,从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两个方面进行总结:首先,从视角上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是从其本质、功能等一般理论进行的叙述到实证研究,实证研究主要表现在:治理结构、运行绩效、农户合作意愿等方面,提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的现实意义。其次,在方法上,用定量分析方法代替了以理论为的定性分析方法。使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有了质的飞跃。

第二,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涉及的内容较多,难以用一些简单指标来衡量合作社的治理问题。

第三,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结构是上企业化靠拢还是趋上于股份化。现阶段,像美国、法国、荷兰等发达国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已发生了变化,它们用发展效率优势原则代替了非盈利、一人一票的公平原则。这种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式是否适合刚起步的我国合作社组织?如果合适,它的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都有待于我们对治理结构的研究。

参考文献

[1]Philips,R.Economic Nature of the Cooperative Association.Journal of Farm Economies,1953(35):47-87.

[2]Helmberger P.and Hoos S.Cooperative Enterprise and Organization Theory [J].Journal of Farm Economics,1962,44(2):275-290.

[3]Eilers C.and Hanf C.H.Contracts between Farmers and Farmers-processing Cooperatives:A Principal-agent Approach for the Potato Starch Industry [M],in Heidelberg (ed.),Vertical Relationships and Coordination in the Food System,Heidelberg: Physica,1999:267-284.

[4]Hendrikse G.W.J.and Bijman W.Ownership Structure in Agri-food Chains:The Marketing Cooperative[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2002,84(1):104-119.

[5]Hendrikse G.W.J.and Veerman C.P.Marketing Cooperatives and Financial Structure:A Transaction Costs Economics Analysis[J].Agricultural Economics, 2001,26(3):205-216.

[6]Menard C.Cooperatives:Hierarchies or Hybrids? [M].in Karantininis K. and Nilsson J.(Eds),Vertical Markets and Cooperative Hierarchies.Springer,2007: 1-17.

[7]Hoffmann R.Ownership Structure and Endogenous Quality Choice:Cooperatives versus Investor-owned Firms [J].Journal of Agricultural & Food Industrial Organization,2005,3(8):1-24.

[8]Royer J.S.and Smith D.B.Patronage Refunds, Producer Expectations, and Optimal Pricing by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 [J].Journal of Cooperatives, 2007,20:1-16.

[9]Drivas K.and Giannakas,K.The Effect of Cooperatives on Quality-enhancing Innovation[J].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2010,61(2):295-317.

[10]Azzam A.and Andersson H.Measuring Price Effects of Concentration in Mixed Oligopoly:An Application to the Swedish Beef Slaughter Industry [J].Journal of Industry,Competition and Trade,2008,8(1):21-31.

[11]Tribl C.Spatial Competition of Food Processing Cooperatives in a Mixed Market:the Case of Uniform Delivered Pricing[R].Working paper,Federal Institute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Austria,200

[12]缪建平.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动因、必然性和实现途径的探讨[J].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1999,(3):7—9.

[13]黄祖辉.农民合作:必然性、变革态势与启示[J].中国农村经济,2000,(8):4—8.

[14]黄祖辉. 农合组织:农业现代化的新选择[J].中国合作经济,2006,(7):40—41.

[15]顾吾浩.农业现代化的必然之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22—28.

[16]张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探析[J].管理世界,2009,(5):89—96.

[17]黄祖辉,徐旭初.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制度安排[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2005,(4):15—19.

[18]马彦丽,林坚.农业合作社和投资者所有企业的边界—基于交易费用和组织成本角度的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6,(3):16—20.

[19]孙亚范.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20]苑鹏.关于理顺农民合作组织产权关系的思考[J].中国合作经济,2004,(1):33.

[21]徐旭初.基于组织能力的产权安排—对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产权安排的一种解释[J].浙江学刊,2006,(3):177—182.

[22]孙亚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与产权结构:江苏205个样本[J].改革,2011,(12),85—92.

[23]马彦丽,孟彩英.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双重委托—关系—兼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路[J].农业经济问题,2008,(5):55—60.

[24]聂华林,方明娟.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问题的分析—基于新型分成制度的视角[J].兰州商学院学报,2010,(1):98—102.

[25]崔宝玉.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委托关系及问题研究[J].财政问题研究,2011,(2):102—107.

[26]陈俊梁.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思考[J].南方农村,2010,(2):64—67.

[27]丁建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治理几个问题的思考---基于湖北省荆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J].农村经济,2010,(3):116—118.

[28]王为农,吴晓华.产业化+合作社+农民:农业走向稳步发展之路—山东省莱阳市农村发展情况调查[J].经济研究参考,1997,(54):21—25.

[29]夏英,牛若峰.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改革和发展的思路[J].中国农村经济,1999,(12):40—43.

[30]黄祖辉,徐旭初.基于能力和关系的合作治理--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解释[J].浙江社会科学,2006,(1):60—66.

[31]黄胜忠,林坚,徐旭初.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及其绩效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8,(3):65—73.

[32]桂玉,徐顽强.农民合作经济治理结构的创新路径[J].前沿,2009,(12):49—52.

[33]陈俊梁,张雅文.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促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实现“第二次飞跃”[J].改革与战略,2010,(11):92—98.

[34]徐旭初.从“企业+合作社+农户”走向“合作社+企业+农户”[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0,(2):21.

[35]孙浩杰,王征兵,汪蕴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探讨[J].林业经济,2011,(8):38—41.

[36]潘天鹏,巩颖慧,王猛.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模式研究[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11,(9):940—944.

[37]张满林.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问题研究[D].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

[38]张娟.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研究[D].四川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篇(6)

【论文摘要】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基础设施落后、科技水平低、劳动力过剩等矛盾,本文提出农业经济发展中的战略问题选择。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世界上各类产品中只有农产品特别是粮食才能保障人类生存的基本需要,科学发展到今天,还没有任何科学技术能替代农业以一种非农方式生产食品。农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对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对社会安定及社会效益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业在运营中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各级政府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农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围绕优化市场环境、搞好服务指导、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调整农村和农业结构,促使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1完善农业投入机制,切实增加农业投入

要建立和完善以国家财政资金为导向,以集体和农民投资为主体,以利用外资和吸收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实行财政资金与其他资金相结合、直接投入与间接投入相结合、有偿投入与无偿投入相结合,从而全方位地加强对农业的资金支持。第一,国家应适当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资。这部分投资应考虑在财政中单列,专项使用,并使投入的份额和方式制度化、规范化。第二,要按照分税制的原则,进一步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事权和支农范围。第三,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集体和农户增加农业的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及外资对农业的投入,特别是引导国内外大型企业对农业投资。第四,对上级下拨的各种农用专项资金要依照业务部门提出使用意见,综合部门平衡把关,政策主管领导审批的原则,集中使用,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建设而造成的浪费。

2完善农业家庭组织形式,加大农业产业化步伐

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大胆探索新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大力发展“公司+农户”的产业模式,组织和引导广大农户按市场需求调整农业生产。公司作为龙头企业与农民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或集团,公司主要从事农产品的加工、运输、储存、销售、信息,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供应,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和指导等;农户主要从事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公司与农户通过农产品的购销合同和相互投资入股,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尽管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但其生产不再是单个的行为,而是统一规范的要求。农民通过参与龙头企业的发展,还从农产品的加工、流通等环节得到收入,从根本上改变以前农民只是种养一个环节取得收入。我们驻村工作队在驻村成立了农民科技服务协会,吸收村干部、供销社负责人、治富能手、科技爱好者参加,引导他们学习技术,收集农业信息,为农民提前购种、产中技术咨询、产后销售的服务,并逐步使其过渡为公司。

3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调整农业结构

农业是一个与自然条件密切相关的产业,不同的农产品只有在适宜的土壤气候条件下才能得到理想的品质和产量。把握区域经济特点,发展优质、名牌产品,改变一般农产品“资源型、趋同型、低变化”的状况,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出路。种养业要在布局上实现转移,即从不适宜区向适宜区和最适宜区转移,从分散产区向集中规模化产区转移。要以科技示范区为载体,按照市场需求淘汰传统低劣品种和落后技术,大力推广良种工程,把引进、选育和推广农产品作为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任务。以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工程为突破口,寻求地域、季节和市场差异,利用当地特色资源,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积极实施名牌战略,把传统农艺精华与现代加工技术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人精我特”的农产品种植模式。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以实现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基层政府要及时转变职能,变管理为服务,通过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帮助农民抢抓市场机遇,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合同农业和创汇农业,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市场的关系,克服结构调整中的盲目性和分散性。在驻村工作中,我们在居住空院开垦二分半地,建立了台湾密南瓜、南韩苦瓜、茄子、豆角、非洲油沙豆、俄罗斯鲁梅克斯草等示范田,让农民实实在在感受到农业科技带来的实效,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种植模式,使他们自觉接受科学的种田思想。

4改变农业科研体制,做好农业技术推广

农业科技机构应当通过调整结构、分流人才、转换机制,使种子、农药、饲料、疫苗、农产品加工等单位逐步由事业法人变为企业法人,成为科工(农)贸一体化经营的科技企业,或者进入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成为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以提高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缩短科技成果进入市场的周期。完善技术咨询中介服务型科研机构,全面落实其研究、开发、经营、服务等各项职能,积极开拓第三产业,重点是发展农业科技咨询业、信息业和技术服务业。建立社会公益及基础型科研机构,从事遗传育种、病虫害灾变规律及防治机制、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综合增产技术及规律、农业资源、生态环境等研究,建立起高效、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建立农业知识、技术转化的新体制,成立以“县为中心、乡为骨干、村为基础、专群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进行试验示范和二次开发及转化工作,促进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制度化的农民成人教育体系,组织农民学习社会科学理论、现代科技知识和市场经营本领。在驻村过程中,我们先后为农民举办了十多期夜校,向农民传授科技知识,农业信息,指导结构调整,研究市场营销等,培育了一批具有现代素质的新型农民。

5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化道路

一是继续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第二、三产业。加快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坚持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和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小企业。随着农业生产环境的改善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对各种社区服务的需求会逐步增加,要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增加农村就业,扩大农村消费。二是将有发展前途、具有区位、地理、经济优势的小城镇作为发展重点。利用小城镇的集约优势发展壮大乡镇企业,乡镇企业不仅为小城镇带来了动力,也增加了吸收劳动力就业的能力,人口集中又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逐步取消户籍管制,缩小城乡差别,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劳动力流动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引导农民向小城镇迁移。三是引导农民更新落后的思想观念、消费观念,提高农民的文明素质,对农民进行先进的文化思想教育。四是实行土地使用权转让,鼓励有经商能力的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城镇转移,允许农民以土地入股,促使农业走上集约化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朱晶.我国农村居民食品消费的地区差距及政策选择[J].农村经济,2005,2

篇(7)

关键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是指灌溉面积不足一万亩,排涝面积低于3万亩,库容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下,渠道流量小于1m?/s的水利工程和农村水利工程。按功能区别,可将其划分为蓄水设施、引水设施、输水配水设施、交叉建筑物、提水设施、田间灌水设施、防洪设施、排涝降渍设施和生活供水设施九类,其规模虽小但在城乡为排涝、灌溉、发电、防洪、养殖、改善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研究迫在眉睫。

1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特征

农村水利工程通常规模较小功用简单,但对于农村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意义重大,合理设计并有效管理工程运营重要性不容小觑。

1.1 主要用于农业灌溉 水利工程灌溉效益的发挥主要体现在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功能上。农民既是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主体也是其管理和使用主体,各农户之间利益联系紧密,具有一定的公共工程性质。

1.2 兼具非排他性与一定竞争性 非排他性是指人人皆可消费该物品。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会减少其他人对该物品的使用功效。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兼具非排他性与一定竞争性特点。一方面,它可能会因为设计不合理而被不具有使用该资源资格的人使用,另一方面,其具有的竞争性特点使得一个使用者的对该物品的消费会降低该物品的使用价值,故对工程的使用方面常出现注入拥挤、过度使用现象而给工程造成潜在的毁灭风险。合理设计工程并有效管理对工程功能发挥到最优状态意义重大。

2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现状

我国是农业大国,而水利设施是农业发展的血脉,故我国也是水利大国,我国从先秦时期至现金修建的水利设施不计其数,由于其规模巨大和技术先进而扬名中外的工程也数见不鲜,但“重建轻管”是我国工程管理界存在的普遍思想,尤其对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力度远远不够。

2.1 工程管理常见问题

2.1.1 工程年久失修,效益衰减 根据实地调查数据显示,我国80%以上的小型水库病险率达百分之60%,且未修复,工程安全陷入恶性循环,严重威胁农业农村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1.2 农户参与管理意识不强 我国传统的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模式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管理,但实行家庭承包责任之后我国仍采用此管理体制,农户未将水利工程与自身利益紧密联系,缺乏参与管理的意识。有些跨区域性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受行政管理关系的约束,缺乏信息的民主公开与民主监督,也降低了农户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2.1.3 管理资金投入不足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尤其是灌溉工程常具有公益性、投资回报周期长、收益低的特点,完全依靠社会投资方式融资管理很难解决小型水利工程量大、面广的资金缺口问题。工程管理缺乏资金支持,工程陷入恶性循环。

2.1.4 工程产权不明 有些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是历史遗留的产物而产权不明,或者由于其兼具公益性与营利性的准公益性特点而权责主体不明确。尽管近年来国家水利部要求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但由于缺乏典型引导和实践经验,农户参与管理意识较低,故产权制度改革仍不彻底,管理效率

低下。

2.1.5 水费收缴难以到位 农户缴纳农业用水意识较低或者经济能力有限,水费收取很难到位,特别是农业水费的取消更增加了收取水费的难度。有些农村地区由于水资源分配不具、上下游供水矛盾较多,水费征收更加困难,严重影响水利工程的日常维护。

2.2 管理改革存在阻力

2.2.1 水费改革存在阻力 我国南方灌区一般实行分级管理,水费由乡财政征收,改革欲通过组建协会取消村级与乡镇中间环节以减轻农民负担。但政府对水费改革认识不够,改革无法继续推行。

2.2.2 产权改革存在阻力 根据我国投资政策规定,农村集体和农民投资兴建斗渠及以下的灌溉工程,政府酌情补助。事实上绝大多数地方的斗渠以下田间工程一直处于未建成、不停地续建改造的状况,村集体或者个人都无能力完成这一历史遗留任务。2003 年水利部出台的“改革意见”指出由国家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明确划归用水户在自愿基础上形成的用水合作组织所有,但实践操作中存在农户用水协会登记难的问题,协会难以受法律保护。

3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参与式管理模式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参与式管理模式主要体现为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用水者协会,工程参与式管理模式以管理竞争机制和补偿机制为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减少农民用水冲突,农民节水意识增强,农民不仅享有获取报酬收益的优先权,也是工程的管理责任主体。

3.1 工程产权制度

3.1.1 承包经营管理模式 工程承包管理有两种方式:其一,根据工程造价和灌溉能力确定承包者;其二,通过公开竞价招标方式将水利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全部承包给农户。农户承包者根据承包合同所确定的水利供水服务任务和维护标准对水利设施进行管理。或者利用土地承包将小型水利工程附带承包,或者将支渠以下和田间工程承包给村民小组或农户,或者将工程管理整体承包,有效保证工程效益。

3.1.2 租赁经营管理模式 租赁经营管理模式一般限于小型灌溉工程,是把具有一定经营性质的小型灌溉设施经营管理权租赁给个人,个人在此租赁期限内和经营权利范围内发挥其自主性使用和维护,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相对来说,此种经营管理模式风险较高。

3.1.3 拍卖管理模式 拍卖模式同竞价或有价出售将工程性质改变为民有民营,工程产权彻底改变。有些地区实行所有权拍卖,而有些只是将工程一定年限的使用权出售。实行拍卖的前提是严格区分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界定和资产存量,并且仅限于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些资产数额较大或无法分割的渠道或堤防工程由于农户购买能力有限或社会安全要求度高无法实施拍卖。目前拍卖主要用于喷灌机具、机井、蓄水池等小型农村水利设施。

3.1.4 股份合作制管理模式 对于经营性较强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采取股份制和合作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业式经营管理。它是我国农民继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个有力创举,是一种真正的产权改革模式,有利于克服承包责任者和租赁者之间的短期经济行为弊端,实现水利资产的保值增值,目前主要应用于机井、小型山塘和节水灌溉工程等小型农村水利工程。

3.2 用水者协会 用水者协会管理模式的目的在于在产权改革的基础上吸引更多水利设施用户参与工程管理,农民是工程管理的主体,有权制定相应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和任命具体管理者。这是一种由农民自主组织和管理的群众组织,并赋予其法人性质。用水者协会管理模式的一般运作流程为:供水管理、工程检查维护、用水计量管理、水费征收、财务管理、自我评价、档案记录。以服务于农户利益为宗旨,制定供水计划和供水合同,然后根据核定的灌溉面积进行收费。该模式强调了农户集体参与和保证一定的独立性,为斗渠以下田间工程确定管理主体,在受益户较多的跨村、跨乡以及按流域、渠系建设和管理的地区应用更加适合。

4 结语

用户参与式管理模式是为了吸引农户积极参与水利工程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对小型灌溉工程财政收支难以平衡的矛盾,通过试点工作证明,此模式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如何建立一种机制使得农民在经济上实现一定的独立并自主管理是我国目前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制工作的一个难点,有待同仁进一步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